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肥皂荚 树高大,五六月开白花,结荚肥厚多肉,可用浣衣去垢。《南史》云:“黄尘汗人衣,皂荚相料理。”

  苦槠 一作柞,子可食,作屋柱不腐。

  柞 俗名凿子树,性坚忍,经冬不凋,花碎白,子可啖。

  梌杉 似缨络松,但垂条仅尺许耳,冬亦不凋。

  柯木 俗名河木,质坚韧可镌刻。

竹之属

  戴凯之《竹谱》:竹有生日,谓五月十三日,移植最宜;亦谓竹醉,将枯则生花;或云,或劈竹多用辰日。山谷诗云:“夏栽醉竹逾千个”。又云,“根须辰日斸。”

  慈竹 吴筠曰:慈竹生必内向,示不离本。《述异记》:所谓南中有子母竹是也。又名孝竹。宋子京《方物赞》曰:根不他引,是得慈名,中实外坚,笋不时萌,末或下垂,苒弱绿荣。

  筀竹 性坚,色苍白,可破丝织器。《山经注》曰:筀竹大者围二尺、长四丈。石介诗:“断霞半赭燕支木,零露偏留筀竹丛”。又名防露,言其上密防露,下疏来风。

  箭竹 细小而紧实,可为箭干。《尔雅》曰“筿箭”。谢灵运《山居赋》:“二箭殊叶”。自注云:苦箭大叶,笄箭小叶。

  苦竹 《图经》曰:出闽中者,本极粗大,笋味殊苦。《齐民要术》有青苦、白苦、紫苦、黄苦。孟浩然诗“风霜苦竹余”。又有苦伏竹,笋冬生,土人以为珍味。

  紫竹 质小,生二年色乃变,三年而纯紫。

  凤尾竹 梢叶森秀,如凤尾然。

  观音竹 高仅尺余,密蓧扶疏,可供盆石之玩。

  人面竹 节密而凸,宛如人面,一名佛眼竹。

  含竹 大如指,土人以编藩篱者。

  猫竹 方言谓之席竹,大者径七八寸,土人或取其叶以裹角黍。笋夏生,亦极甘美。

  黄竹 小而黄色,一名界金竹,其笋季方生。

  江南竹 笋冬生。粗大而坚直。

  斑竹 古传湘妃洒泪成痕。又有一种斑如罗纹,疏密相间,蒙以青膜,拂拭之加显,名小斑竹。

  苦油竹 肉厚而叶长阔,可为枪,以中虎即毙。

  石竹 节疏而平,可为器用。

  筋竹 肉厚而窍小,可为弓弩。

  定光杖竹 方竹 外方内圆,可以为杖,笋秋末生。

  箬竹 干小而叶大,其叶可以为斗篷、船篷。

  车竿竹 赤竹 节长可为箭。

花之属

  梅 其品不一,有绿萼梅,色白蒂绿而瓣繁。有红梅,汉上林苑所植,朱梅、紫花梅、胭脂梅,皆其种也。有品梅,一花三实,又曰双梅。有千叶梅、鹅梅、山梅及花香如梅。类女工撚蜡所成者,曰蜡梅。

  兰 黄山谷云:一干一花而香有余者曰兰,一干数花而香不足者曰蕙。朱子《离骚辨证》言:古之香草,必花叶俱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佩。今之兰蕙,但花香而叶乃无气,质弱易萎,不可刈佩,必非古人所指甚明,不知何时误也。今闽人所植,一干五七花,及紫白二种,皆谓之兰。外此兰称甚繁。有赛兰,一名翠兰。杨用修曰:赛兰小如金粟,香特馥烈,佛经伊兰即此。有紫兰,《诗》所谓士女秉蕳者也。《埤雅》曰:紫兰,至秋而红。有拜节兰,色微紫,以岁首开花,一名独占春,汀俗呼为报春魁。有风兰,一名吊兰,花叶皆蓝,裹而悬之,不土自荣。有素心兰,瓣无朱丝,心无斑点,色嫩香清,可治难产。

  树兰 一名木兰,其花碎圆清香。王敬美《闽部疏》曰:赛兰蔓生,树兰木生。

  玉兰 即宋人谓迎春也。夏季而苞,春初苞脱,千干万蕊,不叶而花。

  木笔 即辛夷,俗名木莲,一名木兰,花似玉兰而紫,发如笔。

  岩桂 一名木犀,有丹、黄、白三色,凡色胜则香薄。四时开者,曰月桂。

  醾 蔓生,承之以架,花白而香,春晚极盛。又有檀心而紫色者尤香。又有茎叶似醾,而花差小者,曰木香。

  山茶 花深红色,冬盛开。东坡诗云:“叶厚有棱犀甲健,花深少态鹤头丹”。

  山丹 其花一蒂百余蕊,状如绣球,深红色,一花四英。东坡所谓“错落玛瑙盘”是也。亦有粉红者,四月开花,至八月尚烂熳。又有四时常开者。

  茉莉 原出波斯国,移植南海。稽含《草木状》作“末利”。《洛阳名园记》作“抹厉”,佛经作“抹利”,《王十朋集》作“没利”,《洪迈集》作“末丽”。杨慎《丹铅录》:《晋书》“都人簮素花”,即今末利花也。是花夜开,惟闽中有之。有单叶者,有重叶者,又有一种曰蕃茉莉,叶如茉莉,花如素馨,其香差薄。又有红色者,曰红茉莉,穗生,有毒。

  素馨 蔓生,夏开白花,露浥愈香。蔡襄诗:“素馨出南海,万里来商舶”。宋傅伯成诗:“昔日云鬟锁翠屏,只今烟冢伴荒城。香魂断绝无人问,空有幽花独擅名。”诗注:素馨,汉宫女名。今广州花田有宫人斜,其地遍产素馨。

  瑞香 枝干婆娑,柔条厚叶;冬春之交,开花成簇;长三四分,如丁香状,有黄、白、紫三色。其种有枇杷叶者,有杨梅叶者,有柯叶者,有球子者,有挛枝者,花紫香烈。苏东坡词曰:“领巾标下瑞香风,惊起谪仙春梦”。

  萱 即谖草,可以忘忧。《诗》曰:“焉得谖草”。《埤雅》云:一名鹿葱。《风土纪》云:孕妇佩其花则生男,故《本草》又名宜男。

  玉簮 一名白鹤,质素而香,治骨哽。

  剪春罗 四时开花,淡红色,旁如剪刻。

  月桂 似荼蘼,其色红,俗呼为月月红。

  滴滴金 叶露滴地而生,秋开花黄如金色。陶弼诗云:“九秋珠露滴成芽”。

  紫罗伞 《本草图经》名鸢尾。叶似射干,花色紫碧,不抽高茎。俗呼紫罗伞。其根即鸢头,亦入药。

  玉楼春 一名栀子,花开六出,色白,气香。

  夜合 叶与皂荚、槐等,极细而繁密,至暮而合;花红白色,瓣上若丝茸然,至秋而实作荚,子极细薄。一名合欢,一名合昏。

  含笑 其香酷烈,开尽则香减,故以含笑名。有纯紫者,有外白内紫者,白者曰牙笑。

  木槿 有红、白、紫数色,纯白无间者名舜英,其花朝开暮落。《诗》云“颜如舜华”。

  杜鹃 一名踯躅,一名山石榴,一名映山红,有深红、浅红及紫者。白居易诗:“九江三月杜鹃来,一声啼得一花开”。俗传杜鹃啼血,滴地而成此花,故名。

  珍珠 花有单叶者,有千叶者。许将诗:“蔌蔌圃英淡粉籹,肯随桃李媚春阳。金刀不到春风外,草密林深只自香。”

  凤尾 有二种,大者高丈余,花穗生,黄心而白英,长竟尺,若凤尾然。一种高数尺,花疏而香胜,一名凤柳,一名七里香,置书帙中可辟蠧。

  御带 枝长,花密如带。

  半丈红 花如御带而差大,一名棠棣。

  鹰爪 藤生,花淡黄色,末锐似鹰爪,夏开,香如烂瓜气。

  罂粟 花有五色,实如小罂,子如细粟,一名御米。

  御仙 一曰丽春花,有小罂如小罂粟。

  宝相 花类酴釄而秀整过之。

  玉屑 藤生,花白,状如碎玉。

  锦竹 一名石竹,丛生,高尺许,花如缬锦。李太白有“石竹绣罗衣”之句。俗呼天南竹。

  金灯 茎直上,末分数枝。枝一花,光艳如灯,闽中呼为天蒜花,叶不相见。

  指甲 花小如密,色可染指甲,过于凤仙。一名七里香。汉帝常植于扶荔宫。

  鹤顶红 一茎挺生,花开如鹤顶,鲜红可爱。

  胜春 一名斗雪红,又名月季花,如玫瑰,香色次之,四时常芳。

  海棠 花如紫锦,又有垂丝海棠,色淡红而多叶。

  菊 有黄、白、红、紫诸色,季秋开,性宜冷。一种花深黄色,如滴滴金者,夏开。

  木芙蓉 一名拒霜,花红、白二色,有单瓣者,有重瓣者。朝开色白,午后渐红者,曰醉芙蓉。

  绣球 一叶众蕊,团团凑合,如簇球然,初青后白,其大如碗。又一种花小如盏,开时亦烂熳。又一种花只八蕊,簇成一朵者,名八仙花。

  蔷薇 枝干有刺,花红紫色,三月盛开如锦。亦有黄蔷薇,花如棣棠,金色。有淡黄蔷薇,又有野蔷薇,香亦清烈。

  玫瑰 一名梅槐,似蔷薇,有白、紫二色。

  紫薇 俗谓之不奈痒花,爪其本则枝叶皆动。又,自五月开花,至九月尚烂熳,谓之百日红。梅圣俞诗:“薄肤痒不胜轻爪,嫩干生宜近禁庐”。杨万里诗:“谁道花无红百日,紫薇常放半年花”。

  紫荆 叶如白杨,枝似来禽,先花后叶,自下至上,皆甲间发花,深紫可爱。古称田氏兄弟欲分异,睹三荆同枯,惊叹,复合。

  金钱 一名子午花,来自毗尸沙国,花深红色,圆薄如钱。

  金凤 花如飞凤,有红、白、紫、粉红数种,一名凤仙,又名小桃红,又名好女儿花。张宛邱呼为菊婢,韦后呼为羽客。

  老少年 一名秋红,一名雁来红,叶初生即纯红。

  长春 枝干有刺,花粉红色,四时常开,其白者名牙香,又有晓白晚红者。

  凌霄 藤生附大木,其花黄,亦有毒,凌晨仰视,花露滴目则丧明。古诗云:“凌霄倚树生,树倒凌霄死。劝君莫倚势,倚势亦如此。”

  荳蔻 其苗如芦,其叶似姜,花开一穗数十蕊,淡红色。杜牧之诗“荳蔻梢头二月初”。

  蜀葵 花有深浅红、黄、白、紫诸色,开时自本渐至末。颜延之《葵賛》:类麻能直,方葵不倾。盖即《尔雅》所谓:菺,戎葵也,花小者名锦葵。又有一种,叶尖狭,多刻缺,花淡黄,心下有紫色,名黄蜀葵。

  水红花 俗呼大节蓼,即红蓼也,其花可入药。

  頳桐 叶微似桐,高不逾四尺,青干繁花,鲜红如火,为夏秋荣观,俗呼百日红,或名贞女花。

  玉蝴蝶 叶似菖蒲而大,其花一茎数蕊,与蝴蝶相肖。

  鸡冠 秋开,紫色如鸡冠,亦有白者。佛书谓之波罗奢,又俗名矮脚鸡冠,即寿星鸡冠也。又有名垂丝鸡冠者,花最大。又有秀出五色者,又有水红者,或云即后庭花。

  燕子花 《溪蛮丛笑》云:紫花全类燕子,一枝数葩,俗呼鸟子花,闽中呼为紫燕。

  芭蕉 一曰芭苴,一曰甘蕉。卞敬宗《甘蕉赞》:扶疎似树,质则非木。高舒垂荫,异秀延瞩。厥实惟甘,味之无足。蕉子长者六七寸,味似葡萄,惟广中蕉有之。又福州有夷蕉,赣有凤尾蕉,状稍异。

  美人蕉 《图经》曰:花出瓣,中极繁盛,红如火炬,谓之红蕉。《闽部疏》曰:秋发一红瓣,上抽绿苗,三四日间齐发,簇若朱莲,经月不坏。

  百合 茎高三尺许,叶如柳,四面攒枝而上,四五月开白花,长蕊下覆,花心有檀色,根小者如蒜,大者如碗,数十片相累,如白莲花,故名百合。可蒸食,亦可入药,或以为粉。子生枝叶间,不附花,一名强瞿,俗呼倒仙,又呼玉手炉,亦名天香。又一种花斑红,名虎皮百合。亦有茎叶俱小而花深红者。

  剪秋纱 一名剪红纱,茎高一二尺,花圆大如盏,红色,周围若剪。

  虎刺 高不盈尺,四月开白花,其花四出,开时子犹在树,花落又结子,至冬红如丹砂,霜雪不萎。

  水仙 叶如蒜,一茎数花,花白中有黄心如盏,故俗呼金盏银台。黄山谷有“山矾是弟梅是兄”之句。

草之属

  蒲 水草也。似莞而褊,有脊,生于水厓。滑而温,可为席。嫩者可食。《诗》:“维筍及蒲”。

  蘋 叶圆阔寸许,季春始生,五月有花,白色,谓之白蘋。

  藻 聚藻也。《尔雅翼》曰:根生水底,叶敷水上也。其茎如钗股,叶如蓬蒿。又一种叶似鸡苏,茎大如箸,长四五尺。蘋与藻皆可糁蒸为茹。

  萍 有大小二种。《尔雅翼》曰:水上小浮萍,江东谓之薸。《埤雅》曰:无根而浮,常与水平,故曰萍。

  菅 《尔雅》曰:白华野菅。陆机曰:菅似茅而滑泽无毛。《诗》:“白华菅兮”。根下五寸许有粉者,柔韧可为索。逸《诗》:“无弃菅蒯”。

  蓼 丛生,叶绿、茎长、节虚,在陆为荼,在水为蓼,用以造曲酿酒。

  鼠曲 生平冈熟地,叶有白毛,黄花。可杂米粉作糗食。

  蒉 生有三棱。《尔雅》谓之,江生者为淡蒉,近海者为咸蒉。土人采以捆屦织席,亦可为缆。

  莣 似茅,可为绳索、履屦,亦可为帚。

  石龙 俗名龙须草,今人以为席者。此草生水石处,亦可以割束养马,故谓龙。

  鸡肠 一名蘩缕,叶似荇而小,其茎作蔓,断之有绿缕,细而中虚,似鸡肠,因名。

  仙人掌 多贴石壁上,生如人掌,故名。能治肠痔泻血。

  仙草 生山谷中,捣烂纹汁和米粉,煮之成冻。

  芦 或谓之葭,小者曰萑。

  虎耳 俗呼狮子耳,人多栽石上,以为玩。

  灯心 丛生泽地,茎圆细而长直,析取中心白穰,可燃灯。

  茅 其类甚多,苗出地曰茅,针花曰莠,根曰茹。白茅与青茅最擅名,古用包裹礼物,充祭祀缩酒。今人编用以盖覆者,则呼为黄茅。

  野葛 俗名断肠草。一枝三叶,叶大如蒌。《本草》名鉤吻,人服之即死,以羊血或以蜜灌之可解。《南方草木状》曰:以蕹汁滴其苗,当时萎死。

  山蜡烛 一名水蜡,叶如蒲,花如蜡烛,有二三层,烛内如绵,可取为褥。治金枪,亦有效。

  薜荔 《本草》:络石也,在石曰石鳞,在地曰地锦,绕丛木曰长春藤,又曰龙鳞,又曰扶芳藤,或谓凡木蔓皆曰薜荔。

  木贼 丛生直上,长三尺,状似凫茨。苗中空有节,无枝叶,节面糙涩。治木骨者用以磋擦则光净,亦主治目翳、积块、血痢等疾。

  烟 一名淡芭菰,种出东洋,海内竞莳之。茎叶皆如秋菊而高大,花如蒲公英,子如车前子,取叶晒干之,细切如丝,置少许于管中,燃而吸其烟,令人微醉,可以避瘴。

畜之属

  马 禀火气而生,健决躁速,故能驰。

  牛 黄牛角缩而短悍,水牛丰硕而重迟。新孳,治其乳以充馔,曰牛乳。

  羊 性善群,故于文,羊为群。《古今注》:羊名长须主簿。《繁露》云:羊之为言祥也,故以为贽。《周礼》:祭祀割羊,登其首。

  猪 《尔雅》曰:彘,或谓豕,其子曰豚。《礼记》:豕曰刚鬣,豚曰腯肥。《古今注》:猪名参军。

  犬 俗呼为狗。《尔雅》云:长喙曰猃,短喙曰猲獢。

  猫 轻捷能捕鼠,去苗之害,故字从苗。猫睛旦暮皆圆,至午则直敛如线,鼻端常冷,惟夏至一日暖。

  鸡 《曲礼》曰:翰音,阳物,阳动则鸡鸣。汀近有一种鹿角鸡,冠生二角如鹿。

  鹅 一名舒雁。《食物本草》云:白者善,苍者发疾。鹅能惊盗,又却蛇。

  鸭 一名舒凫,不能伏卵,雄者声小。

  鸽 鸽与雀性最淫,以雌乘雄,逐月有子。善认主家,远去辄飞还。张九龄谓之飞奴。

  虎 《埤雅》曰:虎奋冲破,又能画地观奇偶卜食,食物值耳,则止,食犬则醉。

  豹 尾赤而文黑为赤豹,文圆者为钱文豹,又有玄豹、黑豹。古诗云:“饿狼食不足,饥豹食有余”,言狼贪豹廉也。

  熊 《埤雅》曰:熊似犬豕,当心有白脂如玉,味甚美,俗呼熊白。性轻捷,好攀援高木,冬蛰不食,饥则追舐其掌,故其美味在掌。《尔雅翼》曰:熊行有跧伏之所,谓之熊馆,出而不迷,故开道者首熊以出焉。

  鹿 性惊防,分背而食,食则相呼,群居则环其角外向,以防物之害己也。《说文》曰解角兽。《尔雅翼》曰:鹿与麋为友。鹿阳兽,夏至,得阴气而解角;麋阴兽,冬至,得阳气而解角。《诗》注:牝鹿为麀。

  獐 獐麑也。《尔雅》谓之麇章,性喜文彩,故名。《埤雅》曰:獐胆怯,饮水见其影,辄奔走。《古今注》云,有牙而不能噬。

  麂 《尔雅翼》曰:虎所在,麂必鸣以告。鹿属凭而安者,其声几几然,实獐类也。皮可作履舃。

  麈 《埤雅》曰:似鹿而大,其尾辟尘,置帛中,能令红色不黦;以拂毡,能令不蠧。谈者多执之以挥。

  豺 似狗而长尾,白颊,高前广后,其色黄,季秋取兽,四面陈之,谓之祭兽。今俗呼豺狗。

  狼 大如狗,青色。其鸣诸窍皆沸。将远逐食,必先倒立,以卜所向。边庭候望,以其粪燃烟,风吹不斜。

  猴 一名狙,又名猱,俗呼胡孙,性躁而多智。

  猿 似猴而长臂,善啸,便攀援。或谓,猨性静缓,其寿八百,好引气也。或杀其子,必自投而死,剖之,肠皆寸断。亦名猿父。

  狐 似狸而黄,鼻尖尾大,性多疑,能媚人为妖。腋下毛白,故称狐白。

  兔 耳大而锐,唇缺而无皮,前足稍短。为明月之精,视月而孕。其目尤瞭,《礼》称为明视。居有三窟。毫可作毛锥。

  獭 似狐而小,青黑色。孟春,取鱼于水潏,四面陈之,进而弗食,谓之祭鱼。

  狸 口锐身长似猫。有香狸,过处草木皆香;有玉面狸,面白色;有九节狸,尾有九节。脊毛可制笔,其味皆佳。

  山羊 《尔雅》名羱羊,生深山岩穴中,力能陟峻。

  野猪 亦名山猪,似家猪而腹细脚长,毛色褐,牙利如镰刃。又有毫猪,毛黑如锥,鬃有刺,大如笄,白本而黑端,怒则奋刺以射人。

  竹 苍色如鼠,食芦苇根,亦名菅豚。王彪之《闽中赋》:竹则桃李育虫。注:育虫,竹也。《赞宁杂志》云:竹根有鼠,亦名稚子,人或竹刺入肉,不可出者,啗此物立消。

  鼯 形如鼠狼,苍赤而小,尾多毳,善缘萝藤而走。《埤雅》云:粟鼠也。取毫于尾,可以制笔。

  鼯鼠 似蝙蝠而小,膏疗耳聩。

  山鼠 一名山,状如鼠,其尾方。腊而食之,香美。

  土 似兔,穴居土中,熏而出之,其味肥厚。

  穿山甲 色乌而有鳞,伏土中食蚁,可入药。

  鼠狼 生山野中,似鼠,善捕鼠。

  鼠 穴虫之黠者,善窃。昼伏夜动,俗称为耗虫。《抱扑子》谓之仲。山中谓之社君。其类最繁,不可胜记。

羽之属

  鸜鹆 一名寒皋,似而有帻,断舌可使言语。南唐李煜谓之八哥。《酉阳杂俎》曰:交时,以足勾足,鼓翼如斗状,往往坠地。又有白色者差小。

  白鹇 白质、黑章、红颊,尾长数尺。《尔雅》所谓雉。郭注:江东呼为白。《西京杂记》:汉闽越王尝以献高帝。

  山鹊 俗呼山鹧。《尔雅》:鸴,山鹊。注:似鹊而有文彩,长尾,嘴脚赤。

  鹧鸪 一名越雉,又名随阳鸟,形似牝鸡,臆前有白圆点,背间有紫赤毛。鸣云:钩辀格磔。性怕寒露,夜以草覆背,飞必先南翥。

  喜鹊 《禽经》曰:鹊俯鸣则阴,仰鸣则晴,人闻其声则喜,故曰喜鹊。《埤雅》曰:鹊知人喜,作巢取花杪,不取坠地者。传枝受卵,故曰干鹊。《西京记》曰:干噪而行人至。

  乌 纯黑反哺者,谓之慈鸟;腹白不反哺者,谓之鸦,亦名鸴。《诗》:“弁彼鸴斯”。又一种似乌而小,群飞作鸦声者,曰慈鸦,今谓寒鸦。

  鸠 《诗》曰:“宛彼鸣鸠”。《集传》曰:鸣鸠,斑鸠也。陆玑曰:似鹁鸠,顶有绣文,一名。《诗》:“翩翩者”。《埤雅》曰:性慈孝慤谨。《禽经》曰:拙莫如鸠。《本草》云:斑鹪,又名斑鸠,春分化为黄褐,候秋分复为斑鸠。又云:黄褐候如鸠,作绿褐色,声如小儿吹竽。又有一种大于斑鸠而青色,曰青鸠。

  信鸟 似鹊而小,能为百禽声,忽鸣而过庭簷间,其占为有喜,又名进鸟。

  百舌 似鸲鹆而身差长无帻,《月令》谓之百舌。《朝野杂记》云:春啭夏止。张芸叟诗云:“学尽百禽语,终无自己声”。

  吉吊 略似百舌,群飞鸣聒,如云吉吊。俗呼噪林鸟。

  彩囊 似鸡而小,顶有五色囊。

  山胡 大如鸠,苍色,两腮有圆点,黑白相映,翔跳不定。善鸣,调如莺。

  画眉 白眉褐质,善鸣好斗。

  雷舞 苍赤色,闻雷即舞。

  蜡嘴 喙黄色。

  红裙 身绿尾红,名红衣娘。

  海鹘 方言鱼鹰也,苍色似鸱,攫鱼而食。

  雀 一名嘉宾,言栖宿人家如宾客也。《禽经》曰:雀交不一,雉交不再。又曰:雀以猜瞿,今雀俛而啄,仰而四顾,所谓瞿也。有小而黄口者,为黄雀,老而斑者,为麻雀。

  鹞 大如鹰,苍黑色,尾稍短,善击凫雁。其种不一,俊而大者,俗谓之木鹞。最下者,羽毛粗重,鼻根黄如蜡色,俗谓之蜡鼻。

  鸬鹚 蜀名鸟鬼,人畜之以捕鱼。

  杜鹃 一名杜宇,一名子规,一名怨鸟,夜啼达旦,血渍草木。凡始鸣皆北向,啼苦则倒悬于树。《说文》所谓“蜀王望帝,化为子规”是也。至今寄巢生子,百鸟为哺其雏,尚如君臣云。《尔雅》曰:隽周,闽人呼为拨芋,又曰谢豹。

  燕 《礼》名乙鸟,《诗》名玄鸟,齐人呼为,庄子谓之鷾鸸。往来以社为节。陶隐居云:胸紫身小者,为越燕;胸斑黑而声大者,为胡燕。

  布谷 亦名戴胜。《诗》曰“鸣鸠”。集传云“秸鞠”也。常以布种之后鸣,俗呼为催耕。

  啄木 《尔雅》云:鴷,斫木。雌褐而雄斑,喙长数寸,啄木索蠧食之。其声如“剥啄”然。

  白头公 似雀而大,头有白点。

  莺 《诗》云“仓庚”,疏云“黄莺”,又名黄鹂、鹂鹒、黄公、黄粟留。其色黧黑而黄,方春后即鸣,音圆滑可听。

  雉 一名,一名翚,《书》曰:“华虫”。汉避吕后讳,改呼野鸡。性耿介善斗。雄者有冠,长尾,身有文彩,其羽为翟。

  鹰 一名鷞鸠,苍黑色,鸷鸟也。又曰题肩、曰征鸣。齐人谓之击征,嘴钩爪曲,能捕禽鸟、攫兔,七月则取禽以祭天。

  鸿雁 大曰鸿,小曰雁,性畏寒,秋南春北。一名阳鸟。

  凫 水鸟,似鸭而小,背有文,善飞。《埤雅》云:野鸭为凫,家鸭为鹥。

  鸳鸯 匹鸟有思者也。雄雌未尝相离,人得其一,则必思而死。

  鹡鸰 一名雝渠,小鸟也。飞则鸣,行则摇。又名雪姑儿。长尾尖喙,毛羽黑白相间。

  鹭 一名属玉,又曰舂锄。色白翰长如丝,善捕鱼。《禽经》曰:鹭啄则丝偃,鹰捕则角弥,藏杀机也。

  鹯 似鹞,青黄色。燕颔勾啄,向风摇翅,乃因风飞急疾,击鸟雀食之。《诗》曰“晨风”即此。

  鸱鸮 恶鸟,攫鸟子而食之。声恶,肉美可作羹。昼伏夜见,欲取,举火烛之即坠。

  鸥 水鸟,生江湖,似鸽小而群飞。《南越志》云:随潮上下。杜诗曰:鸥波浩荡。

  翡翠 雄而赤曰翡,雌而青曰翠。《埤雅》曰:名前为翡,名后为翠,性善捕鱼。江东呼为水狗,又名鱼虎,亦名鱼师。小者名鹬,似燕,绀色。生郁林,羽可为仪。

   伯劳也。五月鸣,应阴气,残贼之鸟也。其声,故名。《埤雅》曰:善制蛇,鸣则蛇结。服虔以为鶗是也。

  郭公 头尾黑而身赤。一名赤鸟。

  鹈鹕 一名洿泽,大如苍鹅,颔下有胡如囊,大可容数升。好群飞入水食鱼。俗呼淘河。

  青 似鹜而小,绿衣。《尔雅》曰:鸦,畜之压火灾。《博物志》云:青巢于高树,子生,衔其母翅飞上下。《埤雅》云:此鸟长目,其睛交,故有青之号。

  鹳 水鸟也。将阴雨则鸣。陶隐居云:似鹄而窠树者为白鹳,黑色曲颈者为乌鹳。或取其子则旱,以能飞薄云霄,激散云雨也。性好旋飞,故古有鹅鹳之阵。

  竹鸡 毛羽褐色,多斑赤文,俗呼泥滑滑,盖以其声似之也。相传白蚁闻其声,尽化为水。一名山菌子。蜀人呼鸡头鹘,亦名越鸟。

  相思鸟 细于瓦雀,雌雄不离,畜者羁其一,则虽纵其一而必还,鸟之情者也。

  练雀 似山雀而小,头披一带,雄者尾长。《禽经》谓之带鸟,俗云寿带鸟。张华云“练雀之类”,是也。

鳞之属

  凡水族之无鳞者悉附。

  鲤 《埤雅》一名鳣鲤。其当胁一行自首至尾,无大小,皆三十六鳞,鳞各有黑点。陶隐居云:鱼王,至大者能神变。

  金鱼 初出黑色,久乃变金红或红、白、黑、斑,相间无常。尾三岐如虾。又名朱鱼,汀呼为盆鱼,以其可畜之盆也。

  草鱼 其种来自江西,畜于池而饲以草,即鲩鱼。

  鳜鱼 一名罽鱼,亦曰石柱鱼,又曰冰豚,巨口细鳞,背上有黑斑文。

  鲪鱼 似鰡而目大,似鲤而鳞粗,能以鬣刺水蛇食之。

  鲢 鳗 似鳝而大,青色,白腹无鳞,俗呼为白鳝。其骨薰烟可辟蠧。有雄无雌,以影鳗鳢而生子。善穿深穴。

  乌鰡 形似草鱼而身通黑,食田螺小鱼。

  鲢 一名,口小鳞细,身扁色白,其种来自江西,上人畜于池塘。又一种色红,谓之红鲢。

  鲫鱼 一名鲋,色黑而体促,腹大而脊隆,池泽皆有之。庄子所谓“东海波臣”是也。旅行吹沫以相即,谓之鲫,相附谓之。无小大皆有子,间有赤色者。

  鳢鱼 一曰鲖,俗名鱼。鳞细有黑花文,胆甘可食。其首戴星,夜则北向,道家以为厌。

   俗谓之鳝,似蛇而无鳞,黄质黑文。体有涎沫,生泥窟中。《汉书》:“三鳣集讲堂”。古字,借用鳣。陶隐居谓:荇苓根所化。《风土记》云:夏出冬蛰。

  鳙鱼 雌生卵,雄吞之,成鱼。青色无鳞,盖庸鱼也,故谓之鳙。

  鲇鱼 《本草》曰。注云:即鳀鱼也。大首方口,背青黑,无鳞而多涎。有五月鲇、黄花鲇。

  弹瑟 穴田堘间,无鳞,有刺弹人,又谓之田瑟。

  虾 其种不一,须长于身,出江河者多大,出池泽者多小。

  鳡 身厚而长,背青腹白,巨口食鱼。

  鳅 似鳝而短,无鳞,以涎自染,与鱼为牝牡,俗呼泥鳅。

  鲂鱼 缩顶、细鳞、阔腹,鱼之美者。

  黄颡 有黄、白二色,无鳞,背上并腰间有骨无刺。

   种小如针刺,池畜满五六寸而止。

介之属

  龟 外角内肉,肠属于首,广肩,无雄,与蛇为匹。最寿考之物也。有生于陆者,有生于水者。

  鳖 一名神守,俗呼团鱼。《埤雅》云:鳖以眼听。段成式云:甲虫影伏,鳖伏于渊,而卵剖于陵,此思化也。世谓鳖之所在有浮沫,谓之鳖津。《淮南子》曰:青泥杀鳖,得苋复生。

  蟹 八跪而二螯。螯,其兵也,所以自卫。折其螯,随复更生。故曰:龙易骨,蛇易皮,鹿易角,蟹易螯。俗谓之螃蟹。生水田中而小者,曰田蟹。

  蚌 一作蜯,大曰蛤,小曰蚬,皆生水泽中。蚌、蛤无阴阳牝牡,须雀,蛤以化,久能生珠。

  螺 有螺蛳、田螺、江螺等名。坚而小者解热毒。

虫之属

  蛇 其种不一。《埤雅》曰:蛇盘向壬,壬北方也。惟蝮蛇胎产,裂母腹而生,最毒。

  蜥蜴 似蛇而四足,尾青碧,以五色备者为雄,不备者为雌。生草泽中,曰石龙子,一名蛇师。一种形小而黑,喜园篱间者,曰蝘蜓、曰守宫。

  蛙 其种不一。背赤绿色,谓之青蛙。大腹而脊青者,其鸣甚壮。孔稚珪云:春日鸣蛙,以当两部鼓吹。

  蜂 其种不一,有土蜂、蜜蜂。排衙应潮,其王所在,群聚旋绕以卫;无王则尽死。

  蚕 阳德,恶水,食而不饮。再蚕谓之原蚕,一名晚蚕。《淮南子》曰:原蚕再登,非不利也,王者之法禁焉,为其残桑而害马也。

  蝴蝶 《古今注》曰鈇蝶。一名野蛾,一名风蝶。埤雅曰:蜂、蝶以须嗅。

  蝉 一名蜩,一名螗。《诗》曰:如蜩如螗。夏鸣者曰蟪蛄,秋鸣者曰寒蝉。《淮南子》曰:蝉饮而不食,好鸣树间。

  萤 《尔雅》谓之即炤。万毕术曰:萤火却马。注云:取萤火裹以羊皮,置土中,马见之鸣,却不敢行。郭景纯《萤赞》曰:熠燿宵行,物之微么;自出腐草,烟若散漂;物之相煦,熟知其陶。

  蝤虫 状似龙虱,缘壁喜走,好藏厨箧中,吃物食之。

  蚯蚓 一名土龙,一名蜿蟺。《古今注》曰:长吟土中。江东谓之歌女。郭璞赞曰:蝗蚓土精,无心之虫;交不以分,淫于阜螽;触而感物,乃无常雄。

  蟋蟀 《尔雅》谓之蛬,似蝗而小,正黑,光泽如漆,有角翅,善跳,或谓之促织。古语:“促织鸣,懒妇惊”。《诗》:“蟋蟀在堂,岁聿其暮”。盖暑则在野,寒则依人也。

  蚱蜢 蝗属。青色、长股、叠翅,即螽斯也。一种黑身赤首,名莎鸡,能振羽作声。《诗》曰:“六月莎鸡振羽”。一物随时而异也。

  蜻蜓 饮露,六足四翼,其翅轻薄如蝉。

  蜘蛛 《论衡》曰:蜘蛛结丝,以网飞虫,扫其网置衣领中,令人智巧。《字说》曰:设一面之网,物触而后诛之,知诛义者也,故名。

  蟏蛸 今小蜘蛛长股者,亦布网。《诗》曰:“蟏蛸在户”。垂丝著人衣,当喜庆,俗又名蟢。

  蝙蝠 类鼠而有翼,昼伏夜飞。一名伏翼,一名夜燕,一名飞鼠。《变化论》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蚊 长嘴如鍼,能螫人,性恶烟,以艾熏之则溃。夏秋间最多。

  蛾 《埤雅》曰:茧生蛾,蛾生卵。一种善拂灯夜飞,谓之飞蛾。

  蝇 好交其前足,有绞绳之象,故字从绳。苍蝇声雄壮,青蝇声清聒,其声皆在翼间。值水溺死,以置灰中,须臾即活。

  螳螂 《尔雅》谓之莫貈。其臂如斧,奋之当辙不避。深秋有子,夏初乃生,一生百子,如螽斯。

  蚁 《礼》谓之玄驹。《尔雅》名蚍蜉。小者蚁,黄者义斗,白者能蠧木。蚁有君臣之义,大者不出穴,群蚁取食以饲之。将雨,则辇土为冢,以避湿。

  蜈蚣 多足能制蛇,俗谓之百足虫。旧说,蟾蜍食螂蛆,蜈蚣食蛇,蛇食蟾蜍,三物相值,莫敢先动。

  蛴螬 生木中,内外洁白,所谓石生金,木生蝎是也。《列子》谓,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蝴蝶。

  螟蛉 色青而细小。《尔雅》曰桑虫。郭注谓之桑蟃。亦曰戎女。

  蝼蛄 《尔雅》:“天蝼”,郭注曰:蝼蛄也。俗名土狗,孟春鸣,翅小而短,不能远飞,穴土而居,夜则求食。《古今注》谓之石鼠。

  蜣螂 《尔雅》:所谓蛣蜣。邢昺疏曰:黑甲,翅在甲下,啖粪土,取土作丸而转之,庄子:蛣蜣之智,在于转丸。《抱朴子》:玄蝉洁饥,不羡蛣蜣秽饱。

  白鱼 《尔雅》谓之蝉,郭注曰:衣书中虫。一名蛃鱼。《本草》谓之衣鱼。《穆天子传》:“蠧于羽陵”,即此也。韩昌黎:“岂殊蠧书虫,生死文字间”。

  斑猫 生豆叶上,乌腹尖喙,甲上有黄黑斑文。

  果蠃 《尔雅》名蒲芦,郭注名螉。似蜂而黑,小腰,取桑虫负之于木空中,祝曰:类我类我。七日而化为子。

  蝇虎 蛛属,藏壁间,回环周顾,能捕蝇。

  虾蟆 似蟾蜍,背有黑点,腹大无肠,皮上多痱磊。

  蟾蜍 《尔雅》谓之蟾蠩。郭璞注曰:似虾蟆,居陆地。其脂涂玉则软,刻削如蜡。《本草》所谓能合玉石者也。

  黾 一名田鸡,一名水鸡,大腹而脊青,其鸣甚壮。黑色者为蛤子。一种名石鳞鱼,生山涧间,亦名锦袄子,又名谷,俗呼石,其味尤珍。

  蜋 状如龙虱,缘壁善走。俗呼为黄虿。

  蛜蝛 《尔雅》谓之鼠负,一名鼠妇,下湿无人则生。

卷之九 户 役

  《周官》:小司徒,稽国中四鄙之夫家,乡遂大夫登稽其众。司民书之于版,以诏司寇,孟冬,献民于王,重民数也。后世算口身丁之赋兴,而户口始脱漏矣。至任土作贡,率作兴事,肇于黄帝,备于成周.然用一缓二,民无烦苦。自井田坏而后世租庸调并征,于是练兵加赋,且有赋非土宜者矣。明初,损益元制,以垦田定天下之赋,以版籍定天下之丁甲。为赋者二,曰夏税、秋粮。为役者三,曰里甲、均徭、杂役。又有银差、力差之不同,盖取唐杨炎两税之法,与宋人差役、雇役之意而折衷焉,亦云善矣。迨后奉行不实,杂派繁苦,于是庞尚鹏合丁、田各项赋役,及杂派差徭,总汇于条鞭,民始安枕。

  本朝轻徭薄役,革除明末之苛敛,只存额编之正供。丁、田统征,按款分解,实为井田以后之良法。考之各志,多载起存总数,不列原编条款,无从溯其源流。只恐沿习日久,故籍无稽,复科额外之差徭,因取旧志而备载焉。志户役。

户役(附贡料、四差)

  汉法:民年十五岁,出钱百二十,至五十六而止。谓之口赋。

  唐制: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老、幼不赋,中、丁始赋。因口分世业,为租、庸、调之法。一曰租,每丁男一人受田百亩,岁纳租粟二石;二曰调,每丁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共二丈、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三曰庸,每丁定役二十日,不役则日为绢三尺。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灾伤视所损轻重为免。岁十月,收田授田,皆里正预造簿籍,上县令,稽给应退授者。大约里正管百丁、田万亩。后杨炎改为两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籍;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于是口分世业废,而庸调并入于租矣。

  五代中:伪闽为政,诸州各计口算钱,谓之身丁钱,后变钱折输米五斗。

  宋时:版籍仍伪闽之旧,有司取官斗较量。伪闽时,五斗得七斗五升,于是令民岁输身丁米七斗五升,折价上纳。真宗之世,念南方地狭民贫,终身佣作,仅了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窜,或生子不育。祥符中,下两浙、福建,除身丁钱四十五万贯。嘉祐三年,乃诏令旧纳七斗五升者,主户与减二斗五升,客户减四斗五升,为定例。神宗元丰八年,分主客户,以丁力多寡科差,兼论资产,役法且差且雇,应衙前役者辄至破产流离。南渡后,诏州、县官殿最以生齿多寡为差。冒增之弊,终宋之世。

  元制:人户为十等,立科差法,有丝料、包银、夫役三项,皆视丁力输办。其详不可考。

  明初:定闽中令,民以户口自实。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于天下,户目凡七,曰民、曰军、曰盐、曰匠、曰弓兵、曰铺兵、曰医,令其各以本等名色占籍。十年,核老幼生死而更造之。丁多者开折立户,民父母存若亡或兄弟出分,及赘婿、乞养子归宗另爨者,听别籍,惟军、匠户不许,虑其借分异为规避。凡岁办物料,十年一次。男子年十六以上为成丁,丁视米一石事其身,贵者、老者、疲癃残疾者皆复之,余则如例当差。正德十四年,御史沈灼议酌民口赋,始行八分法。每一丁岁征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惟差役仍十年一事。隆庆间,奏勘合每丁石派物料银六分,续奉加派七分。万历六年,都御史庞尚鹏行一条鞭法,通计岁用几何,照丁粮匀派岁办之料,不论绅衿士庶一体,民则加派四差,故有纲丁、差丁之分。其盐课口,乃万历六年,每丁口派食盐课,不论绅衿士庶、男丁女口,皆计口食盐,征银编入全书。四差盐课,另详于后。

  本朝:顺治四年二月,诏福建人丁地亩本折,并卫所钱粮,通照前朝万历四十八年则例征收,天启、崇祯加派尽行蠲免。其唐、鲁二藩僣号,叠派横征,地方尤称苦累,一切停止。康熙三年,编定赋役全书。雍正元年,奉文各县额征丁银,俱均入地亩内。征输款目,仍存其旧。

  唐开元,福州长史唐循,招逃户三千置郡。正元,户五千三百三十、口一万五千九十五(出杜佑《通典》、《通志》。据《唐史》,户四千六百八十二,口一万三千七百二十。未知在唐何时)。

  宋元丰,主客户八万一千四百五十六。庆元,主客户二十一万八千五百七十,主客丁四十五万三千二百三十一。

  宝祐,主客户二十二万三千四百三十二,主客丁五十三万四千八百九十。

  明洪武二十四年,户六万三十三(长一万三千六百九十三,宁一万二千五百八十八,清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三,连五千八百二十四,上一万一千一百五十八,武四千一百五十七)。口二十九万九百七十七(长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三,宁四万四千九百三十,清五万一千六十八,连三万一千九百三十六,上六万八千七百二十六,武一万七千二百七十八)。

  弘治五年,户五万九百八十五(长八千七百九十七,宁六千五百七十五,清八千二百九十一,归五千五百八十八,连四千四百六十三,上一万一千一百五十八,武二千七百八十二,永二千四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三千四百五十五(成化八年,宁化分析归化户五千一百五十七,口三万三千一百五十二。十八年,上杭分析永定户二千二百五十六,口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九。至弘治本州户口当作八县扭总。长四万七百三十一,宁三万七千二百三十二,清三万五百九十二,归三万四千一十六,连一万八千四十二,上三万八千七百六十八,武一万五千一百七十,永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八)。

  嘉靖元年,户四万三千九十三(长八千七百九十七,宁六千四百五十九,清八千三百一十,归五千八十八,连三千九百九十,上四千七百三十二,武二千七百八十二,永二千四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二(长四万四百七十一,宁四万四千九百三十,清三万九千四百四十,归三万三千七百三十一,连三万三百七十六,上二万九千二百七,武一万四千九百十八,永一万六千三百三十五)。

  隆庆六年,户三万九千四百六(长七千九百一十一,宁五千七百八十三,清六千四百六,归五千六百二十三,连四千七百八十五,上四千八百二十六,武三千三百五十四,永一千五十四)。口二十一万七千一十四(长三万九百五,宁三万五千六十,清二万八千三十一,归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连三万六百二十四,上三万三百十一,武一万六千四十,永一万三千九百三十九)。

  万历元年,户三万九千三百八十(长七千八百二十五,宁五千六百九十八,清六千三百二十五,归五千五百四十二,连四千六百五十四,上四千七百九十六,武三千三百二十一,永一千六百一十八)。口二十一万六千八百二十六(长二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宁二万九千一百九十九,清二万七千八百一十三,归三万一千八百九十一,连二万八千九百一十九,上二万九千一百十二,武一万四千八十九,永一万二千七百六十)。

  天启三年,户三万六千一百七十四(长一万二百七十一,宁五千三百九十三,清四千五百八十四,归三千五百八十三,连三千四百八十,上四千七百七十七,武一千九百三,永二千一百八十四)。口二十一万九百六十(长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一,宁三万七千六百四十八,清二万七千二百一十二,归二万三千七百七十二,连二万四千四十七,上三万六百七十八,武一万四千一百四十八,永一万五千九百七十四)。

  崇祯六年,户三万五千六百八十八(长一万八十四,宁五千四百三十,清四千三百二十七,归三千五百七十八,连三千四百八十,上四千七百七十三,武一千八百三十二,永二千一百八十四)。口二十一万三百零(长三万六千六百六十八,宁三万七千六百五十七,清二万七千三百一十九,归二万三千七百八十七,连二万四千四十七,上三万六百七十八,武一万四千一百七十四,永一万五千九百七十四)。

  本朝顺治九年,编审原额人户丁口,七万八千九百四十六丁,又新增一百一十七丁,又田米内原溢一十六丁,共七万九千七十九丁(长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二丁,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九丁,清一万四千九百四十六丁,又田米内原溢一十六丁,归七千五百三十一丁,连五千一百六十一丁,又新增三十九丁,上七千六百四十丁,武六千八百二十七丁,永六千六百二十丁,又新增七十八丁。每丁征银则例,载在各县)。共征银二万五千二百八十八两二钱二分五厘五毫四丝九忽八微四纤一沙(长四千三百九十九两三钱五分二厘七毫五丝三忽八微五纤二沙,宁四千四十八两二分八厘一毫二丝一忽九微八纤八沙,清四千六百一十九两一钱四分九厘五丝六忽七微一纤八沙,归二千七百八十三两一钱三分四厘六毫五丝一忽二纤八沙,连二千四百五十一两八钱三分二厘五毫三忽七微七沙,上三千三十两六钱五分一毫八丝四忽五微一纤六沙,武一千八百九十二两四钱三分三厘九毫七丝四忽七微三纤一沙,永二千六十四两六钱四分四厘三毫三忽三微一沙)。

  康熙三十五年、四十年、四十五年、五十年,编审增益人丁六丁,每丁征银则例,载在长汀县。共征银一两八钱七分七厘五毫二丝二忽七微四纤八沙。

  原额食盐课一十一万四千八百一十九口,又新增不成丁口四千二百一十六口,又田米内原溢五口,共一十一万九千四十口(长二万三百三十九口,宁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九口,清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九口,又原米内溢出五口,归一万四千四百七十八口,又新增不成丁四千二百二丁,连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二口,上一万六千八百九十六口,武七千二百四十四丁口,永五千六百二口,又新增一十四口。每口征银则例,载在各县)。共征银一千九百二十三两七钱一分五厘八毫八丝二忽四微四纤二沙(长三百四十五两二钱六分五厘六毫三丝四忽八微一纤,宁三百五十二两六钱七分九厘九毫七丝七忽一微六纤七沙,清二百一十二两六分三毫三丝一忽五微四沙,归除食盐课原匀八丁米,内派征妇女无外新增丁成丁,七十二两六钱五分七厘九毫八丝三忽七微七纤二沙,连三百六十四两七钱二分八厘六毫三丝六忽八微四纤,上三百三十一两四分六厘三毫七丝四忽三微四纤九沙,武一百一十六两四钱七厘六毫二忽八微八纤,永一百二十八两八钱六分九厘三毫四丝一忽一微二纤)。

  康熙三十五年、四十年、四十五年、五十年,编审溢出食盐课一十一口(每口征银则例,载在长汀县),共征银一钱八分六厘四毫五丝五忽九微八纤六沙二尘。

  以上丁口共征银二万七千二百一十四两五厘四毫一丝一忽一纤七沙二尘内。

  乾隆元年,奉文豁免宁化县移驻泉上县丞衙署,购买民田改作地基,无征田粮匀征丁口银,六分四厘四毫二丝四忽八微四纤七沙九尘五埃七秒五漠。

  乾隆二年,钦奉上谕豁免连、上二县,缺额田粮无征匀征丁口银,一十六两三钱八分一厘七毫(连一十四两六钱七分七厘一毫,上一两七钱四厘六毫)。

  乾隆三年,钦奉上谕豁免清流县匀征丁口银,三千六十八两七钱四分一厘六丝八忽六微五纤八沙六尘一埃一秒四漠(照南平县匀征之例,每田粮一两匀征银二钱,余银减除)。

  乾隆五年,奉文豁免永定县水灾冲陷沙堆田亩无匀征丁口银,六钱七分一厘一毫五丝六微六纤五沙六尘八秒四漠。

  乾隆九年,奉文豁免缺额田粮无征匀征丁口银,一百四十四两四钱七分八厘四毫一丝九忽一微五纤九沙八尘九埃四秒六漠(长四十四两四钱五分七厘九毫九丝五忽三微一纤一沙六尘三埃六秒五漠,清一十一两四钱七分五厘一毫九丝一忽六微八纤五沙四尘四埃四秒三漠,归一十两六钱七厘二毫五丝四忽一微九纤五沙五尘四埃六秒七漠,连四两四钱二分六厘一毫五丝五忽三微七沙一尘二埃五秒六漠,上七十三两五钱一分一厘八毫二丝二忽六微六纤一尘四埃一秒五漠)。

  共免匀征丁口银三千二百三十两三钱三分六厘七毫六丝三忽三微三纤二沙七埃一秒九漠。

  以上共实征丁口银二万三千九百五十三两六钱六分八厘六毫四丝七忽六微八纤五沙一尘二埃八秒一漠。

附载:盛世滋生户口

  新编人户,丁口共八千四百一十六丁口,内男子成丁三千六百一十二丁,内除补额二千七百五十五丁外,增益八百五十七丁(长增益四十六丁,宁增益一百二十八丁,清增益一十五丁,归增益七十六丁,连增益二百七十二丁,上增益四十三丁,武增益四十丁,永增益二百三十七丁)。

  食盐课并不成丁,共四千八百四丁口,内除补额四千二百一十六丁口外。增益五百八十八丁口(长增益四十八口,宁增益一百二十四口,清增益三口,归增益不成丁七十一丁食盐课一百四口,连增益一百三十五口,上无增,武无增,永增益一百三口)。

  康熙五十二年,钦奉恩诏,凡编审民盐丁口以五十年额数为定,嗣后凡遇编审所增丁口,只造册报查,永不加赋。

  附征汀州卫:

  康熙十八年,编审新增屯丁一百六十五丁内(宁化二十三丁,清流三丁,上杭一十五丁,江西信丰县一百二十四丁。每丁征银照各县丁银则例派征)。共征银五十四两九钱四厘六毫八丝四微三纤八沙(宁化征银六两一银五分九厘八毫三丝七忽九微六纤六沙,清流征银九钱四分五厘八毫九忽三微二纤二沙,上杭征银六两四钱六分五厘七毫四丝一忽一微五纤,信丰征银四十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二毫九丝二忽。内上杭县拨归建安、建阳、崇安匀征屯丁二丁七分三厘零外,实征屯丁一十二丁,二分六厘四毫一丝五忽九纤四沙三尘三埃九秒六漠,共征银五两二钱八分六厘四毫五丝五忽二纤八沙三尘一秒八漠。又拨归江西信丰县征解屯丁一百二十四丁,共征银四十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二毫九丝二忽外)。

  实在屯丁三十八丁二分六厘四毫一丝五忽九纤四沙三尘三埃九秒六漠。实征银一十二两三钱九分二厘一毫二忽三微一纤六沙三尘一秒八漠。

  按明制分军屯田,以三分守城,以七分屯种,每分屯正粮之外,征余粮六石给本衙军官俸粮,故不编丁。

  本朝康熙六年,奉裁各卫,将汀州、武平所屯粮,归汀同同知征解。康熙十三年,江南巡抚条陈,以卫军已散为民,未便脱然籍外,故令纳丁闽省。十七年奉文,十八年始编屯丁。乾隆□年,将屯田改归各县征收,故照田粮之例,按亩匀征,是以上杭丁银,有畸零之数。

  宋役法,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供奔走,以县曹司、州曹司下至杂职、虞侯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差充吏役。为衙前最重,以里正兼之,主典库藏辇运官物,有折耗赔偿,每至破家。皇祐中,韩绛、蔡襄极陈福建衙前之弊。景祐中,韩琦请命转运司,以州军见役人数为额,而罢里正。困弊如故。熙宁中,州郡有衙前越千里输纳库金七钱者,吏恣留难,至逾年不还。神宗廉得,大伤之,议变法,王安石议令先总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之数,随人户赀产高下,出钱在官,名免役钱。其坊郭等户,及未丁、单丁、女丁、寺观、品官之家,旧无役而令出半钱者,名助役钱。取足雇直而颇宽其数,增一二分,为水旱备,名免役宽剩钱。乃其后州、县希提举司旨,广敷民钱为免役,又省役额、损役直,增科率为宽剩钱,而民始病。且官雇无上户,类得市奸,即帑藏纲运多失陷,而官亦病。又,其时青苗、市易、均输各赋并兴,民艰得钱,则更病。元祐乃罢之,复差法。绍圣以后,竞行雇募,而耆长、户长应募者,役钱多不时给,久之遂废。以保正副兼其役,屡以繁重搆讼,朝廷虽更法省裁,而不能止。及建炎置诸县弓手,则并官户所免半钱皆征之,而役钱不反,保正副悉移入为上供矣。乾道中,金华松阳民汪灌等首倡:度其时里正一岁之役,乃自实其赀为三等,定当役之次于籍,众割田公之,以其粟佐当役者。役之先后,视籍田之多寡,视等他日户升降则告于众而进退之。岁三月,众毕会,击豕酾酒,旧里正以授新里正,成礼而退,名曰义役行。后二十年,讼不抵于有司,俗大欢洽。理宗时,贾似道为公田,于是江、浙细民,负官租而愁怨,法非不善,顾所行之人何如耳。

  明役法,括之户口,以籍为定,丁成而役,六十一免,妇女及不成丁不役。年七十以上,许一子侍养,免杂派役。寡妇年三十,前夫亡守志,迨五十不改节者,旌其门,免家徭。品官免役,视职秩为差,官故仍免徭三年。里甲十年轮一役,谓之正役。均徭机兵驿传,谓之泛役,并入丁田派之,故今人丁有料、有盐、有纲、有徭、有机、有站六项名色,盐乃丁之所独,余则田之所同。今四差已并入条鞭之内,恐习久渐忘,以为田亩应纳之赋,不知贡料四差均包于内。因取旧志原载条款,详录于后,使后之览者有所考焉。

附载:历朝赋役

  唐:

  本州蜡烛二十条。

  宋:

  本州蜡烛二十条。

  上供银,七千九百四十五两八钱三分五厘。

  圣节钱,每岁二千两,送行在右藏西库。

  大礼银,每遇大礼年份,解银二千两,送行在左藏西库。

  上供鈆,本钱三千贯银,会中半银四百二十八两五钱七分二厘,会一千五百贯。

  明:

  岁派本府土物照里分俵八县均出,岁进上下半年。肥猪一百二十七口,银二百一十七两六钱;鹅一百八只,银三十二两四钱;鸡二十三只,银一两六钱一分。合银二百五十一两六钱一分(长、宁各四十一两九钱一分,清四十六两四钱一分,归三十六两五钱五分,连二十四两七钱六分,上三十一两九钱七分,武、永各一十四两七分)。

  荔枝一千五百九十一斤(长、宁、清各二百六十五斤,归二百三十五斤,连二百六十三斤,上二百九斤,武、永各九十九斤)。

  龙眼一千八百二十二斤(长、宁、清各三百二斤,归二百六十六斤,连一百九十斤,上二百三十六斤,武、永各一百一十二斤)。

  香蕈八十七斤(长、宁、清各一十三斤,归十一斤,连七斤,上一十斤,武、永各五斤)。

  白砂糖五千一百三十八斤(长、宁、清各八百五十一斤,归七百五十斤,连五百三十四斤,上六百六十七斤,武、永各三百一十七斤)。

  黑糖一千八百三斤(长、宁、清各一百九十九斤,归二百六十三斤,连一百八十七斤,上二百三十四斤,武、永各一百一十一斤)。

  黄蜡一千一十九斤(长、宁各一百六十六斤,清一百八十三斤,归一百四十七斤,连一百五斤,上一百三十斤,武、永各六十一斤)。

  茶叶三百一十七斤(长、清各五十九斤,宁三十二斤,连二十二斤,归四十六斤,上四十一斤,武、永各一十九斤)。

  银硃一百六十五斤(长、清各二十九斤,宁二十六斤,归二十三斤,连十七斤,上二十一斤,武、永各一十斤)。

  土硃九十八斤(长、宁各十六斤,清十七斤,归四十斤,连十斤,上十三斤,武、永各六斤)。

  靛花青七十三斤(长、宁各十二斤,清十三斤,归十斤,连八斤,上九斤,武、永各四斤)。

  乌梅二百六十斤(长、宁各二十一斤,清二十斤,归、上各十五斤,连十三斤,武、永各六斤)。

  五倍子一百四十斤(长、宁、清各二十八斤,归二十五斤,连十七斤,上二十二斤,武、永各十斤)。

  黄熟铜九十一斤(长、宁各十六斤,归十四斤,连十斤,上三斤,武、永各六斤)。

  红熟铜九十一斤(长、宁各十六斤,归十四斤,连十斤,上二十三斤,武、永各六斤)。

  生铜六百七十九斤(长、宁各一百十四斤,清一百二十一斤,归九十九斤,连六十斤,上八十七斤,武、永各四十二斤)。

  锡五百六十八斤(长、宁各九十八斤,清一百十五斤,归八十六斤,连六十一斤,上七十八斤,武、永各三十二斤)。

  生漆一千一百九十八斤(长、宁各一百九十五斤,清二百十四斤,归一百七十二斤,连一百二十三斤,上一百五十三斤,武、永各七十三斤)。

  桐油八百五十五斤(长、宁各一百三十九斤,清一百五十三斤,归一百二十三斤,连八十八斤,上一百九斤,武、永各五十二斤)。

  密陀僧二十六斤(长、宁、清、归各四斤,连、永各二斤,上、武各三斤)。

  黄牛皮十四张(长、宁、清、归、上武各二张,连、永各一张)。

  弓一千八百三十张(长四百十二张,宁百九十一张,清三百十四张,归二百一十八张,连二百十五张,上三百七张,武一百十八张,永一百四十三张)。

  箭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四枝(长三千二十四枝,宁二千七百枝,清二千二百二枝,归一千五百五枝,连一千五百六十二枝,上二千二百四十枝,武八百五十四枝,永一千五十七枝)。

  弦一万一千八百七十条(长二千六十条,宁一千八百五十五条,清二千二百二条,归一千九条,连一千五百六十二条,上一千五百三十五条,武五百九十条,永一千五十七条)。

  翎毛三万七千六十根(长一万,宁九千一百,清二千五百,连六千,上六千七百八十,武五千五百,永三千一百二十)。

  翠毛九十六个(长、宁、清、归各十六个,上二十个,武、永各六个)。

  杂色皮一千七百四张(长二百九十张,宁三百六十三张,清一百九十五张,归一百四十二张,连二百五十张,上一百九十七张,武一百七十张,永九十三张)。

  课铁九万九千七百九十三斤三两二钱,商税课钞折银六十九两七钱三厘(上杭九万六千六百九十三斤三两二钱,清流三千一百斤)。

  农桑绢十六匹二丈八尺,丝九两四钱(长二匹、丝二两,清四匹,归七匹,连二匹二丈八尺,上一匹、余丝五两二钱,永丝二两二钱)。

  带办商税课钞四千九百四十八锭五贯六百一十四文(长七百二十六锭一贯三百七十四文,宁一千八锭九百文,清八百五锭二贯六百文,归三十一锭一贯一十二文,连五百六锭四贯五百文,上一千一十三锭三贯七百三十八文,武三百九十八锭一贯四百九十文,永四百六十锭一贯)。

  官房官地赁钞二十七锭一贯九百九十文七分(长五锭八贯七百八十八文,宁一十二锭一贯八百一十五文七分,永一锭一贯八百六十七文)。

  酒醋茶课钞:长一百五十七锭三贯一百五十二文,宁三十七锭三贯八百一十文,清四十七锭八贯三百一十四文,归四十锭一贯三百一十六文,连二十九锭二贯二百七十文,上二十九锭四贯九百九十文,武五十四锭一贯六百九十文,永二十七锭一贯七百七十五文。

  窑冶课钞九十一锭九贯九百三十二文(长四十三锭六百一十文,宁一十二锭四贯五百七十文,连一十五锭二贯六十文,上一锭二贯六百九十二文)。

  门摊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一贯五百五十四文(宁三十九锭六百文,清一十七锭七百八十五文,连二十锭二贯,上一十一锭四贯六十九文,武三锭四贯一百文,永八十五锭)。

  军务犁耙钞一百六十文(宁出)。

  契本钞一千五百二十七文(上七百二十七文,连八百文)。

  桃李柿树钞五贯九百七十二文(上三贯九百八十二文,永一贯九百九十文)。

  茶子油树租钞二百五十文(武出)。

  樊公会税钞三百六锭三贯五百文(清出)。

  鱼课钞六十九锭七十二文(连出)。

  鱼课米六十七石八斗二合(归出)。

  粮料,起运金花价槓银八千五百七十三两(长二千四百四十三两一钱四分八厘,宁一千五百零五两六钱八分九厘,清五百二十一两六钱八分七厘,归九百八十六两三钱七分一厘,连七百八十两二钱二分六厘,上九百二十二两一钱六分三厘,武七百一十七两五钱五分九厘,永六百九十六两一钱零七厘)。

  折料价脚银三百七十六两二钱五分一厘(长一百零七两二钱二分二厘,宁六十六两零八分一厘,清二十二两八钱七分七厘,归四十三两二钱九分,连三十四两二钱四分九厘,上四十两四钱七分二厘,武三十一两五钱一分,永三十两零五钱五分)。

  黄白蜡茶价脚银九百二十二两二钱三分八厘(长六百四十三两九钱七分三厘,上二百七十八两二钱六分五厘)。

  厨料果品价脚银六百九十二两四钱四分六厘(上杭)。

  抵解农桑夏税绢价脚银一十四两零八分三厘(上一两四钱六分,宁一两四钱六分,清二两九钱二分,归四两五钱九分三厘,连二两一钱九分,上七钱三分,武七钱三分)。

  段匹柜袱价脚有闰银一千一百一十七两七钱五分一厘(长二百三十九两九钱八分,宁六百五十二两四钱二分五厘,清二百二十五两三钱四分六厘)。

  牲口料价脚银三百零一两四钱九分八厘(长汀)。

  京库盐钞价脚有闰银一千三百一十八两九钱一分(长二百三十六两四钱七分五厘,宁二百三十七两六钱八分四厘,清一百八十七两零九分二厘,归一百七十两九钱五分六厘,连一百七十四两四钱五分五厘,上一百四十四两六钱二分九厘,武八十九两四钱二分四厘,永七十八两二钱零三厘)。

  三司料价脚银三千四百二十三两五钱三分四厘(长七百五十七两六钱,宁四百七十八两零五分三厘,清五百五十二两三钱六分六厘,归四百零七两四钱六分九厘,连五百零八两三钱二分八厘,上二百八十一两二钱七分五厘,武二百七十一两六钱零三厘,永一百六十六两八钱四分)。

  课铁价脚有闰银四百零八两三钱五分(连城)。

  翠毛价脚银二百四两六钱(宁化)。

  民弓弦箭价脚银一千五百零六两九钱二分(归七百五十三两三钱九分六厘,武三百七十六两七钱六分二厘,永三百七十六两七钱六分二厘)。

  军器民办价脚银五百六十三两八钱六分三厘(清流)。

  胖袄裤鞋价脚银三百四十两一钱一分一厘(宁化)。

  皮张价脚银四十九两六钱一分三厘(连城)。

  协济昌平州马价银二十两(武平)。

  存留抵解无征司库钞银一十九两一钱一分五厘(长五两三钱五分五厘,宁三两四钱九分八厘,清一两一钱四分一厘,归二两二钱六分九厘,连一两七钱八分二厘,上二两一钱九分五厘,武一两三钱九分九厘,永一两四钱七分六厘)。

  抵补无零丝棉银二钱七分六厘(长六分,永二钱一分六厘)。

  科举进士碑坊银六百九十二两七钱九分五厘(长一百二十二两二钱五分,清九十六两,归一百一十二两五钱,连一百四十两二钱五分,上五十二两五钱,武六十四两二钱九分五厘,永一百零五两)。

  历日槓索纸张银七十二两零七分(武平)。

  司库盐钞有闰银五百五十九两五钱八分(长一百零六两七钱五分九厘,宁八十八两零七分六厘,清七十九两五钱一分四厘,归七十五两零二分五厘,连七十九两零二分七厘,上五十八两八钱零一厘,武四十两零五分五厘,永三十二两三钱二分三厘)。

  料剩有闰银一千九十八两八钱八分一厘(长二百零一两九分一厘,宁一百五十四两二钱七分四厘,清一百二十七两零三分四厘,归六十两九钱九分六厘,连二百五十五两八钱九分四厘,上一百一十五两九钱零九厘,武七十七两二钱九分八厘,永一百零六两三钱六分五厘)。

  备歉银九百四十一两五钱六分三厘(宁三百九十两七钱七分,归二百六十三两五钱九分四厘,连五十五两七钱,上五十二两九钱四分一厘,永一百七十八两五钱五分八厘)。

  粮剩有闰银五千二百四十五两一钱六分六厘(长一千六百二十三两七钱七分三厘,宁九百七十七两七钱七分五厘,清四百一十八两一钱一分八厘,归七百一十两八钱七分二厘,连三十九两一钱三分二厘,上七百六十三两二钱二分五厘,武一百五两五钱二分一厘,永五百五十六两七钱五分一厘)。

  溢出丁口银五两二钱四分三厘(清流)。

  原额升科米银一百五十五两三钱七分(长一十两二钱零四厘,宁二十八两零二分八厘,归一百零五两七分三厘,上八钱九分一厘,永一十一两一钱七分四厘)。

  仓剩解司银三千五百九十两八钱三分六厘(长七百二十三两九钱四分九厘,宁八百一十五两零三分八厘,清一千四十一两五钱四分三厘,归六百零九两四钱二分五厘,连一百一十四两五钱九分九厘,上二十两六钱零六厘,武一百三十六两四钱四分,永一百二十九两二钱三分六厘)。

  仓剩凑给儒学闰月银六十两零六分(宁二十两零九分,归一十九两零四分,连二十两九钱三分)。

  仓剩给武平营兵银二千三百八十四两七钱零七厘(长一千二百一十六两三钱七分一厘,归六百一十四两五钱,上三百六十九两二分一厘,永一百八十四两八钱一分五厘)。

  府仓折价给军银四千三百二十六两八钱八分九厘(长三百三十七两八钱八分四厘,宁三千三百三十三两五钱,清二百八十五两五钱,归三百七十两零五厘)。

  上杭仓折价给军银一千五百七十八两五钱七分(归一千零三十五两,连二百七十八两五钱,上二百六十五两零七分)。

  武平仓折价给军银三千九百一十四两九钱三分五厘(连一千五百六十二两,上五百一十八两零七分四厘,武七百七十七两五钱八分五厘,永一千零五十七两二钱七分六厘)。

  府库盐钞有闰银一千七百二十三两三钱七分(长二百五十一两零七分,宁二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六厘,清二百零三两八钱零三厘,归二百二十两九钱零四厘,连二百三十一两八钱三分五厘,上二百七十七两三钱二分七厘,武七十六两六钱三分五厘,永一百六十九两九钱三分)。

  府学仓银五百零一两七钱零四厘(长汀)。

  县学仓银一千九百五十五两四钱(长二百五十一两一钱六分,宁二百六十二两八钱,清二百五十一两一钱六分,归二百二十五两九钱六分,连二百五十一两一钱六分,上二百四十五两,武二百三十二两九钱六分,永二百三十五两二钱)。

  县际留仓银八百零七两八钱二分七厘(宁二百零一两五钱七分一厘,清一百八十八两八钱六分四厘,归一百五十四两五钱,连一百二十六两四钱一分九厘,永一百三十六两四钱七分三厘)。

  际留仓改折修仓银一十八两三钱四分二厘(上杭,一半解司充饷,一半听候修仓)。

  本色运仓米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一石六斗零二合九勺三抄(府仓八千三百零四石三斗四升一合七勺三抄,上仓三千六百六十八石四斗七升八合八勺二抄,武仓二千八百一十六石七斗八升二合三勺八抄,武平所屯粮米一百六十二石)。

四  差

  里甲之役谓之纲,有里长、老人。里长者,明制城中曰坊,在乡曰里,通称为里甲。每十户为甲,十甲为里。里以一户丁力相应者为长,统十甲首,甲首则统十户。其后岁输一甲,见役专掌催钱粮勾摄公事,及出办上供物料,皆得称为里长。汀人因之称散户为甲首,殊失其旧矣。老人者,凡在坊、在乡,每里各推年高有德一人,坐申明亭,为小民平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

  均徭之役,谓之徭,有银差力差,十甲输差,十年一次。正役歇后,五年一着役。其编役之制,米一石,准夫一丁,辨民老弱,不任役与有员役及盐户当免役者,计一年该役额数,各以应役丁米,填各衙门差使,应出银者谓之银差,应出力者谓之力差。

  民壮之役谓之机,选拔民之壮丁,充为机兵,团练守城,以备寇警。

  驿传之役谓之站,通纽一县民米,编充本县各驿马驴夫、防夫廪给之数,且以应使客。有关符,符内所当予者予之(每民米一石抽四斗五升入驿支应)。其役按银米多寡,截排日子,依次应当,岁周复始,至十岁则再编。

  万历七年,题准行一条鞭,其法不论四差,通计一县岁所应起存支用差银若干两,俱于丁米内均派之。征银在官,而若官府所当取办,使客所当供应,在官诸役,及机兵所当雇募,悉官为给,不与于民,而里甲照旧催征。自条鞭以后,有司有擅用里役者,法参奏。万历七年以后至万历四十年,又累年加编不等。

  国朝照前朝旧制,官征官给,以役之。嗣以军兴兵饷不敷,四差亦多裁充饷。承平以后,渐次酌复,而裁解未复者尚多焉。

  纲:

  都察院心红柴炭等银三十五两三钱四分七厘(长、宁、清、归、连、上、永各四两四钱二分二厘,武四两三钱九分三厘)。

  察院考较府县学生员试卷茶叶饼等银八十九两三钱五分(长一十四两一钱一分一厘,宁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清一十两四钱二分六厘,归八两九钱三分三厘,连九两九钱二分四厘,上一十二两九钱七分八厘,武一十两零五厘,永九两六钱四分)。

  总兵府心红柴炭等银九两一钱七分六厘(八县各一两一钱四分七厘)。

  布政司清军道纸札等银五十四两三钱六分四厘(长、归、连各八两六钱七分,宁一十三两六钱七分,清三两六钱七分四厘,上、武、永三县各银三两六钱七分)。

  粮饷道纸札公费等银三十五两五钱四分(长六两一钱四分,宁八两七钱二分,清五两七钱,归二两六钱五分,连三两四钱八分,上二两六钱五分,武二两五钱,永三两七钱)。

  分守道上任祭品心红等银二百零五两七钱八分(长四十七两,宁五十七两,清、归各二十九两一钱,连二十一两一钱六分,上、武各二十两一钱六分,永一十一两二钱)。

  首领官纸札等银二十九两三钱九分二厘(八县各三两六钱七分四厘)。

  夷人进贡犒赏等银一十二两七钱六分(八县各一两五钱九分五厘)。

  按察司纸札银五两八钱(七县各一两,永一两八钱)。

  本司道修衙家火等银一百零一两七钱七分(长、宁、清、归、连、上、永各一十四两五钱四分)。

  本司护表夫银三十两一钱四分(长一十五两,宁、清各九两零七分)。

  提学道考较生员试卷茶饼等银一百两九钱零六厘(长一十八两四钱一分六厘,宁一十八两四钱一分二厘,清一十两五钱二分五厘,归七两二钱二分六厘,连一十一两六钱一分,上一十五两三钱四分六厘,武九两七钱六分,永九两六钱一分三厘)。

  本道刊榜纸札拾厂等银七十九两八钱七分四厘(长一十两,宁一十五两七钱零七厘,清一十二两零六分,归并府考一十四两零四分,连七两,上一十两六钱六分七厘,武、永各七两)。

  驿传道纸札银五两(八县各银六钱二分五厘)。

  督屯道纸札银五两八钱八分(八县各派七钱三分五厘)。

  分巡道心红修衙等银三百二十三两二钱二分(长四十五两三钱五分,宁五十四两零五厘,清三十三两七钱零五厘,归四十两零二厘,连、武各二十六两零三分,上七十八两七钱三分,永一十九两三钱六分八厘)。

  首领官纸札银二十六两六钱七分(八县各三两三钱三分五厘)。

  上司巡历往来司道心红下程等银一百九十二两八钱九分二厘(长五十两,宁、武各八两,清、归、上各三十两,连一十六两八钱九分二厘,永二十两)。

  上司往赣雇募河船银四十九两九钱九分三厘(长一十两四钱一分,宁一十二两五钱,清、归各六两二钱五分,连、上、武各四两一钱六分七厘,永二两零八分二厘)。

  上司取办卷厢银一十两(长汀)。

  本府进表绫袱纸张、盘缠等银四十两一钱七分八厘(长八两三钱六分七厘,宁一十两零四分,清五两零四分,归五两零二分,连、上、武各三两三钱四分六厘,永一两六钱七分三厘)。

  造报朝觐须知等册绫袱、纸张等银六十九两九钱九分九厘(长一十四两五钱八分四厘,宁一十七两五钱,清、归各八两七钱五分,连五两八钱三分四厘,上、武各五两八钱三分三厘,永二两九钱一分五厘)。

  升迁应朝回任祭江、祭门等银三两二钱零一厘(长六钱六分七厘,宁八钱,清、归各四钱,连、上、武各二钱六分七厘,永一钱三分三厘)。

  新官到任祭品、公宴等银九两一钱七分三厘(长二两一钱三分六厘,宁二两四钱八分三厘,清、归各一两二钱四分二厘,连、上、武各八钱二分八厘,永四钱一分四厘)。

  本府佐贰查盘纸札银二十两(八县各二两五钱)。

  季考府学生员试卷等银六十四两七钱五分(长一十一两六钱二分五厘,宁一十八两七钱五分,清、归各九两三钱七分五厘,连、武各六两二钱五分,永三两一钱二分五厘)。

  岁贡往京、陪贡往省并两院助给盘缠等银一百一十七两三钱七分三厘(长一十五两九钱三分七厘,宁一十九两一钱二分五厘,清九两五钱六分二厘,归一十二两五钱六分二厘,连四十四两六钱二分五厘,上三两正,武九两三钱七分五厘,永三两一钱八分七厘)。

  本府佐贰交际等银二十八两五钱(长七两五钱,宁九两,归四两五钱,连、武各三两,永一两五钱)。

  使客下程等银一百四十三两零八分(长三十二两零六分,宁三十八两四钱六分,清二十一两六钱三分,归一十九两二钱四分,连一十二两四钱四分,上一十二两八钱三分,武一十一两四钱二分,永六两四钱二分)。

  灯笼夫油烛银一十六两九钱一分八厘(长三两三钱八分,宁四两零九厘,清、归各二两四钱零五厘,连、上、武各一两三钱三分三厘,永七钱二分)。

  佐领纸札银三十五两七钱五分(长四两二钱五分,宁七两五钱零四厘,清九两七钱五分,归三两七钱五分一厘,连三两七钱五分,武二两五钱,永四两二钱四分四厘)。

  本府佐领司狱府学修衙等银一百一十七两二钱二分四厘(长七两一钱五分三厘,又备用修衙一十一两二钱五分,宁八两五钱七分八厘,又修预备仓二十二两五钱,清一十一两二钱五分,归四两二钱九分二厘,又备用修衙一十一两二钱五分,连二两八钱零二厘,又备用修衙七两四钱九分一厘,上二两八钱六分四厘,又备用修衙银七两五钱,永公座帏褥执事棘茨等项九两九钱三分三厘)。

  执事银二十二两五钱五分八厘(长六两二钱四分二厘,宁七两五钱,归三两七钱五分,连二两五钱六分一厘,上二两五钱零五厘)。

  家火银六十两零九分二厘(长九两一钱二分,宁九两七钱四分九厘,清帏褥执事等项一十八两五钱五分七厘,归四两八钱七分五厘,连三两二钱八分九厘,上三两二钱五分,武并祭祀乡饮家火一十一两二钱)。

  帏褥银二十五两三钱一分七厘(长六两三钱四分一厘,宁七两六钱一分,归三两八钱零七厘,连二两四钱七分九厘,上二两五钱四分一厘,武二两五钱三分九厘)。

  棘茨银一十二两零三分六厘(长三两零五分八厘,宁三两六钱七分,归一两八钱三分五厘,连一两二钱四分一厘,上一两零六分六厘,武一两二钱二分一厘)。

  本府公费银一百二十两(长、宁、归、□四县各四十两)。

  解囚差役盘缠并囚柜银二十七两四钱八分四厘(长三两一钱二分五厘,宁三两七钱五分,清一十一两四钱七分五厘,归一两八钱七分五厘,连四两三钱二分四厘,上、武各一两二钱五分,永六钱二分五厘)。

  龙山学舍门役钱七两二钱(八县各银九钱)。

  恤刑衙门纸札等银四十九两八钱九分七厘(宁八两,归一十二两,连一十三两四钱五分七厘,武一十四两五钱五分五厘,永一两八钱八分五厘)。

  仓夫银六两(宁化)。

  上司经临印刷志书集录学田书册银二两(宁化)。

  属县造报朝觐须知宪纲等册绫袱纸张银二百三十两三钱三分三厘(长五十两,宁三十五两三钱三分三厘,清、上各三十两,归二十五两,连、永各银二十两)。

  升迁应朝回任祭江、祭门等银三两五钱二分(八县各银四钱四分)。

  新官到任祭品、公宴等银二十四两七钱九分六厘(长、宁、连、上各三两六钱三分三厘),清、归各三两六钱三分二厘,武、永各一两五钱)。

  习仪拜贺香烛、茶果等银五两八钱四分一厘(长一两六钱四分一厘,其七县各六钱)。

  春秋祭祀文庙、山川社稷、郡邑厉等壇祠银一千九十九两二钱(长一百九十两,宁一百二十两九钱,清一百二十八两一钱,归一百二十七两四钱,连一百三十二两六钱,上一百五十一两,武一百二十六两三钱,永一百二十二两九钱)。

  乡饮二次并修置家火等银二百六十一两七钱(长六十一两零六分,宁二十八两,清并春中芒神等项四十三两七钱一分,归、连各二十八两,上三十五两,武一十五两,永二十三两)。

  鞭春春牛、芒神、春花、彩杖、春宴酒银二十九两四钱六分(长一十二两四钱六分,宁、归、连、上各三两,武、永各二两六钱)。

  桃符门神、花灯银一十八两二钱(长六两,宁、归、连各二两,上三两,武、永各一两六钱)。

  季考县学生员试卷等银一百五十六两一钱二分(长三十五两四钱四分,宁一十六两七钱,清一十七两七钱,归一十六两三钱六分,连一十六两三钱六分,上二十两二钱,武一十五两二钱,永一十六两三钱六分)。

  岁贡往京、陪贡往省盘缠等银三百三十八两五钱四分三厘(长、宁、清各三十八两二钱五分,归、上、武各三十五两二钱五分。连生员并遗才盘缠一十九两一钱一分一厘,又三年一次加编学道岁考等三十两零七分一厘,生员科举盘缠银三两,二年一次加编贡生盘缠银一十七两五钱。永并生员盘缠五十一两三钱六分一厘)。

  府县学朔望行香纸烛等银一十一两四钱(长三两,其七县各银一两二钱)。

  县正佐领儒学修衙银九十八两六钱六分五厘(长、宁各一十五两,清、归、连各一十二两三钱三分三厘,上一十五两,武、永各八两三钱三分三厘)。

  年例执事银六十五两九钱七分(长、上各一十一两四钱,宁三两六钱七分,清、归、连各八两九钱,武、永各六两四钱)。

  家火银一百零三两三钱三分四厘(长、宁、上各一十五两,清二十三两一钱五分,归一十一两六钱六分,连一十二两八钱五分,武九两,永并训导银一十一两六钱六分七厘)。

  公座帏褥银八十六两二钱九分四厘(长、上各十四两六钱,宁四两八钱六分七厘,清一十一两三钱五分,归一十三两三钱七分七厘,武、永各八两一钱)。

  库用公费银四百一十两(长六十两,其七县各五十两)。

  往来使客下程并吊祭等银二百六十两(长五十两,宁、武各二十两,清、上各四十两,归、连、永各三十两)。

  庆贺花币等银七十两(长四十两,归一十两,上二十两)。

  祈晴、祷雨、谢神猪羊银二十两(长、归各四两,宁、清、连、上、武、永各二两)。

  佐领纸札银四十两六银一分五厘(长、宁、上各九两,归四两六钱一分五厘,连六两,永三两)。

  存恤孤老夏冬衣布价银一百四十八两(长四十九两,宁一十八两,清一十六两,归一十四两,连、武、永各一十两,上二十一两)。

  院司道府馆衙门修理及杂物等银一百七十五两(长八十两,宁、武、永各一十两,清一十五两,归三十两,上二十两)。

  查盘官心红下程等银二十七两八钱零五厘(长五两六钱一分五厘,其七县各三两一钱七分)。

  雇募门皂迎送上司等银八百四十五两六钱五分(长一百七十六两八钱,宁一百六十两八钱五分,清二百零二两,归一百八十六两,连一十两,上五十两,武二十两,永四十两)。

  雇募灯笼夫油烛等银一十两(长六两,上四两)。

  会昌参将备办杂物银五十八两二钱八分(长、上、武、永各五两,宁、清、归、连各九两五钱七分)。

  赴省领历日盘缠银二两五钱(长汀)。

  院道审录囚犯应办午饭银一两二钱(长汀)。

  管解南、北两京军、黄二册盘缠银四十三两五钱六分((长五两八钱六分,宁八两一钱八分,清八两一钱,归三两八钱五分,连四两九钱二分,上三两七钱五分,武三两六钱,永五两三钱)。

  进士花币等银七十八两六钱一分五厘(长一两一钱一分一厘,宁一两三钱三分三厘,清四十五两六钱四分六厘,归二十八两九钱七分九厘,连、武各四钱四分,上四钱四分四厘,永二钱二分二厘)。

  新科举人花币等银二十八两(长八两,宁一十二两,上、武各四两)。

  旧科举人盘缠银九十一两五钱(长、宁各二十两三钱三分三厘,上三十两五钱,武、永各一十两一钱六分七厘)。

  科举府、县学生员盘缠银七十六两二钱二分九厘(长二十两七钱四分四厘,宁二十二两六钱二分五厘,上二十二两七钱六分四厘,武一十两零九分六厘)。

  武举盘缠银二十二两六钱六分五厘(长四两六钱六分七厘,连五两,上七两三钱三分三厘,武二两八钱三分四厘,永二两八钱三分一厘)。

  预备司道公费银五两(清流)。

  纲剩充饷银九十六两八钱八分四厘(归化)。

  应朝槓夫盘缠银一十二两六钱六分六厘(永定)。

  徭:

  布政司祗候银七十八两(长、宁各一十三两,归、连各二十六两)。

  公费银一十六两(宁、武各八两)。

  广积库库夫银一百七十四两六钱八分七厘(宁、清、归各五十八两二钱二分九厘)。

  护表夫银五十两(宁化)。

  弓兵银四十六两六钱(清、归、连、上各一十一两七钱正)。

  皂隶银二十二两四钱(上杭)。

  解户银一百六十四两(长、宁各三十六两,清、归、上各三十两,武二两)。

  清军道书手银四十两(长、宁、清各八两,归一十六两)。

  皂隶银一十九两五钱(清一十一两七钱,连七两八钱)。

  粮饷道弓兵银二十三两四钱(长、宁各一十一两七钱)。

  分守道门子银一十五两六钱(长、宁、清、归各三两九钱)。

  厨子银三两九钱(上杭)。

  皂隶银五十四两(长七两二钱,其七县各七两八钱)。

  按察司祗候银九十一两(宁、清各三十九两,武一十三两)。

  皂隶银一百六十三两八钱(长一十一两七钱,清三十五两一钱,归一百一十七两)。

  借拨隶兵银五十三两四钱(长、宁各七两二钱,清、归各一十五两六钱,上七两八钱)。

  护表夫银二十两(长、清、归、上各五两)。

  狱卒银八十一两九钱(宁四十六两八钱,清三十五两一钱)。

  盐运司隶兵银一十五两六钱(清流)。

  分巡道门子银三十一两二钱(上杭)。

  皂隶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上杭)。

  厨子银七两八钱(上杭)。

  都司断事司祗候银二十六两(上杭)。

  本府馆祗候银三百二十五两(长九十七两五钱,宁六十五两,清四十五两,归三十九两,连一十三两,武六十五两正)。

  马夫银三百二十两(长、武各三十二两,宁一百四十八两,归一百零八两)。

  门子银七十两二钱(长汀)。

  皂隶银三百八十三两四钱(长一百一十七两,宁、归各一百零一两四钱,上五十四两六钱)。

  狱卒银一百九十五两零五分(长、清各一十九两五钱,宁六十八两二钱五分,归四十三两九钱二分五厘,武四十二两八钱七分五厘)。

  庆丰库书库夫工食银六十七两四钱(长二十三两四钱,宁七两八钱,归三十一两二钱)。

  预备仓仓夫银一百二十两(宁六十两,清二十两,归四十两)。

  本府佐贰皂隶银一十五两六钱(宁化)。

  首领皂隶银一十五两六钱(归化)。

  府学门子银三十九两(长汀)。

  库子银二十八两八钱(长二十一两六钱,上七两二钱)。

  斗级银二十八两八钱(长、上各一十四两四钱)。

  殿夫银四两(长汀)。

  斋夫银一百三十两(宁六十五两,清一十三两,归、上各二十六两)。

  膳夫银八十两(宁四十两,归、武各二十两)。

  属县祗候银六百六十三两(长、宁、上各一百一十七两,清、归、连各九十一两,武、永各六十五两)。

  马夫银一千两(长、宁、上各一百六十两,清、归、连各一百二十两,武、永各八十两)。

  门子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八县各一十五两六钱)。

  皂隶银一千一百五十四两四钱(长、宁、上各一百七十一两六钱,清、归、连各一百四十两四钱,武、永各一百零九两二钱)。

  库书库夫银二百五十两八钱(长三十二两四钱,宁、清、归、连各三十一两二钱,上四十六两八钱,武、永各二十三两四钱)。

  禁子银三百二十一两七钱五分(长、上各五十八两五钱,宁、清、归各三十九两,连、武、永各二十九两二钱五分)。

  预备等仓仓夫工食并修仓及充饷等银七百七十七两四钱(长八十三两九钱,宁一百一十二两,清一百二十二两八钱,归一百零八两四钱,连九十八两,上一百六十二两五钱,武五十两八钱,永四十两)。

  县学斋夫银五百四十六两(长、宁、清、连、上各七十八两,归、武、永各五十二两)。

  膳夫银三百二十两(八县各四十两)。

  门子银一百六十二两六钱(长、清、连、上、永各二十三两四钱,宁一十四两四钱,归、武各一十五两六钱)。

  库子银一百二十二两四钱(永二十一两六钱,其七县各一十四两四钱)。

  斗级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八县各一十四两四钱)。

  殿夫银三十二两(八县各四两)。

  看守分司并公馆门子茶果等银一百五十六两八钱(长五十七两五钱,宁一十三两一钱,清一十两六钱,归一十七两六钱,连五两,上一十八两,武二十二两五钱,永一十二两五钱)。

  守坛门子银二十两八钱(长、宁、清、归、连、永各二两四钱,上、武各三两二钱)。

  渡夫银一百四十一两五钱(长三十六两八钱,宁一两五钱,清一十一两,连一十两,上六十九两二钱,永一十三两)。

  馆夫银一百四十三两四钱(长六十一两二钱,宁、归各一十四两四钱,清二十八两八钱,上二十四两六钱)。

  铺兵银二千七百一十六两三钱九分七厘(长八百零三两四钱,宁五百五十七两七钱,清三百九十两,归二百二十四两,连一百四十九两五钱,上三百五十四两一钱六分,武一百三十五两六钱三分三厘,永一百三十三两一分四厘)。

  弓兵银二千一百九十两零五分(长二百二十五两,宁二百二十四两一钱,清二百九十六两一钱,归二百二十一两八钱五分,连二百零七两,武三百四十二两,永定各六百七十五两)。

  守祠门子银六两三钱(宁、上各二两,清二两三钱)。

  机:

  解司充饷银七千七百四十三两零六厘(长一千二百四十五两三钱五分,宁九百九十八两四钱,清九百七十六两八钱,归八百七十八两七钱五分,连九百四十四两八钱五分,上一千一百五十九两五钱,武七百六十三两八钱,永七百七十五两五钱五分六厘)。

  本府应捕银三十八两七钱六分五厘(长六两四钱六分五厘,宁六两五钱,清、归、上各六两,连七两八钱)。

  出征路费银二千五百二十七两二钱(长四百七十八两八钱,宁四百四十二两八钱,清、归、连各四百一十四两,上九十两,武一百四十两四钱,永一百三十三两二钱)。

  会昌团操银一千七百七十八两六钱(长二百七十八两零五分,宁二百六十三两零五分,清二百二十两四钱五分,归二百二十两四钱五分,连二百五十六两四钱五分,上二百七十两八钱五分,武一百四十二两四钱五分,永一百二十六两八钱五分)。

  上杭操兵募兵银三千八百二十九两二钱(长、宁、清、归、连各五百四十六两,上九百四十三两二钱,武、永各七十八两)。

  属县应役民兵银八千七百六十两五钱二分九厘(长一千四百五十六两三钱三分五厘,宁一千二百两四钱,清并更夫银一千五十五两七钱五分,归一千二百零一两二钱,连一千一百五十三两一钱,上八百一十三两六钱,武八百八十四两一钱五分,永九百九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

  站:

  本府站银一万一千四百一十六两零四分二厘(长二千六百一十二两九钱二分四厘,宁一千九百八十八两七钱九分二厘,清八百四十七两八钱四分五厘,归一千七百六十五两四钱八分四厘,连七百四十二两八钱八分七厘,上一千六百二十八两三钱四分七厘,武一千一百零四两八钱三分一厘,永八百二十四两九钱三分二厘)。

  附征、起运、匠班总额二百七十八名,每名征银一两八钱,共银五百两四钱,原编四班输纳内。

  申子辰年额征七十七名,银一百三十八两六钱(长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宁一十名,银一十九两八钱;清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归七名,银一十二两六钱;连一十一名,银一十九两八钱;上一十六名,银二十八两八钱;武一名,银一两八钱;永一名,银一两八钱)。

  己酉丑年额征五十九名,银一百零六两二钱(长一十三名,银二十三两四钱,宁一十名银一十八两,清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归五名银九两,连五名银九两,上九名银一十六两二钱,武、永各一名各银一两八钱)。

  寅午戌年额征六十七名,银一百二十两六钱(长一十一名银一十九两八钱,宁六名银一十两八钱,清二十名银三十六两,归六名银一十两八钱,连一十名,银一十八两,上九名银一十六两二钱,武四名银七两二钱,永一名银一两八钱)。

  亥卯未年额征七十五名,银一百三十五两(长一十五名银二十七两,宁一十二名银二十一两六钱,清一十九名银三十四两二钱,归五名银七两二钱,连一十三名银二十三两四钱,上一十名银一十八两,武、永各一名各银一两八钱)。

  有闰年照闰月季分名匠每名加征银六钱(八县照加)。

  屯折价脚银六十九两四钱九分四厘(汀州卫五十九两零八分,武平所一十两四钱一分四厘)。

  解京军办价脚银一百九十五两一钱六分九厘(清流县解府盐钞银内抵解)。

  存留:寺租银一千七百四十九两九钱一分四厘(长四百三十九两二钱,宁三百二十七两三钱九分七厘,清一百二十五两零五分一厘,归一百六十两三钱五分六厘,连三百零四两三钱七分五厘,上八十四两五钱二分五厘,武三百零八两一钱五厘,永七钱八分一厘)。

  地租店租银一十二两二钱零五厘(清二两一钱二分五厘,上一十两零八分)。

  没官田租银一百八十两二钱六分五厘。武平。

  酒税银二十二两七钱五分四厘(长二两二钱,清四两八钱,连二两,上一十三两,永一两五钱五分四厘)。

  有闰年加征银一两八钱九分二厘(五县照加)。

  溢额河税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二厘(上杭)。

  武平营河税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九分(上杭)。

  炉课银三十两(连城)。

  纲站充饷银二百四十八两(本府二百三十二两,长一十六两)。

  樽节纸赎银一百两(府一十四两,长一十二两,宁一十二两,清一十两,归一十二两,连一十两,上一十二两,武一十两,永八两)。

  桥租日租抵作应朝盘缠银一十八两八钱(连城)。

  修仓银五十六两四钱一分六厘(一半充饷,一半充仓)。

  一半解司充饷银二十八两二钱零八厘(府解武平所四钱零五厘,长汀给军银内二十两七钱九分一厘,武平七两零四分二厘)。

  屯粮本折给军银五百三十七两(汀卫)。

  修仓银五两三钱七分(汀卫)。

  解司屯耗银三十五两二钱二分(汀卫)。

  屯粮柴薪银一十八两三钱八分(武平所给本所吏目)。

  续编:藩府膳田银一千五百五十九两三钱七分(长四百二十六两零三分,宁二百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厘,清九十九两一钱一分七厘,归一百七十八两八钱九分一厘,连一百五十三两一钱八分五厘,上二百两零七钱八分,武一百三十八两四钱九分五厘,永一百零八两五钱三分四厘)。

  皇陵工料银四千三百一十六两二钱二分三厘(长一千三十七两二钱一分五厘,宁六百三十两零八分一厘,清三百六十一两八钱八分九厘,归六百五十二两六钱八分九厘,连三百八十二两八钱六分一厘,上五百零二两五钱六分二厘,武三百四十六两六钱五分二厘,永三百九十六两二钱七分四厘)。

  因粮输饷银二千三百六十两二银六分(长三百二十一两五钱二分六厘,宁四百九十九两零九分三厘,清一百八十五两五钱二分,归四百两零三分五厘,连三百零四两八分九厘,上四百四十六两二钱五分一厘,武一百三十五两八钱七分八厘,永六十七两八钱六分八厘)。

  辽饷银一万七千五百四十五两七钱三分六厘(长四千七百九十三两六钱七分,宁二千八百六十一两五钱五分四厘,清一千一百一十五两二钱五分,归二千一十二两七钱二分二厘,连一千七百二十三两四钱三分七厘,上二千二百五十九两二钱三分,武一千五百五十八两二钱五分六厘,永一千二百二十一两四钱零八厘)。

  溢地加派辽饷银一十四两一钱九分(长五两一钱,宁三两九钱五分三厘,清九钱九分二厘,归四钱三分,连五钱三分六厘,上一两三钱六分,武九钱四分,永六钱六分一厘)。

卷之十 田 赋

  自《禹贡》咸则三壤,成赋中邦,而九等之式以定。《周礼》载,师掌任土之法,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美乎休哉!古先王取民有制,至周至慎,以杜后世作凉作贪之弊,不亦致乎?汀州古新罗地,于《禹贡》为扬州域,厥田下下,又杂错于江、韶、瓯、粤,多山而少田,土瘠民贫,地鲜珍产。自春秋迄隋唐,割据析合不一,兵兴时扰,供亿浮冒,民亦悉索敝赋。宋开宝中,始定版图,元、明因之。我国家休养生息,减赋轻徭,与民共登熙皞之化,鼓腹含餔,惟正之供,乐输天庾。所谓圣人在上,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府海官山,家之肥,国之肥,天下之肥也。《书》曰:“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又曰:“惟辟玉食”,治人食人,义固尔也。志田赋。

  唐杨炎作两税法,五代因之,伪闽时则仿两税而加重焉。

  宋太平兴国中,遣官王永、高象先均田税,蠲宿逋,度田土高下,以出产钱。有公田之赋,有民田之赋,有杂变之赋,又有支移、折变名色,又有夏、秋二税,夏税有折变布税、小麦、杆草三项,秋税米有糙、白二米,有折变黑豆一项。建隆中,诏以田土高下,第为五等,山田又分三等。然荒垦互易,伪匿俵寄,蠧弊丛生。终宋之世,田土高下变眩莫据。

  元元贞间,定夏、秋二税法,秋输粮,夏税折收木绵、布、绢之属,既又折收钞,每夏税粮一石,折收钞一贯五百文。

  明洪武初,令天下田地、山林、塘荡等,悉书其名数于籍。田二等,曰官、曰民。若职田,若学田,若废寺,若没官,若官租,皆系之官职田者,唐制职官所分之田也。学田者,府县以赡学校之田也。废寺田者,寺废而入官者也。没官田者,籍没之家入官者也,有原没、今没之别。官租田者,籍没之田而募人耕种者也。民田则系自占,得买卖之田也。租三等,曰秋粮米,曰夏税钞(民田),曰秋租钞(官田)。其秋粮有本色、有折色,俱称米。洪武初年,官米轻重不同,重者至一石,轻者或至一斗。宣德五年,乃下减分之令,凡官米征一斗至四斗者,减十分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分之三,遂为定制。官米,本、折中,半折色米征银解京,本色米存留各仓。旧以十分为率,七分征本色入仓,三分征折色解京。正德十四年,御史沈灼奏,官米俱折色解京,民米俱存留各仓。官米分四等,征纳三斗以下,每石折银三钱六分;三斗以上,每石折银三钱三分,伍斗则米每石折银三钱;七斗则米每石折银二钱五分。其民米并秋租钞米,半纳本色、半纳折价,每石折银五钱。新增起科米并浮粮米,俱全征折价,每石二钱五分,相兼分拨各仓。凡官民米皆有加耗,每官米一斗加耗三合五勺,民米一斗加耗七合。其耗米准备仓厫亏损,继复钮入正额支销,其后坐派各仓。民米每正耗米一石,又增耗米五升,亦作正额支销里甲之役。正德十五年,御史沈灼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纲,以丁四粮六之法科派,如文庙、社稷之祭,乡饮之类,则曰正办;如迎春桃符、新官到任之类,则曰杂办。正纲费用可得稽按,杂则私而难核。嘉靖十六年,御史李之阳以征银在官,适资贪墨,乃复旧制,石粮为银九分二厘,征储在库,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浮费支应不给,仍令里长贴办,称曰班次,又为杂泛,名色猥琐甚。或借办铺户,全不偿价,或半给之,较一年供亿,倍于二纲之数,里甲困惫不减前时。于是复沈之旧,合一年丁粮为一年,供应籍存于官,榜揭于衢,皆自分守道颁其数,即欲多征滥征不可得。于是除正、杂之名,止称纲银,以丁四米六审定规则,十甲输差,遇有本甲丁米少者,则银少而差轻;或本甲丁米多者,则银多而差重,未免有不均之叹。乃令各县将实差丁米,分为十段编派,概一县之数,如粮万石每年以千石,丁万口每年以千口,今年盈则捐补明年不足,明年缩则取诸今年有余。定为十段,一年编一段,法颇详明,然民困未苏。既而,都御史汪道昆,以总兵戚继光荡灭倭寇实藉金华兵之力,遂调金华兵戍守,议加派军饷,丁四粮八,奉旨定赋,而民又增一役。万历七年,都御史庞尚鹏始力行一条鞭之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起运,存留若干;土贡、纲徭机站,加银额若干;通为一条总征分支。凡征派名色,一切省除,供其入者民,司其出者官。奸徒之抑勒需索,无所藉手,民甚便之。

  本朝革除明末加派,其条鞭仍万历之旧,每年俱刻易知由单,但官、民米各则不同。田亩未经查丈,丁巳匀入田粮,诚恐土豪猾吏增减滋弊,或后世不察原委,重复派征,修志者窃有忧思焉。

  唐、宋、元田土、赋税,旧志无考。

  明官民田地山塘一万四千四十七顷一十四亩八分五厘(长三千九百二十二顷一十二亩二分;宁旧管二千八百九十顷九十八亩二分,成化八年除隶归化县外,实在二千二百九十六顷五十六亩七分;清八百七十六顷六亩六分六厘,归一千五百八十九顷二十七亩五分五厘五毫,连一千三百一十一顷八十二亩四分;上旧管二千七百九十九顷九十三亩,成化十八年除入永安县外,实在一千八百二十顷三亩五分;武一千二百六十三顷九十四亩五分,永九百七十九顷五十三亩七分)。

  本朝顺治九年编定《赋役全书》,原额官民田地山塘一万三千一百九十九顷一十一亩五分三厘六毫一丝六微九纤(长二千九百九十一顷四十九亩二毫,宁二千三百二十一顷一十八亩二分四厘一毫六丝八忽,清八百八十一顷六亩九分六厘一毫三丝八忽,归一千五百九十三顷七十四亩四分三厘一毫七丝,连一千二百九十三顷七十九亩八分四厘一毫一丝三忽九微五纤,上一千八百四十二顷六十六亩一分八厘九毫八丝五忽,武一千二百六十九顷五十六亩七分三厘九毫四丝二微四纤,永一千五顷六十亩一分二厘八毫九丝五忽五微。每亩征银则例载在各县)。

  共征银一十万两四千四百一十两五钱九毫七丝九忽五微一纤九沙二尘三埃(长二万二千五百四十二两七钱五分三厘二毫三丝四忽八微五纤五沙九尘七埃,宁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两二钱九分四厘二毫四丝六忽一微五纤二沙三尘六埃,清八千三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二毫七丝六微八纤八沙,归一万四千九百二十八两三分六厘二毫一丝三忽五微六纤五沙,连一万五百八十六两三钱九分四毫六丝九忽九微三纤四沙,上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三两八钱四分二厘三丝六忽九微四纤二沙,武八千二百三十两六钱六分八厘二毫五丝六忽六微八沙,永八千五百六十五两一钱五分一毫五丝七微七纤四沙九尘)。

  共征本色米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九石六斗二合九勺三抄(长八千三百四石三斗四升一合七勺三抄,上三千六百六十八石四斗七升八合八勺二抄,武二千八百一十六石七斗八升二合三勺八抄。征米则例载在各县。其余宁、清、归、连、永五县均不另科本色米)。

  康熙五十九、六十一年,并雍正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等年,乾隆元年,额外溢出田地山塘共二十二顷八十八亩四分九厘一忽三微三纤五沙一尘九埃六秒九漠(长四顷四十三亩一分四厘二毫六丝二忽六微,宁一十八亩一分八厘九毫六丝九忽,清一顷四分三厘一丝一忽,归一顷六十九亩四分三厘六毫一丝五忽一微,连七顷三亩七分二厘八毫三丝七忽五微,上一顷八十二亩六分五厘一毫三丝六忽一微三纤五沙一尘九埃六抄九漠,武六十亩九分八厘八毫七丝,永六顷八亩九分二厘三毫。征银则例载在各县)。

  共征银八十四两八钱六毫六丝一忽六微三纤六沙五尘四埃六秒一漠(长一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三毫七丝一忽九微八纤五沙九尘二埃七秒一漠,宁五钱五分六厘八毫五丝三忽二微七纤二沙一尘六埃一秒九漠,清三两一钱七分五厘四毫二丝八忽六微一纤五沙六尘二埃二秒,归一十三两五钱三分二厘八毫八丝六忽七微二尘二埃四秒六漠,连三十五两一厘七毫七丝二忽八微二纤九沙一埃六秒九漠,上六两七钱六分三毫四丝七忽八微六纤一沙一尘五埃七秒三漠,武二两二钱一分九厘六毫四丝三微五纤四尘三秒三漠,永一十一两八钱八分七厘三毫六丝二纤二沙三埃三秒)。

  共征本色米七石三斗六升八合八勺三抄四撮五圭九粟三粒八黍九稷(长三石六斗七升二合九勺八抄二撮三圭五粟四粒六黍九稷,上二石三斗四升三合三勺八抄二撮一圭六粟二黍,武一石三斗五升二合四勺七抄七粟九粒。征米则例载在各县)。

  乾隆元年,奉文豁除宁化县移驻泉上县丞衙署购买民田二亩九分八厘八毫八丝五忽改作地基,无征银二钱四分六厘五毫七丝五忽一微五纤二沙四埃二秒五漠。

  乾隆二年,钦奉上谕,豁免连、上二县缺额田七顷三十六亩一分三厘二毫三丝一忽一微三纤三沙三尘八埃七秒六漠(连六顷五十八亩九厘四毫八丝八忽一微三纤三沙三尘八埃七秒六漠,上七十八亩三厘七毫四丝三忽)。共无征银六十二两三钱五分三毫六丝四忽五微六纤三尘六埃一秒三漠(连五十六两八分一厘八毫五丝三忽一纤四沙九尘六埃一秒,上六两二钱六分八厘五毫一丝一忽五微四纤五沙四尘三漠)。无征本色米一石六斗六升六合五勺三抄三撮三圭五粟四粒一黍七稷一糠(上杭)。

  乾隆五年,奉文豁免永定县水灾冲陷沙堆田二十七亩二分三厘,无征银二两七钱六分二厘九毫一丝四忽七微一纤四沙一尘八埃六秒一漠。

  乾隆七年,奉文豁免连城县山堆压没寺田一十三亩三分二厘三毫,无征银一两二分五厘七毫二丝七忽七纤六沙二尘八埃五秒三漠。

  乾隆九年,奉文豁免被水冲陷缺额田地塘山共七十九顷一十四亩二分八厘九毫七丝六忽五微四纤五沙三尘三埃六秒二漠(长二十七顷四十一亩二分七厘八毫五丝四微九纤五沙三尘三埃六秒二漠,清五顷四十亩五分九厘六毫六丝四忽五纤,归五顷八十亩三分二厘三毫七丝,连一顷九十八亩四分六厘,上三十八顷五十三亩六分三厘九丝二忽)。共无征银六百一十一两六钱七分九厘二毫七丝八微四沙七尘六埃八秒二漠(长二百一十一两一钱三分八厘一毫二丝五忽五微五纤三沙四尘四埃三秒五漠,清五十七两三钱七分五厘九毫五丝八忽四微二纤七沙二尘二埃一秒五漠,归五十五两九钱三分四厘五毫一丝八忽二纤九沙四尘二埃八秒五漠,连一十六两九钱一分二厘四毫六丝一忽八微一纤二沙一尘七埃四秒六漠,上二百七十两三钱一分八厘二毫六忽九微八纤二沙五尘一漠)。共无征本色米一百四十九石一升一合三勺三抄七撮六圭九粟三粒一黍三稷七糠(长七十六石九升七合五勺五抄四撮六圭七粟九粒八黍三稷七糠,上七十二石九斗一升三合七勺六抄三撮一粟三粒三黍)。

  以上共缺额田、地、塘、山八十六顷九十三亩九分六厘三毫九丝二忽六微七纤八沙七尘二埃三秒八漠。共免无征银六百七十八两六分四厘八毫五丝三忽七沙六尘四埃三秒四漠。共免无征米一百五十石六斗七升七合八勺七抄一撮四粟七粒三黍八糠。

  康熙五十九年,里民报垦,额外溢出荒埔田六十四亩六分八厘五丝七忽六微,应于六十年起科银一两八钱二毫四丝(长汀)。

  康熙六十一年,里民报垦,额外溢出官民田、地、山、塘四十八亩五分六厘,应于雍正元年起科银三两三钱六分二厘九毫五丝三忽五微七纤六沙二尘一埃五秒(上杭)。

  雍正七年,里民首垦额外溢出民田一顷一十一亩一厘七毫(长一亩六分二厘,归七十五亩四分四厘七毫,武三十三亩九分五厘)。应于雍正七年升科银八两五钱四分九厘七毫六丝四忽五微九纤二沙二埃六秒一漠(长四分二厘二毫一丝七忽三纤一沙三尘五埃八秒,归七两二钱七分一厘九毫六丝一忽四微六纤一沙九尘九埃八秒七漠,武一两二钱三分五厘五毫八丝六忽九纤八沙六尘六埃九秒四漠)。

  雍正九年,里民首垦田六分四厘四毫九忽,应于本年起科银一分六厘七毫八丝四忽九微一纤八沙三尘五埃二漠(长汀)。

  雍正十年,里民首垦田二十八亩七分四厘三毫四丝一忽三微一纤八尘三埃三秒五漠(长二十八亩二分二厘六毫九丝六忽,上五分一厘六毫四丝五忽三微一纤八尘二埃三秒五漠)。应于本年起科银七钱九分五厘四丝六忽二微三纤三沙(长七钱三分九厘四丝二忽,上五分六厘四忽二微三纤三沙)。

  雍正六年,报垦额外溢出官民田一十二亩九分五厘八毫三丝七忽六微六纤(清一十一亩六分三厘八毫一丝一忽,上一亩三分二厘二丝六忽六微六纤)。应于雍正十一年起科银四钱九分三厘九毫四丝三忽七微九纤五沙一尘一埃(清三钱六分二厘八毫五丝七忽六微一沙八尘五埃二秒六漠,上一钱三分一厘八丝六忽一微九纤三沙二尘五埃七秒四漠)。

  雍正十一年,里民首垦额外溢出民田二十七亩二分五厘七毫,应于本年起科银二两六钱二分七厘一毫六丝六忽八微一尘三埃三秒八漠(归化)。

  雍正七年,报垦额外溢出民田一十一亩一分九厘一毫,应于雍正十二年起科银三钱四分八厘九毫一丝七忽四微二纤九沙二尘三埃三秒一漠(清流)。

  雍正十二年,里民首垦田一亩二分,应于雍正十三年起科银一钱一分五厘六毫六丝二忽三纤七沙六尘四埃七秒六漠(归化)。

  雍正十三年,里民首垦田一顷一十三亩四分九厘六毫六丝五忽七微(归二亩七分七厘九毫六丝五忽,连一顷一十亩七分一厘七毫)。应于本年起科银五两六钱五分三厘八毫五丝七忽五微八纤四沙八尘七埃八秒二漠(归一钱五分九厘四毫七丝六忽三微五沙七埃七秒二漠,连五两四钱九分四厘三毫八丝一忽二微七纤九沙八尘一秒)。

  雍正九年,里民报垦额外溢出官民田、地六亩一分七厘五毫四丝五忽四微九沙四尘二埃三秒四漠(上三亩四分七厘五毫四丝五忽四微九沙四尘二埃三秒四漠,永二亩七分)。应于乾隆元年起科银三钱三分二厘四毫七丝七忽四微九纤九沙七尘八埃一秒(上一钱五分一厘七毫五忽九微八纤四沙六尘五埃四秒,永一钱八分七毫七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一尘二埃七秒)。

  乾隆元年,里民首垦田二亩八分二厘九毫三丝七忽五微,应于本年起科银二钱一分四厘三毫六丝九忽九微七纤六沙三尘七埃九秒三漠(连城)。

  雍正六年,里民报垦额外溢出地、山二亩二分四厘四毫八丝七忽五微,应征于乾隆二年起科银五分二厘九毫二丝六微三纤六沙一尘二秒八漠(上杭)。

  雍正十一年,里民报垦额外溢出田四亩二分六厘二毫,应于乾隆三年起科银一钱三分九厘三毫八丝二忽一微四纤二沙五尘二埃九秒(清流)。

  雍正十三年,劝垦额外溢出田共一十二顷九十三亩九分六厘三毫四忽五微五纤四沙九尘四埃(长一顷五亩五分四厘,宁一十八亩一分八厘九毫六丝九忽,清七十三亩三分三厘九毫,归五十一亩九分七厘七毫二忽三微,连五顷九十亩二分八厘二毫,上一顷二十二亩三厘四毫六丝三忽二微五纤四沙九尘四埃,武二十七亩三厘八毫七丝,永三顷五亩五分七厘二毫)。应于乾隆五年起科银共四十九两二钱九分五厘三毫八微五纤九沙六尘四埃七秒四漠(长二两七钱五分三毫六丝一忽四微一纤三沙二尘八埃六秒,宁九钱五分六厘八毫五丝三忽二微七纤二沙一尘六埃一秒九漠,清二两二钱八分三厘四毫七丝四忽五微四纤二沙七秒三漠,归二两七钱八分一厘八毫九丝八忽五微七纤九沙九尘二埃二秒一漠,连二十九两二钱九分三厘二丝一忽五微七纤二沙八尘三埃六秒六漠,上二两八钱七分六厘四丝五忽六微一纤七沙一尘三埃三秒六漠,武九钱八分四厘五丝四忽二微五纤一沙七尘三埃三秒九漠,永七两三钱六分九厘五毫九丝一忽六微一纤五尘六埃六秒)。

  雍正十三年,劝垦额外溢出地共五顷五十三亩八分五厘七毫四丝七忽一微(长二顷四十二亩四分三厘一毫,归一十七亩七分七厘五毫四丝七忽一微,永三顷六分五厘一毫)。应于乾隆九年起科银一十一两二钱三分一厘四毫四丝一忽三纤四沙七尘一埃八秒一漠(长六两三钱一分七厘七毫二丝六忽六微二纤二沙九尘三埃二秒九漠,归五钱七分六厘七毫二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四尘四埃五秒二漠,永四两三钱三分六厘九毫九丝二忽八微九纤六沙三尘四埃)。

  乾隆十三年,里民首垦地五亩五分,应于乾隆十三年起科银一钱二分九厘六毫三丝一忽六微二纤七尘九埃四秒五漠(上杭)。

  以上报垦首垦田、地共二十二顷八十八亩五分八厘三丝三忽三秘三纤四沙一尘九埃六秒九漠。

  以上升科银共八十五两一钱五分九厘八毫六丝七微三纤六沙五尘四埃六秒一漠。

  康熙六十年,升科本色米五斗六升六合八勺七抄八圭四粟七粒七黍(长汀)。

  雍正元年,升科本色米四斗六升二合七勺五撮三圭七粟九粒五黍(上杭)。

  雍正七年,升科本色米七斗六升五合七勺五抄五撮一粟四粒二黍(长一升三合二勺九抄一撮一圭四粟九粒九黍,武七斗五升二合四勺六抄三撮八圭六粟四粒三黍)。

  雍正九年,升科本色米五合二勺八抄四撮三圭八粟七粒(长汀)。

  雍正十年,升科本色米二斗三升二合六勺三抄六撮(长汀)。

  雍正十一年,升科本色米九合一勺八抄七圭五粟七粒一黍(上杭)。

  乾隆元年,升科本色米三升三合八勺八抄九撮四圭八粟三粒四黍(上杭)。

  乾隆二年,升科本色米二升八合六勺八抄三圭二粟二粒五黍(上杭)。

  乾隆五年,升科本色米五石一升三合四勺七抄八撮五圭八粟五粒二黍九稷(长二石八斗五升四合八勺九抄九撮九圭七粟九稷,上一石五斗五升八合六勺七抄二撮四圭五黍,武五斗九升九合九勺六撮二圭一粟四粒七黍)。

  乾隆十三年,升科本色米七升二勺五抄三撮八圭一粟七粒二黍。

  以上共升科本色米七石一斗八升八合七勺三抄四撮五圭九粟三粒八黍九稷。

  雍正七年,开报田、地溢额升科银一百二两九钱八分二厘三毫七丝六忽三纤二沙一尘(系永定削免项下截扣,留为绅衿优免之项,并无溢额田、地。雍正六年奉文,饬查溢额银米,前令裘树荣详报归公,改作溢额归入起运,一并起解。经前令程芳、周缉敬两次出具并无田、地,即结存案)。

  以上官民田、地、山实一万三千一百三十五顷六亩四分五厘二毫五丝一忽三微四纤五沙四尘七埃三秒一漠。

  以上实征银一十万三千九百二十两五钱七分八厘三毫六丝七忽二微八纤一尘六埃二秒八漠。

  以上实征本色米一万四千六百四十六石一斗一升三合七勺九抄三撮五圭四粟六粒五黍八稷二糠。

  外匠班银一百一十九两五钱(内除雍正十三年奉文匠班银两,子辰申丑巳酉寅午戌卯未亥十二年,并加闰,共银一千四百三十四两,自十三年为始,分作十二两匀入田粮内征解,递年应征银两,照属县现征钱粮,科算匀征)。长汀年征银一十四两五钱(每粮一两匀征银六毫四丝三忽一微四纤八沙一埃一秒五漠)。宁化年征银一十九两五钱(每粮一两匀征银一厘五丝六忽三微三纤五沙三尘三漠)。清流年征银三十四两五钱(每粮一两匀征银四厘一毫一丝九忽七微八纤七沙八尘九埃四秒八漠)。归化县年征银一十一两(每粮一两匀征银七毫三丝五忽六微九纤七沙二尘二埃五秒二漠)。连城年征银一十二两五钱(每粮一两匀征银一厘一毫八丝六忽四微六沙五尘四埃八秒三漠)。上杭年征银二十二两(每粮一两匀征银一厘七毫二丝九忽三微七纤九沙一尘七埃二漠)。武平年征银三两五钱(每粮一两匀征银四毫二丝五忽一微七纤五沙三埃四秒四漠)。永定年征银二两(每粮一两匀征银二毫三丝七微二纤五沙三尘九埃三秒八漠)。

外附征

  杂项租税银共五千六百七十六两三钱九分八厘八毫四丝四忽七微九纤七沙六尘三埃九秒一漠(内除乾隆二年奉文,豁免长汀缺额无征樽节纸赎银一十二两;又于乾隆三年奉文,上杭原额河税改归商税,银三千二十二两三钱六分一厘五毫二丝;又乾隆九年归化县被水坍陷,原升科米并续新垦及樽节纸赎缺额豁免无征,共银一十七两三钱二分一厘三毫二丝四忽)。

  实征银二千六百二十四两七钱一分六厘七微九纤七沙六尘三埃九秒一漠(遇有闰年加征银一两八钱六分二厘八毫五丝)。内:

  寺租,共银一千七百六十八两九分九厘二毫九丝七忽九微九纤七沙六尘三埃九秒一漠(长四百三十九两二钱七分,宁三百三十两三钱一分九厘,清一百二十五两五分一厘二毫,归一百七十七两一钱六分四厘八毫二丝六微八纤,连三百二两一钱一分五厘六毫八丝八纤九沙六尘八埃一秒,上八十四两五钱二分五厘,武三百八两八钱七分二厘五毫九丝七忽二微二纤七沙九尘五埃八秒一漠,永七钱八分一厘)。

  酒税,共银二十二两三钱五分三厘八毫(长二两四钱,有闰之年加二钱;清四两八钱,有闰之年加四钱;连二两,有闰之年加一钱六分六厘七毫;上一十二两,有闰之年加一两;永一两一钱五分三厘八毫,有闰之年加九分六厘一毫五丝)。

  修仓全裁充饷,共银五十五两六钱五厘七毫(长四十一两五钱二分一厘八毫,武一十四两八分三厘九毫)。

  没官田租银一百八十两二钱六分五厘(武平)。

  山地租银二两一钱二分五厘(清流)。

  桥田租税银一十八两八钱(连城)。

  炉税银三十两(连城)。

  褒忠祠店租银一十两八分(上杭)。

  樽节纸赎银共六十二两(府一十四两,宁一十二两,清一十两,连一十两,上一十二两,武一十两,永八两)。

  原续增升科充饷,共银二十二两四分四厘一毫一丝九忽八微(长一十一两七钱四分八厘六毫,宁五钱五分五毫三丝二忽,上四两三钱八分三厘三毫八丝,武二两九钱二分八厘四丝,永二两四钱三分三厘五毫六丝七忽八微)。

  续增新垦,共银四百五十三两三钱四分三厘八丝三忽(长二十九两一钱八分八厘九毫三丝九忽,宁三十两四钱四分二厘五毫一丝三忽八微,清二十四两九钱一分一厘,连一百四十一两九钱六分一厘八毫六忽四微,上三十六两三钱四分一厘四毫一丝九忽二微,武四两七钱五分四厘九毫,永一百八十五两七钱四分一厘九毫四忽六微)。

  雍正七年开报寺租项下零星尾积溢银二两三钱三分四厘(宁化)。

  乾隆八年奉文加征寺租银二十三两五钱六分四毫六丝九忽一微八纤八沙一埃六秒七漠(连城)。

  寺租之征,起于明嘉靖四十三年。因军兴多故,巡抚谭纶议就寺在僧存之田,以十分为率,四分给僧焚修(每亩输粮差银八分),六分入官充饷(每亩输正赋银八分,加输充饷租银一钱二分,一赋一租共岁输银二钱),光为寺租四六之法。隆庆二年,巡抚涂泽民议将六分入官僧田,照租估亩,亩征银二钱或至四钱。嗣后僧徒告累,增减不一(万历十六年以前奉文减免四分之二,每亩止征银六分,后又量增二分,共征饷银八分)。至万历二十三年,户部据抚臣题覆,僧田每亩定征饷银一钱二分。二十五年,巡抚金学曾议饷,惟二千亩以内者,准依四分焚修例,其多溢以外,每亩征饷银一钱二分。本朝一切因明万历四十八年之旧,四六之征如故。乾隆元年,巡抚卢焯奏称,民间有一田二赋之徭,请将官收租谷归僧,令僧纳粮,免向寺佃追租,部议寺租全归僧收,每亩征粮二钱。连邑招福、同关、北川三寺,寺田每亩原征不及二钱,故照例画一征收,加征入额。

  削免额银四千五百五十九两六钱七分六厘二毫四丝(长三百四十三两五钱三分六厘,宁四百五十九两二分七厘三毫,清八百六十八两七分六厘八毫,归五百三十五两四钱三分二厘三毫,连五百一十三两四钱四分七厘,上七百八十四两六钱一分四厘七毫二丝,武二百八十六两七钱七厘四毫,永七百六十八两八钱三分四厘七毫二丝)。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五百七十六两五钱八分二厘五毫二丝一忽二微五纤(长二百三十二两八钱五分六厘八毫九丝二忽三微一纤二沙五尘,宁八十二两九钱二分九厘四毫七丝四忽,清八十二两九钱二分九厘四毫七丝四忽,归五十四两一钱七分一厘九毫一丝八忽四微四纤三沙七尘五埃,连四十二两九钱六分一厘七毫四丝六忽二微五纤,上五十七两三钱九分九厘七丝三忽八微五纤六沙七尘五埃,武三十九两五钱三分八厘八毫三丝七忽六微六纤八沙二尘五埃,永三十七两九钱二分八厘三毫八丝六忽八微七纤五沙)。

附征汀军厅原征汀州卫

  原额屯田七十三顷一十七亩八分四厘七毫,编征本色折价折色米一千三百一十六石,共征银六百三十五两九钱七分二厘五毫三丝(内除乾隆元年改归江西信丰县屯田五十九顷七十一亩四分五厘二毫六丝四忽,共征银五百二两四钱五分五厘六毫;又割归建安、建阳、崇安三县征解田共八十二亩七厘五毫四丝七忽一微六纤九沙八尘一埃一秒,共征银八两七钱)。实存屯田一十二顷六十四亩三分一厘八毫八丝八忽八微三纤一尘八埃八秒五漠。实征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一分六厘九毫三丝(内宁化征银七十六两八钱六厘九毫三丝,清流征银九两一分,上杭征银三十九两)。

  武平所

  原额屯田地九顷七十一亩七分二厘,内折色田一顷六十一亩七分二厘(每亩科米二斗八升四合四勺四抄二撮二圭四粟五粒八黍;原编折色米四十六石,每石征银六钱五分二厘五毫三纤四沙七尘八埃二秒六漠)。共征银三十两一分五厘一忽六微。

  本色田八顷一十亩(每亩征本色米二斗),共征本色米一百六十二石(乾隆元年奉文将银米均改归江西会昌县征解)。

  起运府属额征地丁正附等银共一十三万五千九百一十七两一钱二分九厘八毫七丝七忽六纤五沙六尘四埃五秒六漠(内:府一十四两,长二万八千七百六十两五钱二分八厘八丝四忽六微八纤五沙五尘一埃七秒一漠,宁二万三千八百八十二两一钱六分七厘九毫一丝九忽六微七纤九沙一尘八埃五漠,清一万一千一百六十三两八分八厘七毫三丝九忽七微四纤二尘二秒五漠,归一万八千五百二十三两三钱八分五厘一毫一忽九微一纤二尘三埃三秒一漠,连一万四千三百九十六两四钱八分七厘八毫九丝九忽八微七纤五沙四尘九埃五秒三漠,上一万六千八百八两一钱二分六厘四毫五丝五微六纤五沙一尘六埃七秒二漠,武一万一千九十二两三钱七分二厘八毫三丝九忽四微六纤五沙六尘一埃一秒四漠,永一万一千八百七十六两九钱七分二厘八毫四丝一忽一微四纤四沙二尘三埃八秒五漠)。

  实征起运银一十一万七千二百九十八两八钱三分二厘五毫三丝一忽六纤五沙六尘四埃五秒六漠(内:府一十四两,长二万三千八百六十九两五钱六分九厘一毫二丝二忽六微八纤五沙五尘一埃七秒一漠,宁二万一千一十五两九分六厘五毫七丝八忽六微七纤九沙一尘八埃五漠,清八千七百九十一两四钱九分一厘二毫一丝八忽七微四纤二尘二秒五漠,归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三两九钱四厘二毫四丝八忽七微一纤二尘三埃三秒一漠,连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一两五钱二分三厘七毫二丝八忽八微七纤五沙四尘九埃五秒三漠,上一万四千四百零五两七钱五分九厘一丝五微六纤五沙一尘六埃七秒二漠,武九千五百七十八两一钱二分一厘三毫五丝四微六纤五沙六尘一埃一秒四漠,永九千九百二十九两三钱六分七厘二毫七丝二忽三微四纤四沙二尘三埃八秒五漠)。内:户、礼、工三部银四万二千三百八十四两四钱一分七厘四丝九忽五微九纤四沙五尘七埃(长一万一千七十九两二钱九分二厘七毫八忽七微三沙九尘二埃,宁七千八百六十四两六钱二分二厘四丝五忽八微一纤七沙,清一千八十七两三钱七分七毫九丝二忽三微一沙七尘二埃二秒八漠,归五千四百四十二两三钱六分四厘七毫二丝七忽九纤五沙二埃四秒八漠,连四千六百八两三钱七分三厘五丝二忽二纤五沙七尘三埃八秒八漠,上五千四百两零一钱二分八厘九毫四丝九微八纤一沙九尘五埃八秒一漠,武三千七百六十九两九钱二分九厘四毫七丝四忽八微六纤二沙,永三千一百三十二两三钱三分五厘三毫七丝八微七沙二尘五秒五漠)。

  按明制,有金花、颜料、蜡茶、药味、缎匹、课铁、翎鳔、胖袄等项物料之征,折价解京。因有加平、滴珠、水脚、铺垫各费,就田亩匀派。后俱归入一条鞭统征分解,嗣有新增物料亦就田匀征。故田有料增之名。所谓金花者,明初折粮银两俱解南京户部,供武臣俸禄、各边缓急之用。颜料,系办解樟脑、青黛等项,御史沈灼题请改折解礼部。翠花、翎毛、杂皮等项,折价解工部新增各料内。顺治十三年,奉文于通省田米内匀派,每石米增颜料价银七厘六丝九忽六微六纤六沙八尘,增茶蜡银三厘七丝一忽四纤三沙六尘二埃四秒,增课铁正价银三厘二毫三丝七忽三微三纤三沙六尘八埃七秒,增蔴铁翎鳔银一毫四丝九忽三微八纤九沙九尘二埃,增螺壳银二毫二丝五忽九微二纤九沙五尘六埃,增弓改牛角并弦箭银九分七厘八毫七丝七忽三微六沙五尘二埃三沙,增军器盔刀甲银三分七厘七丝五忽四微六纤一沙九尘一埃五秒,增胖袄裤鞋银三厘四毫八丝九忽六微二纤二沙四尘八埃三秒。又康熙十八年,奉文办解本色银硃、腻硃等料。二十五年,新增本色乌梅、五倍子等料。二十六年,加增锡蜡、紫草俱于颜料款内动支。委官办解,不敷正价于削免款内拨给。康熙三十七年,奉文停解本色锡斤价银,归入充饷。另香料一项,系康熙六年奉文动正供办解。

  本色办解颜料脚价铺垫并匀贴不敷正价,共银一千一百六十两八分七毫一丝二忽七微八纤九沙(长七百一十一两二钱一分四厘六毫三丝四忽五微八纤五尘,宁一百零三两四钱八分二厘三丝八微四纤,清三十五两九钱二分一毫四丝一忽九微一纤三沙七尘五埃,归六十七两六钱一分六厘七毫九丝一忽九微六纤三沙七尘五埃,连五十三两六钱九厘五毫三丝七忽八微一纤,上九十一两四钱六分六厘六毫一忽一微二纤六沙七尘五埃,武四十九两三钱四分八厘二毫二丝四忽六微四纤六沙二尘五埃,永四十七两四钱二分二厘七毫四丝九忽九微八沙)。

  裁扣解部并节年续裁,共银一万二千九百三两四钱四分四厘七毫一丝一忽九微六纤四沙七尘六埃。

附历年裁扣各款

  康熙十七年奉裁:抵解无征绫丝棉银二钱七分六厘(长六分,永二钱一分六厘)。

  料剩拨抵修城银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三分一厘九毫五丝二忽一微八纤(长八十一两一钱一分八毫一丝一忽七微三纤八沙,清七两三分三厘八毫七丝三忽九微三纤,连一百三十一两六钱二分二厘一毫九忽二微八纤七沙,永一百六两三钱六分五厘六毫五丝七忽二微二纤五沙)。

  料剩拨抵买办硝磺火药银三百三十八两三钱四分七厘二丝八忽四纤六沙二埃(宁三十四两二钱七分三厘七毫六丝五微一纤八沙七尘六埃,归六十两九钱九分五厘八毫五丝八忽九微一沙,连四十九两八钱七分三毫五丝一忽五微四沙二尘六埃,上一百一十五两九钱八厘九毫八忽九微一纤,武七十七两二钱九分八厘一毫四丝八忽二微一纤二沙)。

  料剩拨抵修船银五十七两七钱二分九厘五毫七丝四微八纤八沙七尘四埃(连城)。

  司库盐钞银一百五十四两五分一厘二毫八丝四忽四微(归七十五两二分四厘五毫一丝六忽八微,连七十九两二分六厘七毫六丝七忽六微)。

  驿站拨作武举三场供应银五百两(连三百两,武二百两)。

  以上系支应项下。

  顺治十八年奉裁,按院蔬菜烛炭银六两二钱(上杭)。

  按院心红纸张银四两二钱三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永定)。

  按院舍人工食银一十四两二钱五分九厘九毫九丝九忽六微(清、归、连三县各四两七钱五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二微)。

  康熙六年奉裁,右布政心红纸张银二十四两六钱六厘(长一十二两三钱四分四厘,武一十二两二钱六分二厘)。

  康熙十七年奉裁,按察使心红纸张银三两六钱四分五厘(长汀)。

  按察使修监刑具银一十四两五钱四分(上杭)。

  顺治十六年奉裁,漳南道匀闰俸银一两二钱(清流)。分巡漳海道匀闰俸银二钱三分一厘八毫六丝六忽八微(宁化)。

  康熙元年奉裁,分巡漳南道吏书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四两四钱(长二名,清、归、连、永各一名,上、武各三名,每名工食六两二钱);分巡漳海道吏书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宁化)。

  康熙二年奉裁,漳海道俸银六两九钱五分六厘(宁化)。

  康熙二年奉裁,分巡漳南道俸银三十六两(清流)。心红纸张银五十两(长三十两六钱五分,清一十八两三钱九分,武九钱六分)。轿伞夫七名工食银四十三两四钱(长汀)。快手一十名工食银六十二两(武平)。门子四名、快手二名、皂隶一十二名、听事一名、铺兵二名,共二十一名工食银一百三十两二钱(上杭)。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知府匀闰俸银三两五钱(长汀)。

  康熙元年奉裁,本府吏书二十四名、库书一名、预备仓书手一名,共工食银一百六十七两四钱(长二十四两八钱,宁八十六两八钱,上五十五两八钱)。

  康熙十七年奉裁,本府知府心红纸张银五十两,修理刑具银二十两(俱宁化)。灯夫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归化,康熙二十二年复奉留给,又于雍正五年奉文裁汰)。马快草料银一百一十两六钱(连城,康熙二十二年复奉留给,又于雍正七年奉文裁汰)。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同知匀闰俸银二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长一两八钱一分八厘五毫三丝三忽二微,宁八钱四分八厘一毫三丝三忽二微)。

  康熙元年奉裁,本府同知书办六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三钱(宁化一名六两二钱,归化五名三十一两)。

  康熙十七年奉裁,本府同知心红纸张银二十两(归化)。灯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上杭,康熙二十一年复奉留给,又于雍正五年裁汰)。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理刑推官匀闰俸银一两五钱(长九钱一分六厘三毫三丝三忽二微,归五钱八分三厘六毫六丝六忽八微)。

  康熙元年奉裁,本府推官书办八名工食银四十九两六钱(归化五名三十一两,武平三名一十八两六钱)。

  康熙六年奉裁,本府推官俸银四十五两(长二十七两四钱九分,归一十七两五钱一分)。心红纸张银二十两(长汀)。门子二名、步快八名,共工食银六十二两(长汀)。皂隶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四两四钱(长一十八两六钱,归五十五两八钱)。轿伞扇夫七名工食银四十三两四钱(宁化)。灯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连城)。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经历匀闰俸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二微(长八钱六厘七毫三丝三忽三微,宁五钱二分六厘六毫)。

  康熙元年奉裁,经历书手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归化)。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照磨匀闰俸银一两五分六毫六钱六忽四微(长六钱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武四钱)。

  康熙元年奉裁,照磨书手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归化)。

  康熙十七年奉裁,照磨俸银二十一两五钱二分(长一十九两五钱二分,武一十二两)。门子二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长汀)。皂隶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归六两二钱,上一十八两六钱)。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宁化。俱二十二年奉复留给,又于雍正四年复裁)。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司狱匀闰俸银一两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长六钱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武四钱)。

  康熙元年奉裁,司狱书手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清流)。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仓大使匀闰俸银一两五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长六钱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武八钱)。

  康熙十七年奉裁,仓大使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长一十九两五钱二分,武一十二两)。皂隶二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清流)。

  顺治十六年奉裁,本府儒学教授一员、训导二员匀闰俸银三两一钱五分一厘九毫九丝九忽二微(长一两九钱五分一厘九毫九丝九忽二微,连四钱,武八钱)。

  康熙元年奉裁,学书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长汀)。

  康熙四年奉裁,儒学训导二员俸银六十三两四分(长三十九两四分,武二十四两。乾隆元年奉文,留给训导一员俸银四十两,又加给教授俸银一十三两四钱八分。实裁银九两五钱八分)。喂马草料银三十七两二钱(长汀。康熙四年,裁银二十四两八钱,康熙十七年,裁银一十二两四钱)。斋夫三名、门子三名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长十二两四钱,宁二十四两八钱)。

  顺治十六年奉裁,属县匀闰俸银一十二两(八县各一两五钱);县丞匀闰俸银三两九钱九分九厘九毫九丝九忽六微(长、宁、上三县县丞各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二微);属县典史匀闰俸银共八两四钱五厘三毫三丝一忽二微(八县各一两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属县巡检十员匀闰银共一十两五钱六厘六毫六丝四忽(长古城寨,宁安远寨,清铁石矶,归夏阳,连北团寨,武永平、象洞,永兴化乡、三层岭、太平司,各一两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属县驿丞四员俸及匀闰银一百三十两二钱八分二厘六毫六丝五忽六微(长临汀驿,清九龙驿,归明溪驿,上平西驿,各三十二两五钱七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又驿丞三员匀闰俸银三两一钱五分一厘九毫九丝九忽二微(长馆前驿,宁石牛驿,清玉华驿,各一两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驿丞书手四名、皂隶八名工食银共七十四两四钱(长三名,清三名,归三名,上三名,各一十八两六钱)。

  康熙元年奉裁,属县书办九十六名、库书八名、仓书八名,工食银共六百九十四两四钱(八县各八十六两八钱)。属县县丞书手三名共工食银一十八两六钱(长、宁、上各六两二钱)。典史书手八名共工食银四十九两六钱(八县各六两二钱)。巡检书手十名共工食银六十二两(武一十二两四钱,永一十八两六钱,长、宁、清、归、连各六两二钱)。驿丞书手三名共工食银一十八两六钱。学书八名共工食银四十九两六钱(八县各六两二钱)。

  康熙四年奉裁,属县儒学斋夫二十四名、门子十六名,工食银共二百四十八两(八县各三丁一两)。

  喂马草料银共九十九两二钱(八县各一十二两四钱)。

  康熙十七年奉裁,属县心红纸张银一百六十两(八县各二十两)。修理仓监银一百六十两(八县各二十两)。灯夫三十二名工食银一百九十八两四钱(八县各二十四两八钱。康熙二十二年复奉留给,又于雍正五年奉文裁汰)。马快草料银七百一十四两二钱四分(八县各八十九两二钱八分)。儒学喂马草料银九十九两二钱(八县各一十二两四钱)。

  以上俱经费项下。

  外,顺治十六年奉裁,儒学教谕匀闰俸银共八两四钱五厘三毫三丝一忽二微(八县各一两五分六毫六丝六忽四微。乾隆元年奉文,加给教谕俸银各八两四钱八分)。

  顺治十六年奉裁,训导匀闰银共八两四钱五厘三毫三丝一忽二微,康熙四年奉裁,训导俸银二百五十二两一钱六分(俸并匀闰银八县各裁三十二两五钱七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乾隆元年奉文,加给训导俸银四十两,八县共加给银三百二十两)。

  康熙十七年奉裁,各驿膳夫、膳马、廪粮等银及留县雇募夫马等银共一千三百六十两(内:长临、汀馆前二驿三百三十四两八钱,宁石牛驿二百二两一钱二分,清玉华、九龙二驿二百一十三两二钱八分,归明溪驿七十四两四钱,连留县雇募夫马银九十三两九钱六分,上平西驿一百六十八两六钱四分,武雇募夫马银一百二十四两,永一百四十八两八钱)。

  此系驿站项下。

  康熙五年奉裁,按院考校生员试卷等银三十二两六钱九分五毫六丝五忽(长七两五分五厘五毫五丝,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七毫,清二两九钱一分三厘三毫,归二两一钱六分六厘七毫,连二两六钱六分二厘二毫一丝五忽,上三两四钱五分三厘九毫,武五两二厘二毫,永二两七钱七分)。

  康熙十七年奉裁,布政司表夫银八两二钱八分五厘(长三两七钱五分,宁、清各二两二钱六分七厘五毫)。护表夫银一十二两五钱(宁化)。库用巡风火把等银六十四两五分(宁、清、归各二十一两三钱五分)。按察使司护表夫银五两(长、清、归、上各一两二钱五分)。提学道岁考生员试卷茶饼银五十两四钱五分二厘八毫六丝七忽五微(长九两二钱八厘,宁九两二钱六厘八丝五忽,清五两二钱六分一厘四毫五丝七忽五微,归三两六钱一分三厘一毫一丝,连五两八钱四厘八毫,上七两六钱七分三厘,武四两八钱七分九厘八毫五丝,永四两八钱六厘五毫六丝五忽)。本府进表合用绫袱银八两八钱五分六厘九毫七丝(长二两九分一厘七毫;宁二两五钱一分四丝五忽,清、归各一两二钱五分五厘二丝五忽,连八钱三分六厘六毫七丝五忽,上九钱八厘五毫)。造报朝觐须知、宪纲等册银一十两六钱九分四厘二毫七丝一忽六微(长二两四钱三分六毫三丝三忽三微,宁二两九钱一分六厘六毫七丝,清、归各一两四钱五分八厘三毫三丝四忽,连、武各九钱七分二厘二毫三丝三忽四微,永四钱八分五厘八毫)。季考府学生员试卷茶饼赏纸银七十一两五钱(长一十一两六钱二分五厘,宁一十八两七钱五分,清、归各九两三钱七分五厘,连、上、武各六两二钱五分,永三两一钱二分五厘)。新官到任祭品并公宴银四两六钱七厘二毫三丝七忽(长二两一钱三分六厘五毫三丝,宁一两六钱,武八钱二分七厘七毫七忽)。府学岁贡生员往京并陪贡往省盘缠银七十四两(长一十三两四钱三分七厘五毫,宁一十九两一钱二分五厘,清九两五钱六分二厘五毫,归九两五钱六分二厘五毫,连、上、武各六两三钱七分五厘,永三两一钱八分七厘五毫)。属县造报朝觐须知、宪纲等册绫袱银五十两一钱七分三厘三丝五忽(长八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宁一十七两六钱七分三厘,清五两,归四两一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七忽,连三两三钱三分三厘四毫,上五两,武、永各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四忽)。新官到任祭品并公宴银一十两九钱二分四厘七毫一丝三忽三微(长、清、归、上各一两四钱五分二厘七毫,宁一两四钱五分五厘七毫,连一两四钱五分三厘七毫,武一两三钱五分一厘八毫一丝三忽三微,永八钱五分二厘七毫)。鞭春春牛芒神春花等银三十五两四钱六分(长一十二两四钱六分,宁、归、连、上各三两,清六两,武、永各二两五钱)。季考县学生员试卷茶饼赏纸银一百二十一两四钱四分(长二十一两六钱,宁、归、连各一十五两,清一十六两,上一十七两,武一十一两八钱四分,永一十两)。考试生儒进学花红等银一十六两二钱八分(长五两四钱四分,宁、清各一两七钱,上二两,归、连、武、永各一两三钱六分)。庆贺花币吊祭银二十五两(长二十两,归五两)。上司巡历经过合用心红纸札等银七十两七钱四分六厘(长、永各一十两,归、上各一十五两,清一十二两二钱,连八两四钱四分六厘)。雇募河船答应上司道往赣州银二十二两九钱一分(长一十两四钱一分,清、归各三两一钱二分五厘,宁六两二钱五分)。答应司道取用卷箱等项银二两二钱(长汀)。管解军黄二册杠索盘缠等银四十三两四钱六分(长五两八钱六分,宁八两一钱八分,清八两一钱,归三两七钱五分,连四两九钱二分,上三两七钱五分,武三两六钱,永五两三钱)。县学岁贡生员往京盘缠旗扁银二百八十三两五钱(长、宁、清、连、永各三十八两二钱五分,归、上、武各三十两七钱五分)。

  康熙二十一年,复奉留给,又于二十六年复裁,每县各留给银一两二钱五分,实裁银二百七十三两五钱。科举府县学生员盘缠银一百三十九两五钱九分八厘七毫四忽八微(长二十两七钱四分三厘七毫一丝,宁一十四两六钱二分五厘三毫,清一十一两六钱四分五厘七毫,归一十六两五钱三分八厘六毫六丝六忽,连三十两一钱三分四厘二毫二丝八忽八微,上二十一两七钱四厘,武一十一两九分六厘,永一十三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此款顺治十五年裁半,康熙十七年全裁。致祭文公祠银六两(长汀)。新桥、河田、长桥、百步四渡渡夫四名银八两(长汀)。临汀驿馆夫三名银一十六两二钱(长汀)。馆前驿馆夫二名银七两二钱(长汀。三十二年复留,雍正五十年裁汰)。石牛驿馆夫一名银六两(宁化)。陈埠岗渡夫一名银七钱五分(宁化)。铁石、南北、镇雄、三门渡夫四名银七两三钱(清流)。杨坊、上庄、朋口、连安四渡渡夫四名银五两(连城)。水西、涧头、水浦、潭头、张滩五渡渡夫十名银二十五两(上杭)。平西驿馆夫二名工食银七两二钱(上杭)。梅溪、长堤、南蛇三渡渡夫三名银四两五钱(上杭)。阳明渡夫二名银三两六钱(上杭)。丰稔、南山渡夫二名银三两四钱(永定)。新寨渡夫一名银一两二钱(永定)。罗滩渡夫银一两(永定)。新四滩渡夫银九钱(永定)。往来使客下程等银四两三钱六分八厘三毫(宁化)。院司道府厅修理衙门银七两五钱(清流)。九龙、玉华二驿馆夫四名银一十四两四钱(清流)。此款二十二年复留,雍正五年裁汰。加编贡生盘缠银八两七钱五分(连城)。考试县学生儒试卷茶饼银四两八分(连、武、永各一两三钱六分)。正陪贡往省盘缠银一十三两五钱(归、上、武各四两五钱)。两院助府县学贡生盘缠银九两(上、武各三两)。明溪驿馆夫银六两(归化)。本县应朝杠夫盘缠银一十二两六钱六分六厘(永定)。恤刑心纸供应银二十七两一钱二分八厘五毫三丝(宁八两,归一十二两,武五两二钱四分五厘一毫五丝,永一两八钱八分三厘三毫八丝)。此款系康熙九年奉裁。

  以上俱支发项下。

  按裁扣,年有增减,以上乃原编奉裁,今载入垦书之项,其顺治十六年以前奉裁之款尚多,未入全书,故不载入。

  额编正附征,裁扣兵饷,溢额樽节纸赎等项,共银五万三千三百二十八两九分八厘五丝二忽二微五纤一尘一秒四漠(府一十四两,长九千四十六两三钱五分四厘五毫五丝七忽三微四纤二沙九尘七埃,宁一万四百六十二两八钱九分六厘一丝六忽一微一纤五沙二尘五埃八秒六漠,清五千一百三十二两四钱四分七厘四毫九丝五忽二微二纤七沙,归八千七百七十五两九钱三分三厘六微五纤二尘三埃三秒七漠,连五千六百五十三两四钱九厘二毫九忽九微七纤六尘八埃一秒,上六千二十七两八厘六丝七忽八微五纤七沙,武三千六百五十九两七钱九毫七丝四微九纤四沙九尘五埃八秒一漠,永四千五百五十六两三钱四分八厘七毫三丝六忽五微八纤二沙)。

  编审溢出丁口银二两六分三厘九毫七丝八忽七微三纤四沙二尘(长汀)

  额外各年里民报垦升科银共二十四两五钱二厘四毫八丝七忽二微一纤一沙三尘八埃六秒一漠(长二两五钱九分八厘二毫八丝三忽九微三纤九沙七尘一埃三秒二漠,清八钱五分一厘一毫五丝七忽一微七纤三沙六尘一埃四秒七漠,归一十两一钱七分四厘二毫六丝六忽六微四沙八尘五埃六秒三漠,连五两七钱八厘七毫五丝一忽二微五纤六沙一尘八埃三漠,上三两七钱五分四厘六毫七丝六微二纤三沙三尘二埃八秒二漠,武一两二钱三分五厘五毫八丝六忽九纤八沙六尘六埃九秒四漠,永九钱八分七毫七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一尘二埃七秒)。

  雍正十三年,册报劝垦,应于乾隆庚申年起科,银四十九两二钱九分五厘三毫八微五纤九沙六尘四埃七秒四漠(长二两七钱五分三毫六丝一忽四微一纤三沙二尘八埃六秒,宁九钱五分六厘八毫五丝三忽二微七纤二沙一尘六埃一秒九漠,清二两二钱八分三厘四毫七丝四忽五微四纤二沙七秒三漠,归二两七钱八分一厘八毫九丝八忽五微七纤九沙九尘二埃二秒一漠,连二十九两二钱九分三厘二丝一忽五微七纤二沙八尘三埃六秒六漠,上二两八钱七分六厘四丝五忽六微一纤七沙一尘三埃三秒六漠,武九钱八分四厘五丝四忽二微三纤一沙七尘三埃三秒九漠,永七两二钱六分九厘五毫九丝一忽六微一纤五尘六埃六秒)。

  雍正十三年劝垦,应于乾隆甲子年起科,银一十一两二钱三分一厘四毫四丝一忽三纤四沙七尘一埃八秒一漠(长六两三钱一分七厘七毫二丝六忽六微二纤二沙九尘三埃二秒九漠,归五钱七分六厘七毫二丝一忽五微一纤五沙四尘四埃五秒二漠,永四两三钱三分六厘九毫九丝二忽八微九纤六沙三尘四埃)。

  乾隆十二年,首垦额外溢出田,应于本年起科,银一钱二分九厘六毫三丝一忽六微二纤七尘九埃四秒五漠(上杭)。

  绅衿削免银四千五百五十九两六钱七分六厘二毫四丝(长三百四十三两五钱三分六厘,宁四百五十九两二分七厘三毫,清八百六十八两七分六厘八毫,归五百三十五两四钱三分二厘三毫,连五百一十三两四钱四分七厘,上七百八十四两六钱一分四厘七毫二丝,武二百八十六两七钱七厘四毫,永七百六十八两八钱三分四厘七毫二丝)。

  按削免一款缘明制,绅衿吏承例有优免,自三十石三十丁以至一石一丁,视职秩以定优免之数,岁有增减,年额不同。

  本朝顺治十四年,令绅衿止免本身丁徭,其田地与民一体当差。当时,未将原编差徭若干匀入纲丁、纲田,将差丁、差田减征。乃另增削免一款,作为定额,奉行之不善,今已难挽。盖田条鞭所误也。

  屯丁银一十二两三钱九分二厘一毫二忽三微一纤六沙三尘一秒八漠(宁六两一钱五分九厘八毫三丝七忽九微六纤六沙,清九钱四分五厘八毫九忽三微二纤二沙,上五两二钱八分六厘四毫五丝五忽二纤八沙三尘一秒八漠)。

  新裁站银一千三百六十两(长三百三十四两八钱,宁二百二两一钱二分,清二百一十三两二钱八分,归七十四两四钱,连九十三两九钱六分,上一百六十八两六钱四分,武一百二十四两,永一百四十八两)。

  新裁民壮工食银一千三百七十六两四钱(长一百二十四两,宁一百六十一两二钱,清一百八十六两,归、连、武、永各一百六十八两,上一百六十一两二钱)。

  匠班匀入田粮内征解银一百一十九两五钱(长一十四两五钱,宁一十九两五钱,清三十四两五钱,归一十一两,连一十二两五钱,上二十二两,武三两五钱,永二两)。

 存留

  府属额征存留银一万八千六百一十八两二钱九分七厘三毫四丝六忽(内:长四千二百九十两九钱五分八厘九毫六丝一忽,宁二千八百六十七两零七分一厘二毫四丝一忽,清二千三百七十一两五钱九分七厘五毫二丝一忽,归一千六百九十九两四钱八分八毫五丝三忽二微,连一千五百二十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一毫七丝一忽,上二千四百零二两三钱六分七厘四毫四丝,武一千五百一十四两三钱五分一厘四毫八丝九忽,永一千九百四十七两六钱零五厘五毫六丝八忽八微)。

秋粮米

  府属厅县峰市县丞共征本色秋粮米一万四千六百四十六石一斗一升四合五勺七抄八撮二圭六粟一黍二稷二糠(汀军厅征八千二百三十一石九斗一升七合一勺三抄九撮七圭四粟八粒四黍六稷三糠,上杭县征三千五百三石二升三合八勺七抄九圭七粟二粒九黍二稷九糠,峰市县丞征九十三石三升八合三抄四撮四圭五粟九粒八黍,武平县征二千八百一十八石一斗三升五合五勺三抄三撮七粟八粒九黍三稷)。内:一拨兑留给汀州镇标三菅兵米一万一百一十九石六斗,一拨解省粮米四千五百二十六石五斗一升四合五勺七抄八撮二圭六粟一黍二稷二糠。

耗羡

  府属各县共征耗羡平余,银一万八千一十二两四钱四分二厘一丝九忽一微七沙四尘三埃三秒五漠。内:

  原派起运一分水脚银一千二百七两八钱七分八厘二丝六忽四纤八沙一尘八埃五秒四漠。

  原派解司公费银六千七百五十四两八钱四分二厘三毫九丝八忽五纤九沙二尘四埃八秒一漠(此原派应解之数。乾隆十七年水脚奉裁,应归入此款内汇解充公)。

  原派道、府、厅、县佐杂养廉银一万零九两七钱二分一厘五毫九丝五忽(汀漳道四百二十九两七钱二分一厘五毫九丝五忽,本府一千八百两,同知五百两,长汀、宁化各一千两,上杭、连城各八百两,清流、归化、武平、永定各六百两,泉上、峰市二县丞各一百六十两,府经历、司狱各四十两,长汀县丞四十两,长、宁、清、归、连、上、武、永典史共八员各四十两,巡检十一员各四十两,驿丞二员各四十两)。

  明制田地、山荡皆科米,定则有官米、民米之分,官米每斗加耗三合五勺,民米每斗加耗七合,以为预备仓厫折耗继入正额支销。迨后各仓民米每正耗米一石,又增耗米五升,亦作正额支销。万历七年,都御史庞尚鹏行一条鞭之法,将正耗米统计入额,同四差编征银两,于是鼠耗之外复有火耗之征,每正银一两,折算九钱,将耗余以为各项使费及上司年节规礼。雍正六年,山西巡抚诺敏;雍正七年,河东总督田文镜,以有司重耗殃民,奏请定额提解归公,酌给各官养廉,闽省于雍正七年定额,布政潘体丰详定各州县额征地丁粮米,均取加一火耗,每两外计并封一分、平余一分归入正额,以一分为起运水脚,余为公费养廉。乾隆十七年,奏准部咨以起解钱粮夫船脚费,各省章程案内向无动支造报,径行删除。并令将乾隆十三、十四、十五等年用过水脚银两,着落赔补,未悉并封、平余二分,亦各省所未核计者,故各省不报销水脚。而闽省派支也,仰蒙恩旨免其赔补。圣恩宽大,安得持筹者将赋役原委上达九重,并耗羡而除之,岂非斯民之大幸乎?

榷政

  宋光宗绍熙间,上杭运漳盐十船,船六十箩,官给纲本至漳买之。宁宗嘉定六年,知州赵崇模请改运潮盐。理宗绍定五年,知州李华申请以杭、潮接壤,私贩旁午,艰于发卖,每年止就潮州潭口场买三纲,每纲千七百斤。长汀等县自潭口纳税至上杭者,县官检核方至州交纳,纲十船共四百箩,箩二十贯,内取箩头(四百八十一贯九百三十四文,钱会各半),以赡学。

  元无考。

  明洪武间,递年有商课之钞。成化二年,御史朱贤、巡道牟俸等以杭城隘不足居军,命邑令胡钺拓而大之。邑听选监生温祐在京上言,请暂抽河税,以城工竣而罢(每盐船税一钱五分,铁二分,鱼一分,委阴阳学员同老人轮收之)。既竣之后,又以城武平、永定及新建衙署皆,收河税,因循未寝。正德四年,镇守太监梁某尽以所税输京。十一年,漳州大帽山丹竹楼山寇倡乱,虔抚王守仁驻镇,改题前税为兵饷,以前司税之员多弊,改令本府委官稽之。嘉靖元年,巡道王俊民立法,凡商船不论所载多寡,给之以票,抵府卖者为长船,至府税课司交之;止于县者为短船,在县收之。十七年,知县伍笾请每船给票,其长短之数,随所至之地核之,由是税额加增。每盐一船抽银二钱八分,每货一船抽银一钱一分五厘,岁无定额,以船之多寡定税之盈亏,每年多者约可得四五千两。内:解武平营兵饷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守道家健工食并扣充饷银二百一十六两,分巡道阅操犒赏银八十两,启闭城门、放铳硝磺银八两四钱,有闰年加七钱,誊造循环纸张工食银十两八钱八分,布政司溢额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二丝,虔院盐饷银三十六两。万历二十七年,遣内监高寀入闽抽税,又于前项税银内每年割解京银一千二百两,监费二百五十七两八钱。四十二年,撤回内珰;前银起解布政司充饷。崇祯八年,本府新设威远营,议于前税内动支银七百四十四两,有闰年加银六十二两,备本营兵食。其抽税官员,议归本县正官董之。裁税官心红、每年议解银四百两,以佐岩前营兵食。又解京助饷银二千两。十七年,知县罗万藻议留为新兵月饷。

  本朝顺治五年,原编河税银三千二十二两三钱六分一厘五毫二丝,归入地丁额内,解布政司。其盈余银年约三千余两,另批解司充公。雍正五、六年间,清查关税,督抚委员监收,经布政使潘体丰详请,除正额外,以雍正六年所收盈余五千九百三十一两六钱一分九毫九丝七忽九微二纤四沙,作为盈余定额,照数征解。乾隆三年,奉文原征河税改归商税款内造报,每年比较盈缺,着落追赔。

  原解监河税银一千二百两。

  监费银二百五十七两八钱。

  武平营河税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

  溢额河税银二百一十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二丝。以上共正额银三千二十二两三钱六分一厘五毫二丝,外盈余银六千七十两有奇,年无定额。

杂 税

  长汀县原额京果、通盐、牛牙税银二百八十三两,原额福铁牛骨税银一十二两,原额纸税银二两,新增本城松杂炭行、发夫行、古城过载行税银一十六两。以上原额、新增共征税银三百一十三两。

  宁化县原额花布牙税银一十二两,原额猪税银七两五钱,原额牛税银五两,原额当税银五两。

  归化县原额纸牙税银六两五钱,原额牛、猪杂税银一十八两八钱。

  连城县牛税一十七两,年无定额。

  上杭县原额花布牙税银八十两,原额苎、笋、纸牙税银五两,原额连三纸牙税银五两,原额铁炉饷银一十两,原额猪税银五两(此款捐解),牛税银九两有奇,年无定额。以上各饷税共一百一十四两有奇。

  武平县原额牛税银六两。

  永定县原额摺滩、仙师宫、深溪三埠牙税银共二十一两。

税 契

  税契银两年无定额。按天启四年御史吴尚默请定,吏胥税役以补民赋之不及,议定民间田房税契,每两纳银三分,一切书办等役,以三年役满出缺,代者纳税。至各项牙税,乃崇祯年间以军兴旁午,饷费不继,因而派征。虽入正供,仍列外赋,庶为将来豁免之地耳。

仓储(社仓、耤田附)

  积贮乃民命之大原,所关极重。《周礼》: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周赐,稍食以岁之上下。若民食不能入二餔,则令邦移民就谷。其未荒也,预有以待之;将荒也,先有以计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我朝仓储最为充裕,偶值水旱偏灾,人皆乐业,民无流离,岂非积贮丰而拯救力,故遇灾无患欤?志仓储。

  汉耿寿昌请令边郡筑仓,以谷贱时则增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则减价而粜,以利民。名曰常平仓。

  隋开皇五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田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以下,贫富为差,轮输之当社,委社司检校,以备凶年,名义仓。

  唐刘晏为转运使,诸道置知院官,具报丰歉,丰取歉予,率诸州县储米三万余斛。

  宋朱熹建立社仓,使贫民岁以中夏受粟于仓,冬则加什一以价,岁少收则弛其息之半,大祲则尽弛之。期以数年,子什其母,则惠足以广而息,遂损以予民,行之数年,人以为便。

  明制,州、县各设预备仓,以为济荒之本,又有蠲免税粮之令,有先发仓廪后奏闻之令。

  本朝有常平仓谷,有官民捐积谷,有社仓谷。常平仓谷乃捐监收贮,以备平粜蠲赈之用。官民捐积谷乃历年官民捐输,以备赈者,均入正额。社仓谷乃各社捐输,听社长副自行经理,以时出纳者。仓厫皆动项建造,核实报销,不累及里甲,法良意美,远迈历朝。乾隆十四年,复就各府、州、县情形酌定额存谷数,每年减价平粜,如平粜系溢额之谷,将价银解司,毋庸买补;系额内者,或俟秋收买补,或以续收监谷补额,仓储颇裕。

  明府属岁额积谷六千七百石(春夏积银,解充辽饷;秋冬积谷,存留备赈)。春夏积银一千零五两(府九十两,长一百二十两,宁一百五十两,清一百三十五两,归一百二十两,连一百零五两,上一百三十五两,武九十两,永六十两)。秋冬积谷三千三百五十石(奉文扣三分,解充辽饷,七分实存,备赈)。三分积银三百零一两五钱(府二十七两,长三十六两,宁四十五两,清四十两五钱,归三十六两,连三十一两五钱,上四十两五钱,武二十七两,永一十八两)。七分积谷二千三百四十五石(府二百一十石,长二百八十石,宁三百五十石,清三百一十五石,归二百八十石,连二百四十五石,上三百一十五石,武二百一十石,永一百四十石)。续加积备赈谷一千一百七十石(府一百石,长一百五十石,宁二百石,清一百石,归一百二十石,连一百石,上二百石,武一百石,永一百石)。

  本朝乾隆十四年八月,议准府、县各仓额贮谷共三十九万五千八百八十六石四斗二合一勺七抄(府一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四石三斗七升二合,长三万四千一百三十七石二斗四升,宁四万三千六百二十三石八斗九升七合五勺,清二万九千四百八十石四升,归二万九千八百三十四石六斗四升,连三万七千六十四石四斗三升,上四万八千八百五十三石一斗九升五合二勺,武三万八千七百七十六石九斗四升,永二万三百三十一石六斗三升七合四勺七抄)。

  社仓谷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五石三斗六升二合七勺九抄六撮八圭四粟(长四千二百二十二石八斗四升一合,宁三百二十二石一斗九升,清二千二百零二石二斗三升四勺,归一千二百八十石五斗七升三合,连二千六百三十九石二斗九升七合,上二千六百五十九石五升二合二勺,武二千零八十九石五斗一合,永五百九十二石九斗二千七合,泉上县丞分贮二十一石一斗,峰市县丞分贮一百九十五石六斗五升一合一勺九抄六撮八圭四粟)。

  各县社谷有附贮于县仓者,有分贮于各社。惟上杭一县间有出借取息,余则听社长副收贮。官吏虽不经手,亦鲜查其出入,仅循例取结而已。雍正二年、三年,虽屡颁条令,终无实效。总之,法非不善,得其人则治,不得其人则敝。常平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耿寿昌之所言。义仓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长孙平之所奏。社仓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如朱子之条约。预备非不善,奉行者未必皆实心为民。迩年岁岁平粜,积渐难返。然买补艰难,综核严密,谷价日增不能平减,又在有位者之因时调剂也。

耤 田

  《礼记》祭统云,天子亲耕于南郊,诸侯耕于东郊。耕耤之仪自古不废。然历代以来,各府州县并未设立耤田。雍正四年,仰蒙世宗宪皇帝特颁谕旨,令各州县设立耤田,以供粢盛。雍正五年,礼部议准耤田坛法规制,令各省择东郊官地洁净丰腴者,立为耤田;如无官地,动支正项钱粮置买民田,以四亩九分为耤田外,即于耤田后建立先农坛,高二尺一寸,宽二丈五尺,坛后酌建正房三间,配房各一间,恭奉神牌、祭品、农具。耕耤日期,每年择吉颁行各省同日举行。所收米谷数目,用过粢盛数目,造册报布政司,送户部查核。

  雍正四年,共设耤田三十九亩二分(各县各四亩九分)。

  雍正五年起至乾隆十七年,除粢盛动用谷数外,尚存谷石变价银两及存仓谷数,附载备查。

  长汀县存谷三十七石九斗六升,存谷价银三十三两二钱六分四厘一毫五丝。

  宁化县存仓谷一十九石三斗,存谷价银一十二两八钱三分四厘五毫。

  清流县存仓谷七十石,存谷价银四十六两二钱三分五厘。

  归化县存仓谷四十六石九斗,存谷价银二十八两九分三厘。

  连城县存仓谷四十九石,存谷价银二十九两七钱六分五厘。

  上杭县存仓谷七十五石,存谷价银五十两二钱八分。

  武平县存仓谷三十三石九斗,存谷价银二十四两二银四分。

  永定县存仓谷四十七石二斗,存谷价银三十一两三钱八分八厘。

盐 课

  宋时,长汀、宁化、清流三县运福盐,上杭、武平、连城运漳盐。多者十纲,少者三、四纲,每纲十船,每船六十箩。官给纲本,至福、漳二州买盐,运至本州,编排人户,分四等给卖之。每斤卖九文。自绍定后,户口凋耗,凭甲长请盐分卖。后上杭以郡守李华申请,复运潮盐,逐年于龙潭口卖三纲,纲计一千七百秤。淳熙十三年,减汀州盐价,岁万緍(旧志)。

  宋天圣而后,东西海场共十三,并领于广州,岁鬻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给东西路。庆历间,转运使李敷、王繇,请运广州盐于南雄州,以给虔、吉。继三司判官周湛复请运入虔州。嘉祐末,令广南盐入虔、汀,所过州县收算(广东通志)。

  明成化八年,巡抚韩雍始奏议熟盐万斤,定抽官价一两,生盐减十之一为军饷。嘉靖二十八年,议分为四,仍以万斤为率,青生盐饷银八钱,白生盐九钱,东路熟盐一两,西路熟盐一两二钱。盐法道刘一澜为内监议税,揭报止有三项,青生八钱,东生一两,西熟一两二钱,随其报买盐数,预纳饷银完足,给票定限往场收买,依限回销,岁约银八千两(广东通志)。

  本朝盐课,最为充裕。两粤原额银不满二十万,原隶巡抚兼管。康熙三十一年,始设盐差,专理鹾政。康熙三十二年,将原额大引,照依淮例改为十小引,裁去水客,革除军饷、额饷、包税、余盐等名色,并商人项下额饷、余盐、加饷、时值等名色,捆为一例,捆征节年加增九万余两。康熙四十五年,巡抚范时崇兼理盐政,将盐院羡余十万两、运司羡余六万两,归入正饷,每年额征盐课共四十五万五千九百二十两零。嗣因余费之名革而复设,场商无力养灶,盐半走私;埠商无力行运,引多壅积;欠帑百十余万。雍正二年,改归两广总督专管。总督孔毓珣以商人奢侈縻费,操纵居奇,误课病民,将汀属额引六万六千七百八十四道三分九厘七毫(长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七道三分一厘九毫,宁一万零六百七十七道九分七厘九毫,清六千二百六十三道六分五厘二毫,归三千三百二十七道七分四厘五毫,连四千五十九道三分二厘六毫,上一万九百六十七道九分七厘九毫,武五千六百六十六道四分八厘九毫,永四千五百八十三道九分零八毫)。每引配盐二百三十五斤,征饷费银五钱九分八厘零八忽零三纤八沙五尘七埃三渺。每引二百五十道,发水程一张,计盐三河九只一分六厘六毫,征盐价八十两零二钱九分一厘六毫,杂费银四两五钱八分六厘五毫。潮盐,发帑官收,运广济桥配埠,并听海阳等七县埠商,告折菜渔引盐赴兑。奏请改为官运官销,八县协办。知府汇总其成,每年知府出具印领,自备盐价水脚,赴潮州陆续领盐运回,按地方盈缩,分发八县通融销售,务足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七两零之课额。并复设潮州运同一员,专司盘掣。乾隆元年,御史甄之璜条奏将各处官销地方,请仍召商认办。乾隆二年,始各召商办运。无如各商悉系乏本之人,公私积欠累累,每遇解饷,遍向子店告贷,子店因而挟制分盐,高抬垄断。乾隆十六年春季,粤盐缺产,商运不继,民多茹淡。知府曾曰瑛因设厂,委员监卖,并酌定价值,令长汀县丁潍议定章程,按月核报,多方调剂,民食始免匮乏。

  汀州府属八县原额加饷银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七两六钱零六厘二毫五丝七忽二微五纤零五尘四埃五渺四漠八末一逡(长一万二千七百两零八分七厘四毫七丝九忽七微三纤九沙一尘零五秒七漠八末七逡,宁六千三百八十五两五钱一分七厘二毫七丝七忽七微一纤三沙六尘八埃三渺九漠六末七逡,清三千七百四十五两七钱一分四厘二毫四丝六忽八微二纤三沙八尘四埃八秒五漠九末六逡,归一千九百九十两零一分八厘二毫六丝零三微二纤一沙一尘零七秒八漠八末五逡,连二千四百二十七两七钱九厘五毫七丝九忽一微八纤八沙三尘八埃一秒七漠九末八逡,上六千五百五十八两九钱三分九厘六毫零八忽八微九纤九沙八尘五埃三秒九漠六末七逡,武三千三百八十八两六钱零五厘五毫七丝二忽四微八纤五沙四尘八埃一漠九末七逡,永二千七百四十一两二钱一分三厘八毫三丝二忽七纤九沙八埃三秒二漠八末四逡)。

  运盐限期

  长汀埠,限四十日;宁化埠,限四十五日;清流埠,限四十五日;归化埠,限四十八日;连城埠,限四十日;上杭埠,限三十八日;武平埠,限三十六日;永定埠,限二十五日。

  按谨正盐筴,始自管子计口食盐。历代计盐籍钱,或计丁而官鬻盐,或召商而禁私贩。唐时,榷盐之令,不及闽省。宋时,设场煮盐而官鬻之,将民户编排,限以斤两,纳钱而给之盐。明初,如宋法,官给工本煎晒输仓,令民男女皆食官盐,计凡男成丁女成口者,岁给盐三斤,征米八升,谓之盐粮;继复改钞,谓之盐钞。嗣以粮钞不行,官盐渐废,盐不给而征盐粮如故。弘治间,又将盐粮每丁口折征银两,编入全书。汀属八县,每口派征自二分三厘三毫零至一分五厘七毫零,多寡不一。继忘包引食盐之规,遂为通商裕课之说,于是召商认引纳课。汀属向食潮盐,潮州招收、隆井、东界等场,皆产生盐,色黑味淡,兼之宁、清、归三邑离潮道远,并无水路可通,陆运艰难,埠商乏力,课误限违,民嗟淡食。

  本朝康熙五十七年,总督杨琳以商既乏本,地多卖私,且旧欠繁重,盐田荒废,因发帑给灶,收补修治,复建造仓栅,拣选场员,督晒缉私,并据众商公议,将旧欠摊入盐价,分年带征,弊仍未除。雍正二年,总督孔毓珣因请将汀郡引课,归官办理,通融销售。乾隆二年,复归商办。今长汀埠,每年仍代销归化额引一千六百零四道三分四厘零四丝,该饷费九百五十三两九钱五分七厘二毫八丝九忽三微二纤一沙一尘七渺八漠八末五逡。代销永定额引一千五百二十七道九分六厘三毫二丝二忽二微八纤五沙三尘七埃二渺,该饷费九百一十三两七钱三分四厘八毫。盖归近于福,永近于漳,滨海穷民,专籍肩挑背负以谋生,穷究禁缉,必致铤而走险。补偏救弊,权以济经,又在有位者之善为筹画也。谨志始末,以备查考。

恤政(附)

长汀县

  普济堂 在城东教场上侧,雍正二年奉文设立。

  育婴堂 在府东北隅。乾隆九年,知府俞敦仁建,以盐规银二千五百两为育婴费。十四年,知府曾曰瑛于常例外加给乳妇衣服,婴儿绵袄,为婴女择配,复于堂后栽木筑墙,以为荫护。堂中董事李永珩、萧萱、俞上闻,捐火食羡余银,置店屋三植,为每年祝圣公资。

  养济院 在府治西罗汉寺左,旧在镇南门濠边,崇祯四年徙今所。康熙己卯,知府王廷抡重修。

  义冢 一在东郊坑,一在罗汉岭。明陈妃、沈嫔,学士傅冠,总兵周之蕃,阵亡武职林深、郑雄,皆寓葬焉。一在虎背山上,有明漳南道胡宗瑜墓;一在朝斗岩东,司李徐开远捐俸建塔;一在府治南,知府冯协一捐;一在龙陂,同知江芑捐;一在东教场后道场坑,总兵陈有功捐;一在萝卜坪社公背下,知府李肃捐;一在戒愿寺背,知县张文伟捐;一在前所窑下,邑绅黎文远捐;一在前所窑上,邑人钟文魁捐;一在道场坑,邑人许文几捐;一在南禅寺,一在西峰寺,俱邑诸生赖守正捐。一顺治丙戌大水,溺死男妇无算,邑人钟嘉祐拾骼掩之荒冢十里,每岁清明,操舟沿堤投楮祭之。一厝所在罗汉寺内,知府沈伟业置。一在前所窑木鱼山,乾隆十四年,知府曾曰瑛捐置。

宁化县

  普济堂 在文星坊,雍正二年奉文设立。

  育婴堂 在进贤坊。

  养济院 在县东城外,明知县张思诚、程熙,先后鼎建。

  义冢 在县南三里。

清流县

  普济堂 在南关外,雍正二年奉文设立。

  育婴堂 在县西,康熙四十五年,知县王国祚建。

  养济院 一在县西朝真坊,一在北河背。

  义冢 一在水东坊,明知县陈桂芳置冢建亭,康熙间重修。乾隆十三年,知县岳攀桂移无主棺罐埋于黄坑官山。十四年,知县马潞捐买伍姓大塘边山一所,以葬贫民无后者。一在西门外二里许。一在西山背名西瓜窠,葬无祀及无棺者。一在梦吾里西湖桥头,邑人李其羡建木塔,子昌贤易以石。一在嵩溪后龙山旱坑,邑人吴常恩捐地。

归化县

  普济堂 在三都。

  养济院 在北关外,明末寇毁。康熙间,知县黄易重建。

  义冢 一在城东半里,一在城西十里。

连城县

  普济堂 在东门外。

  养济院 在县治东,原在县西。洪武间,知县刘雍建,邑人黄表重建。嘉靖间,始迁今地。国朝顺治四年,寇毁。十八年,知县宗泰建。康熙五年,知县王士晋捐置田亩。

  义冢 在县西郊。

上杭县

  普济堂 在东关外。

  育婴堂 在儒学左畔。

  养济院 在西城外石固庙左。

  义冢 东路涸湖、刘清坑。西路董塘、桐树窝。南路冯公塔、南泉寺边火烧屴、将军宫上畔雷打凹。北路华元堂背祇园庵背,共十一处。其在南冈塔者,邑绅雷鈇捐置。其在涸湖者,邑人丁希盛捐置。其在涸湖冢旁及西门外十里亭者,皆邑人黄錝捐置。

武平县

  普济堂 在南郊外演武亭边。

  育婴堂 在东门坊。

  养济院 在县治北观音堂,再毁再建。康熙二年,改建西北郊外。

  义冢 一在县北厉坛右,一在南门外,一在西门外。

永定县

  普济堂 在西郊外。

  育婴堂 在城内西门孟公祠。

  养济院 在县东一里山麓间。

  漏泽园 在山川坛侧,旧有千人塔在养济东,后因低洼积水,署令方南灂移建于高阜处。

卷之十一 典 礼

  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礼乐,以黼黻乎隆盛,而鼓吹乎休明,所谓典也。我国家文治聿昭,礼明乐备,普天之下,沐圣化者,百余年矣。汀虽僻在山陬,而事以时举者,矞矞皇皇,与京师、省会比休焉,所谓即一隅而知天下之盛也。讵可自安弇陋,不思所以敷绎文华,而明宣大雅乎?志典礼。

耤田坛位

  《礼记》祭统云:天子亲耕于南郊,诸侯耕于东郊。今耤田四亩九分,在东郊外。田后即先农坛,坛制高二尺一寸,宽二丈五尺。先农牌位高二尺四寸,宽六寸,座高五寸,宽九寸五分,红牌金字填写“先农之神”。坛后正房三间,配房各一间。正房中间供奉先农神牌。东间收贮祭器、农具,西间收贮耤田米谷,配房东间置办祭品,两间令看守农民居住。坛庙耤田之外,周围筑土为墙,开门南向。

  耕耤日期,每年十月初一。礼部颁朔,预择日期奏闻,行文各省督抚,转饬所属,同日一体遵行,前期致斋二日。

  祭品:帛一(青色),羊一,豕一,铏一,簠二,簋二,笾四,豆四。

  器具:农具赤色,牛黑色,籽种箱青色,所盛籽种照本省土宜。择勤谨农夫二名,免其差役,给以口粮,令看守坛宇,灌溉耤田,敬谨收贮。所收米粟,以供各该处祭祀之粢盛。

  仪注:祭日,知府率所属,俱穿朝服到坛。通赞生导诣盥洗所盥手净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主祭官就位(就拜位),陪祭官各就位(照官衔品级就拜位)。瘗毛血,迎神。”通赞生导主祭官升坛就位(就神位前),唱“上香”,又上三块香。通赞唱“跪”,陪祭官皆跪,行三叩礼,兴,复位(复拜位)。安神,行三跪九叩礼,兴。进帛、进爵。行初献礼,通赞唱“诣酒尊所”,主祭官诣酒尊所;通赞唱“司尊者举幂酌酒诣先农神位前,就位,跪”;通赞唱“陪祭官皆跪,献帛献爵”。叩首,兴。诣读祝位,跪读祝文(读毕),三叩首,兴,复位。行亚献礼,通赞唱“诣酒尊所,主祭官诣酒尊所”;通赞唱“司尊者举幂酌酒诣先农神位前,就位,跪”;通赞唱“陪祭官皆跪”,献爵,叩首,兴,复位。行终献礼(仪同亚献)。徹馔,送神,行三跪九叩礼,兴。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通赞生导诣燎所焚祝帛,复位,一揖毕。

  午时,行耕耤礼,知府并所属俱换蟒袍补服。知府秉耒,佐贰执青箱,知县播种。外县正印官秉耒,佐贰执青箱播种。如无所属之员,即选择耆老执箱播种。行耕时,耆老一人牵牛,农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农夫终亩,耕毕,各官率属暨耆老、农夫,望阙谢恩,行三跪九叩礼。

祭社稷礼

  凡府、州、县,皆有社稷坛。今府城坛在郊之西。春秋二祭,俱用仲月上戊日。主祭官汀州府知府,祭前三日斋戒。将祭之前一日,省牲,治祭物,洁笾豆,扫除坛上下及设幕次中门外(是夕献官以下就幕次宿)。本日献官以下俱夙兴,执事者陈设,其坛坐南向,北设社位于稷之东,设稷位于社之西。每位羊一(用匣盛贮,未启盖居左,在笾之北),豕一(用匣盛贮,未启盖居右,在豆之北);笾四,盛枣、栗、形盐、薧鱼(居左,在羊之南);豆四,盛韮菹、菁菹、醓醢、鹿醢(居右,在豕之南);簠二,盛黍、稷(居笾之左);簋二,盛稻、粱(居豆之右);铏一,盛和羹(居中,在笾豆之南);帛一(黑色,长一丈八尺,用篚装贮,未上),别设一小案(阁祝版香炉居坛正中)。

  献官具祭服,执事者捧祝版至幕次佥名(佥毕捧置案上)。执事者取毛血盘置神位前牲案下,实酒于尊加幂(在坛下东北),置水于盆加帨(在坛下西北),焚香燃烛明炬。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献官就位(引赞引献,官就拜位)”。通赞唱“瘗毛血”,执事者以毛血瘗于坎(在西北隅),启牲匣盖。通赞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又唱“奠帛,行初献礼”(司帛者捧帛,司爵者捧爵,各立以俟),引赞赞“诣盥洗所”(献官诣盥洗所),执事酌水进巾(献官盥手帨巾)。赞“诣酒尊所(献官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注酒于爵)。赞“诣社神位前(献官升自左阶至神位前)”。赞“奠帛”(捧帛者自右进于献官,献官受而举之,仍自左授于执爵者奠于神位前),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赞“诣稷神位前”(仪同前),赞“诣读祝位”(献官诣读祝位),赞“跪”(献官跪),赞“众官皆跪”,赞读祝(读祝者取祝跪读于献官之左)。读毕,通赞唱“俯伏,兴,平身(献官以下俱平身)”,唱“复位”(引赞引献官降自右阶,复原位);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饮福,受胙”。执事者设饮福位(在坛中稍北)。执事者先于社位前割取羊左脚置于盘及于酒尊所,酌酒于爵,同立于饮福位之右,以俟引赞引献官诣饮福位赞跪(献官跪)。赞“饮福酒”(一人自右跪,进爵于献官,献官饮毕,一人自左受虚爵以退)。赞“受胙”(一人自右跪,进胙于献官,献官受讫,一人自左跪接,捧由中门以退)。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通赞唱“复位”(献官降自右阶,复位),唱“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通赞唱“彻馔”(执事者各诣神位前稍移动笾豆)。通赞唱“送神”,唱“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进帛者捧帛,各诣瘗所”,献官陪祭官离位分东西班立(俟捧祝帛者由中道而过)。通赞唱“望瘗”,引赞赞“诣望瘗位”(引献官至望瘗位)。执事者以帛焚于坎中,焚毕以土实坎。通赞唱“礼毕”。雍正十年三月初七日,奉上谕,申饬各直省督抚转饬各府、州、县、卫、所,其社稷坛暨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依定例修建如式,一体遵行,以崇报享。

  陈设祭物图见下:















 香

 炉



 帛

爵爵爵

 羹

  帛

  爵爵爵

  羹

西

菁韭稻黍盐枣

菹菹











菁韭稻黍盐枣

菹菹

鹿醓粱稷薧栗

醢醢  鱼

 豕  羊

鹿醓粱稷薧栗

醢醢  鱼

 豕  羊

  陪官

  祭位

  官陪

  位祭

祭山川礼(风云雷雨城隍附)

  凡府、州、县皆有山川坛。今府城坛在郊之南,通祀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每春秋二祭,俱于仲月上巳日行礼。主祭官汀州府知府前三日斋戒,前一日省牲、治祭物,俱如社稷仪。其坛坐北向南,执事者扫除坛上下,设各官幕次于坛中门外(是夕各官宿幕次)。设风、云、雷、雨位于坛正中,设山、川位居左,城隍位居右。祭之日,献官以下夙兴,执事者设风、云、雷、雨位帛四,山、川位帛二,城隍位帛一(帛七段俱白色,丈尺与社稷同,用篚装盛,未上)。每位各羊一、豕一、铏一、笾四、豆四、簠二、簋二,陈设俱与社稷同(但品物在某品之南者,常改作在某品之北)。献官具祭物、佥祝版,执事者实酒于尊加幂,置水于盥施帨(在坛下东南),焚香燃烛明炬。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献官就位(就位如仪)”。执事者先以毛血瘗于坎,通赞唱“迎神、跪、叩首、叩首、叩首、兴、平身”(献官以下俱一跪三叩、兴、平身如仪)。引赞引献官诣盥洗所(盥手帨手如仪),次诣酒尊所(执爵捧帛如仪),次诣风、云、雷、雨神位前(先奠帛次献爵),次诣山川神位前,次诣城隍神位前(俱奠献如仪),次诣读祝位,在风、云、雷、雨神位前,次复位。亚献、终献同前(但不唱奠帛读祝),次饮福、受胙(如社稷仪,其胙取风云雷雨神位前羊一脚),次彻馔,次送神,望燎(俱如社稷仪,但改望瘗为望燎)。

  陈设祭物图见下:













































爵爵爵







爵爵爵







爵爵爵



西



菁韭稻黍盐枣

菹菹

鹿醓粱稷薧栗

醢醢  鱼

 豕  羊

    陪官

    祭位

菁韭稻黍盐枣

菹菹

鹿醓粱稷薧栗

醢醢  鱼

 豕  羊











菁韭稻黍盐枣

菹菹

鹿 粱稷薧栗

醢醢  鱼

 豕  羊

官陪

位祭

祀先师礼

  祭期 春秋二祭,月用仲,日用上丁(月用仲,取时之正也;日用丁,取文明之象也)。

  斋戒 祭前三日,献官、陪祭官及执事者,皆沐浴更衣;散斋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斋所。散斋,仍理庶务,惟不饮酒、不茹荤(谓葱韭胡薤蒜)、不吊丧、不问疾、不听乐、不行刑、不判署刑杀文字、不与秽恶事。致斋,惟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于牲房外,献官常服,赞者唱“诣省牲所”,唱“省牲”(牛羊豕鹿兔省之,谓看牲数有无齐足,肌体有无肥腯,毛色有无纯正)。省毕,唱“省牲毕”,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杀,取毛以告纯,以盆盛毛血少许,入置神位下。

  视祭器:

  牲匣 以木为之,所以盛牲者。底盖朱髹,各高六寸、长三尺三寸、广二尺二寸,两旁钉铜环四、两端二。

  登 范金为之,所以为荐太羹者。

  铏 范金为之,所以为荐和羹者。

  笾 以竹为之,所以荐枣、栗、菱、茨、榛、脯、盐、鱼、饼、糗者。

  豆 以木为之,所以荐菹醢、脾折、豚胉者。

  簠 范金为之,所以盛黍者。

  簋 范金为之,所以盛稷者。

  篚 编竹为之,朱髹,所以盛帛者。

  爵 范金及磁为之,所以受酒者。

  尊、勺、幂巾 尊所以盛酒者,勺所以酌酒者,幂巾所以幂酒者。

  盥洗尊盆、勺、帨 尊用磁盆、铜锡随用。

  案 祝案一,高一尺二寸、广二尺三寸、长三尺,朱髹。置正殿中,以阁祝版。尊案一,高二尺七寸、广一尺五寸、长五尺,案面剜孔三,下盛以木板、朱髹,置丹墀,以阁酒尊、爵。帛案一尺四寸,与酒尊同置丹墀,以阁爵、帛。

  香案、香炉、香合、牲盘。

  祝版 以梓楸木或柏木为之,高八寸、广一尺二寸,别作一架阁之,用白纸书文贴版上,祭毕揭焚之。藏版与架再用。

  烛龙 即满堂红,俱用铜铁线结龟网,不用糊纸及纱绢,其底裹以铁叶,皆防焚灼之虞。

  治祭物:

  太羹 《周礼》注:煮肉汁不和。

  和羹 《周礼》注:肉汁加以五味。

  黍 结穗如稻,散垂而不毛,高而似芦者非。

  稷 《礼》谓,明粢乃粢之不糯者。

  稻 今水田所种粳米。

  粱 似粟而大,有青、黄、白三种。以上四品,俱拣择圆好,滚汤泡涝成饭。

  形盐 《周礼》:盐人掌形盐,散盐。注谓,形盐刻为虎形之类。

  薧鱼 《周礼》:鲛人为□薧。注谓,□生鱼、薧干鱼。今制用鲜鱼,薄腌干之,临用温水洗,酒浸片时。

  枣、栗、榛 俱陆果。

  菱、茨 俱水果。菱即菱角,茨即今鸡头。以上水陆诸果,皆拣择洁净圆好者。

  韭菹 《周礼》七菹,谓腌菜为之菹。今制截去本末,取中三寸,淡用。

  醓、醢 醢,肉酱也。醓,醢之多汁者。今制皆细切猪膂肉,拌油、盐、葱、椒、莳萝、茴香为之。

  菁菹 菁,蔓菁菜头,似萝卜,色微青。今制用汤瀹过,作长段,淡用。

  鹿脯 《周礼》:腊人掌干肉脯。即肉之干者。今制切鹿肉作块,酒腌炙干用之。

  鹿醢 切鹿肉作小块,用油、盐、葱、椒、莳萝、茴香拌匀为醢。

  兔醢 制法同上。

  芹菹 芹,水菜也。如制菁菹法。

  笋 干笋,今制法煮熟拣净,切作长段用。

  鱼醢 如造鹿醢法。

  白饼 用小麦面造。

  黑饼 用乔麦面造。以上俱用砂糖为馅,印作圆饼子。

  糗饵 用粳米捣粉,栀子水浸之,蒸熟印作饼子。

  粉餈 用糯米捣粉蒸熟,杵成餈,为大方块,待冷切作小块用。

  食 用糯米饭,以和羊膏及蜜同熬。

  糁食 用白粳米饭,细切牛、羊、豕肉同熬。

  帛 官制,每段各长一丈八尺,旁织“礼神制帛”四字。《礼》谓量帛,谓量度其短长,为之制也。

  献官员数:

  正献官 本府知府。

  分献官 本府同知。

  执事人数:

  监宰 凡牛、羊、豕为正牲,鹿、兔为脯醢。宰杀之时,务使洁净。其毛血先存少许,以告于神,其余及肠胃,皆以净桶盛之,置诸库房,以俟埋瘗。

  监洗 凡锅、釜、罍、爵、笾、豆之属,与夫一应器皿,俱监临洗涤洁净。

  监造膳羞 为饼、糗及制造脯、醢之属。

  收发祭器 凡祭器一发一收,皆检视明白,不可遗漏。

  提调幂次、通赞、引赞、司罍洗香烛、司爵、司帛、读祝、饮福、受胙执事 捧酒一、捧胙一。胙肉先令宰夫割取之。

  陈设:

  文庙正殿 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牛一、豕一、羊一、登一、铏二、簠二、簋二、笾十、豆十、酒尊一、香、烛。

  四配:每位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三、豕一、羊一、鉶一、簠二、簋二、笾八、豆八、酒尊一、香、烛。

  东哲(五案,又升配朱子一案):制帛一端(白色)、白磁爵各一、豕一、鉶各一、簠各一、簋各一、笾各四、豆各四、豕首一、香、烛。

  西哲与东哲同(五案)。

  东庑:制帛一端(白色)、铜爵各一、豕三,每案簠一、簋一、笾四、豆四、香、烛。

  西庑与东庑同。

  崇圣王祠(五案):制帛五端(白色)、白磁爵各三、羊各一、豕各一、铏各一、簠各二、簋各二、笾各八、豆各八、酒各一尊、香、烛。

  四配(每位一案):制帛二端(白色)、豕首一、铜爵各三、簠一、簋一、笾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烛。

  两庑:制帛二端(白色)、铜爵各三、簠一、簋一、笾四、豆四、豕肉一方、香、烛。

  设酒尊所、盥洗所于丹墀之东南(尊,实酒施幂;盥,置水施帨。各有司之者),设埋瘗所于庙之西北,丹墀东西及露台上各设炬,两庑长廊各设灯。

祭崇圣祠仪注

  凡祭文庙,必先崇圣祠。夜四鼓,与祭毕,集祠中。鼓一通(陈设备俱),鼓再通(庭燎毕举),鼓三通(引赞、各引献官至)。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唱“分献官就位”,唱“正献官就位”,唱“瘗毛血”(执事捧毛血出,正祀由中门,配祀由边门)。通赞唱“迎神”,引赞赞“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捧帛”(捧帛者正祀由中门入,配祀由边门入,诣各神位之左)。唱“奠帛,行初献礼”,引赞赞“诣盥洗所”(献官盥手毕),唱“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执事者注酒于爵,捧爵者在正官前行,正祀由中门入,配祀由边门入,诣各神位前)。引赞导献官进殿左门赞“诣肇圣王神位前”赞“跪”,献官行一跪一叩头礼,兴,平身。唱“奠帛”(献官接帛拱举立献毕,执事跪接帛进于神前案上。司爵者进爵于献官)。引赞赞“献爵”(献官接爵拱举立献毕,执事跪接爵进于神前案上)。引赞赞“跪”,献官行一跪一叩头礼,兴,平身。引赞赞“诣裕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诒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昌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启圣王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读祝位”(献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赞唱“众官皆跪”。唱“读祝文”(读祝者取祝版跪读)。

  祝曰:“维乾隆某年岁次某干支,二(或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某官某名,敢昭告于肇圣王、裕圣王、诒圣王、昌圣王、启圣王孔氏之神曰:“惟王积厚流光,诞生至圣,五代褒封,千秋鼎盛。今兹仲春(或秋),谨以牲帛礼粢庶品式陈明荐。以先贤颜氏、先贤曾氏、先贤孔氏、先贤孟孙氏配。尚飨。”

  读毕,捧祝版跪,安案上帛盒内。通赞唱“叩首”,献官行三叩礼,兴,平身。引赞赞“诣东配先贤颜氏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叩、兴、平身”(如仪)。赞“诣西配先贤曾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东配先贤孔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西配先贤孟孙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复位”(引献官从西角门出自原位朝上立)。

  通赞唱“行分献礼”(引赞引分献官至盥洗所盥洗毕),赞“诣先儒周氏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叩、兴、平身”(如仪)。赞“诣先儒张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先儒程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诣先儒蔡氏神位前”赞“跪”(如仪)。赞“复位”(引分献官从西角门出至原位朝上立)。

  通赞唱“行亚献礼”(引赞引献官从东角门入,不用诣盥洗所),赞“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先诣肇圣王,次裕圣王,次诒圣王,次昌圣王,次启圣王,次配位(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复位。

  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饮福受胙”,引赞赞“诣饮福受胙位”(位在读祝所,进福酒者捧酌,进胙者捧盘,立于读祝案之东,又二执事立于案之西)。引赞赞“跪饮福酒”(东执事捧福酒跪进于献官,西执事跪接爵置于案上)。引赞赞“受胙”(东执事取羊肩置盘上跪进于献官,献官受胙讫,西执事跪接由中门捧出)。引赞赞“叩首、兴、平身、复位”,通赞唱“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众官皆同)。兴、平身。通赞唱“撤馔”(执事者各于神案前品物略移动)。通赞唱“送神”,引赞赞“跪、叩首”,献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诣瘗所”(执事捧帛捧祝,正祀由中门出,配祀由边门出)。唱“诣瘗位”,引赞引献官各诣望瘗位,赞“望瘗”,赞“焚祝帛”。引赞赞“复位,礼毕”。

祭至圣先师仪注

  祭崇圣祠毕,文庙中鼓初严,殿上两庑诸执事者各燃灯焚香,丹墀及露台上皆明炬,各官俱朝服。鼓再严,歌生、乐舞生各序立丹墀两边。鼓三严,各执事者荐羹及启牲匣盖,以汤浇牲体使气上升。各引赞引各献官至戟门下北面立。通赞唱“乐舞生各就位”(乐生随司麾者入殿内,各就所执乐位;舞生各随司节者上露台,分东西班立,司节者就西立)。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司罍洗者各执罍洗,司瘗毛血者俟瘗毛血,凡有司者各司其事)。通赞唱“陪祭官各就位”(各照官衔品级拜位;康熙四十九年诏天下武员把总以上皆得入庙陪祭),“分献官各就位”、“正献官就位”(随引赞就拜位)。唱“瘗毛血”(执事者捧毛血,正祀由中门,四配东西哲由左右门出,两庑随之瘗于坎)。通赞唱“迎神”。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生执籥未舞)。通赞唱“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麾生偃麾(栎敔止乐)。通赞唱“捧帛”(执事者各捧帛盘,正祀由中门进,配哲由左门进,两庑外东西进,诣各神位之左,鞠躬边立)。唱“行初献礼”(引赞二人导正献官行)。赞“诣盥洗所”(献官盥手毕)。赞“诣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执事者注酒于爵,捧爵者在献官前行,正祀由中门入,余由左门入,诣各神位前鞠躬旁立)。引赞赞“诣至圣先师孔子神位前”(献官随引赞由左偏门入至神位前朝上立)。麾生举麾唱“乐奏宁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引赞赞“跪”(随作乐,随行礼)。赞“奠帛”(捧帛者西跪进帛,献官拱举,执事者接置神案上)。赞“献爵”(司爵者西跪进爵,献官拱举,执事者接置神案上)。赞“叩首、兴、平身”。赞“诣读祝位”(献官至香案前)。唱“跪”,通赞唱“众官皆跪”,唱“读祝文”(读祝者取祝版跪读)。

  祝曰:“维乾隆某年岁次某干支,二(或八)月某干支,朔越某日某干支,正献官某、某分献官某,敢昭告于至圣先师孔子之神曰:维师道冠古今,德配天地,删述六经,垂宪万世。今兹仲春(或秋)谨以牲帛礼粢,祗奉旧章,式陈明荐,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配,尚飨。”

  读毕,麾生举麾,乐续作(初读祝时麾生偃麾,乐暂止,至是接奏未终之曲,读祝者将祝版复置神案上)。通赞唱“叩首”,献官行三叩礼,兴。平身。引赞唱“诣复圣颜子神位前”赞“跪”、赞“奠帛”、赞“献爵”(俱如正祀仪),唱“叩首、兴、平身”。赞“诣宗圣曾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诣述圣子思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

  通赞唱“行分献礼”(另引赞各引分献官或十哲或两庑,俱如正祀仪;今东哲多朱子一案,礼亦如之)。引赞赞“诣亚圣孟子神位前”、赞“跪”(如前仪)。赞“复位”,麾生偃麾(敔止乐,引赞引献官及分献官由两角门出,复于原位朝上立)。

  通赞唱“行亚献礼”(俱如前仪,惟不盥洗,不奠帛,不读祝文)。麾生举麾唱“乐奏安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献毕唱“复位”,麾生偃麾(如前仪)。

  通赞唱“行终献礼”(如亚献礼),麾生举麾唱“乐奏景平之章”(击柷作乐,舞生按节而舞)。献毕唱“复位”,麾生偃麾(如前仪)。通赞唱“饮福受胙”。引赞赞“跪,饮福酒”(东执事进爵,献官饮讫,西执事接置神案上)。赞“受胙”(东执事进胙,献官受讫,西执事接胙由中门出)。赞“叩首、兴、平身复位”。通赞唱“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撤馔”。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止)。撤讫(将神案上品物略移动)。通赞唱“送神”。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舞止)。引赞赞“跪、叩首”,正献、分献、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麾生偃麾(如前仪)。通赞唱“读祝者捧祝,司帛者捧帛,各诣瘗所”(正祝由中门,左右配哲由左右门,两庑各随班,俱诣瘗所)。唱“诣望瘗位”(各献官诣瘗位)。麾生举麾唱“乐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乐章同送神)。唱“望瘗”,唱“焚祝帛”,唱“复位”。麾生偃麾(乐止)。通赞、引赞(同唱)礼毕,各官俱朝上一揖,退。

  文庙祭毕,乃祭名宦祠。帛一、羊一、豕一、簠一、簋一、笾四、豆四。次祭乡贤祠,品物俱同名宦祠。主祭官汀州府知府或委员,其盥、瘗、奠、献俱如仪,但迎神、送神只一跪三叩而已(各县礼同)。

附释菜礼

  每月朔旦行释菜礼。用兔为醢(醢前一日为之),菁为菹(礼乐图谓用菁菹八两),果用枣栗(礼乐图谓各重四斤),香烛随用。

  先师一案爵三(左右二爵先注酒,中爵行礼时献上)。品物四,中二品左兔醢,右菁菹,东西二品左栗右枣。四配东西各一案,陈设与先师同。十一哲东西各一案,爵三(仪注同上)。品物三,中菁菹,左栗右枣。两庑东西各一案,陈设与十一哲同。

  通赞唱“排班”(献官以下皆序立丹墀内)。班齐唱“辟户”(礼生开殿门)。通赞唱“跪、叩首、叩首、叩首”(献官以下皆跪叩首,二跪二跪同)。兴,平身(皆兴平身)。引赞诣献官前赞“诣盥洗所”(献官随引赞至盥洗所盥手帨巾如仪)。赞“诣酒尊所”(献官随引赞至酒尊所,司尊者举幂酌酒以俟)。赞“诣至圣孔先师神位前”(捧爵者三,各先行,奉先师者由中门入,奉四配者由左偏门入;献官随引赞亦由左偏门入至神位前向上立)。赞“跪”、赞“献爵”(捧爵者由左跪授献官一爵,献官受少举之,转授捧爵者置神位前)。赞“俯伏、兴、平身”(献官俯伏兴平身)。

  赞“诣复圣颜子神位前”。赞“跪”、赞“献爵”(仪同前)。赞“诣宗圣曾子神位前”(仪同前)。赞“诣述圣子思子神位前”(仪同前)。赞“诣亚圣孟子神位前”(仪同前)。通赞唱“行分献礼”(献官行礼将至亚圣孟子前,通赞乃唱行分献礼)。引赞各诣东西哲及两庑分献官前,赞“诣盥洗所、酒尊所”。东哲、西哲、东庑、西庑神“位前”,献爵如上仪,赞复位(献官以下各随赞引退原位)。通赞唱“礼毕”。

祀先师乐

  乐器

  麾 所以作止夫乐者,以绛缯为之,而揭于竿,长七尺、阔一尺一寸。上下缀版粉质,上绘云,下绘山,前面金绘升龙一,后面金绘降龙一,皆有云绕之。朱竿高八尺五寸,上安铜龙,首衔其麾,升龙向外,降龙向内,以木为架,朱髹之,闲则植其上。后增为二,一绘升龙,一绘降龙,植于殿之左右。升龙起乐,降龙止乐。

  金部:

  大钟 即镛钟,以铜铸造,四倍歌钟之数而为之者,特悬于架,与鼖鼓相配。

  镈钟 即颂钟,在宫悬东西,三倍歌钟之数而为之者,特悬于架,与特磬对。钟用六阳律,磬用六阴吕。

  编钟 共十六枚,按十二律吕,又有四清声。在宫悬四面,较歌钟稍大,乃二倍歌钟而为之者。两层列于架,与编磬配,其簨虡并同歌钟。

  歌钟 《考工记》云: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间去二分,以为之鼓间,以其鼓间为之舞修,去二分以为舞广。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以其甬长为之围。三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三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钟已厚则石已薄,则播侈,则作弇,则郁长,甬则震。是故大钟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编钟在悬上下各八,其悬横曰簨,直曰虡。《诗》:“虡业惟枞”。业乃大板,安于簨之上以为饰,错落如锯齿也。枞即崇牙,其悬钟之处,以采色为大牙状,枞枞然也。今制簨上加业,缋博山以为饰。簨之上、业之下,横安崇牙,牙之端施铜钩以悬钟甬,又刻龙蛇鳞物于上。簨两端谓之龙,簨上列凤或翟五,树羽其上。《考工记》云:臝属,恒有力而不能走,其声大而宏,则于钟宜。若是者,以为钟簴。雕刻必雄其状,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其制方趺籍地,木刻臝属,如狻猊狰狞可畏,伏于趺上,穴其背虚贯其中而植之,其龙簨两端颔下,各施环以悬翣,曰衔璧,璧下有牦毛尾。周制,璧翣于簨。上画绘为翣,载之以璧,垂五彩羽其下,挂于簨之角以为饰焉。今制为串,累累然,顶首施以璧,璧下为层五,每层旋木为盖,涂绿朱唇,唇下缀以彩线为穟,各长五六寸,层各一色,间而簇之,贯以红绦,绦末有结悬于龙簨颔下,磬簴及鼓罩四垂皆然,俗呼为流苏。

  石部:

  特磬 即离磬,三倍歌磬而为之,又谓之中磬。与颂磬同设一架特悬之,在宫悬南北,故谓之特磬。其架与镈钟同。

  编磬 次中磬也,倍歌磬而为之者。上下数十六,与编钟同在宫悬四面。

  歌磬 小磬也。《考工记》云: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三分其股博,其一以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已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古者尚象制器,钟圆中规,磬方中矩。郑司农注云:股磬之上大者鼓其下,小者所当击者也。股外面鼓内面,则击者为前,而在内在下,不击者为后,而在外在上。其小大长短虽殊,而其厚均也,必先度一矩为句,一矩为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触其弦,则磬之倨句也。取石于灵璧,近水浮生,取水多土少者,即古所谓泗滨浮磬也。琢磨敲试,依律为其短长、厚薄。磬声太上则磨其旁,使薄而广、则浊。磬声太下,是声浊而薄。薄不可使厚,故磨其端使短。短则形小,形小而薄则声流矣。凡钟磬椎俱以坚枣木为之,削竹作柄,后秉绦结。其架亦两层,编列与钟同。《考工记》:梓人以羽属为磬虚,恒无力而轻,其声清扬而远闻。以为磬虚,故击其所悬由其虚鸣。其制方趺藉地,木刻羽属,如鹅状,伏于趺上,穴其背以虚,贯穴中植之磬簨,与钟簨同,但崇牙之端不施铜钩。疏云:以其卷然,可以挂悬,故磬用弦可挂悬于上也。今以红绒绦穿磬孔中,悬崇牙上顶。簨树羽以凤,两端亦刻如凤首,项下设环为翣,悬其璧翣,俱与钟同。

  丝部:

  琴 伏羲所制。岳内长三尺六寸六分,法期之数,古之制也。又取名家之琴合于古者,参考为式。取材用桐与梓,盖天下之材,良柔莫如桐,坚刚莫如梓。以桐为面梓为底,虚实相配,阴阳之义也。其材以东南向阳者为美。琴弦只用白色柘丝为上,原蚕次之,非此二丝则择其生缫者。若盐藏茧者则不堪用,盐茧丝打弦;脆而易断,阴雨则湿而不鸣故也。琴体无病全在桐,桐得水则无焦烈之音,得砂则无重滞之音,得石而清,得金而厉,得宝藏之物则有非常之音,得滩濑钟鼓之声则有洪亮之音。取材所贵者四,曰轻、松、脆、滑,而必以东西者为优。何以辨之,投于水则阳浮于上,阴沉于下,取当阳者而断之,声自不同,又必使木液竭而浊性尽。收藏之法,先刳其中,圆其外,投其瀑水之中周岁,垂之烈日之下经年,而又加诸灶上者累月,然后尽材之美也。

  瑟 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三十三弦。颂瑟长七尺二寸,二十五弦。乐书曰:八尺一寸者,宫数也。七尺二寸者,商数也。乐议曰:八尺一寸者,九黄钟律之长也。一尺八寸者,倍黄钟律之长也。七尺二寸者,八黄钟律之长也。其制:桐面、梓腹、九梁、二越。越者,瑟两头底下穴也。其岳用桑不必异产,且丝声与桑宜。按《仪礼正义》,瑟首广而尾狭,近首鼓处则宽,近尾不鼓处则狭,故首欲近前以就一尺八寸之广,令可容二十五弦,近尾不鼓而尾之底有越,故尾狭于首而长倍之以容越也。首之越,上当其鼓处宜横;尾之越,余弦所归宜纵。其武,崇寸有八寸,四隅刻云以缘其武,盖取诸云和。漆其壁与首尾腹,不漆其背,恐柱之蹶也。柱,崇二寸七分,肩厚二分,足底阔一寸三分、厚四分。足要方平,防其倾倒,上边承弦口厚三厘。雅瑟、颂瑟其制不同,而皆广一尺八寸。十分其瑟之长,以其一为首之长,而尾倍之。又四分其尺有八之广,去一以为尾之广。八尺一寸之瑟,隐间五尺五寸;七尺二寸之瑟,隐间五尺。凡瑟之长皆用九,惟隐间用五,天地之数也。五十弦者,大衍之数也;二十五弦者,半其数也。首与尾俱绘以锦彩,昭其文也;隐间用粉素,存其质也;余者皆漆之,俱如漆琴法。面上两头各有小眼二十五孔,疏通以系弦。弦长一丈,内外各十二练丝为之,粗细相等。旧用朱弦,取朱弦疏越之意,然不若纯白者之声全也。练丝欲熟,熟则色莹透。缠法欲紧,紧则声高朗。中一弦,君弦也,设而不动,染黄色,较之他弦,稍粗,所谓太音希声也。

  竹部:

  凤箫 以比竹为之,又名排箫。其制:截竹为筒,古有三十三管,今制十六管,协十二律之数,又有四清声。第一黄钟管,长九寸;第二大吕管,长八寸四分二厘七毫;第三太簇管长八寸;第四夹钟管,长七寸四分九厘一毫五丝;第五姑洗管,长七寸一分;第六仲吕管,长六寸六分八厘九毫一丝三忽;第七蕤宾管,长六寸三分二厘;第八林钟管,长六寸;第九夷则管,长五寸六分二厘八毫;第十南吕管,长五寸三分;第十一无射管,长四寸九分九厘四毫三丝;第十二应钟管,长四寸七分四厘;第十三清黄钟管,长四寸五分;第十四清太吕管,长四寸一分八厘八毫;第十五清太簇管,长四寸;第十六清夹钟管,长三寸七分一厘八毫六丝零。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皆黄钟以本之也。然竹窍有厚薄,其分寸难以拘定大要。管长则声浊,短则声清。斟酌其长短,每差一分为一管,管口各开半窍,乃以其长管权为九寸,而度其圆径,如黄钟之法而更迭以吹,以审中声。若过于清,则易以长,过于浊,复截而短,要必适中,声合黄钟之宫而后已。黄钟之声信,而依次以渐而短而清,取之无不中度。十六管编列置于椟中,上齐其端,露一寸五分,便于吹也;下则长短不齐,参差如凤翼。其椟以木为之,阔一尺二寸,高一尺,髹以朱,两面皆戗金凤凰,纹藻为饰。

  洞箫 古者造箫,或以玉,或以竹。今制:紫竹为之,长一尺九寸五分,围三寸,前五孔后一孔,俱径二分八厘。开口半窍名山口,径二分深五厘,吹窍至后孔离舌寸六分,后孔与前五孔俱离一寸一分,下有穿绳,孔离五寸二分,系以红绦,长与箫等,以黄锦囊盛之。

  龙笛 以文竹为之,长一尺八寸,围二寸二分,上开一大孔,曰吹窍,径三分五厘;下开六孔,各径二分。吹窍至前一孔离三寸三分,余孔皆离五分。尾有穿绳二小眼相对,末孔至穿绳眼离一寸三分。吹孔至末共六寸。通身髹以朱,用木雕龙首金饰之安于上端,尾孔系以红绒绦,下垂若龙尾焉。

  双管 以二竹相比为之,各长周尺九寸,围一寸二分,每管六孔,孔各离二分,用胶漆固如一,两端以锡束之,髹以朱。剪二荻筒为头,长二寸,薄则声浊,厚则声清。斟酌制之,用铜丝缚固,安于二管之端。吹荻头以发声,而按管孔以应律焉。

  箎 古有六孔、七孔、八孔之异。今制:以竹为之,长一尺四寸,围五寸三分,面上吹窍径五分、横四分,形如酸枣。后一孔、前四孔、横底一孔,共六孔,皆径二分五厘。正面尾上开二小穿绳眼相并,中声在寓全在于此,失于大则过浊,失于小则过清,必大小适中,仅容一米许,而后中声出。吹窍至后一孔离二寸五分,后一孔至前一孔离一寸一分,余三孔皆然。末孔至绳眼九分。通身髹以朱,系以红绒绦。其竹之窍厚薄不齐,大小有度,然皆以心权度,若大则密窍取之,小则疏窍就之,而清浊高下得矣。

  匏部:

  笙 大者十九簧,谓之巢;小者十三簧,谓之和。《仪礼》云:笙一和而成声。今制:以小紫竹为之,一攒十七管,先安山口,每管内面方孔是也。开取有高低,以定其音律,以配其清浊。尺字山口最高,以次而低。为工凡、合四、一上、句凡、小尺、小工、小一、小六、小五,开至小五而孔最低矣。开山口完,以黄杨木接竹为脚,脚内旁开半窍施簧,簧用响铜打成簿片,用方刚铲之如雀舌状,看厚薄适宜平正严密,常如耳畔弹试,其声中律而已,否则再修之。用黄蜡沥青作点头,随时寒暑而调和之,点轻则声清,点重则声浊。要必字字协箫笛,其造笙簧审音妙诀曰:四字合小工,小工合大工,大工合大乙,大乙合小乙,小乙合大凡,大凡合小凡。又曰:清上合大上,合字合清上,小尺合合字,大尺合小尺,大尺合大四,四字合小五。安簧既毕,按序植于斗中,内外管各有按孔,外孔十四,内孔三。内孔者,大乙、大四、背凡也,其管箍有竹篾。古制斗用匏,多难周正,且易破碎。今旋坚木为之,内安顶柱以掌其盖,盖用牛角循边钻孔十七,要比管脚相称,若气漏而不动簧,则声不应矣。斗用漆布灰髹以黑。如必用匏以备八音,选椰匏圆正者为之更妙,又制坚木为项,状如壶嘴,刻通透漆两合之。匏边端有短嘴,以项插置其中,如吹某字则按某孔,呼吸簧动而声发,是谓吹笙鼓簧也。不按孔吹之即作声者,谓之游簧,当去其壅塞尘垢则准矣。用黄锦囊盛之,凡点笙用铜盘贮点料,以五色石研之,其石谓之五音石。

  土部:

  埙 乃埏埴以为器,形如秤锤。古有雅者,有颂者,有七孔、八孔者。形如雁子谓之雅埙,如鸡子谓之颂埙。今庙中俱用雅埙。其制:通高四寸,中虚高三寸六分,空围八寸一分,径二寸七分,四围及底俱厚四分。吹口围九分,径三分,中虚上锐,平底圆体。前三孔如倒品字样,上二下一。后二孔平列。除吹口,前后共五窍,皆径二分。前下一孔去底皮一寸,前上二孔去底皮一寸二分,后二孔去吹口一寸四分,前上二孔去吹口一寸八分。前后二孔并列者,其中各开五分。造之法:旧用白棉花和黄土为之。今制:以米汤和灰为模曝干,用矾石捣研极烂,以水澄细,取上好生漆调和如饴馒团,冒塑于模,于锐处留一窍,待干将内土后上窍中挖出。穴前后窍毕,更加漆布,细灰磨光,髹以朱色,戗金云龙为饰。开前后孔,俱往来容一米许。内要圆净如拭乃协律,否则无声或不应律。又法以小长线堆成雁子样,比雁子略小三分,以线端向上。乃用美润之土和棉纸,舂至极熟,糊于线堆雁子样外,厚二三分。既成埙,留吹口,以线端向口外阴干,量颇干,依作埙分数,开前后取音之孔完美,遂将线端仔细抽出,内堆之线尽净,则中虚外密不泄气,其音乃全。堆线之法层数自下而上,凡遇阳数,自内而外;遇阴数,自外而内,条理欲其分明,不可杂乱。埙土未干,可以抽线,干则难抽矣。

  革部:

  鼖鼓 即晋鼓。《冬官?考工记》:人为皋陶。注:陶当作鞠,鼓腔也。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注曰:广,中广、头狭,为穹窿,谓鼓木一判者,其两端广六寸,而中央广尺,如此乃得有腹木。腹穹窿者,居鼓三之一;其鼓四尺者,版穹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倍之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加鼓四尺,穹之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此鼓合十二版也。上三正者,谓两头一平,中央一平。郑玄谓:三读作参。正,直也。言直其两端,各居二尺三寸,不弧曲也。或又云:鼍鼓即鼖鼓。《考工记》云:鼓长八尺,鼓四尺中围加三之一,谓之鼖。注云:中围加三之一者,加于面之围以三分之一也。面四尺,其围十二尺,加以三分之一,四尺则中围十六尺,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今则合二十四版,则版穹六寸,三分寸之二。今制:鼓大而短,安于架中,其面上仰,乃俯而击之。凡冒鼓,以桑木为体,冒以牛、马革,必于启蛰之日造之,应雷声也。占日之阴晴,阴则声缓,缓则不变;晴则声急,急则无恒。凡制大鼓,俱准此法,以差而增减之,不必泥古也。

  悬鼓 周之制,其大小视楹鼓。腹加铜环悬之簨簴,在宫悬四隅,其簨簴并如钟磬架。

  楹鼓 殷之制,木身,高三尺五寸,皮面阔二尺二寸,两旁用四铜环,冒皮用铜泡钉二行。通身漆以朱,横施于木柱,柱高六尺六寸,以重十建之柱。贯鼓上出,高又半之。顶上安彩凤作来仪状。方盖并缀以红罗销金云花,双檐四角有裹金四牛首,皆衔璧翣,每串各五,末缀以绦结。柱下方趺如十字,俱髹以朱,刻臝属四,如狮,安于趺,俱头向外。

  足鼓 夏后氏之制,较楹鼓稍长。独木为架,高七尺,上端木刻为云,横鼓于上,其下施四足如十字。

  鞉鼓 面广六寸,高厚相等,横腹加柄,长一尺九寸,贯中上出五分许。两旁当鼓之半安铜纽,系以红丝绳,绳末丸蜡为珥,其长短称鼓面之中。用木为架,两纵二横相比,下各施方趺。横木上开孔,下开半孔,植鼓柄于中。

  搏拊 状如革囊,以韦为之,若鼓然,中实以糠。今制以桑为,长尺有咫,两头冒以韦。径六寸,腹微大采绘,饰以金环二,并直列之以系襻焉,闲则卧置于架,其架如鞉鼓之架,上安二荷叶以承之。

  田鼓 亦为应鼓。其制以木为筒,长一尺二寸,韦面五寸,鼓之最小者。卧于架击之。其架如搏拊之制。

  相鼓 小而扁,或云悬击于胸前,或谓相鼓即拊鼓。韦表糠里者皆非。今制,扁鼓安柄,执而击之。

  木部:

  柷 以桑木为之,状如漆桶,上方二尺四寸,下阔一尺九寸,深一尺八寸,中虚有底。柷之中,东方图以青,隐而为青龙;南方图以赤,隐为丹凤;西方图以白,隐而为驺虞;北方图以黑,隐而为灵龟;中央图以黄,隐而为神螾。外三面绘山,东一面绘水,水上穿一大圆窍,径四寸五分,象日之浮于海。止如椎以梓木为之,柄长二尺四寸。

  敔 以梓木为之,状如伏虎,身长三尺,首高一尺二寸五分,尾长一尺一寸。背刻二十七龃龉,绘黄色黑纹,载以方趺,朱髹。籈,以竹为之,长二尺四寸,中破二尺二寸,为十二茎,用篾箍之。

  木铎 铸铜铁为铎,上安木柄,铎内施钩,悬垂木舌节。舞者执,行而摇。

  舞器

  旌节 簇红缨为之,加涂金铜云宝盖于其上,又用绿斜皮刻花为盖覆缨上,其顶处用皮。金绿为七层,长七尺,贯以红绒绦,下缀以结。竿长八尺五寸,朱髹,上安涂金铜龙首,口衔宝盖,下垂组缨。

  龠 古用苇龠。今制:以竹为之,长二尺二寸,三窍,朱饰。

  翟 以木为之,柄长一尺四寸,其巨细度龠孔足容,朱髹之,柄端刻龙首,长五寸,饰以金彩。每翟用雉尾三根插龙口中。

  大成乐舞

  大成乐共六曲入奏,内叠奏二曲。其谱止有合、四、上、尺、工、六,六字;共用二律、三吕、五正声、一子声。有宫、商、徵、羽而无角,有喉、齿、舌、唇而无牙。自前明肄于太常,颁行天下。至国朝复察废坠,审音律,招徕乐舞,先期演习,故声容缀兆,咸肃雍和平云。

迎神奏咸平之曲(有乐、无舞)

  大太四 哉南工 至林尺 圣!仲上 峻太四 德仲上 弘林尺 功,仲上 敷南工 文林尺

  衍仲上 化太四, 百林尺 王仲上 是黄合 崇。太四 典黄合 则太四 有仲上 常,林尺

  昭南工 兹林尺 辟太四 雍仲上, 有黄六 虔南工 簠林尺 簋仲上, 有林尺 严仲上

  鼓黄合 钟。太四

初献奏宁平之曲(有乐、有舞)

  觉太四 我仲上 生林尺 民仲上, 陶太四 铸黄合 前仲上 圣太四, 巍南工 巍林尺

  泰仲上 山太四, 实黄合 予太四 景仲上 行太四。 礼仲上 备太四 乐仲上 和林尺,

  豆黄合 笾太四 惟林尺 静仲上, 既太四 述南工 六黄六 经林尺, 爰南工 斟林尺

  三仲上 正。太四

亚献奏安平之曲(有乐、有舞)

  至太四 哉仲上 圣黄合 师太四,天南工 授林尺 明仲上 德太四,木仲上 铎太四

  万仲上 世林尺,式仲上 是太四 群林尺 辟仲上。清黄合 酒南工 维林尺 醑仲上,

  言林尺 观仲上 秉黄合 翟太四,太太四 和南工 常黄六 流林尺 ,英南工 才林尺

  斯仲上 植。太四

终献奏景平之曲(有乐、有舞)

  猗仲上 欤南工 素林尺 王仲上,示林尺 予仲上 物太四 轨黄合,瞻黄六 之南工

  在林尺 前仲上,神林尺 其仲上 宁太四 止黄合。酌太四 彼黄合 金林尺 罍仲上,

  惟南二 清林尺 且太四 旨仲上,登仲上 献太四 既林尺 终仲上,弗黄六 遐南工

  有林尺 喜。仲上

撤馔奏咸平之曲(乐作舞止)

  璧仲上 水太四 渊仲上 渊林尺,崇太四 牙仲上 嶪黄合 嶪太四,既太四 歆南工

  宣林尺 圣仲上,亦仲上 仪林尺 十太四 哲仲上。声黄合 金太四 振仲上 玉太四,

  告南工 兹林尺 将仲上 彻太四,鬷黄合 假太四 有仲上 成林尺,羹黄六 墙南工

  靡林尺 愒。仲上

送神奏咸平之曲(乐作舞止)

  煌太四 煌南工 学林尺 宫仲上,四黄合 方太四 来仲上 宗太四,甄黄六 陶南工 胄林尺 子仲上,暨南工 予林尺 微仲上 躬太四。思仲上 皇林尺 多南工 士林尺,

  肤仲上 奏太四 厥林尺 功仲上,佐黄六 予南工 永林尺 清仲上,三南工 五林尺

  是仲上 隆。太四

  望瘗乐,曲同送神。

  乐谱

  太四 琴,七徽二弦,左手食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二、三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十五、十六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二、第三管。笙,第四管、第八管、第十一管,以右手食指及左手大指、食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六孔开,余皆闭。笛,第六孔开,余皆闭。埙,上窍平吹,下五孔皆闭。箎第六底孔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一孔。凡太四谱皆仿此。

  南工 琴,七徽五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外九弦、十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二十二弦、二十三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十管、第十一管。笙,第一管、第三管、第七管、第十一管,以左右手大指及食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二孔与下四孔皆开,余皆闭。笛,第二孔与下四孔皆开,余皆闭。埙,后二孔左手大指窍与前三窍俱开,余皆闭。箎,第二孔与下三孔、底一孔皆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五孔。凡南工谱俱仿此。

  林尺 琴,七徽四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外七弦、八弦用右手食指连勾,内二十弦、二十一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八管、第九管。笙,吹第十二管、第十五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三孔与下三孔皆开,余皆闭。笛,第三孔与下三孔皆开,余皆闭。埙,右手食指窍并左手二窍俱开,余皆闭。箎,第三孔与下二孔、底一孔俱开,余皆闭。双管,开第四孔。凡林尺谱俱仿此。

  仲上 琴,七徽半,三弦,左手无名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五弦、六弦,右手食指顺勾;内十八弦、十九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六管、第七管。笙,第二管、第十管,以左右手大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第四孔与下二孔皆开,余皆闭。笛,第四孔与下二孔皆开,余皆闭。埙,左手中指与食指二窍皆开,余皆闭。箎,第四孔与下一孔、底一孔皆开,余皆闭。双管,开第三孔。凡仲上谱皆仿此。

  黄合 琴,七徽,一弦,左手中指按,右手中指勾。瑟,外第一弦用右手食指顺勾,内第一弦左手指法同。凤箫,吹第一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食指及中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六孔皆闭。笛,六孔皆闭。埙,上窍向上稍仰吹,五孔皆闭。箎,六孔皆闭。双管,六孔皆闭。凡黄合谱俱仿此。

  黄六 琴,七徽,六弦,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剔。瑟,内第一弦用左手食指顺勾,外第一弦右手指法同。凤箫,吹第十二管、第十三管。笙,第十二管、第十四管,以左手中指及食指按其孔,余孔皆开。箫,后一孔开,前五孔皆闭。笛,第一孔开,下五孔皆闭。埙,右手大指窍,前后各窍皆开。箎,后一孔开,余皆闭。双管,六孔尽闭。凡黄六谱俱仿此。

  鼍鼓 在殿陛之下,先击三百六十数,以警戒;后又击三通,以节其进。其击法,首以两椎连双击壴桑者二,其鼓一击,又两再作如前,凡三作。但末作鼓两击以别之,三次共四击,此起鼓之例。此后不必击壴桑,但以椎于鼓上,先后二击者三,三次共六击,此为第一通。又先后三击者三,为第二通,三次共九击。又急五击者三,而末紧加二击以结之,此为第三通,三次带末二击共十七击。通前共三十六击,以当一岁之运。初起,乐生卷班;第一通毕,俱升堂;第二通毕,入室;第三通毕,俱就位,谓之著往。全乐奏终,其击法又如前。初起,卷班;第一通毕,离位;第二通毕,致事;第三通毕,拜辞而散,此全乐之收宫,谓之饬归,所以警其退也。击鼍鼓,于始于终皆取警戒之义焉。

  鼓字用左手击,鼕字用右手击。

  初起 扎扎鼕 扎扎鼕 扎扎鼕鼕

  第一通 鼓鼕 鼓鼕 鼓鼕

  第二通 鼓鼕鼕 鼓鼕鼕 鼓鼕鼕

  第三通 鼓鼕鼓鼕鼕 鼓鼕鼓鼕鼕 鼓鼕鼓鼕鼕

  结 尾 鼕鼕

  左手欲轻,右手欲重。

  大鼓大钟 在大成门之左右,初行祭礼则击鼓,祭事俱毕则击钟,鼓三百六十击,钟一百八响。凡迎神送神,俱鼓钟齐鸣。

  麾 麾生执麾,升龙向外,降龙向内。如迎神作乐举之,则升龙现,高唱曰“乐奏咸平之曲”。“迎神”二字一读,欲勃如而起,末稍加腔韵,“咸平之曲”四字分排欲匀,尾声悠长,但要舂容和雅,不可急促暴戾。每起一曲即举麾,依歌章唱一声。凡八曲奏终,听栎敔毕,偃麾则降龙现,高唱曰“乐止”,欲沨然而去。

  起止乐谱 “乐奏——咸——平——之——曲——”,长韵。大乐渐止,长韵渐细。

  柷 每奏一曲之始,听举麾唱毕,两手举止先撞底一声,次击左旁一声,次击右旁一声,共三声以举乐。堂上堂下之乐,俱统命以柷焉。

  敔 每奏一曲之终,听悬鼓响毕,即两手举籈,先击其首者三,次逆栎龃龉者三,共六响以止乐。堂上堂下之乐,皆制命于敔焉。

  镈钟 宫悬左右各三架,每奏一曲之始,听击柷毕即击一声,以开众音。每架主一曲,先左之中,次右之中,次左之北,次右之北,次左之南,次右之南,又次左之中,又次右之中,全乐八曲八响,乃一曲之始条理也。

  特磬 每悬北南各三架,每奏一曲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每架主一曲,先南之中,次北之中,次南之左,次北之左,次南之右,次北之右,又次南之中,又次北之中,全乐八曲八响,乃一曲之终条理也。

  悬鼓 宫悬四隅各一架,每奏一曲之终,听特磬响毕,即击悬鼓。先乾响巽应,次坤响艮应,凡四声。盖一曲之收宫也。

  编钟 宫悬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始,即击一声以开众音。自东而南,自西而北,轮更击搏。每奏八句八响,乃一句之始条理也。

  编磬 宫悬四面各一架,每奏一句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自西而南,自东而北,轮更敲戛。每曲八句八响。乃一句之终条理也。

  楹鼓 足鼓 鞉鼓 堂上左右共四架,每奏一句之终听编磬响毕,先击楹鼓一声,足鼓应之,鞉鼓尾之,凡三响三应三尾。摇鞉法,持柄,左转两耳,击三点。盖一句之收宫也。

  登歌钟 堂左一架,每奏一字之始,听歌声既发,即击一声以开众音。每句四字四响,乃一字之始条理也。

  登歌磬 堂右一架,每奏一字之终,即击一声以收众音。

  凡钟磬在悬,以乐生所向之方下层,自右数第二○合字,第三○四字,第五○一字,第六?字,第八○尺字;上层自左数第二○工字,第四○凡字,第五○六字,第七○五字。击磬俱按律吕,每句四字四响。乃一字之终条理也。歌钟同法,列谱于下:

编歌钟磬谱



















































































  搏拊 田鼓 搏在门内,田在门外,共四架。每奏一字之终,听歌磬响毕,即拍搏拊一声,速敲田鼓应之。拍搏拊法,初字以左手,再字以右手,三字又以左手,四字则两手齐拍。敲田鼓法,初字以右杖,再字以左杖,三字又以右杖,四字则以二杖齐敲。盖一字之收宫也。

  歌 乃一乐之主,凡八音,皆以和歌古之雅颂,其法不同。今止一字一韵,审其为喉舌唇齿,以定其音律,凡字俱有声有音,声即字也,音则其落韵也。字有不能合音律者,而以落韵合之。如大成乐所用合、四、上、尺、工、六等字,○合字属宫,出于喉而落于喉内;○四字属商,出于齿而落于舌之上根;?字属徵,出于舌上而落于上之近外;○尺字属徵,出于舌头而落于上之近内;○工字属羽,出于唇而落于上鼻孔;○六字属少宫,出于喉而落于喉外。总之,歌在口中以律吕之九宫往来轮转,如琴之弦,如箫之孔,如钟磬之在悬。自“合”至“六”,声渐高而清;自“六”至“合”,声渐低而浊。得此九宫之声音,凡歌入口皆协律吕矣。列谱于下:

  歌 自上而下渐低、渐浊、渐巨。

  声 五六凡工尺上乙四合。

  谱 自下而上渐高、渐清、渐细。

歌 口 谱

  相鼓 木铎 节武舞以金铎,节文舞以木铎,一声应一步。旁侍者执摇,听堂下乐既发声,即摇一声,随舞人所向之方辰,俯则先俯,仰则先仰,以为舞容之节。相鼓,用手执于胸前,所以辅铎者,每摇铎一响,则击鼓一声以应之。

  旌节 舞将陈,执节前导,既列缀兆,则分立东西舞生之首。如初献,麾生唱“乐奏宁平之曲”,东阶节生亦扬节唱曰“奏宁平之舞”,三献皆同。舞毕,西阶节生抑节唱曰“舞止”。各植节架上,舞生俱归班。

  龠 翟 龠用左手横执之,有窍而不吹。或云:缀兆转折八位之时齐吹,以节走趋。翟用右手纵执之。翟纵龠横,齐肩执之为执。起之齐目为举。平心执之谓衡。尽手向下执之谓落。向前正举为拱。向耳偏举为呈。龠、翟纵横两分为开。龠、翟纵横相加为合。龠、翟纵横合如一为相。各分顺手向下为垂。两手相接为交。凡执龠秉翟俱右手在外,左手在内;其手指俱大指在内,四指在外;纵则如绳,横则如衡。执秉者不可忽也。

  舞谱

  迎神,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初献,奏宁平之章。

  觉 东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向前。西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向前。

  我 东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向前。西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向前。

  生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拱,面顾西。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拱,面顾东。

  民 东班舞生转身向西,左足虚其根,足尖著地,合龠高拱。西班舞生转身向东,右足虚其根,足尖著地,合龠高拱。

  陶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

  铸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龠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

  前 东班舞生合龠躬身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龠躬身向上揖。

  圣 东班舞生交龠转身,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龠转身,向东出左足。

  巍 东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东。

  巍 东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龠向上,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西。

  泰 东班舞生合龠,交点右足;西班舞生合龠,交点左足。

  山 东班舞生合龠,交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龠,交点右足。

  实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东,过左足于右交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龠,拱于西,过右足于左交立,侧面向东。

  予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西,过右足于左交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合龠拱于东,过左足于右交立,侧面向西。

  景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拱。

  行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揖。

  礼 东班舞生合龠由左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龠由右拱于左,跷右足。

  备 东班舞生合龠由右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由左拱于右,跷左足。

  乐 东班舞生合龠转身侧面向西,由上拱于下,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龠转身侧面向东,由上拱于下,跷右足。

  和 东班舞生合龠转身侧面向东,由下拱于上,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转身侧面向西,由下拱于上,跷左足。

  豆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右足。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左足。

  笾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左足。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右足。

  惟 东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东。

  静 东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侧面向西。

  既 东班舞生深曲右手出于左,举右手,垂左手,侧面向西。西班舞生深曲左手出于右,举左手,垂右手,侧面向东。

  述 东班舞生深曲左手出于右,举左手,垂右手,侧面向东。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于左,举右手,垂左手,侧面向西。

  六 东班舞生合龠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龠平衡低首。

  经 东班舞生合龠,左右手拱,复平衡。西班舞生合龠,左右手拱,复平衡。

  爰 东班舞生交龠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交龠拱于右,跷左足。

  斟 东班舞生交龠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交龠拱于左,跷右足。

  三 东班舞生开龠出左足,西班舞生开龠出右足。

  正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揖。

  亚献奏安平之曲:

  至 东班舞生开龠、翟,蹲身低首。西班舞生开龠、翟,蹲身低首。

  哉 东班舞生开龠、翟,齐举至眉,左足交右足。西班舞生开龠、翟,齐举至眉,右足交左足。

  圣 东班舞生开龠、翟,齐举至眉,右足交左足。西班舞生开龠、翟,齐举至眉,左足交右足。

  师 东班舞生合左手于右向上拱,深揖。西班舞生合右手于左向上拱,深揖。

  天 东班舞生开龠,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跷左足。东班舞生开龠,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跷右足。

  授 东班舞生开龠,出右手,向上曲左手,跷右足。西班舞生开龠,出左手,向上曲右手,跷左足。

  明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蹲身面向西。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蹲身面向东。

  德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蹲身面向东。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蹲身面向西。

  木 东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西拱于前,出左足。西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东拱于前,出右足。

  铎 东班舞生举龠齐眉,举翟平衡,跷左足。西班舞生举龠齐眉,举翟平衡,跷右足。

  万 东班舞生举翟齐眉,举龠平衡,跷右足。西班舞生举翟齐眉,举龠平衡,跷左足。

  世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上,躬身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龠拱于上,躬身点右足。

  式 东班舞生转身向西,直出左手左足。西班舞生转身向东,直出右手右足。

  是 东班舞生仍转身向西,直出右手右足。西班舞生仍转身向东,直出左手左足。

  群 东班舞生仍转身向西,蹲身平拱于西。西班舞生仍转身向东,蹲身平拱于东。

  辟 东班舞生转面于东,蹲身平拱于东。西班舞生转面于西,蹲身平拱于西。

  清 东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西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

  酒 东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跷左足。西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跷右足。

  维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侧面顾西。西班舞生合龠向上,侧面顾东。

  醑 东班舞生转身面西,合龠向上,跷左足。东班舞生转身面东,合龠向上,跷右足。

  言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

  观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东,面侧西,跷左足。东班舞生合龠拱于西,面侧东,跷右足。

  秉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揖,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揖。

  翟 东班舞生交龠转身面西,出右足。西班舞生交龠转身面东,出左足。

  太 东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

  和 东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东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

  常 东班舞生交龠点右足,西班舞生交龠点左足。

  流 东班舞生合龠点左足,西班舞生合龠点右足。

  英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东,左足交右足,面向西。西班舞生合龠拱于西,右足交左足,面向东。

  材 东班舞生合龠拱于西,右足交左足,面向东。西班舞生合龠拱于东,左足交右足,面向西。

  斯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拱,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拱。

  植 东班舞生合龠向西揖,西班舞生合龠向东揖。

  终献奏景平之章:

  猗 东班舞生合龠由左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龠由右拱于左,跷右足。

  欤 东班舞生合龠由右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由左拱于右,跷左足。

  素 东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西,由上拱于下,跷右足。西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东,由上拱于下,跷左足。

  王 东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东,由下拱于上,跷左足。西班舞生合龠转身面向西,由下拱于上,跷右足。

  示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右足。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左足。

  予 东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左足。西班舞生合举龠齐眉,点右足。

  物 东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西。西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东。

  轨 东班舞生开龠,起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东。西班舞生开龠,起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西。

  瞻 东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东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

  之 东班舞生深曲左手出右,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向东。西班舞生深曲右手出左,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向西。

  在 东班舞生合龠平衡低首,西班舞生合龠平衡低首。

  前 东班舞生合龠左右拱,复平衡。西班舞生合龠左右拱,复平衡。

  神 东班舞生交龠拱于左,跷右足。西班舞生交龠拱于右,跷左足。

  其 东班舞生交龠拱于右,跷左足。西班舞生交龠拱于左,跷右足。

  宁 东班舞生开龠出右足,西班舞生开龠出左足。

  止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揖,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揖。

  酌 东头三、五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对拱。西头三、五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对拱。

  彼 东二、四、六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背拱。西二、四、六班舞生转身向下,蹲身相背拱。

  金 东班舞生转面向西,先垂手,次对拱,出左足。西班舞生转面向东,先垂手,次对拱,出右足。

  罍 东班舞生转面向东,先垂手,次对拱,出右足。西班舞生转面向西,先垂手,次对拱,出左足。

  惟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曲左足,拱于右。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曲右足,拱于左。

  清 东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曲右足,拱于左。西班舞生合龠向上,深曲左足,拱于右。

  且 东班舞生左手平衡,右手举翟齐眉,左足交于右足。西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举龠齐眉,右足交于左足。

  旨 东班舞生右手平衡,左手举龠齐眉,右足交于左足。西班舞生左手平衡,右手举翟齐眉,左足交于右足。

  登 东班舞生转身向西,两手齐开,各进一步。西班舞生转身向东,两手齐开,各进一步。

  献 东班舞生开龠朝上,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侧西。西班舞生开龠朝上,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侧东。

  既 东班舞生开龠朝上,举左手于肩,垂右手于下,面侧东。西班舞生开龠朝上,举右手于肩,垂左手于下,面侧西。

  终 东班舞生合龠,先拱于左,次拱于右,复拱于上。西班舞生合龠,先拱于右,次拱于左,复拱于上。

  弗 东班舞生合龠,先拱于右,次拱于左,复拱于上。西班舞生合龠,先拱于左,次拱于右,复拱于上。

  遐 东班舞生开龠,高举右手,曲左手于背,面向西,出右足。西班舞生开龠,高举左手,曲右手于背,面向东,出左足。

  有 东班舞生开龠,高举左手,曲右手于背,面向东,出左足。西班舞生开龠,高举右手,曲左手于背,面向西,出右足。

  喜 东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于顶,三鼓起身。西班舞生朝南深揖,手按于顶,三鼓起身。

  撤馔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送神奏咸平之章(有乐、无舞)。

  望瘗曲同送神(有乐、无舞)。

祭关帝礼

  岁凡三祭。五月十三日,前殿照常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果品五盘。后殿不用牛,余照前殿。其春秋二祭,前殿帛一、牛一、羊一、豕一、笾十、豆十。后殿帛各一、羊各一、豕各一、笾各八、豆各八。

  前殿仪注

  祭日,引赞引承祭官进左旁门,赞“诣盥洗所”(盥手帨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赞“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赞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炉。左引赞引承祭官诣香炉前。司香者跪。引赞赞“上香”,承祭官将炷香接举插炉内,又上块香三次毕,引赞赞“复位”,承祭官复位。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奠帛行初献礼”,捧帛、执爵者将帛、爵捧举,各就神位前。引赞赞“奠帛”,奠帛官跪献毕,行一跪三叩礼,退。赞“献爵”,献爵官立,献毕,退。赞“诣读祝位”,读祝者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礼,将祝文捧起,立承祭官之左。引赞赞“跪”,承祭官及读祝者俱跪。赞“读祝”,读祝毕,捧至神位前安盛帛盒内,行一跪三叩礼,退。引赞赞“叩”,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礼,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通赞唱“撤馔”(执事者诣神位前,将笾豆等各少举)。唱“送神”,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礼,兴,平身。通赞唱“读祝者捧祝,进帛者捧帛,司馔者捧馔,恭诣燎位”。引赞引承祭官退至西边立,俟捧祝、帛过毕,复位。引赞赞“诣望燎位”,引承祭官至燎炉前。赞“焚祝帛”,赞“礼毕”,引承祭官退。

  后殿仪注

  祭日引赞引承祭官进中门,赞“诣盥洗所”(盥手帨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赞“就位”(引承祭官就位)。通赞唱“迎神”,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炉。左引赞引承祭官诣曾祖光昭公香炉前,司香者跪。引赞赞“上香”,承祭官将炷香接举插炉内,又上块香三次毕。引赞引承祭官诣祖裕昌公香炉前,同前上香毕。引赞引承祭官诣父成忠公香炉前,同前上香毕。引赞赞“复位”,承祭官复位。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兴,平身。通赞唱“奠帛、行初献礼”,捧帛、执爵者将帛、爵捧举,各就神位前。引赞赞“奠帛”。赞“献爵”(仪俱同前殿),先光昭、次裕昌、次成忠,各献毕。赞“读祝者诣读祝位”(光昭公,仪同前殿)。通赞唱“行亚献礼”(仪同初献,但不奠帛,不读祝)。通赞唱“行终献礼”(仪同亚献)。唱“撤馔”(仪同前殿)。唱“送神”,引赞赞“跪”,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兴,平身。余悉同前殿。

祭厉坛礼

  凡京都有泰厉之祭,在王国有国厉之祭,在各府、州有郡厉之祭,在各县有邑厉之祭,在一里又各有乡厉之祭。每岁三祭,春祭清明日,秋祭七月十五日,冬祭十月初一日。每祭用羊三、豕三、饭米三石,香烛纸酒随用。先期三日,主祭官斋沐更衣(用常服),备香烛酒果,牒告本处城隍。通赞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诣神位前跪,进爵,献爵,奠爵,俯伏,兴,平身,复位。又一跪三叩,兴,平身,焚告文,礼毕。

  本日设城隍位于坛上,祭物:羊一、豕一。设无祀鬼神坛于坛下左右(书曰“本府境内无祀鬼神”),祭物:羊二、豕二,盛于器,同羹饭等铺设各鬼神位前。陈设毕,通赞唱“执事者各就位”,“陪祭官各就位”,“主祭官就位”,赞行一跪三叩礼,兴,平身。主祭官诣神位前跪,三献酒,俯伏,兴,平身,复位。读祭文,读毕,又一跪三叩。焚祭文并纸钱,礼毕。

祭旗纛礼

  每岁霜降前一日,镇标三营将士盛装铠伏,迎请旗纛到教场,张幕扎营。至霜降日,五鼓,以帛一(白色)、羊一、豕一,行三献礼毕,放炮扬威撤幕,束装整伍回营,归纛于兵器库。各县皆然。

乡饮酒礼

  顺治初,令京府及直省府、州、县,每岁举行乡饮酒礼,设宾僎介主,酒席于存留钱粮内支办,凡以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长幼之节,遂为定制云。

  乡饮酒仪注

  京府及直省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一日,于儒学行乡饮酒礼。前一日,执事者于儒学之讲堂,依图陈设坐次,司正率执事习礼。至日黎明,执事者宰牲具馔。主席及僚属、司正先诣学,遣人速宾、僎以下。比至,执事者先报曰“宾至”,主席率僚属出迎于庠门之外以入。主居东,宾居西,三让三揖而后升堂,东西相向立。赞“两拜”,“宾坐”。执事又报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属出迎,揖让升堂,拜坐如前仪。宾、僎、介至,既、就位,执事者唱“司正扬觯”,执事者引司正由西阶升,诣堂中,北向立。执事者唱“宾、僎以下皆立”,唱“揖”,司正揖,宾、僎以下皆揖。执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司正举酒曰:

  “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当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

  读毕,执事者唱“司正饮酒”。饮毕,以觯授执事。执事者唱“揖”,司正揖,宾、僎以下皆揖。司正复位,宾、僎以下皆坐。唱“读律令”,执事者举律令案于堂之中。引礼引读律令者诣案前,北向立。唱“宾、僎以下皆立”,行揖礼如前,读毕复位。执事者唱“供馔案”,执事者举馔案至宾前,次僎,次介,次主。三宾以下各以次举讫,执事者唱“献”,宾主起席北面立。执事者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诣宾前置于席,稍退。赞“两拜”,宾答拜讫。执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诣僎前置于席,交拜如前仪毕,主退复位。执事者唱“宾酬酒”,宾起僎从之。执事者斟酒授宾,宾受爵诣主前置于席,稍退。赞“两拜”,宾、僎、主交拜讫各就位坐。执事者分左右立,介、三宾、众宾以下以次斟酒于席讫,执事者唱“饮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汤,又唱“斟酒”,饮酒、供汤三品毕。执事者唱“撤馔”,候撤饮案讫。唱“宾、僎以下皆行礼”,僎、主、僚属居东,宾、介、三宾、众宾居西。赞“两拜讫”,唱“送宾”,以次下堂分东西行,仍三揖出庠门而退。凡乡饮酒礼,高年有德者坐席居上,余以次序齿。而列其有违犯科条者,不许干良善之席,违者罪以违制。敢有喧哗失礼者,扬觯者以礼责之。

  主,府城知府,县城知县,如无正印官,佐贰官代,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官为之,位于西北。僎宾择乡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外,众宾序齿列坐。其僚属则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主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乡饮酒方位图见下:

乡饮酒方位图

乡约讲读圣谕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于八旗、直隶、各省。十六年,议准译书六谕,令五城各设公所,择善讲人员,讲解开谕,以广教化。直省府、州、县亦皆举行乡约,设城司及各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讲。

  康熙九年,上谕十六条,通行晓谕八旗佐领,并直隶各省督抚,转行府、州、县、乡、村人等,切实遵行。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一务本业以定民志。

  一训子弟以警非为。一息诬告以作良善。

  一戒窝逃以免株连。一完钱粮以省催科。

  一联保甲以弭盗贼。一解仇忿以重身命。

  二十五年覆准上谕十六条,令直省督抚转行提镇等官,晓谕各该营伍将弁兵丁。并颁发土司各官,通行讲读。

  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共计万言,刊刻颁行,分发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日,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兵民皆得恭听,俾圣教覃敷云。

卷之十二 学 校

  古者建国必建学,凡以明伦、育德、陈艺也。周立四代之学,各祀其时之先圣。而以左右先圣成其德者为先师之配,此立学之大法也。孔子之祀,自鲁哀公时已然,然立庙旧宅而已。汉以后,或肖像于鸿都门学,或祀于辟雍。迨唐武德中,诏国学立孔子庙,至是而庙与学合。汀之学创于宋天圣,历元、明屡有建置迁移。我国家崇儒重道,振兴学校,锡宸翰,立卧碑,颁经书,定礼乐,文治聿昭矣。士生其际,瞻拜宫墙,昭明轨物,畏神服教,以上接正学之传,乃不悖古先王建学之意,并以上副圣天子右文之治乎。志学校。

  汀州府儒学,在府治东,卧龙山麓。宋咸平二年,创文庙于鄞江门内横街,未有学。天圣中,因庙始创学,迁于横岗岭下。崇宁中,郡守陈粹又迁于兴贤门内。绍兴三年,郡守郑强改移今所。嘉熙二年,郡守戴挺、教授张实甫,就学左射圃地,创文会堂,分中前后为三斋,建楼其上。郡守姚元特相继修葺。教授萧虞韶市民地广其基。开庆初,郡守胡泰初,重建大成殿明伦堂,御书、稽古二阁,浚泮池,作石桥,创祭器库及斋舍门庑。明永乐八年,知府宋忠重修。成化八年,都御史张瑄、知府李桓,增拓学地,徙文奎阁于东偏,移明伦堂于阁旧基旁,创志道、依仁、据德、游艺四斋。十五年,提学周孟中始置乐器,教乐舞。岁久殿坏。弘治元年,知府吴文度重修,建棂星门、省牲所、堂前仪门五间、书楼七间。七年,同知章颀创膳堂及训导衙。九年,吴文度重建桥道石鼓。正德二年,知府蔡馀庆建乡贤祠于殿后西偏,建名宦祠于殿前西偏。嘉靖五年,通判毛公毅、杨太古,重建棂星门。十年,诏易像以木主。二十七年,知府马坤重修。万历十九年知府万振孙、三十七年知府李自芳修葺。崇祯五年,知府笪继良重修。崇祯九年,知府唐世涵建棂星门易以石。国朝康熙二十年,学道杨中岳、巡道周昌、同知胡以涣修。二十一年,知府鄢翼明继葺。乾隆十四年,知府曾曰瑛重修明伦堂。今中为至圣殿,旁为东西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上跨石桥,又前为棂星门;后殿为明伦堂,为敬一亭;从明伦堂左出仪门甬道为大门,门东折入为土地祠,为省牲所;前为崇圣祠,祠内左右为名宦、乡贤祠;祠后为教授廨,左为训导廨;而尊经、文昌二阁,前后相望焉。

  射圃 在府东预备仓左,旧在广储门外。崇祯间,知府唐世涵、同知黄色中、推官唐锡蕃,捐筑今所。

  学田 原额实在八亩五分零,年征租银二两七分零。康熙二十一年,总督姚启圣捐置田五十二亩七分零。

  学地 一在通津门外弓箭局西,税钱四十贯。一在镇南门养济院东,租钱二十五贯。

  学塘 在射圃后。

  学仓 在大门内东偏。明弘治间,知府吴文度建。岁储米五百余石,以赡师生。久废。

  龙山书院 在文厂后。康熙二十年,巡道邓秉恒、知府鄢翼明创。三十五年,知府王廷抡修。第师无馆谷,徒乏膏火之资,屹存空院,渐致倾圮。乾隆十四年,知府曾曰瑛经营葺缮,榱桷一新,器物备具,前造正学津梁堂,后增学舍二十间,清查龙山、龙江书院岁入租米八十石六斗零,租谷一十九石零,租银一百二十八两六钱零。剔除侵冒,厘而正之。复偕绅士捐置二千零百金,贮为生息。额定肄业生童四十名,每月给膏火银一两,馆师修金年共一百二十两,馆师供膳月给银五两,并同厨夫、门役、工食等项,均于租息内取资焉。

  龙江书院 在府西门外。明天启中,推官寇从化、知县萧奕辅建。国朝知府冯协一重修。

  文明书院 在府学内。今废。

  正音书院 在府城隍庙左清风楼。雍正七年,奉文设立。乾隆十四年,知府曾曰瑛捐俸,延师以教子弟之贫者。

  龙山学舍 在长汀县学左,明知府万振孙建。今废。

  社学 在旧镇南门外。

长 汀 县

  儒学 在府学左数十武,旧在兴贤门外(即郡学旧址)。绍兴三年,郡学迁,惟留大成殿。嘉定间,知县谢周卿市民田以为廪饩。开禧中,知县刘谅之始建学宇。淳祐间,知县陈显伯修大成殿,复学地之僦于民者,建丽泽堂及尚志、阅礼、修性三斋。元至正间,毁于寇,遂建于县南五里许。明洪武六年,知县陈伯正复建旧所。正统十四年,又毁于寇。景泰七年,知府舒瞳首创大成殿。天顺二年,知府李琼复拓基建廨宇。成化八年,御史洪性、提学游明、巡道周谟、知府李桓,移今所,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明伦堂,两斋堂之后为尊经阁,堂东为号房,阁后为教谕廨,殿西为两训导廨,外为重门。十五年,知府戴禧重修。十七年,知县谢珪迁外门于左,更创二门。提学周孟中复购民地增广廨舍。十八年,提学任彦常、知府黄珵、乡官钟正重葺。弘治元年,知县谢珪迁学门于庙门右,修戟门、两庑。四年,知府吴文度、知县黄富重建两斋。十年,又修殿堂。知县黄汝隆修棂星门。正德十五年,提学胡铎、漳南道周期雍、知县黄用直改创,移圣殿于西,移明伦堂于东,堂之左为号房。嘉靖三年,提学邵锐以学左开元寺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殿后为训导署。五年,知府邵有道、知县李日芳以旧殿为宋文天祥祠(今废)。三十一年知县祝一鉴、三十九年知府杨世芳继葺。万历三年知府潘民模、通判潘侃、知县伍士望,三十二年御史方元彦、知县邱民贵重修。天启中,知县萧奕辅修葺。崇祯三年,知县薛应聘建学前兴贤、育才二坊,年久复圮。知府唐世涵、同知黄色中、推官唐锡蕃重修。国朝顺治间知府王康侯,康熙间学道丁蕙、巡道周昌、知府鄢翼明、同知胡以涣、知县韩世瑨、冯忠先、张文伟,先后重修。乾隆间,教谕张雷光建省牲所。今中为至圣殿,东西为两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上跨石桥,又前为棂星门。明伦堂在殿之左,堂前为大门,门左为土地祠,祠左折入为教谕廨。崇圣祠在庙左。名宦、乡贤、忠孝祠及尊经阁、敬一亭、省牲所,均在明伦堂后;训导廨在殿右。

  射圃 在明伦堂后。国朝乾隆间教谕张雷光建。

  学田 在青岩里。

  学地 北至横岗岭,南临街,西距大街,东距东山庵。

  学塘 在旧射圃后。

  学仓 在明伦堂后。久废。

  正音书院 在福寿坊东。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东山书院 在龙首山,山椒有亭,署为状元峰。

  新罗书院 在霹雳岩,今废。

  鄞江书院 在登俊坊,明崇祯七年,知县曾巽建。

  紫阳书院 在福寿坊东。乾隆十四年,知府曾曰瑛捐俸,延师以教子弟之贫者。

  社学 一在福寿坊,一在攀桂坊,一在归阳里,一在古贵里,一在青岩里,一在宣河里金鸡寺,一在平原里东山寺,一在平原里龙山寺,一在青泰里,一在宣成里三洲,一在宣成里畬心,一在四保里,一在成下里,一在成上里,俱国朝雍正二年新设。

宁 化 县

  儒学 在县治后。宋建炎二年,县令施禔创于县东正街。淳熙十年,县令赵伯虎迁于翠华山下(即今光严寺)。元毁。明洪武间知县张思诚、正统间县丞陈凌相继创建。正德十五年,教谕王雍、训导谭誴、周镛,请迁今所。十六年,周围砌筑土墙,建两庑、戟门、左右厢房、棂星门。嘉靖间,提学邵锐、推官秦僎、知县马淑,加筑造大成殿,建明伦堂,更戟门、棂星门,堂前左右建两斋,后为馔堂,左右建号房、土地祠、书器库、泮池,东西辟礼门、义路二门,号房各立一总门。教官廨、学门、宰牲房俱备。知县莫大德又建启圣祠、敬一亭。隆庆四年,推官吴之儒、知县杜桐重修。万历七年,守道郑汝璧、巡道彭应时,迁复翠华旧址,推官金俸捐赀佐工。四十三年,知府沈应奎,署县熊茂松重建圣殿,署教谕张涛重建尊经阁。四十七年,署县万邦宪改启圣祠于翰墨林,改明伦堂于教谕廨。天启六年,教谕刘养学、训导丁培,又将启圣祠、明伦堂互相更易。国朝顺治十八年知县何凤岐、康熙二十一年知县祝文郁、教谕谢汝霖、雍正五年教谕刘梦魁、训导魏玉枢重修。今中为至圣殿,东西为两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殿左为土地祠,右为崇圣祠,戟门左右为乡贤、名宦二祠,殿后为明伦堂,旁为两斋,左为仪门,右入为教谕、训导廨,堂后为尊经阁、文昌阁。

  射圃 在山川坛左。明崇祯十年知县范澄清重建。

  学田 明嘉靖间,知县潘时宜给寺田二顷一十五亩四分。隆庆间,通判毛子翼给寺田二十五亩五分。国朝康熙间,总督姚启圣捐俸五十两置田;知县吴晟以黄冬生叛产一十石六斗归学,后此产售邑人张国昌,国昌仍捐归学;邑人伍明伟捐田租二石四斗,罗登峻捐田租二石五斗,知县朱瑞图捐三石三斗。

  学仓 在预备仓内,今废。

  学塘 原二口,今塞,改为启圣祠。

  学店 二植。在县治前。

  正音书院 在县南关外。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云龙书院 即县丞旧署。乾隆八年,监生贾文兆捐七百金建造,知县陆广霖有记。

  书院 在旧射圃。明嘉靖二十九年,知县潘时宜建。国朝康熙九年,知县保凤岐重建。

  社学 一在太平巷,一在东门外,一在塔下街,一在西门祐圣堂,一在安远司前,一在石牛驿旁。国朝雍正二年,新设龙下里、兴贤里二所。

  义塾 在滑石铺,有田。

归 化 县

  儒学 在县东二十里龙湖,先儒杨时宅故址。先是,明成化七年,巡道周谟、知县郭润建学于城西明溪驿前。十七年,教谕陈冠建后堂为讲习所。弘治六年,知县姜凤建棂星门。正德二年,知县王凤建尊经阁。嘉靖四十年,知县张宗实修葺。万历十九年,知县许岸、署教谕陈振阳捐俸修棂星门,左右竖立两坊,于泮池右构省牲所。三十九年,知县周宪章重修。四十五年,知县涂希禹改建于东门旧常平仓。天启七年,巡道朱大典、知县庞景忠改建城北,后毁。国朝康熙十一年,知县黄易始详请改建今所,工未竣。二十年,知县王国脉成之。雍正三年,知县周畿重修。今中为至圣殿,两翼为东西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殿左为崇圣祠,祠前为明伦堂,殿右为先儒杨时祠,前为名宦、乡贤祠,又前为省牲所,为神厨,为神库,殿西为仪门,为学门,教谕、训导廨仍在旧学。

  射圃 在旧儒学后。成化间改迁城东山川坛左。崇祯十年,署县周谋重建。

  学田 万历间,知县庞一夔给归上里随图田二十亩二分;又,知县史载德买民田一亩八分。国朝康熙间,总督姚启圣、知县王国脉共捐一十六亩。

  学仓 在明伦堂西北。

  正音书院 雍正七年,奉文将城内义学改设。

  峨嵋书院 在县北,即学宫废址。雍正十三年,邑人黄虞夏等公建。

  文昌书院 在城东白沙桥右,后毁。国朝康熙十八年,邑绅士萧徽声、李珍等重建。

  社学 一在广济街,一在西门外宾饯亭,一在石珩乡,一在荐福寺。雍正二年,新设四所,一在归上里,一在归下里,一在柳杨里,一在中和里。

清 流 县

  儒学 在县北皇华驿故址。先是,宋元符间,知县刘叙建学县南。崇宁间,迁县东。建炎间,摄县事颜熙迁今所。绍兴间毁。十三年,董谅创两斋廨舍。十八年,县令张秀颖创大成殿、棂星门,旋毁。端平初,县令王元瑞建大成殿,后郡守张翀建明伦堂。嘉熙间,邑人林奕建据德、依仁、游艺、居敬四斋。元至正间,又毁,惟大成门存。明洪武二年,知县朱仲恭复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殿后为明伦堂,东西建养贤、育才二斋、宰牲房、馔堂、厨房、廨舍。三十二年,知县朱忠创学仓。永乐间,又毁,惟仓厫仅存。十八年,知县宋忠倡修。洪熙元年,知县李庠重建。正统间又毁。景泰间,知县江稷复倡修。天顺元年,知县吴中改建殿堂、棂星、两庑、斋坊、馔堂、厫宇。成化间,同知黄冕作仪门、石鼓。嘉靖十年,知县陆任忠建敬一亭。万历八年,知县邓邦髦重建。二十五年,知县翟廷策修。崇祯九年,署县事黄色中、知县邓应韬重新。国朝康熙三年,知县王笃亲、李舍培修。十九年,知县王鼎新复修。三十八年,知府王廷抡、知县王士俊倡捐重修。雍正十二年,知县杨中兴升高殿基三尺,棂星门易以础柱,筑露台。今中为至圣殿,为两庑,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殿后为明伦堂,翼以养贤、育才两斋,堂右为敬一亭、文昌祠。魁星阁在殿左,名宦、乡贤二祠在戟门左右,教谕廨在殿右,训导廨在堂左,崇圣祠在城隍庙右。

  射圃 在九龙驿左。

  学田 明嘉靖间,知县史秉直置三阁尾田米五石五斗。崇祯间,知县邓应韬置桐坑租银五钱,林畬羊屎岭租米一石,温家山租米八斗,嵩溪租米一石五斗。国朝康熙间,总督姚启圣捐俸五十两,置田租米一十石四斗。

  学仓 在城隍庙西,久废。

  正音书院 在法海坊。国朝雍正二年,奉文设立。

  义学 在法海坊。国朝康熙间,知县王士俊重修,置义田以供膏火。

  社学 一在龙津坊,一在进贤坊,一在清德村,一在明伦坊。国朝雍正二年,新设坊郭里、仓盈里、永得里、四保里、梦溪里、罗村里、北团里七所。

连 城 县

  儒学 在县治东北。宋绍兴四年,县令陈南创,后迁县东南尉司旧址。淳熙间,令常訚始徙今所。明洪武、正统间,屡经修葺。正德八年,巡道胡琏重修。嘉靖四年,提学邵锐改造棂星门,外竖泮宫、兴贤、育才三坊,泮宫坊外凿池一区,明伦堂前建门楼、甬道,中为桂香亭,亭后为尊经阁,东为乡贤、名宦祠,阁后为聚奎楼,东西南建号舍。二十七年,仍迁尉司。隆庆六年,知县陈三俊改为右庙左堂。万历三年,知县郭鹏迁于山川坛。十二年,知县朱九卿复迁旧址。二十九年,知县徐大化重修。三十四年,知县李待问浚池结砌。崇祯九年,知县陶文彦捐俸修启圣祠及东西两庑。今中为至圣殿,为东西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殿后为敬一亭,为崇圣祠,明伦堂在殿之左,堂后为文昌阁,东为教谕、训导廨,前为大门,名宦、乡贤祠在戟门左右。

  射圃 在聚奎楼东。嘉靖四年,知县方进修。崇祯十年,知县陶文彦重建。

  学田 嘉靖乙酉年,童世坚捐田四亩,李稳捐田一亩四分八厘二毫,林会捐田塘一亩二分五厘一毫,又下则田五亩六分四厘,童大樑捐下田二亩三分七厘。

  学塘 一口学宫前,即外大泮池;二口学后。万历十四年填塞,种树荫龙。

  学仓 明伦堂西。

  正音书院 在上庙前,雍正二年奉文设立。

  邱氏书院 在莲峰宋邱鳞读书处。

  社学 一在在城里,一在南顺里,一在北安里,一在河源里,一在姑田里,一在表席里,俱雍正二年新设。

上 杭 县

  儒学 在县城北区,按旧志,宋乾道三年,随县自钟寮场迁今城隍庙地。嘉定十六年,县令赵彦挺迁治东一百步,建殿庑、明伦堂、崇德、广业、居仁、游艺四斋,后圮。宝祐五年,县令李务行重建,省四斋为二。正统元年,知县张琳建大成殿,殿后为明伦堂。景泰六年圮,知县黄希礼重建。天顺二年,棂星门圮,诸生李良等更造以石。成化八年,殿复圮,教谕胡匡易以石柱,并建号舍。十年,知县萧弘改建明伦堂,迁两斋于堂东西。十八年,知县李曰思重建。弘治九年,明伦堂圮,佥事周鹏、知县高以政重修。嘉靖二年,佥事王俊民拓地迁基,焕然一新。四年,巡道储洵重修。二十七年,巡道桂荣议复旧基。三十年,署巡道郑炯、知县赵文同竣工。隆庆五年,知县周裔登凿泮池,驾石桥其上,而移其前石表。万历二十一年,知县邓良佐重建。三十八年,知县倪应眷开凿泮池。四十五年,知县李自华修建。国朝顺治十年巡道郁之章、康熙十九年守道周昌、三十九年知府王廷抡、雍正六年知县赵孔超,倡捐修葺。乾隆三年公修泮池。今中为至圣殿,两翼为东西庑,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旁为祭器库、典籍局;后为明伦堂;堂左为仪门,右为教谕、训导廨;仪门外为青云路,为大门;门左为省牲所;戟门左右为名宦、乡贤祠;其崇圣殿、尊经阁、敬一亭,皆在明伦堂后。

  射圃 在学后东北隅。旧在察院行台。弘治元年,迁今所,知县徐绶建。崇祯十年,知县卢跃龙重建。

  学田 旧有塘三口,贸为改学费。嘉靖三十二年,知县赵文同入乡官吴珂白沙里米一石三斗五升。万历七年,知县杨万春入田四十七亩六分。

  书院 初创琴岗,后迁旧学,名曰文峰书院。

  正音书院 城乡共一十二处,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义学 城东西南北各一,康熙四十七年奉文设立。

  社学 原设四所,在各寺观,年久寝废。国朝顺治十年,巡道赵映乘立讲艺堂于县治前。康熙十九年,守道周昌增设二所,一在县东北,一在县西南。雍正二年,新设四所,一在在城里,一在来苏里,一在白沙里,一在胜运里。

武 平 县

  儒学 在县治西。先是,旧学在县东兴贤坊,宋乾道间,知县唐廷坚初建养士院。绍熙间,知县叶谦之重修,知县赵汝讘复建大成殿,后田圭、林震各创东西庑并棂星门。元大德间,知县李实新葺。明永乐中知县周能、教谕楼宗,天顺中知县袁旻,成化中知县刘哲,先后重修。成化十年,知县徐瑞始改迁今所。万历间,同知熊茂松重修。国朝顺治十三年,知县杨宗昌重建。康熙三十年知县裴振唐、三十八年署县赵良生、雍正九年知县金玉,相继增修。今中为至圣殿,为东西庑,前为戟门,为泮池,为棂星门;其旁为神厨、神库,为土地祠,为宰牲所;后为明伦堂,堂左右为教谕,训导廨,左为仪门,前为学门;堂后为敬一亭,亭后为崇圣殿;戟门左右为名宦、乡贤二祠。

  射圃 在南门坝上。崇祯十年,知县左光明重建。

  学田

  正音书院 在城中。雍正七年设立。

  社学 一在城北义学内,一在象洞寨,一在岩前,一在武平所,一在永平寨。俱雍正二年设立。

永 定 县

  儒学 在县治西。成化十五年,副使刘城、参议陈渤、知县王环、教谕谢弼建。嘉靖间知县许文献、隆庆间知县谢良任、万历间知县许台,相继重修。国朝康熙十八年,教谕郭亨都、训导蔡祚倡捐修葺。今中为至圣殿,为东西庑,前为戟门,为泮池,又前为棂星门,为大泮池,其旁为神厨、神库、土地祠、宰牲所;殿后为明伦堂,堂左右为教谕、训导廨,左为仪门,前为学门;堂后为敬一亭,亭后为崇圣祠;戟门左右为名宦、乡贤二祠。

  射圃 在儒学后,崇祯十年,知县徐承烈重建。

  学田 知县何守成捐俸三十四两,置抚溪赖坑田七十亩,征租赈贫。

  书院 在县南挂榜山,隆庆六年建,额曰“绿筠书院”。

  正音书院 在城三所,在乡五所,雍正七年设立。

  社学 一在漳南道左,一在卧龙山麓,今俱废。雍正二年,新设三所,一在城中文昌祠,一在丰田里,一在金丰里。

卷之十三 祠 祀

  祠者,国之大事也。坛壝之设,不屋,以达天地之气;群庙则屋之,所以栖幽而妥神也。然非定国勤事、御灾捍患者,不在此数。故祀典所载亦仅焉。汀俗尚鬼信巫,土木而衣冠者,比比皆是。主持风教之君子不禁之,且纪之,岂不扬其波乎?夫祸福者,圣贤之所以定命,而庸众人之所以生其喜惧者也。今巫祝假神之言曰:尔惟忠孝良善则福汝,不则殃及之。是非神道设教之微意乎?《周礼》曰:以祀教民,则莫不敬。然则典制所载之外,丛祠古庙,苟非淫黩之甚者,亦可以无恶矣。志祠祀。

汀州府(长汀县 附郭)

  社稷坛 在府城西,宋庆元间建。每岁春秋仲月上戊日,官备牲醴致祭。长汀县附郭,不别为坛。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府城南宝珠门。宋庆元间,建在社稷坛左。明洪武间,改置今所。每岁春秋仲月上巳日,官备牲醴致祭。长汀县附郭,不别为坛。

  先农坛 在郡东郊外。国朝雍正五年建。长汀附郭,不别为坛。

  郡厉坛 在府治东北朝天门,每岁三月清明日、七月望日、十月朔日致祭。以城隍主之,邑厉坛附。

  里社坛 乡厉坛 与府县坛同日致祭。

  军牙大纛 原有庙在卫内,后毁。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有司致祭。

  文庙 在郡学内,崇祀配哲两庑俱同。京师各县俱有。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忠义孝弟祠 雍正二年建,各县俱有。

  节孝祠 雍正二年建,各县俱有。

  关帝庙 一在文厂右,一在仓坪,一在登俊坊,一在新丰坊。其余小庙在各坊乡者不载。

  城隍庙 在郡治通津门内,唐大历间创。宋崇宁间,赐额“显应”。明洪武间,诏封“监察司民城隍显佑伯”。正德十三年,同知陈袞买民田二十亩九分以给守者。嘉靖三年,知府邵有道修建厅堂、寝室,旁为廊房;又以军园近庙不洁,以官地易之,维墙为界。

  长汀县城隍庙 在府南仁爱祠,万历间建。

  灵龟庙 在府治堂后西北。

  曾公庙 在朝天门内。

  药王庙 在登俊坊。

  东平王庙 在郡治东惠政桥,今废。

  白马庙 在郡治预备仓后。闽越王常乘白马,死后民思祀之。又有小庙在十字街。

  顺则王庙 在郡治镇南门外。宋建炎间,瘴厉大作,郡倅许瑞妻梦金紫人曰:无如杨州紫苏散。问其官族,自称郡城废庙王。明日,如方施药,全活甚众,乃访旧址创庙。

  五通庙 在郡治东崇善坊,宋绍兴间建,郡守周晋书额。

  灵显庙 一在朱紫坊,一在朗星坊。

  许真君庙 在府治南。

  仁威庙 在广储门外。

  助威盘瑞二王庙 在府东南驻扎寨。相传神汉末人,御敌死城下,郡人祀之,号石固大王,累著灵异。庙前涧水暴溢,有神像乘流而至,屹立于石固之右,众并祀之,号石猛大王,以息火患功,封石猛助威王、石固盘瑞王。宋元丰中建庙,元朱文霆为记,明弘治七年修,国朝重建。按文天祥《纪神录》云:“神兄弟虔州人,隐于农。汉灌婴讨南粤尉陀,固与弟猛诣军前,请扼陀出入之路,由是陀臣服,后人怀其德祀之。”《寰宇纪》云:“灌婴掠地江南,神见峰顶,以捷期告。宋濂碑亦云:神为兄弟,赣人也。此则旧志大讹。”

  三将庙 在县南鄞河坊。相传神有三姓,曰陈、曰云、曰傅,显于汉,庙祀已久。明正德中,廖永昇等捐资置田五亩以供祀。

  马王庙 在大教场。

  惠泽龙王庙 在郡东。旧为雩坛。绍兴中,郡守陈升祷雨辄应,为创庙。淳祐辛亥大水,神像皆漂荡,王像岿然波涛中,独无恙。今废。

  湘洪广济大王庙 在郡东二十五里。

  洪统军庙 在郡治青泰里,唐时统军洪元故居。庙有像,乃其遗蜕,有印曰“大唐统军之记”,并剑存焉。后经火,印、剑腾去。火已,乃于平田中得之。旧志作龙龟庙。

  邹公庙 在县东上保乡,神名应龙。唐元和壬辰及第,封鲁国侯,卒葬于此。乡人立庙祀之,祈祷辄应。宋绍兴、绍定间,戎马冲突,公神兵嘿助,荆襄、虹县、两淮、南京、灵璧、江州,皆以捷闻,封昭仁显烈威济广祐圣王。

  萧公庙 晏公庙 三闾庙 俱在宣成里。

  汉王庙 祀昭烈帝。

  石湖庙 祀宋范成大。

  涂赖二公庙 在平源里。

  天后宫 在朝天门外。

  七圣宫 元帝宫 在南山下。

  望春宫 在攀桂坊。

  文丞相祠 一名东山书院,祀宋文天祥。明万历间,增祀李纲。春秋致祭。

  道南祠 在郡治西。嘉靖中建。祀宋先儒程颢、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乡人又以杨方配焉。春秋上丁后一日致祭。有田在青岩里。

  紫阳祠 在云骧阁。

  崇德祠 在府学明伦堂左。

  王文成祠 在郡治西。崇祯间,郡守笪继良建,祀王守仁。捐资买民田一十七亩,又捐俸买租二十石零,为祭祀修整之费。

  陈尚书祠 在县儒学,祀宋县令陈显伯。

  笪公祠 在文成祠右,郡守笪继良讲学其中,后改为祠以祀。曹学佺有记。

  忠爱祠 在府学右,明天顺中建,祀推官谢得仁。有祀田,在张坡大埔上金斗山口、竹挂坑等处。

  愍忠祠 在郡丽春门内。明崇祯中,郡守笪继良建,祀指挥张大伦、王应官、李铎、刘震、于百户,镇抚陈应龙、段元望、丁显闽、刘尧、张机等及亲丁邓五。岁以春秋上戊日有司致祭。

  仁爱祠 在府治西,祀郡守杨世芳。

  报德祠 在太平桥,祀郡守潘民模、李自芳。

  徐公祠 在济川桥,祀郡守徐中行。

  青史万年祠 在徐公祠左,祀郡守史邦载、万振孙,郡丞陈善行。

  谢公祠 在邑城隍庙左,祀长宁县令谢天佑。

  邱公祠 在郡治西罗汉寺前,明万历三十五年,长汀等县士民祀长汀令邱民贵。

  吴公祠 在府城东七里,明弘治间建,祀郡守吴文度。钟文俊有记。

  董公祠 祀总兵董大用。

  祠山行祠 祀宋郡守李华。

  邵公去思祠 在郡东吴公亭左,祀知府邵有道。

  利涉祠 在太平桥,祀知府胥文相。

  别驾祠 在府东郊,祀别驾王吉人、吴应午。

  义士祠 在四保里,祀庠生马乾。

  潘公祠 在府东苍玉洞,祀巡道潘阳春。

  郡伯祠 在郡东郊,祀郡守沈应奎、姚之兰。

  温公祠 在郡东郊,祀县令温景明。

  沈公祠 在郡东郊,祀郡守沈侍卿。

  郡丞祠 在郡东郊,祀熊茂松。

  郭公祠 在郡西郊,祀邑令郭时鸣。

  两台祠 在郡东郊,祀巡抚熊文燦、陆问礼。

  郑知郡祠 祀宋郑疆。

  张知郡祠 祀宋张昌。

  召杜祠 在郡东,祀邑令萧奕辅、薛应聘。

  寇公祠 在郡城外朝晖楼内,祀推官寇从化。

  王朝奉祠 祀邑人王格。

  陈公祠 在郡南宝珠峰。明万历间,郡丞陈善行讲学其中,后改为祠以祀。

  朱公祠 在郡东郊。明天启间,祀兵备道朱大典。

  顾公祠 在郡南郊,祀兵备道顾元镜。有祀田。

  唐郡伯祠 在丽春门城楼,祀郡守唐世涵。一在古城万安桥。

  黄郡丞祠 一名五经书院,祀郡丞黄色中。邵捷春有记。

  唐司理祠 在郡城东朝天门,祀司理唐錫蕃。

  杨公祠 在百步铺,祀署知府杨卓然。

  郑公祠 在河田,祀郑从吉。

宁 化 县

  社稷坛 在县治西。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治南。

  先农坛 在邑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治北。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一在石牛驿,一在上进贤坊,一在龙门庵左。

  城隍庙 在县治东。

  连山庙 在县东黄龙岗,神姓廖名忠,陈、隋间人,没葬于连山,邑人祀焉。宋绍兴间,有灵芝生殿中石上,闻于朝,封广济王。咸淳中,有御寇阴迹,加封英济广惠王,妻赠协济惠妃。

  普惠庙 在县内五灵山,神姓时名阅。唐时人,偕妻英氏,以艺游宁,卒葬于五家山,土人因祠祀之。后有寇警,祷神而寇退,旋生芝五本于墓上,有司以闻,封晋惠孚宁王。

  惠应庙 一在县城隍庙右,一在北门驿左。

  东岳庙 在邑治西南五里,邑人王槐开有记。

  东西宫庙 在县治左。

  武德王庙 一在县北,今废;一在怀土,一在南平寨。

  五通庙 北门坊、东门外、会同、招贤等里俱有。

  李公庙 在永丰里,祀唐银青光禄大夫李文昌。

  南山庙 在马家围。

  天妃庙 一名夫人庙,在县南塔下街。

  白马庙 在县北翠华山。

  伊公庙 白水庙。

  大忠祠 在县西南三里,地名草仓,即显应庙,祀长孙将军。将军名山,为伪闽将,护刍挽至县而没,屡著灵响,民庙祀之。宋丞相李纲迁谪经祠下,题诗于壁曰:“不愁芒屦长南谪,满愿灵旗助北征。酧彻一盃揩泪眼,烟云何处是三京。”嘉靖间,知县潘时宜移草仓神于后堂,特祀李纲于中堂,改祠额曰“大忠”,拨民廛五、官塘四,岁收税以供祀。

  招捕祠 在县南,宋绍定间祀招讨使陈。元时毁。明洪武间改创连山行祠。嘉靖间递有更改,至三十五年因产芝,兼以灾、寇,祷屡应,复为连山保障神祠。有廛租供祭。

  唐知郡祠 在县南,正德间祀郡守唐淳。今改书院。

  张公祠 县志作表忠祠。在县东五里峡石。明嘉靖间,郡守马坤建,祀祭酒张显宗。岁收租一十石供祭。翁正春有记。

  仁爱祠 在龙门坊。明万历甲辰,祀知县唐世济,后毁。崇祯乙亥间重建。

  三教祠 在东门外。

  楮公祠 祀邑令楮国祥。

  万公祠 祀署邑通判万邦宪。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归 化 县

  社稷坛 在县东南山。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东北五舍岭。

  先农坛 在县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东北赖家山。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城隍庙 在县东登科坊。

  显应庙 宋时建,祀莘氏圣七娘。旧传,神五代人,从夫出征至归化死,乡人立祠以祀。凡祈禳皆应。宋绍兴中,阮定等作乱,民祷于神,获平之。后姜大老、黎七等后先窃发,及戍兵赴建康者,皆仗神威破敌。端平中,封惠利夫人,赐号曰“显应”。元末,又助陈有定破贼罗天麟、曹福山、马文甫等于扶竹凹。明永乐中,沙寇陈添保等攻掠至明溪,闻哨声震天,惊遁。此皆灵迹也。六月十一日神诞辰,士庶焚香迎赛。有田塘百亩,岁供祀。

  灵应庙 在归下里。

  忠臣庙 在县北柳杨大陂。正统中沙寇剽掠,推官王得仁破敌有功而死,里人立庙祀之。

  西山祠 在县东南沙阳紫云台。明天顺中,里人罗黯茂建,祀罗从彦。

  龟山祠 在城东龙湖里,宋儒杨时生处,祠即其宅也。

  三茅祠 在县治前。

  杨公祠 在县治广济街。明正德间建,祀县令杨缙。嘉靖间毁。万历十六年,知县庞一夔迁主合祀于章公祠,以其址建社学。

  章公祠 在白沙桥东,祀县令章宗实,后以杨缙合祀。王世懋有记。

  文兴祠 在书院内,祀邑令陈正蒙。

  文昌祠 在城东白沙桥。

  义勇祠 在城东平。明嘉靖中,巡检顾辉及邑人陈珪、珪姪铎,御贼力战而死,合祠以祀。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清 流 县

  社稷坛 在县西朝贞坊。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南三港。

  先农坛 在邑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北二里。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不立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在县西九龙驿左,明万历间裴应章建。

  城隍庙 在县治东北,宋县令赵槱夫建。元至正间毁。明洪武二年,知县宋仲恭移建今所。后屡有修建。国朝顺治十五年知县方锡、康熙三十八年知县汤传榘重建。

  渔沧庙 在县东渔沧潭,祀唐银青光禄大夫樊令。神松江华亭人,唐末赣寇作乱,神奉命讨之,战殁。乡人立庙以祀。宋绍定中,赣寇掠邑,忽闻庙中金鼓声,俄见兵马旗帜,森列山上,贼惊遁去。元至正间,封为渔沧感应王。明洪武间,有司以神捍灾灵迹上闻,诏新其庙,题主曰:“唐银青光禄大夫樊公之神。”九月朔,神诞辰,命有司是日致祭。

  江公庙 在县东仓盈里,神名礼,本里人,宋潭州判官。率兵御周保权,力战死,乡人立祠以祀,封感应江公判官之神。

  安济庙 在县东南铁石洞口,又名九龙庙。庙前有大滩九,九滩之内又有小滩十八,舟行甚难,过者必祷焉。伪闽时,封明威校尉,累封阳数潜灵王。宋时赐额“安济”。

  东岳庙 在县南山麓间,元至元三年建,明万历间重建。裴应章有记。

  武侯庙 在县龙山左。

  晏公庙 在渔沧岸上,即洪水堂故址。今废。

  玄坛庙 在东岳庙前。

  五通庙 在县西,府公馆右。

  白马庙 在县西进贤坊。

  闽王庙 在嵩口,祀王审知。

  三皇庙 在谯楼东。

  唐公祠 在县南一里。明正德七年,流寇攻城几陷,郡丞唐淳驰兵御之,邑赖以全。士民立祠置田祀之。伍晏有记。

  惠烈祠 一在县城,一在仓盈里韦埠,知县吕镛死节所。明正德间立祠祀焉。以同死事邹巡检、魏得礼、邓瑶配。

  烈士祠 祀邓瑶。

  裴恭靖祠 一在县南,一在安乐铺,祀尚书裴应章。

  伍忠烈祠 在东门外,祀伍忠尧父子。

  报德祠 在县北,祀明提学李于坚及其子言。

  郡丞祠 在县治右,祀署令黄色中。

  黄公祠 在县东,祀同知黄震昌。

  郑公祠 在县南,祀通判郑舜臣。

  桑公祠 在县南,祀知县桑大协。

  忠义孝弟祠 孝节祠

连 城 县

  社稷坛 在县西赤岭。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东郊。

  先农坛 在县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北漏泽围。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在县治鼓楼前。

  城隍庙 在县治北,旧在县治西。宋绍兴间创,明洪武五年知县邓昇移建今所。弘治七年,知县王岐建福谦亭。万历三十六年,知县傅坤复建前堂。

  东五显庙 在县北。

  西五显庙 在县西。

  灵显庙 在县南。

  感应李将军庙 在县西。

  祠山庙 在东塔寺右。

  灵晶侯庙 在南顺里。

  朱子祠 在县东门外,有司春秋致祭。

  朱杨二先生祠 在县学右。

  仰山二圣祠 在县南擢桂桥。

  彭侯祠 在县东,宋时建,祀邑人彭孙。

  刘公祠 在县左,祀郡司理刘玉成。马森有记。

  牛公祠 一在学后,一在文塔前,祀县令牛大纬。

  徐公祠 在龙山祖庙右,祀县令徐大化。陈经邦有记。

  李公祠 在县西门内,祀邑令李待问。

  吴公祠 在城隍庙左,祀司理吴明昌。

  雷公祠 一在文昌阁右,一在南岳前,祀县令雷同声。

  忠惠祠 祀赠汀州府同知蒋玑,承差李元丰,义士江环、童圯、俞世旺、李贱生等。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上 杭 县

  社稷坛 在县西郊。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西郊。

  先农坛 在县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北郊。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在迎恩门内。

  城隍庙 在县东。原在县西。宋嘉定六年,邑令赵彦挺移建今所。明万历中,知县倪应眷重修。

  灵显庙 在县西阳明门内。

  真君庙 在县治东街,今改迎春亭。

  大忠祠 在兴文坊,祀唐张巡。

  褒忠祠 在县治东北察院行台前,祀明御史伍骥、都指挥丁泉。

  五显祠 在县西小街阳明门内。

  漳南道功德祠 在大忠庙后。

  武略将军祠 在镇东街,祀义士赖思智。

  忠勇祠 在城北,祀百户赖荣华。

  义勇祠 在县东北,祀勇士张璧秀。

  怀德祠 在城北,祀明王守仁。

  王公祠 在怀德祠前,祀巡道王时槐。

  惠德祠 在东门外,祀推官刘宗寅。

  三宪祠 在兴文坊,祀巡道徐纬、王建中、金节。

  朱公祠 在通驷门,祀巡道朱大典。

  吴公祠 在布政分司左,祀知县吴南灏。

  熊公祠 在察院行台右,祀巡抚熊文燦。

  义烈祠 在冈背街,祀把总赖思养。

  赖百户祠 在北门街,祀百户赖其勋。

  顾公祠 在县治东街,祀巡道顾元镜。

  陈公祠 在察院行台右,祀知县陈正中。

  冯公祠 在天王寺右,祀巡道冯之图。

  卢公祠 在通驷门外,祀知县卢跃龙。

  周方伯祠 在大街康巷口,祀布政使周亮工。

  王公祠 在县东门外,祀总兵王之纲。

  刘公祠 在康巷口,祀巡道刘三章。

  封公祠 在县东南,祀知县封珂。

  孟公祠 在儒学东,祀知府孟熊臣。

  申公祠 在城隍庙左,祀巡道申伟抱。

  董公祠 在县东门外,祀总兵董大用。

  李公祠 祀知县李自华。

  熊公祠 祀署知县熊茂松。

  寇公祠 祀署邑令寇从化。

  倪公祠 在通驷门外,祀知县倪应眷。

  报忠祠 在演武场右,知县陈正中建,祀剿寇死者。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武 平 县

  社稷坛 在县西门外。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南门外。

  先农坛 在县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北里。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一在县旧城门上,一在所南。

  城隍庙 在县西。明嘉靖间,知县徐甫宰重修。训导张岩有记。

  圣宫庙 在布政司左。

  仁圣庙 在县西。

  五贤庙 在县北门外。

  五显庙 在县北。

  龙源庙 在县南一百里。

  三官庙 在文明坊。

  真武庙 在所北。

  赤沙王庙 在所北。

  天妃庙 在溪东乡。

  洪山庙 一在高吴,一在所北。

  頼公庙 在所旧城西。

  东岱庙 在所新城,祀唐张巡。明正德七年,寇攻城七昼夜,得神助而退,立祠祀之。

  紫阳祠 在所城东门外。

  张公祠 在西门外岭上。

  世忠祠 在教场左,祀练廷相。

  忠烈祠 在山川坛右,祀徐必登、林铎等。寇毁,移祀世忠祠。

  徐侯祠 在禅果寺东,祀邑令徐甫宰。

  郑侯祠 在禅果寺西,祀邑令郑渊。

  何侯祠 祀县令何凤起。

  舒烈妇祠 在所城外塔下,祀童生徐日煃妻。

  三省金汤祠 祀巡道曾樱。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永 定 县

  社稷坛 在铁坑。

  风云雷雨山川坛 与社稷坛同处。

  先农坛 在县东郊。国朝雍正五年建。

  邑厉坛 在县西迎恩门。

  里社坛 乡厉坛

  军牙大纛 原无庙,藏主于兵器房,霜降日迎主于演武亭致祭。

  文庙 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关帝庙 在东北卧龙山麓。

  城隍庙 在县东。明成化十五年,知县王环建。嘉靖间邑令毛凤、唐燦、许文献,万历间知县何守成屡修。国朝顺治十七年,知县岳钟淑重修。

  东岳庙 在县治西王侯祠左。

  邹公庙 在溪南里金沙村,祀邹太尉。

  五显庙 一在太平里高陂,一在溪南里黄竹隔童安城,一在龙门寨。

  七姑庙 一在县治龙冈西,一在溪南里摺滩。

  麻公庙 在虎冈村。

  文昌祠 在儒学大街南。

  王侯祠 在县东岳庙左,祀邑令王环。

  许侯祠 在县西。

  何公祠 在县东门外,祀知县何守成。

  何侯祠 在县治西,祀邑令何檀。

  武惠祠 在平西驿,祀署知县熊茂松。

  闵公祠 在文昌祠东,祀知县闵一鹤。

  吴公祠 在西郊,祀知县吴殿邦。

  林公祠 祀署知县林逢春。

  伍公祠 祀知县伍耀孙。

  赵公祠 一在文昌祠右,一在东门外,一在丰稔渡头。祀知县赵廷标。

  二师祠 在学宫土地祠左,祀教谕郭万完、训导乐维清。

  忠义孝弟祠 节孝祠

  赵公祠 在迎恩桥北,祀署县令赵硕来。

卷之十四 兵 制

  古者大司马统六军。而军旅大事,则五官皆预焉。国子宿卫之士属冢宰,虎贲宿卫之兵属司马,师保四翟之隶属司徒,又属司寇,乡遂之民属司徒。盖兵无专将,将无专权,法诚善也。及后世而兵民始分,唐人府兵,为得井田大意,然井田寓兵于农,府兵寓农于兵,其意已异矣。宋、元、明设官益多,兵益广。至我朝而节制防戍之法,乃大备焉。今天下承平百余年矣,大圣人神武不杀,而戴胄荷戈之士,犹日事搜狝,岂非安不忘危之意乎?作兵制志。

  宋置兵马都监一员,兵马监押二员,指挥六员(禁军二,厢军四)。绍兴间,复设殿前左翼军正将一员,副将一员。时杨勍乱后,群盗屡起。翟皋统广东摧锋军来汀驻扎,隶左翼军。后盗平撤回。其禁兵、厢兵之外,籍民为之者曰乡兵。又有训练禁军,有砦兵。诸县置巡检寨都巡检,各籍民为逻警弓手。

  元初,置兵增戍,有万户、翼万户府,又有巡军弓手,隶巡检司。

  明设汀州卫,隶于福建行都指挥使司。左、中、前、后四所,又有上杭守御千户所(成化间,溪南寇起,调汀州右所守御于此),武平守御千户所(以上二所直隶行都司),后又设威远、岩前二营。

  汀州卫守备都司一员,指挥使一员,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四员,经历一员,镇抚二员。左、中、前、后及上杭、武平六所正千户各一员,后加二员;副千户各二员,后加十一员;镇抚各一员;百户各十员,后加二十四员。

  国朝顺治初,设左路总兵一员,左右二营副将一员。左右二营俱属总兵统辖,兼辖延、建、邵、汀四府,驻汀州。康熙二年,裁城守二营,添设镇标中营。七年,将汀州镇兵移驻漳浦,以镇标三营改为城守,三营设副将一员,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六员,把总一十二员,分辖八县汛地,仍听漳浦镇统辖。十年,调中营把总一员拨入铜山营。二十五年,调中营千总一员拨入台湾。三十一年,调左营守备一员,右营把总一员,拨入福州将军标营。三十七年,复以兴化镇改调汀州,裁副将员缺,以额设三营,派补:左营守备一员,中营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右营把总一员;游、守、千、把共二十四员,马、步、战、守兵共三千名。三十九年,以左营游击,移驻清流县汛;以右营游击,移驻上杭县汛。四十八年,调拨左营守备一员、右营把总一员、步战兵四十五名、守兵一百五名,归入铜山营。雍正四年,拨马战兵三十六名入台湾营,以台湾更换兵补额。五年,添设中、左、右三营,外委千总六员,外委把总十二员。九年,调拨步战守兵九名入泉州安海汛。十年,复设左营中军守备一员。十一年,调拨步战守兵六名入长福营,复设右营把总一员。十二年,割延平隶建宁镇(仍辖邵武)。乾隆三年,调拨马步战守兵一十五名入屏南县汛。八年,调拨马战守兵九名入诏安营。

  今额设汀州镇总兵官一员,驻扎汀州府城。中营中军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五十名。饷有定额(内抽出守兵二名入长福营左军,分防各汛)。

  驻防汀州府城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五百一十七名(内抽出兵三名,贴防安海汛)。

  拨防观音岭、皇祝岭、萝葩坪、罗坑口、宋坊桥、鸡心岭、苦麻岭等塘汛,共兵四十二名。

  分防连城县城兼辖水西岭、打鼓岭、新泉、桃排、崩坑、三隘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九十二名。

  分防永定县城兼辖龙窟、罗滩、摺箭、竹隘等塘汛,千总一员,共兵一百八名。

  分防苦竹乡兼辖草子湖、佛子凹、青草湖、三层隘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九十四名。

  分防博平岭兼辖青山、上寨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九十七名。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五十名。饷有定额(内抽出战兵一名,守兵一名,入长福营左军,分防各汛)。

  驻防清流县城游击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二十一名(内抽出兵三名,贴防安海汛)。

  拨防铁石矶、大岭、五通、金钱隘等塘汛共兵六十四名。

  分防宁化县城兼辖禾口、古背、水茜、乌村、石牛、罗溪、黄柏岭、杨梅迳等塘汛,千总一员,共兵九十五名。

  分防望高岭汛兼辖中沙、沙坪、伍家坊、安远司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四十七名。

  分防归化县城兼辖华源、莲花山、夏坊涧、余子岭、谢家排、宦磜坑、三角坪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九十五名。

  随防汀州府城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七十八名。

  拨防新桥大息岭、归仁、七里等塘汛,共兵五十名。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马步战守兵共九百五十名。饷有定额(内抽出战兵一名,守兵一名,入长福营左军,分防各汛)。

  驻防上杭县城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二百四十四名(内抽出兵三名,贴防安海汛)。

  拨防回龙、三潭头、黄泥垅、峰市、蓝屋驿、鹅公岭等塘汛,共兵六十名。

  分防武平县城兼辖高屋坝、石鸡岭、赤冈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九十五名。

  分防武平所兼辖中田铺、犁畬等塘汛,把总一员,共兵七十六名。

  随防汀州府城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八十五名。

  拨防古城隘岭、长桥迳、畬心、游绳渡、三洲等塘汛,共兵九十名。

〔明〕 关 隘

长  汀

  古城寨 在县西古贵六十里,今置巡检司。

  白花寨 在县东南宣河一百二十里半溪石山下。其上平,四围险塞,可容千余人,乡民避患于此。

  龙床寨 九磜隘 桃杨隘

  隘岭隘 路通江西瑞金。

  镇平寨隘

  七岭半岭隘 路通江西石城。

  牛姆山下隘 分水凹隘 俱通江西会昌。

  黄峰岭隘 县西南一百二十里,路通武平。崇祯间寇犯隘,官军失利,知府笪继良、知县曾巽捐建敌楼、兵房,掘深堑以防奔突。

  龟龙隘 在成下里,通会昌。

  靖远隘 在府南一百一十里,路通上杭。天启间,推官寇从化增筑墩铺,建靖远庵。崇祯间,知府唐世涵、同知黄色中、知县叶玮重建。

  大息隘 在府东五十里,山顶有铺。崇祯间,知县曾巽竖,路通清流、宁化。

  虎忙隘 在县东南九十里,路通连城。

宁  化

  安远寨 在下土,今置巡检司。

  南平寨 在龙上里,原黄土寨。

  北安寨 在县北招贤里,原苦竹寨。

  邱源迳隘 在县南,路通清流。

  石灰岭隘

  杨梅迳隘 清流境。

  磜头岭隘

  芒苳迳隘 在县东坪上村。五隘俱抚院金泽添设。

  金钱隔隘 在县东,路通清流。

  凤凰山隘 堑头隘

  站岭隘 在县西,通江西石城。

  木马栋隘、竹篙岭隘

  利济隘 在县西南,通长汀、连城。

  石溪隘 严塘岭隘 车桥岭隘

  紫云隘 在县北,通邵武、建宁。

  黄柏岭隘 在新村里。

  狐栖岭隘 在龙上上里。十三隘俱嘉靖间设。

  北寨 在县北。即屏山三顶上平下险。

  南寨 在县南。山势险峻,顶平可容千人。元平章陈有定垒石为城,与北寨相夹守御。

  石龙寨 在县北十里许。山峻顶平,左通宁化。宋乾道间县令黄藻筑、元末伍玄宝增修。

  仁和寨 在高地东,永得里。

  仁安寨 在高地西。俱元末乡人筑。今址存。

  虎牙山隘 在县东铁石洞口。

  金钱隘 在县北三十里暖水塘。

  顿旗石隘 在县北三十里吴地铺左。

归  化

  明溪寨 在县西二里土坊。宋设巡简土军守戍。今废。

  中定寨 在柳杨团。宋设官兵巡戍。今废。

  平安寨 在县后山。元末,陈有定立栅屯戍。今基存。

  万安砦 在县西四十里。宋柳杨曾氏妇立五砦以御贼。贼平,赐名万安。址存。

  黄梅寨 在县东八十里岩前。宋设巡简土军屯戌。今废。

  南平寨 在潭飞磜。

  北安寨 在招贤里。二寨俱宋设,官兵守戍。今废。

  夏阳隘 沙溪隘 淳化隘 铁岭 四隘俱抚院金泽设。

  五通隘 在县西二十五里。

  岭后隘 在县南九十里。

  半隔隘 在县北五十里。

  常平隘 在县北四十里。

  紫云隘 在县东北八十里。

  下坊隘 在县西北一百里。

  水口隘 在县西南八十里。

连  城

  北团寨 元在县二十五里,兵毁、后移驻县侧。

  冠豸寨 旧名莲峰寨。

  旗石寨 在县南。

  西宝寨 在县西。

  马鞍寨 在县东石门岩。

  石城寨 在揭坊。

  山谷寨 在溪源。俱东北安里。

  石嵩寨 在县北北安里。

  凉伞寨 在县南八十里。

  张源寨 在县南河源里。

  团兵寨 在湖里冈。

  旗山寨 在蓆湖营东。

  石榴寨 在溪源隔口。

  金山寨 在朗村官庄。

  秋家岚隘 在姑田里东,通永安。

  廖天山隘 在姑田里南,通龙岩。弘治间,县丞万贯盖楼房防御。

  乌石隘 石固城隘 横山隘 新御隘 丰头隘 朗村隘 白岭隘 以上九隘,崇祯间知县陶文彦详复、委调教师、乡兵屯戍守御。

上  杭

  梅溪寨 在县东二十五里梅溪口,宋设官兵戍守于此。今废。

  雷公寨 在县西北。

  石壁寨 在挂袍山上。

  武婆寨 在安乡石山。

  王家寨 在乾田。

  丁光围寨 在胜运里南湖。五寨元时乡民避寇居此。

  新城长岭寨

  寒陂隔隘 路通程乡。

  迳矶石隘 路通饶平。俱在溪南里。

  狗闷岭隘 在胜运里,通龙岩。

  桃牌岭隘 在古田里,通连城。

  洋头岭隘 邑志作羊蹄岭。在白砂里,路通长汀。六隘弘治九年抚院金泽设。

  水归隘 斧冈隘 俱在胜运里。

  板寮隘 吊钟岩隘 俱在白沙里。

  彩眉隘 在古田里。

  银子隘 鲜水隘 小溪隘 俱在溪南里。

  檀岭隘 驢子岭隘 俱在平安里。

  牛皮隘 在太平里。

  九十九塅隘 佛祖高隘 白鹇隘 双髻岭隘 郭公隘 俱在来苏里。

  卢丰隘 通桥隘 赖溪隘 湖蜞隘 俱在城里。

武  平

  三折溪寨 当汀、赣、潮界首。宋设巡简土军戍守。今废。

  象洞寨 在县南百里,今仍置巡检司。

  永平寨 在县北四十五里帽磜,今移巡检司在背寨。

  布心寨 在黎畬乡。

  南安寨 在岩前里。

  水口山下隘 金鸡岭隘 俱通上杭。

  章金地隘

  钵盂岭隘 在岩前。

  簇坑隘 俱通程乡。

  水东隘

  悬绳隘 通平远。

  牛牯隘 通江西。

  麻姑隘 在武平所。

  悦洋隘 通长汀。

  龙溪隘 黄田隘 俱通安远、会昌羊角水路。

  背寨隘 崆头隘 湖界隘 俱通会昌。

  蟠龙岗隘 通程乡。

  郑家坪隘 通安远、程乡。

  檀岭隘 通蓝屋驿。

  处明隘

  大岭隘 通长汀。

  禾坪隘 通平远。

永  定

  兴化寨 在县南溪南里,先在胜运里,今移峰头。

  太平寨 在太平里。

  三层岭寨 在金丰里。

  折滩隘 锦丰窑隘 杨梅隘 缘岭隘 蔡坑隘 以上旧隘。

  水槽隘 大富隘 金鸡岭隘 河头隘 箭竹凹隘 武溪隘 六隘抚院金泽添设。

〔国朝〕 塘汛

长  汀

  走马滩 大息岭隘 瓦子塅 七良峡 俱东陆路。

  黄馆铺 小潭浪望洲 长桥迳 俱南陆路。

  牛岭 林和地 竹子迳 隘岭隘 俱西陆路,与瑞金接界。

  萝葩坪 皇祝岭 俱北陆路,与石城接界。

  罗坑口 宋坊桥 虎忙岭隘 俱东陆路,与连城接界。

  游绳渡 策田 蔡坊堡 河田铁山寨 石壁员珰 小蓝河口 牛牯石 俱南水路。

  百步 在县东十里。

  南田

  新桥 去县三十里,设公馆。

  鸳鸯

  大息 嶺上为隘。

  胡坑

  归仁 去县七十里即馆前,设公馆。

  七良 与宁化接界。

  画眉 在县南十里。

  黄馆 在县二十里。

  南塅 去县三十里。

  河田 去县五十里。

  大潭 去县六十里。

  三洲 去县七十里,有公馆。

  车田 去县八十里。

  水口 去县九十里。

  大田 去县一百里。

  靖远 去县一百一十里。

  长桥 去县一百二十里。

  畬心 去县一百三十里,有公馆。

  张屋 去县一百四十里,与上杭迴龙接界。

  牛岭 在县西十五里。

  白云 青山

  隘岭 去县六十里,与瑞金接界。

  观音铺 去县四十里。

宁  化

  禾口 古背 水茜 乌村 石牛 罗溪 黄柏岭 杨梅迳

  望高岭 中沙 沙坪 伍家坊 安远司 泉上里

清  流

  杨梅岭 在县东二十里。

  高风岭 在县东五里。

  清风峡 在县东十五里。

  长空岭 在县东坊郭里。

  分水岭 在县东二十五里,陈有定屯兵处。

  百步岭 在县南十五里。

  玉华岭 浮竹岭 高地岭 俱在县北永得里。

  高阳岭 在县北仓盈里。

归  化

  西路 青竹,在城十五里。

  五通 在城二十里。

  东路 茅,在城十里。

  黄坭 在城二十里。

  花园 在城二十五里。

连  城

  东路 金鸡岭、打鼓岭。

  南路 塞竹隔、王城、太平、崩坑、新泉、桃排、赤脚岭、余畬。

  西路 水西岭、长坑。

上  杭

  迴龙 日忌滩 三潭头 鲤子湖 鸡笼山 石下 连城河口 俱上水路。

  半店 黄泥垅 大沽滩 信丰滩 南蛇渡 峰市 俱下水路。

  水埔 响石前 大湾铺 俱上陆路。

  鹅公岭 安人凹 水草迳 俱下陆路。

  观音井 通武平。

  石灰岭

  将军桥 通龙岩。

武  平

  三角铺 在县南十里。

  中田铺 去县南二十里。

  赖屋铺 在县南三十里。

  金鸡铺 在县南四十里。

  石迳岭 在县西二十里。

  硿头 在县西北四十里。

  遥岃 在县西北六十里。

  张坑 在县西北五十里。

  罗溪坑 在县东七十里。

  河口 在县东北一百二十里。

  盘龙冈 在县南三十里。

永  定

  东陆路 上佛子凹、下佛子凹、草子湖、高头、暗坑畬、戊子桥、三层岭。

民壮(附)

  长汀县额设三十名。宁化县额设二十名。泉上县丞额设四名。清流县额设二十名。归化县额设二十名。连城县额设二十名。上杭县额设二十名。峰市县丞额设四名。武平县额设二十名。永定县额设二十名。

  按,明洪武初,立民兵万户府,简民间武勇编成队伍,以时操练,有事用以征战,事平放还为民。正统十四年,令本地官司率领操练。天顺元年,命鞍马器械悉从官给。弘治二年,令取民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壮者充之州县。七八百里者,里二名;五百里者,里三名;三百里者,里四名;一百里者,里五名。春、夏、秋,月操二次,至冬操三歇五。正德间,法废,乃雇值应役工食,岁以丁粮对编,每名派银一十四两四钱。内以一半团练,每名给工食银十两八钱;以一半防守,每名给工食银七两二钱。合二项剩银俱扣解充饷。嘉靖三十八年,改编丁四粮六,工食照旧派征,每名仅给银七两二钱,以一半充饷。四十三年,又以丁米对编,每名派工食十两八钱,内给与对领银各七两二钱,尚余每名银三两六钱解饷。万历五年,巡抚庞尚鹏以工食繁费,裁革名数,每县定以三百名有奇。宁化县额编三百五十一名,清流县额编三百八名,上杭额编三百名。长汀、连城、武平、归化、永定额数虽无可考,然可例推。

  本朝定鼎之后,罢民兵、设防兵。各县额设民壮五十名,每名岁给工食银六两,即于条鞭额内支给,不复加派于民。康熙十七年奉裁。二十二年复奉留给。雍正六年奉文增设民壮,以为各官护卫。知府额设四十名,同知二十五名,经历八名;各县各五十名,县丞四名,典史六名,驿丞四名。雍正十三年,奉文裁汰府厅佐杂民壮,其各县民壮,酌量地方情形以定存留。长汀县裁二十名,清流、归化、连城、武平、永定各裁三十名,宁化、上杭二县各裁二十六名,留县二十名,各以四名拨给移驻泉上、峰市二县丞。今各民壮只供役于县,以时训练,不复为兵矣。

卷之十五 公 署

  国家设官而立之署。临政则有地,退食则有居,处则有堂轩,出则有次舍,意何渥也。士大夫佩符绾绶,坐政事堂,思何以宣猷布德,息政宁民,斯善焉。世有以其官为传舍者矣,如汲黯阁、荀藐庭、顾恺之帘、韦应物宴寝、邢邵清风观明月楼者,曾几人哉。然则求所以无负此署者,触目皆是,固不必户牖之箴也。志公署。

  府治 在正北卧龙山,唐大历间,刺史陈剑迁此。宋建炎间,杨勍变,毁。郡守陈直方、陈定国相继修造。绍定间,李华平寇,辟而廓之,有道山楼、节爱堂、清心堂、双松堂、卧龙书院、东山堂,又重建谯楼。明永乐间,知府宋忠修葺。弘治间,知府吴文度创军器库,及清军、理刑二厅。同知章颀构龙亭库、洗月亭。嘉靖间,知府邵有道建清风、集贤二亭,凝翠、议政二轩。万历间毁。知府刘玉成建天一楼,仁育、义正坊,旌善、申明亭。崇祯间,知府林联绶修葺大堂。国朝顺治八年,天一楼暨二坊灾。十二年,知府涂应泰重建。今中为正堂,为穿堂,稍偏为知府廨;正堂两廊列吏六房;前为戒石亭,为仪门;仪门外东为嘉宾馆,西为土地祠,为福堂,监羁候所;又前为天一楼,楼下为大门;门外左为旌善亭,为仁育坊,牌额“保釐”;右为申明亭,为义正坊,牌额“师帅”。

  清军厅 在府堂左。

  粮捕厅 在府堂右,今裁改为经历司署。

  理刑厅 在堂仪门外左,今裁改为仓。

  经历司 久废,今移旧粮捕厅。

  照磨所 在府仪门右,今裁。

  司狱司 在府谯楼侧。

  庆丰库 在府堂左。

  架阁库 在府堂右。

  龙亭库 在祝圣院。

  学院 在府前街,即旧汀州卫。

  察院公署 在治东,今为总镇府。

  布政分司 在察院左,后为分守道公署,今废。

  按察分司 在府治南小教场,久废。址为营房兵丁居住。

  漳南道 在广储门内,今废。

  监军道 今废,为城守马房。

  阴阳学 义正坊右。

  医学 仁育坊左。俱废。

  僧纲司 玄帝宫署。

  道纪司 仙隐观所。

  豫备仓

长汀县治

  在府城南,唐大历间建。宋建炎间知县黄渥、嘉泰间知县谢周卿、绍定间知县宋慈,相继修葺。旧有如心堂、冉香亭、砥柱亭、蓬莱阁、道爱堂、弦歌书院、万雪亭,年久俱废。明洪武间,知县孙庸重建。后毁于寇。景泰初知县陈宗周、成化间知县谢珪、县丞郑景华、弘治间知县黄富、万历间知县唐伟,修建不一。国朝康熙间,知县张文伟重修。今中为正堂,后为轩,改穿堂为后堂;堂右为西厅,左为县库;右为架阁库,东西序为房、科;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右为监房,门左为土地祠;又前为谯楼,为县门;门内左为寅宾馆,门外左为医局,为旌善亭,为四省通衢坊,右为阴阳学,为申明亭,为全汀首邑坊。

  县丞廨 在县廨东。

  主簿厅 在县廨西,今废为吏舍。

  典史廨 在县丞廨前。

  古城寨巡检司 在县西四十五里。

  税课司 在县南河田。正统元年裁归本县带办。

  豫备仓 东仓、西仓俱在馆前,南仓在三洲,北仓附府仓。

  临汀驿 在县治左,后裁改威远营,今为城守右营守备厅。

  馆前驿 在县东七十里归仁铺。

  三洲驿 在县七十里,今废。

  总镇府 在府前街,即旧察院公署。

  游击署 在仁威庙前。

  守备署 一在威远营,即旧临汀驿;一在灵显庙左;一在真君庙东。

  教场 在东关外苍玉洞之偏,后为洪水冲陷。国朝乾隆十五年,知府曾曰瑛捐俸修筑,额其厅曰安澜。

  铺 共二十有六,曰府前铺;东达宁化、清流界者曰百步,曰南田,曰新桥,曰鸳鸯,曰大息,曰胡坑,曰归仁,曰七良;南达上杭界者曰画眉,曰黄馆,曰南塅,曰河田,曰大潭,曰三洲,曰车田,曰水口,曰大田,曰长桥,曰畬心,曰张屋;西达瑞金界者曰牛岭,曰白云,曰青山,曰观音,曰隘岭;更有靖远铺,今裁。

宁化县治

  在翠华之前,大溪之北。后唐同光二年,知县王云建。宋绍兴间知县王炳彦、端平间知县赵时錧,先后修建。宝祐间,知县林玉创书林亭、愿丰楼、龟荫亭、如农亭。元至正间毁。明洪武三年,知县张思诚重建。二十三年,知县陈时中修。正统间后毁。景泰间知县韦清、天顺间知县梁昂、主簿郑预,相继建造。成化间知县陶淳;嘉靖间,知县马淑、潘时宜、张洵,万历间知县梁元桢、唐世济,相继修葺。国朝康熙间,知县何凤岐、袁格复鼎新之。今中为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右为县库,左为架阁库;西上为龙亭,仪仗库;左右序为吏六房,堂前为戒石亭,为仪门;门左为寅宾馆,为土地祠;门右为监房;前为谯楼,为县门;门左为旌善亭,右为申明亭;又前为道揆法守坊。

  县丞廨 在县廨左。雍正十二年,移驻泉上里。

  主簿廨 在县廨右,今为吏舍。

  典史廨 在县廨南。

  安远寨巡检司 在县治北招得里。

  税课司 旧在寿宁桥。明正统间,裁归本县带办。

  阴阳学 在县治前。

  医学 在县治左。

  僧会司 在光严寺。

  道会司 在凝真观。

  察院公署 在县东,今圮。

  布政分司 在县西,今圮。

  漳南道公馆 在县治后,今废。

  石牛驿 今改为巡检,管新庄、会同二里。

  豫备仓 东仓三所,—北门坊,—泉上,—泉下。南仓三所,—新村,—龙上,—会同。西仓一所,龙上。北仓二所,—招贤,—招得。

  驻防公署 在文星坊。

  教场

  铺 共二十有一,曰县前铺;东南达府治者曰鱼龙,曰黄源,曰赖畬,曰石径,曰石牛,曰碑岭;达邵武界者曰下沙,曰沙坪,曰杨家,曰安远;又添设北坑、罗溪、滑石、张家、夏坊、黄柏、安乐、杨梅、黄土、石沙十铺。旧有石溪铺,今裁。

  府公馆 在县东北,今废。

清流县治

  在屏山之阳。宋元符间,长汀丞刘叙创。乾道间,知县黄藻修。绍定间毁。端平间知县王元瑞、嘉熙间知县赵槱夫、宝祐间知县林奕重建,扁曰“颁春宣诏”。元至正间,知县王文渊重修。六年,罗天麟寇,毁。明洪武间,知县朱仲恭、蔡以谦复建。永乐间,陈添保复寇,毁。宣德间,知县李庠、县丞王自永,相继重建。正统间,邓茂七复寇毁。景泰间,知县吴中鼎修。后知县凌寀、童冕、刘光奕、邓邦髦、何孔阳相继修葺。国朝康熙间毁于火,知县李含培、王鼎新继建。后大堂灾。乾隆八年,知县岳攀桂鼎建。今中为大堂,堂后为后堂;东为幕厅,为架阁库;两冀为吏六房,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右为监房,前为谯楼,为大门;门外左右为旌善、申明亭。

  县丞廨 在县廨东,久废。

  典史廨 在旧县丞廨内。

  主簿廨 久废。

  铁石矶巡检司 在梦溪里铁石矶。

  税课司 今废。

  阴阳学 寄理谯楼。

  医学 在县西南。

  僧会司 在万寿寺。

  道会司 在登真观。

  察院公署 在县西,即古县尉厅址,今改为公馆。

  布政分司 在县尉故址,今改遊击署。

  漳南道 在县西九龙驿旧址。

  府公馆 在县西九龙驿右,今圮。

  社仓

  常平仓 在县署南。

  际留仓 在县南塔背巷。

  豫备仓 北仓在城隍庙左,东仓在嵩溪,南仓在嵩口,西仓在长校。

  玉华驿 在县北四十里。

  九龙驿 久废。址建儒学。

  公馆 一在嵩溪,一在林畬。

  遊击公署 在县前公馆右。

  把总防守所 在明伦坊。

  教场 在县山川坛。

  铺 其所有十,曰县前铺,东北达归化界者曰雷公,曰小嵩,曰吴地,曰嵩溪,曰玉华,曰太平,曰子孙;南达府治者曰吴家;西达宁化界者曰暖水。

归化县治

  在广济街北,即明溪镇巡检司故址。成化七年,巡道周谟建。弘治间毁,知县王凤建。嘉靖间复毁,知县曾迁重建。国朝康熙间,知县王国脉修。今中为正堂,后为轩,为后堂;堂左为库房,右为册房;正堂左为赞政厅,右为清军局,为龙亭库;东西序为吏六房,东序背为监房,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左为寅宾馆,右为土地祠;又前为谯楼,为县门;左为旌善亭,右为申明亭。

  县丞廨 万历七年裁,改广济仓。

  主簿廨 废,改为仓。

  典史廨 在县丞廨前。

  夏阳巡检司 县东八十里。

  僧会司

  道会司 在东岳宫。

  察院公署 在西清街,久废。今改为义仓。

  布政分司 在西清街。

  漳南道公馆 在县西明溪驿。

  府公馆 在西清街,今废。

  际留仓 今改名广济仓,在县丞旧廨内。

  义仓 在西清街。国朝康熙二十二年,知县王国脉创建。

  明溪驿 在县西门,今裁。

  驻防公署 即明溪驿旧址。

  教场 在城东山川坛左。

  铺 其所有六,曰县总铺;在县前西达府治者曰新兴,曰永安;东达将乐界者曰兴善,曰龙湖,曰铁岭。

连城县治

  宋绍兴三年,署县卓庠建。绍定间寇毁,知县徐价、米巨宏踵成之。元复毁。明洪武间,知县邓昇重建。后知县关铨、方进、祝熙、金榜、陶文渊、徐大化、张大观,相继修葺。国朝顺治五年,寇复毁。知县田玉生、杜士晋、王心,相继鼎建。乾隆十年,知县秦士望重修。今中为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堂后为仪仗库,两翼为吏六房;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左为寅宾馆,为土地祠,右为监房,为谯楼。楼左右旧有申明、旌善二亭,今毁。

  县丞廨 今改为仓。

  主簿廨 在堂西,今废。

  巡簿廨 原清军厅,今废。

  典史廨 在堂东。

  北团寨巡检司 在新泉。

  税课司 在县南文川桥,今废。

  阴阳学 医学 俱废。

  僧会司 在定光寺。

  道会司 在福仙观。

  漳南道公馆 在县东。

  府公馆 在县东。

  常平仓 在县堂东。

  际留仓 足食仓 俱废。

  社仓

  驻防公署 在明伦堂左。

  教场 在拱北门外。

  铺 其所有十,曰县总铺;北达府治者曰连安,曰分水,曰新添,曰南柴;南达上杭界者曰田心,曰马山,曰王城,曰车田,曰新泉。旧有北安铺,今裁。

上杭县治

  在城之中。宋乾道七年,知县陈朝章创。端平间知县赵时钺、宝祐间知县李务行、元至正间达鲁花赤伯颜,相继鼎建。明景泰间知县杨瑾、成化间知县胡越、肖弘、正德间知县谢浩、嘉靖间知县赵文同、万历间知县杨万春,相继修葺。国朝顺治间知县翁需、封珂、康熙间知县蒋廷铨,先后修建。今中为正堂,为穿堂,为后堂;堂东为县库,为尉厅;左为架阁库,两翼为吏六房;庭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内西为监房,东为土地祠;门外为寅宾馆,前为谯楼,为县门;门外左右为旌善、申明二亭。

  县丞廨 雍正十二年,移驻峰市,创建衙署。

  主簿廨 今废。

  典史廨 在堂左。

  巡捕主簿廨 今废。

  阴阳学 在谯楼东,今废。

  医学 在谯楼西,今废。

  僧会司 在旧东竺寺。

  道会司 在城隍庙。

  察院公署 在县东北。

  漳南道公署 在县东。康熙二十一年,裁归海道管理。

  布政分司 在县东北,即税课旧址。今为防守游击署。

  府公馆 在县东。

  平西驿 在胜运里,后裁。

  蓝屋驿 在平安里,今裁。

  公馆 一在悦洋,一在卢丰。

  际留仓 在县东北隅。

  豫备仓 一在际留仓,余在安仁、义合、崇福、白云、延福五寺中。

  社仓 在县治西关。雍正元年增建各里图。

  义仓 在县治东关。

  游击公署 在县北,即旧布政分司。

  守御千户所 在城北,今裁。

  教场 在城外西北隅。

  铺 共二十有三,西通府治者曰大磜,曰岩头,曰九华,曰蓝屋,曰官庄,曰迴龙;又添设平西、水浦、涧头、珊瑚、便民、安乡、卢丰、鹅公、归仁、白沙、箭滩、罗潭、湖雷、龙溪、抚溪、梅溪、牛坪等铺。其县前铺、坊村、定塔、张庆、九泰、茶田、双溪、灯笼、汤边、石铭等铺俱裁改。

武平县治

  在人和坊东。宋隆兴间,知县王正国创。乾道间知县赵贲、嘉泰间知县赵善策、端平间知县赵汝讘、田圭、宝祐间知县阮逢午、元至正间知县魏侃夫,相继鼎建。明景泰间知县周希贵、嘉靖间,知县张策、国朝康熙十年知县刘明、乾隆十一年知县章文暖,相继修葺。今中为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左为县库、仪仗库,庭中为戒石亭;右为监房,左为土地祠;前为仪门,为谯楼;门左右为申明、旌善二亭。

  典史廨 在堂左。

  象洞寨巡检司 原在县东南六十里,今移驻岩前。

  永平寨巡检司 原在县北四十五里,后移驻贝寨,今毁。

  阴阳学 医学 俱废。

  僧会司 道会司

  布政分司 在县东,今废。

  漳南道公馆 在县东。

  漳南道行台 在岩前。

  府公馆 在县前。

  常平仓 在县左,即旧豫备仓。康熙间,知县裴振唐建。

  秋米仓 在县治北。康熙间,知县侯七乘、赵良生重建。

  所仓 社仓

  驻防公署 在县治东。

  教场 在南门外。

  铺 共一十有四,曰县总铺;其东达府治者曰黄麖,曰大岭,曰胶,曰皂角,曰檀岭;南达上杭界者曰三角,曰忠田,曰赖屋,曰黄柏;东南达上杭界者曰悦洋,曰大湾,曰武安,又添设袁畬一铺。其黄畬、陈坑二铺已裁。

永定县治

  在溪南里。明成化十五年,御史高明、副使刘成、参议陈渤、知县王环创建。万历间,知县姜子贞、龙应亮、吴殿邦重建。国朝康熙三十年,知县吕防之修葺。今中为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堂左为县库,两翼为吏六房;庭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门内西为监房,东为土地祠,前为大门;门左右为申明、旌善二亭。

  巡捕主簿廨 今废。

  典史廨 在堂左。

  兴化乡巡检司 在丰稔寺右。

  太平巡检司 在太平里高陂。

  三层岭巡检司 在金丰里。

  阴阳学 在县后,今废。

  医学 在阴阳学左,今废。

  僧会司 道会司

  察院公署 在县西北,今废。

  布政分司 县治东,今废。

  漳南道公馆 在分司上,今改为上宪按临公馆。

  府公馆 在县治西。

  际留仓 县东西各一所。雍正八年增建。

  社仓 在各里图。

  西平驿 在县西,原属上杭,增县改此,今裁。

  公馆 丰稔、抚溪、接敬、大溪四所。

  驻防公署 在县治东。

  教场

  铺 其所有六,在西路者曰德化,曰接敬,曰信感;在北路者曰溪口,曰青坑;又设县总铺。其市西、新村、大溪、月流、白沙、箭滩、罗滩、湖雷、隆窟等铺俱裁。

卷之十六 职官一(首官制)

  今之守令,其古诸侯之职乎。《周礼》五等分封,自百里以至五百里(若以孟子所言之制考之,则不合。先儒谓,孟子以实封言,《周礼》兼贡于天子及附庸之国而言,理或然也)。而汀郡截长补短,方六百余里。其分隶各邑者,亦百里有奇。视古五等诸侯地,有过之无不及焉。且古者侯国设官极多,今则守令以下,倅领佐杂,不过数人。地增则事繁,官减则责专,居是官者,必如何而乃称职耶。夫官而旷官,职而不职,无论太常不足书,大烝不足祭也。而六计弊吏,法必及之;即不然,而数百里外,相与画地议之矣;数百年后,相与按籍詈之矣。然则,是编不足以资惩劝欤?今首列各朝官制,次及各官题名。凡有职者,皆得例书。夫人无于水鉴,当于人鉴。后之守土者,其必有以鉴乎此也。志职官。

〔隋〕

  刺史

〔唐〕

  汀州临汀郡刺史 别驾 司马 录事参军事 录事

  司马参军事 司户参军事 司田参军事 司法参军事 参军事 文学 医学博士

  县令 县丞 主簿 尉

〔宋〕

  知州事(后升为知府。宋初命朝臣出外守郡,号权知军州事。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自景德以后,知州多兼安抚使)长史通判军州事 军事推官 军事判官 诸曹官 录事参军

  司理参军 司户参军 司法参军 州学教授 监督税务 知县 丞 主簿 尉 巡检 汀州兵马都监 兵马监押 禁军威果第三十五指挥 广节第八指挥 厢军保节第二十指挥 保节第二十一指挥 牢城第六指挥 宁节指挥 殿前司左翼军 正将 副将

  汀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 总管 同知 判官 推官 经历 知事 提控案牍 司狱司司狱 丞 儒学教授 学正 学录 蒙古学教授 医学教授 阴阳学教授 府仓大使 副使 税务提领大使 副使 录事司达花赤 录事 判官 典史

  县达鲁花赤 县尹 主簿 尉 典史 儒学教谕 巡检

〔明〕

  分巡漳南道

  分守漳南道(万历间设,驻扎漳州)

  汀州府知府 同知 通判 推官 经历 知事 照磨 检校 儒学教授(各一员) 训导(四员) 司狱 税课司大使 预备仓大使 副使 医学正科 阴阳学正术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 道纪司都纪 副都纪

  知县 县丞 主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 巡检 驿丞

  汀州卫指挥使 指挥同知 指挥佥事 经历司经历 左、右、中、前、后及中左,六千户所正千户 副千户 镇抚 百户

〔国朝〕

  分巡漳南道(康熙元年裁归并分守漳南道)

  分守漳南道(康熙八年裁归并巡海道)分巡海防汀漳道

  分巡海防汀漳龙道(雍正十三年,以漳州府属龙岩县升为龙岩州,仍归道辖为汀漳龙道)

  汀州府知府 同知 通判(顺治六年裁) 推官(康熙六年裁) 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雍正四年裁) 儒学教授 训导(二员。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一员,廪膳生员四十名,增广生员四十名,附学生员无定员) 司狱司司狱 预备仓大使(今裁) 阴阳学 医学 僧纲司 道纪司

  长汀县知县 县丞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廪膳生员二十名,增广生员二十名,附学无定) 古城巡检司巡检 馆前驿驿丞 阴阳学 医学

  宁化县知县 县丞(雍正十二年移驻泉上里)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安远巡检司巡检(雍正十二年兼辖永丰里) 石牛巡检司巡检(雍正十二年改设,管辖会同、新村二里,兼管驿务)

  石牛驿驿丞(雍正十二年裁,归并石牛巡检管理) 阴阳学 医学

  清流县知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铁石矶头巡检司巡检 玉华驿驿丞 阴阳学 医学

  归化县知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夏阳巡检司巡检 阴阳学 医学

  连城县知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北团寨巡检司巡检 阴阳学 医学

  上杭县知县 县丞(雍正十二年移驻峰市)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蓝屋驿驿丞(今裁,归并知县管理) 阴阳学 医学

  武平县知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永平寨巡检司巡检 象洞寨巡检司巡检 阴阳学 医学

  永定县知县 典史 儒学教谕 训导(康熙四年裁,二十二年复,生员视长汀县) 兴化分巡检司巡检 三层岭巡检司巡检

  太平乡巡检司巡检 阴阳学 医学

  镇守汀州等处总兵官(原设副将。康熙三十七年改总兵,辖邵武、延平二协。雍正十二年,延平改归建宁镇辖)

  中军中营游击 中军守备

  左营游击 中军守备(康熙四十七年拨入铜山,其缺系千总护理。雍正十七年复设)

  右营游击 中军守备

  汀州卫掌印守备 左、右、中、前四所千总(顺治十四年裁右、中、前三所,十八年全裁) 百总(顺治十三年裁)

  专城守御上杭、武平二所千总(顺治十四年裁) 百总(顺治十三年裁)

  (以上官制)

〔隋〕

刺  史

  穆 肃(有传)

〔唐〕

刺  史

  樊 晃(天宝中任)  陈 剑

  元自虚(旧志唐元和中任,省志作“开元”。以张籍诗考之,当从旧志)

  蒋 防(有传。长庆间任)

  张又新(深州人,历行军司马,坐王伾党,贬汀州)

  韩 晔(坐王叔文党贬,元和十年召用,出为汀州刺史。按考其年次,此二人当在蒋防之前。省志、旧制皆讹)

  刘 岐(有传)

  牛僧儒(大中初,与李德裕隙,贬刺汀州,未任,复贬循州)

  孙 瑝(省志作“煌”。咸通中,为御史中丞,因刘瞻言事忤旨,坐谪)

  钟全慕(有传)    钟 翱(全慕孙) 梁 孕

别  驾

  林 披(有传)    魏齐之(天宝间任)

  裴 胃(省志作“胄”,殿中侍御史,为元载所恶。大历中,杨炎当国,为载复仇,贬汀州司马)

  陈执中(字允之,侯官人,大中间任)

〔五代〕

刺  史

  王廷宗(《闽书》“廷”作“延”,唐天成间任)

  王继业(有传)  王延政

  王延喜  许弘钦(以上俱晋天福间任)

  许文缜(晋开运初任,以上俱伪闽时授)

  缑进筠(汉乾祐间任) 包洪实 张忠琏(俱周显德间任)

通  判

  张承翰(南唐保大中通判军州兼兵马监押)

〔宋〕

知 州 事

  王嗣宗(有传)  欧阳程(俱咸平间任)

  萧 律(有传) 陈彦博(俱景德间任)

  赵遂良 胡咸秩(俱大中祥符间任)

  黄吉甫(天圣间任) 余 谔(景祐间任)

  陈文宝 黄若水 刘有方 余中(俱嘉祐间任)

  王 彬 刘 均 林东乔(俱治平间任)

  蓝 丞 周 约 石民英 王 稷

  许 富(省志作“当”,以上俱熙宁间任)

  方 峤(有传) 唐 諲 黄 稹

  陈 轩(有传。以上俱元丰间任)

  谢 履(惠安人) 董 威 萧 佐(有传)

  曾孝总(俱元祐间任) 林 可

  黄彦臣(字叔燦,龙溪人,知长汀,后擢守。俱绍圣间任)

  陈 粹(有传) 章 清(大观中任)

  汪天任(有传) 谢 詷 掌之纯

  上官复 詹时中(崇安人,有治绩)

  王 田(俱政和间任) 李 清 潘 辟(俱宣和间任)

  苏公才(靖康间任) 王令温 封 赓

  陈直方(俱建炎间任) 郑 强(有传)

  钱景贤 詹 尚 袁思永 张宪武

  梁宏祖 陈定国 高允文 吴顺之

  张昌(有传) 陈 升

  黄 武(有传) 董 华 晏崇古

  钟 镗(铜陵人) 孙祖善

  斛继善(以上俱绍兴间任) 吴南老(有传,隆兴中任)

  晁子健 韦能定 韩显祖 谢知几

  赵公瀚(省志作“公澣”。以上俱乾道间任)

  吕翼之 赵不 汪 睿 程大昌(有传)

  江 (有传) 吕大猷 赵汝劼

  赵不戒 赵师德 宗嗣良 祝 櫰(有传)

  刘坦之(以上俱淳熙间任) 赵善鐻

  赵克夫(有传) 朱端厚 吴诚务

  赵伯桧(以上俱绍兴间任) 陈 晔(有传) 四 橡

  宋思远(俱庆元间任) 陈 映(有传)

  赵彦橚(有传) 陈 铸(俱嘉泰间任)

  曾 槃(开祐中任) 邹非熊(有传)

  杜 濬(有传) 赵不摭 鲍瀚之(闽书作“澣”)

  江端中  罗 勋(修泮宫,崇政体。去之日,老幼遮留)

  陈 模 傅 康(有传)

  赵崇模(侯官人,创晦翁、龟山祠于学右,拨田以供释菜)

  林 岊(以上俱嘉定间任) 李直柄 陈孝严

  李 华(有传。俱绍定间任) 张 翀

  黄 实(俱端平间任) 戴 挺(有传)

  姚元特(俱嘉熙间任) 刘 玺

  郭正已(贡院试士,旧令自纳竹案,正已为置木榻,士便之)

  黄 炳 卢同父 李景勉(以上俱淳祐间任)

  罗必元(有传) 汪之林(字德仲,鄞县人)

  周 普 朱 诜 胡太初(有传)

  丁 权(以上俱宝祐间任) 林 瀛(德化人)

通判军州事

  朱敏功 李希孙 许 噩 叶廷芳

  杨良显 李 纁 王 求 徐大方

  张 瑞 方士宁(以上年任无考)

  郭祥正(有传,元丰间任) 熊浚明(元符间任)

  毛 完 柯 常(俱崇宁间任)

  商师雄 刘 震 葛师望 方开之(俱政和间任)

  何正矩 陈时敏(俱宣和间任)

  吴必明(崇安人) 许瑞夫(俱建炎间任)

  程 昭 赵不积 陈吉老(有传)

  汤时孙 唐 浚(省志作“俊”)

  赵子璋 阮 怿 陈亚卿 周 兰

  彭 端 张 遹 向 瀔 邵得之

  向士俊 王 冈(以上俱绍兴间任)

  邓昌国(隆兴间任) 孟 铿 季 壄(省志作“埜”)

  常启心(“常”一作“韦”)

  熊取新     魏一冻(以上俱乾道间任)

  吕 济 冯世显 刘坦之 林 栩 陈 研 徐文善

  游次公 林叔度(省志以上俱淳熙间任)

  曾跃鳞(有传。旧志以上俱淳祐间任,省志林叔度以上淳熙间任,陈以以上俱绍熙间任。淳祐后绍熙数十年,“祐”字或“熙”字之误耳,今改从省志)

  赵师璱(有传) 赵善晤 陈 以(俱绍熙间任) 林文仲

  叶安行 卢大中(崇安人。俱庆元间任) 赵师宲

  聶唐臣(俱嘉泰间任) 林士衡 陈天宜 游 燮

  黄大全(权州人,置兴贤庄于州学,以惠赴举者)

  楼 趋(省志作“链”) 吴 灏 刘继祖 陈贵诚

  方祖同(以上俱嘉定间任) 韩林卿 钱元忠(俱宝庆间任)

  王 杆(有传) 赵彦倪(俱绍定间任) 赵性夫

  杨绍绾(俱端平间任) 孙叔偕 徐 栻(俱嘉熙间任)

  郑 发 黄焕国 黄坚叟 孙 基 单谓大

  林光庭(以上俱淳祐间任) 赵时海 陈樵子

  王衜翁(俱宝祐间任)

军事判官

  钟建侯(建炎间任) 郑 硕 黄 褒 周松年 朱 璟

  张颐老 谢之才 蔡 灏 张希祖 李 橚

  卢 临(以上俱绍兴间任) 翁 灌(隆兴间任) 陈 晦

  王贻训 黄义孙 许闻礼 侯 括(俱乾道间任)

  魏子问(“子”一作“好”) 黄 东 姚 锡 王似椿

  余 (俱淳熙间任) 魏 达 王昌期(俱绍熙间任)

  王嘉谋 赵善(俱庆元间任) 林 (嘉泰间任)

  赵希孝(开禧元年任) 徐蒙发 董 鉴 林 诚

  史伯垕 赵戒夫 曾颖秀(以上俱嘉定间任)

  赵希文(宝庆元年任) 李宗起(“起”省志作“启”)

  刘 琪(省志作“骐”)

  江 鐩(旧志绍兴间任,省志作“绍定”,今从之)

  赵希澹 叶一新(俱端平间任) 赵宗邵(嘉熙初任) 卢应龙

  连瑞慤(“瑞”省志作“端”) 赵汝流

  梁 椿(旧志俱淳熙任,省志作“淳祐”,今从之)

  周 顺 邹 思(俱宝祐间任)

军事推官

  郭 涛(建炎间任) 谢仲元 苏 清 董天民 赵公健

  张 维 滕  张安孙 刘 衔 徐 昴

  赵彦龄(以上俱绍兴间任) 李宗说(隆兴元年任)

  蒋之林(“林”省志作“材”)

  尤 昴 陈公绍(俱乾道间任)

  余致和 赵师诏 潘 赫 韩  张无豫

  陈 (以上俱淳熙间任) 郑 诚(绍熙间任) 曾 缜

  元 植(俱庆元间任) 赵彦饬(嘉泰间任)

  沈 焘(开禧间任) 林大问(两任司户) 冯 硕 余经国

  徐 浩(晋江人) 赵汝 郑志学(以上俱嘉定间任)

  赵汝岊(宝庆初任) 李昴英 李顺甫

  赵崇能(省志作“熊”。俱绍定间任) 周仲舒(端平间任)

  赵镟夫 林 浩(俱嘉熙间任) 郑  赵汝耆

  赵希治(俱淳祐间任) 朱吉甫(宝祐间任)

录事参军

  余 逈 林 霈 郑公弼 周 敦 刘师尹(有传)

  林懋能(以上俱绍兴间任) 滕 怿(隆兴间任) 吴三杰

  赵汝遂 徐 铸(俱乾道间任)

  李友宜(省志“宜”作“直”)

  吴 筠 廖 庆 郑尧卿 卢 铸(以上俱淳熙间任)

  赵善艧(绍熙间任) 黄樵仲(有传,绍熙间任) 杨

  宁寿隆(俱庆元间任) 姚 榘(嘉泰间任)

  赵汝朴(开禧间任) 余 亮

  林卓然(“卓”省志作“绰”)

  赵崇誉 冯三杰 陈致黔(“致”省志作“稚”)

  陈 谦(以上俱嘉定间任) 龚 镇(宝庆间任) 陈尤太

  真德林(俱绍定间任) 俞 林(端平初任) 赵录夫 吴 泽

  王仲贤(俱嘉熙间任) 上官迁 赵珇夫 任公泽

  虞得垕(俱淳祐间任) 赵必曦 赵汝萯(俱宝祐间任)

司理参军

  黄子正 曾文甫

  杨伯淳(俱嘉定间任,“淳”省志作“纯”)

  陈 仪(宝庆间任) 林光远 徐 驿(俱绍定间任)

  赵必延(端平间任) 周得之(嘉熙间任) 赵希逢 潘公溢

  赵埜夫 刘文虎

  赵与率(以上俱淳祐间任。“率”省志作“宁”)

  姚 煃 朱 搏(俱宝祐间任) 李诏子(开庆初任)

司户参军

  任文荐 郑李宗 尤 昂(省志作“昴”)

  贾逸祖 王 垂 黄 藻

  赵公逈(有传。以上俱绍兴间任) 余 寿 宋晋之

  余 偁(俱乾道间任) 赵汝挺 陈敏学(俱绍熙间任)

  许惠卿 方 璟(俱庆元间任) 赵希扑 俞 机

  赵希錧(有传) 朱季文 李 任 颜东老

  陈云老(以上俱嘉定间任) 陈 棅 赵汝胖(宝庆间任)

  方逢吉 余师夔(俱绍定间任) 郑衡之(端平间任)

  龚 祖(嘉熙间任) 萧仪之 赵若(省志作“滨”)

  沈富求 彭 沚 (省志作“祉”。俱淳祐间任) 李谦之

  赖梦龄(俱宝祐间任)

司法参军

  赵与侍(端平间任) 赵与拓 郑 龛 陈 渭 洪 箴

  赵与瑶(俱淳祐间任) 任志珍 赵必衍(俱宝祐间任)

教  授

  戴 觉 邓 觉 罗 革 王晞亮(省志“晞”作“希”)

  李秀实 林 伟 徐世英 连 潜

  张 潜(以上俱绍兴间任) 叶晞旦 柴必胜

  赵 容(以上乾道间任) 杜 申 王得遇

  朱 鼎 张汝明 郑 革(以上俱淳熙间任)

  江 史(绍熙中任) 陈一新 王冲用(以上俱庆元间任)

  谢 藻(嘉泰中任) 何 峄

  李仲兆(省志“兆”作“光”,以上俱开禧间任)

  许应龙 孔梦符 林赵卿 邓宗仁

  李以称(俱嘉定间任) 杨寅仲(宝庆间任)

  黄仕华 黄复初(俱绍定间任) 王公瑾(端平间任)

  张实甫 魏 鼎(俱嘉熙间任) 徐革老 程应斗

  萧虞韶 黄正一(俱淳祐间任) 潘同叟

  赵与沐(俱宝祐间任) 吴 光(开庆元年任)

  赵必(景定间任)

酒  监

  李 光(有传,靖康间谪)

〔明〕

分巡漳南道

  伍希闵(有传,成化二十三年任,弘治十年再任)

  周 鹏(玉山进士,弘治八年任)

  刘 愷(滁州进士,弘治十二年任)

  杜 启(吴县进士,弘治十五年任)

  陈大纪(上虞进士,弘治十七年任)

  茹 銮(无锡进士,正德三年任)

  邹 贤(安福进士,正德五年任)

  胡 琏(沐阳进士,正德八年任)

  周期雍(宁州进士,正德十三年任)

  范 辂(桂阳进士,正德十五年任)

  王俊民(石首进士,嘉靖元年任)

  储 洵(泰州进士,嘉靖五年任)

  谢汝仪(鄞县进士,嘉靖七年任)

  梁世骠(顺德进士,嘉靖九年任)

  钱世贤(临川进士,嘉靖十四年任)

  侯廷训(乐清进士,嘉靖十八年任)

  王 庭(常熟进士,嘉靖二十一年任)

  郑 炯(余姚进士,嘉靖二十二年任)

  韩 柱(余姚举人,嘉靖二十四年任)

  桂 荣(上饶举人,嘉靖二十七年任)

  杨 梁(归安进士,嘉靖二十八年任)

  熊 洛(南昌进士,嘉靖二十九年任,旧志缺)

  梁 佐(大理卫进士,嘉靖三十一年任)

  王时槐(安福进士,嘉靖三十四年任)

  金 淛(东阳进士,嘉靖三十八年任)

  黎 元(涪州进士,嘉靖四十二年任)

  徐 梓(余姚进士,嘉靖四十四年任)

  袁大诚(鄞县进士,嘉靖四十五年任,旧志作“隆庆三年任”)

  张启元(龙泉举人,隆庆三年任,旧志缺)

  王 圻(上海进士,隆庆四年任)

  王乔桂(石首进士,隆庆五年任)

  尹 校(歙县进士,万历三年任)

  彭应时(卢陵进士,万历六年任)

  卢 整(临海举人,万历八年任)

  武尚耕(溧水进士,万历十一年任)

  张文耀(沅陵进士,万历十三年任)

  徐汝阳(临川进士,万历十五年任)

  李得阳(广得进士,万历十七年任)

  张 斗(乌程进士,万历十八年任)

  黄正色(秀水进士,万历十九年任)

  邵梦弼(余姚进士,万历二十年任)

  王建中(平湖进士,万历二十一年任)

  金 节(南海进士,万历二十四年任)

  孙光启(嘉兴进士,万历三十年任)

  程 达(清汇进士,万历三十二年任)

  程朝京(新安进士,万历三十四年任)

  潘阳春(余姚进士,万历三十七年任)

  陈德元(秀水进士,万历四十二年任)

  康承祖(旧志缺)

  马呈秀(江都进士,天启元年任)

  沈 珣(吴江进士,天启四年任)

  朱大典(有传,天启五年任)

  曾 樱(峡江进士,崇祯元年任)

  顾元镜(归安进士,崇祯三年任)

  王源昌(黄冈进士,崇祯七年任)

  周昌儒(宜兴进士,崇祯九年任)

  吴简思(武进进士,崇祯十四年任)

  冯之图(兴国进士,崇祯十二年任)

  吴继廉(长兴进士,崇祯十四年任)

分守漳南道

  郑汝璧(缙云进士,万历七年任)

  范 谦(丰城进士,万历九年任)

  骆问礼(诸暨进士,万历十一年任)

  甘来学(雅州进士,万历十二年任)

  费尧年(铅山进士,万历十四年任)

  邹 墀(余姚进士,万历十六年任)

  刘弘道(吴县进士,万历二十年任)

  吴之望(丹徒进士,万历二十年任)

  吴之鹏(武进进士,万历二十二年任)

  俞士章(宜兴进士,万历二十三年任)

  沈一中(鄞县进士,万历三十一年任)

  高从礼(仁和进士,万历三十二年任)

  胡 琳(会稽进士,万历三十八年任)

  闵梦得(乌程进士,万历四十年任)

  洪世俊(歙县进士,万历四十二年任)

  詹士龙(永丰进士,万历四十五年任)

  朱身修(进贤进士,泰昌元年任)

  胡尔慥(归安进士,天启五年任)

  董象恒(华亭进士,天启七年任)

  施邦曜(余姚进士,崇祯四年任)

  章自炳(兰溪进士,崇祯六年任)

  李长倩

  洪云蒸(崇祯七年任)

  余应秋(西安进士,崇祯九年任)

  陈起龙(崇祯间任)

  傅云龙(进士,崇祯间任)

〔明〕

知  府

  陶 凯 杨 文 郭景华 李 质 徐 煜 杨大本

  王均保 陈 升 张宽甫 何 贵

  李 广(以上俱洪武间任) 徐 逊

  宋 忠(有传,俱永乐间任) 刘 焘 许敬轩 顾 祥

  陆 征(有传,俱正统间任)

  刘 能(景泰中知汀州,时沙寇陈政景攻城,能与推官王得仁截其归路,擒获甚众)

  俞  舒 曈(省志作“瞳”。俱景泰间任)

  李 琼(有传,天顺间任) 张 宁(有传) 王 稳 黄存礼

  李 桓 徐 瓉(省志作“瓒”) 戴 僖

  黄 珵(以上俱成化间任) 吴文度(有传)

  鲍 恺(鄞县人) 蔡余庆(黄岩人) 贺思聪(永年人)

  夏 英(德化人。以上俱弘治间任)

  项 经(嘉善人,繇御史谪) 黄 瑄(太仓州人)

  唐 淳(字文厚,临桂人,征大帽山寇有功)

  胥文相(有传。以上俱正德间任) 邵有道(有传)

  查仲道(有传) 刘 炯 丁 洪 马 坤(有传)

  应 果(遂昌人) 曹 察(无锡人) 陈洪范(仁和人)

  汪 俅(贵溪人) 郭 进(宜春人) 徐中行(有传)

  杨世芳(余姚人,祀仁爱祠)

  陆一鹏(余姚人。以上俱嘉靖间任)

  曹 光(平湖人) 金立爱(临海人)

  潘民模(襄阳人。俱隆庆间任) 季 膺(华亭人)

  唐 裔(无锡人) 徐一忠(慈溪人) 刘玉成(有传)

  孙鸣治(京山人) 史邦载(江阴人) 万振孙(有传)

  李成章(南昌人) 黄应奎(有传) 吴思学(广昌人)

  张令闻(江阴人)

  李自芳(号毓和,东乡人,万历间任,俸四百金,倡创郡庠)

  陈以德(临川人,捐俸建慈济阁) 沈应奎(有传)

  饶景旸(有传) 姚之兰(有传。以上俱万历间任)

  沈侍卿(归安人,民建祠东郊) 钱邦伟(镇江人)

  沈钟宿(有传) 林联绶(新会人,崇祯二年任)

  笪继良(有传) 唐世涵(有传) 金显名(北直人)

  杨 相(上元人) 王国冕(进贤人。以上俱崇祯间任)

同  知

  赵敏学 赵 权 金 诚 潘 仁 王处善

  朱 宁(以上俱洪武间任) 潘 弘 姚 讷(俱永乐间任)

  周 诚 任 良 陈 溢 周 灏 阎 芳 李 满

  方 瓉(以上俱正统间任) 程 熙(有传) 陈

  刘安之 樊 鲲 杨 宪(俱成化间任) 章 颀(山阴人)

  潘 龄(嘉定人)

  黄 冕(省志作“勉”,河源人。俱弘治间任)

  高公甲(四川人) 唐 淳(有传) 陈 袞(有传)

  孙 纲(当涂人) 贺 位(永新人。以上俱正德间任)

  莫克鼐(平乐人) 陈 勉(六合人) 毛公毅

  潘 溥(顺德人) 戴 录(浮梁人) 陈 铭(鄞县人)

  戴 鲸(鄞县人) 何公溥(博罗人) 缪宗尧(云南临安卫人)

  周 冕(省志作“勉”,滁州人) 李仲僎(桂林右卫人)

  黄震昌(有传) 尹尚贤 贺幼殊(湘乡人。以上俱嘉靖间任)

  曾可渔(有传) 徐得祯(丈田,均官民米为一,人甚便之)

  冯 笏(省志作“筠”) 陈善行(有传)

  卫士元(汉阳人) 符 棨(新建人)

  严昌世(未任) 区日振(新会人)

  余文中 熊茂松(有传。以上俱万历间任)

  黄运昌(湖广人) 盛幼清(俱天启间任) 樊来聘(南昌人)

  黄色中(崇阳人) 俞子良(南昌人)

  沈梦鲸(登州人。俱崇祯间任)

通  判

  陈 高 王彦诚 冯 顒 李 允

  朱 玷(以上俱洪武间任) 吴 祯(永乐间任)

  邛 林 鲍 鳞 吴 琼

  林 濯(一作“朱曜”,一作“朱擢”) 顾 祥

  谢 富(以上俱正统间任) 吴 桓 李 祺(吉水人)

  徐 荣(南昌人) 张 忠(俱成化间任) 王 道

  张 毂(东莞人) 章 惟(余姚人) 饶 金(饶平人)

  刘 渊(安肃人) 吴 杲(省志作“泉”,山阳人)

  杨 俊(乐清人。以上俱弘治间任) 戴 旦(浮梁人)

  陈 琚(全州人) 刘 袞(上海人) 何 金(安陆人)

  侯 仁(宣城人) 张廷组(平南人) 陈 龙(新昌人)

  陈 瑾(南海人。以上俱正德间任) 毛公毅

  杨太古(零陵人) 顾舜臣(有传) 章九思(乐清人)

  郭子进(有传) 柴 镳(有传。以上俱嘉靖间任)

  周 举(亳州人) 顾 言(吴县人) 张元龙(新建人)

  朱 珠(公安人) 许士德(南海人) 何 洛(广昌人)

  白 谱(武进人) 何允魁(顺德人) 林以亨(临海人)

  章 美(会稽人) 徐 浩(西安人) 吴伯龄(庆元人)

  舒希旦 周廷琮 李 庄 余子英 臧 瀚 张 萃

  张 楷 罗献臣 费尧言 毛子翼(有传。以上俱隆庆间任)

  潘 侃 李 柷(省志作“祝”,全州人)

  王大颐(太仓人) 王 楫(上元人)

  吴 麟(南城人) 王吉人(大理卫人)

  陈大谏(东莞人) 徐 震(大理府人)

  周士达(陵川人) 李九芳(南丰人)

  孙国佐(泾县人) 陈启蕴(琼山人)

  万邦宪(合肥人。俱万历间任。省志自潘侃至骆俱天启间任)

  李胜之(顺天人) 骆 (余姚人。俱天启间任)

  李应午(恩县人) 史宗彝(海宁人,俱崇祯间任)

推  官

  吴 豫(永乐中任) 桑 义 焦 贤 淡  沈 南

  王得仁(有传。俱正统间任) 安 磐 沃 新 诸原恭

  王 璨(省志作“燦”) 熊 德

  唐 庸(以上俱成化间任)

  徐 琳 傅景辰 徐 楷(慈溪人) 刘 铋(雷州人)

  程 才(省志作“材”,有传) 周元佐(鄞县人。俱弘治间任)

  莫仲铭(象州人) 宋 炫(进贤人。俱正德间任)

  秦 僎(南昌人) 刘 梅(苏州人) 刘 建(有传)

  饶 传(临川人) 邬 爵(安六人) 余 鍧(德兴人)

  商 琏(浙江人) 黄弘纲(有传) 周 锻(南直人)

  郑 信 张民准(金州人) 刘宗寅(有传)

  万廷言(有传。以上俱嘉靖间任)

  计谦和(马平人) 吴之儒(南直人。俱隆庆间任)

  刘玉成(传见知府) 金 俸(有传) 彭而珩(清江人)

  朱 梯(浙江人) 陆  (鄞县人)

  吴中明(歙县人,课士讲学,有惠政,祀澄心堂)

  李景春(南昌人) 李春华(广昌人) 牛自然(河南人)

  林祖述(鄞县人,御史谪) 吴明昌(富顺人,筑东西二堤)

  马中(字心劬,建德人,尝葺澄心堂以课士,贸田为赡,卒之日,祀澄心堂)

  萧可鸣(卢陵人。以上俱万历间任) 寇从化(有传)

  杨中玄(省志作“铉”,杨州兴化人,俱天启间任)

  胡叔阳(山阴人) 陶自强(平乐人) 徐懋远(钱塘人)

  唐锡蕃(有传) 殷宜中(丹徒人) 宋应星(江西人)

  曹 广(崇德人) 赵 最(余姚人。以上俱崇祯间任)

经  历

  宋 鳞 赵 规 罗北聪(俱洪武间任) 雷 震(永乐间任)

  王得仁 杨 安(景泰间任) 王 琛 黄 珍(俱成化间任)

  许 节(江夏人) 吴叔深(仙居人) 王 式(安福人)

  邵 琭(凤阳人) 冯 昇(武康人)

  古匡佐(博罗人。俱正德间任) 王舜问(汾水人)

  徐 琳(江都人) 彭大节(柳杨人,省志作“柳阳”)

  周尚忠(安仁人) 鲁启东(济阳人)

  吴世恩(德庆州人。俱嘉靖间任) 江惟远(贵溪人)

  朱 珏(乌程人。俱隆庆间任) 诸绍先(余姚人)

  杨持载(省志“持”作“恃”,鄞县人) 丁 传(休宁人)

  吕光龙(新昌人) 杨绍真 王 弼(临高人)

  李附凤(仁化人) 潘 谏(郑阳人) 林尚志(俱万历间任)

  孙继谟(贵池人) 彭汝通(宁都人) 聶 杞(新化人)

  赵贤诰(东阳人。俱天启间任) 龚之雄(太仓州人)

  张家祥(东阳人) 魏世光(山阴人)

  彭篯古(省志作“钱”,万载人) 李汝垣(桂东人)

  伍国化(新会人) 李廷栋(广东人)

  杨明贞(太原人。以上俱崇祯间任)

知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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