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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九-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九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己亥),盡閼逄執徐(甲辰),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
大明三年(己亥、四五九)
1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魏皮豹子戰不高平,兗州兵不利。〕
2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書令,
〔驃,匹妙翻。〕
右僕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3己酉,魏河南公伊与卒。
〔与,蒲撥翻。卒,子恤翻。〕
三月,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
〔六郡:丹陽、淮南、宣城、吳郡、吳興、義興也。〕
更以東揚州為揚州,徙治會稽,
〔置東揚州見上卷孝建元年。會,工外翻。〕
猶以星變故也。
〔星變見上卷孝建三年。〕
5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垣遵,即垣苗也。武帝西征長安,使遵守洛當城;城據河、濟之會,後人謂之垣苗城。守,式又翻。〕
6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為京兆王。
7竟陵王誕知意忌之,亦潛為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
〔治,直之翻。〕
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
〔假,古訝翻。假,休假也。〕
上以為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
〔江夷,江湛之父;夷之弟曰僧安。〕
少有操行,
〔少,詩照翻。操,七到翻。行,下孟翻。〕
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盡無者,其雖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云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
〔息,子也。〕
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
〔此對言誕為揚州刺史時。誕時一心奉上,必無是事,劉成誣告之也。乘,繩證翻。〕
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
〔考異曰:宋略、南史作「道就」。今從宋書。〕
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書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
〔祝,職叔翻。詛,莊助翻。〕
詠之密以啟聞,誕誣詠之乘酒罵詈,殺之。」
〔劉道龍、陳詠之蓋先皆為誕所殺,其父兄希指誣告以報子弟之讎耳。詈,力智翻。〕
上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
〔治,直之翻。〕
乙卯,詔貶誕篾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
〔下,遐稼翻。〕
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籤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
〔宗之,竟陵王府舍人也。〕
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呼左右及素所畜養數百人
〔畜,許六翻。〕
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與閬帥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
〔帥,讀曰率。陴,頻彌翻。〕
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
〔作徒,坐徒罪居作者。繫囚,逮捕在獄者。〕
開門擊閬,殺之,
〔考異曰,宋略云己亥殺閬。按本紀,乙卯貶誕爵,今從之。〕
明寶從間道逃還。
〔間,古莧翻。〕
詔內外纂嚴。
〔考異曰:宋略乙亥纂嚴。按長曆,是戊戌朔,無乙亥;蓋己亥也。〕
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誕。
〔騎,奇寄翻。將,即亮翻;下同。〕
甲子,上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
〔誕為會稽,季之為參軍,及起兵討元凶,以季之為將。〕
素與都督宗愨有隙,
〔宗愨為豫州,兼督司州。〕
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盱眙,音吁怡。〕
沈慶之至歐陽,
〔水經註曰;吳城邗溝,通江、淮。自永和中,江都水斷。其水上承歐陽,引江入埭,六十里至廣陵城。余據北地則今之真州閘也。〕
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愍反,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
〔說,輸芮翻。數,所具翻。守,手又翻。〕
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
〔使,疏吏翻。〕
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 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 不任枉酷,
〔任,音壬。〕
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扞徐、兗。先經何福,同生皇家 ﹖
〔誕於帝同氣也,故云然。〕
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蹈
【章:甲十一行本「蹈」作「奮」;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戈,萬沒豈顧;
〔萬沒,猶言萬 死也。〕
盪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
〔家語:孔子觀周,入后稷之廟,有金人,三緘其口而銘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
上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
〔同籍,諸同宗屬之籍者;期親,謂期喪之親也。〕
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
〔白髮下垂,故曰垂白。〕
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石足勞少壯故耳。」
〔少,詩照翻。〕
上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
〔斷,音短。〕
慶之移營白土,去城戎八里,又進軍新亭。
〔此新亭在廣陵城外,非建康之新亭也。〕
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帥眾來會;
〔帥,讀曰率。〕
兗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眾,云「宗愨助我」;愨至,繞城躍馬呼曰:「我,宗愨也!」
〔先,悉薦翻。呼,火故翻。誑,居況翻。〕
誕見諸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
〔將,即亮翻。騎,奇寄翻。〕
親信並自隨,聲云出戰,邪趨海陵道,
〔晉安帝分廣陵立海陵郡,今泰州也。誕自廣陵北門聲言出戰,邪而趨東,則海陵之路。趨,七喻翻。〕
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
〔驤,思將翻。〕
誕行十餘里,眾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盡力乎﹖」眾皆許諾。誕乃復還,
〔易,以豉翻。為,于偽翻。復,扶又翻。〕
築壇歃血以誓眾,
〔歃,色洽翻。〕
凡府州文武皆加秩。
〔府,司空、竟陵王府;州,南兗州。〕
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
〔劉遵考時在朝為尚書右僕射。〕
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上並使受慶之節度。
〔賁,音奔。〕
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授函表,
〔「授」,南史作「投」,當從之。〕
請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誕之為此,以帝猜忍,欲以間慶之也。慶之峻絕之,蓋亦自為謀耳。為,于偽翻。〕
8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上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
〔竣,七倫翻。〕
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
〔僧達死見上卷上年。〕
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劾奏,免竣官。
〔鄭樵曰:御史之名,周官有之,蓋掌贊書而授法令,非今任也。戰國時,栔、趙澠池之會,各命御史事。又,淳于髡謂齊王曰:「御史在前,」則皆記事之任。至秦、漢為糾察之任。〕
竣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上益怒,詔答曰:「卿乩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
〔訐,居謁翻。復,扶又翻;下復沈同。〕
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乃竟陵王誕反,上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府廷尉,先折其足,
〔折,而設翻。〕
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
〔宮亭湖,即彭蠡湖,在彭澤縣西。〕
復沈其男口。
〔沈,持林翻。顏竣竣失職怨望,固為可罪;而自尋陽東下之時,保護之功,不可忘也。既殺其身,又沈其男口,孝武帝亦少恩哉!〕
9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10上命沈慶之為三烽於桑里,
〔桑里,在廣陵城西南。〕
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趣,前後相繼。
〔璽,斯氏翻。趣,讀日促。〕
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并諸攻具,
〔塞,悉則翻。塹,七豔翻。為樓車推進以攻城,故曰行樓。〕
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色慶之官,詔勿問以淚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上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
〔使,疏史翻。〕
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踰城出降。
〔將,即亮翻。降,戶江翻;下同。〕
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
〔荷,下可翻。背,蒲妹翻。〕
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庚之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暴露之,不與食,母呼庚之,收日而死。誕以中軍長史濮
【章:甲十一行本「濮」作「濟」;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陽范義為左司馬。
〔濮,博木翻。〕
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
〔言誕必陷敗不能振起也。〕
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
〔人吏,言為人之佐吏。〕
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帥眾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
〔帥,讀曰率。先,悉薦翻。〕
乙巳,克其外城;乘騰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
〔趨,七喻翻。〕
隊主沈胤之等追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誕母,文帝殷脩華;妻,徐妃。〕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
〔謂同氣相殘,乃天理人倫之變;必若以義滅親,應涕泣而行誅也。〕
上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
〔抉,於決翻。〕
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
〔苦酒,蓋醯之類也。創,初良翻。〕
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
〔史言宗越之忍。〕
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
〔沈慶之蓋悉獻其首,故聚於石頭南岸。觀,古玩翻。〕
侍中沈懷文諫,不聽。
〔史言當時近侍皆正人,但諫不行、言不聽耳。〕
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
〔將,摧也。曇,徒含翻。〕
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
〔謂深埋景粹之尸也。〕
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王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璿,音旋。下,遐稼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春旨慰勞廣陵。興宗與范義素善,收斂其尸,送喪歸豫章。
〔范義蓋寓居豫章也。蔡興宗之先亦濟陽。勞,力到翻。斂,力贍翻。〕
上謂曰:「節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凓色。
〔兄弟、朋友,皆天倫也。興宗能不忘故交,而帝忍誅屠同氣,故凓。〕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每數萬人此頓,越自騎馬行前,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治,直之翻。陳,讀曰陣。參,初今翻;差,叉宜翻,又初佳翻;參差,不齊也。〕
11辛未,大赦。
〔廣陵既平,故肆赦。〕
12丙子,以丹楊尹劉秀之為尚書右僕射。
13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鑋,刺史如故。
14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15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築北隄,立玄武湖於樂游苑北。〕
16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詔徙於牛頭山西,
〔牛頭山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南四十里,兩峰如闕。〕
直宮城之午位。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復還故處。
〔復,扶又翻。史終言之。〕
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五路之制與金根車不同,加羽葆蓋,愈非古矣。沈約曰:秦閱三代之車,獨取殷制。古曰桑根車,秦曰金根車。〕
四年(庚子、四六○)
1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2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3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4庚寅,立皇子子勛為晉安王,
〔勛,古勳字。〕
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歷陽王,子鷥為襄陽王。
5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6二月,魏衛將軍樂安王良討河西叛胡。
〔以下文叛胡詣長安首罪觀之,此河西蓋謂自龍門木至華陰河之西岸也。〕
7三月,魏人寇北陰平,
〔陰平道,漢屬廣漢屬國都尉,晉武帝泰始中,分立陰平郡,宋分立南陰平、北陰平二郡。五代志:普安郡陰平縣,宋立北陰平郡。宋白曰:文州陰平郡,戰國時氐、羌所據。永嘉之後,羌虜數叛,遂立郡以逼之。輿地志云:晉永嘉末,太守王鋻以郡降李雄,晉人於是悉流移於蜀漢,其氐、羌並屬楊荿搜,此郡不復預受正朔,故南史諸志悉無所錄。其晉人流寓於蜀者,仍於益州立南、北二陰平;寓於漢中者,亦於梁州立南、北二陰平。〕
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考異曰:宋帝紀:「索虜寇北陰平,孔擊破之。」按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堤」、「北陰平」,參酌二書,當為朱提。今按魏收地形志,武都郡有孔堤縣。五代志:武都建威縣,後周併西魏之孔堤郡及縣入焉。此時魏人蓋寇北陰平之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所破也。當從宋紀。朱提郡在南中,時屬寧州,去陰平甚遠,蓋考異誤以宋紀、宋略二書所載合為朱提也,當讀作孔堤,屬上句。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於下文無所附唂,當為衍字。〕
8甲申,皇后親桑于西郊,皇太后觀禮。
9夏,四月,魏太后常氏殂。
〔本保太后,尊為太后,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五月,癸丑,魏葬昭太后於鳴雞山。
〔魏土地記曰:下洛城東北三十里有延河,東流,北有鳴雞山。史記:趙襄子殺代王于夏屋,其姊為代王夫人,襄子迎之,至此,曰:「代已亡矣,吾將安歸乎!」遂磨笄於山而自殺。代人憐之,為立祠焉,因名為磨笄山。每夜有野雞群鳴王祠屋上,故亦謂之鳴雞山。杜佑曰:媯州治懷戎縣,有鳴雞山,本名磨笄山。〕
10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11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
〔吐,從暾入聲。谷,音浴。〕
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曹安表言:「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謂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道,以擊吐谷渾。
12魏崔浩之誅也,
〔見一百二十五卷未文帝元嘉二十七年。〕
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復,扶又翻。〕
13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
〔樂安王良兵威臨之,故首罪。首,式又翻。〕
魏遣使者安慰之。
14秋七月,遣使如魏。
15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16壬午,魏主如河西。
17魏軍至西平,
〔西平,漢漢落都之地;禿髮所都樂都,即落都也;唐為鄯州。〕
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三
【章:十一行本「三」作「二」;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十餘萬。
〔畜,許又翻。〕
18庚午,魏主還平城。
19丁亥,徙襄陽王子鷥為新安王。
20冬,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綠江蠻。
21前廬陵內史周朗,言事切直,
〔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上銜之,使有司奏朗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
〔傳,知戀翻,又直戀翻。〕
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別;坐白衣領職。
〔蔡興宗立於猜暴之朝,葬范義,別周朗,犯時主之怒而不加刑,素行有以孚乎人也。〕
22十一月,魏散騎常侍盧度世等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23是歲,上徵青、冀二州刺史顏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
〔被,皮義翻。〕
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
〔樗蒲采名:有黑犢,有雉,有盧;得盧者勝。〕
上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
〔子,五木也。此亦師伯為佞之一端。幾,居希翻。〕
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24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
〔文帝元嘉十六年,魏克涼州,沮渠無諱與弟安周西走,保據高昌,今為柔然所滅。沮,子余翻。〕
以闞伯周為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五年(辛丑、四六一)
1春,正月,戊午朔,朝賀。
〔朝,直遙翻。〕
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上悅。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於禍。
2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鄴,遂如信都。
3三月,遣使如魏。
〔使,疏吏翻。〕
4魏主發并、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
〔魏道武天賜二年,分并州北境為九原鎮,太武真君七年,置肆州。宋白曰:十三州志云:漢末大亂,匈奴侵邊,自定襄已西,盡雲中、鴈門之間遂空。曹公集荒郡之戶,聚之九原界,以立新興郡,領五原等縣,即唐忻州定襄縣之地。後魏書云:太平二年,置肆州,寄理秀容城。秀容縣,忻州所治,即漢末所置九原縣也。治,直之翻。〕
辛巳,還平城。
5夏,胃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6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7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
〔雍,於用翻。〕
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
〔處,昌呂翻。〕
深之及主帥每禁之,主帥,典籤也;又齋內亦有主帥,謂之齋帥。帥,所類翻。〕常懷念恨。左右張作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
〔說,輸芮翻。〕
「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
〔疏,使去翻,記也。好,如字;無好,猶今人言無好處,言將得罪也。〕
休茂曰:「為之柰何﹖」伯超曰:「惟有殺行事及主帥,
〔行事,謂庾深之;江左率謂長史、司馬行府州事者為行事。〕
舉兵自衛。此去都數千里,
〔雍州鎮襄陽,去建康,水行四千餘里。〕
縱大事不成,不失人虜中為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與伯超等帥夾轂隊,
〔宋諸王有夾轂隊,蓋左右親兵也,出則夾車為衛。帥,讀曰率;下同。〕
殺典籤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籤戴雙;徵集兵眾,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
〔凡府州僚屬皆謂之佐吏。上,時掌翻。騎,奇寄翻。〕
侍讀博士荀詵諫,
〔侍讀博士,授諸王經者也。詵,疏臻翻。〕
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
〔行,下孟翻,巡行也。〕
諮議軍參軍沈暢之等帥眾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
〔為,于偽翻。義成太守治襄陽;註詳見前。〕
克之,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復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
〔復,扶又翻。休茂母,文帝蔡美人。〕
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
〔劉秀之,孝建元年不附義宜,時為尚書右僕射。〕
眾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啟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上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
〔冠,古玩翻。〕
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為射聲校尉。
〔校,戶教翻。〕
上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
〔見四十五卷漢明帝水平十五年。〕
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
〔周成王既誅管叔,囚蔡叔,封叔虞於唐,封康叔於衛,以藩屏周室。〕
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上指,
【章:甲十一行本「請」上有「復上表」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為不可,乃止。
8上畋遊無度,嘗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
〔守,手又翻。〕
以棨信或虛,
〔棨,音啟,傳也,刻木為合符。〕
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
〔墨敕,手敕也。〕
上後因燕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
〔郅惲,字君章。事見四十三卷漢光武建武十三年。從,千容翻。〕
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
〔宵,夜也。〕
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9魏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
〔沅,所賣翻;掃,素報翻;又各上聲。〕
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群祀之廢者皆復其舊。
〔魏罷群祀,見一百二十四卷文帝嘉二七年。〕
10秋,七月,戊寅,魏主立其弟小新成為濟陽王,
〔大明元年,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此小新成,又陽不王之弟也。濟,子禮翻。〕
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
〔平原,河津之要。時魏未得青、齊,故於此置鎮。〕
天賜為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
〔虎牢,宋舊鎮,為司州刺史治所,魏行之,置孫州。〕
萬壽為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
〔和龍,燕舊都,魏得之,以為鎮,後為營州。樂浪,音洛,琅。〕
洛侯為廣平王。
11壬午,魏主巡山北;八月,丁王,還平城。
12戊子,立皇子子仁為永嘉王,子真為始安王。
13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14沈慶之固讓司空,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
〔朝,直遙翻;下同。考異曰:宋略,此事在戊戌。按長曆,是月甲寅朔,無戊戌。〕
元景在從公之上。
〔晉制:文官光祿三大夫,武官驃騎、車騎、衛將軍及諸大將軍開府者,位從公。從,從用翻。〕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產業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穀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
〔按南史齊武帝永明元年,望氣者云:新林婁湖東府西有王氣。正月甲子,築青溪舊宮,作新婁湖苑以厭之;則婁湖當在新林、東府間也。〕
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畜妓妾,
〔妓,渠綺翻。〕
優游無事,盡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
〔從,才用翻。〕
遇之者不知其為三公也。
15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
〔沈約宋志曰:晉江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豫州刺史祖約自譙城退屯壽春。成帝咸和四人,僑立豫州,庾亮為刺史,鎮蕪湖。咸康四年,毛寶為刺史,鎮邾城。八年,庾懌為刺 史,又鎮蕪湖。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趙胤鎮牛渚。二年刺史謝尚鎮蕪湖;四年,進屯壽春;九年,還鎮歷陽;十一年進馬頭。升平元年,刺史謝奕戍譙。哀帝隆和元 年刺史袁真自譙退守壽春。簡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歷陽。孝武寧康元年,刺史桓沖戍姑孰。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馬頭。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歷陽。安帝 義熙二年,刺史劉毅戍孰。宋武帝欲開拓河南,綏定豫土,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豫之基址因此而立。十三年,刺史劉義慶鎮壽陽。永初二年,分淮東為南豫州,治歷陽;淮西為豫州。文帝元嘉七年,又分。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徙治姑孰。今按自宋元以來,分立兩豫:豫州治淮西,南豫治壽陽。孝建之初,魯爽以南豫州刺史鎮壽陽,居然可知也。移南豫州於姑孰,實在大明五年。自永初至元嘉七年,兩豫必嘗復合;而所謂「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徙治姑孰」,者蓋指帝之大明五年。後人傳寫沈志,於「文帝元嘉七年又分」上下文皆有漏脫。而劉義慶鎮壽陽,通鑑在義熙十四年;罷南豫州入豫州,在元嘉二十二年。〕
丁丑,以潯陽王子房為南豫州刺史。
16開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諡曰獻妃。
17壬寅,更以歷陽王子頊為臨海王。
〔考異曰:宋略作「子項」,今從宋書。〕
18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為尚書左僕射劉秀之為雍州刺史。
〔雍,於用翻。〕
19乙卯,以新安王子鷥為南徐州刺史。子鷥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鷥受冠諸子,
〔冠,古玩翻。〕
凡為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鷥之府。
〔眄,彌見翻,或作「盼」。〕
及為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吳郡自晉氏渡江以來屬揚州,最為近畿大郡。〕
初,巴陵王休若為北徐州刺史,以山陰
【章:甲十一行本「陰」下有「令」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張岱為諮議參軍,行府、州、國事。
〔諸幼王臨州,率置行府、州事,此命岱并巴陵國事行之。〕
後臨海王子頊為廣州,豫章王子尚為揚州,晉安王子勛為南兗州,
〔勛,古勳翻。〕
岱歷為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籤、主帥共事,
〔帥,所類翻。〕
事舉而情不相失。或謂岱曰:「主王既幼,
〔江左以來,諸王出鎮,僚屬呼為主王,諸公,府僚呼為主公。〕
執事多明,而每能緝和公私,
〔「緝」,一作「輯」。〕
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為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闇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
〔少,詩沼翻。〕
及子鷥為南徐州,復以岱為別駕、行。
〔復,扶又翻。〕
岱,永之弟也。
20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雅之從祖弟也。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從,才用翻。〕
21魏廣平王洛侯卒。
22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甲戌,制民戶歲輸步四匹。
24是歲,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
〔雜婚,謂與工商雜戶為婚也。將,即亮翻。〕
士族多避役逃亡,乃嚴為之制,捕得即斬之,往往奔竄湖山為盜賊。
〔水則入湖,陸則阻山,皆依陰而為盜賊。〕
沈懷文諫,不聽。
六年(壬寅、四六二)
1春,正月,癸未,魏樂浪王萬壽卒。
〔樂浪,音洛琅。〕
2辛卯,上初祀五帝於明堂,大赦。
3丁未,策秀、孝于中堂。
〔秀、孝,秀才、孝廉也。〕
揚州秀才顧法對策曰:「源清則流潔,神聖則刑全。
〔聖,當作「王」,音于況翻。刑,當作「形」。〕
躬化易於上風,體訓速於草偃。」
〔顧法對策之意,欲帝謹厥身於宮帷、衽席之間,則可以化天下。易,以豉翻。〕
上覽之,惡其諒也,
〔許慎說文曰:諒,信也。諸儒說經者莫能易此義。今此當以諒直為義。參考經典,則直自是直,諒自是諒。惡,烏路翻。〕
4二月,乙卯,復百官祿。
〔文帝元嘉二十七年,以軍興減內外百官俸三分之一;繼而國有內難,日不暇給,今始百官祿。〕
5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為邵陵王。
6初,侍中沈懷文,數以直諫忤旨。
〔數,所角翻。忤,五故翻。〕
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
〔竣,七倫翻。〕
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嘿然。侍中王彧,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 懷文與相酬和,
〔彧,於六翻。和,胡臥翻。〕
顏師伯以白上,上益不悅。上嘗出射雉,
〔自曹魏以來,人王率好出自射雉。射,而亦翻。〕
風雨驟至,懷文與王 彧、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彧曰:「懷文所啟,宜從。」智淵未及言,上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恆知 人事!」
〔恆,戶登翻。〕
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上燕集,在坐者皆令沈醉,
〔坐,徂臥翻。沈,持林翻。〕
嘲謔無度。
〔謔,迄卻翻。〕
懷文素 不飲酒,又不好戲調,
〔好,呼到翻。調,田聊翻。〕
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戒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
〔少,詩照翻。〕
豈 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上乃出懷文為晉安王子勛征虜長史,
〔子勛帶號征虜將軍,以懷文為長史。〕
領廣陵太守。
〔子勛鎮南兗州,故懷文以長史領廣陵太守。〕
懷文詣建康朝正,
〔朝正,謂赴元正朝會也。朝,直遙翻。〕
事畢遣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以女病求申期,
〔申,重也;申期,重為之期也。〕
至是猶未發;免
【章:甲十一行本「免」上有「為有司所糾」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
〔懷文,吳興人;吳興在建康東。〕
上聞,
【章:甲十一行本「聞」下有「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大怒,收府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沖,行哭為懷文請命,見者傷之。
〔澹,徒覽翻。〕
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上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
〔見,視也;言其在?塗炭之中,不堪著眼也。〕
願陛下速正其罪。」
〔言速正其罪者,婉而導,謂若正其罪,當不在於死也。〕
上竟殺之。
7夏,四月,淑儀殷氏卒。
〔考異曰:南史曰:殷淑儀,南郡王義宣女也;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假姓殷氏;左右言泄者多死。或云,貴妃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今從宋書。〕
追拜貴妃,諡曰宣。上痛悼不已,精神為之罔罔,
〔罔罔,失志也,若有若無也。為,于偽翻。〕
頗廢政事。
8五月,壬寅,太宰義恭解領司徒。
9六月,辛酉,東昌文穆公劉延孫卒。
〔沈約志,廬陵郡有東昌國,吳立;隨開皇十一年,省東昌入太和縣。〕
10庚午,魏主如陰山。
11魏石樓胡賀略孫反,
〔石樓胡,即吐京胡也。吐京有石樓山。隋廢吐京郡為石樓縣,唐屬隰州。〕
長安鎮將陵真討平之。
〔將,即奴沃翻。〕
真討平之,卒城而還。
〔卒,子恤翻。〕
12秋,七月,壬寅,魏主如河西。
13乙未,立皇子子雲為晉陵王;是日卒,諡曰孝。
14初,晉庾冰議使沙門敬王者,桓玄復述其議,
〔復,扶又翻。〕
並不果行,至是,上使有司奏曰:「儒、法枝派,名、墨條分,
〔班志:儒家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游文於六經之中,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墨家貴儉,兼受,上賢,右鬼,非命,尚同。〕
至於崇親嚴上,厥猷靡爽。唯浮圖為教,反經提傳,
〔釋氏以自西天竺來者為經,中國沙門譯而演其義者為傳。提,拈掇也。傳,直戀翻。〕
拘文蔽道,在末彌扇。夫佛以謙卑自牧,忠虔為道,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
〔謂拜四輩而不拜父母也。釋氏有所謂戒外四聖:佛,一也;菩薩,二也;圓覺,三也;聲聞,四也。亦謂之四輩。〕
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
〔沙門重戒臘,以拾俗為僧之年為始。耆,老也。直體,謂不屈身也。稽,音啟。〕
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比當盡虔;
〔比,毗志翻,並也,總也。〕
禮敬容,依其本俗。」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及廢帝即位,復舊。
15乙未,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左僕射,丹楊尹王僧朗為右僕射。僧朗,彧之父也。
16冬,十月,壬申,葬宣貴妃於龍山。
〔九域志:江寧府有龍山,山形似龍。江寧府即建康。〕
鑿岡通道數十里,民不堪役,死亡甚眾;
〔亡,逃亡也。〕
自江南葬埋之盛,未之有也。又為之別立廟。
〔古者,宗廟之制,妾祔於妾祖姑。漢氏以來,薄太后生文帝,鉤弋夫人生昭帝,皆就園置寢廟,未嘗別立廟也。史言帝溺於女寵,縱情敗禮。為,于偽翻。〕
19壬寅,魏主還平城。
〔自河西還也。〕
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来聘。明根,雅之从祖弟也。
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
20南徐州從事史范陽祖沖之
〔自漢以來,諸州皆有從事史、假佐。〕
上言,何承天
【章:甲十一行本「天」下有「元嘉」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曆疏舛猶多,
〔何承天撰曆,見一百二十四卷文帝元嘉二十一年。〕
更造新曆,
〔更,工衡翻。〕
以為:「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
〔載,子亥翻。〕
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之中。今曆,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曆,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
〔所謂今曆、今法,皆祖沖之更造者也。曆家分上元、中元、下元甲子,各六十年,凡一百八十年,而下元甲子終矣,復於上元甲子。〕
上令善曆者難之,不能屈。會上晏駕,不果施行。
〔難,乃旦翻。〕
七年(癸卯、四六三)
1春,止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僕射。
上每因晏集,使
【章:甲十一行本「使」上有「好」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群臣自相隆訐以為樂。
〔謔人以成其過,謂之隆;發人之陰私,謂之訐。訐,居謁翻。樂,音洛。〕
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
〔會,合也。〕
嘗使智淵以王僧朗戲其子彧。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上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
〔古人畏聞父母名,惟君所無私諱。今人雖各有家諱,然稠人廣座中,往往不敢以為諱。吾是以歎隋世以前人士,猶為近古也。〕
由是恩寵太衰。
〔武帝以是怒江智淵,何異孫哠之怒韋昭邪!〕
又議殷貴妃諡曰懷,上以為不盡美,甚銜之。他日與群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
〔石柱,墓表也。〕
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
〔考異曰:「帝既以僧安辱智淵,自是詆之無度,智淵不堪其恥,退而自殺。」今從宋書。〕
2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驃,匹妙翻。騎,奇寄翻。〕
3二月,甲寅,上巡南豫、南兗州;丁卯,
【嚴:「卯」改「巳」。】
校獵於烏江;
〔烏江縣,始見於晉書,屬淮南郡,不記置立;宋屬歷陽郡。宋白曰:晉太康六年於東城界置烏江縣。校,戶教翻。〕
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4夏,四月,甲子,詔曰:「自非臨軍戰陳,並不得專殺;其罪應重辟者,
〔陳,讀曰陣。辟,毗亦翻。〕
皆先上須報;
〔先上其罪狀,待報乃行刑;此漢法也。上,時掌翻。〕
違犯者殺人論。」
5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道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食猝者,不從此例。」
〔釁,許覲翻。〕
6戊辰,
【嚴:「辰」改「寅」。】
以左民尚書蔡興宗、
〔曹魏置左民尚書。〕
左衛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袁淑死於元凶劭之難。〕
上好狎侮群臣,
〔好,呼到翻。〕
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為老傖,
〔江南人呼中州人為傖。王玄謨,太原人也,故呼之為老傖。傖,助庚翻。〕
僕射劉秀之為老慳,顏頧伯為齴;
〔齴,魚蹇翻,靈齒也。〕
其餘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為歡笑。
〔踣,蒲北翻。〕
又寵一崑崙奴,
〔崑崙奴者,言其狀似崑崙國人也。崑崙國在林邑南崙,盧昆翻。〕
令以杖擊群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媟。
〔媟,私列翻。〕
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
〔曹魏置二十三郎,儀曹其一也。〕
「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達。」
〔昵,尼質翻。〕
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
〔蔡豫章,興宗父廓也,嘗為豫章太守,故稱之。相府,謂武帝相晉時,廓為司徒左長史也。相府,息亮翻。〕
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左傳:子產曰:「其父析薪,其子不克負荷。」荷,音下可翻,又如字。〕
7壬寅,魏主如陰山。
8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為豫州刺史。德願,懷慎之子也。
上既葬殷貴妃,數與群臣至其墓,
〔數,所角翻。〕
謂德煩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願應聲慟哭,撫膺擗踊,涕泗交流。
〔膺,胸也。擗,毗亦翻,以手擊胸也。詩註曰:自目曰涕,自鼻曰泗。〕
上甚悅,故用豫州刺史以賞之。
〔「用」下當有「為」字。〕
上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志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志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史言上淫荒,為所侮弄。〕
上為人, 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
〔省,悉景翻。行,戶剛翻。一注目間能,能了七行文義。〕
又善騎射,
〔騎,奇寄翻。〕
而奢欲無度。 自晉氏江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興,無所增改。上始大脩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幸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 居陰室,
〔被,皮義翻。藏,徂浪翻。壞,音怪。江左諸帝既崩,以其所居殿為陰室,荿諸御服。〕
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群臣觀之。壯頭有土障,壁上挂葛燈籠,麻蠅拂。
〔以葛為嬁籠,以麻為蠅拂。〕
侍中袁顗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上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
〔周公無逸之書曰: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宋孝武是也。〕
顗,淑之兄子也。
9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為淮南王,子產為臨賀王。
10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12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13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禕為司空。
甲寅,大赦。
15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明根連三年來聘。長,知兩翻。〕
16十一月,癸巳,上習水軍於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八年(甲辰、四六四)
1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雲為任城王。
〔任,音壬。〕
2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鷥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
3上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十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
〔蒲戲,樗蒲之戲也。〕
要今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
〔少,詩沼翻。〕
常憑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肅然整容,無復酒態。
〔復,扶又翻。〕
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於玉燭殿。
〔年三十五。〕
遺詔:「太宰義惎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
〔入居臺城之內也。建康無外城,設六籬門而巳。百官第宅皆在臺城之外。驃,匹妙翻。騎,奇寄翻。〕
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僕射顏師伯;外監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
〔舊制:外監不隸領軍,宜相統近,斷於外監之心。延壽之言,為宋末嬖倖專擅發也。〕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
〔諱子業,小字法師,孝武帝,長子也。〕
年穴;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
〔璽,斯氏翻。綬,音受。〕
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
〔左傳:魯襄公薨,立昭公。叔孫穆子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慼而有喜容。是謂火度。」比葬,三易衰,衰礮如故衰。於是昭公十九年矣,猶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終也。〕
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為明年帝以狂暴見弒張本。〕
甲子,诏复以太宰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领丹阳尹,解南兗州。
5六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6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
〔為明年子勛起兵張本。勛,古勳字。〕
7柔然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受羅部真可汗,
〔魏收曰:受羅部真,魏主惠也。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改元永康。部真師眾侵魏;
〔帥,讀曰率。〕
辛丑,魏北鎮遊軍擊破之。
8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眾至數萬。魏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9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寧陵,
〔景寧陵在丹楊秣陵縣巖山。〕
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11乙卯,罷南北二馳道,
〔世祖大明五年,立南北二馳道,自閭闔門至于朱雀門,又自承明門至于玄武湖。〕
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頻師伯曰:
〔此都座,謂尚書八座會坐之所,猶今之都堂也。〕
「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改貴。
〔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
〔復,扶又翻;下復非、復留同。〕
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從。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引身避事,由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
〔朝,直遙翻。〕
威行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佰守空名而已。
〔義恭錄尚書事,師伯為僕射,而尚書事決於法興等,是守空名也。〕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
〔興宗為吏部尚書。〕
每至上朝,
〔上,時掌翻。朝,直遙翻;下同。〕
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
〔為,于偽翻。〕
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
〔恇,法也。撓,屈也。恇,去王翻。撓,奴教翻。〕
阿順法興,恆慮失旨,
〔恆,戶登翻。〕
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
〔選,須絹翻。選事,選曹事也。〕
法興、尚之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
〔被,皮義翻。復,扶又翻;下同。〕
亦石知是何天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
〔數,所角翻。惡,烏路翻;下同。〕
左遷興宗新昌太守;
〔吳孫哠建衡三年,分交趾立新興郡,晉武帝太康三年,更名新昌郡,屬交州。五代志:交州嘉寧縣,舊置新昌郡。〕
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13乙丑,新安王子鷥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為南徐刺史。
14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
〔寧,相傳讀從去聲。劉禹錫詩從平聲。〕
己丑,太后殂。
15九月,辛丑,魏主還平城。
〔自河西還也。〕
16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17乙卯,葬六穆皇后于景寧陵。
〔王后從孝武帝諡,當作「武穆」。〕
18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諸郡為揚州,
〔大明三年,以丹楊等六郡為王畿。〕
以揚州為東揚州。以會稽為揚州,亦見三年。〕癸巳,以豫章王子尚為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青州移治歷城,見上卷孝建三年。〕
宋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大奇。
〔此大較以沈約宋志為據,沈約作志,大較以是年為正,然是年止二十一州耳,沈志所謂二十二州,以明帝泰始七年分交廣置越州足之; 而此時又已省司州,蓋止二十一州也。揚州,領丹楊、吳興、淮南、宣城、義興五郡。東揚州,領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南徐州,領南東海、南琅 邪、晉陵、吳、南蘭陵、南東莞、淮陵、臨淮、南彭城、南高平、南平昌、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濟陽、南魯郡十七郡。徐州, 領彭城、沛、下邳、蘭陵、東 海、東莞、東安、琅邪、陽平、濟陰、北濟陰十二郡。南兗州,領廣陵、海陵、山陽、盱眙、秦郡、南沛、鍾離、北沛、臨江九郡。兗州,領泰山、高平、魯、東 平、陽平、濟北六郡。南豫州,領歷陽、南譙、廬江、南汝陰、南梁、晉熙、弋陽、安豐、南汝南、南新蔡、東郡、南潁、南潁川、西汝陰、南汝陽、南陳留、南陳 左郡、邊城左郡、光城左郡十九郡。豫州,領汝南、新蔡、譙、梁、陳、南頓,潁川、汝陰、汝陽、馬頭十一郡。江州,領尋陽、豫章、鄱陽、臨川、廬陵、安成、 南康、南新蔡、建安、晉安十郡。青州,領齊、濟南、樂安、高密、平昌、北海、東萊、太原、長廣九郡。冀州,領廣川、平原、清河、樂陵、魏、河間、頓丘、高 陽、勃海九郡。司州,領義陽、隨陽、安陸、南汝南四郡。荊州,領南郡、南平、宜都、巴東、汶陽、南義陽、新興、南河東、建平、長寧、武寧十一郡。郢州,領 江夏、竟陵、隨、武陵、天門、巴陵、武昌、西陽八郡。湘州,領長沙、衡陽、桂陽、零陵、營陽、湘東,邵陵、始興、臨慶、始安十郡。雍州,領襄陽、南陽、新 野、順陽、京兆、始平、扶風、南上洛、河南、廣平、義成、馮翊、天水、建昌、華山、北河南、弘農十七郡。梁州,領漢中、魏興、新興、新城、上庸、晉壽、華 陽、新巴、北巴西、北陰平、南陰平、巴渠、懷安、安熙、白水、南上洛、北上洛、安康、南宕渠、懷安二十郡。秦州,領武都、略陽、安固、西京兆、南太原、南 安、馮翊、隴西、始平、金城、安定、天水、西扶風、北扶風十四,郡。益州,領蜀郡、廣漢、巴西、梓潼、巴郡、遂寧、江陽、懷寧、寧蜀、越嶲、汶山、南陰 平、犍為、始康、晉熙、晉原、永寧、安固、南漢中、北陰平、武都、新城、南新巴、南晉壽、宋興、南宕 渠、天水、東江陽、沈黎二十九郡。寧州,領建寧、晉寧、牂柯、平蠻、夜郎、朱提,南廣、建都、西平、西河陽、東河陽、興寧、興古、梁水十五郡。廣州,領南 海、蒼梧、晉康、新寧、永平、鬱林、桂林、高涼、新會、東官、義安、宋康、綏康、海昌、宋熙、寧浦、晉興、樂昌、臨鄣十九郡。交州,領交趾、武平、新昌、 九真、九德、日南、合浦、義昌、宋平九郡。合二百六十八。蓋以新立百梁、旅蘇、永寧、安昌、富昌、南流六郡,足為二百七十四。其間荒外有郡而無縣,有縣而無戶口,有戶數而無口數,亦不能詳也。奇,居宜翻。〕
東方諸郡連歲旱饑,
〔東方諸郡,謂三吳及浙江東五郡。〕
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什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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