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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张文襄之政绩-张文襄公事略
第十二节 张文襄之政绩
戊戌之初,朝廷改革已见萌蘖。其时康有为复设保国会于京师,未几即被御史劾散。今学部侍郎严修方,为贵州学政,奏请开经济特科,以求得人应变,朝议从之。公遂保举知名之士三十余人,康之弟子梁启超与焉。其后康复疏言国危,工部堂官不为达。给事中高燮曾乃上章荐之。故相翁同龢,复面保康才可大用。徐致靖复力保之。斯时德宗皇帝已下诏变法,而先期降旨召公人都,以公为孝钦皇后手擢之人,且为言新者领袖,既可弹压群伦,且能调和两宫故也。公闻召行抵上海,翁同龢诸公谓不可恃。值湖北有小教案出,遂有廷命,命公还任。
公既窥见朝端水火,新旧之隙侵深,遂变节而有阿附容身之举。
盖以是年四月二十三日,方有变法之诏,而二十七日即有朱逾,令翁同龢开缺回籍。同日复降旨,令在廷臣工及文武大员补缺受赏,必诣皇太后前谢恩,或具折,又以荣禄为北洋总督,皆四月二十七日事之捖兵权。公盖逆知变法无成,而大祸将作,故遂不得不急求自保矣。及政变后旧党之焰,如鼎镬之逼人,李端棻、徐致靖父子、陈宝箴父子及他言新之士数十人,或杀或逐,天昏地暗。或谓公因自保,故实与其事。盖当时湖南有新公羊学说出,大肆衍播,以为改制度,而公则为《劝学篇》以遏之。又有湘人王廉之徒,立论排牴公羊,仇新政,议者谓出公意旨。由是党人益仇公,几欲将其向日声名,堕之于涂炭,舆论亦稍稍抨击,公之闻望乃有一落千丈之势矣。
相推相激,遂有己亥立嗣之变。方是时,惟刘忠诚上章切谏,公则援吴可读以自解,不敢稍立异同。庚子北方大乱,拳祸滔天,浸至五忠被杀,袁、许皆公门弟子,有声于政界者。
闻公此时,惟日啜泣,曾遗恺军北上勤王,然道梗不达。先是李文忠由粤督应召人都,逡巡于沪上,力持保东南策,刘忠诚亟赞成。公鉴于大势,亦力主其议,遂由江鄂共派陶森甲到沪,与各国领事结东南互保之约,所全实多。顾当时有党人据于沪汉,不乘虚蹈瑕,戮力于北,而转欲于东南完全之地,举兵起事以勤王召号,计疏事泄,遂有唐才常、傅良弼等流血于武昌之案。微闻案发,公对幕友叹息云:“今日动辄杀人,大非佳兆。”其意欲出唐等于死罪,鄂抚于荫霖执不可,公亦不敢固争。辛丑和约后,公府物力,亦萧然扫地。然朝议方欲再练新军,以镇畿辅,遂复遣大臣南下搜括,与己亥刚毅南下之情事略等。顾此两次,公皆力拒之,以此湖广财政,终不似苏浙之缺,则公之力也。湖北担任辛丑赔款,其始分取各州县,其后公于土膏捐中求得之。乃令挹原款以兴地方学务,故湖北地方小学,不忧费绌,亦公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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