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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漢文卷四十六-全漢文
全漢文卷四十六
烏程嚴可均校輯
谷永二
災異對
臣永幸得以愚朽之材。為太中大夫。 拾遺之臣。從朝者之後。進不能盡思納忠輔宣聖德。退無被堅執銳討不義之功。猥蒙厚恩。仍遷至北地太守。絕命隕首。身膏野草。不足以報塞萬分。陛下聖德寬仁。不遺易忘之臣。垂周文之聽。下及芻蕘之愚。有詔使衛尉受臣永所欲言。臣聞事君之義。有言責者盡其忠。有官守者盡其職。臣永幸得免於言責之辜。有官守之任。當畢力遵職。養綏百姓而已。不宜復關得失之辭。忠臣之於上。志在過厚。是故遠不違君。死不忘國。昔史魚既沒。餘忠未訖。委柩後寢。以屍達誠。汲黯身外思內。發憤舒憂。遺言李息。經曰。雖爾身在外。迺心無不在王室。臣永幸得給事中。出
谷永 一
入三年。雖執干戈守邊垂。思慕之心。常存于省闥。是以敢越郡吏之職。陳累年之憂。臣聞天生蒸民。不能相治。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方制海內。非為天子。列士封疆。非為諸侯。皆以為民也。垂三統。列三正。去無道。開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迺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王者躬行道德。承順天地。博愛仁恕。恩及行葦。藉稅取民。不過常法。宮室車服。不踰制度。事節財足。黎庶和睦。則卦氣理效。五徵時序。百姓壽考。庶草蕃滋。符瑞並降。以昭保右。失道妄行。逆天暴物。窮奢極欲。湛湎荒淫。婦言是從。誅逐仁賢。離逖骨肉。群小用事。峻刑重賦。百姓愁怨。則卦氣悖亂。咎徵著郵。上天震怒。火異屢降。日月薄蝕。五星失行。山崩川潰。水泉踊出。妖孽並見。茀星耀光。饑饉薦臻。百姓短折。萬物夭傷。終不改寤。惡洽變 。不復譴告。更命有德。詩云。迺眷西顧。此惟予宅。夫去惡奪弱。遷命賢聖。天地之常經。百王之所同也。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質有修短。時世有中季。天道有盛衰。陛下承八世之功業。當陽數之標季。涉三七之節紀。遭無妄之卦運。直百六之災 。三難異科。雜焉同會。建始元年以來。二十載閒。群災太[太當作大]異。交錯鋒起。多於春秋所書。八世著記。久不塞除。重以今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三朝之會。四月丁酉。四方眾星。白晝流隕。七月辛未。慧星橫天。乘三難之際會。畜眾多之災異。因之以饑饉。接之以不瞻。彗星極異也。土精所生。流隕之應。出於飢變之後。兵亂作矣。厥期不久。降德積善。懼不克濟。內則為深宮後庭。將有驕臣悍妾醉酒狂悖卒起之敗。北宮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閒之處。徵舒崔杼之亂。外則為諸夏下土。將有樊並、蘇令、陳勝、項梁奮臂之禍。內亂朝暮。日戒諸夏。舉兵以火角為期。安危之分界。宗廟之至憂。臣永所以破膽寒心。豫言之累年。下有其萌。然後變見於上。可不致慎。禍起細微。姦生所易。願陛下正君臣之義。無復與群小媟黷 燕飲。中黃門後庭素驕慢不謹。嘗以醉酒失臣禮者。悉出勿留。勤三綱之嚴。
谷永 二
修後宮之政。抑遠驕妒之寵。崇近婉順之行。加惠失志之人。懷柔怨恨之心。
(漢紀作士。)
保至尊之重。秉帝王之威。朝覲法出而後駕。陳兵清道而後行。無復輕身獨出。飲食臣妾之家。三者既除。內亂之路塞矣。諸夏舉兵。萌在民饑饉而吏不卹。興於百姓困而賦斂重。發於下怨離而上不知。易曰。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傳曰。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厥咎亡。訞辭曰。關動牡飛。辟為無道。臣為非。厥咎亂臣謀篡。王者遭褒難之世。有饑饉之妙。不損用而大自潤。故凶。百姓困貧。無以共求。愁悲怨恨。故水。城關守國之固。固將去焉。故牡飛。往年郡國二十一傷於水災。禾黍不入。今年蠶麥咸惡。百川沸騰。江河溢決。大水泛濫郡國。十五有餘。比年喪稼。時過無宿麥。百姓失業流散。群輩守關。大異較炳如彼。水災浩浩。黎庶窮困如此。宜捐常稅。小自潤之時。而有司奏請加賦。甚繆經義。逆於民心。布怨趨禍之道也。牡飛之狀。殆為此發。古者穀不登。虧膳。災屢至。損服。凶年不塈塗。明王之制也。詩云。凡民有喪。扶服捄之。論語曰。百姓不足。君孰子足。臣願陛下勿許加賦之奏。益減大官、導官、中御府、均官、掌畜、廩犧用度。止尚方纖室。京師郡國工服官發輸造作。以助大司農。流恩廣施。振膽困乏。開關梁。內流民。恣所欲之。以救其急。立春遣使者循行風俗。宣布聖德。存卹孤寡。問民所苦。勞二千石。敕勸耕桑。毋奪農時。以慰綏元元之心。防塞大姦之隙。諸夏之亂。庶幾可息。臣聞上主可與為善。而不可與為惡。下主可與為惡。而不可與為善。陛下天然之性。疏通聰敏。上主之姿也。少省愚臣之言。感寤三難。深畏大異。定心為善。捐忘邪志。毋貳舊愆。厲精致政。至誠應天。則積異塞於上。禍亂伏於下。何憂患之有。竊恐陛下公志未專。私好頗存。尚愛群小。不肯為耳。
(漢書谷永傳。元延元年。為北地太守。時災異尤數。永當之官。上使衛尉 于長受永所欲言。永對。)
谷永 三
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聚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奸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元延元年七月。有星孛于東井。谷永對。)
建始河平之際。許班之貴。傾動前朝。熏灼四方。賞賜無量。空虛內臧。女寵至極。不可尚矣。今之後起。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漢書敘傳。唯谷永嘗言云云。永指以駮譏趙李。)
門牡自亡對
章城門通路寢之路。函谷關距山東之險。城門關守國之固。固將亡焉。故牡飛也。
(漢書五行志中之上。元延元年正月。長安章城門門牡自亡。函谷關次門牡亦自亡。谷永對。)
日食上書
飲酒無節。君臣不別。姦邪欲起。
(續漢五行志。注補六。)
賦斂滋重。不顧黎民。百姓虛竭。則日食。將有潰叛之變。
(續漢五行志注補六。)
上疏訟陳湯
臣聞楚有子玉得臣。文公為之仄席而坐。趙有廉頗馬服。彊秦不敢窺兵井陘。近漢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鄉沙幕。由是言之。戰克之將。國之爪牙。不可不重也。蓋君子聞鼓鼙之聲。則思將率之臣。竊見關內侯陳湯。前使副西域都護。忿郅支之無道。閔王誅之不加策慮愊億。義勇奮發。卒興師奔逝。橫厲烏孫。踰集都賴。屠三重城。斬郅支首。報十年之逋誅。雪邊吏之宿恥。威震百蠻。武暢西海。漢元以來。征代方外之將。未嘗有也。今湯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繫。歷時不決。執憲之吏。欲致之大辟。昔白起為秦將。南拔郢都。北阬趙括。以纖介之過。賜死杜郵。秦民憐之。莫不隕涕。今湯親秉鉞。席卷喋血萬里之外。薦功祖廟。告類上帝。介冑之士。靡不慕義。以言事為罪。無赫赫之惡。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夫犬馬有勞於人。尚加帷 之報。況國之功臣者哉。竊恐陛下忽於鼓鼙之聲。不察周書之意。而忘帷蓋之施。庸臣遇湯。座從吏議。使百姓介然有秦民之恨。非所以厲死難之臣也。
(漢書陳湯傳。)
谷永 四
上疏薦嶭宣
帝王之德。莫大於知人知人。則百僚任職。天工不曠。故皋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御史大夫內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任重職大。非庸材所能堪。今當選於群卿。以充其缺。得其人。則萬姓欣喜。百僚說服。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斁。王功不興。虞帝之明。在茲壹舉。可不致詳。竊見少府宣。材茂行栔。達於從政。前為御史中丞。執憲轂下。不吐剛茹柔。舉錯時當。出守臨淮陳留。二郡稱治。為左馮翊。崇教養善。威德並行。眾職修理。姦軌絕息。辭訟者歷年不至相府。赦後餘盜賊什分三輔之一。功效卓爾。自左內史初置以來。未嘗有也。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宣考績功課。簡在雨府。不敢過稱。以奸欺誣之罪。臣聞賢材莫大於治人。宣己有效。其法律任廷尉有餘。經術文雅。足以謀王體。斷國論。身兼數器。有退食自公之節。宣無私黨游說之助。臣恐陛下忽於羔羊之詩。舍公實之臣。任革[革當作華]虛之譽。是用越職陳宣行能。唯陛下留神考察。
(漢書嶭宣傳。御史大夫于永卒。谷永上疏。上然之。遂以宣為御史大夫。數月。代張禹為丞相。)
聖王不以名譽加於實效。考績用人之法。薛宣政事已效。
(漢書王吉傳。薛宣代鵔為少府。會御史大夫缺。谷永奏言云云。上然其議。宣遂超御史大夫至丞相。 案。此奏即薛宣傳約文。今並載之。)
請賜謚鄭寬中疏
臣聞聖王尊師傅。褒賢雋。顯有功。生則致其爵祿。死則異其禮謚。昔周公薨。成王葬以變禮。而當天心。公叔文子卒。衛侯加以美謚。著為後法。近事大司空朱邑。右扶風翁歸。德茂天年。孝宣皇帝愍冊厚賜。贊命之臣。靡不激揚。關內侯鄭寬中。有顏子之美質。包商偃之文學。嚴然總五經之眇論。立師傅之顯位。入則鄉唐虞之閎道。王法納乎聖德[德當作聽]。出則參冢宰之重職。功烈施乎政事。退食自公。私門不開。散賜九族。田畝不益。德配周召。忠合羔羊。未得登司徒。有家臣。卒然早終。尢可悼痛。臣愚以為宜加其葬禮。賜之令謚。以章尊師褒賢顯功之德。
(漢書儒林張山拊傳。)
谷永 五
上疏理梁王立
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是故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冓之言。春秋為親者諱。詩云戚戚兄弟。莫遠具爾。今梁王年少。頗有狂病。始以惡言案驗。既亡事實。而發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辭又不服。猥強劾立。傅致難明之事。獨以偏辭成罪斷獄。亡益於治道汙衊宗室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非所以為公族隱諱。增朝廷之榮華。昭聖德之風化也。臣愚以為王少而父同產長。年齒不倫。梁國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麗。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案事者迺驗問惡言。何故猥自發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過誤失言。文吏躡尋。不得轉移。萌芽之時。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而反命於下吏。以廣公族附疏之德。為宗室刷汙亂之恥。甚得治親之誼。
(漢書梁懷陳輯附傳。永始中。相禹奏梁王立對外家怨望。有惡言。有司案驗。因發淫亂事。奏立禽獸行。請誅。太中大夫谷永上疏。)
受降議
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于詘體稱臣。列為北藩。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于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于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上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于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閒。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直責。此誠邊竟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昭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
(漢書匈奴傳下。河平元年。右皋林王伊邪莫演言欲降。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以為云云。對奏。天子從之。)
谷永 六
塞河議
河。中國之經瀆。聖王興則出圖書。王道廢則竭絕。今潰溢橫流。漂沒陵阜。異之大者也。修政以應之。災變自除。
(漢書溝洫志先是谷永以為。)
諫成帝微行
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今陛下棄萬乘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閒。畜私奴車馬於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隨。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溷肴亡別。閔勉遯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干戈守空宮。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將以庶人。受土田也。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
說成帝距絕祭祀方術
臣聞明於天地之性。不可惑以神怪。知萬物之情。不可罔以非類。諸背仁義之正道。不遵五經之法言。而盛稱奇怪鬼神。廣崇祭祀之方。求報無福之祠。及言世有僊人。服食不終之藥。 興輕舉。登遐倒景。覽觀縣圃。浮游蓬萊。耕耘五德。朝種暮穫。與山石無極。黃治變化。堅冰淖溺。化色五倉之術者。皆姦人惑眾。挾左道。懷詐偽。以欺罔世主。聽其言。洋洋滿耳。若將可遇。求之盪盪。如係風捕景。終不可得。是以明王距而不聽。聖人絕而不語。昔周史萇弘。欲以鬼神之術輔尊靈王。會朝諸侯。而周室愈微。諸侯愈叛。楚懷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獲福。助卻秦師。而兵挫地削。身辱國危。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於神僊之道。遣徐福韓終之屬。多齊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藥。因逃不還。天下怨恨。漢興。新垣平齊人少翁公孫卿欒大等。皆以僊人黃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僊采藥貴幸。賞賜累千金。大尢尊盛。至妻公主。爵位重絫。震動海內。元鼎元封之際。燕齊之閒。方士瞋目扼掔言有神僊祭祀致福之術者以萬
谷永 七
數。其後平等皆以術窮詐得。誅夷伏辜。至初元中。有天淵玉女鉅鹿神人。轑陽侯師張宗之姦。紛紛復起。夫周秦之末。三五之隆。己嘗專意散財。厚爵祿。竦精神。舉天下以求之矣。曠日經年。靡有毫釐之驗。足以揆今。經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惟曰不享。論語說曰。子不語。怪神。唯陛下距絕此類。毋令姦人有以窺朝者。
(漢書郊祀志下。成帝末年。頗好鬼神。亦以無繼嗣故。多上書言祭祀方術者。谷永說上。上善其言。)
說王音
將軍履上將之位。食膏腴之都。任周召之職。擁天下之樞。可謂富貴之極。人臣無二。天下之責。四面至矣。將何以居之。宜夙夜孳孳。執伊尹之彊德。以守職匡上。誅惡不避親愛。舉善不避仇讎。以章至公。立信四方。篤行三者。乃可以長堪重任。久享盛寵。太白出西方六十日。法當參天。今已過期。尚在桑榆之閒。質弱而行遲。形小而光微。熒惑角怒明大。逆行守尾。其逆常也。守尾變也。意豈將軍忘湛漸之義。委曲從順。所執不彊不廣。用士尚有好惡之忌。蕩蕩之德未純。方與將相大臣乖離之萌也。何故始襲司馬之號。俄而金火並有此變。上天至明。不虛見異。唯將軍畏之慎之。深思其故。改求其路。以享天意。
(漢書谷永傳。)
謝王鳳書
永斗筲之材。質薄學朽。無一日之雅。左右之介。將軍說其狂言。擢之皁衣之吏。廁之爭臣之末。不聽浸潤之譖。不食膚受之愬。雖齊桓晉文。用士篤密。察父悊兄。覆育子弟。誠無以加。昔豫子吞炭壞形。以奉見異。齊客隕首公門。以報恩施。知氏孟嘗。猶有死士。何況將軍之門。
(漢書谷永傳。蓺文類聚三十三。)
谷永 八
與王譚書
君侯躬周召之德。執管晏之操。敬賢下士。樂善不倦。宜在上將久矣。以大將軍在故。抑鬱於家。不得舒憤。今大將軍不幸蚤薨。絫親疏。序材能。宜在君侯。拜吏之日。京師士大夫悵然失望。此皆永等愚劣。不能褒揚萬分。屬聞以特進領城門兵。是則車騎將軍秉政雍容於內。而至戚賢舅執管籥於外也。愚竊不為君侯喜。宜深辭職。自陳淺薄。不足以固城門之守。收大伯之讓。保謙謙之路。闔門高枕。為知者首。願君侯與博覽者參之。小子為君侯安此。
(漢書谷永傳。)
與王音書
夫上德厚則下愛深。下愛深則其謀忠。其言至。昔善治國者不忘危。善養生者不諱死。以忠臣直友。明史良醫。靈著[著當作 ]信龜。咸得盡忠正言。不蔽兆吉。故能遷咎延譽。轉禍為福。
(蓺文類聚二十四。)
戒段會宗書
足下以柔遠之令德。復典都護之重職。甚休甚休。若子之材。可優游都城而取卿相。何必勒功昆山之仄。總領百蠻。懷柔殊俗。子之所長。愚無以喻。雖然。朋友以言贈行。敢不略意。方今漢德隆盛。遠人賓服。傅鄭甘陳之功。沒齒不可復見願吾子固循舊貫。毋求奇功。終更亟還。亦足以復雁門之踦。萬里之外。以身為本。願詳思愚言。
(漢書段會宗傳。陽朔中。復為西域都護。谷永閔其老復遠出。予書戒。)
韓昌 張猛
昌。元帝初為車騎都尉。猛為光祿大夫。
與呼韓邪單于盟約
自今以來。漢與匈奴合為一家。世世毋得相詐相攻。有竊盜者相報。行其誅。償其物。有寇。發兵相助。漢與匈奴敢先背約者。受天不祥。令其世世子孫盡如盟。
(漢書匈奴傳下。)
董宏
宏初元二年嗣父忠爵高昌侯。建平元年免為庶人。傅太后稱尊號。仍復故封。
韓昌 張猛 董宏 尹忠 尹更始 九
上哀帝書請上傅太后及丁姬尊號
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
(漢書師丹傳。)
宜立丁姬為帝太后。
(漢書孝元傅昭儀傳。)
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丁姬宜上尊號。
(漢書王莽傳上。)
尹忠
忠字子賓。魏郡人。初元中為廷尉。建昭初遷諸吏左曹光祿大夫。代張譚為御史大夫。坐河決自殺。
毀廟議
孝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夷。宜為世宗之廟。
(漢書韋玄成傳。)
尹更始
更始字翁君。汝南召陵人。元帝初為議郎。永光中為諫大夫。遷長樂戶將。有春秋穀梁傳十五卷。
毀廟議
皇考廟上序於昭穆。非正。禮宜毀。
(漢書韋玄成傳。諫大夫伊更始等十八人以為。)
張忠
忠一作中。字子戇。鉅鹿人。為東平相。建始末入為少府。代尹忠為御史大夫。陽朔初卒官。
奏免王尊
尊暴虐不改。外為大言。倨嫚姍上。威信日廢。不宜備位九卿。
(漢書王尊傳。御史大夫中奏云云。尊坐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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