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魏書卷一百五之四 天象志一之四第四-魏書
魏書卷一百五之四 天象志一之四第四
〔一〕
太和十二年十一月戊午,太白犯歲,又犯火,喪疾之祥。占曰「國無兵憂,則君有白衣之會」。丙寅,火又犯木。占曰「內無亂政,則主有喪戚之故」。十二月壬寅,太白犯填。占曰「金為喪祥,后妃受之」。十三年二月,熒惑犯填。占曰「火主凶亂,女君應之」。皆文明太后之謫也。先是,十一年六月甲子,歲星晝見;十二月甲戌,又晝見;是歲六月,又如之。歲而麗于大明,少君象也。是時孝文有仁聖之表,而太后分權以干冒之,及帝春秋方壯,始將經緯禮俗,財成國風。故比年女君之謫屢見,而歲星{穴浸}盛,至于不可掩奪矣。且占曰「木晝見,主有白衣之會」。是歲九月丙午,有大流星自五車北入紫宮,抵天極,有聲如雷。占曰「天下大凶,國有喪,宮且空」。夫五車,君之車府也,天象若曰:是將以喪事有千乘萬騎而舉者。大有聲,其事昭盛。至十四年三月,填星守哭泣。占曰「將以女君有哭泣之事」。四月丙申,火犯鬼,喪祥也。六月,有大流星從紫宮出,西行。天象又曰:人主將以喪事而出其宮。八月,月、太白皆犯軒轅。九月癸丑而太皇太后崩,帝哭三日不絕聲,勺飲不入口者七日,納菅屨,徒行至陵,其反亦如之,哀毀骨立,杖而後起,雖殊俗之萌,矯然知感焉。自九月至于歲終,凡四謁陵。又荐出紫宮之驗也。
十四年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軒轅;十五年十月,月犯填,又犯軒轅;八月,又犯之;〔二〕九月,月掩填星;十七年正月,月又犯軒轅。皆女君之象也。是時林貴人以故事薨,及馮貴人為后,而其姊譖之,至二十年竟坐廢黜,以憂死。幽后繼立,又以淫亂不終。
十三年十二月戊戌,填星、辰星合于須女。女,齊、吳分。占曰「是為雍沮,主令不行,且有陰親者」。至十四年三月庚申,歲星守牛。占曰「其君不愛親戚,貴人多喪;又饉祥也」。是歲太白三犯熒惑;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有大流星從南行入氐。甲申,齊邦之物也,金、火相鑠,為兵喪,為大人之謫。天象若曰:宿宮有兵喪之故,盛大者循而殘之,處其寢廟之中矣。至十五年三月壬子,歲犯填,在虛;三月癸巳,木、火、土三星合宿于虛;甲午,火、土相犯。虛,齊也。占曰「其國亂專政,內外兵喪,故立侯王」。九月乙丑,太白犯斗第四星;戊子,有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宮,至帝坐。主有盛大之臣,乘賢以侮其君者。且占曰「大人易政」。至十七年正月戊辰,金、木合于危。危,亦齊也,是為人君且罹兵喪之變。四月戊子,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擅刑以殘賊諸侯者」。至七月,齊武帝殂,西昌侯以從子干政,竟殺二君而自立,是為齊明帝。於是高、武諸子王侯數十人相次誅夷,殆無遺育矣。雖繼體相循,實有準命之禍〔三〕,故天謫仍見云。
自十五年至十七年,月行七犯建星。建星為忠臣之輔,經代之謀,又吳之分也。十五年,再犯牽牛;十六年至十七年,又四犯南斗。是謂臣干天祿,且曰「大人多死者」。又十五年七月,金入太微;十七年,火入太微宮。反臣之戒。是歲,月行四入太微,十七年六入太微,比歲凡十干之,而齊君夷其宗室,亦積忍酷甚也。
十五年四月癸亥,熒惑入羽林;十六年二月壬子,太白入羽林。占曰「天下兵起」。三月己卯,四月丙午,五月甲戌,十月辛卯,月行皆入羽林;十七年四月壬寅,八月辛卯,十二月辛巳,又如之。先是,陽平王頤統十二將軍騎士七萬,北討蠕蠕。是歲八月,上勒兵三十餘萬自將擊齊,由是比歲皆有事于南方。
十五年三月,月掩畢;十一月,又犯之;十六年五月及七月,月再入畢;八月、十一月又再犯之;十七年八月又入畢。畢為邊兵。占曰「貴人多死」。十五年六月,濟陰王鬱賜死;十七年,南平王霄、三老尉元皆死;十八年,安定王休死;十九年,司徒馮誕、太師馮熙、廣川王諧皆死。
十七年二月庚戌,火、土合于室。室星,先王所以制宮廟也,熒惑天視,填為司空,聚而謀之,其相宅之兆也。且緯曰:「人君不失善政,則火土相扶,卜洛之業庶幾興矣。」是歲九月,上罷擊齊,始大議遷都。冬十月,詔司空穆亮、將作董邇繕洛陽宮室,明年而徙都之。於是更服色,殊徽號,文物大備,得南宮之應焉。
凡五星分野,熒惑統朱鳥之宿,而填以軒鼓寓之,皆周鶉火之分。室,又并州之分。是為步自并州,而經始洛邑之祥也。
十七年二月丁丑,太白犯井;辛丑,又犯鬼;五月戊午,晝見;九月,又如之。是謂兵祥,雍州也。是月,火、木合于婁。婁為徐州,占曰「其地有亂,萬人不安」。八月辛巳,熒惑入井。占曰「兵革起」。明年十二月,〔四〕詔征南將軍薛真度督四將出襄陽,大將軍劉昶出義陽,徐州刺史元衍出鍾離,平南將軍劉藻出南鄭,〔五〕皆兩雍、徐方之分。後年正月,平南王肅大敗齊師于義陽,降者萬餘。己亥,上絕淮,登八公山,並淮而東,及鍾離乃還。
至十九年六月庚申,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六〕大敗齊師于沔北。明年春,復大破之,下二十餘城,於是悉定沔漢諸郡。時江南偽立雍州於襄陽,以總牧西土遺黎,故與東井同候。
十八年四月甲寅,熒惑入軒轅,后妃之戒也。是時,左昭儀得幸,方譖訴馮后,上蠱而惑之。故天若言曰:夫膚受之微不可不察,亦自我天視而降鑒焉。至十九年三月,月犯軒轅;二十年七月辛巳,又掩填星。是月,馮后竟廢,尋以憂死,而立左昭儀,是為幽后。明年,追廢林貞后為庶人。二十二年正月,月又掩軒轅。十一月,又彗星起軒轅,歷鬼南,及天漢。天又若曰:是固多穢德,宜其彗除矣。行歷鬼,又強死之徵。明年,幽后賜死也。
十九年六月壬寅,熒惑出于端門。占曰「邦有大獄,君子惡之,又更紀立王之戒也」。明年,皇太子恂坐不軌,黜為庶人。至二十一年十月壬午,熒惑、歲星合於端門之內。歲為人君,火主死喪之禮,而陳于門庭,大喪之象也。二十二年二月乙丑,木、火合于掖門內,是夕,月行逮之;三月丙午,木、火俱出掖門外,再合一相犯,月行逮之。后妃預有咎焉。明年四月,宮車晏駕。夫太微,禮樂之庭也。時帝方修禮儀,正喪服,以經人倫之化,竟未就而崩。少君嗣立,其事復寢,縉紳先生咸哀慟焉。故天視奉而修之,是以徘徊南宮,蓋皇天有以著慎終歸厚之情。或曰「合于天庭南方,有反臣之戒」。是時齊明帝殂,比及三年而亂兵四交宮掖,既而蕭衍戡之,竟覆齊室云。
二十一年十一月,有流星照地,至天津而滅。占曰「將有樓船之攻,人君以大眾行」。二十二年而上南伐。是歲之正月,有流星大如三斗瓶,起貫索,東北流,光燭地,經天棓乃滅,有聲如雷。天棓,天子先驅也。占曰「國中貴人有死者,且大赦」。至三月,上南征不豫,詔武衛元嵩詣洛陽,賜皇后死。
世宗景明元年四月壬辰,有大流星起軒轅左角,東南流,色黃赤,破為三段,狀如連珠,相隨至翼。左角,后宗也。占曰「流星起軒轅,女主後宮多讒死者」。翼為天庭之羽儀,王室之蕃衛,彭城國焉。又占曰「流星于翼,貴人有憂繫」。是時,彭城王忠賢,且以懿親輔政,借使世宗諒陰,恭己而修成王之業,則高祖之道庶幾興焉。而阿倚母族,納高肇之譖,明年,彭城王竟廢。後數年,高氏又鴆于后,而以貴嬪代之。由是小人道長,讒亂之風作矣。夫天之風戒,肇于履端之始,而沒身不悟,以傷魏道,豈不哀哉!或曰:軒轅主后土之養氣,而庇祐下人也,故左角謂之少人焉。天象若曰:人將喪其所以致養,幾至流亡離析矣。是歲,北鎮及十七州大饉,人多就食云。
是歲十二月癸未,月暈太微,既而有白氣長一丈許,南抵七星,俄而月復暈北斗大角。為君以兵自衛,又赦祥也,且為立君之戒。時蕭衍立少主於江陵,改元大赦。尋伐金陵,以長圍逼之。又二年正月,月暈井、參、觜、昴、五車。占曰「貴人死,大赦」。是歲,廣陵王羽薨。二月至秋,再大赦。
二年正月己未,金、火俱在奎,光芒相掩。為兵喪,為逆謀,大人憂之,野有破軍殺將。奎,徐方也。三月丁巳,有流星起五諸侯,入五車,至天潢散絕為三,光明燭地。五車,所以輔衰替之君也,流星自五諸侯干之,諸侯且霸而修兵車之會;分而為二,距乏
疑
之君幾將並立焉。
魏收以為流星出五車,諸侯有反者。至五月,咸陽王禧謀反,賜死。
戊午,填星在井,犯鉞,相去二寸。占曰「人君有戮死者」。時蕭衍起兵襄陽,將討東昏之亂,是月,推南康王寶融為帝,踐阼于江陵,於是齊有二君矣。至八月戊午,金、火又合于翼,楚分也。十一月甲寅,金、水俱出西方。占曰「東方國大敗」。時蕭衍已舉夏口,平尋陽,遂沿流而東,東主之師連戰敗績,於是長圍守之。十二月,齊將張稷斬東昏以降,又戮主之徵。至三年正月,火犯房北星,光芒相接;癸巳,填星逆行,守井北轅西星。皆大臣賊主,更政立君之戒也。三月,金、水合於須女。女,齊分;金、水合,為兵誅。二月丁酉,有流星起東井,流入紫宮,至北極而滅。東井,雍州之分,衍憑之以興,且西君之分,使星由之以抵辰極,是為禪受之命,且為大喪。是月,齊諸侯相次伏誅,既而西君錫命,衍受禪于建康,是為梁武帝。戊辰而少主殂。
自二年至三年,月六掩犯斗魁;七月,火犯斗,皆吳分也。時江南北歲大饉,又連兵北鄙,負敗相跡。又二年七月,月暈婁,內青外黃,轢昴、畢、天船、大陵、卷舌、奎。船為徐魯,又赦祥也,且曰「多死喪」。三月,青、齊、徐、兗餓死萬餘人。七月,大赦。三年八月,月暈,外青內黃,轢昴、畢、婁、胃、五車。占曰「貴人多死」。十二月,月犯昴,環月。太傅、平陽王丕薨。〔七〕後年正月,大赦。
三年八月丙戌,有大流星起天中,北流,大如二斗器。占曰「有天子之使出自中京,以臨北方」。至四年九月壬戌,有大流星起五車,東北流。占曰「有兵將首于東北」。是歲二月辛亥,三月丁未,月再掩太白,〔八〕皆大戰之象也。庚辰,揚州諸將大破梁師于陰陵。〔九〕十一月,左僕射源懷以便宜安撫北邊。明年二月,又大破梁師于邵陵。〔一0〕九月,蠕蠕犯邊,復詔源懷擊之。
是歲七月,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占曰「旱,大赦」。又再暈軒轅、太微。明年正月,月暈五車、東井、兩河、鬼、填星。是月,大赦改元。六月,以亢陽,詔撤樂減膳。
正始元年正月戊辰,流星如斗,起相星,入紫宮,抵北極而滅。夫紫宮,后妃之內政,而由輔相干之,其道悖矣。且占曰「其象著大,有非常之變」。至二年六月癸丑,有流星如五斗器,起織女,抵室而滅。占曰「王后憂之,有女子白衣之會」。往反營室,釁歸後庭焉。三年正月己亥,有大流星起天市垣,西貫紫蕃,入北極市垣之西。又公卿外朝之理也。占曰「以臣犯主,天下大凶」。明年,高肇欲其家擅寵,乃鴆殺于后及皇子昌,而立高嬪為后。
先是,景明四年七月,太白犯軒轅大星。至二年六月,木犯昴。占曰「人君有白衣之會」。同上。
三年六月丙辰,太白晝見。占曰「陰國之兵強」。八月,梁師寇邊,攻陷城邑。秋九月,安東將軍邢巒大破之宿豫,斬將三十餘人,捕虜數萬。十月甲寅,月犯太白,又大戰之象。明年,中山王英敗績于淮南,士卒死者十八九。
又元年正月,月暈胃、昴、畢、五車;戊午,又暈五車、東井、兩河、鬼、填星;二月甲申,又暈昴、畢、觜、參;三年正月,月暈太微、軒轅。皆為兵、赦。是月,皇子生,大赦天下。
四年七月己卯,有星孛于東北。占曰「是謂天讒,大臣貴人有戮死者」。凡孛出東方必以晨,乘日而見,亂氣蔽君明之象也。昔魯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東方,明年,春秋之事終,是謂諸夏微弱,蠻夷遞霸,田氏專齊,三族擅晉,卒以干其君明而代奪之,陵夷遂為戰國,天下橫流矣。今孛星又見,與春秋之象同。天戒若曰:是居太陽之側而干其明者,固多穢德,可彗除矣,而君不悟,衰替之萌將繇此始乎?是歲,高肇鴆后及皇子,明年又譖殺諸王,天下冤之。肇故東夷之俘,而驟更先帝之法,累構不測之禍,干明孰甚焉,魏氏之悖亂自此始也。
永平元年三月戊申,熒惑在東壁,月行抵之,相距七寸,光芒相及。室壁四輔,君之內宮,人主所以庇衛其身也。天象若曰:且有重大之臣屏藩王室者,將以讒賊之亂,死於內宮。又曰:諸侯相謀。五月癸未,填星逆行,太微在左執法西。是為后黨持政,大夫執綱而逆行侮法,以啟蕭牆之內。是月,月犯畢;六月,又掩之。占曰「貴人有死者」。庚辰,太白、歲星合于柳。柳為周分。且占曰「有內兵以賊諸侯」。八月,京兆王愉出為冀州刺史,恐不見容,遂舉兵反,以誅尚書令高肇為名,與安樂王詮相攻于定州。九月,太師、彭城王斃于禁中,愉亦死之。
或曰:柳,豫州分,所合之野,謀兵,有戰野拔邑事。至十一月丙子,流星起羽林南,大如碗,色赤;有黑雲東南引,如一匹布橫北轢星。占曰「禁兵起,所首召之」。是歲,豫州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以城降梁,遣尚書邢巒擊之。十二月,巒拔懸瓠,斬早生。
二年三月丁未,有流星徑數寸,起自天紀,孛于市垣,光芒燭地,有尾跡,長丈餘,凝著天。天象若曰:政失其紀而亂加乎人,浸以萌矣,是將以地震為徵。地震者,下土不安之應也。是月,火入鬼,距積尸五寸。積尸,人之精爽,而炎氣加之,疫祥也。四月乙丑,金入鬼,去積尸一寸。又以兵氣干之,強死之祥也。踰逼者事甚。鬼主驕亢之戒,故金火荐災其人以警而懼之。五月,太白犯歲,光芒相觸。占曰「兵大亂,歲饑,不出三年」。七月庚辰,有流星起騰蛇,入紫宮,抵北極而滅。天戒若曰:彼光後王道者。〔一一〕以馭陰陽之變矣。將有水旱之沴,地震之祥,而後災加皇極焉。明年夏四月,平陽郡大疫,死者幾三千人。平陽,鬼星之分也。秋,州郡二十大水,冀定旱饑。四年,朐山之役,喪師殆盡。其後繁畤、桑乾、靈丘、秀容、雁門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殺八千餘人。延昌三年,詔曰:「比歲山鳴地震,于今不已,朕甚懼焉。」至正月,宮車晏駕。
〔一二〕二年十一月丙戌,月掩畢大星;〔一三〕至三年八月,火犯積尸。占曰「貴人死,又饑疫祥也」。比年水旱災疫;是月,中山王略薨〔一四〕;明年春,司徒廣陽王嘉薨。
二年九月甲申,歲星入太微,距右執法五寸,光明相及;十二月乙酉,逆行入太微,奄左執法;三年閏月壬申,又順行犯之,相去一寸。保乾圖曰:「臣擅命,歲星犯執法。」是時,高肇方為尚書令,故歲星反復由之,所以示人主也。天若言曰:政刑之命亂矣,彼居重華之位者,盍將反復而觀省焉。今雖厚而席之,適所以為禍資耳。且占曰「中坐成刑,遠期五年」。間五歲而肇誅。
四年四月庚午,熒惑犯軒轅大星;至五月,入太微,距右執法三寸,光芒相接。熒惑,天視也,始由軒轅而省執法之位,其象若曰:是居后黨而擅南宮之命,君其降監焉。其應與歲星同也。
四年正月戊戌,有流星起張,西南行,殷殷有聲,入參而滅。張,河南之分;參為兵事。占曰「流星自東方來,至伐而止,有來兵大敗吾軍。有聲者怒也」。先是,去年十一月,月犯太白;是歲,又犯之,〔一五〕在胃;八月辛酉,又犯之。胃為徐方,大戰之象也。十月戊寅,有大流星孛于羽林,南流,色赤,珠落下入濁氣,孛然而流。王師潰亂之兆。先是,梁朐山鎮殺其將來降,詔徐州刺史盧昶援之。十二月,昶軍大敗於淮南,淪覆十有餘萬。
是歲七月乙巳,有流星起北斗魁前,西北流入紫宮,至北極而滅。占曰「不出期年,兵起,且亡君戒」。是歲,有朐山之役,間歲而帝崩。
四年十二月己巳,歲星犯房上相,相距一寸,光芒相及;至延昌元年三月丙申,歲星在鉤餘東五寸,距鍵閉三寸;丙午,又掩房上相。天象若曰:夫鈐鍵之轡,君上所宜獨操,非驂服所當共也。先是,高肇為尚書令,而歲星三省執法。是歲至升為司徒,猶怏怏不悅,而歲星又再循之,所以示人主審矣。間二歲而上崩,肇亦誅滅。
或曰木與房合,主喪、水。又元年二月,月暈井、鬼、軒轅;十月,又暈井、五車、參、畢。皆水旱饑赦之祥。自元年二月不雨至六月雨,大水。二年四月庚子,出絹十五萬匹賑河南饑人。是夏,州郡十二大水。八月,減天下殊死。
四年四月庚午,〔一六〕熒惑犯軒轅大星;十月壬申,月失行,犯軒轅大星。至延昌元年三月,填星在氐,守之九十餘日。占曰「有德令,拜太子,女主不居宮」。至十月,立皇太子,賜為父後者爵,旌孝友之家。至二年三月乙丑,填星守房。占曰「女主有黜者,以地震為徵」。地震者,陰盈而失其性也。四月丙申,月掩填星;七月戊午,又如之。是為后妃有相遷奪者,且曰「女主死之」。時比歲地震。至三年八月,太白又犯軒轅。十二月,月掩熒惑。皆小君之謫也。時高后席寵凶悍,雖人主猶畏之,莫敢動搖,故世宗胤嗣幾絕。明年上崩,后廢為尼,降居瑤光寺,尋為胡氏所害,以厭天變也。
延昌元年八月己未,有流星起五車,西南流入畢。畢,邊兵也。占曰「有兵車之事,以所直名之」。至二年十一月戊午,又有流星起五車,西南流,殷殷有聲。憑怒者,事盛也。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西南流,分而為二。又偏師之象也。至三年六月辛巳,太白晝見。占曰「西兵大起,有王者之喪」。十一月,大將軍高肇伐蜀,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北巴,平南羊祉出涪,安西奚康生出綿竹,撫軍甄琛出劍閣,會帝崩旋師。
先是元年三月己酉,木、土相犯。占曰「人君有失地者,將死之」。又曰「先作事者敗,兵起必受其殃」。三年九月,太白掩右執法。是為大將軍有罹刑辟者。先是二年二月,梁郁洲人徐玄明斬大將張稷來降。及肇出征,還亦就戮。
元年三月乙未,有流星起太陽守,歷北斗,入紫宮,抵北極,至華蓋而滅。太陽守所以弼承帝車,大臣之象。今使星由之,以語天極之位,臣執國命,將由此始乎?且占曰「天下大凶,主室其空」。先是,去年八月至十月,月再入太微;是歲三月,又如之;十二月甲戌,月犯火于太微。占曰「君死,不出三年,貴人奪權失勢」。二年三月辛酉,熒惑又犯太微。占曰「天下不安,有立君之戒」。九月丁卯,入太微,犯屏星。明年正月而世宗崩,於是王室遂卑,政在公輔。
三年二月,月暈畢、昴、五車、太白、東井。占主赦。是月,太白失行,在天關北。占「有關梁之兵,道不通」。明年正月,肅宗立,大赦天下。二月,梁將任太洪帥眾寇關城。
四年五月庚戌,九月乙丑,十月癸巳,月皆犯太微。中歲而驟干之,強臣不御,執法多門之象也。閏月戊午,月犯軒轅。又女主之謫。十一月庚寅,木、火會于室,相距一尺;至甲午,火徙居東北,亦相距一尺。室為後宮,火與木合曰內亂,環而營之,或淫事干逼諸侯之象。占曰「姦臣謀,大將戮。若有夷族之害,以赦令除之」。先是,三年九月,太白犯執法。是歲八月,領軍于忠擅戮僕射郭祚。九月,太后臨朝,淫放日甚,至逼幸清河王懌。其後,羽林千餘人焚征西將軍張彝宅,辜死者百數,朝廷不能討,於是大赦。原羽林亦營室之故也。
魏收以為月犯太微,大臣有死者。其後安定王薨。月犯軒轅,女主憂之。其後皇太后高尼崩于瑤光寺。營室又主土功也。胡太后害高氏以厭天變,乃以后禮葬之。
四年十月,太白犯南斗。斗為吳分。占曰「大兵起」。先是三年四月,有流星起天津,東南流,轢虛、危。天津主水事,且曰有大眾之行。其後梁造浮山堰,以害淮泗,諸將攻之。是歲閏月,有大奔星起七星,南流,色正赤,光明燭地,尾長丈餘,歷南河,至東井。七星,河南之分也,流星出之,有兵起;施及東井,將以水禍終之。又占曰「所與城等」。
疑
是時,鎮南崔亮攻梁師于硤石。明年二月,鎮東蕭寶夤大破梁淮北軍。九月,淮堰決,梁人十餘萬口皆漂入海。
肅宗熙平元年三月丙子,太白犯歲星;十二月甲辰,月犯歲星。〔一七〕是謂強盛之陰而陵少陽之君。歲,又諸侯也。天象若曰:始由內亂干之,終以威刑及之。是歲正月,熒惑犯房;四月庚子,又逆行犯之;癸卯,月又犯房。〔一八〕占曰「天下有喪,諸侯起霸,將相戮」。十一月,大流星起織女,東南流,長且三丈,光明照地。占曰「王后憂之,有女子白衣之會」。間歲,高太后殂,司徒國珍薨,中宮再有喪事。其後僕射于忠,司徒、任城王澄薨。既而太后幽逼,清河、中山王戮死。
或曰:「月、太白犯歲星,饉祥也;火犯房,陳兵滿野,有饑國,且大赦。」又元年十二月,月暈井、觜、參、五車。占曰「水旱,有赦」。至二年正月,大赦。十月,幽、冀、滄、瀛大饑。是月,月再暈畢、參、五車。占曰「饑,赦」。明年,幽州大饑,死者數千人,自正月不雨至六月。是歲,四夷反叛,兵大出,又赦改元。
二年六月癸丑,有大流星出河鼓,東南流,至牛;十一月,流星起河鼓,色黃赤,西南流,長且三丈,有光照地;至神龜元年四月壬子,有流星起河鼓,西北流,至北斗散滅。河鼓,鼓旗之應也,故流星出之兵出,入之兵入。昔宋泰始初,大流星出自河鼓,西南行,竟夜,有小星百數從之。既而諸侯同時作亂。至是三出河鼓,秦州屬國羌及南秦、東益氐皆反。七月,河州人卻鐵匆與群盜又起,自稱水池王,詔行臺源子恭及諸將四出征之。朝廷多事,故天應屢見云。
神龜二年四月甲戌,大流星起天市垣西,東南流,轢尾,光明燭地。天象若曰:將作大眾而從后妃之事矣,以所首名之。是歲九月,太后幸崧高。或曰市垣所以均國風;尾,幽州也。明年,詔尚書長孫稚撫巡北蕃,觀省風俗。
二月丙辰,月在參,暈井、觜、參、歲星、五車。占曰「有死相,且赦」。明年,諸王多伏辜,又大赦。
二年八月己亥,太白犯軒轅;是月,月又犯之;至正光元年正月,月又犯軒轅大星。四月庚戌,金、火合于井,相去一尺。占曰「王業易,君失政,大臣首亂,將相戮死,以用師大敗」。五月丙午,太白犯月,相距三寸。占曰「將相相攻,秦國有戰」。七月,太白犯角。角,天門也,是為兵及朝庭。占曰「有謀不成,破軍斬將」。是月,侍中元叉矯詔幽太后于北宮,殺太傅、清河王懌。八月,中山王熙起兵誅元叉,不克遇害。明春,衛將軍奚康生謀討叉于禁中,事泄又死。是冬,諸將伐氐,官軍敗績。
正光元年九月辛巳,有彗星光焰如火,出于東方,陰動爭明之異也。感精符曰:「天下以兵相威,以勢相乘,至威
疑
亂,起布衣,從衡禍,未庸息,帝宮其空。」昔正始中,天讒孛于東北,是歲而攝提復周。故天象若曰:夫讒之亂萌有自來矣,彗除之象今則著矣,戰國之禍將由此作乎?間三年而北鎮肇亂,關中跡之。自是姦雄鼎沸,覆軍相踵,其災之所及且二十餘年而猶未弭焉。
梁志曰:九月乙亥,有星晨見東方,光如火。占曰「國皇見,有內難急兵」。明年,義州反。〔一九〕乙亥去辛巳凡六日,而北方覿之,其氣蓋同矣。始干其明,以妖南國,既又彗而布之,以除魏邦。
二年四月甲辰,火、土相犯於危;十一月辛亥,金、土又相犯于危。危,存亡之機,太白司兵,熒惑司亂,而玄枵司人,土下之所係命也。三精洊聚,群臣協謀,以濟屯復之運焉。占曰「天下方亂,甲兵大起,王后專制,有虛國徙王」。至四年四月己未,火、土又相犯于室。是謂後宮內亂。且占曰「欲殺主,天子不以壽終」。或曰:魏氏,軒轅之裔。填星之物也,赤靈為母,白靈為子,經綸建國之命,所以傳撥亂之君也,其受之者將在并州與有齊之國乎?其後太后淫昏,天下大壞,上春秋方壯,誅諸佞臣。由是鄭儼等竦懼,遂說太后鴆帝。既而尒朱氏興于并州,終啟齊室之運,卜洛之業遂丘墟矣。
二年十月,月掩心大星;至三年正月,月掩心距星;四月丁丑,又如之。占曰「亂臣在側」。囗囗囗囗五年。間三歲而肅宗崩。
〔二0〕
三年七月庚申,有大流星如五斗器,起王良,東北流,長一丈許。王良主車騎,且曰:有軍涉河,昭盛者事大。是日,月在昴北三寸;十一月乙卯,又如之。是謂兵加匈奴,且胡王之謫也。先是,蠕蠕阿那瑰失國,詔北鎮師納之。是歲八月,蠕蠕後主來奔懷朔鎮。〔二一〕間歲,阿那瑰背約犯塞,詔尚書令李崇率騎十萬討之,出塞三千餘里,不及而還。
二年九月庚戌,月暈胃、昴、畢、五車;辛亥,又暈之。占曰「饑旱有赦」。〔二二〕至三年九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五車。是歲夏大旱,十二月,大赦。
三年二月丁卯,月掩太白,京師不見,涼州以聞。占曰「天下大兵起。涼州獨見,災在秦也」。三月癸卯,有大流星起西北角,流入紫宮,破為三段,光明照地。角星,主外朝兵政,流星由之,將大出師之象。若曰將以兵革之故,王室分崩。入抵紫宮,天下大凶,有虛國之象。四月癸酉,有大奔星歷紫微,入北斗東北首,光明燭地,殷然如雷。盛怒之象也,皆以所直名之。至四年八月乙亥,月在畢,掩熒惑。又邊城兵亂之戒也。十月乙卯,太白入斗口,距第四星三寸,光芒相掩。占曰「大兵起,將戮辱,又吳分也」。五年正月,沃野鎮人破落汗拔陵反,〔二三〕臨淮王彧征之,敗績于五原。六月,莫折大提反於秦,雍州刺史元志討之,又大敗於隴東。明年,南方諸將頻破梁師。至八月,杜洛周起上谷,其後鮮于脩禮反定州。王師比歲北征,冀方大震。既而葛榮承之,竟陷河北。
五年二月,月在參,暈觜、參、五車、東井、熒惑;八月,又暈之。閏月,月在張、翼,再暈軒轅、太微。占曰「兵起,士卒多遁走」,一曰「士卒大聚」。又皆赦祥也。是時徵調驟起,兵相蹈藉。又有詔內外戒嚴,將親征。〔二四〕自二月至六月,再大赦天下。十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後年春,又大赦。
先是,二年九月,歲星犯左執法;至三年正月癸丑,又逆行犯之,相去四寸,光芒相及;五月丙辰,歲星又掩左執法。是時宦者劉騰與元叉協謀,遂總百揆之任,故歲星反復由之,與高肇同占。至四年二月,騰死,叉由是失援。其年十一月庚戌,歲星犯房上相,相距二寸,光芒相掩。五年四月己丑,歲星又逆行犯之。明年,皇太后反政,叉遂廢黜。昔高肇為尚書令,而歲星三省之,及升于上相,歲星亦再循之。至是三犯執法而騰死,再干上相而叉敗,曠宮之譴,異代同符矣。
孝昌元年五月,太白犯軒轅;八月,在張、角,盛大。占曰「有暴酷之兵」。張,河南也。十二月,火入鬼,又犯之。占曰「大賊在大人之側」。后以淫泆失政,又秦分也。二年正月癸卯,金、木相犯於牛;十一月戊申,又相犯于女。歲所以建國均人,女為蠶妾,牛為農夫。天象若曰:是將罹以寇戎,而喪其耕織之務矣。且曰有亂兵大戰而波及齊、吳。是歲八月甲申,月在胃,掩鎮星;閏月癸酉,又掩之;三年正月戊辰,又掩之。是為女君有罹兵刑之禍者,洊干之,事甚而眾也。又占曰「天下大喪,無主,貴人兵死,國以滅亡」。又二年三月,奔星大如斗,出紫微,東北流,光照地。占曰「王師大出,邦去其君」。六月,有奔星如斗,起大角,入紫宮而滅。棟星以肆覲群后,而敷威令于四方也。今大號由之,以詔天極,不以逆乎?且有空國徙王之戒焉。十月,有星入月中而滅。占曰「入而無光,其國卒滅;星反出者,亡國復立」。是歲四月至三年九月,熒惑再犯軒轅大星;武泰元年正月,又逆行復犯之。占曰「主命將失,女君之象,亂逆之災」。三月庚申,月掩畢大星。占曰「邊兵起,貴人多死者」。是時淫風滋甚,王政盡弛,自大河而北,極關而西,覆軍屠邑,不可勝計。既而蕭寶夤叛于雍州,梁師驟伐淮泗,連兵青土,萬姓嗷嗷,喪其樂生之志矣。是歲二月,帝竟以暴崩。四月,尒朱榮以大兵濟河,執太后及幼主,沉諸中流,害王公以下二千,遂專權晉陽,以令天下焉。
三年正月癸酉,月在井,暈觜、參、兩河、五車。七月,大赦。明年少主立,又大赦。
莊帝永安元年七月癸亥,太白犯左角,相距四寸,光芒相掩,兵及朝庭之象。占曰「大戰不勝,貴人有來者,其謀不成」。至二年閏月,熒惑入鬼,犯積尸。占曰「兵起西北,有鈇鉞之誅」。是歲,北海王顥以梁師陷考城,執濟陽王暉業,乘虛逐勝,遂入洛陽。至七月,王師大敗之,顥竟戮死,有謀不成之驗。明年,尒朱天光擊反虜万俟醜奴及蕭寶夤于安定,克之,咸伏誅。
二年十一月,熒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門,犯上將,出東掖門,犯上相,東行累日,句己去來,復逆行而西;十二月乙丑,月又掩之;至三年正月癸未,逆行入東掖門;己丑,月入太微,襲熒惑;辛卯,月行太微中,又暈之;三月己卯,在右執法北一尺五寸,留十四日;至壬辰,月又掩之,復順行而東;四月戊午,月又干太微而暈;己未,熒惑出端門,在左執法南尺餘而東。自魏興以來,未有循環反復若此之荐也。是時孝莊將誅權臣,有興復魏室之志,是以誠發於中而熒惑咨謀於上焉。其占曰「有權臣之戮,有大兵之亂,貴人以強死而天下滅亡」。至五月己亥,太白在參晝見。參為晉陽之墟。天意若曰:干明之釁於是乎在矣。七月甲午,有彗星晨見東北方,在中台東一丈,長六尺,色正白,東北行,西南指;丁酉,距下台上星西北一尺而晨伏;庚子,夕見西北方,長尺,東南指,漸移入氐;至八月己未,漸見;癸亥,滅。占曰「彗出太階,有陰謀姦宄興」。凡天事為之徵形以戒告人主,始滌公輔之穢而彗除之,權臣將滅之象;再干太陽之明而後陵奪之,逆亂復興之象也。三月而見者,變近亟也。究于內宮者,反仇其上也,近期在衝,遠期一年。先是,二日壬申,有大流星相隨西北,尾跡不絕以千計。西北直晉陽之墟,而微星,庶人所以載皇極也,人徙而君從之。是月戊戌,有大奔星自極東貫紫宮而出,影跡隨之,遷君之應。至九月,上誅太原王榮、上黨王天穆于明光殿。是夕,尒朱氏黨攻西陽門不克,退屯河陰。十二月,洛陽失守,帝崩于晉陽。自是南宮版蕩,劫殺之禍相踵。先是,永安元年七月丙子,十一月丙寅,十二月癸巳,月皆掩畢大星;至二年三月乙卯,月入畢口;八月乙丑,又距畢左股二寸,光芒相掩,須臾入畢口;十二月丙辰,掩畢右股大星;三年六月乙巳,又犯畢大星;八月庚申,入畢口,犯左股大星;是月辛丑,太白犯軒轅;明年五月,月又犯畢右股,遂入之。畢星,所以建魏國之命也。占曰「天下有變,其君大憂,邊兵起,上將戮,月洊干之,事甚而眾」。及尒朱兆作亂,奉長廣王為主,號年建明。明年二月,又廢之而立節閔。六月,高歡又推安定王為帝於信都,復黜之,後更立武帝。於是三少王相次崩殂,〔二五〕又洛陽再陷,六宮汙辱,有兵及軒轅之效焉。
永安二年十月辛亥,十二月丁巳,月皆在畢,暈昴、畢、填星、觜、參、五車;普泰元年正月己丑,月在角,暈軫、角、五車、亢,連環暈北斗、大角、織女;十月,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是時,肆赦之令,歲月相踵。
節閔普泰元年五月辛未,太白出西方,與月並,間容一指,戰祥也。先是,去年十一月辛丑,月在太白北,不容一指。占曰「有破軍殺將,主人不勝」。既而尒朱氏南侵,王師敗績。至是,又與月合,幾將復之乎?十月甲寅,金、火、歲、土聚于觜、參,甚明大。晉魏之墟也,且曰:兵喪並起,霸君興焉。是時,勃海王歡起兵信都,改元中興。至十一月己卯,奔星如斗,起太微,東北流,光明燭地,有聲如雷。占曰「大臣有外事,以所首事命之」。或曰「中國失君,有立王遷主。著而有聲者,盛怒也」。是時,尒朱氏成師北伐。明年三月癸巳,火逆行犯氐。占曰「天子失其宮」。閏月庚申,歲星入鬼,犯天尸。占曰「有戮死之君」。既而尒朱兆等大敗于韓陵,覆師十餘萬。四月,武帝即位,比及歲終,凡殺三廢帝。
孝武永熙元年九月,太白經天。十一月辛丑,有大流星出昴北,東南流,轢畢貫參,光明照地,有聲如雷。天象若曰:將有髦頭之兵,憑陵塞垣,與大司馬合戰。明年正月丁酉,勃海王歡追擊兆等于赤洪嶺,大破之,尒朱氏殲焉。
二年四月,太白晝見。九月丁酉,火、木合于翼,相去一寸,光芒相掩。占曰「是謂內亂,姦臣謀,人主憂」。甲寅,金、火合于軫,相去七寸,光芒相及。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翼、軫南宮之蕃,又荊州也。至三年三月癸巳,有奔星如三斛甕,起匏瓜,西流入市垣,有光燭地,迸流如珠,尾跡數丈,廣且三尺,凝著天,狀如蒼白雲,須臾屈曲蛇行。匏瓜為陰謀;星大如甕,為發謀舉事;光盛且大,人貴而眾也;以所首名之,且為天飾,王者更均封疆。是時,斛斯椿等方說上伐高歡,荊州刺史賀拔勝預謀焉;〔二六〕高歡知之,亦以晉陽之甲來赴。七月,上自將十餘萬,次河橋,望歡軍,憚之不敢戰,遂西幸長安。至十月,勃海王更奉孝靜為主,改元天平,由是分為二國,更均封疆之應也。是月,歡命侯景攻荊州,拔之,勝南奔。
是年三月庚子,木逆行,在左執法北一寸,光芒相掩;五月甲申,又在執法西半寸,乍見乍不見。占曰「強臣擅命,改政更元」。十二月,上崩,由是高歡、宇文泰擅權兩國。又二年十一月乙丑,三年八月庚午,十二月庚申,月皆在畢,暈畢、昴、參、五車。自三年二月至明年正月,東、西魏凡四大赦。
三年五月己亥,熒惑逆行,掩南斗魁第二星,遂入斗口。先是,元年十一月,熒惑入斗十餘日,出而逆行,復入之,六十日乃去。斗,大人之事也。占曰「中國大亂,道路不通,天下皆更元易政,吳越之君絕嗣」。是歲,東、西帝割據山河,遂為戰國比。十月至正月,梁、魏三帝皆大赦改元。或曰:斗為壽命之養,而火以亂氣干之,耄荒之戒也。是時梁武帝年已七十矣,怠於聽政,專以講學為業,故皇天殷勤著戒。又若言曰:經遠之謀替矣,將以逆亂終之,而勦其天祿焉。夫天懸而示之,且猶不悟,其後攝提復周,卒有侯景之亂云。
三年十二月,梁人立元慶和為魏王,屯平瀨。明年正月,東南行臺元晏大破之。六月,豫州刺史堯雄又大破梁師於南頓。十月,梁攻單父,徐州刺史任祥又大破之,斬虜萬餘級。十一月,柳仲禮寇荊州,〔二七〕諸將又大敗之。時梁軍政益弛,故累有負敗之應。
東魏孝靜天平二年,有星孛于太微,歷下台,及室壁而滅。南宮,成周之墟,孝文之餘烈也,孛星由之,易政徙王之戒。天象若曰:王城為墟,夏聲幾變,而台階持政,有代奪之漸乎?且抵于營室,更都之象也。是後兩霸專權,皆以北俗從事,河南新邑遂為戰爭之郊。間三歲,至興和元年九月,發司州卒十萬營鄴都,十月新宮成。
天平元年閏月,月掩心大星;二年八月,又犯之,相去七寸;十一月,又掩心小星。相臣逼主之象,且占曰「人臣伐主,應以善事除殃」。時兩雄王業已定,特以人臣取容而已。至興和二年八月,月又犯心大星。後數年而禪代。
元象二年七月壬戌,〔二八〕金、土合于七星;癸亥,遂犯七星。七星,河南之分,金而犯土,將有封畿之戰,且占曰「其分亡地」。先是,去年十二月癸丑,太白食月;是歲三月壬申,太白又與月合,相距一寸,大戰之祥也。月象強大之國,而金合之,秦師將勝焉。十二月,有流星從天市垣西流,長且一丈,有尾跡。三年正月,勃海王歡攻夏州,克之。十月丁丑,月犯火。占曰「大將有鬥死者」。十二月,大都督竇泰入潼關;明年,宇文泰距擊斬之。十月,遂及勃海王歡戰于沙苑,歡軍敗績,捕虜萬餘。是月,獨孤信拔洛陽。
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歲星。占曰「有內亂,臣謀主」。至四年正月,客星出于紫宮。占曰「國有大變」。二月壬申,八月癸未,月再掩五車東南星。卜曰「兵起,道不通」。十一月,太白晝見。占曰「軍興,為不臣」。五年二月庚戌、三月甲子,填星逆順行,再犯上相。上相,司徒也。六月,太白入東井。占曰「秦有兵,大臣當之」。至元象元年七月,太白在柳,晝見。柳,河南也。八月辛卯,有大流星出房、心北,東南行,長且三尺,尾跡分為三段,軍破為三之象也。先是,行臺侯景、司徒高昂圍金墉,西帝及宇文泰自將救之。是月陳于河陰,泰以中軍合戰,大克,司徒高昂死之。既而左右軍不利,西師由是敗績,斬將二十餘人,降卒六萬。是月,西帝太傅梁景叡據長安反,關中大震,尋皆伏誅。
天平三年正月,元象元年三月,月再掩軒轅大星。是年,西帝廢皇后乙氏,立蠕蠕女為后。明年五月,火犯軒轅大星。既而乙氏遇害,其後蠕蠕后又死,而乙氏為祟焉。元象元年十月,月犯昴,暈畢、胃;丁未,在翼,暈大星、軒轅左角;十一月,在井,暈五車、兩咸。〔二九〕東西主凡三大赦。
興和元年二月壬子,火犯井。占曰「秦有兵亂,貴人當之」。四月,又入鬼。亦兵喪之祥也,又土地之分也。至二年十一月甲戌,太白在氐,與填星相犯。氐,鄭地也。至四年七月壬午,火、木合于井,相去一尺。占同天平。明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據武牢西叛,宇文泰帥眾援之。戊申,及勃海王戰于邙山,西軍大敗,虜王侯將校四百餘人,獲六萬餘級。
元年八月,月在畢,暈昴、畢、觜、五車。二年正月大赦。三年正月至八月,又再暈之,歲星在焉。四年十一月,月暈軒轅、太微;壬申,又暈胃、昴、畢、五車。皆兵饑赦祥也。明年,東西主皆大赦。後年三月,高歡入朝,以春冬亢旱,請賑窮乏,死罪已下皆宥之。
先是,元年十月辛丑,有彗星出于南斗,長丈餘;至十一月丙戌,距太白三尺,長丈餘,東南指;二月乙卯,至婁始滅。占曰「彗出南斗之土,皆誅其上」。
疑
又吳分。始自微末,終成著大,而與兵星合焉。天戒若曰:夫劫殺之萌,其事由來漸矣,而人君辨之不早,終以兵亂橫流,不可撲滅焉。婁又徐方之次,亂之所自招也。至二年四月己丑,金、木相犯于奎;丙午,火、木又相犯于奎。奎為徐方,所以虞蹶防之寇也。歲主建國之命,而省人君之差敗,火主亂,金主兵;三精洊而聚謀,所以哀矜下土而示驅除之戒也。是時,梁主衰老,太子賢明而不能授之以政焉,由是領軍朱异等浸侵明福之權。至武定五年,侯景竊河南六州而叛,又與連衡而附益之。是歲十二月,梁師敗績于彭城,捕虜五萬餘級,江淮之間始蕭然愁歎矣。明年,師大敗,〔三0〕陷溺以十萬數,景遂舉而濟江,三吳大荒,道殣流離者太半,淮表二十六州咸內屬焉。昔三精聚謀於危,九年而高氏霸,至是聚謀於奎而蕭氏亡,亦天之大數云爾。
武定二年四月丁巳,熒惑犯南宮上將;戊寅,又犯右執法。占曰「中坐成刑,金火尤甚」。四年四月庚午,金晝見。六月癸巳,月入畢。九月壬寅,太白在左執法東南三寸許,是為執法事。五年正月,月犯畢大星,貴人之謫也。先是九月,大丞相歡圍玉壁不克,是月,歡薨于晉陽。辛亥,侯景反,僕射慕容紹宗擊之。八月,淮南三王謀反,誅。明年,紹宗攻王思政于潁川,竟溺。
四年九月,月在翼,暈軒轅、太微帝坐。五年二月,暈昴、畢、參、井、五車;〔三一〕五月,在張,又暈軒轅、太微。時兵革屢動,東、西帝皆比歲大赦。
七年九月戊午,月掩歲星,在斗。斗為天廟,帝王壽命之期。月由之以干歲星,是為大人有篡殺死亡之禍。是歲,梁武帝以憂逼殂,明年而齊帝,後年西主文帝及梁簡文又終,天下皆有大故,而江表尤甚。八年三月甲午,歲、鎮、太白在虛。虛,齊分,是為驚立絕行,改立王公。熒惑又從而入之,四星聚焉。五月丙寅,帝禪位于齊〔三二〕。是歲,西主大統十六年也。是時兩主立,而東帝得全魏之墟,於天官為正。昔宋武北伐,四星聚奎;及西伐秦,四星聚井;四星聚參而勃海始霸;四星聚危而文宣受終。由是言之,帝王之業其有徵矣。其後六年,西帝禪于周室,天文史失其傳也。
校勘記
〔一〕 魏書卷一百五之四 諸本目錄注「闕」字,宋人校語見上卷校記〔一〕。
〔二〕 八月又犯之 按上已見「十月」,不應記八月在十月後。志二太和十六年八月戊申月犯軒轅。此處下文稱「九月,月犯填星」,據志二亦在十六年,知這裏「八月」上脫「十六年」三字。
〔三〕 實有準命之禍 按「準命」不可解,「準」當是「革」之訛。古代稱改朝換代為「革命」。
〔四〕 明年十二月 諸本無「十」字。按卷七下高祖紀下,事在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這次元宏南伐在南齊蕭鸞即位後,卷九八蕭道成傳、南齊書卷五七魏虜傳均有紀載。蕭鸞稱帝在十月,豈得於二月已南伐?這裏「二」上顯脫「十」字,今據紀補。
〔五〕 平南將軍劉藻出南鄭 諸本「藻」訛「薛」,今據卷七下高祖紀下、卷七0劉藻傳改。
〔六〕 二十一年十一月 諸本「二」作「三」。按太和無三十一年,事見卷七下高祖紀下太和二十一年十一月。「三」字訛,今據改。
〔七〕 太傅平陽王丕薨 按此承上文乃景明三年十二月。據卷八世宗紀,丕死在景明四年七月癸卯。疑上脫「明年七月」四字。
〔八〕 三月丁未月再掩太白 按此承上文是景明四年三月。是年三月癸丑朔,無丁未。志二在五月丁未,五月壬子朔,亦無丁未。
〔九〕 揚州諸將大破梁師于陰陵 卷八世宗紀景明四年三月「陰陵」作「陰山」。卷一九中任城王雲附元澄傳、卷九八蕭衍傳稱「攻蕭衍陰山戌破之」。通鑑卷一四五.四五二九頁胡注:「據水經注卷三0淮水篇,陰山關在弋陽縣西南。」這裏「陰陵」當是「陰山」之訛。
〔一0〕又大破梁師于邵陵 卷八世宗紀正始元年二月、卷九八蕭衍傳「邵陵」作「邵陽」。通鑑卷一四五.四五三七頁胡注:「即邵陽州也。」這裏「陵」字當是「陽」之訛。
〔一一〕彼光後王道者 諸本下注「疑」字。按此下當有脫文,不相連屬,今於「者」字下句斷。
〔一二〕至正月宮車晏駕 按上記延昌三年,元恪死在四年正月,「正月」上當脫「明年」或「四年」二字。
〔一三〕二年十一月丙戌月掩畢大星 諸本「二」訛「七」,按永平無七年,今據志二改。
〔一四〕是月中山王略薨 按「是月」承上文是永平三年(五一0)八月。卷八世宗紀是年十月辛卯記「中山王英薨」,卷一九下南平王楨附元英傳亦稱英死於永平三年,略是英子,死於武泰元年(五二八)河陰之禍,亦見卷一九本傳。這裏「略」乃「英」之訛,「是月」亦當作「十月」。
〔一五〕是歲又犯之 按「是歲」下例當記月,據志二是「四月辛卯」,疑脫此四字。
〔一六〕四年四月庚午 諸本「四年」作「二年」。按上記永平四年,下記延昌元年,不應這裏又記「二年」。下文說「十月壬申,月犯軒轅大星」,據志二在永平四年十月壬午,知這裏「二年」乃「四年」之訛。今改正。又是年十月癸亥朔,有壬申,也有壬午,未知孰是。
〔一七〕十二月甲辰月犯歲星 按志二熙平元年「十二月戊戌,月犯歲星;甲辰,月暈東井、觜、參、五車」。這裏抄錄之誤。
〔一八〕癸卯月又犯房 按此承上文乃熙平元年四月,志二在二年四月,疑此誤。
〔一九〕梁志曰至明年義州反 按事見隋書卷二一天文志下梁普通元年(魏正光元年)九月乙亥,下云:「其三年,義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梁普通三年即魏正光三年(五二二),這裏作「明年」,則是正光二年,當是比對梁、魏紀年有誤。
〔二0〕間三歲而肅宗崩 百衲本、南本「三」字墨釘,北本、汲本作「五」。殿本考證云:「以上文推之,則以『三』為是」。今殿本、局本皆作「三」,是。
〔二一〕是歲八月蠕蠕後主來奔懷朔鎮 按「是歲」承上文乃正光三年,據卷九肅宗紀,事在二年八月己巳。又下云:「間歲,阿那瑰背約犯塞」,事在四年二月。由二年至四年,故云「間歲」,若「蠕蠕後主來奔」在三年,則當云明年。史臣改竄紀年以附會所謂「徵應」,荒誕可笑。
〔二二〕占曰饑旱有赦 諸本「饑旱」二字注「闕二字」或墨釘,唯百衲本模糊,細審下一字是「旱」字,下文說「夏大旱」也可證。上一字張元濟校勘記作「饑」,今從之。
〔二三〕五年正月沃野鎮人破落汗拔陵反 按拔陵起義據卷九肅宗紀在正光五年三月,其實當在四年。三月乃命元彧統兵鎮壓起義軍之時。此志記事多據本紀,這裏「正」字疑仍是「三」之訛,非別有據。
〔二四〕又有詔內外戒嚴將親征 按此事在孝昌元年十二月,下稱「二月至六月再大赦及月變」,據紀及志二皆在孝昌元年。這裏「又」字上疑脫「孝昌元年」四字。
〔二五〕於是三少王相次崩殂 「王」疑當作「主」。
〔二六〕荊州刺史賀拔勝預謀焉 諸本「勝」作「岳」。按荊州刺史是賀拔勝,見卷一一出帝紀永熙三年七月己丑及卷八0賀拔勝傳。且下文也說「勝南奔」。這裏「岳」乃「勝」之訛,今改正。
〔二七〕十一月柳仲禮冠荊州 百衲本、汲本、局本「十一月」作「十二月」,南、北、殿三本作「十一月」按卷一二孝靜紀、卷九八蕭衍傳,事在天平元年十一月。今從南、北、殿本。
〔二八〕元象二年七月壬戌 按下文稱「三年正月,勃海王歡攻夏州」,「十二月,竇泰入潼關;明年,宇文泰距擊斬之」,都是天平三年和四年正月事。又云:「十月,遂及勃海王歡戰於沙苑」,乃天平四年十月事。次年始改年元象。這裏本當止作「二年」,承上條乃天平二年,「元象」二字衍文。下條首稱「三年十一月」,也是天平的三年,故下云「至元象元年七月」云云,亦可證。
〔二九〕十一月在井暈五車兩咸 南本、殿本、局本「咸」作「年」,百衲本、北本、汲本作「咸」。按志二元象元年「十一月庚午,月在井,暈五車一星及東井、南北河」。據晉書卷一一天文志上云:「亢東咸、西咸各四星,在房、心北」,似「兩咸」不誤。但這裏是說「月在井」,志二稱暈「南、北河」,與上所云「東、西咸」不相及。晉志云:「南河、北河各三星,夾東井」,又云:「南河曰南戍……北河曰北戍。」疑「咸」乃「戍」之訛。「年」字又因「咸」字音近而訛。
〔三0〕明年師大敗 按文義「師」上當脫「梁」字。
〔三一〕五年二月暈昴畢參井五車 按志二在五年正月乙巳,疑「二月」乃「正月」之訛。
〔三二〕五月丙寅帝禪位于齊 按卷一二孝靜紀武定八年五月,「丙寅」作「丙辰」,北齊書卷四文宣紀,丙辰魏帝下禪位詔,戊午,高洋即帝位。是年五月己酉朔,丙辰是八日,戊午是十日,正相連接。丙寅乃十八日,顯誤。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王仁俊
(南朝宋)範燁 編繏,(唐)李賢 等注
(宋)欧阳修
清·黄钺
明·陆西星
清·夏献纶
宋·苏轼
宋·曾安止
(前秦)王嘉撰;(南朝·梁)肖绮录
清·万密斋
元·娄元礼
清·李毓秀
清·吴衡照
(宋)吴门史正志
五代·陶埴
(明)祝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