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一〕為帝大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

  〔一〕正義中音仲。

  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一〕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二〕與桃林〔三〕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四〕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五〕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六〕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七〕由此為趙氏。

  〔一〕集解徐廣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索隱按:如此說,是名孟增號宅皋狼。而徐廣云「或曰皋狼地名,在西河」。按地理志,皋狼是西河郡之縣名,蓋孟增幸於周成王,成王居之於皋狼,故云皋狼。

  〔二〕索隱言造父取八駿,品其色,齊其力,使馴調也。並四曰乘,並兩曰匹。正義乘,食證反。並四曰乘,兩曰匹。取八駿品其力,使均馴。

  〔三〕正義括地志云:「桃林在陝州桃林縣,西至潼關,皆為桃林塞地。山海經云夸父之山,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廣闊三百里,中多馬,造父於此得驊騮、騄耳之乘獻周穆王也。」

  〔四〕索隱穆天子傳曰「穆王與西王母觴於瑤池之上,作歌」,是樂而忘歸也。譙周不信此事,而云「余常聞之,代俗以東西陰陽所出入,宗其神,謂之王父母。或曰地名,在西域,有何見乎」。

  〔五〕正義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之徐國也。博物志云:「徐君宮人娠,生卵,以為不祥,棄於水濱。孤獨母有犬名鵠倉,銜所棄卵以歸,覆煖之,遂成小兒,生偃王。故宮人聞之,更收養之。及長,襲為徐君。後鵠倉臨死生角而九尾,實黃龍也。鵠倉或名后倉也」。」

  〔六〕索隱譙周曰:「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也。

  〔七〕正義晉州趙城縣即造父邑也。

  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時伐戎,為御。及千畝戰,〔一〕奄父脫宣王。奄父生叔帶。叔帶之時,周幽王無道,去周如晉,事晉文侯,始建趙氏于晉國。   〔一〕正義括地志云:「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

  自叔帶以下,趙宗益興,五世而(生)〔至〕趙夙。

  趙夙,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趙夙為將伐霍。霍公求奔齊。〔一〕晉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於齊,復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晉復穰。晉獻公賜趙夙耿。〔二〕

  〔一〕集解徐廣曰:「求,一作「來」。」   〔二〕索隱杜預曰:「耿,今河東皮氏縣耿鄉是。」

  夙生共孟,當魯閔公之元年也。共孟生趙衰,字子餘。〔一〕

  〔一〕索隱系本云公明生共孟及趙夙,夙生成季衰,衰生宣孟盾。左傳云衰,趙夙弟。而此系家云共孟生衰,譙周亦以此為誤耳。

  趙衰卜事晉獻公及諸公子,莫吉;卜事公子重耳,吉,即事重耳。重耳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反國。重耳為晉文公,趙衰為原大夫,居原,任國政。〔一〕文公所以反國及霸,多趙衰計策,語在晉事中。   〔一〕索隱系本云:「成季徙原。」宋忠云:「今鴈門原平縣也。」正義括地志云:「原平故城,漢原平縣也,在代州崞縣南三十五里。」崞音郭。按:宋忠說非也。括地志云:「故原城在懷州濟原縣西北二里。左傳云襄王以原賜晉文公,原不服,文公伐原以示信,原降,以趙衰為原大夫,即此也。原本周畿內邑也。」   趙衰既反晉,晉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適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晉襄公之六年,而趙衰卒,謚為成季。

  趙盾代成季任國政二年而晉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少。盾為國多難,欲立襄公弟雍。雍時在秦,使使迎之。太子母〔一〕日夜啼泣,頓首謂趙盾曰:「先君何罪,釋其適子而更求君?」趙盾患之,恐其宗與大夫襲誅之,迺遂立太子,是為靈公,發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靈公既立,趙盾益專國政。

  〔一〕索隱穆嬴也。

  靈公立十四年,益驕。趙盾驟諫,靈公弗聽。及食熊蹯,胹不熟,殺宰人,持其尸出,趙盾見之。靈公由此懼,欲殺盾。盾素仁愛人,嘗所食桑下餓人反扞救盾,盾以得亡。未出境,而趙穿弒靈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為成公。趙盾復反,任國政。君子譏盾「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討賊」,故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晉景公〔一〕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

  〔一〕索隱成公之子,名據。

  趙朔,晉景公之三年,朔為晉將下軍救鄭,與楚莊王戰河上。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

  晉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一〕初,趙盾在時,夢見叔帶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盾卜之,兆絕而後好。趙史援占之,曰:「此夢甚惡,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至孫,趙將世益衰。」屠岸賈者,始有寵於靈公,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將作難,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遍告諸將曰:「盾雖不知,猶為賊首。以臣弒君,子孫在朝,何以懲罪?請誅之。」韓厥曰:「靈公遇賊,趙盾在外,吾先君以為無罪,故不誅。今諸君將誅其後,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誅。妄誅謂之亂。臣有大事而君不聞,是無君也。」屠岸賈不聽。韓厥告趙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絕趙祀,朔死不恨。」韓厥許諾,稱疾不出。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

  〔一〕集解徐廣曰:「按年表,救鄭及誅滅,皆景公三年。」

  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宮匿。趙朔客曰公孫杵臼,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而朔婦免身,生男。屠岸賈聞之,索於宮中。夫人置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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