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四库全书·家范》作者:[宋]司马光

  目录

  《四库全书·家范》提要

  卷一、治家
  卷二、祖
  卷三、父母
  卷四、子上
  卷五、子下
  卷六、女、孙、伯叔父、侄
  卷七、兄、弟、姑姊妹、夫
  卷八、妻上
  卷九、妻下
  卷十、舅甥、舅姑、妇妾、乳母

  《四库全书·家范》提要

  臣等谨按:《家范》十卷,宋司马光撰。光所著《温公易说》诸书已别著录,是书见于《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者,卷目俱与此相合,犹当时原本。自颜之推作家训以教子弟,其议论甚正,而词旨泛滥,不能尽本诸经训。至狄仁杰著有《家范》一卷,史志虽载其目,而书已不传。光因取仁杰旧名,别加甄辑,以示后学准绳。首载《周易》家人卦辞、《大学》、《孝经》、《尧典》、《诗》思齐篇语则,即其全书之序也。其后,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杂采史传事可为法则者。亦间有光所论说与朱子《小学》。义例差异而用意略同。其节目备具,切于日用,简而不烦,实足为儒者治行之要。朱子尝论《周礼》,师氏云:至德以为道本,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为行本。司马温公以之观于是编,其型方训俗之规,尤可以概见矣。乾隆四十二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 臣陆锡熊 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卷一 治家

  《周易》: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爱者所以使众也。《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孝经》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昔四岳荐舜于尧,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
  《诗》称文王之德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皆圣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降及后世,爰自卿士以至匹夫,亦有家行隆美可为人法者,今采集以为《家范》。

  卫石碏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齐晏婴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受;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又,男女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女子十年不出。
  又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又,国君、夫人、父母在,则有归宁。没,则使卿宁。

  鲁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应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康子往焉,门而与之言,皆不逾阈。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

  汉万石君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宠乃举集其门。”故号备为万石君。孝景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子孙为小吏,来归谒,万石君必朝服见之,不名。子孙有过失,不诮让,为便坐,对案不食。然后诸子相责,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乃许。子孙胜冠者在侧,虽燕必冠,申申如也。僮仆欣欣如也,唯谨。其执丧,哀戚甚。子孙遵教,亦如之。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虽齐、鲁诸儒质行,皆自以为不及也。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皇太后。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建老,白首,万石君尚无恙。每五日洗沐归谒亲,入子舍,窃问侍者,取亲中裙厕牏,身自浣洒,复与侍者,不敢令万石君知之,以为常。万石君徙居陵里。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肉袒谢罪,不许。举宗及兄建肉袒。万石君让曰:“内史贵人,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自如,固当!”乃谢罢庆。庆及诸子入里门,趋至家,万石君元朔五年卒。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岁余,建亦死。诸子孙咸孝,然建最甚。

  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经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南阳冯良,志行高洁,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阳公主改造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晋阳公主降封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叹曰:“仆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弘微性严正,举止必修礼度,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及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或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弃掷,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道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刘君良,瀛州乐寿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相与共之。隋末,天下大饥,盗贼群起,君良妻欲其异居,乃密取庭树鸟雏交置巢中,于是群鸟大相与斗,举家怪之。妻乃说君良,曰:“今天下大乱,争斗之秋,群鸟尚不能聚居,而况人乎?”君良以为然,遂相与析居。月余,君良乃知其谋,夜揽妻发,骂曰:“破家贼,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复聚居如初。乡里依之,以避盗贼,号曰义成堡。宅有六院,共一厨。子弟数十人,皆以礼法,贞观六年,诏旌表其门。

  张公艺,郓州寿张人,九世同居,北齐、隋、唐,皆旌表其门。麟德中,高宗封泰山,过寿张,幸其宅,召见公艺,问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艺请纸笔以对,乃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唐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在公卿间最名。有家法,中门东有小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至小斋,诸子仲郢等皆束带。晨省于中门之北。公绰决公私事,接宾客,与弟公权及群从弟再食,自旦至暮,不离小斋。烛至,则以次命子弟一人执经史立烛前,躬读一过毕,乃讲议居官治家之法。或论文,或听琴,至人定钟,然后归寝,诸子复昏定于中门之北。凡二十余年,未尝一日变易。其遇饥岁,则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为丹州刺史,以学业未成不听食肉,吾不敢忘也。”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虽疏远,必为择婿嫁之,皆用刻木妆奁,缬文绢为资装。常言,必待资装丰备,何如嫁不失时。及公绰卒,仲郢一遵其法。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孙数世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饼饭,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

  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飞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如枝叶之附于根干,手足之系于身首,不可离也。岂徒使其粲然条理以为荣观哉!乃实欲更相依庇,以捍外患也。
  吐谷浑阿豺有子二十人,病且死,谓曰:“汝等各奉吾一支箭,将玩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支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支箭折之。”慕利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单者易折,众者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死。彼戎狄也,犹知宗族相保以为强,况华夏乎?圣人知一族不足以独立也,故又为之甥舅、婚媾、姻娅以辅之。犹惧其未也,故又爱养百姓以卫之。故爱亲者,所以爱其身也;爱民者,所以爱其亲也。如是则其身安若泰山,寿如箕翼,他人安得而侮之哉!故自古圣贤,未有不先亲其九族,然后能施及他人者也。彼愚者则不然,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昔周厉王弃其九族,诗人刺之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苟为独居,斯可畏矣。”
  宋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根本,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昭公不听,果及于乱。
  华亥欲代其兄合比为右师,谮于平公而逐之。左师曰:“汝亥也,必亡。汝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汝何有?”既而,华亥果亡。

  孔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故欲爱其身而弃其宗族,乌在其能爱身也?”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敝衣不完,人无怨矣。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

  汉世谚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言尺布可缝而共衣,斗粟可舂而共食。讥文帝以天下之富,不能容其弟也。

  梁中书侍郎裴子野,家贫,妻子常苦饥寒。中表贫乏者,皆收养之。
  时逢水旱,以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曾无厌色。此得睦族之道者也。

  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自于数十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又怨其吝啬,无恩于我,而厉虐之也。始则欺绐攘窃,以充其欲;不足,则立券举债于人,俟其死而偿之。观其意,惟患其考之寿也。甚者至于有疾不疗,阴行鸠毒,亦有之矣。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顷尝有士大夫,其先亦国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昼而佩钥于身,夜则置钥于枕下,病甚,困绝不知人,子孙窃其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其人后苏,即扪枕下,求钥不得,愤怒遂卒。其子孙不哭,相与争匿其财,遂致斗讼。其处女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为乡党笑。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多余希不为累矣。使其子孙果贤耶,岂蔬粝布褐不能自营,至死于道路乎?若其不贤耶,虽积金满堂,奚益哉?多藏以遗子孙,吾见其愚之甚也。然则贤圣皆不顾子孙之匮乏邪?
  曰:何为其然也?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舜自侧微积德至于为帝,子孙保之,享国百世而不绝。周自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积德累功,至于武王而有天下。其《诗》曰:“诒厥孙谋,以燕翼子。”言丰德泽,明礼法,以遗后世而安固之也。故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其支庶犹为天下之显,诸侯棋布于海内。其为利岂不大哉!

  孙叔敖为楚相,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邱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唯此也。”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辞,请寝邱,累世不失。
  汉相国萧何,买田宅必居穷僻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今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无为势家所夺。”

  太子太傅疏广乞骸骨归乡里,天子赐金二十斤,太子赠以五十斤。
  广日令家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相与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何,趣卖以共具。居岁余,广子孙窃谓其昆弟、老人、广所爱信者曰:“子孙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今日饮食费且尽,宜从大人所劝,说君买田宅。”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孙,不欲盖其过而生怨。”

  涿郡太守杨震,性公廉,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南唐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好施。或劝之曰:“公春秋高,宜少留余赀以遗子孙。”本曰:“吾系草,事吴武王,位至将相,谁遗之乎?”

  近故张文节公为宰相,所居堂室,不蔽风雨;服用饮膳,与始为河阳书记时无异。其所亲或规之曰:“公月入俸禄几何,而自奉俭薄如此。外人不以公清俭为美,反以为有公孙布被之诈。”文节叹曰:“以吾今日之禄,虽侯服王食,何忧不足?然人情由俭入奢则易,由奢入俭则难。此禄安能常恃,一旦失之,家人既习于奢,不能顿俭,必至失所,曷若无失其常!吾虽违世,家人犹如今日乎!”闻者服其远虑。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所得顾不多乎?

  晋光禄大夫张澄,当葬父,郭璞为占墓地曰:“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某处,年几减半,位裁乡校,而累世贵显。”
  澄乃葬其劣处,位止光禄,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孙昌炽,公侯将相,至梁陈不绝,虽未必因葬地而然,足见其爱子孙厚于身矣。先公既登侍从,常曰:“吾所得已多,当留以子孙。”处心如此,其顾念后世不亦深乎!

  卷三 父母、 父、 母

  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少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语言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然则爱而不教,适所以害之也。《传》称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至于人,或不能然。《记》曰:父之于子也,亲贤而下无能。使其所亲果贤也,所下果无能也,则善矣。其溺于私爱者,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则祸乱由此而兴矣。

  《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谓灵龟明鉴。此通论也。

  曾子出其妻,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后汉尚书令朱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得不以先贤为鉴乎!

  《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圣,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能胎教。古者妇人任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况已生乎!

  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衒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时问东家杀猪何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闻古有胎教,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买猪肉食。既长就学,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习,况已长乎!

  汉丞相翟方进继母随方进之长安,织履,以资方进游学。
  晋太尉陶侃,早孤贫,为县吏番阳,孝廉范逵尝过侃,时仓卒无以待宾。其母乃截发,得双髲以易酒肴。逵荐侃于庐江太守,召为督邮,由此得仕进。

  后魏钜鹿魏缉母房氏,缉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训导有母仪法度。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馔。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

  唐侍御史赵武孟,少好田猎,尝获肥鲜以遗母。母泣曰:“汝不读书,而田猎如是,吾无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学,遂博通经史,举进士,至美官。

  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常粉苦参、黄连和以熊胆以授诸子,每夜读书使噙之,以止睡。

  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亲教诸子。久雨,宅后古墙颓陷,得钱满缸。奴婢喜,走告郑。郑焚香祝之曰:“天盖以先君余庆,愍妾母子孤贫,赐以此钱。然妾所愿者,诸子学业有成,他日受俸,此钱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齐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惭而出,反其金而自归于宣王,请就诛。宣王悦其母之义,遂赦稷子之罪,复其位,而以公金赐母。

  汉京兆尹隽不疑,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于它时。或亡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晋陶侃为县吏,尝监鱼池,以一坩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夫郑诚讨尉迟迥战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夫为无礼。”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堂,蒙袂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惭汝家耳。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爱无威,使汝不知礼训,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汝自童稚袭茅土,汝今位至方岳,岂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缘骄乐,堕于公政,内则坠尔家风,或失亡官爵;外则亏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母恒自纺绩,每至夜分而寝。善果曰:“儿封侯开国,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吁!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天子报汝先人之殉命也,当散赡六姻,为先君之惠,奈何独擅其利,以为富贵乎?又丝枲纺绩,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
  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门。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善果历任州郡,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考为天下最。

  唐中书令崔玄,初为库部员外郎,母卢氏尝戒之曰:“吾尝闻姨兄辛玄驭云:‘儿子从官于外,有人来言其贫窭不能自存,此吉语也;言其富足,车马轻肥,此恶语也。’吾尝重其言。比见中表仕宦者,多以金帛献遗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悦,不问金帛所从来。若以非道得之,此乃为盗而未发者耳,安得不忧而更喜乎?汝今坐食俸禄,苟不能忠清,虽日杀三牲,吾犹食之不下咽也。”玄由是以廉谨著名。

  李景让,宦已达,发斑白,小有过,其母犹挞之。景让事之,终日常兢兢。及为浙西观察使,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让意,景让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母闻之。景让方视事,母出,坐厅事,立景让于庭下而责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国家刑法,岂得以为汝喜怒之资,妄杀无罪之人乎?万一致一方不宁,岂惟上负朝廷,使垂老之母衔羞入地,何以见汝先人乎?”命左右禠其衣坐之,将挞其背。将佐皆至,为之请。不许。将佐拜且泣,久乃释之。军中由是遂安。此惟恐其子之入于不善也。

  汉汝南功曹范滂坐党人被收,其母就与诀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魏高贵乡公将讨司马文王,以告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沈、业出走告文王,经独不往。高贵乡公既薨,经被收。辞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

  唐相李义府专横,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先白其母曰:“义方为御史,视奸臣不纠则不忠,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杀身以成子之名,汝能尽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爱其子,惟恐其子为善之不终也。然则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当养其德使不入于邪恶,乃可谓之慈矣!

  汉明德马皇后无子,贾贵人生肃宗。显宗命后母养之,谓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后于是尽心抚育,劳瘁过于所生。
  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古今称之,以为美谈。

  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坐赃当死。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咽,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除名。”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齐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吏讯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问之。
  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舍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受命,召其母问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今欲杀之,何也?”
  其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耶?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失言忘约,已诺不信,何以居于世哉?予虽痛子,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之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其子,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魏芒慈母者,孟杨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之子齐衣服、饮食。进退、起居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子不爱母至甚矣,何为忧惧勤劳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人?且其父为其孤也,使妾而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妾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复其家。自此之后,五子亲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礼义渐之,率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

  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毁日积。而穆姜慈爱温仁,抚字益隆,衣食资供,皆兼倍所生。或谓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远之?”对曰:“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母恻隐,亲自为调药膳,恩情笃密。兴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爱,吾兄弟不识恩养,禽兽其心。虽母道益隆,我曹过恶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诣南郑狱,陈母之德,状己之过,乞就刑辟。县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许以修革。自后训导愈明,并为良士。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闻此四母之风,亦可以少愧矣?

  鲁师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其故。以轻侮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今尔骄溢不逊以见逐,曾不悔前过。吾告汝数矣,而不吾用。尔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复嫁之。女奉守节义,终知为人妇之道。令之为母者,女未嫁,不能诲也。既嫁,为之援,使挟己以凌其婿家。及见弃逐,则与婿家斗讼。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如师春姜者,岂非贤母乎?

  卷四 子上

  《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又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又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为人子,而事亲或亏,虽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经》曰:“君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礼》: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盛容饰以适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馂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逊。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褶。不涉不撅。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又:“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

  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继母萧太后,未尝失时刻。彼为帝王尚如是,况士民乎!

  梁临川静惠王宏,兄懿为齐中书令,为东昏侯所杀,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难潜伏,与太妃异处,每遣使恭问起居。或谓:“逃难须密,不宜往来。”宏衔泪答曰:“乃可无我,此事不容暂废。”彼在危难尚如是,况平时乎!
  为子者不敢自高贵,故在《礼》:“三赐不及车马。”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

  国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宾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不足为之起。”此可谓居则致其敬矣。

  《礼》:“子事父母,鸡初鸣而起,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槃,长者奉水,请沃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饮之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又,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

  孟子曰:“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老莱子孝奉二亲,行年七十,作婴儿戏,身服五采斑斓之衣。尝取水上堂,诈跌仆卧地,为小儿啼,弄雏于亲侧,欲亲之喜。

  汉谏议大夫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天下乱,盗贼并起,革负母逃难,备经险阻,常采拾以为养,遂得俱全于难。革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

  晋西河人王延,事亲色养,夏则扇枕席,冬则以身温被,隆冬盛寒,体无全衣,而亲极滋味。

  宋会稽何子平,为扬州从事吏,月俸得白米,辄货市粟麦。人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得米,何心独飨白粲!”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至家,则不肯受。后为海虞令,县禄唯供养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

  同郡郭原平养亲,必以己力,佣赁以给供养。性甚巧,每为人佣作,止取散夫价。主人没食,原平自以家贫,父母不办有肴饭,唯餐盐饭而已。若家或无食,则虚中竟日,义不独饱,须日暮作毕,受直归家,于里籴买,然后举爨。

  唐曹成王皋为衡州刺史,遭诬在治,念太妃老,将惊而戚,出则囚服就辟,入则拥笏垂鱼,坦坦施施,贬潮州刺史,以迁入贺。既而事得直,复还衡州,然后跪谢告实。此可谓养则致其乐矣。

  《礼》: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复故。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脱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

  汉文帝为代王时,薄太后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所尝弗进。

  晋范乔父粲,仕魏,为太宰中郎。齐王芳被废,粲遂称疾阖门不出,阳狂不言,寝所乘车,足不履地。子孙常侍左右,候其颜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终于所寝之车。乔与二弟并弃学业,绝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没,不出里邑。

  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县未旬,父易在家遘疾,黔娄忽心惊,举身流汗。即日弃官归家,家人悉惊。其忽至时,易病始二日。医云:“欲知差剧,但尝粪甜苦。”易泄利,黔娄辄取尝之。味转甜滑,心愈忧苦。至夕,每稽颡北辰,求以身代。俄闻空中有声,曰:“徵君寿命尽,不可延,汝诚祷既至,改得至月末。”晦,而易亡。

  后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岁时,献文患痈,帝亲自吮脓。

  北齐孝昭帝,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宫。帝行不正履,容色贬悴,衣不解带,殆将旬。殿去南宫五百余步,鸡鸣而出,辰时方还;来去徒行,不乘舆辇。太后所苦小增,便即寝伏阁外,食饮药物,尽皆躬亲。太后惟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
  此可谓病则致其忧矣。

  《经》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君子之于亲丧固所以自尽也,不可不勉。丧礼备在方册,不可悉载。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高子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

  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唐太常少卿苏颋遭父丧,睿宗起复为工部侍郎,颋固辞。上使李日知谕旨,日知终坐不言而还,奏曰:“臣见其哀毁,不忍发言,恐其殒绝。”上乃听其终制。

  左庶子李涵为河北宣慰使,会丁母忧,起复本官而行。每州县邮驿公事之外,未尝启口。蔬饭饮水,席地而息。使还,请罢官,终丧制。
  代宗以其毁瘠,许之。自余能尽哀竭力以丧其亲,孝感当时,名光后来者,世不乏人。此可谓丧则致其哀矣。

  古之祭礼详矣,不可遍举。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外尽物,内尽志;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也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此其大略也。

  孟蜀太子宾客李郸,年七十余,享祖考,犹亲涤器。人或代之,不从,以为无以达追慕之意。此可谓祭则致其严矣。

  《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乐正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或曰:亲有危难则如之何?亦忧身而不救乎?曰:非谓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遗体,平居一毫不敢伤也;及其徇仁蹈义,虽赴汤火无所辞,况救亲于危难乎!古以死徇其亲者多矣。

  晋末乌程人潘综遭孙恩乱,攻破村邑。综与父骠共走避贼,骠年老行迟,贼转逼。骠语综:“我不能去,汝走可脱,幸勿俱死。”骠困乏坐地,综迎贼叩头曰:“父年老,乞赐生命。”贼至,骠亦请贼曰:“儿少自能走,今为老子不去。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儿。”贼因斫骠,综乃抱父于腹下。贼斫综头面,凡四创,综当时闷绝。有一贼从傍来会曰:“卿举大事,此儿以死救父,云何可杀?杀孝子不祥。”贼乃止,父子并得免。

  齐射声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长,知之,求为广州绥宁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远,乃自负担,冒崄自达。及至州,寻求母,经年不获,日夜悲泣。尝入村,日暮雨骤,乃寄止一家。
  有妪负薪自外还,道愍心动,因访之,乃其母也。于是俯伏号泣。远近赴之,莫不挥泪。

  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监初为原乡令,为吏所诬,逮诣廷尉。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其父理虽清白,而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武帝嘉异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严加胁诱,取其款实。
  法度乃还寺,盛陈徽纆,厉色问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谁?若有悔异,亦相听许。”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顾诸弟幼藐,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胸臆,上干万乘。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囚岂可减乎?”竟不脱械。法度以闻,帝乃宥其父子。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诸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著者也。

  卷五 子下

  勿陷父母于不义
  《书》称舜“烝烝乂,不格奸”,何谓也?曰:言能以至孝,和顽嚚昏傲,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大恶也。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臂。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之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响也!参得罪于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孔子曰:“汝不闻乎,昔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捶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身既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乎?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此之谓也。

  或曰:孔子称色难。色难者,观父母之志趣,不待发言而后顺之者也。然则《经》何以贵于谏争乎?曰: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机时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或曰:然则争之能无咈亲之意乎?曰:所谓争者,顺而止之,志在必于从也。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又曰:事亲有隐而无犯。又曰:父母有过,谏而不逆。又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言穷无所之也。或曰:谏则彰亲之过,奈何?曰:谏诸内,隐诸外者也,谏诸内则亲过不远,隐诸外故人莫得而闻也。且孝子善则称亲,过则归己。《凯风》曰:“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其心如是,夫又何过之彰乎?

  或曰:子孝矣而父母不爱,如之何?曰:责己而已。昔舜父顽、母嚚、象傲,日以杀舜为事。舜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只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诚之至也,如瞽瞍者犹信而顺之,况不至是者乎?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弗怨。”
  汉侍中薛包,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晨昏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

  晋太保王祥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敬。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悴,杖而后起。

  西河人王延,九岁丧母,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每至忌月,则悲泣三旬。继母卜氏,遇之无道,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弥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淩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踊出冰上,延取以进母。卜氏心悟,抚延如己生。

  齐始安王谘议刘沨父绍仕宋,位中书郎。沨母早亡,绍被敕纳路太后兄女为继室。沨年数岁,路氏不以为子,奴婢辈捶打之无期度。沨母亡日,辄悲啼不食,弥为婢辈所苦。路氏生溓,沨怜爱之,不忍舍,常在床帐侧。辄被驱捶,终不肯去。路氏病,经年,沨昼夜不离左右。每有增加,辄流涕不食。路氏病瘥,感其意,慈爱遂隆。路氏富盛,一旦为沨立斋宇,筵席不减侯王。

  唐宣歙观察使崔衍父伦为左丞,继母李氏不慈于衍。衍时为富平尉,伦使于吐蕃,久方归。李氏衣敝衣以见伦,伦问其故,李氏称伦使于蕃中,衍不给衣食。伦大怒,召衍责诟,命仆隶拉于地,袒其背,将鞭之。衍泣涕终不自陈。伦弟殷闻之,趋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钱皆送嫂处,殷所具知,何忍乃言衍不给衣食?”伦怒乃解。由是伦遂不听李氏之谮。及伦卒,衍事李氏益谨。李氏所生次子,每多取母钱,使其主以书契征负于衍,衍岁为偿之。故衍官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无所余。子诚孝而父母不爱,则孝益彰矣,何患乎?

  或曰:妻子失亲之意则如之何?曰:《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汉司隶校尉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永去之。

  齐征北司徒记室刘,母孔氏,甚严明。年四十馀未有婚对,建元中,高帝与司徒褚彦回为娶王氏女。王氏穿壁挂履,土落孔氏床上,孔氏不悦,即出其妻。

  唐凤阁舍人李迥秀,母氏庶贱,其妻崔氏尝叱媵婢,母闻之不悦,迥秀即时出妻。或止之曰:“贤室虽不避嫌疑,然过非出状,何遽如此?”迥秀曰:“娶妻本以养亲,今违忤颜色,何敢留也!”竟不从。

  后汉郭巨家贫,养老母,妻生一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汝埋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二尺余,得黄金一釜。或曰:“郭巨非中道。”曰:然以此教民,民犹厚于慈而薄于孝。

  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葬者,人子之大事。死者以窀穸为安宅,兆而未葬,犹行而未有归也。是以孝子虽爱亲,留之不敢久也。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诚由礼物有厚薄,奔赴有远近,不如是不能集也。国家诸今,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盖以待同位外姻之会葬者适时之宜,更为中制也,《礼》:未葬不变服,啜粥,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虞而后有所变,盖孝子之心,以为亲未获所安,已不敢即安也。

  汉蜀郡太守廉范,王莽大司徒丹之孙也。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五十,辞母西迎父丧。蜀都太守张穆,丹之故吏,重资送范。范无所受,与客步负丧归葭萌。载船触石破没,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疗救仅免于死,卒得归葬。

  宋会稽贾恩,母亡未葬,为邻火所逼,恩及妻栢氏号泣奔救。邻近赴助,棺榇得免,恩及栢氏俱烧死。有司奏,改其里为“孝义里”,蠲租布三世,追赠恩显亲左尉。

  会稽郭原平,父亡,为茔圹凶功不欲假人,己虽巧而不解作墓,乃访邑中有茔墓者,助之运力,经时展勤,久乃闲练。又自卖丁夫以供众费。窀穸之事,俭而当礼,性无术学,因心自然。葬毕,诣所买主,执役无懈,与诸奴分务,让逸取劳,主人不忍使,每遣之。原平服勤,未尝暂替。佣赁养母,有余聚以自赎。

  海虞令何子平,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属大明末,东土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哭,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不就清凉,一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风日,兄子伯与欲为葺理,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伸,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矜赏,为营冢圹。

  新野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至手掌穿,然后成葬事。贤者于葬,何如其汲汲也。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身,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者,岂不哀哉!人所贵有子孙者,为死而形体有所付也。而既不葬,则与无子孙而死道路者奚以异乎?《诗》云:“行有死人,尚或之。”况为人子孙,乃忍弃其亲而不葬哉!

  唐太常博士吕才叙《葬书》曰:《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则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宁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中,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简公司墓之室,当道,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者,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夭寿,皆因卜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讨其邱垅,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躄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而规财利。斯言至矣。夫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固非葬所能移。就使能移,孝子何忍委其亲不葬而求利己哉?世又有用羌胡法,自焚其柩收烬骨而葬之者,人习为常,恬莫之怪。呜呼!讹俗悖戾,乃至此乎?或曰:旅宦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就葬?曰:如廉范辈,岂其家富也?延陵季子有言:“骨肉归复于土,命也,魂气则无不之也。”舜为天子,巡狩至苍梧而殂,葬于其野。彼天子犹然,况士民乎!必也无力不能归其柩,即所亡之地而葬之,不犹愈于毁焚乎?或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具此数者,可以为大孝乎?曰:未也。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保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为孝。皆谓能成其先人之志,不坠其业者也。

  晋庾衮父戒衮以酒,衮尝醉,自责曰:“余废先人之戒,其何以训人?”乃于父墓前自杖三十。可谓能不忘训辞矣。

  《诗》云:“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又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内则》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

  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欤!
  是何言欤!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备,灾及其亲,敢不敬乎?亨熟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君子之所谓孝也,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为人子能如是,可谓之孝有终矣。

  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藻,所以成妇顺也。

  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检其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志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学则不知礼义。不知礼义,则善恶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识也。于是乎有身为暴乱而不自知其非也,祸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则为人,皆不可以不学,岂男女之有异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及《诗》、《礼》,略通大义。其女功,则不过桑麻织绩、制衣裳、为酒食而已。至于刺绣华巧,管弦歌诗,皆非女子所宜习也。古之贤女无不好学,左图右史,以自儆戒。

  汉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务学,宁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言,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其余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学显当时,名垂后来者多矣。

  汉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还葬。法,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与家室奉丧归,至海关。海关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奈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继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状如何?”初对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吏将初劾之。继母意以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儿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弃,且置镜奁中。迫奉丧,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强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丧者尽哭哀恸,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独取之。

  宋会稽寒人陈氏,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遇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娶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父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居墓侧。

  又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纻舍,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乡里多欲娶之,女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嫁。

  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为防狄卒,戍泾州。元和中,吐蕃寇边,父兄战死,无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闻父兄殁于边,披发徒跣缞裳,独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丧归徐营葬,植松柏,剪发坏形,庐于墓所。节度使王智兴以状奏之,诏旌表门闾。此数女者,皆以单茕事其父母,生则能养,死则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唐奉天窦氏二女,虽生长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骑逼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先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盗方惊骇,其妹从之自投,折足败面,血流被体。盗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乱,守节不渝,视死如归,又难能也。

  汉文帝时,有人上书,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缇萦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泽,后世赖其福,所及远哉。

  后魏孝女王舜者,赵邹人也。父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齐亡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舜时年七岁。又二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而舜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辄拒不从。乃密谓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吾辈虽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墙入,手杀长忻夫妇,以告父墓。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文帝闻而嘉叹,原罪。《礼》:“父母之仇,不与共戴天。”舜以幼女,蕴志发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岂可以壮男子反不如哉!

  《书》曰:“辟不辟,忝厥祖。”《诗》云:“无忘尔祖,聿修厥德。”然则为人而怠于德,是忘其祖也,岂不重哉!

  晋李密,犍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刘氏躬自抚养。
  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仕蜀为郎,蜀平,泰始诏征为太子洗马。密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遂不应命。上疏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氏之日短也。乌鸟私情,乞愿终养。”武帝矜而许之。

  齐彭城郡丞刘,有至性,祖母病疽经年,手持膏药,溃指为烂。

  后魏张元,芮城人,世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佑。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鎞疗其祖目,元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恒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没,号踊,绝而复苏。复丧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乡里咸叹异之。县博士杨辄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此皆为孙能养者也。

  唐仆射李公,有居第在长安修行里,其密邻即故日南杨相也。丞相早岁与之有旧,及登庸,权倾天下。相君选妓数辈,以宰府不可外馆,栋宇无便事者,独书阁东邻乃李公冗舍也,意欲吞之。垂涎少俟,且迟迟于发言。忽一日,谨致一函,以为必遂。及复札,大失所望。又逾月,召李公之吏得言者,欲以厚价购之。或曰:水竹别墅交质。李公复不许。又逾月,乃授公之子弟官,冀其稍动初意,竟亡回命。有王处士者,知书善棋,加之敏辩,李公寅夕与之同处,丞相密召,以诚告之,托其讽谕。王生忭奉其旨,勇于展效。然以李公褊直,伺良便者久之。一日,公遘病,生独侍前,公谓曰:“筋衰骨虚,风气因得乘间而入,所谓空穴来风,枳枸来巢也。”生对曰:“然,向聆西院,枭集树杪,某心忧之,果致微恙。空院之来妖禽,犹枳枸来巢矣。且知赍器换缗,未如鬻之,以赡医药。”李公卞急,揣知其意,怒发上植,厉声曰:“男子寒死,馁死,鵩窥而死,亦其命也。先人之敝庐,不忍为权贵优笑之地。”挥手而别。自是,王生及门,不复接矣。

  平庐节度使杨损,初为殿中侍御史,家新昌里,与路岩第接。岩方为相,欲易其厩以广第。损宗族仕者十余人议曰:“家世盛衰,系权者喜怒,不可拒也。”损曰:“今尺寸土,皆先人旧物,非吾等所有,安可奉权臣邪!穷达,命也。”卒不与。岩不悦,使损按狱黔中。年余还。彼室宅,尚以家世旧物,不忍弃失,况诸侯之于社稷,大夫之于宗庙乎?为人孙者,可不念哉!

  《礼》:“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圣人缘情制礼,非引而进之也。

  汉弟五伦性至公。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伯鱼贤者,岂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直以数往视之,故心安;终夕不视,故心不安耳。而伯鱼更以此语人,益所以见其公也。

  宗正刘平,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杀。其后贼复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难。仲遗腹女始一岁,平抱仲女而弃其子。母欲还取,平不听,曰:“力不能两活,仲不可以绝类。”遂去而不顾。

  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渐而改过。

  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晋右仆射邓攸,永嘉末,石勒过泗水,攸以牛马负妻子而逃。又遇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儿及其弟子绥。度不能两个都救活,乃谓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止应自弃我儿耳。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妻泣而从之。乃弃其子而去,卒以无嗣。时人义而哀之,为之语曰:“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儿。”弟子绥服攸丧三年。

  太尉郄鉴,少值永嘉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鉴名德,传共饭之。时兄子迈、外甥周翼并小,常携之就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贤,欲共相济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鉴于是独往,食讫,以饭着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迈位至护军,翼为剡县令。鉴之薨也,翼追抚育之恩,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世有杀其孤规财利者,独何心哉!

  宋义兴人许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许人,昭先家最贫薄,专独申诉,无日在家。饷馈肇之,莫非珍新。资产既尽,卖宅以充之。肇之诸子倦怠,惟昭先无有懈息,如是七载。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释。

  唐柳泌叙其父天平节度使仲郢行事云,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见太保未尝不束带。任大京兆盐铁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马端笏,候太保马过方登车。每暮束带迎太保马首,候起居。太保屡以为言,终不以官达稍改。太保常言于公卿同云:“元公之子,事某如事严父。”
  古之贤者,事诸父如父,礼也。

  卷七 兄、弟、姑姊妹、夫

  凡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于我。自古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万章问于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曰:“然则舜伪喜者与!”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赋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

  汉丞相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有田三十亩,独与兄伯居。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平为人长美色。人或谓陈平:“贫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视家产,曰:“亦食糠核耳。有叔如此,不如无有。”伯闻之,逐其妇而弃之。

  御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为事,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与弟。式入山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买田宅。
  而弟尽破其产,式辄复分与弟者数矣。

  隋吏部尚书牛弘弟弼,好酒,酗。尝醉,射杀弘驾车牛。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弘闻,无所怪问,直答曰:“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弘曰:“已知。”颜色自若,读书不辍。

  唐朔方节度使李光进,弟河东节度使光颜先娶妇,母委以家事。及光进娶妇,母已亡。光颜妻籍家财,纳管钥于光进妻。光进妻不受,曰:“娣妇逮事先姑,且受先姑之命,不可改也。”因相持而泣,卒令光颜妻主之矣。

  平章事韩滉,有幼子,夫人柳氏所生也。弟湟戏于掌上,误坠阶而死。滉禁约夫人勿悲啼,恐伤叔郎意。为兄如此,岂妻妾他人所能间哉?

  弟之事兄,主于敬爱。齐射声校尉刘琎,兄夜隔壁呼琎。琎不答,方下床着衣,立,然后应。怪其久。琎曰:“向束带来竟。”

  梁安成康王秀,于武帝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者。帝益以此贤之。若此,可谓能敬矣。

  后汉议郎郑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为佣。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洁。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甚至。

  晋咸宁中疫颍川,庾衮二兄俱亡。次兄毗复危殆。疠气方炽,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
  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其间复抚柩哀临不辍。如此十有余旬,疫势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衮亦无恙。父老咸曰:“异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始知疫疠之不相染也。”

  右光禄大夫颜含,兄畿,咸宁中得疾,就医自疗,遂死于医家。家人迎丧,旐每绕树而不可解,引丧者颠仆,称畿言曰:“我寿命未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也。”其父祝之曰:“若尔有命复生,其非骨肉所愿,今但欲还家,不尔葬也。”乃解。及还,其妇梦之曰:“吾当复生,可急开棺。”妇颇说之。其夕,母及家人又梦之,即欲开棺,而父不听。含时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则有之。今灵异至此,开棺之痛,孰与不开相负?”父母从之,乃共发棺,有生验以手刮棺,指抓尽伤,气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饮哺将获,累月犹不能语。饮食所须,托之以梦。阖家营视,顿废生业,虽在母妻,不能无倦也。含乃绝弃人事,躬亲侍养,足不出户者,十有三年。石崇重含淳行,赠以甘旨,含谢而不受。或问其故,答曰:“病者绵昧,生理未全,既不能进噉,又未识人惠,若当谬留,岂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含二亲既终,两兄既殁,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日自尝省药馔,察问息耗,必簪屦束带,以至病愈。

  后魏正平太守陆凯兄琇,坐咸阳王禧谋反事,被收,卒于狱。凯痛兄之死,哭无时节,目几失明,诉冤不已,备尽人事。至正始初,世宗复琇官爵。凯大喜,置酒集诸亲曰:“吾所以数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顾门户计尔。逝者不追,今愿毕矣。”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燃火煮粥,火焚其须鬓。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是?”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复可得乎?”若此,可谓能爱矣!

  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诗》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言兄弟同休戚,不可与他人议之也。若己之兄弟且不能爱,何况他人?己不爱人,人谁爱己?人皆莫之爱,而患难不至者,未之有也。《诗》云“毋独斯畏”,此之谓也。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断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两口,争食相龁,遂相杀也。争利而害,何异于虺乎?

  《颜氏家训》论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虽易怨,比他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就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如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吴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

  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穆公。穆公疾,复舍其子冯而立与夷。君子曰:“宣公可谓知人矣!主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

  吴王寿梦卒,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季札终逃去,不受。

  汉扶阳侯韦肾病笃,长子太常丞弘坐宗庙事系狱,罪未决。室家问贤当为后者。贤恚恨,不肯言。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室家计,共矫贤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贤薨,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中,笑语昏乱。征至长安,既葬,当袭爵,以病狂不应召。大洪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节,时上欲淮阳宪王为嗣,然因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

  陵阳侯丁綝卒,子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弟成,不报。既葬,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鸿与九江人鲍骏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语垂涕,乃还就国。

  居巢侯刘般卒,子恺当袭爵,让于弟宪,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上书称:“恺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

  后魏高凉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艺,有志略。烈帝元年,国有内难,昭成为质于后赵。烈帝临崩,顾命迎立昭成。及崩,群臣咸以新有大故,昭成来,未可果,宜立长君。次弟屈,刚猛多变,不如孤之宽和柔顺。于是大人梁盖等杀屈,共推孤为嗣。孤不肯,乃自诣邺奉迎,请身留为质。石季龙义而从之。昭成即王位,乃分国半部以与之。
  然兄弟之际,宜相与尽诚,若徒事形迹,则外虽友爱而内实乖离矣。

  宋祠部尚书蔡廓,奉兄轨如父,家事大小皆咨而后行。公禄赏赐,一皆入轨。有所资须,悉就典者请焉。从武帝在彭城,妻郄氏书求夏服。时轨为给事中,廓答书曰:“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向使廓从妻言,乃乖离之渐也。

  梁安成康王秀与弟始兴王憺友爱尤笃,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以所得中分秀。秀称心受之,不辞多也。若此,可谓能尽诚矣!

  卫宣公恶其长子急子,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弟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

  王莽末,天下乱,人相食。沛国赵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赢瘦,不如孝肥。”饿贼大惊,并放之,谓曰“且可归,更持米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乡党服其义。

  北汉淳于恭兄崇将为盗所烹,恭请代,得俱免。又,齐国倪萌、梁郡车成二人,兄弟并见执于赤眉,将食之。萌、成叩头,乞以身代,贼亦哀而两释焉。

  宋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彭城孙棘弟萨应充行,坐违期不至。棘诣郡辞列:“棘为家长,令弟不行,罪应百死,也以身代萨。”萨又辞列自引。太守张岱疑其不实,以棘、萨各置一处,报云:“听其相代,颜色并悦,甘心赴死。”棘妻许又寄语属棘:“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诏,特原罪,州加辟命,并赐帛二十匹。

  梁江陵王玄绍、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友爱,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须面魁梧,为兵所围,二弟共抱,各求代死,解不可得,遂并命云。贤者之于兄弟,或以天下国邑让之,或争相为死;而愚者争锱铢之利,一朝之忿,或斗讼不已,或干戈相攻,至于破国灭家,为他人所有,乌在其能利也哉?正由智识褊浅,见近小而遗远大故耳,岂不哀哉!《诗》云:“彼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癒。”其是之谓欤。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然则兄弟而及于争,虽俱有罪,弟为甚矣!世之兄弟不睦者,多由异母或前后嫡庶更相憎嫉,母既殊情,子亦异党。

  晋太保王祥,继母朱氏遇祥无道。朱子览,年数岁,见祥被楚挞,辄涕泣抱持。至于成童,每谏其母,少止凶虐。朱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祥俱。又虐使祥妻,览妻亦趋而共之。朱患之,乃止。祥丧父之后,渐有时誉,朱深疾之,密使鸩祥。览知之,径起取酒。祥疑其有毒,争而不与。朱遽夺,反之。自后,朱赐祥馔,览先尝。朱辄惧览致毙,遂止。览孝友恭恪,名亚于祥,仕至光禄大夫。

  后魏仆射李冲,兄弟六人,四母所出,颇相忿阋。及冲之贵,封禄恩赐,皆与共之,内外辑睦。父亡后,同居二十余年,更相友爱,久无间然,皆冲之德也。

  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八子俱非嫡妻所生。每一子所生丧,诸子皆为制服三年。武平、仲所生丧,诸弟并请解官,朝廷义而不许。

  唐中书令韦嗣立,黄门侍郎承庆异母弟也。母王氏遇承庆甚严,每有杖罚,嗣立必解衣清代,母不听,辄私自杖。母察知之,渐加恩贷。
  兄弟苟能如此,奚异母之足患哉!

  齐攻鲁,至其郊,望见野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疾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之曰:“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妇人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将及于追,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令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免,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
  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案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梁节姑姊之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室中,欲取其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生。”遂赴火而死。

  汉阳任延寿妻季儿,有三子。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曰:“与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亦不义。”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惟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仇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外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汝善视汝两弟。”遂以繦自经而死。左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唐冀州女子王阿足,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夫妇之道,天地之大义,风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欤!《易》:“艮下兑上,咸。彖曰:止而说,男下女,故取女吉也。巽下震上,恒。彖曰: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盖久常之道也。是故礼,婿冕而亲迎,御轮三周。所以下之也。既而婿乘车先行,妇车从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闲有家,悔亡。”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骄之,至于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致也。昔舜为匹夫,耕渔于田泽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妇道于翁姑,非身率以礼义,能如是乎?

  汉鲍宣妻桓氏,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承君子,惟命是从。”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扶风梁鸿,家贫而介洁。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之,鸿并绝不许。
  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行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驾者。”鸿闻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履,织作筐缉绩之具。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妻乃跪床下请曰:“窃闻夫子高义,简斥数妇,妾亦偃蹇数夫矣。今而见择,敢不请罪?”鸿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者尔。今乃衣绮缟,傅粉墨,岂鸿所愿哉!”妻曰:“以观夫子之志尔。妾自有隐居之服。”
  乃更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之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遂与偕隐。是皆能正其初者也。夫妇之际,以敬为美。

  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
  文公从之,卒为晋名卿。

  汉梁鸿避地于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方舍之于家。

  晋太宰何曾,闺门整肃,自少及长,无声乐嬖幸之好。年老之后,与妻相见,皆正衣冠,相待如宾,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毕,便出。一岁如此者,不过再三焉。若此,可谓能敬矣!

  昔庄周妻死,鼓盆而歌。汉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临殡曰:“幸不为夭,夫何恨!”太尉王龚妻亡,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两讥之。晋太尉刘实丧妻,为庐杖之制,终丧不御肉,轻薄笑之,实不以为意。彼庄、薛弃义,而王、刘循礼,其得失岂不殊哉?何讥笑焉!

  《易》:“恒。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丈夫生而有四方之志,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于室家,为一妇人所制,不亦可羞哉!昔晋惠帝为贾后所制,废武悼杨太后于金墉,绝膳而终。囚愍怀太子于许昌,寻杀之。唐肃宗为张后所制,迁上皇于西内,以忧崩。
  建宁王倓以忠孝受诛。彼二君者,贵为天子,制于悍妻,上不能保其亲,下不能庇其子,况于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离六亲、败乱其家者,可胜数哉?然则悍妻之为害大也。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择也。既娶而防之以礼,不可不在其初也。其或骄纵悍戾,训厉禁约而终不从,不可以不弃也。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众则非之,以为无行,故士大夫难之。按礼有七出,顾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实犯礼而出之,乃义也。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余贤士以义出妻者众矣,奚亏于行哉?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则家道何日而宁乎?

  卷八 妻上

  太史公曰:“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妹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擒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欤?”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汉曹大家作《女戒》,其首章曰:“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
  又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柔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又曰:“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诚不可失也。皆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鲜能无过,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离则恶扬,此必然之势也。夫叔妹者,体敌而名尊,恩疏而义亲,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若夫蠢愚之人,于叔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兼斯二者,足以和矣!若此,可谓能柔顺矣!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事二夫。《易》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又曰:“用六,利永贞。”晏子曰:“妻柔而正。”
  言妇人虽主于柔,而不可失正也。故后妃逾国,必乘安车辎軿;下堂,必从傅母保阿;进退则鸣玉环珮,内饰则结纫绸缪;野处则帷裳壅蔽,所以正心一意,自敛制也。《诗》云:“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沭,谁适为容。”故妇人,夫不在,不为容饰,礼也。

  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姜氏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不许,作《柏舟》之诗以见志。

  宋共公夫人伯姬,鲁人也。寡居三十五年。至景公时,伯姬之宫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具,夜不下堂。待保傅之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不从,遂逮于火而死。

  楚昭夫人贞姜,齐女也。王出游,留夫人渐台之上而去。王闻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忘持其符。使者至,请夫人出。夫人曰:“王与宫人约令,召宫人必持符。今使者不持符,妾不敢从。”使曰:“今水方大至,还而取符,则恐后矣!”夫人不从。于是使者反取符,未还,则水大至,台崩,夫人流而死。

  蔡人妻,宋人之女也。既嫁,而夫有恶疾,其母将再嫁之。女曰:“夫人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不幸遇恶疾,彼无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终不听。

  梁寡妇高行,荣于色而美于行。早寡不嫁,梁贵人多争欲娶之者,不能得。梁王闻之,使相聘焉。高行曰:“妾夫不幸早死,妾守养其幼孤,贵人多求妾者,幸而得免。今王又重之。妾闻妇人之义,一往而不改,以全贞信之节。今慕贵而忘贱,弃义而从利,无以为人。”乃援镜持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王之求妾,以其色也,今刑余之人,殆可释矣!”于是相以报王。王大其义而高其行,乃复其身,尊其号曰:“高行。”

  汉陈孝妇,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来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养,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乃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织纴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夫行时属妾以其老母,妾既许诺之,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八十余,以天年终,尽卖其田宅财物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孝文皇帝使使者赐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无所与,号曰“孝妇”。

  吴许升妻吕荣,郡遭寇贼,荣逾垣走。贼持刀追之。贼曰:“从我则生,不从我则死。”荣曰:“义不以身受辱寇虏也。”遂杀之。是日疾风暴雨,雷电晦冥,贼惶恐,叩头谢罪,乃殡葬之。

  沛刘长卿妻,五更桓荣之孙也。生男五岁而长卿率。妻防远嫌疑,不肯归宁。儿年十五,晚又夭殁。妻虑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妇相与愍之,共谓曰:“若家殊无他意,假令有之,犹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诚,何贵义轻身之甚哉!”对曰:“昔我先君五更,学为儒宗,尊为帝师。五更以来,历代不替。男以忠孝显,女以贞顺称。《诗》云:‘无忝尔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剪,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显其门闾,号曰“行义桓嫠”。县邑有祀必膰焉。

  度辽将军皇甫规卒时,妻年犹盛而容色美。后董卓为相国,闻其名,聘以軿辎百乘,马四十匹,奴婢钱帛充路。妻乃轻服诣卓门,跪自陈请,辞甚酸怆。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围之,而谓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风靡,何有不行于一妇人乎?”妻知不免,乃立骂卓曰:“君羌胡之种,毒害天下犹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为汉忠臣,君亲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礼于尔君夫人耶?”卓乃引车庭中,以其头悬轭,鞭扑交下。妻谓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尽为惠!”遂死车下。后人图画,号曰“礼宗”云。

  魏大将军曹爽从弟文叔妻,谯郡夏侯文宁之女,名令女。文叔早死,服阕,自以年少无子,恐家必嫁己,乃断发以为信。其后家果欲嫁之。
  令女闻,即复以刀截两耳。居止尝依爽。及爽被诛,曹氏尽死,令女叔父上书,与曹氏绝婚,强迎令女归。时文宁为梁相,怜其少执义,又曹氏无遗类,冀其意沮,乃微使人讽之。令女叹且泣曰:“吾亦悔之,许之是也。”家以为信,防之少懈。令女于是窃入寝室,以刀断鼻,蒙被而卧。其母呼与语,不应。发被视之,流血满床席。举家惊惶,奔往视之,莫不酸鼻。或谓之曰:“人生世间,如轻尘栖弱草耳,何至辛苦乃尔!且夫家夷灭已尽,守此欲谁为哉?”令女曰:“闻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时,尚欲保终,况今衰亡,何忍弃之?禽兽之行,吾岂为乎?”司马宣王闻而嘉之,听使乞子,养为曹氏后。

  后魏钜鹿魏溥妻房氏者,慕容垂贵乡太守常山房湛女也。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遇疾且卒,顾谓之曰:“死不足恨,但痛母老家贫,赤子蒙眇,抱怨于黄垆耳。”房垂泣而对曰:“幸承先人余训,出事君子,义在偕老。有志不从,盖其命也。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顾当以身少相卫,永释长往之恨。”俄而溥卒。及将大敛,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流血滂然,丧者哀惧。姑刘氏辍哭而谓曰:“新妇何至于此?”对曰:“新妇少年,不幸早寡,实虑父母未量至情,觊持此自誓耳。”闻知者莫不感怆。时子缉生未十旬,鞠育于后房之内,未曾出门。遂终身不听丝竹,不预坐席。缉年十二,房父母仍存,于是归宁。父兄尚有异议,缉窃闻之,以启其母。房命驾,绐云他行,因而遂归,其家弗知之也。行数十里方觉,兄弟来追,房哀叹而不反。其执意如此。

  荥阳张洪祁妻刘氏者,年十七夫亡。遗腹生一子,二岁又没。其舅姑年老,朝夕养奉,率礼无违。兄矜其少寡,欲夺嫁之。刘自誓不许,以终其身。

  陈留董景起妻张氏者,景起早亡,张时年十六,痛夫少丧,哀伤过礼,蔬食长斋。又无儿息,独守贞操,期以阖棺。乡曲高之,终见标异。

  隋大理卿郑善果母崔氏,周末,善果父诚讨尉迟迥,力战死于阵。
  母年二十而寡,父彦睦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妇人无再适男子之义。
  且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夫为无礼,宁当割耳剪发,以明素心。违礼灭慈,非敢闻命。”遂不嫁,教养善果,至于成名。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闾。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请其家。

  韩觊妻于氏,父实,周大左辅。于氏年十四适于觊,虽生长膏腴,家门鼎贵,而动遵礼度,躬自俭约,宗党敬之。年十八,觊从军没,于氏哀毁骨立,恸感动路。每朝夕奠祭,皆手自捧持。及免丧,其父以其幼少无子,欲嫁之,誓不许。遂以夫孽子世隆为嗣,身自抚育,爱同己生,训导有方,卒能成立。自孀居以后,唯时或归宁。至于亲族之家,绝不往来。有尊亲就省谒者,送迎皆不出户庭。蔬食布衣,不听声乐,以此终身。隋文帝闻而嘉叹,下诏褒美,表其门闾,长安中号为“节妇闾”。

  周虢州司户王凝妻李氏,家青齐之间。凝卒于官,家素贫,一子尚幼。李氏携其子,负其遗骸以归。东过开封,止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李氏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耶!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路人见者,环聚而嗟之,或为之泣下。
  开封尹闻之,白其事于朝官,为赐药封疮,恤李氏而笞其主人。若此,可谓能清洁矣。

  卷九 妻下

  《礼》,自天子至于命士,媵妾皆有数,惟庶人无之,谓之匹夫匹妇。是故《关雎》美后妃,乐得淑女以配君子,慕窈窕,思贤才,而无伤淫之心。至于《樛木》、《螽斯》、《桃夭》、《芣莒》、《小星》,皆美其无妒忌之行。文母十子,众妾百斯男,此周之所以兴也。诗人美之。然则妇人之美,无如不妒矣。

  晋赵衰从晋文公在狄,取狄女叔隗,生盾。文公返国,以女赵姬妻衰,生原同、屏括、楼婴。赵姬请逆盾与其母。衰辞而不敢。姬曰:“不可。得宠而忘旧,不义;好新而慢故,无恩;与人勤于隘阨,富贵而不顾,无礼。弃此三者,何以使人?必逆叔隗!”及盾来,姬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为内子,而己下之。

  楚庄王夫人樊姬曰:“妾幸得备扫除,十有一年矣,未尝不捐衣食,遣人之郑卫求美人而进之于王也。妾所进者九人,今贤于妾者二人,与妾同列者七人。妾知妨妾之爱、夺妾之贵也。妾岂不欲擅王之爱、夺王之宠哉?不敢以私蔽公也!”

  宋女宗者,鲍苏之妻也。既入,养姑甚谨。鲍苏去而仕于卫,三年而娶外妻焉。女宗之养姑愈谨,因往来者请问鲍苏不辍,赂遗外妻甚厚。女宗之姒谓女宗曰:“可以去矣。”女宗曰:“何故?”姒曰:“夫人既有所好,子何留乎?”女宗曰:“妇人之所宝,岂以专夫室之爱为善哉?若抗夫室之好,苟以自荣,则吾未知其善也。夫《礼》,天子妻妾十二,诸侯九,大夫三,士二。今吾夫固士也,其有二,不亦宜乎!且妇人有七去,七去之道,妒正为首。姒不教吾以居室之礼,而反使吾为见弃之行,将安用此?”遂不听,事姑愈谨。宋公闻而美之,表其闾,号曰“女宗”。

  汉明德马皇后,伏波将军援之女也。年十三选入太子宫,接待同列,先人后己,由此见宠。及帝即位,常以皇嗣未广,每怀忧叹,荐达左右,若恐不及。后宫有进见者,每加慰纳。若数所宠引,辄增隆遇,未几立为皇后。是知妇人不妒,则益为君子所贤。欲专宠自私,则愈疏矣!由其识虑有远近故也。

  后唐太祖正室刘氏,代北人也。其次妃曹氏,太原人也。太祖封晋王,刘氏封秦国夫人,无子,性贤,不妒忌,常为太祖言:“曹氏相,当生贵子,宜善待之。”而曹氏亦自谦退,因相得甚欢。曹氏封晋国夫人,后生子,是谓庄宗。太祖奇之。及庄宗即位,册尊曹氏为皇太后,而以嫡母刘氏为皇太妃。太妃往谢太后,太后有惭色。太妃曰:“愿吾儿享国无穷,使吾曹获没于地,以从先君,幸矣!他复何言?”庄宗灭梁入洛,使人迎太后归洛,居长寿宫。太妃恋陵庙,独留晋阳。太妃与太后甚相爱,其送太后往洛,涕泣而别,归而相思慕,遂成疾。太后闻之,欲驰至晋阳视疾;及其卒也,又欲自往葬之。庄宗泣谏,群臣交章请留,乃止。而太后自太妃卒,悲哀不饮食,逾月亦崩。庄宗以妾母加于嫡母,刘后犹不愠,况以妾事女君如礼者乎!若此,可谓能不妒矣。

  《葛覃》美后妃恭俭节用,服浣濯之衣。然则妇人固以俭约为美,不以侈丽为美也。

  汉明德马皇后,常衣大练,裙不加缘。朔望,诸姬主朝请,望见后袍衣疏粗,反以为绮,就视乃笑。后辞曰:“此缯特宜染色,故用之耳。”六宫莫不叹息。性不喜出入游观,未尝临御窗牖,又不好音乐。上时幸苑囿离宫,希尝从行。彼天子之后犹如是,况臣民之妻乎?

  汉鲍宣妻桓氏,归侍御服饰,著短布裳,挽鹿车。
  梁鸿妻屏绮缟,著布衣、麻履,操缉绩之具。

  唐岐阳公主适殿中少监杜悰,谋曰:“上所赐奴婢,卒不肯穷屈。”
  奏请纳之。上嘉叹,许可。因锡其直,悉自市寒贱可制指者。自是闭门,落然不闻人声。悰为澧州刺史,主后悰行。郡县闻主且至,杀牛羊犬马,数百人供具。主至,从者不过二十人、六七婢,乘驴阘茸,约所至不得肉食。驿吏立门外,舁饭食以返。不数日间,闻于京师,众哗,说以为异事。悰在澧州三年,主自始入后三年间,不识刺史厅屏。彼天子之女犹如是,况寒族乎?若此,可谓能节俭矣。

  古之贤妇未有不恭其夫者也,曹大家《女戒》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谓佞媚苟亲也。固莫若专心正色,礼义贞洁耳。耳无途听,目无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群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若夫动静轻脱,视听陕输,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是以冀缺之妻馌其夫,相待如宾;梁鸿之妻馈其夫,举案齐眉。若此,可谓能恭谨矣。

  《易》:“家人,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诗·葛覃》美后妃,在父母家,志在女功,为絺绤,服劳辱之事。《采苹》、《采蘩》,美夫人能奉祭祀。彼后夫人犹如是,况臣民之妻,可以端居终日,自安逸乎?

  鲁大夫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绩,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犹绩乎?惧干季孙之怒也,其以歜为不能事主乎!”母叹曰“鲁其亡乎!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耶?王后亲织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綖。
  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衣,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赋事,烝而献功,男女效绩,愆则有辟,古之制也。今我寡也,尔又在下位,朝夕处事,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朝夕修我曰:‘必无废先人。’尔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惧穆伯之绝嗣也。”

  汉明德马皇后,自为衣袿,手皆裂。皇后犹尔,况他人乎?曹大家《女戒》曰:“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勤也。”若此,可谓能勤劳矣。

  为人妻者,非徒备此六德而已。又当辅佐君子,成其令名。是以《卷耳》求贤审官,《殷其雷》劝以义,《汝坟》勉之以正,《鸡鸣》警戒相成,此皆内助之功也,自涂山至于太姒,其徽风著于经典,无以尚之。周宣王姜后,齐女也。宣王尝晏起,后脱簪珥,待罪永巷,使其傅母通言于王曰:“妾之淫心见矣,至使君王失礼而晏朝,以见君王乐色而忘德也,敢请婢子之罪。”王曰:“寡人不德,实自生过,非后之罪也。”遂复姜后而勤于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兴之名。故《鸡鸣》乐击鼓以告旦,后夫人必鸣珮而去君所,礼也。

  齐桓公好淫乐,卫姬为之不听。
  楚庄王初即位,狩猎毕戈,樊姬谏,不止,乃不食鸟兽之肉。三年,王勤于政事不倦。

  晋文公避骊姬之难,适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
  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善与子犯谋,醉而遣之,卒成霸功。

  陶大夫答子治陶,名誉不兴,家富三倍。妻数谏之,答子不用。居五年,从车百乘归休,宗人击牛而贺之,其妻独抱儿而泣。姑怒而数之曰:“吾子治陶五年,从车百乘归休,宗人击牛而贺之。妇独抱儿而泣,何其不祥也!”妇曰:“夫人能薄而官大,是谓婴害;无功而家昌,是谓积殃。昔令尹子文之治国也,家贫而国富,君敬之,民戴之,故福结于子孙,名垂于后世。今夫子则不然,贪富务大,不顾后害,逢祸必矣!愿与少子俱脱。”姑怒,遂弃之。处期年,答子之家果以盗诛,唯其母以老免,妇乃与少子归,养始终卒天年。

  楚王闻于陵子终贤,欲以为相。使使者持金百镒,往聘迎之。于陵子终入谓其妻曰:“楚王欲以我为相,我今日为相,明日结驷连骑,食方丈于前,子意可乎?”妻曰“夫子织屦以为食,业本辱而无忧者,何也?非与物无治乎,左琴右书,乐在其中矣!夫结驷连骑,所安不过容膝;食方丈于前,所饱不过一肉。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怀楚国之忧,其可乎?乱世多害,吾恐先生之不保命也。”于是,子终出谢使者而不许也。遂相与逃而为人灌园。

  汉明德马皇后,数规谏明帝,辞意款备。时楚狱连年不断,囚相证引,坐系者甚众。后虑其多滥,乘间言及,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为思所纳,卒多有降宥。时诸将奏事及公卿较议难平者,帝数以试后。后辄分解趣理,各得其情。每于侍执之际,辄言及政事,多所毗补,而未尝以家私干。

  河南乐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不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一年来归,妻跑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趁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绢失成功,稽废时月。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

  吴许升少为博徒,不治操行。妻吕荣尝躬勤家业,以奉养其姑。数劝升修学,每有不善,辄流涕进规。荣父积忿疾升,乃呼荣,欲改嫁之。荣叹曰:“命之所遭,义无离二。”终不肯归。升感激自励,乃寻师远学,遂以成名。

  唐文德长孙皇后崩,太宗谓近臣曰:“后在宫中,每能规谏,今不复闻善言,内失一良佐,以此令人哀耳!”此皆以道辅佐君子者也。

  汉长安大昌里人妻,其夫有仇人,欲报其夫而无道径。闻其妻之孝有义,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为中,谲父呼其女告之。女计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不孝不义,虽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当之,乃且许诺曰:“旦日在楼新沭,东首卧则是矣!妾请开牖户待之。”还其家,乃谲其夫,使卧他所。因自沭,居楼上东首,开牖户而卧。夜半,仇家果至,断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首也。他人哀痛之,以为有义,遂释,不杀其夫。

  光启中,杨行密围秦彦、毕师锋,扬州城中食尽,人相食,军士掠人而卖其肉。有洪州商人周迪,夫妇同在城中,迪馁且死,其妻曰:“今饥穷势不两全,君有老母,不可以不归,愿鬻妾于屠肆,以济君行道之资。”遂诣屠肆自鬻,得白金十两以授迪,号泣而别。迪至城门,以其半赂守者,求去。守者诘之,迪以实对。守者不之信,与共诣屠肆验之,见其首已在案上。众聚观,莫不叹息,竞以金帛遗之。迪收其余骸,负之而归。古之节妇,有以死徇其夫者,况敢庸奴其夫乎?

  卷十 舅甥、舅姑、妇妾、乳母

  秦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骊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太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曰:“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阳之诗。

  汉魏郡霍谞,有人诬谞舅宋光于大将军梁商者,以为妄刊文章,坐系洛阳诏狱,掠考困极。谞时年十五,奏记于商,为光讼冤,辞理明切。商高谞才志,即为奏,原先罪,由是显名。

  晋司空郄鉴,颊边贮饭以活外甥周翼。鉴夢,翼为剡令,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晏子称:“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礼》:“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肥也?”对曰:“吾闻之先姑曰:‘君子能劳,后世有继。’子夏闻之,曰:‘善哉!’商闻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谓之不幸。’夫妇,学于舅姑者,礼也。”

  唐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礼皆废。珪曰:“今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亲执笲,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备妇礼,自珪始也。

  《内则》:妇事舅姑,与子事父母略同。
  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舅姑若使介妇,无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凡妇不命运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芷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岂可失哉?固莫尚于曲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命;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故《女宪》曰:“妇如影响,焉不可赏?”

  汉广汉姜诗妻,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沂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妻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其子后因远汲溺死,妻恐姑哀伤,不敢言,而托以行学不在。

  河南乐羊子,从学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它肉。”姑竟弃之。然则舅姑有过,妇亦可几谏也。

  后魏乐部郎胡长命妻张氏,事姑王氏甚谨。太安中,京师禁酒,张以姑老且患,私为酝之,为有司所纠。王氏诣曹,自首由己私酿。张氏曰:“姑老抱患,张主家事,姑不知酿。”主司不知所处。平原王陆丽以状奏,文成义而赦之。

  唐郑义宗妻庐氏,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堂。庐冒白刃,往至姑侧,为贼捶击,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何独不惧?庐氏曰:“人所以异禽兽者,以其有仁义也。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庐新妇之心矣!”若庐氏者,可谓能知义矣。

  《诗》:“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

  舜妻,尧之二女。行妇道于虞氏。

  唐岐阳公主,宪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后,尚父子仪之孙也。适工部尚书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为妇礼者,不翅数千人。主卑委怡烦,奉上抚下,终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礼度。二十余年,人未尝以丝发间指为贵骄。承奉大族,时岁献馈,吉凶赙助,必经亲手。姑凉国太夫人寝疾,比丧及葬,主奉养,蚤夜不解带,亲自尝药,粥饭不经心手,一不以进。既而哭泣哀号,感动它人。彼天子之女,犹不敢失妇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贵富以骄其舅姑?为妇若此,为夫者宜弃之,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

  《内则》:“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

  妾事女君,犹臣事君也。尊卑殊绝,礼节宜明。是以“绿衣黄裳”,诗人所刺;慎夫人与窦后同席,袁盎引而却之;董宏请尊丁傅,师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渐,抑祸乱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犹当贬抑退避,谨守其分,况敢挟其主父与子之势,陵慢其女君乎?

  卫宗二顺者,卫宗室灵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灭卫君,乃封灵王世家,使奉其祀。灵王死,夫人无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后。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养愈谨。夫人谓傅妾曰:“孺子养我甚谨,子奉祀而妾事我,我不愿也。且吾闻,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无子,于礼斥绌之人也,而得留以尽节,是我幸也。今又烦孺子不改故节,我甚内惭!
  吾愿出居外,以时相见,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对曰:“夫人欲使灵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终,是一不祥也;夫人无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欲居外,使婢妾居内,是三不祥也。妾闻忠臣事君,无时懈倦;孝子养亲,患无日也。妾岂敢以少贵之故,变妾之节哉?供养,固妾之职也,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无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虽子歇尔,众人谓我不知礼也。吾终愿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谓其子曰:“吾闻君子处顺,奉上下之仪,修先古之礼,此顺道也。今夫人难我,将欲居外,使我处内,逆也。处逆而生,岂若守顺而死哉?”遂欲自杀。其子泣而守之,不听。夫人闻之,惧,遂许傅妾留,终年供养不衰。

  后唐庄宗不知礼,尊其所生为太后,而以嫡母为太妃。太妃不以愠,太后不敢自尊,二人相好,终始不衰,是亦近世所难。

  《内则》:“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于室,他人无事不往。”

  鲁孝公义保臧氏。初,孝公父武公与其二子——长子括、中子戏——朝周宣王。宣王立戏为鲁太子。武公薨,戏立,是为懿公。孝公时号公子称,最少。义保与其子俱入宫养公子称。括之子曰伯御,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称于宫中,入杀之。义保闻伯御将杀称,衣其子以称之衣,卧于称之处,伯御杀之。义保遂抱称以出,遇称之舅鲁大夫于外。舅问:“称死乎?”义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义保曰:“以吾子代之。”义保遂抱以逃。十一年,鲁大夫皆知称之在保,于是请周天子杀伯御,立称,为孝公。

  秦攻魏,破之,杀魏王,诛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国曰:“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公子乳母与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见乳母,识之,曰:“乳母固无恙乎?”乳母曰:“嗟乎!吾奈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闻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赐金千镒;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傥知其处乎?而言之,则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则昆弟无类矣!”乳母曰:“吁!我不知公子之处。”故臣曰:“我闻公子与乳母俱逃。”曰:“吾虽知之,亦终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国已破亡,族已灭矣!子匿之,尚谁为乎?”母曰:“吁!夫见利而反上者逆,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以求利,吾不为也。且夫凡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以利赏畏诛之故,废正义而行逆节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矣!”乳母遂抱公子逃于深泽之中。故臣以告秦军,追见,争射之。乳母以身为公子蔽矢,矢著身者数十,与公子俱死。秦君闻之,贵其能守忠死义,乃以卿礼葬之,祠以太牢,宠其兄为五大夫,赐金百镒。

  唐初,王世充之臣独孤武都谋叛归唐,事觉诛死。子师仁始三岁,世充怜其幼,不杀,命禁掌之。其乳母王兰英求自髡钳,入保养师仁,世充许之。兰英鞠育备至。时丧乱凶饥,人多饿死,兰英乞丐捃拾,每有所得,辄归哺师仁,自惟啖土饮水而已。久之,诈为捃拾,窃抱师仁奔长安。高祖嘉其义,下诏曰:“师仁乳母王氏,慈惠有闻,抚育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宜有褒隆,以锡其号,可封寿永郡君。”

  五代汉凤翔节度使侯益入朝,右卫大将军王景崇叛于凤翔,有怨于益,尽杀其家属七十余人。益孙延广尚襁褓,乳母刘氏以己子易之,拖延广而逃,乞食于路,以达大梁,归于益家。呜呼!人无贵贱,顾其为善何如耳!观此乳保,忘身殉义,字人之孤,名流后世,虽古烈士,何以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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