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若为唐以下的中国社会,安立一个它自己应有的名称,则不妨称之为科举的社会。这一种社会,实在是战国游士社会、西汉郎吏社会之再发展。这一种社会之内在意义,仍在由代表学术理想的知识分子,来主持政治,再由政治来领导社会,这一套中国传统意识之具体表现。这一种社会,从唐代已开始,到宋代始定型。这一种社会的中心力量,完全寄托在科举制度上。科举制度之用意,是在选拔社会优秀知识分子参加政府。而这一政府,照理除却皇帝一人外,应该完全由科举中所选拔的人才来组织。

  由有科举制度,遂使政府与社会紧密联系,畅遂交流。不断由规定的公开考试中,选拔社会优秀知识分子,加进政府组织。政府亦由此常获新陈代谢,永不再有世袭贵族与大门第出现。而科举制度又规定不许商人应考,又因官吏不许经商,因此官僚子弟仍必回到农村去。那一批参加科举竞选的知识分子,遂大部出身农村,因此也抱有传统的防止商业资本过度发展,及加意保护下层民众最低限度水平生活的政治意识。这一种社会之最大缺点,则在平铺散漫,无组织,无力量。既无世袭贵族,又无工商大资本大企业出现,全社会比较能往平等之路前进。

  但社会不平等固是一弊,而组织与力量,则有时需从不平等带来。直到现在,人类智慧尚未发现一个既属平等,而又能有组织有力量的社会。那种平等性的社会,若范围较小,弊害亦可较轻。不幸中国又是一个绝大范型的社会,而时时处处用心在裁抑特殊势力上。封建贵族社会崩溃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始终未产生。门第社会消灭了,军权社会也难得势。终于走到科举制的社会上,而停滞不前。这是中国社会在其已往演变中的一个客观历史的真相。

  这样一个平铺散漫,无组织、无力量的社会,最怕的是敌国外患。北宋为金所灭,南宋的学者们已深切感觉到中央集权太甚,地方无力量,不能独立奋斗之苦,而时时有人主张部分的封建制度之复兴。直到明末满清入关,中央政府倒了,各地虽激于民族义愤,群起抵抗,也终于全部失败。那时著名学者如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等,他们更都同情于古代的封建,要想斟酌模仿重定一个理想的新制度。他们在大体上,还是注意到一般平民在制约经济下之均衡状态,但更偏重的,则为如何在社会内部,自身保藏着一份潜存力量,不要全为上层政治所吸收而结集到中央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