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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书-(唐)魏徵
隋书目录:
卷一 帝纪第一
卷二 帝纪第二
卷三 帝纪第三
卷四 帝纪第四
卷五 帝纪第五
卷六 志第一
卷七 志第二
卷八 志第三
卷九 志第四
卷十 志第五
卷十一 志第六
卷十二 志第七
卷十三 志第八
卷十四 志第九
卷十五 志第十
卷十六 志第十一
卷十七 志第十二
卷十八 志第十三
卷十九 志第十四
卷二十 志第十五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卷二十三 志第十八
卷二十四 志第十九
卷二十五 志第二十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卷二十九 志二十四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八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九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卷三十六 列传第一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
卷三十八 列传第三
卷三十九 列传第四
卷四十 列传第五
卷四十一 列传第六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七
卷四十三 列传第八
卷四十四 列传第九
卷四十五 列传第十
卷四十六 列传第十一
卷四十七 列传第十二
卷四十八 列传第十三
卷四十九 列传第十四
卷五十 列传第十五
卷五十一 列传第十六
卷五十二 列传第十七
卷五十三 列传第十八
卷五十四 列传第十九
卷五十五 列传第二十
卷五十六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五十七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五十八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 列传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传第二十五
卷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 列传第三十
卷六十六 列传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 列传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 列传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七十五 列传第四十
卷七十六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七十七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七十八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十四
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五
卷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六
卷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七
卷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八
卷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九
卷八十五 列传第五十
附录 宋本原跋
卷十一 志第六
◎礼仪六
梁制,乘舆郊天、祀地、礼明堂、祠宗庙、元会临轩,则黑介帻,通天冠平冕,俗所谓平天冠者也。其制,玄表,朱绿里,广七寸,长尺二寸,加于通天冠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前圆而后方。垂白玉珠,十有二旒,其长齐肩。以组为缨,各如其绶色,傍垂黈纩,珫珠以玉瑱。其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幅。衣画而裳绣。衣则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以为缋。裳则藻、粉、米、黼黻,以为绣。凡十二章。素带,广四寸,朱里,以朱绣裨饰其侧。中衣以绛缘领袖。赤皮为韠,盖古之韨也。绛袴袜,赤舄。佩白玉,垂朱黄大绶,黄赤缥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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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志第七
◎礼仪七
高祖初即位,将改周制,乃下诏曰:"宣尼制法,云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弈叶共遵,理无可革。然三代所尚,众论多端,或以为所建之时,或以为所感之瑞,或当其行色,因以从之。今虽夏数得天,历代通用,汉尚于赤,魏尚于黄,骊马玄牲,已弗相踵,明不可改,建寅岁首,常服于黑。朕初受天命,赤雀来仪,兼姬周已还,于兹六代,三正回复,五德相生,总以言之,并宜火色。垂衣已降,损益可知,尚色虽殊,常兼前代。其郊丘庙社,可依衮冕之仪,朝会衣裳,宜尽用赤。昔丹乌木运,姬有大白之旂,黄星土德,曹乘黑首之马,在祀与戎,其尚恒异。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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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志第八
◎音乐上
夫音,本乎太始而生于人心,随物感动,播于形气。形气既著,协於律吕,宫商克谐,名之为乐。乐者,乐也。圣人因百姓乐己之德,正之以六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以九歌,舞之以八佾。实升平之冠带,王化之源本。《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夫人者,两仪之播气,而性情之所起也,恣其流湎,往而不归,是以五帝作乐,三王制礼,标举人伦,削平淫放。其用之也,动天地,感鬼神,格祖考,谐邦国。树风成化,象德昭功,启万物之情,通天下之志。若夫升降有则,宫商垂范。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外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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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志第九
◎音乐中
齐神武霸迹肇创,迁都于邺,犹曰人臣,故咸遵魏典。及文宣初禅,尚未改旧章。宫悬各设十二镈钟于其辰位,四面并设编钟磐各一簨虡,合二十架。设建鼓于四隅。郊庙朝会同用之。其后将有创革,尚药典御祖珽自言,旧在落下,晓知旧乐,上书曰:"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杂以《簸逻回歌》。初用八佾,作《皇始》之舞。至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逊之伎,宾嘉大礼,皆杂用焉。此声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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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志第十
◎音乐下
开皇九年,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由是牛弘奏曰:
臣闻周有六代之乐,至《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帝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自表其功,故高帝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又作《昭容》、《礼容》,增演其意。《昭容》生于《武德》,盖犹古之《韶》也。《礼容》生于《文始》,矫秦之《五行》也。文帝又作《四时》之舞,故孝景帝立,追述先功,采《武德舞》作《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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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志第十一
◎律历上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树司牧以君临,悬政教而成务,莫不拟乾坤之大象,禀中和以建极,揆影响之幽赜,成律吕之精微。是用范围百度,财成万品。昔者淳古苇籥,创睹人籁之源,女娲笙簧,仍昭凤律之首。后圣广业,稽古弥崇,伶伦含少,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华,方传刻玉之美。是以《书》称:"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又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纳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凭璇玑以运钧,统三极之元,纪七衡之响,可以作乐崇德,殷荐上帝。故能动天地,感鬼神,和人心,移风俗,考得失,徵成败者也。粤在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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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志第十二
◎律历中
夫历者,纪阴阳之通变,极往数以知来,可以迎日授时,先天成务者也。然则悬象著明,莫大于二曜,气序环复,无信于四时。日月相推而明生矣,寒暑迭进而岁成焉,遂能成天地之文,极乾坤之变。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乘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以当期之日也。至乃阴阳迭用。刚柔相摩,四象既陈,八卦成列,此乃造文之元始,创历之厥初者欤?洎乎炎帝分八节,轩辕建五部,少昊以凤鸟司历,颛顼以南正司天,陶唐则分命和仲,夏后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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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志第十三
◎律历下
开皇二十年,袁充奏日长影短,高祖因以历事付皇太子,遣更研详著日长之候。太子征天下历算之士,咸集于东宫。刘焯以太子新立,复增修其书,名曰《皇极历》,驳正胄玄之短。太子颇嘉之,未获考验。焯为太学博士,负其精博,志解胄玄之印,官不满意,又称疾罢归。至仁寿四年,焯言胄玄之误于皇太子:
其一曰,张胄玄所上见行历,日月交食,星度见留,虽未尽善,得其大较,官至五品,诚无所愧。但因人成事,非其实录,就而讨论,违舛甚众。
其二曰,胄玄弦望晦朔,违古且疏,气节闰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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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志第十四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僣。"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氏以战国之余,怙兹凶暴,小星交斗,长彗横天。汉高祖驱驾英雄,垦除灾害,五精从岁,七重晕毕,含枢曾缅,道不虚行。自西京创制,多历年载。世祖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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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志第十五
◎天文中
○二十八舍
东方:角二星,为天阙,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盖天之三门,犹房之四表。其星明大,王道太平,贤者在朝。动摇移徙,王者行。
亢四星,天子之内朝也。总摄天下奏事,听讼理狱录功者也。一曰疏庙,主疾疫。星明大,辅纳忠,天下宁,人无疾疫。动则多疾。
氐四星,王者之宿宫,后妃之府,休解之房。前二星適也,后二星妾也。将有徭役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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