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灵验传



续藏经 法华灵验传

 明 了圓錄

  法華靈驗傳目次

  卷上 園苡呈祥 天花現瑞 妙字始成便生勝處 題目纔寫已脫冥司  第一段 序品 唱題之頃地獄皆空 買紙之時天堂已化 國王布髮 天帝賜金  第二段法說周 方便品 亡婦生天 神人指路 蓮開臘月 佛記天宮  第三段 比喻品 信解品 藥草喻品   授記品 經卷重而罪案輕 時患痊而壽笇永 夜明如晝 時雨普霑 爐香不熱而自熏 瞽叟無目而能覩  第四段因緣周 化城喻品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比丘暗誦而得離鬼難 感悟前生之師弟 通交二世之爺孃  第五段 五百弟子授記品   授學無學人記品 野雉忽爾轉身 閻王聳然彈指 融酥滿器 兵衛盈庭 神人警寢而進船 天帝收經而入藏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送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第七段 提婆達多品 勸花座 身托蓮胎 名標花座 聖僧教誦 海神請聞 鴿受人身 鬼脫廁報  第八段 安樂行品 龍天請講 鬼虎欽風 仙鶴來儀 野鷄轉報 瓶水自滿 異香普熏 經字放光 鴆毒無驗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   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帝親試通 賜壽題肩 應病授藥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天帝邀相却向西方卷下 湖州天下上座  第十段 隨喜功德品 法師功德品 埋即生蓮 舌常諷典 窰瓦便作蓮花而警俗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經一通而更不忘 髮三剪而輒自長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   囑累品 芝生墓側 蓮出舌根 舍利流出於金文 光明照耀於寶塔 瓶水冬溫夏冷 天兵匝地盈空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自識前身 難通二字 檀香遠達 佛手親摩 藥精入懷 池水療病 癩瘡即愈 氣分鬱增 急疾乃瘳 大風亦利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第十四段 普門品 火不能燒 水不能漂(二章) 脫羅剎難 黑風吹其船舫 刀段段壞(二章) 枷鏁自脫(二章) 賊不能害(二章) 求男得男 現身說法 顯童女身 顯比丘尼身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   普賢勸發品 崇自出竇 鬼乃扣頭 閻王指送第四天 菩薩來乘六牙象  第十六段 幼尼誦出真詮 侍女冥通梵部 舟人護涉 天樂來迎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堪歌崔牧伯之慶會 光明出於口角 菡萏生於舌根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珍禽顯瑞 亡妹告徵 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第十七段 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跋

  法華靈驗傳目次(終)

  法華靈驗傳卷上

  法華靈驗傳有大唐藍谷沙門慧詳所撰弘贊傳十卷。大宋朝四明沙門宗曉所撰現應錄四卷。又有本朝真淨國師所撰海東傳弘錄四卷。今歷覽此三傳。抄錄其中最為奇特事。合成二卷。以勸發後來。兩卷合百七奇異。

    觀識沙門釋 了圓錄

  園苡呈祥(苡音以。香草也)

  法師鳩摩羅什。此云童壽。龜(音丘)茲國人。七歲出家。日誦千偈。其母携至月支國。見一羅漢曰。此沙彌年至三十五。當大弘佛教度無數人。每唯其言。一日謂曰。方等深教應大闡真丹。唯爾之力。時符堅據關中。太史奏云。有德星現外國分野。當有大智人入輔中國。堅曰。朕聞西域有羅什。將非是耶。即遣呂光率兵伐龜茲國。光既獲什。迴至凉州。聞符堅為姚萇所害。乃據關外僭號後凉。萇崩。子興襲位。廟庭俄生連理樹。逍遙園葱變為苡。以為祥瑞。遂伐呂光。迎什入長安。待以以國師之禮。興於逍遙園引諸沙門聽什講說。辯通華夏。覽舊經與胡本乖誤。以弘始八年於草堂寺與僧?(音略。利也)等八百餘人。更集四方義學沙門二千餘人。對舊經考校。譯此妙法蓮華經一部七卷。什曰。所譯法華等經幸共流布。若所譯無謬。願焚軀後舌不焦爛。言訖而終。至於闍維。舌界不灰。委見梁僧傳及南山感通傳。韋天人曰。什公聰明善解大乘。彼自七佛已來傳譯。得法王之遺寄也。俗以陷戒為言。此不須疑。什位三賢。非悠悠者也。 出弘贊第二卷及現應錄上之一。

  天花現瑞

  梁武帝潛龍時。宅甞七日七夜放光。帝曰非我所居。乃捨為寺。名為光宅。勑法雲法師為主。雲師。義興陽羨人也。生時雲氣滿室。因以為名。七歲出家。更名法雲。雲年在息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華研精累思品酌義理。始末昭覽。垂名梁代者也。甞一寺講散此經。忽感天華狀如飛雪滿空而下。延于堂內升空不墜。講訖方去。有常供養僧學法雲師日夜發願。望得慧解。忽夢一僧云。雲公燈明佛時已講此經。那可卒敵也。又夷陵縣漁人於網中得經一卷。是泥洹四法品。末題云。宋元徽二年王寶勝造奉光宅寺法雲師。以此勘之。元徽二年雲公年始十歲。寺無光宅。此乃靈瑞預彰也。

  妙字始成便生勝處

  隋開皇中有僧慧超。立行卓爾。常誦法華。有一弟子年至志學病死齊。去泰山不遠。超往焚香具述來意。木偶人忽發聲言。師戒行精苦。所問敢不咨白。遂引至府君前。超白曰。弟子今在何處。君曰。在此。未有生處。超曰欲與相見得否。君即使領東行數十步。果得相見。因問苦樂如何。弟子曰。但被拘繫亦無苦樂。念生處未定。願師昇濟之。師曰作何功德。弟子乞造法華經一部。設齋一百員。師既歸。即書經飯僧。事訖復謁府君。相接如先。師陳所為。君曰。弟子師寫經題妙字始成。便生勝處。師曰生於何處。君曰還生齊郡王武家為男子。待三歲可往覔之。超過三年即往問言。檀越之子欲得相見。王氏抵拒不言有子。師具說府君之言。其妻在室語夫曰。法師靈感若此。可使見之。即抱兒子安限外。兒一見師走入懷抱悲泣良久。及年長大。志願出家還事超師。 靈瑞集。又出弘贊傳第十及現應錄。

  題目纔寫已脫冥司

  隋釋行堅。常修禪觀。節操嚴甚。因事經游泰山。日夕入嶽寺度霄。藉蒿草於廡下端坐誦經。可一更。忽見其神衣冠甚偉向堅合掌。堅問曰。世傳泰山治鬼是否。神曰弟子有之。堅曰。有兩同學僧已死。今在否。神問名字云。一人已生人間。一人在獄受對。師往見之。神遣使引入墻院。見一人在火中呼號。形變不可識。而血肉焦臭。堅不忍觀。即還廡下復與神坐。堅曰。欲救是僧得否。神曰。可。能為寫法華經。必應得免。堅去。急報前願。經寫裝畢。賷而就廟。神出如故。以事告之。神曰。師為寫經題目。彼已脫去。今生人間。然此處不潔。不宜安經。願師還送人寺中供養。 大宋高僧傳。又出弘贊傳第十及現應錄。

  第一段 序品

  唱題之頃地獄皆空  買紙之時天堂已化  國王布髮  天帝賜金

  唱題之頃地獄皆空

  左監門校尉李山龍。憑翊人也。唐武德中暴亡。過七日乃蘇云。初被一使追至閻王殿前。見囚徒數千。王問龍曰汝作何福業。答曰誦得法華經二卷。王稱大善。即命敷座請誦之。龍唱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王曰且止。龍便下座。顧諸囚徒皆乘空而去。王稱誦經之力使聞者皆得解脫。王即遣龍再生。又勑使者引遊諸獄。令見鐵城鑊湯等事。使者曰。汝今得脫皆經之力。汝歸當設我食。龍即許之。既蘇乃見親屬經營殯具。即遣備食於水邊。忽見三人謝曰。君不失信。言已而隱。 出太平廣記。

  買紙之時天堂已化

  洛州洛陽人河玄玲。龍朔二年終於京師。冥司遣為主簿。鱗德中玲鄉人死。之冥道與玲相見。玲問鄉人君何至此。答曰被追至此。玲云。我見案主逗留。君枉來也。放君還去。鄉人別玲將出。乃見同村嫗謂鄉人曰。君至此。豈不觀我受苦處耶。便見鑊湯湧沸烹煑罪人。嫗曰。君可語我夫。為我造法華經一部。脫蒙見許。却後十日君可報我於村南水頭。鄉人既蘇。乃即喚其夫令為寫經。其夫急與買紙付人令寫。鄉人至前期日往到水邊。乃別見他嫗謂鄉人曰。君是前所囑寫經者乎。鄉人曰是也。嫗曰前者婦人夫為買紙之日已往生天。所以不獲赴期與君今日相見。故留言囑令我報君。言畢遂不獲見也。 出弘贊第十。

  國王布髮

  大智度論云。昔天竺國有一阿蘭若比丘名摩訶羅。其國王甞布髮掩泥令比丘蹈過。又有比丘來白王言。此人不多讀經。何以大供養。王言。我曾一日夜半欲見此比丘。即往其所。見此比丘在窟中讀法華經。有一金色光明人乘白象。王合掌供養。我方親近彼即滅沒。我問大德。以我來故。金色光明人滅何耶。比丘言。此言徧吉菩薩。徧吉自言。若有人誦法華經。我當乘白象來教導之。我讀是經。徧吉自來矣。徧吉即法華經中普賢菩薩也。我聞是已禮足而退。是故我今常當供養。 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第一卷。

  天帝賜金

  清信士陰明觀。丹陽小鄒村人也。少年曾經出家。無他行業。誦法華經一部。後遂還俗兼有妻子。家業農功。或被宮駈役。或居家力作。生業甚貧。衣食不繼。口恒誦經不曾暫息。除寢食祇承官私人事之外皆不弃日。在後忽於夜中聞空中有人喚陰明觀陰明觀。喚甚分明。觀起應諾。空中人又曰。汝起。我與汝金寶。寶在村南田東頭大黃蓮樹下。汝可往取。觀懷欣即起。呼其子持火及鍬钁共往田中。子見父將往。猶懷疑恨曰。那得忽爾夜中取金。阿翁狂顛。父固跋去。及至樹下掘鑿。了不見金。兒又諫父。須臾之頃聞空中聲曰。可更近前。依言而取。果有所獲。因此生業用展無復貧寒之弊。村鄉恠其引用異常。疑有他故。觀乃具向父老說之。彌勤誦習。 出弘贊第八。

  第二段法說周 方便品

  亡婦生天  神人指路  蓮開臘月  佛記天宮

  亡婦生天

  陳法藏。雍州萬年縣霸曲人也。身為供膳。貞觀十八年。洛州上番去。後妻亡下番。迴首離本住村可十餘里路。逢亡妻。妻云我今已死經於數日。須臾之間。藏忽見八九家如貧人宅。藏坐一間。偏次屋少。時其妻被喚將去。藏隨後者。見妻被牛頭獄卒鐵叉貫之。內钁湯中骨肉分散。叉出還活。如是七返訖放來相見。形容頓惡。語藏云。與君為後妻。前婦自死。非妾所害。君[袖-由+莫]內有五百錢。家中有牛可直千五百。至家諮阿婆。努力為妾寫法華經。妾即得離此苦。將妾此語諮請阿婆。藏歸啟母。賣牛恰得千五百。即喚經生買紙。藏因行更尋妻住處。藏始扣門。便聞比家遙報云。君新婦昨買紙時已即生天。其驚喜信奉增至。所得財利每寫法華。十九年向興善寺供養行道。具向諸僧說。 出弘贊第十。

  神人指路

  袁志通。隴城縣人也。誦法華經。年二十。點入軍差征八蠻。去家萬里。持誦不絕。至南界軍敗。多被損傷。通恓惶不已。忽有五人乘馬在前。最後一人謂通曰。汝修善果。誦念經文。余等善眾守護。不能為害。汝行七里許。有一塔可入中隱。蠻即還營矣。又見二僧謂通曰。檀越以讀誦力故。適遣五人衛護。汝當精進。恒有善神匡贊。言已乘空而去。自爾凡經三陣不被寸鐵。蠻平得歸。貞觀八年抱疾命終。見使者追至閻王殿前。王問作何善行。通曰常持法華齋戒禮懺。王聞合掌稱歎。告取金床玉几至殿。安設氈褥請通上座誦經誦一卷而止。王曰。汝之德業甚深。應更觀地獄令知罪福不差。通見戰懼。復詣王所。王曰。汝見地獄應更勤修。是故我今乞汝長年也。通蘇。述之如上。 出靈瑞集.現應錄。

  蓮開臘月

  釋法融。俗性韋氏。丹陽延陵新亭人也。少小被緇去俗。晦影山林。學法華經。負笈尋師不遠千里。然率性無恒。不為時輩所許。後歸丹陽牛頭山幽栖寺。別為小屋精修故業。遠近學侶翕爾歸之。乃於岩谷之前講法華經一部。于時正在盛冬。凝霜被木。乃於講所忽生二莖金色蓮華。眾甚驚異。嘆未曾有。又有一大鹿常依時聽講。門人發心皆以法華為正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佛記天宮

  清信士陸淳。吳人也。誦法華經一部。蔬食長齋。大業二年五月染患甚篤。經十餘日。於後四日四夜。仰臥看屋了不暫暖。有知識叡師因來看疾。問何所視耶。答云。佛記淳當生焰摩天。今見彼天宮堂殿林木城闕諸天徒眾。看之致樂不覺倦也。過四日身亡。 出弘贊第七。

  第三段 比喻品 信解品 藥草喻品 授記品

  經卷重而罪案輕  時患痊而壽笇永  夜明如晝  時雨普霑  爐香不熱而自熏  瞽叟無目而能覩

  經卷重而罪案輕

  劉時。雍州萬年縣平康坊人也。永隆二年六月患經二日致死。死經六日。唯心上煖。其家已擇殯日。未敢襲斂。至七日平旦。忽然再蘇云。當時被一人引入大城。宮殿樓觀壯麗異常。見閻羅王云。汝可具錄生時功德。遂答生時唯讀法華經兩卷。更別無功德。王遂索罪案及業秤秤之。法華兩卷乃重於罪案。王撿案云。其人合得九十年活。謂案典曰可放他還。因令得活。遂受戒。不飲酒食肉。造金字法華永充供養。 出弘贊第九。

  時患痊而壽笇永

  釋慧峙。始興人也。少而道。素誦法華經。凡三千餘徧。年二十三忽染時患。經涉數旬。乃夢有人將峙到一所。墻院赤白一如官舍。入門即見貴人形長八九尺。身著絳紺袍。戴烏紗帽。云是閻羅王。王問師作何德業。峙答云少來誦法華經。王云可誦。峙即昇一高座面西誦法華經第二卷。到譬喻品中。譬如長者有一大宅便住。王即起云法師還去。命二人送。因即醒悟。疾亦輕損。數日平復。即能讀誦。又年五十五時身又染患。忽夢在始興果心寺浮圖上立。有人推下云。乞汝八十餘年命。因即痊愈。到大業十三年。年八十二歲。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夜明如晝

  有辛老者。失其名。年八十餘。住鄭州市南角。常讀法華經。專心清潔。自三十年來每夜讀經。夜明如晝不可燈燭。若捨經卷。還暗如常不復見物。 出弘贊第九。

  時雨普霑

  釋慧遠。俗性朴氏。京兆人也。年甫十歲投吉藏法師而出家焉。具戒已後博聞多識。講法華經。晚辭人境卜居藍谷。乘閑樂道。貞觀十九年在寺夏坐。時屬亢旱。乃講法華以祈甘液。遠近聽之。雲集霧隨。每有二老應時而至。既非舊識。遠點記之。潛思詰問。未之發也。既講至藥草喻品。大雨霑洽。向之二老三日不來。後策杖俱臻。遠恠呼而問。乃逡巡對曰。弟子龍也。比蒙法師弘譬喻之品。開方便之門。思酬德慧。忽然降雨。且時未應。下感擅洒之故。為龍王所笞耳。因忽不現。遠雅性謙揖。雖遇沙彌必下騎而存問也。或問其故。答曰。彷彿染衣仙聖幢相。獅子致敬。今成正覺。在予一介。敢不遵乎。遠常誦法華。頻有靈感。或不加油。炷燈數日自明。 出弘贊第三。

  爐香不熱而自熏

  釋智琰。俗性朱氏。吳郡人也。祖獻。梁散騎侍郎。父珉陳。奉朝請。母張氏。八歲出家。事通玄寺璩法師為弟子。隋煬帝在蕃。深加禮異。至大唐統宇。還歸武丘山寺。講念之餘常行法華普賢等懺。又誦法華三千餘徧。感應冥符。神瑞非一。宵爐未熱自起煙芬。夕灌纔空潛加溢水。貞觀八年卒。春秋七十一。凡講法華三十餘徧。 出弘贊第三。

  瞽叟無目而能覩

  清信士王梵行。瑯琊臨沂人也。少失兩眼。其母慈念。口授法華。至年十三。一部通利。仍晝夜誦習。憑心專到。誦得一萬七千遍。雖目無覩。而行來不須前導。自識坑坎。能織席簟縫衣書疏。勝有眼人。人咸疑其別有所得。年七十一。開皇六年終。屍陀草野。鳥獸不敢近。肉既消畫。唯餘白骨。舌方出口。長一尺餘。色如蓮華。其弟慧義以塼函盛之。久而不爛。

  第四段因緣周 化城喻品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比丘暗誦而即離鬼難  感悟前生之師弟  通交二世之爺孃

  羽族慣聞而便脫業軀

  東晉時有僧法志。結庵餘杭山。誦法華經。朝夕不懈。有雉巢于庵之側。每聞誦經聲則翔集于座旁。若侍立聽受狀。如是者七年。一日憔悴。師撫之曰。汝雖羽族而能聽經。苟脫業軀必生人道。明旦遽殞。即埋之。及夜方假寐。夢童子再拜曰。我即雉也。因聽師誦經。今生于山前王氏家為男子。右腋猶有雉毳可驗。僧詰朝至其家。問之果然。王氏一日設齋。志方踵門。此子遽然曰我和尚來也。舉眾異之。携以示志。志撫之曰此我雉兒耳。遂解衣周視其腋下。果有雉毳三莖。至七歲。宜聽出家。父母唯之。至時入山。十六落髮。以腋有毳命名曇翼。授與蓮經不遺一字。既為僧已。隨方問道了悟宗乘。得大辯才。東遊會稽因至秦望山。遂伐石誅茅為住山計。專誦法華。僅于一紀。一日將曛。有一女子身被彩服。手携筠籠。內有白豕一隻。大蒜兩根。立於師前泣而言曰。妾山前某氏女。入山採薇。路逢猛虎奔遁至此。日已夕。草木陰翳。犲狼縱橫。歸無生理。敢託一宿可乎。師稱嫌疑堅却不從。女子雨淚哀鳴。師不得已讓以草床。即蒙頂誦經。至于三更號呼疾作。稱腹疼痛。顗師視之。師投以藥。女子痛益甚。叫不絕聲。曰倘得師為我案摩臍腹間。庶得小安。不然即死。佛法以慈悲方便為本。師忍坐觀不一引手見救耶。師曰。吾大戒僧。摩挲女身。此何理也。懇求之切。即以巾布褁錫杖頭遙以案摩。斯須告云。已瘳矣。翌晨女出庭際。以彩服化祥雲。豕變白象。蒜化雙蓮。女子足躡蓮華。跨象乘雲而謂曰。我普賢菩薩也。以汝不久當歸我眾。特來相試。觀汝心中。如水中月不可汙染。言訖縹緲而去。爾時天上雨花。地皆振動。是日太守孟公顗方晨起。忽見南方祥雲氤氳光射庭際。而雲下隱有金石絲竹之音。訪問得師普賢示化狀。遂併師之道行聞于朝廷。即奉勑建寺。額號法華。時晉安帝義熈十三年也。 出現應錄及法華寺碑。

  比丘暗誦而得離鬼難

  昔外國山寺有年少比丘。每誦法華。甞於寺外經行遇羅剎女鬼變為婦人。甚好姿首。來嬈比丘。比丘被惑遂與之通。通後精神怳忽無所覺。鬼負之飛行。欲還本處規規將噉。於夜前分從一伽藍上過。比丘在鬼上聞伽藍中有誦法華經聲。因即少惺。憶己所習。乃心暗誦之。鬼便覺重。漸漸近地。遂不能勝。弃之而去。比丘少時醒窹。聞有鍾聲。尋聲到寺扣門求進。具陳本末。然計去其鄉已二千餘里。諸僧云。此人犯重不可同止。有一上座云。此鬼神所惑。非是自心。既脫免。現經威力。可留住寺。令其懺悔。後遇彼鄉信乃發遣之。 出弘贊第六。

  感悟前生之師弟

  釋曇諦者。其先康居人也。後移吳興。諦母黃氏。晝眠夢見一僧呼黃為母。寄一麈尾并鐵鏤書鎮。黃既眠覺。見二物具存。私密異之。因而懷孕生諦。諦年五歲。母以塵尾等弄示之。諦曰秦王所餉。母曰汝置何處。答曰不憶。至年十歲出家。學不從師。悟自天發。後隨父之樊鄧。遇見關中僧?道人。忽然喚?。?曰童子何以呼宿士名。諦曰阿上本是諦沙彌。汝曾為眾僧採菜被野猪所傷。不覺失聲耳。今何忘耶。然僧?經為弘覺法師弟子。為僧採菜被野猪所傷。?初不憶此。乃詣諦父。諦父具說諦生本末并示書鎮塵尾等。?乃悟而泣曰。即?先師弘覺法師也。而師經為秦主姚萇講法華。貧道為都講。姚萇餉師二物。今遂在此耳。追計弘覺捨命。正是寄物之日。復憶採菜之事。彌增悲悼。諦遊學內外。過目則記。講法華.大品.維摩各十五遍。終於宋元嘉末年。費長房曰。弘覺法師弟子僧?。師徒匠道名重二秦。什物三衣亦復何限。唯書鎮塵尾保惜在懷。及移識托生。此之二物遂得同往。 出弘贊第二本出高僧傳。

  通交二世之爺孃

  新羅國有金果毅。生一男子。從少出家。樂讀法華經。至第二卷誤燒一字。年十八忽從天喪。邊生別處金果毅家。又得出家。即徧受讀法華經。至第二卷每於一字隨問隨忘。夢有人云。小師前生向某鄉某金果毅家生。亦得出家。在彼生時。讀誦法華。誤燒一字。是以今生隨得隨忘。彼舊經現存。往彼自看。此小師依夢向彼尋覔。果得其家。借問投宿前生父母。依俙欲識。尋訪舊經。乃見第二實燒一字。小師及前父母悲喜交并。二家遂為親好。彼此無二。當即言及州縣。州縣奏聞。舉國傳詠。即貞觀時也。 出弘贊第九。

  第五段 五百弟子授記品 授學無學人記品

  野雉忽爾轉身  閻王聳然彈指  融酥滿器  兵衛盈庭  神人警寢而進船  天帝收經而入藏

  野雉忽爾轉身

  師諱道生。遁蹟虎丘寺。有講臺石。至今存焉。一時居半塘。誦法華經。忽有一雉常來聽受。一日不見。師念之。夜入夢云。某因聽經。遂獲改報。今在某家為兒子。待過數年却來奉事。洎師詢之。果爾。及出家。無何童子之年便命終。因[療-(日/小)+土]于林。一夕俄而放光。輝照塘塢。鄉人異之。啟看。乃獲一舌。生青蓮華。因是起塔。後葺成寺。即今半塘寺是也。 出現應錄上之一。

  閻王聳然彈指

  釋慧度。吳興人也。菜食長齋。誦法華經。忽染祖暴亡。五日還活。自說見閻羅王。服遠遊冠。衣纓如今王者。侍衛亦然。始時儀容溫雅。亦判罪人事。便大瞋怒。鬚面動異。問度有何業。答誦法華經。王聳然彈指。召出金床與度坐。請誦一徧究竟。王曰。此功德不可思議。法師年壽未盡。亦以經力扶持。更延二紀。後果得二十四年。陳文帝元嘉時亡。春秋七十餘。 出弘贊第六。

  融酥滿器

  釋智藏。夏州人也。年少出家。住大興善寺。每誦法華經。以千徧為限。當損心吐血經數日。寺僧季暮告藏曰。傳聞損心用小便和麵作漿服之即差。藏云。誓於千徧之內不以穢物熏經。此雖為藥。終乖宿志。乃洒掃庭除。奉經置案。燒香旋繞禮拜祈誠。爾夜忽如睡夢。見一梵僧與藏取水和麵作漿。授之令服。藏飲之未半。欻然即悟。乃心力倍常。還遵舊貫。貞觀九年有夏州僧石法師聞藏誦經。奉酥三斤以充供養。藏盛以一器。初日以銅匙取中心桃許。明日更取乃見舊處融酥凝滿。從夏至秋日取如故。藏私心慶悅。始悟醍醐自出。到八月。分此舊酥與同寺僧靈響禪師。為響說之。又每聞異香及彈指之響。屢為幽人喚之令起。而前後所誦一萬餘徧。儀鳳三年。年八十八。終於淨影寺焉。但以戒足少虧。不獲深悟。識者恨之。 出弘贊第八。

  兵衛盈庭

  釋僧映。少出家。住江陽永齊寺。誦法華經。至于年老誦習無輟。與一法師竝房。法師意常嫌誦經聲高。妨癈看讀。請騫師諫之。爾日初夜月朗。僧映依常誦經。騫師欲往諫止。開戶望見映房前有數千人。身著甲鎧持弓帶仗。叉手胡跪以聽誦經。騫師即退歸房。明日備向此法師述昨宵所見。共往懺悔嫌恨之罪。映凡常行往恒聞前後有甲仗之聲。開皇年中卒於寺矣。 出弘贊第七。

  神人警寢而進船

  釋寶玦。張孝秀弟也。出家住匡山寺。誦法華經甚得通利。而不能善攝身口。梁邵陵王嫌之。夜遣二人密往殺玦。玦時在床臥息。忽夢見四人到床前。手搖玦云。邵陵王遣人來殺汝。汝那得安眠。玦因驚覺即起。向後開門。仍覺前戶有人入聲。心轉惶怖。出至房後本有池水。由來未經涉入。不測深淺。怳忽之間忽見一船二人倚篙待之。玦乃上船到彼岸竟。即見邵陵王所遣二人已在池邊。但[得-彳]水不得過。自後折節讀誦。善能斷契。人所倣効。時人呼為盧山殺契者是也。 出弘贊第六。

  天帝邀經而入藏 靜和宅主

  宅主。康宗大王之庶女。權臣晉康公之室也。知權勢氷山不久。歎浮生火宅無安。思修出要。幸聞圓妙始開白蓮社。同願剏成。力為外護。又塑成無量壽如來。下安于主殿。又願成金字蓮經。凡百粧嚴。無一不備。寄献于圓妙。妙請山人一如書寫。如後夢感神人自空而下曰。所寫金字法華已安忉利天第二額梨藏中。 出海東傳弘錄。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輸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鬼莫能害

  紹興二十八年。無為軍指使李遇。迎新郡大守於城西。既行十餘里。忽見百許人從路旁出。皆如三五歲兒。大呼而前。合圍擊之。李初不懼與相敺。每奮拳必十數輩仆地。纔仆即起。已散復合。如是數四。有躍而登肩取巾解髮者。李益窘走不可脫。且擊且前。俄一老叟布袍草履。不知自何來。厲聲咄曰。此官人常持法華經。若損他。豈不累我。叱令退。鬼遂散。老人亦不現。老人疑土地神云。 出夷堅于志。詳見現應錄。

  舌不可耕

  龍朔年間。京師高文常讀法華經。一日乘馬出順義門。忽見兩騎追捉。問之。乃曰我是閻王遣來追汝。文慞惶逃避。皆不免。即被拽下馬。挽却頭髮。如同刀割。家人輿歸。至晚蘇云。閻王問我何故盜僧菓子。因何說三寶之過。遂依法伏罪。無敢措言。王判盜菓之罪合吞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說過之罪。合耕其舌。因令放釋。遂蘇。少選還絕。口如吞物。通身皰赤。有苦楚相。又經一日醒云。某在地獄四日。吞丸乃盡。苦毒不可復言。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乃曰常讀法華經。舌不可出。遂放得活。今現在化度寺圓滿師處聽法懺悔云。 出南山三寶感通錄。詳見弘贊第九卷釋法眼傳及現應錄。

  皂客還送本錢

  嚴恭。字近禮。本泉州人也。家富於財而無兄弟。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請於父母。願得錢五萬往楊州市物。父母從之。恭乘船載錢而下。去楊州數十里。江中逢一船載黿(黿。說文云大鼈也)。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黿將死。因請贖之。黿主曰。我黿大頭別。千錢乃可。恭問有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有錢五萬。願以贖之。黿主喜。取錢付黿而去。恭盡以黿放江中。而空船詣楊州。其黿主別恭行十餘里。船沒而死。是日昏暮。烏衣客五十人詣恭本家寄宿。并以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君兒在楊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也。恭父母恠愕。疑恭死。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溼。留客為設食。客明旦辭去。後月餘。恭還家。父母大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言無之。父母說客形狀及附錢日月。乃贖黿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黿也。父子驚嘆。因徙家楊州。專勤福業。常讀法華經。一時讀至見寶塔品。輟經嘆曰。寶塔之內有二如來。分身諸佛其數不少。我今何為不能感見。慨歎良久。至夜忽夢一胡僧語曰。若誦此經。欲見諸佛。當解說書寫流通供養。斯願可諧。恭因發心造經一百部。未及成辦。忽得重病。乃更發願增造一千部。病既愈。即於住宅起造經堂。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行欺詐。隨得便營。書生常十數人。如法供給。恭親撿校。勞不告倦。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不得已與之。其人得錢。船過中流。忽爾沉覆。錢失人活。是日恭入庫。見元錢俱溼。頗恠之。後見貸人。方知沒溺。一日忽有異僧年八十許。自云從龜茲國來。今往羅浮山去。聞君造經。願請一部。恭授與經。僧贈金一瓶。重四十兩。願助造經。言已而退。莫知所止。又有候志從鄱陽來。至宮亭。有人引入廟。見神人案劒而坐。問志還識楊州造法華經嚴恭否。我欲寄錢一萬入其功德。語已便隱。志次日至當塗。忽有一人來覔候志。乃留錢一萬。逼令受之而去。志思惟。知是神錢。纔到楊州以錢付恭。恭志更彌堅。造至三千部。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焰焰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一函。即嚴恭所造。後發願云。無一字不經眼。無一字不用心。然嚴恭造經之多。至於子孫猶傳其業。世號嚴法華也。隋季盜賊縱橫。至江都。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里。里賴之獲全。前後所寫二千五百餘部。 本出靈瑞集及感通錄。詳見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仙翁特請一品

  昔有一法師常誦法華經。一日雲遊經過山路。有一僕請入山中小齋。及至門。有一老人容儀不凡。出揖迎入。敷一高座。老人請云。願聞寶塔品。師陞座。誦一徧。老人以桃一顆金一葉報之。仍命一僕送出。師出谷口。問其僕曰。老人是誰。其僕以指書師掌上。姓孫名思邈。其僕遂不現。師食桃不死。賣金暴富。 出現應錄。

  空中彈指

  楊州栖靈寺僧道藝。常誦此經。每至見寶塔品。空中彈指數十下。自此之後精誦倍常。

  座上生香

  釋萬相。雍州萬年人也。諷誦法華。兼敷義理。凡講十餘徧。曾於簷下誦經。忽有白雉馴伏左右。以手取之。初不驚擾。隨相來去。或爐中火炭自然而出。或床後薦間異香頻發。又於房後木上金銅龕像無何而至。青雀一雙兩邊侍立。相收得像。鳥忽飛去。又於中夜靜坐。忽然似夢。見西北天中寶塔高廣嚴飾。望之無際。又見東北七星中七佛從星中出。金容端粹朗照赫然。相悲喜交祫。禮拜讚嘆。少選之間倐然而滅。其所誦凡四千餘徧。將終之際。令門人稱普賢菩薩名。俄自云。普賢菩薩來。右脇而卒。春秋七十四。 出弘贊第八。

  第七段 提婆達多品 勸持品

  身托蓮胎  名標花座  聖僧教誦  海神請聞  鴿受人身  鬼脫廁報

  身托蓮胎

  王淹。字公遠。瑯琊臨沂人也。祖份尚書左僕射。淹官至黃門郎新安大守。專心佛道。無懈晨昏。持誦法華積有年稔。其弟固。亦菜食。誦法華經。淹亡與固夢云。吾得生西方無量壽佛國。胎生在鐵葉蓮華內。五百歲方得出胎見佛。以誦法華苦到。故得生西方。以愚癡多疑。故受胎生。止報汝知。汝誦經勿懈也。於是別矣。 出弘贊第六。

  名標花座

  明州開元寺僧可久。常誦法華經。時稱久法華。平生迴誦持善利。莊嚴淨土。元祐八年無病端然坐亡。過三日復蘇云。吾已神遊淨土。其土之相與十六觀經所說莊嚴一同。七寶池中所有蓮臺皆標當生者姓名。一紫金臺標云大宋成都府廣教院熏法華。已生其中。又一金臺標明州孫十二郎。又一金臺標明州久法華。又一銀臺標明州徐道姑。言訖復坐亡。至後五年。徐道姑果坐亡。亡時聞異香滿室。過十二年孫十二郎卒。時聞天樂之聲。靈瑞重疊。此本出龍舒淨土文。 詳見現應錄。

  聖僧教誦

  隋時并州人高守節。家代信奉。而守節尤為精到。年十六七時曾遊代都。道遇沙門。年可六十。自稱海雲。與之談敘。因謂曰。兒能誦經不。答曰誠其本心。雲即將向五臺。至一處見三草屋。纔得容身。乃於中止。教誦法華經。在外乞求給其衣食。節屢見胡僧來至。與師言笑終日。歸去後雲輙問曰識向胡僧不。曰不識。雲貌似戲言曰。是文殊師利菩薩。節雖頻承此告。未悟其旨。後忽使節下山取物。仍誡曰。夫女人者眾惡之本。壞菩提道。破涅槃城。汝向人間。宜其深慎。節敬諾受教。下山中路乃見一女人。年十四五。衣服鮮華慈容雅麗。乘一白馬直就其前。向節曰。身有急患。要須下乘。馬好跳躍。制不自由。希君扶接。濟此微命。節遂念師言。竟不迴顧。女亦追尋數里。苦切其辭。節執志如初。俄而致失。既還本處。具陳其事。師曰。汝真丈夫矣。雖然。此是文殊師利菩薩。節尚未悟。猶謂戲言。然於此誦經凡歷三載。法華一部甚得精淳。後聞長安度人。心希剃落。晨昏方便。諮師欲去。師云。汝誦得法華。大乘種子今已成就。汝必欲去。當詢好師。此之一別難重相見。汝京內可於禪定道場依止臥倫禪師。節入京求度。不遂其心。乃往倫所。倫曰汝從何來。答從五臺山來。和尚遺與師為弟子。倫曰和尚名誰。答曰名海雲。倫大驚嘆曰。五臺山者文殊所居。海雲比丘即是華嚴經中善財童子第三善知識。汝何以弃此聖人。千劫萬劫無由一遇。何其誤耶。節乃始悟由來。恨不碎其身骨。而愚情眷眷猶希再覩。遂辭倫返迹。日夜奔馳乃至故處。都無所見。 出弘贊第七。

  海神請聞

  釋緣光。新羅人也。按梁貢職圖云。魏曰斯盧。宋曰新羅。本東夷震韓之國也。光世家名族。幼歸緇服。識量過人。以生居邊壤。正教未融。以隋仁壽年間來至吳會。正逢智者敷弘妙典。光伏膺朝夕。數年之中歘然大悟。智者即令就講妙法華經。俊朗之徒莫不神伏。後於天台別院增修妙觀。忽見數人云。天帝請講。光默然許之。於是奄然氣絕。經于旬日顏色如常。還歸本識。既而器業成就。將歸故國。與數十人同乘大舶至海中。船忽不行。見一人乘馬凌波來至船首云。海神請師暫到宮中講說。光曰貧道此身誓當利物。船及餘伴未委如何。彼云。人並同行船亦勿慮。於是舉眾同下。行數步。但見通衢平直。香花徧道。海神將百千侍從迎入宮中。珠璧焜煌映奪心目。因為講法華經一徧。大施珍寶還送上船。光達至本鄉。每弘茲典。自少誦持。日餘一徧。迄於報盡。此業無虧。年垂八十終於所住。闍維既畢。髏舌獨存。一國見聞。咸歎希有。光有妹二人。早懷清信。收之供養。數聞髏舌自誦法華。妹有不識字處。問之皆噵。 出弘贊第三。

  鴿受人身

  有一老僧失其名。住并州石壁寺。禪觀為業。貞觀年末。房楹上有二鴿雛。老師每以餘食飼之。後雖漸長。羽翼未成。乃並學飛。俱墮地而死。僧因收葬。經旬日後。夜夢有二小兒告曰。兒等為先有罪。遂受鴿身。比來聞師讀法華經。得受人身。兒等今於寺側十餘里某村某甲家托生為男。十月之外當即誕育。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一婦雙生二男。作滿月齋。僧呼二孩子曰鴿兒。並應曰諾。一應之後。歲餘始言也。 出弘贊第九。

  鬼脫廁報

  釋慧果。豫州人也。小以蔬苦自業。宋初遊京師。至瓦冠寺誦法華經。甞於廁前見一鬼致敬於果云。昔為眾僧而作維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中。法師德業高明。又慈悲為意。願助以拔濟之方也。又云。昔有錢三千。埋在柿樹根下。願取為福。果即告眾掘之。實得三千。為造法華一部。并設法會。後夢見此鬼云。已得改生。大勝昔日。果以宋大始六年卒。春秋七十有六。 出弘贊第六。

  第八段 安樂行品

  龍天請講  鬼虎欽風  仙鶴來儀  野雞轉報  瓶水自滿  異香普熏  經字放光  鴆毒無驗

  龍天請講

  釋玄光。海東熊川人也。越滄溟求中國禪法。聞衡山思大禪師雙弘定慧。兼善毗尼。一志徑造南岳。思察其根器。授以法華四安樂行。光利若神錐。無堅不犯。稟而行之。常修精進。俄證法華三昧。思印之曰。汝之所證。真實不虗。當還本國。施設善權。敷揚吾教。光頂禮而別。即住錫江南。附舶至于大洋。偶見彩雲雅樂降節而至。空中聲曰。天帝召海東玄光禪師於龍宮說親證法門。光拱手避讓。唯見青衣前導。尋入宮城。不類人間官府。羽衛之設無非鱗介鬼神。師既登寶殿。次陟高臺。如問而談者凡七日。事畢。龍王躬自送別。光復登舟。舟人謂泛洋不進者半日而已。光遂至熊川翁山結茅卓錫。同類相從。乃成梵剎。南岳祖堂列二十八賢。光居一焉。 出現應錄。

  鬼虎欽風

  釋弘明。會稽山陰人也。小出家。止山陰雲門寺。誦法華經。精勤禮懺六時不輟。每旦瓶水自滿。實諸天童子以為給使也。明甞於雲門寺坐禪。虎來入明堂內。伏于床下。見明端然不動。久久乃去。又時見一小兒來聽明誦經。明曰汝是何人。答云昔時此寺沙彌。盜帳下食。今墮圊中。聞上人道業。故來聽誦。願助方便。使免斯累也。明即說法勸化頓解方隱。明以齊永明四年卒於栢林寺。春秋八十四。 出弘贊第六。

  仙鶴來儀

  釋玄璧。蘇州吳縣人也。住流水寺。常講法華。猛獸毒虫妖精惡賊頻繁遘遇。未甞忤其情守。常坐一床。方四尺。未甞倚臥。每講法華二十餘徧。州咸來聽受。忽有一鶴從外飛來。於殿下池中三度含水噴洒於地。徑詣佛邊聖僧座上一立不動。直至講了然始飛去。如此經年。後乃恒住。上堂即皷翼引前。下講即傾身隨從。法師或令其舞。即振翮頓足顧影仾頭乍起乍仾。或來去變態殊絕難以具名。數州文翰之士。莫不偉而同詠。璧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野鷄轉報

  桂府城五里有雉山寺。其始者昔有一僧卓庵此地。日誦法華經。仍能講說。忽有一雉常來伏翼聽受。終第五卷雉即不來。後八年。山下民家生一男子。年始八歲不葷不戲。堅欲投其師出家。父母聽之。一日僧浴。令兒淨背。堅不肯袒衣。僧問其故。答曰。某前身即雉也。因聽師講誦故報為人。今腋下猶有雉毳。故不袒也。僧因授是經前五卷。覽同舊習。後二卷則不能也。從此山以雉名。因山置寺。寺猶存也。 此本出戒殺類見現應錄。

  瓶水自滿

  釋僧定。不知何許人也。住江陽禪眾寺。誦法華經。甚好聲韻。不能謹節。流宕塵俗。然每感諸天童子為之給使。有時醉臥。法衣離身。自然卷襞引被整覆。衣服塵垢未暇浣治。乃復取之久以香潔。或瓶水自滿。或地恒掃淨。定眠喜唾。一時酒醒。見天童子在前。徧身咕唾。自爾折節。遵修戒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異香普熏

  清信士央呵擔。住京城西南豐谷鄉。少懷善念。常誦法華。行安樂行。慈悲在意。不乘畜產。虗幻為心。名霑令史。往還京省。以誦業相仍。恐路逢相識。人事暄凉。便廢所誦。故所行必由小徑。仾聲怡顏。緣念相續。及終之時。感異香殊氣充於村曲。後十年妻亡重發。唯舌鮮好。餘皆朽盡。 出弘贊第八。

  經字放光

  後魏太子中庶子御史中承陸載。本吳人也。仕魏。有才調。善談謔。而性愛虗淨。常以佛法為意。誦法華經。末年精到。經字放光。頻感舍利。 出弘贊第六。

  鴆毒無驗

  釋法相。河南人也。東晉義熈中忽悟無常。超然出俗。廓爾幽閉。不偶朋執。誦法華經。日夜不懈。曾因經行泰山祠。日暮因宿廟側民家。夜起誦經。忽聞扣門聲。相時出看。見有一人玄衣武冠。見相致敬云。是泰山府君。聞師誦經。故來參聽。弟子廟中一石函在。多有財物。以布施師。師可開取。其石蓋重過千鈎。人莫勝舉。相試提之。飄然而開。於是取得絹一百匹許。錢百餘貫。以施貧人。濟諸窮者。後渡江止越城寺。忽然失志。遊宕無度。時鎮北將軍司馬恬惡其無度。招而鴆之。頻傾三鐘。神色不變。湛然無擾。括大異之。慚懼悔愧。每加供養。 出弘贊第六。

  第九段 從地涌出品 如來壽量品 分別功德品

  冥授補闕  帝親試通  賜壽題肩  應病授藥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天帝相邀却向西方

  冥授補闕

  竟陵王蕭子良。齊永明七年請僧雲副為善知識。副共王造法華經千部。王亦澡潔中表手寫法華經一部。永明十一年四月末。副夢一人送經一卷云。言有誤。明日偶得一部法華。試略披看。遂見第五卷壽量品有一句異。云一塵一劫。于時募集數十部經。悉無此句。即言推義。乃是法華之極致。是以即[撗-(由/八)+早]經文。便有白鶴來翔以應嘉瑞。副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十。

  帝親試通

  權適。字持正。安東府人也。少業文才。政和年中以賓貢入宋。配國學。擢為甲科第一人。將還本國。相者曰。君才高命短。年不過四十。位不過五品。宜誦大乘經以資笇祿。公心然之。約三日了誦法華經。皇帝聞之。呼令前誦。無一字錯。皇情大悅。賜觀音像.法華塔各一軸。及還本國享壽攸久。歷盡清華。拜為雙學士。 出海東傳弘錄及適本傳。

  賜壽題肩

  釋法朗。河北武城人也。住彭城淨道寺。為沙彌時。誦法華經。自少至老誦習無懈。至年五十三。開皇十三年。死經七日。見閻羅王。王前有六道人。王問初一僧何德業。初人答誦維摩經。王曰度南邊立。問第二僧有何德業。答誦涅槃經十卷。王曰亦南邊立。問第三僧有何德業。答誦金光明經。王曰亦南邊立。問第四僧答講涅槃經。王曰度西行立。問第五僧。答講十地論。王斂眉而言度北行立。第六問法朗云有何行業。答誦法花經。王曰度東行立。王問第六僧竟。遣人領北行立者向地獄道。領西行立者向畜生道。領南行三僧向人道。次語法朗領往天道。令見其生處。可放還家。賜壽八十五歲。朗從天宮還。忽然而活。看左臂上隱隱有赤字。作八十五歲字。 出弘贊第七。

  應病授藥

  清信女章氏。隋右光祿大夫陳陵妻也。誦法華經。每恨四體羸乏不堪久誦。忽夢僧持一梡藥作黃色。來在章前。與之令服。章服已。經小時。因腹痛驚覺。腹痛既甚。須臾下痢。純作黃色。似夢所見。痢竟。所患都差。自後四體休健。常能讀誦。日夜一徧無復困極也。 出弘贊第七。

  相師已定豈期延壽

  劉弘仁。年十八時任國子學生。與同志十人於相師處求相吉凶。相師皆尅其富貴貧賤之時。夭壽年月之數。謂弘仁曰。年至五十一。其年四月十一日必死。弘仁時任蘇州嘉興縣令。其餘九人皆如相師之說。禍福不差。及弘仁十八已來。吉凶皆驗。至今正年五十一矣。自度至期必死。以四月一日遂詣州與諸官僚取訣。時韓王元嘉為蘇州刺史。問其所由。弘仁具陳其事。王教之修福。弘仁至四月八日遂即遇疾甚篤。王請諸寺僧尼為弘仁轉法華經一千徧。至十一日轉經數畢。諸僧又為弘仁更讀一百遍。弘仁流汗[雨/沫]霂。所患都愈。平復如常。信知福力誠不可量也。 出弘贊第九。

  天帝邀相却向西方

  釋跋澄。少出家。精神暗鈍而長齋蔬食。年二十五。發心誦法華經。願生西方。日誦一行。或至半偈。或都不得。年登八十方始通利。後因眠息。夢見一人著朱衣武冠。手抱請疏。開示澄云。天帝遣來奉請。澄答云。貧道願生西方。且忉利天雖是勝處。然不稱貧道所願。朱衣人於是即去。睡覺。召諸弟子述向所夢。明日又夢七寶浮圖。澄身居五層上。向西望見寶繩階道無有涯際。有二金剛執杵在兩廂立。數箇青衣童子捉白拂拂此階道。問童子云此是何處。答云。此是西方。寶繩階道來迎澄法師。睡覺述斯。以語諸弟子云。汝可貿吾三衣六物作一供齋。依語營辦。齋前問大眾云見千佛以不。眾云不見。復問聞非常香氣以不。眾云咸聞。於是端坐正念而終。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法華靈驗傳卷上

  法華靈驗傳卷下

  湖州天下上座

  師本名抱玉。吳興人也。母梅氏。孕恊靈祥即惡薰穢。既誕。齔歲於尼總持法華寺出家。願誦蓮經。三月通貫。日持七部。年登二十。詣京受戒。時肅宗皇帝夜夢吳僧誦法華經。口出五色光。吳音清亮。洎翌旦。勑京城僧能誦法華者二百餘人並入禁中。帝視之。皆非所夢者。其時抱玉方入關。閉令問其遠來之意。答云善誦蓮經特來受戒也。令奏。帝即降旨召見。帝曰。朕所夢者。音容宛若。遂令上殿。賜座誦經。至隨喜功德品。口角放五色光。帝大悅曰。朕夢中所覩之即此也。經纔訖。賜七寶湯。令別築香壇。專為受戒。賜名大光。封天下上座。勑居千福寺。玉梵音遍滿。常通帝聽。又別居藍田精舍。寺僧夢天童來降告言。大光經聲通于有頂。非聊爾人也。時眾咸謂師即梁朝尼總持後身。後乞歸吳興。時李伸刺于吳興醉。於持經道場夜醒。忽見白光滿室。往覘。光公宴坐持經。光起面門。經聲向息。光亦隨斂。李相索於空門寡信。而篤敬於師。親著碑文。題曰墨詔持經大德神異碑。文初。師上表乞歸吳興。帝賜墨詔一道。

  第十段 隨喜功德品 法師功德品

  埋即生蓮  舌常諷典  窰瓦變作蓮華而警俗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經一通而更不忘  髮三剪而輙自長

  埋即生蓮

  紹興末。明州奉化縣有姓趙人。其母安人。重佛齋戒。誦法華經。房下有一女使。每竊聽。久久忽記得四句。所謂青蓮花香白蓮花香花樹香菓樹香。自此動靜施為常吟詠不絕。人聞之謂為笑語。殊不知此女亦有用心處。一日作事乖主意。陵遲至死。遂以其屍潛[療-(日/小)+土]後園。異時忽於其上秀出青蓮花一朵。香色可愛。餘人不知。其由獨安人默而識之。蓋所誦四句經感應之如是也。安人復不匿其德。密說與虗堂法師本空。空每舉以化人。宗曉甞親聞其說。聊記于此。 出現應錄。

  舌常諷典

  俗士楊難及。雍州萬年縣人也。幼而耿介。年將知命方祈妙典。聞法誠法師有道。遂師事焉。誠乃授以法華。數月之間悉得通利。曉夜忘疲。雖涉眾務其聲不輟。於後無疾奄然而終。終後焚燒。髏舌獨存。試收藏之石函置法華堂。時加供養。屢聞函內諷誦之聲振動石函。詞句明了。聞者敬悚。知受持之力焉。 出弘贊第八。

  窰瓦便作蓮花而警俗

  釋慧超。丹陽建元人也。作有遠量。誦法華經以為恒業。甞遇法令嚴峻。禁勒沙門。超潛伏瓦窰緜歷多年。後時難廓清。拂衣而去。告窰主曰。貧道此中誦法華經已千餘遍。可洒掃供養。勿更用之。其人不信。乃修舊貫所燒之瓦。遂變作蓮花之形。周植四壁。遠近見者咸歎異之。又甞在寺誦經。有一猛獸來聽。超兼為受戒。略如家犬。語曰。檀越好去。即依言而返。感徹幽明。難以具記。後臥疾。弟子流涕。超曰。長生不欣。夕死不慼。乃面西而坐。奄然長往。年七十有七。即武德五十二月六日也。有門人善思者。亦誦法華萬有餘徧。臨終之日。幡花音樂紛聆空際。在寺僧眾咸悉見聞。又自見花臺迎之。思乃端然拱立。合掌而化。遠近觀者如堵墻焉。 出弘贊第八。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儀鳳年。汝州梁縣北村劉氏男。從征東討高麗。沒為奴。於遼海東岸牧馬。因而寢睡。屢夢有一僧喚令入海共汝歸家。若此非一。劉氏子自惟。漂落與死莫殊。頻感斯夢。遂投身海浦。於水中抱得菊草一束。隨波漂流浮渡海西至于岸上。行餘一里。思念此草能濟吾身命。却迴取草解束曝之。乃於其中得法華經第六卷。遂持還。其父劉老。先緣子沒蕃。遂為造法華經一部。書寫清淨。每事嚴潔。及見子到。相持悲慶。恠問所由。子具說前事。父子遂共於精舍中開視經函。乃欠第六一卷。驗其子海中得者。果是其父為子所造之經。紙墨僉同。宛然符會。 出弘贊第十。

  經一通而更不忘

  清信士謝智藏。雍州藍田人也。雖處田家。恒持五戒。因緣暫至縣下。見寺中有沙門講法華經至第六卷。持經眼耳鼻舌身意功德。乃即發心歸家誦持第一卷。除人事外不曾休息。其人心願更進。餘卷既遠。居田無人教授。思遇明師。經於數年。忽見一波羅門僧來扣門謂藏曰。汝有食不。乞我一齋。智藏欣然。隨家所有如法供設。僧既食畢。謂智藏曰。汝欲得受法華經者。可將本經來。智藏歡喜。深適所願。即授其經。一從聞受。更不忘失。受經既了。僧忽不現。智藏情甚惆悵。不識神人。自師去後。但聞異香。數日不絕。 出弘贊第八。

  髮三剪而輙自長

  釋弘照。年二十出家。即誦法華。數月便度。卜宅終南。誓誦千徧。頻感具祇潛來翼衛。又逢深雪。麵唯一斗許。二十餘日食之不盡。乃與友人履信及一居士移往寒山。並結草庵。更修前業。忽一虵長百尺。斑文五色。頭高丈餘。直來庵所低身俛聽。照初驚惶戰慄。不敢視之。起大悲心。發深重願。合掌流泪抗聲終部。蛇少選而退。自爾頻來不息。照雖頗知無害。然惡其腥臭。懼其形狀。令居士驅之。其乃以繩纏頸引致深叢。繫於大樹。至夜。照信及居士同夢一女人掩泪泣而前曰。弟子是此山神女。性樂聞法數。以穢形干突法眾。今被驅繫。辭師遠去。不復聞誦大乘。以此為恨。照等各自驚覺。遽相徵問。所夢既同。疑其致死。即執炬往看。果有斯事。居士呼泣投地。披誠懺謝。就其屍所共為誦經。又欲設千僧齋。乃於庵側獲銀數餅。下山饌會。恰然周足。甞行至一村。有貧女劉氏請留供養。照愍之而止。於七日中罄其所有。照便欲去。信女啟勸復留。更無資貨。遂剪頭髮以買齋食。更經七日。照復欲去。貧女悲泣固留。因復停止。女賣髮之直用之已盡。憂恨通宵。莫知出處。忽以手摩頭。覺髮生如故。驚喜踊躍。即便更剪。復經七日還長如前。凡經三剪。照以淹留留久。執持衣鉢決不肯住。女乃頂禮具陳云。師自有料。照等聞此。噎不得言。悼嘖微軀。當斯厚意。照於永淳中忽無疾終於甘泉。寺四輩聚火燒之。唯舌不然。紅赤如本時。慶喜寺寺主戒因等。行頗流俗類。不信有之。乃與合寺僧徒士俗五百。柴炭數車。更燒十遍。形色儼然。方皆悔伏。其舌盛以香函。流傳供養。 出弘贊第八。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 囑累品

  芝生墓側  蓮出舌根  舍利流出於金文  光明照耀於寶塔  瓶水冬溫夏冷  天兵匝地盈空

  芝生墓側

  清信士韋仲珪。臨卭人也。天性孝弟。武德中父遘病。仲珪勤於孝養。父之卒也。捨遣妻妾。廬於墓左。尤信佛教。誦法華經。晝則負土成墳。夜則誦經。精勤不倦。常有猛獸夜至廬前。蹲踞聽經久而不去。仲珪正念曰。不願猛獸之相逼也。獸即起去。明旦見繞墓生芝草七十三莖。當墳前者行列次第如人種植。皆朱莖紫蓋。蓋徑五寸。光色異常。鄰里以告州縣。時爭君昌為刺史。說裕為別駕。共至墓所嗟歎。採芝草對奏詔表門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八。

  蓮出舌根

  釋智業。俗姓楊氏。住楊州長樂寺。精勤戒業。誦法華經。隋大業末年。宇文化及在楊州作逆。殺煬帝於宮闈。于時天下崩離。百姓飢饉。斗米萬錢。智業時在別院。居一小屋。專誦不輟。遂餓死房中。無人收葬。此屋因復傾倒。業屍骸竟在其下。及義寧初平定之後。其處忽生一莖蓮花。光色異常。道俗驚嗟。莫知其故。時寺僧有耆舊者乃語曰。此地會有一僧。專誦法華。于時既屬喪亂。於茲捨命。無人埋殯。骸骨在此。必是僧之靈也。乃尋掘花根。其青蓮花乃從髑髏中舌根下生。舌如生存。都不爛壞。寺眾乃將舌及花上堂。鳴鍾集眾為轉法華。其舌聞經猶能振動。道俗聞之觀者如堵。莫不嗟歎咸發勝心。 出弘贊第七。

  舍利流出於金文

  釋智儼。同州人也。年至十三忽遇梵僧出家。住戒業寺。徧學法華.維摩.般若等。並窮其了義。遂當法匠。實所謂高潔法師。言行兼至者也。顯慶三年。太州仙掌縣道俗請儼於靈仙寺講法華經。儼於寺僧還香房居止閤舍。初夜取法華經舒披案上。方欲尋讀。于時還香并侍者三人並在其處。儼焚香未訖。忽見經上佛字中出三舍利。五色光明散滿經上。流行不住。還香等徧告寺僧俱來禮拜。欲共收取舍利。舍利還流入於佛字。僧等禮拜悲泣。然香發願。更覩真容。舍利還從佛字中出。流行不住。少選之間。別於他佛字中相從隱沒。儼講法華凡數十餘徧。感靈獲瑞難以具言。將終數日。處處巡行。法朋舊識人人共別。忽一旦灑掃庭院。端坐入定。於是而終。忽有異香氛氳滿院。經餘七日。亡後數年其舌不壞。鬢髮加長二寸。顏色如舊。識者以為得道之流也。 出弘贊第三。

  光明照耀於寶塔

  左僕射宋國公蕭瑀。字時文。高祖梁武帝。父明帝。公深信釋典。時處會讌。每勑別賜素食。公雖參國務而誦念無虧。手著法華義記凡十卷。時於第四為子姪講之。疏成之日。夢多寶佛塔炳耀空中。因召名工造茲妙塔。 出弘贊第三。

  瓶水冬溫夏冷

  長干寺東闍梨。誦法華經。甚有節行。每有所誦。瓶水冬溫夏冷。略為常候。 出弘贊第七。

  天兵匝地盈空

  釋玄秀。少出家。住黃州隨化寺。常誦法華。每感徵異。時屬炎暑。同友逐涼。遣召秀來。欲有談笑。既至房前。但見羽衛嚴肅。人馬偉大。怖而返告。同往共觀。如初不異。轉至後門。其徒彌盛。上望空中。填塞無際。多乘象馬。類雜鬼神。乃知其感通也。置而遂却。明晨慚謝。朋徒遂絕。秀專斯業。隋末終寺。 出弘贊第七。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自識前身  難通二字  檀香遠達  佛手親摩  藥精入懷  池水療病  癩瘡即愈  氣力鬱增  急疾乃瘳  大風亦利

  自識前身

  隋開皇中魏州刺史崔彥武。受職行郡。至一邑。忽謂從者曰。吾昔在此邑中為人婦。今知舊住處。因乘馬循巷屈曲至一家。命扣門。主人老翁開門請入。武升堂而坐。老翁曰官人何事至此。武即言。吾前身是汝之妻。老翁曰憑何為驗。武曰。吾昔誦法華經。并金釵五隻藏東壁中。去地六七尺。其隆高處是也。其經第七卷後一紙。火燒失去文字。吾今誦此經。其後恒忘失也。令人穿壁高處。果然得經。火損後紙。并獲金釵。一如其言。主人泣曰。亡妻在日。常誦此經。金釵亦其所有。彥武又曰。庭前槐樹。吾昔產時解頭髮置樹空中。令人探之。果得其髮。主人見已悲喜交集。武即留衣物賜之而去。 出靈瑞集.弘贊傳.現應錄。

  難通二字

  釋某。失其名。住秦郡東寺。有沙彌誦法華經甚通利。唯到藥草喻品靉靆二字。隨教隨忘。如是至千。師苦嘖之曰。汝法華一部熟利如此。豈不能作意憶此二字耶。師夜夢見一僧謂之曰。汝不應嘖。此沙彌前生在寺側東村受優婆夷身。本誦法華一部。但其家法華當時藥草喻品白魚食去靉靆二字。于時經本無此二字。為其今生新受。習未成耳。其姓名某。經亦現在。脫不信者。可往驗之。師明旦就彼村訪問此家。言畢問主人云有何經書。答云有法華經一部。索取看。藥草喻品果缺二字。訪云。是太兒亡婦生存受持之。計亡已得一十七年。果與此沙彌年時胎月相應也。沙彌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檀香遠達

  師諱灌頂。吳越王諡號總持。生於章安吳氏。三歲時便能隨母稱三寶名。稟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稱心精舍。長講法華。化流囂俗。時有法龍村人。去山三十里。染患將絕。其子奔來求救。師為轉法華經。焚栴檀香。病者遙聞香氣即愈。 出弘贊第三及現應錄。

  佛手親摩

  宋朝羅璵。妻費氏。寧州人也。費信敬三寶。誦法華經。數年之間勤苦不懈。俄而染患心痛。浸成極熱。闔門惶懼。費作念言。我誦經勤苦。必有善祐。終不因此至死地也。既而睡臥。即夜佛身舒手過窓以摩其心。內外皆都。金光滿室。又聞異香襲入。自此病愈。見者莫不生信。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藥精入懷

  釋淨見。不知何許人也。童稚出家。多住崇高及龍門山。誦法華經一萬三千部。既誦持積久。身力疲困。過二十餘年後。忽聞住處北邊有諸小兒言語閙亂。轉覺煩悶。亦不測小兒從何所來。有一白頭老翁著白練裙襦。每參問云。禪師四大何如。師答漸覺羸頓。又不知何處得多許小兒日相煩亂不復可忍。老公云。師往其戲處坐。待彼脫衣入水洗浴。師隨抱一小兒衣還。若來取者慎勿與之。其若罵師師慎勿應答。弟子自來語之。見隨老公語往俟之。諸小兒果脫衣入池洗浴。乃抱小兒衣還房。小兒尋後索衣。見憶老公言囑永不還之。小兒即惡口毀謗禪師及宗祖。師亦不應。白頭老公尋至。語小兒云。汝入師懷裏。小兒初不肯從。老公駈逼數迴。始入見懷。沒在腹內。老公問師四大何如。見云氣力勝於從來。老公尋去。自爾已後氣力休強。誦數倍。識者云。此當是普賢菩薩令山神駈諸藥之精變為小兒。使其服之。除疾病耳。見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池水療病

  釋僧明。住濠州石門山。於山頂石山累甎造彌勒天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慧。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已。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亡母脫苦  神人住空  水不能漂  屍不生臭  虎吼退賊  字化為金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已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已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己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力。已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珠林傳。釋道世撰。也有一百卷入藏本。

  神人住空

  釋玄真。壽春人也。居永福寺。誦法華經無時懈息。時於秋天月夜持誦此經。至第七卷方半。比房有一沙門忽起如廁。乃見庭中有大人形影。因舉頭四望。即觀空中有一神人嶷然而住。此沙門因立足瞻仰。更不移步。久之經文亦了。神忽不現。其僧從此始學誦持。終身不懈。 出弘贊第八。

  水不能漂

  唐武德中蘇長授巴州刺史。帶家族赴官。因渡嘉陵江。中流風作。船帆傾沒。男女六十餘人一時喪失。唯一女使常讀法華經。浪入船中。女乃頭戴經函。誓與俱沒。既而女即不沉。隨波泛泛。頃刻至岸。捧函而上。開視其經。了無霑濕。此女後嫁於楊州某。篤信讀誦。愈於舊也。 出法苑珠林傳又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

  屍不生臭

  道士史崇。長安郊南人也。小屬道流。早預黃巾。住玄都觀。後忽發心誦法華經。日恒一徧。私立佛像六時禮懺。每為諸道所嫉。因茲返俗。彌精諷誦。後忽染患身亡。時在盛夏。一無變壞。唯聞香氣。親里敬之。鑿龕安。堵側時時常聞妙香。後經年。餘筋肉都盡。唯舌形顏色與常人不異。或有疑駭之者。乃火燒不變。斧斫無損。遠近見聞。信倍恒百。 出弘贊第八。

  虎吼退賊

  釋法愛。長沙人也。誦法華經。因緣往交趾。值交人反亂。愛隨例藏避。忽為五賊所得。置在一處。口云待我食竟殺却道人。愛乃見壁邊有一槊子。挾將出外。向北直走。賊食竟起。遙以見愛。奔馳競往。愛到一棘林即投中隱避。乃遇兩虎相抱而臥。虎見愛來。並舉頭看愛。愛轉惶懼。口云。二檀越。貧道被賊逐。急投檀越。願將接救護。二虎即出外奮迅驚吼。賊便退散。愛又北走。虎隨送之。到一水邊。見人持數片飲食授與愛。愛而食之。氣味甚美。即便渡水上洲。虎亦捨去。仍宿洲上。又遇二人亦同在宿。大設異味。至曉方別。仍又囑云。但北向行。自當得脫。於是北出三十餘里。乃逢舊知。相見歡喜。始得免脫。愛後向道俗說之。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七。

  字化為金

  張萬福。貞觀中為洛州刺史。其人性麤獷。不甚敬信。初至任所。問訪左右管內有何德行眾僧。左右報云。廓下有一尼。名妙智。甚精進。又造一部法華經。如法受持供養。緣此譽滿鄉閭。萬福試使人索經來看。尼聞刺史索經。拒而不與。為使君不護淨。又未齋潔。萬福大嗔。更使人往。尼不敢留。即付經去。萬福得經。竟不洗手即取經開卷。中並黃紙。遂無一字。萬福大怒。曰此妖老嫗。何由可耐。即命左右追取尼來。使往語尼曰。師經上並無一字。使君大嗔。令追師來。尼甚憂懼。莫知所由。汗流浹體。隨使往至刺史牙門。入屏墻。尼見一雙金剛手擎杵棒。如似授尼。尼遂心安。即入至刺史前。其經文並在空中化作金字。刺史見尼至。并見金剛及金字在虗空中。因即驚懼走起。下廳號咷悲泣謝罪懺悔禮拜。遂即迴心信向。發願造法華經一千部。通十方供養。仍自受持。不敢懈怠。自刺史歸向之後。人皆以法華為業。萬福乃問造經由緒。尼曰。欲造經之時。於山中先種糓樹。每用香水溉灌。令得滋長。樹成之後。以香水和泥造作紙屋。乃採取穀皮。雇匠如法香水清淨造紙。募訪能護淨之人。後有一江南人士。年可二十四五。應募為書。其書經屋還以香水和泥清淨造屋。書生著新淨衣。未寫經前預四十九日護清淨齋。然後始書。每出訖。改易衣服。洗浴畢。然後始就書。書時尼手執香爐胡跪經前。供養書生。如是不闕。經了。莊嚴成就。乃作僧尼男女四色人衣各十通。每來借經。預令七日護淨。兼與新衣著。然後始付經。如是恭敬。永不虧闕。 出弘贊第十。

  第十四段 普門品

  火不能燒

  沙門法智。為白衣時。獨行大澤。猛火四面一時俱起。自知必死。乃合面於地。至心稱觀音。恠火不至。舉頭看之。一澤之草纖微皆燼。唯所伏地火不燒耳。因此感悟。捨俗出家。 出晉朝謝敷觀音傳。

  水不能漂

  中書令岑文本。江陵人也。少懷正信。常誦法華普門品。過吳松江。中流風作。人船俱沒。文本浮在水面。聞人語曰。但念佛誦經。必不死也。如是者三。自此隨波達于址岸。後於江陵設齋。僧徒並集。有一僧獨後去。謂文本曰。天下方亂。君幸不遇害。當逢大平。致富貴也。言已而去。文本忽一時食梡中得舍利土顆。獲大平富貴。皆如僧言。 出靈瑞集及現應錄。

  又

  海濫縣有人落水。同伴皆沉。此人稱觀音。遇得一石。困倦如眠船。見兩人乘船喚入。開眼果見有人船。送達岸已。遂不見之。 出謝敷傳。

  脫羅剎難

  外國百餘人從師子國向扶南。忽遇惡風墮鬼國。鬼便欲食。一船人眾怖稱觀音。其中有一小乘沙門。不信不稱。鬼便索之。心怖。稱名亦免。 出謝敷觀音傳。

  黑風吹其船舫

  新羅時有女名寶開。居王京。隅金坊。有一子名長春。隨商舶泛海而去。過期不知所之。朝夕思念至於憔悴。幸聞普門示顯神通之力。假使黑風吹其船舫。漂墮羅剎鬼國。稱其名故。即得解脫。便生深信。就敏藏寺觀音像前約一七日精勤祈禱。至七日忽感長春執母手。驚喜哭泣。寺僧恠問所由。春曰。離家泛海。忽值惡風。同船之人皆葬魚腹。余獨乘一板至於吳。吳人收之奴。使之耕於野田。忽有異僧來謂曰。憶汝國乎。余即跪曰。有老母在。戀慕無極。僧曰。若欲見母。隨我而來。言訖東行。余隨之。有一渠僧乃執手超之。昏昏如夢。忽聞母語。到此敏藏寺像前。雖審知我母。猶疑夢中矣。即天寶四年乙酉四月八日申時離吳。戌時到此堂中。景德王聞而敬重。優頒信賄。永充供養。每於月生八日。幸寺禮讚。永為定式。寶開與長春約結鄰里清信士女。特成金字蓮經一部。每至春三月為立道場。敷宣妙理。精修禮敬。仰賽玄恩。 出敏藏寺記又見雞林古記及略傳弘錄。

  刀段段壞

  晉太中彭城有一人被枉為賊。其人本曾供養金像。帶在髻中。後伏法。刀下聞金聲。刀三斫頸。終無異。解看。像有三痕。由是免罪。 出謝敷觀音傳。

  又

  有高簡。犯法臨刑。一心歸命。下刀。刀折絞之寸斷。遂賣妻子及以自身。起五層塔。

  枷鏁自脫

  晉有張暢。為譙王長史。王與暢因事繫廷尉。暢夙有正信。便即發心誦法華普門品一千徧以求脫免。念言之至。枷鏁尋即斷壞。二人俱得。 出晉謝敷觀音傳及現應錄。

  又

  盖護。山陽人。繫獄應死。三日三夜稱名無間。眼見觀音放光照之。鏁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明方息。 出處同上。

  賊不能害

  晉隆安中僧慧達於山北隴掘甘草時。羌人飢荒。捕人而食。達為所獲。寘之構中。擇肥者先食。達懼甚。一心稱觀音名。誦普門品。食人取盡。唯達與小兒在。命只一日耳。達持念不捨。至旦忽一虎自草中跳出。咆吼震山。諸羌畏走。虎乃嚙構而去。達與小兒奔走得免。 出天台別行疏。

  又

  尚書徐義。秦末兵革蜂起。賊獲徐義將欲殺之。乃埋兩足。編髮於樹。夜中至心專念觀音。有頃得眠。夢人謂曰。今事極矣。何暇眠乎。義便驚起。見守衛人並疲而睡。義乃奮動。手髮既解。足亦得脫。行百餘步。隱草叢中。便聞賊追。火炬星陳。竟無見者。天明賊散。遂免之。 出謝敷傳。

  求男得男

  晉時益州孫道德。年過五十未有子息。有僧令其至心稱誦觀世音經。其即依之。少日之中而自得夢。婦即有孕。遂生男也。 出謝敷傳。

  現身說法

  唐大和中。文宗嗜蛤蜊。沿海官吏先時遞進。人亦勞止。一日[銜-金+缶]饌中有擘不張者。帝以其異。即焚香禱之。俄變為菩薩形。梵相具足。即貯以金粟檀香合。覆以美彩。賜興善寺。令眾僧瞻禮。因問群臣斯何祥也。或言大一山有惟政禪師。深明佛法。博問強識。帝即令召至。問其事。師曰。臣聞物無虗應。此乃啟陛下之信心耳。故契經云。應以此身得度者。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帝曰。菩薩身已現。且未聞說法。師曰。陛下覩此為常非常耶。信非信耶。帝曰。希奇之事。朕深信焉。師曰。陛下已聞說法了。時皇情悅豫。得未曾有。詔天下寺院各立觀音像以答殊俗。 私云。菩薩以身為舌而說。文宗以心為耳而聽。

  顯童女身

  馬郎婦。不知出處。大唐隆盛佛教。而陝右俗習騎射。篾聞三寶之名。婦憫其愚。乃之其所。人見少女風韻。單子欲乞為養。女曰。我無父母。亦欲有歸。然不好世財。但聰明賢善人能誦佛經則願事之。男子眾皆聚觀。女即授與普門品若。能一夕通此則歸之。至翌日。誦徹者二十餘輩。女曰。女子一身。家世貞潔。無以一體事多人也。可更別誦。因授以金剛般若。至旦背者十數。女更授與法華經七軸。約三日通之。至期獨馬氏子能徹。女曰。君既能過眾人。可白父母。具媒娉送禮。然後成姻。乃馬氏以禮迎之。女將至門且白。適以應接體小。少不佳。願求別室。俟安與君相見。因頓止他房。筵客未散而女命終而壞爛。乃卜葬之。未數日。有僧紫伽梨。姿貌古野。來尋女子。馬氏引之葬所。僧即以錫杖撥開沙土。見屍已化。唯金鏁骨存焉。僧取就河浴洗。挑於錫上。謂眾曰。此聖者憫汝等不信正法。方便諭化。當思善因。免墮苦海。忽然凌空而去。眾見。悲泣瞻禮不已。自爾一境奉佛誦經。由女之力也。山谷道人觀音讚云。

  若欲真見觀世音  金沙灘頭馬郎婦

  平江萬壽體禪師頌曰。

  十分美貌誰家女  百倍聰明是馬郎  堪笑金沙灘畔約  始終姻婭不成雙

  顯比丘尼身

  新羅憬興國師。住京師三郎寺。病久不瘳。有一尼請看門人引視之。尼曰。師雖悟大法。合四大為身。豈能無病。病有四種。從四大生。一曰身病。風黃痰熱為主。二曰心病。顛狂昏亂為主。三曰客病。刀杖所傷動作過勞為主。四曰俱有病。飢渴寒暑苦樂憂喜為主。其餘品類展轉相因。一大不調。百病俱起。今師之病非藥石所療。若觀戲謔事則理矣。於是作十一樣面而舞之。師視詭譎之態。頗歡悅。不知病之去也。尼出。師使跡之。入南花寺佛殿而隱其所。持竹杖在十一面觀音像前。 出海東高僧傳第五。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 普賢勸發品

  崇自出竇  鬼乃扣頭  閻王指送第四天  菩薩來乘六牙象

  崇自出竇

  宋建初中。有僧普明。少出家。性純素。常蔬食布衣。以法華為日課。誦時有別衣別座。未甞混雜。每誦至勸發品。即見普賢乘象前立。鄉人王道真妻病革。請師持呪。方入門。病者悶絕。忽見一物如狸。長數尺。從狗竇出。其病即愈。又甞行水旁。有巫者云。神明見明法師悉皆奔走。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鬼乃扣頭

  寶通。梵行精修。長誦法華陀羅尼品。稍有靈異。時楊橋村有趙氏家。妻為神所魅。請通持呪。通既至。神即現形。通告曰。神在村中。合當興福。如何反魅於人。神曰。非弟子事。此乃部下小鬼耳。遂呼小鬼至前嘖罰。趙妻因此得差。續後趙妻之病仍發。歌吟竟日。又來告通。通又至。見所責鬼在病床前。通曰。前曾誡治。那得再來。汝若不去。吾當誦呪。令汝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也。鬼乃扣首求哀。不煩呪也。從此病差。鬼不復至矣。 出靈瑞集及弘贊第七.現應錄。隋開皇年中事。

  閻王指送第四天

  釋道璡。荊州人也。諷誦茲典。布衣一食。殆有遇人之量。止辨才寺。忽體仆息微。經數日。自見冥官追錄。將至王前。王曰。師誦法華。律行清淨。應生第四天中。慈尊眾所弟子。罪惡之身。恐不復相遇。故欲見師。願垂救也。璡遂暫蘇。向諸僧具說。言訖而卒。 出弘贊第八。

  菩薩來乘六牙象

  高麗時有僧。失其名。在靈岩寺東林誦法華經。每精誠懇到。中表潔淨。焚香禮佛。以求證驗。初有大虵及雉鹿俱來立聽。誦訖乃散。中時山神將食自來供養。後忽見光明從東山而下。有大菩薩乘六牙白象。大眾圍繞。直至其前。僧望光拜。慶悅深至。疑義闕文皆為敷釋。餘眾但聞異香。經久方隱。 出弘贊第七。

  第十六段

  幼尼誦出真詮  侍女冥通梵部  舟人護涉  天樂來迎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堪歌崔牧伯之慶會  光明出於口角  菡萏生於舌根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珍禽現瑞  亡妹告徵  誦舌長存  燒經不改  經無一字  爪生五花

  幼尼誦出真詮

  梁大學博士江泌女。少而出家。名僧法。年八九歲。有時靜坐閉目。誦出一卷法華經。楊州道俗咸稱神授。費長房云。驗於經論。斯理皎然。是宿習來。非開神授。即是次生事。憶而不忘。其神功乎。 出弘贊第二。

  侍女冥通梵部

  尤肅機崔義起有一突厥侍女。素不識文。於麟德中病死。經夜見一梵僧。突厥求哀。僧以錫扣其頂。教誦法華經一部。言作梵音。比晚乃蘇。自陳其事。家人不信告義起。起試之。突厥便誦經如流。即請西域梵僧來聽。侍女所誦之經。自首至尾言音通正。一字不遺。時以奏聞。上云冥道如此。豈得不信。當時朝臣無不知者。 出弘贊第八。

  舟人護涉

  僧智聰。住楊州白馬寺。尋渡江住安樂寺。值隋國崩。思歸無計。隱江荻中誦法華經。七日不飢。恒有四虎馴繞。忽見一老翁腋下挾小舟來曰。師欲渡江即上船。其四虎見而淚出。聰曰。持危拔難正在今日。即同四虎利涉南岸。船及老人忽然不現。聰領四虎止西霞塔西。經行禪誦。安眾八十餘人。若有凶事。虎來大吼。由此驚覺。至貞觀中。年九十九。於佛降生日熏鑪徧禮聖像。還歸靜室。端坐而化。 續高僧傳。出弘贊第八及現應錄。

  天樂來迎

  釋智友。蔣州人。住普雲寺。誦法華經。略無弃日。每誦經之時。必執爐閇目。香煙不絕。凡經四十二年。前後總計將五萬徧。所用澡瓶居常溢滿。貞觀八年無疾坐卒。將終之日。有天樂來迎於房戶空中。繁會良久。又有香氣惹空。充塞院宇。久之而滅。弟子及道俗千有餘人迂[木*(合/(冓-再+(冓-冉)))]于東南。坐屍樹下。經宿就視。莫知所在。 出弘贊第八。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山人洪辯。淳昌趙氏子。出家于曹溪。中高科。往入巨滲山菴。精進持戒。一字一拜。書法華經一部。極盡莊嚴。朝夕禮拜供養。適有倭國僧來見。懇求之乃付囑流通。其僧頂戴賷歸本國。船中放光。到已安崇福寺道場中。眾僧禮敬。感得舍利。後一年道人法行隨使舸入彼國。親見而來。即中統元年庚申也。 出海東傳弘錄。

  堪歌崔牧伯慶會

  少卿崔[王*鄰]將赴官羅州使。宋人楊赫推命曰。宜精設大會。供養大乘。則必當遠到。公及下車。請圓妙結夏安居于雲谷寺。及指揮使行色近境。公入官時。小婢忽得顛狂。種種對治。婢即語曰。我非顛狂。我是乳母之夫某也。物故許多年。冥遊未得超升。今幸竭誠張皇梵席。欲問一二大旨。然守護神將呵禁不入。彷徨門外數日矣。非但某耳。先亡親屬某與某亦欲聞法。隨我來耳。然飢渴害志。請先酧酌。又令吾輩至雲谷寺。呼名許入於道場。冀得度脫。公聞之恠甚。送客已。到寺一一如其呼名設席。使之聞法。公自是常讀蓮經。翌年秋召為右承宣。不數年拜相。至門下平章事。立極人品而卒。 出海東傳弘錄。

  光明出於口角

  僧亡名。寓尚州小寺。常以陰陽占卜出入里閭。男女皆迎之問禍福。以此資衣食。一日官廳設法廗。州內諸寺典香者咸會焉。亡名雖預。只是陰陽僧。居眾末。皆忽之如草。比及夜半。燈燭已息。昏昏假寐中。忽見光明如燈火。眾皆驚起。試尋之。乃從亡名口中出也。因委問其由。答曰。予扶身術數。反愧黑業。內自懺悔。但誦課蓮經有年矣。諸僧皆歎伏修敬焉。 出海東傳弘錄。

  菡萏生於舌根

  尚州戶長金義鈞。常樂讀法華經。募勸耆老少壯道俗分為二徒。每月六齋日召耆老于私弟習誦蓮華經。經畢略以茶菓慰之。及集少壯。則并寘酒侑之。自此少壯之發心不飲者。壯入耆老徒。時人戲曰某與某已入無酒法華徒。某與某猶在有酒法華徒。其隨機激發如此。比及無常。葬於山麓。蓮華發於塚上。 出海東傳弘錄。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松京宣祺門右臂。有嶺連亘。垂及保定門者。曰德山。山之乾維有一蘭若。曰寶岩。樓閣開豁。坐見山川縹緲之外。東北里致仕卿相若林。樞密千表。秦尚書世儀。梁大卿棟材。與諸退老并散逸四十餘人。同結法華社。每月六齋日各持科本蓮經。差一人別座。點破科端。銷釋義理。諸耆老證聽。或設疑問。如是次第輪環相續。益欲人人之盡能解說也。至十五日則精設妙饌。供養彌陀。合院設齋。過夜精勤。同迴向淨土。故至臨終之際。如意自在者不絕焉。 出海東傳弘錄。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松京駱馳橋東巷。有一招提曰蓮華院。凡城南里清信士輩結法華社。每月六齋日同會于此。若讀若說。其所以憑仗妙乘。迴向淨土者。多與寶岩社相為甲乙。

  珍禽顯瑞

  居士崔彪。耽津人也。聞圓妙結於寶月山。與堂弟弘請剏於萬德山。各占構堂宇。甚有力焉。平生未甞現嗔怒相。其子往鄰邑。忽為大虫所害。彪為辨紙墨。請山人一如書法華經。忽感青鳥來入經室。貌甚閑暇。如是者至于再三。洎經將畢。夢亡子告曰。因寫經力。得為純善美丈夫身。

  亡妹告徵

  女右侍禁金軾之第二女也。其弟道人之虗。常誦蓮經。女忽遘疾。命終托之虗告曰。請為我設法華勝筵。用助超升。時之虗住穴古寺。得得來家。即洒掃私弟。約一七日。請持經開士六時精進。至罷席日。金氏又現夢曰。暫間經力。得生勝處。後虗到社。委說如此。

  第十七段

  誦舌長存

  秦州權氏女。常誦法華。死後十餘年。其家改葬。見其骨肉略盡。唯舌如生。 出弘贊第八。

  燒經不改

  貞觀五年。隆州邑西縣令狐元軌。信重佛法。寫法華.金剛.涅槃等經。恐致訛誤。遂憑土坑禪師撿挍。寫已即帶往岐州莊所。一日他行。其莊為外火延燒。一時蕩盡。元軌迴。嗟歎莫窮。因令人撥灰取金銅軸頭。忽見諸經完然。黃色猶不改。但金剛般若首題焦黑。自言所因。乃初寫時有官人能書。其人行急。不獲潔淨。直爾立題。由是被焚。 出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經無一字

  唐武德中。有尼法信。通持法華經。仍欲精寫一部。遂訪書人。倍酬其直。別置堂戶令書之。每一起一浴。更着淨衣。仍於案上。壁鑿通外。加一竹筒。書生凡出息。輙含竹筒吐息于外。寫經七卷。八年乃終。設齋慶懺。立淨道場。香花崇奉。至貞觀十三年。有龍門寺僧法端常講是經。以此尼經本精至。遣人往請。固辭不已。而自送去。及講法開讀。唯見黃紙。了無一字。端慚懼。即還之。尼知有所犯。即以香湯灌滌其函。頂戴遶佛行道凡七晝夜。及開視之。還復如舊。 本出法苑珠林.傳弘贊第十。

  爪生五花

  尼。高郵縣人。志節霜淨。言行氷清。誦法華經。不捨晝夜。初誦一卷。忽於右手爪上生一花。狀如綾絲。次至五卷。五指爪上皆生一花。誦徹六七。掌併二花。大過爪上。由是聲傳闕下。陳武皇勑入看之。從此郡人呼為花手尼。 本出靈瑞集。

  法華靈驗傳卷下(終)

  最乘之法。非後學所能辯。必考是法之驗。然後而人信之。自法華東譯以後。諸家章疏蓋多。而智者解釋獨行於世。然流傳或失本真。講演未達其奧。一源之妙。岐於萬派。甞謂讀是經者要看講儀與夫靈驗傳。以其直探玄旨。深求妙應。斷在二書也。(妙慧)謹捨貲財。刊此二書。安寘于萬義寺。以壽不杇耳。寺生至亢間。貞古玄默相繼主席。卒傳於余王文忠肅公之伯父珍丘大禪師混其。其又傳於三藏法師義旋。旋後三傳而至于余。要皆不出乎吾宗爾寺本。混其甞設法華道場。故宜於此宣揚此法用丐。

  皇明嘉靖十三年甲午六月日全羅道高敞文殊寺重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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