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孝哀皇帝,〔一〕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二〕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四〕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五〕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韈係解。〔六〕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七〕勸帝以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八〕時年十七矣。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立為皇太子。謝曰:「臣幸得繼父守藩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九〕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宜蒙福祐子孫千億之報。〔一0〕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藩。」書奏,天子報聞。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一一〕語在外戚傳。

  〔一〕 荀悅曰:「諱欣之字曰喜。」應劭曰:「恭仁短折曰哀。」

  〔二〕 師古曰:「年長而好之。」

  〔三〕 師古曰:「三官皆從王入朝。」

  〔四〕 師古曰:「說其義。」

  〔五〕 師古曰:「中忘之。」

  〔六〕 師古曰:「食而獨在後飽,及起,又韈係解也。韈音武伐反。」

  〔七〕 師古曰:「更音工衡反。」

  〔八〕 師古曰:「為之冠。」

  〔九〕 師古曰:「謙不敢言為太子,故云假充,若言非正。」

  〔一0〕師古曰:「大雅假樂之詩曰『干祿百福,子孫千億』。言成王宜眾宜人,天所保祐,求得福祿,故子孫眾多也。十萬曰億。故此謝書引以為言。」

  〔一一〕師古曰:「獎,勸使也。」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一〕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一〕 師古曰:「有屬,謂親未盡,尚有服者。」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一〕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二〕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父為褒德侯。〔三〕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子滿為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一〕 師古曰:「傅晏女。」

  〔二〕 應劭曰:「成帝母王太后居長信宮。」李奇曰:「傅姬如長信,丁姬如中宮也。」師古曰:「中宮,皇后之宮。」

  〔三〕 師古曰:「傅父,傅太后之父。丁父,丁太后之父。」


  六月,詔曰:「鄭聲淫而亂樂,〔一〕聖王所放,〔二〕其罷樂府。」

  〔一〕 師古曰:「鄭國有溱、洧之水,男女亟於其間聚會,故俗亂而樂淫。」

  〔二〕 師古曰:「放,棄也。論語稱孔子曰『放鄭聲』。」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一〕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戶,〔二〕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氾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三〕

  〔一〕 師古曰:「王根也,建議立哀帝為太子。」

  〔二〕 師古曰:「王舜。」

  〔三〕 師古曰:「氾音汎。」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表,〔一〕益封萬戶。」

  〔一〕 師古曰:「儀表者,言為禮儀之表率。」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一〕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二〕其議限列。」〔三〕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四〕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五〕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六〕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七〕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禁郡國無得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八〕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九〕

  〔一〕 師古曰:「言為常法,不可改易。」

  〔二〕 師古曰:「失職,失其常分也。重音直用反。」

  〔三〕 師古曰:「令條列而為限禁。」

  〔四〕 如淳曰:「名田國中者,自其所食國中也,既收其租稅,又自得有私田三十頃。名田縣道者,令甲,諸侯在國,名田他縣,罰金二兩。今列侯有不之國者,雖遙食其國租稅,復自得田於他縣道,公主亦如之,不得過三十頃。」

  〔五〕 如淳曰:「市井子孫不得為吏,見食貨志。」

  〔六〕 如淳曰:「紅亦工也。其所作已成未成皆止,無復作,皆輸所近官府也。」師古曰:「如說非也。謂未成者不作,已成者不輸耳。」

  〔七〕 應劭曰:「任子令者,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不以德選,故除之。」師古曰:「任者,保也。詆,誣也,音丁禮反。」

  〔八〕 師古曰:「奉音扶用反。」

  〔九〕 師古曰:「寧謂處家持喪服。」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為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一〕乃者河南、穎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二〕賜死者棺錢,人三千。〔三〕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四〕

  〔一〕 師古曰:「比比,猶言頻頻也。」

  〔二〕 師古曰:「舉其名籍也。行音下更反。」

  〔三〕 師古曰:「賜錢三千以充棺。」

  〔四〕 師古曰:「什四,謂十分損四。」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訢皆有罪,免為庶人,〔一〕徙遼西。

  〔一〕 師古曰:「訢、欽皆趙昭儀之兄。」

  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冢塋,皆以賦貧民。〔一〕

  〔一〕 師古曰:「塋,冢域也。賦,給與也。塋音營。」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為首。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一〕

  〔一〕 師古曰:「言有孝弟惇厚直言通政事之人,雖在側陋,可延致而任者,皆令舉之。」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錢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一〕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殺。

  〔一〕 師古曰:「馮奉世之女也。媛音爰。」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復御史大夫。〔一〕

  〔一〕 師古曰:「復音扶目反。此下皆同。」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一〕定陶恭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立恭皇廟于京師。赦天下徒。」

  〔一〕 師古曰:「天子之至親,當極尊號。」

  罷州牧,復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云:『穀則異室,死則同穴。』〔一〕昔季武子成寑,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二〕附葬之禮,自周興焉。〔三〕『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四〕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遂葬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五〕

  〔一〕 師古曰:「詩王風大車之篇也。穀,生也。穴,冢壙也。」

  〔二〕 師古曰:「季武子,魯大夫季孫宿也。成寑,新為寑室也。事見禮記檀弓。」

  〔三〕 師古曰:「禮記稱孔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

  〔四〕 師古曰:「論語稱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言周觀視夏、殷之禮而損益之,典文大備,吾從周禮也。郁郁,文章貌。」

  〔五〕 師古曰:「為冢壙也。復音扶目反。」


  侍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一〕漢家曆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詔曰:「漢興二百載,曆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二〕,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三〕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將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四〕漏刻以百二十為度。」〔五〕

  〔一〕 應劭曰:「諸以材技徵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夏,姓也。賀良,名也。高祖感赤龍而生,自謂赤帝之精,良等因是作此讖文。」

  〔二〕 應劭曰:「哀帝自言不材,天降之佑。」

  〔三〕 師古曰:「基,始也。元,大也。始為大事之命,謂改制度也。又曰更受天之大命。」

  〔四〕 李斐曰:「陳,道也。言得神道聖者劉也。」如淳曰:「陳,舜後。王莽,陳之後。謬語以明莽當篡立而不知。」韋昭曰:「敷陳聖劉之德也。」師古曰:「如、韋二說是也。」

  〔五〕 師古曰:「舊漏晝夜共百刻,今增其二十。此本齊人甘忠可所造,今賀良等重言,遂施行之。事見李尋傳。」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時)〔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過聽賀良等言,〔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二〕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皆伏辜。

  〔一〕 師古曰:「過,誤也。」

  〔二〕 如淳曰:「悔前赦令不蒙其福,故收令還之。」臣瓚曰:「改元易號,大赦天下,以求延祚,而不蒙福,哀帝悔之,故更下制書,諸非赦罪事皆除之。謂改制易號,令皆復故也。」師古曰:「如釋非也,瓚說是矣。非赦令也,猶言自非赦令耳。也,語終辭也。而讀者不曉,輒改也為他字,失本文也。」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一〕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語在博傳。

  〔一〕 師古曰:「博,朱博。玄,趙玄。晏,(何)〔傅〕晏。」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一〕有星孛于河鼓。

  〔一〕 師古曰:「平當。」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郚鄉侯閔為王。〔一〕

  〔一〕 蘇林曰:「郚音魚,縣名也,屬東海。」師古曰:「又音吾。」

  冬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雲、雲后謁、安成恭侯夫人放〔一〕皆有罪。雲自殺,謁、放棄市。

  〔一〕 文穎曰:「恭侯王崇,王太后弟。」

  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一〕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二〕擊鼓號呼相驚恐。〔三〕

  〔一〕 師古曰:「西王母,元后壽考之象。行籌,又言執國家籌策行於天下。」

  〔二〕 李奇曰:「皆陰為陽之象。」

  〔三〕 師古曰:「呼音火故反。」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寵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一〕

  〔一〕 師古曰:「慮謂策謀思慮。」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一〕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二〕未睹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三〕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四〕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五〕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六〕敦任仁人,黜遠殘賊,〔七〕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一〕 師古曰:「皇,暇也。」

  〔二〕 師古曰:「贍,足也。」

  〔三〕 師古曰:「望其厲精為治。婁,古屢字。」

  〔四〕 師古曰:「中音竹仲反。」

  〔五〕 師古曰:「錯,置也,音千故反。」

  〔六〕 師古曰:「悉,盡也。寮,官也。」

  〔七〕 師古曰:「敦,厚也。遠音(手)〔于〕萬反。」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一〕

  〔一〕師古曰:「王嘉。」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一〕

  〔一〕 如淳曰:「門鋪首作龜蛇之形而鳴呼也。」師古曰:「門之鋪首,所以銜環者也。鋪音普胡反。」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一〕語在匈奴傳。

  〔一〕 師古曰:「說讀曰悅。」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分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一〕事未定。

  〔一〕 師古曰:「司直、司棣,漢舊有之,但改正其職掌。而司寇舊無,今特創置,故云造也。」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宮。〔一〕秋九月壬寅,葬義陵。〔二〕

  〔一〕 臣瓚曰:「帝年二十即位,即位六年,壽二十五。」師古曰:「即位明年乃改元,壽二十六。」

  〔二〕 臣瓚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義陵在扶風,去長安四十六里。」


  贊曰:孝哀自為藩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一〕睹孝成世祿去王室,權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彊主威,以則武、宣。〔二〕雅性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三〕即位痿痺,〔四〕末年寖劇。〔五〕饗國不永,哀哉!〔六〕

  〔一〕 師古曰:「博,廣也。敏,疾也。令,善也。聞,名也。」

  〔二〕 師古曰:「則,法也。」

  〔三〕 應劭曰:「卞射,皮卞而射也。」蘇林曰:「手搏為卞,角力為武戲也。」晉灼曰:「甘延壽傳『試卞為期門』。」師古曰:「蘇、晉二說是。」

  〔四〕 蘇林曰:「痿音萎枯之萎。」如淳曰:「痿音〈足煩〉踒弩。病兩足不能相過曰痿。」師古曰:「痿亦痺病也,音人佳反。痺音必寐反。〈足煩〉踒者,弩名,事見晉令。〈足煩〉音煩。踒音蕤。」

  〔五〕 師古曰:「寖,漸也。」

  〔六〕 師古曰:「永,長也。」

  校勘記

  三四0頁一四行 (時)〔待〕詔夏賀良等 錢大昭說「時」當作「待」。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待」。

  三四一頁 七行 晏,(何)〔傅〕晏。 景祐、殿、局本都作「傅」。

  三四三頁一四行 遠音(手)〔于〕萬反。 景祐、殿、局本都作「于」。王先謙說作「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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