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一 大中祥符二年(己酉,1009)


  起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春正月丁巳朔,召輔臣至內殿朝拜天書。自是,歲以為常。因觀殿庭假花樹,上曰:「此花舊多翦繒綵為之【一】,今止用草。自今郊禋,青城園苑,亦令準例。」

  癸亥,以封禪慶成,召宗室、輔臣宴射苑中,賜襲衣、金帶、器幣。

  乙丑,置內殿承制,在崇班上,秩視殿中丞。

  改浚儀縣為祥符縣。

  詔天慶節宴會、上元張燈所須什物,令三司製造給用。先是,開封府於坊市假借,或因緣擾人,或至隱沒,故有是詔。

  賜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介冑,從所乞也。

  西南夷鞏州內屬,詔鑄印給之。

  申鎔金以飾器之禁。

  戊辰,詔:「自今開封府、殿前、侍衛司奏斷大辟案,經裁決後,百姓即付中書,軍人付樞密院,更參酌審定進入,俟畫出,乃赴本司。其雖已批斷,情尚可恕者,亦須覆奏。其逐處錄問罪人,並當別差人吏,不得令元推典祗應【二】。」

  又詔:「自今有誘人子弟,不問尊長,求析家產,或潛舉息錢,輒壞墳域者,令所在擒捕,議從流配。」

  己巳,封皇姊晉國長公主為大長公主,皇妹魯國長公主為韓國長公主,壽昌長公主為陳國長公主。先是,上謂宰相曰:「先帝時,公主初降,月俸百五十千,其後稍增至二百千。至道中,先帝嘗許諸主增俸,明德皇太后為朕道先帝語,始增及三百千,此不可復增矣。今初出降者,亦求此數,曾未喻諸主初給俸時俱未得此也。東封行慶,朕欲但加美號爾。」漢制,天子之女稱公主,姊妹稱長公主,姑稱大長公主。後漢皇女皆封縣公主,其尊崇者亦加號長公主。唐制,有以國名、郡名或美名者,而皇姊無大長之稱。今有是命,緣後漢尊崇故事也。

  封禪經度制置使王欽若等上祗應祀事京朝官、使臣、藝術官功次,詔第一等優與改轉,其次遷官,仍加階勳,藝術人第改章服。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祕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靡。」上曰:「詞臣,學者宗師也,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風勵學者:「自今有屬詞浮靡,不遵典式者,當加嚴譴。其雕印文集,令轉運使擇部內官看詳,以可者錄奏。」(江休復云:上在南衙,嘗召散樂伶丁香畫承恩幸,楊、劉在禁林作宣曲詩。王欽若密奏以為寓諷,遂著令戒僻文字。今但從國史。)

  上自東封還,羣臣獻頌稱賀功德者相繼,惟進士孫籍獻書,言封禪帝王之盛事,然願陛下謹於盈成【三】,不可遂自滿假。上善其言,即召試中書,庚午,賜同進士出身。(孫籍,未見。)

  時知制誥周起亦上言:「天下之勢,常患恬於安逸而忽於兢畏,願毋以告成為恃。」上深納之。

  初,樂善州蠻寇融州之羅城及武陽,武陽主簿楊奭募丁男與州兵捕逐,為賊所傷,歿於任。壬申,賜奭子汝賢同學究出身。

  甲戌,詔豐州防禦使王承美月增俸錢五萬。自承美內屬,祿賜止同蕃官例,至是特給焉。(本傳以增俸即在景德初遷防禦使時,今從實錄。)

  乙亥,詔諸軍將校百夫長以上至崇政殿,閱履歷而第遷之,凡四日乃畢。

  去冬,有詔京師賜酺五日,以二月五日為始。於是久旱,右僕射張齊賢言:「宴樂,陽事也。甫經上元,又將酺飲,恐非所以答天意。請俟雨足,乃如詔旨。」從之。

  先是,羣臣奏:「諸軍校御眾嚴緊者,至遷改日,所部兵即慢易,不與同力般移。其寬弛貪黷者,乃共津送,饋遺錢物。軍政如此,無所懲勸。乞自今廂主以下至指揮使,員僚或轉補出營者,並量定般移人數,敢慢易則嚴斷之,仍禁止其饋遺【四】。」丁丑,詔殿前、侍衛、軍頭司,宣徽院,並依奏施行。

  捧日左右廂都指揮使蔣信、王瑀等八人,並罷軍職,正授諸州團練使。尋命知濮、單、洺、澤、衛、莫、濟、唐等州,仍擇官通判州事。

  己卯,詔龍圖閣待制班視知制誥,在其下。於是,龍圖閣待制、戶部郎中、直昭文館戚綸,工部郎中、直史館陳彭年,並兼集賢殿修譔。上既升待制之秩,以館職弗稱,又不欲罷綸等兼俸,故有此授。

  初,蘇州僧道元纘佛祖訖近世名僧襌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五】。詔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李維、太常丞王曙刊定,昭宣使劉承珪領護其事。庚辰,億等上其書,命刻板宣布。

  詔左降官遇恩不遷者,月增俸錢。

  上聞京師有壯年為盜被黥者,多縱不逞,令開封府具名捉搦,配隸外州。

  職方員外郎、祕閣校理舒雅,前知舒州秩滿,請監州之靈僊觀,許之。雅常薦王欽若,至是,欽若言其淡於榮利,癸未,命雅直昭文館。(雅,吴人,未詳州邑。)

  令知府州折惟昌出兵護麟州所運芻糧,以馳毛川路乃戎人蹊徑也。

  金部員外郎馬元方知鄆州,標牧地數千頃,不侵民而集事。甲申,命為京東轉運副使,尋遷轉運使。

  以孔宜子殿中丞勖知曲阜縣,兼檢校先聖廟,賜緋魚。辭日賜帛,月給如通判例。

  東封謁廟,勖兄冕先掌廟事,素不謹。勖時通判廣州,王欽若言其治行,召而命焉。勖在廣州以清潔聞,及被召,番酋爭持寶貨獻,皆慰遣之。勖請就宣聖廟創立學舍及於齋廳講說,皆許之。勖、冕皆宜子也。

  改軍頭司伴飲指揮使為散指揮使。五代已來,軍校立功無闕可置者,第令諸校同其飲膳,因以為名。是後目為冗秩,唯被譴者處之。上以其名品非正,故改焉。

  乙酉,命戶部尚書溫仲舒、右丞向敏中與吏部流內銓注擬選人。先是,上謂輔臣曰:「吏部銓引對羣吏,或經旬不入,何也?」陳堯叟曰:「選人甚多,極聞稽滯。」因言舊有敍銓之制,上曰:「今員多闕少,四時許選猶慮壅塞,況敍銓乎?」堯叟又請取舊省員,復置如六曹官,凡百州,乃得六百員。王旦曰:「今選集待闕者二千餘人,縱增二三百員亦無益也。」乃詔仲舒等同領選事以督之。

  命右司諫、直史館張知白按巡陝西路。去冬,華、解少雪,穀價騰貴,流民入唐、鄧州。轉運使言瀕河倉庾止有二年之蓄,故遣使視之。

  詔天下宮觀各度道士一人,寺院僧尼滿百人度二人,不滿百人亦如之。

  丙戌,張知白言:「先詔郡國有祥瑞,不得以聞,止報禮部。封禪以來,珍符駢集,今郡國悉以上聞。望申明前制。」從之。

  監察御史俞獻可言:「請天下瑞物不在圖牒者,毋得以聞。」(獻可,歙州人,為御史在景德四年三月,王嗣宗薦也。所言不得其時,附張知白後。)

  羣牧制置使陳堯叟言:「京東西、河北、陝西路除係官牧地外,有逃土閑田可以放牧,而與民家接者,請官和市之,或易以沃壤,無妨其農種,仍遣官巡視標定。」詔從其請。

  是月,以美人劉氏為修儀,才人楊氏為婕妤。(此據會要,當考。)

  詔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許蔭子,願蔭弟姪孫者從其請。

  二月戊子,詔:「如聞近歲命官祈雨,有司第給祝板,不設酒、脯。按令文,凡祈以酒及脯、醢,報準常祀。宜令有司自今祈、報,虔遵禮令,務在蠲潔。」

  己丑,改入內內侍省內侍供奉官為內東、西頭供奉官,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六】,高品為內侍高品【七】,高班內品為內侍高班,黃門為內侍黃門,凡六等,並冠本省之號。其初補者曰小黃門,經恩遷補則為黃門。其內侍省供奉官、殿頭、高品、高班、黃門,準此。

  庚寅,入內內侍省都知、南作坊使李神祐,內園使石知顒,副都知、西京左藏庫使張景宗,供備庫使藍繼宗,並罷職。時東封行慶,內臣有扈從升山,或不升山及不在從祀之列者,命神祐等第其勞效而敍遷之。入內供奉官范守遜、皇甫文、史崇貴、張廷訓等皆嘗有譴累,而互陳勞效,且言神祐等品第非常,泣訴之于上,上止之,止而復來者數四。守遜等初並改內常侍,上怒,悉停其官,神祐等亦坐責焉。

  詔內臣任諸司副使,有子隸入內內侍省經恩未遷者,並特遷補一人。

  先是,詔吏部銓取常調選人通經者為南宮、北宅侍教。銓司以新東關縣令李頌、前武進縣尉時大雅名聞,令中書召問,經義皆通,於是擢授大理、衛尉寺丞充職。(李頌、時大雅伴讀,俱注咸平元年正月癸酉,蓋自此始用京官。)

  陝西旱,令發廩賑糶。

  先是,有汀州人王捷者,咸平初賈販至南康軍,於逆旅遇道人,自言姓趙氏。是冬再見於茅山,命捷市鉛汞鍊之【八】,少頃成金。捷即隨至和州諸山,得其術,又授以小鐶神劍,密緘之,戒曰:「非遇人主,切勿輕言。」捷詣闕求見不得,乃謀以罪名自達。至信州,佯狂大呼,遂坐配隸嶺南。未幾,逃至京師,官司捕繫,閤門祗候謝德權嘗為嶺南巡檢,知捷有異術,為奏請得釋,乃解軍籍。劉承珪聞其事,為改名中正,得對龍圖閣,且陳靈應,特授許州參軍,留止皇城廨舍,時出遊鄽市。常有道人偶語云:「即授中正法者,司命真君也。」承珪遂築新堂,乃以景德四年五月十三日降堂之紗幬中【九】,戴冠佩劍,服皆青色,自是屢降。中正常達其言,既得天書,遂東封,加號司命天尊,是為聖祖。凡瑞異,中正必先以告。辛卯,授中正左武衛將軍致仕,給全俸,賜第通濟坊,恩遇甚厚。(司命加號,當考。)

  詔諸軍校準赦當遷者,所在敍其勞效及詢其所欲以聞。上以諸軍增俸,有元給不及千洎二千者,例加至三千,頗為不等,乃令樞密院取有勞者,旌別之。

  賜大食國王銀飾繩牀、水罐、鞍勒馬、器械、旗幟等,從其請也。

  壬辰,禁諸州馬監牧卒擾村民。

  甲午,賜衡州刺史陳文灝內地刺史俸料。文灝知濮州,有置頓之勞,自康州遷衡州,又增俸以奨之。

  令禮賓院勾當官遞宿本院,諸蕃貢奉人忿爭者,就和理之。

  乙未,詔河北諸州強壯,自今每歲十月至正月以旬休日召集校閱【一○】,免奪農時。

  丁酉,免文武官所市食羊算錢。

  罷諸路部署司取箭鏃醫人,悉遣赴闕。

  登州言東封已來,海不揚波。

  戊戌,西涼府六谷都首領厮鐸督遣使來貢。

  庚子,上謂王旦等曰:「陳國長公主幼不茹葷,先朝或抑令食之,則病,自是許其剃度。今當徙外寺,朕計其營創,踰歲未畢,又念唐金僊、玉真遺事可戒【一一】,今止以保和坊光教院賜之,就加光飾,頗亦寬敞。其光教尼眾,以舊布庫給之。」旦等曰:「即舊完葺,功用省倍。陛下愛民惜費,天下幸甚。」

  辛丑,分遣使臣出常平倉粟麥,於京城四面開八場,減價糶之,以平物價。

  壬寅,命太常博士、直史館、河南王隨為契丹國母生辰使,供奉官、閤門祗候王承瑾副之。初,王繼忠嘗因入契丹使回,獻名馬、貂、錦等物,以賀東封,於是答賜器幣,令隨等齎詔以往。

  詔自今契丹使有例外贈遺,接伴、館伴使者再辭不已,則許納之,官給器幣為答。初,契丹使蕭知可等至白溝驛,與送伴使陳知微酌酒為別,遣舍利以所乘馬遺知微,又以二馬至,令自擇之,知微固辭不受。上務懷遠俗,故有是命。

  癸卯,禁道士以親屬住宮觀者。

  甲辰,詔蠲同、華等州民去年逋租。

  乙巳,幸大相國寺、上清宮、景德開寶寺祈雨。戊申,又遣官祀太一,又祀玄冥五星於北郊。己酉,雨。(實錄於甲辰即書雨,而乙巳、戊申兩日猶祈焉,恐誤也,今從本紀。)

  命河北、東緣邊諸州,本城軍校有闕者,即以次遷補,勿復奏裁。

  禁緣峽、江諸州津鋪邀留客旅舟船以匄錢,令本州察之。

  令同州都監李繼一兼管界都巡檢使,以州民艱食,儆寇盜也。

  樞密院言:「昨奉詔賜酺,以愆亢權罷。今時雨霑洽,欲奉行前詔。」從之,以三月十六日為始。

  庚戌,布衣林虎伐登聞鼓上言:「國家遣官祈雨,車駕徧詣宮寺,雖再雨而未足。願去邪佞尸素之臣,明賞罸黜陟之令,則天自雨。」上曰:「所言邪佞尸素,當明斥其名;賞罸黜陟,悉陳非當【一二】,朕豈吝於采拔。然姓林名虎,尚怪者也。」命中書召問,虎無以對,罷之。

  以盧多遜子、復州司士參軍察付吏部銓注簿、尉【一三】。察,景德二年舉進士,禮部奏名在高等。或言多遜子不當與科第,故特命為州掾。及是,乃授親民官。明年,察奉多遜喪歸葬襄陽,又詔本州賜察錢三十萬。(此據本傳,附見。)

  應天府民曹誠,以貲募工就戚同文所居造舍百五十間,聚書千餘卷,博延生徒,講習甚盛。府奏其事,上嘉之,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乃令本府幕職官提舉,又署誠府助教。舜賓,同文孫,綸子也。

  辛亥,詔審刑院、大理寺,應御史臺、開封府案牘,速即奏斷,以方春慮獄繫淹久也。

  癸丑,太常博士、知溫州李邈言:「準詔,禁金銀箔線裝飾服用之物。伏見兩浙僧求匄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塑塔像,有高袤丈者。毀碎珍寶,寢以成俗。望嚴行禁絕,違者重論其罪。」從之。(李邈,未見。)

  甲寅,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事丁謂為三司使。

  封太常博士陳從易祖母詹氏為河間縣太君。從易以東封恩例當封母妻,請回妻封以及祖母故也。(非事始則削去,當考。據會要,前此蓋未有此例也。)

  是月,併香藥榷易院入榷貨務。

  三月丙辰朔,司天言太陽當虧,陰晦不見。

  登州言女真國人錫喇卜等遇風飄船至州。詔給其資糧,候風便遣還。

  壬戌,詔:「向以邊防不可無備,遂令河北、河東修葺城隍,繕治器甲。樞密院可作條件付邊臣,每季首同閱視訖以狀聞,遵為永制。」

  癸亥,開封府言:「準赦解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五十人,今考試得進士十二人,諸科十七人。」詔重銓擇,必充其數。

  丙寅,詔:「諸路官吏迎送使命,止許一兩員出城,不得過三五里。如違,重寘其罪,仍不在陳首之狀。」

  戊辰,詔:「諸州進奏官十年以上者,並補三班奉職。自今遇郊祀,敍補五人。」

  己巳,給戎、瀘州公用錢。

  于闐國主黑韓王遣回鶻羅厮溫等以方物來貢,羅厮溫跪奏曰:「臣萬里來朝,獲見天日,願聖人萬歲,與遠蕃作主。」上詢以在道幾時,去此幾里。對曰:「涉路一年,晝行夜息,不知里數。昔時道路常苦剽劫,今自瓜、沙抵于闐,道路清謐,行旅如流,願遣使安撫遠俗。」上曰:「命使益以勞費爾國,今降詔書,汝即齎往,亦與命使無異也。」

  辛未,上御朝元樓觀酺,自是凡五日。

  丁丑,賜右贊善大夫辛若蒙錢三十萬。若蒙前知賓州,遇宜賊起,官軍討捕,若蒙以家錢給公用。至是,蕃官引對,而有是賜。

  己卯,左屯衛將軍允言降授太子左衛率。允言累曠朝謁,初稱有疾,及遣醫診視,則無恙,故責之。既而允言兄右驍衛將軍允寧等列狀請復舊官,上嘉其雍睦,從之。允言,元佐第二子;允寧,元份長子也。

  環慶都鈐轄曹瑋發兵開浚慶州界壕爎,趙德明移牒鄜延路鈐轄李繼昌言其事,蓋德明多遣人齎違禁物竊市於邊,間道而至,懼壕爎之沮也。朝廷方務綏納,庚辰,詔瑋罷其役。

  詔曲阜縣玄聖文宣王廟木圭易以玉,兖州伏羲廟圭易以玉石。

  乙酉,鑄龍圖閣印,文曰「龍圖閣御書記」。

  夏四月丙戌朔,遣使分詣昇、洪、桂州,集諸州軍監雜犯配軍人,與長吏、監軍同料簡之【一四】,徙配淮南路。其少壯堪擐帶者,部送赴闕,分隸上軍。如不願量移及赴闕者,亦聽之。

  丁亥,賜金明池善泅軍士緡錢。先是,每歲為競船之戲,縱民游觀者一月,車駕必臨視之。時以酺宴方畢,罷親幸,故有是賜,仍許羣官游賞,御史臺、皇城司不得察舉。

  詔羣臣保舉幕職、州縣官,不得以初任及無勞績者充數。

  戊子,遣內殿崇班、閤門祗候侍其旭乘傳詣戎、瀘州招撫夷人。自任賽遇害之後,夷人不自安,遂集眾為亂。雖屢示招誘,而侵擾不已。故令旭與轉運使滕涉、本州長吏諭以禍福,如尚敢拒命,即就集酋首以兵威警之,苟能悛心,咸釋其罪;儻執迷不改,須至加兵,即與鈐轄等經度以聞。又令樞密院召前梓州路轉運使李士龍詢其便宜,士龍言:「瀘州江安縣最當要衝,望徙富順監監押宋貴和知縣兼本縣監押,仍給精兵三百人。」從之。(士龍,平陰人。貴和,未見。)

  武勝節度使、駙馬都尉吴元扆純謹謙遜,在藩鎮有憂民之心,待賓佐以禮,處事畏慎,所至能檢下,未嘗踰矩。奉身簡素,鮮聲色狗馬之好,所得祿賜,皆分給親族之孤貧者。於是,受詔知徐州,請對,言:「臣族屬至多,其堪任祿仕者皆已奏薦,不任者悉均俸贍之。公主有乳媼在,得入參宮禁,慮臣去後,託以干祈,望陛下不納。」上深所嘉歎,帝壻中獨稱其賢。

  昇州火。己丑,遣入內高品郝昭信馳驛究劾,被傷者賑卹之,死者官為瘞埋。他日,上語輔臣曰:「昇州民居,貧富相接,有倉庾間煺。聞火所及,唯富室蕩盡,公廩、貧舍一無所損,此亦異甚矣。」

  庚寅,令兩制、龍圖閣待制與太常禮院取祕書省、學士院祝板,據正辭錄重定,付逐司遵用。

  分定天書及大駕儀仗,別飾玉輅以奉天書,題牓曰「天書玉輅」。

  辛卯,令國子監舉服勤詞學經明行修、進士、諸科各十人。前詔止開封府洎所過州軍【一五】,至是,本監上言,故及之。

  詔泰山朝覲壇陪位僧並加恩,或每人度一弟子。

  壬辰,江、淮發運使李溥言:「江、淮廩粟,除留州約支及三年外,當上供者凡一千三百餘萬石,每歲水運止及五百萬,今歲當及七百萬,望少損其數。」上曰:「足食,養人之本,豈患太多耶?」(自「望少損其數」已下,並取寶訓,實錄無之。然「望少損其數」亦不審溥所謂,當考。)溥又言:「糧綱卒隨行有少物貨,經歷州縣,悉收稅算,望與蠲免。」從之。

  詔諸蕃貢物,咸令估價酬之;如聞左藏庫減抑所直,目曰潤官,自今宜禁之。

  給事中、判集賢院种放得告歸終南山,是日召見,宴餞於龍圖閣,上作詩賜放,命羣臣皆賦,且製序。杜鎬辭以素不屬文,詔令引名臣歸山故事,鎬因誦北山移文,其意蓋譏放也。明日,上出晁迥已下詩、序示王旦等,因品題之,以迥詩及楊億、王曾序為優,詔令別自繕寫送放,時論榮之。

  河北旱,乙未,遣使祀北嶽。

  丙申,入內供奉官鄭志誠自茅山使還,言至昇州,見黃雀羣飛蔽日,往往從空而墜,又聞空中若水聲。上曰:「是皆異常,而州不以言,何也?」因出占書示王旦等【一六】曰:「此皆民勞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於未然,則可免禍。今張詠在彼,吾無慮矣。」先是,城中多火,詠廉得不逞之民潛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斬之,由是遂絕。丁酉,遣侍御史趙湘至昇州設齋醮,訪民疾苦,被火家悉蠲屋稅,仍令本州正其地界,無使豪族輒有侵冒。

  陳州言:「地污下,歲苦積潦。請自許州長葛縣浚減水渠,并治補棗村故道入蔡河。」從之。

  戊戌,皇城使劉承珪上內藏庫都帳,凡置庫以來,其出納之數,纖悉具在。上嘉其勤,詔賜承珪馬二匹、器幣二百,掌事官典並遷秩、賜緡錢。承珪初掌庫,後又提總,其經制多承珪初創云。

  詔諸路州軍雖封部簡靜,而獄空及季者,自今亦賜詔奨之。

  己亥,以三司使丁謂為修昭應宮使,翰林學士李宗諤為同修宮使,皇城使劉承珪為副使,供備庫使藍繼忠為都監,鑄印給之。

  初議作宮,命謂經度,謂欲殫國財用【一七】,規模宏大,近臣多言其不可,殿前都虞候張旻亦言土木之侈,不足以承天意。上召問謂【一八】,謂曰:「陛下富有天下,建一宮崇奉上帝,何所不可。且今未有皇嗣,建宮於宮城之乾地,正可以祈福。羣臣不知陛下此意,或妄有沮止,願以諭之。」既而王旦又密疏諫上,上諭之如謂所對,旦遂不敢復言。於是,特建使名,令謂專總其事。

  昭應宮言:「鄭州賈谷山采修宮石段,輦載頗難,望遣使計度自汴河運送。」從之。

  鎮、定州言芻藁圍直五錢,喬麥斗直百錢。

  庚子,莊穆皇后大祥。先是,詔問禮官,禮官言禮文不載。詔特廢朝,羣臣詣閤,進名奉慰。

  辛丑,知秦州楊懷忠言本州采木,請開疆百餘里,召地主給以茶綵。上曰:「豈有入戎境百餘里,而不用兵驅逐耶?」王旦曰:「國初,高防知秦州,嘗議闢地為采造務,戎人騷動,太祖命吴廷祚代之,降詔撫諭,蕃落始寧。」馬知節曰:「拓土為內地,又須置兵防守。」上曰:「如此,豈得無誅殺耶?不若取路采木,所經族帳,賚以緡帛,則何求不得。如止貪木,乃取無用之地,使害及遠人,非朕志也。」

  壬寅,詔諸州長吏舉察獄訟,無致枉濫。

  又詔內外羣臣非休暇無得羣飲廢職。時都官員外郎、知湖州蘇為率官屬涉溪載樂詣道場山祈雨,會飲。暮歸,舟重而側,判官劉繼能及樂妓二人溺死,餘人僅免,為被譴釐務,遂下詔申警焉。

  民間多鎔錢點藥以為鍮石,銷毀貨幣,滋長奸濫。命有司議定科禁,請以犯銅法論,上特寬之,犯二兩者科銅一兩之罪,至死者奏裁。及京師營宮觀,器飾有當用銅而塗金者,皆以鍮石代之,置務點造。於陝西採盧甘石供用,亦禁民販鬻。

  癸卯,詔自今公私文字中有言及玉皇者,並須平闕。

  詔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一九】,如進改後五年無過有勞幹者,并舉主特加酬奨。上謂宰臣曰:「舉官犯贓則連坐,而舉得其人者,賞亦弗及,非所以勸也。」故有是詔。

  乙巳,徙保德軍屯兵於并州就糧。先是,以麟、府難於饋運,故徙之渡河,保德芻糧亦鮮,故復徙焉。

  丁未,令陝西州軍發廩以賑饑民。

  戊申,詔司農寺,京師所糶常平倉粟,前詔雖已減價,可更斗減五錢。自是訖六月,凡糶九千餘斛,京市物價以故稍平。

  己酉,詔天下名山洞府並禁樵采。

  庚戌,令太常禮院詳定天慶道場齋醮儀式,頒諸州。

  壬子,詔:「應以門資授京官年二十五已上求差使者,當令於國學聽習經書,以二年為限。仍令審官院與判監官考試訖,以名聞。」是秋,當引對者九人,大理評事錢象中、奉禮郎陳宗紀以學業未精,令且習讀,俟次年引對。(錢象中、陳宗紀,未見。)

  殿前、侍衛司言虎翼已下禁軍,願赴昭應宮效力。從之,令別定添給,頻與換易。

  權知兖州朱巽言泰山修封畢,詔奨之,賜兵匠等緡錢。圜臺增高一丈五尺,又增社首壇高一丈六尺,並廣五十尺云。

  瀘州言,近界諸蠻交相侵奪,請益兵禦之。上曰:「遠方之人,但須撫慰,使安定耳。」

  河北安撫司言北界人多病腮腫死,邊民稍南徙避疫。詔醫官院處方並藥之。

  五月乙卯朔,詔追封孔子弟子兖公顏回為國公,費侯閔損等九人為郡公,成伯曾參等六十二人為列侯,宰相羣官分譔贊。初議加封十哲爵以公,自餘侯,王旦曰:「顏子舊封兖公,並為公爵,則亞聖無以異。望封顏子國公,餘為郡公。」從之。旦當譔顏子贊,辭曰:「伏睹太祖嘗御製贊。今東封慶成,陛下親幸鄒、魯,先師門人俱崇爵號,顏子贊願陛下自為之。」上曰:「朕特命卿,無固辭也。」

  丙辰,高陽關言河北軍校每有遷補,多率其伍以銀花為獻,望行禁止,從之。

  韶州獻頻婆果,後以道遠罷之。(此從本紀,實錄作千歲果,未詳何物也。)

  丁巳,內出藥及方賜王旦,皆上所緘題,以旦多疾體羸故也。

  詔修昭應宮,自今八作司不須兼領。

  復置東薼務。(景德四年七月,廢兩薼務。)

  初登泰山,王欽若言唐高宗、玄宗二碑之東石壁,南向平峭,欲即崖成碑,以勒聖製。上曰:「朕之功德固無所紀,若須譔述,不過謝上天敷佑,敘祖宗盛美爾。」戊午,上出登泰山謝天書述二聖功德銘及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周文憲王等贊、玉女象記示輔臣。

  辛酉,詔權罷今年貢舉。

  壬戌,詔兖州長吏【二○】以天書降泰山日詣天貺殿建道場設醮,以其日為天貺節,令諸州皆設醮。從知并州劉綜之請也。其後又禁屠宰、刑罸,賜會如天慶節之制。(節名,據實錄四年正月乃定,今并書,然劉綜奏請時已有節名矣。)

  合龍騎十二指揮為六。

  邊臣言契丹為黑水所侵而遁,其部下防境上,謂黑水為惡弱國土。(契丹東北控黑水靺鞨,西抵夏國,此武經地里所云,當考。)

  癸亥,詔環州緣邊寨兵,自今兩月一給緡錢,為薪蒸之費。

  三班借職、監汾州靈石縣礬務邊守信坐赴本縣令飲席,大理定杖一百私罪,上以其情輕可憫,特改為公罪。因詔自今如此類者,具罪款刑名奏裁。

  乙丑,上封者言,雜買務與內東門司出納,因緣為奸。上曰:「此二司屢曾制置,嘗給錢五百萬於本司以備支遣,不欲稽滯價直也【二一】。先帝時,給錢百萬,命宋思恭檢校,凡宮中市物,令即時面給其直,用訖復增,常滿其數,仍聞思恭亦不能盡副先旨。近日宮中凡所須索,並赴左藏庫,雖動須變轉,且免擾民耳。」(太平興國四年末、至道元年正月事可參考。宋思恭,初見咸平二年九月,恐此別一人。)

  丙寅,召宰相至龍圖閣觀道像,又觀崇和殿瑞物凡四百餘種。王旦曰:「祖宗以來,瑞應叢集,四方無不傳聞,今獲親睹,實為神異。」上曰:「國家符命彰灼,蓋祖宗積德所致。至於寰海混同,干戈不用,成封禪之禮,有由然也。朕每念前代,雖有德之君,能行封禪者蓋寡,朕乃克行,此蓋由雍熙中嘗有經度,制度已備,朕何力之有!」旦曰:「非陛下勵精善繼,力致太平,則不能奉承先志。今又歸美祖宗,實宗社無疆之休也。」

  三司請令太府寺造一斤及五百斤秤,以便民用,從之。始令商稅院於太府寺請斗秤升尺出賣。

  鎮定部署司言軍士賭博,其民家停留及知情者,望悉決配。上曰:「部署司第當約束軍伍。民家停留,乃府縣之職也。」不許。

  是日,以昭應宮興工,宴丁謂已下,仍賜役卒緡錢。

  丁卯,宴廣平公德彞等及侍教時大雅於北宅,以講書終篇也。仍賜大雅綵五十匹。皇姪等皆詣便坐占謝,上面戒其勵學。

  庚午,上謂輔臣曰:「今四方無事,累歲豐稔,若所在得人,則何患俗不康阜哉。朕孜孜求賢,猶慮在下位者思有以庇民報國,而朕不能亟知且峻用之;既久不為朝廷所知,因亦惰志。卿等有聞,當即啟白,苟得其人,則國之利也。」

  辛未,詔南宮北宅公主、郡縣主諸朔望入謁,節辰進奉及非時入內,其朝班未退,並令於玄武門出入,俟班退,聽由諸門。時皇城司言隨國長公主肩輿至右掖門,與朝騎雜入,故條約之。

  陝西旱歉,壬申,遣鹽鐵判官、太常博士楊可馳驛往,疏決繫囚,減流罪以下一等,死罪情可憫者上請。

  乙亥,林特、劉承珪、李溥上編成茶法條貫二十三冊。

  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楊侃請令諸州屬縣無遣胥吏下鄉追事,從之。侃,錢塘人,虞卿之後也。

  丙子,廣南西路轉運使何亮言:「欽州蠻人劫海口蜑戶禾米,如洪寨主李文著以輕兵泛小舟掩襲之,文著中流矢死。其隨文著將校八人並斬訖,仍牒安南捕賊。」詔督之。明年,執[犭夭]獠十三人以獻【二二】。

  丁丑,禮部貢院言:「準詔,議定國子監、兩京、諸路五次解到舉人內,取一歲最多者為數。自今解十之三,永為定式。」詔於五次最多數中,特解十之五。

  戊寅,上御便殿慮囚,多所原減。民有戶絕而妻鬻產適他族者,至是事發,而估錢已費用。有司議,準法產業當沒官。上令以產業給見主,納估錢支與存者。

  庚辰,遣右諫議大夫陳象輿等詣陝西祈太平宮、后土、西嶽、河瀆諸祠,旱故也。

  辛巳,詔西京出廩粟賤糶以惠貧民。

  壬午,何亮言:「交州每移牒緣邊州軍,皆俟奏報及申轉運使,往復稽緩,致失事機。望自今令逐處詳酌行訖,以聞。」從之。

  詔:「諸州奏獄空,須州司司理院【二三】、倚郭縣俱無囚繫,方為獄空。每奏到,刑部將旬奏禁狀一處點對,如應得元敕,特降詔奨諭。」

  六月乙酉,頒幕職、州縣官招輯戶口賞條。

  詔諸路提點刑獄無得擅修廨舍。

  丙戌,敍、顯、雲等州衙內指揮使舒寶、舒富、向田等來貢。

  戊子,趙德明落起復。

  令韶州糶廩粟以濟貧民。

  己丑,詔去歲是日天書降泰山,在京及諸路並賜休假一日,自今準此。後為天貺節。

  庚寅,以左龍武將軍、駙馬都尉李遵勖領澄州刺史【二四】。初,隨國長公主下降,賜第永寧里,所居堂有礱甋為鳳形者,遵勖悉命鑱去,主服有齨龍之文,亦屏藏之,上歎喜,顧待尤異。於是,遵勖以疾在告,上謂王旦等曰:「朕遣人視遵勖疾狀,言亦可憂也。且柴宗慶歷環衛不久為刺史,遵勖宜循例【二五】,可校其月日以聞。」旦等言:「宗慶授將軍始七月,遇郊祀恩,遂領郡。遵勖未遇恩,然亦七月矣。」故有是命。

  文思使、萬州刺史閻日新起胥吏,好云為以進取,嘗上言:「羣臣子弟以蔭得官,往往未童齔已受俸,望自今年二十以上乃給廩。又京城百官早朝,而學士、丞郎、舍人以上,導從呵止太盛,難於趨避,望令裁損。」又屢請對言時務,自陳筋力尚壯,願正授郡秩,效用邊城。乃命為坊州刺史、知渭州兼涇原路鈐轄。

  辛卯,知保州趙彬請增屯田務兵五百人,從之。

  東封歲獻文者甚眾,命近臣考第,得草澤許申、進士祖高洪矩,令兩制試所業差第以聞。壬辰,賜申進士及第,矩同出身,面賜袍笏。高以父吉坐贓伏法,補三班奉職。

  召河北、河東、陝西諸路部署司祗應翰林天文歸闕,以邊防無事故也。

  環慶路鈐轄司言捕得蕃部諜者盧蒐,法當處死。詔械送夏州,令趙德明裁遣。

  甲午,幸昭應宮,賜修宮使器幣。

  乙未,詔如聞京城多有無賴輩妄稱稟命偵察,諸司宜令三班捕而懲之。

  詔西北諸路駐泊司事並與知州同管勾,以事多違戾故也。

  令磁州出廩粟賑貧民。

  丙申,詔:「自今凡有營造,並先定地圖,然後興功,不得隨時改革。若事有不便須改作者,並奏裁。」先是,遣使修吴國長公主院,使人互執所見,屢有改易,故勞費頗甚,上聞之,令劾罪而約束焉。

  丁酉,詔:「修昭應宮役夫,三伏日執土作者,悉罷之。自餘工徒,如天氣稍涼,不須停作。」時修宮使丁謂欲宮速成,請三伏不賜休假,王旦言當順時令,上曰:「理固然。」乃降是詔。

  西染院使謝德權初預修宮,德權患其勞役過甚,日與同職忿爭不能制,遂求罷。

  知制誥王曾上疏曰:

  臣伏聞朝廷設諫諍之官,防政治之闕,非其官而言者蓋表其忠【二六】,况當不諱之朝,復忝非常之遇,苟進思之無補,懼竊祿以貽譏。

  臣伏睹國家誕受殊祥,薦膺祕籙,祚洪圖於萬葉,超盛烈於百王。陛下寅畏寶符,陟封名嶽,功垂不朽,澤浸無垠,奉若之心,斯為至矣。而清衷濬發,成命亟行,就嚴城之北隅,啟列真之祕宇,式昭丕應,特建嘉名。自經始已來,庀徒斯廣,輦他山之石,相屬於道途,伐豫章之材,遠周於林麓。累土陶甓,揮鍤運斤,功極彌年,費將鉅萬。掩祈年之舊制,踰槩日之前聞,命貴近以董臨,假使權而領護。如此,則國家尊奉靈文之意,不為不厚矣,崇飭臺觀之規,不為不壯矣。然而臣之愚懇,或異於斯,既有見聞,安敢緘默!

  臣以為今之興作,有不便之事五焉。雖鳩僝已行,未能悉罷,苟或萬一采芻蕘之說,省其工用,抑其制度,亦及民之大惠而憂國之遠圖也。所謂五者之目,請為陛下陳之。

  且今來所創立宮,規模宏大,凡用材木,莫非楩楠。竊聞天下出產之處,收市至多,般運赴宮,尤傷人力,雖云只役軍匠,寧免煩擾平民!况復軍人亦是黎庶,此未便之事一也。邇者方畢封崇,頗煩經費,今茲興造,尤秏資財。雖府庫之中,貨寶山積,畚築之下,工徒子來,然而內帑則積代之蓄藏,百物盡生民之膏血,散之孔易【二七】,斂之惟艱,雖極豐盈,猶宜重惜,此未便之事二也。夫聖人貴於謀始,智者察於未形,禍起隱微,危生安逸。今雙闕之下,萬眾畢臻,暑氣方隆,作勞斯甚,所役諸雜兵士,多是不逞小民,其或鼠竄郊鄽,狗偷都市,有一於此,足貽聖憂,此未便之事三也。王者撫御寰區,順承天地,舉動必遵於時令,裁成不失於物宜,靡崇奢侈之風,罔悖陰陽之序。臣謹按孟夏無發大眾,無起土工,無伐大樹。今肇基卜築,衝冒鬱蒸,俶擾厚坤,乖違前訓。矧復旱暵卒痒,雷電迅風,拔木飄瓦,溫沴之氣,比屋罹災,得非失承天地之明效歟?此未便之事四也。臣竊聆中間符命之文,有清淨育民之誡。今所修宮閣【二八】,蓋本靈篇,而乃過興剖撅之功,廣務雕鎪之巧,雖屢殫於物力,恐未協於天心,此未便之事五也。

  伏望陛下思祖宗之大猷,察聖賢之深戒,遷思回慮,懲往念來,詔將作之官,息勤勞之眾,輯寧羣品,對越高穹,如此,則遐邇宅心,人祇快望【二九】。必若光昭大瑞,須建靈宮【三○】,則臣敢效愚計,亦可必行。但能損彼規模,減其用度,止敦樸素,無取瑰奇,惟將之以誠明,仍重之以嚴潔,名數之際,加等是宜,實費之資,節儉為要,俾四海之內,知陛下愛重民力之意,豈不美歟!

  昔太宗皇帝建太一、上清等宮,亦不使窮極壯麗。臣謂陛下宜遵而行之,取為法制,以示不敢踰,即鳴謙大德光於千古矣,奈何特欲過先帝之制作乎!

  并睹西京造太宗影殿,東嶽置會真之宮,計其工傭,亦皆不啻中人百家之產,然於尊祖禮神則盛矣,其於邦國大計則猶未足為當時之急務也。臣料陛下必為海內承平,邊隅清晏,人康俗阜,時和歲豐,縱或築宮,無損於事,則臣復謂其不然也。方今疆埸甫定,邊陲有姑息之虞,民俗苟完,倉箱無紅腐之積。况關輔之地,流亡素多,近甸之氓,農桑失望。雖令有司安慰,亦恐未復田廬,秋冬之間,饑歉是懼。亟經營於神館,慮稍鬱於輿情。且往古廢興之端,前王得失之事,布在方策足為殷鑒者,陛下覽之詳矣,非假愚臣一二言焉。試觀自昔人君崇尚土木,孰若清淨無為者之安全乎?願陛下留神垂聽,無忽臣言,則天下幸甚。

  今雖上下之人,皆知事理如此,而人人自愛,莫敢輕兖冕旒。至於左右大臣,則慮計之不從,致見疏之悔;中外百執,則慮言之難達,招妄動之尤。使忠讜之謀未行,良為此也。惟臣出自幽介,遭遇文明,特受聖知,度越流輩,官為侍從,身服簪裳,粗識安危之機,未申補報之效,捐軀思奮,今也其時,又安敢循默苟容,不為陛下別白而論之乎?是以輒率妄庸,輕冒宸嚴,感發于中,無所顧避。陛下寬其鼎鑊之罪,矜其螻蟻之誠,深鑑古先,試垂采擇,無謂創一靈宮,為一細事而弗恤也。臣以為興役動眾,尤繫事機,不可不察也。當使鄉校之中,豪姦之黨,無所開竊議之口,則微臣之望也,天下之幸也。(王曾疏在言行錄,不得月日,附見此,當考。曾疏有云「功極彌年」,恐合附來年五月疏;又云「旱暵」,案今年五月庚辰遣官祈雨,來年五月辛丑京師大雨,然則附今年五月為允。)

  除舒州宿松等縣官莊長生牛。

  禁皇親募工造侈靡服物。

  戊戌,麟府鈐轄言,杜慶族依唐龍鎮為援,多擾別部,欲令府州出騎兵襲之。上曰:「蕃部亦吾民也,以道撫之,彼必從命。」許之。

  詔:「羣臣上殿劄子,自今為二本進內。可行者一留中,一付有司;否者俱留不報。」

  庚子,侍御史趙湘自昇州回,上言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轉運使劉炤性柔緩,本部數州,踰歲未嘗巡按;都監張明,用刑失中,居多博戲。詔選官代景洎炤,徙明釐務。

  興州刺史、知府州折惟昌率所部兀泥族大首領明崖等四十七人來朝,貢名馬,命中使館伴,上親加勞問,宴賜恩澤甚厚。惟昌言先臣御卿,蒙賜旗三十竿以壯戎容,請別給賜,許之。及還,又賜內府物,遣中使宴餞。

  辛丑,詔金吾街司從人,自今無得假借。從閻日新之言也。

  雄州言蟲食苗,尋即自死。

  上自景德四年以來,不復出獵。壬寅,詔五坊鷹鶻【三一】,量留十數,以備諸王從時展禮,餘悉縱之。

  罷邕、宜州歲貢藥箭。

  癸卯,除昇州竹木稅。

  詔:「文武官自今非公事不得入京。有司諸公署如監臨官挈家屬止廨舍者,許親故來往,無得妨其公事。」

  丙午,增饒、池二州鑄錢監,犒工匠緡錢,饒州歲十七萬,池州三十萬。

  丁未,詔倉、場役兵並給假休息,仍賜緡錢。

  己酉,詔中外章疏,無得連用太宗藩邸舊諱二字。

  先是,工部侍郎張秉、知制誥周起以所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合格人名聞。詔工部侍郎馮起、給事中薛映、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鏁宿於祕閣,覆考定之。庚戌,上御崇政殿親試,仍別錄本考較,取玉篇中字為號,始令第進士程試為五等,曰「上次」,曰「中上」,曰「中次」,曰「下上」,曰「下次」。取考官、覆考官所定試卷參較等第,有不同者,命再考之。考訖,又付右僕射張齊賢等詳審,仍以高第十卷付宰相重定。賜進士梁固等二十六人及第,同出身者三人,同三禮出身者二人,九經、五經、三禮、學究、明法及第者四十八人,同出身者六人。第五人以上除官,同元年牓;餘為試銜知縣、判司簿尉。固,顥之子也,初以顥遺蔭進士出身。服除,詣登聞,讓前命,願赴鄉貢,許之。

  昭應宮初相地【三二】,止盡內殿直班院。丁謂等請增衍之,凡東西三百一十步,南北四百三十步,多黑土疏惡,乃於東京城北取良土易之,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三三】,日役工數萬。上以道里稍遠,憫其負擔之勞,令謂等規畫。有言載以橐駝驢車,有言自新城北壕舟運由廣濟河入舊城,可直抵宮門者,謂等請用車載為便。上曰:「挽舟止役千人【三四】,校之負畚,省十倍之力,而土可速致,用舟為便也。」壬子,詔三司以空船給昭應宮運土,仍浚治渠道。

  增給諸州采木駕栰軍士裝錢、口糧,并賜衣服。商賈入官木在路稅算,悉蠲免之;官收市者,即賜給直,無得抑配。違者令發運司糾舉以聞。

  詔:「廣南、福建路諸州軍禁軍軍使已下犯罪,徒以下禁繫奏裁;杖已下具犯由申本路提點刑獄司,委詳所犯,準法決罪。雖杖罪而情重者,亦具款以聞。」先是,刑部郎中楊覃言軍校戍外州犯罪不至死者,望令所在斷遣。法寺議如所請,上曰:「戍兵頗有上軍,若諸校獲罪而州郡裁之,非便也。」故差定此制焉。

  上謂知樞密院王欽若等曰:「河北教閱強壯,自北鄙罷兵之後,尋令逐州並依常於農閑時教閱,蓋不忘兵戰而使其習以為常。若絕而復行,契丹必生疑慮。昨日見趙州奏稱準宣命教閱,可密諭此意,及詰其不奉詔之由。」

  注 釋

  【一】此花舊多翦繒綵為之「繒」字原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刑法二之九補。

  【二】不得令元推典祗應「典」原作「曲」,據閣本改。

  【三】然願陛下謹於盈成「成」原作「戒」,據各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續通鑑卷二八改。

  【四】仍禁止其饋遺「仍」原作「乃」,據閣本改。

  【五】蘇州僧道元纘佛祖訖近世名僧禪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僧道元」,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均同。通志卷六七藝文略、宋史卷二○五藝文志均作「僧道原」。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以下簡稱郡齋志)卷三下傳燈錄條亦作「僧道原」。「名僧」原作「名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六】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內侍」下「殿頭」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五、宋史全文卷六補。

  【七】高品為內侍高品「為內侍高品」五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八】命捷市鉛汞鍊之「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崇奉聖祖改。

  【九】降堂之紗幬中「紗」原作「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召集校閣「集」下原有「賢」字,據宋會要兵一之二刪。

  【一一】又念唐金僊玉真遺事可戒「金僊玉真」原作「金真玉僊」,據舊唐書卷七睿宗紀,新唐書卷五睿宗紀、卷八三金僊公主玉真公主傳,資治通鑑卷二一○景雲二年五月辛酉條改正。

  【一二】悉陳非當「非」原作「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二八改。

  【一三】付吏部銓注簿尉「注」原作「主」,據續通鑑卷六改。

  【一四】與長吏監軍同料簡之「料」原作「科」,據閣本改。

  【一五】前詔止開封府洎所過州軍「洎」原作「自」,據閣本改。

  【一六】因出占書示王旦等曰「因」原作「令」,「占」原作「古」,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七】謂欲殫國財用「財用」原作「財力」,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一八】上召問謂「召」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一九】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官」原作「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二○】詔兖州長吏「長」原作「民」,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二一】不欲稽滯價直也「滯」原作「留」,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五之一六改。

  【二二】執[犭夭]獠十三人以獻「[犭夭]獠」亦見本書卷八三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戊午編。宋會要蕃夷四之二八及四之三一作「犾獠」,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作「狄獠」。

  【二三】州司司理院原作「司理州院」,據宋會要刑法四之八五、通考卷一六六刑考補改。

  【二四】以左龍武將軍駙馬都尉李遵勖領澄州刺史「澄州」原作「許州」,據閣本及宋會要帝系八之四七、宋史卷四六四本傳改。

  【二五】遵勖宜循例「宜」原作「官」,據閣本改。

  【二六】非其官而言者蓋表其忠「蓋」原作「皆」,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文鑑卷四三王曾諫作玉清昭應宮改。

  【二七】散之孔易「孔」原作「恐」,據上引宋文鑑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二八】今所修宮閣「閣」原作「闕」,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九】人祇快望「人」原作「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三○】須建靈宮此句下,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均有「將畢相勞,聿爰成績」八字。

  【三一】五坊鷹鶻「坊」原作「方」,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綱要卷三、宋史卷七真宗紀改。

  【三二】昭應宮初相地「昭」上原衍「詔」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刪。

  【三三】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均無「不」字。

  【三四】挽舟止役千人「千」原作「十」,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