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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周書
周書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二
尉遲運 王軌 字文神舉 宇文孝伯 顏之儀
樂運
尉遲運,大司空、吳國公綱之子也。少彊濟,志在立功。魏大統十六年,以父勳封安喜縣侯,邑一千戶。孝閔帝踐阼,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俄而帝廢,朝議欲尊立世宗,乃令運奉迎於岐州。以預定策勳,進爵周城縣公,增邑五百戶。保定元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三年,從楊忠攻齊之并州,以功別封第二子端保城縣侯,邑一千戶。四年,出為隴州刺史。地帶汧、渭,民俗難治。運垂情撫納,甚得時譽。天和五年,入為小右武伯。六年,遷左武伯中大夫。尋加軍司馬,武伯如故。運既職兼文武,甚見委任。齊將斛律明月寇汾北,運從齊公憲禦之,攻拔其伏龍城。進爵廣業郡公,增邑八百戶。
建德元年,授右侍伯,轉右司衛。時宣帝在東宮,親狎諂佞,數有罪失。高祖於朝臣內選忠諒鯁正者以匡弼之。於是以運為右宮正。(二)〔三〕年,帝幸雲陽宮,〔一〕又令運以本官兼司武,與長孫覽輔皇太子居守。俄而衛剌王直作亂,率其黨襲肅章門。覽懼,走行在所。運時偶在門中,直兵奄至,不暇命左右,乃手自闔門。直黨與運爭門,斫傷運手指,僅而得閉。直既不得入,乃縱火燒門。運懼火盡,直黨得進,乃取宮中材木及床等以益火,更以膏油灌之,火勢轉熾。久之,直不得進,乃退。運率留守兵,因其退以擊之,直大敗而走。是日微運,宮中已不守矣。高祖嘉之,授大將軍,賜以直田宅、妓樂、金帛、車馬及什物等,不可勝數。
四年,出為同州、蒲津、潼關等六防諸軍事、同州刺史。高祖將伐齊,召運參議。東夏底定,頗有力焉。五年,拜柱國,進爵盧國公,邑五千戶。宣政元年,轉司武上大夫,總宿衛軍事。高祖崩於雲陽宮,祕未發喪,運總侍衛兵還京師。
宣帝即位,〔二〕授上柱國。運之為宮正也,數進諫於帝。帝不能納,反疏忌之。時運又與王軌、宇文孝伯等皆為高祖所親待,軌屢言帝失於高祖。帝謂運預其事,愈更銜之。及軌被誅,運懼及於禍,問計於宇文孝伯。語在孝伯傳。尋而得出為秦州總管,秦渭等六州諸軍事、秦州刺史。然運至州,猶懼不免。大象元年二月,遂以憂薨於州,時年四十一。贈大後丞、秦渭河鄯成洮文等七州諸軍事、秦州刺史。諡曰(忠)〔中〕。〔三〕子靖嗣。大象末,儀同大將軍。
王軌,太原祁人也,小名沙門,漢司徒允之後。世為州郡冠族。累葉仕魏,賜姓烏丸氏。父光,少雄武,有將帥才略。每從征討,頻有戰功。太祖知其勇決,遇之甚厚。位至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平原縣公。
軌性質直,慷慨有遠量。臨事彊正,人不敢干。起家事輔城公。及高祖即位,授前侍下士。俄轉左侍上士,頗被識顧。累遷內史上士、內史下大夫,加授儀同三司。自此親遇彌重,遂處腹心之任。時晉公護專政,高祖密欲圖之。以軌沉毅有識度,堪屬以大事,遂問以可否。軌贊成之。
建德初,轉內史中大夫,加授開府儀同三司,又拜上開府儀同大將軍,封上黃縣公,邑一千戶,軍國之政,皆參預焉。五年,高祖總戎東伐,六軍圍晉州。刺史崔景嵩守城北面,夜中密遣送款。詔令軌率眾應之,未明,士皆登城鼓噪。齊人駭懼,因即退走。遂克晉州,擒其城主特進、海昌王尉相貴,俘甲士八千人。於是遂從平并、鄴。以功進位上大將軍,進爵郯國公,邑三千戶。
及陳將吳明徹入寇呂梁,徐州總管梁士彥頻與戰不利,乃退保州城,不敢復出。明徹遂堰清水以灌之,列船艦於城下,以圖攻取。詔以軌為行軍總管,率諸軍赴救。軌潛於清水入淮口,多豎大木,以鐵鎖貫車輪,橫截水流,以斷其船路。方欲密決其堰以斃之,明徹知之,懼,乃破堰遽退,冀乘決水之勢,以得入淮。比至清口,川流已闊,水勢亦衰,船艦並礙於車輪,不復得過。軌因率兵圍而蹙之。唯有騎將蕭摩訶以二千騎先走,得免。明徹及將士三萬餘人,并器械輜重,並就俘獲。陳之銳卒,於是殲焉。高祖嘉之,進位柱國,仍拜徐州總管、七州十五鎮諸軍事。軌性嚴重,多謀略,兼有呂梁之捷,威振敵境。陳人甚憚之。
宣帝之征吐谷渾也,高祖令軌與宇文孝伯並從,軍中進取,皆委軌等,帝仰成而已。時宮尹鄭譯、王端等並得幸帝。帝在軍中,頗有失德,譯等皆預焉。軍還,軌等言之於高祖。高祖大怒,乃撻帝,除譯等名,仍加捶楚。帝因此大銜之。軌又嘗與小內史賀若弼言及此事,且言皇太子必不克負荷。弼深以為然,勸軌陳之。軌後因侍坐,乃謂高祖曰:「皇太子仁孝無聞,復多涼德,恐不了陛下家事。愚臣短暗,不足以論是非。陛下恆以賀若弼有文武奇才,識度宏遠,而弼比每對臣,深以此事為慮。」高祖召弼問之。弼乃詭對曰:「皇太子養德春宮,未聞有過。未審陛下,何從得聞此言?」既退,軌誚弼曰:「平生言論,無所不道,今者對揚,何得乃爾翻覆?」弼曰:「此公之過也。皇太子,國之儲副,豈易攸言。事有蹉跌,便至滅門之禍。本謂公密陳臧否,何得遂至昌言。」軌默然久之,乃曰:「吾專心國家,遂不存私計。向者對眾,良寔非宜。」後軌因內宴上壽,又捋高祖鬚曰:「可愛好老公,但恨後嗣弱耳。」高祖深以為然。但漢王次長,又不才,此外諸子並幼,故不能用其說。
及宣帝即位,追鄭譯等復為近侍。軌自知必及於禍,〔四〕謂所親曰:「吾昔在先朝,寔申社稷至計。今日之事,斷可知矣。此州控帶淮南,鄰接彊寇,欲為身計,易同反掌。但忠義之節,不可虧違。況荷先帝厚恩,每思以死自效,豈以獲罪於嗣主,便欲背德於先朝。止可於此待死,義不為他計。冀千載之後,知吾此心。」
大象元年,帝令內史杜虔信就徐州殺軌。〔五〕御正中大夫顏之儀切諫,帝不納,遂誅之。軌立朝忠恕,兼有大功,忽以無罪被戮,天下知與不知,無不傷惜。
宇文神舉,太祖之族子也。高祖晉陵、〔六〕曾祖求男,〔七〕仕魏,位並顯達。祖金殿,魏鎮遠將軍、兗州刺史、安吉縣侯。
父顯和,〔八〕少而襲爵,性矜嚴,頗涉經史,膂力絕人,彎弓數百斤,能左右馳射。魏孝武之在藩也,顯和早蒙眷遇。時屬多難,嘗問計於顯和。顯和具陳宜杜門晦跡,相時而動。孝武深納焉。及即位,擢授冠軍將軍、閤內都督,封城陽縣公,邑五百戶。孝武以顯和藩邸之舊,遇之甚厚。時顯和所居宅隘陋,乃撤殿省,賜為寢室。其見重如此。
及齊神武專政,帝每不自安。謂顯和曰:「天下洶洶,將若之何?」對曰:「當今之計,莫若擇善而從之。」因誦詩云:「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帝曰:「是吾心也。」遂定入關之策。帝以顯和母老,家累又多,令預為計。對曰:「今日之事,忠孝不可並立。然臣不密則失身,安敢預為私計。」帝愴然改容曰:「卿即我之王陵也。」遷朱衣直閤、閤內大都督,改封長廣縣公,邑一千五百戶。
從帝入關。至溱水,太祖素聞其善射而未之見也。俄而水傍有一小鳥,顯和射而中之。太祖笑曰:「我知卿工矣。」其後,引為帳內大都督。俄出為持節、衛將軍、東夏州刺史。以疾去職,深為吏民所懷。尋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魏恭帝元年,卒,時年五十七。太祖親臨之,哀動左右。建德二年,追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延丹綏三州諸軍事、延州刺史。
神舉早歲而孤,有夙成之量。族兄安化公深器異之。〔九〕及長,神情倜儻,志略英贍,眉目疏朗,儀貌魁梧。有識欽之,莫不許以遠大。世宗初,起家中侍上士。世宗留意翰林,而神舉雅好篇什。帝每有遊幸,神舉恆得侍從。保定元年,襲爵長廣縣公,邑二千三百戶。尋授帥都督,遷大都督、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拜右大夫。四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治小宮伯。天和元年,遷右宮伯中大夫,進爵清河郡公,增邑一千戶。高祖將誅晉公護也,神舉得預其謀。建德元年,遷京兆尹。三年,出為熊州刺史。神舉威名素重,齊人甚憚之。五年,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及高祖東伐,詔神舉從軍。并州平,即授并州刺史,加上開府儀同大將軍。州既齊氏別都,控帶要重。平定甫爾,民俗澆訛,豪右之家,多為姦猾。神舉勵精為治,示以威恩,旬月之間,遠邇悅服。尋加上大將軍,改封武德郡公,增邑二千戶。俄進柱國大將軍,改封東平郡公,增邑通前六千九百戶。所部東壽陽縣土人,相聚為盜,率其黨五千人,來襲州城。神舉以州兵討平之。
宣政元年,轉司武上大夫。高祖親戎北伐,令神舉與原國公(如)〔姬〕願等率兵五道俱入。〔一0〕高祖至雲陽,疾甚,乃班師。幽州人盧昌期、祖英伯等聚眾據范陽反,詔神舉率兵擒之。齊黃門侍郎盧思道亦在反中,賊平見獲,解衣將伏法。神舉素欽其才名,乃釋而禮之,即令草露布。其待士禮賢如此。屬稽胡反叛,入寇西河。神舉又率眾與越王盛討平。〔一一〕時突厥與稽胡連和,遣騎赴救。神舉以奇兵擊之,突厥敗走,稽胡於是款服。即授并潞肆石等四州十二鎮諸軍〔事〕、〔一二〕并州總管。
初,神舉見待於高祖,遂處心腹之任。王軌、宇文孝伯等屢言皇太子之短,神舉亦頗與焉。及宣帝即位,荒淫無度,神舉懼及於禍,懷不自安。初定范陽之後,威聲甚振。帝亦忌其名望,兼以宿憾,遂使人齎鴆酒賜之,薨於馬邑。時年四十八。
神舉偉風儀,善辭令,博涉經史,性愛篇章,尤工騎射。臨戎對寇,勇而有謀。蒞職當官,每著聲績。兼好施愛士,以雄豪自居。故得任兼文武,聲彰中外。百僚無不仰其風則,先輩舊齒至于今而稱之。子同嗣。位至儀同大將軍。
神舉弟神慶,少有壯志,武藝絕倫。大象末,位至柱國、汝南郡公。
宇文孝伯字胡三,〔一三〕吏部安化公深之子也。其生與高祖同日,太祖甚愛之,養於第內。及長,又與高祖同學。武成元年,拜宗師上士。時年十六。孝伯性沉正謇諤,好直言。高祖即位,欲引置左右。時政在冢臣,不得專制,乃託言少與孝伯同業受經,思相啟發。由是晉公護弗之猜也,得入為右侍上士,恆侍讀書。
天和元年,遷小宗師,領右侍儀同。及遭父憂,詔令於服中襲爵。高祖嘗從容謂之曰:「公之於我,猶漢高之與盧綰也。」乃賜以十三環金帶。自是恆侍左右,出入臥內,朝之機務,皆得預焉。孝伯亦竭心盡力,無所迴避。至於時政得失,及外間細事,皆以奏聞。高祖深委信之,當時莫與為比。及高祖將誅晉公護,密與衛王直圖之。唯孝伯及王軌、宇文神舉等頗得參預。護誅,授開府儀同三司,歷司會中大夫、左右小宮伯、東宮左宮正。
建德之後,皇太子稍長,既無令德,唯昵近小人。孝伯白高祖曰:「皇太子四海所屬,而德聲未聞。臣忝宮官,寔當其責。且春秋尚少,志業未成,請妙選正人,為其師友,調護聖質,猶望日就月將。如或不然,悔無及矣。」帝歛容曰:「卿世載鯁直,竭誠所事。觀卿此言,有家風矣。」孝伯拜謝曰:「非言之難,受之難也。深願陛下思之。」帝曰:「正人豈復過君。」於是以尉遲運為右宮正,孝伯仍為左宮正。尋拜宗師中大夫。及吐谷渾入寇,詔皇太子征之。軍中之事,多決於孝伯。俄授京兆尹,入為左宮伯,轉右宮伯。嘗因侍坐,帝問之曰:「我兒比來漸長進不?」答曰:「皇太子比懼天威,更無罪失。」及王軌因內宴捋帝鬚,言太子之不善,帝罷酒,責孝伯曰:「公常語我,云太子無過。今軌有此言,公為誑矣。」孝伯再拜曰:「臣聞父子之際,人所難言。臣知陛下不能割情忍愛,遂爾結舌。」帝知其意,默然久之,乃曰:「朕已委公矣,公其勉之。」
五年,大軍東討,拜內史下大夫,令掌留臺事。軍還,帝曰:「居守之重,無忝戰功。」於是加授大將軍,進爵廣陵郡公,邑三千戶,并賜金帛及女妓等。六年,復為宗師。每車駕巡幸,常令居守。其後高祖北討,至雲陽宮,遂寢疾。驛召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馬事。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
宣帝即位,授小冢宰。帝忌齊王憲,意欲除之。謂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位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之叔父,戚近功高,社稷重臣,棟梁所寄。陛下若妄加刑戮,微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也。」帝不懌,因漸疏之。乃與于智、王端、鄭譯等密圖其事。後令智告憲謀逆,遣孝伯召憲入,遂誅之。
帝之西征也,在軍有過行,鄭譯時亦預焉。軍還,孝伯及王軌盡以白,高祖怒,〔一四〕撻帝數十,仍除譯名。至是,譯又被帝親昵。帝既追憾被杖,乃問譯曰:「我腳上杖痕,誰所為也?」譯答曰:「事由宇文孝伯及王軌。」譯又因說王軌捋鬚事。帝乃誅軌。尉遲運懼,私謂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禍,為之奈何?」孝伯對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且委質事人,本狥名義,諫而不入,將焉逃死。足下若為身計,宜且遠之。」於是各行其志。運尋出為秦州總管。然帝荒淫日甚,誅戮無度,朝章弛紊,無復綱紀。孝伯又頻切諫,皆不見從。由是益疏斥之。後稽胡反,令孝伯為行軍總管,從越王盛討平之。及軍還,帝將殺之,乃託以齊王之事,誚之曰:「公知齊王謀反,何以不言?」孝伯對曰:「臣知齊王忠於社稷,為群小媒孽,加之以罪。臣以言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付囑微臣,唯令輔導陛下,今諫而不從,寔負顧託。以此為罪,是所甘心。」帝大慚,俛首不語。乃命將出,賜死于家。時年三十六。
及隋文帝踐極,以孝伯及王軌忠而獲罪,並令收葬,復其官爵。又嘗謂高熲曰:「宇文孝伯寔有周之良臣,若使此人在朝,我輩無措手處也。」子歆嗣。
顏之儀字子升,〔一五〕琅邪臨沂人也,晉侍中含九世孫。祖見遠,齊御史治書。〔一六〕正色立朝,有當官之稱。及梁武帝執政,遂以疾辭。尋而齊和帝暴崩,見遠慟哭而絕。梁武帝深恨之,謂朝臣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人事,而顏見遠乃至於此。」當時嘉其忠烈,咸稱歎之。父協,以見遠蹈義忤時,遂不仕進。梁元帝為湘東王,引協為其府記室參軍。協不得已,乃應命。梁元帝後著懷舊志及詩,並稱贊其美。
之儀幼穎悟,三歲能讀孝經。及長,博涉群書,好為詞賦。嘗獻神州頌,辭致雅贍。梁元帝手敕報曰:「枚乘二葉,俱得遊梁;應貞兩世,並稱文學。我求才子,鯁慰良深。」
江陵平,之儀隨例遷長安。世宗以為麟趾學士,稍遷司書上士。高祖初建儲宮,盛選師傅,以之儀為侍讀。太子後征吐谷渾,在軍有過行,鄭譯等並以不能匡弼坐譴,唯之儀以累諫獲賞。即拜小宮尹,封平陽縣男,邑二百戶。宣帝即位,遷上儀同大將軍、御正中大夫,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帝後刑政乖僻,昏縱日甚,之儀犯顏驟諫,雖不見納,終亦不止。深為帝所忌。然以恩舊,每優容之。及帝殺王軌,之儀固諫。帝怒,欲并致之於法。後以其諒直無私,乃舍之。
宣帝崩,劉昉、鄭譯等矯遺詔,以隋文帝為丞相,輔少主。之儀知非帝旨,拒而弗從。昉等草詔署記,〔一七〕逼之儀連署。之儀厲聲謂昉等曰:「主上升遐,嗣子沖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賢戚之內,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於是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隋文帝後索符璽,之儀又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於是隋文帝大怒,命引出,將戮之,然以其民之望也,乃止。出為西疆郡守。
隋文帝踐極,詔徵還京師,進爵新野郡公。開皇五年,拜集州刺史。在州清靜,夷夏悅之。明年代還,遂優遊不仕。十年正月,之儀隨例入朝。隋文帝望而識之,命引至御坐,謂之曰:「見危授命,臨大節而不可奪,古人所難,何以加卿。」乃賜錢十萬、米一百石。十一年冬,卒,年六十九。有文集十卷行於世。
時京兆郡丞樂運亦以直言數諫於帝。
運字承業,南陽淯陽人,晉尚書令廣之八世孫。祖文素,齊南郡守。父均,梁義陽郡守。
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隨例遷長安。其親屬等多被籍,而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又事母及寡嫂甚謹。由是以孝義聞。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事,為孝義傳。性方直,未嘗求媚於人。
天和初,起家夏州總管府倉曹參軍,轉柱國府記室參軍。尋而臨淄公唐瑾薦為露門學士。前後犯顏屢諫高祖,多被納用。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抑挫豪右,號稱彊直。高祖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於時者,令巨細奏聞。高祖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既至,高祖謂運曰:「卿來日見太子不?」運曰:「臣來日奉辭。」高祖曰:「卿言太子何如人?」運曰:「中人也。」時齊王憲以下,並在帝側。高祖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云太子聰明睿知,唯運獨云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於是因問運中人之狀。運對曰:「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高祖曰:「我知之矣。」遂妙選宮官,以匡弼之。仍超拜運京兆郡丞。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高祖崩,宣帝嗣位。葬訖,詔天下公除。帝及六宮,便議即吉。運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先王制禮,安可誣之。禮,天子七月而葬,以俟天下畢至。今葬期既促,事訖便除,文軌之內,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若以喪服受弔,不可既吉更凶;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運又上疏曰:「臣謹案周官曰:『國君之過市,刑人赦。』此謂市者交利之所,君子無故不遊觀焉。若遊觀,則施惠以悅之也。尚書曰:『眚災肆赦。』此謂過誤為害,罪雖大,當緩赦之。呂刑云:『五刑之疑,有赦。』此謂(赦)〔刑〕疑從罰,〔一八〕罰疑從免。論語曰:『赦小過,舉賢才。』謹尋經典,未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逮茲末葉,不師古始,無益於治,未可則之。故管仲曰:『有赦者,奔馬之委轡。不赦者,痤疽之礪石。』又曰:『惠者,民之仇讎。法者,民之父母。』吳漢遺言,猶云『唯願無赦』。王符著論,亦云『赦者非明世之所宜』。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一九〕以肆姦宄之惡乎。」帝亦不納,而昏暴滋甚。
運乃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
一曰:內史御正,職在弼諧,皆須參議,共治天下。大尊比來小大之事,多獨斷之。堯舜至聖,尚資輔弼,比大尊未為聖主,而可專恣己心?凡諸刑罰爵賞,爰及軍國大事,請參諸宰輔,與眾共之。
二曰:內作色荒,古人重誡。大尊初臨四海,德惠未洽,先搜天下美女,用實後宮;又詔儀同以上女,不許輒嫁。貴賤同怨,聲溢朝野。請姬媵非幸御者,放還本族。欲嫁之女,勿更禁之。
三曰:天子未明求衣,日旰忘食,猶恐萬機不理,天下擁滯。大尊比來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內豎。傳言失實,是非可懼。事由宦者,亡國之徵。請准高祖,居外聽政。
四曰:變故易常,乃為政之大忌;嚴刑酷罰,非致治之弘規。若罰無定刑,則天下皆懼;政無常法,則民無適從。豈有削嚴刑之詔未及半祀,便即追改,更嚴前制?政令不定,乃至於是。今宿衛之官,有一人夜不直者,罪至削除;〔二0〕因而逃亡者,遂便籍沒。此則大逆之罪,與十杖同科。雖為法愈嚴,恐人情愈散。一人心散,尚或可止,若天下皆散,將如之何。秦網密而國亡,漢章疏而祚永。請遵輕典,並依大律。則億兆之民,手足有所措矣。
五曰:高祖斲雕為朴,本欲傳之萬世。大尊朝夕趣庭,親承聖旨。豈有崩未逾年, 而遽窮奢麗,成父之志,義豈然乎。請興造之制,務從卑儉。雕文刻鏤,一切勿營。
六曰:都下之民,徭賦稍重。必是軍國之要,不敢憚勞。豈容朝夕徵求,唯供魚龍爛漫,士民從役,祇為俳優角觝。紛紛不已,財力俱竭,業業相顧,無復聊生。凡此無益之事,請並停罷。
七曰:近見有詔,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假有忠讜之人,欲陳時事,尺有所短,文字非工,不密失身,義無假手,脫有舛謬,便陷嚴科。嬰徑尺之鱗,其事非易,下不諱之詔,猶懼未來,更加刑戮,能無鉗口!大尊縱不能採誹謗之言,無宜杜獻書之路。請停此詔,則天下幸甚。
八曰:昔桑穀生朝,殷王因之獲福。今玄象垂誡,此亦興周之祥。大尊雖減膳撤懸,未盡銷譴之理。誠願諮諏善道,修布德政,解兆民之慍,引萬方之罪,則天變可除,鼎業方固。大尊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帝大怒,將戮之。內史元巖紿帝曰:「樂運知書奏必死,所以不顧身命者,欲取後世之名。陛下若殺之,乃成其名也。」帝然之,因而獲免。翌日,帝頗感悟。召運謂之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寔是忠臣。先皇明聖,卿數有規諫。朕既昏暗,卿復能如此。」乃賜御食以賞之。〔二一〕朝之公卿,初見帝盛怒,莫不為運寒心。後見獲宥,皆相賀以為幸免虎口。
內史鄭譯嘗以私事請托運而弗之許,因此銜之。及隋文帝為丞相,譯為長史,遂左遷運為廣州滍陽令。開皇五年,轉毛州高唐令。頻歷二縣,並有聲績。運常願處一諫官,從容諷議。而性訐直,為人所排抵,遂不被任用。乃發憤,錄夏殷以來諫諍事,集而部之,凡六百三十九條,合四十一卷,名曰諫苑。奏上之。隋文帝覽而嘉焉。
史臣曰:士有不因學藝而重,不待爵祿而貴者何?亦云忠孝而已。若乃竭力以奉其親者,人子之行也;致身以事其君者,人臣之節也。斯固彌綸三極,囊括百代。當宣帝之在東朝,凶德方兆,王軌、宇文孝伯、神舉志惟無隱,盡言於父子之間。淫刑既逞,相繼夷滅。隋文之將登庸,人懷去就。顏之儀風烈懍然,正辭以明節,崎嶇雷電之下,僅而獲濟。斯數子者,豈非社稷之臣歟。或人以為不忠,則天下莫之信也。自古以外戚而居重任,多藉一時之恩,至若尉遲運者,可謂位以才升,爵由功進。美矣哉。
校勘記
〔一〕 (二)〔三〕年帝幸雲陽宮 北史卷六二尉遲迥附從子運傳「二」作「三」,冊府卷四六六此段採北史。張森楷云:「據下文衛王直事,則是三年,非二年也。『二』字刻誤。」按卷五武帝紀衛王直反在建德三年(五七四年)七月,張說是,今據改。
〔二〕 運總侍衛兵還京師宣帝即位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總」作「持」,「還京」下無「師宣」二字。殿本當依北史改補,局本從殿本。
〔三〕 諡曰(忠)〔中〕 諸本「忠」都作「中」。殿本當依北史改。按尉遲運為周宣帝所憾,幸免於禍,不會給予「忠」字之諡。今回改。
〔四〕 軌自知必及於禍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皆無「必」字。殿本當依北史補,局本從殿本。
〔五〕 帝令內史杜虔信就徐州殺軌 諸本和通鑑卷一七三「虔」都作「慶」。北史及冊府卷三七三作「虔」。冊府(檢宋本同)此節出於周書,則北宋舊本也有作「虔」的。然殿本當依北史改,局本從殿本,非別有據。
〔六〕 高祖晉陵 北史卷五七東平公神舉傳「晉」作「普」。
〔七〕 曾祖求男 文苑英華卷九四七庾信宇文顯墓誌單稱作「求」。
〔八〕 祖金殿魏鎮遠將軍兗州刺史安吉縣侯父顯和 「鎮遠將軍、兗州刺史」宇文顯墓誌作「征南將軍、定州刺史」。「顯和」單稱作「顯」。「安吉」北史本傳作「安喜」。按魏書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定州中山郡有安喜縣,安吉縣不見紀載。然墓誌亦作「安吉」。
〔九〕 神舉早歲而孤有夙成之量族兄安化公深器異之 張森楷云:「據下文神舉以宣帝立之年遇酖,年四十八。逆數至顯和卒年,共廿四(當云廿五)年,則于時當得廿四歲,不得云早歲而孤矣。」按張說似是,然卷二七宇文測附弟深傳稱「從弟神譽(「譽」當作「舉」)神慶幼孤,深撫訓之」,和本傳合,也可能年四十八有誤。
〔一0〕原國公(如)〔姬〕願 按本書卷六武帝紀宣政元年五月,「如願」作「姬願」,北史卷一0周本紀下亦作「姬願」,今據改。
〔一一〕神舉又率眾與越王盛討平 宋本及北史本傳、冊府卷二九一「平」作「之」。
〔一二〕即授并潞肆石等四州十二鎮諸軍〔事〕 張森楷云:「『軍』下例當有『事』字,此誤挩文。」按冊府卷二九一有「事」字,張說是,今據補。
〔一三〕字胡三 北史卷五七宇文測附從子孝伯傳「三」作「王」,冊府卷二六九作「玉」。張森楷云:「『王』字是,作『三』無義。」按周書中所謂字,多鮮卑名,不能以音譯之有義無義斷是非。
〔一四〕孝伯及王軌盡以白高祖怒 冊府卷四六六「高祖」下重「高祖」二字。按北史本傳亦重「武帝」二字,疑傳本周書脫去。
〔一五〕字子升 北史卷八三文苑顏之推附弟之儀傳無「子」字。
〔一六〕齊御史治書 梁書卷五0顏協傳稱見遠官「治書侍御史,俄兼中丞」。南史卷七二顏協傳亦稱見遠官至「御史中丞」。按史例應稱其最終或最高官,且治書御史亦不當倒作「御史治書」,疑有誤。
〔一七〕昉等草詔署記 北史本傳、冊府卷四六六「記」作「訖」,是說劉昉等署名訖,故下云「逼之儀連署」,作「訖」似較長。
〔一八〕此謂(赦)〔刑〕疑從罰 按尚書呂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偽孔傳云:「刑疑赦從罰,罰疑赦從免。」樂運是用偽孔傳義,「赦」是「刑」之訛。通鑑卷一七三節錄樂運疏,正作「刑」,今據改。
〔一九〕王符著論亦云赦者非明世之所宜豈可數施非常之惠 北史卷六二樂運傳「宜」下多「有大尊」三字,冊府卷五三0多「有大之尊」四字。按「有」字屬上讀,大尊指宣帝,後文屢見。冊府載樂運事採自周書,而此句卻和北史相符,但衍一「之」字。疑周書本文亦有此三字,傳本脫去。
〔二0〕有一人夜不直者罪至削除 北史本傳、冊府卷五四二無「人」字。按隋書卷二五刑法志云:「宿衛之官,一日不直,罪至削除」,這裏的「人」字疑衍。
〔二一〕乃賜御食以賞之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及通鑑卷一七三「賞」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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