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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卷 十四、沈鸿飞-坐花志果
上卷 十四、沈鸿飞
挟嫌腾谤害天伦 死后犹夸语属真
嫂弟同来难劝解 此何等事谢调人 吴兴沈鸿飞,兄弟三人,鸿飞其仲,心性倾险。其长兄商于外,嫂氏独居,以季年幼,可无嫌疑。每寄信于夫,必唤季至房代书,或时与之酒食酬其劳。鸿故与兄嫂有微隙〖隙,犹言不睦也。〗,遂诬嫂与季奸。逢人宣言,因之秽声四布,轻薄者至造为竹枝词〖(乐府)竹枝,巴?也。刘禹锡作竹枝新词九章,由是盛于贞元元和之间。〗。嫂无以自明,竟自缢死。鸿飞意得甚,谓嫂以奸情败露,含羞致死,以自实其言,而不顾季之难堪也。季亦无以自明,旋即郁成病卒。
居无何,鸿飞自外入,甫至中堂,忽大呼:“有鬼!有鬼!”及人至,见其疾趋出大门,立街心,自披其颊曰:“黑心贼!汝诬我与叔奸,我自缢死,死尚污蔑我〖蔑,音灭。(宋史包恢传)恢罢,光州布衣陈景夏上书云:包恢刚正不屈,言者污蔑之耳。(按)污蔑,犹言俗云糟蹋也。〗,致叔亦含恨死。今我二人讼诸冥司,来索汝命。继复自捶其心曰:“汝与长兄不睦,诬我与嫂奸,良心何在?”时观者如市,知嫂与季之魂,均附其体,有代为排解者,曰:“事已如此,索其命何益?不如令延高僧,追荐汝二人,早得超生。何如?”鸿飞先作季言曰:“我生前未作恶,何用和尚追荐?如阿嫂肯罢,我即去矣!”又作其嫂言曰:“此何等事?亦可劝解?”遽自咬其舌,舌片片堕,复拾碎石,自击其齿,齿尽落,流血被体。遂竦身触路旁石柱,脑浆尽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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