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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八-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十
〔起閼逢敦牂(甲午),盡著雍閹茂(戊戌),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
〔諱駿,字休龍,小字道民,文帝第三子也。〕
孝建元年(甲午,四五四)
1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
〔上既平元凶之亂,依故事即位踰年而後改元。孝建者,蓋欲以孝,建平禍亂安宗廟之功。〕
甲辰,以尚書令何尚之為左光祿大夫、護軍將軍,以左衛將軍顏竣為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
〔竣,七倫翻。驍,堅堯翻。騎,奇寄翻。〕
2壬戌,更鑄孝建四銖錢。
〔更,工衡翻。〕
3乙丑,魏以侍中伊与為司空。
〔与,蒲撥翻。〕
4丙子,
【嚴:「子」改「寅」。】
立皇子子業為太子。
5初,江州刺史臧質,自謂人才足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亂,質潛有異圖,以荊州刺史南邵王義宣庸闇易制,
〔易,以豉翻。〕
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質於義宣為內兄,
〔臧質,武敬皇后之姪,年長於義宣,故為內兄。〕
既至江陵,
〔質初起兵與魯爽同詣江陵,事見上卷上年。〕
即稱名拜義宣。義宣驚愕問故。質曰:「事中宜然。」
〔謂國家多事之中,宜相推奉也。〕
時義宣已奉帝為主,故其計不行。及至新亭,
〔去年五月朔,質至新亭。〕
又拜江夏王義恭,
〔夏,戶雅翻。〕
曰:「天下屯危,禮異常日。」
〔屯,陟倫翻。〕
劭既誅,義宣與質功皆第一,由是驕恣,事多專行,凡所求欲,無不必從。
〔必上之從己。〕
義宣在荊州十年,
〔文帝元嘉二十年義宣鎮荊州。〕
財富兵強;朝廷所下制度,意有不同,一不遵承。
〔史歷言義宣、質驕橫之由。下,遐稼翻。〕
質自建康之江州,舫千餘乘,部伍前後百餘里。
〔舫,甫妄翻。乘,繩證翻。〕
帝方自攬威權,而質以少主遇之,
〔少,詩照翻。〕
政刑慶賞,一不咨稟。擅用湓口、鉤圻米,
〔湓口米,荊、湘、郢三州之運所積也。鉤圻米,南江之運所積也。水經註:灨水自南昌歷郴丘城下,又歷鉤圻邸閣下,而後至彭澤。圻,音畿。〕
臺符屢加檢詰,漸致猜懼。
〔檢詰,謂檢校米斛,而詰問擅用之由也。詰,去吉翻。〕
帝淫義宣諸女,義宣由是恨怒。質迺遣密信說義宣,
〔密信,密使也。說,輸芮翻;下說誘同。〕
以為「負不賞之功,挾震主之威,自古能全者有幾﹖今萬物係心於公,聲迹巳著;見幾不作,將為他人所先。
〔幾,居希翻。先,悉薦翻。〕
若命徐遺寶、魯爽驅西北精兵來屯江上,
〔徐遺寶刺兗州,直建康北;魯爽刺南豫,直建康西。魯爽素奉義宣,徐遺寶由義宣府參軍起,故欲命之同逆。〕
質帥九江樓船為公前驅,
〔帥,讀曰率。〕
已為得天下之半。公以八州之眾,徐進而臨之,
〔義宣都督荊、雍、梁、益、湘、交、廣、寧八州。〕
雖韓、白更生,不能為建康計矣。
〔韓、白,謂韓信、白起。〕
且少主失德,聞於道路;
〔聞,音問,同。〕
沈、柳諸將,亦我之故人,
〔沈慶之與質同以武幹事文帝,質為雍州,柳元景其部曲將也。將,即亮翻;下同。〕
誰肯為少主盡力者!
〔為,于偽翻;下為公同。〕
夫不可留者年也,不可失者時也。質常恐溘先朝露,
〔溘,苦答翻,又苦合翻。溘,奄也。朝露,言其易晞。溘先朝露,言奄然而死在朝露未晞之先。先,悉薦翻。〕
不得展其旅力,
〔毛萇曰:旅,眾也。考孔安國書註亦然。〕
為公掃除,於時悔之何及。」義宣腹心將佐諮議參軍蔡超、司馬竺超民等咸有富貴之望,
〔蔡超等以江州將佐從帝起義以得富貴,故懷非望。〕
欲倚質威名以成其業,共勸義宣從其計。質女為義宣子採之婦。義宣謂質無復異同,
〔復,扶又翻。〕
遂許之。超民,夔之子也。
〔景平、元嘉之間,竺夔守東陽有功。〕
臧敦時為黃門侍郎,帝使敦至義宣所,道經尋陽,質更令敦說誘義宣,
〔誘,音酉。〕
義宣
【章:甲十一行本「宣」下有「質」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意遂定。
豫州刺史魯爽有勇力,義宣素與之相結。義宣密使人報爽及兗州刺史徐遺寶,期以今秋同舉兵。使者至壽陽,爽方飲醉,失義宣指,即日舉兵。
〔考異曰:宋本紀:「二月庚午,爽、臧質、南邵王義宣、徐遺寶舉兵反。」義宣傳云其年正月便反。宋略云:「二月,義宣等反。」按爽之反,帝猶遣質收魯弘,則非同日反明矣。又按長曆,是日戊辰朔;然則庚午三日也。義宣傳,起兵在二月二十六日,但不知爽反在正月與二月耳。〕
爽弟瑜在建康,聞之,逃叛。爽使其眾戴黃標,
〔戴黃以為標識。〕
竊造法服,登壇,自號建平元年;疑長史韋處穆、中兵參軍楊元駒、治中庾騰之不與己同,皆殺之。
〔處,昌呂翻。〕
徐遺寶亦勒兵向彭城。
二月,義宣聞爽已反,狼狽舉兵。魯瑜弟弘為質府佐,帝敕質收之,質即執臺使,舉兵。
〔使,疏吏翻。〕
義宣與質皆上表,言為左右所讒疾,欲誅君側之惡。義宣進爽號征北將軍。爽於是送所造輿服詣江陵,使征北府戶曹版義宣等,
〔晉、宋之制,藩方權宜授官者謂之版授。〕
文曰:「丞相劉,今補天子,名義宣;車騎臧,今補丞相,名質;平西朱,今補車騎,名脩之:
〔先是,臧質進號車騎將軍,鎮尋陽;朱脩之進號平西將軍,鎮襄陽;進義宣丞相,辭不受。〕
皆版到奉行。」義宣駭愕,爽所送法物並留竟陵,不聽進。質加魯弘輔國將軍,下戍大雷。義宣遣諮議參軍劉諶之將萬人就弘,
〔諶,氏壬翻。將,即亮翻。〕
召司州刺史魯秀,欲使為諶之後繼。秀至江陵見義宣,出,拊膺曰:「吾兄誤我,乃與癡人作賊,今年敗矣!」
義宣兼荊、江、兗、豫四州之力,威震遠近。帝欲奉乘輿法物迎之,
〔乘,繩證翻。〕
竟陵王誕固執不可,曰:「柰何持此座與人!」乃止。
〔竟陵王誕時為揚州刺史。〕
己卯,以領軍將軍柳元景為撫軍將軍;辛卯,以左衛將軍王玄謨為豫州刺史。
〔欲以代魯爽。〕
命元景統玄謨等諸將以討義宣。癸巳,進據梁山洲,
〔時梁山江中有洲,玄謨等舟師據之。〕
於兩岸築偃月壘,水陸待之。義宣自稱都督中外諸軍事,命僚佐悉稱名。
6甲午,魏主詣道壇受圖籙。
〔寇謙之之遺教也。〕
7丙申,以安北司馬夏侯祖歡為兗州刺史。
〔代徐遺寶。〕
三月,己亥,內外戒嚴。
〔考異曰:宋本紀、宋略皆作癸亥,下有辛丑。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癸亥二十六日,辛丑乃四日也;當作己亥。〕
辛丑,以徐州刺史蕭思話為江州刺史,
〔欲以代臧質。〕
柳元景為雍州刺史。
〔欲以代朱脩之。雍,於用翻。〕
癸卯,以太子左衛率龐秀之為徐州刺史。
〔欲以代蕭思話。〕
義宣移檄州郡,加進位號,使同發兵。雍州刺史朱脩之偽許之,而遣使陳誠於帝。
〔遣使,疏吏翻;下同。〕
益州刺史劉秀之斬義宣使者,遣中兵參軍韋崧
【嚴:「崧」改「山松」。】
將萬人襲江陵。
〔將,即亮翻;下使將同。〕
戊申,義宣帥眾十萬發江津,舳艫數百里。
〔帥,讀曰率。舳,音逐。艫,音盧。〕
以子慆為輔國將軍,與左司馬竺超民留鎮江陵。
〔慆,土刀翻。〕
檄朱脩之使發兵萬人繼進,脩之不從。義宣知脩之貳於己,乃以魯秀為雍州刺史,使將萬餘人擊之。王玄謨聞秀不來,
〔魯秀善戰,故王玄謨憚之。〕
喜曰:「臧質易與耳。」
〔易,以豉翻。〕
冀州刺史垣護之妻,徐遺寶之姊也,遺寶邀護之同反,護之不從,發兵擊之。遺寶遣兵襲徐州長史明胤於彭城,不克。
〔蕭思話已離彭城,長史明胤守之。〕
胤與夏侯祖歡、垣護之共擊遺寶於湖陸,
〔未兗州治湖陸。〕
遺寶棄眾焚城,奔魯爽。
義宣至尋陽,以質為前鋒而進,爽亦引兵直趣歷陽,
〔趣,七喻翻。〕
與質水陸俱下。殿中將軍沈靈賜將百舸,破質前軍於南陵,擒軍主徐慶安等。
〔舸,古我翻。〕
質至梁山,夾陳兩岸,與官軍相拒。
〔陳,讀日陣。〕
夏,四月,戊辰,以後將軍劉義綦為湘州刺史;甲申,以朱脩之為荊州刺史。
〔義宣為荊、湘二州刺史而反,故二州皆命代,以朱脩之效順,使制其後,故命以荊州。〕
上遣左軍將軍薛安都、龍驤將軍南陽宗越等戍歷陽,
〔驤,思將翻。〕
與魯爽前鋒楊胡興等戰,斬之。
〔考異曰:安都傳作「胡與」,今從宗越傳。〕
爽不能進,留軍大峴,使魯瑜屯小峴。
〔小峴在合肥之東,大峴又在小峴之東。峴,戶典翻。〕
上復遣鎮軍將軍沈慶之濟江,督諸將討爽,
〔復,扶又翻。〕
爽食少,引兵稍退,自留斷後;
〔少,詩沼翻。斷,音短;斷後,古之所謂殿也。〕
慶之使薛安都帥輕騎追之,
〔帥,讀曰率。騎,奇寄翻。〕
丙戌,及爽於小峴。爽將戰,飲酒過醉,安都望見爽,即馬大呼,直往刺之,
〔呼,火故翻。刺,七亦翻。〕
應手而倒,左右范雙斬其首。爽眾奔散,瑜亦為部下所殺,遂進攻壽陽,克之。
〔爽為南豫州刺史,鎮壽陽。〕
徐遺寶奔東海,東海人殺之。
李延壽論曰:凶人之濟其身,非世亂莫由焉。魯爽以亂世之情,而行之於平日,
〔平日,謂安平無事之日。〕
其取敗也宜哉!
〔考異曰:此語本出沈約宋書吳喜黃回傳贊,而延壽取之。以約施用失所,故絀其名。〕
8南郡王義宣至鵲頭,慶之送爽首示之,并與書曰:「僕荷任一方,而釁生所統。」
〔去年,慶之鎮盱眙,今使之專征,蓋兼督兗、豫。荷,下可翻。釁,許觀翻。〕
近聊帥輕師,指往翦撲,
〔輕師,言非重兵。撲,普上翻。〕
軍鋒裁及,賊爽授首。公情契異常,
〔言義宣與爽相結,情契異於常人。〕
或欲相見,及其可識,指送相呈。」爽累世將家,
〔魯爽父軌,軌父宗之,三世將家。〕
驍猛善戰,號萬人敵;
〔驍,堅堯翻。〕
義宣與質聞其死,皆駭懼。
柳元景于採石;王玄謨以臧質眾盛,遣使來求益兵,
〔使,疏吏翻。〕
上使元景進屯姑孰。
〔考異曰:垣護之傳作「南州」,蓋南州即姑孰也。按宋白續通典曰:「桓玄居南州,以在國南,故曰南州,」載之宣州之下。晉書云:「桓玄於南州起齋,號曰盤龍齋。劉毅小字盤龍。玄既敗,毅以豫州刺史出鎮姑孰,正居是齋。」桓玄既誅司馬元顯,出鎮姑孰,起盤龍齋,蓋是時也。晉書正指姑孰為南州,宋白誤矣。〕
太傅義恭與義宣書曰:「往時仲假兵,靈寶尋害其族;孝伯推誠,牢之旋踵而敗。」
〔假兵、推誠事並見一百一十卷晉安帝隆安二年,桓玄殺殷仲堪見一百一十一卷三年。桓玄,字靈寶。王恭,字孝伯。〕
臧質少無美行,弟所具悉。
〔質少輕薄無檢,為文帝所嫌。少,詩照翻。行,下孟翻。〕
今藉西楚之強力,圖濟其私;凶謀若果,
〔果,勝也,克也,決也。〕
恐非復池中物也。」
〔復,扶又翻。〕
義宣由此疑之。五月,甲辰,義宣至無湖,質進計曰:「今以萬人取南州,則梁山中絕;
〔柳元景屯南州為梁山後鎮,若取之,則梁山之路中絕。〕
萬人綴梁山,則玄謨必不敢動;下官中流鼓棹,直趣石頭,此上策也。」
〔沈慶之、薛安都等在江西,柳元景、王玄謨等與義宣相持;若質計得行,建康殆矣。趣,七喻翻。〕
義宣將從之。劉諶之密言於義宣曰:「質求前驅,此志難測。不如盡銳攻梁山,事克然後長驅,此萬安之計也。」義宣乃止。
冗從僕射胡子反等守梁山西壘,會西南風急,質遣其將尹周之攻西壘;
〔因西南風急而攻西壘,東壘之兵難以逆風赴救。赜,而隴翻。從,才用翻。將,即亮翻。〕
子反方渡東岸就玄謨計事,聞之,馳歸。
【章:甲十一行本「歸」下有「周之攻壘甚急」六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偏將劉季之帥之軍殊死戰,
〔帥,讀曰率。〕
求救於玄謨,玄謨不遣;大司馬參軍崔勳之固爭,乃遣勳之與積弩將軍垣詣之救之。比至,城已陷,勳之、詢之皆戰死。
〔比,必寐翻,及也。考異曰:義宣傳曰:「五月十九日,西南風猛。」宋略曰:「己亥,質遣尹周之攻梁山西壘,陷之。」按長曆,是月丁酉朔,三日己亥,八日甲辰,十八日甲寅。宋略於己亥上有甲辰,下有甲寅,然則決非十九日與己亥,或者是己酉與辛亥也。今不書日,闕疑。〕
詢之,護之之弟也。子反等奔還東岸。質又遣其將龐法起將數千兵趨南浦,欲自後掩玄謨,
〔龐,皮江翻。趨,七俞翻。時玄謨使其將鄭琨、武念戍南浦,其地則今之大信港也,俗謂之肩擔河。〕
游擊將軍垣護之引水軍與戰,破之。
〔此以上皆梁山交戰事。〕
朱脩之斷馬鞍山道,
〔水經註:檀溪水出襄陽西柳子山下,東為鴨湖,湖在馬鞍山東北。按馬鞍山今謂之望楚山,晉劉弘所改名也,高處有三磴。斷,丁管翻。〕
據險自守。魯秀攻之,不克,屢為脩之所敗,
〔敗,補邁翻。〕
乃還江陵,脩之引兵躡之。或勸脩之急追,脩之曰:「魯秀,驍將也;獸窮則攫,不可迫也。」
〔兵法有言:知彼知己,百戰不殆。朱脩之此戰近之。驍,堅堯翻。將,即亮翻。〕
王玄謨使垣護之告急於柳元景曰:「西城不守,唯餘東城萬人。賊軍數倍,強弱不敵,欲退還姑孰,就下協力當之,更議進取。」元景不許,曰:「賊勢方盛,不可先退,吾當甲赴之。」護之曰:「賊謂南州有三萬人,而將軍麾下裁十分之一,若往造賊壘,
〔造,七到翻。〕
則虛實露矣。王豫州必不可來,不如分兵援之。」元景曰:「善!」乃留羸弱自守,悉遣精兵助玄謨,多張旗幟。
〔羸,倫為翻。幟,昌志翻。〕
梁山望之如數萬人,皆以為建康兵悉至,眾心乃安。
質自請攻東城。諮議參軍顏樂之說義宣曰:「質若復克東城,
〔樂,音洛。說,輸芮翻。復,扶又翻。〕
則大功盡歸之矣;宜遣麾下自行。」義宣乃遣劉諶之與質俱進。甲寅,義宣至梁山,頓兵西岸,
〔義宣自鵲頭至梁山西岸。〕
質與劉諶之進攻東城。玄謨督諸軍大戰,薛安都帥突騎先衝其陳之東南,陷之,
〔帥,讀曰率。騎,奇寄翻。陳,讀曰陳。〕
斬諶之首,劉季之、宗越又陷其西北,質等兵大敗。垣護之燒江中舟艦,煙陷覆水,
〔艦,戶黯翻。覆,敷又翻;下覆頭同。〕
延及西岸營壘殆盡;諸軍乘勢攻之,義宣兵亦潰。義宣單舸迸走,閉戶而泣,
〔舸,古我翻。迸,北孟翻。戶,艦戶也。〕
荊州人隨之者猶百餘舸。質欲見義宣計事,而義宣已去,質不知所為,亦走,其眾皆降散。
〔降,戶江翻。〕
己未,解嚴。
9癸亥,以吳興太守劉延孫為尚書右僕射。
〔守,手又翻。〕
10六月,丙寅,魏主如陰山。
11臧質至尋陽,焚燒府舍,載妓妾西走;使嬖人何文敬領餘兵居前,至西陽。西陽太守魯方平紿文敬曰:
〔妓,渠綺翻。嬖,卑義翻,又博計翻。紿,蕩亥翻。〕
「詔書唯捕元惡,餘無所問,不如逃之。」文敬棄眾亡去。質先以妹夫羊沖為武昌郡,
〔晉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江夏為武昌郡。又按晉志,吳主權以東鄂置武昌郡;今壽昌軍是也。〕
質往投之;沖已為郡丞胡庇之所殺,質無所歸,乃逃于南湖,
〔南湖今在壽昌軍武昌縣東八里。〕
掇蓮實噉之。
〔掇,于括翻。噉,徒濫翻,又徒覽翻。〕
追兵至,以荷覆頭,自沈於水,出其鼻。
〔沈,持林翻。〕
戊辰,軍主鄭俱兒望見,射之,中心,
〔射,而亦翻。中,竹仲翻。〕
兵刃亂至,腸胃縈水草,斬首送建康,子孫皆棄市,并誅其黨樂安太守
【章:甲十一行本作「豫章太守樂安」六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云:「黨」下脫「豫章太守」四字,「安」下衍「太守」二字。】
任薈之、
〔任,音壬。薈,烏外翻。〕
臨川內史劉懷之、鄱陽太守杜仲儒。仲儒,驥之兄子也。
〔杜驥,元嘉中刺青州。〕
功臣柳元景等封賞各有差。
丞相義宣走至江夏,聞巴陵有軍,
〔巴陵之軍,蓋韋崧之兵也;或曰:湘州刺史劉遵考之兵也。夏,戶雅翻。〕
回向江陵,眾散且盡,與左右十許人徒走,腳痛不能前,僦民露車自載,
〔僦,即就翻,賃也。〕
緣道求食。至江陵郭外,遣人報竺超民,超民具羽儀兵眾迎之。時荊州帶甲尚萬餘人,左右翟靈寶誡義宣使撫忍將佐,
〔翟,萇伯翻。將,即亮翻。〕
以:「臧質違指授之宜,用致失利。今治兵繕甲,更為後圖。」
〔治,置之翻。〕
昔漢高百敗,終成大業....」而義宣忘靈寶之言, 誤云「項羽千敗」,眾咸掩口。
〔掩口而笑也。〕
魯秀、竺超民等猶欲收餘兵更圖一決;而義宣惛沮,無復神守,人內不復出,
〔沮,在呂翻。復,扶又翻;下夜復 同。〕
左右腹心稍稍離叛。魯秀北走,
〔考異曰:宋略云:「秀自襄陽敗退,將及江陵,聞敗北走。」今從宋書。〕
義宣不能自立,欲從秀去,乃攜息慆
〔息,子 也。〕
及所愛妾五人,著男子服相隨。
〔著,陟略翻。〕
城內擾亂,白刃交橫,義宣懼,墜馬,遂步進;竺超民送至城外,更以馬與之,歸而城守。
〔守,手又翻。〕
義宣求秀不得,左右盡棄之,夜,復還南郡空廨;
〔南郡太守廨舍,蓋在江陵城外。廨,古隘翻。〕
旦日,超民收送刺姦。
〔自漢以來,公府有刺姦掾。〕
義宣止獄戶,坐地歎曰:「臧質老奴誤我!」五妾尋被遣出,義宣號泣,語獄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別始是苦。」
〔被,皮義翻。號,戶高翻。語,牛倨翻。別,如字;分別,猶分離也。〕
魯秀眾散,不能去,還向江陵,城上人射之,
〔射,而亦翻。〕
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詔右僕射劉孝
【章:甲十一行本「孝」作「延」;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孫使荊、江二州,旌別枉直,
〔使,疏吏翻。別,彼列翻。〕
就行誅賞;且分割二州之地,議更置新州。
〔由是遂分荊、湘、江、豫之地置郢州。〕
初,晉氏南遷,以揚州為京畿,穀帛所資皆出焉;以荊、江為重鎮,甲兵所聚盡在焉;常使大將居之。
〔將,即亮翻。〕
三州戶口,居江南之半,上惡其強大,故欲分之。
〔惡,烏路翻;下同。〕
癸未,分揚州浙東五郡置東揚州,治會稽;
〔五郡:會稽、東陽、永嘉、臨海、新安。會,工外翻。〕
分荊、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
〔分荊州之江夏、竟陵、隨、武陵、天門、湘州巴陵、江州武昌、豫州西陽凡八郡。永初郡國志及何承天志,江夏太守本治安陸,自此之後徙治夏口;今鄂州治江夏縣即其地。夏,戶雅翻;下夏口同。〕
罷南蠻校尉,遷其營於建康。
〔晉武帝置護南蠻校尉於襄陽,江左初省,尋又置於江陵。水經註:南蠻校尉府在方城;自油口以東,屯營相接,悉是南蠻府屯兵。校,戶教翻。〕
太傅義恭議使郢州治巴陵,尚書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荊、江之中,正對沔口,通接雍、梁,實為津要。
〔自夏口入沔,泝流而上,至襄陽,又泝流而上至漢中,故云通接雍、梁。雍,於用翻。〕
由來舊鎮,根基不易,
〔夏口自吳以來為重鎮。〕
既有見城,
〔見,賢遍翻。〕
浦大容舫,於事為便。」
〔守江之備,船艦為急,故以浦大容舫為便。舫,甫妄翻。〕
上從之。既而荊、揚因此虛耗。尚之請復合二州,
〔復,扶又翻。〕
上不許。
12戊子,省錄尚書事。上惡宗室強盛,不欲權在臣下;太傅義恭知其指,故請省之。
13上使王公、八座與荊州刺史朱脩之書,
〔晉志曰:五曹尚書、一僕射、二令為八座。宋蓋二僕射,一令。〕
令丞相義宣自為計。書未達,庚寅,脩之入江陵,殺義宣,并誅其子十六人,及同黨竺超民、從事中郎蔡超、諮議參軍顏樂之等。超民兄弟應從誅,何尚之上言:「賊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當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義之賞。而超民曾無此意,微足觀過知仁。
〔何尚之此言為竺超民兄弟道地耳。要,一遙翻。〕
且為官保全城府,謹守庫藏,
〔為,于偽翻。藏,徂浪翻。〕
端坐待縛。今戮及兄弟,則與其餘逆黨無異,於事為重。」上乃原之。
14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15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興光。
16丙辰,大赦。
18乙亥,魏主還平城。
〔是年夏,書魏主如陰山。〕
19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還,幸靈丘,
〔靈丘縣自漢以來屬代郡,唐為蔚州。〕
至溫泉宮;庚辰,還平城。
二年(乙未、四五五)
1春,正月,魏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
〔騎,奇寄翻。〕
2鎮北大將軍、南兗州刺史慶之請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面自陳,乃至稽顙泣涕。
〔上,時掌翻。稽,音啟。〕
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頃之,上復欲用慶之,
〔復,扶又翻;下同。〕
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復返。」
〔尚之不能固志,見一百二十六卷文帝元嘉二十八年。〕
尚之慚而止。辛巳,以尚書右僕射劉延孫為南兗刺史。
3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4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5甲子,大赦。
6甲申,魏主還平城。
〔史亦不書所如之地。〕
7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8丙辰,魏主如河西。
9雍州刺史武昌王渾
〔朱脩之已赴江陵,柳元景又留建康,以渾雍州。雍,於用翻。〕
與左右作檄文,自號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長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明寶詰責渾,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詰,去吉翻。〕
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10丁亥,魏主還平城。
11詔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晉氏南渡草創,二郊無樂;宗廟雖有登歌,亦無二舞。及破符堅,得樂工,始有金石之樂。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歌。此所謂備樂,非能備雅樂,魏、晉以來世俗之樂耳。順帝昇明二年,王僧虔所謂「朝廷禮樂多違舊典」,蓋指此類。〕
12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
【章:甲十一行本「裁」下有「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王、侯車服、器用、樂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
〔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并乱。蕃國官正、冬不得徒跣登國殿及夾侍國師,傳令及油戟。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輿不得重択。鄣扇不得雉尾。槊毦不得孔雀白氅。夾轂隊不得絳襖。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胡伎不得綵衣。舞妓正、冬著覧衣,不得莊面蔽花。正、冬會不得劍舞、杯柈舞。長蹻伎、竜舒丸劍、博山伎、緣大橦伎、五案伎,自非正、冬會奏舞曲不得舞。諸妃、主不得著緄帶。信幡,非臺省官悉用絳。郡、縣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於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復追敬;不合稱臣,止宜上下官敬而已。諸鎮常行車,前後不得過六隊,白直夾轂不在其限;刀不得過銀銅飾。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並不得鹵簿。諸王子繼體為王,婚葬吉凶,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車輿非軺車不得油幢。平乘船皆平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擬象龍舟。悉不得朱油帳。錯不得作五花及堅筍形。〕
聽事不得向坐;劍不得為鹿盧形;
〔晉灼曰:古長劍,首以玉作井鹿盧形。〕
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復追敬。
〔長,知兩翻。復,扶又翻。〕
詔可。
13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14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宏為尚書令。
15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將軍,楊頭為輔國將軍。頭,文德之從祖兄也。元和雖楊氏正統,
〔從,才用翻。楊保宗,氐王楊玄之子,故元和為楊氏正統。〕
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號;部落無定主。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並為魏所執,
〔文帝元嘉二十年,魏克仇池,楊文德敗走;頭母妻子弟為魏所執,當在是年。二十七年,始使頭戍葭蘆。〕
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
〔為,于偽翻。〕
雍州刺史王玄謨上言:
〔雍,於用翻。上,時掌翻。〕
「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眾。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若元和才用不稱,
〔長,知兩翻。稱,尺證翻。〕
便應歸頭。頭能藩扞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上不從。
三年(丙申、四五六)
1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範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王。
2壬子,納右衛將軍何瑀女為太子妃。瑀,澄之曾孫也。甲寅,大赦。
3乙卯,魏立貴人馮氏為皇后。后,遼西郡公朗之女也;
〔馮朗降魏見一百二十二卷文帝元嘉九年。〕
朗為秦、雍二州刺史,
〔雍,於用翻。〕
坐事誅,后由是沒人宮。
〔為馮后專魏政張本。〕
4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付託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5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愨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籤前直所論之事,置典籤以主之。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籤,
〔近,其靳翻。〕
典籤之權梢重。至是,雖長王臨藩,
〔長,知兩翻。〕
素族出鎮,典籤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及愨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籤。
〔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臨安,屬吳興郡。〕
愨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愨大怒,曰:「宗愨年將六十,為國竭命,
〔為,于偽翻。〕
正得一州如斗大,
〔正,一作「止」〕
不能復與典籤共臨之!」喜稽顙流血,乃止。
〔復,扶又翻。稽,音啟。〕
6丁零數千家匿井陘山中為盜,
〔陘,音刑。〕
魏選部尚書陸真
〔初學記:漢成帝置列曹尚書四人,其一曰常侍曹;光武改侍曹曰吏部,主選舉;靈帝改吏部為選部。後魏初有殿中、樂部、駕部、南部、北部五尚書,選部尚書蓋此時方置。〕
與州郡合兵討滅之。
7閏月,戊午,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丹楊尹。
8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9太傅義恭以南兗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將避之,乃辭揚州。秋,七月,解義恭揚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時熒惑守南斗,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
〔厭,於葉翻,又於琰翻。斗,揚州分,故厭之。〕
揚州別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懷文,懷遠之兄也。
10八月,魏平西將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李寶以伊吾、敦煌降-魏。寶既入朝,伊吾復叛,故擊之。尉,紆勿翻。還,從宣翻,又如字。〕
11九月,壬戌,以丹楊尹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12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亦不書所如之地。〕
丙午,太傅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
14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剌史,更賜爵隴西王。
〔更,工衡翻。〕
賀上言:「今北虜遊魂,南寇負險,疆埸之間,猶須防戍。
〔埸,音亦。〕
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入死者,皆可原宥,讁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傜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高宗從之。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
〔少,詩沼翻。〕
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賀,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
〔武邑縣,前漢屬信都,後漢屬安平,晉武帝分立武邑郡,至隋唐為武邑、武強、衡水三縣地。〕
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
〔為,于偽翻。〕
無此,明矣。」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自引服誣告之罪。〕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15十二月,濮陽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棄
【章:甲十一行本「棄」上有「帥吏民」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邵奔魏。
〔按沈約志:新平皆屬兗州而不載治所,蓋僑郡也。新平郡,又明帝泰始七年立,當考。又按五代志:鄄城縣舊置濮陽郡。濮,博木翻。〕
16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鎮歷城,議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剌史垣護之曰:「青州有北河、濟
〔濟,子禮翻。〕
」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歷城。二州并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近河,歸順者易。
〔近,其靳翻。易,以豉翻。〕
近息民患,遠田王威,安邊之上計也。」由是遂定。
〔青州本治東陽,冀州治歷城,今并為一鎮。〕
17元嘉中,官鑄四銖錢,形制與五銖同,用費無利,
〔言鑄一錢之費適當一錢之用,無贏利也。〕
故民不盜鑄。及上即位,又鑄孝建四銖,形式薄小,輪郭不成。
〔錢,外圓為輪,內圓為郭。〕
於是盜鑄者眾,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盜鑄益甚,物價踊貴,朝廷患之。去歲春,詔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
〔樂,音洛。〕
平其準式,去其雜偽。
〔去,羌呂翻。〕
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
〔檢,東也,勘察也。〕
丹楊尹顏竣駁之,
〔竣,七倫翻。駁,北角翻。〕
以為「五銖輕重,定於漢世,
〔漢武帝元狩五年行銖錢。〕
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偽生故也。今云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偽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財貨未贍,大錢已竭,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匱,實為重憂。」
〔藏,徂浪翻;下同。〕
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
〔贍,昌豔翻。〕
無解官乏。唯簡費去華,
〔去,羌呂翻。〕
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銖錢。」竣曰:「議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
〔官藏空虛,無錢以贍用,而天下銅少,又無以鑄錢,是交弊也。議者緣此欲改鑄小錢之。少,詩沼翻。〕
賑國舒民。
〔賑,富也,又舉救也。舒,緩也,寬也。賑,津忍翻。〕
愚以為不然。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民間姦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嚴立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復救。
〔言不待一二年而弊甚也。復,扶又翻。〕
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必生分擾。遠利未聞,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貧民困窘,此皆甚不可者也。」乃此。
〔窘,渠隕翻。〕
18魏定州剌史高陽許宗之求取不節,深澤民馬超謗毀宗之,
〔深澤縣,前漢屬涿郡,後漢屬巿平,晉以來屬博陵郡。後魏博陵郡屬定州。唐以博陵郡為定州,後分定州置祁州,深澤縣屬焉。〕
宗之毆殺超,
〔毆,烏口翻,擊也。〕
恐其家人告狀,上超詆訕朝政。
〔上,時掌翻。〕
魏高宗曰:「此必妄也。
〔魏字衍。〕
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
〔惡,烏路翻。〕
必宗之懼罪誣超。」案驗,果然。斬宗之於都南。
19金紫光禒大夫頻延之卒。延之子竣貴重,凡所資供,
〔供,居用翻。〕
延之一無所受,布衣茅屋,蕭然如故。常乘羸牛笨車,
〔笨,部本翻,竹裡也;一曰,不精也。〕
逢竣鹵簿,即屏往道側。
〔導從之次第曰鹵簿。屏,必郢翻。〕
常語竣曰:「吾平生不獈見要人,
〔語,牛倨翻。獈,許記翻。〕
今不幸見汝!」竣起宅,延之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延之嘗早詣竣,見賓客盈門,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出糞土之中,升雲霞之上,遽驕傲如此,其能久乎!」
〔物忌盛滿。顏竣之禍,其父知之矣。〕
竣丁父憂,
〔丁,當也;郭璞曰:值也。〕
裁踰月,起為右將軍,丹楊尹如故。竣固辭,表十上;
〔上,時掌翻。〕
上不許,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舍,
〔之,往也。郡舍,丹楊尹廨也。〕
賜以布衣一襲,絮以綵綸,遺主衣就衣諸體。
〔主衣,主御衣服,唐尚衣奉御之職也。就衣,於既翻。〕
大明元年(丁酉、四五七)
1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2壬戌,魏主畋於崞山,
〔崞山在鴈門郡崞縣。崞,古博翻。〕
戊辰,還平城。
3魏以漁陽王尉眷為太尉、錄尚書事。
〔尉,紆勿翻〕
4二月,魏人寇兗州,向無鹽,敗東平太南陽劉胡。
〔無鹽縣,自漢以來屬東平郡。敗,補邁翻。〕
詔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將騎兵,東陽太守沈法系將水軍,向彭城以禦之,
〔率,所律翻。將,即亮翻。騎,奇寄翻。〕
並受徐州疿史申坦節度。比至。
〔比,必利翻,及也。〕
魏兵己去。先是,群盜聚任城荊榛中,累世為患,謂久任榛。
〔先,悉薦翻。任,音壬。任城縣屬東平郡,後漢分為任城國,後遂為郡。宋省郡為任城縣,屬高平郡。〕
申坦請回軍討之。上許之。任榛聞之,皆逃散。時天旱,人馬渴乏,無功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安都、法系坐白衣領職。坦當誅,群 臣為請,莫能得。
〔為,于偽翻。〕
沈慶之抱坦哭於市曰:「汝無罪而死。我哭汝於市,行當就汝矣!」有司以聞,上乃免之。
5三月,庚申,魏主畋于松山;己巳,還平城。
6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
7上自即吉之後,
〔三年之喪既除而即吉。〕
奢淫自恣,多所興造。丹楊尹頻竣以藩朝舊臣,
〔上為藩王時,竣為僚佐,是藩朝舊臣也。晉、朱之間,郡曰郡朝,府曰府朝,藩王曰藩朝。未武帝為宋王,齊高帝為齊王,時曰霸朝。朝,直遙翻;下同。〕
數懇切諫爭,
〔數,所角翻。爭,則迸翻。〕
無所回避,上浸不悅。竣自謂才足幹時,恩舊莫比,當居中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納,疑上欲疏,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詔以竣為東揚州剌史,竣始大懼。
〔為帝殺竣張本。〕
8癸卯,魏主如陰山。
9雍州所統多僑邵縣,
〔雍,於用翻;下同。〕
剌史王玄謨上言:「僑邵邵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請皆土斷。」
〔斷,丁亂翻。〕
秋,七月,辛未,詔并雍州三 郡十六縣為一郡。邵縣流民不願屬籍,
〔屬土著之籍也。〕
訛言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
〔柳元景,河東解人,南徙,僑居于雍部。群從,群從兄弟。從,才用翻。〕
乖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內外晏然以解眾惑,馳使遡上,具陳本末。
〔使,疏吏翻。〕
上知其虛,遺主書吳嘉撫慰之,
〔主書,後漢尚書令史之職。漢尚書曹有有主書令史二十一人;江左以來,中書省有主書。〕
且報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復為笑,伸卿眉頭耳。」
〔復,扶又翻。〕
玄謨性嚴,未嘗妄笑,故上以此戲之。
10八月,己亥,魏主還平城。
11甲辰,徙司空、南徐州疿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剌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剌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近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
〔南史延孫傳作「呂縣」。呂縣屬彭城郡,而莒縣屬東莞郡詳而考之,呂縣為是。彭城、呂二縣並屬彭城郡,延孫與帝室同源同郡,特異縣耳。〕
從來不序昭穆。
〔昭,讀如字。〕
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
〔長,知兩翻。〕
上閨門無禮,不擇親疏、尊卑,流聞民間,無所不至。誕寬而有禮,又誅太子劭、丞相義宣,皆有大功,
〔誕起兵討劭見上卷文帝元嘉三十年;勸止上迎義宣事見上。〕
人心竊向之。誕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誕居中,使出鎮京口;猶嫌其逼,更徙之廣陵。
〔南兗州時治廣陵。〕
以延孫腹心之臣,使鎮京口以防之。
〔為帝討誕張本。〕
12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魏收地形志,遼西郡肥如縣有黃山。〕
13十二月,丁亥,更以順陽王休範為桂陽王。
〔休範,孝建三聿封順陽王。更,工衡翻。〕
二年(戊戌、四五八)
1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
〔釀者、酤者、飲者皆斬。〕
吉凶之會,聽開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鬬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內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
〔魏自道武帝以來有候官,今增其員。伺,相吏翻。〕
或微服雜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過失,有司窮治,訊掠取服;
〔治,直之翻。〕
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
2乙卯,魏主如廣甯溫泉宮,遂巡平州;
〔魏平州之地,止遼西、北平二郡。〕
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
〔廣川縣,前漢屬廣川國,後漢屬清河郡,晉屬勃海郡,魏收地形志屬長樂郡,長槳即信都也。五代志曰:北齊廢廣川入棗強。劉昫曰:隋於舊縣東八十里置新縣,尋改為長河縣,屬德州。〕
3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年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
4丙戌,建平宣簡王宏以疾解尚書令;三月,丁未,卒。
5 丙辰,魏高宗還平城,起太華殿。
〔酈道元曰魏太和十六年,破太華、安昌諸殿,造太極殿東西堂及朝堂。〕
是時,給事中郭善明,性傾巧,說帝大起宮室,
〔說, 輸芮翻。〕
中書侍郎高允諫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營立,必因農隙。況建國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會,
〔朝,直遙翻。〕
西堂、溫室足以宴息,紫樓足以臨望; 不可倉猝。今計所當役凡二萬人,老弱供餉又當倍之,期半年可畢。一夫不耕,或受之飢,況四萬人之勞費,可勝道乎!
〔勝,音升。〕
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納之。
允好切諫,朝廷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常屏左右以待之。
〔好,呼到翻。屏左右者,欲其言無不盡。〕
或自朝至暮,或連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語或痛切。帝所不忍聞,命左右扶出,然終善遇之。時有上事為激訐者,帝省之,
〔上,時掌翻。訐,居謁翻。省,悉景翻。〕
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過,子何不作書於眾中諫之﹖而於私室屏處諫者,
〔屏,蔽也。屏處,隱蔽之處。屏,必郢翻。〕
豈非不欲其父之惡彰於外邪!至於事君,何獨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陳,而上表顯諫,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豈忠臣所為乎!如高允者,乃
【章:甲十一行本「乃」下有「真」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忠臣也。朕有過,禾嘗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聞者,允皆無所避。朕知其過而天下不知,可不謂忠乎!」
允所與同徵者游雅等
〔徵允等見一百二十二卷文帝元喜八年。〕
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剌史、二千石者亦數十百人,
〔部下吏,謂中書之吏嘗事允在部下者。〕
而允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
〔魏世祖神脈四年,允徵拜中書博士,領著作郎,至是年二十五年耳。〕
帝謂群臣曰:「汝等雖執弓刀在朕左右,徒立耳。
〔言徒能侍立而王能規諫。〕
未嘗有一言規正;唯伺朕喜悅之際,
〔伺,相吏翻。〕
祈官乞爵,今皆無功而至王公。允執筆佐我國家數十年,為益不小,不過為郎,汝等不自愧乎!」乃拜允中書令。
〔上云二十七年不徙官,意允拜中書令不在是年。〕
時魏百官無祿,允常使諸子樵采以自給。司徒陸麗言於帝曰:「高允雖蒙寵待,而家貧,妻子不立。」
〔立,成也,置也,建也;謂不能建家業也。〕
帝曰:「公何不先言,今見朕用之,乃言其貧乎!」即日,至允第,惟草屋數間,布被,縕袍,
〔孔安國曰:縕,枲著也。謂雜用枲麻以著袍。禮記曰:縕為袍:鄭康成註曰:縕,舊絮也,又亂麻。縕,於粉翻。〕
廚中鹽菜而已。帝歎息,賜帛五百匹,粟千斛,拜長子悅
【嚴:「悅」改「忱」。】
為長樂太守。
〔樂,音洛。守,手又翻。〕
允固辭,不許。帝重允,常呼為令公而不名。
游雅常曰:「前史稱卓子康、劉文饒之為人,
〔卓茂,字子康。劉寬,字文饒。〕
褊心者或不之信。
〔褊,補典翻。〕
余與高子游處四十年,
〔處,昌呂翻。〕
未嘗見其喜慍之色,
〔慍,於問翻。〕
乃知古人為不誣耳。高子內文明而外柔順,其言吶吶不能出口。
〔吶,如悅翻,又奴劣翻;吶吶,言緩也。〕
昔崔司徒嘗謂余云:『高生豐才博學,一代佳士,所乏者,矯矯風節耳。』余亦以為然。及司徙得罪,起於纖徵,詔指臨責,司徒聲嘶股栗,殆不能言;
〔嘶,先齊翻;聲破曰嘶。〕
宗欽已下,伏地流汗,皆無人色。高子獨敷陳事理,申釋是非,辭義清辯,音韻高亮。人主為之動容,聽者無不神聳,
〔事見一百二十五卷文帝元嘉二十七年。為,于偽翻。〕
此非所謂矯矯者乎!宗愛方用事,威振四海。嘗召百官於都坐,
〔魏有都坐大官。魏之都坐,猶唐之朝堂也。或曰都坐尚書。都縣即唐之政事堂。坐,徂臥翻。〕
王公已下皆趨庭望拜,」高子獨升階長揖。由此觀之,汲長孺可以臥見衛青,與之抗禮,未為過也。汲黯字長孺;抗禮事見十九卷漢武帝元朔五年。〕此非所謂風節者乎!年人固未易知;
〔易,以豉翻。〕
吾既失之於心,崔又漏之於外,
〔發之於言,則是漏之於外。〕
此乃管仲所以致慟於鮑叔也。」
〔管仲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致慟,蓋感其知己之深。〕
6乙丑,魏東平成王陸俟卒。
7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綏為安陸王。
8帝不欲權在臣下,六月,戊寅,分吏部尚書置二人,
〔吏部尚書掌銓選,以其權重,江左謂之大尚書,言其位任與諸曹殊絕也。今置二丘以分其權。〕
以都官尚書謝莊、度支尚書吳邵顧顗之為之。
〔漢置六曹尚書,中都官曹主水火盜賊事;魏、晉省,宋復置。隋改都官為刑部尚書,改度支為民部尚書。唐避太宗諱,改民部為戶部,度,徒洛翻。覬音冀;下同。〕
又省五兵尚書。
〔曹魏置五兵尚書,隋改日兵部尚書。〕
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
〔上之所遴簡為選,時之所瞻屬為望。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閒散,
〔散,悉但翻。〕
用人漸輕。上欲重其選,乃用當時名士臨海太守孔覬、司徒長史王彧為之。
〔彧,於六翻。〕
侍中蔡興宗謂人曰:「選曹要重,常侍閒淡,改之似名而不以實,雖主意欲為輕重,人心豈可變邪!」既而常侍之選復卑,選部之貴不異。
〔言選部 貴重與前時無以異也。選部,須絹翻。復,扶又翻。〕
覬,琳之之孫;孔琳之事桓玄,不務迎合,諫其廢錢用穀帛,復肉刑。〕彧,謐之兄孫;興宗,廓之子也。
〔王謐識武帝於龍潛。蔡廓以方直著於宋初。〕
裴子野論曰:官人之難,先王之言,尚矣。
〔書:皋陶曰:在知人。禹曰:惟帝其難之,知人則哲,能官人。〕
周禮,始於學校,
〔校,戶教翻。〕
論之州里,告諸六事,而後貢于王庭。
〔六事,周之六卿也。〕
其在漢家,州邵積其功能,五府舉為掾屬,
〔掾,以絹翻。〕
三公參其得失,尚書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閱者眾,
〔閱,更歷也。〕
故能官得其才,鮮有敗事。
〔鮮,息淺翻。〕
魏、晉易是,所失弘多。
〔弘,大也。〕
夫厚貌深衷,險如谿壑,擇言觀行,猶懼弗周;況今萬品千群,俄折乎一面,
〔行,下孟翻;下戒行同。折,之列翻,斷也。一面,一覿而之頃也。〕
庶僚百位,專斷於一司,
〔一司,謂選部。斷,丁亂翻。〕
於是囂風遂行,不可抑止。
〔囂風,謂喧競之風。〕
干進務得,兼加諂瀆;
〔易大傳:日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無復廉恥之風,謹厚之操;官邪國敗,
〔左傳曰: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復,扶又翻。〕
不可紀綱。假使龍作納言,
〔尚書,古之納言也。〕
舜居南面,而治致平章,不可必也,
〔堯典曰:平章百姓。孔註曰:百姓,百官。平和章明,不可必言,不可必致也。治,直吏翻。〕
況後之官人者哉!孝武雖鉊曹為兩,
〔謂吏部置兩尚書。〕
不能反之於周、漢,朝三暮四,其庸愈乎!
〔莊子曰: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喜。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
9丙申,魏主畋于松山;庚
【章:甲十一行本「庚」上有「秋七月」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午,如河西。
10南彭城民高闍、
〔晉氏南渡,僑立南彭城郡於晉陵界。闍,視遮翻。〕
沙門曇標以妖妄相扇,
〔曇,徒貪翻。妖,於遙翻。〕
與殿中將軍苗允等謀作亂,立闍為帝。事覺,甲辰,伏誅,死者數十人。於是下詔沙汰諸沙門,設諸科禁,嚴其誅坐;自非戒行精苦,並使還俗。
〔行,下孟翻。〕
而諸尼多出入宮掖,此制竟不能行。
中書令王僧達,幼聰警能文,而跌蕩不拘。
〔跌,徒結翻。蕩,徒浪翻。不拘,言其不拘常檢也。〕
帝初踐阼,擢為僕射,居顏、劉之右。
〔顏竣、劉延孫,帝之腹 心也。〕
自負才地,
〔地,謂門地。〕
謂當時莫及,一二年間,即望宰相。既而遷護軍,怏怏不得志,
〔怏,於兩翻。〕
累啟求出。上不悅,由是稍稍下遷,五歲七 徙,
〔七徙官也。〕
再被彈削。僧達既恥且怨,所上表奏,辭旨抑揚,又好非議朝政,
〔上,時掌翻。好,呼到翻。朝,直遙翻。〕
上己積憤怒。路太后兄子嘗詣僧 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
〔路太后兄慶之嘗為王氏門下騶,故僧達麾其子。舁,音余,又羊茹翻,對舉也。孔光屈身於董賢以保其祿位,人以為諂;王僧達抗意於路瓊之以殺其身,人以為褊躁。遠小人不惡而嚴,君子蓋必有道也。〕
太后大怒,固邀上令必殺僧達。會高闍反,上因誣僧達與闍通謀,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賜死。
沈約論曰:夫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
〔稱,尺證翻。〕
是以太公起屠釣為周師,傳說去版築為殷相,
〔太公屠牛於朝歌,釣於渭濱,周文王迎以為師。傅說築於傅巖之野,殷高宗求以為相。說,於挩翻。息亮翻。〕
明瞓幽仄,
〔書曰:明明揚側陋。瞓,與揚同。〕
唯才是與。逮于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玫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名重京師;非若晚代分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
〔詳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康五年。〕
非謂世族高卑。而都正俗士,隨時俯仰,憑藉世資,用相陵駕;
〔都正,謂諸州中正也。〕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周、漢之道,以智役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矣。
裴子野論曰:古者,德義可尊,無擇負販;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孫,還齊布衣之伍;士庶雖分,本無華素之隔。
〔龍,榮也,輝也;故榮貴之族謂之華胄。素,白也,質也;故白屋謂之素門,寒士謂之素士。〕
自晉以來。其流稍改;草澤之士,猶顯清途,降及季年,專限閥閱。
〔史記: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又,門在左閥,閥,音伐。〕
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
〔周禮:朝士掌外朝之法;散,悉亶翻。長,知兩翻。〕
轉相驕矜,互爭銖兩,唯論門戶,不問賢能。以謝靈運、王僧達之華輕躁,使其生自寒宗,猶將覆折;
〔折,而設翻。〕
重怙其庇廕,召禍宜哉。
〔重,直用翻。〕
11九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自河西還。〕
12丙寅,魏大赦。
冬,十月,甲戌,魏主北巡,欲伐柔然,至陰山,會雨雪,魏主欲還,太尉尉眷曰:「今動大眾以威北狄,
【章:甲十一行本「狄」作「敵」;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去都不遠而車駕遽還,虜必疑我有內難。
〔尉尉,下紆勿翻。難,乃旦翻。〕
將士雖寒,不可不進。」魏主從之,辛卯,軍于車崙山。
〔「車崙山」,北史作「車輪山」。魏收地形志:秀容郡敷城縣有車輪泉神。〕
13積射將軍殷孝祖築兩城於清水之東。
〔文帝元嘉九年置積射,強弩等將軍。沈約曰:晉太康十年置。〕
魏鎮西將軍封敕文攻之,清口戍主、振威將軍傅乾愛拒破之。孝祖,羨之曾孫也。
〔殷羨,殷,浩之父。〕
上遣虎賁主龐孟虯救清口,
〔虎賁主,主虎賁士。賁,音奔。考異曰:宋顏師伯傳云:「魏遣清水公拾賁敕文寇清口,世祖遣孟虯及殷孝祖赴討。」魏本紀:「孝祖脩兩城於清水東,詔封敕文擊之。」今從之。〕
青、冀二州剌史顏師伯遣中兵參軍苟思達助之,敗魏兵於沙溝。
〔按此清口非清水入淮之口,乃濟水與汶水合之口,水經:濟水東北過壽張縣西安民亭南,汶水從東北來注之。註云:戴延之所謂圊口也。濟水又北過須昌、穀城、臨邑、盧縣,又東北與中川水合。註云:中川水與賓溪合而北流,逕盧縣故城東,又北流入濟,俗謂之沙溝水。敗,補邁翻。〕
師伯,竣之族兄也。上遣司空參軍卜天生將兵會傅乾愛及中兵參軍江方興共擊魏兵,屢破之,
〔江方興蓋司空中兵參軍。將,即亮翻;下同。〕
斬魏將窟緕公等數人。
〔窟,苦骨翻。緕,姑回翻。〕
十一月,魏征西將軍皮豹子等將三蠆騎助封敕文寇青州,顏師伯禦之,輔國將
【章:甲十一行本「將」作「參」;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軍焦度刺豹子墜馬,獲其鎧擡具裝,手殺數十人。度,本南安氐也。
〔刺,七亦翻。鎧,苦亥翻。擡,色角翻。〕
14魏主自將騎十萬、車十五萬兩擊柔然,度大漠,旌旗千里。柔然處羅可汗遠遁,其別部烏朱駕頹等帥數千落降于魏。
〔騎,奇寄翻。兩,音亮。可,從刊入聲。汗音寒。帥,讀曰率。降江翻。〕
魏主刻石紀功而還。
〔還,從宣翻。〕
15初,上在江州,山陰戴法與、戴明寶、蔡閑為典籤;及即位,皆以為南臺侍御史兼中書通事舍人。
〔御史臺謂之南臺。晉初置中書舍人、通事各一人,江左令舍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又掌詔命。〕
是歲,三典並以初舉兵預密謀,賜爵縣男;閑已卒,追賜之。
時上親覽朝政,
〔朝,直遙翻。〕
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獵文史,為上所知,亦以為中書通事舍人。凡選授
【章:甲十一行本「授」下有「遷徙」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誅賞大處分,
〔處,昌呂翻。分,扶問翻;下定分同。〕
上怭與法興、尚之參懷;
〔宋、齊之間,凡參決機務,率皆謂之參懷。〕
內外雜事,多委明寶。三人權重當時;而法興、明寶大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吏部尚書顧覬之獨不降意於法興等。蔡興宗與覬之善,嫌其風節太峻,覬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
〔魏明帝時,劉放、孫資制斷時政,大臣莫不交好,而辛毗不與往來。毗子敞諫曰:「劉、孫用事,眾皆影附,大人宜降意;不然,必有謗言。」毗正色曰:「吾之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孫、劉不平,不過不為三公。大丈夫欲為公而毀其高節邪!」覬,音冀。〕
覬之常以為:「人稟命有定分,
〔分,扶問翻。〕
非智力可移,唯應恭己守道;而闇者不達,妄意僥倖,
〔僥,堅堯翻。〕
徒虧雅道,無關得喪。」
〔喪,息浪翻。〕
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原」,南史作「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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