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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六-周書
周書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六
趙善 元定 楊摽 裴寬 楊敷
趙善字僧慶,太傅、楚國公貴之從祖兄也。祖國,魏龍驤將軍、洛州刺史。父更,安樂太守。
善少好學,涉獵經史,美容儀,沉毅有遠量。永安初,爾朱天光為肆州刺史,辟為主簿,深器重之。天光討邢杲及万俟醜奴,以善為長史。軍中謀議,每參預之。天光為關右行臺,表善為行臺左丞,加都督、征虜將軍。普泰初,賞平關、隴之功,拜驃騎將軍、大行臺、〔一〕散騎常侍,封山北縣伯,邑五百戶。俄除持節、東雍州諸軍事、雍州刺史。〔二〕天光東拒齊神武於韓(令)陵,〔三〕善又以長史從。及天光敗見殺,善請收葬其屍,齊神武義而許之。
賀拔岳總關中兵,乃遣迎善,復以為長史。岳為侯莫陳悅所害,善共諸將翊戴太祖,仍從平悅。
魏孝武西遷,除都官尚書,改封襄城縣伯,增邑五百戶。頃之,為北道行臺,與儀同李虎等討曹泥,克之。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進爵為公,增邑并前一千五百戶。
大統三年,轉左僕射,兼侍中,監著作,領太子詹事。善性溫恭,有器局,雖位居端右,而逾自謙退。其職務克舉,則曰某官之力;若有罪責,則曰善之咎也。時人稱其公輔之量。太祖亦雅敬重焉。
九年,從戰邙山,屬大軍不利,善為敵所獲,遂卒於東魏。建德初,朝廷與齊通好,齊人乃歸其柩。其子絢表請贈諡。〔四〕詔贈大將軍、大都督、岐宜寧豳四州諸軍事、岐州刺史。諡曰敬。
子度,字幼濟,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度弟絢,字會績,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淅資二州刺史。
元定字願安,河南洛陽人也。祖比頹,魏安西將軍、務州刺史。〔五〕父道龍,征虜將軍、鉅鹿郡守。
定惇厚少言,內沉審而外剛毅。永安初,從爾朱天光討關隴群賊,並破之。除襄(虜)〔威〕將軍。〔六〕及賀拔岳被害,定從太祖討侯莫陳悅,以功拜平遠將軍、步兵校尉。魏孝武西遷,封高邑縣男,邑二百戶。從擊潼關,拔回洛城,進爵為伯,增邑三百戶,加前將軍、太中大夫。從擒竇泰,復弘農,破沙苑,戰河橋,定皆先鋒,當其前者,無不披靡。以前後功,累遷都督、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帥都督,增邑三百戶。邙山之役,敵人如堵,定奪矟衝之,殺傷甚眾,無敢當者。太祖親觀之,論功為最,賞物甚厚。十三年,授河北郡守,加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增邑通前一千戶。定有勇略,每戰必陷陣,然未嘗自言其功。太祖深重之,諸將亦稱其長者。十五年,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魏廢帝二年,以宗室,進封建城郡王。(二)〔三〕年,行周禮,爵隨例改,封長湖郡公。〔七〕世宗初,拜岷州刺史。威恩兼濟,甚得羌豪之情。先時生羌據險不賓者,至是並出山谷,從征賦焉。及定代還,羌豪等感戀之。保定中,授左宮伯中大夫。久之,轉左武伯中大夫,進位大將軍。
天和二年,陳湘州刺史華皎舉州歸梁,梁主欲因其隙,更圖攻取,乃遣使請兵。詔定從衛公直率眾赴之。梁人與華皎皆為水軍,定為陸軍,直總督之,俱至夏口。而陳郢州堅守不下。直令定率步騎數千圍之。陳遣其將淳于量、徐度、吳明徹等水陸來拒。量等以定已度江,勢分,遂先與水軍交戰。而華皎所統之兵,更懷疑貳,遂為陳人所敗。皎得脫身歸梁。定既孤軍懸隔,進退路絕,陳人乘勝,水陸逼之。定乃率所部斫竹開路,且行且戰,欲趣湘州,而湘州已陷。徐度等知定窮迫,遣使偽與定通和,重為盟誓,許放還國。定疑其詭詐,欲力戰死之。而定長史〔長〕孫隆及諸將等多勸定和,〔八〕定乃許之。於是與度等刑牲歃血,解仗就船。遂為度等所執,〔所部〕眾軍亦被囚虜,〔九〕送詣丹陽。居數月,憂憤發病卒。子樂嗣。
楊摽字顯進,正平高涼人也。〔一0〕祖貴、父猛,並為縣令。
摽少豪俠有志氣。魏孝昌中,爾朱榮殺害朝士,〔一一〕大司馬、城陽王元徽逃難投摽,摽藏而免之。孝莊帝立,徽乃出,復為司州牧。由是摽以義烈聞。擢拜伏波將軍、給事中。元顥入洛,孝莊欲往晉陽就爾朱榮,詔摽率其宗人收船馬渚。摽未至,帝已北度太行,摽遂匿所收船,不以資敵。及爾朱榮奉帝南討,至馬渚,摽乃具船以濟王師。顥平,封肥如五百戶,〔一二〕加鎮遠將軍、步兵校尉,行濟北郡事。進都督、平東將軍、太中大夫。
從魏孝武入關,進爵為侯,增邑八百戶,加撫軍、銀青光祿大夫。時東魏遷鄴,太祖欲知其所為,乃遣摽間行詣鄴以觀察之。使還,稱旨,授通直散騎常侍、車騎將軍。稽胡恃險不賓,屢行抄竊,以摽兼黃門侍郎,往慰撫之。摽頗有權略,能得邊情,誘化酋渠,多來款附,乃有隨摽入朝者。
時弘農為東魏守,摽從太祖攻拔之。然自河以北,猶附東魏。摽父猛先為邵郡白水令,〔一三〕摽與其豪右相知,請微行詣邵郡,舉兵以應朝廷。太祖許之。摽遂行,與土豪王覆憐等陰謀舉事,密相應會者三千人,內外俱發,遂拔邵郡。擒郡守程保及令四人,並斬之。眾議推摽行郡事,摽以因覆憐成事,遂表覆憐為邵郡守。以功授大行臺左丞,率義徒更為經略。於是遣諜人誘說東魏城堡,旬月之間,正平、河北、南(涉)〔汾〕、二絳、建州、(大)〔太〕寧等城〔一四〕,並有請為內應者,大軍因攻而拔之。以摽行正平郡事,左丞如故。齊神武敗於沙苑,其將韓軌、潘洛、可朱渾元等為殿,〔一五〕摽分兵要截,殺傷甚眾。東雍州刺史馬恭懼摽威聲,〔一六〕棄城遁走。摽遂移據東雍州。
太祖以摽有謀略,堪委邊任,乃表行建州事。時建州遠在敵境三百餘里,然摽威恩夙著,所經之處,多並贏糧附之。比至建州,眾已一萬。東魏刺史車折于洛出兵逆戰,〔一七〕摽擊敗之。又破其行臺斛律俱步騎二萬於州西,大獲甲仗及軍資,以給義士。由是威名大振。東魏遣太保侯景攻陷正平,〔一八〕復遣行臺薛循義率兵與斛律俱相會,於是敵眾漸盛。摽以孤軍無援,且腹背受敵,謀欲拔還。恐義徒背叛,遂偽為太祖書,遣人若從外送來者,云已遣軍四道赴援。因令人漏泄,使所在知之。又分土人義首,令領所部四出抄掠,擬供軍費。摽分遣訖,遂於夜中拔還邵郡。朝廷嘉其權以全軍,即授建州刺史。
時東魏以正平為東雍州,遣薛榮祖鎮之。摽將謀取之,乃先遣奇兵,急攻汾橋。榮祖果盡出城中戰士,於汾橋拒守。其夜,摽率步騎二千,從他道濟,遂襲克之。進驃騎將軍。既而邵郡民以郡東叛,郡守郭武安脫身走免。摽又率兵攻而復之。轉正平郡守。又擊破東魏南絳郡,虜其郡守屈僧珍。錄前後功,別封郃陽縣伯,邑五百戶。
邙山之戰,摽攻拔柏谷塢,因即鎮之。及大軍不利,摽亦拔還。而東魏將侯景率騎追摽,摽與儀同韋法保同心抗禦,且前經十數里,〔一九〕景乃引退。太祖嘉之,賜帛三百疋。復授建州刺史,鎮車箱。摽久從軍役,未及葬父,至是表請還葬。詔贈其父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晉州刺史,贈其母夏陽縣君,並給儀衛。州里榮之。
及齊神武圍玉壁,別令侯景趣齊子嶺。摽恐入寇邵郡,率騎禦之。景聞摽至,斫木斷路者六十餘里,猶驚而不安,遂退還河陽,其見憚如此。十二年,進授大都督,加晉建二州諸軍事。又攻破蓼塢,獲〔東〕魏將李顯,〔二0〕進儀同三司。尋遷開府,復除建州邵郡河內汲郡黎陽等諸軍事,領邵郡。十六年,大軍東討,授大行臺尚書,率義眾先驅敵境,攻其四戍,拔之。時以齊軍不出,乃追摽還。併肥如、郃陽二邑,合一千八百戶,改封華陽縣侯。又於邵郡置邵州,以摽為刺史,率所部兵鎮之。
保定四年,遷少師。其年,大軍圍洛陽,詔摽率義兵萬餘人出軹關。然摽自鎮東境二十餘年,數與齊人戰,每常克獲,以此遂有輕敵之心。時洛陽未下,而摽深入敵境,又不設備。齊人奄至,大破摽軍。摽以眾敗,遂降於齊。摽之立勳也,有慷慨壯烈之志,及軍敗,遂就虜以求苟免。時論以此鄙之。朝廷猶錄其功,不以為罪,令其子襲爵。
摽之敗也,新平郡守韓盛亦於洛陽戰沒。
盛字文熾,南陽(渚)〔堵〕陽人也。〔二一〕五世祖遠,為鄭縣令,因徙居京兆之渭南焉。曾祖良,舉秀才,奉朝請、姑臧令。祖與,魏儻城郡守,贈直州刺史。父先藻,安夷鄜城二郡守,贈鎮遠將軍、義州刺史。
盛幼有操行,涉獵經史,兼善騎射,膂力過人。魏大統初,起家開府行參軍。轉參軍事。從李遠積年征討,每有戰功。累遷至都督、輔國將軍、中散大夫、帥都督、持節、平東將軍、太中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大都督。明帝二年,封臨湍縣子,邑三百戶。保定四年,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虞部下大夫,出為新平郡守。居官清靜,嚴而不殘,矜恤孤貧,抑挫豪右,賊盜止息,郡治肅然。尋以本官從晉公護東討,於洛陽戰沒。贈淅洛義三州刺史,諡曰壯。子謙嗣。官至大都督。
盛二兄,德輿、仲恭。德輿姿貌魁傑,有異常人。歷官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通洛慈澗防主、邵州刺史、任城縣男。仲恭美容儀,澹於榮利。郡累辟為功曹、中正。仲恭答曰:「第五之號,豈減驃騎乎!」〔二二〕後歷廣原、靈原、新豐三縣令,所在皆有聲績。有八子,並有志操。少子紉約,後最知名。
裴寬字長寬,河東聞喜人也。祖德歡,魏中書郎、河內郡守。父靜慮,銀青光祿大夫,贈汾州刺史。
寬儀貌瑰偉,博涉群書,弱冠為州里所稱。與二弟漢、尼是和知名。〔二三〕親歿,撫弟以篤友聞。滎陽鄭孝穆〔二四〕常謂從弟文直曰:「裴長寬兄弟,天倫篤睦,人之師表。吾愛之重之。汝可與之遊處。」年十三,以選為魏孝明帝挽郎,釋褐員外散騎侍郎。魏孝武末,除廣陵王府直兵參軍,加寧朔將軍、員外散騎常侍。及孝武西遷,寬謂其諸弟曰:「權臣擅命,乘輿播越,戰爭方始,當何所依?」諸弟咸不能對。寬曰:「君臣逆順,大義昭然。今天子西幸,理無東面,以虧臣節。」乃將家屬避難於大石巖。〔二五〕獨孤信鎮洛陽,始出見焉。
時汾州刺史韋子粲降於東魏,子粲兄弟在關中者,咸已從坐。其季弟子爽先在洛,窘急,乃投寬。寬開懷納之。遇有大赦,或傳子爽合免,因爾遂出。子爽卒以伏法。獨孤信召而責之。寬曰:「窮來見歸,義無執送。今日獲罪,是所甘心。」以經赦宥,遂得不坐。〔二六〕
大統五年,授都督、同軌防長史,加征虜將軍。十三年,從防主韋法保向潁川,解侯景圍。景密圖南叛,軍中頗有知者。以其事計未成,外示無貳,往來諸軍間,侍從寡少。軍中名將,必躬自造,至於法保,尤被親附。寬謂法保曰:「侯景狡猾,必不肯入關。雖託款於公,恐未可信。若仗兵以斬之,〔二七〕亦一時之計也。如曰不然,便須深加嚴警,不得信其誑誘,自貽後悔。」法保納之,然不能圖景,但自固而已。
十四年,與東魏將彭樂、〔樂〕恂戰於新城,〔二八〕因傷被擒。至河陰,見齊文襄。寬舉止詳雅,善於占對,文襄甚賞異之。謂寬曰:「卿三河冠蓋,材識如此,我必使卿富貴。關中貧(校)〔狹〕,〔二九〕何足可依,勿懷異圖也。」因解鎖付館,厚加其禮。寬乃裁臥氈,夜縋而出,因得遁還,見於太祖。太祖顧謂諸公曰:「被堅執銳,或有其人,疾風勁草,歲寒方驗。裴長寬為高澄如此厚遇,乃能冒死歸我。雖古之竹帛所載,何以加之!」乃手書署寬名下,授持節、帥都督,封夏陽縣男,邑三百戶,并賜馬一疋、衣一襲,即除孔城城主。
十六年,遷河南郡守,仍鎮孔城。尋加撫軍、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魏廢帝元年,進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孝閔帝踐阼,進爵為子。寬在孔城十三年,與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相對。永業有計謀,多譎詐,或聲言春發,秋乃出兵,掩蔽消息,倏忽而至。寬每揣知其情,用兵邀擊,無不克之。永業常戒其所部曰:「但好鎮孔城,〔三0〕自外無足慮。」其見憚如此。齊伊川郡守梁鮓,常在境首抄掠。太祖患之,命寬經略焉。鮓行過妻家,椎牛宴飲,既醉之後,不復自防。寬密知之,遣兵往襲,遂斬之。太祖嘉焉,賜奴婢、金帶、粟帛等。武成二年,徵拜司(士)〔土〕中大夫。〔三一〕
保定元年,出為(汾)〔沔〕州刺史。〔三二〕尋轉魯山防主。四年,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天和二年,行復州事。三年,除溫州刺史。初陳氏與國通和,每脩聘好。自華皎附後,乃圖寇掠。沔州既接敵境,事資守備,於是復以寬為沔州刺史。而州城埤狹〔三三〕,器械又少,寬知其難守,深以為憂。又恐秋水暴長,陳人得乘其便。即白襄州總管,請戍兵,〔三四〕并請移城於羊蹄山,權以避水。總管府許增兵守禦,不許遷移城。寬乃量度年常水至之處,豎大木於岸,以備船行。襄州所遣兵未至,陳將程靈洗已率眾至於城下。遂分布戰艦,四面攻之。水勢猶小,靈洗未得近城。寬每簡募驍兵,令夜掩擊,頻挫其銳。相持旬日,靈洗無如之何。俄而雨水暴長,所豎木上,皆通船過。靈洗乃以大艦臨逼,拍干打樓,應即摧碎,弓弩大石,〔三五〕晝夜攻之。苦戰三十餘日,死傷過半。女垣崩盡,陳人遂得上城。短兵相拒,猶經二日。外無繼援,力屈。城陷之後,水便退縮。陳人乃執寬至揚州,尋被送嶺外。經數載,後還建業,〔三六〕遂卒於江左。時年六十七。子義宣後從御正杜杲使於陳,始得將寬柩還。開皇元年,隋文帝詔贈襄郢二州刺史。
義宣起家譙王儉府記室,轉司金二命士,合江令。寬弟漢。
漢字仲霄,〔三七〕操尚弘雅,聰敏好學。嘗見人作百字詩,一覽便誦。魏孝武初,解褐員外散騎侍郎。大統五年,除大丞相府士曹行參軍,補墨曹參軍。漢善尺牘,尤便簿領,理識明贍,決斷如流。相府為之語曰:「日下粲爛有裴漢。」十一年,李遠出鎮弘農,啟漢為司馬。遠特相器遇。尋加安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成都上士〔三八〕。尋轉司車路下大夫。與工部郭彥、太府高賓等參議格令,〔三九〕每較量時事,必有條理,彥等咸敬異之。加帥都督。天和中,復與司宗孫恕、典祀薛慎同為八使,巡察風俗。五年,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漢少有宿疾,恆帶虛羸,劇職煩官,非其好也。時晉公護擅權,搢紳等多諂附之,以圖仕進。唯漢直道固守,〔四0〕八年不徙職。性不飲酒,而雅好賓遊。每良辰美景,必招引時彥,宴賞留連,間以篇什。當時人物,以此重之。自寬沒後,遂斷絕遊從,不聽琴瑟,歲時伏臘,哀慟而已。〔四一〕撫養兄弟子,情甚篤至。借人異書,必躬自錄本。至于疹疾彌年,亦未嘗釋卷。建德元年卒,時年五十九。贈晉州刺史。
子鏡民,少聰敏,涉獵經史。為大將軍、譚公會記室參軍。後歷宋王寔侍讀,〔四二〕轉記室,遷司錄。宣政初,吏部上士。大象末,春官府都上士。漢弟尼。〔四三〕
尼字景尼,性弘雅,有器局。起家奉朝請。除梁王東閤祭酒,遷從事中郎,加通直散騎常侍。隴西李際、范陽盧誕並有高名於世,與尼結忘年之交。魏恭帝元年,以本官從于謹平江陵,大獲軍實,〔四四〕謹恣諸將校取之。餘人皆競取珍玩,尼唯取梁元帝素琴一張而已。謹深歎美之。六官建,拜御正下大夫。尋以疾卒。贈輔國將軍、隨州刺史。
子之隱,趙王招府記室參軍。之隱弟師民,好學有識度,見稱於時。起家秦王(贇)〔贄〕府記室參軍,〔四五〕仍兼侍讀。寬族弟鴻。
鴻少恭謹,有幹略,歷官內外。孝閔帝踐阼,拜輔城公司馬,加儀同三司。為晉公護雍州治中,累遷御正中大夫,進位開府儀同三司,轉民部中大夫。保定末,出為中州刺史、九曲城主。鎮守邊鄙,甚有扞禦之能。衛公直出鎮襄州,以鴻為襄州司馬。天和初,拜郢州刺史,轉襄州總管府長史,賜爵高邑縣侯。從直南征,軍敗,遂沒。尋卒於陳。朝廷哀之,贈豐資遂三州刺史。
楊敷字文衍,華山公寬之兄子也。父暄,字景和。性朗悟,有識學。弱冠拜奉朝請,歷員外散騎侍郎、華州別駕、尚書右中兵郎中、輔國將軍、諫議大夫。以別將從魏廣陽王深征葛榮,為榮所害。贈殿中尚書、華夏二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華州刺史。
敷少有志操,重然諾。每覽書傳,見忠臣烈士之事,常慨然景慕之。魏建義初,襲祖鈞爵臨貞縣伯,邑四百戶。除員外羽林監。大統元年,拜奉車都尉。歷尚書左士郎中、祠部郎中、大丞相府墨曹參軍、帥都督、平東將軍、太中大夫,加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魏恭帝二年,遷廷尉少卿。所斷之獄,號稱平允。
孝閔帝踐阼,進爵為侯,增邑并前八百戶。除小載師下大夫,使北豫州迎司馬消難,還,授使持節、蒙州諸軍事、蒙州刺史。先是蠻左等多受齊假署,數為亂逆。敷推誠布信,隨方慰撫,蠻左等感之,相率歸附。敷乃送其首四十餘人赴闕,請因齊所假而授之。諸蠻等愈更感悅,州境獲寧。特降璽書勞問,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保定中,徵為司水中大夫。夷夏吏民,乃荊州總管長孫儉並表請留之。時議欲東討,將委敷以舟艦轉輸之事,故弗許焉。陳公純鎮陝(西)〔州〕,以敷為總管長史。五年,轉司木中大夫、〔四六〕軍器副監。敷明習吏事,所在以勤察著名,每歲奏課居最,累獲優賞。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天和六年,出為汾州諸軍事、汾州刺史,進爵為公,增邑一千五百戶。齊將段孝先率眾五萬來寇,梯衝地道,晝夜攻城。敷親當矢石,隨事扞禦,拒守累旬。孝先攻之愈急。時城中兵不滿二千,戰死者已十四五,糧儲又盡,公私窮蹙。齊公憲總兵赴救,憚孝先,不敢進軍。敷知必陷沒,乃召其眾謂之曰:「吾與卿等,俱在邊鎮,實願同心戮力,破賊全城。但彊寇四面攻圍日久,吾等糧食已盡,救援斷絕。守死窮城,非丈夫也。今勝兵之士,猶數百人,欲突圍出戰,死生一決。儻或得免,猶冀生還,受罪闕庭,孰與死於寇乎!〔四七〕吾計決矣,於諸君意何如?」眾咸涕泣從命。敷乃率見兵夜出,擊殺齊軍數十人。齊軍眾稍卻。俄而孝先率諸軍盡銳圍之,敷殊死戰,矢盡,為孝先所擒。齊人方欲任用之,敷不為之屈,遂以憂懼卒於鄴〔四八〕。高祖平齊,贈使持節、大將軍、淮廣復三州諸軍事、三州刺史,諡曰忠壯。葬於華陰舊塋。
子素,有文武材略。大象末,上柱國、清河郡公。
史臣曰:自三方鼎峙,群雄競逐,俊能馳騖,各吠非主。爭奮厲其智勇,思赴蹈於仁義。臨危不顧,前哲所難。趙善等或行彰於孝友,或誠顯於忠概,咸躬志力,俱徇功名。兵凶戰危,城孤援絕。楊敷、趙善,類龐德之勢窮;元定、裴寬,同黃權之無路。王旅不振,非其罪也。敷少而慷慨,終能立節,仁而有勇,其最優乎。楊摽屢有奇功,狃於數勝,輕敵無備,兵破身囚,未能遠謀,良可嗟矣。易曰:「師出以律,否臧凶。」傳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其楊摽之謂也?
校勘記
〔一〕 拜驃騎將軍大行臺 張森楷云:「大行臺官尊,時止宇文泰、高歡為之,非善所得官也。北史(卷五九趙貴附從祖兄善傳)『臺』下有『尚書』二字,當是。」按張以為時止高歡、宇文泰為大行臺之說,誤,但趙善不能為此官和當從北史的意見是對的。上文明云「爾朱天光為關右行臺」(無「大」字,或是省文,或是後加「大」字)。趙善先為行臺左丞,後為尚書,於升進次序亦合。
〔二〕 俄除持節東雍州諸軍事雍州刺史 張森楷云:「下『雍州』上亦當有『東』字,刺史例不得在所督州外也。」按張說是,此時雍州刺史為爾朱天光(見魏書卷一0孝莊紀永安三年、卷一一前廢帝紀普泰元年和卷七五爾朱天光傳),趙善不可能任此官。
〔三〕 天光東拒齊神武於韓(令)陵 諸本「韓」都作「寒」,殿本當是依北史改,然「韓陵」本亦可作「寒陵」,諸本不誤。「令」字衍,今刪。
〔四〕 其子絢 北史本傳「絢」作「詢」。
〔五〕 祖比頹魏安西將軍務州刺史 北史卷六九元定傳無「頹」字,「務」作「婺」。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按魏志(魏書卷一0六地形志)無務州,務字疑訛。」按魏也沒有「婺州」,北史亦誤。
〔六〕 除襄(虜)〔威〕將軍 冊府卷三五五「虜」作「威」。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將軍號無襄虜,襄威將軍在從第六品,今據冊府改。
〔七〕 魏廢帝二年以宗室進封建城郡王(二)〔三〕年行周禮爵隨例改封長湖郡公 張森楷云:「上有『廢帝二年』,此不合復有『二年』。據太祖紀(卷二文帝紀)行周禮是魏恭帝三年事,此『二』當作『三』,上脫『恭帝』二字。」按北史正作「三年」,今據改。但北史亦無「恭帝」二字,也可能上「廢帝」為「恭帝」之誤。
〔八〕 而定長史〔長〕孫隆及諸將等多勸定和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四四四「孫隆」作「長孫隆」。按北史卷二二長孫嵩附五世孫儉傳云:「次子隆,位司金中大夫,從長湖公(湖原作潮,誤)元定伐陳,沒江南。」知周書脫「長」字,今據補。
〔九〕 〔所部〕眾軍亦被囚虜 宋本和北史本傳「眾」上有「所部」二字。張元濟云:「殿本脫此二字。」按冊府卷四四四「眾」上也有「部下」二字。今據宋本補。
〔一0〕正平高涼人也 按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高涼縣屬高涼郡,不屬正平郡。元和郡縣志卷一四絳州稷山縣條又以為北魏孝文置高涼縣屬龍門郡。這裏說「正平高涼」,不知何時改屬。
〔一一〕魏孝昌中爾朱榮殺害朝士 按爾朱榮入洛在武泰元年(見魏書卷七四爾朱榮傳及相關紀傳),此作「孝昌中」誤。
〔一二〕封肥如五百戶 局本「肥如」下有「縣伯」二字,當是依北史卷六九楊摽傳補。
〔一三〕先為邵郡白水令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邵」下無「郡」字,殿本當依北史補,局本從殿本(下請微行詣邵郡同)。按此傳多省文,上「肥如」下省縣伯,此省「郡」字。傳內省文還有幾處,不再出校記。
〔一四〕正平河北南(涉)〔汾〕二絳建州(大)〔太〕寧等城 北史本傳「涉」作「汾」,張森楷以為作「汾」是。按當時無「涉州」。又冊府卷四一一「大寧」作「太寧」。按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建州屬郡有泰寧,「太」「泰」常互用,「大」字誤。今皆據改。
〔一五〕潘洛 北史本傳「洛」作「樂」。按潘樂北齊書卷一五、北史卷五三有傳。「樂」「洛」同音,用作名字,當時常通用,今不改。
〔一六〕東雍州刺史馬恭 張森楷云:「裴文舉傳(卷三七)作『司馬恭』,通鑑(卷一五七)從之。疑此誤脫『司』字。」按北史和冊府卷三五五都作「司馬恭」。當時文章中「司馬」常省作「馬」,然此乃史傳敘事,當是脫去。
〔一七〕東魏刺史車折于洛 「于」原作「於」。諸本及北史本傳百衲本都作「于」,今逕改。
〔一八〕東魏遣太保侯景攻陷正平 北史本傳「侯」作「尉」。按侯景似未官太保,北史卷五四尉景傳稱景歷官太保、太傅。疑作「尉」是。
〔一九〕且前經十數里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三五五作「且戰且前」。按「且前」語氣不完,疑脫「且戰」二字。
〔二0〕獲〔東〕魏將李顯 北史本傳「魏」上有「東」字,按周書不得稱東魏為「魏」,今據補。
〔二一〕南陽(渚)〔堵〕陽人也 宋本和冊府卷七八六「渚」作「堵」。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襄州建城郡有赭陽縣。「堵」本音「者」,「赭陽」即「堵陽」,作「堵」是,今據改。魏志,赭陽不屬南陽,這裏是以漢魏舊郡縣標郡望。
〔二二〕仲恭美容儀澹於榮利郡累辟為功曹中正仲恭答曰第五之號豈減驃騎乎 冊府宋本卷八一二作:「仲恭以訾於(明本作「貲干」)榮利,郡辟為功曹中正,仲恭辭不獲免,乃應之。申公李穆嘗謂仲恭曰:『君唯願安坐作富家公,名級何繇可進?須為子孫作資蔭,寧止足於郡吏邪。』仲恭答曰:『第五之號,豈減驃騎乎。』」按「訾於榮利」當是「澹於榮利」之訛,宋本冊府「澹」訛作「訾」,明本以不可通,臆改為「貲干」。「中正」下四十五字疑是周書脫去。否則「仲恭答曰」,上無所承,不知道答誰。
〔二三〕與二弟漢尼是和知名 張森楷云:「『是和』二字,於義無施,疑誤衍文。」
〔二四〕滎陽鄭孝穆 諸本和冊府卷七九二「鄭」下無「孝」字,乃雙名單稱。殿本當是依北史卷三八裴寬傳補。
〔二五〕乃將家屬避難於大石巖 宋本「石」字下一字模糊。百衲本作「嶺」。張元濟以為「巖」字誤,云「見北史」。或百衲所據宋本,此字尚清晰。然諸本都作「巖」,今不改。
〔二六〕遂得不坐 「遂」原作「罪」。諸本和北史都作「遂」,是,今逕改。
〔二七〕若仗兵以斬之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四0五、通鑑卷一六0「仗」作「伏」。疑作「伏」是。
〔二八〕與東魏將彭樂〔樂〕恂戰於新城 張森楷云:「北史『樂』下更有『樂』字。樂恂,揚州刺史也,見侯景傳(梁書卷五六)。此脫一『樂』字。」按張說是,今據補。
〔二九〕關中貧(校)〔狹〕 冊府卷三七三、御覽卷三二六「校」作「狹」。按「校」字不通,今據改。
〔三0〕但好鎮孔城 冊府卷三九三、御覽卷二七九「鎮」作「慎」。按孔城防主是裴寬,獨孤永業是齊將,何得告誡部下「好鎮孔城」,從下文看來,疑作「慎」是。
〔三一〕徵拜司(士)〔土〕中大夫 按通典卷三九後周官品正五命有司土中大夫。「士」字訛,今據改。
〔三二〕出為(汾)〔沔〕州刺史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汾』當作『沔』,陳書程靈洗傳(卷一0)可證也。周本紀(卷二文帝紀下)改『江州為沔州』。隋志(卷三一地理志下)於沔陽郡甑山縣云『西魏置江州』,而不及改沔州事,亦為疏漏。」按錢說是,下面「汾州既接敵境」,冊府卷四四四正作「沔州」。今據改,下面二個「汾州」都逕改。
〔三三〕而州城埤狹 冊府卷四四四「埤」作「卑」。
〔三四〕請戍兵 冊府卷四四四、通鑑卷一七0「請」下有「益」字,較長。
〔三五〕弓弩大石 冊府卷四四四、通鑑卷一七0「大」作「矢」。疑作「矢」是。
〔三六〕經數載後還建業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四四四「後」作「復」。疑作「復」是。
〔三七〕漢字仲霄 諸本「霄」都作「賈」,殿本當是依北史卷三八裴寬附弟漢傳改。
〔三八〕成都上士 按通典卷三九後周官品無此官,疑有誤。
〔三九〕太府高賓等參議格令 「太」原作「大」。宋本、汲本、局本和冊府卷六二四都作「太」。二張都以為「大」字誤。張元濟云:「賓為太府中大夫,見傳廿九。」(按即卷三七裴文舉附高賓傳)張說是,今逕改。
〔四0〕唯漢直道固守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四五九「固」作「自」。
〔四一〕歲時伏臘哀慟而已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而」下無「已」字,「而」屬下讀。冊府卷七五五「而」下有「不」字,宋本冊府同殿本周書。
〔四二〕後歷宋王寔侍讀 按「寔」當作「實」,見卷一三校記第三條。
〔四三〕漢弟尼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無此三字,殿本當是以北史補,局本從殿本。
〔四四〕大獲軍實 宋本「大」作「南」,張元濟以為作「大」是。按「南獲」猶言南征所獲,未必誤。
〔四五〕起家秦王(贇)〔贄〕府記室參軍 北史「贇」作「贄」。按周書卷一三、北史卷五八秦王名贄,不名「贇」,今據改。
〔四六〕陳公純鎮陝(西)〔州〕以敷為總管長史五年轉司木中大夫 宋本、南本、局本「西」都作「州」。按宇文純為陝州總管見卷五武帝紀天和五年條和卷一三陳惑王純傳,今據改。又純出鎮陝州在天和五年(五七0年),而此傳系年上承前文的「保定中」(五六一-五六五年),似乎楊敷之為長史和「五年轉司木中大夫」,都是保定中事。再加上後面又特提「天和六年」,更使人誤認以前都不是天和年事,實為乖誤。「陳公純鎮陝州」上應有「天和中」三字,而刪去下文「天和六年」的「天和」二字,方合。
〔四七〕孰與死於寇乎 冊府卷四00「乎」作「手」。
〔四八〕遂以憂懼卒於鄴 北史卷四一楊敷傳、冊府卷四00「懼」作「憤」。按上云「敷不為之屈」,疑作「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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