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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書卷一百五之三 天象志一之三第三-魏書
魏書卷一百五之三 天象志一之三第三
〔一〕
太祖皇始元年夏六月,有星彗于髦頭。彗所以去穢布新也,皇天以黜無道,建有德,故或憑之以昌,或由之以亡。自五胡蹂轥生人,力正諸夏,百有餘年,莫能建經始之謀而底定其命。是秋,太祖啟冀方之地,實始芟夷滌除之,有德教之音,人倫之象焉。終以錫類長代,修復中朝之舊物,故將建元立號,而天街彗之,蓋其祥也。先是,有大黃星出于昴、畢之分,五十餘日。慕容氏太史丞王先曰:「當有真人起於燕代之間,大兵鏘鏘,其鋒不可當。」冬十一月,黃星又見,天下莫敵。
是歲六月,木犯哭星。木,人君也,君有哭泣之事。是月,太后賀氏崩。至秋,晉帝殂。
二年六月庚戌,月奄金于端門之外。戰祥也,變及南宮,是謂朝庭有兵。時燕王慕容寶已走和龍,秋九月,其弟賀麟復糾合三萬眾,寇新市,上自擊之,大敗燕師于義臺,悉定河北。而晉桓玄等連衡內侮,其朝庭日夕戒嚴。
是歲正月,火犯哭星。占有死喪哭泣事。秋八月,又守井、鉞。占曰「大臣誅」。十月,襄城王題薨。明年正月,右軍將軍尹國於冀州謀反,被誅。
天興元年八月戊辰,木晝見胃。胃,趙代墟也。□天之事。歲為有國之君,晝見者並明而干陽也。天象若曰:且有負海君,實能自濟其德而行帝王事。是月,始正封畿,定權量,肆禮樂,頒官秩。十二月,群臣上尊號,正元日,遂禋上帝于南郊。由是魏為北帝,而晉氏為南帝。
元年十月至二年五月,月再掩東蕃上相。〔二〕相所以蕃輔王室而定君臣位。天象若曰:今下凌上替而莫之或振,將焉用之哉?且曰:中坐成刑,貴人奪勢。是歲,桓玄專殺殷仲堪等,制上流之眾,晉室由是遂卑。
是歲五月,辰星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當之」。三年三月至七月,月再犯鎮星于牽牛,又犯哭星。為兵喪、女憂。或曰月為強大之臣,鎮,所以正綱紀也。是為強臣有干犯者,在吳越。既而晉太后李氏殂,桓玄擅命江南,仍有艱故云。
三年三月,有星孛于奎,歷閣道,至紫微西蕃,入北斗魁,犯太陽守,循下台,轥南宮,履帝坐,遂由端門以出。奎是封豨,剝氣所由生也。又殷徐州之次,桓玄國焉,劉裕興焉。天象若曰:君德之不建,人之無援,且有權其列蕃,盜其名器之守而荐食之者矣;又將由其天步,席其帝庭,而出號施令焉。至四年二月甲寅,有大流星眾多西行,歷牛、虛、危,絕漢津,貫太微、紫微。虛、危主靜人,牽牛主農政,皆負海之陽國也。天象若曰:黎元喪其所食,失其所係命,卒至流亡矣;上不能恤,又將播遷以從之。其後晉人有孫恩之難,而桓玄踵之,三吳連兵荐饑,西奔死亡者萬計,竟篡晉主而流之尋陽,既又劫之以奔江陵。
是歲三月甲子,月生齒。占曰「有賊臣」。七月丁卯,月犯天關。關,所以制畿封國也,月犯之,是為兵起于郊甸。十月甲子,月又犯東蕃上相。占同二年。既而桓玄戡金陵,殺司馬元顯、太傅道子。是歲秀容胡帥亦聚眾反,〔三〕伏誅。
五年四月辛丑,月掩辰星,在東井。月為陰國之兵,辰象戰鬥。占曰「所直野軍大起,戰不勝,亡地,家臣死」。冬十月,帝伐秦師于蒙坑,大敗之,遂舉乾壁,關中大震。其上將姚平赴水死。
是月戊申,月暈左角。太史令晁崇奏:「角蟲將死。」上慮牛疫,乃命諸將併重焚車。丙戌,車駕北引。牛大疫,死者十有八九,官車所御巨犗數百,同日斃於路側,首尾相屬,麋鹿亦多死者。
五年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諸侯,晝見經天;九月己未,又犯進賢。〔四〕太白為強侯之誡,犯五諸侯,所以興霸形也。是時桓玄擅征伐之柄,專殺諸侯,以弱其本朝,卒以干君之明而代奪之。故皇天著誡焉,若曰:夫進賢興功,大司馬之官守也,而今自殘之,君於何有焉。是冬十月,客星白若粉絮,出自南宮之西,十二月入太微,亂氣所由也。以距乏之氣而乘粹陽之天庭,適足以驅除焉爾。明年,竟篡晉室,得諸侯而不終。
是歲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十月乙卯,又如之。月者太陰,臣象,太微正陽之庭,不當橫行其中,是謂朝庭間隙,強臣不制,亦桓玄之誡也。又占曰「貴人有坐之者」。明年七月,鎮西大將軍、毗陵王順以罪還第,亦是也。
五年七月己亥,月犯歲星,在鶉火鳥帑,南國之墟也。至天賜元年二月甲辰又掩之,在角。角為外朝,而歲星君也。又象若曰:有強大之臣干君之庭,以挾其主而播遷于外。是歲桓玄之師敗績于劉裕,玄劫晉帝以奔江陵。至五月,玄死,桓氏之黨復攻江陵,陷之,凡再劫天子云。
先是,六年六月甲辰,月掩斗魁第四星;至天賜元年五月壬申,又掩斗魁第三星;二年八月丁巳,又犯斗第一星。斗為吳分。大人憂,將相戮,宮中有自賊者。及桓玄伏誅,貴臣多戮死者。江南兵革十餘歲乃定,故謫見于斗。
天賜二年四月己卯,月犯鎮星,在東壁;七月己未又如之;十月丁巳又掩之,在室。夫室星,所以造宮廟而鎮司空也。占曰「土功之事興」。明年六月,發八部人,自五百里內繕修都城,魏於是始有邑居之制度。或曰,北宮後庭,人主所以庇衛其身也,鎮主后妃之位,存亡之基。而是時堅冰之漸著矣,故犯又掩再三焉。占曰「臣賊君邦,大喪」。是歲三月丁酉,月犯心前星;三年二月,月犯心後星;四年二月,又如之。心主嫡庶之禮。占曰「亂臣犯主,儲君失位,庶子惡之」。先是,天興六年冬十月至元年四月,月再掩軒轅。占曰「有亂易政,后妃執其咎」。三年五月壬寅,熒惑犯氐。氐,宿宮也。天戒若曰:是時蠱惑人主而興內亂之萌矣,亦自我天視而修省焉。及六年七月,宣穆后以強死,太子微行人間,既而有清河、萬人之難。
二年八月,火犯斗;丁亥,又犯建。〔五〕斗為大人之事,建為經綸之始,此天所以建創業君。時劉裕且傾晉祚,而清河之釁方作矣,帝猶不悟。至是歲九月,火犯哭星。其象若曰:將以內亂,至于哭泣之事焉。由是言之,皇天所以訓劫殺之主熟矣,而罕能敦復以自悟,悲夫!
二年八月甲子,熒惑犯少微;庚寅,犯右執法;癸卯,犯左執法;〔六〕十一月丙戌,太白掩釣鈐。皆南邦之謫也。火象方伯,金為強侯,少微以官賢材而輔南宮之化,執法者威令所由行也。天象若曰:夫祿去公室,所由來漸矣,始則奮其賢材以為其本朝,終以干其鈐鎋而席其威令焉。至三年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于危。危,齊分也。占曰「其國以戰亡」。丁未,金、火皆入羽林。四年正月,太白晝見奎。是謂或稱王師而干君明者。占曰「天下兵起,魯邦受之」。二月癸亥,金、火、土、水聚于奎、婁。徐魯之分也。四神聚謀,所以革衰替之政,定霸王之命。五月己丑,金晝見于參。天意若曰:是將自植攻伐,以震其主,而代奪之云爾。八月辛丑,熒惑犯執法;〔七〕九月,遂犯進賢。與桓氏同占。是時,南燕慕容氏兼有齊魯之墟,不務修德,而驟侵晉淮、泗。六年四月,劉裕以晉師伐之,大敗燕師于臨朐,進克廣固,執慕容超以歸,戕諸建康。於是專其兵威,荐食藩輔,篡奪之形由此而著云。
二年三月,月掩左執法;三年四月,又犯西蕃上將;己未,犯房次相;六月,火犯房次將。三年七月,太尉穆崇薨。四年,誅定陵公和跋,殺司空庾岳。又四年六月,火犯水左翼。八月,金掩火,犯左執法。占曰「大兵在楚,執法當之」。至五年,火犯天江。占曰「水賊作亂」。六月,金犯上將,又犯左執法。其後廬循作亂於上流,晉將何無忌戰死,左僕射孟昶仰藥卒,劉裕自伐齊奔命,僅乃克之。
六年六月,金、火再入太微,犯帝座,蓬、孛、客星及他不可勝紀。太史上言,且有骨肉之禍,更政立君,語在帝紀。冬十月,太祖崩。夫前事之感大,即後事之災深,故帝之季年妖怪特甚。
是歲二月至九月,月三犯昴。昴為白衣會,宮車晏駕之徵也。十二月辛丑,金犯木於奎。占曰「其君有兵死者」。既而慕容超戮于晉。是歲四月,火犯水于東井。其冬,赫連氏攻安定,秦主興自將救之,自是侵伐不息。或曰「水火之合,內亂之形也」。時朱提王悅謀反,賜死。
太宗永興二年五月己亥,月掩昴。昴為髦頭之兵,虜君憂之。是月,蠕蠕社崙圍長孫嵩于牛川,上自將擊之,社崙遁走,道死。
六月甲午,太白晝見。占曰「為不臣」。七月,月犯鬼。占曰「亂臣在內」。明年五月,昌黎王慕容伯兒謀反,誅之。
是歲三月至秋八月,月三掩南斗第五星。斗,吳分也。且曰:強大之臣有干天祿者,大人憂之。是月乙未,太白犯少微,晝見;九月甲寅,進犯左執法。占曰「且有杖其霸刑,以戮社稷之衛而專威令者,徵在南朔」。先是,三月丁卯,月掩房次將;六月己丑,又如之;八月甲申,犯心前星。占曰「服軛者當之,君失馭,徵在豫州」。時劉裕謀弱晉室,四年九月,專殺僕射謝混,因襲荊州刺史劉毅于江陵,夷之。明年三月,又誅晉豫州刺史諸葛長人,其君託食而已。
是歲八月壬子,太白犯軒轅大星。〔八〕占曰「有亂易政,女君憂」。三年十一月丙午,金犯哭星。午,秦地。四年八月戊申,月犯哭星。申,晉地。是月,晉后王氏死;其後姚主薨。
三年六月庚子,月犯歲星,在畢;八月乙未,又犯之,在參;四年正月又蝕,在畢。直徼垣之陽,參在山河之右。歲星所以阜農事安萬人也。占曰「月仍犯之,邊萌阻兵而荐饑」。是歲六月癸巳,金、木合于東井;七月甲申,金犯土于井。占曰「其國內兵,有白衣之會」。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癸卯,土犯鉞。土主疆理之政,存亡之機也,是為土地分裂,有戮死之君,徵在秦邦。至五年二月丙午,火、土皆犯井。占曰「國有兵喪之禍,主出走」。是月壬辰,歲、鎮、熒惑、太白聚于井。將以建霸國之命也,其地君子憂,小人流。又自三年四月至五年三月,熒惑三干鬼。主命者將夭而國徙焉。是時雍州假王霸之號者六國,而赫連氏據朔方之地,尤為強暴,荐食關中,秦人奔命者殆路。間歲,姚興薨而難作于內。明年,劉裕以晉師伐之,秦師連戰敗績,執姚泓以歸,戕諸建康。既而遺守內攜,長安淪覆焉。或曰:自上黨並河、山之北,皆鬼星、參、畢之郊也。五年四月,上黨群盜外叛。六月,濩澤人劉逸自稱三巴王。七月,河西胡曹龍入蒲子,號大單于。十月,將軍劉潔、魏勤擊吐京叛胡失利,勤力戰死,潔為所虜。明年,赫連屈孑寇蒲子、三城,諸將擊走之。其餘災波及晉、魏,仍其兵革之禍。
二年九月,土犯畢,為疆埸之兵。三年七月,木犯土于參。占曰「戰敗,亡地,國君死」。四年十月,月掩天關。其災同上。參,外主巴蜀。其後晉師伐蜀,戮其主譙縱。先是,四年閏月,月犯熒惑,在昴;七月,又蝕之。五年,將軍奚斤討越勤,大破之。明年,禿髮氏降于西秦,其君傉檀戮死。
神瑞元年二月,填入東井,犯天尊,旱祥也。天象若曰:土失其性,水源將壅焉;施于天尊,所以福矜寡之萌也。先是,去年九月至于五月,歲再犯軒轅大星;八月庚寅至二年三月,填再犯鬼積尸。歲星主農事,軒轅主雪霜風雨之神,返覆由之,所以告黃祇也。土爰稼穡,鬼為物之精氣,是謂稼穡潛耗,人將以饉而死焉。一曰大旱。是後,京師比歲霜旱,五穀不登,詔人就食山東,以粟帛賑乏,語在崔浩傳。
先是,月犯歲于畢。占曰「饑在晉代,亦其徵」。又鬼主秦,旱在秦邦。至二年,太史奏,熒惑在匏瓜中,一夜忽亡失之,後出東井,語在崔浩傳。既而關中大旱,昆明枯涸。
是歲四月癸丑,流星晝見中天,西行。占曰「營頭所首,野有覆軍,流血西行,謫在秦邦」。而魏人覿之,亦王師之戒也。天若戒魏師曰:是擁眾而西,固欲干君之明而代奪之爾,姑息人以觀變,無庸禦焉。先是五年三月,月犯太白于參;八月庚申,又犯之。參,魏分野。占曰「強侯作難,國戰不勝」。九月己丑,月犯左角;是歲三月壬申,又蝕之。是謂以剛晉之兵合戰而偏將戮,徵在兗州。二年四月,太白入畢,月犯畢而再入之。占曰「大戰不勝,邊將憂,魏邦受之」。六月己巳,有星孛于昴南。天象若曰:且有驅除之雄,勿用距之于朔方矣。明年七月,劉裕以舟師泝河。九月,裕陷我滑臺,兗州刺史尉建以畏懦斬。時崔浩欲勿戰,上難違眾議,詔司徒嵩率師迓之,及晉人戰于畔城,魏師敗績,語在崔浩傳。裕既定關中,遽歸受禪,既而赫連氏并之,遂竊尊號云。
自元年正月至泰常元年十月,月三犯畢,再入之,再犯畢陽星。占曰「邊兵起,貴人有死者」。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上自將,大破之。二年,上黨胡反,詔五將討平之。泰常元年,長樂、河間、南陽王皆薨。二年,豫章王又薨,常山霍季聚眾反,伏誅。
二年四月辛巳,有星孛于天市。五月甲申,彗星出天市,掃帝座,在房心北。市所以建國均人心,宋分也。國且殊號,人將更主,其革而為宋乎?先是,往歲七月,月犯鉤鈐;十一月,月食房上相;至元年二月,又如之。天象若曰:尚尸鈐鍵之位,君憑而尊之者,又將及矣。是歲八月,金、木合于翼。占曰「且有內兵,楚邦受之」。至泰常二年正月,晉荊州刺史司馬休之、雍州刺史魯宗之為劉裕所襲,皆出奔走。〔九〕是歲十月,鎮星守太微,七十餘日。占曰「易代立王」。其三年三月癸丑,太白犯五諸侯,如桓氏之占。七月,有流星孛于少微,以入太微。自劉氏之霸,三變少微以加南宮矣。始以方伯專之,中則霸形干之,又今孛政除之。馴而三積,堅冰至焉。是月,辰星見東方,在翼,甚明大。翼,楚邦也,是為冢臣干明,賊人其昌。
先是,五年十一月壬子,辰星出而明盛非常。至泰常二年十二月庚戌,辰星過時而見,光色明盛。是為強臣有不還令者。至是又如之,亦三至焉。或曰辰星以負北海,亦魏將大興之兆。
九月,長彗星孛于北斗,轢紫微,辛酉,入南宮,凡八十餘日。十二月,彗星出自天津,入太微,逕北斗,干紫宮,犯天棓,八十餘日,及天漢乃滅,語在崔浩傳。是歲,晉安帝殂,後年而宋篡之。夫晉室雖微,泰始之遺俗也,蓋皇天有以原始篤終,以哀王道之淪喪,故猶著二微之戒焉。
神瑞二年四月,木入南宮,加右執法;五月,火又如之。八月,金入自掖門,掩左執法;泰常元年六月,又由掖門入太微。五月,火犯執法。是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三年八月,土又入太微,犯執法,因留二百餘日。九月,金又犯右執法。十月,火犯上將,因留左掖門內二十日,乃逆行;四年三月,出西蕃,又還入之,繞填星成句己;四月丙午,行端門出。〔一0〕皆晉氏之謫也。自晉滅之後,太微有變多應魏國也。
泰常三年十月辛巳,有大流星出昴,歷天津,乃分為三,須臾有聲。占曰「車騎滿野,非喪即會」。明年四月,帝有事于東廟,蕃服之君以其職來祭者,蓋數百國也。是歲正月己酉,月犯軒轅;四月壬申,又犯填星,在張;四年五月,辰星又犯軒轅。占曰「國有喪,女君受之」。明年五月,貴人姚氏薨,是為昭哀皇后。六月,貴嬪杜氏薨,是為密后。
先是,二年九月,火犯軒轅;三年八月,金又犯之。占同也。
四年,自正月至秋七月,月行四犯太微。天象若曰:太微粹陽之天庭,月者臣也,今橫行轥之,不已甚乎。先是,元年五月,月犯歲星,在角。是歲七月,月又犯歲星。明年,宋始建國。後年而晉主殂,裕鴆之也。昔桓氏之難,月再干歲星,再劫其主。至是,亦再犯之而再勦其君,極其幽逼之患,而濟以篡殺之禍,斯謂之甚矣。
先是,三年九月,月犯火于鶉尾;十二月,又犯火于太微。是歲五月,月犯太白,在井;十月,又犯之,在斗,〔一一〕且再犯井星。皆有兵水大喪,諸侯有死者。七月,雁門、河內大水。〔一二〕五年三月,南陽王意文死。十一月,西涼李歆為沮渠所滅,晉君亦殂,秦、吳亡之應。
五年十一月乙卯,熒惑犯填星,在角。角,外朝也,土為紀綱,火主內亂,會于天門,王綱將紊焉。占曰「有死君逐主,后妃憂之」。十二月,月蝕熒惑,在亢。亢,內庭也。占曰「君薨而亂作于內,貴臣以兵死」。是月,客星見于翼。翼,楚邦也。占曰「國更服,邊有急,將軍或謀反者」。六年二月,月食南斗杓星。十月乙酉,金、土鬥于亢。占曰「內兵且喪,更立王公」。又兗州,陳、鄭之墟也,有攻城野戰之象焉。至七年正月,犯南斗;三月壬戌,又犯之。斗為人君受命,又吳分。是歲五月,宋武殂。秋九月,魏師侵宋北鄙。十一月,攻滑臺,克之。明年,拔虎牢,陷金墉,屠許昌,遂啟河南之地。八年,宋太后蕭氏死,既大臣專權,遷殺其主,卒皆伏誅。
自五年八月至七年十二月,熒惑一守軒轅,再犯進賢,再犯房星,月一犯軒轅及房。皆女君大臣之戒。是時陽平、河南王,太尉穆觀相次薨,而宋氏廷臣乘釁以侮其主,竟以誅死云。或曰火犯土、亢為饑疾。時官軍陷武牢,會軍大疫,死者十二三。是冬,詔稟饑人。
六年六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宮。占曰「上且行幸,若有大君之使」。明年,駕幸橋山,祠黃帝,東過幽州,命使者觀省風俗。十月,上南征。八年春,步自鄴宮,遂絕靈昌,至東郡,觀兵成皋,反自河內,登太行山,幸高都,飲至晉陽焉。
七年二月辛巳,有星孛于虛、危,向河津。占曰「玄枵所以飾喪紀也,宗廟並起,司人
疑
更謀,有易政之象」。十一月甲寅,彗星出室,掃北斗,及于□門。占曰「內宮幾室,主命將,易塞垣,有土功之事,其地又齊、衛也」。八年正月,彗星出奎南長三丈,東南掃河。奎為荐食之兵,徐方之地。占曰「西北之兵伐之,君絕嗣,天下饑」。七年十二月,帝命壽光侯叔孫建徇定齊地。八年春,築長城,距五原二千餘里,置守卒,以備蠕蠕。冬十月,大饑。十一月己巳,上崩于西宮。明年,宋廢其主。由是南邦日蹙,齊衛之地盡為兵衝。及世祖即政,遂荒淮沂以負東海云。
八年二月丙寅,火守斗,亦南邦之謫也。十一月,彗星孛于土司空。司空主疆理邦域,且曰有土功哭泣事。後年,赫連屈孑薨,太武征之,取新秦之地,由是征伐四克,提封萬里云。
世祖始光元年正月壬午,月犯心大星。心為宋分,中星者君也,月為大臣,主刑事。是歲五月,宋權臣徐羨之、謝晦、傅亮放殺其主,而立其弟宜都王,是為宋文帝。至十月,火犯心。天戒若曰:是復作亂以干其君矣。十月壬寅,大流星出天將軍,西南行,殷殷有聲。占曰「有禁暴之兵,上將督戰,以所首名之」。三年正月,歲星食月在張。張,南國之分。歲之於月,少君之象,今反食之,且誅強大之臣。是月,羨之等戮死,謝晦興江陵之甲以伐其君,宋將檀道濟帥師禦之,晦又奔潰伏誅。
或曰:是歲上伐赫連氏,入其郛。夏都直代西南,亦奔星應也。
二年五月,太白晝見經天。占曰「時謂亂紀,革人更王」。六月己丑,火入羽林,守六十餘日。占曰「禁兵大起,且有反臣之戒」。
三年十月,有流星出西南而東北行,光明燭地,有聲如雷,鳥獸盡駭。占曰「所發之野有破國遷君,西南直夏而首于代都焉。著而有聲,盛怒也」。
四年五月辛酉,金、水合于西方。占曰「兵起,大戰」。先是,三年正月,宋人有謝氏之難,王卒盡出。冬十一月,上伐赫連昌,入其郛,徙萬餘家以歸。是歲復攻之,六月,大敗昌于城下,昌奔上邽,遂拔統萬,盡收夏器用,虜其母弟妻子,由是威加四鄰,北夷讋焉。
神{鹿加}元年五月癸未,太白犯天街。占曰「六夷髦頭滅」。二年五月,太白晝見。占曰「大兵且興,強國有弱者」。是月,上北征蠕蠕,大破之,虜獲以鉅萬計,遂降高車,以實漠南,闢地數千里云。
三年六月,火犯井、鬼,入軒轅。占曰「秦憂兵亂,有死君。又旱饑之應」。丙子,有大流星出危南,入羽林。占曰「兵起,負海國與王師合戰」。是歲,自三月至十月,太白再犯歲星,月又犯之。占曰「有國之君或罹兵刑之難者,且歲饉」。十二月丙戌,流星首如甕,長二十餘丈,大如數十斛船,色正赤,光燭人面,自天船及河,抵奎大星,及于壁。占曰「天船以濟兵車,奎為徐方,東壁,衛也,是為宋師之祥。昭盛者,事大也」。是歲六月,宋將到彥之等侵魏,自南鄙清水入河,泝流而西,列屯二千餘里。九月,帝用崔浩策,行幸統萬,遂擊赫連定於平涼。十二月,克之,悉定三秦地。明年,大師涉河,攻滑臺,屠之,宋人宵遁。是時,赫連定轉攻西秦,戮其君乞伏慕末。吐谷渾慕容璝又襲擊定,虜之,以強死者,再君焉。是歲二月,定州大饉,詔開倉賑乏。或曰:奎星羽獵,理兵象也;流星抵之而著大,是為大人之事。冬十月,上大閱于漠南,甲騎五十萬,旌旗二千餘里,又明盛之徵。
四年,金、火入東井,火又犯天戶;明年正月,又犯鬼。占曰「秦有兵喪」。而至秦夏出夷威,〔一三〕沮渠蒙遜又死,氐主楊難當陷宋之漢中地云。
四年三月,有大流星東南行,光燭地,長六七丈,食頃乃滅,後有聲。占曰「大兵從之」。是時諸將方逐宋師,至歷城不及。有聲,駿奔之象也。四月辛未,太白晝見于胃。胃為趙分。五月,太白犯天關;十月丙辰,月又掩之。〔一四〕天關外主勃、碣,山河之險窮焉。占曰「兵革起」。九月丙寅,有流星大如斗,赤色,發太微,至北斗而滅。太微,禮樂之庭,且有昭德之舉,而述宣王命,是以帝車受之。是月壬申,有詔徵范陽盧玄等三十六人,郡國察秀、孝數百人,且命以禮宣喻,申其出處之節。明年六月,上伐北燕,舉燕十餘郡,進圍和龍,徙豪傑三萬餘家以歸。
四年八月,金入太微,亦君自將兵象。明年正月庚午,火入鬼。占曰「秦有死君」。四月己丑,太白晝見,為不臣。其後秦王赫連昌叛走伏誅之應也。
延和元年七月,有大流星出參左肩,東北入河乃滅。參主兵政,晉、魏墟也,山河所首,推之大兵將發于魏以加燕國。八月癸未,太白犯心前星;乙酉,又犯心明堂。占曰「有亡國,近期二年」。十二月,有流星大如甕,尾長二十餘丈,奔君之象。比歲連兵東討,至太延二年三月,燕後主馮文通去國奔高麗。
元年四月,月犯左角;五月,月掩斗;七月,月食左角。皆占曰「兵大起」。其後征西將軍金崖、安定鎮將延普、涇州刺史狄子玉爭權,崖及子玉舉兵攻普不克,據胡空谷反,平西將軍陸俟討獲之。
三年三月丙辰,金晝見,在參。魏邦戒也。閏月戊寅,金犯五諸侯。占曰「四滑起,官兵起亂」。
疑
己丑,月入井,犯太白。占曰「兵起合戰,秦邦受之」。七月,上幸隰城,詔諸軍討山胡白龍,入西河。九月,克之,伏誅者數千人。而宋大將軍、彭城王義康方擅威福,後竟幽廢。
是歲二月庚午,月犯畢口而出,因暈昴及五車。占曰「貴人死」。五月甲子,陰平王求薨。
太延元年五月,月犯右執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將,又犯左執法;十月丙午,月犯右執法;二年二月,月犯東蕃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執法及上相;三年八月,火犯左執法及上將;五年二月,木逆行犯執法。皆大臣謫也。元年十月,左僕射安原謀反,誅。三年正月,征東大將軍、中山王纂,太尉、北平王長孫嵩,鎮南大將軍、丹陽王叔孫建皆薨。其後,宋大將軍義康坐徙豫章,誅其黨與,僕射殷景仁亦尋卒焉。
元年五月,彗出軒轅;二年正月,月犯火,月,后妃也;三年七月,木犯軒轅;至五年七月,月掩填星。並女主謫也。真君元年,太后竇氏殂,宋氏皇后亦終。或曰彗出軒轅,女主有為寇者。其後沮渠氏失國,實公主潛啟魏師。
二年五月壬申,有星孛于房。占曰「名山崩,有亡國」。八月丁亥,木入鬼,守積尸;十一月辛亥,又犯鬼。鬼秦分,天戒若曰:涼君淫奢無度,財力窮矣,將喪國,身為戮焉。
二年正月、四年十一月,月皆犯井,亦為秦有兵刑。
三年正月壬午,有星晡前晝見東北,在井左右,色黃,大如橘。魏師之應也。黃星出于燕墟而慕容氏滅,今復見東井,涼室亡乎?四年四月己酉,華山崩。華山,西鎮也。天又若曰:星孛于房,既有徵矣,鎮傾而國從之。先是,元年十二月,金犯羽林;二年十二月至四年十一月,火再入之。五年五月,太白晝見胃、昴,入羽林,遂犯畢。畢又邊兵也。六月,上自將西征。秋八月,進圍姑臧。九月丙戌,沮渠牧犍帥文武將吏五千餘人面縛來降。明年,悉定涼地。
或曰星孛于房,為大臣之事,又饉祥也。火入鬼,犯軒轅,又稼穡不成。自元年已來,將相薨尤眾。至真君元年,州鎮十五盡饑。
四年十月壬戌,大流星出文昌,入紫宮,聲如雷。天象若曰:將相或以全師禦衛帝宮者,其事密近,有震驚之象焉。明年六月,帝西征,詔大將軍嵇敬等帥眾二萬屯漠南,〔一五〕以備暴寇。九月,蠕蠕乘虛犯塞,遂至七介山,京師大駭,司空長孫道生等并力拒之,虜乃退走。是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微,入貫索,長六丈餘。占曰「有大君之命」。貫索,賤人牢也。明年,帝命侍臣行郡國,觀風俗,問其所疾苦云。
真君二年七月壬寅,填星犯鉞。鎮者,國家所安危,而為之綱紀者也,其嬰鈇鉞之戮而君及焉。自元年十一月至此月,歲星三犯房上相。歲星為人君,今反覆由之,循省鉤鈐之備也。天若戒輔臣曰:涼邦卒滅,敵國殫矣,而猶挾震主之威,負百勝之計,盍思盈亢之戒乎?是時,司徒崔浩方持國鈞,且有寵於上。明年,安西李順備五刑之誅,而由浩鍛成之。後八年,竟族滅無後。夫天哀賢良而示以明訓夙矣,罕能省躬以先覺,豈不悲哉!浩誅之明年,卒有景穆之禍,後年而亂作。
三年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大兵起,合戰」。九月乙丑,有星孛于天牢,入文昌、五車,經昴、畢之間,至天苑,百餘日與宿俱入西方。天象若曰:且有王者之兵,彗除髦頭之域矣,貴臣預有戮焉。明年正月,征西將軍皮豹子大敗宋師于樂鄉。九月,上北伐,樂平王丕統十五將為左軍,中山王辰統十五將為右軍,上自將中軍。蠕蠕可汗不敢戰,亡,追至頓根河,〔一六〕虜二萬餘騎而還。中山王辰等八將軍坐後期,皆斬。
或曰:彗由昴、畢,貴人多死。十一月,太保盧魯元薨。〔一七〕五年二月,樂平王丕薨。
六年二月,太白、熒惑、歲星聚于東井。占曰「三星合,是為驚立絕行,其國內外有兵與喪,改立王公」。九月,盧水胡蓋吳據杏城反,僭署百官,雜虜皆響從,關內大震。十一月,將軍叔孫拔敗吳師于渭北。至七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兵起,有大戰」。時上討吳黨於河東,屠之,遂幸長安。二月,吳軍敗績于杏城,棄馬遁去,復收合餘燼。八月乃夷之。
五年五月,月犯心;六年四月,又如之。占曰「兵犯宋邦」。是月,太白入軒轅。占曰「有反臣」。是冬,宋太子詹事范曄謀反,誅。詔高涼王那徇淮泗,徙其人河北焉。
九年正月,火、水皆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四月,太白晝見經天。十年五月,彗星出于昴北。此天所以滌除天街而禍髦頭之國也。時間歲討蠕蠕。是秋九月,上復自將征之,所捕虜凡百餘萬矣。
是歲七月,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明年春,皇子真薨。
十年十月辛巳,彗星見于太微。占曰「兵喪並興,國亂易政,臣賊主」。至十一年正月甲子,太白晝見,經天;四月,又如之。占曰「中歲而再干明,兵事尤大,且革人更王之應也」。是歲十月甲辰,熒惑入太微;十二月辛未,又犯之;癸卯,又如之。占曰「臣將戮主,君將惡之,仍犯事荐也」。先是,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九年正月,犯歲星;是歲九月,太白又犯歲星。至正平元年五月,彗星見卷舌,入太微。卷舌,讒言之戒。六月辛酉,彗星進逼帝坐;七月乙酉,犯上相,拂屏,出端門,滅于翼、軫;辛酉,直陰國。翼、軫為楚邦,于屏者,蕭牆之亂也。天象若曰:夫膚受之譖實為亂階,卒至芟夷主相,而專其大號,雖南國之君由遷及焉。先是,去年十月,上南征絕河。十二月,六師涉淮,登瓜步山觀兵,騎士六十萬,列屯三千餘里,宋人兇懼,饋百牢焉。是年正月,盡舉淮南地,俘之以歸,所夷滅甚眾。六月,帝納宗愛之言,皇太子以強死。明年二月,愛殺帝于永安宮,左僕射蘭延等以建議不同見殺。愛立吳王余為主,尋又賊之。荐災之驗也。間歲,宋太子劭坐蠱事泄,亦殺其君而僭立,劭弟武陵王駿以上流之師討平之。滅於翼軫之徵也。
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是歲正月,太白經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愛等伏誅,高宗踐阼。至十一月,錄尚書元壽、尚書令長孫渴侯以爭權賜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遷。孛于屏相之應。出明年五月,太后崩。
高宗興安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西方。占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內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至興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占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先是,京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濮陽王閭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是歲,宋南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將王玄謨等西討,盡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軫之餘禍也。春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干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跡,光明燭地。河鼓為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從之。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復所過郡國一年,又尾跡之徵。
是歲五月,火入斗。斗主形命之養。其後三吳荐饑,仍歲疾疫。
三年夏四月,熒惑犯太白。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出而禍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將殷孝祖侵魏南鄙,詔征南將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
或曰:金火合,主喪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征東將軍、中山王託真薨。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房鉤鈐星。是謂強臣不御,王者憂之。至四年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占曰「諸侯大臣有謀反伏誅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一八〕皆宋分。占曰「國有變,臣為亂」。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尾跡,既滅,變為白雲。奎為徐方,又魯分也。占曰「下有流血積骨」。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四年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占曰「歲饉」。至五年二月,又入東井。占曰「旱兵飢疫,大臣當之」。六月,太白犯鉞。占曰「兵起,更正朔」。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鎮、雲中、高平、雍、秦饑旱。明年,改年為和平。至六月,諸將討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躡之,會軍大疫乃還。
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占曰「小流星百數四面行者,庶人遷之象」。〔一九〕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隨躡之。
四年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犯氐;至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皆后妃之府也。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歲犯鬼。鬼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三月,月掩軒轅。四月戊戌,皇太后崩於壽安宮。
宋志云:人間宣言,人主帷箔不修,故謫見軒轅。又五年十一月,月犯左執法;明年十一月,又犯之。占曰「大臣有憂」。和平二年,征東將軍、河東王閭毗薨。十月,廣平王洛侯薨。
和平元年十月,有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饉祥也。二年三月,熒惑入鬼。〔二0〕是謂稼穡不成,且曰萬人相食。其後定相阻飢,宥其田租。時三吳亦仍歲凶旱,死者十二三。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于房。心,宋分。時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聲相再。是歲,詔諸將討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間歲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紊焉。
先是,元年十月,太白入氐。占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將。占曰「上將憂之」。三年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征東大將軍、常山王素並薨。
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赤,長匹餘,滅而復出,大小百數。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眾,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將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是月,發卒五千餘,通河西獵道。後年八月,帝校獵于河西,宋主亦大閱舟師,巡狩江右云。
二年九月,太白犯南斗。斗,吳分。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誅者」。十一月,太白犯填。填,女君也,且曰有內兵、白衣會。至三年九月,火犯積尸。占曰「貴人憂之,斧鉞用」。十月,太白犯歲星。歲為人君,而以兵喪干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是月,熒惑守軒轅。〔二一〕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十一月,歲入氐。氐為正寢,歲為有國之君。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五年二月,月入南斗魁中,犯第四星。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自賊者;又大赦」。既而宋孝武及宋后相繼崩殂,少主荐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殺之,而立宋明帝。江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占曰「大臣憂,斧鉞用」。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心為明堂,歲為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占曰「凡五星守心,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天子者」。七月己酉,有流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占曰「有大喪」。九月丁酉,火入軒轅。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之象也。女主專制,將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長星,彗之著,易政之漸焉。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將;十二月,遂守之。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干蕃輔之任矣。且占曰「政亂有奇令」。四月,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專殺諸侯者」。五月癸卯,上崩于太華殿,車騎大將軍乙渾矯詔殺尚書楊寶年等于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明年,皇太后定策誅之。太后臨朝,自馮氏始也。或曰:心為宋分。是歲六月,歲星晝見于南斗。斗為天祿,吳分也。天象若曰:或以諸侯干君而代奪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有太白之刑與歲星之祐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勝數,至明乃止。至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眾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將從之。及宋討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陽,進平荊雍。其後張永之師敗績于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流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戊子,〔二二〕太白犯歲星。歲,農事也,肅殺干之,是為稼穡不登。六月,熒惑犯鬼。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八月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九月甲寅,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第三星。占曰「貴人將相有誅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或曰歲為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洊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旱饑。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南阻饑,牛且大疫。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將及雍州刺史,據長安反,詔司空和其奴討滅之。九月,詔賜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御賜征北將士。後歲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元年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是歲六月,月犯井;十月,又掩之。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占曰「貴人當之,有將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二三〕
皇興元年四月,太白犯鎮星。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大兵起」。是時,鎮南大將軍尉元、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群盜作亂,元又討平之。後歲正月,上黨王觀西征吐谷渾,又大破之。
二年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將。占曰「上將誅」。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為內宮有憂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宮」。四年十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於太后,傳位太子,是為孝文帝。
宋志以為先是比年月頻犯左角,占曰「天子惡之」。及上遜位,而宋明帝亦殂。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畢,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鉤鈐。鉤鈐以統天駟,火為內亂。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乘之矣。乙巳,鎮星犯井。夫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干之,是為后竊刑柄。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過賞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二四〕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
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又群陰不制之象也。是時馮太后宣淫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尸位而已。二年九月,河間王閭虎皮以貪殘賜死。其後,司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秦涼諸鎮。〔二五〕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詔免其田租,開倉賑乏。
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二六〕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二七〕丁卯,太白又入氐。〔二八〕太白有母后之幾,主兵喪之政,以干君於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將有劫殺之虞矣。二月癸丑,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月為強大之臣,為主女之象,〔二九〕始由后妃之府而干少陽之君,示人主以戒敬之備也。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天象若曰:是又僻行不制而棄其紀綱矣。且占曰「貴人強死,天下亂」。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占曰「臣欲賊主,諸侯之兵盡發」。八月乙亥,月掩畢。十一月,月入軒轅,食第二星。至承明元年四月,月食尾。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軒轅;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謫也。天若言曰:母后之釁幾貫盈矣,人君忘祖考之業,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是時,獻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實有酖毒之禍焉。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為之成象久矣。其後,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諒陰之儀,篤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供人之黨,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豈不哀哉!或曰:太白犯歲於天門,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亂之徵。時宋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繼。既而桂陽、建平王並稱兵內侮,矢及宮闕,僅乃戡之。尋為左右楊玉夫等所殺。
或曰:月犯歲、鎮,金、火入軒轅,皆饉祥也。月掩畢,主邊兵。四年,州鎮十三饑;又比歲蝗旱。太和元年,雲中又饑,開倉賑之。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聲;十一月辛未,又如之。是歲五月,宋桂陽王反于江州,間歲,沈攸之反于江陵,皆為大兵西伐。時以江南內攜,又詔五將伐蜀。
太和元年五月庚子,太白犯熒惑,在張,南國之次也。占曰「其國兵喪並興,有軍大戰,人主死」。壬申,水、土合于翼,皆入太微,主令不行之象也。占曰「女主持政,大夫執綱,國且內亂,群臣相殺」。九月丁亥,太白晝見,經天,光色尤盛,更姓之祥也。二年九月,火犯鬼。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三年三月,月犯心。心為天王,又宋分。三月,填星逆行入太微,留左掖門內。占曰「土守南宮,必有破國易代。逆行者,事逆也」。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犯太微,與劉氏篡晉同占。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月,月行六犯南斗,入魁中。斗為大人壽命,且吳分。是時馮太后專政,而宋將蕭道成亦擅威福之權,方圖劉氏。宋司徒袁粲起兵石頭,沈攸之起兵江陵,將誅之,不克,皆為所殺。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為齊帝。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陽宮。
又元年十月,月犯昴,為刑獄事。二年六月,月犯房。占曰「貴人有誅者」。或曰「月犯斗,亦大臣之謫也」。其後李惠伏誅,宜都、長樂王並賜死。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暈參、畢、兩河、五車。占曰「大赦」。至八月,大赦天下。三年正月壬子,又暈觜、參、昴、畢、五車、東井。至十月,大赦天下。
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入斗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月,又犯斗魁第二星。占曰「其國大人憂,不出三年」。七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年二月,又五干之。斗為爵祿之柄,心為布政之宮,月行干而轥之,亦以荐矣。其占曰「月犯心,亂臣在側,有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是時,馮太后將危少主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動無違禮,故竟得無咎。至六年三月,而齊主殂焉。或曰:月犯斗,其國兵憂。心又豫州也。時比歲連兵南討,五年二月大破齊師于淮陽,又擊齊下蔡軍,大敗之。
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軒轅;四年二月,又犯軒轅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軒轅左角。左角,后宗也。是時太后淫亂,而幽后之姪娣,又將薄德。天若言曰:是無周南之風,不足訓也,故月、太白驟于之。
三年九月庚子,太白犯左執法;十二月丙戌,月犯之;〔三0〕四年二月辛巳,〔三一〕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將;至六年十月乙酉,熒惑又犯之。夫南宮執法,所以糾淫忒,成肅雍;而上將朝庭之輔也。天象若曰:王化將弛,淫風幾興,固不足以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糾弼,安用之!文明太后雖獨厚幸臣,而公卿坐受榮賜者費亦巨億,蓋近乎素餐焉。其三年九月,安樂王長樂下獄死,隴西王源賀薨;四年正月,廣川王略薨,襄城王韓頹徙邊;七月,頓丘王李鍾葵賜死;其後任城王雲、中山王叡又薨。比年死黜相繼,蓋天謫存焉。
四年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又比年,月再犯昴,亦為獄事與白衣之會也。
五年九月辛巳,填犯辰星于軫。占曰「為饑,為內亂,且有壅川溢水之變」。是歲,京師大霖雨,州鎮十二饑。至六年七月丙申,又大流星起東壁,光明燭地,尾長二丈餘。東壁,土功之政也。是月發卒五萬,通靈丘道。十月己酉,有流星入翼,尾長五丈餘。七星,中州之羽儀;翼,南國也。天象若曰:將擇文明之士,使于楚邦焉。明年,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齊,始通二國之好焉。
四年正月丁未,月在畢,暈參、井、五車,赦祥也。四月,幸廷尉獄,錄囚徒。明年二月,大赦。是月,月在翼,有偏日暈,〔三二〕侵五車、東井、軒轅、北河、鬼,至北斗、紫垣、攝提。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胃、昴、畢。至甲戌,天下大赦。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
七年六月庚午辰時,東北有流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為三段。十月己亥,星隕如虹。是時,太后專朝,且多外嬖,雖天子由倚附之,故有干明之謫焉。破而為三,席勢者眾也。昔春秋星隕如雨,而群陰起霸。其後漢成帝時,旰日晦冥,眾星行隕,燿燿如雨,而王氏之禍萌。至是天妖復見,又與元后同符矣。
十年八月辰時,有星落如流火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太白,至午西破為二段,尾長五尺,復分為二,入雲間。仍見者,事荐也,後代其踵而行之,以至於分崩離析乎?先是,七年十月,有客星大如斗,在參東,似孛。占曰「大臣有執主之命者,且歲旱糴貴」。十年九月,熒惑犯歲星。歲主農事,火星以亂氣干之,五稼旱傷之象也。占曰「元陽以饉,〔三三〕人不安」。自八年至十一年,黎人阻饑,且仍歲災旱。
八年正月辛巳,月在畢,暈井、歲星、觜、參、五車。占曰「有赦,糴貴」。其年六月,大赦。冬,州鎮十五水旱,人饑。九年正月,月在參,暈觜、參兩肩、五車,為大赦,為水。戊申,月犯井,為水祥也。是歲,冀定數州大水,人有鬻男女者,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明年,大赦。
十一年三月丁亥,火、土合于南斗。填為履霜之漸,斗為經始之謀,而天視由之,所以為大人之戒也。占曰「其國內亂,不可舉事用兵」。是時齊主持諸侯王酷甚,雖酒食之饋,猶裁之有司。故天若言曰:非所以保根固本,以貽長代之謀也,內亂由是興焉。五月丁酉,太白經天,晝見,庚子遂犯畢。畢又邊兵也。是歲,蠕蠕寇邊。明年,齊將陳達伐我南鄙,陷澧陽。間歲而齊君子子響為有司所御,遂憤怒而反,伏誅。及齊主殂而西昌侯篡之,高、武子孫所在棋布,皆拱手就戮,亦齊君自為之焉。
十一年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遂犯建星。亦圖始之謀也。十二年七月,月犯牛;十三年六月,又掩之;明年八月,又犯之。牛主吳分。占曰「國有憂,大將戮」。亦江南兵饉之徵也。
七月癸丑,太白犯軒轅大星;八月甲寅,又犯之。皆女君之謫也,天象若曰:軒轅以母萬物,由后妃之母兆人也,是固多穢,復將安用之?其物類之感,又稼穡之不滋候也。是歲年穀不登,聽人出關就食。明年,州鎮十五皆大饑,詔開倉賑乏。間歲,太后崩。
是歲月三入井,金又犯之。占曰「陰陽不和,不為水患且大旱」。其後連年亢陽,而吳中比歲霖雨傷稼也。
十二年三月甲申,歲星逆行入氐。甲、申,皆齊分也。占曰「諸侯王而升為天子者」。逆行者,其事逆也。先是,去年十月,歲、辰、太白合于氐。是謂驚立絕行,〔三四〕改立王公。是歲四月,月犯氐,與歲同舍;六月丁巳,月又入氐,犯歲星。月為強大之臣,歲為少君也,與歲同心內宮而干犯之,強宗擅命,逼奪其君之象也。再干之,其事荐至。
十三年三月庚申,月犯歲;十五年六月,又犯之。歲星不在宿宮,是為強侯之譴。江南太子、賢王相次薨歿,既而齊武帝殂,太孫幼沖,西昌輔政,竟殺二君而篡之。月再犯于氐及逆行之效也。
或曰月犯木,饑祥也。時比歲稼穡不登。又十二年正月戊戌,月犯左角;十一月丙寅,又如之;七月,金又犯左角。角為外朝,且兵政也。占曰「不出三年,天下有兵,主子死,大君惡之」。至十四年,有子響誅,間歲而齊室亂。
十二年四月癸丑,月、火、金會于井;辛酉,金犯火;甲戌,火、水又俱入井。皆雨暘失節,萬物不成候也。且曰王業將易,諸侯貴人多死。是歲,月行四入氐;十月,辰星入之;閏月丁丑,火犯氐;乙卯,又入之。占曰「大旱歲荒,人且相食,國易政,君失宮,遠期五年」。氐,又女君之府也。是歲,兩雍及豫州旱饑。明年,州鎮十五大饉。至十四年,太后崩。時江南北連歲災雨,至十七年,有劫殺之禍,誅死相踵焉。
是歲月三犯房;十三年四月,又犯之;七月至十月,再犯鍵閉。占曰「有亂臣,不出三年伐其主」。自十二年七月至十四年八月,月再犯牛,又再掩之,凡六犯牛且掩之。牛為吳越,饉祥也,畢,魏分。且曰貴人多死免者。十二年九月,司徒、淮南王他薨。十三年,光州人王泰反,章武、汝陰、南安三王皆坐贓廢,安豐王猛、司空荀頹並薨。十四年,地豆于及庫莫奚頻犯塞,京兆王廢為庶人。
校勘記
〔一〕 魏書卷一百五之三 諸本目錄注「闕」字,卷末附宋人校語云:(殿本入考證)「魏收書天象志第一卷載天及日變,第二卷載月變,第三、第四卷應載星變。今此二卷,天、日、月、星變編年總繫魏及南朝禍咎。蓋魏收志第三、第四卷亡,後人取他人所撰志補足之。魏澹書世已無本,據目錄作西魏帝紀,而元善見、司馬昌明、劉裕、蕭道成皆入列傳。此志主東魏,而晉、宋、齊、梁君皆稱帝號,亦非魏澹書明矣。唐書經籍志有張太素魏書一百卷,故世人疑此二卷為太素書志。崇文總目有張太素魏書天文志二卷,今亦亡矣。惟昭文館有史館舊本魏書志第三卷,前題朝議郎、行著作郎修國史張太素撰。太素唐人,故諱『世』『民』等字。」按天象志三及四非魏書原文甚明,其中記月變即採志二所載,記星變似兼採已亡之魏書志三、四和宋書天文志。
〔二〕 元年十月至二年五月月再掩東蕃上相 按志二天興元年十一月丁丑,月掩東上相。這裏「十」下當脫「一」字。
〔三〕 是歲秀容胡帥亦聚眾反 諸本「帥」訛「師」,今據志二天興四年三月甲子條改。又「是歲」承上文是四年,據志二事在五年十一月。
〔四〕 九月己未又犯進賢 按是年九月丁卯朔,無己未。宋書卷二五天文志在元興元年(魏天興五年)九月癸未,是十七日。
〔五〕 二年八月火犯斗丁亥又犯建 按天賜二年八月庚戌朔,無丁亥。宋志是年不載,而次年(義熙二年,即魏天賜三年)記八月癸亥,熒惑犯斗第五星;丁巳,犯建星。是年八月甲辰朔,丁巳是十四日。疑這裏抄宋志,誤以義熙二年為天賜二年,又訛「丁巳」為「丁亥」。
〔六〕 二年八月甲子熒惑犯少微庚寅犯右執法癸卯犯左執法 南本「癸卯」作「癸巳」,北本、汲本、殿本、局本作「癸未」,百衲本作「癸卯」。按天賜二年八月庚戌朔,無庚寅、癸卯。亦無「癸巳」「癸未」。宋志義熙元年(魏天賜二年)九月戊子熒惑犯少微,庚寅、癸未犯左右執法。是年九月己卯朔,戊子是十日,庚寅是十二日,癸未是五日,亦似不應記癸卯於戊子、庚寅後。然此志本條疑抄宋志而誤。
〔七〕 八月辛丑熒惑犯執法 按天賜四年八月戊辰朔,無辛丑。宋志在義熙三年(魏天賜四年)八月辛卯,乃二十四日。
〔八〕 是歲八月壬子太白犯軒轅大星 按永興二年八月辛巳朔,無壬子。宋志在義熙六年(魏永興二年)八月壬午,是二日。此志「壬子」當是「壬午」之訛。
〔九〕 至泰常二年正月晉荊州刺史司馬休之雍州刺史魯宗之為劉裕所襲皆出奔走 按劉裕攻司馬休之,休之出奔,據宋書卷二武帝紀二在義熙十一年(魏神瑞二年),次年魏改年泰常。志二誤「神瑞」為「泰常」,這裏又承其誤。參志二校記〔一〕。
〔一0〕四月丙午行端門出 按泰常四年四月庚申朔,無丙午。宋志在元熙元年(魏泰常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丙戌。此志「丙午」當是「丙戌」之訛。
〔一一〕十月又犯之在斗 按志二在泰常三年十一月庚申,這裏「十」下當脫「一」字。
〔一二〕七月雁門河內大水 按卷三太宗紀在泰常三年八月,疑這裏作「七月」誤。
〔一三〕明年正月又犯鬼至而至秦夏出夷威 諸本「正月」作「五月」,獨百衲本作「正月」。按宋志元嘉九年正月庚午,熒惑入輿鬼,此志之明年乃魏神{鹿加}五年,亦即宋元嘉九年(四三二),知百衲本獨是,今從之。又「而至秦夏出夷威」,語不可解。「而至」下疑有脫文。「威」當是「滅」之訛。「出」字非字訛即衍文。
〔一四〕十月丙辰月又掩之 諸本無「月」字。按志二神{鹿加}四年十月丙辰,月掩天關,宋志同。這裏「又」上脫「月」字,承上文,便似太白又掩之。今據補。
〔一五〕詔大將軍嵇敬等帥眾二萬屯漠南 諸本「嵇」訛「黎」,今據卷四上世祖紀上太延五年六月條、卷一0三蠕蠕傳(補)改正。
〔一六〕追至頓根河 殿本考證云:「頓根河,本書蠕蠕傳作『頞根河』。」按「頓」字疑訛。
〔一七〕十一月太保盧魯元薨 卷七下世祖紀下,魯元死在太平真君三年十二月辛丑。這裏「十一月」當是「十二月」之訛。
〔一八〕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 按志二「月入南斗」在太安四年八月。疑「月入南斗」上脫「八月」二字。
〔一九〕占曰小流星百數四面行者庶人遷之象 按上文稱「流星數萬西行」,這裏「四」當是「西」之訛。
〔二0〕二年三月熒惑入鬼 按宋志在大明六年(魏和平三年)三月。此志下文說「是歲,詔諸將討雍州叛氐」,據卷五高宗紀,事在和平三年六月,則這裏「二年」當是「三年」之訛。但下又云「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據宋書卷六孝武帝紀,事在大明五年(魏和平二年),又不合。
〔二一〕是月熒惑守軒轅 按是月承上文乃和平三年(四六二)十月,據宋志「熒惑守軒轅」和下文「十一月,歲入氐」都在大明七年(魏和平四年、四六三),此志提早一年。此條下注文和下五年條正文和注中記載的星變,見於宋志者,比對紀年,此志皆提前一年,必是雜抄宋志而於宋、魏紀年的必定有誤。今不逐條列舉。
〔二二〕顯祖天安元年正月戊子 按天安元年正月己丑朔,無「戊子」。
〔二三〕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按卷六顯祖紀,拓跋道符起兵在皇興元年正月,和其奴及李峻死於皇興三年正月和十一月,卷四四和其奴傳同紀。這裏作「明年」誤。
〔二四〕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 按此承上文乃延興二年正月,志二在是年閏月,疑「丙子」上脫「閏月」二字。但是年閏六月,壬子朔,無「庚子」,志二亦誤。正月甲寅朔,亦無庚子。
〔二五〕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秦涼諸鎮 諸本「涼」作「梁」。按志二及卷七上高祖紀上作「涼州諸鎮」。「梁」字訛,今改正。
〔二六〕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 志二「九月」作「正月」。按下稱「七月丙申」,不應「九月」在前,「九」當是「正」之訛。
〔二七〕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 此承上文乃延興四年(宋元徽二年四七四),據宋志在元徽三年(魏延興五年),當是抄宋志誤前一年。
〔二八〕丁卯太白又入氐 此承上文乃延興四年七月。按是年七月庚午朔,無丁卯。宋志在元徽三年(魏延興五年)七月丁巳。是年七月甲午朔,丁巳是二十四日。這裏誤前一年,又「丁卯」乃「丁巳」之訛。
〔二九〕為主女之象 按「主女」當是「女主」誤倒。
〔三0〕十二月丙戌月犯之 諸本「十二月」作「十一月」。按志二太和三年十二月丙戌,月犯太微左執法。是年十一月己亥朔,無丙戌,十二月戊辰朔,丙戌是十九日。這裏「十一月」乃「十二月」之訛。今據改。
〔三一〕四年二月辛巳 諸本「月」訛「年」,今據志二改。
〔三二〕有偏日暈 按志二太和五年二月甲辰條「日」作「白」,當是。
〔三三〕元陽以饉 殿本考證云:「『元』應作『亢』。」
〔三四〕是謂驚立絕行 諸本「立」作「亡」。按這是說歲、辰、太白三星聚氐。志四武定八年三月甲午,歲、鎮、太白在虛,云「是為驚立絕行」。隋書卷二0天文志中云:「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絕行。」知這裏「亡」字訛,今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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