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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六-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六
宋紀八
〔起重光單閼(辛卯),盡玄黓執徐(壬辰),凡二年。〕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四五一)
1春,止月,丙戌朔,魏主大會群臣於瓜步山上,班爵行賞有差。魏人緣江舉火;太子左
【章:十二行本「左」作「右」;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衛率尹弘言於上曰:六夷如此,必走。」
〔北兵欲退,慮南兵之追截,故舉火以示威。尹弘習知北軍情,因言於上。自晉失馭,劉、石以來,始有六九之名。率,所律翻。〕
丁亥,魏掠居民,焚廬舍而去。
胡誕世之反也,
〔見上卷二十四年。〕
江夏王義恭等奏彭城王義康數有怨言搖動民聽,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
〔夏,戶雅翻。數,所角翻。不逞之族,謂廢放之家不得逞志於時者也。〕
請徙義康廣州。上將徙義康,先遣使語之;
〔使,疏吏翻。語,牛倨翻。〕
義康曰:「人生會死,吾豈愛生!必為亂階,雖遠何益!請死於此,恥復屢遷。」
〔復,扶又翻。屢,力住翻,又如字。〕
竟未及往。魏至瓜步,人情忷懼。
〔忷,許拱翻。〕
上慮不逞之人復奉義康為亂;太子劭武陵王駿、尚書左僕射何尚之屢啟宜早為之所;
〔武陵王駿時在彭城,蓋馳密啟言之也。〕
上乃遣中書舍人嚴龍齎藥賜義康死。義康不肯服,曰:「佛敦不許自殺;
〔佛教謂自殺者不復得人身。〕
願隨宜處分。」
〔處,昌呂翻。分,扶問翻。〕
使者以被揜殺之。
2江夏王義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謨還歷城;魏人追擊敗之,遂取碻磝。
〔敗,蒲賣翻。去年,蕭斌使王玄謨戌碻磝。〕
初,上聞魏將入寇,命廣陵太守劉懷之逆 燒城府、船乘,
〔守,手又翻。敵未至而先燒,故曰逆。乘,謂車也,音繩證翻。〕
盡帥其民渡江。
〔帥,讀曰率。〕
山陽太守蕭僧珍悉斂其民人城,臺送糧仗詣盱 眙及滑臺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陽;
〔晉安帝義熙中土斷,分廣陵立山陽郡,境內有地名山陽,因以名郡,今楚州即其地。盱眙,音吁怡。〕
蓄陂水令滿,須魏人 至,決以灌之。
〔須,待也。〕
魏人過山陽,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質求酒,質封溲便與之;
〔溲,捤鳩翻。便,毗連翻。〕
魏主怒,築長圍,一夕而合;運東山土石以填塹,作浮橋於君山,絕水陸道。
〔今盱眙縣北七里有長圍。山圖經云:臧質守盱眙,魏太武於都梁山築長城,造浮橋,絕水路,即此。塹,七豔翻。〕
魏主遺質書曰:
〔遺,于季翻。〕
「吾今所遣鬬兵,盡非我國人,
〔國人,謂與拓跋氏同出北荒之子孫也。凡九十九姓。〕
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設使丁零死正可減常山、趙郡賊;
〔丁零自翟真叛慕容皆投常山、趙郡界,阻山而居,故云然。〕
胡死減并州賊;
〔自後漢納南匈奴分居并州界,其地率皆雜處胡、漢;西河、離石以西則皆稽胡據之為寇。〕
氐、義死,減關中賊。
〔自苻、姚據關中,其種類蕃滋,雖其國已滅,而其種實繁。〕
卿若殺之,無所不利。」
〔言於魏國無所不利。〕
質復書曰:「省示,具悉姦懷。
〔省示,省來書所示也。悉,詳也,盡也。省,悉景翻。〕
爾自恃四足,屢犯邊。
〔恃四足,謂負戎馬足也。〕
王玄謨退於東,申坦散於西,
〔按王玄謨自滑臺敗退,蕭斌使申坦據清口。戴延之所謂清口在壽張縣西界安民亭南,以水經註考之,其地不在滑臺之西;此當謂梁坦出上蔡之師至虎牢潰散耳。〕
爾知其所以然邪﹖爾獨不聞童謠之言乎﹖蓋卯年未至,故以二軍開飲江之路耳;冥期然,非復人事。
〔謂冥冥之中,大期將至,天使之然,非由人事為之也。復,扶又翻;下容復同。〕
寡人受命相滅,
〔古者諸侯自稱曰寡人。質自以當藩方之任,自稱寡人。〕
期之白登,師行未遠。爾自送死,豈容復令爾生全,饗有桑乾哉!
〔自登山、桑乾川皆在平城左右。質言本期直指白登,師行至淮而逢魏兵,要當勦滅,石容令魏主生歸,饗有桑乾之地也。此嫚書也。兩陳相向,惡聲至,必反之,毋庸以此為據也。乾,音干。〕
爾有幸得為亂兵所殺,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直送都市耳。我本不圖全,若大地無靈,力屈於爾齏之,粉之,
〔細切薑蒜謂之齏,研碎米麥謂之粉。齏,牋西翻。〕
屠之,裂之, 猶未足以謝本朝。
〔朝,直遙翻。〕
爾智識及眾力,豈能勝苻堅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爾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糧食乏者可見語,
〔語,牛倨翻;下爾語 同。〕
當出廩相貽。得所送劍刃,
【章:十二行本「刃」作「刀」;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云無註本亦作「刃」。】
欲令我揮之爾身邪﹖」魏主大怒,作鐵牀,於其上施鐵鑱,
〔鑱,士衫翻,又士懺翻刺也,錐也。〕
曰:「破城得質,當坐之此上。」質又與魏眾書曰:「爾語虜中諸士庶:佛貍所與書,相待如此。
〔以魏主書言其兵鬬死正減國中賊也,因而摧之,術莫近乎此矣。魏主得質此書,豈不悔前所與質書乎﹖〕
爾等正朔之民,何為自取糜滅,豈可不知轉禍為福邪!」
〔中原之民本稟漢、晉正朔,故謂之正朔之民。〕
并寫臺格以與之云:「斬佛貍首,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匹。」
〔臺格,宋臺所立賞格也。佛,讀如弼。〕
魏人以鉤車鉤城樓,城內繫以彄焴,
〔彄恪侯翻。焴,古恆翻,大索也。〕
數百人叫呼引之,車不能退。既夜,縋桶懸卒出,截其鉤,獲之。
〔縋,馳偽翻。桶,他董翻;箍木為之。〕
明旦,又以衝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
〔句絕。謂衝車至著城身也。〕
頹落不過數升。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墜而復升,
〔復,扶又翻。〕
莫有退者,殺傷萬計,尸與城平。凡攻之三旬,不拔。會魏軍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軍自海人淮,
〔水軍自建康下江,自江出海,轉料角則入淮。〕
又敕彭城斷其歸路;
〔斷,丁管翻。〕
二月,丙辰朔,魏主燒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雖可固守,不可出戰,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
〔示若欲自盱眙渡淮而北以追截其後者。〕
以速其走,計不須實行也。」
臧質以璞城主,使之上露版,
〔露版者,書獲捷之狀,露版上聞,使天下悉知之也。上,時掌翻。〕
璞固辭,歸功於質。上聞,益嘉之。
〔已嘉璞之功,又益嘉其讓。〕
魏師過彭城,江夏王義恭震懼不敢擊。
〔夏,戶雅翻。〕
或告「虜驅南口萬餘,夕應宿安王陂,去城數十里,今追之,可悉得。」諸將皆請行,義恭禁不許。明日,驛使至,
〔使,疏吏翻。〕
上敕義恭悉力急追。魏師已遠,義恭乃遣鎮軍司馬檀和之向蕭城。魏人先已聞之,盡殺所驅者而去。程王祚逃歸。
〔天祚為魏所禽,見上卷二十六年。〕
魏人凡破兗、徐、兗、豫、青、冀六州,
〔殘破六州之生聚耳,六州城守未嘗失也。〕
殺傷不可勝計,
〔勝,音升。〕
丁壯者即加斬截,嬰兒貫於槊上,
〔槊,色角翻。〕
盤舞以為戲。所過郡縣,赤地無餘,春燕歸,巢於林木。
〔室廬焚蕩,燕無所歸,故巢林木。〕
魏之士馬死傷亦過半,國人皆尤之。
上每命將出師,常授以成律,交戰日時,亦待中詔,是以將帥趑趄,莫敢自決。
〔將,即亮翻。帥,所類翻。趑,取私翻。趄,七余翻。趑趄,不進也。〕
又江南白丁,輕易進退,
〔易,以豉翻。〕
此其所以敗也。自是邑里蕭條,元嘉之政衰矣。
〔史言亟用兵之禍。〕
癸酉,詔賑恤郡縣民遭寇者,蠲其稅調。
〔賑,津忍翻。蠲,工玄翻。調,徒釣翻。〕
甲戌,降太尉義恭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驃,匹妙翻。騎奇計翻。〕
戊寅,魏主濟河。
〔自丙辰盱眙退師,二十三日始濟河。〕
辛巳,降鎮軍將軍武陵王駿為北中郎將。
壬午,上臨瓜步,解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
〔魏神脈四年,徵盧玄。〕
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羆家。
〔崔浩事見上卷二十七年。高陽縣,前漢屬涿郡,後漢屬河間國,晉分屬高陽郡。〕
吏囚羆子,掠治之。
〔掠,音亮。〕
羆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
〔論語載孔子之言。〕
雖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
〔爇,如悅翻。〕
終不言而死。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將軍黃延年使於魏,自晉以來有殿中將軍,殿上將軍當是宋所置。使,疏吏翻。〕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延年曰:「都下不聞有度世也。」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沒者,
〔凡度世之族逃亡而籍沒其家者並赦之。〕
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
〔考異曰:宋柳元景傳:「元景從祖弟光世,先留鄉里,索虜以為折衝將軍、河北太守,封西陵男。光世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元嘉二十七年,虜主拓跋燾南寇汝、潁,浩密有異圖。光世要河北義士與浩應接,謀泄被誅,河東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眾,光世南奔得免,太祖以為振武將軍。」與魏事不同。今從魏書。〕
度世為其弟娶鄭羆妹以報德。
〔為,于偽翻。〕
三月,乙酉,帝還宮。
己亥,魏主還平城,
〔魏主戊寅濟河,行二十二日至平城。〕
令至告廟,
〔左傳:凡公行告于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又曰: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杜豫註曰:飲於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
以降民五萬餘家分置近畿。
〔近畿,謂環平城千里之地。降,戶江翻。〕
初,魏主過彭城,遣人語城中曰:
〔語,牛倨翻。〕
「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及期,江夏王義恭議欲芟麥翦苗,移民堡聚。
〔芟,所銜翻。〕
鎮軍錄事參軍王孝曰孫曰:
〔白氏六帖曰:州主簿、郡督郵,並今錄事參軍。余按晉琅邪王睿都督揚州,以陳頵為錄事參軍。當時自別有州主簿、督郵之吏,亦猶存古;而錄事之職,掌正違失,麘符印。〕
「虜不能復來,
〔復,扶又翻。〕
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議亦不可立。百姓閉在內城,饑饉日久,方春之月,野採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虜若必來,芟麥無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對。
〔坐,徂臥翻。〕
長史張暢曰:」孝孫之議,實有可尋。」
〔尋,繹理也,用也。左傳:將尋師焉。又曰,日尋干戈。杜預註皆云:尋,用也。〕
鎮軍府典籤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別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暢斂版白駿曰:
〔版,手版。僚佐於府公之前斂版白事,崇敬也。〕
「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
〔錄事參軍掌糾彈,故云然。彈,徒丹翻。〕
駿曰:「王別駕有合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繫於此。子夏親為州端,
〔州別駕居群僚之右,故曰州端。〕
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懽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寢。
3初,魯宗之奔魏,
〔晉安帝義熙十一年,魯宗之自襄陽奔秦,十三年,秦亡奔魏。〕
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父,
〔劉康祖父虔之,徐湛之父達之,義熙十一年為魯軌所殺。〕
故不敢來。軌卒,子爽襲父官爵。爽少有武幹,
〔少,詩照翻。〕
與弟秀皆有寵於魏主。
【章:十二行本「主」下有「秀為中書郎」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詰責之。
〔爽粗中使酒多過失,秀以檢校鄴人謀反事,因病還遲,並為魏主所詰責。詰,去吉翻。〕
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陵,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
〔爽祖父皆葬長社。〕
乞共迎喪還葬平城。」魏主許之。爽至長社,殺魏戌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
〔自長社至汝南不及三百里。帥,讀曰率。〕
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於南平王鑠以請降。
〔鑠,式灼翻。降,戶江翻。〕
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
〔沈約曰: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雖永和、太元,王化蹔及,及太和、隆安,還復湮陷。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領河南、滎陽、弘農實土三郡。少帝景平初,司州復沒,元嘉末,僑立,治汝南,是後遂治義陽,領義陽、隨陽、安陸、南汝南郡。〕
秀為潁川太守,
〔考異曰:宋略云「滎陽太守」,今從宋書。余謂帝蓋以秀兄弟自潁川來降,遂因以潁川太守授秀。〕
餘弟姪並授官爵,賞賜甚厚。魏人毀其墳墓。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許。
〔屏,迸郢翻。〕
4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眾號齊王。梁鄒戌主崔勳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梁鄒城。
〔梁鄒縣,漢屬濟南郡,晉省;宋置梁鄒戌,為平原太守治所。水經註:濟水自管縣東過梁鄒縣北,又東北過臨濟縣南。參而考之,其地蓋在唐齊州臨濟縣界。〕
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眾號安定王以應之。
5壬寅,魏大赦。
6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兗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7戊申,以尚書左僕射何尚之為當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僕射、護軍將軍,
〔晉志曰:自魏、晉迄于江左,僕射置二則分左、右,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令闕,則左為自主;若左右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今湛之蓋以尚書僕射領護軍將軍也。〕
尚之以湛之國戚,
〔湛之,帝之甥,會稽公主之子。〕
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詔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訢。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朝,直遙翻。〕
8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9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10魏太子晃盛國,
〔監,工銜翻。〕
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諫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
〔覆,敷又翻。〕
王者無私,故能容養。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
〔畜,許六翻。〕
乃至酤販市廛,與民爭利,
〔廛,市中空地;一曰,固也。說文曰:廛,一畝半,一家之居也。孔穎達曰:市廛而不稅者,廛,謂公家邸舍,使商人停物於中,直稅其所舍之處,不稅其在市所賣之物。市內空地曰廛,城內空地曰肆。按載師云;以廛里任國中之地。鄭註云:廛里,邑居里矣,廛,民居之區域也。司農云:廛,市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也。遂人授民田,夫一廛,田百畝,詩:胡取禾三百廛兮。傳云:一夫之居曰廛。謂一夫之田百畝也。揚子云:有田一廛,謂百畝之居,與詩傳同。夫田之廛與市廛之廛,其義不同,各有攸當也。〕
謗聲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服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將亡,神賜之土田,
〔註見前。〕
漢靈帝私立府藏,
〔事見五十七卷光和元年。藏,徂浪翻。〕
皆有顛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武王愛周、邵、齊、畢,所以王天下;
〔史記周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一戎衣而天下大定。王,木況翻。〕
殷紂愛飛廉、惡來,所以喪其國。
〔飛廉多力,惡來善走,父子俱以才力事紂。惡來善毀讒,諸侯以此益疏。喪,息浪翻。〕
今東宮儁乂不少,頃來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選。
〔少,詩沼翻。朝,直遙翻。〕
願殿下斥去佞邪,親近忠良;
〔去,羌呂翻。近,其靳翻。〕
所在田園,分給貧下;販賣之物,以時收散;
〔收,謂收藏其物;散,謂散與貧民。一曰:以時數散者,言穫斂之時,民力可以償稱逋負則收之;停滯居物,至民所欲得之時則散之。〕
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矣。」不聽。
太子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愛,性險暴,多不法,太子惡之。
〔惡,烏故翻。〕
給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
〔侍郎,即給事黃門侍郎。仇尼,複姓,出於徒河。任,音壬。〕
有寵於太子,頗用事,皆與愛不坐死,帝怒甚。戊 辰,太子以憂卒。
〔考異曰:宋索虜傳云:「燾至汝南瓜步,晃私遣取諸營鹵獲甚眾。燾歸,聞知,大加搜檢。晃懼,謀殺燾。燾乃詐死,使其近習召晃迎喪,於道 執之;及國,罩以鐵籠,尋殺之。」蕭子顯齊書亦云:「晃謀殺佛貍,見殺。」宋略曰:「燾既南侵,晃淫于內,謀欲殺燾。燾知之,烕而詐死,召晃迎喪。晃至,執之,罩以鐵籠,捶之三百,曳于叢棘以殺焉。」又索虜傳云:「晃弟秦王烏交旱與晃對掌國事,晃疾之,訴其貪暴。燾鞭之二百,遣鎮枹罕。」此皆江南傳聞之誤。今從後魏書。〕
壬申,葬金陵,諡曰景穆。帝徐知太子無罪甚悔之。
〔為後宗愛弒帝張本。〕
11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青、冀三州刺史蕭斌遣振武將軍劉武之等擊司馬順則、司馬百年,皆斬之。
〔斌,音彬。〕
癸亥,梁鄒平。
蕭斌,王玄謨皆坐退敗免官。上問沈慶之曰:「斌欲斬玄謨而節止之,何也﹖」對曰:「諸將奔退,莫不懼罪,
〔將,即亮翻。〕
自歸而死,將至逃散,故止之。」
〔慶之諫斬玄謨事見上卷上年。〕
14九月,癸巳,魏主還平城;冬十月,庚申,復如陰山。
〔復,扶又翻。〕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將軍郎法祐來脩好。
〔好,呼到翻。〕
己巳,魏上黨靖王長孫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為高陽王;既而以皇孫世嫡,不當為藩王,乃止。
〔觀此,則魏世祖立孫之意定矣。〕
時濬生四年,聰達過人,魏主愛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
〔翰等皆魏主子。以國王徙封郡王,當考。〕
帝使沈慶之徙城流民數千家於瓜步,征北參軍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數千家於姑孰。
〔彭城、江西流民,皆避魏寇而南者。〕
帝以吏部郎王僧綽為侍中。僧綽曇首之子也,
〔曇首輔政於元嘉之初。曇,徒含翻。〕
幼有大成之度,眾皆以國器許之。好學,有思理,
〔子,呼到翻。思,相吏翻。思理,猶言思致也。〕
練悉朝典。
〔朝,直遙翻;下同。〕
尚帝女東陽獻公主。在吏部諳悉人物,舉拔咸得其分。
〔諳,烏含翻。分,扶問翻。言能隨其分量而授任也。〕
及為侍中,年二十九,沈深有局度,
〔有局則能處事,有度則能容物。沈,持林翻。〕
不以才能高人。帝頗以後事為念,以其年少,
〔少,詩照翻。〕
欲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與參焉。帝之始親政事也,委任王華、王曇道、殷景仁、謝弘微、劉湛,次則范曄、沈演之、庾炳之,最後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綽,凡十二人。
〔「何瑀之」,恐當作「何尚之」。〕
唐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禮之。
〔唐和鎮焉耆,有撫安西域之功,故厚禮之。〕
二十九年(壬辰、四五二)
1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餘家在中山者謀叛,州軍討誅之。
〔州軍,定州之軍也。〕
冀州刺史張掖王沮決萬年坐與叛者通謀,賜死。
〔沮,子余翻。〕
2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愛懼誅,二月甲寅,弒帝,
〔年四十五諡曰本武皇帝。考異曰:宋書作「庚申」,今從魏書。〕
尚書左僕射蘭延、
〔魏書官氏志:北方諸姓,烏洛蘭氏改為蘭氏。〕
侍中和疋、薛提等祕不發喪。疋
【章:十二行本「疋」上有「延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以皇孫濬沖幼,欲立長君,
〔疋,五下翻。長,知兩翻。〕
徵秦王翰,置之祕室;
〔祕室,祕密之室。〕
提以濬嫡皇孫,不可廢。議久不決。宗愛知之,自以得罪於景穆太子,而素惡秦王翰,
〔惡,烏路翻。〕
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宮便門入禁中,矯稱赫連皇后令召延等。
〔赫連皇后,夏主勃勃之女也。〕
延以愛素賤,不以為疑,皆隨入。愛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於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縛,斬之殺秦王翰於水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為皇太后,以愛為大司馬、大將軍、太師、都督中外諸軍事、領中祕書,封馮翊王。
〔史言魏亂。〕
3庚午,立皇子休仁為建安王。
4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
〔葬雲中金陵。〕
廟號世祖。
5上聞魏世祖殂,更謀北伐,魯爽等復勸之。
〔復,扶又翻。〕
上訪於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為「淮、泗數州
〔淮、泗數州,謂青、冀、徐兗、司、豫也。〕
瘡痍未復,不宜輕動。」上不從。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詔曰:「虐虜窮凶,著於自昔;未勞資斧,已伏于誅。拯溺蕩穢,今其會也。可符驃騎、司空二府,
〔時江夏王義恭降號驃騎將軍,鎮盱眙;南譙 王義宣鎮江陵,進位司空。驃,匹妙翻。騎,奇計翻。〕
各部分所統,
〔分,扶問翻。〕
東西應接。歸義建績者,隨勞酬獎。」於是遣撫軍將軍蕭思話督冀州刺史張 永等向碻磝,魯爽、魯秀、程天祚將荊州甲士四萬出許、洛,
〔據魯爽傳,天祚去年助戌彭城,為魏所獲,勸爽弟秀南歸,是年遂與爽、秀俱來奔,故並用之。將,即亮翻。〕
雍州刺史臧質帥所領趣潼關。
〔帥,讀曰率。考異曰:索虜、徐爰、張永傳,並云王玄謨亦北伐。玄謨傳中不會行,,蓋脫誤。魏紀載:「六月,劉義隆將檀和之寇濟州,梁坦及魯安生軍于京、索龐薛安都寇恆農。」都不言蕭思話等;而宋紀亦無此數人者。至七月元:「韓元興討之,和之退梁坦、安生亦走」,不言思話之歸。宋略有臧質遣柳元景徇蒲阪,元景傳亦有之。今從宋書、宋略。今按考異所謂索虜、徐爰、張永傳,亦宋書也。〕
永,茂度之子也。
〔張裕,字茂度,避武帝諱,以字行。〕
沈慶之固諫北伐;上以其異議不使行。
青州刺史劉興祖上言,以為: 「河南阻飢,
〔書曰:黎民阻飢。孔安國註曰:阻,難也。〕
野無所掠;脫諸城固守,非旬月拔。稽留大眾,轉輸方勞;應機乘勢,事存急速。今偽帥始死,
〔帥, 所類翻。〕
兼逼暑時,國內猜擾,不暇遠赴。謂宜長驅中山,據其閞要。
〔自中山至代,有倒馬關、飛狐關。〕
冀州以北,民人尚豐,兼麥已向熟,因質為易,
〔謂因敵取資,於事為易。易,弋豉翻。〕
嚮義之徒,必應響赴。若中州震動,黃河以南,自當消潰臣請發青、冀七千兵,遣將領之,
〔將,即亮翻。〕
直入其心腹。若前驅克勝,張永及河南眾軍,宜一時濟河,使聲實兼舉,並建司牧,撫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軍都,
〔欲因山險置兵,以苞舉相、定、幽、冀之地。行,戶剛翻。塞,息則翻。〕
因事指揮,隨宜加授,〕加授,謂仕於魏有官者,加其官,未有官而能聚眾以應宋師者,先授之以官。〕畏威欣寵,人百其懷。
〔言其懷恩百倍於常時也。〕
若能成功,清壹可待;
〔謂河南、北肅清,混壹之功可待也。〕
若不克捷,不為大傷。並催促裝束,伏聽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從。
〔劉興祖之言,上策也;上策,非命世之英不可行。〕
上又使員外散騎侍郎琅邪徐爰隨軍向碻磝,銜中旨授諸將方略,臨時宣示。
〔散,悉亶翻。騎,奇計翻。〕
6尚書令何之以老請置
【章:十二行本「置」作「致」;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仕,退居方山。
〔方山在建康東北,有方山埭,截淮立埭於山南。曰方山者,山形方如印。〕
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詔書敦論者數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復起視事。
〔復,扶又翻。〕
御史中丞袁淑錄自古隱士有迹無名者為真隱傳以嗤之。
〔有迹無名,如晨門、荷蕢、苛蓧、野王二老、漢陰丈人之類。〕
7秋,七月,張永等至碻磝引兵圍之。
〔考異曰宋略:「七月壬辰,永師及碻磝。」下又有「乙酉、壬辰」。按長曆,此月丁丑朔,四日庚辰,六日壬午,十六日壬辰,疑永以庚辰、壬午至碻磝,非壬辰也。〕
8壬辰,徙汝陰王渾為武昌王淮陽王彧為湘東王。
〔彧,於六翻。〕
9初,潘淑妃生始興王濬。
〔考異曰:太子劭傳云:「濬母卒,使潘淑妃養之。」濬傳及文九王傳,皆云濬實潘袁皇后諡曰元。后殂於十七年。恚,於避翻。〕
淑妃專總內政。由是太子劭深惡淑妃及濬。
〔惡,烏故翻。〕
濬懼為將來之禍,乃曲意事劭,劭更與之善。
吳興巫嚴道育,
〔嚴道育,女巫也,其夫為劫,坐沒入奚官。〕
自言能辟穀服食,役使鬼物;因東陽公主婢王鸚鵡出主家。道育謂主曰:「神將有符賜主。」主夜臥,見流光若螢,飛入書笥,
〔笥,相吏翻,竹器也,篋也;圓簞,方曰笥。〕
開視,得二青珠;由是主與劭、濬皆信惑之。劭、濬並多過失,數為上所詰責;使道育祈請,欲令過不上聞。
〔數,所角翻。詰,去吉翻。聞,音問。〕
道育曰:「我已為上天陳請,
〔為,于偽翻。上,時掌翻。〕
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號曰天師。其後遂與道育、鸚鵡及東陽主奴陳天與、黃門陳慶國共為巫蠱,琢玉為上形像,埋於含章殿前;劭補天與為隊主。
東陽主卒,
〔卒,子恤翻。〕
鸚鵡應出嫁,劭、濬恐語泄,
〔慮巫蠱之語泄也。〕
濬府佐吳興沈懷遠,素為濬所厚,以鸚鵡嫁為之為妾。
上聞天與領隧,以讓劭曰:「汝所用隧主副,並是奴邪﹖」劭懼,以書告濬。濬復書曰:「彼人若所為不已,正可促其餘命,或是大慶之漸耳。」
〔據此,則弒逆之謀,濬實啟之。劭在都,濬在京口,故以書往來。詳察書意,則劭、濬逆謀豈一朝一夕之故哉!其所由來者漸矣。此書乃贊決其逆謀,非啟之也。〕
劭、濬相與往來書疏,常謂上為「彼人」,或曰「其人」,謂江夏王義恭為「佞人」。
〔夏,戶雅翻。〕
鸚鵡先與私通,既適懷遠,恐事泄,白劭使密殺之。陳慶國懼,曰:「巫蠱事,惟我與天與宣傳往來。今天與死,我其危哉!」乃其以其事白上。上大驚,即遣收鸚鵡;封籍其家得劭、濬書數百紙,皆菷咀巫蠱之言;
〔菷,職救翻。咀,莊助翻。〕
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窮治其事。
〔治,直之翻。〕
道育亡命,捕之不獲。
先是,濬自揚州
【章:十二行本「州」下有「刺史」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出鎮京口,
〔十八年,濬為揚州刺史,出鎮京口,史逸其事始。先,息薦翻。〕
及廬陵王絕以疾解揚州,
〔紹,帝第五子,出繼廬陵王義真後。〕
意謂已必復得之。既而上用南譙王義宣,濬殊不樂,乃求鎮江陵;
〔濬求代義宣鎮江陵,然義宣未及離江陵,濬自京口至都,則弒之禍發矣。復,扶又翻;下同。樂,音洛。〕
上許之。濬入朝,
〔朝,直遙翻。〕
遣還京口,為行留處分,至京口數日而巫蠱事發。上惋歎彌曰,
〔處昌呂翻。分,扶問翻。惋,烏貫翻,驚惋也。〕
謂潘淑妃曰:「太子圖富貴,更是一理,虎頭復如此,
〔濬,小字虎頭。〕
非復思慮所及。汝母子豈可一日無我邪!」
〔言一日無帝,則淑妃及濬將為劭所殺也。〕
遣中使切責劭濬,
〔使,疏吏翻。〕
劭濬惶懼無辭,惟陳謝而已。上雖怒甚,猶未忍罪也。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文帝之謂也。〕
10諸軍攻碻磝,治三攻道:張永等當東道,濟南太守申坦等當西道,揚武司馬崔訓當南道。攻之累旬不拔。
〔自帝經略河南,到彥之出師,四鎮皆斂戌北去。王玄謨之出師,碻磝望風而下,滑臺則堅壁矣。今之出師,碻磝亦固守以抗張永等。魏人固習知宋人之情態,以為無能為也。治,直之翻。濟,子禮翻。〕
八月,辛亥夜,魏人自地道潛出,燒崔訓營及攻具;癸丑夜,又燒東圍及攻具;尋復毀崔訓攻道。
〔復,扶又翻。〕
張永夜撤圍退軍,不告諸將,
〔將,即亮翻。〕
士卒驚擾;魏人乘之,死傷塗地。蕭思話自往增兵力攻,旬餘不拔。是時,青、徐不稔,軍食乏。丁卯,思話命諸軍皆退屯歷城,斬崔訓,繫張永。申坦於獄。
魯爽至長社,魏戌主禿髡幡棄城走。
〔「禿髡」,恐當作「禿髮」。【章:「髡」十二行本正作「髮」;孔本同;張校同。】
魯爽父子兄弟先居長社,以南兵來,聲勢既盛,禿髮幡恐其有內應,故不能守而走。〕臧質頓兵逅郊,
〔謂頓兵襄陽之近郭也。杜子春周禮註丑五十里為近郊,百里為遠郊。〕
不以時發,獨遣冠軍司馬柳元景
〔臧質以冠軍將軍鎮襄陽,以柳元景為司馬。冠,古玩翻;下同。〕
帥後軍行參軍薛安都等
【章:十二行本「等」下有「向潼關,元景等」六年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進據洪關。水經註:洛水自上洛縣東北於拒城之西北分為二水,枝渠東北出為門水,門水又北歷陽華之山,又東北歷峽謂之鴻關水,水東有城,即關亭也;水西有堡,謂之鴻關堡。帥,讀曰率。〕梁州刺史劉秀之遣司馬馬汪與左軍中兵參軍蕭道成將兵向長安。道成,承之之子也。
〔蕭道成始見于此。蕭承之有復漢中之功,見一百二十二卷元嘉十年。將,即亮翻。〕
魏冠軍將軍封禮自浢津南渡,赴弘農。
〔水經註:門水自鴻關東北流,又北逕弘農縣故城東。故城即故函谷關也。其水側城北流,而注于河。河水於此有浢津之名。浢,音豆。〕
九月,司空高平公兒烏干屯潼關,
〔魏書官氏志:內入諸姓,賀兒氏為兒氏。〕
平南將軍黎公遼屯河內。
11吐谷渾王慕利延卒,樹洛干之子拾寅立,
〔樹洛干卒於晉安帝義熙十三年。〕
始居伏羅川;
〔居伏羅川,猶未敢遠離白蘭之險也。〕
遣使來請命,亦請命于魏。丁亥,以拾寅為安西將軍、西秦,河,沙三州刺史、河南王;魏以拾寅為鎮西大將軍、沙州刺史、西平王。
庚寅,魯爽與魏豫州刺史拓跋僕蘭戰于大索,破之,
〔杜預曰:成皋東有大索城。京相璠曰:京縣有大索亭;小索亭,大、小索氏兄弟居之,故有大小之號。括地志曰:滎陽即大索城;小索故城在滎陽縣北四里。〕
進攻虎牢。聞碻磝敗退,與柳元景皆引兵還。蕭道成、馬汪等聞魏救兵將至,還趣仇池。
〔趣,七喻翻。〕
己丑,詔解蕭思話徐州,更領冀州刺史,鎮歷城。
〔更,工衡翻。〕
上以諸將屢出無功,不可專責張永等,賜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當之耳。
〔言諸將皆不可任也。〕
齬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
〔使示永、坦,欲以激厲之。〕
又與江夏王義恭書曰:「早知諸將輩如此,恨不以白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
〔亦憤憤之辭也。〕
義恭尋秦免思話官,從之。
魏南安隱王余自以違次而立,
〔余以少子為宗愛所立,非次也。諡法:不顯尸國曰隱。〕
厚賜2群下,欲以收眾心;旬月之間,府藏虛竭。
〔藏,徂浪翻。〕
又好酣飲及聲樂、畋獵,不恤政事。
〔好,呼到翻。〕
宗愛為宰相,錄二省,
〔魏蓋以尚書、侍中、中祕書為三省,亦猶今以尚書、門下、中書為三省也。〕
總宿衛,坐召公卿,專恣日甚。余患之,謀奪其權,愛憤怒。冬,十月,丙午朔,余夜祭東廟,
〔魏書:明元帝永興四年,立太祖道武廟於白登山,歲一祭,具太牢;無常月。又於白登山西太祖舊遊之處,立昭成獻明太祖廟,常以九月、十月之交,帝親祭,牲用馬牛羊。白登在平城東,故曰東廟。〕
愛使小黃門賈周等就弒余,而祕之,
〔余立纔二百二十餘日。〕
惟羽林郎中代人劉尼知之。
〔羽林郎,自漢以來有之。漢羽林郎秩比三百名,郎中可以概推矣。魏以劉尼為羽林郎中,與殿中尚書俱典兵宿衛,則其位在蓋重於漢朝也。〕
尼勸愛立皇孫濬,愛驚曰:「君大癡人!皇孫若立,豈忘正平時事乎!」
〔景穆太子之死,魏正平元年也。正平元年即上年。〕
尼曰:「若爾,今當立誰﹖」愛曰:「待還宮,當擇諸王賢者立之。」
尼恐愛為變,密以狀告殿中尚書源賀。賀時與尼俱典兵宿衛,乃與南部尚書陸麗謀曰:「宗愛既立南安,還復殺之。
〔復,扶又翻。〕
今又不立皇孫,將不利於社稷。」遂與麗定謀,共立皇孫。麗,俟之子也。
〔史言陵俟父子皆有智略,忠於後魏。〕
戊申,賀與尚書長孫渴侯嚴兵守衛宮禁,使尼、麗迎皇孫於苑中。
〔魏都平城有鹿苑。〕
麗抱皇孫於馬上,入平城,賀、渴侯開門納之。尼馳還東廟,大呼曰:「宗愛弒南安王,大逆不道,
〔呼,火故翻。劉尼僅以弒南安王為宗愛罪,不能正其弒世祖之罪也。〕
皇孫已登大位,有詔,宿衛之士皆還宮!」眾咸呼萬歲,遂執宗愛、賈周等,勒兵而入,奉皇孫即皇帝位。
〔帝諱濬,太武皇帝之嫡孫,景穆太子之長子也。蕭子顯曰:濬,字烏雷直勒。〕
登永安殿,
〔北史:魏太武帝始光二年,改東宮為萬壽宮,起永安樂二殿。〕
大赦,改元興安。
〔考異曰:宋索虜傳:「燾以烏弈旰有武略,用以為太子。會燾死,使嬖人宗愛立可博真為後。宗愛、博真恐為弈旰所危,矯殺之而自立,號年承平。博真懦弱,不為國人所附。晃子濬字烏雷直懃,素為燾所愛,燕王謂國人曰:『博真非正不宜立;直懃嫡孫,應立耳。』乃殺博真及宗愛而立濬為主,號年正平。」與後魏書不同。又云在二十八年。皆宋書之誤也。〕
殺愛、周,皆具五刑,夷三族。
14西陽五水群蠻反,
〔水經註:蘄水出江夏蘄春縣北山。水首受希水,枝津西南流,歷蘄山,出蠻中,故以此水為五水蠻。五水,謂巴水、蘄水、希水赤亭水、西歸水。蠻左憑阻山川,世為抄暴。宋沈慶之於西陽上下誅討,即五水蠻也。〕
自淮、汝至于江、沔,咸被其患。
〔南史曰:蠻所在深阻,種落熾盛,北接淮、汝,南極江、漢,地方數千里。沔,迷遠翻。被,皮義翻;下同。〕
詔太尉中兵參軍沈慶之濬江、豫、荊、雍四州兵討之。
〔為沈慶之以討蠻之兵補武陵王駿起義張本。雍,於用翻。〕
魏以驃騎大將軍拓跋壽樂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壽樂,拓跋悉鹿之後。驃,匹妙翻。騎,奇計翻。樂,音洛。〕
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
〔賞定策之功也。〕
十一月,壽樂、渴侯坐爭權,並賜死。
16癸未,魏廣陽簡王建、臨淮宣王譚皆卒。
17甲申,魏主母閭氏卒。
〔按北史,魏主母姓郁久閭氏,河東王毗之妹也。〕
18魏南安王余之立也,以古弼為司徒,張黎為太尉。及高宗立,弼、黎議不合旨,黜為外都大官;坐有怨言,且家人告其為巫蠱,皆被誅。
〔古弼、張黎,魏世祖之所親任者也。宗愛弒逆,不能聲其罪而誅之;南安之立,首居公位;雖不為巫蠱,罪固不容於死矣。被,皮義翻。〕
20魏追尊景穆太子為景穆皇帝,皇妣閭氏為恭皇后,尊乳,母常氏為保太后。
19壬寅,廬陵昭王紹卒。
20魏追尊景穆太子為景穆皇帝,皇妣閭氏為恭皇后,尊乳,母常氏為保太后。
21隴西屠各王景文叛魏,
〔暑,直於翻。〕
署置王侯;魏統萬鎮將南陽王惠壽、外都大官于洛拔督四州之眾討平之,
〔四州,謂秦、雍、河、涼。〕
徙其黨三千餘家於趙、魏。
〔此言戰國時趙、魏大界。〕
22十二月,戊申,魏葬恭皇后于金陵。
23魏世祖晚年,佛禁稍弛,
〔魏禁佛見一百二十四卷二十三年。〕
民間往往有私習者。及高宗即位,群臣多請復之。乙卯,詔州郡縣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民欲為沙門者,聽出家,
〔捨俗為僧謂之出家。〕
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於是曏所毀佛圖,率皆修復。
〔佛圖,即浮屠,或曰:佛圖,即佛寺。〕
魏主親為沙門師賢等五人下髮,
〔為,于偽翻。下髮,剃髮也。亦謂之祝髮。〕
以師賢為道人統,
〔道人統,猶宋人都僧錄,北人謂之僧總攝。魏書:沙門師賢,本罽賓國王種人,少入道,東遊涼州,涼平赴代。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道不改。於修復日,即反沙門,為道人統。和平初,師賢卒,曇曜代之,更名沙門統。〕
24丁巳,魏以樂陵王周忸為太尉,
〔忸,女九翻。〕
南部尚書陵麗為司徒,鎮西將軍杜元寶為司空。麗以迎立之功,受心膂之寄,朝臣無出其右者。
〔朝,直遙翻;下同。〕
賜爵平原王,麗辭曰:「陛下,國之正統,
〔世嫡皇孫,故曰正統。〕
當承基緒;效順奉迎,臣子常職,不敢慆天之功
〔慆,義與叨同,貪也。〕
以千大賞。」再三不受。魏主不許。麗曰:「臣父奉事先朝,忠勤著效。
〔陸俟事世祖,威行北鎮,功著關中。〕
今年逼桑榆,
〔桑榆,晚景也。〕
願以臣爵授之。」帝曰:「朕為天下主,豈不能使卿父子為二王邪!」戌年,進其父建業公俟爵為東平王。
〔考異曰:魏紀曰「戊申」。按上有丁巳,下有癸亥,不當中有戊申;蓋「戊午」字誤耳。〕
又命麗妻為妃,復其子孫,
〔復,方目翻。〕
麗力辭不受。帝益嘉之。
以東安公劉尼為尚書僕射,西平公源賀為征北將軍,並進爵為王。帝班賜群臣,謂源賀曰:「卿任意取之。」賀辭曰:「南北未賓,府庫不可虛也。」
〔謂魏南有宋,北有柔然,不可一日弛備;府庫所以供軍國之用,不可虛於賞賜。〕
固與之,乃取戎馬一匹。
〔示欲宣力於邊垂。〕
高宗之立也,高允豫其謀,陵麗等皆受重賞,而不及允,允終身不言。
〔高允不言功,其後位遇隆厚,下豈嗇報也!〕
甲子,周忸坐事,賜死。時魏法深峻,源賀奏:「謀反之家,男子十三以下本不豫謀者,宜免死沒官。」從之。
25江夏王義恭還朝。
〔自盱眙還也。夏,戶雅翻。朝,直遙翻。〕
辛未,以義恭為大將軍、南徐州刺史,
〔欲以代始興王濬也。〕
錄尚書如故。
26初,魏入中原,
〔晉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魏伐燕,至安帝隆安二年克中山,始得中原。〕
用景初曆,
〔景初,曆、楊偉所造,曹魏明帝景初元年行之。〕
世祖克沮渠氏,見二百二十三卷十六年。沮,子余翻。〕得趙躍玄始曆,
〔徧考字書無「躍」字,以偏傍從「匪」從「文」,離而合之於上下,讀如斐字。〕
時人以為密,是歲,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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