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資治通鑑卷第七十-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七十
魏紀二
〔起昭陽單閼(癸卯),盡強圉協洽(丁未),凡五年。〕
世祖文皇帝下
黃初四年(癸卯、二二三)
①春,正月,曹真使張郃擊破吳兵,遂奪據江陵中洲。
〔去年吳將孫盛據中洲。郃,古合翻,又曷翻。 〕
②二月,諸葛亮至永安。
〔水經註;蜀先主為吳所敗,退屯白帝,改白帝為永安,巴東郡治也。〕
③曹仁以步騎數萬向濡須,先揚聲欲東攻羨溪,
〔羨溪在濡須東,而蜀本註以為沙羨,誤矣。杜佑曰:羨溪在濡須東三十里。〕
朱桓分兵赴之;
〔去年吳王以朱桓為濡須督。〕
既行,仁以大軍徑進,桓聞之,追還羨溪兵,兵未到而仁奄至。時桓手下及所部兵在者纔五千人,諸將業業各有懼心,
〔孔安國曰:業業,危懼意。〕
桓喻之曰:「凡兩軍交對,勝負在將,
〔將,即亮翻。〕
不在眾寡。諸君聞曹仁用兵行師,孰與桓邪﹖兵法所以稱『客倍而主人半』者,謂俱在平原無城隍之守,又謂士卒勇怯齊等故耳。今仁既非智勇,加其士卒甚怯,又千里步涉,人馬罷困。
〔罷,讀曰疲。〕
桓與諸君共據高城,南臨大江,北背山陵,
〔背,蒲妹翻。〕
以逸待勞,為主制客,此百戰百勝之勢,雖曹丕自來,尚不足憂,況仁等邪!」桓乃偃旗鼓,外示虛弱以誘致仁。
〔誘,音酉。〕
仁遣其子泰攻濡須城,分遣將軍常雕、王雙等乘油船別襲中洲。
〔油船,蓋以牛皮為之,外施油以扞水。〕
洲者,桓部曲妻子所在也。蔣濟曰:「賊據西岸,列船上流,而兵入洲中,是為內地獄,
〔內,與納同。〕
危亡之道也。」仁不從,自將萬人留橐皋,
〔橐皋,在廬江居巢縣,春秋會吳于橐皋,即其地。今曰柘皋,在濡須北。余按班志,橐皋縣屬九江郡。孟康音拓姑。杜預曰:橐皋在淮南逡遒縣東南。陸德明曰:橐,章夜翻,又音託。〕
為泰等後援。桓遣別將擊雕等而身自拒泰,泰燒營退;桓遂斬常雕,生虜王雙,臨陳殺溺死者千餘人。
〔陳,讀曰陣。〕
初,呂蒙病篤,吳王問曰:「卿如不起,誰可代者﹖」蒙對曰:「朱然膽守有餘,愚以為可任。」朱然者,九真太守朱治姊子也;本姓施氏,治養以為子,時為昭武將軍。
〔昭武將軍,吳所置也。〕
蒙卒,吳王假然節,鎮江陵。及曹真等圍江陵,破孫盛,吳王遣諸葛瑾等將兵往解圍,
〔瑾,渠吝翻。〕
夏侯尚擊卻之。江陵中外斷絕,城中兵多腫病,堪戰者裁五千人。真等起土山,鑿地道,立樓櫓臨城,弓矢雨注,將士皆失色;然晏如無恐意,
〔呂蒙所謂膽守,於此見之。〕
方厲吏士,伺間隙,
〔伺,相吏翻。間,古莧翻。〕
攻破魏兩屯。魏兵圍然凡六月,江陵令姚泰領兵備城北門,見外兵盛,城中人少,
〔少,詩沼翻。〕
穀食且盡,懼不濟,謀為內應,然覺而殺之。
時江水淺涖,
〔涖,與狹同。〕
夏侯尚欲乘船將步騎入渚中安屯,
〔渚,洲也,即江陵之中洲也。〕
作浮橋,南北往來,議者多以為城必可拔。董昭上疏曰:「武皇帝智勇過人,而用兵畏敵,不敢輕之若此也。
〔言行兵不敢履危道。〕
夫兵好進惡退,
〔好,呼到翻。惡,烏路翻。〕
常然之數。平地無險,猶尚艱難,就當深入,還道宜利,兵有進退,不可如意。今屯渚中,至深也;浮橋而濟,至危也;一道而行,至涖也。三者,兵家所忌,而今行之。賊頻攻橋,誤有漏失,
〔謂橋或為敵所斷也。〕
渚中精銳非魏之有,將轉化為吳矣。臣私慼之,忘寢與食,
〔慼,憂也。〕
而議者怡然不以為憂,豈不惑哉!加江水向長,
〔長,知兩翻。〕
一旦暴增,何以防禦!就不破賊,尚當自完,柰何乘危,不以為懼!惟陛下察之。」帝即詔尚等促出。吳人兩頭並前,魏兵一道引去,不時得泄,
〔泄,去也。〕
僅而獲濟。吳將潘璋已作荻筏,欲以燒浮橋,會尚退而止。後旬日,江水大漲,帝謂董昭曰:「君論此事,何其審也!」會天大疫,帝悉召諸軍還。
三月,丙申,車駕還洛陽。
初,帝問賈詡曰:「吾欲伐不從命以一天下,吳、蜀何先﹖」對曰:「攻居者先兵權,建本者尚德化。陛下應期受禪,無臨率土,若綏之以文德而俟其變,則平之不難矣。吳、蜀雖蕞爾小國,依山阻水。劉備有雄才,諸葛亮善治國;
〔蕞,徂外翻。治,直之翻。〕
孫權識虛實,陸議見兵勢;
〔陸議,即陸遜。遜傳云:遜本名議。〕
據險守要,汎舟江湖,皆難卒謀也。
〔據險守要謂蜀,汎舟江湖謂吳。卒,讀曰猝。〕
用兵之道,先勝後戰,量敵論將,
〔量,音良。將,即亮翻。〕
故舉無遺策。臣竊料群臣無備、權對,雖以天威臨之,未見萬全之勢也。昔舜舞干戚而有苗服,
〔舜誕敷文德,舞干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
臣以為當今宜先文後武。」帝不納,軍竟無功。
丁未,陳忠侯曹仁卒。
⑤初,黃元為諸葛亮所不善,聞漢主疾病,懼有後患,故舉郡反,燒臨邛城。
〔臨邛縣,漢屬蜀郡。蜀既分置漢嘉郡,則此時當屬漢嘉。邛,渠容翻。〕
時亮東行省疾,
〔省,悉景翻。〕
成都單虛,元益無所憚。益州治中從事楊洪,啟太子遣將軍陳曶、鄭綽討元。
〔曶,呼骨翻。〕
眾議以為元若不能圍成都,當由越巂據南中。
〔南中,漢益州、永昌二郡之地。〕
洪曰:「元素性凶暴,無他恩信,何能辦此!不過乘水東下,冀主上平安,面縛歸死;如其有異,奔吳求活耳。但敕曶、綽於南安峽口邀遮,即便得矣。」元軍敗,果順江東下,曶、綽生獲,斬之。
〔此順蜀青衣水東下也。水經註:清衣水出青衣縣西蒙山,東至蜀郡臨邛縣與沫水合,又東至犍為南安縣入于江,所謂南安峽口也。〕
⑥漢主病篤,命丞相亮輔太子,以尚書令李嚴為副。漢主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自古託孤之主,無如昭烈之明白洞達者。〕
亮涕泣曰:「臣敢不竭股肱之力,效忠貞之節,繼之以死!」
〔用晉荀息答獻公語意。〕
漢主又為詔敕太子曰:「人五十不稱夭,
〔夭,於兆翻;短折曰夭。〕
吾年已六十有餘,何所復恨,
〔復,扶又翻。〕
但以卿兄弟為念耳。勉之,勉之!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可以服人。汝父德薄,不足效也。
〔自漢以下,所以詔敕嗣君者,能有此言否﹖〕
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夏,四月,癸巳,漢主殂於永安,
〔年六十三。〕
諡曰昭烈。
〔諡法:昭德有勞曰昭,有功安民曰烈。〕
丞相亮奉喪還成都,以李嚴為中都護,留鎮永安。
五月,太子禪即位,時年十七。
〔蜀後主諱禪,字公嗣。〕
尊皇后曰皇太后,大赦,改吾建興。封丞相亮為武鄉侯,領益州牧,政事無巨細,咸決於亮。亮乃約官職,脩法制,
〔以先主、孔明君臣之相得,而約官職脩法制乃行於輔後主之時,此易之戒浚恆也。〕
發教與群下曰:「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
〔參署,謂所行之事,參其同異,署而行之也。〕
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
〔違,異也;覆,審也。難於違異,難於覆審,則事有曠闕損矣。遠,于願翻。〕
違覆而得中,猶棄敝蹻而獲珠玉。
〔蹻,訖約 翻,屐也,草履也。〕
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
〔徐庶,字元直。董和,字幼宰。處,昌呂翻。〕
事有不至,至于十反,來相啟 告。
〔此所謂相違覆也。〕
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勤渠,有忠於國,則亮可以少過矣。」
〔少,詩沼翻。〕
又曰:「昔初州平,
〔亮躬耕隴畝,與崔州平、徐庶等友善。州平,崔烈子,均之弟也。〕
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啟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
〔數,所角翻。〕
雖資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
〔好,呼到翻。〕
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偉度者,亮主簿義陽胡濟也。
亮嘗自校簿書,主簿楊顒直入,
〔顒,魚容翻。〕
諫曰:「為治有體,
〔治,直吏翻。〕
上下不可相侵。請為明公以作家譬之:
〔為,于偽翻。〕
今有人,使奴執耕稼,婢典炊爨,雞主司晨,犬主吠盜,牛負重載,
〔載,才再翻。〕
馬涉遠路;私業無曠,所求皆足,雍容高枕,
〔枕,職任翻。〕
飲食而已。忽一旦盡欲以身親其役,不復付任,
〔復,扶又翻。〕
勞其體力,為此碎務,形疲神困,終無一成。豈其智之不如奴婢雞狗哉﹖失為家主之法也。是故古人稱『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
〔周官考工記之言。〕
故丙吉不問橫道死人而憂牛喘,
〔丙吉相漢宣帝,嘗出逢清道,群鬭者死傷橫道,吉過之不問。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使騎吏問:「逐牛行幾里矣﹖」掾史謂丞相前後失問。吉曰:「民鬭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也。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有所傷害。三公調和陰陽,職當憂,是以問之。」掾史乃服,以吉知大體。〕
陳平不肯知穀之數,云『自有主者』,
〔事見十三卷漢文帝元年。〕
彼誠達於位分之體也。
〔分,扶問翻。〕
今明公為治,乃躬自校簿書,流汗終日,不亦勞乎!」亮謝之。及顒卒,亮垂泣三日。
⑦六月,甲戌,任城威王彰卒。
〔諡法:猛以強果曰威;服叛定功曰威。〕
⑧甲申,魏壽肅侯賈詡卒。
〔魏壽,亭名。諡法:剛德克就曰肅;執心決斷曰肅。〕
大水。
⑩吳賀齊襲蘄春,虜太守晉宗以歸。
〔蘄春縣,漢屬江夏郡;吳分立蘄春郡,即蘄春郡,東晉避諱改焉。水經:蘄水出江夏蘄春縣北山。註云:即蘄山也,西南流逕蘄山,又南對蘄陽,會于大江,亦謂之蘄河口。據賀齊傳:晉宗,吳將也,叛降魏,還為蘄春太守,齊襲而虜之。〕
初,益州郡耆帥雍闓殺太守正昂,因士燮以求附於吳,
〔耆,渠伊翻,長也,老也。今嵊、剡之間,猶謂閭里之長曰耆。帥,所類翻。雍,於用翻,姓也。闓,音開,又可亥翻。闓自交州道求附於吳。正,姓也。秦有正先。〕
又執太守成都張裔以與吳,吳以闓為永昌太守。永昌功曹呂凱、府丞王伉
〔伉,口浪翻。〕
率吏士閉境拒守,闓不能進,使郡人孟獲誘扇諸夷,
〔誘,音酉。〕
諸夷皆從之;牂柯太守朱褒、越巂夷王高定皆叛應闓。
〔牂柯,音臧哥。巂,音髓。〕
諸葛亮以新遭大喪,皆撫而不討,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閉越巂之靈關也。〕
民安食足而後用之。
秋,八月,丁卯,以廷尉鍾繇為太尉,治書執法高柔代為廷尉。
〔漢宣帝辛宣室,齋居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侍側,後因別置,謂之治書侍御史。及魏又置治書執法,掌奏劾,而治書侍御史掌律令,二官俱置。及晉唯置治書侍御史四人。治,直之翻。〕
是時三公無事,又布與朝政,
〔與,讀曰預。〕
柔上疏曰:「公輔之臣,皆國之棟梁,民所具瞻;
〔詩曰: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
〔古者謂三公為三事。詩曰:三事大夫。謂三公也。〕
遂各偃息養高,
〔偃息,言偃臥以自安也。〕
鮮有進納,
〔鮮,息淺翻。〕
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
〔左傳:齊晏子曰: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而去其否。〕
古者刑政有疑,輒議於槐、棘之下。
〔周禮:朝士掌外朝之法,面三槐,三公位焉;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鄭註云:樹棘以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槐之言懷也;懷來人於此,欲與之謀。王制曰: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于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君于王,王命三公參聽之。〕
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
〔朝,直遙翻;下同。數,所角翻。〕
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博盡事情,庶有補起天聽,光益大化。」帝嘉納焉。
辛未,帝校獵于滎陽,遂東巡。九月,甲辰,如許昌。
漢尚書義陽鄧芝言於諸葛亮曰:「今主上幼弱,初即尊位,宜遣大使重申吳好。」
〔使,疏吏翻;下同。申,亦重也;所以申固盟約也。重,直用翻。好,呼到翻;下同。〕
亮曰:「吾思之久矣,未得其人耳,今始得之。」芝問:「其人為誰﹖」亮曰:「即使君也。」乃遣芝以中郎將脩好於吳。冬,十月,芝至吳,時吳王猶未與魏絕,狐疑,不時見芝。芝乃自表請見曰:「臣今來,亦欲為吳,非但為蜀也。」
〔為,于偽翻。〕
吳王見之,曰:「孤誠願與蜀和親,然恐蜀主幼弱,國小勢偪,為魏所乘,不自保全耳。」芝對曰:「吳、蜀二國,四州之地。
〔四州,荊、揚、梁、益也。〕
大王命世之英,諸葛亮亦一時之傑也。蜀有重險之固,
〔重險,謂外有斜、駱、子午之險,內有劍閣之險也。重,直龍翻。〕
吳有三江之阻。
〔韋昭曰:三江,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也。吳地記云: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為婁江,東南入海為東江,并松江為三江。〕
合此二長,共為脣齒,進可并兼天下,退可鼎足而立,此理之自然也。大王今若委質於魏,
〔質,如字。〕
魏必上望大王之入朝,
〔朝,直遙翻。〕
下求太子之內侍,若不從命,則奉辭伐叛,蜀亦順流見可而進,如此,江南之地非復大王之有也。」吳王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遂絕魏,專與漢連和。
是歲,漢主立妃張氏為皇后。
〔后,張飛之女也。〕
五年(甲辰、二二四)
①春,二
【章:甲十六行本「二」作「三」;乙十一行本同。】
月,帝自許昌還洛陽。
②初平以來,學道廢墜。夏,四月,初立太學;置博士,依漢制設五經課試之法。
〔博士課試之法,始於漢武帝,事見十九卷元朔五年。平帝時,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八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東都五經立十四博士,皆以家法教授。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順帝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
③吳王使輔義中郎將吳郡張溫聘于漢,自是吳、蜀信使不絕。
〔使,疏吏翻。〕
時事所宜,吳主常令陸遜語諸葛亮;
〔語,牛倨翻。〕
又刻印置遜所,王每與漢主及諸葛亮書,常過示遜,
〔過,工禾翻。〕
輕重、可否有所不安,每令改定,以印封之。
〔釋名曰:印,信也,所以封物以為驗也;亦曰因也,封物相因付也。〕
漢復遣鄧芝聘于吳,
〔復,扶又翻。〕
吳主謂之曰:「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樂乎﹖」
〔樂,音洛。〕
芝對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
〔孟子載孔子之言。〕
如并魏之後,大王未深識天命,君各茂其德,臣各盡其忠,將提枹鼓,則戰爭方始耳。」
〔枹,音膚。〕
吳王大笑曰:「君之誠款乃當爾邪!」
④秋,七月,帝東巡,如許昌。帝欲大興軍伐吳,侍中辛毗諫曰:「方今天下新定,土廣民稀,而欲用之,臣誠未見其利也。先帝屢起銳師,臨江而旋。今六軍不增於故,而復脩之,此未易也。
〔脩之,謂脩怨也。左傳曰:將脩先君之怨。復,扶又翻。易,以豉翻。〕
今日之計,莫若養民屯田,十年然後用之,則役不再舉矣。」帝曰:「如卿意,更當以虜遺子孫邪﹖」
〔遺,于季翻;下同。〕
對曰:「昔周文王以紂遺武王,惟知時也。」帝不從,留尚書僕射司馬懿鎮許昌。八月,為水軍,親御龍舟,循蔡、潁,浮淮如壽春。
〔魏收地形志:陳留扶溝縣有蔡河。水經:蔡河自陳留浚儀東南流而入於潁。潁水出潁川陽城縣少室山,東南流至新陽,與蔡河合,又東南至慎縣東南,入于淮。〕
九月,至廣陵。
吳安東將軍徐盛建計,植木衣葦,為疑城假樓,自石頭至于江乘,
〔植木於內,以蘆薈遮其外,為疑城假樓。今淮甸諸郡城敵樓,皆以蘆薈遮護之。江乘縣屬丹陽郡,吳省為典農都尉治,其地在建業東北。衣,於既翻。〕
聯鼦相接數百里,一夕而成;又大浮舟艦於江。
〔艦,戶黯翻。〕
時江水盛長,
〔長,知兩翻。〕
帝臨望,歎曰:「魏雖有武騎千群,無所用之,未可圖也。」
〔騎,奇寄翻。〕
帝御龍舟,會暴風漂蕩,幾至覆沒。
〔幾,居希翻。〕
帝問群臣:「權當自來否﹖」咸曰:「陛下親征,權恐怖,必舉國而應。
〔怖,普布翻。〕
又不敢以大眾委之臣下,必當自來。」劉曄曰:「彼謂陛下欲以萬乘之重 牽己,而超越江湖者在於別將,
〔乘,繩證翻。將,即亮翻;下同。〕
必勒兵待事,未有進退也。」大駕停住積日,吳王不至,帝乃旋師。是時,曹休表得降賊,辭 「孫權已在濡須口。」
〔降,戶江翻;下同。〕
中領軍衛臻曰:
〔晉百官志曰:漢建安四年,魏武丞相府置中領軍。〕
文帝踐阼,始置領軍將軍,置長史、司馬;江左以後,資重者為領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沈約志曰:領軍掌內軍,漢武帝置中壘校尉,掌北軍營。光武省,置北軍中侯,監五校營。魏武為丞相,相府自置領軍,非漢官也。文帝以領軍主五校、中壘、武衛三營。晉武帝初,省;使中軍將軍羊祜統二衛、前、後、左、右、驍騎七軍,即領軍之任也。祜遷,復置北軍中候。懷帝永嘉中,又改曰中領軍。「權恃長江,未敢亢衡,
〔亢,與抗同。〕
此必畏怖偽辭耳!」考核降者,果守將所作也。
⑤吳張溫少以俊才有盛名,
〔少,詩照翻。〕
顧雍以為當今無輩,諸葛亮亦重之。溫薦引同郡暨豔為選部尚書。
〔暨,居乙翻,姓也。葉夢得石林燕語曰:元豐五年,黃冕仲榜,唱名,有暨陶者,主司初以洎音呼之,三呼不應。蘇子容時為試官,神宗顧蘇,蘇曰:「當以入聲呼之。」果出應。上曰:「何以知為入聲﹖」蘇言:「三國志,吳有暨豔。陶恐其後。」遂問陶鄉貫。曰:「崇安人。」上喜曰:「果吳人也。」漢置四曹尚書,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光武改常侍為吏部曹,主選舉祠祀。靈帝以梁鵠為選部尚書,魏復改選部為吏部。吳蓋循東都之制。〕
豔好為清議,
〔好,呼到翻。〕
彈射百僚,覈奏三署,
〔三署,謂五官、左、右三署郎也。射,食亦翻。〕
率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貪鄙,志節汙卑者,皆以為軍吏,置營府以處之;
〔處,昌呂翻。〕
多揚人闇昧之失以顯其謫。
〔謫,罰也。〕
同郡陸遜、遜弟瑁及侍御史朱據皆諫止之。瑁與豔書曰:「夫聖人嘉善矜愚,
〔論語,子游曰:君子嘉善而矜不能。瑁,音冒。〕
忘過記功,以成美化。加今王業始建,將一大統,此乃漢高棄瑕錄用之時也。
〔謂棄其瑕玷而錄其材用。〕
若令善惡異流,貴汝、潁月旦之評,
〔漢末,汝南許劭與從兄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
誠可以厲俗明教,然恐未易行也。
〔易,以豉翻。〕
宜遠模仲尼之汎愛,
〔論語載孔子之言曰:汎愛眾,而親仁。〕
近則郭泰之容濟,
〔郭泰善人倫,而不為危言覈論。獎拔士人,成名者甚眾,而不絕左原、賈淑之險惡,所謂容濟也。〕
庶有益於大道也。」據謂豔曰:「天下未定,舉清厲濁,足以沮勸;
〔沮,在呂翻。〕
若一時貶黜,懼有後咎。」豔皆不聽。於是怨憤盈路,爭言豔及選曹郎徐彪專用私情,憎愛不由公理;豔、彪皆坐自殺。
〔坐自殺,謂賜死也。〕
溫素與豔、彪同意,亦坐斥還本郡以給廝吏,
〔廝,音斯,賤也。〕
卒於家。始,溫方盛用事,餘姚虞俊歎曰:「張惠恕才多智少,
〔餘姚縣,屬會稽郡,在今越州上虞縣東。張溫,字惠恕。〕
華而不實,怨之所聚,有覆家之禍;吾見其兆矣。」無幾何而敗。
〔幾,居豈翻。〕
⑥冬,十月,帝還許昌。
⑦十一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⑧鮮卑軻比能誘步度根兄扶羅韓殺之,
〔誘,音酉。〕
步度根由是怨軻比能,更相攻擊。
〔更,工衡翻。〕
步度根部眾稍弱,將其眾萬保落保太原、鴈門;是歲,詣闕貢獻。
〔步度根,檀石槐之孫也。〕
而軻比能眾遂強盛,出擊東部大人素利,護烏丸校尉田豫乘虛掎其後;
〔掎,魚豈翻。〕
軻比能使別帥瑣奴拒豫,
〔帥,所類翻。〕
豫擊破之。軻比能由是攜貳,數為邊寇,幽、并苦之。
〔數,所角翻。〕
六年(乙巳、二二五)
①春,二月,詔以陳群為鎮軍大將軍,隨車駕董督眾軍,錄行尚書事;司馬懿為撫軍大將軍,留許昌,督後臺文書。
〔魏、晉之制,大將軍不開府者,品秩第二,其祿與特進同,置長史、司馬、主簿、諸曹官屬。行尚書,謂尚書之隨駕者;後臺,謂尚書臺之留許昌者也。〕
三月,帝行如召陵,通討虜渠;
〔召陵縣,漢屬汝南郡;晉志屬潁川郡。賢曰:召陵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東,通討虜渠以伐吳也。召,讀曰邵。〕
乙巳,還許昌。
②并州刺史梁習討軻比能,大破之。
③漢諸葛亮率眾討雍闓,參軍馬謖送之數十里。
〔謖,所六翻。〕
亮曰:雖共謀之歷年,今可更惠良規。」謖曰:「南中恃其險遠,不服久矣;今日破之,明日復反耳。
〔復,扶又翻;下同。〕
今公方傾國北伐以事強賊,彼知官勢內虛,漢俗謂天子為縣官,亦謂為國家。官勢,猶言國勢也。〕其叛亦速。若殄盡遺類以徐後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倉卒也。
〔卒,讀曰猝。〕
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願公服其心而已。」
〔此馬謖所以為善論軍計也。〕
亮納其言。謖,良之弟也。
④辛未,帝以舟師復征吳,群臣大議。宮正鮑勛諫曰:
〔據勛傳,宮正,即御史中丞也。〕
「王師屢征而未有所克者,蓋以吳、蜀脣齒相依,憑阻山水,有難拔之勢故也。往年龍舟飄蕩,隔在南岸,
〔事見上。〕
聖躬蹈危,臣下破膽,此時宗廟幾至傾覆,
〔幾,居希翻。〕
為百世之戒。今又勞兵襲遠,日費千金,
〔兵法曰:興師十萬,日費千金。〕
中國虛耗,今
【章:甲十六行本「今」作「令」;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黠虜玩威,
〔國語,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黠,下八翻。〕
臣竊以為不可。」帝怒,左遷勛為治書執法。勛,信之子也。
〔鮑信從武帝戰死。〕
夏,五月,戊申,帝如譙。
⑤吳丞相北海孫劭卒。初,吳當置丞相,眾議歸張昭,吳王曰:「方今多事,職大者責重,非所以優之也。」及劭卒,百僚復舉昭,吳王曰:「孤豈為子布有愛乎!
〔為,于偽翻。〕
領丞相事煩,而此公性剛,所言不從,怨咎將興,非所以益之也。」六月,以太常顧雍為丞相、平尚書事。雍為人寡言,舉動時當,
〔當,丁浪翻。〕
吳王嘗歎曰:「顧君不言,言必有中。」至飲宴歡樂之際,
〔中,竹仲翻。樂,音洛;下同。〕
左右恐有酒失,而雍必見之,是以不敢肆情。吳王亦曰:「顧公在坐,
〔坐,沮臥翻。〕
使人不樂。」其見憚如此。初領尚書令,封陽遂鄉侯;拜侯還寺,
〔寺,官舍也。〕
而家人不知,後聞,乃驚。及為相,其所選用文武將吏,各隨能所任,心無適莫。
〔適,音的。心之所主為適,心之所否為莫。〕
時訪逮民間及政職所宜,輒密以聞,若見納用,則歸之於上;不用,終不宣泄;
〔宣,明也,布也。泄,漏也。〕
吳王以此重之。然於公朝有所陳及,辭色雖順而所執者正;軍國得失,自非面見,口未嘗言。王常令中書郎
〔中書郎,魏曰通事郎,晉為中書侍郎。〕
詣雍有所咨訪,若合雍意,事可施行,即相與反覆究而論之,為設酒食;
〔為,于偽翻;下同。〕
如不合意,雍即正色改容,默然不言,無所施設。郎退告王,王曰;「顧公歡悅,是事合宜也;其不言者,是事未平也。孤當重思之。」
〔重,直用翻。〕
江邊諸將,各欲音功自效,多陳便宜,有所掩襲。王以訪雍。雍曰;「臣聞兵法戒於小利,此等所陳,欲邀功名為其身,非為國也。
〔為,于偽翻。〕
陛下宜禁制,苟不足以曜威損敵,所不宜聽也。」王從之。
⑥利成郡兵蔡方等反,
〔利成縣,漢屬東海郡,魏武始分置利成郡。〕
殺太守徐質,推郡人唐咨為主,詔屯騎校尉任福等討平之。
〔任,音壬。〕
咨自海道亡入吳,吳人以為將軍。
⑦秋,七月,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
⑧漢諸葛亮至南中,所在戰捷。亮由越巂入,
〔巂,音髓。〕
斬雍闓及高定。使庲降督益州李恢由益州入,
〔裴松之曰:訊之蜀人云:庲降,地名,去蜀三千餘里。時未有寧州,號為南中,立此職以總攝之;晉泰始中,始分為寧州平夷縣,屬牂柯郡。余據蜀志,庲降督住平夷,蓋僑治,非庲降之本地也。至馬忠為庲降督,乃自平夷移住建寧味縣,後遂為寧州治所。〕
門下督巴西馬忠由牂柯入,擊破諸縣,復與亮合。
〔牂柯,音臧哥。復,如字,又扶又翻。〕
孟獲收闓餘眾以拒亮。獲素為夷、漢所服,亮募生致之,既得,使觀於營陳之間,
〔陳,讀曰陣;下同。〕
問曰:「此軍何如﹖」獲曰:「向者不知虛實,故敗。今蒙賜觀營陳,若祇如此,即定易勝耳。」
〔易,以豉翻;下同。〕
亮笑,縱使更戰。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復反矣!」
〔復,扶又翻。〕
亮遂至滇池,
〔滇池縣益州郡。池周回二百餘里,水源深廣,而末更淺狹,有似倒流,故謂之滇池。滇,音顛。〕
益州、永昌、牂柯、越巂四郡皆平,亮即其渠率而用之。
〔即,就也。渠,大也。渠率,大率也。率,與帥同,音所類翻。〕
或以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
〔喪,息浪翻。易,以豉翻;下同。殺,讀曰弒;殺其郡將,是亦弒也。〕
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粗,坐五翻。〕
亮於是悉收其俊傑孟獲等以為官屬,出其金、銀、丹、漆、耕牛、戰馬以給軍國之用。自是終亮之世,夷不復反。
〔復,扶又翻。〕
⑨八月,帝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
〔水經:陰溝水,出河南陽武縣蒗嬢渠,東南至沛為渦水,渦水東逕譙郡,又東南至下邳淮陰縣入于淮。杜佑曰:亳州治譙縣,有渦水,渦音戈。〕
尚書蔣濟表言水道難通,帝不從。冬,十月,如廣陵故城,
〔廣陵故城謂之蕪城,今其處不可考。〕
臨江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有渡江之志。吳人嚴兵固守。時天寒,冰,舟不得入江。帝見波濤洶湧,
〔洶,許拱翻。〕
歎曰:「嗟乎,固天所以限南北也!」遂歸。孫韶遣將高壽等率敢死之士五百人,於逕路夜要帝,
〔要,一遙翻。〕
帝大驚。壽等獲副車、羽蓋以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於是戰船數千皆滯不得行,議者欲就留兵屯田,蔣濟以為:「東近湖,北臨淮,若水盛時,賊易為寇,不可安屯。」
〔近,其靳翻。易,以豉翻。〕
帝從之,車駕即發。還,到精湖,
〔據蔣濟傳,精湖在山陽;山陽在下邳淮陰縣界,今楚州山陽縣。〕
水稍盡,盡留船付濟。船連延在數百里中,濟更鑿地作四五道,蹴船令聚;豫作土豚
〔目錄作「土塍」;廣韻作「土坉」,註云:以草裹土築城及鎮水也。〕
遏斷湖水,
〔斷,丁管翻。〕
皆引後船,一時開遏入淮中,乃得還。
⑩十一月,東武陽王鑒薨。
十二月,吳番陽賊彭綺攻沒郡縣,眾數萬人。
〔番,蒲河翻。〕
七年(丙午、二二六)
①春,正月,壬子,帝還洛陽,謂蔣濟曰:「事不可不曉。吾前決謂分半燒船於山陽湖中,
〔謂到精湖,水盡,船不得過,欲分半船也。宋白曰:楚州山陽縣本射陽縣地,晉義熙置山陽郡及山陽縣,以境內有地名山陽,因以為名。戴延之西征記:山陽,津名。〕
卿於後致之,略與吾俱至譙。又每得所陳,實入吾意。自今討賊計畫,善思論之。」
②漢丞相亮欲出軍漢中,前將軍李嚴當知後事,移屯江州,留護軍陳到駐永安,而統屬於嚴。
③吳陸遜以所在少穀,
〔少,詩沼翻。〕
表令諸將增廣農畝。吳王報曰:「甚善!令孤父子親受田,車中八牛,以為四耦,
〔耒廣五寸為伐,二伐為耦。漢制,后稷漿甽田,以二耜為耦。註云:并兩耜而耕也。〕
雖未及古人,亦欲令與眾均等其勞也。」
④帝之為太子也,郭夫人弟有罪,魏郡西部都尉鮑勛治之;
〔漢獻帝建安十八年,魏武分魏郡置東、西部都尉;後以東部都尉立陽平郡,西部都尉立廣平郡,謂之三魏,皆屬司州。治,直之翻;下同。〕
太子請,不能得,由是恨勛。及即位,勛數直諫,
〔數,所角翻。〕
帝益忿之。帝伐吳還,屯陳留界。勛為治書執法,太守孫邕見出,過勛;
〔見,賢遍翻。過,古禾翻。〕
時營壘未成,但立標埒,
〔標,表也。埒,說文曰,庳垣也;又封道曰埒。埒,龍輟翻。〕
邕邪行,不從正道,軍營令史劉曜欲推之,勛以塹壘未成,解止不舉。
〔塹,七豔翻。〕
帝聞之,詔曰:「勛指鹿作馬,
〔用趙高事。〕
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
〔法議,引法而議也。正,結正也。五歲刑,髡鉗為城旦春。〕
三官駮,「依律,罰金二斤」,
〔三官,廷尉正、監、平也。駮,北角翻。〕
帝大怒曰:「勛無活分,
〔分,扶問翻。〕
而汝等欲縱之! 收三官已下付刺姦,當令十鼠同穴!」鍾繇、華歆、陳群、辛毗、高柔、衛臻等並表「勛父信有功於太祖」,
〔事見五十九卷漢獻帝初平元年,六十卷二年、三年。 華,戶化翻。〕
求請勛罪,帝不許。高柔固執不從詔命,帝怒甚,召柔詣臺,
〔召詣尚書臺也。〕
遺使者承指至廷尉誅勛。勛死,乃遣柔還寺。
票騎將軍都陽侯曹洪,家富而性吝嗇,
〔票,匹妙翻。〕
帝在東宮,嘗從洪貸絹百匹,不稱意,恨之;遂以舍客犯法,下獄當死,
〔稱,尺證翻。下,遐稼翻。〕
群臣並救,莫能得。卞太后責怒帝曰:「梁、沛之間,非子廉無有今日。」
〔曹洪,字子廉。洪脫武帝事見五十九卷初平元年。〕
又謂郭后曰:「令曹洪今日死,吾明日敕帝廢后矣!」於是郭后泣涕屢請,乃得免官,削爵土。
⑤初,郭后無子,帝使母養平原王叡;以叡母甄夫人被誅,
〔事見上卷元年。〕
故未建為嗣。叡事后甚謹,后亦愛之。帝與叡獵,見子母鹿,帝親射殺其母,命叡射其子;
〔射,而亦翻。〕
叡泣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
〔復,扶又翻。〕
帝即放弓矢,為之惻然。
〔為,于偽翻。〕
夏,五月,帝疾篤,乃立叡為太子。丙辰,召中軍大將軍曹宜真、鎮軍大將軍陳群、撫軍大將軍司馬懿,
〔沈約志曰:中軍將軍,漢武帝以公孫敖為之,時為雜號。鎮軍、撫軍,皆始於此。中、鎮、撫三號。比四鎮。晉志,諸大將軍開府位從公者,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幘。〕
並受遺詔輔政。丁巳,帝殂。
〔年四十。通鑑書法,天子奄有四海者書「崩」,分治者書「殂」。惟東晉諸帝,以先嘗混一書「崩」。說文曰:殂,往死也。〕
陳壽評曰:文帝天資文藻,下筆成章,博聞強識,才藝兼該。若加之曠大之度,勵以公平之誠,邁志存道,克廣德心,則古之賢主,何遠之有哉!
⑥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初,明帝在東宮,不交朝臣,不問政事,惟潛思書籍;
〔思,相吏翻。〕
即位之後,群下想聞風采。居數日,獨見侍中劉曄,語盡日,眾人側聽,曄既出,問:「何如﹖」:「秦始皇、漢孝武之儔,才具微不及耳。」
帝初蒞政,陳群上疏曰:「夫臣下雷同,是非相蔽,國之大患也。若不和睦則有讎黨,
〔左傳:晉郤芮曰:有黨必有讎。〕
有讎黨則毀譽無端,毀譽無端則真偽失實,
〔譽,音余。〕
此皆不可不深察也。」
⑦癸未,追諡甄夫人曰文昭皇后。
〔甄,之人翻。〕
⑧壬辰,立皇弟蕤為陽平王。
〔蕤,如隹翻。〕
⑨六月,戊寅,葬文帝于首陽陵。
〔葬於洛陽東北首陽山,因以名陵。〕
⑩吳王聞魏有大喪,秋,八月,自將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堅守。
〔文聘時屯石陽。祝穆曰:魏初定荊州,屯沔陽為重鎮。晉立沔陽縣,江夏郡自上昶移理焉。今臨嶂山在漢陽軍西六十里,晉沔陽縣治也,意石陽即此地。夏,戶雅翻。〕
朝議欲發兵救之。
〔朝,直遙翻。〕
帝曰:「權習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者,冀掩不備也。今已與聘相拒;夫攻守勢倍,終不敢久也。」先是,朝廷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
〔先,悉薦翻。治,直之翻。勞,力到翻。〕
禹到江夏,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舉火,
〔乘,登也。〕
吳王遁走。
辛巳,立皇子冏為清河王。
吳左將軍諸葛瑾等寇襄陽,司馬懿擊破之,斬其部將張霸;曹真又破其別將於尋陽。此江北之尋陽,漢故縣地。
吳丹陽、吳、會山民復為寇,
〔吳、會,吳郡、會稽也。會,工外翻。復,扶又翻。〕
攻沒屬縣。吳王分三郡險地為東安郡,
〔三郡,豫章、丹陽、新都也。吳錄曰:東安郡治富春。或曰:三郡,丹陽、吳、會稽也。項安世家說曰:丹楊,以多赤柳,在丹楊山。晉書、南史並用「楊」字。若丹陽則今江陵府枝江縣,楚之始封。余按二漢志,丹陽郡,本秦鄣郡,漢武帝更名丹陽郡。若丹陽縣,班志註誤,誠如項氏所云。晉、宋以後,以丹陽郡為丹陽尹,治秣陵。二漢之丹楊郡,治宛陵。宛陵,晉、宋屬宣城郡。治所既異漢、魏之時,自當依二漢志為丹陽郡。〕
以綏南將軍全琮領太守。
〔綏南將軍,吳所創置。〕
琮至,明賞罰,招誘降附,
〔誘,音酉。降,戶江翻。〕
數年,得萬餘人。吳王召琮還牛渚,罷東安郡。
冬,十月,清河王冏卒。
吳陸遜陳便宜,勸吳王以施德緩刑,寬賦息調。
〔調,徒弔翻。〕
又云:「忠讜之言,
〔讜,音黨,善言也。〕
不能極陳;求容小臣,數以利聞。」
〔求,猶乞也。數,所角翻。〕
王報曰:「書載『予違汝弼』,而云不敢極陳,何得為忠讜哉!」
〔舜曰:予違汝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讜,音黨。〕
於是令有司盡寫科條,使郎中褚逢齎以就遜及諸葛瑾,意所不安,令損益之。
十二月,以鍾繇為太傅,曹休為大司馬,都督揚州如故,晉志曰: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曹真為大將軍,華歆為太尉,王朗為司徒,陳群為司空,司馬懿為票騎大將軍。
〔華,戶化翻。票,匹妙翻。〕
歆讓位於管寧,帝不許。徵寧為光祿大夫,敕青州給安車吏從,以禮發遣,
〔寧,北海朱虛人,青州所部。從,才用翻。〕
寧復不至。
〔復,扶又翻。〕
是歲,吳交趾太守士燮卒,吳王以燮子徽為安遠將軍,領九真太守,以校尉陳時代燮。交州刺史呂岱以交趾絕遠,表分海南三郡為交州,以將軍戴良為刺史;海東四郡為廣州,岱自為刺史;
〔海南三郡,交趾、九真、日南也。海東四郡,蒼梧、南海、鬱林、合浦也。〕
遣良與時南入。而徽自署交趾太守,發宗兵拒良,
〔自漢末之亂,南方之人率宗黨相聚為兵以自衛。〕
良留合浦。交趾鲩鄰,
【章:甲十六行本「鲩」作「桓」;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下同。】
燮舉吏也,叩頭諫徽,使迎良。徽怒,笞殺鄰,鄰兄治合宗兵擊,不克。呂岱上疏請討徽,督兵三千人,晨夜浮海而往。或謂岱曰:「徽藉累世之恩,為一州所附,未易輕也。」
〔易,以豉翻。〕
岱曰:「今徽雖懷逆計,未知吾之卒至;
〔卒,讀曰猝。〕
若我潛軍輕舉,掩其無備,破之必也。稽留不速,使得生心,嬰城固守,七郡百蠻,雲合響應,雖有智者,誰能圖之!」遂行,過合浦,
〔過,工禾翻。〕
與良俱進。岱以燮弟子輔為師友從事,
〔師友從事者,署為從事,而待以師友之禮。〕
遣往說徽。
〔說,輸芮翻。〕
徽率其兄弟六人出降,
〔降,戶江翻。〕
岱皆斬之。
孫盛論曰:夫柔遠能邇,莫善於信。呂岱師友士輔,使通信誓;徽兄弟肉袒,推心委命,岱因滅之以要功利,
〔要,讀曰邀。〕
君子是以知呂氏之祚不延者也。
〔呂岱子孫無聞。〕
徽大將甘醴及鲩治率吏民共攻岱,岱奮擊,破之。於是除廣州,復為交州如故。岱進討九真,斬獲以萬數;又遣從事南宣威命,暨徼外扶南、林邑、堂明諸王,各遣使入貢於吳。
〔扶南在海大灣中,北距日南七千里。林邑國本漢象林縣地,直交趾海行三千里。堂明即道明國,在真臘北。徼,吉弔翻。〕
烈祖明皇帝上之上
〔諱叡,字元仲,文帝長子也。諡法:照臨四方曰明。〕
太和元年(丁未、二二七)
①春,吳解煩督胡綜、
〔據綜傳,劉備下白帝,權以見兵少,使綜料諸縣,得六千人,立解煩兩部督。督,督將也。〕
番陽太守周魴擊彭綺,生獲之。
〔番,蒲何翻。魴,音房。〕
初,綺自言舉義兵,為魏討吳,
〔為,于偽翻。〕
議者以為因此伐吳,必有所克。帝以問中書令太原孫資,
〔沈約志:魏武帝為王,置祕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令,置監。〕
資曰:「番陽宗人,前後數有舉義者,
〔數,所角翻。〕
眾弱謀淺,旋輒乖散。昔文皇帝嘗密論賊形勢,言洞浦殺萬人,得船千數,數日間,船人復會;
〔事見上卷文帝黃初三年。〕
江陵被圍歷月,
〔被,皮義翻。〕
權裁以千數百兵住東門,而其土地無崩解者;是其法禁上下相維之明驗也。以此推綺,懼未能為權腹心大疾也。」至是,綺果敗亡。
②二月,立文昭皇后寢園於鄴。
〔甄后賜死於鄴,因葬焉。〕
王朗往視園陵,見百姓多貧困,而帝方營脩宮室,朗上疏諫曰:「昔大禹欲拯天下之大患,故先卑其宮室,儉其衣食;
〔論語:孔子曰:禹卑宮室,菲飲食,而盡力乎溝洫。〕
句踐欲廣其禦兒之疆,亦約其身以及家,儉其家以施國;
〔句,音鉤。國語:句踐既獲成於吳,其地北至子禦兒。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於國,卒以報吳。禦兒,吳、越分界之所,今嘉興府即其地,今有語兒鄉。施,弋智翻。〕
漢之文、景,欲拻弘祖業,故割意於百金之臺,昭儉於弋綈之服;
〔事見十五卷漢文帝後七年。〕
霍去病中才之將,猶以匈奴未滅,不治第宅。
〔事見十九卷漢武帝元狩四年。治,直之翻。〕
明卹遠者略近,事外者簡內也。今建始之前,足用列朝會;崇華之後,足用序內官;華林、天淵,足用展遊宴。
〔建始、崇華二殿,皆在洛陽北宮。水經註:穀水逕洛陽故城北,東歷大夏門下,枝分渠水,東入華林園,又東為天淵池。世語曰:魏武自漢中還洛陽,起建始殿,近漢濯龍祠。朝,直遙翻。華,如字。〕
若且先成象魏,
〔象魏,觀闕也。象者,法象也;魏者,高巍也。〕
脩城池,其餘一切須豐年,專以勤耕農為務,習戎備為事,則民充兵強而寇戎賓服矣。」
③三月,蜀丞相亮率諸軍北駐漢中,使長史張裔、參軍蔣琬統留府事。臨發,上疏曰:「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敝,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
〔塞,悉則翻。〕
宮中、府中,俱為一體,
〔蜀後主建興元年命亮開府治事。所謂府中,蓋丞相府也。〕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否,皮鄙翻。〕
若有作姦犯科,
〔科,律條也。〕
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
〔觀孔明所謂兩不宜,則後主之為君可知矣。〕
侍中、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
〔時攸之、禕為侍中,允為黃門侍郎。費,父沸翻。禕,吁韋翻。〕
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
〔遺,于季翻。〕
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將軍向寵,
〔向,式亮翻,姓也。〕
性行淑均,
〔行,下孟翻。〕
曉暢軍事,試用於昔日,先帝稱之曰能,是以眾議舉寵為督。愚以為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陳和睦,優劣得所。
〔行,戶剛翻。陳,讀曰陣。〕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
〔遠,于願翻。〕
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端良、死節之臣,願陛下親之,信之,則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南陽,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
〔事見六十五卷漢獻帝建安十二年。〕
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後值傾覆,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
〔事見上卷文帝黃初四年。難,乃旦翻。〕
爾來二十有一年矣。
〔自建安十二年至是年,凡二十一年。〕
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來,夙夜憂歎,死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故五月渡瀘,
〔水經註:犍為朱提縣西八十里,有瀘津水,廣六七百步,深十數丈,多瘴氣,鮮有行者。益州記曰:瀘水兩峰有殺氣,暑月舊不行,故武侯以夏渡為難。賢曰:瀘水,一名若水,出旄牛徼外,經朱提至僰道入江,在今巂州南。特有瘴氣,三月、四月經之必死,五月以後行者得無害。故諸葛亮表云「五月渡瀘」,言其艱苦也。〕
深入不毛。
〔地不生草木為不毛。〕
今南方已定,甲兵已足,當獎率三軍,北定中原,庶竭駑鈍,
〔駑,音奴。〕
攘除姦凶,興復漢室,還于舊都,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職分也。
〔分,扶問翻。〕
至於斟酌損益,進盡忠言,則攸之、禕、允之任也。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
〔治,直之翻。〕
責攸之、禕、允等之慢以章其咎。陛下亦宜自謀,以諮諏善道,
〔諏,遵須翻。諮事為諏。〕
察納雅言,
〔雅,正也。〕
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
〔勝,音升。離,力智翻。〕
臨表涕零,不知所言。」遂行,屯于沔北陽平石馬。
〔水經註:沔水逕白馬戍南,謂之白馬城,一名陽平關。又有白馬山,山石似馬,望之逼真。後魏分沔陽置嶓冢縣,屬華陽郡;隋罷郡,置白馬鎮於古諸葛城,縣治不改;大業二年,改嶓冢為西縣;縣,唐屬梁州。〕
亮辟廣漢太守姚軎為掾,
〔軎,音冑。掾,丞相掾也,音于絹翻。〕
軎並進文武之士,亮稱之曰:「忠益者莫大於進人,進人者各務其所尚。今姚掾並存剛柔以廣文武之用,可謂博雅矣。願諸掾各希此事以屬其望。」
〔布,慕也。鄭氏周禮註:屬,合也。〕
帝聞諸葛亮在漢中,欲大發兵就攻之,以問散騎常侍孫資,資曰:「昔武皇帝征南鄭,取張魯,陽平之役,危而後濟,
〔事見六十七卷建安二十年。〕
又自往拔出夏侯淵軍,
〔事見六十八卷建安二十四年。〕
數言『南鄭直為天獄,中斜谷道為五百里石穴耳,』言其深險,喜出淵軍之辭也。又,武皇帝聖用兵,察蜀賊棲於山巖,視吳虜竄於江湖,皆橈而避之,
〔數,所角翻。斜,余遮翻。谷,音浴。橈,如教翻,曲也,屈也。〕
不責將士之力,不爭一朝之忿,誠所謂見勝而戰,知難而退也。今若進軍就南鄭討亮,道既險阻,計用精兵及轉運鎮守南方四州,遏禦水賊,凡用十五六萬人,
〔四州,荊、徐、揚、豫也。〕
必當復更有所發興,
〔復,扶又翻。〕
天下騷動,費力廣大,此誠陛下所宜深慮。夫守戰之力,力役參倍。但以今日見兵
〔見,賢遍翻。〕
分命大將據諸要險,威足以震攝強寇,鎮靜疆埸,
〔埸,音亦。〕
將士虎睡,百姓無事。數年之間,中國日盛,吳、蜀二虜必自罷敝。」
〔罷,讀曰疲。〕
帝乃止。
④初,文帝罷五銖錢,
〔事見六十九卷黃初元年。〕
使以穀帛為用,人間巧偽漸多,競濕穀以要利,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不能禁也。
〔要,一遙翻。處,昌呂翻。〕
司馬芝等等舉朝大議,
〔朝,直遙翻。〕
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不若更鑄五銖為便。」夏,四月,乙亥,復行五銖錢。
甲申,初營宗廟于洛陽。
⑥六月,以司馬懿都督荊、豫州諸軍事,率所領鎮宛。
〔宛,於元翻。〕
⑦冬,十二月,立貴嬪河內毛氏為皇后。
〔后,典虞工卒毛嘉之女也。〕
初,帝為平原王,納河內虞氏為妃;及即位,虞氏不得立為后,太皇卞太后慰勉焉。虞氏曰:「曹氏自好立賤,未有能以義舉者也。
〔武帝立卞后,文帝立郭后,皆非正室。好,呼到翻。〕
然后職內事,君聽外政,
〔禮記昏義: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國治。〕
其道相由而成;苟不能以善始,未有能令終者也,殆必由此亡國喪祀矣!」
〔喪,息浪翻。〕
虞氏遂絀還鄴宮。
〔絀,敕律翻。〕
⑧初,太祖、世祖皆議復肉刑,以軍事不果。
〔太祖議復肉刑事見六十六卷漢獻帝建安十八年。其後文帝臨饗群臣,詔謂大理欲復肉刑,此誠聖王之法,公卿當共善議。議未定,會有軍事,復寢。〕
及帝即位,太傳鍾繇上言:「宜如孝景之令,其當棄市欲斬右趾者,許之;其黥、劓、左趾、宮刑者,
〔劓,魚器翻。〕
自如孝文易以髡笞,可以歲生三千人。」詔公卿已下議,司徒朗以為:「肉刑不用已來,歷年數百;今復行之,恐所減之文未彰於萬民之目,而肉刑之問已宣於寇讎之耳,非所以來遠人也。今可按繇所欲輕之死罪,使減死髡刑,嫌其輕者,可倍其居作之歲數,
〔魏制,髡刑居作五歲。〕
內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無以刖易釱駭耳之聲。」
〔訾,津私翻。釱,大計翻。在頸曰鉗,在足曰釱。臣瓚曰:漢文帝除肉刑,以完易髡,以笞代劓,以釱左右趾代刖。〕
議者百餘人,與朗同者多。帝以吳、蜀未平,且寢。
是歲,吳昭武將軍韓當卒,其子綜淫亂不軌,懼得罪,閏月,將其家屬、部曲來奔。
〔為韓綜為吳所禽張本。〕
⑩初,孟達既為文帝所寵,又與桓階、夏侯尚親善;及文帝殂,階、尚皆卒,
〔卒,子恤翻。〕
達心不自安。諸葛亮聞而誘之,
〔誘,音酉。〕
達數與通書,陰許歸蜀;
〔數,所角翻。〕
達與魏興太守申儀有隙,
〔魏興,蜀之西城郡也,文帝曰魏興。〕
儀密表告之。達聞之,惶懼,欲舉兵叛;司馬懿以書慰解之,達猶豫未決,懿乃潛軍進討。諸將言:「達與吳、漢交通,宜觀望而後動。」懿曰:「達無信義,此其相疑之時也。當及其未定促決之。」乃倍道兼行,八日到其城下。吳、漢各遣偏將向西城安橋、木闌塞以救達,
〔水經註:魏興安陽縣西北,有高橋溪口,文水入漢之口也。漢水又東逕西城縣故城南,又東逕木蘭塞南,右岸有城,名陵城,周回數里;左岸壘石數十行,重壘數十里,中謂之木蘭塞,蜀軍救孟達之所。〕
懿分諸將以距之。初,達與亮書曰:「宛去洛八百里,
〔司馬懿時屯宛。〕
去吾一千二百里。聞吾舉事,當表上天子,比相反覆,一月間也,
〔上,必寐翻。〕
則吾城已固,諸軍足辦。吾所在深險,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吾無患矣。」及兵到,達又告亮曰:「吾舉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陶元珍
元·完颜纳丹
宋·任越庵
清·况周颐
宋·道原
晋·范宁
唐·司空图
唐·李靖
金·张行简
宋·洪知常
明·徐氏
清·瑞璋
韩邦庆
宋·施护
宋·道融
清·龚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