所诉何事常区区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诉】1. 叙述,倾吐:告~。~苦。~愿。~衷情。倾~。  2. 控告:~讼。控~。上~。申~。败~。撤~。

【何事】什么事;哪件事。南朝齐谢朓《休沐重还道中》诗:“问我劳何事?沾沐仰清徽。”唐方干《经周处士故居》诗:“愁吟与独行,何事不伤情?”《朱子语类》卷八:“阳气发处,金石亦透,精神一到,何事不成?”2.为何,何故。晋左思《招隐》诗之一:“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吟。”《新唐书·沉既济传》:“若广聪明以收淹滞,先补其缺,何事官外置官?”宋刘过《水调歌头》词:“湖上新亭好,何事不曾来?”清李渔《奈何天·狡脱》:“不解天公意,教人枉猜谜:何事痴呆汉,到处逢佳丽?”典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区区】ūqū(1)[trivial;trifling;small]∶小;少。形容微不足道区区之薛。——《战国策·齐策四》区区之地。——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何乃太区区。——《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区区百人。——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区区之数区区五毛钱区区小事,何足挂齿(2)[heart]∶犹方寸。形容人的心区区之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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