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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齊武帝諸子 文惠諸子 明帝諸子
武帝二十三男:穆皇后生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子良,張淑妃生廬陵王子卿、魚復侯子響,周淑儀生安陸王子敬、建安王子真,阮淑媛生晉安王子懋、衡陽王子峻,王淑儀生隨郡王子隆,蔡婕妤生西陽王子明,樂容華生南海王子罕,傅充華生巴陵王子倫,謝昭儀生邵陵王子貞,江淑儀生臨賀王子岳,庾昭容生西陽王子文,荀昭華生南康王子琳,顏婕妤生永陽王子珉,宮人謝生湘東王子建,何充華生南郡王子夏。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二十二皇子早亡;子珉繼衡陽元王後。
文惠皇太子長懋,字雲喬,小字白澤,武帝長子也。武帝年未弱冠而生太子,姿容豐美,為高帝所愛。宋元徽末,除祕書郎,不拜,板輔國將軍,遷晉熙王撫軍主簿。事寧,武帝遣太子還都。〔一〕高帝方創霸業,心存嫡嗣,謂太子曰:「汝還,吾事辦矣。」處之府東齋,令通文武賓客。謂荀伯玉曰:「我出行日,城中軍悉受長懋節度。我雖不行,內外直防及諸門甲兵,悉令長懋時時履行。」
轉祕書丞,以與宣帝諱同,不就。歷中書、黃門侍郎。昇明三年,高帝將受禪,以襄陽兵馬重鎮,不欲處他族,出太子為雍州刺史,加都督、北中郎將、寧蠻校尉。建元元年,封南郡王,江左嫡皇孫封王,始自此也。
先是,梁州刺史范柏年頗著威名,沈攸之事起,候望形勢,事平,朝廷遣王玄邈代之。玄邈已至,柏年遲回魏興不肯下,太子慮其為變,乃遣說之,許啟為府長史。及至襄陽,因執誅之。
二年,徵為侍中、中軍將軍,置府,鎮石頭。穆妃薨,成服日,車駕出臨喪,朝議疑太子應出門迎。左僕射王儉曰:「尋禮記服問:『君所主夫人、妻、太子嫡婦。』言國君為此三人為主喪也。今鑾輿臨降,自以主喪而至,雖因事撫慰,義不在弔,南郡以下不應出門奉迎。但尊極所臨,禮有變革,權去杖絰,移立戶外,足表情敬,無煩止哭。皇太子既一宮之主,自應以車駕幸宮,依常奉候。既當成服之日,吉凶不相干,宜以衰幘行事,望拜止哭,率由舊章。尊駕不以臨弔,奉迎則惟常體,求之情禮,如為可安。」又其年九月有閏,小祥疑應計閏。儉又議,以為「三百六旬,尚書明義,文公納幣,春秋致譏。故先儒期喪,歲數沒閏,大功以下,月數數閏。所以吳商云:『含閏以正期,〔二〕允協情理。』沒閏之理,固在言先」。並從之。
武帝即位,為皇太子。初高帝好左氏春秋,太子承旨諷誦,以為口實。及正位東儲,善立名尚,解聲律,工射,飲酒至數斗,而未嘗舉盃。從容有風儀,音韻和辯,引接朝士,人人自以為得意。文武士多所招集,會稽虞炎、濟陽范岫、汝南周顒、陳郡袁廓,並以學行才能,應對左右。而武人略陽垣歷生、襄陽蔡道貴,拳勇秀出,當時以比關羽、張飛。其餘安定梁天惠、平原劉孝慶、河東王世興、趙郡李居士、襄陽黃嗣祖、魚文、康絢之徒,並為後來名將。
永明三年,於崇正殿講孝經,少傅王儉令太子僕周顒撰為義疏。五年冬,太子臨國學,親臨策試諸生,於坐問少傅王儉曲禮云「無不敬」義,儉及竟陵王子良等各有酬答。太子又以此義問諸學生,謝幾卿等一十人,並以筆對。太子問王儉:「周易乾卦本施天位,而說卦云『帝出乎震』,震本非天義,豈當相主?」儉曰:「乾健震動,天以運為德,故言『帝出乎震』。」儉又諮太子孝經「仲尼居曾子侍」義,臨川王映諮「孝為德本」義,太子並應機酬答,甚有條貫。
明年,上將訊丹陽所領囚及南北二百里內獄,〔三〕詔太子於玄圃園宣猷堂錄三署囚,原宥各有差。上晚年好游宴,尚書曹事,亦分送太子省視。
太子與竟陵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人。而性頗奢麗,宮內殿堂,皆雕飾精綺,過於上宮。開拓玄圃園與臺城北塹等,其中起出土山池閣樓觀塔宇,窮奇極麗,費以千萬。多聚異石,妙極山水。慮上宮中望見,乃旁列修竹,外施高鄣。造游牆數百間,〔四〕施諸機巧,宜須鄣蔽,須臾成立,若應毀撤,應手遷徙。製珍玩之物,織孔雀毛為裘,光采金翠,過於雉頭遠矣。以晉明帝為太子時立西池,乃啟武帝引前例,求於東田起小苑,上許之。
永明中,二宮兵力全實,太子使宮中將吏更番築役,營城包巷,〔五〕制度之盛,觀者傾都。上性雖嚴,太子所為,無敢啟者。後上幸豫章王宅,還過太子東田,見其彌亙華遠,壯麗極目,於是大怒,收監作主帥,太子懼,皆藏之,由是見責。
太子素疾,體又過壯,常在宮內,簡於遨遊,玩弄羽儀,多所僭擬。雖咫尺宮禁,而上終不知。又使徐文景造輦及乘輿御物虎賁雲罕之屬,上嘗幸東宮,匆匆不暇藏輦,文景乃以佛像內輦中,故上不疑。文景父陶仁時為給事中,謂文景曰:「終當滅門,政當掃墓待喪耳。」及移家避之。其後文景竟賜死,陶仁遂不哭,時人以為有古人風。
十年,豫章王嶷薨,太子見上友于既至,造碑文奏之,未及鐫勒。十一年春正月,太子有疾,上自臨視,有憂色。疾篤,上表告辭,薨于東宮崇明殿,時年三十六。
太子年始過立,久在儲宮,得參政事,內外百司私咸謂旦暮繼體,〔六〕及薨,朝野驚惋焉。上幸東宮,臨哭盡哀,詔斂以袞冕之服,諡曰文惠,葬崇安陵。有司奏御服期,朝臣齊衰三月,南郡國臣齊衰期,臨汝、曲江國臣並不服,六宮不從服。
武帝履行東宮,見太子服玩過制,大怒,敕有司隨事毀除,以東田殿堂處為崇虛館。鬱林立,追尊為文帝,廟稱世宗。
初,太子惡明帝,密謂竟陵王子良曰:「我意色中殊不悅此人,當由其福德薄所致。」子良便苦救解,後明帝立,果大相誅害。
竟陵文宣王子良字雲英,武帝第二子也。幼聰敏。武帝為贛縣時,與裴后不諧,遣人船送后還都,已登路,子良時年小,在庭前不悅。帝謂曰:「汝何不讀書?」子良曰:「孃今何處?何用讀書。」帝異之,即召后還縣。
仕宋為邵陵王友。時宋道衰謝,諸王微弱,故不廢此官。昇明三年,為會稽太守,都督五郡。封聞喜公。宋元嘉中,凡事皆責成郡縣,〔七〕孝武後,徵求急速,以郡縣遲緩,始遣臺使,自此公役勞擾。高帝踐阼,子良陳之,請息其弊。
子良敦義愛古,郡人朱百年有至行,先卒,賜其妻米百斛,蠲一人,給其薪蘇。郡閤下有虞翻舊床,罷任還,乃致以歸。後於西邸起古齋,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夏禹廟盛有禱祀,子良曰:「禹泣辜表仁,菲食旌約,服玩果粽,足以致誠。」使歲獻扇簟而已。
時有山陰人孔平詣子良訟嫂市米負錢不還。子良歎曰:「昔高文通與寡嫂訟田,義異於此。」乃賜米錢以償平。
建元二年,穆妃薨,去官,仍為丹陽尹,開私倉振屬縣貧人。先是太妃以七月薨,子良以八月奉凶問。及小祥,疑南郡王應相待。尚書左僕射王儉議以為「禮有倫序,義無徒設。如令遠則不待,近必相須,禮例既乖,即心無取。若疑兄弟同居,吉凶舛雜,則遠還之子,自應開立別門,以終喪事,靈筵祭奠,隨在家之人,再期而毀。庶子在家,亦不待嫡。而況儲妃正體王室,中軍長嫡之重,〔八〕天朝又行權制,進退彌復非疑。謂應不相待,中軍祥縞之日,〔九〕聞喜致哀而已,不受弔慰。至聞喜變除,昆弟亦宜相就寫情,不對客」。從之。
武帝即位,封竟陵郡王、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永明二年,為護軍將軍,兼司徒。四年,進號車騎將軍。子良少有清尚,〔一0〕禮才好士,居不疑之地,傾意賓客,天下才學皆游集焉。善立勝事,夏月客至,為設瓜飲及甘果,著之文教。士子文章及朝貴辭翰,皆發教撰錄。
是時上新視政,〔一一〕水旱不時,子良密啟請原除逋租。又陳寬刑息役,輕賦省徭。并陳「泉鑄歲遠,類多翦鑿,江東大錢,十不一在,公家所受,必須輪郭完全,〔一二〕遂買本一千,加子七百,求請無地,捶革相繼。〔一三〕尋完者為用,既不兼兩,回復遷貿,會非委積,徒令小人每嬰困苦。且錢布相半,為制永久,或聞長宰須令輸直,進違舊科,退容姦利」。
五年,正位司徒,給班劍二十人,侍中如故。移居雞籠山西邸,集學士抄五經百家,依皇覽例為四部要略千卷。招致名僧,講論佛法,造經唄新聲,道俗之盛,江左未有。
武帝好射雉,子良啟諫。先是左衛殿中將軍邯鄲超上書諫射雉,武帝為止,久之,超竟被誅。永明末,上將復射雉,子良復諫,前後所陳,上雖不盡納,而深見寵愛。
又與文惠太子同好釋氏,甚相友悌。子良敬信尤篤,數於邸園營齋戒,大集朝臣眾僧,至賦食行水,或躬親其事,世頗以為失宰相體。勸人為善,未嘗厭倦,以此終致盛名。
八年,給三望車。九年,都下大水,吳興偏劇,子良開倉振救貧病不能立者,於第北立廨收養,給衣及藥。十年,領尚書令、揚州刺史,本官如故。尋解尚書令,加中書監。
文惠太子薨,武帝檢行東宮,見太子服御羽儀,多過制度,上大怒,以子良與太子善,不啟聞,頗加嫌責。
武帝不豫,詔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醫藥。子良啟進沙門於殿戶前誦經,武帝為感夢見優曇缽花。子良案佛經宣旨,使御府以銅為花,插御床四角。日夜在殿內,太孫間日入參。武帝暴漸,內外惶懼,百僚皆已變服,物議疑立子良。俄頃而蘇,問太孫所在,因召東宮器甲皆入,遺詔使子良輔政,明帝知尚書事。子良素仁厚,不樂時務,乃推明帝。詔云:「事無大小,悉與鸞參懷」,子良所志也。太孫少養於子良妃袁氏,甚著慈愛,既懼前不得立,自此深忌子良。大行出太極殿,子良居中書省,帝使虎賁中郎將潘敞二百人仗,屯太極西階之下。成服後,諸王皆出,子良乞停至山陵,不許。
進位太傅,增班劍為三十人,本官如故,解侍中。隆昌元年,加殊禮,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進督南徐州。其年疾篤,謂左右曰:「門外應有異。」遣人視,見淮中魚無算,皆浮出水上向城門。尋薨,年三十五。
帝常慮子良異志,及薨,甚悅。詔給東園溫明祕器,斂以袞冕之服,東府施喪位,大鴻臚持節監護,太官朝夕送祭。又詔追崇假黃鉞、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宰、領大將軍、揚州牧,綠綟綬,備九服錫命之禮,使持節、中書監、王如故。給九旒鸞輅、黃屋左纛、轀輬車、前後部羽葆、鼓吹,挽歌二部,虎賁班劍百人,葬禮依晉安平王孚故事。初,豫章王嶷葬金牛山,文惠太子葬夾石。子良臨送,望祖硎山悲感歎曰:「北瞻吾叔,前望吾兄,死而有知,請葬茲地。」及薨,遂葬焉。
所著內外文筆數十卷,雖無文采,多是勸戒。
子良既亡,故人皆來奔赴,陸惠曉於邸門逢袁彖,問之曰:「近者云云,定復何謂?王融見殺,而魏準破膽。道路籍籍,又云竟陵不永天年,有之乎?」答曰:「齊氏微弱,已數年矣,爪牙柱石之臣都盡,命之所餘,政風流名士耳。若不立長君,無以鎮安四海。王融雖為身計,實安社稷,恨其不能斷事,以至於此。道路之談,自為虛說耳,蒼生方塗炭矣,政當瀝耳聽之。」
建武中,故吏范雲上表為子良立碑,事不行。子昭冑嗣。
昭冑字景胤,汎涉書史,有父風,位太常。以封境邊魏,永元元年,改封巴陵王。
先是,王敬則事起,南康侯子恪在吳郡,明帝慮有同異,召諸王侯入宮,晉安王寶義及江陵公寶覽住中書省,高、武諸孫住西省,敕人各兩左右自隨,過此依軍法;孩抱者乳母隨入。其夜並將加害,賴子恪至乃免。自建武以來,高、武王侯,居常震怖,朝不保夕,至是尤甚。
及陳顯達起事,王侯復入宮,昭冑懲往時之懼,與弟永新侯昭穎逃奔江西,變形為道人。崔慧景舉兵,昭冑兄弟出投之。慧景敗,昭冑兄弟首出投臺軍主胡松,各以王侯還第,不自安,謀為身計。子良故防閤桑偃為梅蟲兒軍副,結前巴西太守蕭寅,謀立昭冑。昭冑許事剋用寅為尚書左僕射、護軍,以寅有部曲,大事皆委之。時胡松領軍在新亭,寅遣人說之,松許諾。又張欣泰嘗為雍州,亦有部曲,昭冑又遣房天寶以謀告之,欣泰聞命響應。蕭寅左右華永達知其謀,以告御刀朱光尚。光尚挾左道以惑東昏,因謂東昏曰:「昨見蔣王,云巴陵王在外結黨欲反,須官出行,仍從萬春門入,事不可量。」時東昏日游走,聞此說大懼,不復出四十餘日。偃等議募健兒百餘人,從萬春門入,突取之。昭冑以為不可。偃同黨王山沙慮事久無成,以事告御刀徐僧重,寅遣人殺山沙於路。吏於麝幐中得其事跡,昭冑兄弟與同黨皆伏誅。
梁受禪,降封昭冑子同為監利侯。
同弟賁字文奐,形不滿六尺,神識耿介。幼好學,有文才,能書善畫,於扇上圖山水,咫尺之內,便覺萬里為遙。矜慎不傳,自娛而已。好著述,嘗著西京雜記六十卷。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得一府歡心。及亂,王為檄,賁讀至「偃師南望,無復儲胥露寒,河陽北臨,或有穹廬氈帳」,迺曰:「聖製此句,非為過似,如體目朝廷,非關序賊。」王聞之大怒,收付獄,遂以餓終。又追戮賁尸,乃著懷舊傳以謗之,極言誣毀。
廬陵王子卿字雲長,武帝第三子也。建元元年,封臨汝縣公〔一四〕。武帝即位,為郢州刺史,加都督。子卿諸子中無德,又與魚復侯子響同生,故無寵。徙都督、荊州刺史。始興王為益州,子卿解督。
子卿在鎮,營造服飾,多違制度,作玳瑁乘具。詔責之,令速送都;又作銀鐙、金薄裹箭腳,亦便速壞去。凡諸服章,自今不啟專輒作者,當得痛杖。又曰:「汝比令讀學,今年轉成長,學既勿就,得敕如風過耳,使吾失氣。」〔一五〕
永明十年,為都督、南豫州刺史。之鎮,道中戲部伍為水軍,上聞大怒,殺其典籤。遣宜都王鏗代之。子卿還第,至崩不與相見。
隆昌元年,為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置兵佐。鄱陽王鏘見害,以子卿代為司徒。所居屋梁柱際血出溜于地,旬日而見殺。
魚復侯子響字雲音,武帝第四子也。豫章王嶷無子,養子響。後嶷有子,表留為嫡。武帝即位,為南彭城、臨淮二郡太守。
子響勇力絕人,開弓四斛力,數在園池中帖騎馳走竹樹下,身無虧傷。既出繼,車服異諸王,每入朝輒忿,拳打車壁,武帝知之,令車服與皇子同。
永明六年,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乃封巴東郡王。七年,為都督、荊州刺史。直閤將軍董蠻粗有氣力,子響要與同行。蠻曰:「殿下癲如雷,敢相隨邪?」子響笑曰:「君敢出此語,亦復奇癲。」上聞而不悅,曰:「人名蠻,復何容得蘊藉。」乃改名為仲舒。謂曰:「今日仲舒,何如昔日仲舒?」答曰:「昔日仲舒,出自私庭,今日仲舒,降自天帝,以此言之,勝昔遠矣。」上稱善。
子響少好武,帶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膽幹,數在內齋殺牛置酒,與之聚樂。令私作錦袍絳襖,欲餉蠻交易器仗。長史劉寅等連名密啟,上敕精檢,寅等懼,欲祕之。子響聞臺使至,不見敕,〔一六〕乃召寅及司馬席恭穆、諮議參軍江悆、殷曇粲、中兵參軍周彥、典籤吳脩之、王賢宗、魏景深等俱入,〔一七〕於琴臺下併斬之。上聞之怒,遣衛尉胡諧之、游擊將軍尹略、中書舍人茹法亮領羽林三千人檢捕群小。敕「子響若束手自歸,〔一八〕可全其性命」。
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子響白服登城,頻遣信與相聞,曰:「天下豈有兒反,身不作賊,直是粗疏。今便單舸還闕,何築城見捉邪?」尹略獨答曰:「誰將汝反父人共語。」子響聞之唯灑泣。又送牛數十頭,酒二百石,果饌三十輿,略棄之江流。子響膽力之士王衝天不勝忿,〔一九〕乃率黨度洲攻壘斬略,而諧之、法亮單艇奔逸。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之,子響即日將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中流下都。初,順之將發,文惠太子素忌子響,密遣不許還,令便為之所。子響及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於射堂縊之。有司奏絕子響屬籍,賜為蛸氏。
子響密作啟數紙,藏妃王氏裙腰中,具自申明,云:「輕舫還闕不得,此苦之深,唯願矜憐,無使竹帛齊有反父之子,父有害子之名。」及順之還,上心甚怪恨。百日於華林為子響作齋,上自行香,對諸朝士嚬蹙。及見順之,嗚咽移時,左右莫不掩涕。他日出景陽山,見一沐透擲悲鳴,問後堂丞:「此沐何意?」答曰:「沐子前日墮崖致死,其母求之不見,故爾。」上因憶子響,歔欷良久,不自勝。順之慚懼,感病,遂以憂卒。於是豫章王嶷上表曰:「故庶人蛸子響識懷靡樹,見淪不逞,肆憤一朝,取陷凶德,身膏草野,未云塞釁。但歸罪司戮,迷而知返,撫事惟往,載傷心目。伏願一下天矜,使得旋窆餘麓,豈伊窮骸被德,實且天下歸仁。」上不許,貶為魚復侯。
安陸王子敬字雲端,武帝第五子也。初封應城縣公。先是子敬所生早亡,帝命貴妃范氏母養之,及范氏薨,〔二0〕而子及婦服制,禮無明文。永明中,尚書令王儉議:「孫為慈孫,婦為慈婦,姑為慈姑,宜制期年服。」從之。十年,位散騎常侍、撫軍將軍、丹陽尹。十一年,加車騎將軍。隆昌元年,遷都督、南兗州刺史。延興元年,加侍中。明帝除諸蕃王,遣中護軍王玄邈征九江,王廣之襲殺子敬。
初,子敬為武帝所留心,帝不豫,有意立子敬為太子,代太孫。子敬與太孫俱入參畢同出,武帝目送子敬良久,曰:「阿五鈍。」由此代換之意乃息。
晉安王子懋字雲昌,武帝第七子也。諸子中最為清恬,有意思,廉讓好學。年七歲時,母阮淑媛嘗病危篤,請僧行道。有獻蓮華供佛者,眾僧以銅甖盛水漬其莖,欲華不萎。子懋流涕禮佛曰:「若使阿姨因此和勝,願諸佛令華竟齋不萎。」七日齋畢,華更鮮紅,視甖中稍有根鬚,當世稱其孝感。
永明五年,為南兗州刺史、監五州軍事。六年,徙監湘州刺史。八年,撰春秋例苑三十卷,奏之,武帝敕付祕閣。十一年,為都督、雍州刺史,給鼓吹一部。豫章王喪服未畢,上以邊州須威望,許得奏之。啟求所好書,武帝曰:「知汝常以書讀在心,足為深欣。」賜以杜預手所定左傳及古今善言。
隆昌元年,為征南大將軍、江州刺史,敕留西楚部曲助鎮襄陽,單將白直俠轂自隨。陳顯達時屯襄陽,入別,子懋謂之曰:「朝廷命身單身而反,身是天王,豈可過爾輕率。今欲將二三千人自隨,公意何如?」顯達曰:「殿下若不留部曲,便是大違敕旨。」顯達因辭出便發去。子懋計未立,還鎮尋陽。
延興元年,加侍中。聞鄱陽、隨郡二王見殺,欲起兵赴難,與參軍周英、防閤陸超之議:「傳檄荊、郢,入討君側,事成則宗廟獲安,不成猶為義鬼。」防閤董僧慧攘袂曰:「此州雖小,孝武亦嘗用之,今以勤王之師,橫長江,指北闕,以請鬱林之過,誰能對之。」於是部分兵將,入匡社稷。
母阮在都,遣書欲密迎上,阮報同產弟于瑤之為計。瑤之馳告明帝,於是纂嚴,遣中護軍王玄邈、平西將軍王廣之南北討,使軍主裴叔業與瑤之先襲尋陽,聲云為郢府司馬。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盆城。叔業泝流直上,襲盆城。子懋先已具船於稽亭渚,聞叔業得盆城,乃據州自衛。
子懋部曲多雍土人,皆踴躍願奮,叔業畏之,遣于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政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
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眾情稍沮。中兵參軍于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子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說叔業請取子懋。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將四百人隨琳之入城,僚佐皆奔散,唯周英及外兵參軍王皎更移入城內。子懋聞之歎曰:「不意吾府有義士二人。」琳之從二百人仗自入齋,子懋笑謂之曰:「不意渭陽,翻成梟鏡。」琳之以袖障面,使人害之。故人懼罪無敢至者,唯英、皎、僧慧號哭盡哀,為之喪殯。〔二一〕
董僧慧,丹陽姑孰人,出自寒微而慷慨有節義。好讀書,甚驍果,能反手於背彎五斛弓,當世莫有能者。玄邈知其豫子懋之謀,執之。僧慧曰:「晉安舉義兵,僕實豫議。古人云『非死之難,得死之難』。僕得為主人死,不恨矣。願至主人大斂畢,退就湯鑊,雖死猶生。」玄邈義而許之。還具白明帝,乃配東冶。言及九江時事,輒悲不自勝。子懋子昭基,九歲,以方二寸絹為書,參其消息,并遺錢五百,以金假人,崎嶇得至。僧慧睹書,對錢曰:「此郎君書也。」悲慟而卒。
陸超之,吳人,以清靜雅為子懋所知。子懋既敗,于琳之勸其逃亡。答曰:「人皆有死,此不足懼。吾若逃亡,非唯孤晉安之眷,亦恐田橫客笑人。」玄邈等以其義,欲囚將還都,而超之亦端坐待命。超之門生姓周者,謂殺超之當得賞,乃伺超之坐,自後斬之,頭墜而身不僵。玄邈嘉其節,厚為殯斂。周又助舉棺,未出戶,棺墜,政壓其頭折頸即死。〔二二〕聞之者莫不以為有天道焉。
隨郡王子隆字雲興,武帝第八子也。性和美,有文才。娶尚書令王儉女為妃。武帝以子隆能屬文,謂儉曰:「我家東阿也。」
永明八年,為都督、荊州刺史。隆昌元年,為侍中、撫軍將軍,領兵置佐。延興元年,轉中軍大將軍,侍中如故。
子隆年二十一,而體過充壯,常使徐嗣伯合蘆茹丸以服自銷損,猶無益。明帝輔政,謀害諸王,武帝諸子中子隆最以才貌見憚,故與鄱陽王鏘同夜先見殺。文集行於世。
建安王子真字雲仙,武帝第九子也。永明七年,累遷郢州刺史,加都督。隆昌元年,為散騎常侍、護軍將軍。
延興元年,明帝遣裴叔業就典籤柯令孫殺之,子真走入床下,令孫手牽出之,叩頭乞為奴贖死,不從,見害,年十九。
西陽王子明字雲光,武帝第十子也。永明元年,封武昌王。三年,失國璽,改封西陽。十年,為會稽太守,督五郡軍事。
子明風姿明凈,士女觀者,咸嗟嘆之。建武元年,為撫軍將軍,領兵置佐。二年,誅蕭諶,子明及弟子罕、子貞同諶謀見害,年十七。
南海王子罕字雲華,武帝第十一子也,頗有學。母樂容華有寵,故武帝留心。
母嘗寢疾,子罕晝夜祈禱。于時以竹為燈纘照夜,此纘宿昔枝葉大茂,母病亦愈,咸以為孝感所致。主簿劉鬷及侍讀賀子喬為之賦頌,當時以為美談。建武元年,位護軍將軍。二年,見殺,年十七。
巴陵王子倫字雲宗,武帝第十三子也。永明十年,為北中郎將、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鬱林即位,以南彭城祿力優厚,奪子倫與中書舍人綦母珍之,更以南蘭陵代之。
延興元年,明帝遣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子倫,子倫時鎮琅邪城,有守兵,子倫英果,明帝恐不即罪,以問典籤華伯茂。伯茂曰:「公若遣兵取之,恐不即可辦,若委伯茂,一小吏力耳。」既而伯茂手自執鴆逼之,左右莫敢動者。子倫正衣冠,出受詔,謂法亮曰:「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昔高皇帝殘滅劉氏;今日之事,理數固然。」舉酒謂法亮曰:「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命,當由事不獲已。此酒差非勸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時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先是高帝、武帝為諸王置典籤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覲接,輒留心顧問,刺史行事之美惡,係於典籤之口,莫不折節推奉,恒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部,權重蕃君。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籤趙渥之曰:「今出都易刺史。」〔二三〕及見武帝相誣,曄遂免還。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暫游東堂,典籤姜秀不許而止。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秀後輒取子罕屐繖飲器等供其兒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繫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籤不在,不敢與。西陽王子明欲送書參侍讀鮑僎病,典籤吳脩之不許,曰:「應諮行事。」乃止。言行舉動,不得自專,徵衣求食,必須諮訪。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寅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唯巴東。」武帝問其故,答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諮籤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唯聞有籤帥,不聞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籤帥?」參軍范雲答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籤帥便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
及明帝誅異己者,諸王見害,悉典籤所殺,竟無一人相抗。孔珪聞之流涕曰:「齊之衡陽、江夏最有意,而復害之。若不立籤帥,故當不至於此。」
邵陵王子貞字雲松,武帝第十四子也。建武二年見誅,年十五。
臨賀王子岳字雲嶠,武帝第十六子也。明帝誅武帝諸子,唯子岳及弟六人在後,時呼為「七王」。朔望入朝,上還後宮,輒歎息曰:「我及司徒諸兒子皆不長,高、武子孫日長大。」永泰元年,上疾甚,絕而復蘇,於是誅子岳等。
延興、建武中,凡三誅諸王,每一行事,明帝輒先燒香,嗚咽涕泣,眾以此輒知其夜當殺戮也。子岳死時年十四。
西陽王子文字雲儒,武帝第十七子也。永明七年,封蜀郡王,建武中,改封西陽。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四。
衡陽王子峻字雲嵩,武帝第十八子也。永明七年,封廣漢郡王,建武中改封。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字雲璋,武帝第十九子也。母荀昭華盛寵,後宮才人位登采女者,依例舊賜玉鳳凰,荀時始為采女,得玉鳳凰投地曰:「我不能例受此。」武帝乃拜為昭華。
子琳以母寵故最見愛。太尉王儉因請昏,武帝悅而許之。群臣奉寶物名好盡直數百金,武帝為之報答亦如此。及應封,而好郡已盡,乃以宣城封之。既而以宣城屬揚州,不欲為王國,改封南康公褚蓁為巴東公,以南康為王國封子琳。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四。
湘東王子建字雲立,武帝第二十一子也。母謝無寵,武帝度為尼。明帝即位,使還母子建。永泰元年見殺,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字雲廣,武帝第二十三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寵愛過諸子。初,武帝夢金翅鳥下殿庭,搏食小龍無數,乃飛上天。及明帝初,其夢方驗。永泰元年,子夏誅,年七歲。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廢帝鬱林王昭業,宮人許氏生廢帝海陵恭王昭文,陳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陽王昭粲。
巴陵王昭秀字懷尚,太子第三子也。鬱林即位,封臨海郡王。隆昌元年,為都督、荊州刺史。延興元年,徵為車騎將軍。明帝建武二年,改封巴陵王。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六。
桂陽王昭粲,太子第四子也。鬱林立,封永嘉郡王。延興元年,出為荊州刺史,加都督。建武二年,改封桂陽王。四年,為太常。永泰元年見殺,年八歲。
明帝十一男:敬皇后生廢帝東昏侯寶卷、江夏王寶玄、鄱陽王寶寅、和帝,殷貴嬪生巴陵隱王寶義、晉熙王寶嵩,袁貴妃生廬陵王寶源,管淑妃生邵陵王寶脩,〔二四〕許淑媛生桂陽王寶貞。餘皆早夭。
巴陵隱王寶義字智勇,明帝長子也,本名明基。建武元年,封晉安郡王。
寶義少有廢疾,不堪出人間,止加除授,為都督、揚州刺史,仍以始安王遙光代之。轉為右將軍,領兵置佐,鎮石頭。二年,為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東昏即位,進征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給扶。永元元年,〔二五〕為都督、揚州刺史。三年,進位司徒。和帝西臺建,以為侍中、司空。
梁武平建鄴,宣德太后令以寶義為太尉、領司徒,詔云:「不言之化,形于自遠。」時人皆云此實錄也。
梁受禪,封謝沐公。尋封巴陵郡王,奉齊後。天監中薨。
江夏王寶玄字智深,明帝第三子也。建武元年,封江夏郡王。東昏即位,為都督、南徐兗二州刺史。
寶玄娶尚書令徐孝嗣女為妃,孝嗣被誅離絕,東昏送少姬二人與之。寶玄恨望有異計。
明年,崔慧景舉兵,還至廣陵,遣使奉寶玄為主,寶玄斬其使,因是發將吏防城。
慧景將度江,寶玄密與相應,開門納慧景,乘八掆輿,手執絳麾幡,隨慧景至都,百姓多往投集。慧景敗,收得朝野投寶玄及慧景軍名,東昏令燒之,曰:「江夏尚爾,豈復可罪餘人。」
寶玄逃奔,數日乃出,帝召入後堂,以步鄣裹之,令群小數十人鳴鼓角馳繞其外,遣人謂曰:「汝近圍我亦如此。」少日乃殺之。
廬陵王寶源字智泉,明帝第五子也。建武元年封。和帝即位,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中興二年薨。
鄱陽王寶寅字智亮,明帝第六子也。建武初,封建安郡王。東昏即位,為都督、郢州刺史。永元三年,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鎮石頭。其秋,雍州刺史張欣泰等謀起事於新亭,殺臺內諸主帥。難作之日,前南譙太守王靈秀奔往石頭,〔二六〕帥城內將吏,去車腳,載寶寅向臺城,百姓數千人皆空手隨後。至杜姥宅,日已欲暗,城門閉,城上人射之,眾棄寶寅走。
寶寅逃亡三日,戎服詣草市尉,尉馳以啟帝,帝迎入宮,問之。寶寅涕泣稱制不自由,帝笑,乃復爵位。宣德太后臨朝,改封寶寅鄱陽王。中興二年,謀反奔魏。
邵陵王寶脩字智宣,明帝第九子也。建武元年,封南平郡王,二年改封。中興二年謀反,宣德太后令賜死。
晉熙王寶嵩字智靖,明帝第十子也。中興元年,和帝以為中書令。二年誅。
桂陽王寶貞,明帝第十一子也。中興二年誅。
論曰:守器之重,邦家所馮,觀文惠之在東儲,固已有虧令德,向令負荷斯集,猶當及於禍敗,況先期夙隕,愆失已彰。而武帝不以擇賢,傳之昏孽,推此而論,有冥數矣。子良物望所集,失在儒雅,當斷不斷,以及于災,非止自致喪亡,乃至宗祀覆滅,哀哉!夫帝王子弟,生長尊貴,情偽之事,不經耳目,雖卓爾天悟,自得懷抱,孤寡為識,所陋猶多。齊氏諸王,並幼踐方岳,故輔以上佐,簡自帝心,勞舊左右,用為主帥,州國府第,先令後行。飲食游居,動應聞啟,端拱守祿,遵承法度,張弛之要,莫敢厝言。行事執其權,典籤掣其肘,處地雖重,行止莫由。威不在身,恩未接下,倉卒一朝,事難總集,望其釋位扶危,不可得矣。〔二七〕路溫舒云:「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斯宋氏之餘風,及在齊而彌弊。寶玄親兼一體,欣受家殃,曾不知執柯所指,跗萼相從而敗。以此而圖萬事,未知其髣彿也。
校勘記
〔一〕 事寧武帝遣太子還都 「事寧」上南齊書有「宋元徽末,隨世祖在郢。世祖還鎮盆城拒沈攸之,使太子勞接將帥,親侍軍旅」。此刪去,遂不知「事寧」所指為何。
〔二〕 含閏以正期 「含」各本作「舍」,據南齊書禮志改。按通典禮典引作「合」。
〔三〕 上將訊丹陽所領囚及南北二百里內獄 「及」各本作「為」,據南齊書改。
〔四〕 造游牆數百間 「牆」各本作「觀」,據南齊書改。
〔五〕 太子使宮中將吏更番築役營城包巷 「築役」、「營城包巷」南齊書作「役築」、「宮城苑巷」,疑是。
〔六〕 內外百司私咸謂旦暮繼體 「百司」各本作「百姓」,據南齊書改,按南齊書無「私」字。
〔七〕 凡事皆責成郡縣 「凡事」二字各本並脫,據通鑑補。
〔八〕 中軍長嫡之重 「嫡」各本作「奠」,據南齊書禮志改。
〔九〕 中軍祥縞之日 「祥」各本作「縓」,據南齊書禮志改。
〔一0〕子良少有清尚 「尚」各本作「向」,據南齊書、通鑑改。
〔一一〕是時上新視政 「視」南齊書作「親」。
〔一二〕必須輪郭完全 「完全」二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冊府元龜補。按下云「尋完者為用」,即指「完全」而言。
〔一三〕捶革相繼 「繼」各本作「驅」,據南齊書改。
〔一四〕封臨汝縣公 「縣」各本作「郡」。據南齊書改。按臨汝為江州臨川郡屬縣,見南齊書州郡志。
〔一五〕汝比令讀學今年轉成長學既勿就得敕如風過耳使吾失氣 「就」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按南齊書作「汝比在都,讀學不就。年轉成長,吾日冀汝美。勿得敕如風過耳,使吾失氣」。
〔一六〕子響聞臺使至不見敕 「至」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通志補。
〔一七〕乃召寅至魏景深等俱入 「魏景深」南齊書作「魏景淵」,此避唐諱改。
〔一八〕子響若束手自歸 「束手」各本作「來首」,據通鑑改。
〔一九〕子響膽力之士王衝天不勝忿 「王衝天」大德本、南、北監本作「王衡天」,今從汲古閣本、殿本、局本。
〔二0〕及范氏薨 此四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二一〕為之喪殯 「之」字各本並脫,據冊府元龜七一五補。
〔二二〕政壓其頭折頸即死 「頸」字各本並脫,據通鑑、通志補。
〔二三〕今出都易刺史 「出都」各本作「出郡」,據通鑑改。按「出都」指出至都,故下云「及見武帝相誣,曄遂免還」。
〔二四〕管淑妃生邵陵王寶脩 「寶脩」南齊書作「寶攸」,通鑑同。
〔二五〕永元元年 「永元」各本作「永泰」,據南齊書改。按永泰二年改元永元,無三年;而下出「三年」,明為永元之三年。
〔二六〕前南譙太守王靈秀奔往石頭 「前」字上各本有「并」字,據南齊書刪。
〔二七〕望其釋位扶危不可得矣 「釋位」各本作「擇位」,據南齊書武十七王傳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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