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内书



玉清內書

  經名:玉清內書。撰人不詳,出於唐代。內容與《通幽訣》、《紅鋸入黑鋸訣》、《還丹肘徒訣》等書類同。《通志·藝文略》著錄此書二卷,今殘存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術類。

  玉清內書

  (前闕)

  元君訣曰:黃芽者,五行甲子是也。甲屬木,木是陽之父母。母屬北方之氣,冬至後一陽生衝,其曰一陽生,萌芽受氣於母,故名甲。甲依於土,吐甲以生芽。芽依於母,母曰坤,即是癸之黃芽,六甲之位,囚死休廢,同其一甲,在癸而絕位。立五穀五果草木花卉,長養萬類,胎卵藥物人民,皆從黃芽所生,陽氣氤氳運動,地為胎,息為氣,萬物以春夏發洩為黃芽,秋冬收斂同成熟。各歸其色,反本味,不改舊容盡,名曰還丹之義,反本也。夫人改常即死,物改色即壞。乃知一物經火運動,陽氣般載,不改舊容,與天地同造化,還丹受氣反本也。陽氣照耀,凝結自然之道,故曰黃芽。世人莫知天地三光,清濁初分,人民萬物,皆從黃芽所長,不越五行而生。黃芽者,萌芽伸屈始初也。因陽而結,因陰而生,陰陽交接,當受氣之時,初為混沌,清濁分後,始有黃芽。在甲曰黃,在句曰萌,在伸曰芽,名曰黃芽,乃元和之氣,不離五行。五行,水火金木土。水潤下,火炎上,金從革,木曲直,土稼穡。

  訣曰:天地大道,萬物久長,元和之氣,長生者莫過於日月星辰。陰陽五行,晝夜依土而生,終歸於土,隨四時更變,然有限期。亦是自然之道。假今松脂含受太陽氣,一千年化狹苓,照耀復一千年為狹神,更一千年為琥珀,更一千年為水晶,皆是日月之華氣,照耀成精。假令蟾蜍弄月,蚌蛤有珠,並是採弄含受太陽月華之氣,成胎為珠。是月之陰魄所結,二味並堪服食,偏治肺氣、驚邪、健忘。以木蜜為丸,麻子大,食後津液下三丸。蚌蛤亦能制汞。夫人內修道德,元和之氣沖融,修養合道,結精為珠,自然長生。珠居於赤水之中,赤水者血也。假令禽獸螻蟻,解蟄伏藏者,皆得元和之氣,所託存生,非關父母教令而得之。悟怡悟怡,自固其志,音聲相和,物類相感,有無相貫,陰陽相抱而全其道,二氣和合,有無相制,無有相成,成其道也。河車者,五金之主,亦是北方之位。水能渡車,般載萬物,輸環不住,是陽居陰位,陰含陽精,金汞相得,故曰河車。是元和之祖,立天地,調陰陽,四時行焉,萬物生焉,受氣曰命,最靈曰人。福莫大於生,禍莫大於死。既惡其死,復欲其生,是體大道也。且余所注,類異諸家,義合正經,理歸大道。論卦象則火候為先,釋藥物則陰陽為正。參者雜也,水土金三物同為一家,如符若契,契其一理,故曰參同。

  訣曰:萬物非日月不生,金水非火土不成。金水即變化之元,火土乃陰陽之道。天地混沌之時,天地默默,雖未變化之初,終為萬物之根。金白水炁,相會氣中,狀如雞子。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犬戎以火鏡乘艾化之,須臾即生,象還丹陰陽。今大唐國內時時有之,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若用凡水銀為丹者,妄人也。言朱砂未得理能駐貌者,不知道也。即去真日遠矣。或曰:用凡鉛為水銀者,而為之元靈。蓋不悟水銀真鉛之正體,唯讚凡鉛之功效,不說水銀之精妙,必以二事而成。何得不兼,而美之乎。若用凡鉛為藥,即去道乖遠。若安水銀為金丹,即不是真法。若悟正法,須悟水鉛火鉛為主。但得鉛本氣,遇五而成丹,不遺本也。若悟元化一施,妙用元極。若以外物為情,則性不可合。以水銀代汞,則鉛不可親,情性不可依,三宮其何固乎。鉛不可親,八石豈能妙矣。金重如本初,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汞不失斤兩,是日與金本重。我命在鉛不在天,還丹成金億萬年。鉛汞本一體,元二也。故曰天鉛莫壞我鉛,令我命全。莫破我車,載我還家。鉛者,砂中自生曰鉛。車者,砂中抽出之液曰車。金得火運動曰還丹,金精黃牙制水不流溢。金精之力,玄水也。金精黃牙,同名自生鉛也。水者,是砂中抽出之液也。用鉛不用鉛,不用得長年。用鉛者,朱砂自有鉛相制。不用鉛者,世銀之母凡鉛也。鉛若不真,其汞難親。鉛若是真,不失家臣。鉛若不真,凡鉛也。鉛若是真,朱鉛也。寧修鉛中金,是丹砂中自生者曰金。不修金中寶,是水銀也。聖人明喻,以示後學。鼎鼎是何鼎,用丹砂本土為鼎也。藥藥是何藥,用丹砂中自然流出汞是藥也。

  辯男女三一說黑白大易參同

  火鉛是丹砂,被日月運動,自生出汞,為火鉛也。水銀,汞之異名,是丹砂陽氣未足,抽出為水銀。水銀在丹砂中,舍甲精氣足,迴然自生曰男。男女相配,陰陽自然,其情更元異類。金丹本乎一物,而元二物。入陽氣運動,故名三一之道。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歸一元二。聖人託喻於《周易》爻象,運動成丹。制伏皆由父母,運動豈越五行。順其陰陽,不失其時。逆而用之,即魂魄喪亡,如日月交蝕失位,不相賓伏。聖人祕惜,不能正論,多有隱秘之言。從此經訣差互,多作不成。金鼎之訣,宜慎守之。胡藥合和,固不然矣。天道難泄,或隱玄象,或託附陰陽,潛說人問,言微妙理,群惑自迷。暨乎羲皇已來,好道求長生者甚眾,遇而得之者寡矣,擔率留臆而不鑒乎。不求師授口訣,只按古文立喻,求出世之方,虛自勤勞名山五嶽,深谷幽溪,朽敗腐儒,自古迄今,不死者未見得之。食五穀,縱六情,生人在陽,而鬼在陰。陽耀陰藏,更相朦昧。復不能驅使鬼神,策役陰陽,未得出世之方例,皆而死歸汨沒於世。寒舉綿裘而內暖,熱即單衣而飲水。生於陰陽之界,五行所管,況食土所生之物,死歸於土,返本也。若不遇日月之華氣,運轉精液,三一還丹,焉能度行屍比肩。若墜石投川,而不能返,淪段而化,亦可嗟乎。若遇內外金丹,餌之,運形軀,駐貌異常,然可出陰陽之界,五行不管,死籍不錄,鬼神侍衛。

  訣曰:道有仙傳祕錄丹經《龍虎》、《上清》、《五金相類》、《周易參同契》歌訣。古人之意,至於前聖後聖,並得此道。今之世人,迷愚不‘悟,為是修行得道之人,次遇之不顯名,得者隱之不一。先後指訣,密術祕錄,歌訣爻象,皆露枝條苗裔,不肯具載而指逕門。自古迄今,遇者皆煩師受口訣,而身之有分,即非學矣。傳得肘後方者,密心自祕,天道不可轉露,泄之養虎自齧。付不道之人,殃罰七代,謫身為下鬼。世人知之有數,非有分而遇之傳授,並須探蹟。內行不二有分者,乃可虔志誓言,啟百靈,對日月星辰,分符受券,方可傳之。修行不二,至藥元雙,天人合道,理契自然,不可倉卒,漁獵而得之。遇師悟者,一言大藥只有一門,而有三物,水土金,非世閒水土金凡物也。得之魂魄所歸,但行不二之心,道師必當自至金砂內外丹得門,餌之不死,與天地齊畢,叔長生肘後方,以示後學不悟者矣。

  右造鼎入金,及直符用卦刻漏,不載於此o

  金丹服食變化五金制汞

  訣曰:金丹守運十五日,金性死,一兩點汞一斤,成白道。守運三十日,堪服,可二兩。守運四十五日,或九十日,或經四時足,半兩點汞一斤,為白道,服食可一兩半。守運二年,一分點汞一斤,為白道,服食可三分。守運三年,大元之氣足,刀圭制汞一斤,為白道,服食可一分。守運五年,刀圭點鐵及汞五金諸色瓦礫等各一斤,並隨本色各成寶,服食可一銖,長生住世。非止於人,雞犬禽畜與服不死。金重二十四銖為一兩,刀圭一分也。

  訣曰:隨其守運上下,日月年歲,用藥多少,制汞斤兩為金銀,復將轉點銅輸石為大銀。每斤用藥銀二兩。其汞銀但守運一年,用三兩制汞一斤,為白道。還將守運至二年,用二兩制汞一斤。守運三年,用一兩制汞一斤,為白道。還將守運至一年、二年、三年,依法分兩制汞為白道。還將守運,轉為藥將頭制頭,種類不絕。是金丹元化一施,子母妙用元極。欲得神通變化,須用本土為鼎,及火候並依潛伏,周而復始,可為世珍仙祿也。

  訣曰:但取本色天鉛,與世水銀,分兩停止,可配合至一斤。入匱訖,用本色為外鼎,固濟,作鑪圈埋灰中,向上,灰可厚五寸,長上頭運用火。初五兩,一伏時加至半斤,一伏時加至十三兩,一伏時又加至一斤。只依此斤兩,晝夜都至三十日,取二兩,點汞一斤為白道。其銀二兩,還將轉點銅一斤,為大銀。

  訣曰:其汞還將入匱守運。但作衛訣,用火斤兩,晝夜日數,還將制汞,子母相隨,永元斷絕。

  訣曰:若將點鐵五金諸石了者,並用得成珍。何也,綠是將頭制頭,不是本受元氣之藥。況不得本父母,為氣神通有異,只化得下術為白道。服即不在議限,綠有毒也。

  作外鼎制汞法

  訣曰:若急速用藥,取本土捻為鼎子外鼎,固濟如法。深淺還依前法,入金鼎固濟訖。還埋灰中,上頭用火。初五兩,一伏時加七兩,一伏時加十二兩,一伏時加至一斤,復八伏時。即於鼎四面,用武火逼通赤,半日許,開取之,一兩點汞一斤。其藥換鼎子,還用火一斤,晝夜至一年,即半兩點汞一斤,為白道。

  訣曰:復換鼎,用火一斤,守二年,一分半點汞一斤,為白道。復換鼎,守至三年,一分點汞一斤。其鼎得逐年換,制化與上同,依年月用藥,分兩點化,並成珍。服食即不可,為不得元氣,直符刻漏守運也。

  訣曰:制汞用藥之時,但取汞,用藥和研,便投於鍋子中。還以些些藥蓋之,上以甍器蓋,四面濕紙纏,卻坐於虛灰中。以火約半斤,遙逼一盤飯久,漸加火,半日已來,燒通赤。須臾結硬作團,伏火,取鼓之始,鎔成質為寶。

  訣曰:大丹守運三年,氣足取之,以木蜜為丸,麻子大,依分兩逐年服食。取生成捧藥,跪坐,向日念:天真餌之。其丹繫一兩於左臂,後出入往來,奏表上書,登· 壇拜謁,人皆欽仰。或有不意之心,向人者自散。入山及曠野,晝夜逢惡獸鬼魅惡人,皆自伏藏,不敢為害。繫於戰敵之處,周匝侍護五百人,不遭箭矢鋒刃所傷。若所行之處,土地靈祇侍衛。若有藥書符錄,作法尸解,召集五嶽天仙,龍神萬靈,立至驅策自由。世人有疾病,將丹書字,吞之立愈。

  金鼎銘

  后土金鼎,生死長七。神室明三,圓五深二。混沌徘徊,天地四星。陰陽兩頭,象如雞子。形容莫差,黃白在裹。厚薄須勻,六一固濟。好守午門,參同自契。

  訣曰:造鼎及入金訣,但取所生朱砂下土,或如黃蠟膩,或青黑色,取一二合研淘,有石砂子,或如油麻粒大小不等,或黃黑色者,研破有朱砂者,此土力大。檮篩訖,但以和作泥,熟為妙,便固作鼎,形如雞子,長七寸,圓五寸,趁潤截兩斷,造丸所曝乾,鏃中心各闊三寸,漸漸底尖,各深二寸。神室明裹與外,並如雞子形。兩扇脣口,並圾作雌雄,不得參差,將金水安在器中,但分兩停,不勒斤兩數入。訖如法固濟,任意臨時泥鑪安置,用直符,長去鼎子底一寸。蓋覆運動。常以草灰掩蔽堅埋,直符用事,並依六候曆。

  用火直符六候進退訣

  第一月一日初候,發火一兩,三十時。至二日半,加二兩,至六十時。第六日第二候,初三兩,三十時。加至四兩,滿六十時。第十一日第三候,初五兩,三十時。加至六兩,六十時。第十六日第四候。初還用六兩,三十時。退至五兩,六十時。第二十一日第五候,退用四兩,三十時。復退至三兩,六十時。第二十六日第六候,退用二兩,三十時。復退一兩,六十時。

  右六候直符爻象生進退一月法例,周而復始。

  第二月初候,二兩,三十時。加至三兩。以次每遇換鼎入月頭初候,加至一兩用事。至九箇月初候,用九兩。是從一至九,金虎吐精,三十時。加至十兩,六十時。以次直符合進合退,但依法刻漏,分明用火。火盛之時,象四月大王,極陽用事,進退港伏,陰陽刑刻,過換鼎,即土王金鄉,三物俱喪,是金土本氣相感也。直符合退之時,象五月陰氣用事,一陰生上九,亢龍有悔,直符運動,至九鼎。是第九月後初候,常九兩,三十時。加一兩,六十時。至第三候終,用十四兩,陽極。第五候陰生,卻退十二兩,三十時。復退至十一兩。至第六候退守十兩,三十時。復退至九兩,六十時足。第十月後,不論年月,常如取九月初候,還甩九兩,三十時。加一兩,六十時。至第三候,用十四兩,退至六候九兩,六十時足。以次序直符加喊,刻漏分明,周而復始,晝夜運動,九杷而畢法。

  訣曰:從第一月初候發火,用二十四銖火,為一爻生也。象計二十四氣。守至二日半,加一爻,至五日為一候也。以次用火加爻,每月有六候。常至第三候六十時下,與第四候三十時上,並用武火處也。其火斤兩進退晝夜,即須別添熟炭。常應露火面,則候為本斤兩數也。其直符九箇月半,畢後即須常取第九月火候爻象法則,進退斤兩為定,不論年月也。

  復訣曰:惟火候最難,巡歷名山,上格有共論之,皆有所悟。惟土惟火,世之不傳。余之肘後,真訣其源。

  直符更漏進退圖

  訣曰:直符合加喊時節,須取刻漏,分明合進退,依法用之,更漏合加喊定時,候盈縮有徑門而已。但取晝夜長短,刻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等。從子時初,於水滴看日,照至丑時,合用多少水。但作桶子,高三尺,內圓闊一尺,近底稜邊鑽一小孔子,內烏翅翎管緊安其中,蠟塞四面,即盛水令滿、任於滴下,盡即卻投在內,任滴,看至一辰位,合用水幾桶子,即知諸時用水桶數。晝夜分十二辰位,約定桶子多少,與秤之更漏元別。如滴水有多有少,即晝夜長短,但用意消息,萬不失一。

  用火進退直符火記正曆

  一月火候訣六+時是五日也

  第一初候,一爻三十時,加至二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三爻三十時,加至四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六爻三十時,退用五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四爻三十時,復退至二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二爻三十時,復退至一爻六十時。

  二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二爻三十時,加至三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四爻三十時,加至五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七爻三十時,退至六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五爻三十時,退至四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三爻三十時,復退至二爻六十時。

  三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三爻三十時,加至四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八爻三十時,退至七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至六爻三十時,復退至五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四爻三十時,復退至三爻六十時。

  四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四爻三十時,加至五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九爻三十時,退用八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七爻三十時,復退至六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五爻三十時,復退至四爻六十時。

  五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五爻三十時,加至六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三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爻三十時,退用九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八爻三十時。復退至七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六爻三十時,復退至五爻六十時。

  六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六爻三十時,加至七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爻三十時,加至十一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一爻三十時,退至十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九爻三十時,復退至八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七爻三十時,復退至六爻六十時。

  七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七爻三十時,加至八爻六十時。第二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一爻三十時,加至十二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二爻三十時,退至十一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爻三十時,復退至九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八爻三十時。復退至七爻六十時。

  八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八爻三十時,加至九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十爻三十時,加至十一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二爻三十時,加至十三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三爻三十時,退至十二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一爻三十時。復退至十爻六十時。第六初候,退用九爻三十時,復退至八爻六十時。

  九月火候訣

  第一初候,九爻三十時,加至十爻六十時。第二初候,十一爻三十時,加至十二爻六十時。第三初候,十三爻三十時,加至十四爻六十時。第四初候,還用十四爻三十時,退至十三爻六十時。第五初候,退用十二爻三十時,復退至十一爻六十時。第六初候,十爻三十時,復退至九爻六十時。

  元君潛運手鏡訣

  訣曰:天地二氣相感,日月迭照,成自然還丹。上界仙官,守護收採。非俗士之所遇,皆仙人則而取之。三皇以敬至道修生,以直符運動三年,象自然之氣運,火候依節,符乾坤坎離,運動火候斤兩,須得真經師受口訣。凡言不載,若不從師受參差,藥物交雜,終元得理。聖人觀天符之門守一,但得本父母相制,必成大丹。則陰陽變化之道,神通自在,返歸其色。

  訣曰:直符法喻,假令十,一月建子,陽氣始生法象,夏至前一日夜雞嗚時一陰生,陰氣用事,是天地陰陽進退,一年十二月,生成用事也。故月有六候直符,生成潛伏,五行出沒,交會形刻,並在內申。故云火木前十五日,白月三候,極陽用事。證後陽退陰生,九六陰水也,後十五日,黑月三候,極陰用事。周而復始,故七八九六道自合,三十終金水。本喻立月候晝夜,用火港伏,象一年陰陽節候,用直符晝夜,此是天地樞機在乎手,名曰出世之方,神通變化,玄之又玄。但發火之時,便是十一月,受陽用事也。

  訣曰:第一鼎第一月初候,火一爻生,直符象十一月建子,陽氣用事。初九,潛龍勿用。一爻生晝夜,二日半三十時。加至二爻,至五日一候六十時,巡十一日一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五周各六十時,為一候。初候五日,驚墊震來受符,運至上弦八日,金性低昂半受死,守至十五日為一氣,金性全滅。二十日,萌者不生,陽伸陰屈,水不動,剛柔相使,自然丹耳。二十一日,巽來受符,金水性己滅竭亡,二精呼吸,吞飲同死。震巽二木漸順,汞雖得乾,未是大丹。三十日,道窮返歸乎坤元,受符成丹,三物同沒於土。四十五日,為一節,一節相嘔相通運至。六十日,卯當夾鍾,夾到卯門,榆莢墜落,還歸其根。二月,榆死魁剛卯,刑德相負,晝夜始分,故云榆莢丹。

  訣曰:日有三照,月有三移。日月合氣,故萬物三變而至極,經四時自然之道。月有三百六十時,時計象一年十二月,得四千三百二十時,一時當一年,計四千三百二十年,象自然之還丹,陰陽交媾,寒暑而成象。

  訣曰:港伏陽伸陰屈,餘並依節候卦象,直符氣候,法是九鼎。九鼎九箇月。

  訣曰:九鼎各須三分者,每鼎各守三十日,受氣二百七十日足,陰陽俱盛,十月土王而生,故云子母脫胎,世人莫知之矣。水火相剋。互相制伏,更為父母,不越五行,藏伏成形,守運一千日,大元氣足,性歸北方癸水,黑色,始得名曰大還丹也。

  訣曰:取元氣金水,但分兩停相和,合其體本,立喻上下弦數二八斤之數,應陰陽二金,本乎一物,而生二象氣候,雌雄黃白,自然情性相依,陰陽合為一體元二。二曰火,一曰水,除水火為藥,元別入分。若有異類,終不成丹。得之不在斤兩數耳。

  訣曰:但將金水入鼎,如法固濟,取四殺刑剋。陽日陽時發火,自置更漏,節候分明,知加臧不失金水,在於鼎中,混沌未分,被直符運動,陰陽交騰,吞飲變化,元氣清濁,上下玄黃,金水成形,象雞子,元氣在殼中,受陽氣,含其真而抱一也。

  訣曰:丹砂金砂,金液倒長砂,黃牙天鉛,砂汞鉛汞,真陰真陽,金土水火,乾坤坎離,化生龍虎黑虎,西靈金丹,玉液九轉,還返大還,盡是還丹之異名。皆是古人藏機之隱祕,不一悟者。若遇《肘後訣》、《參同契》,其理歸一元二,故曰還丹。還丹有返,忌覆盆血。覆盆血者,不吉之人。慎勿與同心泄天道也。及合金入鼎,直符用事,鍊丹之所,守慎清淨不穢,元生死哭泣安屍靈屋宇不道之地。須擇福德形勝安爭之處,方可結壇,焚香,虔志祭祀土地靈祇,水陸等,方可安即,百靈助祐,天道和合,諸仙來護,但心行不二,若於常常之處修鍊,亦須謹諍觸穢,不可容易鑪樣,及指藥所在圖本,祭醮法則並在別訣中。

  火瓶直符定節刻訣

  假令五月十七日子時起,至二十日巳時過。一五。

  二十日午起,至二十二日亥過。二五。

  二十二日子起,至二十五日巳過。三五。

  二十五日午起,至二十七日亥過。四五。

  二十七日子起,至三十日巳過。五五。

  三十日午起,至六月二日亥過。六五。

  六月二日子起,至五日巳過。退六五。

  五日午起,至七亥過。退五五。

  七日子起,至十日巳過。退四五。

  十日午起,至十二日亥過。退三五。

  十二日子起,至十五日巳過。退二五。

  十五日午起,至十七日亥過。退一五。

  玉清內書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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