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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十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1008)-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七十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1008)
起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九月盡是年十二月
九月己未,詔告太廟日,芝草、嘉禾、瑞木,列于天書輦前及陳於六室,仍各標所貢之處。
庚申,命兵部侍郎向敏中權東京留守,即赴內庭起居。上以敏中舊德,有人望,故自西京召而用之。
詔軍頭司引見罪人,悉具犯由奏聞,送開封府決遣,自東封回日如舊。
詔京城緣街官渠民汲水課,自今蠲之。
皇城使劉承珪詣崇政殿上新製天書法物,有鶴十四來翔,天書扶侍使丁謂奏雙鶴度天書輦,飛舞良久。翌日,上顧謂曰【一】:「昨所睹鶴,但於輦上飛度,若云飛舞良久,文則文矣,恐不為實,卿當易此奏也。」謂再拜曰:「陛下以至誠奉天,以不欺臨物,正此數字,所繫尤深,皇帝徽猷,莫大於此,望付中書載於時政記。」上俛然許之。(按實錄云:劉承珪上法物,有鶴十四飛舞于庭。本志云:有鶴十四至殿上,宛轉飛舞,正與御座相直。封禪記亦同。據丁謂所奏,止有雙鶴爾,豈至殿上者凡十四,而飛度天書輦者,特其十四之二耶?本紀并承珪上法物皆不書,乃於告廟日書「有鶴十四來翔」。按實錄止云「告廟,有鶴隨步輦至萬歲殿」,不言其數。本志云「還至乾元門,有八鶴盤飛空中」。又曰:「四鶴飛隨步輦,天書初出及還,皆有雙鶴翔輦上下。」疑本紀所稱,即通此數也。然則上法物及告廟,皆有十四鶴來翔矣。今兩存之,具載上語,使後世有考焉。)
泰山玉女池在太平頂,泉源素壅而濁。初營頓置山下,醴泉發,池水亦漲,及工役升山,其流自廣,清泚可鑑,味甚甘美,眾賴以濟。王欽若請浚治之,池側有石像,頗摧折,詔劉承珪易以玉石。既成,上與輔臣臨觀。辛酉,遣使礱石為龕,奉置舊所,令欽若致祭。
壬戌,免夔州地基錢。
禮儀使言:「準典禮,皇帝飲福酒以上尊,太尉而下以罍。今參詳告廟及封禪日,皇帝所飲福酒,蓋上靈降祚,以交神明之福。望令尚食奉御一員,於上尊酌酒以進,庶協禮文。」從之。
癸亥,以權三司使事丁謂為行在三司使,鹽鐵副使林特副之。
是日,奉天書於朝元殿,上齋於殿之後閣。初有司譔儀,止致齋一日,特詔散齋一日。
甲子,扶侍使等奉天書升玉輅,赴太廟南城門內幄殿。有頃,車駕至,詣幄殿酌獻訖,奠告六室,至太祖、太宗室,告以嚴配之意,上涕泗交下,左右執事無不感動。行禮次,白雲如龍鳳仙人,正在廟室上,有鶴十四來翔。
御史中丞王嗣宗立班失儀,因自首。上曰:「憲官當守禮法。」然以其性素麤,略不之責。
乙丑,判太常禮院杜鎬等坐誤供九宮神位祭玉,罸一月俸。
丁卯,以皇城使、昭州團練使劉承珪為供備庫使,內侍副都知竇神寶管勾大內公事。
己巳,命殿頭高品周文質提舉陝西賊盜事,上諭之曰:「封祀在近,關右之民,游惰者眾,慮乘間竊發,侵擾閭里。爾往,宜從宜控制,除所部兵外,或有警急,即召鄜、延、鳳翔兵給使。」
先是,西鄙戍卒叛入蕃族者,許本族擒獻而厚賞之,亦有妄擒堡壁軍士以邀賞者,官司不為詳究,枉置於法,上聞而憫焉。於是,詔邊吏審察之。
有司言:「舊制,車駕巡幸,皇帝坐晚朝,國忌及假日不休務。今請晚朝視事,羣臣不赴起居。」從之。
庚午,權判尚書刑部慎從吉,言與省寺眾官覆視刑部尚書溫仲舒等所試舉充審刑詳議官彭愈等,刑名通粗多有差互。詔問仲舒等,仲舒等引禮部侍郎魏庠前試大理寺詳斷官裴常、慎鍇等所定通粗為比【二】。詔尚書省集百官議定,吏部尚書張齊賢等言常、鍇所試,亦不中程。先是,鍇以武昌節度推官授著作佐郎,充詳斷官,至是釐正,奪其官。彭愈亦罷兵部員外郎。直史館張復時知禮部,避事不草議狀,殿中丞邱雍輒代為之,詔罸復金。鍇,從吉子也。(彭愈、裴常、邱雍,未見。)
辛未,詣啟聖院朝拜太宗神御,告行也。
詔祀事所用醴酒,令有司別擇器用,精加醞釀,至時進內,朕躬親題檢,以付有司。
考功員外郎、知晉州齊化基削籍,黥面流崖州,縱逢恩赦,不在放還之限。其子淄州司理參軍溥、同學究出身瀆並削籍,與少子滌、姪渙分配安、鄧、汝,蔡州。化基所至,以貪暴聞,性凶很,人皆避之,在晉州尤為苛刻,而諸子受賕五百餘匹,又蓄銅器,衣塗金袍袴。事發,遣官案鞫,化基狡獪懼罪,欵不實,凡三易制使,又令御史艾仲孺拷訊之,乃引伏。朝議懲其積惡,故令族竄之,仍詔諭晉州,官吏民庶,莫不欣快。元推官、監察御史歐陽載等三人悉坐停官。(歐陽載,修之叔父,集有墓誌,述載得御史,因依馮潔己。御史臺記已辯其不然,今不取。)
邛部川蠻王阿遒遣將軍趙勿婆來朝貢。勿婆請赴泰山陪位,許之。
癸酉,詔文武官奉使至兖州當升嶽者並公服,令王欽若等察之。
步軍都虞候鄭誠部前軍先赴泰山。
甲戌,命諸司副使一員視嶽下諸壇牲牢、祭器,有不恭其事者,遇赦不原。
詔:「諸司奉祀升山人,官給衣服,令祀日沐浴服之。從官、衛士至鄆州,即禁葷茹。公私羊豕,不得至嶽下。」
戊寅,西京及諸州民以車駕東巡詣闕貢獻,召對勞賜之。
己卯,以簽署樞密院事馬知節為行宮都部署。
詔給事中張秉、左正言知制誥王曾管勾所經州縣,父老詣行在者,送閤門引對,賜以酒食;州縣見禁囚,具所犯以聞。
庚辰,趙安仁來朝,獻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十一本。
龍圖閣待制陳彭年上言曰:「伏見判太常禮院孫奭奏議封祀,白茅止用為藉。臣謹按周易曰『藉用白茅』,春秋左氏傳曰『包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鄭玄注周禮云『茅以供祭之菹,亦以縮酒』。此用茅,有為藉、縮酒二義也。鄭興注周禮,云『束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滲下去,若神飲之,故謂之縮』,杜預注左氏傳,云『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鄭玄注周禮,云『縮酒,泲酒也』,又注禮記,云『泲之以茅,縮去滓也』。此則又有灌酒、泲酒二義也。今詳定儀注之初,孫奭亦言其義,但緣經典有此互文,事涉闕疑,理難臆斷,是以儀注之內,兩存為藉、縮酒之說。今奭以為宗廟之祭,有灌鬱鬯之禮,故可束茅沃酒,學者不達此旨,又以流俗澆酹之儀,遂謂諸祠祭皆當束茅縮酒,甚為失所。竊詳論語疏云:『宗廟之祭,未殺牲,先酌鬱鬯酒,灌地以求神。』此則獨言以鬱鬯灌地,亦不指言用茅也。若依鄭玄之言,則茅為泲酒【三】,若依鄭興、杜預之言,則天地、宗廟俱滲酒也。又周禮配天神祭祀用蕭茅,左氏又言『包茅不入,王祭不供』,以祭言之,則通於天地、宗廟明矣。況鄭興、杜預已有束茅沃酒之言,許氏說文又云『酹,餟祭也』。此則酹酒之義,鄭興、杜預、許氏當漢、晉之世已言之矣,安得謂之流俗哉?然而封禪之禮,前史不備,開元之制,最為詳悉。按玄宗實錄、唐會要並云『其時撫州三脊茅生,上封者言齊桓公將欲封禪,管夷吾云江、淮間三脊茅用以縮酒,乃可封禪。宰臣奏云臣等博訪貢茅,沅江最勝【四】,已牒岳州取訖。今稱撫州有茅,望令且進六束,與沅江相比用之』。此時宰臣即張說、源乾曜,刊譔官即說與徐堅、韋縚、康子元、侯行果,並該詳舊典,號曰碩儒,若封禪果無縮酒之義,當時豈無駮論?既令取茅充用,足驗於禮昭然。伏以沃茅之文,既經典攸載;酹酒之祭,又聖朝久行。若謂致爵方為成禮,竊恐寅恭之志未及於宸心,改作之譏益生於輿誦。其孫奭所奏,伏請不行。」從之。
辛巳,詔外州軍士赴京隸役者,回日給錦袍遣之。
壬午,始給升山行事官、衛士釘鞵,以山路險滑故也。
始,丁謂請置隨駕使錢頭子司【五】,每賜諸軍鞵錢,但給頭子,指定於某處支錢,軍士各使其家人往請。乃詔殿前都指揮使曹璨問諸軍可否,士皆曰:「隨駕得錢,難以將行。骨肉住營,得錢濟用,聖恩厚矣。」遂置使錢頭子司,車駕往還支賜,略無闕悮。(丁謂使錢事附見。)
癸未,左正言、直史館、權管勾京東轉運司事張知白言:「咸平中,天下多上祥瑞,當時河、湟未平,臣嘗論奏請一切罷去。今天下無事,靈貺並至,望以泰山諸瑞,按品目模寫,置正副二本,一藏秘閣,一納中闈,竢昭應宮成,飾諸繪事,傳之不朽。」從之。(二年二月丙戌可考。)
甲申,以御史馬亮為契丹國母正旦使,西京作坊使魏昭易副之;都官員外郎孫奭為契丹國主正旦使,侍禁、閤門祗候薛貽廓副之。(昭易,咸信子。貽廓,未詳。)
乙酉,上親習封禪儀于崇政殿。初,禮官已再肄習,且言職在有司,無帝王親習之文。上曰:「朕以達寅恭之意,豈憚勞也。」既畢,謂輔臣曰:「適見典禮,頗有未便。如天書未下圜壇,朕已先降;又金匱先天書降壇,送神畢始奉玉匱寘鐾中【六】,禮儀使奏禮畢在望燎前,似未協宜;置匱鐾中,將作監即領徒封固,懼為喧雜,可與禮官再議以聞。」有司言:「按開寶通禮,則燔燎畢封冊;開元故事,則封鐾後燔燎。今若不對神封冊,即未稱寅恭,或封鐾後送神,則併為喧凟。欲望俟終獻畢,皇帝升壇,封玉匱,奉置鐾中,印訖【七】,次飲福,送神,樂止,燎舉。天書降,次金匱降。禮儀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俟封鐾訖,再拜壇省視。緣祀禮已畢,更不舉樂。」從之。又以亞獻、終獻皆不作樂問禮官,具言:「按開寶通禮,親郊,壇上設登歌,皇帝升降、奠獻,飲福則作;壇下設宮懸,降神、迎俎【八】、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則作。亞終獻、升降,在退文舞、引武舞之間。有司攝事,不設宮懸、二舞,故三獻、升降並用登歌。今山上設登歌,山下設宮懸、二舞,其山上圜臺亞終獻準親祠例,無用樂之文。」上以對越天地、嚴配祖宗,不欲分等威,特令亞終獻並同登歌作樂。
高、順州貢奉蠻人入辭,上諭之曰:「各安部族,勿相侵擾。」有自陳親屬為鄰洞所殺,求往復仇。上曰:「事往矣,勿復論。」咸拜而退。(此據會要,乃九月事。)
是月,京東西、河北、河東、江、淮、兩浙、荊湖、福建、廣南路皆大稔,米斗錢七、八【九】。
冬十月戊子朔,上謂王旦等曰:「朕以封禪非常祀,自今日素膳。」旦等曰:「陛下方將冒寒冱【一○】,涉道塗,保衛聖體,恐未得宜。況南郊亦祀天地,不聞預禁葷茹。望於致齋,或散齋後議進蔬食。」遂三上表懇請,終不許。
詔內臣傳宣、取索並齎御寶文字為號,仍先降式,赴所由司以辨詐妄。
知夔州侯延賞言,西南溪洞諸蠻素未修貢,今以方物來賀,請赴泰山,從之。
庚寅,詔以御史中丞王嗣宗攝御史大夫,為考制度使,右正言、知制誥周起攝中丞,為副使,所經州縣,采訪民間不便事并市物之價,車服、權衡、度量不如法者【一一】,舉儀制禁之;有奇才異行隱淪不仕者,與所屬長吏論薦,鰥寡惸獨不能自存者,量加賑卹;官吏政績尤異、民受其惠,及不守廉隅、昧於政理者,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為鄉里所稱者,並條析以聞;官吏知民間利病者,亦為錄奏。
司天言五星順行同色。
辛卯,有司宿設天書仗位於乾元門。晝漏未上三刻,自宮中奉天書出乾元門,升玉輅,黃麾仗、前後部鼓吹、道門威儀、扶侍使等導從而行,從臣望拜於殿下。有頃,上服通天冠、絳紗袍,御大輦發京師,次含芳園之行宮。
詔行事官、職掌人盡恭奉祀,有涉懈慢,令憲臺及監祭使糾舉,遇赦不原。
壬辰,次陳橋驛,命宮苑使趙承煦等檢視山上下諸壇牢饌。
詔行在諸色人有犯罪並赴行宮都部署馬知節,諸軍即送殿前副都指揮使劉謙量罪區斷,情理重者以軍法從事,不須奏聞;所在州縣犯罪人送軍頭司,未得引見,令樞密院詳度指揮。上虔心祀事,不欲決罸,且虞小民輕冒禁法,故預戒之。自降詔至訖事,未嘗戮一人,惟二人犯徒流者。
癸巳,次長垣縣。
甲午,次韋城縣。王欽若等言泰山芝草再生者甚眾,黃河水今歲上流多雨,雖時泛溢,正在中道,不臨兩岸,其堤防比常歲用度工役約省數百萬。
河北緣邊安撫司言契丹防邊人馬,自承牒命,悉已引去,人戶安居,商旅不絕。
乙未,次衛南縣。
丙申,次澶州。命殿前副都指揮使劉謙、西京左藏庫副使趙守倫於山門閱視升嶽之人,著籍,乃許上。
丁酉,次永定驛。詔應乘輿儀仗如城門不可入者,由城外而過。時大輦至澶州,有司以城門卑下,將撤之,上不許,因降是詔。
戊戌,次濮州。詔鄆、齊、單、淄等州長吏赴泰山陪位。車駕所經,黃河護埽軍士,並優與特支。
己亥,次范縣。
庚子,次壽張縣。
辛丑,次鄆州。
壬寅,駐蹕。知制詔朱巽言奉玉牒、玉冊至翔鑾驛【一二】,有神光起昊天玉冊上,亟遣翰林學士李宗諤馳往致謝。
詔諸州旬設駐泊禁軍諸校,其本軍員皆不獲預,自今宜并及之。
癸卯,命入內高班鄧守恩覆視諸壇牢饌【一三】。
甲辰,詔扈從人宿頓之所,無壞民舍、什器、樹木,犯者重寘其罪。
詔緣路急腳遞鋪,止當傳送文字,如聞使臣或遣負重以馳,咸不堪命,自今非宣旨,不得輒私役使。
乙巳,發鄆州,夕次迎鑾驛。
丙午,次翔鑾驛。命行宮都部署馬知節於山門駐泊,都大管勾山下公事殿前副都指揮使劉謙、都大提舉山下軍馬馬軍都虞候張旻【一四】、步軍都虞候鄭誠扈從升山,提舉宿衛兵。
行在三司使丁謂言:「自京至泰山,金帛、糧草咸有羡餘。又民間以官司無所配率,芻藳每圍不及三五錢,粟麥每斗不及十錢。」
丁未,法駕入乾封縣奉高宮,上即詣昊天玉冊前焚香再拜,以謝神光之貺。
占城、大食諸蕃國使以方物迎獻道左。大食蕃客李麻勿獻玉圭,長一尺二寸,自言五代祖得自西天屈長者,傳云「謹守此,俟中國聖君行封禪禮,即馳貢之」。
戊申,上齋于穆清殿。王欽若等獻泰山芝草三萬八千二百五十本。
己酉,五色雲起嶽頂,上與近臣登後亭望之,名亭曰瑞雲。知制誥朱巽奉玉冊、牒及圜臺行事官並先升山,上以回馬嶺至天門路險絕,人給橫板各二,兩首施綵帛,選親從卒推引而上。
詔河北、京東轉運使及使還京朝官未見者,許門見陪位【一五】。
庚戌,晝漏未上五刻,上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備法駕,至山門,改服鞾袍,乘步輦以登,鹵簿、仗衛列于山下。黃麾仗衛士、親從卒,自山阯盤道至太平頂,凡兩步一人,綵繡相間。供奉馬止于中路御帳。亞獻寧王元偓、終獻舒王元偁、鹵簿使陳堯叟從登。有黃雲覆輦,上道經險峻,必降輦步進。有司議益侍衛,皆卻之。導從者或至疲頓,而上辭氣益壯。至御幄,召近臣觀玉女泉及唐高宗、明皇二碑。前一夕,山上大風,裂帟幕,遲明未已。及上至,天氣溫和,纖羅不動,奉祀官、點饌習儀于圜臺,祥光瑞雲,交相輝映。是夕,山下罷警場。
辛亥,享昊天上帝于圜臺,以太祖、太宗配。命羣官享五方帝諸神于封祀壇,儀衛使奉天書于上帝之左。上服兖冕奠獻,侍從、導衛悉減去拂翟,止於壝門,籠燭前導亦撤之。攝中書侍郎周起讀玉冊、玉牒文。上飲福,攝中書令王旦跪稱曰:「天賜皇帝太一神策,周而復始,永綏兆人。」三獻畢,封金、玉匱。王旦奉玉匱置于石鐾,攝太尉馮拯奉金匱以降【一六】,將作監領徒封鐾。上復登臺閱視訖,還御幄。司天監奏慶雲遶壇,月有黃煇氣。宰臣率從官稱賀,山上下傳呼萬歲,振動山谷。上即日還奉高宮,百官奉迎於谷口,日有冠戴,黃氣紛郁。
壬子,禪祭皇地祗于社首山,如封祀之儀。上至山下,服鞾袍,步出大次。侍臣言山路峻滑,請乘步輦。上曰:「接神在邇,敢不徒行!」五使等復固請,終不許。前夕陰晦,風勢勁猛,不能然燭。及行事,風頓止,天宇澄霽,燭燄凝然。封鐾訖,紫氣蒙壇,黃光如帛繞天書匣【一七】。悉縱四方所獻珍禽奇獸于山下。法駕還奉高宮,日重輪,五色雲見。鼓吹振作,觀者塞路,懽呼動天地。詔以奉高宮為會真宮,增葺殿屋,務從嚴潔。九天司命上卿加號保生天尊,青帝加號廣生帝君,天齊王加號仁聖,各遣使致告。(司命加號,以王中正之言故也,事見二年二月辛卯。)
癸丑,有司設仗衛、宮懸於朝覲壇下,壇在奉高宮之南【一八】,方九丈六尺,高九尺【一九】,四出陛,其南兩陛。上服衮冕,御壇上之壽昌殿受朝賀【二○】,中書門下文武百官、皇親、諸軍校、四方朝賀使、貢舉人、蕃客、父老、僧道皆在列。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內外諸軍將士,比南郊例特與加給。文武官並進秩,賜致仕官本品全俸一季,京朝官衣緋、綠十五年者,改賜服色。兖、鄆州免來年夏秋稅及屋稅,仍免二年支移稅賦工役。所過州縣免來年夏屋稅十之五,河北、京東軍州供應東封者免十之四,兩京、河北免十之三,諸路免十之二,屋稅並永免折科。德清,通利軍例外更給復一年。令開封府及車駕所過州軍考送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其懷材抱器淪於下位及高年不仕德行可稱者,所在以聞。三班使臣經五年者與考課。兩浙錢氏泉州陳氏近親、偽蜀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馬氏荊南高氏廣南河東劉氏子孫未食祿者聽用。賜天下酺三日。改乾封縣為奉符縣。泰山下七里內禁樵采。大宴穆清殿,又宴近臣及泰山父老於殿門,賜父老時服、茶帛。
始議肆赦,上謂宰相曰:「此赦與常赦不同【二一】,但常赦所不能行者,卿等並錄出條目共議之,務令實惠及民也。」上齋於行宮,晁迥進所草赦書。故事,召對學士,天子著帽,而學士止繫鞵。迥以方行大禮,乃秉笏請對,上入,改服見之。
甲寅,車駕發奉符縣,次太平驛。是日,始復常膳。賜從官辟寒丸、紫花茸袍。上勞王旦等以久食蔬,旦等皆再拜,簽署樞密院事馬知節獨言:「蔬食唯陛下一人耳,臣等在道,未嘗不私食肉。」上顧旦等曰:「知節言是否?」又再拜曰:「誠如知節之言。」知節為人,質直類此。(此據司馬光記聞。)
詔以十一月朔旦幸曲阜縣謁文宣王。
乙卯,次回鑾驛。京東西、河北、陝西、淮南、江南等轉運司並言,自有詔封禪以來,諸州進奉使、蠻夷入貢及公私往來,晝夜相繼,鄉邑肅靜,物價至賤,是時京師至泰山道路駢擁,絕無攘竊。
丙辰,次兖州,以州為大都督府,特賜酺三日。
詔選人籤符並破官物書寫給付,舊例納官錢,特免之。(會要十月事,籤符當考。)
十一月戊午朔,上服兖袍詣文宣王廟酌獻。廟內外設黃麾仗,孔氏家屬陪列。有司定儀止肅揖,上特再拜。又幸叔梁紇堂。命刑部尚書溫仲舒等分奠七十二子【二二】、先儒暨叔梁紇、顏氏,上制贊刻石廟中。復幸孔林,以樹木擁道,降輿乘馬,至文宣王墓奠拜,詔加諡曰玄聖文宣王,祝文進署,仍修葺祠宇,給近便十戶奉塋廟【二三】。又詔留親奠祭器。翌日,又遣吏部尚書張齊賢等以太牢致祭,賜其家錢三十萬、帛三百匹。以四十六世孫、同學究出身聖佑為奉禮郎,近屬授官及賜出身者六人。又追封叔梁紇為魯國公、顏氏為魯國太夫人、伯魚母并官氏【二四】為鄆國太夫人。
先是,詔有司檢討漢、唐襃崇宣聖故事,初欲追諡為帝,或言宣父周之陪臣,周止稱王,不當加帝號,故第增美名。春秋演孔圖曰:「孔子母夢感黑帝而生,故曰玄聖。」莊子曰:「恬澹玄聖,素王之道。」遂取以為稱。
又追諡齊太公曰昭烈武成王,令青州立廟;周文公曰文憲王,曲阜縣立廟。
以右正言、知制誥朱巽權知兖州。(江休復雜志云:朱巽草制,云某官夙負官材,真宗令出典藩。當考。)
王欽若等言曲阜縣民東野宜七世同居,乾封縣民竇益六世同居,詔並旌其門閭,仍賜束帛。
己未,上御回鑾驛覃慶樓觀酺,凡三日。
庚申,賜輔臣、親王、百官宴於延壽寺,凡二日。有金龜集游童衣袂,大如榆莢,丁謂得之以獻,上亟命中使齎示羣臣。
內侍史崇貴言,準詔館伴,諸蕃進奉使咸以親逢大慶,得預陪列,求賜紫袍、象笏,歸耀國族,從之。
壬戌,發兖州,次中都縣。王欽若趙安仁還奉符縣,詔令蔬食升嶽,省視圜封。
癸亥,次鄆州。上睹城中巷陌迫隘,詢之,云:「徙城之始,衢路顯敞。其後守吏增市廊以收課。」即詔毀之。
甲子,宴百官于行宮。
乙丑,御升中延福樓宴從臣,宴父老于樓下。
詔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因東封為諸州駐泊部署、鈐轄者,並賜襲衣、金帶、器幣。舊制,藩侯在外【二五】,遇大禮無賚及之例,今特賜焉。
丙寅,次壽張縣。
丁卯,次范縣。賜曲阜縣玄聖文宣王廟九經、三史,令兖州選儒生講說。又賜太宗御製、御書,又以經史賜兖州。
賜兖、鄆知州羊、酒、緡錢,令宴諸僚屬。
行宮司言:「有扈駕捧日卒彭攀,於社首廟前逢一叟,衣冠甚偉,曰:『升山之路,異於往時,動至感應,皆聖德所致也。從臣皆昔陪唐帝祀嶽者,唯八人非,然四存而四亡矣。』言訖西南行,不知所在。」
戊辰,次濮州。
己巳,宴從臣于告成均慶樓,父老于樓下。
詔緣祀官物合輦還者,俟來春於清河、廣濟河水運至京師;其鋪卒悉放歸營,仍給賜。
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寶物公主及其宰相,各遣使來貢,賀東封也。
庚午,次永定驛。遣翰林學士李宗諤祭澶州河瀆廟。
辛未,次澶州。幸河瀆廟酌奠,以頓邱縣令兼充廟令。以兖州父老呂良攝本州助教,良首請東封故也。
壬申,宴從臣、父老于駐蹕延禧殿,行宮在河南,其地迫隘,故于宮南當衢結綵為殿,因賜名焉。
王欽若、趙安仁自兖州來見。
宗哥族大首領溫逋等遣使入貢。
癸酉,發澶州,次韋城縣。宴從臣、父老于行宮。
甲戌,次長垣縣。宴從臣、父老于行宮。
丙子,發陳橋驛,次含芳園。時近輔、淮甸、京東、河朔之民自泰山迎候車駕、奔走以望天顏者,道路不絕。
詔增天書仗衛六百人,其後遂以一千六百人為定制。
加號河瀆曰顯聖靈源公,遣右諫議大夫薛映往河中府,比部員外郎丁顧言往澶州祭告。又命映祭謝汾陰后土。
詔天書儀衛使副、扶侍使、都監、夾侍等,自今著令,凡遇大禮,即與五使並命,從丁謂之請也。
丁丑,車駕至自泰山。扶侍使丁謂奉天書歸大內。上御乾元樓,召近臣觀衛士甲馬還營。賜百官休假三日,中書、樞密院一日。上之巡祭也,往還四十七日,未嘗遇雨雪,嚴冬之候,景氣恬和,祥應紛委,咸以為精誠昭格,天意助順之致也。
壬午,契丹使左武衛上將軍蕭永、啟聖節度使耶律留寧、副使左驍衛大將軍董繼澄、衛尉少卿楊又元來賀承天節。
詔以正月三日天書降日為天慶節,休假五日。京師於上清宮建道場七日,宰相迭宿。罷日,文武官、內職皆集,賜會錫慶院。是夕,京師張燈。五日內無得用刑,仍禁屠宰。諸州建道場三日,羣臣亦賜會。丁謂請以天書降後祥瑞編次譔贊,繪畫于昭應宮。詔謂與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同編次,其贊令中書、門下、樞密、兩制、尚書、丞郎、給諫、待制、館閣官分撰。
癸未,上謂王旦等曰:「近覽邊奏,皆言今歲物價甚賤,芻藳三錢易兩圍,麥粟斛百餘錢,此民間儲蓄之時。歲有豐約,固亦常理,古之善教,不若備預也。況北戎願保歡好,頗見其情,但固守封疆,足以安吾生聚。或言敵多狡詐,急當為寇,此非遠識也。」旦曰:「國家納契丹和好已來,河朔生靈,方獲安堵,雖每歲贈遺,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昨陛下登封告成,天地助順,蓋人事和而天象應也。」
詔并、代州別賜酺三日。時承受使臣言前設酺宴不豐,軍校官不預會也。
甲申,命宰相王旦攝太尉,奉上太祖、太宗諡冊;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馮拯攝中書令,讀冊文。禮畢,親享六室。先是,詔有司參詳百官拜表進名儀式,且言:「慶成喬嶽,歸美祖宗,雖繫孝思,實為吉禮【二六】。比之初上廟號,理有不同。按唐朝修八陵,及遷懿、獻二祖,禮畢並皆稱賀。欲望其日,許百官詣閤門拜表賀。」從之。
丙戌,詔自今祭告天地、社稷、宗廟、嶽瀆,其后土亦致祭,著于令。
十二月丁亥朔,封皇第八妹萬壽長公主為隋國長公主,出降右龍武將軍、駙馬都尉李遵勗。遵勗,繼昌子也,初止名勗,上益以遵字,而升為崇矩子焉。
遣中使分往緣邊諸路賜部署、鈐轄等羊、酒,令宴官吏、將校。
詔泰山路以廨舍倉驛為行宮並依舊,其奉安天書位謹護之。
詔東封所過諸州,本城軍校邀車駕訴年深未遷者特與改轉。
令內外諸軍勿得科率部下、盛為軍裝。初,興元府寧朔戍將課軍中服錦繡以壯戎容,士伍廩給,不充其費,因相與亡命為盜,上知之,故有是誡。
庚寅,知樞密院事王欽若等言:「皇帝受冊尊號,百辟就列稱慶,臣等與諸司使副於殿上侍立,欲俟上寶冊畢,太尉歸位,臣等於殿上率侍立羣臣致詞稱賀。」從之。
辛卯,御朝元殿受冊尊號。
壬辰,謁啟聖院太宗神御殿。
命丁謂、李宗諤、戚綸、陳彭年等編修封禪記,從彭年之請也。
乙未,契丹使蕭永等辭歸國。故事,契丹使辭,當賜宴,不視事。上以累屬休假,慮機務有壅,遣中使諭中書、樞密院,許先奏事。
詔瀘州南并煎鹽醦戶自今遇正、至、寒食,各給假三日,所收日額仍除之。
有司言祭不欲數,請罷太廟臘享,其皇后廟及元德皇太后廟如故,從之。
丁酉,內出泰山封祀上尊酒及玉女、白龍、王母池水新醴泉賜輔臣。
詔東京留守司及在京掌事內臣【二七】不該賜物者,特給之。
補延州部道族朗阿為侍禁,賜名忠順。是族在州之西,北連慶州蕃境,鈐轄司言王師每出,藉其鄉導,故奨之。
己亥,朝拜普安禪院元德皇太后聖容。
庚子,以回鶻夜落紇為特進、忠順保德可汗王,其母為賢明寶物公主,進奉使悉授官賜袍笏。夜落紇常言本道捍禦趙德明,乞朝廷發兵、署孔目官一名至本道。詔諭以德明順命,且慮官吏至彼騷擾,第遣使偕往。
辛丑,工部尚書、平章事王旦為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平章事;楚王元佐為太傅、左衛上將軍,依前養疾;寧王元偓為護國、鎮國節度使,舒王元偁為平江、鎮江節度使,並兼侍中;廣陵郡王元儼為昭武、安德節度使,進封榮王。
是日,上謂王旦等曰:「先帝每命宰臣、親王,降制,則不御崇德殿視朝,應有故事。其旨以命宰相、親賢,示帝王不專耶?」(此據會要,當考。)
癸卯,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馮拯、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參知政事趙安仁、簽署樞密院事馬知節並進官一等,太子太師、萊國公呂蒙正進封徐國公,羣臣並以次覃恩。
甲辰,以宣政使、恩州團練使李神福為宣慶使,領昭州防禦使。先是,諸司使極于宣政,上特建使額以奨神福焉。
詔提點刑獄朝臣、使臣不限品秩及諸班、諸軍都虞候並與一子恩。
詔應天下宮觀陵廟有名在地志、功及生民者,並加崇飾。
又詔江、淮發運轉運司,部內各留三年之儲,以備水旱。先是,江、淮米悉運送京師。至是,司天監言揚、楚之分,當水旱為沴,防患故也。
丁未,詔四瀆祝文自今並進署。舊制常祀,學士院惟五嶽進署,四瀆則否,故有是詔。
先是,上謂王旦等曰:「皇親在環衛者甚眾,宜第其久次者俾領郡。」於是,左監門衛大將軍德雍等八人各授刺史,右領軍衛將軍允升等五人各遷秩,德雍等在班十八年,允升等在班七年。德雍,廷美第四子也。
己酉,詔太常寺別製天書樂章,俟親饗圜丘日以奉禋祀。又詔取天書降及議封禪以來祥瑞尤異者,別譔樂曲,以備朝會宴饗。於是,太常寺請郊祀酌獻天書用瑞安曲,天書升降用靈文曲;又上朝饗用醴泉、神芝、慶雲、靈鶴、瑞木五曲,請下兩制譔詞,從之。
復州防禦使、駙馬都尉柴宗慶遇恩,自康州移復州,不告謝,為有司所舉,以違制論,當贖銅三十斤,有詔末減,罸兩月俸。
辰州大洞狤獠大都頭魏進武及洞主首領覃架圖等以方物來貢。
西凉府厮鐸督遣使來貢馬。
庚戌,置京新城外八廂。上以都門之外,居民頗多,舊例惟赤縣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廂吏,命京府統之。
辛亥,命戶部尚書寇準知天雄軍兼駐泊都部署。契丹使嘗過大名,謂準曰:「相公望重,何故不在中書?」準曰:「主上以朝廷無事,北門鎖鑰,非準不可爾。」
壬子,契丹使左武衛上將軍蕭知可、興國節度使蕭留寧,副使崇祿卿成永、少府監徐備來賀明年正旦。入內高品王承勛等言,訪聞賀正使,一即國母之弟,一即國母之親,皆其所委信,望比常使量增恩例。上以禮數有定,不許。承勛,文壽子也。
甲寅,以南衙為錫慶院。先是,酺宴則集於尚書省或都亭驛,誕節齋會則就相國寺。上以佛舍中烹餁嬉笑,有虧恭潔,乃令內臣度館于顯敞者易之。南衙即太宗尹京時府邸,秦王、許王繼居焉,厥後虛其正位,故以為院。
詔緣邊并連接溪洞州軍,其間通判職位高於知州者,並勘會移易。
詔進奏院不得非時供報朝廷事,宜令進奏官五人為保,犯者科違制之罪。(此據會要,不得其月。)
是歲,天下戶七百九十萬八千五百五十五,口一千七百八十萬三千四百一。
契丹主追尊阿保機廟曰太祖,德光曰太宗,阮曰世宗【二八】,(兀欲)明曰穆宗,(述律)賢曰景宗,(明記。)又贈東丹人皇王倍為讓國皇帝【二九】,自在太子阮為恭順皇帝。
注 釋
【一】上顧謂曰「謂」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補。
【二】仲舒等引禮部侍郎魏庠前試大理寺詳斷官裴常慎鍇等所定通粗為比「粗」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一五之三五、儀制八之三補。
【三】則茅為泲酒宋會要禮二二之七作「則茅惟泲酒」。
【四】沅江最勝「勝」原作「盛」,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五】丁謂請置隨駕使錢頭子司「置」原作「署」,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使錢」,宋本、宋撮要本作「便錢」,疑是,下同。
【六】送神畢始奉玉匱寘鐾中「中」原作「石」,據宋會要禮二二之一七改。
【七】印訖宋會要禮二二之一七、宋史卷一○四禮志均作「泥印訖復位」。
【八】迎俎「俎」原作「祖」,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禮二二之一七、太常因革禮卷四二、宋史卷一二六樂志改。
【九】米斗錢七八「錢七八」下原有「十」字,據閣本刪。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續通鑑卷二七均作「錢七文」,宋史卷七真宗紀則作「七八錢」。
【一○】陛下方將冒寒冱「冱」原作「跋」,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一一】車服權衡度量不如法者「如」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全文卷六補。
【一二】知制誥朱巽言奉玉牒玉冊至翔鑾驛「玉冊」二字原脫,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及本編下文詞義補。
【一三】命入內高班鄧守恩覆視諸壇牢饌「諸」字原脫,據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四】都大提舉山下軍馬馬軍都虞候張旻「軍」原作「人」,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在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五】許門見陪位「門」原作「入」,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禮二二之一八改。
【一六】攝太尉馮拯奉金匱以降「攝」字原脫,「金」原作「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宋史卷一○四禮志改補。
【一七】黃光如帛繞天書匣「光」原作「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改。
【一八】壇在奉高宮之南「壇」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一九】高九尺此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治蹟統類卷四真宗祥符補。
【二○】御壇上之壽昌殿受朝賀「殿」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治蹟統類補。
【二一】此赦與常赦不同「常赦」原作「常時」,據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二】命刑部尚書溫仲舒等分奠七十二子「子」原作「人」,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五禮志改。
【二三】給近便十戶奉塋廟「廟」原作「墓」,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改。
【二四】并官氏原作「开官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五六追命叔梁紇齊國公等詔改。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以下簡稱考異)卷七○謂漢禮器碑、曲阜孔廟宋石刻及句容縣元石刻均作「并官氏」,可證。
【二五】藩侯在外「藩」原作「蕃」,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二六】實為吉禮「吉」原作「古」,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儀制七之一、治蹟統類卷四真宗祥符改。
【二七】在京掌事內臣「內臣」原作「大臣」,據活字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二八】阮曰世宗「阮」原作「璟」,據遼史卷五世宗紀改。
【二九】又贈東丹人皇王倍為讓國皇帝「王」字原脫,「讓」原作「護」,據契丹國志卷一四東丹王傳及遼史卷三太宗紀上、卷一四聖宗紀、卷六四皇子表、卷七二義宗倍傳分別改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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