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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三十六-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三十六
齊紀二
〔起閼逢困敦(甲子),盡屠維大荒落(己巳),凡六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永明二年(甲子﹑四八四)
1春,正月,乙亥,以後將軍柳世隆為尚書右僕射;竟陵王子良為護軍將軍兼司徒,領兵置佐,鎮西州。子良少有清尚,
〔少,詩照翻。〕
傾意賓客,才雋之士,皆遊集其門。開西邸,
〔據子良傳;西邸在雞籠山。〕
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記室參軍范雲﹑蕭琛﹑樂安任昉﹑法曹參軍王融﹑衛軍東閤祭酒蕭衍﹑
〔記室參軍,掌書記;法曹參軍,掌刑法。此皆子良府屬也。時王儉為衛將軍,辟蕭衍為東閤祭酒。自晉以來,公府屬,長史之下有東﹑西閤祭酒。琛,丑林翻。任,音壬。昉,孚往翻。〕
鎮西功曹謝朓﹑
〔朓,土了翻。〕
步兵校尉沈約﹑揚州秀才吳郡陸倕,
〔校,戶教翻。倕,是為翻。〕
並以文學,尤見親待,號曰八友。法曹參軍柳惲,
〔惲,於粉翻。〕
太學博士王僧孺﹑
〔晉武帝置太學博士﹑太常博士﹑國子博士。〕
南徐州秀才濟陽江革﹑
〔革,南徐州所舉秀才也。濟陽郡時屬南徐州。濟,子禮翻。〕
尚書殿中郎范縝﹑
〔魏﹑晉以來,尚書諸曹,殿中郎為諸曹之首。縝,章忍翻。〕
會稽孔休源亦預焉。
〔會,工外翻。〕
琛,惠開之從子;蕭惠開見一百三十一卷宋明帝泰始元年﹑二年。從,才用翻;下同。惲,元景之從孫;融,僧達之孫;
〔柳元景以武功顯於宋文﹑武二朝。王僧達以世資才俊進。〕
衍,順之之子;
〔蕭順之,太祖族弟。〕
朓,述之孫;約,璞之子;僧孺,雅之曾孫;
〔謝述見一百二十三卷未文帝元嘉十七元。沈璞守盱胎有功;元嘉二十七年,孝武孝建之初,以不迎義師戮。王雅見一百七卷晉孝武太元十五年。〕
縝,雲之從兄也。
〔縝,章忍翻。〕
子良篤好釋氏,招致名僧,講論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親為眾僧賦食﹑行水,
〔好,呼到翻。于偽翻。賦,分畀也。〕
世頗以為失宰相體。
范縝盛稱無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
〔釋氏有因緣果報之說。〕
何得有富貴﹑貧賤﹖」縝曰:「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散;或拂簾幌墜茵席之上,
〔幌,呼廣翻。〕
或關籬牆落糞溷之中。墜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糞溷者,下官是也。貴賤雖復殊途,
〔復,扶又翻。〕
因果竟在何處!」子良無以難。
〔難,乃旦翻;下難之同。〕
縝又著神滅論,以為:「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刀;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論出,朝野諠譁,難之終不能屈。
〔朝,直遙翻。〕
太原王琰著論譏縝曰:「嗚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靈所在!」欲以杜縝後對。縝對曰:「嗚呼王子!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而不能殺身以從之!」子良使王融謂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書郎;;而故乖剌為此論,
〔中書郎,即謂中書侍郎也。剌,來葛翻。〕
甚可惜也!宜急毀棄之。」縝大笑曰:「使范縝賣論取官,已至令﹑僕矣,
〔令﹑僕,謂尚書令及兩僕射。〕
何但中書郎邪!」
蕭衍好籌略,有文武才幹,
〔好,呼到翻。〕
王儉深器異之,曰:「蕭郎出三十,貴不可言。」
〔蕭衍事始此。〕
2壬寅,以柳世隆為尚書左僕射,丹楊尹李安民為右僕射,王儉領丹楊尹。
3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還宮;庚申,如鴻池;
〔鴻池即旋鴻池也。水經註:涼城郡旋鴻縣東山下,水積成池,東西二里,南北四里。又太祖天興二年,穿鴻鴈池於平城。〕
丁卯,還宮。
4五月,甲申,魏遣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5六月,壬寅朔,中書舍人吳興茹法亮封望蔡男。
〔康曰:茹,人諸切,姓也。望蔡縣屬豫章郡。沈約曰:漢靈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城立縣,名曰上蔡,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望蔡。宋白曰:望蔡縣本漢建成縣,靈帝分置上蔡縣,晉武帝上蔡人思本土,改為望蔡,今為高安縣,瑞州治所。〕
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謂之「四戶」,以法亮及臨海呂文顯等為之;既總重權,勢傾朝廷,守宰數遷換去來,四方餉遺,歲數百萬。法亮嘗於眾中語人曰:「何須求外祿!此一戶中,年辦百萬。」蓋約言之也。
〔數,所角翻。遺,于季翻。語,牛倨翻。李延壽曰:中書所司,掌在機務。漢元以令、僕用事,魏明以監、令專權。至宋孝武以來,士庶雜選,及明帝世,胡母顥、阮佃夫之徒,專為佞倖矣。齊初亦用久勞及以親信關讞表啟,發署詔敕,頗涉辭翰,亦為詔文,侍郎之局復見侵矣。建武詔命,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省內舍人四人,所直四省。據此,四戶,則舍人分住四省,自法亮等始。〕
後因天文有變,王儉極言「文顯等專權徇私,上天見異,禍由四戶。」
〔見,賢遍翻。〕
上手詔酬答,而不能改也。
6魏舊制: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穀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所謂各隨土之所出。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制中絕。朕憲章舊典,始班俸祿。戶增調帛三匹,穀二斛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增調外帛二匹。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
〔調,徒弔翻。俸,扶用翻。更,工衡翻。〕
其大赦天下。」
7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8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9九月,魏詔,班祿以十月為始,季別受之。
〔三月為一季。〕
舊律,枉法十匹,義贓二十匹,罪死;至是,義贓一匹,枉法無多少,皆死。
〔枉法,謂受賕枉法而出入人罪者。義贓,謂人私情相饋遺,雖非乞取,亦計所受論贓。〕
仍分命使者,糾按守宰之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恆農李洪之以外戚貴顯,
〔魏顯祖、高祖皆李氏出也。魏避顯祖諱,改弘農為恆農。〕
為治貪暴,
〔治,直吏翻。〕
班祿之後,洪之首以贓敗。魏主命鎖赴平城,集百官親臨數之;
〔數,所具翻,數其罪也。〕
猶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自餘守宰坐贓死者四十餘人。受祿者無不跼蹐,
〔跼,音局。蹐,音脊。〕
賕賂殆絕。然吏民犯他罪者,魏主率寬之,疑罪奏讞多減死徙邊,歲以千計。都下決大辟,歲不過五六人;州鎮亦簡。
〔讞,魚列翻,又魚蹇翻。〕
久之,淮南王佗
【張:「佗」作「陀」。】
奏請依舊斷祿,
〔辟,毗亦翻。斷,丁管翻。〕
文明太后召群臣議之。中書監高閭以為:「飢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給祿,則廉者足以無濫,貪者足以勸慕;不給,則貪者得肆其姦,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議,不亦謬乎!」詔從閭議。
閭又上表,以為:「北狄悍愚,同於禽獸。
〔悍,侯旰翻,又下罕翻。〕
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
〔北狄,指蠕蠕也。〕
若以狄以所短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深入。又,狄散居野澤,隨逐水草,戰則與家業並至,奔則與畜牧俱逃,不齎資糧而飲食自足,是以歷代能為邊患。六鎮勢分,倍眾不鬬,
〔謂敵人眾力加倍,則鎮人不敢鬬也。〕
互相圍逼,難以制之。請依秦、漢故事,於六鎮之北築長城,
〔魏世祖破蠕蠕,列置降人於漠南,東至濡源,西暨五原陰山,竟三千里,分為六鎮,今武川、撫冥、懷朔、懷荒、柔玄、禦夷也。下云六鎮東西不過千里,則當自代都北塞而東至濡源耳。杜佑曰:後魏六鎮並在馬邑、雲中、單于府界。〕
擇要害之地,往往開門,造小城於其側,置兵扞守。狄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計六鎮東西不過千里,一夫一月之功可城三步之地,強弱相兼,不過用十萬人,一月可就;雖有暫勞,可以永逸。凡長城有五利:罷遊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二也;抄,楚交翻。」登城觀敵,以逸待勞,三也;息無時之備;四也;歲常遊運,
〔遊,行也;行運芻糧以實塞下。〕
永得不匱,五也」魏主優詔答之。
10冬,十月,丁巳,以南徐州刺史長沙王晃為中書監。初,太祖臨終,以晃屬帝,使處於輦下或近藩,
〔屬,之欲翻。處,昌呂翻。〕
勿令遠出。且曰:「宋氏若非骨肉相殘,他族豈得乘其弊!汝深誡之!」舊制:諸王在都,唯得置捉力左右四十人。
〔捉刀,執刀以衛左右者也。〕
晃好武飾,及罷南徐州,私載數百人仗還建康,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
〔禁司,主防禁諸王。好,呼到翻;下同。〕
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叩頭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階下當憶先朝念晃。」帝亦垂泣,由是終無異意,然亦不被親寵。論者謂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幾文防禁任務、陳諸三。漢明友愛東諸王。漢明友愛東海、東平者王。嶷,魚力翻。朝,直,遙翻。被,皮義翻。〕
武陵王曄多材藝而疏悻,
〔悻,直也,狠也,音胡頂翻。〕
亦無寵於帝。嘗侍宴,醉伏地,貂抄肉柈。
〔抄,楚交翻。薄官翻。〕
帝笑曰:「肉汙貂。」
〔汙,烏故翻。〕
對曰:「陛下愛羽毛而疏骨肉。」帝不悅。曄輕財好施,
〔施,式智翻。〕
故無蓄積;名後堂山曰「首陽」,蓋怨貧薄也。
11高麗王璉遣使入貢於魏,亦入貢於齊。時高麗方強,魏置諸國使邸,齊使第一,高麗次之。
〔麗,力知翻。使,疏吏翻;下同。〕
12益州大度獠恃險驕恣,
〔水經註:南安縣有濛水,即大度水,東入于江。寰宇記:大度河自吐蕃界經雅州諸部落,至黎州東界,流入通望界。獠,魯皓翻。〕
前後刺史不能制。及陳顯達為刺史,遣使責其租賧。
〔賧,吐濫翻。夷人以財贖罪曰賧。〕
獠帥曰:「兩眼刺史尚不敢調我,
〔帥,所類翻。調,徒弔翻。〕
況一眼乎!」遂殺其使。顯達分部將吏,聲言出獵,夜,往襲之,男女無少長皆斬之。
〔分,扶問翻。將,即亮翻;下同。少,詩照翻。長,知兩翻。〕
晉氏以來,益州刺史皆以名將為之。十一月,丁亥,帝始以始興王鑑為督益,寧諸軍事、郡縣不能禁。鑑行至上明,武方出降,
〔降,戶江翻;下同。〕
長史虞悰等咸請殺之。
〔悰,徂宗翻。〕
鑑曰:「殺之失信,且無以勸善。」乃啟臺而宥之,於是巴西蠻夷為寇暴者皆望風降附。鑑時年十四,行至新城,
〔新城,今房州。〕
道路籍籍,云「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徵。」乃停新城,遣典籤張曇皙往觀形勢。俄而顯達遣使詣鑑,咸勸鑑執之。鑑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
〔曇,徒含翻。皙,先擊翻。使,疏吏翻。朝,直遙翻;下同。〕
居二日,曇皙還,具言「顯達已遷家出城,日夕望殿下至。」於是乃前。鑑喜文學,
〔喜,許記翻。〕
器服如素士,蜀人悅之。
13乙未,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考異曰:齊紀:「十二月庚申,虜使李道固至。」今從後魏帝紀。〕
14是歲,詔增豫章王嶷封邑為四千戶。宋元嘉之世,諸王入齋閤,得白服、歴帽見人主
〔宋、齊之間, 制高屋帽、下歴蓋。歴,渠云翻。見,賢遍翻。〕
唯出太極四廂,乃備朝服。
〔太極殿,前殿也,有四廂。〕
自後此制遂絕。上於嶷友愛,宮中曲宴,聽依元嘉故 事。嶷固辭不敢,唯車駕至其第,乃白服,烏紗帽以侍宴。至於衣服、器用制度,動皆陳啟,事無專制,務從減省。上并不許。嶷常慮盛滿,求解揚州,以授竟陵王 子良。上終不許,曰:「畢汝一世,無所多言。」嶷長七尺八寸,善脩容範、文物衛從,禮冠百僚,
〔長,直亮翻。從,才用翻。冠,古玩翻。〕
每出人殿省,瞻望 者無不肅然。
15交州刺史李叔獻既受命,
〔命叔獻為交州刺史,見上卷太祖建元元年。〕
而斷割外國貢獻;上欲討之。
〔斷,丁管翻。〕
三年(乙丑、四八五)
1春,正月,丙辰,以大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發南康、廬陵、始興兵以討叔獻。叔獻聞之,遣使乞更申數年,獻十二隊純銀兜鍪及孔雀毦;
〔毦,仍吏翻,以孔雀毛為飾也。〕
上不許。叔獻懼為楷所襲,間道自湘州還朝。
〔不敢取道南康、始興,避劉楷之兵故也。間,古莧翻。〕
2戊寅,魏詔曰:「圖讖之興,出於三季,
〔三代之季也。讖,楚譖翻。〕
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祕緯,一皆焚之,
〔妖,於遙翻。緯,于貴翻。〕
留者以大辟論!」
〔律,凡言以論者,罪同真犯。辟,毗亦翻。〕
又嚴禁諸巫現及委巷卜筮非經典所載者。
〔直曰街,曲曰巷。委,即曲也。鄭玄曰:委巷,猶街里委曲所為也。覡,刑狄翻。〕
3魏馮太后作皇誥十八篇,癸未,大饗群臣于太華殿,班皇誥。
〔魏高宗興光四年起太華殿。〕
4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5詔復立國學;
〔罷國學見上卷高帝建元四年。李延壽曰:江左草創,日不暇給,以迄宋、齊,國學時或開置,而勸課未博,建之不能十年,蓋取文具而已。復,扶又翻。〕
釋奠先師用上公禮。
6二月,己亥,魏制皇子皇孫有封爵者,歲祿各有差。
7辛丑,上祭北郊。
8三月,丙申,魏封皇弟禧為咸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
〔勰,音,協。〕
詳為北海王。
〔自禧以下皆魏主之弟。〕
文明太后令置學館,選師傅以教諸王。勰於兄弟,最賢敏而好學,善屬文,
〔好,呼到翻。屬,之欲翻。〕
魏主尤奇愛之。
9夏,四月,癸丑,魏主如方山;甲寅,還宮。
10初,宋太宗置總明觀以集學士,亦謂之東觀。上以國學既立,五月,乙未,省總明觀。時王儉領國子祭酒,詔於儉宅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
〔分經、史、子、集為甲、乙、丙、丁四部。又據宋紀:明帝泰始六年立總明觀,徵學士以充之;舉士二十人,分為儒、道、文、史、陰陽五部學,言陰陽者遂無其人。然則四部書者,其儒、道、文、史之書歟!觀,古玩翻。〕
又詔儉以家為府。
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以文章相尚,無以專經為業 者。儉少好禮學及春秋,言論造次必於儒者,
〔好,呼到翻。造,七到翻。〕
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術。儉撰次朝儀、國典,自晉、宋以來故事,無不諳憶,
〔憶, 記也。朝,直遙翻;下同。諳,烏含翻。〕
故當朝理事,斷決如流。每博議引證,八坐、丞、郎無能異者。
〔八、坐、丞、郎,自八坐至左右丞、諸曹郎也。斷,丁 亂翻。坐,徂臥翻。〕
令史諮事常數十人,賓客滿席,儉應接辨析,傍無留滯,發言下筆,皆有音彩。十日一還學監試諸生,巾卷在庭,
〔監,工銜翻。卷,巨員 翻,冠武也。鄭註禮記云:武冠,卷也,音起權翻。〕
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髻,
〔據南史儉傳作「解散幘」。蕭子顯齊書作「解散髻,斜插幘簪」。〕
斜 插簪;朝野慕之,相與倣效。儉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唯有謝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11六月,庚戌,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并送柔然使。
〔騎,奇寄翻。冠,古玩翻。使,疏吏翻。〕
12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還宮。
13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
〔宕,徒浪翻。考異曰:齊書,是歲八月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頡為河、梁二州刺史。六年五月甲午,以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今從魏書。〕
初,彌機死,子彌博立,為吐谷渾所逼,奔仇池。
〔吐,從暾入聲。谷,音浴。〕
仇池鎮將穆亮以彌機事魏素厚,矜其滅亡;彌博凶悖,所部惡之;
〔將,即亮翻。悖,蒲內翻,又蒲沒翻。惡,烏路翻。〕
彌承為眾所附,表請納之。詔許之。亮帥騎三萬軍于龍鵠,
〔龍鵠,蓋即龍涸也,在甘松界,宇文氏於此置龍涸防,隋為扶州嘉誠縣,唐為松州。杜佑曰:龍涸城,吐谷渾南界也,去成都千餘里。周武帝天和初,其王率眾降,以為扶州。帥,讀曰率。騎,奇寄翻。〕
擊走吐谷渾,立彌承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亮,崇之曾孫也。
〔穆崇見一百一十一卷晉安帝隆安三年。〕
14戊子,魏主如魚池,
〔魏太宗永登五年,穿魚池於平城北苑。〕
登青原岡;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15魏初,民多蔭附;
〔蔭附者,自附於豪強之家以求蔭庇。〕
蔭附者皆無官役,而豪強徵斂倍於公賦。
〔斂,力贍翻。〕
給事中李安世上言:「歲饑民流,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
〔占,之贍翻。〕
雖桑井難復,
〔桑井,謂古者井田之制,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也。〕
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
〔量,音良。稱,尺證翻。斷,丁亂翻。〕
事久難明,悉歸今主,以絕詐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議均田。冬,十月,丁未,詔遣使者循行州郡,
〔行,下孟翻。〕
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
〔守,式又翻。〕
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杜佑通典註曰:不栽樹者謂之露田。〕
奴婢依良丁;
〔良丁,謂良人成丁者。〕
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
〔倍之者,合受四十畝,授以八十畝。此一易之田也。三易之田,三年耕然後復故,故再倍以授之。〕
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奴婢、牛隋有無以還受。初受田者,男夫給二十畝,課種桑五十株;桑田皆為世業,身終不還。恆計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
〔恆,戶登翻。見,賢遍翻。口分、世業之法如此。〕
諸宰民之官,各隋近給公田有差,更代相付;
〔更,工衡翻。〕
賣者坐如律。
16辛酉,魏魏郡主陳建卒。
17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18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陀為司徒。
19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帥眾拒之,柔然遁去。澄,雲之子也。
〔任城王雲見一百三十三卷宋明帝泰始七年。任,音壬。帥,讀曰率。〕
氐、羌反,詔以澄為都督梁,益,荊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
〔魏高祖始置梁、益二州於仇池。〕
澄至州,討叛柔服,氐、羌皆平。
20初,太祖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黃籍。
〔見上卷太祖建元二年。〕
上即位,別立校藉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
〔巧,謂姦偽也。〕
既連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監會稽呂文度
〔外監,屬中領軍。而親任過於領軍。會,工外翻。〕
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
〔被,皮義翻。〕
民多逃亡避罪。富陽民唐寓之因以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
〔富陽,即漢富春縣也,本屬會稽,後屬吳郡;晉簡文鄭太后諱春,孝武改曰富陽。妖,於驕翻。〕
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
文度與茹法亮、呂文顯皆以姦諂有寵於上。
〔茹,音如。〕
文度為外監,專制兵權,領軍守虛位而已。法亮為中書通事舍人,權勢尤盛。王儉常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邪!」
21是歲,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崙立,
〔可,從刊入聲。汗,音寒。崙,盧昆翻。〕
號伏名敦可汗,
〔魏收曰:伏名敦,魏言恆也。〕
改元太平。
四年(丙寅、四八六)
1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會,始服袞冕。
〔史言魏孝文用夏變夷。朝,直遙翻。〕
2壬午,柔然寇魏邊境。
3唐寓之攻陷錢唐,吳郡諸縣令多棄城走。之稱帝於錢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將高道度等攻陷東陽,
〔將,即亮翻。〕
殺東陽太守蕭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將孫泓寇山陰,至浦陽江;
〔據水經註,浦陽江,即今曹娥江也。水發剡溪,皆西流,至曹娥鎮始折而東,流入海。〕
浹口戍主湯休武擊破之。
〔浹,即謟翻。〕
上發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擊寓之。臺軍至錢唐,寓之眾烏合,畏騎兵,
〔騎,奇寄翻。〕
一戰而潰,擒斬寓之,進平諸郡縣。
臺軍乘勝,頗縱抄掠。
〔抄,楚交翻。〕
軍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上聞之,
【章:十二行本「之」下有「丁酉」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收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棄市;左軍將軍劉明徹免官、削爵,付東冶。
〔建康有東西二冶,今冶城即其地,亦曰東冶亭。〕
天福,上寵將也,
〔將,即亮翻。〕
既伏誅,內外莫不震肅。使通事舍人丹陽劉係宗隨軍慰勞,
〔勞,力到翻。〕
遍至遭賊郡縣,百姓被驅逼者悉無所問。
4閏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為邵陵王,皇孫昭文為臨汝公。
5氐王楊後起卒,丁未,詔以白水太守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弟後明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
〔朝,直遙翻。魏以為南秦州刺史。〕
6辛亥,帝耕籍田。
7二月,己未,立皇弟銶為晉熙王,
〔銶,音求。〕
鉉為河東王。
8魏無鄉黨之法,唯立宗主督護;民多隱冒,三五十家始為一戶。內祕書令李沖上言:
〔祕書省在禁中,故謂之內祕書令,亦謂之中祕。上,時掌翻。〕
「宜準古法:五家立鄰長,五鄰立里長,五里立黨長,取鄉人強謹者為之。鄰長復一夫,里長二夫,黨長三夫,
〔長,知兩翻。復,方目翻。〕
三載無過,則升一等。其民謂,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為公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百官俸。此外復有雜調。
〔調,徒弔翻。俸,扶用翻。復,扶又翻。〕
民年八十已上,聽一子不從役。孤獨、癃老、篤疾、貧窮不能自存者,三長內迭養食之。」
〔食,讀曰坔。〕
書奏,詔百官通議。中書令鄭羲等皆以為不可。太尉丕曰:「臣謂此法若行,於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戶口,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乃遣使者,於事為宜」。沖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論語孔子之言。〕
若不因調時,
〔調時,所謂調課之月。〕
民徒知立長校戶之勤,未見均傜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調課之月,令知賦稅之均,既識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
〔易,以豉翻。〕
群臣多言:「九品差調,為日已久,
〔九品,上中下各分為三品,事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五年。〕
一旦改法,恐成擾亂。」文明太后曰:「立三長則課調有常準,苞蔭之戶可出,僥倖之人可止,何為不可!」
〔僥,堅堯翻。〕
甲戌,初立黨、里、鄰三長,定民戶籍。民始皆愁苦,豪強者尤不願。既而課調省費十餘倍,上下安之。
9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時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將討之,追奔至西漠。
〔西漠者,大漠之西偏也。將,即亮翻。〕
魏左僕射穆亮等請乘虛擊之,中書監高閭曰:「秦、漢之世,海內一統,故可遠征匈奴。今南有吳寇,何可捨之深入虜庭!」魏主曰:「『兵者凶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老子之言。〕
先帝屢出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故也。今朕承太平之業,柰何無故動兵革乎!」厚禮其使者而歸之。
10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輦祀南郊。
〔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緋、綠、青。法服,袞冕以見郊廟之服。〕
11癸酉,魏主如靈泉池;
〔魏於方山之南起靈泉宮,引如渾水為靈泉池,東西一百步,南北二百步。〕
戊寅,還宮。
12湘州蠻反,剌史呂安國有疾不能討;丁亥,以尚書左僕射柳世隆為湘州刺史,討平之。
13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考異曰:魏帝紀,是日幸方山。七月戊戌又云幸方山,皆不言還宮。蓋闕文耳。〕
15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16八月,乙亥,魏給尚書五等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組綬。
〔組綬者,組織以成綬。鄭玄曰:綬所以貫佩玉,相承受者也。漢制:印綬先合單紡為一系,四系為一扶,五扶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淳為一圭。首多者系細;少者系粗,皆廣一尺六寸。組,則古翻。綬,音受。〕
17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18冬,十一月,魏議定民官依戶給俸。
〔以所領民戶之多少為給俸之差也。〕
19十二月,柔然寇魏邊。
20是歲,魏改中書學曰國子學。
〔魏先置中書博士及中書學生, 今改曰國子學,從晉制也。〕
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河南二十五州,青、南青、兗、齊、濟、光、豫,洛、徐、東徐、雍、秦、南 秦、梁、益、荊、涼、河、沙,時又置華、陝、夏、岐、班、郢,凡二十五。河北十三州,司、并、肆、定、相、冀、幽、燕、營、平、安,時又置瀛、汾,凡十 三。蕭子顯曰:雍、涼、秦、沙、涇、華、岐、河、西華、寧、陝、洛、荊、郢、北豫、東荊、南豫、西兗、東兗、南徐、東徐、青、齊、濟、光二十五州在河南, 相、汾、懷、東雍、肆、定、瀛、朔、并、冀、幽、平、司等十三州在河北。〕
五年(丁卯,四八七)
1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
2戊子,以豫章王嶷為大司馬,竟陵王子良為司徒,臨川王映、衛將軍王儉、中軍將軍王敬則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子良啟記室范雲為郡,上曰:「聞其常相賣弄,朕不復窮法,當宥之以遠。」
〔復,扶又翻。〕
子良曰:「不然。雲動相規誨,諫書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餘紙,辭皆切直。上歎息,謂子良曰:「不謂雲能爾;方使弼汝,何宜出守!」
〔守,式又翻。〕
文惠太子嘗出東田觀穫,
〔時太子作東田於東宮之東,綿亙華遠,壯麗極目。又齊紀:太子立樓館於鍾山下,號曰東田。〕
顧謂眾賓曰:「刈此亦殊可觀。」眾皆曰:「唯唯。」
〔唯,于癸翻。〕
雲獨曰:「三時之務,實為長勤。
〔三時之務,謂春耕、夏耘、秋穫也。〕
伏願殿下知稼穡之艱難,無徇一朝之宴逸!」
3荒人桓天生自稱桓玄宗族,與雍、司二州蠻相扇動,
〔雍,於用翻。〕
據南陽故城,請兵於魏,將入寇。丁酉,詔假丹楊尹蕭景先節,總帥步騎,直指義陽,司州諸 軍皆受節度;
〔帥,讀曰率。騎,奇寄翻。〕
又假護軍將軍陳顯達節,帥征虜將軍戴僧靜等水軍向宛、葉,
〔宛,於元翻。葉,式涉翻。〕
雍、司諸軍皆受顯達節 度,以討之。
4魏光祿大夫咸陽文公亮允,歷事五帝,
〔太武、景穆、文成、獻文及高祖為五帝。〕
出入三省,
〔三省,尚書省、中書省、祕書省也。〕
五十餘年,未嘗有譴;馮太后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黃門蘇興壽扶侍。允仁恕簡靜,雖處貴重,
〔處,昌呂翻。〕
情同寒素;執書吟覽,晝夜不去手;誨人以善,恂恂不倦;
〔楊中立曰:恂恂,一於誠也。朱元晦曰:恂恂,信實之貌。〕
篤親念故,無所遺棄。顯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於代,
〔事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五年。〕
其人多允之婚媾,流離飢寒;允傾家賑施,
〔賑,之忍翻。施,式智翻。〕
咸得其所,又隨其才行,薦之於朝。
〔行,下孟翻。朝,直遙翻。〕
議者多以初附間之,
〔間,古莧翻。〕
允曰:「任賢使能,何有新舊!必若有用,豈可以此抑之!」允體素無疾,至是微有不適,猶起居如常,數日而卒,年九十八;贈侍中、司空,賻襚甚厚。
〔布帛日賻,衣被曰襚。賻,音附。襚,徐醉翻。〕
魏初以來,存衣蒙賚,皆莫及也。
5桓天生引魏兵萬餘人至沘陽,
〔漢沘陽縣屬南陽郡。應劭曰:沘水所。出魏太和中置東荊州於沘陽故城。宋白曰:今唐州沘陽縣即州故城。九域志:沘陽縣在唐州東北七十五里。〕
陳顯達遣戴僧靜等與戰於深橋,
〔戴僧靜傳,深橋距沘陽四十里。沘,音比。〕
大破之,殺獲萬計。天生退保沘陽,僧靜圍之,不克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荒人胡丘生起兵懸瓠以應齊,魏人擊破之,丘生來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陰,舞陰戍主殷公愍拒擊,破之,殺其副張麒麟,天生被創退走。
〔被,皮義翻。創,初良翻。〕
三月,丁未,以陳顯達為雍州刺史。
〔雍,於用翻。〕
顯達進據舞陽城。
6夏,五月,壬辰,魏主如靈泉池。
7癸巳,魏南平王渾卒。
8甲午,魏主還平城。詔復七廟子孫及外戚緦麻服已上,賦役無所與。
〔復,方目翻。七廟子孫,自太祖已下。緦麻,三月服。五服至緦麻而服盡。與,讀當曰預。〕
9魏南部尚書公孫邃、上谷公張儵帥眾與桓天生復寇舞陰,殷公愍擊破之;
〔鯈,式竹翻。帥,讀曰率。復,扶又翻。考異曰:齊書魏虜傳云:「偽安南將軍遼東公、平南將軍上谷又攻舞陰。」魏書帝紀云:「詔南部尚書公孫文慶、上谷公 張伏干南討舞陰,」按公孫邃傳,「邃字文慶,與內都幢將上谷公張儵討蕭賾舞陰戍。」蓋伏干亦儵字也。〕
天生還竄荒中。邃,表之孫也。
〔公孫表事魏明元為將。〕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餒死者多。六月,癸未,詔內外之臣極言無隱。齊州刺史韓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儲積九稔;
〔古者,三年耕,餘一年食;九年耕,餘三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則當有九年之蓄。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稔,而廩翻。〕
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
〔漢令民入粟拜爵。又有孝悌力田之科。〕
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遊食之口,參分居二。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夸,遂成侈俗。貴富之家,童妾袨服,
〔袨,黃練翻;袨服,美衣也。〕
工商之族,僕隸玉食;
〔張晏曰:玉食,珍食也。〕
而農夫闕糟糠,蠶婦乏短褐。故令耕者日少,
〔少,詩沼翻;下同。〕
田有荒蕪;穀帛罄於府軍,寶貨盈於市里;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飢寒之本,實在於斯。愚謂凡珍異之物,皆宜禁斷;
〔斷,丁管翻。〕
吉凶之禮,備為格式;勸課農桑,嚴加賞罰。數年之中,必有盈贍。往年校比戶貫,
〔毛晃曰:貫,鄉籍也。〕
租賦輕少。臣所統齊州,租粟纔可給俸,略無入倉,
〔俸,扶用翻。〕
雖於民為利而不可長久,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給之方,無所取濟。可減絹布,增益穀租;年豐多積,歲儉出賑。
〔歲入約少為儉。賑,之忍翻;下同。〕
所謂私民之穀,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民無荒年矣。」
〔宿積,子智翻。〕
秋,七月,己丑,詔有司開倉賑貸,聽民出關就食。
〔魏都平城,郊畿之外,置關於要路以譏征。〕
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過給廩,所至三長贍養之。
10柔然伏名敦可汗殘暴,
〔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其臣侯醫垔石洛候數諫止之,
〔垔,伊真翻。數,所角翻。〕
且勸其與魏和親。伏名敦怒,族誅之,由是部眾離心。八月,柔然寇魏邊,魏以尚書陸叡為都督,擊柔然,大破之。叡,麗之子也。
〔陸麗,陸俟之子,於乙渾之難死也。〕
初,高車阿伏至羅有部落十餘萬,役屬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羅諫,不聽。阿伏至羅怒,與從弟窮奇帥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
〔從,才用翻。帥,讀曰率。前部,漢車師前王地也。〕
自立為王。
〔考異曰:魏書高車傳云在太和十一年,蠕蠕在十六年。今從高車傳。按蠕蠕下當有「傳」字。〕
國人號曰「候婁匐勒」,夏言天子也;號窮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
〔夏言,謂中華之言。夏,戶雅翻。〕
二人甚親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羅居北,窮奇居南。伏名敦追擊之,屢為阿伏至羅所敗,乃引眾東徒。
〔史言柔然浸衰。敗,補邁翻。〕
11九月,
【嚴:「九月」改「冬十月」。】
辛未,魏詔罷起部無益之作,
〔起部掌百工之事。書曰:百工起哉。〕
出宮人不執機杼者。冬,十月,
【嚴:「冬十月」改「十一月」。】
丁未,又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
〔四民,士、農、工、商也。〕
是時,魏久無事,府藏盈積。詔盡出御府衣服珍寶、太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刀鈐十分之八,
〔藏,徂浪翻。乘,繩證翻。鈐,與鉗同,其廉翻,刃也。唐有玉鈐衛。〕
外府衣物、繒布、絲纊
〔繒,慈陵翻,帛也。纊,苦謗翻。纊,絮也。〕
非供國用者,以 其太半班賚百司,下至工、商、皁隸,逮于六鎮邊戍,畿內鰥、寡、孤、獨、貧、癃,皆有差。
〔劉熙釋名曰:無妻曰鰥;憂悒不能寐,目常鰥鰥然。其字從魚,魚 目常不閉。無夫曰寡;寡,慙也,慙然單獨也。無父曰孤;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無子曰獨;獨,鹿也,鹿鹿無所依也。無財曰貧。疲病曰癃。〕
12魏祕書令高祐、丞李彪奏請改國書編年為紀、傳、表、志;
〔傳,直戀翻。〕
魏主從之。祐,允之從祖弟也。十二月,詔彪與著作郎崔光改脩國書。光,道固之從孫也。
〔從,才用翻。宋明帝泰始五年崔道固降魏。〕
魏主問高祐曰:「何以止盜﹖」對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
〔宋均事見四十五卷漢明帝永平七年。卓茂為密令,教化大行,漢平帝時,天下大蝗,獨不入密縣界。〕
況盜賊,人也,苟守宰得入,治化有方,止之易矣。」
〔守,式又翻。治,直吏翻。,易以豉翻。〕
祐又上疏言:「今之選舉,不採識治之優劣,專簡年勞之多少,
〔少,詩沼翻。〕
斯非盡才之謂。宜停此薄藝,棄彼朽勞,唯才是舉,則官方斯穆。
〔方,道也。穆,和也,清也。〕
又勳舊之臣,雖年勤可錄而才非撫民者,可加之以爵賞,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謂王者可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者也。」
〔王者不私人以官,前漢書佞幸傳贊之辭。〕
帝善之。
祐出為西兗州刺史,鎮滑臺。以郡國雖有學,縣、黨亦宜有之,乃命縣立講學,黨立小學。
六年(戊辰、四八八)
1春,正月,乙未,魏詔:「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期親,為之服期者。〕
2初,皇子右衛將軍子響出繼豫章王嶷;
〔嶷,魚力翻。〕
嶷後有子,表留為世子。子響每入朝,
〔朝,直遙翻。〕
以車服異於諸王,每拳擊車壁。上聞之,詔車服與皇子同。於是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三月,己亥,立子響為巴東王。
3角城戍將張蒲,因大霧乘船入清中採樵,
〔清中,清水中也。將,即亮翻。〕
潛納魏兵。戍主皇甫仲覺之,帥眾拒戰於門中,僅能卻之。魏步騎三千餘人已至塹外,
〔帥,讀日率。騎,奇寄翻。塹,辿豔翻。〕
淮陰軍主王僧慶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4夏,四月,桓天生復引魏兵出據隔城,
〔復,扶又翻。〕
詔游擊將軍下邳曹虎督諸軍討之。輔國將軍朱公恩將兵碯伏,
〔將,即亮翻;下同。碯,與踏同。〕
遇天生遊軍,與戰,破之,遂進圍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騎萬餘人來戰,虎奮擊,大破之,俘斬二千餘人。明日,攻拔隔城,斬其襄城太守帛烏祝,復俘斬二千餘人,天生棄平氏城走。
〔平氏,漢縣,屬南陽郡,晉、宋屬義陽郡。縣西南有桐柏山,淮源所出也。五代志:淮安郡平氏縣,魏置漢廣郡。我朝開寶五年省平氏縣為鎮,入唐州泌陽縣。〕
5陳顯達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將兵拒之。
6甲子,魏大赦。
7乙丑,魏主如靈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還宮。
8魏築城於醴陽,
〔醴陽蓋在醴水之北。水經註:醴水出桐柏山,與淮同源而別流,西注,逕平氏縣東北,又西流注于沘水。〕
陳顯達攻拔之,進攻沘陽。城中將士皆欲出戰,鎮將韋珍曰:
〔魏樂陵鎮將鎮沘陽。將,即亮翻。〕
「彼初至氣銳,未可與爭,且共堅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後擊之。」乃憑城拒戰,旬有二日,珍夜開門掩擊,顯達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9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宕,徒浪翻。
10秋,七月,己丑,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亥,還宮。
11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講武。
〔蕭子顯曰:南琅邪郡本治金城,永明乃徒治白下。沈約曰:晉亂,琅邪國人隨元帝過江者千餘戶,太興三年,立懷德縣,丹楊雖有琅邪相而無其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溫領郡,鎮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楊之江乘縣境立郡。〕
12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
〔佗,徒河翻。〕
魏主方享宗廟,始薦,聞之,為廢祭,臨視哀慟。
〔為,于偽翻。〕
13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漢儀:太史每歲上其年曆,先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讀五時令。皇帝所服各隨五時之色,帝升御坐,尚書令以下就席位,尚書、三公、郎以令置按上,奏以入,就席伏讀訖,賜酒一卮。〕
14閏月,辛酉,以尚書僕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15辛未,魏主如靈泉池;癸酉,還宮。
16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帥眾三千以城附魏。
〔帥,讀曰率。〕
17上以中外穀帛至賤,用尚書右丞江夏李珪之議,
〔夏,戶雅翻。〕
出上庫錢五千萬及出諸州錢,皆令糴買。
18西陵戍主杜 元懿建言:「吳興無秋,會稽豐登,
〔會,工外翻。〕
商旅往來,倍多常歲。西陵牛埭稅,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見,日可增倍。
〔西陵在今越州蕭山縣西十二里 西興渡是也。吳越王錢鏐以西陵非吉語,改曰西興。牛埭即今西興堰,用牛挽船,因曰牛埭。埭,徒耐翻。〕
并浦陽南北津、柳浦四埭,
〔浦陽江南津埭則今之梁湖堰是也,北津埭則今之曹娥堰是也。柳浦埭則今杭州江千浙江亭北跨浦橋埭是也。〕
乞為官領攝一年,
〔為,于偽翻。〕
格外可長四百許萬。
〔長,丁丈翻,今知兩翻,增也;又音直亮翻,多也。〕
西陵戍前檢稅,無妨戍事;餘三埭自舉腹心。」上以其事下會稽,
〔下,戶嫁翻。〕
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議以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稅也;
〔蹴,子六翻。〕
乃以風濤迅險,濟急利物耳。後之監領者不達其本,各務己功,
〔監,古銜翻。〕
或禁遏他道,或空稅江行。按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甚,去之從豐,良由饑棘。
〔「去之」 當作「去乏」。棘,急也。〕
埭司責稅,依格弗降,舊格新減,尚未議登,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慈恤隱,振廩蠲調;
〔左傳:楚大饑,振廩用食。杜預註曰: 振,發也。廩,倉也。調,徒釣翻。〕
而元懿幸災搉利,重增困瘼,
〔搉,古岳翻。瘼,病也。重,直用翻。〕
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
〔譴,去戰翻。詰,去吉翻。〕
必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元懿稟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將羊,其所欲舉腹心,亦當虎而冠耳。
〔為,于偽翻。賈,音古。狼將羊,虎而冠,皆漢書語。以狼將羊,則羊必為狼所噬食。虎而冠者,言其人惡戾,如虎著冠。〕
書云:『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
〔記大學記孟獻子之言。斂,力贍翻。〕
此言盜公為損蓋微,斂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著,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民力之外,用天分地;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此孝經第六章之言。〕
率皆即日不宜於民,方來不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上納之而止。
19魏主訪群臣以安民之術。祕書丞李彪上封事,以為:「豪貴之家,奢僭過度,第宅車服,宜為之等制。」
又,國之興亡,在冢嗣之善惡;冢嗣之善惡,在教諭之得失。
〔冢,大也。周禮疏曰:冢,大之上也。冢,知隴翻。〕
高宗文成皇帝嘗謂群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沖,情未能專;既臨萬機,不遑溫習。今日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訢免冠謝。
〔訢,許斤翻。〕
此近事之可鑒者也。臣謂宜準古立師傅之官,以訓導太子。
〔蓋此時恂之失德已著,故彪有是言。〕
又,漢置常平倉以救匱乏。
〔見二十七卷漢宣帝五鳳四年。〕
去歲京師不稔,移民就豐,既廢營生,困而後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曷若豫儲倉粟,安而給之,豈不愈於驅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
〔餬,音胡。說文曰:寄食鬻也。余據正考父鼎銘:饘於是,粥於是,以餬余口。則餬者,食饘粥之義。許慎所謂寄食者,蓋因左傳餬口於四方以為說。今此當依許義。〕
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之餘,
〔調,徒弔翻。度,徒洛翻。〕
各立官司,年豐糴粟積之於倉,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
〔糶,他弔翻。〕
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數年之中,穀積而人足,雖災不為害矣。
又,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
〔河表七州,秦、雍、岐、華、陝、河、涼也。以下文「懷江、漢歸有道之情」證之,則七州當謂荊、兗、豫、洛、青、徐、齊也。河表,直謂大河之外。門才者,因其世家,敘其才用。中州,謂代都,東至海,南距大河諸州。比,毗至翻,比例也。〕
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
〔朝,宜遙翻。〕
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異體同氣;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於夏懼相連,固自然之恆理也。
〔恆,戶登翻。〕
無情之人,父兄擊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
〔恧,女之翻。〕
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衣冠,不變華飾;骨肉之恩,豈當然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版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所恥矣。
又,朝臣遭親喪者,假滿赴職。
〔朝,直遙翻。假,古訝翻。時魏不聽朝臣終喪,給假而已。〕
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
〔衣,於既翻。〕
鳴玉垂緌,同慶賜之燕;
〔緌,如佳翻。〕
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凡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無其人,職業有曠者,則優旨慰諭,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旅之警,墨縗從役,
〔春秋時,晉襄公居文公之喪,墨縗絰以敗秦師于殽。自是之後,以墨縗從戎。縗,倉回翻。〕
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魏主皆從之。由是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而民不困窮。
20魏遣兵擊百濟,為百濟所敗。
〔陳壽曰:三韓凡七十八國,百濟其一也。據李延壽史,其先以百家濟海,後浸強盛以立國,故曰百濟。晉世句麗略有遼東,百濟亦據有遼西、晉平二郡地。〕
七年(己巳、四八九)
1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
2魏主祀南郊,始備大駕。
〔漢儀: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驂乘;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祀天、郊甘泉乃備之,謂之甘 泉鹵簿。東都惟大行備大駕。晉中朝大駕鹵簿:先象車,鼓吹一部,十三人中道。次靜室令,駕一,中道;式道候二人,駕一,分左右。次洛陽尉二人,騎,分左 右。次洛陽亭長九人,赤車,駕一,分三道,各吹正二人引。次洛陽令,駕一,中道。次河南中部椽,中道;河橋椽在左,功曹史在右,並駕一。次河南尹,駕駟, 戟吏六人。次河南主簿,駕一,中道。次司隸部河南從事,中道;都部從事居左,別駕從事居右,並駕一。次司隸校尉,駕三,戟吏八人。次司隸主簿,駕一,中道。次司隸主記,駕一,中道。次廷尉明法椽,中道;五官椽居左,功曹史居右,並駕一。次廷尉卿,駕駟,戟吏六人;太常外部椽居左,五官椽、功曹史居右,並駕一。次光祿引從,中道;太常主簿、主記居左,衛尉引從居右;並駕一。次太尉外督令史,駕一,中道。次西、東、賊、倉、戶等曹屬,並駕一,引從。次太尉,駕駟,中道;太尉主簿, 舍人各一人,祭酒二人,並駕一,在左右。次司徒引從,駕駟,中道。次司空引從,駕駟,中道。三公騎令、史戟各八人,豉吹各一部七人。次中護軍,中道,駕 駟;鹵簿左右各三行,戟楯在外,弓矢在內,鼓吹一部七人。次步兵校尉在左,長水校尉在右,並駕一;各鹵簿左右二行,戟楯在外,刀楯在內,鼓吹各一部七人。 次射聲校尉在左,翊軍校尉在右,並駕一;鹵簿各左右二行。次驍騎將軍在左,游擊將軍在右,並駕一;皆鹵簿左右引,各二行,戟楯、刀楯、鼓吹視步兵,長水騎 隊五在左,五在右,隊各五十四,命中督二人分領左右,各有戟吏二人;麾幢、揭鼓在隊前。次左將軍在左,前將軍在右,並駕一,鹵簿左右引,戟、楯、刀楯、鼓 吹亦如之。次黃門麾騎中道,次黃門前部鼓吹左右各一部,十三人,駕駟;八校尉佐仗,左右各四行;外大戟楯,次九尺楯,次弓矢,次弩,並熊渠、佽飛督領之。 次司南車,駕駟,中道;護駕御史騎夾左右。次謁者僕射,駕駟,中道。次御史中丞,駕一,中道。次虎賁中郎將,騎,中道。次九斿車,中道;武剛車夾左右,並 駕駟。次雲罕車,駕駟,中道。次闟戟車,駕駟,中道;長戟邪偃向後。次皮軒車,駕駟,中道。次鸞旗車,中道;建華車分左右,並駕駟。次護駕尚書郎三人;都 官郎,中道;駕部在左,中兵在右,並騎;又有護駕尚書一人,督攝前後無常。次相風,中道。次司馬督 在前,中道;左右各司馬史三人,引仗左右各六行;外大戟楯二行;次九尺楯二行;次九尺楯,次刀楯,次弓矢,次弩,次五時車,左右有遮騎。次典兵中郎,中 道,督攝前後無常;左殿中御史,右殿中監,並騎。次高蓋,中道;左畢,右罕。次御史,中道;左右節郎各四人。次華蓋,中道。次殿中司馬,中道;殿中都尉在 左,殿中校尉在右,左右各四行,細楯一行在弩內;又殿中司馬一行,殿中都一行,殿中校殿一行。次恋鼓,中道。次金根車,駕六馬,中道;太僕卿御,大將軍參 乘,左右又各增三行,為九行,司馬史九人,戟楯二行,九尺楯一行,刀楯一行,由基一行,細弩一行,跡禽一行,樵斧一行,力人刀楯一行,連細楯、殿中司馬、殿中都尉、殿中校尉為左右,各十二行。金根車建青旂十二,左將軍騎在左,右將軍騎在右,殿中將軍持鑿練斧夾車;車後衣書、主職 步從,六行;合左右三十二行。次曲華蓋,中道;侍中、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並騎,分左右。次黃鉞車,駕一,在左;御麾騎,在右。次相風,中道。次中書監, 騎,左;祕書監,騎,右。次殿中御史,騎,左;殿中監,右。次五牛旗,赤青在左,黃在中,白黑在右。次夫輦中道;(夫輦謂當作大輦)太官令、丞,左,太醫 令、丞、右。次金根車,駕駟,不建旗。次青立車,次青安車,次赤立車,次赤安車,次黃立車,次黃安車,次白立車,次黑立車,次黑安車,合十乘,並駕駟,建 旗十二,如車色;立車正豎旗,安車邪拖之。次蹋豬車,駕駟,中道,無旗。次耕根車,駕駟,中道,赤旗 十二;熊渠督左,佽飛督右。次御軺車,次御四望車,次御衣車,次御書車,次御藥車,並駕牛,中道。次尚書令在左,尚書僕射在右;又尚書郎六人分次左右,並 駕一。又治書侍御史二人,分左右;又侍御史二人,分次左右;又蘭臺令史分次左右;並騎。次豹尾車,駕一。自豹尾車後,而鹵簿盡矣。但以神弩二十張夾道至後 部鼓吹;其五張神弩置一將,左右各二將。次輕車二十乘,左右分駕。次流蘇馬六十四。次金鉞車,駕 三,中道;左右護駕尚書郎并令史並騎,各一人。次金鉦車,駕三,中道;左右護駕侍御史并令史並騎,各一人。次黃門後部鼓吹,左右各三十人。次戟、鼓車,駕 牛二乘,分左右。次左,大鴻臚外部椽;右,五官椽、功曹史,並駕。次大鴻臚,駕駟,鉞吏六人。次大司農,引從中道;左大鴻臚主簿、主記, 右少府引從。次三卿,並騎吏四人,鈴下四人,執馬鞭辟車六人,執方扇羽林十八朱衣。次領軍將,中道,簿左右各一行,九尺楯在外,弓矢在內,鼓吹如護軍。次 後軍將軍在左,後將軍在右,各鹵簿鼓吹如左軍、前軍。次越騎校尉左,屯騎校尉右,各鹵簿鼓吹如步兵、射聲。次領、護、驍、游軍校尉,皆騎吏四人,乘馬夾 道;都督、兵曹各一人,乘馬在中騎,將軍四人,騎校、飈角、金鼓、鈴下,信幡軍校並駕一,功曹史、主簿並騎從,繖、扇、幢、麾各一騎,鼓吹一部七騎。次領護軍加大車斧,五官椽騎從,次騎十隊,隊各五十匹。將一人,持幢一人,飈一人,並騎而前;督戰伯長各一人,並騎在後。羽林騎督、幽州突騎督分領之。郎、簿十隊,隊各五十人;絳袍將一人,騎飈各一人在前,督戰伯長一人,步在後,騎皆持擡。次大戟一隊,九尺楯一隊,弓一隊,弩一隊,隊各五十五人,黑袴褶;將一人,騎校、飈角各一人,步在前;督戰伯長各一人,止竹後,金頻督將并領之。魏之大駕,蓋參取漢、晉之制,而官名鹵簿則徵有不同者。〕
3壬戌,臨川獻王映卒。
4初,上為鎮西長史,主簿王晏以傾諂為上所新,
〔未蒼梧王元徽四年,帝為鎮四長史,行郢州事,版晏為主簿。〕
自是常在上府。上為太子,晏為中庶子。上得罪於太祖。,
〔事見上卷元年。〕
晏稱疾自疏。及即位,為丹楊尹,意任如舊,朝夕一見,
〔見,賢翻。〕
議論巿事;自豫章王嶷及王儉皆降意接之。
〔論朝,直遙翻。嶷,魚刀翻。〕
二月,壬寅,出為江州刺史,晏不願外,復留為吏部尚書。
〔復,扶又翻。〕
5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岳為臨賀王,子峻為廣漢王,子琳為宣城王,子珉為義安王。
6夏,四月,丁丑,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丑,還宮。
7丁亥,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丑,還宮。
8上優禮南昌文憲公王檢,詔三日一還朝
〔還,當作造,音七到翻。〕
月德十日出外。儉固求解選。詔改中書監,參掌選事。選,須絹翻。
五月,乙巳,儉卒。王晏既領選,權行臺閣,與儉頗不平。禮官欲依王導,諡儉為文獻。晏啟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氏以來,不加異姓。」出,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
徐湛之之死也,
〔湛之死見一百三十七卷宋文帝元嘉三十年。〕
其孫孝嗣在孕得免,
〔孕,以證翻。〕
八歲,襲爵枝江縣公,尚宋康樂公主。
〔樂,音洛。〕
及上即位,孝嗣為御史中丞,風儀端簡。王儉謂人曰:「徐孝嗣將來必為宰相。」上嘗問儉:「誰可繼卿者﹖」儉曰:「臣東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
〔謂周公既定洛,請明農也。周都豐、鎬,以洛為東都。儉卒,孝嗣時為吳興太守,徵為五兵尚書。〕
9庚戌,魏主祭方澤。
〔方澤者,為方丘於澤中以祭地祇。〕
10上欲用領軍王奐為尚書令,以問王晏。晏與奐不相能,對曰:「柳世隆有勳望,恐不宜在奐後。」甲子,以尚書左僕射柳世隆為尚書令,王奐為左僕射。
12魏懷朔鎮將汝陰靈王天賜,
〔魏置懷朔鎮於漢五原郡界。是後,六鎮叛,改為朔州,而不能有舊鎮之地。杜佑曰:魏都平城,於馬邑郡北三百餘里置懷朔鎮,及遷洛後,置朔州。將,即亮翻;下同。〕
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楨,
〔雍,於用翻。〕
皆坐贓當死。馮太后及魏主臨皇信堂,
〔水經註曰:太極殿南對承賢門,門南即皇信堂也。魏書帝紀:太和七年十月,皇信堂成。十六年,以安昌殿為內寢,皇信堂為中寢。〕
引見王公,
〔見,賢遍翻。〕
太后令曰:「卿等以為當存親以毀令邪,當滅親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
〔景穆皇帝,世祖之子,薨,諡曰景穆皇帝,未即尊位也。二王於高祖為叔祖。〕
宜蒙矜恕。」太后不應。魏主乃下詔,稱:「二王所犯難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懷之恩;
〔二王於文成帝為兄弟。詩曰:兄弟孔懷。惟,思也。〕
且南安王事母孝謹,聞於中外,
〔聞,音問。〕
並特免死,削奪官爵,禁錮終身。」初,魏朝聞楨貪暴,遣中散閭文祖詣長安察之,
〔中散,中散大夫也。散,悉亶翻。〕
文祖受楨賂,為之隱;為,于偽翻。事覺,文祖亦抵罪。馮太后謂群臣曰:「文祖前自謂廉,今竟犯法。以此言之,人心信不可知。」魏主曰:「古有待放之臣。
〔春秋公羊傳: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放之者何﹖猶曰無去是云爾。然則何言爾﹖近正也。此其為近正柰何﹖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
卿等自審不勝貪心者,聽辭位歸第。」宰官、中散慕容契進曰:
〔契蓋以宰官帶中散大夫也。〕
「小人之心無常而帝王之法有常;以無常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從退黜。」魏主曰:「契知心不可常,則知貪之可惡矣,
〔惡,烏路翻。〕
何必求退!」遷宰官令。契,白曜之弟子也,
〔慕容白曜有平齊之功。〕
13秋,七月,丙寅,魏主如靈泉池。
14魏主使群臣議,「久與齊絕,今欲通使,何如﹖」
〔使,疏吏翻;下同。〕
尚書游明根曰:「朝廷不遣使者,又築醴陽深入彼境,皆直在肅賾。今復遣使,不亦可乎!」
〔復,扶又翻。〕
魏主從之。八月,乙亥,遣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等來聘。
15九月,魏出宮人以賜北鎮人貧無妻者。
16冬十一月,己未,魏安豐匡王猛卒。
17十二月,丙子,魏河東王苟頹卒。
18平南參軍顏幼明等聘於魏。
19魏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僕射,穆亮為司空。
20豫章王嶷自以地位隆重,深懷退素,是歲,啟求還第;上令其世子子廉代鎮東府。
21太子詹事張緒領揚州中正,長沙王晃屬用吳興聞人邕為州議曹,
〔屬,之欲翻。州議曹,自漢以來,率儒士為之。〕
緒不許。晃使書佐固請,緒正色曰:「此是身家州鄉,殿下何得見逼!」
〔自魏晉以來,中正率用本州人望為之。〕
22侍中江赉學都官尚書。
〔赉,音鹈。〕
中書舍人紀僧真得幸於上,容表有士風,請於上曰:「臣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
〔「邀」南史江赉傳作「憿」。說文曰:幸也。集韻:憿、僥、徼通,音堅堯翻。〕
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復所須,
〔為,于偽翻。復,扶又翻。〕
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赉、謝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赉,登榻坐定,赉顧命左右曰:「移吾床遠客!」
〔遠,于願翻。〕
僧真喪氣而退,告上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赉,湛之孫;瀹,朏之弟也。
〔二家以名義自將,至於甄別流品,雖萬乘之主不可得而奪。喪,息浪翻。朏,敷尾翻。〕
23柔然別帥叱呂勤帥眾降魏。
〔別帥,所類翻。勤帥,讀曰率。降,戶江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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