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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卷四十七
烏程嚴可均校輯
何武
武字君公。蜀郡郫人。元帝初以射策甲科為郎。永光初遷鄠令。免。河平末舉賢良方正對策。拜諫大夫。遷揚州刺史。陽嘉初入為丞相司直。拜清河太守。免。元延中徵為諫大夫。選兗州刺史。入為司隸校尉。徙京兆尹。左遷楚內史。遷沛郡太守。復入為廷尉。綏和初代孔光為御史大夫。改大司空。封汜鄉侯。免。元壽初復徵為御史大夫。徙前將軍。平帝初坐與公孫祿互相稱舉免。尋為王莽所誣自殺。謚曰刺侯。
何武 一
上封事薦辛慶忌
虞有宮之奇。晉獻不寐。衛青在位。淮南寢謀。故賢人立朝。折衝厭難。勝於亡形。司馬法曰。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夫將不豫設。則亡以應卒。士不素厲。則難使死敵。是以先帝建列將之官。近戚主內。異姓距外。故姦軌不得萌。動而破滅。誠萬世之長冊也。光祿勳慶忌。行義修正。楘毅敦厚。謀慮深遠。前在邊郡。數破敵獲虜。外夷莫不聞。迺者大異並見。未有其應。加以兵革久寢。春秋。大災未至而豫禦之。慶忌宜在爪牙官。以備不虞。
(漢書辛慶忌傳。時數有災異。丞相司直何武上封事。)
上書薦傅喜
喜行義修絜。忠誠憂國。內輔之臣也。今以寢病。一旦遣歸。眾庶失望。皆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於定陶太后故退。百寮莫不為國恨之。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楚以子玉輕重。魏以無忌折衝。項以范增存亡。故楚跨有南土。帶甲百萬。鄰國不以為難。子玉為將。則文公側席而坐。及其死也。君臣相慶。百萬之眾。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聞廉頗。漢散萬金以疏亞夫。喜立於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
(漢書傅喜傳。哀帝即位。喜為右將軍。傅太后不欲令喜輔政。上於是賜喜以光祿大夫養病。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
奏置三公官
古者民樸事約。國之輔佐。必得賢聖。然猶則天三光。備三公官。各有分職。今末俗之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
(漢書朱博傳。)
奏置州牧
古選諸侯賢者。以為州伯。書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廣聰明燭幽隱也。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統。選第大吏。所薦位高至九卿。所惡立退。任重職大。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失位次之序。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
(漢書朱博傳。何武為大司空。與丞相方進共奏言。)
何武 嘉 二
奏請內史如都尉
往者諸侯斷獄治政。內史典獄事。相總紀綱輔王。中尉備盜賊。今王不斷獄與政。中尉官罷。職并內史。郡國守相委任。所以壹統。信安百姓也。今內史位卑而權重。威職相踰。不統尊者。難以為治。臣請相如太守。內史如都尉。以順尊卑之序。平輕重之權。
(漢書何武傳。武為御史大夫司空。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制曰可。以內史為中尉。)
華陰守丞嘉
嘉。史不著其姓。元帝時為華陰太守丞。
上封事薦朱雲
治道在於得賢。御史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不可不選。平陵朱雲。兼資文武。忠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秩試守御史大夫。以盡其能。
(漢書朱雲傳。)
朱雲
雲字游。魯人。居平陵。元帝時為博士。遷杜陵令。坐故縱亡命。會赦。舉方正。為槐里令。下獄。滅死為城旦。成帝世不復仕。年七十餘終於家。
上疏劾韋玄成
丞相韋玄成。容身保位。亡能往來。
(漢書朱雲傳。)
應
應。建昭中為郎中。
對問罷邊備事狀
周秦以來。匈奴暴桀。寇侵邊境。漢興。尢被其害。臣聞北邊塞至遼東。外有陰山。東西千餘里。草木茂盛。多禽獸。本冒頓單于依阻其中。治作弓矢。來出為寇。是其苑囿也。至孝武世。出師征伐。斥奪此地。攘之於幕北。建塞徼。起亭隧。築外城。設屯戍以守之。然後邊境得用少安。幕北地平。少草木。多大沙。匈奴來寇。少所蔽隱。從塞以南。徑深山谷。往來差難。邊長老言。匈奴失陰山之後。過之未嘗不哭也。如罷備塞戍卒。示夷狄之大利。不可一也。
朱雲 應 三
今聖德廣被。天覆匈奴。匈奴得蒙全活之恩。稽首來臣。夫夷狄之情。困則卑順。彊則驕逆。天性然也。前以罷外城。省亭隧。今裁足以候望烽火而已。古者安不忘危。不可復罷。二也。中國有禮義之教。刑罰之誅。愚民猶尚犯禁。又況單于。能必其眾不犯約哉。三也。自中國尚建關梁。以制諸侯。所以絕臣下之覬欲也。設塞徼。置屯戍。非獨為匈奴而己。亦為諸屬國降民。本故匈奴之人。恐其思舊逃亡。四也。近西羌保塞。與漢人交通。吏民貪利。侵盜其畜產妻子。以此怨恨。起而背畔。世世不絕。今罷乘塞。則生嫚易分爭之漸。五也。往者從軍。多沒不還者。子孫貧困。一旦亡出。從其親戚。六也。又邊人奴婢愁苦。欲亡者多。曰聞匈奴中樂。無柰候望急何。然時有亡出塞者。七也。盜賊桀黠。群輩犯法。如其窘急。亡走北出。則不可制。八也。起塞以來。百有餘年。非皆以土垣也。或因山巖石。木柴僵落。谿谷水門。稍稍平之。卒徒築治。功費久遠。不可勝計。臣恐議者不深慮其終始。欲以壹切省繇戍。十年之外。百歲之內。卒有它變。障塞破壞。亭隧滅絕。當更發屯繕治。累世之功。不可卒復。九也。如罷戍卒。省候望。單于自以保塞守御。必深德漢。請求無巳。小失其意。則不可測。開夷狄之隙。虧中國之固。十也。非所以永持至安。威制百蠻之長策也。
(漢書匈奴傳下。呼韓邪單于上書。請罷邊備塞吏卒。天子下其議。議者皆以為便。郎中侯應習邊事。以為不可許。上問狀。應曰云云。對奏。天子有詔。勿議罷邊塞事。)
嶭宣
宣字贛君。東海郯人。元帝時為廷尉書佐都船獄史。後以大司農斗食屬察廉補不其丞。復察廉為樂浪都尉丞。舉茂材。為宛句令。遷長安令。成帝即位。補御史中丞。出為臨淮太守。徙陳留太守。陽朔初為左馮翊。歷少府。拜御史大夫。鴻嘉初代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永始中罷歸。後徵加特進。哀帝初免為庶人。
嶭宣 四
上疏言吏多苛政
陛下至德仁厚。哀閔元元。躬有日昃之勞。而亡佚豫之樂。允執聖道。刑罰惟中。然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是臣下未稱。而聖化獨有不洽者也。臣竊伏思其一端。殆吏多苛政。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呂[呂當作以]求吏民過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懽。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鬲。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詩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臣愚不知治道。唯明主察焉。
(漢書嶭宣傳。)
奏免張放
放驕蹇縱恣。奢淫不制。前侍御史修等四人奉使至放家。逐名捕賊。時放見在。奴從者閉門。設兵弩射吏。距使者不肯內。知男子李游君欲獻女。使樂府音監景武強求不得。使奴康等之其家。賊傷三人。又以縣官事怨樂府游徼莽。而使大奴駿等四十餘人。群黨盛兵弩。白晝人樂府。攻射官寺。縛束長吏子弟。斫破器物。宮中皆奔走伏匿。莽自髡鉗。衣赭衣。及守令史調等。皆徒跣叩頭謝放。放乃止。奴從者支屬。並乘權勢。為暴虐。至求吏妻不得。殺其夫。或恚一人。妄殺其親屬。輒亡入放第。不得。幸得勿治。放行輕薄。連犯大惡。有感動陰陽之咎。為臣不忠首。罪名雖顯。前蒙恩。驕逸悖理。與背叛無異。臣子之惡。莫大於是。不宜宿衛在位。臣請免放歸國。以銷眾邪之萌。厭海內之心。
(漢書張湯附傳。丞相宣御史大夫方進奏。)
奏事
漢興以來。深考古義。惟萬變之備。於是制宮室出入之儀。正輕重之罰。故司馬殿省門闥至五六重。周衛擊刁斗。近臣侍側。尚不得著鉤帶入房。防未然也。陛下聖德純備。海內晏然。此國家之明制。必前後備虎賁。
(御覽二百四十一。三百三十八。三百五十四。並引漢名臣奏曰。丞相嶭宣奏。)
嶭宣 五
茂陵寢上食日。玄鳥來集。吐所含大豆。紫黑色。翱翔殿上。此陛下永與天無極。天下幸甚。
(蓺文類聚九十九引漢名臣奏曰。丞相嶭宣奏。)
手自牒書封與高陵令陽湛
吏民條言君如牒。或議以為疑於主守盜。馮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圖進退。可復伸眉於後。即無其事。復封還記。得為君分明之。
(漢書嶭宣傳。)
移書責櫟陽令謝游
告榤陽令。吏民言令治行煩苛。適罰作使千人以上。賊取錢財數十萬。給為非法。賣買聽任富吏。賈數不可知。證驗以明白。欲遣吏考案。恐負舉者。恥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孔子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令詳思之。方調守。
(漢書嶭宣傳。)
移書勞勉頻陽令尹賞粟邑令嶭恭
昔孟公綽優於趙魏。而不宜縢嶭。故或以德顯。或以功舉。君子之道。焉可憮也。屬縣各有賢君。馮翊垂拱蒙成。願勉所職。卒功業。
(漢書嶭宣傳。)
移書池陽追署廉吏王立
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家私受賕。而立不知。殺身以自明。立誠廉士。甚可閔惜。其以府決曹掾書立之柩。以顯其魂。府掾史素與立相知者。皆予送葬。
(漢書嶭宣傳。池陽令舉廉吏獄掾王立。府未及召。立受囚家錢。宣責讓縣。縣案驗獄掾。迺其妻獨受繫者錢萬六千。受之再宿。獄掾實不知。掾慚憤自殺。宣聞之。移書池陽。)
下賊曹掾張扶教
蓋禮貴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來久。曹雖有公職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肴。請鄰里。壹羊相樂。斯亦可矣。
(漢書嶭宣傳。至日休吏。賊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宣出教。)
嶭宣 諸葛豊 六
諸葛豊
豊字少季。琅邪人。元帝時除御史大夫屬。擢司隸校尉。加秩光祿大夫。左遷城門校尉。免為庶人。)
上書謝恩
臣豊駑怯。文不足以勸善。武不足以執邪。陛下不量臣能否。拜為司隸校尉。未有以自效。復秩臣為光祿大夫。官尊責重。非臣所當處也。又迫年歲衰暮。常恐卒填溝渠。無以報厚德。使論議士譏臣無補。長獲素餐之名。故常願捐一旦之命。不待時而斷姦臣之首。縣於都市。編書其罪。使四方明知為惡之罰。然後卻就斧鉞之誅。誠臣所甘心也。夫以布衣之士。尚猶有刎頸之交。今以四海之大。曾無伏節死誼之臣。率盡苟合取容。阿黨相為。念私門之利。忘國家之政。邪穢濁溷之氣上感于天。是以災變數見。百姓困乏。此臣下不忠之效也。臣誠恥之亡巳。凡人情。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然忠臣直士不避患害者。誠為君也。今陛下天覆地載。物無不容。使尚書令堯賜臣豊書。曰夫司隸者。刺舉不法。善善惡惡。非得顓之也。勉處中和。順經術意。恩深德厚。臣豊頓首幸甚。臣竊不勝憤懣。願賜清宴。唯陛下裁幸。
(漢書諸葛豊傳。司隸去節自豊始。豊上書謝。上不許。)
復上書
臣聞伯奇孝而棄於親。子胥忠而誅於君。隱公慈而殺於弟。叔武弟而殺於兄。夫以四子之行。屈平之材。然猶不能自顯而被刑戮。豈不足以觀哉。使臣殺身以安國。蒙誅以顯君。臣誠願之。獨恐未有云補。而為眾邪所排。令讒夫得遂。正直之路雍塞。忠臣沮心。智土杜口。此愚臣之所懼也。
(漢書諸葛豊傳。)
諸葛豊 朱博 七
朱博
博字子元。杜陵人。元帝時為亭長。遷功曹。歷太常掾。察廉補安陵丞。後去官。入京兆。歷曹史列掾。出為督郵書掾。後為郡功曹。成帝即位。除櫟陽令。徙雲陽平陵。入為長安令。遷冀州刺史。徙并州刺史護漕都尉。遷琅邪太守。入為左馮翊。拜大司農。左遷楗為大守。徙山陽太守。病免。復徵為光祿大夫。遷廷尉。進後將軍。坐王立事免。哀帝即位。起為光祿大夫。遷京兆尹。超拜大司空。遷御史大夫。代孔光為相。封陽鄉侯。坐承傅太后指奏事下獄。自殺。
上書讓封邑
故事。封丞相不滿千戶。而獨臣過制。誠慚懼。願還千戶。
(漢書朱博傳。博封陽鄉侯。食邑二千戶。博食邑[食邑當作上書]讓。)
奏復置御史大夫
帝王之道。不必相襲。各繇時務。高皇帝以聖德受命。建立鴻業。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歷載二百年。天下安寍。今更為大司空。與丞相同位。未獲嘉祐。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
(漢書朱博傳。博為大司空。奏言。)
奏復置刺史
漢家至德溥大。宇內萬里。立置郡縣。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國。吏民安寍。故事。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其有異材功效著者。輒登擢。秩卑而賞厚。咸勸功樂。進前丞相方進奏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一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弟補。其中材則茍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姦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
(漢書朱博傳。)
奏封事免孔光傅喜
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憂國。大司馬喜。至尊至親。阿黨大臣。無益政治。
(漢書朱博傳。)
朱博 八
奏免師丹爵邑
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麤。委政於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親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
(漢書師丹傳。博遷為丞相。復與御史大夫趙玄奏言。)
奏免傅喜何武爵土
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士之封。非所當得也。請皆免為庶人。
(漢書朱博傳。傳太后怨傳喜不已。風丞相令奏免喜侯。即并奏。)
奏免王莽爵土
莽前不廣尊尊之義。抑貶尊號。虧損孝道。當伏顯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士。請免為庶人。
(漢書王莽傳上。)
出教主簿
贛老生。不習吏禮。主簿且教拜起。閑習迺止。
(漢書朱博傳。博遷琅邪太守。頃之。門下掾贛遂耆大儒。教授數百人拜起舒遲。博出教主簿。)
敕功曹
官屬多褒衣大袑。不中節度自今掾史衣。皆令去地三寸。
(漢書朱博傳。)
口占檄文
府告姑幕令丞。言賊發不得。有書。檄到。令丞就職。游徼王卿力有餘。如律令。
(漢書朱博傳。)
移游徼王卿書
王卿憂公甚效。檄到。齎伐閱詣府。部掾以下亦可用。漸盡其餘矣。
(漢書朱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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