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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注
周易參同契
經名:周易參同契。又名:周易參同契考異。亦名:周易參同契注。宋朱熹撰。底本題宋廬陵徒學黃端節附錄。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簡稱四庫本)。
周易參同契卷上#1
盧陵後學黃瑞節附錄
上篇
乾坤者,《 易》 之門戶,眾卦之父母。
乾、坤以宇內言之,則乾天在上地在下,在其間。坤陰在下終始,《 易》 之門戶《 易》 者,坎離匡郭北問乾之形,而陰陽變化,以人身言之,萬物終始則乾陽在上,而一身之陰陽,萬物變化皆在其間。此乾、坤所以為眾卦之父母也。皆指陰陽變化而言。則所謂金丹大藥者也。其爐鼎歟。
而坎、匡郭,運轂正軸。
坤位乎上下, 而坎、離升降於其間,所謂《 易》 也。先天之位,乾南坤離束坎西是也。故其象如垣郭其升降則如車軸之貫轂以運輪,一下而一上也轂轂外實而持輻,車下橫木,兩頭貫轂而受轄者也〞皆坤几言在人然則乾、坤車輪之心,內空以受軸者也。
軸牝牡四卦,以為蠹籥。
牝牡謂配合之四卦,震、兌、巽、艮是也。棄,貓囊。籥,其管也。蓋納甲之法,乾為望,坤為晦,而坎、離升降於其問。震為生明,而兌為上弦;巽為生魄,而艮為下弦,如鼓韉之有緩急也。
朱子日:邵子云: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 參同契》 首卦位鋪排,都只一般。
覆冒陰陽之道,猶工御者,執銜轡,準繩墨,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歷紀。
此言人心能統陰陽,運轂軸以成丹也。銜轡謂所以使陰陽者,繩墨謂火候,軌轍指其升降之所由,中謂心,外謂氣,數即下文六十卦之火候
也。
月節有五六,經緯奉日使。兼并為六十,剛柔有表裹。
月以五日為一節,六節為一周,兼晝夜為六十,以配六十卦。晝剛夜柔,剛裹柔表。蓋六十四卦,除乾、坤、坎、離為爐電丹藥所用以為火候者,止六十卦也。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
此六十卦之几例。一月而一周,蓋逐日用功時刻之早晚也。
《既》《未》至晦爽,終則復更始。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
《既》《未》謂晦日之卦;朝《既濟》,暮#2《未濟》也。爽謂生明之時。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春夏謂朝,秋冬謂暮。內體謂前卦,外用謂後卦。此亦六十卦之几例。後篇《屯》以子、申,《蒙》用寅、戌,乃以納甲之法盡發之。大率一日所用,子、午、卯、酉四時而已。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序。
此言朝暮用功有不同之處,未詳其說。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
此引《易》而釋之以明乾、坤、坎、離之用,言乾上而坤下,離降而坎升也。乾、坤二用,謂乾用九,坤用六也□九老陽六老陰也。
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往來既不上下亦元常。幽潛淪匿,升降於中。包囊萬物,為道紀綱。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乾、坤二卦六爻,九、用九、用六元定位。六各有定位而六爻之九、六,即此九、六之周流升降也。之法,乾納甲、壬,坤納乙、癸庚,巽納辛升降也。知器有形艮納丙,兌納丁位#3。而坎納戊蓋六卦之陰陽,離納己,故以此之元,唯納甲震納,皆有定無定位。即坎、離中爻之周流制彼之有;而其用乃在其形之空處。蓋用《老子》所謂涎壇#4以為器元,有器之用之語也。消息之息,歷震、兌而極於乾;當其謂自坤自乾而消,歷巽、艮而極於坤也。沒亡.無位也。後章用九翩翩,為《易》宗祖一節,亦是此意也。
朱子曰:或問《參同》本是《龍虎上經》,果否?日:不然。蓋是後人見伯陽傳有《龍虎上經》一句,遂偽作此經。大槃皆是槃括《參同》之語而為之也。其問有說錯了處,如二用云者,用九、用六,九、六亦坎離也。六虛者,即乾、坤之初、二、三、四、五、上六爻位也。言二用雖元爻位,而常周流乎乾、坤六爻之問,猶人之精氣,上下周流乎一身而元定所也。《龍虎經》卻錯說作虛危去,蓋討頭不見,牽合一字來說。
按:彭氏以為魏公得《古文龍虎經》而誤《參同契》。朱子以為經乃後人偽作。今考《參同契》中有古文記龍虎之文,往往古有其文,如《火記》之類,特恐非今所傅者耳。鮑氏云:此乃《三墳書》《狐首經》之比,未可知也。又按:《金碧古文龍虎上經》,差簡於《參同契》,然其語次布置,與《契》不甚相遠而加整焉。末云《火記》不虛作,亦《契》中語也。然則《火記》又《參同》之所自出與。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引驗見幼,校度#5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為徵。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為易,剛柔相當。土王四季,羅絡始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此亦造字之法,明坎月離日之合而為易也。蓋坎戊離己,皆居中官土位。而四方四行,皆稟其氣。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賡而輪轉,出入更卷舒。
此總明日月為易之意。下乃詳言其法,與一月之火候。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眾夫蹈以出。蠕動莫不由。於是,仲尼贊洪濛,乾坤德洞虛。稽古稱元皇,《關維》建始初。冠婚氣相紐,元年乃芽滋。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訕信以應時。
此書之法,以一月為六節,分屬六卦:震一,兌二,乾三,巽四,艮五,坤六。每五日為一節,故言朔日一則震始用事,而為日月陰陽交感之初。於是加修鍊之功,如聖人之作六經,皆有所托始也。此實一篇之要言。而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又一節之要處。他皆以明此耳。 故《易》統天心,《復》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消息應鍾律,升降據斗樞。
此又以一月為十二節,以《復》、《臨》、《泰》、《壯》、《央》、《乾》、《娠》、《逐》、《否》、《觀》、《剝》、《坤》為序,每二日半為一節。《復》即前六節震卦之內體也。長子,震也。父,乾也。母,坤也。下章云朔日一為復。
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
三日,第一節之中,月生明之時也,蓋始受一陽之光,而昏見於西方庚地也。八日,第二節之中,月上弦之時,蓋受二陽之光,而昏見於南方丁地也。十五日,第三節之中,月既望之時,全受日光盛滿,而昏見於束方之甲地也。
蟾蛛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賒胝卦節兔者吐生光。
此言望夕之月全受日光。而借蟾為瞻,借兔為吐也。
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明#6。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七八,謂十五日也。十六日,謂第四節之始也。始生下一陰為巽而成魄,以平旦而沒於西方辛地也。一一十三日,第五節之中,復生中一陰為艮而下弦,以平日一而沒於南方丙地也。三十日,第六節之終,全變三陽而光盡體伏於束北,借《易》朋字作明字也。一月六節既盡,而禪於後月。長子繼父,復生震卦。壬配甲,癸配乙,皆屬乾、坤,括十日之始終。自晦至朔旦,至此一月之火候也。
朱子曰:一息之問,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氣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氣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氣之盈也,日沈于下而月圓于上也。晦朔之問,日月之合乎上,所謂舉水以滅火,金來歸性初之類是也。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
索,盡也。
八卦列布曜,運移不失中。玄精眇難飢,推度效符證。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時令,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情,參同考三才。動則循卦節,靜則因《象》辭。乾坤用施行,天下然後治。
此用乾坤用九,天下治也之語上言乾坤用,即用九用六也。治或作理,蓋避唐諱。此下至國元害道,皆以國政為喻。
可不慎乎,御政之首。管括密微,閱舒布寶。要道魁柄,統化綱紐。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五緯錯順,應時感動。四七乖戾,侈離俯仰。文昌總錄,請責台輔。百官有司,各典所部。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原始要終,存亡之緒。或君驕佚,亢滿違道。或臣邪佞,行不順軌。弦望盈縮,乖變凶咎。執法刺譏,結過移主。辰極受正,優游任下。明堂布政,國元害道。
此皆取譬之言,然其問亦有可詳味者。
內以養己,安靜虛無。元本隱明,內照形軀。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三光陸沈,溫養子珠。視之不見,近而易求。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初正則終脩,榦立末可持。一者以掩蔽,世人莫知之。
此乃以內事言之,於經中最為要切。而三光陸沈,溫養子珠之一言,又要切之要切者。前所譬御政之首,魁柄綱紐,正謂此也。初正、榦立,原始而言也。終脩、末持,要終而言也。一者以掩蔽,言其造端之處,隱而不章者也。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下德為之,其用不休。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元。元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兩孔穴法,金氣亦相胥。
此下漸難通曉,今略以意解之。上德,即上文所謂雌陰化黃包、三光陸氣處元也樞施俱沈,下文所謂汞白為流珠、青龍與之所謂流珠水之母者,正思慮所不及也。下德,即上文所謂雄陽播玄溫養子珠,下文所謂白虎為熬黃土金之父者,正著意用力處閉則皆失其所宜矣。故元者以奉上。神德《龍虎經》作上有青龍居。金即謂雄陽白虎也。大率陽既下,即陰自上矣。所謂孔穴者《鼎器歌》云:陰在上亦至要之言。
知白守黑,水基。水者道,其數#7各一。
白謂汞,黑謂鉛。金精言其生於鉛。水基能生水也。白黑各一,而為水為道樞,而所謂神德者也。
陰陽之始,玄含黃芽。五金之主,北方河車。
玄含黃芽,水中有土,靜而有意也。北方河車,黑而生水也。以下文考之,正謂.鉛耳。
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為狂夫。
鉛,即上文所謂金氣。
金為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
此即上文知白守黑之義。
真人至妙,若有若元。彷彿大淵,乍沈.乍浮。退而分布,各守境隅。
此所謂溫養子珠者也。
望之類白,造之則朱。鍊為表衛,白裹貞居。方圓徑寸,混而相拘。先天地生,巍巍尊高。旁有垣闕,狀似蓬壺。環匝#8關閉,四通踟跼。守禦密固,關絕姦邪。曲閣相通,以戒不虞。
徑寸,即所謂子珠者。垣闕,疑即下文所謂情主營外,垣#9為城郭者耶。皆未詳其何說。
可以元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堂,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是非歷藏法,內視有所思。履行步斗宿,六甲以日辰。陰道厭九一,濁亂弄玄胞。食氣嗚腸胃,吐正吸新邪。晝夜不臥寐,腸嗚#10未嘗休。身體以疲倦,恍惚狀若癡。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周回立壇宇,朝暮敬祭祠。鬼物見形象,夢寐感慨之。心懼意喜悅,自謂必延期。遽以夭命死,腐露其形骸。舉措輒有違,悖逆失樞機。諸衛甚眾多,千條有萬餘。前卻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言此道與諸旁門小法之不同,不能詳解。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載,輕舉遠遊。入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港伏埃時。太一乃召,移居中洲。功滿上昇,應錄受圖。《火記》不虛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鼎爐,白虎為熬樞。汞日為流珠,青龍與之俱。舉束以合西,魂魄自相拘。上弦兌數八,下弦亦如之。
偃月,疑前下圓,後上缺,狀如偃月也。白虎,鉛也,火也,氣也,西也,魄也,陽也,為熬樞,言下奔而致蒸潤上行也。汞日,精也。青龍,水也,束也1.魂也,陰也。上弦,陽也。下弦,陰也。
朱子曰:坎離、水火、龍虎、鉛汞之屬,只是互換其名,其實只是精氣二者而已。精,水也,坎也,龍也,汞也。氣,火也,離也,虎也,鉛也。其法以神運精氣,結而為丹。陽氣在下,初成水,以火鍊之,則凝成丹。其說甚異。
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
八日為兌上弦,又進八日,乃成乾體。二十三日為艮下弦,又退八日乃成坤體。一本註云: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爻之數。蓋一斤之銖數也。自震而起,至乾而滿,歷巽而消,至坤而盡。
金入於猛火,色不奪精光。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金本從月生,朔旦受日符。金反歸其母,月晦日相包。隱藏其匡郭,沈淪於洞虛。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嬉。
金,即鉛也。金歸其母,復其故性,謂斂藏不用,日不照月,純坤卦也。嬉字,本作喜,一本作僖,今按:皆無理。案《說文》:嬉,炎也。後漢多用此字。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和諧,八石正綱紀。噱吸相貪欲,佇思夫婦。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為鬼,土填水不起。朱雀為火精,執平調勝負。水勝火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
子水一,午火二,數合三也。戊己土,其數五。三五合而為八。八,石象也。然其實但水火二物,而以土為主耳。土屬脾,脾主意,謂以意使火下而水上,相呼吸也。金,即火也。朱雀,疑指心而言,又意之主也。執平,謂執衡,司夏也。此書之意,大抵為以火烹水,以水減火,亦如前章月受日光,反歸其母之意也。
巨勝尚延年,還丹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沙入五內,霧散若風雨。薰蒸#11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更生黑舊所。老·翕復丁壯,老曰嫗成姥女。改形免世厄號之日真人。
此言內丹,而言如口。未詳其旨。餘見後章馳入赤色門下。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此皆以同類相變為譬也。
欲作服食倦,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粟,覆雞用其子。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冷。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櫝。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又以異類不能相成,反覆明之。
世問多學士,高妙負良才。邂逅不遭值#12,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元因綠,度量失操持。檮治羌石膽,雲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泥汞相鍊治。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雜性不同種,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秤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此言為外丹者,藥非同類,不能成寶。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畫八卦,效天圖。文王帝之宗,結體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御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元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元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寨帷帳,瞋目登高臺。
言三聖迭興,事有優劣,蓋伏羲法天,文王踵羲,夫子踵文。有形者易制,元形者難及也。因,自言因師以悟此理也。詩書兩句未詳。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尋度其原流,幽明本共居。竊待賢者談,曷敢輕為書。結舌欲不語,絕道獲罪誅。寫情寄竹帛,恐泄天之符。猶豫增歎息,倪仰綴斯愚。陶冷有法度,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紀綱,枝條見扶鍊。
《火記》六百篇,蓋古書,今亡,未可知。
以金為隄防,水火乃優游。金數十有五,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遂不入,火二#14與之俱。二物#15相含受,變化狀若神。一下有太陽氣,伏蒸須臾問。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輿焉。
此言丹之第一變也。金水並見上。入,一作火,據下文三物,即當作火。然又云下有太陽氣,則似只是二物,恐當作八#16,而三亦當作二耳。此是金水,數皆十五,而五分其水,只用其二,蓋十五之六也。其三,則十五之九也。水二,一作火二,與上水火下三物相應。但上元火之銖兩,下又有太陽字,則又未必然也。二物相含受,即陰陽坎離之交。三物之誤甚明。
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為灰土,狀若明容唧塵。
此似#17第二變也。
檮治并合之,馳入赤色門。固塞其際會,務令致完堅。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親觀#18。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魄魂。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
此第三變也。鑄治并合,此當別有所作用。赤色門,謂口也。液凝灰土,理須自見,蓋吐出而鍊治之,復吞納也。炎火,即所謂太陽氣。聲正勤,後章亦言嗷嗷聲正悲,如嬰兒慕母是也。修,疑作脩#19字,唐人兩字#20多互見。氣索命絕,又是前章火滅金復之意。粉提刀圭,未詳。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煩。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榮。日月相激薄,常存晦朔問。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名者以定情,字者綠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此解上文還丹得名之義,因火滅而金復也。
吾不敢虛說,放效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鍊秋石,王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由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周易參同契卷上竟
#1原文無『周易參同契卷上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今據文義補。
#2『暮』,原作『莫』,據四庫本改。後文同者徑改不注。
#3『定位』,原作『乏位』,據四庫本改。
#4『涎壇』,四庫本作『挺壇』。
#5『校度』,四庫本作『校度』。
#6『喪其明』,原作『喪其朋』,據四庫本改。
#7『其數』,四庫本作『其散』。
#8『環匝』原作『環兩』,據四庫本改。
#9『垣』,四庫本誤作『怛』。
#10『腸嗚』,四庫本誤作『晦朔』。
#11『薰蒸』,四庫本作『重黑』。
#12『遭值』,四庫本作『遭植』。
#13中『輔之』,原作『轉之』,據四庫本改。
#14『火二』,四庫本作『水二』。
#15『二物』,四庫本作『三物』。
#16『八一原作『入』,據四庫本改。
#17『似J,四庫本作『是』。
#18『親觀』,四庫本作『須親』。
#19『脩』,四庫本作『循』。
#20勸『兩字』,四庫本作『兩事』。
周易參同契卷中
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
中篇
乾剛坤柔,配合相包。陽稟陰受,雄雌相須。須以造化,精氣乃舒。
坎離冠首,光耀垂敷。玄冥難測,不可畫圖。聖人揆度,參序玄基。
四者混沌,徑入虛無。六十卦周,張布為輿。龍馬就駕,明君御時。
和則隨從,路平不邪。
邪道險阻,傾危國家。
此與上篇首章相表裹。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謂萬乘之主,處九重之室,
發號出令,順陰陽節,藏器俟時,勿違卦日。《屯》以子、申,《蒙》用寅、戌。
餘六十卦,各自有日。聊陳兩象,未能究悉。立義設刑,當仁施德。
逆之者凶,順之者吉。按歷法令,至誠專密。謹候日辰,審察消息。
纖芥不正,悔吝為賊。二至改度,乖錯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霰雪。
二分縱橫,不應漏刻。風雨不節,水旱相伐。蝗蟲涌沸,山崩地裂。
天見其怪,群異旁出。孝子用心,感動皇極。近起己口,遠流殊域。
或以招禍,或以致福。或興太平,或造兵革。四者之來,由乎胸臆。
動靜有常,奉其繩墨。四時順宜,與氣相得。剛柔斷矣,不相涉入。
五行守界,不妄盈縮。《易》行周流,屈伸反覆。
此與上篇論《屯》、《蒙》朝暮、內體外用相表裹。蓋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庚,巽辛,坎戊,離己,艮丙,兌丁也。重卦之法,《乾》下三爻納甲子、寅、辰,上三爻納壬午、申、戌,《坤》下三爻納乙未、巳、卯,上三爻納癸丑、亥、酉;《震》下三爻納庚子、寅、辰,上三爻納庚午、申、戌;《巽》下三爻納辛丑、亥、酉,上三爻納辛未、巳、卯;《坎》下三爻納戊寅、辰、午,上三爻納戊申、戌、子;《離》下三爻納己卯,丑、亥,上三爻納己酉、未、巳;《艮》下三爻納丙辰、午、申,上三爻納丙戌、子、寅;《兌》下三爻納丁巳、卯、丑,上三爻納丁亥、酉、未。而內體從子至辰、巳,外用從午訖戌、亥。故朝《屯》則初九庚子之爻,當子時;六四戊申之爻,當卯時。暮《蒙》則初六戊寅之爻當午時;六四戊戌之爻,當酉時。餘六十卦,各以此法推之。此再言一日之火候也。
晦朔之問,合符行中。渾沌鴻檬,牝牡相從。滋液潤澤,施化流通。
天地神靈,不可度量。利用安身,隱形而藏。始乎東北,箕斗之鄉。
旋而右轉,嘔輪吐萌。潛潭見象,發散精光。畢勗之上, 震出為徵。
陽氣造端,初九潛龍。陽以三立,陰以八通。故三日 #1震動,八日 兌行。
九二見龍,和平有明。三五德就, 乾體乃成。九三夕惕,虧折神符。
盛衰漸革,終還其初。 巽繼其統,固濟操持。九四或躍,進退道危。
艮主進止,不得瑜時。二十三日,典守弦期。九五飛龍,天位加喜。
六五 坤承,結括終始。菔養眾子,世為類母。陽數已訖,訖則復起。
推情合性,轉而相與。上九亢龍,戰德於野。用九翩翩,為道規矩。
循據遊璣,昇降上下。周流六爻,難得察睹,故元常位,為《易》宗祖。
此再以納甲言一月之火候也。又以《乾》六爻納於其問,以明陽氣之消息。箕、斗但言東北,畢、勗但言正西,借天之四方以言地之四方耳。非謂天之東、北、西方也。六五恐是廿六字。廿,音入,即二十字。二十六日以侯,《坤》卦用事也。用九以下,與上篇乾、坤二用處相表裹。
朔旦為 《復》?陽氣始通。出入元疾,立表微剛。黃鍾建子,兆乃滋彰。播施柔暖,黎需得常。 《臨》爐施條,開路正光。光耀寢進,日以益長。丑之大呂,結正低昂。仰以成 《泰》,剛柔並隆。陰陽交接,小往大來。輻賡於寅,運而趨時。漸歷 《大壯》,俠列卯門。榆莢墮落,還歸本根。刑德相負,晝夜始分。 《夬》陰以退,陽升而前。洗擢羽翮,振索宿塵。 《乾》健盛明,廣被四鄰。陽終於巳,中而相干。 《姤》始紀緒,履霜最先。井底寒泉,午為羹賓。賓服於陰,陰為主人。 《遁》去世位,收斂其精,懷德俟時,棲遲昧冥。 《否》閉不通,萌者不生。陰伸陽訕,沒陽姓名。 《觀》其權量,察仲秋情。任蓄微稚,老枯復榮。薺麥芽蘗,因冒以生。 《剝》爛支體,消滅其形。化氣既竭,亡失至神。道窮則反,歸乎 《坤》元。恆順地理,承天布宣。
玄幽遠眇,隔閡相連。應度育種,陰陽之原。寥廓恍惚,莫知其端。
先迷失軌,後為主君。元平不陂,道之自然。變易更盛,消息相因。
終《坤》始《復》,如循連環。帝王承御,千秋常存。
此以十二卦細分一月之火候,亦通一歲之火候也。一月之法,二日半為一卦,《復》為震之坤,《臨》為兌之坤,《泰》為乾之坤,《大壯》為乾之震,《央》為乾之兌,《乾》為乾之乾,《姤》為乾之巽,《遁》為乾之艮,《否》為乾之坤,《觀》為坤之巽,《剝》為坤之艮,《坤》為坤之坤,《臨》為複震,《大壯》為複兌,《乾》為複乾,《遁》為複巽,《觀》為複艮,《坤》為複坤,其推演之例,以卦名、律名、辰名三者而言。輻奏,即太簇;俠例,即夾鍾;洗濯即姑洗;中,即仲呂;昧冥,即林鍾;伸#2即申;任蓄,即南呂#3,閡,即亥;應,即應鍾。大率傅會假託,不足深究也。後為主君,蓋亦讀《易》而後得主為句,其誤久矣。
將欲養性,延命卻期。審思後末,當慮其先。人所稟軀,體本一元。
元精雲布,因氣託初。陰陽為度,魂魄所居。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性主處內,立置鄞鄂。情主營外,築垣城郭。
城郭完全,人物乃安。于斯之時,情合乾坤。乾動而直,氣布精流。
坤靜而翕,為道舍廬。剛施而退,柔化以滋。九還七返,八歸六居。
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則水定火,五行之初。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道之形象,真一難圖。變而分布,各自獨居。類如雞子,黑白相扶。
縱橫一寸,以為始初。四肢五臟,筋骨乃具。彌歷十月,脫出其胞。
骨弱可卷,肉滑若鉛。
此與上篇知白相表裹。言人之始生,亦以陰陽交合而成。今欲為丹,亦猶是也。几言道者,皆丹之託名。鉛疑是飴字,以似而誤也。
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諸非星月,安能得水漿。
二氣玄且遠,感化尚相通。何況近存身,切在於心胸。
陰陽配日月,水火為效徵。耳目口三寶,固塞勿發揚#4。
真人潛深淵,浮游守規中。旋曲以視覽#5開闔皆合同。
為己之軸轄,動靜不竭窮。離氣內營衛,坎乃不用職。
兌合不以談,希言順以鴻#6。三者既關鍵,緩體處空房。
委志歸虛元,元念以為常。證難以推移,心專不縱橫。
寢寐神相抱,覺悟候存亡。顏容寢以潤,骨節益堅強,
辟卻眾陰邪,然後立正陽。脩之不報休,庶氣雲雨行,
淫淫若春澤,液液象解冰。從頭流達足,究竟復上昇。
往來洞元極,怫怫被容中。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芸鋤#7宿污穢,細微得調暢。濁者清之路,昏久則昭明。
此一節乃涵養本原工夫,尤未#8要切。朱子日:離氣內營衛,嘗見前輩讀內為納,其說是也。
世人好小術,不審道淺深。棄正從邪徑,欲速關不通。
猶盲者不任杖,聾者聽宮商。沒水捕雉兔,登山索魚龍。
植麥欲穫黍,運規以求方。竭力勞精神,終年元見功。
欲知服食法,事約而不煩。
太陽流珠,常欲去人。卒得金華,轉而相因。化為白液,凝而至堅。
金華先倡,有頃之問,解化為水,馬齒闌干。陽乃往和,情性自然。
迫促時陰,拘畜禁門。慈母欲養,孝子報恩。嚴父施令,教飭子孫。
五行錯王,相據以生。火性銷金,金伐木榮。三五為一,天地至精。
可以口訣,難以書傳。子當左轉#9,午乃東旋。卯酉界隔,主定二名。
龍呼於虎,虎吸龍精。兩相飲食,俱相貪便。遂相銜嚥,咀嚼相吞,
熒惑守西,太白經天。殺氣所臨,何有不傾。狸犬守鼠,烏雀畏鷓。
各有其功,何敢有聲。不得其理,難為妄言。竭嬋家產,妻子飢貧。
自古及今,好者億人。訖不諧遇,希有能成。廣求名藥,與道乖殊。
如審遭逢,睹其端緒。以類相況,揆物終始。五行相克,更為父母。
母含滋液,父主稟與。凝精流形,金石不朽。審專不泄,得為成道。
言學小衛者勞而元功,得此法者約而不煩。太陽以下,與前篇知白、熬樞、黃輿等章相表裹。五行相生,母子之恩也。火金相克,嚴父之令也。三五,謂火、金、木並#10 皆稟土氣也。一說謂三五即前篇子午戊己也,一未詳所指。或日與當作為,下篇三五并與一亦放此。東,疑當作左,此言陰陽定位也。龍虎六句,母子之恩也。熒惑、太白以下八句,嚴父之#11令也。不得其理,廣求名藥,為外丹者也。以類相況,如前篇言八石正綱紀之類也。
立竿見影,呼谷傳響。豈不靈哉,天地至象。
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兩,入喉輒僵,不得倪仰。
當此之時,雖周文搽曹,孔丘占象,扁鵲操緘,巫咸叩鼓,安能令蘇,復起馳走?
河上?女,靈而最神。得火則飛,不見埃塵。鬼隱龍匿,莫知所存。
將欲制之,黃芽為根。物元陰陽,違天背原。肥雞自卵,其雛不全。
夫何故乎?配合未連,三五不交,剛柔離分。施化之精,天地自然。
猶火動而炎上,水流而潤下。非有師導使其然者,資始統政,不可復改。
觀夫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節符,非有工巧,以制御之。
若男生而伏,女偃其軀,稟乎胞胎,受氣元初。非徒生時,著而見之。
及其死也,亦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本在交媾,定制始先。
坎男為月,離女為日。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月受日化,體不虧傷。
陽失其契,陰侵其明。朔晦薄蝕,奄冒相包。陽消其形,陰凌#12生災。
男女相須,含吐以滋。雄雌交雜,以類相求。金化為水,水性周章。
火化為土,水不得行。故男動外施,女靜內藏。溢度過節,為女所拘。
魄以檢魂,不得淫奢。不寒不暑,進退合時。各得其和,俱吐證符。
以毒藥能殺人,為黃芽能制?女之譬。外丹即謂丹砂,此未詳何所指也。物元陰陽以下皆物理,明為此法者,當陰陽交合為本也。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處,木火為倡。四者混沌,列為龍虎。
龍陽數奇,虎陰數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脾黃為祖。
三物一家,都歸戊己。剛柔迭興,更歷分部。龍西虎東,建緯卯酉。
刑德並會,相見懼喜。刑主伏殺,德主生起。二月榆死,魁臨於卯。
八月麥生,天呈據酉。子南午北,互為綱紀。九一之數,終則復始。
含元抱真,播精於子。關關睢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述。
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盤蚪相扶。以明牝牡,畢竟相胥。
假使二女共室,顏色甚妹。令蘇秦通言,張儀結媒。發辯#13利舌,舊舒美辭。
推心調諧,使為夫妻。弊髮腐齒,終不相知。若藥物非種,名類不同。
分劑參差,失其紀綱。雖黃帝臨爐,太一降坐,八公檮鍊,淮南執火,
立宇崇壇,玉為階陛,麟脯鳳賸,把籍長跪,祝章神祇,請哀諸鬼,
沐浴齋戒,冀有所望,亦猶和膠補釜,以?#14塗瘡,
去冷加冰,除熱用湯,飛龜舞蛇,愈見乖張。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即上章?女、黃芽之意。心赤、脾黃二章,諸本元之,未詳孰是。龍虎子午,交錯方位,關關以下,又以二女明藥物之非種。
周易參同契卷中竟
#1『 』,原脫,據四庫本補。
#2『伸』,原脫,據四庫本補。
#3『呂』,據其文義例補。
#4『發揚』,四庫本作〔發通』。
#5『視覽』,四庫本作『阮覽』。
#6『以鴻』,四庫本作『鴻濛』。
#7『芸鋤』,四庫本作『耘鋤』。
#8『未』,四庫本作『為』。
#9『左轉』,四庫本作『右轉』。
#10『並』,四庫本作『五』。
#11『之』,原脫,據四庫本補。
#12『凌』,原作『陵』,據四庫本改。
#13『辯』,四庫本作『辨』。
#14『?』,四庫本作『茵』。
周易參同契卷下
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
下篇
惟昔聖覺,懷玄抱真。服鍊九鼎,化跡隱淪。含精養神,通德三元。
精液虜理,筋骨緻堅。眾邪辟除,正氣常存。累積長久,變形而仙。
憂憫後生,好道之倫。隨傍風釆,指畫古文。著為圖籍,開示後昆。
露見枝條,隱藏本根。託號諸石,覆冒眾文。學者得之,報櫝終身。
子繼父業,係踵祖先。傳世迷惑,竟無見聞。遂
使宦者不遂,農夫失芸#1,商人棄貨,志士家貧。吾甚傷之,定錄斯文。
字約易思,事省不煩。披一列其條,實核可觀。分兩有數,因而相一循。
故為亂辭,孔竅其門。智者審思,以意參焉。
言昔之仙者著書示人,而不明言其事,託名諸石為身內陰陽之號,故學者多失其指。今著此書,省約易曉,仍恐漏泄,故多謬亂之辭,而孔竅其門也。其下歌辭,又撮一書大指云。
按:亂辭,如《離騷》之亂曰也。下文可見。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玄溝數萬里。河鼓臨星紀兮,人民皆驚駭。
晷景妄前卻兮,九年被凶咎。皇上覽視#2之兮,王者退自改。
關鍵有低昂兮,害氣遂奔走。江淮之枯竭兮,水流注於海。
此一節言水溢之咎。王者能自改,則害氣息,而水土平矣。玄溝,蓋謂天漢。河鼓,星名。星紀,丑位,未詳其說。九年,謂洪水。關鍵低昂,謂陰陽升降也。害氣,災害之氣,以人身取譬而言,亦為水火不既濟之象。
朱子日:玄溝、害氣,恐未是說人身內事,方是設譬之辭。《王莽傳》曰:害氣將究矣。蓋上文說洪水為災,而王者能改,故害氣去而洪水平也。害,訛作周,又訛作固,後人遂妄改為精,而增而字,皆非是。然因周字可見其為害字,蓋篆、隸文皆相似也。
天地雌雄兮,徘徊子與午。寅申陰陽祖兮,出入復終始。
循斗而招搖兮,執橫定元紀。升熬甑山兮,炎火張設下。
白虎倡導前兮,蒼液和於后。
朱子曰:虎,一作嚳,一作礬。按;三字皆假名,但下句云蒼液,即此合作嚳與礬;而前有嚳磁之文,即作嚳為得。然下句又云朱鳥及再列三獸之名位,則此當為虎,而液亦當為龍矣。倡導前,即前所謂熬樞。下文云和於後,即此。似皆指有情之物,作龍虎為當也。此一節又是以火烹水,以水滅火,金水相合,復還本初之意。
朱鳥翱翔戲兮,飛揚色五采。遭遇網羅施兮,壓止不得舉。
嗷嗷聲甚悲兮,如嬰兒慕母。顛倒就湯鑊兮,摧折傷毛羽。
漏刻未過半兮,龍鱗狎獵起。五色象炫耀兮,變化無常主。
□□鼎坲馳兮,暴涌不休止。雜遝重疊累兮,犬牙相錯拒。
形如仲冬冰兮,闌干吐鍾乳。崔嵬以雜廁兮,兼積相支柱。
陰陽得其配兮,淡泊自相守。青龍處房六兮。春華震東卯。
白虎在昴七兮,秋芒兌西酉。朱雀在張二兮,正陽離南午。
三者俱來朝兮,家屬為親侶。本之但二物兮,未乃為三五。
三五并為#3一兮,都集歸二所。治之如上科者,日數亦取甫。
先白而後黃兮,赤色通表裹。名曰第一鼎兮,食如大黍米。
此復總言還丹之法,撮其精要。子午,謂乾坤。寅申,謂坎離。升熬,即所謂熬樞。伏蒸者,白虎金,青龍水,朱雀火,以金生水,水而滅火以成丹,其形如此前所謂先液後凝,馬齒闌干是也。嗷嗷聲正悲,亦前所謂晝夜聲正勤者。陰陽得配,淡泊相守,即所謂各守境隅,各自獨居者。房,東方七宿之中。六,其度數也。昴七、張二,放此。二物,謂陰陽。三五,謂火、金、木皆稟土氣也。并與一,詳其文意,與似當作為。二所、取甫,皆未詳其文義。
自然之所為兮,非有邪偽道。山澤氣相蒸兮,興雲而為雨。
泥竭乃成塵兮,火滅自為土。若蘗染為黃兮,似藍成綠組。
皮革真為膠兮,麴蘗化為酒。同類易施功兮,非種難為巧。
譬上事。
惟斯之妙術兮,審諦不誑語。傳於億代後兮,昭然而可考。
煥若星經漢兮,禺如水宗海。思之務令熟兮,反復阮上下。
千周燦彬彬兮,萬遍將可睹。神明或告人兮,魂靈忽自悟。
探端索其緒兮,必得其門戶。天道無適莫兮,常傳與賢者。
言其書指著明,學者但能讀千周萬遍,則當自曉悟,如神明告之也。董遇云:讀書千遍,其義自見。又曰: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將教之,非鬼神之力也,精神之極也。非妄語也。
五相類
此篇五章..一《參同》,二《太易》,三象彼,四鄶圖,五委時。
《參同契》者,敷陳梗槃,不能純一,纖微未備,缺略髣霏。
今更撰錄,補塞遺脫,潤色幽深,鉤援相逮,旨意等齊,所趣不悖。
故復作此,命《五相類》,則太《易》之,情性盡矣。
太《易》情性,各如其度。黃老用究,較而可御。
爐火之事,真有所據:三道由一,俱出徑路。枝莖華葉,果實垂布。
正在根株,不失其素。誠心所言,審而不誤。
象彼仲冬節,竹木皆催傷。佐陽詁商旅,人君深自藏。
象時順節令,閉口不用談。天道甚浩曠,太玄無形容。
虛寂不可睹,匡郭以消亡。謬誤失事緒,言還自敗傷。
別序斯四象,以曉後生盲。
此言晦朔之問,渾沌鴻濛,隱形而藏之時也。太玄元形容,上善若水,真一難圖之象也。四象,未詳。
鄶國鄙夫,幽谷朽生。
朱子日:魏君,實上虞人,當作會稽。或是魏隱語作郁。
挾懷朴素,不樂權榮。棲遲僻陋,忽略令名。執守恬淡,希時安平。
遠客燕問,乃撰斯文。歌叔大《易》,三聖遺言。察其所趣,一統共倫。
務在順理,宣耀精神。神化流通,四海和平。表以為歷,萬世可循。
序以御政,行之不煩。引內養性,黃老自然。含德之厚,歸根返元。
近在我心,不離己身。抱一毋舍,可以長存。配以服食,雄雌設陳。
挺除武都,八石棄捐。審用成功,世俗所珍。羅列三條,枝莖相連。
同出異名,皆由一門。非徒累句,諧偶斯文。殆有其真,礫硌可觀。
使余敷偽,卻被贅愆。命《參同契》,微覽其端。辭寡意大,後嗣宜遵。
委時去害,依托丘山。循遊寥廓,與鬼為鄰。化形而仙,淪寂無聲。
百世一下,遨遊人問。陳敷羽翮,東西南傾。湯遭厄際,水旱隔并。
柯葉萎黃,失其華榮。吉人相乘負,安穩可長生。
鼎器歌
圓三五,寸一分。口四八,兩寸唇。長二尺,厚薄勻。腹三齊,坐垂溫。
二尺,或作尺二,彭曉解作二尺。三齊,一作齊三。按:齊,即臍字。
陰在上,陽下奔。
此二句是要法。
首尾武,中問文。陰火白,黃牙鉛。兩七竅,輔翼人。膽理腦,定升玄。
子處中,得安存。來去遊,不出門。漸成大,性情純。卻歸一,還本原。
至一周,甚辛勤。密防護,莫迷昏。途路遠,極幽玄。若達此,會乾坤。
樂道者,尋其根。審五行,定銖分。諦思之,不須論。深藏守,莫傳文。
御白鶴兮,駕龍鱗。遊太虛兮,謁仙君。錄天圖兮,號真人。
讚序
《參同契》者,辭陋而道大,言微而旨深。列五帝以建業,配三皇而立政。若君臣差殊,上下無準,序以為政,不至太平。服食其法,未能長生,學以養性,又不延年。至於剖析陰陽,合其銖兩,日月弦望,八卦成象,男女施化,剛柔動靜,米鹽分判,以經為證,用意健矣。故為立法以傳後賢,惟曉大象,必得長生,強己益身,為此道者,重加意焉。
此似《註》序,後人所作,今《註》亡而《序》存耳。立法,即立注,字轉寫誤耳。
朱子日:或云《後序》,或云魏君《讚辭.》,其文意乃是《註》之《後序》。彭曉《序》云:魏君密示青州徐從事,令箋註;徐隱名而註之。恐此是徐君語也。其《註》則不復存矣。
右《周易參同契》,魏伯陽所作。魏君,後漢人。篇題蓋放緯書之目,詞韻皆古,奧雅難通。讀者淺聞,妄輒更改,故比他書尤多舛誤。今合諸本更相條正,其間尚多疑晦,未能盡祛,姑據所知,寫成定本。其諸同異,因悉存之,以備參訂云。空同道士鄒訢。
按:鄒訢二字,朱子借之託名也。鄒,本《春秋》邾子之國。《樂記》:天地訢合。鄭氏註云:訢當作熹#5。
朱子日:按《魏書》,首言《乾》、《坤》、《坎》、《離》四卦橐籥之外;其次即言《屯》、《蒙》六十卦,以見一日用功之早晚;又次即言納甲六卦,以見一月用功之進退;又次即言十二辟卦,以分納甲六卦而兩之。蓋內以詳理月節,而外以兼統歲功,其所取於《易》以為說者如是而已。初未嘗及夫三百八十四爻也。今世所傳火候之法,乃以三百八十四爻為一周天之數,以一爻直一日,而爻多日少,則不免去其四卦二十四爻,以俟二十四氣之至而漸加焉。已非出於自然?合之度矣。且當日所用之爻,或陰或陽,初無#6次第,不知功夫有何分別,又況一日之問,已周三百六十之數。而其一氣所加,僅得一爻,多少重輕,不相權準;又此二十四者,進增微漸,退減暴疾,無復往來循環之勢,恐亦後人以意為之,未必魏君之本指也。運意#7此書,大要在於坎、離二字。若於此處得其綱領,則功夫之節度,魏君所不言者,自可以意為之。但使不失其早晚之期,進退之節,便可用功,不必一一拘舊說。故今推得策數一法,似亦齊整#8。其與爻數之法,雖皆魏君所不言,然此為粗,有理也。蓋月以十二卦分之,卦得二日有半,各以本卦之爻,行本卦之策。自八月《觀》卦以後,至正月《泰》卦,陽用少二十八策,陰用老二十四策。自四月《大壯》以後至七月《否》卦,陽用老三十六策,陰用少二十二策,陽即注意流行,陰即放而冥寂。一爻已足,即一開辟之氣#9,其休息之十二卦,罔即為一月#10之功。十二月#11周,即為一歲之運。反復循環,無有餘欠。其數已#12具圖,欲與季通講之,未及寓寄,而季通死矣。按:朱子於昔所著書成家#13者,未嘗隨聲附影,輕附於聖人之徒,如《麻衣易》以為戴師愈所作,《關子明易》以為阮逸偽作。其重於傳信如此。獨於《參同契》無一語,疑似。且其解《易》,得於邵子為多。而其言曰:邵子得於希夷,希夷源流自《參同契》。是以從上處之也。嘗曰:眼中見得了了如此,但無下手處。又#14曰:今始識頭緒,未得其作料孔穴。慶元丁巳,蔡季通編置道州,將別,留宿寒泉,相與訂正《參同契》,終夕不寐。嗚呼,是師是弟子,處憂患不亂如此。而獨於《參同》拳拳焉。脫屐世俗#15之意決矣。明年,季通卒,又得所謂策數之法,恨不及與季通講之。又二年,而先生卒矣。然則《參同》、《陰符》二書,自其師弟子始,而二書不戾於聖人可信,故#16成書以之列太極、先天之後,豈有二乎哉?
周易參同契卷下竟
#1『芸』,四庫本作『耘』。
#2『視』,四庫本作『阮』。
#3『為』,四庫本作『與』。
#4『讚辭』,四庫本作『讚詞』。
#5『熹』,原作『喜』,據四庫本改。
#6『初無』,四庫本作『亦無』。
#7『運意』,四庫本作『逆意』。
#8『齊整』,四庫本作『整齊』。
#9『開辟之氣』,原作『開析舒氣』,據四庫本改。
#10『一月』,四庫本作『一日』。
#11『十二月』,四庫本作『十二卦』。
#12『已』,原作『則』,據四庫本改。
#13『成家』,原作『成象』,據四庫本改。
#14『又』,據四庫本補。
#15『世俗』,四庫本作『世外』。
#16『故』,原作『自』,據四庫本改。
周易參同契
廬陵後學黃瑞節附錄
《周易參同契》,五代彭曉《解義·序》日:魏伯陽,會稽上虞人。修真潛默,養志虛無,博贍文詞,通諸緯候。得《古文#1龍虎經》,盡獲妙旨。乃約《周易》,撰《參同契》三篇,復作《補塞遺脫》一篇,所述多以寓言借事,隱顯異文。密示青州徐從事,徐乃隱名而注之。桓帝時,公復傳授與同郡淳于叔通,遂行於世。參,雜也;同,通也;契,合也,謂與《周易》理通而義合也。其書假借君臣以彰內外,叔其離坎,直指汞鉛;列以乾坤,奠量鼎器,明之父母。保以始終;合以夫妻,拘其交媾;譬諸男女,顯以滋生,析以陰陽;導之反復,示之晦朔;通以降騰,配以卦爻,形於變化;隨之斗柄,取以周星;分以晨昏,昭諸刻漏,莫不託《易》象而論之,故名《周易參同契》云。
按《參同契》註本,凡一十九部,三十一卷。其目載夾際鄭氏《藝文略》。彭曉本最傳。然分三卷為九十章,以應陽九之數。《歌鼎器》一篇,以應水一之數。其傅會類如此。蓋效河上公分《老子》為上經、下經八十一章,而其實非也。鮑氏云:彭本為近世淺學妄更,祕館所藏,民問所錄,差誤衍脫,莫知適從。朱子考辨正文,引證依據,其本始定。今不敢又贅附諸說云。
朱子日:《參同契》本不為明《易》,姑借此納甲之法,以寓其行持進退之候。異時每欲學之,而不得其傳,元下手處,不敢輕議。然其所言納甲之法,則今所傳京房占法。見於火珠林者,是其遺說#2。所云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月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此雖非為明《易》而設,然《易》中無所不有,苟其一11?自成一家,可推而通,則亦元害於《易》。○伯陽《參同契》,恐希夷之學,有些自其源流。○先天圖與納音相應,蔡季通言與《參同契》合,以圖觀之:《坤守《復》之問為晦;震為初三,一陽生;八日為兌,月上弦;十五日為乾;十八日為巽,一陰生;二十三日為艮,月下弦;坎離為日、月,故不用。《參同》以坎離為藥,餘者以為火候。○邵子發明先天圖,圖傳自希夷,希夷又自有所傳,蓋方士技術,用以修鍊,《參同契》所言是也。○《參同契》文章極好,蓋後漢之能文者為之,其用字皆根據古書,非今人所能解,以故皆為人妄解。世問本子極多,其中有云:千周燦彬彬兮,萬變將可睹;神明或告人兮,魂靈忽自悟。言誦之久,則文義要訣自見。○須溪劉氏日:古書惟《參同契》似先秦文。
#1『古文』,四庫本作『古人』。
#2『遺說』,四庫本作『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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