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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 广至德章第十三-孝经注疏
卷七 广至德章第十三
[疏]正义曰:首章标至德之目,此章明广至德之义.故以名章,次《广要道》之后。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言教不必家到户至,日见而语之。但行孝於内,其化自流於外。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
举孝悌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子弟者,无不敬其父兄也。
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举臣道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臣者,无不敬其君也。
[疏]子曰至君者也。
○
正义曰:此夫子述广至德之义。言圣人君子,教人行孝事其亲者,非家家悉至而日见之。但教之以孝,则天下之为人父者,皆得其子之敬也;教之以悌,则天下之为人兄者,皆得其弟之敬也;教之以臣,则天下之为君者,皆得其臣之敬。
○
注言教至於外。
○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祭义》所谓孝悌发诸朝廷,行乎道路,至乎闾巷,是流於外。
○
注举孝至父兄也。
○
正义曰:云“举孝悌以为教”者,此依王注也。案《礼记·祭义》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於太学,所以教诸侯之弟也。”此即谓发诸朝廷,至乎州里是也。云“则天下之为人子弟者,无不敬其父兄也”者,言皆敬也。案旧注用应劭《汉官仪》云“天子无父,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乃以事父事兄为教孝悌之礼。案礼,教敬自有明文。假令天子事三老盖同,庶人倍年以长之敬本非教孝子之事,今所不取也。
○
注举臣至君也。
○
正义曰:此依王注也。案《祭义》云“朝觐所以教诸侯之臣也”者,诸侯,列国之君也。若朝觐於王,则身行臣礼。言圣人制此朝觐之法,本以教诸侯之为臣也。则诸侯之卿大夫,亦各放象其君,而行事君之礼也。刘炫以为将教为臣之道,固须天子身行者,案《礼运》曰:“故先王患礼之不达於下也,故祭帝於郊。”谓郊祭之礼,册祝称臣,是亦以见天子以身率下之义也。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恺,乐也。悌,易也。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
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疏]《诗》云至者乎。
○
正义曰:夫子既述至德之教已毕,乃引《大雅·泂酌》之诗以赞美之。恺,乐也。悌,易也。言乐易之君子,能顺民心而行教化,乃为民之父母。若非至德之君,其谁能顺民心如此其广大者乎?孰,谁也。案《礼记·表记》称:“子言之:‘君子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此章於“孰能”下加“顺民”,“如此”下加“其大”者,与《表记》为异,其大意不殊。而皇侃以为并结《要道》、《至德》两章,或失经旨也。刘炫以为《诗》美民之父母,证君之行教,未证至德之大,故於《诗》下别起叹辞,所以异於馀章,颇近之矣。
○
注恺乐至母也。
○
正义曰:“恺、乐”、“悌、易”,《释诂》文。云“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者,亦言引《诗》大意如此。苍生,《尚书》文,谓天下黔首苍苍然,众多之貌也。孔安国以为苍苍然生草木之处,今不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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