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九


  寇雋 韓褒 趙肅 張軌 李彥 郭彥 裴文舉高賓

  寇雋字祖雋,上谷昌平人也。祖讚,魏南雍州刺史。父臻,安遠將軍、郢州刺史。〔一〕

  雋性寬雅,幼有識量,好學強記。兄祖訓、祖禮及雋,並有志行。閨門雍睦,白首同居。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帷帳几杖,以時節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焉。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行往返,亦如之。性又廉恕,不以財利為心。家人曾賣物與人,而剩得絹五匹。〔二〕雋於後知之,乃曰:「惡木之陰,不可暫息;盜泉之水,無容誤飲。得財失行,吾所不取。」遂訪主還之。其雅志如此。

  以選為魏孝文帝挽郎,除奉朝請。大乘賊起,燕齊擾亂,〔三〕雋參護軍事東討,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遷尚書左民郎中。以母憂不拜。正光三年,拜輕(騎)〔車〕將軍,〔四〕遷揚烈將軍、司空府功曹參軍,轉主簿。時靈太后臨朝,減食祿官十分之一,造永寧佛寺,令雋典之。資費巨萬,主吏不能欺隱。寺成,又極壯麗。靈太后嘉之,除左軍將軍。孝昌中,朝議以國用不足,乃置鹽池都將,秩比上郡。前後居職者,多有侵隱。乃以雋為之。加龍驤將軍,仍主簿。

  永安初,華州民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長史以下,以椿勢貴,皆言椿直,欲以田給椿。雋曰:「史底窮民,楊公橫奪其地。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見使雷同,未敢聞命。」遂以地還史底。孝莊帝後知之,嘉雋守正不撓,即拜司馬,賜帛百匹。其附椿者,咸譴責焉。

  二年,出為左將軍、(涼)〔梁〕州刺史。〔五〕民俗荒獷,多為盜賊。雋乃令郡縣立庠序,勸其耕桑,敦以禮讓,數年之中,風俗頓革。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繼日版築。琰之屢擾疆埸,邊人患之。雋遣長史杜休道率兵攻克其城,并擒琰之。琰之即梁大將軍景宗之季弟也。〔六〕於是梁人憚焉。屬魏室多故,州又僻遠,梁人知無外援,遂遣大兵頓魏興,志圖攻取。雋撫勵將士,人思效命。梁人知其得眾心也,弗之敢逼。雋在州清苦,不治產業。秩滿,其子等並徒步而還。吏人送雋,留連於道,久之乃得出界。

  大統二年,〔七〕東魏授雋洛州刺史,雋因此乃謀歸闕。五年,將家及親屬四百餘口入關,拜祕書監。時軍國草創,墳典散逸,雋始選置令史,抄集經籍,四部群書,稍得周備。加鎮東將軍,封西安縣男,邑二百戶。十七年,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雋以年老乞骸骨,太祖弗許。遂稱疾篤,不復朝覲。魏恭帝三年,賜姓若口引氏。

  孝閔帝踐阼,進爵為子,增邑五百戶。武成元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增邑并前二千戶。雋年齒雖邁,而志識未衰,教授子孫,必先禮典。世宗尚儒重道,〔八〕特欽賞之,數加恩錫,思與相見。雋不得已,乃入朝。世宗與同席而坐,因顧訪洛陽故事。雋身長八尺,鬚鬢皓然,容止端詳,音韻清朗。帝與之談論,不覺屢為前膝。及雋辭還,帝親執其手曰:「公年德俱尊,朕所欽尚,乞言之事,所望於公。宜數相見,以慰虛想。」以御輿令於帝前乘出。顧謂左右曰:「如此之事,唯積善者可以致之。何止見重於今,亦將傳之萬古。」時人咸以為榮。保定三年卒,時年八十。〔九〕高祖歎惜之,贈本官,加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諡曰元。

  雋篤於仁義,期功之有孤者,衣食豐約,俱與之同。少為司徒崔光所知,光命其子勵與雋結友。雋每造光,常清言移日。小宗伯盧辯以雋業行俱崇,待以師友之禮。每有閑暇,輒詣雋讌語彌日。恆謂人曰:「不見西安君,煩憂不遣。」其為通人所敬重如此。

  子奉,位至儀同三司、大將軍、順陽郡守、洵州刺史、昌國縣公。〔一0〕奉弟顒,少好學,最知名。居喪哀毀。歷官儀同大將軍,掌朝、布憲、典祀下大夫,〔一一〕小納言,濩澤郡公。

  韓褒字弘業,其先潁川潁陽人也。徙居昌黎。祖瑰,魏鎮西將軍、平涼郡守,安定郡公。父演,征虜將軍、中散大夫、恆州刺史。

  褒少有志尚,好學而不守章句。其師怪而問之。對曰:「文字之間,常奉訓誘。至於商較異同,請從所好。」師因此大奇之。及長,涉獵經史,深沉有遠略。魏建明中,起家奉朝請。加彊弩將軍,遷太中大夫。

  屬魏室喪亂,褒避地於夏州。時太祖為刺史,素聞其名,待以客禮。及賀拔岳為侯莫陳悅所害,諸將遣使迎太祖。太祖問以去留之計。褒曰:「方今王室凌遲,海內鼎沸。使君天資英武,恩結士心。賀拔公奄及於難,物情危駭。寇洛自知庸懦,委身而託使君。若總兵權,據有關中之地,此天授也,何疑乎!且侯莫陳悅亂常速禍,乃不乘勝進取平涼,反自遁逃,屯營洛水。〔一二〕斯乃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不世之勳,在斯一舉。時者,難得而易失,誠願使君圖之。」太祖納焉。

  太祖為丞相,引褒為錄事參軍,賜姓侯呂陵氏。〔一三〕大統初,遷行臺左丞,賜爵三水縣伯。尋轉丞相府屬,加中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二年,梁人北寇商洛,東魏復侵樊鄧,於是以褒為鎮南將軍、丞相府從事中郎,出鎮淅酈。居二年,徵拜丞相府司馬,進爵為侯。

  出為北雍州刺史,加衛大將軍。州帶北山,多有盜賊。褒密訪之,並豪右所為也,而陽不之知,厚加禮遇。謂之曰:「刺史起自書生,安知督盜,所賴卿等共分其憂耳。」乃悉詔桀黠少年素為鄉里患者,署為主帥,分其地界。有盜發而不獲者,以故縱論。於是諸被署者,莫不惶懼。皆首伏曰:「前盜發者,並某等為之。」所有徒侶,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隱匿者,亦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盜名簿藏之。因大牓州門曰:「自知行盜者,可急來首,即除其罪。盡今月不首者,顯戮其身,籍沒妻子,以賞前首者。」旬日之間,諸盜咸悉首盡。褒取名簿勘之,一無差異。並原其罪,許以自新。由是群盜屏息。入為給事黃門侍郎。九年,遷侍中。

  十二年,除都督、西涼州刺史。羌胡之俗,輕貧弱,尚豪富。豪富之家,侵漁小民,同於僕隸。故貧者日削,豪者益富。褒乃悉募貧人,以充兵士,優復其家,蠲免徭賦。又調富人財物以振給之。每西域商貨至,又先盡貧者市之。於是貧富漸均,戶口殷實。十六年,加大都督、涼州諸軍事。魏廢帝元年,轉會州刺史。二年,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尋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為公。武成三年,徵拜御伯中大夫。

  保定二年,轉司會。三年,出為汾州刺史。州界北接太原,當千里徑。先是齊寇數入,民廢耕桑,前後刺史,莫能防扞。褒至,適會寇來,褒乃不下屬縣。人既不及設備,以故多被抄掠。齊人喜相謂曰:「汾州不覺吾至,先未集兵。今者之還,必莫能追躡我矣。」由是益懈,不為營壘。褒已先勒精銳,伏北山中,分據險阻,邀其歸路。乘其眾怠,縱伏擊之,盡獲其眾。故事,獲生口者,並囚送京師。褒因是奏曰:「所獲賊眾,不足為多。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請一切放還,以德報怨。」有詔許焉。自此抄兵頗息。四年,遷河洮封三州諸軍事、〔一四〕河州總管。天和三年,轉鳳州刺史。尋以年老請致仕,詔許之。五年,拜少保。

  褒歷事三帝,以忠厚見知。高祖深相敬重,常以師道處之。每入朝見,必有詔令坐,然後始與論政事。〔一五〕七年,卒。贈涇岐燕三州刺史。諡曰貞。子繼伯嗣。

  趙肅字慶雍,河南洛陽人也。世居河西。及沮渠氏滅,曾祖武始歸於魏,賜爵金城侯。祖興,中書博士。父申侯,舉秀才,後軍府主簿。

  肅早有操行,知名於時。魏正光五年,酈元為河南尹,辟肅為主簿。孝昌中,起家殿中侍御史,加威烈將軍、奉朝請、員外散騎侍郎。尋除直後,轉直寢。永安初,授廷尉(天)平,二年,轉監。後以母憂去職,起為廷尉正。〔一六〕以疾免。久之,授征虜將軍、中散大夫,遷左將軍、太中大夫。東魏天平初,除新安郡守。秩滿,還洛。

  大統三年,獨孤信東討,肅率宗人為鄉導。授司州治中,轉別駕。監督糧儲,軍用不匱。太祖聞之,謂人曰:「趙肅可謂洛陽主人也。」七年,加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都督,仍別駕。領所部義徒,據守大塢。又兼行臺左丞,東道慰勞。九年,行華山郡事。

  十三年,除廷尉少卿。明年元日,當行朝禮,非有封爵者,不得預焉。肅時未有茅土。左僕射長孫儉白太祖請之。太祖乃召肅謂曰:「歲初行禮,豈得使卿不預,然何為不早言也?」於是令肅自選封名。肅曰:「河清乃太平之應,竊所願也。」於是封清河縣子,邑三百戶。十六年,除廷尉卿,加征東將軍。肅久在理官,執心平允。凡所處斷,咸得其情。廉慎自居,不營產業。時人以此稱之。十七年,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賜姓乙弗氏。

  先是,太祖命肅撰定法律。肅積思累年,遂感心疾。去職,卒於家。子正禮,齊王憲府屬、大都督、新安郡守。〔一七〕

  時有高平徐招少好法律。發言措筆,常欲辨析秋毫。歷職內外,有當官之譽。從魏孝武入關,為給事黃門侍郎、尚書右丞。時朝廷播遷,典章有闕,至於臺閣軌儀,多招所參定。論者稱之。尋遷侍中、度支尚書。大統初,卒。

  張軌字元軌,濟北臨邑人也。父崇,高平令。

  軌少好學,志識開朗。初在洛陽,家貧,與樂安孫樹仁為莫逆之友,每易衣而出。以此見稱。永安中,隨爾朱榮擊元顥,除討寇將軍、奉朝請。軌常謂所親曰:「秦雍之間,必有王者。」爾朱氏敗後,遂杖策入關。賀拔岳以軌為記室參軍,典機務。尋轉倉曹,加鎮遠將軍。時穀糴湧貴,或有請貸官倉者。軌曰:「以私害公,非吾宿志。濟人之難,詎得相違。」乃賣所服衣物,糴粟以賑其乏。

  及岳被害,太祖以軌為都督,從征侯莫陳悅。悅平,使於洛陽。見領軍斛斯椿,椿曰:「高歡逆謀,已傳行路。人情西望,以日為年。未知宇文何如賀拔也?」軌曰:「宇文公文足經國,武可定亂。至於高識遠度,非愚管所測。」椿曰:「誠如卿言,真可恃也。」太祖為行臺,授軌郎中。魏孝武西遷,除中書舍人,封壽張縣子,邑三百戶,加左將軍、濟州大中正,兼著作佐郎,修起居注。遷給事黃門侍郎,兼吏部郎中。六年,出為河北郡守。在郡三年,聲績甚著。臨人治術,有循吏之美。大統間,宰人者多推尚之。入為丞相府從事中郎,行武功郡事。章武公導出鎮(泰)〔秦〕州,〔一八〕以軌為長史。加撫軍將軍、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魏廢帝元年,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二年,賜姓宇文氏,行南秦州事。魏恭帝二年,徵拜度支尚書,復除隴右府長史。卒於位,時年五十五。諡曰質。軌性清素,臨終之日,家無餘財,唯有素書數百卷。

  子肅,世宗初,為宣納上士,轉中外府記室參軍、中山公訓侍讀。早有才名,性頗輕猾,時人比之魏諷。卒以罪考竟終。

  李彥字彥士,梁郡下邑人也。祖先之,〔一九〕魏淮南郡守。父靜,南青州刺史。

  彥少有節操,好學慕古,為鄉閭之所敬憚。孝昌中,解褐奉朝請,加輕車將軍。從魏孝武入關,兼著作佐郎,修起居注。加寧朔將軍,進號冠軍將軍、中散大夫,遷平東將軍、太中大夫。大統初,除通直散騎侍郎。三年,拜安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太保轉太傅長史、儀曹郎中、左民郎中。十二年,省三十六曹為十二部,改授民部郎中,封平陽縣子,邑三百戶。十五年,進號中軍將軍,兼尚書左丞,領選部。大軍東討,加持節、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掌留臺事。魏廢帝初,拜尚書右丞,轉左丞。〔二0〕

  彥在尚書十有五載,屬軍國草創,庶務殷繁,留心省閱,未嘗懈怠。斷決如流,略無疑滯。臺閣莫不歎其公勤,服其明察。遷給事黃門侍郎,仍左丞。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姓宇文氏。出為鄜州刺史。彥以東夏未平,固辭州任,詔許之。拜兵部尚書,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仍兼著作。六官建,改授軍司馬,進爵為伯。

  彥性謙恭,有禮節。雖居顯要,於親黨之間,恂恂如也。輕財重義,好施愛士。時論以此稱之。然素多疾而勤於蒞職,雖沉頓枕席,猶理務不輟,遂至於卒。時年四十六。諡曰敬。

  彥臨終遺誡其子等曰:「昔人以窾木為櫝,葛虆為緘,下不亂泉,上不泄臭。此實吾平生之志也。但事既矯枉,恐為世士所譏。今可斂以時服,葬於墝塉之地,忽用明器、芻塗及儀衛等。爾其念之。」朝廷嘉焉,不奪其志。

  子昇明嗣。少歷顯職。大象末,太府中大夫、儀同大將軍。

  郭彥,太原陽曲人也。其先從宦關右,遂居馮翊。父胤,郡功曹、靈武令。

  彥少知名,太祖臨雍州,辟為西曹書佐。尋除開府儀同主簿,轉司空記室、太尉府屬,遷虞部郎中。大統十二年,初選當州首望,統領鄉兵,除帥都督、持節、平東將軍。以居郎官著稱,封龍門縣子,邑三百戶,進大都督,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司農卿。是時,岷州羌酋傍乞鐵匆與鄭五醜等寇擾西服。彥從大將軍宇文貴討平之。魏恭帝元年,除兵部尚書。仍以本兵從柱國于謹南伐江陵。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增邑五百戶,進爵為伯。六官建,拜民部中大夫。

  孝閔帝踐祚,出為澧州刺史。蠻左生梗,未遵朝憲。至於賦稅,違命者多。聚散無恆,不營農業。彥勸以耕稼,禁共遊獵,〔二一〕民皆務本,家有餘糧。亡命之徒,咸從賦役。先是以澧州糧儲乏少,每令荊州遞送。自彥蒞職,倉庾充實,無復轉輸之勞。

  齊南安城主馮顯密遣使歸降,其眾未之知也。柱國宇文貴令彥率兵應接。齊人先令顯率所部送糧南下,彥懼其眾不從命,乃於路邀之。顯因得自拔。其眾果拒戰,彥縱兵奮擊,並虜獲之。以南安無備,即引軍掩襲。顯外兵參軍鄒紹既為彥所獲,因請為鄉導。彥遂夜至城下,令紹詐稱顯歸。門者開門待之,彥引兵而入,遂有其城。俘獲三千餘人。晉公護嘉之,進爵懷德縣公,邑一千戶。以南安懸遠,尋令班師。及秩滿還朝,民吏號泣送彥二百餘里。尋為東道大使,觀省風俗。除蒲州總管府長史,入為工部中大夫。

  保定四年,護東討。彥從尉遲迥攻洛陽。迥復令彥與權景宣南出汝潁。及軍次豫州,彥請攻之。景宣以城守既嚴,卒難攻取,將欲南轅,更圖經略。彥以奉命出師,須與大軍相接。若向江畔立功,更非朝廷本意。固執不從,兼畫攻取之計。會其刺史王士良妻弟董遠秀密遣送款,景宣乃從。於是引軍圍之,士良遂出降。仍以彥鎮豫州,增邑六百戶。尋以洛陽班師,亦棄而不守。屬純州刺史樊舍卒,其地既東接陳境,俗兼蠻左,初喪州將,境內騷然。朝議以彥威信著於東南,便令鎮撫。彥至,吏人畏而愛之。

  天和元年,除益州總管府長史,轉隴右總管府長史。四年,卒於位。贈小司空、宜鄜丹三州刺史。

  裴文舉字道裕,河東聞喜人也。祖秀業,魏中散大夫、天水郡守,贈平州刺史。

  父邃,性方嚴,為州里所推挹。解褐散騎常侍、奉車都尉,累遷諫議大夫、司空從事中郎。大統三年,東魏來寇,邃乃糾合鄉人,分據險要以自固。時東魏以正平為東雍州,遣其將司馬恭鎮之。每遣間人,扇動百姓。邃密遣都督韓僧明入城,喻其將士,即有五百餘人,許為內應。期日未至,恭知之,乃棄城夜走。因是東雍遂內屬。及李弼略地東境,邃為之鄉導,多所降下。太祖嘉之,特賞衣物,封澄城縣子,邑三百戶,進安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太尉府司馬,除正平郡守。尋卒官。贈儀同三司、定州刺史。

  文舉少忠謹,涉獵經史。大統十年,起家奉朝請,遷丞相府墨曹參軍。時太祖諸子年幼,盛簡賓友。文舉以選與諸公子遊,雅相欽敬,未嘗戲狎。遷威烈將軍、著作郎、中外府參軍事。魏恭帝二年,賜姓賀蘭氏。孝閔帝踐阼,襲爵澄城縣子。

  齊公憲初開幕府,以文舉為司錄。世宗初,累遷帥都督、寧遠將軍、大都督。及憲出鎮劍南,復以文舉為益州總管府中郎。武成二年,就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蜀土沃饒,商販百倍。或有勸文舉以利者,文舉答之曰:「利之為貴,莫若安身。身安則道隆,非貨之謂。是以不為,非惡財也。」憲矜其貧窶,每欲資給之。文舉恆自謙遜,辭多受少。

  保定三年,遷絳州刺史。邃之往正平也,〔二二〕以廉約自守,每行春省俗,單車而已。及文舉臨州,一遵其法。百姓美而化之。總管韋孝寬特相欽重,每與談論,不覺膝前於席。天和初,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尋為孝寬柱國府司馬。六年,入為司憲中大夫,進爵為公,〔二三〕增邑通前一千戶。俄轉軍司馬。建德二年,又增邑七百戶。

  文舉少喪父,其兄又在山東,唯與弟璣幼相訓養,友愛甚篤。璣又早亡,文舉撫視遺孤,逾於己子。時人以此稱之。初,文舉叔父季和為曲沃令,卒於聞喜川,而叔母韋氏卒於正平縣。屬東西分隔,韋氏墳壟在齊境。及文舉在本州,每加賞募。齊人感其孝義,潛相要結,以韋氏柩西歸,竟得合葬。

  六年,除南青州刺史。宣政元年,卒於位。子冑嗣。官至大都督,早卒。

  時有高賓者,歷官內外,亦以幹用見稱。

  賓,渤海修人也。其先因官北邊,遂沒於遼左。祖暠,以魏太和初,自遼東歸魏。官至安定郡守、衛尉卿。父季安,〔二四〕撫軍將軍、兗州刺史。

  賓少聰穎,有文武幹用。仕東魏,歷官至龍驤將軍、諫議大夫、立義都督。同列有忌其能者,譖之於齊神武。賓懼及於難,大統六年,乃棄家屬,間行歸闕。太祖嘉之,授安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稍遷通直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大都督。世宗初,除咸陽郡守。政存簡惠,甚得民和。世宗聞其能,賜田園於郡境。賓既羈旅歸國,親屬在齊,常慮見疑,無以取信。乃於所賜田內,多蒔竹木,盛構堂宇,并鑿池沼以環之,有終焉之志。朝廷以此知無貳焉。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賜姓獨孤氏。

  武成元年,除御正下大夫,兼小載師,出為益州總管府長史。保定初,徵拜計部中大夫,治中外府從事中郎,賜爵武陽縣伯。賓敏於從政,果敢決斷,案牘雖繁,綽有餘裕。轉太府中大夫、齊公憲府長史。天和二年,除鄀州諸軍事、鄀州刺史,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治襄州總管府司錄。六年,卒於州。時年六十八。子熲,為隋文帝佐命。開皇中,贈賓禮部尚書、武陽公。諡曰簡。

  又有安定燎允,本姓牛氏,〔二五〕亦有器幹,知名於時。歷官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工部尚書、臨涇縣公,賜姓宇文氏。失其事,故不為傳。允子弘,博學洽聞。宣政中,內史下大夫、儀同大將軍。大象末,復姓牛氏。

  史臣曰:寇雋委質兩朝,以儒素見重。韓褒奉事三帝,以忠厚知名。趙肅平允當官。張軌循良播美。李彥譽流省閤。郭彥信著蠻陬。歷官外內,〔二六〕並當時之選也。文舉之在絳州,世載清德。辭多受少,有廉讓之風焉。〔二七〕

  校勘記

  〔一〕 父臻安遠將軍郢州刺史 魏書卷四二寇讚附子臻傳作「遷建威將軍、郢州刺史」。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寇臻墓誌(圖版二0六)稱臻以沘陽鎮將「遷假節建威將軍、鑒安遠府諸軍事、郢州刺史」。同書寇遵考墓誌(圖版三六三)云:「祖臻,〈馬龍〉(即龍)驤將軍、監安遠府諸軍事、幽郢二州刺史。」據寇臻墓誌,「〈馬龍〉驤將軍、幽州刺史」是贈官。這裏所云「安遠將軍」,據墓誌乃是「鑒(監)安遠府諸軍事」,其本號是建威將軍。或前任郢州刺史的軍號是安遠將軍,其軍府為安遠府,寇臻乃是以本將軍監府事。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安遠將軍是第四品,建威將軍是從第四品下階,所以沒有逕授安遠,當是班階未到,不能驟遷之故。據此,傳作「安遠將軍」微誤。

  〔二〕 而剩得絹五匹 北史卷二七寇讚附孫雋傳作「而利得絹一匹」。

  〔三〕 大乘賊起燕齊擾亂 北史本傳「齊」作「趙」。按大乘教徒起義在冀州,作「趙」是。

  〔四〕 拜輕(騎)〔車〕將軍 宋本、南本、局本「騎」作「車」。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輕車將軍在從第五品,無「輕騎」。今據改。

  〔五〕 出為左將軍(涼)〔梁〕州刺史 宋本及北史本傳「涼」作「梁」。按下文云:「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繼日版築。琰之屢擾疆埸。」魏興與梁州近,故能「屢擾疆埸」,若是涼州,不應涉及魏興。作「梁」是,今據改。

  〔六〕 梁大將軍景宗 北史本傳「將」下無「軍」字。張森楷云:「景宗未嘗為大將軍,此非實錄。」按「軍」字疑衍。

  〔七〕 大統二年 宋本和北史傳「二」作「三」。

  〔八〕 世宗尚儒重道 宋本及北史本傳「道」作「德」。

  〔九〕 時年八十 北史本傳作「八十二」。

  〔一0〕子奉位至儀同三司大將軍順陽郡守洵州刺史昌國縣公 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有寇奉叔墓誌(圖版三六二),奉叔即奉,傳當是雙名單稱。誌稱奉叔周時終官和隋初贈官都是儀同大將軍。按卷六武帝紀建德四年十月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是周末已無儀同三司之號。且大將軍亦決無加儀同三司之理。這裏「三司」二字衍。又傳稱洵州刺史,據誌則奉叔初官洵州贊治兼司馬,後遷別駕、長史。據卷四四泉企傳巴州改洵州後,其刺史仍是自稱巴州刺史之蠻帥杜清和。傳之刺史或為長史之誤。又誌稱奉叔由昌國縣男,進封子、伯,未嘗封公。碑誌於父祖官爵,類多夸飾,而此乃低於本傳。當是唐初修史所據,乃唐時後人所上家狀之類,墓誌乃隋時所撰,距奉叔之死不久,尚難增高官爵,所述當得其實。

  〔一一〕奉弟顒至歷官儀同大將軍掌朝布憲典祀下大夫 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圖版三六三)有寇遵考墓誌,遵考即顒。誌記歷官略有異同,遵考曾官鄉伯、司成、典祀等中大夫,則非終於下大夫。其最終官為「翊師大將軍扶風郡守」。隋志卷二八百官志翊師將軍在正六品,當是隋初改制,以儀同大將軍轉。

  〔一二〕屯營洛水 按卷一文帝紀稱侯莫陳悅「屯兵永洛」,「永洛」乃「水洛」之訛。此「洛水」疑亦是「水洛」誤倒。

  〔一三〕賜姓侯呂陵氏 元和姓纂緝本卷六、通志氏族略五、古今姓氏書辨證卷二二「侯」作「俟」。然北史卷九八高車傳見侯呂鄰部,蠕蠕傳見豆崙可汗妻侯呂陵氏。北朝胡姓考呂氏條引孝文弔比干文碑碑陰有「俟呂阿倪」,以為「當以比干碑為正」。

  〔一四〕遷河洮封三州諸軍事 按封州不見地志,疑誤。

  〔一五〕然後始與論政事 宋本及北史卷七0韓褒傳「然」下無「後」字。按唐時「然始」連文,乃習用語法,疑「後」字乃後人妄加。

  〔一六〕永安初授廷尉(天)平二年轉監後以母憂去職起為廷尉正 張森楷云:「『天』字衍,『平』字屬廷尉為句,是官名。平卑於監,故二年轉監。設如本文,則已為廷尉矣,安得轉監!且其時未仕東魏,又安得於天平二年轉監也。『天』字誤衍無疑」。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第六品有廷尉正、監、評,和趙肅歷官相合。且下文又云:「東魏天平初,除新安郡守。」如果上文已紀天平二年歷官,下文不得云「天平初」。張說是,今據刪。

  〔一七〕子正禮齊王憲府屬大都督新安郡守 北史本傳作「子軌」,在周只是「蔡王引為記室」,或非一人。

  〔一八〕章武公導出鎮(泰)〔秦〕州 局本和北史卷七0張軌傳「泰」作「秦」。局本當依北史改。按卷一0宇文導傳,導是秦州刺史,「泰」字誤,今據改。

  〔一九〕祖先之 北史卷七0李彥傳「先」作「光」。

  〔二0〕拜尚書右丞轉左丞 「右」原作「左」。諸本及北史本傳,冊府卷四六七都作「右」。殿本刻誤,今逕改。

  〔二一〕禁共遊獵 宋本「共」作「其」,兩通。

  〔二二〕邃之往正平也 北史卷三八裴文舉傳「往」作「任」,較長。

  〔二三〕進爵為公 北史本傳「公」作「伯」。

  〔二四〕父季安 北史卷七二高熲傳「季」作「孝」。

  〔二五〕又有安定燎允本姓牛氏 隋書卷四九牛弘傳云:「本姓燎氏……父允,魏侍中、工部尚書、臨涇公,賜姓為牛氏。」北史卷七二牛弘傳大體採周書之說,以為「本姓牛氏」,但訛「允」為「元」,「燎」為「遼」。

  〔二六〕歷官外內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外」都作「出」。張元濟云「傳三六(即卷四四)陽雄傳『任兼出內』」,以為「外」字誤。按卷三0竇熾附兄子毅傳(宋本)有「任兼出納」語,北史卷六一本傳作「出內」。卷三七傳論稱傳中諸人「歷官出內」,北史卷七0傳論前半即採周書此傳論作「出納」。「納」疑是「內」之訛。這裏自應作「出內」。但「出內」也即是「外內」之意,今不回改。

  〔二七〕有廉讓之風焉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焉」字下注「附高賓傳缺」。殿本考證云:「按賓乃附傳,不必有贊,今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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