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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部分-伤寒恒论
第2部分
郑论:据阳明而面赤色,又当察其可攻与不可攻,如气粗面赤,唇焦,饮冷甚者,宜攻之;若虽面赤而无热象足征,又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者,是真阳因攻而浮于上,浮于上,即不能化下焦之阴,小便亦见不利。学者切勿执一阳明病,而定为热证,妄施攻下也。此条所谓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焉知非(带)〔戴〕阳而何?
【阐释】邪热怫郁在经,禁用攻下,误攻下,必然发热,肌肤发黄而且小便不利。因误攻而见此证,欲救其失,茵陈五苓散可用。郑氏更论及“虽面赤而无热象足征,又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者,是真阳因攻而浮于上,……焉知非戴阳而何?”戴阳乃危证,救逆之法,非大剂回阳不可。
三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发黄。
郑论:邪至阳明而从热化,无汗者,邪不得外泄,小便不利者,邪不得下泄,抑郁于中而懊憹,懊憹者,心不安之谓,所以断其必发黄也。
【阐释】阳明病没有汗出,是湿热不能外散;小便不利,几水湿不能下行。
湿与热蒸于内,则身体发黄。未出方剂,似宜麻黄连翘赤小豆汤外发内利;或栀子豉汤以清里而达表,则身黄自退。
三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郑论:阳明本属(躁)〔燥〕地,又得阳邪,又复被火,火势内攻,小便不通,热邪无从下泄,遏热太甚,是以决其必发黄也。
【阐释】阳明病,无汗,本应以葛根汤发其汗,今竟以火劫取汗,则热邪愈炽,津液被束,无复外布与下渗矣,其身必发黄。未出方治,根据辨证,必须清热利湿,栀子柏皮汤主之。
三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①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
①血室:各家见解不一,有的认为是冲脉,有的认为是肝脏,有的认为是子宫,所说都均有一定理由,顾名思义,要不外血液储留之处,三者均有连带关系,不需强分。又少阳篇条所指“血室”即子宫。
郑论:据阳明而称下血,必是胃中有热,逼血下行耳。谵语者,热气乘心,神无所主也。兹云热入血室,夫膀胱之外,乃为血海,又称血室,此病系在阳明大肠,何得直指之为血室乎?何得刺期门穴乎?但下血一(等)〔证〕,有果系热逼血下行者,必有热象可征。谵语一证,有阳虚、阴虚、脾虚之异。更有下血、谵语而将脱者,不得总统言之,学者务宜细心探求则得矣。
【阐释】本证由于邪热炽盛,血为热扰,故便血;内热蒸腾,故头汗出;热气乘心,神无所主,故谵语。郑氏按称:“此病系在阳明大肠,何得直指之为血室乎?何得刺期门穴乎?……务宜细心探求则得矣,”笔者信而从之。
三十七、阳明证,其人(善)〔喜〕忘者①,必有畜血②,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善)〔喜〕忘,粪虽(难)〔鞕〕,(而)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主)〔下〕之。
①喜忘:喜作善字解,言语动静随过随忘,即健忘之意。
②畜血:畜与蓄字同,瘀血停留叫蓄血。
郑论:据善忘缘因瘀血所致,瘀滞不行,气血不得流通,神明寓于气血之中,为气血之主。今为瘀血所阻,气血不得流通,神明每多昏愦,所以善忘而断之瘀血,确乎不爽。但蓄血在太阳,验之于小便,其人如狂;蓄血在阳明,验之于大肠,其色必黑,大便色黑者,蓄血之验也。
【阐释】太阳蓄血证是太阳之邪热随经入腑与血相结,以致出现少腹急结,或鞕满,小便利,如狂、发狂等证候。阳明蓄血证是阳明邪热与宿有的瘀血相结,故令善忘。二者证状不同,因蓄血扰乱神志则一。辨太阳蓄血证在小便之利与不利,辨阳明蓄血证在大便之黑与不黑、难与不难。两者的病理机转都是属于邪热与血相结,所以都可用抵当汤下之。
三十八、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郑论:既称无表里证,即不在发表之例,即不在攻下之例,虽脉浮数,总要有风热病情足征,庶可相机施治。所云发热七八日,然发热有由外入之发热,有由内而出之发热,大有泾渭之分,若只凭脉之浮数而攻之,则由外入者,有内陷之变,由内而出者,有亡阳之逆,假令下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此是为果有外邪致发热者言之,而非为内出之发热者言之也。迨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何以知其必有瘀血也?况热结而不大便者亦多,此以抵当汤治之,似不恰切,仲师未必果有是说也。
【阐释】郑注此条与历代注家不同,发热有外入与内出之分,若只凭发热而攻之,则有邪热内陷与亡阳之虞。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消谷善饥,不大便者,何以辨之,并无征验,况热结而不大便亦多,提出质疑。最后归结为“此以抵当汤治之,似不恰切,仲师未必果有是说也。”
三十九、病人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郑论:此条以脉实、脉虚,而定为可汗、可下,似未必尽善。
论脉实而要有胃实病形足征,方可言下,脉浮虚而要有风邪足征,始可言发汗,若专以日晡发热,而定为阳明证,即下之,决不妥切。
【阐释】本条系太阳阳明并病,即表里俱病,必先解表而后攻里。但不能仅根据脉象虚实来决定汗、下,而应结合证状来辨别太阳之表邪是否已解,或阳明之里实是否已成,然后先表后里,解表用桂枝汤,下之与大承气汤,方为合法。
伤寒恒论卷五
阳明中篇
凡外邪尽入胃腑,谓之正阳阳明,列于此篇,计三十一法(据舒本校增)
一、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郑论:阳明乃多气多血之府,邪至阳明(躁)〔燥〕地,与胃合成一家,其邪易实,故病见邪盛者极多,故曰胃家实。
【阐释】“胃家实”三字是阳明病的提纲。胃家包括肠、胃而言,“实”字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包括经腑两证,狭义就是单指阳明腑证而言。《内经》所说“邪气盛则实”并不仅指有形结滞而言。食物积滞而实者,承气证;热邪积滞而实者,白虎证。
二、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郑论: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乃传经之次第。今三日而见脉大,可知其邪未传少阳,而仍在阳明也,何以知之,浮为太阳,大为阳明,弦为少阳故也。
【阐释】阳明病的脉大,必然大而有力,假使大而无力,或浮大无根,那就不一定全属于阳明病。此云三日阳明脉大者,谓不兼太阳阳明之浮大,亦不兼少阳阳明之弦大,而正见正阳阳明之大脉也。
三、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转属阳明也。后段
郑论:按发热无汗,寒伤营也,呕不能食,太阳有寒也,汗出濈濈然者,寒邪外出也。此曰转属阳明,果何所见而然乎?余甚不解。
【阐释】郑氏将《伤寒论》条分作两条,前段列入阳明上篇条,本条即后段。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是少阳小柴胡证,不因发汗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此由少阳转属阳明也,如此注释,郑氏之不解可解矣。
四、伤寒转(属)〔系〕阳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郑论:按转属阳明,必有阳明证足征,或见肌肉之间大热,而又见口渴饮冷,气粗口热,蒸蒸汗出,如此言之,则曰转属阳明,方可无疑。而此只凭一濈濈然汗出,而即谓之转属阳明,实不恰切。
【阐释】凡伤寒转属阳明,不论由太阳、少阳、少阴等转系阳明,其人必见濈濈然连绵不已之微汗出也。此其里热亢盛,将水分外熏而为汗,肠中始得结实,而成鞕满便难之阳明证。郑氏曰:“而此只凭一濈濈然汗出,而即谓之转属阳明,实不恰切。”舒驰远曰:“此条但据汗出濈濈一端,便是转属阳明,恐不能无疑。若热退身凉,饮食有味,岂非病自解之汗耶?必其人恶热、不恶寒,腹满、按痛、谵语诸证错见,方为有据,否则不足凭也。”故临床不能凭一证以定寒热虚实,须四诊合参乃可。
五、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①,蒸蒸发热②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①发汗不解:指发汗后热病不愈,不是太阳病不解。
②蒸蒸发热:有如蒸笼中热气,从内向外蒸腾一样,热面潮润。
郑论:按三日,乃少阳主气之期。今太阳发汗而不解,是邪入阳明,而未传经也。观其蒸蒸发热者,阳明内热之征,可以无疑矣。故以调胃承气汤治之,其病自愈。
【阐释】发汗以后,太阳表证虽解,而邪气反化热传里,转为阳明腑实。当时证状,除了蒸蒸发热以外,一定还有腹满、便秘、或心下鞕,郁郁微烦等腑实见证,才能使用调胃承气汤。设若没有上述证状,仅凭蒸蒸发热,就使用下法,是不恰当的。
六、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必〕大便(已)鞕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鞕。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郑论:此由过汗伤及津液,已致胃燥失润,问其小便尚利,津液未竭,故知其不久必便也。
【阐释】阳明病大便鞕而难出,有热结与津液不足两端。热结者可以攻下,承气汤之类。津液不足者,必肠中津液增加,大便鞕得濡润,无需攻下,亦必然不久自出。至于小便多的,大便必鞕;大便溏泄的,小便必少,是诊断大便鞕与溏泄的主要关键。今小便少,则津液还停胃中,胃中津液足,则大便润,润则软滑,此其所以必出也。
七、阳明病,自汗出(者),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鞕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郑论:按汗自出,与小便自利,二者皆是大伤津液,故大便虽鞕者,不可攻之,俟其津液自回,亦可自便。此以蜜导法治之,亦切要之法,此又与热结者,不可同法也。
【阐释】本条大便鞕,是因自汗出,小便自利而大伤津液,肠中津液枯竭,与阳明中篇条津液不行的脾约证,燥热结实的承气证,即郑氏所说热结皆不同,须详辨之,必俟其津液自回,用蜜煎因势利导之。
蜜煎方附:猪胆汁导法(校补)
食蜜七合上一味,于铜器内,微火煎,当须凝如饴状,搅之勿令焦着,欲可丸,并手捻作梃,令头锐,大如指,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鞕。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时,乃去之(疑非仲景意,已试甚良)。
又大猪胆汁一枚,泻汁,和少许法醋,以灌谷道内,如一食顷,当大便出宿食恶物,甚效。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这是两种通导大便的法,适用于多汗伤津,尺脉迟弱,元气素虚,想大便而便不出的病人。一般津液枯的用蜜导,邪热盛的用胆汁导。现西医用灌肠法,此法遂废而不用。
八、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鞕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至大泄下。
郑论:阳明主脉大,脉迟者,里有寒也。虽汗出不恶寒,因属内热之征,而汗出与身重、短气、腹满而喘观之,证属少阴,而非阳明,即汗出不恶寒一端,务要果有舌黄、干渴、饮冷、大热,方可称阳明的证,再加以日晡潮热,与手足濈然汗出,大便已鞕,则大承气乃为的候。若汗多、微发热、恶寒,则又属太阳之邪未解,又当表之,故曰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足以见用药之大有分寸,即腹满大便不通,又当审其轻重而斟酌于大小之间,勿令大泄,可见用药之非易易也
【阐释】郑氏论此条着重在辨析太阳、阳明、少阴的疑似证。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太阳证也,若汗出与身重,短气,腹满而喘者,少阴证也,汗出不恶寒一端,需参以舌黄、干渴、饮冷、大热,乃阳明的证,再加以日晡潮热,手足濈然汗出,大便燥实,则为大承气证。即腹满大便不通,郑氏亦告诫“当审其轻重而斟酌于大小之间,勿令大泄。”示人辨证用药时宜慎之。
大承气汤方(校补)
大黄四两(酒洗)厚朴半斤(炙去皮)枳实五枚(炙)芒硝三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渣,内大黄,更煮取二升,去渣,内芒硝,更上微火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按《伤寒论》有大、小、调胃承气汤之别。大承气汤治正阳阳明,小承气汤治少阳阳明,调胃承气汤治太阳阳明。盖阳明病者,胃肠热病也。大承气为攻下重剂,治伤寒阳明腑证,阳邪入里,胃实不大便,发热谵语,自汗出。不恶寒,痞满燥实坚全见。《内经》谓:“热淫于内,治以咸寒,火淫于内,治以苦寒。”
芒硝之咸寒,以润燥软坚,配合大黄之苦寒,泻实滞,清结热。再加枳实苦寒,厚朴苦温,下气破结而除痞满,实满。唐容川谓:“三承气不但药力有轻重之分,而其主治亦各有部位之差别。大承气汤,仲景提出大便已鞕四字,是专指大肠而言,大肠居下,欲其药力直达,不欲其留于中宫,故不用甘草;大肠与胃同禀燥气,故同用硝、黄,以润降其燥;用枳、朴者,取木气疏泄,助其速降也。”本方煎煮时,大黄必须后下,后下则气锐行速,能充分发挥药之效力。本方在《伤寒论》中用于阳明病者有十一条,用于少阴病者有三条,大都有热结里实,宜急下存阴的病症。郑氏专就阳明里症立说,故特别提出“胃家实”三字提纲,必须审察的确,如大、小便不通,大便鞕、腹满、狂乱奔走叫骂,不避亲疏,潮热、谵语种种病象,务宜斟酌不可猛浪误用。又指出吴又可《温疫论》中用此方者有三十余症,教人宜明圆通应用之妙。郑氏在《医法圆通》中,推广应用以治咳嗽声如洪钟、食入即吐及头晕神昏无主三症。此三症俱非应下之症,但审其俱由邪火炽甚而致,故用本方治之而愈,实属善用成方。笔者曾用此方治伤热咳嗽,所投辄效;又用治臌胀病,患者腹胀如鼓,胸胁满闷,皮肤苍黄,肌肉变硬。大便秘结,所下如羊矢,舌质深红,苔黄燥,脉沉实有力,精神不衰,口渴饮冷。此属阳明腑症,痞满燥实俱备,大承气汤下之而愈。现加减化裁,能治多种肠梗阻及阑尾炎,亦治流行性乙型脑炎,于通下后即能热退神清,抽搐停止。
九、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躁)〔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郑论:按大便五六日不便,绕脐而痛,非有热结,必系(躁)〔燥〕屎阻滞气机,不得流通畅,故有此等病形也。
【阐释】此条系肠中燥屎内结的主要证状,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其原因在于肠中燥屎不得出,矢气攻冲,时而发作,时而停止,可用大承气汤攻下之。
十、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躁)〔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既经下后,应当通畅,复见六七日不大便,反烦不解,腹满,定是下时,而邪未泄尽,复又闭塞耳。果系泄尽,又云有复闭塞之理乎?此条称有屎宿积,亦是正论。
【阐释】患阳明腑证,大下之后,六七日又不大便,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胀痛,此肠中有燥屎宿食积聚。下之未尽,仍当下之。
十一、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①,有(躁)〔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郑论:此条总缘(躁)〔燥〕矢不行,隔塞于中,而各经气机不得舒畅,气阻于前阴,则小便不利,气阻于胆,则夜不能眠,气逆于肺,则喘证生,气阻于卫,则微热作,大便之乍难乍易者,皆气机之时开时阖所致也。急以大承气汤治之,去其(躁)〔燥〕矢,(躁)〔燥〕矢一去,气机立通,则诸证自释矣。
①喘冒:喘,因腹满壅甚,故短气如喘。冒,是热甚昏眩的现象。
【阐释】小便不利,喘冒不能卧,微热,大便乍难乍易,如郑氏所说总缘燥矢不行,隔塞于中,各经气机不得舒畅所致。用大承气汤内攻燥屎,燥屎除则诸证自愈。
十二、阳明病,潮热,大便微鞕者,可与大承气汤,不鞕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躁)〔燥〕屎,欲(和)〔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①,此有(躁)〔燥〕矢,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鞕,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复鞕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①转失气:肠中屎气下趋,俗言放屁。
郑论:按鞕与不鞕,指邪热之轻重,而定可攻与不可攻之意也。转失气与不转失气,乃决有(躁)〔燥〕屎无(躁)〔燥〕屎之真伪也。若攻之胀满不食,法宜温中,又非承气可了也。
【阐释】本条是反复说明运用承气汤的辨证。具体说可分为三段看,从开首至不可与之为第一段,辨识大承气汤的应用;若不大便至与水则哕为第二段,从失气不失气来辨识小承气汤的应用;其后发热至文末为第三段,从发热和失气的机转来决定是否应用小承气汤。若郑氏所论“攻之胀满不食,法宜温中。”则当用理中汤加半夏、砂仁主之。
十三、阳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鞕,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阳明下后,而懊憹心烦者,热邪未去,而扰攘太甚也。胃中尚有燥矢者,下之而结热未净也。燥者可攻,里实也;先鞕后溏者,不可攻,里虚也。此处就是认证眼目,用药法窍,学者宜细求之。
【阐释】攻下是阳明腑实证的正治方法,现攻下后,病者心中有懊憹而烦的见证,可见邪气还没有尽除。但是下后心烦懊憹,有热邪不除留于胸隔的栀豉汤证;有燥屎未去积滞内阴的大承气汤证。指出胃中有燥屎者,即辨证的要点,可用大承气汤再下之。
十四、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少)〔太〕阳柴胡证,烦〔燥〕,心下鞕,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七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受〕食,但初头鞕,后必溏,未定成鞕,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既称脉弱,无(少)〔太〕阳柴胡证,即见烦躁,心下鞕,焉知非寒结,而成心下鞕乎?况条中并无阳明热证实据,只凭屎定鞕一语,而断为大承气汤证,于理法诚有未当,尚祈高明证之。
【阐释】郑氏对此条之按,与历代注家不同,持否定之意见。先提出“焉知非寒结而成心下鞕”质疑。继又说:“条文中并无阳明热证实据,只凭屎定鞕一语,而断为大承气汤证,于理法诚有未当”。笔者遍阅成无己、柯韵伯、陈修园等十余家之注,都牵强附会,反不若从郑氏存疑之说为当。
十五、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郑论:按邪至阳明,未经吐下,但心烦者,此以承气汤主之,是以为热伏于内也。余谓心烦故似热象,有胃液被夺,不能输津液于心肾者,不得一例论之,统以承气为是。
【阐释】阳明病必至腹满、便秘、潮热、谵语,乃可大攻下。此条邪热在胃,未经吐下而心烦,为邪热郁蒸也,可与调胃承气汤微溏之,以解其热,则心烦自愈。郑氏更进一层曰:“心烦故似热象,有胃液被夺,不能输津液于心肾者”,则调胃承气汤不可用,法当养阴益胃,以竹叶石膏汤加沙参、玉竹、生地治之。
十六、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①,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矢)气者②,更服一升;若不转(矢)气〔者〕,勿更与之。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③,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①脉滑而疾:脉象圆滑流利,应指快速。
②转气:即前条转失气之意。
③微涩:脉象微而无力,蹇涩而不流利。
郑论:按谵语发热,本可下之证,仲师斟酌,转矢气与不转矢气,以定可攻与不可攻之分。但转矢气而下之,复见脉微涩,此又正气之虚,此刻欲攻之,则恐正气不胜,不攻之,又虑邪气复炽,故曰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阐释】原文云:“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微为阳虚,涩为液竭,是阴阳两虚的表现,攻邪则伤正,扶正则碍邪,所以断为难治。所谓难治,并不等于不治,而邪实需攻,正虚宜扶,自以攻补兼施为宜。笔者认为可用四逆汤以补阳,加参、归、地以助阴,合承气汤而治之,则难治者不难矣。
十七、夫实则谵语①,虚则郑声②,郑声者重语也。前段
①谵语:是神志昏乱,语言没有伦次,声音粗壮。
②郑声:是说过又说,语言重复,细语呢喃,声低息短。
郑论:此条举虚实,以明阴阳现证之异。异者何?声厉、声低是也;有神、无神是也;张目、瞑目是也;安静、不宁是也。学者不可粗心,务要将谵语、郑声情形实据,熟习于胸,临证分辨,庶不误人。
【阐释】谵语属阳,郑声属阴,有如郑氏所言,“以明阴阳现证之异”。
是实是虚,当从全面证状来确定。然谵语中亦有虚证,不可不知。实证大多见于阳明热实之证,由于燥实内结,浊气上干,神明受热熏灼,以致发生神志昏乱的状态。虚证是心神将脱,谵语时而昏乱,时而清澈者,或独自谵语,呼问则清楚等是也。实证治以承气汤,虚证仍当用温法治疗。郑声者,精神衰乏,不能自主,语言重复,其声微短,正气虚也,法当回阳以治之,如四逆加人参汤是也。
十八、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后段
郑论:按直视、谵语、喘满者,明是胃火灼尽阴精,此条专举胃火旺极者言也。更有少阴真阳衰极,真精不能上荣于目亦直视,危亡已在瞬息之间。直视而见喘满者,阴精将尽,而又下利,更竭其液,不死何待?
【阐释】直视谵语,是阳热亢极,阴精告竭的现象,火热上亢,神明受扰故作谵语。热甚伤阴,五脏之精气,被邪热所劫,不能上荣于目,故直视不动,如果再见喘满,则阴精竭绝,阳失依附,而气从上脱;若见到下利的证状,是中气亦败,邪实正虚,且利复伤阴。两者皆是死候。郑氏更论及少阴真阳衰极,真精不能上荣于目之直视,危亡已在瞬息之间,法当大剂回阳以救之。
十九、发(热)〔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①,谵语脉短者死②,脉自和者不死③原文
①亡其阳:汗液出得太多,致有虚脱的现象。
②脉短:是上不至寸,下不至尺,只有关脉搏动。
③脉自和:与脉短相对而说,也就是脉无败象的意思。
郑论:按阳明发(热)〔汗〕,多属有余,阳旺阴必亏,若重发汗,阴必亡,阴亡阳亦与之俱亡,谵语、脉短,阴阳两不相互之候,不死何待?若脉尚自和者,阴血未尽灭也,故断其不死。
【阐释】本条指出虚证谵语的成因是汗多重发汗,不但津液更伤,而阳气随汗外泄,有亡阳之虑,属大虚之候,脉短,这是气血津液消耗殆尽,行将阴阳离绝,故为死候。脉自和,则知阴阳尚未脱离地步,用药治疗得当,可以不死。
二十、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亡)〔出〕,胃中(躁)〔燥〕,大便必鞕,鞕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者〕,更莫〔复〕服。
郑论:按因汗出以致谵语,大便鞕者,胃(躁)〔燥〕也,血液外亡也,今既下之,而大便不鞕,不谵语者,胃得润而和,故令其勿更服,恐再下之,而别生他病也。
【阐释】谵语由于便鞕,便鞕由胃燥,胃燥由于津液少,津液少为热实于里而汗液外泄。因为大便鞕结。腑气不通,则秽浊之气上攻,心神不扰,所以发生谵语。小承气汤以去实热而和胃,则谵语自止。
二十一、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郑论:按邪原在里,而反汗之,其误已甚,汗出则津液外越,津液外行,自然胃(躁)〔燥〕而大便亦与之俱(躁)〔燥〕,(更)〔便〕所以难也,里分邪实,无怪乎谵语也。
【阐释】表证之喘满,其满在胸部,其脉必浮;里证之喘满,其满在腹部,其脉必沉。前者可用麻黄汤之类发其汗则愈;后者发汗则误,以致津液外越,燥实结于内,久则谵语。此以过汗伤津,而不致大实满痛,宜少与小承气治之。
二十二、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则〕止后服。
郑论:按既经吐下后不解,延至如见鬼状,循衣摸床,微喘直视者,乃将死之征。但脉弦者,弦为阴象,是阴尚未尽也,故曰生。
若脉见涩,涩为血枯,枯则阴竭,不死何待?病形若但发热谵语,而无直视可据,故以大承气汤主之。
【阐释】伤寒表证,应汗之使邪从外解,反治以吐下,以致津伤化燥,邪陷成实,不恶寒,发潮热,便秘,都是胃肠燥实之征,延至独语如见鬼状,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此不仅阳明腑实自病,且已波及厥少二阴,危之甚矣。脉弦为正气尚存,阴精未竭,故曰脉弦者生;脉涩是营血衰竭,阳亢阴绝,故曰脉涩者死。若但见发热谵语之腑实证,可用大承气汤荡涤其燥结,然此峻下之剂,必须中病即止,以免过剂伤正。
二十三、汗出谵语者,以有(躁)〔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者〕,过经乃可下之①。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①过经:这里是太阳表证解除之意思。成无己注:须过太阳经无表证。
郑论:按既称汗出谵语,明是内热胃(躁)〔燥〕而有(躁)〔燥〕屎也。何得以风名之乎?又曰下之早,而语言必乱,乱亦谵语之属也,何必强名之乎?总之此病乃为里实证,故下之可愈。
【阐释】此条郑氏不随文注释,亦不牵强附会,而提出质疑,最后归结为:此病乃为里实证,故下之可愈。可启迪后学深思之。
二十四、阳胆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躁)〔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鞕尔,宜大承气汤(主)〔下〕之。
郑论:按(躁)〔燥〕屎与但鞕,二者有轻重之分,其间谵语、潮热、不能食,皆胃中热结阻滞也。
【阐释】以能食不能食,来辨别腑实内结的微甚。重则燥屎阻结,轻则仅仅便鞕。已结者开其结,未结者涤其热,不令更结。谵语潮热虽相同,但腑实的程度有轻有重,原文俱主以大承气汤。笔者认为能食者,只用小承气微和胃气即可。若不能食,是燥屎已成之确据,则可用大承气汤下之。
二十五、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阳明发热汗多,而急下之者,何也?恐血液外越过盛,而胃中反生(躁)〔燥〕结等证,下之正所〔以〕存津液以安胃也。但此证,只凭一发热汗多而定为急下,况人参白虎证,亦大热汗出,尚未急下。当时大约为阳亢已极者而言之也,若但发热汗出,而定为急下,不能无疑。
【阐释】郑氏谓:“若但发热无汗,而定为急下,不能无疑”。盖阳明病发热汗多,不论阳明经证、腑证都有,如属经症热炽,则白虎人参汤即可清热救阴。故此条当有其它腑实证状,如腹满痛,不大便、潮热、谵语等证,方能急下存阴。
二十六、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此条为阳明胃实者言之,而非为胃虚者言之,学者宜详辨虚实。
【阐释】汗为阴液,发汗则伤津而热邪更炽,与糟粕相结而成燥屎,阴梗于中,气机窒塞,不通则痛,故宜大承气汤急下之。
二十七、腹满不减㈠,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㈠腹满岂无虚实(顶批)。
郑论:按此条未指出当下实据,不能无疑,姑录之。
【阐释】按此节承上条,盖谓下后腹痛虽减腹满未减,或减十分之一二,言不甚减也。所以然者,悍热太甚,非一下可尽除也。此下之未尽,故仍以大承气汤再次攻之。前条曰急下之,本条曰当下之,用法自亦有微剧之分矣。又腹满有虚实之别,太阴虚寒的腹满,里无实邪,其腹满,常有缓解之时;本证腹满,乃是里有燥屎,有形的实邪,腹满无减轻之时。《金匮》“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虚、实之间,最宜详辨,治法亦迥异。
二十八、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①,睛不和②,无表里证③,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①目中不了了:即视物不明。
②睛不和:是眼珠转动不灵活。
③无表里证:指既无头痛恶寒表证,也无腹满谵语等里证。也有认为是无少阳的半表半里证。
郑论:按目睛不了了者,皆缘内有伏热伤及津液,津液暗耗,不能上荣于目,故不了了,观其大便难,身微热,其内之伏热,亦可慨见矣。故宜急下之,正以救津液,恐迟缓则熬干阴精也。
【阐释】《内经》云:“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热邪内灼,津液枯燥,则精神不得上注于目,故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也”。燥屎内阻,则大便不通,此为里实证,谓无表证则可,无里证则不可,无里证安能下之耶?正如郑氏所说:“故宜急下之,正以救津液,恐迟缓则熬干阴精也”。
二十九、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④芤(kōu抠):脉之一,脉轻按浮大,重按中空,有如葱管,是阴血不足,阳气浮盛之征。
郑论:按申、酉、戌,乃阳明之旺时,邪衰者于旺时可以潜消,邪盛者于此时更盛,观日晡潮热之人,则得解与不解之道也。
【阐释】此条所论涉及时间医学,按照祖国医学理论,申、酉、戌时,(即现在的下午三时至八时)日晡时也。阳明潮热,发于日晡,阳明病解,亦于日晡,为阳明经气当旺的时候,欲解说法也。
三十、脉浮而芤④,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阐释】此节但言脉而不言证者。盖指平素阳旺阴虚之人,故感邪即从阳热而化也。浮则气分之阳热盛,芤则血分之津液虚,浮芤相搏,则胃中合相搏之势,而愈生火热矣。曰其阳则绝,并不是说阳气的败绝,与阳明上篇条一样,为津液不足,里热亢盛的意思。亦即太阳膀胶之津液,不能还入胃中,有断绝不续之现象也(郑书原无三十、三十一条,据舒本校补)。
三十一、趺阳脉浮而涩⑤,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鞕,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
⑤趺(fū肤)阳:即冲阳穴,在足背第二第三跖(zhí)骨间,属足阳明胃经,古人常用跌阳脉诊察脾胃疾病。
【阐释】此节乃太阳阳明之脾约证也。独诊之足者,盖邪热从足而上,太阳膀胱之津液先虚,故脾被热灼,而津液涩约,胃被热蒸,而火气强盛,故不用承气之速下,而用麻仁丸之缓攻,以和之也。
又上二条,舒驰远《再重订伤寒集注》具载,郑氏《伤寒恒论》缺之。但舒氏亦疑此两条非仲景原文,而为叔和录入,有矛盾。或为郑氏不录此二条之原因。
麻子仁丸方(校补)
麻子仁二升芍药半斤枳实半斤(炙)大黄一斤(去皮)厚朴一尺(炙去皮)杏仁一升(去皮尖熬,别作脂)上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知为度。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有滋肠润燥缓泻作用,方中麻仁杏仁润肠肃肺,因肺与大肠相表里,肺气降有助于通便作用。枳实、厚朴破气行滞,芍药养阴,大黄攻下清热。所以成其润肠缓下剂,但仍兼攻下破气。现有中成药出售,为有效的润下剂,用于虚弱体质便秘者多效。
伤寒恒论卷六
阳明下篇
外邪已趋少阳,未离阳明,谓之少阳阳明,列于此篇,计八法(据舒本校补)。
一、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郑论:按大便溏,胃虚而不实也;小便自可,内无热也;胸胁满者,浊阴闭塞也;发潮热者,阳气浮也。此际正当温中,又非柴胡汤所宜也。此条意着重在两胁上,究其端倪,故以小柴胡汤主之。
【阐释】此节乃少阳阳明二阳合病。邪热陷于大肠,故发潮热;如胃家实,当大便鞭而小便数,今大便溏,小便自可,知非实热之证。郑氏谓:“大便溏、发潮热等诸证,正当温中,又非柴胡汤所宜”。当用理中汤加砂仁半夏治之。然就胸胁满不去一证,仍宜从胸胁而达之外,可从转枢而出。因阳明经病轻,少阳经病重,用小柴胡汤治少阳,解其主症。
二、阳明病,(而)胁下鞭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主之)。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①,身濈然汗出而解(也)。
①胃气因和:指胃的正常机能得到恢复。
郑论:按此证,乃阳明而兼少阳也。夫两胁者,少阳之地界也。今两胁鞭满,是少阳气机不舒之候,不大便者,胃实之征,舌上白苔色者,寒也,呕时而作,少阳喜呕也。余意此证,可小柴胡内重加大黄,俾土木之气舒则内畅,而津液通,胃气自和,只用小柴胡汤而不用大黄,似不恰切。
【阐释】本条与前条亦少阳阳明二阳合病,较上节为重。前节系邪陷于大肠,此节系陷于胸胃之间。曰胁下鞭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正气不得上升下降,故使不大便也。用小柴胡汤以转其枢,则诸证自愈。但郑氏则主“小柴胡汤重加大黄,俾土木之气舒则内畅,而津液通,胃气自和”,似较仅用小柴胡汤原方为对证。
三、间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①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②;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①脾约:脾约以胃中之津液言。胃无津液,脾气无以转输,故如穷约而不能舒展也。即是由于津液亏少而引起便秘。
②胃家实:指肠胃中有热邪积滞。
郑论:按太阳之邪未尽,而传至阳明,如桂枝汤加葛根之属,与脾约汤之属是也。正阳〔阳〕明者,太阳之邪传至阳明,随(躁)〔燥〕而化为热邪,绝无一毫太阳寒气,而胃独受其邪,则为之正阳〔阳〕明,所云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是阳明之邪半入少阳地界,两经之提纲病情互见,故为少阳阳明,如两胁满而不大便是也。
【阐释】此条采取问答形式,郑氏所注分别说明三类阳明府证的成因和来路,较为全面。太阳阳明由于津亏,其证状较轻;正阳阳明由于阳旺,不大便,内实满痛,名胃家实,其证状最重。少阳阳明由于误治,其证状较太阳阳明为重。三者病因虽有别,而皆热盛于里致肠胃成实,则理无二致。
附:少阳转阳明二证(据舒本校补)
四、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烦实,大便难是也。后段
③此条与上条第三小节重复,不识何故,为保存原书面貌,姑存之。
郑论:按此证,前已申明,兹不复叙③
五、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阴,以法治之。后段
郑论:接此条,本有少阳证,故服柴胡汤已而口渴者,胃有热而伤及津液也,仍以阳明口渴法治之。余细思口渴一证,有胃热太甚,口臭气粗,身热汗出,渴饮冷者,仲师以人参白虎汤治之。有阳衰不能熏腾津液于上而亦口渴,但饮滚饮冷不同,仲师以回阳治之,如此用药,方不误人。
【阐释】本条明言“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郑氏主以人参白虎汤治之,于理于法皆合。至有阳衰不能熏腾津液于上,而亦口渴,其非阳明证明甚,当属少阴证之口渴,自当以回阳法治之。
附:太阴转阳明一证(据舒本校补)
六、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鞭者,为阳明〔病〕也。
郑论:按缓脉,乃太阴之本象,此以为当发黄,吾甚不解。夫缓为胃气,不主于病,取其兼见,方可论病。又曰:小便利者不发黄,全未见有胃家遏郁病情,而独曰小便利者不发黄,皆非正论。即谓太阴转属阳明,其脉必不得以缓论,即见大便鞭,当下之证,定有一翻先数日脉缓,后忽见实、大、洪、数之脉,乃为合法。
【阐释】自此以下三节,皆言阳明假实之证,亦即邪从三阴传入阳明之证也。太阴病湿盛阳微,不能温运,若寒湿瘀滞,身当发黄;如小便通利,湿从下泄,便不能发黄。但小便自利过多,则肠中水分渐干,积至七八日而大便鞭者,则太阴转成阳明证矣。如此解释,则郑氏之疑可以不疑矣。
附:少阴转阳明一证(据舒本校补)
七、少阴病,六七日,腹胀(满)〔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此病必是少阴协火而动之候,前数日所现定是满盘少阴证形,迨延至六七日,积阴生内热,邪遂从热化矣。热甚以致腹胀不大便,则邪已转入阳明,若不急下之,则真阴有立亡之势,故下之宜急也。
【阐释】郑氏曰:“积阴生内热,邪遂从热化矣。热甚以致腹胀,不大便,则邪已转入阳明”。腹胀不大便者,必兼见舌苔干燥,恶热饮冷,方为实证。实则此乃少阴化热太过,火伤中土之证也。急下以救中土,土坏则生机立竭矣。非用大承气急下,安能救其危哉!
附:厥阴转阳明一证(据舒本校补)
八、下利谵语者,有(躁)〔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郑论:按谵语多缘内有(躁)〔燥〕屎,兹何又称下利谵语?若下利而谵语,必非实证,必非下证。然谵语亦有似是而非处,学者务当细求,苟下利而谵语,其人有神,脉大而实,口渴、舌干、饮冷,此为协热而下利,皆在可下之例;若其人下利谵语,身重无神,舌润不渴,脉微,又当温肾扶阳,不得以谵语而尽为热证,亦不得尽为可下之证也。
又按此条,大约为里虚夹(躁)〔燥〕,而有(躁)〔燥〕屎结于中者言之也。余意当于温补剂中,加大黄逐之,庶为妥切。
【阐释】下利而谵语,有阳虚、阴虚之别,阳证者为协热而下利,治以小承气汤。若阴证下利谵语,无神不渴,脉微,法当温肾扶阳,治以附子理中汤加补肾药味。故郑氏曰:“不得以谵语而尽为热证,亦不得尽为可下之证也”,自当辨证施治,方为恰当。又按此条,大约为里虚夹燥,郑氏于温补剂中,加大黄逐之,法可遵从。
伤寒恒论卷七
少阳篇计二十一法(据舒本校补)
一、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①,胸胁苦满②,默默不欲饮食③,心烦喜呕④,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
①往来寒热:恶寒时不知热,当热时不知寒,寒和热间代出现,即所谓间歇型热。
②胸胁苦满:谓胸胁部有苦闷的感觉。因少阳脉循胸胁,邪入其经,所以胸满。
③默默:静默不言也。
④喜呕:即是时常作呕。
郑论:按少阳当阴阳交会之中,出与阳争则热生,入与阴争则寒作,故有寒热往来也。胸胁满,默默不欲食者,肝邪实而上克其土,土畏木克,故不欲食。心烦喜呕者,肝喜发泄也。甚至或烦、或咳、或渴、或腹痛、或心下悸、或小便不利,种种病情,皆系肝木不舒所致也。故以小柴胡主之,专舒木气,木气一舒,枢机复运,而诸证自释矣。
【阐释】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这是小柴胡汤的主要证候,以下的或然证,并不是用小柴胡汤的主要目标。郑氏所按已详尽矣,无庸赘述。
小柴胡汤方(校补)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半夏半升(洗)甘草(炙)生姜各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若胸中烦而不呕者,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
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鞕,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枝三两,温复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小柴胡汤乃表里两解法,亦转输调和之方。柴胡乃少阳主药,可升阳达表,力能输肝木之滞机,宣畅气血,使半表半里之邪得从外宣。黄芩苦寒,能清胸腹之热,使半表半里之邪得从内彻。《本经》称柴胡推陈致新,黄芩主治诸热,柴、芩合用,能解半表半里之邪,半夏、生姜调理胃气以止呕,人参、枣、草益气和中以养正。本方寒热并用,攻补兼施,有疏利三焦气机,调达上下升降,宣通内外,运行气血之功,八法中列入和剂。关于此方除用治少阳经症外,郑氏在《医法圆通》中说:“治发热、口苦、耳聋,其脉弦者,又治太阳、阳明二经发热不退,寒热往来。随即举出其圆通应用六条:()治两胁胀痛;()治头响,两侧胀;()治两耳红肿痛甚;()治疟疾;()治吐酸不食;()治妇女热入血室,谵语。笔者用以治肝咳,其由于肝阳不足者,用小柴胡汤去参、枣、生姜,加干姜、五味、桂枝以温肝利肺而咳愈;如因肝阴不足,肝火上逆,治当滋肝、降火、润肺,用小柴胡汤去参、姜、枣、加贝母、知母、石膏治之。又曾治胃脘胀痛,其症状为口苦、目眩、胸胁满闷,脘腹时作胀痛,稍多食则大便溏,日四五次,舌质淡红,苔腻,脉弦细,治以小柴胡汤加公丁香,吴茱萸,二剂而痊愈。现代用以治疗具有本方主症的多种疾病,如感冒、扁桃腺炎、流行性腮腺炎、各型肝炎、胆囊炎、胸膜炎、肾炎及产后发热、长期潮热等,只要加减适宜,均能收到良效。更有用本方以通小便、止泄泻的,可能与原文所谓“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的作用有关,足见其制方之精当与应用之广泛了”。
二、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郑论:按少阳禀风火之脏,口苦咽干者,胆有热也,胆液乃目之精,今为热扰,精气不荣,故见眩也。
【阐释】诸家注伤寒者,大多以口苦、咽干、目眩为少阳病之提纲。郑氏仅释三者之成因而不说是少阳病之提纲。舒驰远亦仅谓此少阳之腑证也。口苦、咽干、目眩,少阳病自然可以见到,但就不得为提纲。如阳明上篇条的:“阳明中风,口苦咽干”。同篇条云:“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太阳中篇条云:“气上冲胸,起则头眩”。太阳上篇条亦云:“心下悸,头眩身瞤动”。这说明口苦、咽干、目眩等证,太阳病、阳明病都有,把它作为提纲看,在临床没有多大价值。相反把本篇第一条:“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的小柴胡证作为少阳病提纲,还全面得多。在临证时,应把两条结合起来,这样就全面了。
三、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躁)〔烦〕而悸。
郑论:按少阳证,本宜和解,原不在发汗之例,强发其汗,血液被夺,则胃必(躁)〔燥〕,胃(躁)〔燥〕而谵语生,此条可谓少阳转阳明,立论方可。
又按燥与悸,本系两证,燥为热邪,悸为水邪,此以笼统言之,大非少阳立法。
【阐释】三阳证均有头痛发热,但在部位上有区别,太阳痛在脑后,阳明痛在前额,少阳痛在两侧。今头痛发热而脉弦细,正是少阳的主脉,与太阳头痛发热脉必浮,阳明头痛发热脉必大,亦有明显的不同。少阳病邪不在表,是以禁汗。郑氏曰:“强发其汗,血液被夺,则胃必燥,胃燥而谵语生”。所论甚是。
胃和则愈可有两种情况,一是胃气自和而愈,一是治疗得当而愈,可用调胃承气汤治之。
四、少阳中风①,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躁)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①中风:此处当解作外邪的总称,包括伤寒在内。
郑论:按少阳属相火,今得中风,风火相煽,壅于上窍则耳聋目赤,壅于胸中则满而烦躁,当此时也,正当小柴胡加开郁清火去风之品,切切不可吐下。前条原有当下、当吐、与不当下、不当吐之禁,若妄施之,则惊悸立作矣,可不慎欤?
【阐释】此条合前条是治疗少阳病的三禁,不问其为伤寒或中风,只要病在少阳,均当禁用汗、吐、下三法。因少阳病邪不在表,所以禁用发汗;病不在里,肠胃没有燥屎结实,所以禁用攻下;虽有胸满而烦,却非胸中邪实,所以禁用吐法。郑氏释耳聋、目赤、胸中满而烦为风火相煽,亦是正确的。若误吐下,则诛伐无过,反致损气耗液,而引起心悸、惊惕等变证。
五、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郑论:按三阴、三阳,各有界限,当三日后,应归三阴,而其人反能食不呕,可知太阴气旺,旺不受邪,理势然也。
【阐释】诊断病邪传变,应当以现有证状为依据,方可决定其传与不传。郑氏说:“能食不呕,可知太阴气旺,旺不受邪,理势然也”。正足以说明不能为传经规律所拘。
六、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郑论:按少阳当三日而脉小者,邪已衰也,故断其欲已。
【阐释】根据传经规律,伤寒三日,应为少阳受病,脉当弦紧,今脉小者,邪气微而病退,为欲愈的征象。亦即郑氏所说“邪已衰也,故断其欲已”,笔者认为不能单凭脉以定证,必须证状见减的,庶为欲愈。如脉小而证状加剧,则为正衰邪盛,非欲愈之征。
七、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郑论:按六经各有旺时,邪气衰者,每于旺时自解,正所谓正旺而邪自退也。
【阐释】本条指出少阳病欲解的时间,其精神与太阳病,阳明病欲解时同一意义。寅至辰上即每日上午三点至九点之间。
八、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烦躁)〔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①。
①阳去入阴:就是去表入里的意思。
郑论:按身无大热者,表邪将尽也,其人烦躁者,邪入阳明之验也,又并无三阴证据,何言阳去入阴,于理法不合,姑录之,以俟高明。
【阐释】郑氏云:“无三阴证据,何言阳去入阴,于理法不合”。此应解“阳去入阴”为由表证“阳”入里证“阴”之谓也。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
九、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郑论:按项强、身热恶风者,太阳之表证也。口渴而手足温者,胃中有热也。胁下满者,少阳气机为寒束也。法宜桂枝汤加粉葛、柴胡、花粉之类,于此病庶为合法,若专主小柴胡汤,似未尽善。
【阐释】本条有太阳表证,复有阳明里证,更有少阳证,即胁下满者,少阳气机为寒束也。据“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之义,则可用小柴胡治之。郑氏则认为专主小柴胡汤未尽善,而主桂枝汤加粉葛、柴胡、花粉之类,是三阳症状兼顾,更为全面,理法可从。
十、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温)〔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郑论:按阳脉涩者,阳虚也,阴脉弦者,阴盛也,法宜扶阳祛阴。若腹中急痛,则为阴寒阻滞,小建中汤力弱,恐不能胜其任。余意当以吴萸四逆汤,小柴胡汤更不能也。
【阐释】腹中急痛,多属虚寒证,所以金匮有虚劳里急,腹中痛的记载,都用小建中汤建立中气。但郑氏认为小建中汤力弱,主用吴萸四逆汤,一举祛邪外出。其实本条为少阳病兼里虚寒证,脾胃之阳气不能流畅,故腹中急痛,与小建中汤调和气血,建中止痛,自属正治。服后腹痛止,而少阳证不差者,再用小柴胡汤以和解少阳。
十一、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腹)〔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郑论:按少阳证,法当和解,汗、下皆在所禁之例,今既汗、下之,而胸(腹)〔胁〕满微结者,是下之伤中,浊阴得以上僭也。汗之而太阳伤,以致气化失运,小便所以不利也。又见寒热往来,少阳证仍在,主小柴胡汤加桂枝、干姜,三阳并治,实为妥切。
【阐释】太阳病汗、下后,则邪当解。今不解而见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又见寒热往来等证,是邪陷少阳,复有太阳之表,阳明之里,此三阳并病。故郑氏曰:“主小柴胡汤加桂枝、干姜,三阳并治,实为妥切”。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校补)
柴胡半斤桂枝三两(去皮)干姜二两黄芩三两栝蒌根四两牡蛎二两(熬)甘草二两(炙)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柴胡、黄芩、栝蒌根合用,和解少阳,清热、生津、止渴之效显著;桂枝、干姜、甘草合用,当有健心阳、温脾之作用;牡蛎与栝蒌根配伍,能治水饮内停之口渴。用以治少阳兼水饮病为有效。对治寒多热少,或但寒不热之疟疾,疗效亦佳。亦用于较小柴胡汤证为虚、贫血、呈郁热挟水饮上冲之证。
十二、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后段
郑论:按既服柴胡汤,而病已去。但渴者,属阳明。试问渴饮冷乎?饮热乎?舌干乎?舌润乎?大便利乎?小便利乎?饮冷、舌干、便塞,方可指为阳明。若饮热、舌润、便溏,不可谓之阳明。虽指为阳明,学者不可执为定,当各处搜求,庶不误人。
【阐释】此节与阳明下篇五条相同,郑氏更为之进一步详细注释,示人应灵活辨证,不可执定阳明也。
十三、凡(服)柴胡汤病证而(反)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①,却发热汗出而解。后段
①蒸蒸而振:蒸蒸,内热貌。气从内达,邪从外出,则发生振栗之状,是形容战汗的现象。
郑论:按柴胡证既误下,而少阳证仍在,是邪不从下而解。复以柴胡汤,枢机转,而蒸蒸发热汗出,是邪仍由汗而解也。总之,凡病邪有吐、下后而变逆者;有吐、下而本病尚在,无他苦者,用药不可不知。
【阐释】柴胡证是邪在半表半里之间,汗、吐、下都在禁例。若误下之,邪不从下解,而柴胡证仍在者,可复与柴胡汤,如郑氏所说:“枢机转,而蒸蒸发热汗出,是邪由汗而解也”。
十四、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鞕痛者,此为结胸也,(法宜)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则)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郑论:按此条(以)〔理〕应在少阳篇,不知因何列入太阳中篇,兹不再赘。
【阐释】柴胡证误下后的转归及治法,应如郑氏所说理应列在少阳篇,不知因何列入太阳中篇条,前已言之,郑氏为保留原书面貌,仍照录,但不赘论。
十五、〔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未)〔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此)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郑论:按少阳虽云汗、下当禁,然亦当视其可与汗者汗之,可与下者下之,总在用之得宜,庶不为逆。
【阐释】此条示人在临床的时候,必须根据证情的先后缓急来处理,治有先后,先后误施,病必不愈。亦即郑氏所说:“总在用之得宜,庶不为逆”。
十六、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鞕,脉细者,此为阳微结①,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②,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阳)〔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若)〔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①阳微结:热在里而大便鞕,叫做阳结。外带表邪,热结犹浅,所以叫做阳微结。
②阴结:没有一定表证。其症状是身体重,不能食。大便反鞕,脉象多现沉迟。
郑论:按头汗出,至脉细微,阳微结等语,满盘俱是纯阴之候,何得云必有表也?表像从何征之?又曰复有里,以为脉沉者里也,汗出为阳微,既称阳微,不得以柴胡汤加之。又曰: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此是正论。少阴、少阳,原有区分,脉沉紧而头汗出,头属三阳,故知非少阴也。其为阴结者,是指外之寒邪闭束,而非谓少阴之阴寒闭结也,可与小柴胡汤,是从头汗而得之,若不了了,得屎而解者,里气通,则表气畅也。
【阐释】本条主要在辨明少阴与少阳的疑似证。自头汗出至脉细等症状,都很象少阴证,但少阴病不应有表证,病人头汗出,微恶寒,是表证尚在,所以说不是少阴证,而是“阳微结”,这种症候一定有表证也有里证,邪在半表半里之间,小柴胡自是对症之方。郑氏所按,自相矛盾之处甚多,不可从。
十七、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①、亡津液②,阴阳自和者③,必自愈。
①亡血:指一切原因的失血。
②亡津液:又叫做“伤津液”,如过汗过下都足以损伤津液。
③阴阳自和:犹言气血自和。
郑论:按汗、吐、下三法,与亡津液,审其别无他苦,但见阴阳自和者,必能自愈。若现有别证,相机治之,便得也。
【阐释】夫汗、吐、下都是治病的大法,如用之不当或用之太过,都能伤及正气,皆可亡血亡津液,血与津液都是属于阴,亡血实质上与亡津液是一个意思。如其阴阳能处于协调状态,就可以自然痊愈。正常人的身体机能,全在阴阳平衡,亦即《内经》所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的意义。
十八、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④,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不)〔下〕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⑤,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取〕之。
④经水:即月经。
⑤血室:即子宫。张景岳云:“子户,即子宫也,俗名子肠,医家以冲任之脉盛于此,则月事以时下,故名之曰血室。”
郑论:按发热至热除,表已解也,脉迟身凉,如结胸、谵语,是热不发于外,而伏于内,因其经水适来后,随气机收藏而入于内,故曰热入血室,病已重也,刺期门,实以泄其邪热也。
【阐释】合下三节,皆言热入血室之证也。血室在人身体上究在何处,历代医家注释不一。如成无已谓:“血室者,营血停止之所,经脉留会之处,即冲脉也”。柯韵伯说:“血室者,肝也,肝为藏血之脏,故称曰血室”。但张景岳则谓:“血室即子宫”,笔者认为张氏之说为是,详见注释⑤。此条乃邪伤厥阴血分之证也。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者,借妇人以明血室之所在也。
诚如郑氏所说:“表已解也,热伏于内,因其经水适来,随气机收藏而入于内,故曰热入于血室”。邪热入而居之,里热已重也,刺期门穴以泻里热,则诸证尽失也。
十九、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血虽结,而表证尚在,但和解之,邪去而结自化为乌有矣,故主小柴胡汤,随机加减,则得矣。
【阐释】此节为经水已来,因病而适断者,则寒热发于外,虽与经水适来者不同,而此亦为热入血室。如郑氏所云:“血虽结而表证尚在,但和解之”。小柴胡汤达经脉之结,仍借少阳之枢以转之,俾气行而血亦不结矣。
二十、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郑论:按昼明了,夜昏愦,是邪在里而不在表,故曰热入血室。但清其血分之热即可了,故曰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是明教人不可妄用攻下之意也。
【阐释】此节与上二节之差异处,彼是中风,此是伤寒;彼之谵语,不分昼夜,此则昼日明了,暮则谵语,乃邪正交争也。此证乃经水尚行,血未曾结,为邪干血分之轻病,原不同蓄血之如狂发狂,不分昼夜之重病也。如郑氏所说:“但清其血分之热即可了……不可妄用攻下之意也。”即不得用桃仁承气、刺期门及小柴胡诸法也。盖血海既虚,当调和膀胱之气化,俟其正气回复,而病自愈也。
二十一、血弱气尽①,腠里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前段
①血弱气尽:气血不足,正气衰弱的意思。
郑论:按此条指气血虚弱而言,正虚则外邪得以乘虚而入,邪正相攻,结于胁下,往来寒热,默默不欲食者,少阳之属证也。脏腑相连者,指肝与胆也,肝胆气机不舒故痛,厥阴气上逆则呕,主以小柴胡汤,专舒木气,木气一舒,枢机复运,而痛自愈矣。
【阐释】“血弱气尽,腠里开,邪气因入”,言正气衰弱时,阳气不能卫外为固,腠理不密,外邪因入。邪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至默默不欲食等,此小柴胡汤证。又脏腑相连,邪高痛下者,少阳表热为邪高,厥阴里寒为痛下,厥气上逆则作呕。如此用小柴胡汤主之,似未尽善。既气血不足,正气衰弱,其身体素质之虚,可以想见。且能专用小柴胡汤舒少阳之气以治之,而当加附子、吴萸、炮姜、肉桂以破厥阴之寒而散逆止呕,于此病庶为合法。
伤寒合病
计九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项背强几几①,反汗出(而)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①项背强几几:形容项背拘急,俯仰不能自如之状。几几,俯仰不自如貌。
郑论:按此条乃太阳风伤卫证。
【阐释】太阳风伤卫证,应用桂枝汤解肌。今增项背强几几一证,是风邪入于经输之故。太阳经输在背,邪入其间,致使经气不舒,阴滞津液不能敷布,经脉失去濡养,则项背强几几。故用桂枝汤解肌,加葛根以散经输之邪。
桂枝加葛根汤方(校补)
葛根四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生姜三两(切)上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桂枝汤加葛根,治桂枝汤证而项背强几几者,用桂枝汤治汗出恶风以解表;葛根味甘平,有生津液作用,则滋养筋脉,故能解除项背强直,亦即治项背强几几。近人推广应用此方于营卫不和,太阳经脉不舒之证,如感冒、头痛、抽搐等;亦有用治高血压脑动脉供血不足之头痛而兼项背紧痛者,效果良好。
二、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乃寒伤营证,两证皆未见阳明(并)〔病〕形,又从何分为合病也?总之风主太阳卫分,寒主太阳营分,以有汗无汗判之,用药自无错乱之。况阳明有阳明证表形,不得混而言之。
【阐释】合病者,或合两经,或合三经之证而为病。若两经合病,自必并见两经之证,此一定之法也。郑氏谓:“两证皆未见阳明病形,又从何分为合病也?……况阳明有阳明证表形,不得混而言之”。疑有阙文,实则本条为寒伤营病,在太阳经背部治法。
葛根汤方(校补)
葛根四两麻黄三两桂枝二两(去皮)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复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按葛根汤一方,乃肌、表两解之方,亦太阳、阳明合解之方也。夫风寒之邪,一从肌腠而入,则为桂枝汤症,一从肤表而入,则为麻黄汤症,今以桂枝汤加麻黄、葛根,是从肌腠以达肤表,俾邪直出。太阳与阳明接壤,太阳之邪已在经输,逼近阳明,此刻阳明不病亦病也。去太阳之邪,即所以救阳明也。葛根为阳明之主药,用之以截阳明之路,而邪不敢入,又能鼓舞胃气上腾,足以助桂、麻祛邪之力。葛根味甘气凉,能生津液,滋养筋脉,故能解除项背强几几。郑氏在《医理真传》中,用治太阳病,兼见项背强几几。自汗恶寒,以致吐血者。其在《医法圆通》中谓系治邪在太阳之经输,发热、恶寒、项背强,及邪初入阳明而成的必自下利的二阳合病。更用以治发斑、呕吐,眼皮肿痛,两乳红肿、发热,小儿痘初现点四症,皆邪甚、热郁、津亏的阳明地界疾病,故能治之而愈。现代推广应用于治太阳阳明合病之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荨麻疹等,均可用本方施治而获效。
三、太阳与阳明合病,(则)不下利(而)〔但〕呕者,(用)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方合,不再赘。
【阐释】太阳与阳明合病,表邪不得外泄,不下迫于肠,故不下利,但上犯于胃,所以呕逆,故治疗应以解表为主,仍用葛根汤,但加半夏一味,降逆止呕。
葛根加半夏汤方(校补)
葛根四两麻黄三两(去节)甘草二两(炙)芍药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二两(切)半夏半升(洗)大枣十二枚(擘)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白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复取微似汗。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太阳与阳明合病下利,用葛根汤治疗,今不下利而呕,故加辛温之半夏,和胃健脾,镇逆止呕。此亦因势利导,宣通逆气之方也。
四、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郑论:按二条下利与不下利,以见风寒主证之不同,风为阳而上逆,寒为阴而下行,此势时自然之理,足以见用半夏之降,葛根之升,皆有妙处也。
【阐释】太阳与阳明合病下利,郑氏以“风寒主证之不同,风为阳而上逆,寒为阴而下行”之论。则上逆而呕,下注而为利,自是正确的,方与证合拍。
五、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主之)。
郑论:按喘而胸满,胸中之阳为寒所束,上攻于肺,呼吸错乱,而喘证作,此条举太阳阳明而言。若火刑于肺而喘者,下之不宜。若少阴肾气上冲于肺而喘,不(谓)〔仅〕麻黄不可用,用之是速其亡也。之言不可下,是谓寒束于肺,下之恐引邪深入,必生别病,故曰不可下,下之为患不小。首用麻黄汤大开腠理,表气一通,里气则畅,邪自表分出,而内境安守也。
【阐释】阳明可下,合病则表证未解,故不可不。喘而胸满者,因汗不得出,热毒壅迫于肺脏故也,与麻黄汤发汗,则喘满自除。表里证同时出现,先解表,后攻里,为治疗原则之一,本条就是在说明这个道理。故郑氏说:“用麻黄汤大开腠里,表气一通,里气则畅,邪自表分出”,则病解也。
六、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郑论:按太少合病,总要两法病情相孚,照两经法治之,此但举太少合病,而曰自下利者,与黄芩汤,呕者加半夏生姜汤,其中不能无疑,疑者何?夫自下利而呕,是属太阴证乎?是属太阳协热下利乎?少阳本气喜呕乎?若果属太阳协热下利,黄芩汤乃为正治法。若呕果系少阳本气者,黄芩加半(下)〔夏〕生姜汤,本为对证法。如属太阴,又当以理中汤加柴、桂,庶为合法。
【阐释】本条虽提太阳与少阳合病,并无发热恶寒,头痛项强之太阳表证,亦无胸胁苦满之少阳半表半里证。仅提太少合病而至下利,故郑氏对此条提出质疑“是属太阳协热下利乎?少阳本气喜呕乎?是属太阴证乎”?实则太少合病,其在表之寒邪悉入而为里热,里热不实,故与黄芩汤以清里热,使里热清而在表之邪自和矣。若呕者,乃是胃气上逆所致,则应再加半夏生姜,以降逆止呕。如此解释,则明白了然,可以释疑矣。
黄芩汤方(校补)
黄芩三两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校补)
即上方加半夏半升(洗)生姜一两半,一方三两(切)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黄芩、芍药之苦以撤热和阴,甘草、大枣之甘以调中,而缓其津液之下奔也,有苦甘合化清热存阴之义。呕为气逆,加半夏辛降,生姜辛散,则气逆得降,呕亦自止。后世推广用之以治热痢。治痢之方剂,大都由此方化裁而来。
七、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为〕顺也。负者,失也①,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①其脉……失也:这是根据五行生克的学说,从脉象上来解释疾病的顺逆。阳明属土,少阳属木,二经合病而下利,如纯见少阳弦脉,则木必克土,病情较逆,是即所谓“负也”,“失也”;如果脉见滑数,则木不克土,是即所谓“顺也”。证状与脉象不符为“负”。脉象与证状相合为“顺”。
郑论:按阳明少阳合病,察系两经表邪,当从两经解表法治之。但下利,里未实也,何得下之?此以脉滑而断为宿食者当下之。然亦当辨其果有宿食,与未有宿食,有食可下,无食断乎不可。
【阐释】伤寒合病章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自下利,是病偏重于太阳之表者,故用葛根汤;条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是邪偏重于少阳之半表半里者,故用黄芩汤。此节为阳明少阳合病,从脉象上来判断顺逆。脉证相符的为顺,容易获愈;脉证不符的为逆,不易治疗。必下利者,脾虚里有寒也,当用理中汤温其里。郑氏曰:“有食可下,无食断乎不可”。纵有宿食,亦宜温下之,用附子理中汤加砂仁、鸡内金、大黄,中病即止,岂有下利而反用大承气汤下之之理?
八、三阳合病①,脉浮大,〔上〕关上②,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①三阳合病:即太阳、少阳、阳明三经同时发病。
②上关上:脉搏长大,从关部上至寸口的意思。
郑论:按三阳同病,阳邪盛已。关上浮大,胃邪炽也,欲眠睡者,热甚神昏也;闭目汗出,内热之验也。虽然,不可不详辨之,其中实实虚虚,千变万化,实难窥测。有名为三阳,却非三阳,此则专为三阳说法,若系由内出外之热,有似此三阳者,余亦详而验之,但其人舌无苔而润,口不渴者,余即不按三阳法治之,专主回阳,屡试屡效。
【阐释】三阳病均属热证,三阳合病则邪热尤盛,因高热而神昏欲眠睡,不恶寒而恶热也,与寒中少阴,但欲寐者,其人恶寒,脉必沉而微细者显然不同;目合则汗,是由于阳热太甚,则阴不内守。郑氏说:“若系由内出外之热,有似此三阳者,余亦详而验之,但其人舌无苔而润,口不渴者,余即不按三阳法治之,专主回阳”。此郑氏示人辨证宜细心求之,虽未列出治疗方剂,总不出四逆、白通之类大剂回阳。
九、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③,面垢④,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頞)〔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③口不仁:言语不利,不知食味。
④面垢:面部油垢污浊。
郑论:按三阳合病,必有三阳实据可凭,此则所现,纯阴居十八,仅有腹满谵语似阳明,余故细辨之者,何也?阳主身轻,阴主沉重,阳主开而阴主阖;口之不仁,阴也;身重难以转侧,阴也;面垢、遗尿,肾气不纳,阴也。果系三阳表邪,汗之则解,何至腹满谵语;果系三阳里实,下之则解,何至(頞)〔额〕汗出,而手足逆冷?学者务于未汗下时,详其舌之润与不润,舌之燥与不燥,口气之粗与不粗,口之渴与不渴,饮之喜冷喜热,二便之利与不利,而三阳合病之真假自得矣。所论之病象,大有可疑,故详辨之。
【阐释】郑氏之详辨阴证、阳证,可为后学准绳,笔者从之,无赘言也。
伤寒并病
计四法(据舒本校补)
一、二阳并病①,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②,阳气(拂)〔怫〕郁在表③,当解之熏之。若〔发〕汗(出)不彻,不足言阳气(拂)〔怫〕郁不得越④,当汗不汗,其人(烦燥)〔躁烦〕,不知痛外,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而)不彻(之)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①并病:一经之证未罢,又见到另一经证状的,叫做并病。
②缘缘:不断之意。
③怫郁:此处是遏郁之意。
④越:发、散之意。
郑论:按太阳初病,渐至不恶寒独有热象,方为转属阳明,若已得汗而解,无发热,不得为转属阳明。即转属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胃未实,即不得妄下,下之则逆,可以小发汗者,是指太阳证未罢,里邪未实时也。若面色赤者,是内热怫郁之征,亦在可表可熏之例。若汗出不彻,虽面赤即不得谓之怫郁不得越。至于当汗不汗,烦(燥)〔躁〕者,热攻于内,而内不安也,乍腹乍四肢,总以汗未出透,里气不畅也。然则何以知其汗出不彻乎?以脉涩知之。余常谓涩为血少,以此涩脉而定为汗出不彻,未免牵强,夫汗之彻与不彻,实系乎正气之旺与不旺,正气旺则邪必尽出无遗,何致有不彻之患哉?
【阐释】发汗不彻,为太阳与阳明并病的主要原因。虽为并病,但表证仍然存在的时候,仍当用发汗的方法,而不能使用下法。所举诸种证状,皆汗出不彻之故。何以知其汗出不彻,原文云:以脉涩知之。郑氏谓:“涩为血少,此以涩脉而定为汗出不彻,未免牵强。夫汗之彻与不彻,实系乎正气之旺与不旺,正气旺则邪必尽出无遗”。涩脉,《内经》谓参伍不调为涩,指下触觉脉搏的波动涩滞不流利,为血行障碍的脉象,汗闭或汗出不彻,虽可能见到这种脉象,究不常见,更不可能根据脉搏的涩滞,而预知其汗不彻的情况。郑氏之论,亦有足取。
二、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艰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此条指太阳传至阳明,而寒邪已化为热,所见潮热、谵语、大便艰、汗出,全是阳明,故称太阳证罢,下之可愈,便是用药的法窍处也。
【阐释】本太阳病并于阳明,名曰并病。前条太阳证未罢,故不可下,今则表邪已解,所现全为里实证,可用大承气汤下之以清里热,此郑氏谓“下之可愈”也。
三、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顶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鞕者,当刺大椎第一间①、肺俞②、肝俞③,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穴)④。
①大椎第一间:在第七颈椎和第一胸椎棘突之间(督脉经)。
②肺俞:当第三第四胸椎横突起间,在脊外方一寸五分(膀胧经)。
③肝俞:当第九第十胸椎横突起间,在脊椎外方一寸五分(膀胧经)。
④期门:乳直下二胁间(肝经)。
郑论:按太少合病,如何只有太阳经证,而无少阳经证,似不可以言并病。若谓眩冒本属少阳,加结胸,心下鞕,仍属太阳,何也?太阳之气,由下而上至胸腹,今结胸心下痞,多系寒水上逆而成,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
【阐释】太阳与少阳并病,就是太阳之邪传并少阳,而太阳之邪未罢,既有头痛项强的太阳证,又见到头眩昏冒胸胁痞满的少阳证,由于邪已渐入,所以又有时如结胸的现象。汗、下治法皆非所宜,原文采取针法治之。郑氏曰:“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然则如何按法施治?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罢,可用柴胡桂枝汤治之。桂枝汤以解太阳之邪,柴胡汤以和解少阳,则眩冒可除。若误汗则热邪入于肝经而谵语,当如太阳下篇、条例,刺期门以泄肝邪,肝之邪热去,谵语自止。
四、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郑论:按此条大约当解表而不解表,误下之,则邪正相搏,结下心下而成痞鞕,以致上之水浆不入,下之利不止,其人心烦,实危亡之首,可不(谨)〔慎〕软?
【阐释】此为太阳少阳并病,本不当下而反下之,三焦气阻,水道不行,与水相结而成结胸,因而心下鞕。正虚于下则下利不止,邪逆于上则水浆不下,气结于中则心烦,此乃误下而成结胸之危候。郑氏曰:“实危亡之道”。然则坐以待毙耶?笔者认为应大剂回阳收纳,待正气充实,继用陷胸汤攻之,俟邪去而以温补调之,斯为得矣。
伤寒坏病
计二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①,仍不解者,此为坏病②。桂枝不中与〔之〕也③。(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前段
①温针:针炙的一种方法,用针针于一定穴位,以艾裹针体而蒸烧之,以冀发汗。
②坏病:因治疗错误致病情发生恶化,证候变乱,而不能称其名者。
③不中与:就是不中用的意思。
郑论:按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治皆不愈,总其未得病之源委而误用之也,仍究察其何逆,而随机治之,然亦不得为之真坏证也。
【阐释】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的治疗,病仍未解,原因是治法不当,使病情变化,成了坏病。郑氏曰:“仍究察何逆,而随机治之”。假如发汗、温针亡阳,则有脉微身寒之变,宜桂枝加附子汤。吐伤中气,气逆脉促者,宜生姜半夏汤。下之而寒水下陷,利遂不止,脉濡滑者,宜四逆理中辈。此即原文随证治之之义矣。
二、〔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鞕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郑论:按太阳之邪不解,应当传入阳明,何得越位而转入少阳也?然太阳寒水之气,亦许结于胁下鞕满,如此而言。亦可谓转属少阳也。迨至干呕不欲食,往来寒热,少阳之本证具也,未经吐、下,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若已经汗、吐、下,温针而见谵语,未见柴胡证,似从谵语法治之,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学者又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阐释】本条前段提出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既具少阳主证,脉虽沉紧与证不符,当舍脉从证,可与小柴胡汤治疗。后段则述及少阳病误治的变证及救误的原则,郑氏曰:“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总之误用汗、吐、下、温针,非病胃燥,即为血热。胃燥之证,轻则小承气,重则调胃承气,最重则为大承气。血热之证。轻则刺期门,重则桃核承气,尤重者抵当汤,随证施治可也。
伤寒痰病
计三法(据舒本校补)
一、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①,当吐之,宜瓜蒂散。(诸亡血家不可与瓜蒂散)原文
①胸有寒:这里的“寒”字作“邪”字解,即胸中邪气阻滞的意思。凡痰涎宿食等都属于邪的范围。
郑论:按此条头项既不强痛,又无恶寒、恶风情状,何得如桂枝证,此皆不经之论。应当云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胸有寒也,后人即按胸有寒结治之,何等直切,此病亦不在可吐之例,至亡血家更不在吐之例也
【阐释】本条郑氏持否定意见。笔者认为病如桂枝证,即有发热汗出,但头不痛、项不强,则非表证。寸脉微浮,主病在上,胸中痞鞕,是痰涎壅塞于膈上,阻碍气机,痰随气逆,所以上冲咽喉不得息。这是正气驱邪外出所反应的证状,所以治疗采取因势利导的方法,用瓜蒂散涌吐,此即《经》所谓“在上者因而越之”的治则。汗、吐、下是攻病的三个大法,病在膈上就当使用吐法,吐法取效简捷,能直接将病邪倾吐而出。但在《伤寒论》中,吐法的方证俱备者只此一条。方治后又垂戒云:“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教人慎重之意耳。
瓜蒂散方(校补)
瓜蒂一分(熬黄)赤小豆一分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渣,取汁和散,温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瓜蒂味极苦,性升而催吐;赤小豆味苦酸,功能利水消肿。两药配合,有酸苦涌泄之功。香豉轻清宣泄,更能加强涌吐之力。本方力猛,过吐恐伤胃气,所以体虚或失血的人应该慎用。后世推广用于膈上痰积、食积、以及卒中痰迷,涎痰雍盛。吐之即愈。
二、病人有寒,复发汗①,胃中冷,必吐蛔。
①复:更也,言误也。
郑论:按病人既有寒饮而发其汗,汗则亡阳,胃阳既亡,胃中之冷更甚,必吐蛔者,蛔不安于内也。
【阐释】里寒之人,虽有表证,仍当先温其里,否则表证虽除,里寒转甚,胃中冷而吐蛔矣。本条未出方治。《金鉴》说;“宜理中汤送服乌梅丸可也”。与病情颇为切合。
三、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②。心(中)〔下〕满而烦,饥〔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②邪:这里是指停痰食积等致病因素。胸中:概指胸胃而言。
郑论:按手足逆冷,胃阳不达于四末也。但逆冷务必究其阴阳,苟阳邪甚而伏者,必有火形足征,阴邪甚而逆者,亦必有阴邪可验;胸满饥能食,属阳甚者,为热壅,胸满而不能食,属阴者,为寒结。或清、或温、或吐,自有一定之法也,岂得专一吐言哉!
【阐释】本条为痰饮食积,壅塞胸中而厥逆的治法。病人手足厥冷,阳气不达于四末,然阳气何以不达,则不可不辨。阳邪甚而伏者宜清,阴邪甚而逆者宜温。胸满饥能食为热壅,则可吐之;胸满饥不能食属阴为寒结,则当温也。故郑氏说:“或温、或清、或吐,自有一定之法也,岂得专一吐言哉”。
伤寒恒论卷八
太阴〔全〕篇计九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鞕①。
①胸下结鞕:指胃脘部痞结胀鞕的意思。
郑论:按腹满而吐,有因饮食停滞而吐者,有因邪热结聚上壅而吐者,有因寒邪闭结上逆而吐者,不可不辨。但邪之所聚,上逆则为吐,下迫则为泻,故有腹痛之征。理应相机施治,若误下之则正气大伤,必有结鞕之患,不可不慎也。
【阐释】此条为太阴病的提纲。太阴与阳明同主肠胃疾患,但两者的性质不同,阳明为里实热证,而太阴为里虚寒证。前者腹满为肠胃中有宿食燥屎,按之鞕满而痛,故大便利而满亦去。后者腹满为肠胃外郁寒湿,按之柔软不痛,故下利而满仍不除。郑氏谓:“腹满而吐,有因饮食停滞而吐者,有因邪热结聚上壅而吐者,有因寒邪闭结上逆而吐者”。笔者对上述三种腹满而吐,分别以温中行气降逆之理中汤加半夏治之;苦寒降逆之大、小承气汤治之;扶阳散寒降逆之吴萸四逆汤治之,均获得满意效果。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②,阳微阴涩而长者③,为欲愈。
②“烦疼”:指疼之甚,反侧安置极不舒适、难于形容之状也。
③阳微阴涩:阳微阴涩的阴阳二字,应作浮沉解,言轻取之而微,重取之而涩。
郑论:按太阴为脾脏,既称中风,夫中者,如矢之中人,既中脾脏,系属绝证,何竟四肢烦疼,应是太阴受风,庶与病合。而曰四肢烦疼是风邪不胜之意。阳微、言风邪之轻,阴涩而长,言脾气之旺,故称曰欲愈,如此处论,庶合经旨。
【阐释】郑氏驳“中”字为不当。“中”字应作感受风邪解。太阴属脾,脾主四肢,太阴经受风邪,所以四肢烦疼。风脉本浮,今而微,知风邪当去;涩是阴脉,长是阳脉,阴脉中而有阳脉,为正气复来之征,正气复就有力驱邪外出,故为欲愈。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郑论:按既称太阴病,应是理中汤法也。虽见脉浮,并未见太阳恶风畏寒,不得以桂枝汤发汗,即太阴兼太阳合病,亦无非理中汤内加桂枝耳。今每见脉浮,属饮食停滞者多,亦不可不察,学者宜知。
【阐释】自此以下凡六节,言太阴病有表、里、寒、热、虚、实之不同也。郑氏谓:“既称太阴病,应是理中汤法也。……即太阴兼太阳合病,亦无非理中汤内加桂枝耳”。示人不能以脉定病,而必须脉证合参。若果系太阴病,当是“太阴病中风”,四肢烦疼而脉浮者,并有头疼发热等表证,无腹满而呕,食不下、自利诸症,然后可用桂枝汤。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①,当温之,宜〔服〕四逆(汤)〔辈〕②。
①脏有寒:指胃肠虚寒而言。
②四逆辈:指四逆汤一类的方剂,如四逆汤、白通汤、通脉四逆汤之类。
郑论:按自利之人,每多口渴,以其气机下降,津液不得上潮。此则不渴,乙太阴主湿,湿甚故自利,故不渴,称为脏寒,法固当温里,应大剂温中,而原文所主四逆(汤)〔辈〕。但四逆乃少阴之主方,而非太阴之主方,此中固属大有关键,而圆通之机,即四逆亦大可用也。学者亦不可泥于法,而为法所囿也。
【阐释】自利而渴者属少阴,自利不渴者属太阴。此节乃太阴自受之里寒证也,曰自利者,非误治后之下利也,不渴者,乃寒湿盛而无燥热之化也。曰属太阴,又曰以其脏有寒,盖恐人但知太阴之湿,而不知自利不渴者,必有寒在脏也。宜服四逆辈者,当包括理中汤在内,以温脾肾为要,斟酌用之。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胃)〔脾〕家实③,腐秽当去故也④。
③脾家实:指胃肠机能恢复而言。
④腐秽:指肠中宿积腐败的物质。
郑论:论发黄与不发黄,专视乎小便之利与不利,利者气机不能遏郁,故不发黄,不利者气机遏郁,故见发黄。此条专在小便之利与不利上分,大有卓见。至暴烦下利,日十余行,而曰(胃)〔脾〕家实,腐秽当去,是气机下降,非若阳明之便鞕便难,故知其属太阴无疑也。
【阐释】此节乃太阴表邪入里之实证也。浮缓之脉虽类太阳中风,但无发热汗出恶风之证,而手足自温,所以属于太阴。太阴为湿土之脏,寒湿滞郁亦能发黄,但此种身黄,色黄而黯晦,为阴黄,与湿热郁蒸之阳黄,色鲜明如橘子色者很易区别,前者治以附子理中汤加茵陈,后者用茵陈五苓散治之。若小便自利,则湿邪从下而去,湿不内郁,故不发黄。至暴烦下利,乃脾阳回复,自动祛邪外出,可不药而愈。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前段
郑论:此条原系太阳因误下,而邪陷于脾,故见腹满时痛,理应温中醒脾,似非桂枝汤㈠所宜,学者细酌之。
㈠邪陷下而用桂枝汤,使邪复从于表而解,所加芍者,和脾络之意也,亦妙(顶批)。
【阐释】本条与下条,伤寒论原文合为一条,成无己则分为两条,舒驰远与郑氏从之。太阳误下,邪陷太阴之实证也。“腹满时痛”是因误下而致脾气受伤所致,不是太阴里虚本寒,无吐利等证,但以太阳表证未除,故于桂枝汤内加芍药,以解表而和脾,脾气和则满痛自除。郑氏谓;“理应温中醒脾,似非桂枝汤所宜,学者细酌之”。示人不可执一,应以辨证为是。
桂枝加芍药汤方(校补)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六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生姜三两(切)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温分三分。本云桂枝汤,今加芍药。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桂枝汤内倍芍药。《本草经》谓芍药主邪气腹痛,除血痹,破坚积,寒热,疝瘕、止痛、利小便、益气。本证因太阳误下邪陷太阴,太阳表邪未解,故仍用桂枝汤解表,腹满时痛,故加芍药以和脾止痛。现推广以治拘挛性疼痛、产后乳房红肿胀痛,慢性痢疾等,主要是重用芍药之故耳。
七、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后段
郑论:按大实痛而在太阴,理应大承气汤以逐其邪,于桂枝何取乎㈠?
㈠此亦太阳之邪,陷于脾而邪实,故表里两解之,亦妙法也(顶批)。
【阐释】此条紧接上条,如郑氏所言,理应大承气汤以逐其邪,于桂枝何取乎?但此是太阳病误下而致,于证似可急下,此阴实而非阳实,故应从桂枝例,升举阳邪,但加大黄以破结滞,使表里两解,各有去路,则寒随湿去,不温而自温矣。
桂枝加大黄汤方(校补)
桂枝三两(去皮)大黄二两芍药六两生姜三两(切)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乃表里两解之剂,用桂枝汤领出陷入的阳邪,加大黄以导其滞,以治实痛,使表里之邪,各有出路。燥尿去而阳明之内道通,则大实痛减矣。现推广用以治腹中寒热不调而大痛,痢疾腹痛,荨麻诊等。
八、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①,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②。
①行:此处作用字解。
②易动:指胃阳受伤,侗泄不止。
郑论:按脉弱而又见自利,其不足甚已,焉有再行大黄之理,似近画蛇添足,殊非确论。
【阐释】此条紧承上条,指出临床用药,必须注意患者体质,体质弱的,攻伐药应慎用,或减轻用药量,以免正气受损,下利不止。郑氏所论正确,当从之。
九、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郑论:各经皆有旺时,病之轻者,可以当旺时而潜消,宜知。
【阐释】郑氏所论各经皆有旺时,涉及时间医学,从亥至丑上,即下午九时至次日上午三时,此太阴经气旺时也。如郑氏所说:病之轻者,当旺时而潜消。
伤寒恒论卷九
少阴〔前〕篇
凡外邪挟水而动之证,列于此篇,计二十七法。(据舒本校增)
一、少阴之为病,脉微细①,但欲寐〔也〕②。
①脉微细;微是脉的搏动轻微无力,属于阳气衰弱,细是脉的形态细小,属于营血不足。
②但欲寐:是指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状态。
郑论:按此乃少阴提纲也。脉微细者,阳不足而阴有余也。阳主开故寤,阴主阖故寐。寤则从阳,寐则从阴,故知邪入少阴也。
【阐释】本条是少阴病的脉证提纲。少阴病,可分为直中与传经两种:寒邪直接侵袭少阴,一开始就是少阴证状,为直中;由他经发病而邪传到少阴的,为传经。传经则以从太阳传来的为多,此因太阳与少阴相为表里,二者关系密切,太阳受病时,正气旺者,邪就在太阳而解,正气不足者,邪即乘虚而陷入少阴;其次亦可从太阴传入。少阴病是全身性虚寒证,较太阴病的脾胃阳虚更深一层,而为心肾阳虚,一派阴霾之气,弥漫内外,故有四肢厥逆,恶寒蜷卧,下利清谷,精神困倦等严重的阴盛阳微现象。但少阴之本属阴而标属阳,既可从阴化寒,又可从阳化热,所以少阴是有寒化热化的区别,也是有热证的,后面将叙述。
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郑论:按既云少阴病,而脉(尚浮)〔当沉〕,虽有发热,焉知非真阳外越乎?然麻黄附子细辛,固属少阴之法,学者总要审其发热之原委,或有头痛、身疼,或无头痛、身疼,畏寒甚否,又审其色之青白,舌之黑干润黄,口渴之饮冷饮热,小便之青长短赤,便得用药之道,庶不致误,原文反发热三字,不可忽略,此脏系根蒂之所,不得草草读去,务宜细心。
【阐释】少阴病,当无热恶寒,郑氏曰:“反发热三字,不可忽略”。反发热者,邪在表也,脉沉为少阴里证,此即太阳与少阴同病,故其治疗方法,既不同于太阳,也不同于少阴,但又不离乎太阳和少阴。三阴必以温经之药为表,麻黄以解太阳少阴之寒,细辛、附子以温少阴之经,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而内阳亦不因之外越也。
麻黄附子细辛汤(校补)
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细辛二两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去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恶寒发热,无汗而脉沉,是表里同病,故用麻黄以发汗解表,附子以温经扶阳,麻附配伍,可使体力增强而表邪易解,并使汗出表解而无损于心阳;更益以细辛配麻黄,专走少阴,而助麻黄辛温发散。三者合用,补散兼施,虽发微汗,无损于阳气矣,故为温经散寒之神剂。本方伤寒论治少阴病反发热脉沉者。郑氏用此方治忿嚏不已,治腰痛难于转侧,及周身皮肤浮肿、内冷身重三症,亦系取其温经散寒的作用。笔者经验认为本方治疗慢性咽炎、喉炎有很好疗效。因少阴经脉循于咽喉,挟舌本,故咽喉疼痛痹阻,属少阴病者甚多,辨证无误,皆药到病除。又本方加干姜、桂枝、甘草,可治寒邪入里,表里同病,恶寒发热,口不渴,全身倦怠无力,但欲寐。时时背部恶寒,小便清长,咳甚痰多,全身骨节疼痛,项强,心累,手足酸软无力之咳嗽、哮喘,伤寒虚弱之咳、喘,以及因伤寒引起之各种疾病数十种,屡获显效。
三、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①,其背恶寒者,当灸之②,附子汤主之。
①口中和:就是舌面润,口不苦,舌质不绛,唇不干绛,不渴。
②灸之:即将艾火放在姜片上来烧。当灸隔俞、关元穴。郑论:按背恶寒,口中和,证似太阳,而非少阴,何也?太阳行身之背,恶寒乃太阳提纲,此以为少阴者,太阳底面即是少阴,少阴寒甚,溢于太阳地面,故恶寒而见于背,是亦里病及表之验也,故灸之,主以附子汤,皆是助阳祛阴之意也。
【阐释】此节乃少阴阳虚寒盛的证状和治法,采用艾灸之法与汤药配合施用。灸法用于回阳救急,应灸膈俞、关元等穴,方剂用附子汤,亦取其温经散寒,补益阳气。
附子汤(校补)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茯苓三两人参二两白朮四两芍药三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以附子名汤,目的在于温补元阳以散寒邪,人参回生气之源,再加茯苓、白朮健脾利湿,芍药和血,同奏温经逐寒,益气健脾之功,为少阴固本御邪之方也。本方推广以治虚寒性之神经痛、肌肉痛、风寒或风湿性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少腹寒凉隐痛等病证,都有疗效。
四、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郑论:按少阴病,虽云二三日,并未现出病情,统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又云无里证,是邪在表分,而非少阴证也,明甚。含含糊糊,未知所从,不敢强解。
【阐释】本条和前二条相互联系,相互发明,皆为少阴初病,未见吐利逆冷诸里证,先行发汗,预防里证之治法。后者病势较轻较缓,故以甘草易细辛,去细辛之辛散,益以甘草之甘缓,相机施治耳。郑氏谓:“原文含含糊糊,未知所从,不敢强解”。似非确切之论。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校补)
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甘草二两(炙)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前麻黄附子细辛汤去细辛之辛散,加甘草之甘缓,此少阴感寒之微发汗法,也是温经发表的方剂,用以微微发汗以治疗病势较轻的少阴兼太阳表症。
近人推广以治阳虚体质之感冒,寒邪侵入少阴之咳嗽、咽喉痛等证。
五、少阴病,欲吐不吐①,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①,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①欲吐不吐:是指要吐而又不得吐出之状态。
①下焦:这里指肾脏。
郑论:按阴邪上干,故欲吐而不吐,以致心烦,但欲寐者,少阴之征,五六日,自利而渴者,气机下泄,肾气不充于上也。虚、故引水自救,学者于此,当以饮冷、饮热判之,舌苔之干、润判之。因邪热自利之渴者,当以救肾水为急,因虚自利之渴者,当以救肾阳为先。至小便白,下焦火化不足,虚寒之的候,可以无疑也。
【阐释】久病之人,小便黄者,阳气未绝于内也。至下焦虚寒,不能制阴寒之水,不受阳热蒸化而小便反白,故知久病而小便白者,皆危候也。少阴病形悉具者,指脉微细而沉,利不止,厥逆,干呕而烦。上有虚热,下有实寒,法当用白通汤治之。然遽投热药,上有虚热相拒,则水药必将倾吐而出,故需用苦寒之猪胆汁,及咸寒之童便,引之下行,乃能尽白通汤之力而收其效。但令肾水得从温化,蒸气上行,则心烦燥渴可愈,下行之小便,亦将色变矣。
六、病人脉阴阳俱紧,反(出汗)〔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郑论:按少阴乃封藏之所,脉现细微,乃是本象,今所现者紧,而反汗出,是阳亡于外,上逆而为吐,为咽痛,阳既上逆,而下部即寒,故见自利。
【阐释】太阳伤寒,脉阴阳俱紧,是浮而紧;少阴病,则阴阳俱紧,是沉而紧,此为寒邪已直侵少阴。阴证本不当有汗,现在反见汗出,此阴寒太甚,阳虚不能固外而从外脱,则上为吐,下为利。由于阴寒极盛,虚阳上浮,故咽痛,此类咽痛,大多不红不肿,和实证咽痛完全不同,此为假热真寒证。治以白通加童便、猪胆汁以回阳固脱,则诸证自愈。
七、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郑论:按脉既微,本非可汗之证,汗之必亡阳,故曰不可发汗;阳己虚,而尺脉又见涩,涩为血少,更不可以言下,此系根本之地,明示人汗、下之非法,当慎之也。
【阐释】此节指出少阴病不可汗、下。然仅以脉来定少阴病,似不妥当,必须结合少阴证其它证状来判定。少阴病,其脉微,为阳虚,当温之;尺脉弱涩者,尺主下焦,弱主气不足,涩主阴不足,亦当温。此条本为少阴禁汗禁下而设,故不言治。然温经补阳之附子汤之类,即可治也。
八、少阴病,下利(者),若利自止(者),恶寒而蜷卧①,手足温者,可治。
①蜷卧:就是四肢敛缩而卧。
郑论:按利止而手足温,阳未尽也。若利止,手足逆冷不回,阳已绝矣,生死即在此处攸分。
【阐释】下利、恶寒、蜷卧是阴寒极盛,下利停止而手足转温,则中阳未绝,此乃阳气回复阴寒去而里和,所以说其病可治,但可治并不等于勿药可愈,投以大剂四逆汤类,可以克日奏功。
九、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郑论:按少阴恶寒而自烦,欲去衣被者,真阳扰乱,阳欲外亡、而尚未出躯壳,故为可治。若去衣被,而汗出昏晕者,阳已外亡,法在不治。
【阐释】郑氏谓:“欲去衣被者,真阳扰乱,阳欲外亡,而尚未出躯壳”。
实则此为阳气来复与阴邪相争,阳气获胜的现象,故曰可治。若再投以麻黄附子细辛汤,则诸证可早日告愈。
十、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止)〔愈〕。
郑论:按脉紧,是病进之征,至渐自利,脉暴微,手足反温,是阳回之验,阳回虽见下利,必自愈,所患者手足不温,脉紧不退耳,既已退矣,又何患乎?
【阐释】郑氏谓:“手足反温,是阳回之验,阳回虽见下利,必自愈。”盖少阴病脉紧为里寒盛,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泻也,是邪气从下而解;手足转温,是阳气复。正复邪退,乃病有向愈之机矣。
十一、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郑论:按脉沉者,邪在里也,其人身体骨节寒痛,是脉与病合也,主以附子汤,亦温经祛寒之意也。
【阐释】本条主要是阳气虚弱,故脉沉,邪在里也。阳气虚衰,不能充达于四肢,所以手足寒;正由于阳气虚弱,阴凝之气,滞而不行,留着于经脉骨节之间,故身体痛、骨节痛。郑氏曰:“脉与病合,主以附子汤,亦温经祛寒之意也”,是正确的。
十二、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燥)〔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郑论:按吐利而致烦(燥)〔躁〕欲死,此中宫阴阳两亡,不交之甚者也。夫吐则亡阳,利则亡阴,阴阳两亡,故有此候,主以吴茱萸汤,降逆安中,是的确不易之法也。
【阐释】阳明证的食谷欲呕,厥阴病的干呕吐涎沫,和本条的吐利,都是属于虚寒证,皆可用吴茱萸汤治之。吐利,手足逆冷,而烦躁欲死,诚如郑氏所说:“阴阳两亡,主以吴茱萸汤,降逆安中,是的确不易之法。”手足逆冷与烦躁,乃因呕吐繁剧所致,与真阳欲绝之四逆烦躁,根本不同。呕吐由于寒邪犯胃,胃中虚冷,故用吴茱萸汤以驱寒温胃,降逆止呕。
吴茱萸汤方(校补)
吴茱萸一升(洗)人参(三两)生姜六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温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按吴茱萸汤一方,乃温中、降逆、补肝之剂也。吴茱辛温,乃降逆补肝之品,逆气降而吐自不作,即能补中,肝得补而木气畅达,即不侮土;生姜为治呕之要药,其辛温与吴萸同声相应,合大枣之甘,能调胃阳,复得人参甘寒,功专滋养脾阴,二土得补,皆具生机,转运复行,烦躁自然立止。笔者曾用本方治厥阴干呕吐涎头痛之症,屡用屡效。近人推广用以治疗胃肠炎、慢性胃炎和胃酸过多,都能使症状缓解或痊愈。
十三、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郑论:按少阴下利,下元火衰也。主以白通汤,亦温肾助阳,阳回利止之意也。
【阐释】郑氏云:“主以白通汤,亦温肾助阳,阳回利止”。是正确的,但语焉不详,特为之补出。此条属少阴虚寒下利,从方治推测,用干姜、附子,则知本证亦属脾肾阳虚。肾中有真阳,为一身阳气之本,脾胃为中阳之本,脾肾之阳俱虚,则阳气不能达于四肢,所以必有脉微细、恶寒、四肢厥冷等候。加葱白取其急通上下之阳气,本证较四逆汤证严重,去甘草者,恐甘草缓姜、附之性,反掣急救回阳之肘,所以弃而不用。
白通汤方(校补)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分温再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附子大辛大热,火性迅发,无所不到,为回阳救逆第一药品,能大补肾阳。
干姜辛烈温散,能荡尽阴邪之阻滞,迎阳归舍。用葱白而曰白通汤者,能通阳气以破阴,此扶阳散寒止利之剂也。本方能通调周身上下之阳气,为治阳隔于上之要方。笔者曾用此方治疗高烧不退,以及慢性咽喉炎,取得满意疗效。患者虽注射针药而烧不退,盖此乃真寒假热,阳隔于上也。
十四、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后)〔汤〕脉暴(脱)〔出〕者死,微续者生。
郑论:按下利而用白通,直救其阳也。其脉暴〔出〕者,脱之机也;其脉微续,生之兆也。
【阐释】少阴病,下利脉微者,宜附子汤回阳以消阴。而用白通者,郑氏说:“直救其阳也”。但服后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此阴盛阳虚的程度相当严重,阴盛隔阳,汤药被阴邪所格拒,并非药不对证,所以仍主白通汤,加入咸寒苦降之猪胆汁、人尿,取其反佐作用,使热药不致被阴寒所格拒,以达到回阳救逆目的。服药后其脉暴出者,正气因发泄而脱也,故死;脉微续者,阳气渐复也,故生。
白通加猪胆汁方(校补)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破八片)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白通汤加人尿、猪胆汁。白通汤之解见前。加人尿、猪胆汁,引阳药达于至阴,而调二气之格拒,通上下之阴阳,此方即《内经》反佐之法也。故证见寒极格热,干呕而烦不受热药,下咽即吐者,则为白通加猪胆汁汤证。推广以治霍乱吐泻之症、中风卒倒,其它暴卒及脱阳之症,皆建奇效。
十五、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郑论:按少阴腹痛,小便不利者,寒结于下,不能化下焦之阴也。四肢沉重,自下利者,阳气下趋,不能达于四末也。其中或咳、或下利、或小便利,当从末议,不可混为一证也。主真武汤,是重寒水阻滞而设,学者不可固执,总在扶阳驱阴为要。
【阐释】少阴病,腹痛是寒盛于内,小便不利是水不下行,四肢沉重疼痛是湿侵于外,自下利是水溢于内。此皆由阳虚不能化气所致。真武汤主要作用在温经扶阳,而不在利水,阳旺则寒水自然潜消。
真武汤方(校补)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白朮二两生姜三两(切)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一两,干姜一两;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为半斤。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有温有行,阴阳两调,为温阳行水之首选方。附子辛热以壮肾阳,使水有所主;白朮之燥以健脾,使水有所制;生姜辛散,佐附子以补阳,于主水中有散水之意;茯苓淡渗,佐白朮健脾,于制水中有利水作用;本病肾阳既虚,肾阴也亏,附子、芍药同用,兼能回阳保阴,但又以回阳行水为主。本方应用范围较广,凡是肾阳虚,因寒水而致的腹痛,小便不利,大便下利,肾炎、水肿、心力衰竭以及由于辛温发汗太过而致汗多亡阳的头眩心下悸,肉膶筋惕等证,效果显著。笔者用之以治肾阳虚水泛为痰之咳嗽、哮喘,获得满意疗效。
十六、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若脉即出者,愈)。
郑论:按下利清谷,其人面色赤,里寒外热,厥逆,脉微欲绝,种种病形,皆是危亡之候,但其人身反不恶寒,其阳犹在,尚未离根;若恶寒身重甚,阳已离根,招之不易,服(白)通〔脉四逆〕汤,其脉即出而缓者生,其脉暴出者死。
【阐释】本条之少阴病,实阴盛格阳于外之真寒假热证。所载各证,皆是危亡之候。至脉微欲绝,较之四逆汤证的脉象不过沉或微细为严重。整个证状或病情上都较四逆汤为重,故于四逆汤内倍用干姜,并加重附子用量,以急驱内寒,挽行将越脱之阳气。郑氏说:“服通脉四逆汤,其脉即出而缓者生,其脉暴出者死。”其意与前十四条同。
通脉四逆汤方(校补)
甘草二两(炙)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干姜三两,强人可用四两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面赤色者,加葱九茎。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入参二两。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四逆汤倍干姜加重附子用量,作用与四逆汤相同,但因其整个证状都较四逆汤为严重,故加重其剂量。陈修园谓:“阳气不能运行,宜四逆汤;元阳虚甚,宜附子汤;阴盛于下,格阳于上,宜白通汤;阴盛于内,格阳于外,宜通脉四逆汤。盖以生气既离,亡在顷刻,若以柔缓之甘草为君,岂能急呼散阳而使返耶!故倍用干姜,而仍不减甘草者,恐散涣之余,不能当姜附之猛,还借甘草以收全功也”,允称恰当之释。其主要作用是治疗少阴格阳证。笔者治一初起恶寒发热之患者,误以为表实证,服麻黄汤而病不愈。体温在℃左右,虽热而不思饮,腹中痛,下肢冷,脉轻按浮大,重按则无,舌质淡,苔白,故断为阴盛隔阳之证,以大剂通脉四逆汤治之,连服四剂,体温降至℃,腹中痛及下肢冷告愈。继以附子理中汤加味调理,巩固疗效,连服十剂而停药。
十七、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辈)〔汤〕。
郑论:按少阴而见脉沉,里寒甚已,法宜急温以扶阳,庶可免危亡之祸。
【阐释】少阴病脉本微细,今者轻取之微脉不见,重取之细脉儿亡,伏匿而至于沉,此寒邪深中于里,殆将入脏;则身重欲寐,下利、厥逆等证俱包括在内,实即危亡之候,“急温之”之意,为不可缓矣。如郑氏所说:“法宜急温以扶阳,庶可免危亡之祸。”
十八、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则〕吐,心中温温欲吐①,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当〕温之,宜四逆(辈)〔汤〕。
①温温:同愠愠,即欲吐不吐,心中自觉泛泛不适的形容辞。
郑论:按饮食入口即吐,有寒逆热逆之别,此则手足寒,而脉见弦迟,是寒饮上逆之候。而非热逆之候。既属寒逆,法当温中降逆,故云不可吐,不可下,主以四逆辈,实千古不易之确论也。
【阐释】此节乃少阴病胸中有痰实与膈上有寒饮的辨证和治疗。郑氏所论不够全面,兹特辨而明之。因胸中有痰涎等实邪阻滞,饮食入口则吐;而心中愠愠欲吐,复不能吐,此宿痰胶滞;手足寒是胸阳为痰浊所阻,不能通于四肢也;弦脉主痰饮,弦而兼迟,是痰浊阻遏,阳气不布之象;胸中邪实,非攻下之剂所能驱除。《内经》谓:“其高者因而越之”,故当吐也,瓜蒂散证是也。但笔者用白矾溶水内,饮者即吐痰涎,较瓜蒂散简便易行,屡用屡效者。若膈上有寒饮,证见干呕,此属阳气不化之寒饮。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宜四逆汤以温之,则寒去胃和,故不可吐也。
十九、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②,当温其上,灸之。
②必数更衣,反少者:大便次数多而量反少。
郑论:按少阴下利脉微者,阳气虚也。脉涩者,阴血弱也。呕者,阴气上逆也。汗出,阳亡于外也。必数更衣,阳从下陷也。灸其上者,下病上取,以升其阳,不使下陷也。
【阐释】此节为阴虚血少而汗出亡阳者,用灸法以急救回阳也。郑氏之按是正确的。灸其上者,百会穴是也。灸百会穴确有升阳作用,疗效可靠。举凡一切阳虚下陷的疾患,都可灸百会穴,不但起下陷之阳,并且有交通阴阳之妙。要知本证虽为阴阳两虚,仍以阳虚为急,若以汤剂治疗,即可选阴阳兼顾的方剂,四逆加人参汤可治之。
二十、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①。
①灸少阴:就是灸少阴经脉所循行的穴位。七壮:每艾灸一炷为一壮,七壮,灸七个艾炷。
郑论:按吐利而手足不逆冷者,阳尚未亡也,反发热者,虽在不死之例,而阳已发于外也,急宜招之。倘发热兼见汗出,则殆矣,所幸者无汗,故曰灸之,实以助阳也。
【阐释】此节论少阴病阳复可治,脉不至者可灸。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此阳气来复也。脉不至者,由于吐利交作,正气暴虚,致脉一时不能接续,灸少阴太溪穴、涌泉穴;如欲其回阳驱阴,更可灸关元、气海穴,以通阳复脉。正如郑氏所说:“灸之实以助阳也。”凡此等证,内服与艾灸,可以并行不悖,汤剂可选用四逆辈。
二十一、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郑论:按恶寒、身蜷而利,阳气下趋已甚,又见手足逆冷,阳将尽也,法在不治之例,能急温之,手足能温者,尚可不死。虽云不治,医者亦不得束手旁观,能无侥幸之一愈也。
【阐释】少阴病,纯阴无阳者为不治。郑氏说:“虽云不治,医者亦不得束手旁观,能无侥幸之一愈也。”笔者认为急投大剂四逆、白通一类方剂,或可挽救十之一二。舒驰远说:“此证尚未至汗出息高,急投四逆加人参汤,或者不死”。
二十二、少阴病,吐利(烦燥)〔躁烦〕,四逆者,死。
郑论:按此条系吴茱萸汤证,何以前不言死,而此言死也,又见其四逆故也。
【阐释】此条与前条吴茱萸汤证相同,何以前不言死,而此言死也,何故?必是已用理中、四逆、白通诸汤治之不愈,转加躁烦,四肢厥逆,不死何待?亦即郑氏所说:“又见其四逆故也”。非死不可。
二十三、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①,死。
①自冒:冒者,如以物蔽目的意思,这里是指眼发昏黑,目无所见的昏晕而言。
郑论:按下利既止,应乎不死,此以死论者,以其时时头眩自冒,冒者何?是阳欲从上脱也。诸书云:“阳回利止则生,阴尽利止则死”。余观此条,时时眩冒,阳将脱而未脱,急急回阳,或者可救。总之阳回利止,精神健旺,阴尽利止,精神惫极,大有攸分。
【阐释】下利虽止,而头眩,时时自冒,是阴竭于下,阳欲脱于上之极危候,急投大剂回阳之品,如郑氏所说:“阳将脱而未脱,急急回阳,或者可救”之谓矣。
二十四、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而)〔不〕烦而(燥)〔躁〕者,死。
郑论:按恶寒、身蜷四逆,阳衰已极之候,况脉既不至,阳已不能达于外也,兼见烦(燥)〔躁〕,烦出于心,(燥)〔躁〕出于肾,心肾不交,方有此候,今竟如是,其人安得不死?
【阐释】郑氏据原文以释,是正确的,最后曰:“其人安得不死”。笔者认为少阴一证,但令有一线微阳,即有再生之机,医者志在救危,可用重剂通脉四逆汤救危亡于万一,以尽医者天职。
二十五、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②,死。
②息高:指呼吸浅表,不能作深长的呼吸,甚至呼气多而吸气少的意
郑论:按息高而在阳明,未犯少阴,尚可不死。若在少阴,少阴乃根本之地,先天之真阳寄焉,真阳喜藏而不喜露,今见息高,是肾气上奔,阴阳离绝,危亡转瞬,故知其必死。又曰:阳明少阴从何分别乎?阳明者,胃脉鼓指,而尺脉沉细,口热气粗,多系有余;若少阴者,尺大而空,或弦劲鼓指,爪、甲、唇、舌青黑,遗尿等形,多系纯阴无阳,故知之也。更有新久之不同,病形之迥异为别。
【阐释】息高有阳明少阴之别,阳明多系有余之证,少阴则为纯阴无阳。少阴病而见息高,此肾气下绝,肺气上脱,为上下离绝之象,故知其必死。若能于六七日之前,见微知机,用大剂通脉四逆汤加收固肾气药品治之,或可免于死亡。至郑氏所释阳明、少阴息高之分,则可指导临证。
二十六、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郑论:按欲卧而转至不得卧,阴阳不交甚已,又加以烦躁自利,安得不死?
【阐释】脉微、细、沉,但欲卧,是少阴本证。汗出不烦是阳气外亡,自欲吐为阴邪上逆。盖至此未为死证,当急用四逆、白通回阳以救之。若失此不治,至五六日,如郑氏所释:“阴阳不交甚已,又加以烦躁自利,安得不死?”此即阳虚已脱,阴盛转加,阴阳离绝而死矣。
二十七、少阴负趺阳者①,为顺也。后段
①少阴负趺阳:脉小于趺阳脉。少阴即太溪脉,趺阳即冲阳脉。少阴负趺阳,谓太溪脉小于趺阳脉
郑论:按少阴为水脏,趺阳为土脏,今少阴负趺阳者,土足以制水,水即汜溢,得土以拌之,水有所归,不至横流为灾,故为顺也。
【阐释】少阴为肾经,属水,其脉在太溪穴;趺阳为胃经,属土,其脉在冲阳穴;少阴负趺阳,则脾胃的谷气犹盛,其病虽危,而正气仍可奋起抗邪,所以为顺,亦即其病可以转危为安。
少阴〔后〕篇
凡外邪挟火而动之证,列于此篇,计十七法(据舒本校补)
一、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郑论:按子丑寅,系少阴之旺时,凡病气之衰,亦于旺时即解,此亦邪不胜正之说也。
【阐释】六经都有欲解时一条,一般都在该经主气之时,得旺气而解。本条不解于阴盛的时候,而独解于阳生之时,即子丑寅时,(晨三至上午十时)是因阳长而阴消,阳进则阴退,正所谓阴得阳则解也。由是推之,少阴所重者在真阳,明矣。
二、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郑论:按少阴为蛰藏之府,原不在发汗之例,当审其协火而动,与协水而动,二者之间,便得用药之妙也。若协火而动,汗之则亡阴,协水而动,汗之则亡阳,不可不知。
【阐释】本条指出脉细、沉、数,是少阴里证的脉象。细为血虚,沉为在里,数脉与沉细并见,且不发热,不能认数为热而误以汗解。郑氏所论,明确可从。
三、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郑论:按少阴中风,果现何等病形,而只曰阳微阴浮者为欲愈,令人不解。况中风有闭、脱之不同,在少阴则为中藏之候,生死即在转瞬之间,不得含糊立论也,恐有遗误。
【阐释】本条少阴中风,仅言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而忽略证状叙述。应脉证互参,则诊断才能正确。故郑氏说:“中风有闭、脱之不同,在少阴则为中脏之候,生死即在转瞬之间,不得含糊立论,恐有遗误”。舒驰远亦云:“外证云何?若不挈明外证,奚从辨之”,亦对此持怀疑态度。
四、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①原文
①强责:强责少阴汗是不当发汗而强用发汗的方法。
郑论:按下利、谵语而咳,在阳明为胃火攻劫所致,在少阴为强责其汗,血液被夺,以致阴亏而火旺,亦有此候。
【阐释】下利为少阴之本病,惟咳而谵语,则为少阴证所本无,所以致此变证者,如郑氏所说:“在少阴为强责其汗,血液被夺,以致阴亏而火旺。”可用调胃承气汤使腑滞下行,则燥热之气除,而咳与谵语可愈。
五、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①强责:强责少阴汗是不当发汗而强用发汗的方法。
郑论:按膀胱有热,必口渴饮冷,小便不利,或短赤等情,此以少阴病而延至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是邪在表,而并未在里,又焉知非阳越于外乎?况又未见膀胱腑证情形,而曰热在膀胱,必便血,不能无疑。
【阐释】郑氏曰:“未见膀胱腑证情形,而曰热在膀胱,必便血,不能无疑。”夫病在少阴,一般是不发热的,今少阴病至八九日,不见少阴虚寒证,而见一身手足尽热,寒邪已化为热,是为病由阴转阳,肾移热于膀胱,气病及血,引起迫血妄行而见便血,此乃阳回太过之象,如此注释,可解郑氏之疑。以便血证治法,柯韵伯指出轻则猪苓汤,重则黄连阿胶汤,可供临证参考。
六、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厥上竭下)〔下厥上竭〕①为难治。
①下厥上竭:厥逆因于下焦阳虚,故称下厥,阴血因上出而耗竭,故称上竭。
郑论:按少阴病,厥亦已重矣,无汗则幸矣,而强汗之,是逼阳于外,血即不动亦动矣。血或从上从下,原不可定,此名曰(厥上竭下),〔下厥上竭〕为难治,确乎不爽。
【阐释】少阴病,若因其无汗而强发之,则既伤其阳,复竭其阴,势必厥逆不除,更动其血,逼血上出,致阳亡于下而厥,阴涸于上而竭,下厥上竭,属误治危候,故曰难治。唯景岳六味回阳饮,滋阴回阳并用,或可治此危候。
七、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眠)〔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即少阴挟火而动之候,余于六经定法已言之,兹不赘。
【阐释】此条郑氏于《医理真传》六经定法已言之,可参阅。按此乃寒邪化热,血液受伤之候。本证的心烦,与心、肾有密切关系,肾属水,心属火,肾水不足,心火有余,水不升,火不降,心肾不交,故不得卧;又肾水不足,不能制其心火,故心烦,必得滋其肾阴,制其心火,斯为正治,黄连阿胶汤主之是也。
黄连阿胶汤方(校补)
黄连四两黄芩二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二枚阿胶三两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渣,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按黄连阿胶汤一方,乃交阴阳之方,实养阴清热之方也。夫此方本为少阴热化症而为心烦不得卧者立法。盖心烦者,坎中之精不能上交于心;不得卧者,离中之阴不能下降于肾。方中芩、连、芍药之苦,直清其热;又得鸡子黄以补离中之气,阿胶以补坎中之精,坎、离得补,阴、阳之气自调,升、降不乖,而水、火互为其根矣。因本方能育阴制阳,使心肾相交,升降协调,故能治多种失眠症。
笔者治阳虚阴盛之患者,用大剂扶阳药品,病者服此等热药,服至周身发热难安时,然后与以一剂滋阴之药,以敛其所复之阳,阳得阴敛,而阳有所依,自然互根相济,而病愈矣。所选用之方剂,即此黄连阿胶汤,屡用而效者。又治高血压及卒中之阴虚火旺,手足心烦热、面热赤、或谵妄者。
八、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者,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郑论:按腹痛、小便不利者,寒结于下也。下利不止者,是阴寒阻截膀胱运行之机也。便脓血者,下利过甚,而肠中之脂膏,亦与之俱下也。主以桃花汤者,温中化气,镇塞海底之意,诚良法也。
【阐释】本条叙述桃花汤的证状较为详细,当与下条合看,也是属于虚寒性的下利。郑氏谓:“主以桃花汤者,温中化气,镇塞海底之意”。方与证合,不再赘述。
九、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①。、
①可刺:是可以用针刺的方法。
郑论:按桃花汤,乃治少阴虚寒下利的方,若湿热下利者,断乎不可。
【阐释】此属少阴病虚寒性的下利便脓血证。脾肾阳气不足,肠胃虚寒,下焦不能固摄所致。故本证下利,必定滑脱不禁,并有脉沉细或腹痛喜按等虚寒性的脉证,没有里急后重和肛门灼热的感觉,色泽暗晦,或血色浅淡,其气不臭等;而热性下利便脓血,血色鲜明,气味很臭,有里急后重,肛门灼热的感觉,两者根本是不同的。故郑氏说:“桃花汤乃治少阴虚寒下利的方,若湿热下利者,断乎不可”。此证也可采用针刺法治疗,原文未言穴位。常器之云:可刺足少阴幽门、交信二穴。刺以泄其邪,通行其经络,则其病可愈。
桃花汤方(校补)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渣,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李时珍曰:取赤石脂之重涩,入下焦血分而固脱;干姜之辛温,暖下焦气分而补虚,粳米之甘温,佐石脂、干姜而润肠胃也。”为温中、涩肠、固脱之方。故广泛用于虚寒滑脱之久痢、久泄有显著疗效。
十、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郑论:按少阴证,而用猪肤汤者,协火而动之的候也。若协水而动,断不用此,学者务宜于六经定法上探求,协火协水病情,便得其要也。
【阐释】郑氏说:“少阴证,而用猪肤汤者,协火而动之的候也。”少阴协火而动者何?病人真阳素旺,客邪入而附之,即从阳化而为热,邪热下注则下利,利则阴气更伤,因而虚火上炎,产生咽痛、胸满心烦等证。且利久必伤脾,脾虚津亦难复,故用猪肤汤滋阴润燥和中以治下利止咽痛。
猪肤汤方(校补)
猪肤一斤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渣,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温分六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乃滋润平补之剂,猪肤咸寒入肾,滋肾水而清热润燥,白蜜甘寒润肺,清上炎之虚火而利咽,白粉即白米粉甘缓和中,扶脾止利,使下利止,津液来复,虚火降敛,则咽痛、胸满、心烦诸证均可消除,为治疗少阴热化,津液下泄,虚火上炎之良方。
十一、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差(者)①,(宜)与(吉更)〔桔梗〕汤。
①不差(chāi钗):病势减轻的意思。
郑论:按甘草汤与(吉更)〔桔梗〕汤,二方皆苦甘化阴之方,实治少阴协火而动,上攻于咽之方也,不可概作此论。
【阐释】咽痛一证,阴证阳证都有。此言咽痛者,盖少阴客热之咽痛,不兼及其它证状,而岂病情较轻,所以只用一味甘草汤以清火解热;如果服后不愈者,当为咽喉有痰热交阻之故,桔梗汤开肺驱痰治之。若为阴症之咽痛,投以此方则无效。故郑氏曰:“不可概作此论”矣。
甘草汤(校补)
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渣,温服七合,日二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仅生甘草一味,乃从长桑君以后相传之神方。具清热、润燥、和偏、缓急、化毒、补中之力,应该重用才能发挥疗效。《肘后方》以治“肺痿咳嗽吐涎沫,心中温温,烦躁而不渴者。”笔者常用此方治久病患者之中药毒者,(包括西药中毒,即产生抗药性)必先解其药毒,然后才有疗效。但必需重其剂量,服后肚泻,屙风泡沫涎,带乌黑色,药毒解矣。
桔梗汤方(校补)
桔梗一两甘草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温分再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甘草汤内加桔梗,桔梗有宣肺豁痰,排脓消炎的作用,合之以治咽喉痛,为治咽喉痛之祖方。《金匮》用以治肺痈虚证。笔者常用本方治风热为患之咽喉肿痛病者,屡用屡效,但剂量必重,否则无效。
十二、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少阴病,咽中伤,生疮①,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②。、
①生疮:是指喉部的疮疡,如喉蛾、喉痈等。
②苦酒:就是酸醋。
郑论:按此条皆少阴协火而动,上攻咽喉所致,观所主之方,纯是苦甘之剂,则得此病之实据也。
【阐释】本条前段咽中痛,乃阴寒外束,阳邪郁聚不得伸达,郁而化火,除咽痛之外,应伴有恶寒、气逆、欲呕等证状。后段先言咽中伤,而后言生疮,则因伤而成疮可知,至于不能言语,风痰互结,咽部糜烂而有所阻滞,声乃不出,此证较咽中痛为重。郑氏说:“观所主二方,纯是苦甘之剂,则知此病是少阴协火而动,上攻咽喉所致”。所论极是。
总的来说,咽痛一证,阴证阳证都有,最难辨认。到于少阴咽痛,虽识之而用温里之剂,又多畏而不敢轻投,而温法又各有别,不容概施。如少阴前篇条之咽痛,此为假热真寒证,白通汤加童便之证也。
条之咽痛,此为阴盛于内,隔阳于外,通脉四逆汤证也。至于本篇条之咽痛,为下利伤阴,虚火上亢,与条之咽痛,皆少阴证协火而动之的候,前者治以猪肤汤,后者治以甘草汤,不差者,治以桔梗汤,此皆苦甘化阴之方。条之咽中痛,治以半夏散及汤;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又当以苦酒汤治之。此亦属少阴协火而动,上攻咽喉所致。以上所述虽同为少阴病之咽痛,而证有轻重,方亦有缓急,其不取寒凉直折一也。笔者师郑氏之意,凡遇此类患者,先以炮姜甘草汤合桔梗汤治之,然后视证之轻重,或用附子理中汤,或用白通汤、通脉四逆汤治之。但少阴肾经之脉,循喉咙,挟舌本,故加补肾药物,疗效更佳。
半夏散及汤方(校补)
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上三味,等分,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服散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内散两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半夏有毒,不当散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以半夏开结降痰,桂枝疏风散寒,甘草止痛和中。凡咽痛由于风寒外束而痰多者,宜用本方。其取舍在于是否有表证,否则,纵然阴虚火动,亦不适合。
苦酒汤方(校补)
半夏(洗破如枣核)十四枚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上二味,内半夏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渣,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剂。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半夏辛温滑利,以开上焦痰热之结邪;但半夏辛燥,故佐以鸡子清之甘寒,润燥止痛;更以苦酒消肿敛疮。三者相合,可达散结祛痰,消肿止痛的作用。本方应注意“少少含咽之”服法,使药效能持续作用于咽部。今人少有用此方者。
十三、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上轻)〔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郑论:按少阴病,而至四逆,阳微阴盛也。其中或咳或悸者,水气上干也;小便不利者,阳不化阴也;腹痛下重,阴寒之极也。法宜大剂回阳为是,而此以四逆散主之,吾甚不解。
【阐释】历代诸家注解本条,皆谓本证四逆是由于肝气郁结,阳郁于里,不能通达四肢,所以逆冷。对治以四逆散,亦为之曲解,使其符合条文。郑氏则认为此条乃少阴虚寒证,法宜大剂回阳。根据原文之义,当以郑说为是,笔者从之。
四逆散方(校补)
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①。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渣,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①坼(chè四声撤):分裂也。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为宣达郁滞之剂,亦和解之方。用柴胡宣阳解郁使阳气外达,枳实破滞气,芍药和血,甘草缓中调胃以解郁热。柴胡甘草同用,和中疏郁;枳实芍药同用,通经散结。所治四逆,不属于阴盛阳虚的少阴病范围,而方中并无一味辛热回阳之品可以概见。本方适用于肝郁气滞,肝胃失调所引起之多种疾病。后世乎肝诸方,如局方逍遥散,皆此方化裁。
十四、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郑论:按此条乃少阴协热下利之的候也。咳而呕者,热上壅也;渴而心烦不得眠者,内热扰攘不安之象也,法宜清润为要。
【阐释】本条为阴虚兼水热互结之证。由于水热互结在里,水渗大肠则利,犯肺则咳,犯胃则呕,津不化则渴,阴虚阳亢则心烦不得眠。亦即郑氏所说:“乃少阴协热下利之的候也。”用猪苓汤育阴清热利水,乃对症之良方。
十五、少阴病,得之二三日,(而)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少阴病,而用至大承气汤者,以少阴为水脏,宜乎口咽润泽,今见口燥咽干,是少阴协火而旺之的候。火盛则阴亏,恐真阴为火灼尽,而命不永,故宜急下之以存阴。但此证只凭口燥咽干而定为急下,余每常见口燥咽干而不渴,舌尚润滑,小便清长,治之不外扶阳,阳气上升,则口燥咽干自愈。若此证,断为急下,务要察其口咽干而喜饮冷,气粗而蒸手,小便短赤痛,脉健有力,方可以主急下法,否则,断乎不可。
【阐释】自此以下三节,皆言急下。少阴协火之证,口燥咽干外,必有阳明胃实诸证兼见,如喜冷恶热,气粗蒸手,小便短赤而痛,脉健有力,方可主以急下。若口燥咽干而不渴,舌尚润滑,小便清长,不能急下,治之不外扶阳。急下与扶阳两法,不可混淆,若见证是少阴挟火之证,复转阳明,方可用大承气汤急下之。口燥咽干而不见阳明胃实诸证兼见,笔者治此证,先用甘草干姜汤加桔梗治之,如服后无不良反映,则继用附子理中汤以扶阳,阳气上升,则口燥咽干自愈。
十六、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少阴下利清水,青色,似乎虚寒,不知邪火入于少阴,火动于中,水液不藏,不待转枢,随气机而下泄,兼见心痛,口干燥者,邪火伤阴之明验也。若不急为下之,火盛阴亏,便非佳兆。若此等证。务要细心,不可猛浪,总要求其真实火象,便不错误。
【阐释】少阴下利,多稀薄清冷,或下利清谷,治宜急温。本条自利清水,所下皆青黑色污水,且有心下痛,口干燥,郑氏指为“邪火伤阴之明验也”。失此不治,真阴将随之消亡,故用大承气汤急下存阴,实《内经》通因通用之法。
十七、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郑论:按腹胀不大便,亦有寒热之别,寒结于下,闭其大便运行之机,为之寒闭,法宜大辛大温,俾寒解气通,自然胀者不胀,而不便者便矣。若热闭下焦,阻其运行之机而作者,法宜急下,此不易之法。大约此证,是为热结少阴者说法也。
【阐释】此条亦见于本书卷六阳明下篇七条,可互相参看。郑氏说:“腹胀不大便,有寒热之别。”宜急下者,为热闭下焦,阻其运行之机。若寒闭者,法宜大辛大温,俾寒解气通,则诸证自愈。临证时务须全面分析,始不有误。
伤寒恒论卷十
厥阴上篇
计二十一法①
①舒本厥阴篇不分上、中、下三篇,厥阴篇下有“计四十八法”一句,为照应前体例,厥阴上篇下加“计二十一法”一句。以下厥阴中篇加“计十七法”一句。厥阴下篇加“计十法”一句。
一、厥阴之为病,消渴②,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③,下之利不止。
②消渴:指饮水多而渴仍不解。
③食则吐蛔:进食后呕吐蛔虫。
郑论:按此乃厥阴寒热错杂之候也。消渴者,热伤津液也;撞心者,热邪上干也;饥不欲食,食则吐蛔者,里有寒也,吐蛔者,寒甚,则虫不安而外出也;下之利不止者,既属虚寒,何得以降之、利之乎?明是教人不可妄下也。
【阐释】过去很多注解伤寒论者,认为此条是厥阴病的提纲,其实非也。
仅是厥阴病上热下寒之证,亦即郑氏所说:“寒热错杂之候也”。如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就是上热证状;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就是下寒证状。并不包括本篇厥热胜复,寒厥热厥等全部疾病,所以不能称为厥阴病的提纲。
二、厥阴中风,脉微浮(者)为欲愈,不浮(者)为未愈。
郑论:按厥阴为阴脏,阴病而见浮脉,是阴病得阳脉者生,不得阳脉者,为未愈也。
【阐释】阴病脉不当浮,今厥阴中风脉反浮者,以厥阴与少阳为表里,若得少阳冲和之气,病势有从阴出阳之机者,脉必微浮。亦即郑氏所说:“阴病得阳脉者生,不得阳脉者为未愈也。”
三、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郑论:按六经各有旺时,邪退邪进,可于旺时决之。
【阐释】六经皆有欲解时一条。据厥阴篇:“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寒多热少,其病为进;热不除便脓血者不必死;下利厥不止者必死。”则本条所谓欲解,其为寒尽阳回之证。亦即郑氏所说:“邪退邪进,可于旺时决之”之意。从时间来说,当在夜间一时至早晨五时之间。
四、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郑论:按此乃厥阴挟有微热也。学者于此,当细求阴阳实据为要。
【阐释】本条是厥阴病邪退阳复的渴欲饮水,因阳气乍复,津液一时不及上承,因而口渴。即郑氏所说:“乃厥阴挟有微热也”,故少少与饮,以滋助其津液,则病可自愈。
五、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郑论:按厥证原有阳厥阴厥之别,阳厥可下,阴厥不可下,此乃一定之理。
【阐释】本条前段指出虚寒性厥逆不可下,即凡属虚家而不厥逆者亦不可下,法当扶阳治之。后段并赅寒热二厥在内,致厥的原因,皆因阴阳气不相顺接所形成,证见手足逆冷。寒厥者,寒盛至极,则阴气独胜,而阳气相对衰微,不能通达于四肢,故手足发生厥冷,因成寒厥。相反的热盛至极,则阳气被遏,亦不能通达于四肢,因成热厥。寒厥热厥,同样是四肢厥冷,病因病理却截然不同,故治法亦异。郑氏曰:“阳厥可下,阴厥不可下,此乃一定之理”。指出治疗法则,可为准绳。
六、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①,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②,必死,原文
①彻:除也,此处含有治疗意思。
②除中:病名,指胃气将绝时的一种反常见证。
郑论:按迟则为寒,其理明甚,而反与黄芩汤,是失其治也。失其治,病人应不能食,乃其常,今反能食,是反其常,反其常者死,此名为除中。除中者,胃阳暴露,如灯光之火,欲灭而骤明,转瞬即灭也。
【阐释】伤寒脉迟,脉迟属阴主寒,胃必虚冷也。设遇此虚冷之脉证,当用理中汤以温之,今反用黄芩汤以消其胃中仅存之阳气,病人应不能食,反能食者,此名除中。郑氏释除中谓:“胃阳暴露,如灯火之光,欲灭而复明,转瞬即灭也”,形象生动。俗称之回光反照,必死无疑。
七、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①,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素)〔索〕饼②,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③,其热续在者,期(以)〔之〕旦日夜半愈④,所以然者,(未)〔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减)〔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①厥利:是指手足厥冷而又患腹泻。
②食(sì饲)以索饼:即拿东西给人吃。索饼,是以面粉做成的条状食物。
③脉之:即诊察的意思。
④旦日夜半:是第二天的半夜。
郑论:按厥与利,皆在不能食之例,今反能食,近似除中,当在发热与不发热两字判之。若尚能发热,则知胃气尚存,但不可暴〔出〕也。暴是脱机,微是生机,苟无发热,则除中决矣。期之半夜愈者,就在这一点微热决之耳。至必发痈脓,胃阳有余,遏郁太甚也。又云:以(素)〔索〕饼不发热,既不发热,胃气已去,尚得云知胃气尚存乎?不字定是微字,方与论合。
【阐释】本条文长义繁,总的来说,言厥与热日数相较是相当的,其病能自愈。若厥多于热则病利;热多于厥则发痈脓;厥利并见,当不能食,反能食者恐为除中。是否除中,可与索饼食之。郑氏曰:“若尚能发热,则知胃气尚存;不发热则胃气已去,尚得云知胃气尚存乎?不字定是微字,方与论合”。此郑氏订正原文之功矣。
八、伤寒先厥后发热,(而)〔下〕利(者)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⑤。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者),〔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⑤其喉为痹:是指喉部痛而红肿的疾患。
郑论:按厥后发热而利,发热乃阳回之征,故可决其必自止。但利止而反汗出,咽疼为喉痹,是厥阴挟风邪而上攻,若利不止,必便脓血,是热邪下攻故也。利止与不止间,上攻下攻之病,不问自明也。
【阐释】本条先厥后热,是阳进阴退之征,利必自止。如阳复太过,在上则为喉痹,在下则便脓血。治喉痹可用桔梗汤,便脓血可用白头翁汤。至便脓血,为热邪下利,而不复上病咽痛也。
九、伤寒(二三)〔一二〕日至四五者,(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热)〔厥〕深者(厥)〔热〕亦深,(热)〔厥〕微者(厥)〔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①。
①口伤烂赤:口舌生疮,红肿糜烂。
郑论:按热深厥深,是为阳亢热伏者说法,本宜破阳扶阴为主,其中有反发汗,以致口糜烂赤者。凡发药皆上升之品,邪火得升而上浮,焉得不有此口糜赤烂之患耶?
【阐释】热厥形成的机转,主要是热邪深伏,阳气内郁不能外达,即是郑氏所说:“是为阳亢热伏者说法”,法当破阳扶阴,选用承气汤下热存阴,自不可发汗,如误汗之,劫夺其津,热邪更炽,邪热上干,就可产生口舌生疮,红肿糜烂。
十、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郑论:按热与厥,俱属五日,乃阴阳平应之候,故断之曰必自愈。
【阐释】阴阳偏盛则病作,阴阳和平则病愈,一切疾病之由来皆如此。厥阴病的病势进退生死之机,亦不外此理。故热与厥日数相等,亦即郑氏所说:“乃阴阳平应之候”,故知自愈也。
十一、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胃)〔肤〕冷,其人烦(燥)〔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②,非蛔厥也③。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令〕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
①,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虫)〔蛔〕闻食臭(而)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
②藏厥:是指内藏真阳极虚而引起的四肢厥冷。
③蛔厥:是因蛔虫而引起的四肢厥冷。
①藏寒:是指内脏虚寒而言。这里所说的藏寒,可以作胃气虚寒来解释。
郑论:按既称脉微而厥,(胃)〔肤〕冷为之脏寒,即按脏寒法治之,何必另为咨议?又曰蛔厥,蛔乃厥阴风〔木〕所化,胃冷虫必不安,胃热虫亦不安,胃不得食,虫亦不安,如此推求,便得治虫之法也。条内并未有热象足征,不得为之寒热错杂。其主久痢,是亦寒泄之谓,乌梅丸,皆非正论。
【阐释】本条前段自“伤寒脉微而厥”至“此为藏厥,非蛔厥也”,为藏寒发厥,病情已属危候,急用四逆、白通救之。蛔厥有吐蛔证,其烦是时作时止,不是烦躁无暂安时,其厥是肢厥而非肤冷,原文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郑氏认为治以乌梅丸,皆非正论。笔者对治蛔证,常用乌梅丸改作汤剂而获效。夫久痢多属虚寒滑脱,法当温补收涩,常用附子理中汤加粟壳治之。
乌梅丸方(校补)
乌梅三百枚细辛六两干姜十两黄连十六两当归四两附子六两(炮去皮)蜀椒四两(出汗)桂枝六两(去皮)人参六两黄柏六两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寒热并用,攻补兼施之剂,能益胃安蛔。方中乌梅为主药,有酸涩的作用,配川椒以杀虫;虫得苦则安,所以用黄连、黄柏;而附子、干姜、细辛、桂枝,温中散寒;人参补脾;当归补肝;合成一个温中祛寒,杀虫平厥的方剂,治蛔厥有良好效果。郑氏谓:“厥阴为阴经,阴极则生阳,故多寒热错杂。……仲景立乌梅丸,寒热并投,并非专为虫立法,凡厥阴一切症候,莫不备具。”向为治蛔厥及久痢之首选方,应用确较广泛。郑氏在《医法圆通》中,用以治巅顶痛、腹痛饮冷、睾丸肿痛。笔者以此方治痢,无分新久,改丸为汤剂,功效显著。今人以乌梅丸加减治胆道蛔虫及多种肠道病,屡获良效。更有人认为凡寒热错杂之症,本方均可施治,足见其应用之广泛了。
十二、伤寒热少微厥①,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①微厥:谓厥逆很轻微。
郑论:按热少厥微,是阳厥之最轻者也。至于默默不欲食,烦躁,至小便白色,此时内无热邪可征,故曰热除。欲得食,是胃气渐复之机,故为欲愈。倘呕而胸胁烦满,此中宫不宣,胃气滞塞,断为便血者,是因其气机之滞而决之也。
【阐释】伤寒热少厥微为热厥轻证,故仅见指头寒;阳热内郁不甚,故默默不欲食;郁极求伸,故见烦躁。数日后小便通畅色白者,此热邪已除,欲进食者乃胃气已和,此病为欲愈。若厥复见,其热不解,上逆而呕,且有胸胁烦满之证,是热又深入,伤及阴络,必便血矣。仲景对此未提治法,柯韵伯谓:“微热者可用小柴胡汤,热深者用大柴胡汤”。笔者认为此二方可供临证选用。
十三、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郑论:按热多厥少,是阳有余,特患者热不除耳,热除自愈。热不除者,阳胜血亏,即有逼血下行之事,故断之曰便脓血。至寒多热少者,阴有余,阳必亏,其病为进者,即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之意也,知此可与论药论方也。
【阐释】此条从厥和热的多少来观察病变,这和前面十条是一致的。厥少热多是身体抗病力战胜病变的象征,所以当主病愈。若热仍不止,则热郁于阴,即郑氏所说:“阳胜于阴,即有逼血下行之势”,其后必便脓血。至寒多热少,则为阴盛阳衰,衰极则有亡阳之虞。至于治法,阳胜宜下,阴盛宜温。
十四、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燥)〔躁〕,灸厥阴②,厥不还者,死。
②灸厥阴:灸厥阴经的孔穴。据张令韶的意思,可灸厥阴经的行间和章门穴。
郑论:按脉微而厥,乃阳衰阴盛之征,迨至烦躁,上下有不交之势,灸厥阴,原正所以扶阳御阴也。阳回即是生机,不还即是死机,不易之理也。
【阐释】自此以下三节,皆言阴中亡阳之死证也。本节是厥阴脏厥之重证,内外皆寒,一派阴霾之象,故急用灸法以回其阳。灸宜关元、气海即丹田穴;并可内服大剂四逆汤等一类方剂,以救欲脱的阳气,当能增加疗效。如手足逆冷,过时不还,是阳已亡,故死。
十五、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郑论:按发热下利,乃阴阳欲脱之征,何也?发热者,阳竭于上也;下利者,阴竭于下也。其人苟未见厥逆、躁,尚未得以脱论,此以断为脱者,正于厥、躁论之也。
【阐释】此条内真寒而外假热的危候。伤寒发热,若属阳回,下利当自止,手足当温。今虽见发热,下利厥逆依然,可知此非阳回之热,乃阴盛于内,格阳于外,更加躁不得卧,亦即郑氏所说:“阴阳欲脱之征”。急与大剂通脉四逆汤,或可救危亡于万一。
十六、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郑论:按发热下利至甚,将脱之兆,况加以厥而不回,乌得不死。
【阐释】此条乃阴阳离绝之危候,与上条同一病理。虽无躁不得卧之证状,但不利言至甚,厥逆言不止,其厥利程度,较上条严重,发热亦属虚阳外浮。遇此危候,当用大剂四逆、白通温经止泄以回其厥。若厥回可生,不回则死。
十七、发热而厥,(不)〔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郑论:按发热而厥,乃阳厥之征,务要察其人果现有热象可凭,即照阳厥法治之。至七日下利,是邪盘据不欲下趋,热与厥不退,故曰难治。若下之而利,热退厥回,即是生机;下之而不利,厥不回,方为难治。
【阐释】本条与上十五、十六两条同为阴寒内盛,阳气外浮而呈现的厥利。
本条虽同是真寒假热证,但无上述两条严重,所以不言主死,而云难治。然难治非不治之谓,更非代表死候,可选用大剂白通,四逆等汤治之,可救危亡。
十八、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①,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②。
①便:作忽然解。
②有阴无阳:下利是阴证,汗出不止是亡阳,故称有阴无阳。
郑论:按六七日不利,至发热而利,里已通矣,里通表畅,发热亦是病解之机。但其人汗出不止为可虑,可虑者,汗出亡阳,不止,是阳无所附,脱离即在转瞬,不死何待?
【阐释】郑氏谓“汗出亡阳”,此即辨证大眼目。汗出不止,是阴盛于内,阳浮于外,是谓有阴无阳,故死。
十九、病(人)〔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③。
③膀胱关元:关元为任脉经穴,在脐下三寸。治脐下痛,炙之良。膀胱关元,是指病的部位在脐下。
郑论:按四肢厥,而无热形可征,则为阴盛无疑,寒结于下,未在中上,故不结胸,而独在小腹,故痛亦在小腹也。
【阐释】此种证状,经常见之。笔者常用大剂回阳之方,如四逆、白通之类,加肉桂、小茴以治之;外则用肉桂、小茴、花椒、橘叶以熨痛处。屡用屡效者。
二十、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④,脉虚复厥者㈠,不可下,此亡血⑤,下之死。
④腹濡:腹部按之柔软。
⑤亡血:指血分不足。
㈠腹濡脉虚复厥,,明明阴盛阳微,下之则微阳立消,乌得不死?(顶批)
郑论:按脉微而厥,明明阴盛,而非阳盛也。阳盛始能伤血,血伤故不可下,今所见者,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
【阐释】阳盛始能伤血,血伤始见亡血之证,今所见者为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故郑氏曰:“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此血虚致厥,下之安得不死!
二十一、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①,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萸生姜汤主之。、
①脉细:指其脉体细如丝状。
郑论:按四肢厥,而脉细微欲绝,阴盛阳虚之明验也。此际正宜大剂回阳,兹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余不敢从。
【阐释】本条郑氏认为系“阴盛阳虚之明验,正宜大剂回阳,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但历代注家谓手足厥冷,既不同于阳微阴盛的四逆汤证;亦不同于热深厥深的白虎汤证;更不是阳气郁遏于里,不能透达的四逆散证。而是血虚寒郁,不能荣于脉中,而四肢失于温养,所以手足厥寒。本方不用姜附回阳而亦以四逆名汤者,正像四逆散一样,以其能治四肢逆冷之故。故郑氏所说:“决非确论”是当深思的。
当归四逆汤(校补)
当归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细辛三两甘草二两(炙)通草二两②大枣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校补)
即前方加生姜半斤(切)吴茱萸二升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渣,温分五服。
②通草:本方通草即现今木通。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桂枝汤去生姜,倍用大枣,加当归、细辛、木通而成。桂枝汤本调和营卫之方,但本证属血虚寒凝,故用当归补心血为君药,芍药收心气,大枣、甘草、木通缓肝急,生肝血,桂枝、细辛温阳散寒。合之则治血虚寒滞,阳气虚衰,脉行不利之证,是温血散寒,补血助阳之剂。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治之。吴茱萸辛温以散久寒,生姜辛温以行阳气,再以清酒和之,以助药之行,则阴阳调和,手足自温。关于本方应用范围,《伤寒论》原文所载主治“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其病机在于血虚寒滞。由于血被寒邪凝滞之程度和部位不同,则临床见证各异,一切阴寒凝结之血虚气滞,皆可用本方温而通之以取效。如一身痛、四肢关节痛、腰痛、腿痛、胸痛、巅顶头痛、虚寒下痢,妇女经期痛、行经时四肢麻木抽搐、手足厥寒、小儿麻痹症,以及脱疽(栓塞性脉管炎)等,皆可用本方治疗而获效。笔者曾治胡某二十余年之腰腿关节疼痛,其症状为痛有定处,下肢冷,遇寒痛增,似觉骨痛,麻木、拘挛,沉重,伸缩行动困难,须靠搀扶方能移步。经当地医院诊断为风湿性关节炎,但治之无效。其面容黯黑,舌质微乌,苔灰白而腻,脉微细,参之以上述证状,此为血虚气滞,寒邪内搏所致。法当养血通络,温经散寒,以当归四逆汤加味治之,连续服二十剂而痊愈。
厥阴中篇
计十七法
一、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①,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①内拘急:腹中挛急,动不自如。
郑论:按汗出热不去,非外感之热,乃元阳外出之热也。汗过甚,血液亏,不能营养筋脉,故内拘急,而四肢疼,况又下利而厥,此刻阳虚已极,大有欲脱之机,非大剂四逆,何能挽回?
【阐释】本条是真寒假热之证。大汗出是阳亡于外,四肢疼,下利厥逆是寒盛于里。均是阴盛阳亡之证,故应以四逆汤急救回阳。诚如郑氏所说;“此刻阳虚已极,大有欲脱之机,非大剂四逆,何能挽回”?
二、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郑论:按大汗、大下利而厥冷,皆阴阳两脱之候,理应大剂四逆回阳,千古定论。
【阐释】大汗大下,均能伤阳,其亡津液,损阳气一也,而致手足逆冷,阴阳两脱之候也。郑氏所说:“理应大剂四逆回阳,千古定论”为不谬。
三、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郑论:按脉促、厥逆,系阴寒阻滞之征,灸之是祛阴散寒之意;理实可从,不易之论也。
【阐释】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因脉促当属阳为阴阻,而非阳虚也,故可用灸法以运行阳气。当灸“涌泉”,引血下趋,脏复而心力强,阳可不致外越。若厥而脉微者,则非用四逆汤不可。
四、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郑论:按滑脉主痰,滑而厥,诚湿痰闭束气机,不能达于四肢也。此以为里有热,而用白虎汤,果何所见也?当其时,口燥舌干欤?气粗口渴饮冷欤?不然,何所见而必用此方,学者不可执一,总要四面搜求里热实据,庶不致误。
【阐释】厥有阳厥阴厥之别,阳厥必有汗出恶热,烦渴等证,知其厥为热深厥亦深之假像。但此仅无形之热,宜清而不宜下,故用白虎汤以清里热,里热除则厥逆自解。郑氏说:“总要四面搜求里热实据,庶不致误”,乃经验之谈,可为后学之助。
五、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①。
①此条与卷七少阴痰证之第三条完全相同,录之以存原书全貌。但郑氏所论与前论不同,故以下照录,亦就郑论:作出相应阐释。
郑论:按手足厥冷,乃寒结于胸,阳气不能达于四末也。胸满而不能食,中宫为寒所阻滞,运力微耳。主瓜蒂散以吐之,是为邪壅于上说法也。但此证乃寒邪阻滞,吐之能不更伤其中乎?以余拙见,理应大剂温中醒脾为是。
【阐释】郑氏谓:“此证乃寒邪阻滞,吐之能不更伤其中乎”?实则本条为痰饮食积壅塞胸中而厥冷,病在上焦,而中下焦无病,用瓜蒂散涌吐其胸中之邪,就是内经所谓:“其高者因而越之”的治疗法则。笔者认为邪去正虚,然后以理中汤调养之。
六、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用)〔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②,必作利也。
②水渍人胃:饮水渗入胃肠系水邪阻遏胸中之阳所致。茯苓甘草汤为治水饮之方,其证有心下悸,较五苓散证为轻。郑氏认为此方力薄,恐不能胜任,主用苓桂朮甘汤重加附子。笔者认为再加上肉桂以化膀胱之气,其效果更好。
郑论:按厥而心下悸者,寒水凌于心下也,此以茯苓甘草汤,与理颇是,但其力薄,恐不胜任,莫若用苓桂朮甘汤,重加附子为妥。
【阐释】水饮停蓄心下则悸,胸阳被遏而不达四末则厥。本条悸、厥之证,
七、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逆〕,下部脉不至①,咽喉不利②,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①下部脉:指尺脉而言。
②咽喉不利:咽喉疼痛,吞咽困难的意思。
郑论:按经大下脉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其阳虚之极已明甚。至咽喉不利,气化不宣也。吐脓血者,浊阴不降也。泄利不止者,下焦虚寒,不能收束也。法宜大剂回阳,阳回利止;手足温,斯为合法。所主麻黄升麻汤,系太阳阳明发散之药,并非厥阴所宜,大非其法,恐有错误。
【阐释】对于本条,历代注家如柯韵伯、舒驰远等均持否定态度。郑氏认为此证“阳虚之极已明甚,法宜大剂回阳,阳回利止,手足温,方为合法。”是有见地的。笔者认为此条方证不相符,原文后云“难治”,论中凡言难治,仲景多不出方,“麻黄升麻汤主之”一句,当系衍文。
麻黄升麻汤方(校补)
麻黄二两半(去节)升麻一两一分当归一两一分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萎蕤十八铢(一作菖蒲)芍药六铢天门冬六铢(去心)桂枝六铢(去皮)茯苓六铢甘草六铢(炙)白朮六铢干姜六铢石膏六铢(碎绵裹)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渣,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邪深入而阳内陷,故以麻黄升麻配伍可以升举下陷之寒湿而外散之;当归以补血;黄芩以清胆火;知母石膏以清胃热,所以止吐脓血也;萎蕤天冬以润肺,所以利咽喉不利也;白朮干姜芍药桂枝茯苓甘草,所以解水分之寒湿,增营分之热,而通利血脉也,但令水寒去而营热增,手足之厥冷自解矣。此方药味较多,方组复杂,而本条是阴阳两竭的证候,方证不符,故录之以俟高明。
八、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郑论:按少阴腹痛者,寒也。其气下趋为欲自利,此刻尚未下也,急宜温之,庶可无害。
【阐释】郑氏曰:“此刻尚未下也,宜急温之”。凡里阳虚阴寒盛,水谷之气不能正常运行,腹中痛,急欲作自利。笔者常用大剂四逆汤加延胡索治之,图功于未着也。
九、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鬲)〔格〕①,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之。
①寒格:指上热为下寒所格,致饮食入口即吐,故称寒格。
郑论:按病既称寒下,又经医误下吐之,寒逆更甚,食入即吐,则中宫之气逆而又逆,寒而愈寒也明甚。此刻理应温中、降逆、回阳。主以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似非正论。况此证又无寒热错杂病情足征,何得以此方为主,恐有遗误。
【阐释】其人本自寒下,又误用寒药,条中又无热证,纯阴无阳,且又指之曰寒格。若食入口即吐,是阴寒格阳,拒食不纳,如此病情,应如郑氏所说:“温中、降逆、回阳,原文主以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似非正论”。然则如何治之,笔者认为可选用理中汤加附子、半夏,稍加黄连清胃热可也。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校补)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各三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温再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黄连黄芩泄热于上,则吐逆可除;干姜温中助阳,则下利可止;人参以补胃气。则阴阳升降复常,而寒热格拒自愈。药虽四味,有温清并用,补泄兼施之功。对上热下寒、上下格拒,食入即吐之胃肠炎治之有效。
十、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②,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①,下虚故也②。
②郁冒:指眩冒昏晕,一时眼发暗黑,看不到东西。
①戴阳:面部潮红,乃寒盛于下,虚阳上浮的假热现象。
②下虚:下焦虚寒,指微厥的原因。
郑论:按下利清谷,脉现沉迟,其里寒甚矣。况面戴赤,身有微热,诚元阳外越之候也。以为郁冒汗出解,脉证不孚,大非确论。此证所幸者未出汗,阳尚在躯壳,可招而回,今既汗出,则阳露于外,诚死机也。既知面赤下虚,何得妄云〔汗出而解〕?仲景当不说此。
【阐释】郑氏说:“原文以为郁冒汗出而解,脉证不孚,大非确论”。盖肾阳发露,则面赤而为戴阳。戴阳证为里阴盛而隔阳于上也。此时微阳仅存一线,最忌汗出,汗出而阳散矣,何得谓汗出而解也。诚不若于汗未出之际,急以通脉四逆汤挽之。
十一、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郑论:按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此阴盛逼阳于外之候,主以通脉四逆,诚不易之法也。
【阐释】下利清谷,是阴寒内盛;汗出而厥,是真阳外竭。此阴盛逼阳于外,虚阳欲脱的危症。与少阴前篇条的主要证状相同,所不同的,此为汗出,彼为面色赤,但总是虚阳欲脱的现象,所以都用通脉四逆汤。
十二、下利(而)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前段
郑论:按下利厥冷无脉,阳将尽也,灸之而温,阳回也。灸之不温,反见微喘者,阳将脱也,不死何待?
【阐释】此条乃阳气衰微欲绝,阴寒邪气充斥内外,病情已十分危急,当此时机,用汤药来挽救其阳,恐怕是缓不济急,所以用灸法急救,可灸关元、气海二穴。除用灸法以外,亦可用白通加猪胆汁以回阳救急。
十三、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频率还③,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③晬(zuì罪)时:一昼夜时间。
郑论:按脉绝,手足厥冷,有频率还,手足温,阳尚未亡也;若脉不还,阳已尽矣,故知其必死。
【阐释】此条乃寒中厥阴的泄泻,非久利也。惟暴注下利,津液骤然大泄,阳气乍脱,故手足厥冷,脉一时隐伏不见。如此危证,非大剂四逆汤不可。并可外灸关元、气海穴,以救欲绝之阳。
十四、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郑论:按下利,腹胀满,纯是阳衰,而阴气上逆聚于中耳。身体疼痛,乃阴邪阻滞筋脉所致,并非外感身疼可比。外感者,必有风寒病形足征,若此故知其为阴寒阻滞无疑,法宜温里,里寒得温,胀满与身疼,亦自灭亡。以先温其里,后攻其表,温里以四逆汤,实属合法,攻表以桂枝汤,殊非正论,学者宜细察之。
【阐释】本条乃虚寒下利兼有表证的治法。郑氏则解“身体疼痛乃阴邪阻滞筋脉所致,并非外感身疼可比,……攻表以桂枝汤,殊非正论”,是有见地的。
但服四逆汤后,如下利止,胀满除,而身体仍然疼痛,并有头痛、项强、脉浮等表证,则桂枝汤又为对证之方。
十五、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郑论:按下利清谷,里寒之极也,原文不可攻表,此是正论。
攻之必汗出胀满,是教人不可妄攻也。攻之岂仅汗出胀满可患哉?
【阐释】下利清谷是完谷不化,胃肠虚寒,里虚之征,纵有表证,不可误汗,严重者可以虚脱,故郑氏说:“攻之岂仅汗出胀满可患哉?”故一切腹痛呕泄诸证,严戒不可发汗。
十六、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①,死。
①脉反实:实脉是长大而有力,多见于大热大实的证候,虚证而见脉实,所以说反。
郑论:按下利之脉,大半微细,今见脉实,是脉不合病,邪甚正虚,恐难获效,故决其死也。
【阐释】下利日十余行,正气甚虚,脉当沉微弱,今脉反实,是邪实,脉证不符,攻之不行,温之则生燥,故决其死也。
十七、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今〕自愈。下利,脉数而渴者,(令)〔今〕自愈,设不差,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下利脉数,〔而)有微热,汗出,(令)〔今〕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郑论:按下利一证,以脉象求之,脉弱而渴,里有寒也,寒邪下泄,而津液不上潮,故口渴,有微热者,是阴症而得阳也,故曰自愈。脉数而渴,里有热也,热邪下行,热伤津液,故口渴,邪脉相合,故曰自愈;设不差,而圊脓血,是余热未尽故也。至于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是气机鼓动,有上升之机,故不利可自愈;设脉紧,紧为寒邪,寒伏于内,故为未解。
【阐释】本条在伤寒论中分列为三条。第一节从“下利有微热而渴”至“今自愈”,指阴盛下利将愈的脉证;第二节从“下利”至“有热故也”,指阳复自愈与阳复太过之便脓血证;第三节从“下利脉数”至“为未解”,指阴盛下利将愈的脉证及未解的脉象。郑氏对此,详为注释,简明扼要,故不赘述。
厥阴下篇
计十法
一、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有)〔自〕涩者,必清脓血。
郑论:按寸为阳,尺为阴,寸见浮数,阳邪之征,尺见(浮)〔自〕涩,血虚之验。清脓血者,邪气太盛,逼血下行耳。
【阐释】厥阴下利本属虚寒,今脉反见浮数,是阴病转阳的脉象。本条阳复太过,由于邪无出路,热不得泄,以致内伤阴络,血为热蒸,腐化为脓,故大便脓血,亦即郑氏所说:“清脓血者,邪气太盛,逼血下行耳”。
二、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①;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①下重:指肛门有重滞之感。
郑论:按下利一证,原有因寒、因热、因湿、因膀胱失职、因中虚、因饮食、种种不一,总要认证分别阴阳实据,学者一见,自有定法,若只见一脉而论证,未免不恰。况脉只数十端,而病有千万,何得只凭脉一端立法?仲景当不若此,定有遗误。
【阐释】下利一证,应如郑氏所说:“总要认证分别阴阳实据”,对证用药,无不立应。但仅凭一脉立说,玄渺难凭,不足为法。
三、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郑论:按下利而曰热,法宜清热,不独白头翁汤可治,学者总宜圆通,认理为要。
【阐释】下利而有各种热性证状的,称为热利,有别于寒利。下重则邪滞下焦,不独白头翁汤可治,应如郑氏说“总宜圆通,认理为要。”
白头翁汤(校补)
白头翁二两黄柏三两黄连三两秦皮三两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渣,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白头翁清热活血止腹痛;黄连、黄柏清湿热,厚肠胃,泻下焦之火;秦皮亦属苦寒,有收涩之功。合之有清热平肝止利之功。本方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有特效;凡属热性下痢,无论肠炎痢疾疗效都很高。
四、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郑论:按下利饮水,明是热伤津液也,故以白头翁汤清热之剂主之。
【阐释】此条与上条同,凡属清热之剂,可随宜选用,不可执定白头翁汤为是。
五、下利谵语者,(以)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主之)。
郑论:按下利谵语一证,亦有虚实之不同,不得尽为有燥矢而用小承气汤,但利有新久之分,谵语有虚实之异,务在临时斟酌,于饮冷、饮热、舌润、舌干、小便清、黄,如此求之则得矣。
【阐释】用承气汤之目的,是泻阳明里实,而不是泻厥阴之热,本证所以列入厥阴篇中,一方面因为下利的辨证,连类而及,一方面因为病变源于厥阴,实际上病仍属阳明。今下利而见谵语,主有燥屎,则下利为热结旁流,谵语为里有实热。里有实热,用小承气汤下其实热,则下利自止。故郑氏:“利有新、久之别,谵语亦有虚、实之异。”则治阳虚者,急当回阳止泄,以固其脱;若阴虚者,自当急下存阴”,斯为得矣。
六、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豆)豉汤。
郑论:按下利过甚,中气骤伤,阴阳不交,故见虚烦,用药宜慎,不可执一栀豉汤,为不可易,当细辨之。
【阐释】此承上节而来,乃厥阴下利后虚烦之证也,与上节之燥屎实邪迥别。与太阳汗、吐、下后,心中懊憹,虚烦不得眠;以及阳明下早,以致虚烦的机转是一致的。故用栀豉汤以上清包络胸膈之余热,下启肾脏寒水之阴津,则正气复而烦自去也。
七、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郑论:按呕(而发热,但呕)有寒呕、热呕之不同;发热有外入、内出之各别,不得统以小柴胡汤论,当辨明为是。
【阐释】关于呕而发热,郑氏曰:“不得统以小柴胡汤论”,是正确的。如选用柴胡汤,必兼口苦、咽干、目眩、胸胁苦满等证,方为合法。
八、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郑论:按呕而脉弱,虚寒上逆也;小便复利,身有微热,真阳有外亡之机也;更加以厥,阴盛阳微也。故为难治,此际非大剂四逆不可。
【阐释】本条叙述阴盛阳虚,呕逆的证治,郑氏所按甚当。笔者再为之细析,胃中虚寒,则呕而脉弱;下焦虚寒,故小便自利;阳气浮于外,故身有微热;阴寒据于里,故手足见厥。若阴盛格阳,阳气将脱,此乃危候,故云“难治”。“难治”并非不治,可用大剂四逆汤温经回阳以救之。
九、干呕,吐涎沫①,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①吐涎沫:指味出清稀涎沫。
郑论:按呕吐涎沫,而巅顶痛者,则是厥阴头痛无疑,何也?厥阴脉会顶巅故也。条内只言一头痛,夫头痛六经皆有,不将巅顶指出,则厥阴之证,尚属含糊,主以吴茱萸汤,一定不易之法。
【阐释】本论中用吴茱萸汤凡三见:一为阳明中篇条,二为少阴前篇条,三即本条。证状虽有不同,而其为肝胃虚寒,浊阴上逆所致则同。干呕,吐涎沫,是肝胃寒邪挟浊阴之气上逆,头痛多在巅顶部位,为阴寒上逆之征。治以吴茱萸汤散寒止呕,温胃降逆,则诸症自愈。笔者曾治一巅顶头痛之患者,四肢冰凉,面容苍白无神,食少,一身都痛,恶寒特甚,呕吐涎沫,经中西医治疗,经年累月无效。余综合分析,断为厥阴头痛。先服麻附细辛汤加味四剂,一身痛等有所减轻;继服四逆汤以扶阳祛阴,恶寒等又有减轻;最后治以吴茱萸汤加附片,吐涎沫、头痛诸症悉愈,复以理中汤善其后。
十、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郑论:按呕出痈脓,大半多属热壅于内,在厥阴篇中,用药多居辛燥,故教人不治吐脓,盖慎用辛燥之意也。
【阐释】厥阴寒尽阳回之后,阳热太甚,伤及血分,下行则便脓血,上出则呕痈脓。若强止其呕,则脓不得出,反生他变。郑氏曰:“在厥阴篇中,用药多居辛燥,故教人不治吐脓,盖慎用辛操之意也”。既禁辛燥之剂,其治当辛凉以开其结,苦泄以排其脓,甘寒以养其正,使脓尽而呕自止,可用排脓汤加味治之。
过经不解
四法,附三阴经后(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过经十余日②,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呕不止,心下急③,郁郁微烦者④,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②过经:此处含有病传他经之意。
③心下急:胃院部有窘迫的感觉。
④郁郁:言烦闷之状。
郑论:按太阳过经不解,延至十余日,反二三下之,此际邪仍在太阳,方可云过经不解。若是柴胡证,十余日后,邪仍在少阳,方可言过经不解。此说一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病情,乃系太阴中宫不宣,阴邪上逆之象,若只据一呕,而即云柴胡证仍在,殊属不当。
总要寒热往来,口苦、耳聋、喜呕全在,用小柴胡汤,乃为恰切,不得草草了事。
【阐释】过经不解计四条,他书俱载在太阳中篇,舒驰远将此四条,附在三阴经后,郑氏从之。太阳病,过经十余日而不解,或为桂枝汤证,或为麻黄汤证,皆无可下之理,此际邪仍在太阳,故可云过经不解。郑氏辨过经不解与其它注家随文释义不同,是有见地的。至论“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病情,乃系太阴中宫不宣,阴邪上逆”之征,则大柴胡汤不可用,法当温中降逆散邪,理中汤加砂仁半夏治之。
大柴胡汤方(校补)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芍药三两半夏半升(洗)生姜五两(切)大枣十二枚(擘)枳实四两(炙)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加大黄二两①,若不加,恐不为大柴胡汤。
①大黄:晋葛洪《肘后方》载大柴胡汤都有大黄二两,当从之。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有柴胡、半夏、生姜之辛以解表,黄芩、芍药、枳实、大黄之苦以涤除里热,是两解表里之剂。若无大黄,原文何云与大柴胡汤下之愈。
二、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②,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而)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③,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而)微溏者,此非柴胡〔汤〕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②温温:同愠愠,言烦愦之状。
③极吐下:大吐下的意思。
郑论:按太阳过经十余日,所现病情,皆正气不足之候,何也?心下温温欲吐者,中宫不宣,而阴邪滞也;大便溏而微满者,中宫有寒湿弥漫之象也;郁郁微烦,正气不畅达也。此皆由吐、下失宜,方有此候。
【阐释】诸家注解此条,纷纷聚讼,其实难从。唯郑氏能独抒己见云:“太阳过经十余日,所现病情,皆正气不足之候”。此皆由吐、下失宜,既非柴胡证,亦非调胃承气汤所能治。所现诸证,无非内脏虚寒,或为吐下所伤,或为中气素弱,或为寒湿弥漫,法宜温中散寒祛湿,理中汤加砂仁、半夏、茯苓治之。
三、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汤)加芒硝〔汤〕主之。
郑论:按胸胁,乃肝胆地界,今见病而呕,邪气拂郁也。日晡发热而微利,本有热也,此乃柴胡的候,下之本非其治。学者总宜相机施治为是。至原文所主之方,亦不可固执。
【阐释】胸胁满而呕,日晡发潮热等证,是少阳兼阳明内实之证,故郑氏曰:“下之本非其治。”上证既兼里实,大便应见秘结,今反下利,此是误用丸药所致,虽有微利而病不解,柴胡证仍在;潮热为里实。故先用小柴胡汤以解外;再用柴胡加芒硝汤兼治里实。郑氏又曰:“原文所主之方,亦不可固执”,示人以活法圆通之妙。
柴胡加芒硝汤方(校补)
柴胡二两十六铢黄芩一两人参一两甘草一两(炙)生姜一两(切)半夏二十铢本云二十铢五枚(洗)大枣四枚(擘)芒硝二两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内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此为少阳,阳明兼治的方剂,和解清里之方也,治小柴胡汤证兼胃有实热者。
虽有微利,燥结仍留。加芒硝者,泄热软坚,胃实可除,潮热微利自止。亦即本方证之少阳证及阳明证均较大柴胡汤证为轻者适用之。可以推广用于小柴胡汤证,而腹有坚块苦满难解者;或小柴胡汤证,发潮热,大便不通者。此用咸寒之芒硝以润燥软坚之效也。
四、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言①,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谓)〔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①过经:此处是病已离开太阳经的意思。
郑论:按谵语而称内热,下之理也;大小便利者,里气通也;脉调和者,气机顺也。此以为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殊非正论。又若自下利,当微厥者,正虚之征也;而反和者,正未大虚也。何得此为内实,当下之,非正论,决非仲师所语也。
【阐释】历代注家对本条大多只是随文顺释,殊觉含糊。郑氏对原文提出疑问,不同于历代注解者。第一段“伤寒十三日”至“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第二段“若自下利”至“此为内实,当下之”。郑氏均斥为非正论。最后归结为“决非仲师所语也”。郑论按过经不解一语,似非确论,如太阳病有十余日,仍在太阳者;阳明病有下而再下,十余日仍未解。总之不必专拘时日,务以认证为妥,辨明虚实为要。
【阐释】本节郑论,系概括前四节而言。虽曰过经,究竟仍在六经之内,辨其证在何经,即用何经之法以治之,无所往而不得之矣,又何必用此过经不解之法哉?
差后劳复
计五法(据舒本校补)
一、大病差后②,劳复者③,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④。
②大病:诸病源候论云:“大病者,中风、伤寒、热劳、温疟之类是也”。
③劳复:疾病新愈,因劳又发的,叫劳复。
④若有……五六枚三句:据成无己本增。其它诸书,此十六字皆在枳实栀子鼓汤后。
郑论:按大病差后,稍有劳动,而病依然复初,此皆元气薄弱之故,不得按前法治之。但病(果按)劳复一证,果系何脏损伤,何经为病?病差后,稍有劳动,其病依然,应按脏经施治,原文所主之方,大非确论,恐有遗误。
【阐释】大病新差,真元大虚,气血未复,过劳了可能复发旧病,与前无异,自当照前用药,此一定之理也。而郑氏则说:“而病依然复初,此皆元气薄弱之故,不得按前法治之”。何其自相矛盾?过劳了既可能复发旧病,亦可能新感为病,仍应以随证施治为准。故郑氏又谓:“原文所主之方;大非确论,恐有遗误”。其质疑是正确的。
枳实栀子豉汤方(校补)
枳实三枚(炙)栀子十四个(擘)豉一升(绵裹)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①,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渣,温分再服,复令微似汗。若有宿食者,内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②,服之愈。
①清浆水:徐灵胎曰:浆水即淘米泔水,久贮味酸为佳。
②博棋子大:千金方:羊脂煎方后云,棋子大小如方寸匕。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体虚劳复,热气浮越,所以用枳实宽中下气,栀子泄热除烦,香豉宣泄陈腐,兼解其表,更用浆水煮药,以开胃调中,所以具有泄热除烦,散表和中的作用。假如兼有宿食停滞,再加大黄以荡涤肠胃,推陈致新,所谓邪去则正自安。
二、伤寒差以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郑论:按病既称差已,何得更现发热乎?又并未现出柴胡证,何得以小柴胡汤主之?即脉浮、沉、实,亦当审其何部何经,应表解、应下解、方可定(按)〔案〕,此以笼统言之,定非确论。
【阐释】伤寒差已,则大邪已去,后更发热者,表里之气未和也,脉当微弦,必兼有口苦、咽干、胸胁满等证,否则不能投以小柴胡汤。至以汗解、以下解,亦当审其何部何经,兼辨其证状,对证下药,始为适当。故郑氏曰:“此以笼统言之,定非确论”。
三、大病差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郑论:按大病差后,从腰下有水气者,是病不责之太阳,而责之于肾也。太阳底面,即是少阴,太阳病已,而少阴肾气发泄于外,故现腰以下有水气,法当温肾收纳,若牡蛎泽泻散,是亦利水之一法也,似非正论。
【阐释】本条原文甚简,必须结合其它证状来辨别水气之属性,是否可用牡蛎泽泻散治疗。如下焦气化失常,湿热壅滞,膀胱不泻,水性下流,故但从腰以下,水气壅积,膝胫足跗,皆肿重也。此属有余之邪,脉必沉数有力,二便不利,方可用此排决逐水之剂。若脾胃气虚,不能升清降浊;肾气涣散,膀胱气化不行,水邪泛滥而为肿。牡蛎泽泻散决不可用,当如郑氏所说:“当温肾收纳”。兼以化气,四逆汤加肉桂、砂仁、白蔻、破故纸治之。
牡蛎泽泻散方(校补)
牡蛎(熬)泽泻蜀漆(暖水洗去腥)葶苈子(熬)商陆根(熬)海藻(洗去咸)栝蒌根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于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后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牡蛎软坚行水,泽泻渗湿利水,蜀漆祛痰逐水,葶苈子宣肺泄水,商陆、海藻专于润下行水,共使水邪从小便排出。栝萎根止渴生津液,为本方之反佐,使水去而津液不伤。此方施之于形气实者,其肿可随愈也,若病后土虚不能制水,肾虚不能行水,则又当别论,慎不可服也。
四、大病差后,喜唾①,久不了了(者)②,(胃)〔胸〕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①喜唾:实时时泛吐唾沫。
②久不了了:延绵不已的意思。
郑论:按病后喜唾不了,中宫有寒湿未尽也。寒湿上逆而不降,故唾不止,法宜温中降逆,是一定之理也。
【阐释】郑氏所论极是,法宜温中降逆。笔者将理中丸改为汤剂,再加砂仁、半夏,增强其效,轻者一二剂,重者五六剂,即竟全功。
理中丸方(校补)
人参、干姜、甘草(炙)、白朮各三两上四味,捣筛,蜜和为丸,如鸡子黄许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依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朮,加桂四两;吐多者,去朮加生姜三两;下多者,还用朮;悸者,加茯苓二两;渴欲得水者,加朮,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腹满者,去朮,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乃温中之剂。白朮甘温,燥湿而健脾,主治风寒湿痹。干姜辛温,主胸满咳逆上气,又能暖中宫之气。徐灵胎曰:“凡味厚之药主守,气厚之药主散,姜气味俱厚,故散而能守,夫散不全散,守不全守,则旋转于经络脏腑之间,驱寒除湿,和血通气,所必然矣。”甘草与辛药同用,便可化周身之阳气,阳气化行,阴邪即灭。但恐辛热太盛,故用人参之微寒继之,有刚柔相继之意,阴阳庶几不偏。仲景在前太阳中篇条曾云:“理中者,理中焦”,中焦是脾胃所司,乃《伤寒论》太阴病温中散寒之主方,原文已有几种加减法,参看前面所述,此处不再赘叙。郑氏在《医法圆通》中说:“理中汤所治的主症是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不利,口不渴。”是太阴病的典型证候。其基本病理是脾胃虚寒,气机阻滞,故以温中散寒补脾之理中汤为首选方,其圆通应用法,郑氏举出:(l)治吐血,()治四肢浮肿,()治心下嘈杂吐水,()治咳嗽吐清水,()治唾水不休,()治呃逆不休,()治手足微冷少神。以上七症,皆由脾胃虚寒,转输失职所引,故能治之而愈。笔者经验用此方加味治疗脾脏咳嗽。其因脾脏阳虚而咳嗽者,乃脾脏之阳不足,不能转输津液水谷而作,理中汤能温阳利湿,益气化痰,故可治之而愈。如由于胃寒发吐而咳嗽者,则加砂、蔻、半夏,其效始着。
今人用本方加减化裁以治虚寒性的消化道疾病,如慢性胃炎、肠炎及胃痛、胃溃疡、多见良效。
五、伤寒解后,虚羸少气①,气逆欲吐,竹叶石膏汤主之。
①虚羸:虚弱消瘦之意。
郑论:按寒邪既称解后,人既虚羸少气,本属不足,气逆欲吐,大半阴邪上逆,正气不支,法宜温中、扶阳、降逆为是。以竹叶石膏汤,是为胃热上攻者说法,若施之于虚羸少气之人,断乎不可。学者务宜于病情或寒或热上体会,庶不致误。
【阐释】伤寒解后,无论汗解、下解,其为伤胃阴则一。胃虚津伤,余热未除,方可用竹叶石膏汤。若病后虚羸少气者,元气衰乏,肾气不足也,病属少阴;气逆欲吐者,脾虚不能摄饮,饮邪上逆,病属太阴,法当扶阳补气,理脾固肾,竹叶石膏万不可用,可选用附子理中汤加砂仁、故纸等药。故郑氏曰:“学者务宜于病情或寒或热上体会,庶不致误。”
竹叶石膏汤方(校补)
竹叶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人参二两麦门冬一升(去心)甘草二两(炙)粳米半升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为白虎人参汤加减而成。竹叶、石膏除烦清热,人参、甘草益气生津,麦冬,粳米滋养胃液,半夏降逆。合之能生津益气,清热养阴。本方推广应用于急性热病,肺热、胃热之咳喘或呃逆,受暑之吐泻,以及热病后期津气两伤,余热未尽各症。笔者用治小儿麻疹已出透,仍继续高热,咳嗽剧烈者,则热去而津生,咳嗽自愈。
差后食复
计一法(据舒本校补)
病人脉已解①,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②。
①脉已解:病脉已除,即脉搏平和的意思。
②损谷:即节制食物的意思。
郑论:按胃气旺,则食谷易消,胃气弱,则食难化,此亦理之常也。今日暮而微烦,正阴长阳消之时也。损谷则愈,使其食不骤,而胃气宽舒,自可无虞矣。
【阐释】病人已愈,尚见日暮微烦,因病当新愈,正气未复,勉强进食,脾胃虚弱,只要减食则愈。此即揭示病愈后,应注意饮食调护,不可过食也。
阴阳易病
计一法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①,热(气)〔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裈散主之。
①引阴中拘挛:牵引阴部拘急痉挛。
郑论:按阴阳易病,皆由新病初愈,余邪尚未大尽,男与女交则女病,女与男交则男病,以致一线之余毒,势必随气鼓荡,从精窍而发泄也。治之不外扶正为主。至于烧裈散一方,男用女裈,女用男裈,近阴处布方寸,烧灰兑药服之,亦是取阴阳至近之气机,必引药深入,亦是近理之论。余于此等证,在大剂扶阳,取童便为引,服之屡屡获效。
【阐释】阴阳易病者,是男子或妇人伤寒病新差未平复,而与之交接得病者。其证状是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等,这是下寒证;热上冲胸,头痛不欲举等,这是上热证。下寒是真寒,上热是假热。郑氏认为治之不外扶正为主,用大剂回阳扶阳,取童便为引,服之屡屡获效,诚不易之治法矣。笔者从之,并认为烧裈散决不可用。
烧裈散方(校补)
妇人中裈近隐处,取烧作灰。
上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此为愈矣。妇人病,取男子裈烧灰服。
【阐释】笔者对此证此方,体会很少,不作强解。
外附
太阳少阴总论
夫阳者,即坎中真阳也;少阴者,即坎水也。阳居二阴之中,阴含一阳之内。人身中一水一火,即在此处攸分。故太阳为人身纲领,主皮肤,统营卫者是也。太阳之气上升,则水精之阴,即从太阳而上行,从皮肤而出水气。太阳为外邪干犯,必由毛窍而入,仲景所以着《伤寒》,皆是从根底上来也。故太阳之底〔面〕是少阴,少阴之底面即是太阳,所以太阳发汗有亡阳之虞,即此是也。后学不知根底,着春温,着利证,种种不一,自以为补仲景之不逮,而不知仲景列六经,早已发明其要,惜后人之学识未到,功力未深,自诩以为独得之秘,而其中亦有好处,不得即为之无用也。总之根底未澈,源头未清,不得不直言之也。
【阐释】郑氏于书末附太阳少阴总论者,何故?《医理真传》一书,首揭乾坤大旨,而以坎、离为人生立命之根。坎水在人身虽属阴血,但中有真阳,在人身为肾,一点真阳,含于二阴之中,为人立命的真种子。离为火,属阳,气也,在人身为心。而中一爻来自坤元,真阴寄在其中。在人身则肾中真阳升发,能使水上交于心,心中真阴能使火下交于肾。气血循环,周流不息,水升火降,阴平阳秘,使人身体健康,心智焕发,都是坎离互济交融,一升一降,往来不穷,性命于是乎立。伤寒六经中之太阳,即坎中真阳也;少阴者,即坎水也。六经以太阳为首,凡病邪初入,必由太阳,以太阳为寒水之区,主皮肤,统营卫,为一身纲领。然太阳底面,即是少阴肾经,相为表里也。若太阳病过发汗,则伤少阴肾中真阳,而有亡阳之虞。太阳一经为病,有经病,有伤风症,有伤寒症,有两感症,有腑症。腑症之中,又有蓄尿症,蓄热症,蓄血症,癃闭症。在六经病证中,最为繁多,变化亦大,其治似简实难。至少阴一经之病,有由传经而来,亦有外邪直中少阴经。少阴经兼属手少阴心及足少阴肾,系上火下水,而下水中复有真阳,故本经之病,除经症外,尚有协火、协水两症。在六经中,除太阳经外,本经较其它诸经为复杂,因其为水、火交会之地,元气之根,人身立命之主也。病至此际,是元气衰极,剥至于根,故少阴病中,重症、死症较多。仲景立四逆,是专为救这一点元气说法。又云治三阴厥逆,可知这一点元气,澈上澈下,包罗天地,此方不独专为少阴立法,而上中下三部之法俱备,知得此理,便知得姜附之功用也。笔者数十年之经验,对治阳虚诸种病症,用姜、附少则克,多达克,从未发生任何副作用,真是药到病除。不敢自秘,愿与同人共享之,以救世之阳虚患者,功莫大焉。
麻脚瘟说
余自幼小时,即闻老人相传,有麻脚瘟证,终不知此证是何也?今者历医有年,始得其要。夫曰麻脚瘟者,人身卫外之阳不足,卒为阴邪所闭也。然有吐有泻,皆是阴邪已犯中宫,上下逼迫,而人身元气系在后天,顷刻将元气剥尽,能令人死。余曾救多人,一见此症,即用大剂回阳,可以移危为安。如斩关丸、四逆汤,皆神效之品。设穷乡僻壤,觅药维艰,一遇此等证候,即速捣生姜汁同红糖服之,如无红糖,即姜汁亦可;如姜不便,而胡椒亦可,速速吞之,皆能获效。昧者不识,胡乱施治,未有不速其死者也,愿诸公熟记之,至切至切。
【阐释】郑氏释麻脚瘟病为人身卫外之阳不足,卒为阴邪所闭也,是经验有得之言。因其病来势凶猛,顷刻将元气剥尽,能令人死。即用大剂回阳,如四逆汤、斩关元服之,可以转危为安。对缺医少药之穷乡僻壤,提出简便易行之姜汁同红糖服之,或胡椒速吞之,皆能获效,足以补医药之不逮,弥足珍贵。
斩关丸方
舒驰远自制(据舒本少阴前篇五条补入)
硫磺五两,研细末,贯入猪大肠,线札煮去肠滚水淘数次晒干肉桂一两白蔻、生附子、花椒、生白朮、吴萸、半夏、鸡内金各五钱以上共为末,饭碾成丸。
辨认内外发热证至要约言
医家治病,务要识得内外两法,邪有由外而入者,有由内而出者,大有分别。如发热一证,无论男妇老幼一见发热,鲜不以为外感也,不知大有分别。余阅历数十年,方始识得,不敢自秘,以公诸世,亦救世之意也。千古以来,名贤迭出,惜此未剀切详明也。曰内曰外,何以辨之?证之?由外感者,无论男妇老幼,一经外感,邪从毛窍而入,闭其外出之气机,人即沉迷倒卧不起,所现头疼、身痛、恶风、畏寒等等情状。若由内而出者,无论男妇老幼,人不困倦,起居一切如无病者,但发热而已。其间有手心独发热者,有上半日发热者,有下半日发热者,有夜间发热者,种种不一。但其人面白、唇青、口不渴、满口津液,饮食无味,大小便利,不思水饮为据。即有面赤如朱,口红唇裂、皆在舌上,津液满口,小便清长,喜饮热汤上辨之,万无一失。
【阐释】发热有内、外之分,郑氏原文剀切详明,无庸赘述。但笔者认为将《医理真传》认病捷要总诀发热类与之合参,则更为全面,故不惮繁而录之,以供辨证。发热而身疼者,外感也(自汗桂枝汤,无汗麻黄汤)。发热而身不疼,饱闷吞酸者,内伤于食也(平胃散加消食行气之药)。发热身疼,不恶寒,舌黄而饮冷者,热伤于里也(白虎汤加桂枝干葛)。发热身疼,恶寒,口不渴者,邪入少阴也(麻黄附子细辛汤)。素禀不足,无故身大热,舌青欲饮极热者,元阳外越也,亦有口不渴者,皆同(吴萸四逆汤)。小儿发热,气粗口热者,表里俱病,内有热也(人参败毒散加芩、连、栀子)。发热出气微温,而口不热,小便清长,大便不实,素有疾者,元气不固也(理中汤、六君子汤之类)。
问答计三条
问曰:俗云服姜附烧干肾水,果有是说乎?
答曰:子不观仲景之用姜附,所以回阳也,阳回则津液自生,何以不烧干肾水而反生津液,生死人而肉白骨乎?此其中大有关键,昧者不明阴阳底蕴,畏姜附视若砒霜,不敢轻用,病家亦不敢轻服,相沿成风,牢不可破。犹其不知姜附乃少阴主药,仲景用之以扶少火而生气者也。曰:然则姜附其可恒用欤?曰:可。曰:何以知其可恒用也?曰:凡一切阳虚诸症,如少气、懒言、身重、恶寒、声低、息短、舌润、舌黑、二便清利、不思水饮、心悸、神昏、不语、五心潮热,喜饮热汤、便血、吐血、闭目妄语,口臭难禁,二便不禁,遗尿遗屎,手足厥逆,自汗,心慌不寐,危候千般,难以枚举,非姜附何以能胜其任,而转危为安也乎?曰:然则世之用大黄芒硝以治病者,其故何也?曰:大哉斯问也?曰:夫大黄芒硝乃治壮火食气之症也。曰:壮火之为病若何?曰:壮火者,是外来之邪热,入与阳明之燥热相合,盘据于中,若不急为扑灭,顷刻将真阴灼尽而性命不保,故曰壮火食气即此。仲景于此,轻则以人参白虎,重则以大承气、小承气汤,与夫六味、麦味、鸡子黄连润燥、养阴、救阴诸法,皆一辙也。至所现病情,如气粗口热、大渴饮冷、壮热、烦躁、汗多、身轻、张目不眠、声音响亮、口臭、芒刺满口,谵语神昏,二便不利,胸腹痞满,狂叫不休,便血,吐血,种种危候,难以枚举。如此之病,不惟姜附不用,即一切辛燥之品,皆当禁服也。由是观之,则医亦可学也,而用药之宜热宜凉,有一定之理也。噫!先生此论,其可为医门之一助也,实快事也。
【阐释】郑氏此条采取问答形式,说明姜附之功用,并斥服姜附烧干肾水之说。仲景伤寒论方中,用附子者有方,盖附子纯阳之性,能补坎中真阳。《医理真传》一书中,有坎卦解、离卦解、气血两字作一卦解,君相二火解等,都是说明气血周流五脏六腑,以及全身,必须相应平衡,始能健康长寿。如有偏盛,必发而为病。“气有余便是火,气不足便是寒”。“火旺者阴必亏,寒甚者阳必衰”。此阳虚阴虚之所由来也。姜附乃阴症主药,用之以扶少火而生气者,凡一切阳虚诸症,皆可服之。附子为热药之冠,能扶欲绝之火种,又必佐干姜之辛散,以荡尽阴邪,迎阳归舍,故曰回阳。凡阳虚阴盛为病,皆可放胆使用,能早用善用,即不致酿成危候。盖邪火始能伤阴,真火实能生阴,火盛则水盛,火衰则水衰,故烧干肾水之说,实属无稽。笔者临证数十年来,以善用姜桂附闻于世,用附片少则数十克,多则达二三百克,从未发生任何副作用,盖即本诸邪火始能伤阴,真火实能生阴之理论。又曰:“然则世之用大黄,芒硝以治病,其故何也"?盖硝、黄乃治壮火食气之药也,食气者,食尽元阴之气也。若不急为扑灭,顷刻将真阴灼尽而命不永。至其所现症状,如气粗口热,大渴饮冷等,非但姜附不可用,即一切辛燥之品,皆当禁服,此又白虎、承气之用矣。
或问:俗云小儿纯阳之体,不宜服姜附,是耶?非耶?
答曰:小儿者,稚阳也,如初生之萌芽,其质娇嫩,用药稍差,即祸生不测,便酿出阳虚种种危候,非姜附何能扶少火而生气,以助先天危亡之机乎?世人动曰纯阳,岂非见之左耶。总之用姜附亦必究其虚实,相其阴阳,观其神色,当凉则凉,当热则热,何拘拘以姜附为咎哉?
【阐释】俗说“小儿纯阳之体,有热无寒”。其实此语非是。有初生小儿,生下后其身体即为阳虚者,由其母在妊娠期中,喜食生冷;或因营养不良,以致胎儿在母腹中,即未健康成长,发育不好,其面容皎白,额上显出青纹,口唇青白,哭时声不洪亮,舌质淡红,苔白腻等。亦有小儿患病,注射青链霉素,或过服寒凉之剂,有如郑氏所说:“用药稍差,即祸生不测,便酿出阳虚种种危候。”
上述两种症状,则非用姜附以扶少火而生气,以救危亡不可。总之用姜附必辨其阴阳虚实,何能拘泥于小儿纯阳之体,不宜服姜附哉!笔者曾治患儿戴某,生下后三月,即患咳嗽,病势严重,送医院治疗,经注射青霉素半月,病愈出院。在一年中,咳喘断续发作,住医院四次。最后一次诊断为肺气肿,虽注射针药及输液治疗,未见减轻,已下病危通知书。患儿面容乌黑,咳时头倾胸曲,气喘促,出冷汗,手足冰凉,舌质淡红,苔白腻。其母在妊娠期中,喜吃生冷瓜果以及冰糕汽水等饮料。根据上述诊断,胎儿在母体内即受损伤,生下后即现阳虚之象。加之三月即住医院治疗,共有五次,注射青霉素及输液,损伤阳气。现已见种种危候,非用姜附以扶阳止咳喘不可。先用四逆汤加麻黄治之;继用真武汤,最后以理中汤善其后,共服药三十剂而痊愈。今十年,小孩健康成长,已读小学矣。
或问:俗云小儿初生,先服开口药,以下胎毒,免生疮症,用药不外大黄、银花、勾藤、防风、巴豆、大枣等,果可服否?
答云:小儿下地,定要服开口药,以下胎毒,免生疮、风症,此皆不经之论。夫小儿居母腹中,母呼一呼,母吸一吸,十月功圆,破衣而出,此时一团真气养成,有何胎毒?如果有毒,小儿尚可活乎?既经下地,如初出土萌芽,此则一身真气,本是并无一毫外邪,何得即以戕伐生气之药而施之,则无疾反生有疾,不生风因而生风,故有四六风、七天风,十有九死,难以枚举。此千古之流弊,实千古小儿之大厄也。噫!何世人之不讲究理法耶?
【阐释】郑氏认为小儿初生下地,不可妄施药品,力斥世俗用大黄、银花等药以下胎毒之非是,并指出其流弊,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现今产科医院林立,妇女生育小孩多在医院,此种陋习,已随之而消失矣。
附录
《伤寒论》原文,有《伤寒恒论》中所无者,补上备考。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瘈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问曰:症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曰: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
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为风,大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
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条前段。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脉浮热甚,而反炙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鞭,颈项强而弦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者,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
辨霍乱病脉症并治篇○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
答曰:此名霍乱。霍乱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也。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也,便必鞭,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下利后,当便鞭,鞭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四逆加人参汤方甘草二两(炙)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干姜一两半人参一两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温再服。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汤主之。
通脉四逆加猪胆汤方甘草二两(炙)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猪胆汁半合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内猪胆汁,分温再服,其脉即来。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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