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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鄭岳 劉玉子慤 汪元錫邢寰 寇天敘 唐冑 潘珍族子旦 余光 李中李楷 歐陽鐸 陶諧孫大順 大臨 潘塤呂經 歐陽重 朱裳 陳察 孫懋 王儀子緘 王學夔 曾鈞
鄭岳,字汝華,莆田人。弘治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錫偕錦衣千戶張福決囚,福坐天錫上,岳言其非體。且言:「糾劾非鎮監職,而董讓行之。太常本禮部屬,而崔志端專之。內外效尤,益無忌憚。」忤旨,繫獄。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救,不聽。贖杖還職。
尋進員外郎。許進督師大同,貴近惡其剛方,議代之。罷職總兵官趙昹謀起用,京軍屢出無功。岳言進不可代,昹不可用,京軍不可出。朝論韙之。
遷湖廣僉事,歸宗藩侵地於民。施州夷民相讐殺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魁,餘悉縱遣。荊、岳饑,勸富民出粟,弛河泊禁。屬縣輸糧遠衞,率二石致一石。岳以其直給衞,而留粟備振,民乃獲濟。
正德初,擢廣西副使。土官岑猛當徙福建,據田州不肯徙。岳許為奏改近地,猛乃請自效。尋改廣東。遷江西按察使,就遷左布政使。宸濠奪民田億萬計,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會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御史江萬實相訐,岳承檄按之。夢陽執岳親信吏,言岳子沄受賕,欲因以脅岳。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沄。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夢陽挾制撫、按,俱宜斥。岳遂奪官為民。宸濠敗,中外交薦,起四川布政使。以憂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內臣有犯,宜聽部院問理,毋從中決,不能從。帝數不豫,岳請遵聖祖寡欲勤治之訓,宮寢有制,進御以時,而退朝即御文華,裁決章奏,日暮還宮,以養壽命之源。報聞。出按甘肅亂卒事,總兵官李隆等皆伏罪。還朝,以災異陳刑獄失平八事。
尋遷兵部右侍郎。時「大禮」未定。岳言若以兩考為嫌,第稱孝宗廟號,毋稱伯考,以稍存正統。大學士石珤請從之。帝切責珤,奪岳俸兩月。轉左侍郎。請罷山海關稅,弗許。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為副將,岳持不可。寧夏總兵官仲勛行賄京師,御史聶豹以風聞論岳。岳自白,因乞休。歸十五年而卒。
劉玉,字咸栗,萬安人。祖廣衡,永樂末進士。正統間,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積粟數百萬,督治陂塘為旱澇備。景泰初,歷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請遇災傷,毋俟勘報,即除其賦,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陰行科率,從之。還治院事。福建、浙江盜起,命往督兵捕。議創壽寧縣於官臺山,以清盜窟。討平處州賊。已,復巡撫遼東。居官以廉節稱。終刑部尚書。父喬,成化初進士。累官湖廣左布政使。
玉登弘治九年進士,授輝縣知縣。發粟振饑,奏蠲虛稅,復業者千家。擢御史。初,孫伯堅、金琦、王寧皆以傳奉得官,已,又以指揮胡震為都指揮,分守通州。玉抗疏言:「傳奉不已,繼之內批,累聖德,乞皆罷之。」不納。
武宗即位甫四月,災異迭見,玉陳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吳忠奉命選后妃,肆貪虐。玉奏。不問。劉健、謝遷罷,玉馳疏言:「劉瑾等佞幸小臣,巧戲弄,投陛下一笑。顧讒邪而棄輔臣,此亂危所自起。況今白虹貫日,彗見紫微宮,星搖天王之位。民窮財殫,所在空虛,陛下不改圖,天下將殆。乞置瑾等於理,仍留健、遷輔政。」不報。玉遂引疾歸。後瑾榜玉奸黨,復誣搆之。罰輸粟塞下者三,最後逮繫詔獄,削籍放歸。瑾誅,起河南僉事,遷福建副使,皆董學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慶,玉以舟師赴援。事定,改撫鄖陽。
世宗即位,召為左僉都御史。論遏亂功,進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歷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爭興獻帝不宜稱皇,及帝欲考獻帝,又偕廷臣伏闕哭爭。六年秋坐李福達獄削籍,卒於家。
玉所居僅庇風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論著。隆慶初,贈刑部尚書,諡端毅。
子慤,南京工部右侍郎。歷官亦有聲。
汪元錫,字天啟,婺源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
陝西鎮守中官廖鸞族子鎧,冒功為錦衣千戶,隋鸞於陝。元錫爭之,言鎧父鵬已亂中州,勿使鎧復亂陝右。乞徵還鸞,置鎧父子於理。偏頭關之捷,錄功太濫,偕同官言太監張忠、總兵官劉暉等不宜賞。湖廣鎮守太監杜甫請巡歷所部,帝許之,元錫等據祖制力爭。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錫偕同官邢寰累疏諫;復言宣府守將朱振等皆扈從西巡,寇乘虛入塞,何以禦之。已,聞帝將選禁軍親征四海冶部寇,復極陳不可。安遠侯柳文鎮湖廣,奏攜參隨七十餘人,元錫乞寢所奏。車駕還京,以應州之捷大賚文武羣臣。元錫等言:「是役殺邊民無算,六軍多傷。今君臣欣喜交賀,而軍民繫賊庭,南向號哭,臣等何忍受賜。」中旨以納粟都指揮馬昊守備儀真,復遣內官分守潼關、山海關,駕又幸大喜臁口,欲招三衞花當、把兒孫,元錫等皆抗章諫。
帝欲南幸,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請迴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逸遊,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
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羣小不悅,矯旨責之。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江彬、許泰等提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僭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咸報可。張銑、許泰繫獄,帝忽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僕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達獄下三法司於理。元錫不能平,有後言,聞於張璁,并下獄奪職。後用薦起故官。歷戶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黃梅人。正德三年進士。數言事,有直聲。
寇天敘,字子惇,榆次人。由鄉舉入太學。與崔銑、呂柟善。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南京大理評事,進寺副。累遷應天府丞。武宗駐南京,從官衞士十餘萬,日費金萬計,近幸求索倍之。尹齊宗道憂懼卒,天敘攝其事,日青衣皁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語之曰:「民窮官帑乏,無可結歡,丞專待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權幸有求,則曰:「俟若奏即予。」禁軍攫民物,天敘與兵部尚書喬宇選拳勇者與搏戲。禁軍卒受傷,慙且畏,不敢橫。其隨事禁制多類此。駕駐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敘與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未行,改鄖陽。甫二月,又改甘肅。回賊犯山丹,督將士擒其長脫脫木兒。西域貢獅子、犀牛、西狗,天敘請却之,不聽。
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寇入固原,擊敗之,斬首百餘。又討平大盜王居等,累賜銀幣。織造太監至,有司議奏罷之。天敘曰:「甫至遽請罷,即不罷,燄且益張。」會歲祲,乃請蠲租稅,發粟振饑民;因言織造非儉歲所宜設,帝立召還。歷兵部右侍郎,卒。家貧,喪事不具。天敘在太學時,嘗聞父疾,馳六晝夜抵家,父疾亦瘳。
唐冑,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
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諡立祠。進員外郎,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瑤、蠻悉遣子入學。擢金騰副使。土酋莽信虐,計擒之。木邦、孟養搆兵,冑遣使宣諭,木邦遂獻地。屢遷廣西左布政使。官軍討古田賊,久無功,冑遣使撫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學者。」即解甲。
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移山東。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進左侍郎。
帝以安南久不貢,將致討,郭勛復贊之。詔遣錦衣官問狀,中外嚴兵待發。冑上疏諫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若欲討之,則有不可者七,請一一陳之。
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訓。一也。
太宗既滅黎季犛,求陳氏後不得,始郡縣之。後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二也。
外夷分爭,中國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紛爭,正不當問,奈何殃赤子以威小醜,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三也。
若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服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以數十萬計,竭二十餘年之財力,僅得數十郡縣之虛名而止。況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鑒。四也。
外邦入貢,乃彼之利。一則奉正朔以威其鄰,一則通貿易以足其國。故今雖兵亂,尚累累奉表牋、具方物,欵關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貢不得,非抗不貢也。以此責之,詞不順。五也。
興師則需餉。今四川有採木之役,貴州有凱口之師,而兩廣積儲數十萬,率耗於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頻興,所在軍儲悉輸將作,興師數十萬,何以給之。六也。
然臣所憂,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詔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遼之役始。今北寇日強,據我河套。邊卒屢叛,毀我藩籬。北顧方殷,更啟南征之議,脫有不測,誰任其咎。七也。
錦衣武人,闇於大體。倘稍枉是非之實,致彼不服,反足損威。即令按問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進退無據,何以為謀。且今嚴兵待發之詔初下,而征求騷擾之害已形,是憂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請停遣勘官,罷一切征調,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請從其議。得旨,待勘官還更議。明年四月,帝決計征討。侍郎潘珍、兩廣總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繼諫,皆不納。後遣毛伯溫往,卒撫降之。
郭勛為祖英請配享,冑疏爭。帝欲祀獻皇帝明堂,配上帝,冑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詔獄拷掠,削籍歸。遇赦復冠帶,卒。隆慶初,贈右都御史。
冑耿介孝友,好學多著述,立朝有執持,為嶺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正德中,歷官山東僉事,分巡兗州。賊劉七等猝至,有備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縣治而城之。遷福建副使,湖廣左布政使。
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累遷兵部左侍郎。時議諫討安南,珍上疏諫曰:「陳暠、莫登庸皆弒逆之賊,黎寧與其父譓不請封入貢亦二十年,揆以大義,皆所當討,何獨徇寧請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縣置,叛服無與中國。今北敵曰蕃,聯帳萬里,烽警屢聞,顧釋門庭防,遠事瘴蠻,非計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聲言進討。檄數登庸罪,赦其脅從,且令黎寧合剿。賊父子不擒則降,何必勞師。」帝責珍撓成命,褫職歸。尋以恩詔復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誼,中外十餘薦,皆報寢。卒,贈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進士。知漳州邵武。三遷浙江左布政使。斥羨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數平巨寇。累遷刑部右侍郎。
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兩廣軍務。詔起復毛伯溫討安南。旦行過其里,語之曰:「安南非門庭寇。公宜以終喪辭。往來之間,少緩師期。俟其聞命求款,因撫之,可百全也。」旦抵廣,適安南使至,馳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猶黎氏之篡陳氏也。朝廷將興問罪師,登庸即有求貢之使,何嘗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觀變,待彼國自定。若登庸奉表獻琛,於中國體足矣,豈必窮兵萬里哉。」
章下禮、兵二部。族父珍適以言得罪,尚書嚴嵩、張瓚絀旦議不用。會伯溫入都,見旦疏不悅。言總督任重,宜擇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張經代之。未行,引疾乞休,語侵伯溫。帝怒,勒致仕。將還,吏白例支庫金為道里費。旦笑曰:「吾不以妄取為例。」卒,贈工部尚書。
旦上書半歲,廣東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魚肉國君,在陳氏為賊子;抗拒中國,在我朝為亂魁。今失國,或天假手登庸以報之也。自宋以來,丁移於李,李奪於陳,陳篡於黎,今黎又轉於莫。欲興黎氏,勢必不能。臣已遣官責其修貢。道里懸遠,往復陳請,必失事機。乞令臣便宜從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輕率,奪其俸。無何,光進鄉試錄。禮部尚書嚴嵩摘其誤,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寧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進士。楊一清為吏部,數召中應言官試,不赴。
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稱大慶法王,建寺西華門內,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竊權,勢燄薰灼。陛下既悟,誅之無赦,聖武可謂卓絕矣。今大權未收,儲位未建,義子未革,紀綱日弛,風俗日壞,小人日進,君子日退,士氣日靡,言路日閉,名器日輕,賄賂日行,禮樂日廢,刑罰日濫,民財日殫,軍政日弊。瑾既誅矣,而善治一無可舉者,由陛下惑異端故也。夫禁掖嚴邃,豈異教所得雜居。今乃建寺西華門內,延止番僧,日與聚處。異言日沃,忠言日遠,用舍顛倒,舉錯乖方。政務廢弛,職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毀佛寺,出番僧,妙選儒臣,朝夕勸講,攬大權以絕天下之奸,建儲位以立天下之本,革義子以正天下之名,則所謂振紀綱、勵風俗、進君子、退小人諸事,可次第舉矣。」帝怒。罪將不測,以大臣救得免。踰日,中旨謫廣東通衢驛丞。王守仁撫贛州,檄中參其軍事。預平宸濠。
世宗踐阼,復故官。未任,擢廣東僉事。再遷廣西提學副使,以身為教。擇諸生高等聚五經書院,五日一登堂講難。三遷廣東右布政使。忤總督及巡撫御史,坐以不稱職,當罷。霍韜署吏部事,稱中素廉節有才望,當留。會政府有不悅者,降四川右參政。
十八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歲歉,令民捕蝗者倍予穀,蝗絕而饑者濟。擒劇盜關繼光,隣境攘其功,中不與辯。進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御史金燦按四川時,嘗薦中。中不謝,燦憾之,至是摭他事誣劾。方議調用而中卒。光宗時,追諡莊介。
中守官廉。自廣西歸,欲飯客,貸米隣家。米至,又乏薪,將以浴器爨。會日已暮,竟不及飯而別。少學於同里楊珠,既而擴充之,沉潛邃密,學者稱谷平先生。門人羅洪先、王龜年、周子恭皆能傳其學。中族人楷,又傳洪先之學。
楷,字邦正。由舉人授湯溪知縣。母艱服闋,補青田。時倭躪東南,楷積穀資守禦。青田故無城。倭至,楷禦於沙埠,倭不得渡,乃以間築城。倭又至,登陴守,日殺賊數人,倭遁去。改知昌樂,亦以治行聞。
歐陽鐸,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進士。授行人。上書極論時政,不報。使蜀府,王厚遺之,不受。歷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為延平知府。毀淫祠數十百所,以其材葺學宮。司禮太監蕭敬家奴殺人,置之法。調福州,議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產。民有產者無幾耳,而徭則盡責之民。請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議乃行。
嘉靖三年擢廣東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光祿卿,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蘇、松田不甚相懸。下者畝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鐸令賦最重者減耗米,派輕齎;最輕者徵本色,增耗米。陰輕重之,賦乃均。諸推收田,從圩不從戶,詭寄無所容。州縣荒田四千四百餘頃,歲勒民償賦。鐸以所清漏賦及他奇羨補之。議徭役及裁郵置費凡數十百條,民皆稱便。遷南京兵部侍郎,進吏部右侍郎。九廟災,自陳去。
鐸有文學,內行修潔。仕雖通顯,家具蕭然。卒,贈工部尚書,諡恭簡。
陶諧,字世和,會稽人。弘治八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請命儒臣日講大學衍義,孝宗嘉納之。
正德改元,劉瑾等亂政。諧請以瑾等誤國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譌字令對狀,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織造,杲等復乞長蘆鹽引。諧再疏爭,皆不聽。諧當出理邊儲,以工科掌印無人,請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諧,下詔獄廷杖,斥為民。旋榜為奸黨。又誣以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復械至闕下杖之,謫戍肅州。瑾誅,釋還鄉,其黨猶用事,竟不獲召。
嘉靖元年復官。未至,除江西僉事,轉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埽。總理都御史請推行之諸道,歲省費鉅萬。遷參政,歷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
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軍務。疏言:「守令遷太驟,宜以六年為期。言官忤旨,當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時南京御史馬〈易夂〉等劾王瓊被逮,而新例養病久者率不復收敘,故諧以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煩重。既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戶、力士諸役,乃編審里甲,復徵曠丁課及供億諸費。乞皆罷免。」帝採納之。
尋遷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海寇陳邦瑞、許折桂等突入波羅廟,欲犯廣州,為指揮李嶅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還所執指揮二人,乞就撫。諧居折桂等東莞,編為總甲,使約束其黨五百人為新民。兵部以降賊羣聚,恐乘隙為變,令解散其黨。已,陽春賊趙林花等攻城,與德慶賊鳳二全相倚為患,諧討破百二十五砦。帝曰:「諧功足錄,第前縱患者誰?」乃僅賚銀幣。瓊山沙灣洞賊黎佛二等殺典史,諧復剿平。為總督三年,俘斬累萬。母憂歸。起兵部左侍郎。九廟災,自陳致仕歸。卒,贈兵部尚書。隆慶初,諡莊敏。
孫大順,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進士。歷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銀,吏卒五十人皆坐繫。大順言於左使曰:「盜者兩三人耳,何盡繫之為。請為公治之。」乃縱囚令跡盜,果得真者。終右副都御史,廣西巡撫。
弟大臨,字虞臣。嘉靖三十五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吳時來劾嚴嵩,大臨為定疏草。時來下詔獄,詰所共謀。大臨不顧,日餉之藥物,時來亦忍死無一言。萬曆初,累官吏部侍郎。卒,贈吏部尚書,諡文僖。大臨少應舉杭州,隣婦夜奔,拒之,旦遂徙舍。為人寬然長者,而內持貞介,不以勢利易。
大順子允淳,與父同登進士。終尚寶丞。
潘塤,字伯和,山陽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性剛決,彈劾無所避。論諸大寮王鼎、劉機、甯杲、陳天祥等,多見納。
乾清宮災,塤上疏曰:「陛下涖阼九年,治效未臻,災祥迭見。臣願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親,非儒術不崇,非大閱不觀兵,非執法不成獄,非骨肉之親不干政,非汗馬之勞不濫賞。臣聞陛下好戲謔矣。臣以為入而內庭琴瑟鐘鼓人倫之樂,不必遊離宮以為歡,狎羣小以為快也。出而外廷華裔一統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為私人,集遠人為勇士也。聞陛下好佛矣。臣以為南郊有天地,太廟有祖宗。錫祉迎庥,佛於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聞陛下好勇、好貨、好土木矣。臣以為誅奸遏亂大勇也,不須馳馬試劍以自勞。三軍六師,大武也,不須邊將邊軍以自擁。任土作貢,皇店奚為?闤闠駢闐,內巿安用?阿房壯麗,古以為金塊珠礫也,況養豹乎!金碧熒煌,古以為塗膏釁血也,況供佛乎!是數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疏入,報聞。
十一年正月,上書言:「陛下始者血氣未定,禮度或踰。今春秋已盛,更絃易轍,此其時也。昔太甲居桐,處仁遷義,不失中興。漢武下輪臺之詔,年已七十,猶為令主。況陛下過未浮於太甲,悔又早於武帝,何愆不可蓋,何治不可建乎?」時欲毀西安門外民居,有所興作。塤與御史熊相、曹雷復切諫,皆不報。
三遷至兵科都給事中。右都督毛倫以附劉瑾論死,削世廕。倫嘗有德於錢寧,恃為內援,其子求復襲。塤等力爭,寧從中主之,寢其奏。忽中旨命塤與吏科給事中呂經各進一階,外調,舉朝大駭。給事中邵錫、御史王金等交章請留,不報。遂添註塤開州同知。
嘉靖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潞州巨盜陳卿據青羊山為亂,山西巡撫江潮、常道先後討賊無功,乃敕塤會剿。塤謀於道曰:「賊守險,難以陣。合諸路夾攻,出不意奪其險,乃可擒也。」遂分五哨三路入,募土人為導。首攻奪井腦,賊悉衆爭險。官軍奮擊,大破之,追奔至莎草嶺,燬安陽諸巢。山東副使牛鸞由潞城入,破賊李莊泉。其夕,河南副使翟瓚搗卿巢,卿敗走。瓚追敗之欒莊山,又敗之神河。山西僉事陳大綱亦屢蹙賊,先後降二千三百餘人。自進兵至搜滅賊巢,凡二十九日。捷聞,帝將大賚,遣給事中夏言往覈,未報。河南大饑,塤不以時振,而河南知府范鏓不待報,輒開倉發粟,民德而頌之。塤怨聲大起,流聞禁中。帝切責撫、按匿災狀。塤惶恐引罪,且歸罪於鏓,遂為給事中蔡經等所劾。詔罷塤,永不敘用。言覈上平賊功,塤為首。桂萼惡之,但賚銀幣。年八十七卒。
呂經,字道夫,陝西寧州人。正德三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九年,乾清宮災,經上疏極論義子、番僧、邊帥之害。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復極論馬昂女弟入宮事,又劾方面最貪暴者四人。羣小咸惡,遂謫蒲州同知。又以事忤中官黃玉,誣劾繫獄。
世宗即位,擢山東參政。嘉靖十三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故事,每軍一,佐以餘丁三;每馬一,給牧地五十畝。經損餘丁之二編入均徭冊,盡收牧地還官。又役軍築邊牆,督趣過當。諸軍詣經乞罷役,都指揮劉尚德叱之不退,經呼左右榜訴者。卒遂爭毆尚德,經竄苑馬寺幽室中。亂卒毀府門,火均徭冊,搜得經,裂其冠裳,幽之都司署。帝詔經還朝。都指揮袁璘將剋諸軍草價為辦裝,卒復執經,裸而置之獄,虐辱之,脅鎮守中官王純等奏經十一罪。帝逮經。亂卒復置官校於獄,久之始解。經下詔獄,謫戍茂州。數年釋還。隆慶初,復官,卒。亂卒為曾銑所定,見銑傳。
歐陽重,字子重,廬陵人。正德三年進士。殿試對策,歷詆闕政。授刑部主事。劉瑾兄死,百官往弔,重不往。張銳、錢寧掌廠衞,連搆搢紳獄,重皆力與爭。銳等假他事繫之獄,贖杖還職,仍停俸。再遷郎中。歷四川、雲南提學副使。遷浙江按察使,未上。
嘉靖六年春拜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會尋甸土酋安銓、鳳朝文反,廷議以重諳滇事,乃改雲南。初,武定土知府鳳詔母子坐事留雲南,朝文紿其衆,言詔已戮,官軍將盡滅其部黨,以故諸蠻悉從為亂,攻圍會城。重督兵擊敗之,而遣詔母子還故地。其黨愕,相率歸之。朝文計窮,絕普渡河走。追兵至,殲焉。銓逃尋甸故巢。官軍攻破其砦,執銓,賊盡平。乃散其黨二萬人,遷尋甸府於鳳梧山下,更設守禦千戶所。重推功於前撫臣傅習,並進秩任子。緬甸、木邦、隴川、孟密、孟養諸酋相讐殺,各訐奏於朝,下重等勘覆。遣參政王汝舟、知府嚴時泰等遍歷諸蠻,譬以禍福。皆還侵地,供貢如故。重列善後數事。悉報可,賜璽書褒諭。重乃卹創殘,振貧乏,輕徭賦,規畫鹽鐵商稅、屯田諸務。民咸便之。
雲南歲貢金千兩,費不貲。大理太和蒼山產奇石,鎮守中官遣軍匠攻鑿。山崩,壓死無算。重皆疏罷之,浮費大省。
當是時,鎮守太監杜唐、黔國公沐紹勛相比為奸利,長吏不敢問,羣盜由此起。重疏言,盜率唐、紹勛莊戶,請究主者。又奏紹勛任千戶何經廣誘奸人,奪民產;唐役占官軍,歲取財萬計。因極言鎮守中官宜革。帝頗納其言,頻下詔飭紹勛,命唐還京待勘。二人懼且怒,遣人結張璁,謀去重。會重奉命清異姓冒軍弊,都司久未報,給餉後期。唐等遂嗾六衞軍譁於軍門。巡按御史劉臬以聞,劾重及唐、紹勛處置失當。璁從中主之,解重職,責臬黨庇,調外任,唐、紹勛不問。都給事中夏言等抗章曰:「以軍士譟罪撫、按,紀綱謂何?況重奉詔非生事。臬言唐、紹勛罪與重等,今處分失宜,無以服天下。頃年士卒驕悍,相效成風,類以月糧借口。如甘肅、大同、福州、保定,事變屢見。失今不治,他日當事之臣以此為諱,專務姑息,孰肯為陛下任事哉!願曲宥二臣,全朝廷之體。」帝怒,奪言等俸。
重罷歸在道,聞御史王化劾其為桂萼黨,不勝忿,抗疏陳辨,請錄「大禮」大獄被逐諸臣,而自乞褫職。又言得紹勛所遣百戶丁鎮私書,知行賄張璁,乞其覆護,璁奸佞,不宜在左右。璁疏辨。帝以重失職怨望,黜為民。重以臬被謫,言等奪俸,皆由己致之,復疏乞重譴代言官罪。帝益怒,以已除名,置不問。重家居二十餘年,言者屢薦,竟不復召。
朱裳,字公垂,沙河人。年十四為諸生,讀書黌舍,躬執爨。提學御史顧潛俾受學於崔銑。登正德九年進士,擢御史,巡鹽河南。錢寧遣人牟鹽利,裳禁不予。巡按山東。前御史王相忤鎮守中官黎鑑,被誣下詔獄。裳抗疏直相,劾鑑八罪。帝還自宣府,裳請下罪己詔,新庶政,以結人心。不報。山東大水,淹城武、單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築。帝幸南都久,裳極陳小人熒惑之害。出為鞏昌知府。
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遷浙江副使。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養。同列知其貧,製衣一襲為壽,父亦拒不納。三遷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數條上方略。外艱歸,久不起。帝南巡,謁行在,命以故官總理河道。迎章聖太后梓宮,冒暑卒。隆慶中,追贈戶部右侍郎,諡端簡。
陳察,字元習,常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尋改北。劉瑾既誅,武宗猶日狎羣小。察偕同官請務講學,節嗜欲,勤視朝,語甚切直。以養親歸。家居九年,始赴補。會帝將親征宸濠。察請無行,而亟下罪己詔。忤旨,奪俸一年。諭羣臣更諫,必置極典。
俄巡按雲南。助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齒、騰衝地極邊徼,既統以巡撫總兵,又有監司守備分轄,無事鎮守中官。因劾太監劉玉、都督沐崧罪。詔並罷還。
嘉靖初,按四川。請罷鎮守中官,不聽。帝親鞫楊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願以不肖軀易言命,不忍言獨死。」帝目攝之,察不為動。退具疏申理,且請下王邦奇於獄,直聲震朝野。巡視京營,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勛貪橫狀。擢南京太僕少卿。疏辭,因請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帝怒,責以市恩要名,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民、鄭一鵬論救,皆奪俸。察補海陽教諭。累遷山西左布政使,入為光祿卿。
十二年,以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居二年,乞休,因薦前都御史萬鏜、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請從其言。帝奪部臣俸,責察徇私妄舉,斥為民。察居官廉,既歸,敝衣糲食而已。
孫懋,字德夫,慈谿人。正德六年進士。授浦城知縣,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御史張經、寧波知府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論救。織造太監史宣誣主事王鑾、知縣胡守約,下之詔獄。懋言:「宣妄言御賜黃棍,聽撻死官吏,脅主簿孫錦死,今又誣守職臣。乞治宣罪,還鑾、守約故任。」未幾,復偕諸給事言:「臣等屢建白,不擇可否,一概留中。萬一奸人陰結黨類,公行阻遏,朝有大事,陛下不聞,大臣不知,禍可勝言!」皆不報。已,又劾罷鹽法侍郎薛章,請黜太僕少卿馬陟,留御史徐文華,召還謝遷、韓文、孫交、張原、周廣、高公韶、王思等,罷游畋射獵,復御朝常儀,還久留邊兵,汰錦衣冗官,諸疏皆侃侃。
江彬導帝巡幸。懋言:「彬梟桀憸邪,挾至尊出居庸,無大臣保護,獨處沙漠將半載。兩宮違養,郊廟不親,四方災異迭見,盜賊蜂起。留彬一日,為宗社一日憂,乞立置重典。」時中外章奏,帝率不省視。規主闕者,往往得無罪。一觸權倖,禍立至,人皆為懋危。而彬方日侍帝娛樂,亦不之見也。請回鑾,諫南幸,懋皆與。宸濠反,帝在南都,懋從行。請急定平賊功賞,既又數請還京,率同官伏闕,皆不省。
世宗即位,疏薦建言貶謫諸臣周廣、范輅等二十人,皆召用。劾南京祭酒陳霽、太常卿張道榮,皆罷。未幾,言:「謝遷、韓文起用,乞倣宋起文彥博故事,不煩職務,大禮大政,時令參預,必有裨新政。」帝雖善之不能用。
出為廣東參議,遷副使。嘉靖四年有錦衣官校偵事廣東。懋與按察使張祐疑其偽,執之。事聞,逮下詔獄,謫藤縣典史。屢遷至廣西布政使。十六年入為應天府尹。坐所進鄉試錄忤旨,致仕,卒。
王儀,字克敬,文安人。嘉靖二年進士。除靈璧知縣。以能,調嘉定。七年擢御史,巡按陝西。秦府豪占民產,儀悉奪還民。延綏大饑,朝命陝西布政使胡忠為巡撫,儀論罷之。
已,巡按河南。趙府輔國將軍祐椋招亡命殺人劫敓,積十餘年莫敢發。儀偕巡撫吳山奏之,奪爵禁錮。會儀出為蘇州知府。甫三月,祐椋潛入都,奏儀捃摭,并訐都御史毛伯溫以私憾入己罪。且言「臣嘗建醮祈皇嗣,為知府王天民訕笑」,請并按問。帝心知祐椋罪,而悅其建醮語,為遣使覆按,解儀、伯溫任,下天民獄。使者奏儀不誣,第祐椋罪在赦前,宜輕坐。帝終憐祐椋愛己,竟復其爵,除儀名,伯溫、山、天民皆得罪。終嘉靖世多以誹謗齋醮獲重禍,由祐椋訐奏始。
儀去蘇州,士民走闕下乞留,帝不許。既而薦起知撫州。蘇州士民復走闕下乞還儀,至再,不報。歸愬於巡撫侯位。位以聞,帝乃許之。至則歎曰:「蘇賦當天下什二,而田額淆無可考,何以定賦。」乃履畝丈之,使縣各為籍。以八事定田賦,以三條核稅課,徭役、雜辦維均。治為知府第一,進浙江副使,飭蘇、松、常、鎮兵備。時巡撫歐陽鐸均田賦,儀佐之,以治蘇者推行於旁郡。坐與操江王學夔討賊敗績,停俸戴罪。未幾,殪賊江中,進秩一等,遷山西右參政,分守冀、寧。寇抵清源城,儀洞開城門,寇疑引去。按行所部,築城郭,積糗糧,榆次、平定間遂皆有城。
二十一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寇入龍門,總兵官郤永等敗之。儀進右副都御史。尋以築邊垣,賚銀幣。寇自萬全右衞入,游騎犯完、唐。奪俸二級。考察拾遺,貶一官。已,勘上失事罪,貶秩如初。久之,除肅州兵備副使,協巡撫楊博徙哈密遺種於境外。稍遷右參政,復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未行,俺答犯京師,詔儀馳鎮通州。仇鸞部卒掠民貲,捕笞之,枷市門外。鸞訴於帝,逮訊斥為民,卒。隆慶初,子緘訟冤,復官賜卹。
緘,官按察使,分巡遼陽,以知兵名。
王學夔,安福人。正德時,以吏部主事諫南巡,跪闕下,受杖。嘉靖初,奏請裁戚畹,又申救言官。歷考功、文選郎中,廉謹為時所稱。嘗撫治鄖陽。有偽稱皇子者,諸司議用兵。學夔曰:「妄豎子耳。」密捕致之辟。累遷南京吏、禮、兵三部尚書。隆慶、萬曆間,存問者再。年九十四卒。贈太子少保。
曾鈞,字廷和,進賢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南京禮科給事中。時四方銀場得不償費,且為盜窟,鈞奏罷之。
鈞剛廉疾俗。首劾罷參贊尚書劉龍。已劾翊國公郭勛、禮部尚書嚴嵩。未幾劾工部侍郎蔣淦、延綏巡撫趙錦。最後劾罷操江都御史柴經。直聲震一時。
出為雲南副使。兩司詣黔國公率廷謁,鈞始正其禮,且釐還所侵麗江民地。遷四川參政。黔寇亂,撫定之。屢遷河南左布政使。
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縣連被水患,帝憂之,趣上方略。鈞請濬劉伶臺至赤晏廟八十里,築草灣老黃河口,增高家堰長堤,繕新莊等舊牐。閱數月,工成。進工部右侍郎。
治河四年,入為南京刑部右侍郎。久之,乞歸。家居十餘年卒。贈刑部尚書,諡恭肅。
贊曰:鄭岳等居官,歷著風操。箴主闕,抑近倖,本末皆有可觀。斤斤奉職,所至以治辦聞,殆列卿之良歟。唐冑論安南,切於事理。歐陽鐸之均田賦,惠愛在民;令久於其任,幾與周忱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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