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粗略地指出了中国传统政治里,政府组织与职权分配的利弊得失之大纲,下面将提出一更重要节目,即中国传统政治里的选举考试制度,来再加以一番简约的叙述。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与政治理论,自始即偏重在政府之职分与责任,而不注重在政府之权利上。这一层已在上文提揭。惟其要求政府之尽职胜任,选贤与能的理论,自然连带而起。战国时代,游士得势,贵族政权和平移转。秦代统一政府出现,宰相以下多是平民。汉高祖初得天下,即下令招贤。直到汉武帝,这一趋势达到正式的法制化,全国优秀青年,受国家大学教育,凭其成绩,补郎补吏,加入政府。不到一百年,西汉政府早已完全是一个士人政府了。

  所谓士人政府者,即整个政府由全国各地之知识分子即读书人所组成。东汉时此一制度,更加严密,按全国各个行政地域单位,凭其户口统计,每二十万人按年得选举一人入政府。又防选举不实,有权门请托及徇私舞弊诸现象,再由政府在各地选举后加一番考试。这样由教育与行政服务之实地观察,与选举与考试四项手续,而始获正式进入政府。像这样的一种法律规定,其用意不能不说是在开放政权与选拔人才。魏、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乃因当时地方骚乱,交通阻梗,中央政府行使职权能力有限,全国选举难于推行,乃由中央指定各地域服务中央政府官吏中之性行中正者,采访同乡舆论,开列各地区人才,造成表册,送政府作为录用之根据。其用意仍似汉代之地方察举,特因实际困难,不得不演变出这一种新规定,新制度。但此一制度,在当时即不断遭受反对,一到隋、唐统一政府重建,公开考试制度即代之而兴。唐代定制,学校生徒是一出身,礼部(相当于今之教育部)考试,又是一出身。获得此两途出身者,再须经吏部(相当于今之内政部)考试,始获正式入仕,但礼部考试乃一种公开竞选,较之学校按年资出身者更为社会所重视,于是被认为政治上之正轨出路,终于逐渐集中到科举制度之一项目。这一制度,虽在考试技术上不断有种种之改变,但在法制大体上,则一直沿用到晚清。

  这实在是中国传统政治里最值得注意的一制度。远从两汉以下,即一向以地方察举及公开考试,定为人民参加政治惟一的正途。因于有此制度,而使政府与社会紧密联系,融成一体。政府即由民众所组成,用不着另有代表民意机关来监督政府之行为。近代西方政府民众对立,由民众代表来监督政府,此只可说是一种间接民权。若由民间代表自组政府,使政府与民众融成一体,乃始可称为是一种直接民权。而此种民间代表,又并不来自社会中某一特殊身份或特殊阶级,像古代的贵族政权与军人政权,像近代的富人政权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权,与穷人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实系一种中性的政权,即全国各地,包括贵族军人富人穷人一切在内,而只以德性与学问为标准的士人政权。此一政权很早即产生在中国,何以故?因西方政治观念注重在主权上,故其政治重心,始终脱离不了强力与财富。而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则注重在政治之职能上,因此也始终脱离不了知识与学养。

  这一制度之惟一可疵议者,则为察举与考试权之操于政府,而不操于社会。但若认定政府即是社会中一机构,而并非超出于社会外之另一敌对体,则此层实亦并无大可疵议之理据。而且掌握察举与考试实权者,并不是皇帝,亦不是宰相,而系地方长官及礼部即今教育部,与吏部即今内政部。而且亦并不是礼部与吏部之长官,而系由此两部中的较低级的官员所主管。普通是由相当于近代之部次长及司长身份者,来司理其职。所以在唐代即有韦贯之说:"礼部侍郎重于宰相。"因宰相即由礼部侍郎所职掌的考试中拣出。我们无论如何,不能不承认此一制度,为中国传统政治一至要的特点。

  其与察举及考试制度连带相关者,则为铨叙制度。初入仕途,必经由察举与考试,而进入仕途后之升迁降黜,则全凭其实际服务成绩而铨叙之。此项铨叙权亦不操于皇帝,不操于宰相,而操之于吏部。亦不操于吏部之长官,而操之于其属员。这一种考功课绩的法规,也远从汉代始,而发展到唐代,则最臻精善。在历史上的一般评论,对唐代选举考试制,仍还有非议,而对唐代考功制度,则无不称誉。唐代官位分九品,四品以下,全由考功郎中相当于今司长以下官校定。三品以上,始由政府临时派特任官知考使任考核。但亦有由一个考功郎中李渤而居然来考核宰相御史大夫的成绩等第的。此虽逾越了法制规定,但在当时却传为佳话,不认之为犯法。直到明代,政府全部文武官的升黜任用,还是操在吏、兵两部。而吏部掌握文官的任用权,因此当时说吏部权重逾宰相。张居正在内阁,首先要把铨叙权即选官权由吏部手里夺来,但不久此权仍归吏部。可见照中国传统法制,即宰相也不该总揽大权于一身,又何论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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