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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觀漢記卷十四-東觀漢記校注
東觀漢記卷十四
傳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二〕
御覽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巨公,馮翊雲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故京師號曰『三獨坐』」,此條書鈔卷六一、卷一三三,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異。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李賢注
〔一〕 「宣彪」,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張湛
張湛,〔一〕字子孝,右扶風人。以篤行純淑,鄉里歸德,雖居幽室闇處,自整頓,〔二〕三輔以為儀表。
御覽卷四0三
張湛為馮翊,〔三〕見府寺門即下。主簿進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四〕何謂輕哉?」
類聚卷二一
張湛為光祿勳,〔五〕帝臨朝,或有惰容,湛輒諫其失。常乘白馬,上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六〕
類聚卷九三
張湛,字子孝,為光祿大夫,〔七〕數正諫威儀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馬,上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八〕
書鈔卷五六
張湛,字子孝,為太子太傅,及郭后廢,〔九〕因稱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東門候舍,〔一一〕故時人號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一二〕帝強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遺失溲,〔一三〕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一四〕
御覽卷二四四
〔一〕 「張湛」,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自整頓」,「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當有「必」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云:「居處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張湛」,原誤作「張堪」。張堪,字君游,南陽宛人,未曾為馮翊。而張湛於建武初年為左馮翊,見范曄後漢書本傳、袁宏後漢紀卷七。此條下文「湛」字原亦誤作「堪」,今一併校正。
〔四〕 「禮,下公門」,禮記曲禮云:「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鄭玄注:「皆廣敬也。」
〔五〕 「張湛為光祿勳」,建武五年,張湛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六〕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御覽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為光祿大夫」,建武七年,張湛為光祿大夫。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八〕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類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后」,名聖通,建武二年,立為皇后。十七年,廢為中山王太后。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
〔一0〕「不朝」,此二字原無,書鈔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一一〕「中東門候舍」,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云:「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蓋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誅」,建武十五年,戴涉為大司徒。二十年,下獄死。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一三〕「遺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同。
〔一四〕「遂罷之」,此條書鈔卷五六亦引,字句較略。
王丹
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歲農時,載酒肴,便於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酒肴而去。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王丹閭里有喪憂,輒度其資用,教之儉約,因為其制日定葬,其親喪不過留殯一月,其下以輕重為差。
御覽卷五五三
王丹資性清白,疾惡豪強。〔二〕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關西之大俠也。其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三〕賻助甚豐。〔四〕丹乃懷縑一疋,陳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縑,出自機杼。」遵聞而有慚色。
御覽卷八一八
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出使匈奴,過辭於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為天地所遺。〔七〕今子當之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遂揖而別,遵甚悅之。〔八〕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鄧禹平三輔,糧乏,王丹上麥二千斛。禹高其節義,表丹領左馮翊。〔九〕
御覽卷八三八
王丹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
翰苑新書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徵,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於車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投分,何為拜子孫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許。」〔一四〕
御覽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門生喪親,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結侶將行,丹怒撻之五十,〔一五〕令寄縑二匹以祠焉。〔一六〕或問其故,丹曰:「交道之難,未易言也。」
御覽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薦士於丹者,丹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慚自絕。〔一八〕俄而徵丹復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見之,謂曰:「何量丹之薄?」不為設食以罰之,〔一九〕相待如舊。
御覽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歲農時,輒載酒肴於田間,候勤者與而勞之。」「仲因」乃「仲回」之訛。今據增補「王丹,字仲回」、「每歲農時」三句。「京兆人也」一句,係據御覽卷四九一增補。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資性清白,疾惡豪強」,此二句聚珍本連綴在首條「京兆人也」句下,敘事次序舛亂。此二句是概括語,下即敘述「資性清白,疾惡豪強」的具體事例,文理自當如此。御覽卷四九一引與此相同,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敘事次序亦與此相同。
〔三〕 「遵為護喪事」,「遵」字下記纂淵海卷五八引有「親」字。
〔四〕 「豐」,記纂淵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 「過辭於丹」,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下有「臨訣」二字。
〔六〕 「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時」,與御覽卷四七八引同。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時變」。
〔七〕 「地」,此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遵甚悅之」,此條書鈔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較簡。
〔九〕 「表丹領左馮翊」,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云:「禹表丹領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後徵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訛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誤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書鈔卷八五引作「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今據以釐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書鈔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書鈔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撻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撻之」,今據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縑二匹以祠焉」,此句原無「二匹」二字。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據增補「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慚」,原誤作「暫」,聚珍本不誤,今據改。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亦作「慚」。
〔一九〕「設食」,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聚珍本作「設席食」。
陳遵
陳遵破匈奴,〔一〕詔賜駮犀劍。〔二〕
書鈔卷一二二
〔一〕 「陳遵」,字孟公,杜陵人,漢書卷九二有傳。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本書王丹傳皆略載其事。
〔二〕 「詔賜駮犀劍」,「駮犀劍」三字原誤作「駭犀劍」,姚本作「駮犀劍」,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改正。按范曄後漢書馮石傳云:石「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可證字當作「駮」。「駮犀劍」,即以斑犀為裝飾的劍。此條編珠卷二引作「光武賜陳導駭犀劍」,御覽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所引皆有訛誤。聚珍本有陳導傳,輯有「光武賜陳導駭犀劍」一條文字。「陳導」即「陳遵」之訛。
王良
王良,〔一〕字仲子,〔二〕東海人。少清高。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以事到東海,〔四〕過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從田中歸。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來受書,〔八〕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歎息而還。〔九〕
御覽卷四三一
王良以疾歸,一歲復徵,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0〕遂拒之。良慚,自後連徵,輒稱疾。〔一一〕
類聚卷七五
〔一〕 「王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字仲子」,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 「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類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與范曄後漢書王良傳相合。司徒屬官有長史一人,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當時鮑恢為長史還是令史,不詳。范書王良傳載,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五〕 「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徒跣」,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范曄後漢書王良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七0引亦同,范曄後漢書王良傳作「司徒史」。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八〕 「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類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據改。
〔九〕 「歎息而還」,此條御覽卷七0七亦引,文字較簡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輒稱疾」,此條御覽卷四一0引,文字微異。永樂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
杜林於河西得漆書古文尚書經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經。〔二〕
御覽卷六一九
杜林寄隗囂地,〔三〕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囂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令且從師友之位,〔六〕須道開通,使順其志。」林雖拘於囂,而終不屈節。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坻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七〕載致弟喪,〔八〕乃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因亡去。
御覽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風人。為侍御史。〔九〕先與鄭興同寓隴右,乃薦之。上乃徵興為太中大夫。
御覽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聞營河、雒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時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稅一。〔一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民無愚智,〔一二〕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悅諭。后稷近於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群臣僉薦鯀,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眾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
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
建武八年間,郡國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擅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一四〕猶尚有遺脫,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姦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御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并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教,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穀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乘時擅權,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脫,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涌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
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劉昭注
杜林,字伯山,遷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憚之。
書鈔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為光祿勳,〔一七〕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輒見誘進。
書鈔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與馬援同鄉里,〔一八〕素相親厚。援從南方還,時林馬適死,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朋友有車馬之饋,可具以備乏。」林受之。居數月,林遣子奉書曰:「將軍內施九族,外有賓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常有盈,今送錢五萬。」援受之,謂子曰:「人當以此為法,是伯山所以勝我也。」〔二0〕
御覽卷八九四
王又以師數加饋遺,〔二一〕林不敢受,常辭以道上稟假有餘,苦以車重,無所置之。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李賢注
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二二〕務於無為。〔二三〕
類聚卷四七
〔一〕 「杜林」,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握抱此經」,此條書鈔卷一0一亦引,字句較略。
〔三〕 「杜林寄隗囂地」,「地」字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此下二句事類賦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囂而終不屈節」。
〔四〕 「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竄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據姚本、聚珍本和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所引校正。文選卷五九任昉劉先生夫人墓誌李善注引云:「梁統與杜林書曰:『君非隗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為梁統與杜林書中語,與此不同。
〔五〕 「囂」,原無此字,據文義當有「囂」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六〕 「令」,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作「今」。
〔七〕 「鹿車」,一種小車。御覽卷七七五引風俗通義云:「鹿車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樂車,乘牛馬者,剉斬飲飼達曙,今乘此雖為勞極,然入傳舍,偃臥無憂,故曰樂車。無牛馬而能行者,獨一人所致耳。」
〔八〕 「弟」,御覽卷四二0引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 「為侍御史」,原脫「侍」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曄後漢書杜林傳同,今據增補。
〔一0〕「杜林上疏曰」,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杜林認為漢業特起,功不緣堯,遂上此疏。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載此事。
〔一一〕「稅」,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無」,姚本作「無有」,聚珍本作「人無」,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誤。
〔一四〕「張氏雖皆降散」,「張氏」謂張步。建武初,步據有齊地,後光武帝討步,步降,封為安丘侯,與家屬居洛陽。八年夏,步攜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舊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陳俊追殺。事詳范曄後漢書張步傳。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誤作「字仲子」。
〔一七〕「為光祿勳」,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憲為光祿勳。見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一八〕「同」,原脫此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九〕「有」,事類賦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於義皆通。「存」,恤養。
〔二0〕「是伯山所以勝我也」,此條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一〕「王又以師數加饋遺」,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廢為東海王,以杜林為王傅。此所謂「王」,即指東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師故數加饋遺」,其上又有「林為東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係據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二二〕「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此文有誤。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僕張純為大司空。又杜林傳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為大司空」。張純傳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與光武帝紀相合。
〔二三〕「務於無為」,此條御覽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陽人。累世千石,父稚為丹買田宅居業。丹為司徒,〔二〕視事五年,薨。賜送甚寵,〔三〕百官會朝,詔問丹家,時宗正劉匡對曰:「郭丹為三公,典牧州郡,田畝不增。」
御覽卷八二一
郭丹從師長安,買符入函谷關,〔四〕乃慨然歎曰:「丹不乘使者車,終不出關。」既至京師,嘗為都講,諸儒咸欽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舉丹賢能,徵為諫議大夫,持節使歸南陽,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車出關,如其志。〔七〕
書鈔卷一三九
郭丹為更始諫議大夫,使南陽,安集受降。更始敗,〔八〕丹無所歸節傳,以弊布纏裹節,如擔負狀,晝伏夜行,求謁更始妻子,奉還節傳,因歸鄉里。
書鈔卷一三0
郭丹為郡功曹,薦陰亶、程胡、魯歆自代。太守杜詩曰:「古者卿士讓位,今功曹稽古經,〔九〕可為至德。編署黃堂,〔一0〕以為後法。」〔一一〕
御覽卷二六四
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人異之。〔一一〕
御覽卷七0九
郭丹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
類聚卷四七
〔一〕 「郭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 「丹為司徒」,此下各句當在郭丹傳篇末。
〔三〕 「賜送甚寵」,此下二句原無,路子復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錄堂抄本書鈔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 「符」,書鈔卷四0、卷五六,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覽卷七七八引作「傳」,卷八二八引作「繻」。按「傳」即符信,「繻」亦為符信。漢書終軍傳記載:「初,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游,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顏師古注引張晏云:「繻,符也。書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蘇林云:「繻,帛邊也。舊關出入皆以傳。傳煩,因裂繻頭合以為符信也。」漢代關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 「欽」,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作「敬」。
〔六〕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覽卷七七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亦同,書鈔卷四0引僅無「有」字,聚珍本無「丹」、「有」二字。而書鈔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 「如其志」,此條合璧事類別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長安,過宛,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車不出關。』丹自入關後,十二年不歸,後如關,竟如本志」。六帖卷九、類聚卷六所引與合璧事類別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學記卷七、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所引較為簡略。「陳兆」,六帖卷九引同,類聚卷六、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皆引作「陳洮」,聚珍本亦作「陳洮」。
〔八〕 「更始敗」,此下二句御覽卷六八一引作「更始敗,諸將軍悉歸上,普獲封爵,丹無所歸節傳」,聚珍本同,惟「獲」字作「賜」。
〔九〕 「今功曹稽古經」,「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選卷四六任昉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云:「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杜詩說郭丹「稽古經」,即指此。
〔一0〕「黃堂」,太守處理公務之所。
〔一一〕「以為後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較此簡略。
〔一二〕「常持蒲編席,人異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編席,顯異之」。按「常」,與「嘗」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軟,「持蒲編席」,表示敬重。「重編席」,即雙層的席子。用這種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條御覽卷二0七亦引。書鈔卷三八、卷五二引僅無「名」字,餘全同。
吳良
吳良,〔一〕字大儀,齊國臨淄人,以清白方正稱於鄉里。為郡議曹掾,正旦掾入賀,〔二〕太守門下掾王望前言曰:「齊郡敗亂,遭離盜賊,人民飢餓,不聞雞鳴狗吠之音。〔三〕明府視事五年,土地開闢,盜賊滅息,五穀豐熟,家給人足。今日歲首,誠上雅壽。」掾皆稱萬歲。〔四〕良跪曰:〔五〕「門下掾佞諂,〔六〕明府無受其觴。〔七〕盜賊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給人足。於今議曹掾尚無蔥,〔一0〕寧為家給人足耶?」望曰:〔一一〕「議曹惰寙,自無蔥,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舉觴,賜鰒魚百枚。宴罷,〔一二〕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不拜。
御覽卷四二七
良習大夏侯尚書。〔一三〕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吳良傳李賢注
吳良以清白方正稱,東平王蒼辟為西曹掾,數諫正蒼,多善策。蒼上表薦良。
御覽卷二四九
東平王蒼薦吏吳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見良頭鬚皎然,〔一五〕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薦韓信,〔一六〕設壇即拜,不復考試,以良為議郎。」〔一七〕
御覽卷六三一
永平中,車駕出,信陽侯陰就干車騎,突鹵簿。車府令齊國徐匡鉤就車,〔一八〕收奴送獄。〔一九〕詔書遣匡,自繫。〔二0〕吳良上書言:「信陽侯驕慢,干突車騎,〔二一〕無人臣禮,大不敬,〔二二〕匡執法守正而下獄,臣恐政化由是墮矣。」〔二三〕於是詔出匡,左遷即丘長。〔二四〕
書鈔卷五五
吳良為司徒長史,以清白方正稱。〔二五〕
書鈔卷三七
〔一〕 「吳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
〔二〕 「正旦掾入賀」,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歲旦與掾吏入賀」,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歲旦與掾史入賀」,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此「掾」指郡中諸曹掾史。
〔三〕 「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犬」。
〔四〕 「掾」,姚本和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 「良跪曰」,此句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良時跪曰」,書鈔卷三七引作「良終於下坐勃然作進曰」,御覽卷二六四引作「良於下席勃然進曰」。
〔六〕 「門下掾佞諂」,此句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門下掾諂佞」,書鈔卷一二九引作「門下掾侮諂」。御覽卷九三八引作「門下侯諂」,字有訛脫。書鈔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御覽卷二六四引同,僅無「望」字。按以上諸書所引,字句間有異同,似以書鈔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 「明府無受其觴」,此句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願勿受其觴」。
〔八〕 「弭」,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盡」,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亦引作「盡」。
〔九〕 「民」,御覽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庶」。
〔一0〕「於今議曹掾尚無蔥」,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今良曹掾,尚無蔥」,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僅無「良」字,御覽卷五三九引亦同,僅無「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無,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一二〕「宴罷」,此下四句御覽卷二六四引作「宴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書鈔卷三七引「恥」上有「良」字,末句無「肯」字,餘與御覽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無「宴罷」二字,「恥」上有「良」字,餘與御覽引全同。御覽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遂不肯謁」。
〔一三〕「良習大夏侯尚書」,此句聚珍本在上條「為郡議曹掾」句前。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東平王劉蒼上疏薦吳良云:「躬儉安貧,白首一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此處李賢注引東觀漢記「良習大夏侯尚書」一句。據此,「良習」云云也可能是劉蒼疏中之語。
〔一四〕「東平王蒼薦吏吳良」,「蒼」字下書鈔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見良頭鬚皎然」,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又御覽卷三七四引云:「吳良為東平王所薦,詔曰:『前見良頭鬚皎然,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今以良為議郎。』」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顯宗語,與此略同。
〔一六〕「薦」,書鈔卷五六引作「舉」。
〔一七〕「以良為議郎」,「以」字上聚珍本和書鈔卷五六、御覽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當據增補。此條類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脫漏。
〔一八〕「鉤」,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云:「留也。」王先謙集解引惠棟云:「王幼學云:『古兵有鉤有鑲,引來曰鉤,推去曰鑲。』」
〔一九〕「收奴送獄」,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三0引作「收送獄」。按此句當以聚珍本為是。
〔二0〕「自繫」,此句有脫字。聚珍本作「匡自繫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引作「自繫獄」,御覽卷二三0引作「自繫不出」。
〔二一〕「干突車騎」,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墮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墜」,書鈔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覽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曄後漢書吳良傳作「臣恐聖化由是而弛」。文字雖異,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縣名,屬東海郡。書鈔卷三七引作「昴丘」,誤。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是左遷者為吳良,而不是徐匡,「左遷即丘長」句上有脫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稱」,此條書鈔卷六八、御覽卷二0九亦引。
承宮
承宮,〔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歲,人令牧豕。〔三〕鄉里徐子盛明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其廬下,見諸生講誦,好之,因棄豬而聽經。〔四〕豬主怪不還,行索,見宮,〔五〕欲笞之。〔六〕門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門下,〔七〕拾薪,〔八〕執苦數年,〔九〕遂通經。
御覽卷九0三
承宮遭王莽篡位,天下擾攘,盜賊並起,宮遂避世漢中。建武四年,將妻子之華陰山谷,〔一0〕耕種禾黍,臨熟,人就認之,宮悉推與而去,由是顯名。
類聚卷二一
永平中,徵承宮為博士,遷左中郎將。〔一一〕數納忠諫,論議切直,名播匈奴。時單于遣使求欲得見宮,詔勅宮自整飾。宮對曰:「夷狄炫名,非識實也。臣狀醜,不可以示遠,宜選長大威容者。」帝乃以大鴻臚魏應代之。
御覽卷三八二
〔一〕 「承宮」,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
〔二〕 「姑幕」,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八四引作「姑蘇」,字雖然訛誤,然而可證原書有「姑幕」二字,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承宮傳云:宮「琅邪姑幕人也」。
〔三〕 「人令牧豕」,此句姚本、聚珍本和類聚卷六四、御覽卷三八四引皆作「為人牧豬」。
〔四〕 「棄」,御覽卷三八四引同,御覽卷六一一、范曄後漢書承宮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亦作「棄」。姚本、聚珍本作「忘」,類聚卷六四引作「亡」。按三字於義皆通。
〔五〕 「行索,見宮」,此二句類聚卷六四引作「行求索,見宮」,文氣較順。御覽卷三八四引作「來索,見宮」,「來」乃「求」字之訛。姚本、聚珍本作「行求索,見生」,「生」乃「宮」字之訛。
〔六〕 「之」,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六四、御覽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精舍」,精廬,學舍。
〔八〕 「拾薪」,聚珍本作「樵薪」,御覽卷三八四引同。
〔九〕 「執苦數年」,范曄後漢書承宮傳、御覽卷六一一引續漢書同。聚珍本作「執苦數十年」。
〔一0〕「華陰山谷」,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卷八二二引亦同。類聚卷八五引作「蒙陰山谷」,范曄後漢書承宮傳作「蒙陰山」。按華陰為弘農郡屬縣,在華山之北。蒙陰為泰山郡屬縣,境內有蒙山。
〔一一〕「左中郎將」,原脫「將」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承宮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左中郎將,隸屬光祿勳,秩比二千石,主左署郎。
鄭均
鄭均,〔一〕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欲,清靜自守,不慕遊宦。兄仲,為縣游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出作。〔二〕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盡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稱清白吏。〔三〕
御覽卷五一五
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四〕已冠娶,出令別居,並門,盡推財與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後隨護視振給之。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鄭均,字仲虞,拜侍御史,引見極問,乃上封事。上甚悅,賜車馬衣服。〔五〕
書鈔卷六二
均遣子英奉章詣闕,〔六〕詔召見英,問均所苦,賜以冠幘錢布。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賜羊一頭,〔七〕酒二斗,終其身。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鄭均,字仲虞,為尚書,淡泊無欲。章帝東巡,過任城,乃幸均舍,敕賜尚書祿,以終其身,〔八〕故時人號為「白衣尚書」。
書鈔卷六0
〔一〕 「鄭均」,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作」,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有「作」字,於義較長。
〔三〕 「稱清白吏」,此條范曄後漢書鄭均傳李賢注亦引,然僅有「兄仲」二句。
〔四〕 「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御覽卷五一二引作「鄭均好義篤實,事寡嫂,收兒,恩禮甚至」。「收兒」句有脫文,疑當作「收孤兒」。
〔五〕 「上甚悅,賜車馬衣服」,書鈔卷六二另引東觀漢記無此二句,而有「月餘,遷尚書」二句。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加輯錄。
〔六〕 「均遣子英奉章詣闕」,此句上姚本有「均屢辟不詣,公車特徵,再遷尚書,肅宗敬重之,後以病告歸」五句,聚珍本「再遷尚書」一句作「月餘,遷尚書」,其上又有「拜侍御史」一句,餘與姚本同。按姚本、聚珍本增出的文字似據范曄後漢書鄭均傳刪補,為使文義完整,置於此句之上。
〔七〕 「終其身」,此條上姚本、聚珍本有「元和元年,與毛義」七字。按范曄後漢書鄭均傳云:「元和元年,詔告廬江太守、東平相曰:『議郎鄭均,束脩安貧,恭儉節整,前在機密,及病致仕,守善貞固,黃髮不怠。又前安邑令毛義,躬履遜讓,……其賜均、義穀各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賜羊酒,顯茲異行。』明年,帝東巡過任城,乃幸均舍,勅賜尚書祿,以終其身。」由此可以看出范書李賢注所引大意。姚本、聚珍本所增七字,係撮取范書大意綴補。
〔八〕 「以終其身」,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鳴沙石室古籍叢殘古類書、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二引亦皆有此句,今據增補。
趙溫〔一〕
趙典兄子溫,〔二〕初為京兆郡丞,〔三〕歎曰:「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四〕遂棄官而去。後官至三公。〔五〕
御覽卷二五三
〔一〕 「趙溫」,字子柔,蜀郡成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趙典傳略載其事。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華陽國志卷一巴志。
〔二〕 「趙典兄子溫」,聚珍本無此句,而有「趙溫,字子柔,蜀郡成都人」三句。此句六帖卷四一引作「趙溫子柔」,「溫」字下脫「字」字。
〔三〕 「初為京兆郡丞」,姚本無「郡」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二、唐類函卷六三引同。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三二、六帖卷四一引有「郡」字。按兩漢時人皆不稱京兆為郡,此「郡」字當係衍文。
〔四〕 「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書敘指南卷一一飢寒貧賤下云:「賤貧曰雌伏。」即本此。其下注云:「東觀記趙溫。」
〔五〕 「後官至三公」,范曄後漢書趙典傳云:「典兄子謙,謙弟溫,相繼為三公。……溫字子柔,初為京兆丞,歎曰:『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去。……獻帝西遷都,為侍中,同輿輦至長安,封江南亭侯,代楊彪為司空,免,頃之,復為司徒,錄尚書事。」據獻帝紀,初平四年,太常趙溫代楊彪為司空,旋免。興平元年,由衛尉為司徒,錄尚書事,建安十三年免。
桓譚
桓譚,〔一〕字君山,〔二〕少好學,遍治五經,能文,有絕才,喜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抑。哀、平時,位不過郎。
書鈔卷一00
光武即位,拜議郎。〔三〕
文選卷五劉峻辯命論李善注
中家子為之保役,〔四〕受計上疏,趨走俯伏,譬若臣僕,坐而分利。〔五〕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賈人多通侈靡之物,羅紈綺繡,雜綵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盡其財。是為下樹奢媒而置貧本也。求人之儉約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難卒變,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矯稱孔丘,為讖記以誤人主。〔六〕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桓譚譏訕圖讖,〔七〕有詔會議靈臺所處,〔八〕上謂桓譚曰:「天下事吾欲以讖決之,〔九〕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得解。由是失旨,〔一0〕遂不復轉遷,出為六安郡丞。之官,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
御覽卷四八三
光武讀之,勅言卷大,令皆別為上下,凡二十九篇。〔一一〕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琴道未畢,但有發首一章。〔一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桓譚,字君山,沛人。章帝元和中,行巡狩,至沛,令使者祠譚冢,鄉里以為榮。〔一三〕
御覽卷五二六
〔一〕 「桓譚」,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四亦略載其事。
〔二〕 「字君山」,此下三句原無,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引,今據增補。
〔三〕 「拜議郎」,此條文字之下原引有詔會雲臺,桓譚非讖事,為避免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四〕 「中家」,貲產為中等之家。
〔五〕 「坐而分利」,桓譚拜議郎,上疏陳時政所宜。此條文字與下條文字皆為疏中語。此疏范曄後漢書桓譚傳載之較詳。
〔六〕 「為讖記以誤人主」,光武帝信讖,多以決嫌疑。桓譚上疏抨擊讖記,此段文字即疏中語。
〔七〕 「桓譚譏訕圖讖」,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書鈔卷九六兩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八〕 「處」,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七、御覽卷二五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以」,原脫此字,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七、卷九六,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亦有,今據增補。
〔一0〕「由是失旨」,此下諸句原無,僅有「出為六安郡丞」一句。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引云:「譚叩頭流血,乃貰,由是失旨,遂不復轉遷,出補六安太守丞。之官,意不樂,道病卒。」書鈔卷七七引云:「帝怒,出為六安郡丞,意不樂,道病卒。」御覽卷二五三引云:「……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樂,病卒,時年七十餘。」今據三書所引增補。
〔一一〕「凡二十九篇」,范曄後漢書桓譚傳云:「初,譚著書言當世行事二十九篇,號曰新論,上書獻之,世祖善焉。」其下李善引此條文字作注。聚珍本已摘取范書文字補於此條文字之上,以使文義完整可讀。據李賢注,新論諸目次第為一本造,二王霸,三求輔,四言體,五見徵,六譴非,七啟寤,八袪蔽,九正經,十識通,十一離事,十二道賦,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閔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閔友、琴道各一篇,其餘分為上下兩篇,總計二十八篇。大概在新論原本中,本造、述策、閔友三目中有一目分為上下兩篇。
〔一二〕「但有發首一章」,此條玉海卷一一0亦引,文字全同。
〔一三〕「鄉里以為榮」,此條類聚卷三八亦引,文字略有不同。
馮衍〔一〕
其先上黨潞人,曾祖父奉世徙杜陵。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野王生座,襲父爵為關內侯,座生衍。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馮衍說吳漢曰:〔二〕「得道之兵,鼓不振塵。」
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衍更始時為偏將軍,與鮑永相善。更始即敗,固守不以時下。建武初,為揚化大將軍掾,辟鄧禹府,數奏記於禹,陳政言事。〔三〕曰:「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以測幽冥之論;忠臣不顧爭引之患,以達萬機之變。是故君臣兩興,功名兼立,銘勒金石,令問不忘。今衍幸逢寬明之日,將值危言之時,〔四〕豈敢拱默避罪,而不竭其誠哉!伏念天下離王莽之害久矣。始自東郡之師,〔五〕繼以西海之役,〔六〕巴、蜀沒於南夷,〔七〕緣邊破於北狄,〔八〕遠征萬里,暴兵累年,禍挐未解,兵連不息,刑法彌深,賦斂愈重。眾彊之黨,橫擊於外,百僚之臣,貪殘於內,元元無聊,飢寒並臻,父子流亡,夫婦離散,廬落丘墟,田疇蕪穢,疾疫大興,災異蜂起。於是江湖之上,海岱之濱,風騰波涌,更相駘藉,〔九〕四垂之人,肝腦塗地,死亡之數,不啻太半,殃咎之毒,痛入骨髓,匹夫僮婦,咸懷怨怒。皇帝以聖德威靈,龍興鳳舉,率宛、葉之眾,將散亂之兵,歃血昆陽,長驅武關,破百萬之陣,摧九虎之軍,〔一0〕雷震四海,席卷天下,攘除禍亂,誅滅無道,一期之間,海內大定。繼高祖之休烈,修文、武之絕業,社稷復存,炎精更輝,〔一一〕德冠往初,功無與二。天下自以去亡新,就聖漢,當蒙其福而賴其願。樹恩布德,易以周洽,其猶順驚風而飛鴻毛也。然而諸將虜掠,逆倫絕理,殺人父子,妻人婦女,燔其室屋,略其財產,飢者毛食,〔一二〕寒者裸跣,冤結失望,無所歸命。今大將軍以明淑之德,秉大使之權,統三軍之政,存撫并州之人,惠愛之誠,加乎百姓,高世之聲,聞乎群士,故其延頸企踵而望者,非特一人也。且大將軍之事,豈得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而已哉?〔一三〕將定國家之大業,成天地之元功也。昔周宣中興之主,齊桓霸彊之君耳,猶有申伯、召虎、夷吾、吉甫攘其蝥賊,安其疆宇。況乎萬里之漢,明帝復興,而大將軍為之梁棟,此誠不可以忽也。且衍聞之,兵久則力屈,人愁則變生。今邯鄲之賊未滅,〔一四〕真定之際復擾,〔一五〕而大將軍所部不過百里,守城不休,戰軍不息,兵革雲翔,百姓震駭,奈何自怠,不為深憂?夫并州之地,東帶石陘關,〔一六〕北逼彊胡,年穀獨熟,人庶多資,斯四戰之地,攻守之場也。如其不虞,何以待之?故曰『德不素積,人不為用。備不豫具,難以應卒』。今生人之命,縣於將軍,將軍所杖,必須良才,宜改易非任,更選賢能。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無謂無賢,路有聖人。〔一七〕審得其人,以承大將軍之明,雖則山澤之人,無不感德,思樂為用矣。然後簡精銳之卒,發屯守之士,三軍既整,甲兵已具,相其土地之饒,觀其水泉之利,制屯田之術,習戰射之教,則威風遠暢,人安其業矣。若鎮太原,撫上黨,收百姓之歡心,樹名賢之良佐,天下無變,則足以顯聲譽,一朝有事,則可以建大功。惟大將軍開日月之明,發深淵之慮,監六經之論,觀孫、吳之策,省群議之是非,詳眾士之白黑,以超周南之跡,垂甘棠之風,令夫功烈施於千載,富貴傳於無窮。伊、望之策,何以加茲。」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西歸故里。〔一八〕
書鈔卷三二
款子喬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一九〕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奇之華靈。〔二0〕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揵八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二一〕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馮敬通廢於家,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二二〕忌不得畜媵妾,兒女常自操井臼也。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馮敬通少有淑儻之志,明帝以為衍材過其實,〔二三〕抑而不用,遂埳壈失志,〔二四〕以壽終於家。
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
〔一〕 「馮衍」,字敬通,京兆杜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馮衍說吳漢曰」,原脫「說」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聚珍本注云:「范書,更始二年,吳漢為大將軍,斬更始幽州牧苗曾,衍時為更始立漢將軍。」
〔三〕 「陳政言事」,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更始二年,遣尚書僕射鮑永行大將軍事,安集北方。衍因以計說永曰:『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以測幽冥之論』」云云。李賢引東觀漢記「衍更始時為偏將軍」至「陳政言事」一段文字作注,李賢注又云:「自『明君』以下,皆是諫鄧禹之詞,非勸鮑永之說,不知何據,有此乖違。」從此注來看,范書馮衍傳所載「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云云,在李賢看到的東觀漢記傳本中,係為馮衍諫鄧禹之詞。下面所輯馮衍諫詞,就是根據李賢注從范書中輯錄的。聚珍本亦輯有馮衍諫詞。而姚本馮衍傳未輯,注云:「相其詞義,說永為近。」文選卷一一王逸魯靈光殿賦李善注引云:「馮衍說鮑永曰:『社稷復存,炎精更輝。』」又卷五九王巾頭陀寺碑文李善注引云:「馮衍說鮑永曰:『衍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與姚本注文相合。
〔四〕 「危言之時」,謂有道之時。「危」,正也。或云高也。論語憲問云:「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
〔五〕 「東郡之師」,王莽居攝二年,東郡太守翟義起兵於東郡討莽,莽遣孫建、王邑等八將軍擊義。事詳漢書王莽傳、翟義傳。
〔六〕 「西海之役」,漢書王莽傳云:居攝元年,「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作西海郡,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七〕 「巴、蜀沒於南夷」,漢書西南夷傳云:「王莽篡位,改漢制,貶鉤町王以為侯。王邯怨恨,牂牁大尹周欽詐殺邯。邯弟承攻殺欽,州郡擊之,不能服。三邊蠻夷秋擾盡反,復殺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蠻將軍馮茂發巴、蜀、犍為吏士,賦歛取足於民,以擊益州。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巴蜀騷動。莽徵茂還,誅之。更遣寧始將軍廉丹與庸部牧史熊大發天水、隴西騎士,廣漢、巴、蜀,犍為吏民十萬人,轉輸者合二十萬人,擊之。始至,頗斬首數千,其後軍糧前後不相及,士卒飢疫,三歲餘死者數萬。而粵嶲蠻夷任貴亦殺太守牧根,自立為邛穀王。」
〔八〕 「緣邊破於北狄」,漢書匈奴傳云:王莽始建國三年,烏珠留單于「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盧訾及左賢王樂將兵入雲中益壽塞,大殺吏民。……是後,單于歷告左右部都尉、諸邊王,入塞寇盜,大輩萬餘,中輩數千,少者數百,殺鴈門、朔方太守、都尉,略吏民畜產不可勝數,緣邊虛耗」。
〔九〕 「駘」,史記天官書云:「兵相駘藉,不可勝數。」漢書天文志作「跆藉」,是「駘」與「跆」通。「駘藉」,猶言踐踏。
〔一0〕「摧九虎之軍」,王莽地皇四年,下江兵鄧曄、于匡攻武關,莽拜將軍九人,皆以「虎」為號,號曰「九虎」,率軍拒曄、匡。後六虎敗走,其中二虎自殺,四虎逃亡;三虎郭欽、陳翬、成重收散卒,保京師倉。事詳漢書王莽傳。
〔一一〕「炎精」,謂火德。漢代一些學者根據五德終始說,認為漢承堯後,以火德而王。
〔一二〕「毛」,草也。四庫全書考證云:「衍集作『無』。」
〔一三〕「豈得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而已哉」,范曄後漢書馮衍傳李賢注云:「言當恢廓規摹,不可空自清絜,徒約束修身而已。」
〔一四〕「邯鄲之賊」,謂王郎。
〔一五〕「真定之際復擾」,謂真定王劉揚起兵附王郎事。更始元年,更始以光武帝行大司馬事,北定河北時,王郎起兵,據邯鄲,自立為天子。當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見范曄後漢書劉植傳。
〔一六〕「東帶石陘關」,范曄後漢書馮衍傳原作「東帶名關」。李賢注云:「東觀記作『石陘關』。」今據校改。
〔一七〕「無謂無賢,路有聖人」,范曄後漢書馮衍傳無此二句,李賢注引東觀漢記有。
〔一八〕「西歸故里」,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衛尉陰興、新陽侯陰就以外戚貴顯,深敬重衍,衍遂與之交結,由是為諸王所聘請,尋為司隸從事。帝懲西京外戚賓客,故皆以法繩之,大者抵死徙,其餘至貶黜。衍由此得罪,嘗自詣獄,有詔赦不問。西歸故郡,閉門自保,不敢復與親故通。」
〔一九〕「款子喬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建武末年,衍上書自陳,仍不被起用。衍不得志,撰顯志賦以明己志。賦見范書。其中有二句云:「款子高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李賢注云:「莊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為天子,乃去而耕。禹往見之,曰:「堯理天下,吾子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堯理天下,至公無私,不賞而人勸,不罰而人畏。今子賞而不勸,罰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無留吾事。」耕而不顧。』『款』,誠也。真人即謂子高。……東觀記『高』字作『喬』,謂仙人王子喬也,義亦通。」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0〕「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奇之華靈」,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衍顯志賦云:「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秀之華英。」李賢注云:「前書曰:『仙人好樓居。』故云『伏朱樓而四望』也。楚詞曰:『採三秀於山間。』王逸曰:『謂芝草也。』東觀記及衍集『秀』字作『奇』,『英』字作『靈』。按下云『食五芝之茂英』,此若是『芝』,不宜重說,但不知三奇是何草也。范改『奇』為『秀』,恐失之矣。」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一〕「揵八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衍顯志賦云:「揵六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李賢注云:「『揵』,立也。『枳』,芬木也。晏子曰:『江南為橘,江北為枳。』枳之為木,芳而多刺,可以為籬。此云『六枳』,東觀記作『八枳』。按周書小開篇曰:『嗚呼!汝何敬非時?何擇非德?德枳維大人,大人枳維公,公枳維卿,卿枳維大夫,大夫枳維士,登登皇皇,君枳維國,國枳維都,都枳維邑,邑枳維家,家枳維欲無疆。』言上下相維,遞為藩蔽也。其數有八,與東觀記同,此為六。」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二〕「娶北地任氏女為妻」,范曄後漢書馮衍傳李賢注引衍集載衍妻事甚詳。
〔二三〕「材」,文選卷一六江淹恨賦李善注引作「才」。按二字同。
〔二四〕「埳壈」,不遇貌。
馮豹
馮豹,〔一〕字仲文,後母惡之,嘗因豹夜臥,引刀斫之,正值其起,〔二〕中被獲免。
御覽卷七0七
馮豹,字仲文,好儒學,以詩傳教授,〔三〕鄉里為之語曰:「道德斌斌馮仲文。」
御覽卷六一四
馮豹每奏事未報,常服省閣下,〔四〕或從昏至明。天子默使小黃門持被覆之,曰:「勿驚之。」
御覽卷七0七
豹為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五〕
聚珍本
〔一〕 「馮豹」,馮衍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正值其起」,此句聚珍本作「豹正起」。
〔三〕 「以詩傳教授」,范曄後漢書馮豹傳云:「長好儒學,以詩、春秋教麗山下。」書鈔卷九七引此上數句,文字全同。
〔四〕 「省閣」,聚珍本作「省門」。按「省閣」二字是。范曄後漢書馮豹傳云:「舉孝廉,拜尚書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報,常俯伏省閣,或從昏至明。」
〔五〕 「河西稱之」,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馮豹傳云:「和帝初,數言邊事,奏置戊己校尉,城郭諸國復率舊職。遷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復徵入為尚書。」
田邑〔一〕
邑,馮翊蓮芍人也。其先齊諸田,父豐,為王莽著威將軍。邑有大節,涉學藝,能善屬文。〔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田邑,字伯玉,為上黨太守。時更始遣鮑永、馮衍屯太原,永、衍恐其先降,說之曰:「晏嬰臨盟,擬以曲戟,不易其辭。」〔三〕
御覽卷三五二
鄧禹使積弩將軍馮愔將兵擊邑,愔悉得邑母弟妻子。〔四〕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遣騎都尉弓里游、諫大夫何叔武,〔五〕即拜邑為上黨太守。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衍與邑素誓刎頸,俱受重任。〔六〕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邑書曰:〔七〕「愚聞丈夫不釋故而改圖,哲士不徼幸而出危。今君長故主敗不能死,〔八〕新帝立不肯降,擁眾而據壁,欲襲六國之從。與邑同事一朝,內為刎頸之盟,興兵背畔,攻取涅城。破君長之國,壞父母之鄉,首難結怨,輕弄凶器。人心難知,何意君長當為此計。昔者韓信將兵,無敵天下,功不世出,略不再見,威執項羽,名出高帝,不知天時,就烹於漢。智伯分國,即有三晉,欲大無已,身死地分,頭為飲器。〔九〕君長銜命出征,擁帶徒士,上黨阨不能救,河東畔不能取,朝有顛沛之憂,國有分崩之禍,上無仇牧之節,〔一0〕下無不占之志。〔一一〕天之所壞,人不能支。君長將兵不與韓信同日而論,威行得眾不及智伯萬分之半,不見天時,不知厭足。欲明人臣之義,當先知故主之未然;欲貪天下之利,宜及新主之未為。今故主已敗,新主既成,四海為羅網,天下為敵人,舉足遇害,動搖觸患,履深泉之薄冰不為號,〔一二〕涉千鈞之發機不知懼,何如其知也?絕鮑氏之姓,廢子都之業,誦堯之言,服桀之行,悲夫命也。張舒內行邪孽,不遵孝友,疏其父族,外附妻黨,已收三族,將行其法。能逃不自詣者舒也,能夷舒宗者予也。」永、邑遂結怨焉。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為漁陽太守,未到官,道病,徵還,為諫議大夫,病卒。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邑年三十,歷卿大夫,號歸罷,〔一三〕厭事,少所嗜欲。〔一四〕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索隱
〔一〕 「田邑」,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略見范書卷二八馮衍傳。
〔二〕 「能善屬文」,此句下尚有「為漁陽太守,未到官,道病,徵還,為諫議大夫,病卒」數句,已移後。
〔三〕 「晏嬰臨盟,擬以曲戟,不易其辭」,晏子春秋內篇雜上云:「崔杼既弒莊公而立景公,杼與慶封相之,劫諸將軍大夫及顯士庶人於太宮之坎上,令無得不盟者。為壇三仞,埳其下,以甲千列環其內外,盟者皆脫劍而入。維晏子不肯,崔杼許之。有敢不盟者,戟拘其頸,劍承其心,令自盟曰:『不與崔、慶而與公室者,受其不祥。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所殺七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桮血,仰天歎曰:『嗚呼!崔子為無道,而弒其君,不與公室而與崔、慶者,受此不祥。』俛而飲血。崔子謂晏子曰:『子變子言,則齊國吾與子共之;子不變子言,戟既在脰,劍既在心,維子圖之也。』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志,非勇也;回吾以利,而倍其君,非義也。崔子!子獨不為夫詩乎!詩云:「莫莫葛虆,施于條枝。愷愷君子,求福不回。」今嬰且可以回而求福乎?曲刃鉤之,直兵推之,嬰不革矣。』崔杼將殺之,或曰:『不可,子以子之君無道而殺之,今其臣有道之士也,又從而殺之,不可以為教矣。』崔子遂舍之。」又見新序義勇篇。
〔四〕 「愔悉得邑母弟妻子」,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劉延攻天井關,與田邑連戰十餘合,延不得進。邑迎母弟妻子,為延所獲。」與此所載不同。
〔五〕 「遣騎都尉弓里游、諫大夫何叔武」,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邑聞更始敗,乃遣使詣洛陽獻璧馬,即拜為上黨太守。」其下李賢引此文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後邑聞更始敗,乃歸世祖,世祖」十二字,係據范書馮衍傳文義增補。
〔六〕 「俱受重任」,謂馮衍與田邑俱受更始重任。
〔七〕 「邑書曰」,更始死後,田邑降於光武帝,拜上黨太守。馮衍忿邑背叛,遺書邑責之。邑報書於衍,勸衍降,衍不從。當時訛傳更始隨赤眉在北方,衍信之,與鮑永屯兵界休,移書上黨,云更始在雍。鮑永遣弟升及子婿張舒誘降涅城。張舒家在上黨,邑悉繫之,又為此書勸永降。事詳范曄後漢書馮衍傳。
〔八〕 「君長」,鮑永字。
〔九〕 「頭為飲器」,通鑑卷一載:「三家分智氏之田,趙襄子漆智伯之頭,以為飲器。」
〔一0〕「仇牧之節」,春秋莊公十二年云:「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公羊傳云:「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歸反,為大夫於宋。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閔公,絕其脰。仇牧聞君弒,趨而至,遇之於門,手劍而叱之。萬臂摋仇牧,碎其首,齒著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彊禦矣。」又見新序義勇篇。
〔一一〕「不占之志」,新序義勇篇云:「齊崔杼弒莊公也,有陳不占者,聞君難,將赴之。比去,餐則失匕,上車失軾。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占曰:『死君,義也;無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聞戰鬥之聲,恐駭而死。人曰『不占可謂仁者之勇也』。」
〔一二〕「泉」,聚珍本作「淵」。按當作「淵」,後人避唐高祖李淵諱,改作「泉」。
〔一三〕「號歸」,與「告歸」義同。
〔一四〕「少所嗜欲」,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田邑報馮衍書云:「邑年三十,歷任卿士,性少嗜慾,情厭事為。」字句相近。
申屠剛
申屠剛,〔一〕字巨卿,扶風人。性剛直忠正,志節抗厲,常慕史鰌、汲黯之為人。〔二〕涉獵書記,果於行義。元始中,舉賢良對策:「昔周公豫防禍首,〔三〕先遣伯禽守封於魯,離斷至親,以義割恩,使己尊寵,不加其後。」言甚切直。建武初,徵拜侍御史,遷尚書令,謇謇多直言,〔四〕無所屈撓。時隴蜀未平,上嘗欲近出,剛諫上不聽,剛以頭軔乘輿車輪,〔五〕馬不得前。〔六〕
御覽卷四二七
〔一〕 「申屠剛」,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史鰌」,字子魚,春秋時衛大夫。韓詩外傳卷七載:「昔者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而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而退不肖,死不當治喪正堂,殯我於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其子以父言聞。君造然召蘧伯玉而貴之,而退彌子瑕,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生以身諫,死以尸諫,可謂直矣。」賈子新書胎教篇、新序雜事亦載此事。論語衛靈公篇云:「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汲黯」,字長孺,漢武帝時官主爵都尉,任氣節,行修潔,直言敢諫,事詳漢書本傳。
〔三〕 「昔周公豫防禍首」,此下六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申屠剛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四〕 「言」,原脫此字,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七、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軔」,阻止車輪轉動的木頭,車起時要撤去此木。這裏指申屠剛以頭充軔,阻止車輪轉動。
〔六〕 「馬不得前」,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二五亦引,文字較簡略。
鮑永
鮑永,〔一〕字君長,上黨人也。少有志操,治歐陽尚書,〔二〕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三〕
初學記卷一七
鮑永為郡功曹,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太守趙興欲出謁。永以不宜出,當車拔佩刀,興因還。後數日,詔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由是知名。〔四〕
御覽卷二六四
鮑永,字君長,拜僕射,行將軍事,〔五〕將兵安集河東。永好文德,雖行將軍,常衣皁襜褕,〔六〕路稱鮑尚書兵馬。〔七〕
初學記卷一一
時永得置偏裨將五人。〔八〕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光武即位,遣諫議大夫儲大伯持節徵永詣行在所。永疑不從,乃收繫大伯,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舍壁中,〔九〕遣信人馳至長安。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永遣升及舒等謀使營尉李匡先反涅城,〔一0〕開門內兵,殺其縣長馮晏,立故謁者祝回為涅長。
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昔更始以鮑永行大將軍,更始沒,永與馮欽共罷兵,幅巾以居,降於上。
書鈔卷一二七
上謂鮑永曰:「我攻懷三日兵不下,關東畏卿,且將故人往。」即拜永諫大夫。至懷,謂太守曰:「足下所以堅不下者,未知孰是也。今聖主即位,天下以定,不降何待?」即開城降。永說下懷,〔一一〕上大喜,與永對食。
御覽卷四六七
賜洛陽上商里宅。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鮑永,字君長,為魯郡太守。時彭豐等不肯降。後孔子闕里無故荊棘自闢,從講室掃除至孔里。永異之,召郡府丞謂曰:「方今阨急而闕里無故自滌,意豈夫子欲令太守大行饗,〔一二〕誅無狀也?」〔一三〕乃修學校禮,請豐等會,手格殺之。
御覽卷一五七
鮑永為司隸校尉,〔一四〕時趙王良從上送中郎將來歙喪還,〔一五〕入夏城門中,〔一六〕與五官將軍相逢,〔一七〕道迫,良怒,召門候岑尊,叩頭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一八〕車駕臨故中郎將來歙喪還,車駕過,須臾趙王良從後到,與右中郎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叱邯旋車,又召門候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按良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一九〕而肆意加怒,令叩頭都道,奔走馬頭前,〔二0〕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
御覽卷二五0
鮑永為司隸校尉,矜嚴公正,平陵鮑恢為從事,〔二一〕恢亦抗直不避強禦。〔二二〕詔曰:「貴戚且歛手,〔二三〕以避二鮑。」〔二四〕
御覽卷二六五
鮑永,字君長,為司隸校尉,行縣到京兆灞陵,過更始冢,引車入陌,欲下,從事諫止之。永曰:「親北面事人,何忍車過其墓。〔二五〕雖以獲罪,司隸不辭也。」〔二六〕遂下車,哭盡哀。西至右扶風,〔二七〕椎牛上苟諫冢。〔二八〕上聞之,〔二九〕問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時太中大夫張堪對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主也。〔三0〕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悅。
御覽卷四二0
詔書迎下永曰:〔三一〕「君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勞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為兗州牧。」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一〕 「鮑永」,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
〔二〕 「治歐陽尚書」,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類聚卷九四引有此句,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作「習歐陽尚書」。
〔三〕 「而永即去之」,此條六帖卷二0、御覽卷四一二、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二亦引,字句稍略。
〔四〕 「由是知名」,此條書鈔卷七七亦引,字句簡略。
〔五〕 「拜僕射,行將軍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云:「更始二年徵,再遷尚書僕射,行大將軍事,持節將兵,安集河東、并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輒行軍法。」
〔六〕 「常衣皁襜褕」,此句原作「常皁襜」,御覽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常衣皁襜褕」,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同,今據校改。
〔七〕 「馬」,原無此字,御覽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有此字,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同,今據增補。
〔八〕 「時永得置偏裨將五人」,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永既素重衍,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為立漢將軍。」其下李賢引此句作注。當時鮑永行大將軍事,得自置偏裨將。
〔九〕 「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舍壁中」,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僅引此下二句,其上「光武即位」云云四句,係據范書鮑永傳增補,以使文義完足。
〔一0〕「永遣升及舒等謀使營尉李匡先反涅城」,范曄後漢書馮衍傳云:「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劉延攻天井關,與田邑連戰十餘合,延不得進。……後邑聞更始敗,乃遣使詣洛陽獻璧馬,即拜為上黨太守。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或訛言更始隨赤眉在北,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方移書上黨,云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婿張舒誘降涅城。」其下李賢引「永遣升及舒等」云云作注。李賢注原無「永遣」二字,今據范書增補,以使文義完足。姚本增「鮑永遣」三字,聚珍本增「永遣」二字。
〔一一〕「永說下懷」,此句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通鑑卷四0載:建武二年,「鮑永、馮衍審知更始已亡,乃發喪,出儲大伯等,封土印綬,悉罷兵,幅巾詣河內」。通鑑考異云:「鮑永傳稱『永等降於河內,時攻懷未拔,帝謂永曰:「我攻懷三日而城不下,關東畏服卿,可且將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諫議大夫。至懷,乃說更始河內太守,於是開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陽以前屢幸懷,又祠高祖於懷宮,并無更始河內太守據懷事。本紀亦無攻懷一節。按田邑書稱『主亡一歲,莫知所定』。則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紀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內,但有幸脩武事。然則永、衍實降於脩武。脩武,亦河內縣也。其稱降懷等事,當是史誤。故皆略之。」
〔一二〕「意」,聚珍本無此字。
〔一三〕「誅無狀也」,范曄後漢書鮑永傳載永言云:「方今危急而闕里自開,斯豈夫子欲令太守行禮,助吾誅無道邪?」「也」與「邪」通。
〔一四〕「鮑永為司隸校尉」,建武十一年,鮑永為司隸校尉。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
〔一五〕「趙王良從上送中郎將來歙喪還」,范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建武十一年,來歙擊公孫述,遇刺身亡。光武帝「使太中大夫贈歙中郎將、征羌侯印綬,謚曰節侯,謁者護喪事。喪還洛陽,乘輿縞素臨弔送葬。」與此可以互相印證。「趙王良」,光武帝叔父,事詳范書本傳。
〔一六〕「夏城門」,洛陽伽藍記序云:洛陽「北面有二門,西頭曰大夏門,漢曰夏門,魏晉曰大夏門」。
〔一七〕「五官將軍」,後漢書鮑永傳王先謙集解引劉攽云:「五官無將軍之稱,蓋『軍』字本是『車』字。」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亦引東觀漢記此文,已改「軍」作「車」。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據通鑑卷四二所載,「今月」當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門」字下原有「使」字,從文義看,應為衍文,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二0〕「奔」,此字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二一〕「平陵鮑恢為從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鮑恢為都官從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云:永為司隸校尉,「乃辟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強禦」,原無「不避強禦」四字。此句聚珍本作「並伉直不避強禦」,書鈔卷三七引作「並抗直不避強禦」,今據增補「不避強禦」四字。
〔二三〕「貴戚且歛手」,「且」字下聚珍本有「當」字。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云:「貴戚且宜歛手。」
〔二四〕「以避二鮑」,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見憚如此」一句,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
〔二五〕「何忍車」,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六〕「辭」,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辟」。按「避」、「辟」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聚珍本作「而」,御覽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誤作「推」,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誤。聚珍本作「椎」,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今據改正。「苟諫」,鮑永父宣,哀帝時任司隸校尉,為王莽所殺。永為郡功曹,王莽欲滅宣子孫,都尉路平承風望旨,欲加害於永。苟諫為太守,以永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護。苟諫卒,永送諫喪至扶風。事詳范書鮑永傳。
〔二九〕「聞之」,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三0〕「主」,原誤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亦作「主」,今據改正。
〔三一〕「詔書迎下永曰」,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云:「後大司徒韓歆坐事,永固請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為東海相。坐度田不實,被徵,諸郡守多下獄。永至成皋,詔書逆拜為兗州牧,便道之官。」其下李賢引「詔書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實,被徵」二句,係取范書文字增補。
鮑昱
鮑昱為沘陽長,〔一〕縣人趙堅殺人繫獄,〔二〕其父母詣昱,自言年七十餘唯有一子,適新娶,今繫獄當死,長無種類,涕泣求哀。昱憐其言,令將妻入獄,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光武二十三年,太尉鮑昱兼衛尉。〔三〕
類聚卷四九
鮑昱,字文淵,拜司隸校尉,〔四〕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上遣小黃門問昱有所怪不?對曰:「臣聞故事通官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五〕怪使司隸而著姓也。」帝報曰:「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
御覽卷四一八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六〕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昱奏定辭訟七卷,〔七〕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人訟也。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一〕 「鮑昱」,鮑永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云字文泉,而御覽卷四一八引東觀漢記云字文淵,書鈔卷六一引續漢書云昱字守文。按「文淵」二字是,為避唐高祖李淵諱,「淵」字改作「泉」。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一亦略載其事。「鮑昱為沘陽長」,此句原無,今據御覽卷六四三引增補。「沘陽」,御覽引作「泚陽」,聚珍本云「鮑昱,字文淵,泚陽長」,亦作「泚陽」。按「泚陽」乃「沘陽」之訛。東漢縣無泚陽,而有沘陽,或作「比陽」,屬南陽郡,因地處比水之陽,故名,故治所在今河南泌陽縣。范書鮑昱傳云昱「為沘陽長」,字尚不誤。
〔二〕 「縣人」,原作「沘陽人」,今從御覽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三〕 「太尉鮑昱兼衛尉」,此條御覽卷二三0引同。按范曄後漢書、袁宏後漢紀皆不載昱為太尉和衛衛尉,疑此文有誤。
〔四〕 「拜司隸校尉」,光武帝中元元年,鮑昱拜司隸校尉。見范曄後漢書鮑昱傳。
〔五〕 「故事通官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范曄後漢書鮑昱傳李賢注引漢官儀云:「群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璽封,尚書令重封。唯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六〕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時」字玉海卷六五引作「建初中」。明帝永平十七年,鮑昱為司徒。見范曄後漢書鮑昱傳。
〔七〕 「辭訟七卷」,玉海卷六五引作「辭訟比七卷」。
郅惲
郅惲,〔一〕字君章,上書諫王莽,令就臣位。莽大怒,即收繫惲。難即害之,〔二〕使黃門脅導惲,令為狂疾惚恍,不自知所言。惲曰:「所言皆天文,非狂人所造作。」
御覽卷七三九
郅惲之友董子張父及叔為鄉里盛氏一時所殘害,〔三〕子張病困將終,惲往候子張。〔四〕子張視惲,歔欷不能言,〔五〕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二父讎不復也。」子張但目擊而已。〔六〕惲即將客遮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憙,氣因絕。〔七〕惲見令,以狀首。令應之遲,趨出詣獄。令跣追之,不及,即自入獄謝惲,〔八〕拔刃自嚮以要惲曰:「子不從我出,敢不以死明心乎!」惲遂出。
御覽卷四七三
汝南太守歐陽歙召郅惲為功曹,〔九〕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皆齎牛酒到府飲讌。時臨饗禮畢,歙教曰:〔一0〕「西部督郵繇延,〔一一〕天資忠貞,不嚴而治。今與眾儒共論延功,顯之于朝。」〔一二〕惲於下座愀然前曰:「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員,朋黨搆姦,罔上害民。明府以惡為善,〔一三〕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一四〕惲敢奉觥。」歙色慚,不知所為。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
御覽卷二六四
郅惲,字君章,汝南人也。鄭次都隱於弋陽山中。惲即去,從次都止,漁釣甚娛,留數十日。惲喟然歎曰:「天生俊士,以為民也。鳥獸不可與同群,子從我為伊尹乎?將為許、巢而去堯、舜也?」〔一五〕次都曰:「吾年耄矣,安得從子?子勉正性命,勿勞神以害生。」告別而去。惲客於江夏,郡舉孝廉為郎。〔一六〕
文選卷四二應璩與從弟君苗君冑書李善注
郅惲為上東城門候。〔一七〕上嘗夜出,還,〔一八〕拒關,詔開門欲入,惲不納。上令從門間識面。惲曰:「火明遼遠。」〔一九〕惲遂不開。〔二0〕明日,惲上書曰:「昔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萬民惟憂。而陛下遠獵山林,以夜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誠小臣所竊憂也。」由是上特重之。
御覽卷四五三
郅惲為長沙,〔二一〕長沙有義士古初,遭父喪未葬,隣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會火滅。〔二二〕
御覽卷五五一
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二三〕以惲不推劾,故左遷芒長。〔二四〕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郅惲傳李賢注
芒守丞韓龔受大盜丁仲錢,阿擁之,加笞八百,不死,入見惲,稱仲健。惲怒,以所杖鐵杖捶龔。龔出怨懟,遂殺仲,惲故坐免。
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郅惲傳李賢注
〔一〕 「郅惲」,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七、風俗通義過譽篇亦略載其事。
〔二〕 「難即害之」,范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上書王莽,引經據讖,勸說王莽下就臣位。王莽劾以大逆,收繫詔獄。但由於郅惲據經讖,所以不便立刻害之。
〔三〕 「叔」,姚本、聚珍本作「叔父」,御覽卷五一二、范曄後漢書郅惲傳李賢注引同。
〔四〕 「往候子張」,原作「往候張」,姚本作「候子張」,類聚卷三三引同,今據增「子」字。聚珍本作「往候之」,御覽卷四0七、卷五一二引同。御覽四八一引作「候之」。下文「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憙」二句,原亦脫「子」字。
〔五〕 「不能言」,此三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三三,御覽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有此三字。
〔六〕 「子張但目擊而已」,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0七引同,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有此句。
〔七〕 「子張憙,氣因絕」,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子張見而氣絕」,類聚卷三三,御覽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同。御覽卷五一二引作「子張見之,悲喜,因絕」。
〔八〕 「惲」,聚珍本作「之」。
〔九〕 「汝南太守歐陽歙」,光武帝建武七年繼寇恂任汝南太守,見范曄後漢書歐陽歙傳。
〔一0〕「教」,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文選傅亮為宋公修張良廟教李善注:「秦法,諸公王稱教。教者,教示於人也。」漢代郡中下令謂之「教」。
〔一一〕「西部督郵」,督郵為郡之佐吏,掌管監察屬縣,考課殿最,分東、南、西、北、中部,統稱五部督郵。
〔一二〕「朝」,漢代郡守府寺亦可稱「朝」。范曄後漢書法真傳云:真「性恬靜寡欲,不交人間事。太守請見之,真乃幅巾詣謁。太守曰:『……太守虛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風俗通義十反篇安定太守胡伊條云:「郡以伊為主薄,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質於二朝乎!』」皆稱郡守治所為「朝」。
〔一三〕「明府」,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郡守所居四府。明府者,尊高之稱。」漢人又有明公、明使君、明太子之稱,加「明」字,以示尊崇。
〔一四〕「此既無君,又復無臣」,漢代制度,郡縣可以自辟屬吏,地位與古代的陪臣相類似,所以太守於功曹,得蒙君父之稱。
〔一五〕「許、巢」,「許」指許由,莊子讓王篇云:「堯以天下讓許田,許由不受。」潛夫論交際篇云:「許由讓其帝位。」「巢」,指「巢父」,皇甫謐高士傳卷上云:「巢父者,堯時隱人也。山居不營世利,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時人號曰巢父。」堯以天下相讓,不受。
〔一六〕「郡舉孝廉為郎」,此條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亦引,文字極簡。
〔一七〕「上東城門」,洛陽伽藍記序云:洛陽「東面有三門,北頭第一門曰建春門,漢曰上東門,阮籍詩曰『步出上東門』是也。」太平寰宇記卷三云:「上東門,洛陽東面門也。」
〔一八〕「上嘗夜出,還」,此二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光武嘗出夜還」。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光武夜還」。
〔一九〕「惲曰:『火明遼遠』」,此二句原無,水經注卷一六引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云:惲「為上東城門候。帝嘗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間。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
〔二0〕「惲遂不開」,此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遂拒不開」,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惲不納」。
〔二一〕「郅惲為長沙」,此句原無,類聚卷八0、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有,今據增補。「為長沙」,即為長沙太守。
〔二二〕「會火滅」,此句姚本作「俄而火滅」,類聚卷二0引同。聚珍本作「會火滅」,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同。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為孝感所致云」一句。御覽卷八六八、記纂淵海卷五引作「火乃滅」。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只收錄此條文字。范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再遷長沙太守。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為之滅。惲甄異之,以為首舉。」可見此條文字當入郅惲傳,今依范書編次。
〔二三〕「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此承上文郅惲為長沙太守為言。
〔二四〕「芒長」,原無此二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郅惲傳相合,今據增補。
蘇竟
蘇竟與劉歆子恭書曰:〔一〕「前世以磨研編簡之才,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二〕
書鈔卷一0四
〔一〕 「蘇竟」,范曄後漢書卷三0有傳。「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當據增補。按漢書董仲舒傳贊云:「向曾孫龔。」恭與龔為一人。范曄後漢書蘇竟傳云:「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竟時在南陽,與龔書曉之。」李賢注:「前書及三輔決錄并云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二〕 「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此句聚珍本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者惟硯也」,類聚卷五八引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入」。按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國右史公」即「國師公」之誤。「者硯耳」三字當係衍文,范曄後漢書蘇竟傳無。
郭伋
郭伋為潁川太守,〔一〕辭去之官,〔二〕光武詔曰:「郡得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里,〔三〕冀京師并蒙其福也。」
御覽卷二六0
郭伋,字細侯,河南人也。在并州素結恩德,〔四〕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於道次迎拜。〔五〕伋問曰:「兒曹何自遠來?」對曰:「聞使君到,喜,故迎。」〔六〕諸兒復送到郭外,〔七〕問「使君何日當還」。伋語別駕從事計日告之。〔八〕行部還入美稷界,先期一日。伋念負諸童兒,〔九〕遂止于野亭,須期乃入。〔一0〕
御覽卷二五六
郭伋為并州,伋知盧芳夙賊,〔一一〕難卒以力制,常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
御覽卷三三五
〔一〕 「郭伋」,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辭去之官」,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召見辭謁,帝勞之曰」,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伋傳亦作「召見」云云八字。
〔三〕 「河」,原誤作「何」,聚珍本作「河」,書鈔卷一一、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郭伋傳李賢注引莊子云:「河潤九里,澤及三族。」
〔四〕 「在并州素結恩德」,此句下聚珍本有「老小相攜道路」一句。據范曄後漢書郭伋傳,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屬并州,以伋為并州牧。
〔五〕 「於道次」,原無此三字,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六七引同,今據增補。
〔六〕 「聞使君到,喜,故迎」,此三句聚珍本作「聞使君始到,喜,故奉迎」。御覽四六七引作「聞使君到,喜,故來奉迎」。
〔七〕 「到」,聚珍本作「出」。
〔八〕 「語」,原誤作「曰」,御覽卷二六三引作「語」,今據改。聚珍本作「使」,似依文義校改。
〔九〕 「伋念負諸童兒」,此句聚珍本作「伋謂違信」。
〔一0〕「須期乃入」,水經注卷三引云:「郭伋,字細侯,為并州牧。前在州素有恩德,老小相携道路。行部到西河美稷,數百小兒各騎竹馬迎拜。伋問兒曹何自遠來,曰:『聞使君到,喜,故迎。』伋謝而發去。諸兒復送郭外,問『使君何日還』。伋計日告之。及還,先期一日,念小兒,即止野亭,須期至乃往。」字句稍略於此。事又見史通暗惑篇。
〔一一〕「夙」,此字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八0引亦有,今據增補。
杜詩
杜詩,〔一〕字君公。建武元年,杜詩為侍御史,安集洛陽。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二〕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上召見,賜以棨戟,〔三〕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楊異等。
御覽卷六八一
杜詩,字君公,為南陽太守,〔四〕性節儉而治清平,以誅暴立威信,善於計略,省愛民役。造作水排,〔五〕鑄為農器,用力省,見功多。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人為之語:「前有召父,後有杜母。」〔六〕
御覽卷二六0
南陽太守杜詩坐遣客為弟報仇,被徵,會病卒,喪無所歸,詔使持喪郡國邸,賻絹千疋。〔七〕
御覽卷八一七
〔一〕 「杜詩」,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三六引亦有,今據增補。杜詩,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暴橫」,聚珍本作「猝暴」。
〔三〕 「棨戟」,范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引漢雜事云:「漢制,假棨戟以代斧鉞。」古今注卷上云:「棨戟,殳之遺象也。詩所謂『伯也執殳,為王前驅』。殳,前驅之器也,以木為之,後世滋偽,無復典刑,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亦謂之棨戟。」
〔四〕 「為南陽太守」,光武帝建武七年,杜詩由汝南都尉遷南陽太守,見范曄後漢書杜詩傳。
〔五〕 「水排」,范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當作〈橐,中"石改非"〉』,古字通用也。」箋注倭名類聚抄卷五云:「『韛』,東觀漢記作『排』。則知『韛』,俗『排』字。」
〔六〕 「後有杜母」,此條書鈔卷三六亦引,文字極為簡略。
〔七〕 「千疋」,范曄後漢書杜詩傳同,聚珍本作「七千疋」,不知何據。「七」字疑為衍文。
孔奮
竇融請孔奮署議曹掾,〔一〕守姑臧長。天下擾亂,唯西河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胡羌,市日四合,〔二〕每居縣者,不盈數日,〔三〕輒致豐積。
御覽卷八二七
孔奮,字君魚,右扶風茂陵人。守姑臧長。七年,〔四〕詔書以為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奮素孝,供養至謹,在姑臧唯老母極膳,妻子飯食蔥芥,時人笑之。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五〕
御覽卷二六七
孔奮為武都郡丞,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六〕殺太守,得奮妻子。奮追賊,賊推奮妻子於軍前。奮年五十,惟有一子,不顧,遂擒賊,而其子見屠。帝嘉其忠,遷武都太守。
御覽卷三一0
孔奮篤於骨肉,弟奇在雒陽為諸生,分祿奉以供給其糧用,四時送衣,下至脂燭,每有所食甘美,輒分減以遺奇。〔七〕
御覽卷四一六
〔一〕 「孔奮」,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光武帝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署孔奮為議曹掾,見范書孔奮傳。
〔二〕 「市日四合」,周禮地官司市云:「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是古代集市一日三合。此云「市日四合」,足見其人貨殷繁。
〔三〕 「數日」,聚珍本作「數月」,與范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合。按當作「數月」。
〔四〕 「七年」,范曄後漢書孔奮傳云:建武「八年,賜爵關內侯」。
〔五〕 「而奮不改其操」,此條文字聚珍本作「奮在姑臧四年,財物不增,惟老母極膳,妻子但菜食。或嘲奮曰:『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詔書以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書鈔卷三八引作「孔奮,字君魚,右扶風人。為姑臧長,老母珍膳,妻子但食蔥菜,為眾所笑,謂之弱劣。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也」。御覽卷九七七引作「孔奮,字君魚,為姑臧長,時天下亂,河西獨安。前長居官數月,輒致貲產。奮在姑臧四歲,財物不增,唯老母極膳,妻子但食蔥菜。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不潤。』」又類聚卷八三、御覽卷四二五亦引,文字互有異同。按御覽卷二六七所引敘事次序與范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同,而聚珍本連綴失次,不可據。
〔六〕 「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時」字下原有「在」字,文義扞格難通。按范曄後漢書孔奮傳云:奮「除武都郡丞。時隴西餘賊隗茂等夜攻府舍,殘殺郡守,賊畏奮追急,乃執其妻子,欲以為質。奮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終不顧望,遂窮力討之。……賊窘懼逼急,乃推奮妻子以置軍前,冀當退卻,而擊之愈厲,遂禽滅茂等,奮妻子亦為所殺。世祖下詔褒美,拜為武都太守。」所敘事極為清楚。今參酌范書刪「在」字,文義始通。聚珍本作「妻時在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殺,太守得奮妻子」。雖然增補「妻」字,與下文連讀,義亦不可解,聚珍本不足為據。
〔七〕 「輒分減以遺奇」,此條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五一五、續編珠卷一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張堪
張堪,〔一〕字君遊,年六歲,〔二〕受業長安,治梁丘易,才美而高,京師號曰「聖童」。
御覽卷三八四
張堪為蜀郡,〔三〕公孫述遣擊之。堪有同心之士三千人,相謂曰:「張君養我曹,為今日也。」乃選習水軍三百人,〔四〕遂斬竹為箄渡水,餘人擊蜀,〔五〕遂免大難。〔六〕
書鈔卷一三八
張堪,字君遊,南陽人。試守蜀郡,與吳漢并力討公孫述,遂破蜀。漢先遣堪入成都,〔七〕鎮撫吏民。時珍寶珠玉委積無數,堪錄簿上官,秋毫無所取。〔八〕
書鈔卷三八
堪字君游,南陽人,去蜀郡乘折轅車,白布被囊。
書鈔卷三八
張堪,字君遊,試守蜀郡太守,遷漁陽太守,有惠政,〔九〕開治稻田八千餘頃,教民種田,〔一0〕百姓以殷富。〔一一〕童謠歌云:「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一三〕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一三〕
類聚卷五0
光武詔曰:「平陽丞李善稱故令范遷於張堪,〔一四〕令人面熱汗出,其賜堪家雜繒百疋,以表廉吏。」〔一五〕
御覽卷三八七
上嘗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土,及前後守令能否。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姦。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捲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上聞歎息。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一六〕
類聚卷七0
〔一〕 「張堪」,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年六歲」,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作「年十六」。
〔三〕 「張堪為蜀郡」,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堪守蜀郡」。聚珍本注云:「范書本傳不載堪為蜀守。」按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云:「世祖……即位,中郎將來歙薦堪,召拜郎中,三遷為謁者。使送委輸縑帛,并領騎七千匹,詣大司馬吳漢伐公孫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聚珍本誤注。此句御覽卷七七一引作「張堪為陪義長」。
〔四〕 「習」,姚本同,聚珍本作「擇」。
〔五〕 「餘人擊蜀」,姚本、聚珍本無此句。
〔六〕 「大」,姚本、聚珍本無此字。
〔七〕 「堪」,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八〕 「秋毫無所取」,此句上原有「稱」字,顯係衍文。姚本、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九〕 「有惠政」,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0〕「教民種田」,姚本同,聚珍本作「教民種作」,書鈔卷三五兩引亦作「教民種作」,編珠卷四,類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覽卷二六0、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作「勸民耕種」,初學記卷二七、御覽卷四六五引作「勸人耕種」。
〔一一〕「以殷富」,「以」字下編珠卷四,初學記卷二七,類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覽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皆有「致」字,當據增補。
〔一二〕「支」,原作「為」,姚本同,聚珍本作「支」,編珠卷四,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五,御覽卷二六0、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皆引作「支」。按「支」字是,與上文「岐」字韻相協,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亦作「支」,今據校改。
〔一三〕「匈奴不敢犯塞」,此條書鈔卷三九亦引,文字較此簡略。
〔一四〕「丞」,聚珍本誤作「稱」。
〔一五〕「以表廉吏」,此事范曄後漢書張堪傳未載,就此條文字內容來看,也無從確定年代。聚珍本繫於張堪傳末。
〔一六〕「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七九引云:「上常召見諸郡計吏,問太守誰最能者,及蜀郡計掾樊顯,進曰:『張堪仁惠清廉,無與為比。』上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作「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漁陽令」。按「魚復令」三字是,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云:「拜顯為魚復長。」李賢注:「魚復,縣,屬巴郡。」又按姚本、聚珍本立有樊顯一目,繫以此條文字。據范曄後漢書,此條文字當在張堪傳中,今從范書編排。此條文字書鈔卷三九引作「張堪,世祖召見諸郡計吏,問前後太守能否。蜀郡計掾樊顯曰:『張堪昔在蜀,其仁足惠下,威能討姦。』」卷一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廉范
廉范,〔一〕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漢,〔二〕范與客步負喪歸。〔三〕至葭萌,舡觸石破沒,范持棺柩,遂俱沈溺。眾傷其義,鉤求得之,僅免於死。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范,〔四〕范曰:「石生堅,蘭生香,前後相違,不忍行也。」遂不受。
御覽卷四一二
廉范為雲中太守,始到,烽火日通。故事,虜出度五千人,〔五〕乃移書旁郡求助。吏白今虜兵度出五千,請移警檄。范不聽,遂選精兵,自將出至近縣,令老弱城守而追之。
類聚卷八0
廉范,字叔度,為蜀郡太守。成都邑宇逼側,〔六〕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隱蔽,燒者日日相屬。范乃毀削前令,但嚴使儲水,百姓為便。乃歌之云:「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堵。昔無襦,今五蔥。」〔七〕
類聚卷五0
廉范為蜀郡守,令民不禁火,百姓皆喜,家得其願,時生子皆以廉為名者千。
御覽卷三六二
肅宗崩,〔八〕廉范奔赴敬陵。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弔國,〔九〕俱會於路。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范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麟事畢,不知馬所歸,緣路訪之。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賙人窮,今奔國喪,當是耳。」麟亦素聞范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世伏其好義。
御覽卷四二0
〔一〕 「廉范」,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 「父」,御覽卷五五0引同,聚珍本作「祖父」。按「父」字是。范曄後漢書廉范傳云:「范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歸鄉里。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所述極為明確。范祖父丹,為王莽所倚重,率軍與赤眉交戰,敗死無鹽,事見范曄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傳、馮衍傳,丹絕無「客死蜀漢」之事。袁宏後漢紀卷九亦云:「范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范父遭亂,客死於蜀。」
〔三〕 「范與客步負喪歸」,「范」字下聚珍本有「年十五」三字。按御覽卷四二五引有「廉范年十五至蜀迎祖母喪」一句,卷八二0引同,惟「至」字作「入」,是知原書有「年十五」三字,當據增補。
〔四〕 「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范」,此下各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五、卷八二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度」,估計。
〔六〕 「成都邑宇逼側」,此句至「百姓為便」各句姚本、聚珍本全同,類聚卷八0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復弊之,失火者日屬。范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弊」字誤,當作「蔽」。事類賦卷八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屬。范放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悅」。御覽卷八六八引與類聚大體相同。
〔七〕 「昔無襦,今五蔥」,此二句姚本、聚珍本同,事類賦卷八引亦同。徐氏明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生平無一襦,今有五蔥」。蔣光焴藏清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平生無衣襦,今有五蔥」。御覽卷四六五引作「平生無襦,今五蔥」,范曄後漢書廉范傳同,書鈔卷一二九引亦與御覽同,僅「五」字誤作「乃」。御覽卷八六八引作「昔日無襦,今五蔥」。此條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九、御覽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節刪較多。
〔八〕 「肅宗崩」,范曄後漢書廉范傳同。聚珍本作「章和二年,帝崩」,書鈔卷一三九引同。
〔九〕 「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弔國」,此句至「不能自進」一段文字,姚本、類聚卷九三引大同小異,范曄後漢書廉范傳所載也大體相同。聚珍本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頓死泥中,諸生立旁,不能自進。時范問為誰,所從來。生白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所引內容稍詳。書鈔卷一三九引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預死泥中,諸生立旁。時范問為誰,所從來,生曰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弔」。「預」乃「頓」之訛。聚珍本即從書鈔中輯出,並參考御覽卷四二0所引補入「不能自進」一句。
王堂
王堂為汝南太守,〔一〕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二〕
聚珍本
〔一〕 「王堂」,字敬伯,廣漢郪人,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二〕 「委功曹陳蕃」,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文選卷二五盧諶贈劉琨李善注引張璠漢記字句與此全同。范曄後漢書王堂傳云:王堂「遷汝南太守,搜才禮士,不苟自專,乃教掾史曰:『古人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緝於下。其憲章朝右,簡覈才職,委功曹陳蕃。匡政理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嗣。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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