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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伤寒贯珠集
卷七
[卷七·少阴篇] 辨列少阴条例大意
少阴为太阳之里。居厥太二阴之间。故有邪在太阳。而已内及少阴者。有寒中少阴。而仍外连太阳者。有邪在少阴。而或兼厥阴。或兼太阴者。大抵连太阴者多发热。连厥阴者多厥利也。是传经直中之外。又有不同如此。且也直中之寒。久亦化热。传经之热。极必生阴。兹篇先列脉证于前。次清法。次温法。又次为生死法。欲学人明辨宜清宜温之实。不必但泥传经直中之名也。又其次为少阴病禁。以少阴为汗下之例。亦不得不着汗下之禁云。凡四十五条。为一卷。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脉证四条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经脉阳浅而阴深。阳大而阴小。邪传少阴。则脉之浮者转为微。大者转为细也。又多阳者多寤。多阴者多寐。邪传少阴则目不瞑者。转而为但欲寐也。夫少阴者。三阴之枢也。阳于是乎入。
而阴于是乎出。故虽太阴厥阴同为阴脏。而其为病。实惟少阴为然。而少阴之为病。亦非独脉微细但欲寐二端。仲景特举此者。以为从阳入阴之际。其脉证变见有如此。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此少阴自受寒邪之证。不从阳经来也。寒初到经。欲受不可。欲却不能。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而实不能寐也。至五六日。自利而渴。则其邪已入少阴之脏矣。然少阴阴脏也。寒阴邪也。
以阴受阴。法当不渴。而渴者。此非有热。以脏虚故引水自救耳。更审其小便。若色白者。则少阴寒病。全体大露无疑。何以言之。热传少阴。自利而渴者。邪热足以消水。其小便色必赤。寒中少阴。自利而渴者。虽能饮而不能制。其小便色必白也。仲景辨证之精如此。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太阳伤寒之脉也。法当无汗。而反汗出者。表虚亡阳。其病不属太阳而属少阴矣。
少阴之脉。上膈循喉咙。少阴之脏。为胃之关。为二阴之司。寒邪直入。经脏俱受。故当咽痛而复吐利也。此为寒伤太阳。阳虚不任。因遂转入少阴之证。盖太阳者。少阴之表。犹唇齿也。唇亡则齿寒。阳亡则阴及。故曰少阴之邪从太阳飞渡者多也。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此热传少阴。而复还入膀胱之证。膀胱者。太阳也。太阳为三阳之表。而多血少气。热在膀胱。
则一身手足尽热。而热气有余。血为热迫。散而下行。则必便血也。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清法七条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少阴之热。有从阳经传入者。有自受寒邪。久而变热者。曰二三日以上。谓自二三日至五六日。或八九日。寒极而变热也。至心中烦不得卧。则热气内动。尽入血中。而诸阴蒙其害矣。盖阳经之寒变。则热归于气。或入于血。阴经之寒变。则热入于血。而不归于气。此余历试之验也。故用黄连、黄芩之苦。合阿胶、芍药、鸡子黄之甘。并入血中。以生阴气。而除邪热。成氏所谓阳有余。以苦除之。阴不足。以甘补之是也。
黄连阿胶汤方
黄连(四两)黄芩(一两)芍药(二两)阿胶(三两)鸡子黄(二枚)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纳阿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四肢逆冷也。此非热厥。亦太阳初受寒邪。未郁为热。而便入少阴之证。少阴为三阴之枢。犹少阳为三阳之枢也。其进而入则在阴。退而出则就阳。邪气居之。有可进可退时上时下之势。故其为病。有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之证。夫邪在外者。可引而散之。在内者。可下而去之。其在外内之间者。则和解而分消之。分消者。半从外半从内之谓也。故用柴胡之辛。扬之使从外出。枳实之苦。抑之使其内消。而其所以能内能外者。则枢机之用为多。故必以芍药之酸益其阴。甘草之甘养其阳。曰四逆者。因其所治之病而命之名耳。而其制方大意。亦与小柴胡相似。四逆之柴胡、枳实。犹小柴胡之柴胡、黄芩也。四逆之芍药、甘草。犹小柴胡之人参、甘草也。且枳实兼擅涤饮之长。甘、芍亦备营卫两和之任。特以为病有阴阳之异。故用药亦分气血之殊。而其辅正逐邪。和解表里。则两方如一方也。旧谓此为治热深发厥之药。非是。夫果热深发厥。则属厥应下之之例矣。岂此药所能治哉。
四逆散方
柴胡枳实(破水渍炙干)芍药甘草(炙)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加减法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
成氏曰、肺寒气逆则咳。五味子之酸收逆气。干姜之辛散肺寒。并主下利者。肺与大肠为表里。上咳下利。治则颇同。
悸者。加桂枝五分。
悸者寒多。心脉不通则心下鼓也。桂枝辛温。入心通阳气。
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小便不利。水聚于下也。茯苓甘淡。利窍渗水。
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胜于里也。附子辛温。散寒止痛。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泄利下重。寒滞于下也。薤白辛温。散寒通阳气。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少阴中寒。下利至六七日。寒变为热。而气复上行。为咳。为呕。为渴。为心烦不得眠。所谓下行极而上也。夫邪气自下而上者。仍须从下引而出之。猪苓、茯苓、泽泻、滑石。并甘淡下行之药。足胜导水泄热之用。然以阴病而属邪热。设非得阿胶之咸寒入阴。何以驭诸阳药而泄阴中之热。导浮上之气哉。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阳邪传入少阴。
下为泄利。上为咽痛。胸满心烦。热气充斥脉中。不特泄伤本脏之气。亦且消烁心肺之阴矣。猪水蓄而肤甘寒。其气味先入少阴。益阴除客热。止咽痛。故以为君。加白蜜之甘以缓急。润以除燥而烦满愈。白粉之甘能补中。温能养脏。而泄利止矣。
猪肤汤方
猪肤一斤。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少阴热气。随经上冲。咽伤生疮。不能语言。音声不出。东垣所谓少阴邪入于里。上接于心。
与火俱化而克金也。故与半夏之辛。以散结热止咽痛。鸡子白甘寒入肺。清热气通声音。苦酒苦酸。消疮肿散邪毒也。
苦酒汤方
半夏十四枚。洗。破如枣核大。鸡子一枚。去黄。纳上苦酒。着鸡子壳中。纳半夏着苦酒中。
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服之。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此亦热传少阴。而上为咽痛之法。甘草汤甘以缓急。寒以除热也。其甚而不瘥者。则必以辛发之。而以甘缓之。甘草、桔梗。甘辛合用。而甘胜于辛。治阴虚客热。其法轻重。当如是耳。
甘草汤方
甘草二两。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汤方
桔梗(一两)甘草(二两)上二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少阴咽痛。甘不能缓者。必以辛散之。寒不能除者。必以温发之。盖少阴客邪。郁聚咽嗌之间。既不得出。复不得入。设以寒治。则聚益甚。投以辛温。则郁反通。内经微者逆之。甚者从之之意也。半夏散及汤。甘辛合用。而辛胜于甘。其气又温。不特能解客寒之气。亦能劫散咽喉怫郁之热也。
半夏散及汤方
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各等分)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内散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下法三条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少阴热并阳明之证。二三日。为病未久。而便口燥咽干。热气盛而阴气少矣。盖阳明、土。少阴、水。热并阳明。则土实而水虚。不特热气伤阴。即土气亦伤水也。故宜急下。以泻土而全水。不然。热盛伤阴。土实亦伤阴。其干槁可立而待。然非心下痛。腹胀不大便。如下二条所云。亦未可以大承气轻试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亦少阴热并阳明。而气复下注之证。然虽下注而邪实不去。但水液从旁下转。为自利清水而已。故心下痛而口干燥也。色纯青者。土受水邪。玄黄合色。而色转纯青也。以大承气急下。则胃实去而肾病亦已矣。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腹胀不大便。土实之征也。土实则水干。故非急下不可。夫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故无论三阳三阴。其邪皆得还入于胃。而成可下之证。然太阴传阳明。脏邪还腑。为欲愈也。厥阴传阳明者。木邪归土。不能复木也。惟少阴则肾邪入胃。而胃实复将消肾。故虽并用下法。而少阴之法。视太阴厥阴为加峻矣。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温法十五条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此寒中少阴之经。而复外连太阳之证。以少阴与太阳为表里。其气相通故也。少阴始得本无热。而外连太阳则反发热。阳病脉当浮而仍紧。少阴则脉不浮而沉。故与附子、细辛。专温少阴之经。麻黄兼发太阳之表。乃少阴经温经散寒。表里兼治之法也。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细辛(二两)上二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阳证有在经不在腑者。阴病亦有在经不在脏者。太阳篇云、脉浮者。桂枝汤。少阴篇、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及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厥阴篇、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此皆阴病之在经。而未入于脏者。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少阴中寒二三日。为脉沉恶寒无热之时。故可与麻黄附子甘草汤。以取微汗而散寒邪。无里证者。无吐利心烦不得卧等证也。以二三日病未入脏。而寒亦未变热。故得用温经散邪之法。如麻黄附子细辛之例。然去细辛之辛。而加甘草之甘。于法为较和矣。所以然者。寒邪不可不发。而阴病又不可过发耳。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附子(一枚炮去皮)甘草(二两炙)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口中和者。不燥不渴。为里无热也。背恶寒者。背为阳。而阴乘之。不能通于外也。阳不通。
故当灸之以通阳。痹阳不足。故主附子汤以补阳虚。非如麻黄附子细辛之属。徒以温散为事矣。此阳虚受寒。而虚甚于寒者之治法也。
按元和纪用经云、少阴中寒而背恶寒者。口中则和。阳明受热而背恶寒者、则口燥而心烦。一为阴寒下乘。阳气受伤。一为阳热入里。津液不足。是以背恶寒虽同。而口中和与燥则异。此辨证之要也。
附子汤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茯苓芍药(各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气虚者。补之必以甘。气寒者。温之必以辛。甘辛合用。足以助正气而散阴邪。人参、白术、茯苓、附子是也。而病属阴经。故又须芍药以和阴气。且引附子入阴散寒。所谓乡导之兵也。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身体痛。骨节痛。寒在阴也。手足寒。脉沉。病属阴也。若脉浮而手足热。则为太阳伤寒。
可与汗解者矣。此为少阴血气不足。而寒邪侵之之证。故亦宜附子汤。复阳散阴。益精气也。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中寒。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邪气递深而脏受其病矣。脏寒故腹痛。寒胜而阳不行。故小便不利。于是水寒相抟。浸淫内外。为四肢沉重疼痛。为自下利。皆水气乘寒气而动之故也。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水寒之气。或聚或散或上。
真武汤方
方见太阳斡旋法。三服后加减法。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
咳者。水寒射肺。气逆而不下也。成氏曰。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气。细辛、干姜之辛。以散水寒。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者。水已下趋。不必更利其水。故去茯苓。
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
下利者。寒盛于内也。故去芍药加干姜。避寒而就温也。
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成半斤。
呕者。气逆于上也。故去附子。加生姜。二物辛热则同。而生姜善降逆。附子能行而不能下。则不同也。少阴病。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此寒中少阴。阴盛格阳之证。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者。阴盛于内也。身热不恶寒。
面赤色者。格阳于外也。真阳之气。被阴寒所迫。不安其处。而游散于外。故显诸热象。实非热也。通脉四逆。即四逆加干姜一倍。为阴内阳外。脉绝不通。故增辛热以逐寒邪。寒去则阳复反。
而脉复出。故曰其脉即出者愈。
通脉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加减法面色赤者。加葱九茎。
面色赤。阳格于上也。葱中空。味辛。能通阳气。
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
腹中痛。阴滞于里也。芍药味酸。能利阴气止腹痛。故加之。葱通阳而不利阴。故去之。
呕者。加生姜二两。
呕者。阴气上逆也。生姜之辛。可散阴而降逆。
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
咽痛者。阳气上结也。桔梗之辛。可开阳结。去芍药者。恶其收也。
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
利止脉不出。亡血也。故不利桔硬之散。而利人参之甘而能补也。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肾者。胃之关也。关门受邪。上逆于胃。则饮食入口即吐。或心中温温欲吐。而复不能吐也。
夫下气上逆而为吐者。原有可下之例。如本论之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者而利之。金匮之食已即吐者。大黄甘草汤主之是也。若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胸中邪实而阳气不布也。
则其病不在下而在上。其治法不可下而可吐。所谓因其高者而越之也。若膈上有寒饮而致干呕者。
则复不可吐而可温。所谓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也。故实可下。而胸中实则不可下。饮可吐。而寒饮则不可吐。仲景立法。明辨详审如此。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此不详何证。而但凭脉以论治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然苟无厥逆恶寒下利不渴等证。未可急与温法。愚谓学人当从全书会通。不可拘于一文一字之间者。此又其一也。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阴伤于下也。呕而汗出。阳虚于上也。阴虚并伤。法必上下并温矣。若更衣虽数。
而所下无多。尤为阴亡之验。是但当温其上而不可温其下。即温上之法。亦不可以药伤其阴。而但宜灸以引其阳也。灸法未详。
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此寒中少阴。而复上攻阳明之证。吐利厥冷。烦躁欲死者。阴邪盛极而阳气不胜也。故以吴茱萸温里散寒为主。而既吐且利。中气必伤。故以人参、大枣。益虚安中为辅也。然后条云、少阴病。
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复以吴茱萸汤主之者。彼为阴极而阳欲绝。此为阴盛而阳来争也。病证则同。而辨之于争与绝之间。盖亦微矣。或云、先厥冷而后烦躁者。阳欲复而来争也。先烦躁而四逆者。阳不胜而欲绝也。亦通。郭曰云云、四逆而烦躁者。不问其余证。先宜服吴茱萸汤。四逆而不烦躁者。先宜服四逆汤。四逆下利脉不出者。先宜服通脉四逆汤。此三者。治少阴之大法也。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寒邪直中。阳气暴虚。既不能固其内。复不能通于脉。故宜姜附之辛而温者。破阴固里。葱白之辛而通者。入脉引阳也。若服汤已。下利不止。而反厥逆无脉。干呕烦者。非药之不中病也。阴寒太甚。上为格拒。王太仆所谓甚大寒热。必能与违性者争雄。异气者相格也。故即于白通汤中加人尿之咸寒。猪胆汁之苦寒。反其佐。以同其气。使不相格而适相成。内经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是也。脉暴出者。无根之阳。发露不遗。故死。脉微续者。被抑之阳。来复有渐。故生。
白通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白通加猪胆汁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猪胆汁(一合)人尿(五合)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纳人尿猪胆汁。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脏病在阴。而寒复伤血也。血伤故腹痛。阴病故小便不利。与阳经挟热下利不同。故以赤石脂理血固脱。干姜温里散寒。粳米安中益气。用刺法者。以邪陷血中。刺之以行血散邪耳。刺法未详。
桃花汤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纳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生死法十二条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者。少阴之经自中风邪。不从阳经传入者也。脉阳微者。邪气微。阴浮者。邪气浅而里气和。故为欲愈。亦阴病得阳脉则生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少阴、水脏也。少阴之病、阴邪也。水王于子。而阳长于寅。少阴病欲解。从子至寅上者。阴气待子则王。而阴邪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止。
寒伤少阴之经。手足厥冷而脉紧。至七八日。邪气自经入脏。自下利而脉微。其病为较深矣。
乃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阳气内充。而阴邪不能自容也。故为欲解。虽烦下利。必自止者。邪气转从下出。与太阴之秽腐当去而下利者同意。设邪气尽。则烦与利亦必自止耳。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寒中少阴。或下利。或恶寒而蜷卧。或吐利交作。而脉不至。阴邪盛而阳气衰之候也。若利自止。手足温。或自烦欲去衣被。或反发热。则阳气已复。而阴邪将退。故皆得不死而可治。脉不至者。吐利交作。元气暴虚。脉乍不至也。灸少阴以引阳气。脉必自至。总之传经之病。以阴气之存亡为生死。直中之病。以阳气之消长为生死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阴气太盛。阳气不振。与前利止手足温等证正相反。盖手足温时。
自烦发热者。阳道长阴道消也。手足逆冷。不烦而躁者。阴气长阳气消也。且四逆而脉不至。与手足温而脉不至者不同。彼则阳气乍厥。引之即出。此则阳气已绝。招之不返也。而烦与躁又不同。
烦者。热而烦也。躁者。乱而不必热也。烦而躁者。阳怒而与阴争。期在必胜。则生。不烦而躁者。阳不能战。复不能安而欲散去。则死也。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寒中少阴。吐利交作。阴邪已太盛矣。然或自烦发热。或手足不逆冷。则阳气犹在。阴邪虽盛。犹或可治。所谓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也。若更烦躁四逆。则阳气有散亡之象。阴邪无退舍之期。虽欲不死。乌可得耶。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非利自愈也。脏阴尽也。眩、目黑而转也。冒、昏冒也。阴气既尽。孤阳无附。而浮乱于上。故头眩时时自冒也。而阴气难以卒复。孤阳且易上散。虽有良药。亦无及矣。是以少阴病阳复利止则生。阴尽利止则死也。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高、气高而喘也。少阴为真气之源。呼吸之根。六七日病不愈而息高者。邪气不去体。而真气已离根也。故死。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细沉但欲卧。邪传少阴之本证。如本篇第一条所云也。汗出不烦者。气外泄而邪不与俱泄也。自欲吐。继后自利者。邪上下行而气不能驱而出之也。至烦躁不得卧寐。则阴阳尽虚。邪气独盛。正不胜邪。躁扰不宁。顷之离散而死矣。所谓病胜脏者死是也。
[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少阴病禁四条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与太阳为表里。而少阴亦自有表里。经病为在表。脏病为在里也。浮沉而身发热。为病在表。脉细沉数。身不发热。为病在里。病在表者可发汗。如麻黄附子细辛汤之例是也。病在里而汗之。是竭其阴而动其血也。故曰不可发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少阴虽为阴脏。而元阳寓焉。故其病有亡阳亡阴之异。脉微者为亡阳。脉弱涩者为亡阴。发汗则伤阳。
故脉微者。不可发汗。下则伤阴。故阳已虚而尺脉弱涩者。非特不可发汗。亦复不可下之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少阴中寒。但厥无汗。邪方内淫而气不外达。非可得汗愈者而强发之。则汗必不出。而血反自动。或口鼻。或目。随其所攻之道而外出也。盖发汗之药。其气上行。而性多悍。不得于气。则去而之血。必尽其性而后止耳。然既脏虚邪入。以致下厥而复迫血妄动。以致上竭。上下交征。而血气之存者无几矣。尚何以御邪而却疾耶。故曰难治。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邪上逆而咳。下注而利矣。而又复谵语。此非少阴本病。乃被火气劫夺津液所致。火劫即温针灼艾之属。少阴不当发汗。而强以火劫之。不特竭其肾阴。亦并耗其胃液。胃干则谵语。肾燥则小便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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