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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口是心非-安士全书
不可口是心非
[发明]口司出纳。食进于口,所以养其身。言发于口,所以养其心。心口相符,是非乃当。不然,则诈伪叵测,纯以机械用事〖机械,指巧诈〗,未邀有口之功,先蒙有口之过,负于口者实多矣。
口不能思,而心能思,口常受役于心。故出伪言者,口也。使之出伪言以欺人者,心也。人于接物之时,不能表里如一,其过不在口,而仍在心。但使心地如青天白日,则口头自不至覆雨翻云。君子但当反求其本而已矣!
下附征事(两则)
咒诅酷报(《贤愚因缘经》)
佛世有微妙比丘尼,得阿罗汉果,与诸尼众,自说往昔所造善恶果报。曾于过去,为长者妻,其家巨富。自无子息,妒妾生男,私自杀之。其妾怨詈,乃自誓曰:"我若果杀尔子,使我夫为蛇螫;所生儿子,水漂狼啖;自食子肉,身现生埋;父母居家,失火而死。"自此没后,堕于地狱,受苦无量。地狱罪毕,为梵志女,怀孕弥月,同夫至父母家。中路欲产,宿于树下,忽有毒蛇,螫杀其夫。妇哭之闷,俟天初晓,手携大儿,复抱小儿,涕泣进路。适阻大河,无舟可渡,乃留大儿于此岸,先抱小者置于彼岸,复入水中来迎大儿。儿见母来,赴水抱母,遂为漂去。还取小儿,狼来啮去,血肉淋漓,不觉肝肠寸断。路逢一人,是其父母相识,告以所苦,且问父母平安否。曰:"近日失火,一门尽死矣。"后复适人,娠身欲产,夫饮酒回,正在分娩,无人启户。夫破门入,擒妇毒殴,随煮小儿,逼令妇食。妇畏夫故,强吞一口,痛入心肝。因弃夫逃,止波罗奈国,息一树下。有新丧妻者,遂为夫妇,经于数日,夫忽命终。时彼国法,若其生时,夫妇相爱,夫死必为殉葬,遂复生埋。适有群贼,旋来开冢,因而得出。妇自念言:"宿有何罪?数日之间,连遭奇祸。"闻释迦如来,在祇洹中,即往佛所,求哀出家。由于过去施辟支佛食,发愿修行,故于今世值佛,得成罗汉。
[按]惨哉!数日之间,连遭如此奇祸也。快哉!遇佛出家,竟成罗汉也。一则以口是心非,咒诅求直之故。一则以施食发愿,欲求出世之故。故曰:祸福无不自己求者。
一目准誓(《宋鉴》)
宋钦宗北狩时,既成和议,显仁皇后将还,帝挽手泣曰:"吾若南归,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无望也。"后誓曰:"吾归后不来迎汝者,当瞽吾目!"比至,高宗殊无迎复意,后怃然,不敢力言。不久失明,广募医疗,莫之能治。后有道士入宫,将金针一拨,左目顿明。后喜,请更治其右。道士曰:"后以一目视、一目准誓可也。"后竦然起谢,道士竟去。
[按]轻诺者,必遭人怨。轻誓者,必受天诛。显仁后之不得践言,非负约也,迫于势耳。向使痛哭流涕于高宗之前,上意必不可强,后亦可无负厥心矣。不能出此,而第准之以一目,何尝不原其情而罪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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