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李杰买棺-棠阴比事
李杰买棺
唐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子不孝,杰察其状非不孝者,乃谓曰:汝寡居惟一子,今罪至死,得无悔乎?妇曰:不顺之子,宁复惜之?杰曰:审如是,可买棺来取尸。因使人觇之,乃谓一道士曰:事了矣,俄将棺至。杰尚冀其悔,而寡妇坚执如初。时道士在门外,密令擒之,一问承服。曰:某与寡妇有私,常为儿制,故欲除之。乃杖杀道士,以棺盛之。 谨按大明律云:父母诬告子孙勿论。今观所载,母与所私道士谋,诬告其子,欲致于死。母勿论,道士难科教唆之罪。万一遇此,当比依谋杀人巳行。未曾伤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比拟奏请。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枫江半云友
崔致远
陆贾
(清)周元文 纂輯
汉·赵岐
(明)董越
唐·徐灵府
金·张从正
(清)梁廷楠
明·张岱
(明)杨尔增 著
(明)延陵吴从先
明·沈德符
宋·陈朴
元·朱世杰
清·冯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