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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五-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五
陳紀九
〔起重光赤奮若(辛丑),盡昭陽單閼(癸卯),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
太建十三年(辛丑、五八一)
1春,正月,壬午,以晉安王伯恭為尚書左僕射,吏部尚書袁憲為右僕射。憲,樞之弟也。
2周改元大定。
3二月,甲寅,隋王始受相國、百揆、九錫,
〔自初命至是五十一日,乃受。〕
【章:十一行本「錫」下有「之命」二字;乙十一行;本孔本同;張校同。】
建臺置官。
〔置百官也。〕
丙辰,詔進王妃獨孤氏為王后,世子勇為太子。
開府儀同大將軍庾季才,勸隋王宜以今月甲子應天受命。
〔庾季才持正旒宇文護擅權之時,而勸進於楊氏革命之日,巫史之學自信其術耳,非胸中真有所見也。〕
太傅李穆、開府儀同大將軍盧賁亦勸之。於是周主下詔,遜居別宮。甲子,命兼太傅杞公椿奉冊,大宗伯趙煚奉皇帝璽紱,禪位于隋。
〔冊,冊書也。周制:皇帝八璽,有傳國璽,皆寶而不用。神璽,明受之於天;傳國璽,明受之於運。皇帝負扆,則置神璽於筵前之右,置傳國璽於筵前之左。又有六璽:其一,皇帝行璽,封命諸侯及三公用之;其二,皇帝之璽,與諸侯及三公書用之;其三,皇帝信璽,發諸夏之兵用之;其四,天子行璽,封命蕃國之君用之;其五,天子之璽,與蕃國之君書用之;其六,天子信璽,徵蕃國之兵用之。六璽皆白玉為之, 方一寸五分,高寸,螭虎鈕。梁敬帝太平元年,周閔帝受魏禪,五主,二十四年而亡。隋主本襲封隨公,故國號曰隨。以周、齊不遑寧處,故去「辵」作「隋」,以 「辵」訓走故也。辵,音綽。煚,俱永翻。璽,斯氏翻。紱,音弗。〕
隋主冠遠遊冠;
〔遠遊冠,制似通天冠而前無山述,有展筩橫于冠前,皇太子及王者後諸王服之。主冠,古玩翻。〕
受冊、璽,改服紗帽、黃袍;
〔紗帽,白紗帽也,名高頂帽。皇帝服絳紗袍。志曰:開皇初,高祖常服烏沙帽。紀云:秋,七月,上始服黃,百寮畢賀。蓋以黃為常服。〕
入御臨光殿,服袞冕,如元會之儀。
〔元會,止日大朝會也。大物充庭,群官各入,就位,再拜。上公一人,詣西陛,解劍升賀,降階,帶劍復位而拜。群官在位又再拜,搢笏三稱萬歲。〕
大赦,改元 開皇。命有司奉冊祀于南郊。
〔告天以受命。〕
遣少冢宰元孝矩代太子勇鎮洛陽。
〔「少冢宰」,當作「小冢宰」。〕
孝矩名矩,以字行,天賜之孫也;
〔按隋書元孝矩傳,祖脩義,不言以字行。汝陰王天賜,當魏太和之世,距此時百餘年。當考。〕
女為太子妃。
少內史崔仲方勸隋主除周六官,
〔周定六官事,始一百六十六卷梁敬帝紀泰元年。「少內史」,當作「小內史」。〕
依漢、魏之舊,從之。置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祕書、內侍五省,
〔隋志:三師不主事,不置府僚,蓋與天子坐而論道者也。三公參議國之大事,依後齊置府僚,無其人則闕。祭祀則太尉亞獻,司徒奉俎,司空行掃除;其位多曠,皆攝行事;尋省府及火佐。置公,則坐於尚書都省。朝之眾務,總歸於臺閣。尚書省事無不總,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總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事。屬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轄。六曹尚書,分統三十六侍郎,各司曹務,直宿禁省,如漢之制。 門下省置納言、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侍郎,通直,員外、諫議,大夫等官。內史省置監、令、侍郎、舍人等官、祕書省置監、丞、郎等官,領著作、太史二 曹。內史省即中書省,避武元諱,改曰內史。門下、內史二省,主出納、朝直、代言,猶有職事。祕書省較優閒。內侍省則皆宦官也。〕
御史、都水二臺,
〔御史臺 置大夫、治書侍御史、侍御史、殿內侍御史、監察御史等官。都水臺置使者及丞、參軍、河堤謁者,又領掌船局及諸津都水尉、津尉、丞、長等官。〕
太常等十一 寺,
〔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九寺,並置卿、少卿、丞、主簿、錄事等員。國子寺置祭酒,屬官有主簿、錄事、國子,太學,四 門,書等學、各置博士、助教。將作寺置大匠、丞、主簿、錄事,統左、右校署令。〕
左右衛等十二府,
〔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左,右領左右、 左,右監門、左,右領軍,各置大將軍、將軍、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曹參軍、法曹,鎧曹行參軍、行參軍等員。〕
以分司統職。又置上柱國至都督 十一等勳官,以酬勤勞;
〔隋採後周之制,置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 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總十一等。〕
特進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
〔特進、左,右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朝議 大夫、朝散大夫,總七等。朝,直遙翻。散,悉亶翻。〕
以加文武官之有德聲者。改侍中為納言。
〔以考諱忠,故改侍中為納言。〕
以相國司馬高熲為尚書左僕射,兼納言,
〔熲,古迥翻。射,音夜。〕
相國司錄京兆虞慶則為內史監,兼吏部尚書,相國內郎李德林為內史令。
〔相,息亮翻。相國內郎,相國府從事中郎,避諱改為內郎。〕
乙丑,追尊皇考為武元皇帝,
〔皇考,周隨國桓公楊忠。〕
廟號太祖;皇妣呂氏為元明皇后。丙寅,脩廟社。
〔時自高祖以下置四親廟,同殿異室而已,無受命之祧。塺稷並列於含光門內之右。〕
立王后獨孫為皇后,
〔「獨孤」之之下逸「氏」字。〕
【章:十一行本正有「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王太子勇為皇太子。丁卯,以太尉
【章:十二行本作「大將軍」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趙煚為尚書右僕射。己巳,封周靜帝為介公。
〔煚,居永翻。周主雖禪死乃有諡,通鑑先以諡書之。介,古國名。〕
周氏諸王皆降爵為公。
初,劉、鄭矯詔以隋主輔政,
〔劉、鄭,劉昉、鄭譯朼也。矯詔事見上卷上年。〕
楊后雖不預謀,然以嗣子幼沖,恐權在他族,聞之,甚喜。後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形於言色,及禪位,憤惋逾甚。
〔嗣,祥吏翻。惋,烏貫翻。〕
隋主內甚愧之,改封樂平公主,
〔樂平郡公主。五代志:太原郡樂平縣,舊置樂平郡。樂,音洛。〕
久之,欲奪其志;公主誓不許,乃止。
隋主與周載下大夫北平榮建緒有舊,
〔「載」下逸「師」字。後周置載師之官,屬地官,有中大夫,有下大夫。北平郡,治盧龍。榮姓出周榮公。莊子有榮啟期。〕
隋主將受禪,建緒為息州刺史;
〔五代志:汝南郡新息縣,後魏置東豫州,梁改西豫州,又改淮州,東魏復曰東豫州,後周改曰息州。〕
將之官,隋主謂曰:「且躊躇,
〔躊,直由翻。躇,陳如翻。躊躇,住足也。〕
當共取富貴。」建緒正色曰:「明公此旨,非僕所聞。」及即位,來朝,帝謂之曰:「卿亦悔不﹖」
〔朝,直遙翻。不,讀曰否。〕
建緒稽首曰:「臣位非徐廣,情類楊彪。」
〔稽,音啟。徐廣事見一百一十九卷宋高祖永初元年。楊彪事見六十九卷魏主帝黃初二年。〕
帝恕曰:「朕雖不曉書語,亦知卿此言不遜!」
上柱國竇毅之女,聞隋受禪,自投堂下,撫膺太曰:「恨我不為男子,救舅氏之患!」
〔撫,與拊同,拍也。膺,胸也。太息,憤而舒氣長也。〕
毅及襄陽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滅吾族!」毅由是奇之。及長,以適唐公李淵。淵,昞之子也。
〔昞,周柱國李虎之子。李淵始見于此。長,知兩翻。昞,音丙。〕
虞慶則勸隋主盡滅宇文氏,高熲、楊惠亦依違從之,
〔依違者,不敢言其不可。〕
李德林固爭,以為不 可,隋主作色曰:「君書生,不足與議此!」於是周太祖孫譙公乾惲、冀公絢,
〔惲,於粉翻。絢,許縣翻。〕
閔帝子紀公湜,
〔湜,常職翻。〕
明帝小酆公貞、宋 公實,高祖子漢公贊、秦公贄、曹公允、道公充、蔡公兌、荊公元,宣帝子萊公衍、郢公術皆死。
〔通鑑書宣帝子衍始終備,但目錄書大成元年立太子衍,亦自背 馳。〕
德林由此品位不進。
4乙亥,上耕藉田。
〔藉,在亦翻。〕
5隋主封其弟邵公慧為滕王,安公爽為衛王,
〔邵、安皆以州為封國。〕
子鴈門公廣為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
6隋主賜李穆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
〔李穆與隋主之父忠比肩事周,皆為功臣。〕
敬惠來旨,義無有違。
〔謂穆勸之受命也。〕
即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
〔孔安國曰:膺,當也。〕
俄而穆入朝,
〔自并州入朝。朝,直遙翻。〕
帝以穆為太 師,贊拜不名;子孫雖在襁褓,
〔襁,居兩翻,負兒衣。褓,博抱翻,抱兒衣。〕
悉拜儀同,一門執象笏者百餘人,
〔隋志曰:按禮:笏,諸侯以象,凡有指畫於君 前用笏,受命書於笏。笏,畢用也。五經要義曰:所以記事,防忽忘。禮圖云:度二尺有六寸,中博二寸,其殺六分去一。晉、宋以來,謂之手板,此乃不,經今還謂之笏,以法古名。自西魏以降,五品以上,通用象牙,六品已下,兼用竹木。笏,呼骨翻。〕
貴盛無比。又以上柱國竇熾為太傅,幽州總管于翼為太尉。李穆上表乞骸骨,
〔人臣致身以事君,身非己有,故求閒者自言乞骸骨。上,時掌翻。〕
詔曰:「呂尚以期頤佐周,
〔記:百年曰期頤。呂尚遇文王,年八十矣,佐文王以及武王,則是期頤之夫也。〕
張蒼以華皓相漢,
〔華皓,謂白首也。張蒼免相後,口中無齒,食乳,年百餘歲乃卒。〕
高才命世,不拘常禮。」仍以穆年耆,敕蠲朝集,
〔蠲,免也。朝集,猶言朝會也。朝,直遙翻。〕
有大事,就第詢訪。
〔用古人「欲有謀焉則就之」之意。隋主姑以是恩李穆耳,非欲與之大有為也。〕
美陽公蘇威,
〔美陽,古縣名,漢、晉屬扶風,五代志不見,蓋已省廢,姑以古縣名封爵之耳。〕
綽之子也,
〔蘇綽佐宇文泰以興周。〕
少有令名,周晉公護強以女妻之。
〔少,詩照翻。強,其兩翻。妻,七細翻。〕
威見護專權,恐禍及己,屏居山寺,以諷讀為娛。
〔屏,必郢翻。〕
周高祖聞其賢,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騎,奇寄翻。〕
又除稍伯下大夫,
〔稍,所教翻。〕
皆辭疾不拜;宣帝就除開府儀同大將軍。隋主為丞相,高熲薦之,隋主召見,與語,大悅;居月餘,聞將受禪,遁歸田里。
〔觀蘇威之初,其立身何可議哉至於末節,展轉於宇文化及、李密、王世充之朝,何其可鄙也!君子是以知令終之難。〕
熲請追之,
〔追者,尋其後而召之。〕
隋主曰:「此不欲預吾事耳,置之。」及受禪,徵拜太子少保,追封其大為邳公,
〔邳亦以州名為公國。少,始照翻。〕
以威襲爵。
7丁丑,隋以晉王廣為并州總管。三月,戊子,以上開府儀同三司賀若弼為吳州總管,鎮廣陵;
〔考異曰:隋書帝紀云「楚州」,今從弼傳。〕
和州刺史河南韓擒虎為廬州總管,鎮廬江。
〔廣陵為吳州,仍周舊也。歷陽為和州,仍齊舊也。隋書:韓擒虎,河東垣人。「河南」當作「河東」。五代志:廬江郡,梁置南豫州,又改合州,開皇初改廬州。蓋梁之南豫、合州,皆治合肥,合州因合肥而名也。廬江在合肥東五十里,既徙治廬江,故以廬名州。若,人者翻。〕
隋主有并吞江南之志,問將帥於高熲,
〔將,即亮翻。帥,所類翻。〕
熲薦弼與擒虎,故置於南邊,使潛為經略。
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度支尚書。
〔度支尚書,統度支、戶部、金部、倉部。度,徒洛翻。〕
初,蘇綽在西魏,以國用不足,制征稅法頗重,
〔後周太祖作相,置載師,掌任土之法,辨夫家田里之數,會六畜車乘之稽,審賦役斂弛之節,制畿疆脩廣之域,頒施惠之要,審牧產之政。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巳上,宅五畝;口九已上,宅四畝;口五已下,宅三畝。有室者田百四十畝,丁者田百畝。司賦,掌功賦之政令,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與輕癃者皆賦之。其賦之法,有室者歲不過絹一疋,綿八兩,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疋,麻十斤;丁者又半之。豐年則全賦,中年半之,下年一之,皆以時徵焉。若艱荒凶札,則不徵其賦。又有市門之稅。自今觀之,亦不為重矣而蘇綽猶望後之弛之,可謂志於民矣。〕
既而歎曰:「今所為者,譬如張弓,非平世法也。後之君子,誰能弛之!」威聞其言,每以為己任。至是,奏減賦役,務從輕簡,隋主悉從之,
〔蘇威為度支尚書,居可言可行之地。〕
漸見親重,與高熲參掌朝政。
〔朝,直遙翻。〕
帝嘗怒一人,將殺之;威入閤進諫,帝不納,將自出斬之,威當帝前不去;帝避之而出,威又遮止。帝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謝曰:「公能若是,吾無憂矣。」賜馬二匹,錢十餘萬,尋復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
治書侍御史安定梁毗,以威兼領五職,
〔漢宣帝幸宣室,齋居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侍側,魏、晉因別置治書侍御史。安定郡,涇州。五職,納言、度支尚書、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也。治,平聲。〕
安繁戀劇,無舉賢自代之心,抗表劾威,
〔劾,戶慨翻,又戶得翻。〕
帝曰:「蘇威朝夕孜孜,
〔孜孜,不怠也。〕
志存遠大,何遽迫之!」因謂朝臣曰:「蘇威不值我,無以措其言;我不得蘇威,何以行其道。楊素才辯無雙,至於斟酌古今,助我宣化,非威之匹也。
〔匹,偶也。〕
威若逢亂世,南山四皓,豈易屈哉!」
〔四皓,東園公、綺里季、夏黃公、角里先生,遭秦之亂,隱隱於商山,鬚眉皓白,故曰四皓。商山在長安南,故曰南山。隋主以蘇威隱遯於周世,故云然。易,以鼓翻。〕
威嘗言於帝曰:「臣先人每戒臣云:
〔先人,謂威父綽。〕
『唯讀孝經一卷,足以立身治國何用多為!』」帝深然之。
〔治,直之翻;下同。〕
高熲深避權勢,上表遜位,
〔上,時掌翻。〕
讓於蘇威,帝欲成其美,
〔成其讓賢之美。〕
聽解僕射。數日,帝曰:「蘇威高蹈前朝,
〔前朝,謂周朝。高蹈,謂其隱遯不仕。蹈,踐也,履也;高蹈,言踐履之高。朝,直遙翻。〕
熲能推舉。吾聞進賢受上賞,
〔漢武帝詔曰: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
寧可使之去官!」命熲復位。熲、威同心協贊,政刑大小,帝無不與之謀議,然後行之。故革命數年,天下稱平。
太子左庶子盧賁,以熲、威執政,心甚不平,時柱國劉昉亦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
〔五代志:京兆郡鄭縣,後魏置 東雍州,并華山郡,西魏改曰華州。昉,甫兩翻。被,皮義翻。華,戶化翻。〕
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廣有寵於帝,私謂太子曰:「賁欲數謁殿下,
〔數,所角 翻。〕
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帝窮治其事,
〔治,直之翻。〕
昉等委罪於賓、賁。公卿奏二人當死,帝以故舊,不忍誅,並除名為民。
〔二人皆翼戴隋主於潛躍者也。張賓,道士也。隋主作輔,賓自言洞曉星曆,盛言有代謝之徵,且言上儀表非人臣之相,由是大被知遇,常在幕府。〕
8庚子,隋詔前代品爵,皆依舊不降。
〔此普謂中外官也。〕
9丁未,梁主遣其弟太宰巖入賀于隋。
〔賀受命也。〕
10夏,四月,辛巳,隋大赦。戊戌,悉於太常散樂為民,仍禁雜戲。
〔後齊之季有散樂,周天元即位,悉徵詣長安,隸太常。隋今放之。〕
11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聘于周。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瑳,七何翻,又七可翻。〕
辛丑,至長安,隋已受禪,隋主致之介國。
〔說文:致,送詣也。周主時封介公。〕
12隋主召汾州刺史韋沖為兼散騎常侍。
〔五代志:文城郡,東魏置南汾州,後周改為汾州。散,悉亶翻。〕
時發稽胡築長城,
〔按隋紀,寺修築長城,二旬而罷。〕
汾州胡千餘人,在塗亡叛。帝召沖問計,對曰:「夷狄之性,易為反覆,
〔易,以豉翻。〕
皆由牧宰不稱之所致。
〔稱,尺證翻。〕
臣請以理綏靜,可不勞兵而定。」帝然之,命沖綏懷叛,月餘皆至,並赴長城之役。沖,敻之子也。
〔韋敻見一百六十七卷周高祖永定三年。〕
13五月,戊午,隋封邘公雄為廣平王,
〔按隋書,此即邗公惠也,改名雄,開皇中,改封清漳王,仁壽初,改封安德王。大業中,從征吐谷渾還,進封觀王,薨,諡曰德,後所謂觀德王雄者是也。「邘」當作「邗」,音寒。〕
【章:乙十一行本正作「邗」;乙本同。】
永康公弘為河間王。
〔永康縣公也。五代志:清化郡永穆縣,梁置,日永康。〕
雄,高祖之族子也。
14隋主潛害周靜帝而為之舉哀,
〔為,于偽翻。〕
葬于恭陵;以其族人洛為嗣。
15六月,癸未,隋詔郊廟冕服必依禮經。
〔隋制:冕服採用東齊之法,乘輿衰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笄。玄衣,纁裳。衣,山龍、華蟲、火、宗、彝五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衣重宗彝,裳重黼黻,為十 二等。衣,褾領,織成升龍;白紗內單;黼領青褾纐裾。革帶,玉鉤黪。大帶,素帶,朱裹,紕其外,上以朱,下以綠。韍隨裳色,龍、火、山三章。鹿盧玉具劍, 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采,玄、黃、青、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韈,赤舄,舄加金飾。凡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綬,先合單紡為一絲,絲四為一扶,扶五為不首,首五成一文。褾,皮小翻。纐,雛免翻。黪,丑例翻,又敕列翻。紕,音卑緣也。鏢,紕招翻;說文,刀削末銅也。縹,匹沼翻。紡,甫罔翻。〕
其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皆尚赤,
〔隋自以為得火德,故尚赤色。朝,直遙翻;下同。幟,昌志翻。〕
戎服以黃,
【章:十二行本「黃」下有「在外」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常服通用雜色。秋,七月,乙卯,隋主始服黃,百僚畢賀。於是百官常服,同於庶人,皆著黃袍;
〔著,則略翻。〕
隋主朝服亦如之,唯以十三環帶為異。
16八月,壬午,隋廢東京官。
〔周徙相州六府於東京,事見十百七十三卷太建十一年。〕
17吐谷渾寇涼州,
〔涼州,武威郡。吐,從暾入聲。谷,音浴。〕
隋主遣行軍元帥樂安公元諧等步騎數萬擊之。諧擊破吐谷渾於豐利山,
〔豐利山在青海東。帥,所類翻。騎,奇寄翻。〕
又敗其太子可博汗於青海,
〔青海在吐谷渾國都伏俟城之東十五里,周迴千餘里,中有小山,唐時謂之龍駒島。敗,補邁翻。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俘斬萬計。吐谷渾震駭,其王侯王十人各帥所部來降。吐谷渾可汗夸呂帥親兵遠遁。
〔帥,讀曰率。降,戶江翻;下同。〕
隋主以其高寧王移茲裒為河南王,
〔裒,薄侯翻。〕
使統降眾。以元諧為寧州刺史,
〔五代志:北地郡,後魏置豳州,西魏改為寧州。〕
留行軍總管賀婁子幹鎮涼州。
18九月,庚午,將軍周羅黄攻隋故墅,拔之。
〔「故墅」,當作「胡墅」。胡墅在大江北岸,對石頭城。黄,音侯。墅,承與翻。〕
蕭摩訶攻江北。
19隋奉車都尉于宣敏
〔漢武帝置三都尉,奉車、駙馬、騎也。〕
奉使巴、蜀還,
〔使,疏吏翻。還,音旋,又如字。〕
奏稱:「蜀土沃饒,人物殷阜,周德之衰,遂成戎首。
〔謂王謙以益州起兵也。〕
宜樹建藩屏,封殖子孫。」
〔屏,必郢翻。〕
隋主善之。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
〔為秀在蜀以以奢僭得罪張本。〕
宣敏,謹之孫也。
〔于謹,周之功臣。〕
20隋
【章:十二行本「隋」上有「壬申」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以上柱國長孫覽、元景山並為行軍元帥,
〔長,知兩翻。帥,所類翻。〕
發兵入寇;命尚書左僕射高熲節度諸軍。
21初,周、齊所鑄錢凡四等,乃民間私錢,名品甚眾,
〔五代志:齊文宣受禪,改鑄常平五銖,重如其文,其公甚貴,且制造甚精。至乾明、皇建之間,往往私鑄。鄴中用錢,有赤熟、青熟、細眉、赤生之異。河南所用,有青、薄、鉛、錫之別。青、齊、徐、兗、梁、豫州,輩類各殊。武平已後,私鑄轉甚,或以生鐵和銅。至于齊亡,卒不能禁。後周之初,尚用魏錢。及武帝保定元年,乃更鑄布泉之錢,以一當五,與五銖並行。時梁、益之境,又雜用古錢交易,河西諸郡,或用西域金銀之錢,而官不禁。建德三年,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與布泉並行。五年,以布泉漸賤,遂廢之。齊平已後,山東猶雜用齊氏舊錢。宣帝大象元年,又鑄永通萬國錢,以一當千,與五行大布及五銖凡三品並用。〕
輕重不等。隋主患之,更鑄五銖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
〔錢之文為面,其漫為背,錢體為肉,錢孔為肉,錢孔為好,外圓周之以規,內方周之以矩,曰周郭。更,工衡翻。肉,而救翻。好,虛到翻。〕
每一千重四斤二兩。悉禁古鈆及私錢。置樣於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自是錢幣始臺,民間便之。
22隋鄭譯以上柱國歸第,賞賜豐厚。譯自以被疏,呼道士醮章祈福,
〔道士有消災度厄之法,依陰陽五行數術,推人年命,書之如章表之儀,并具贄幣燒香陳讀,云奏上天曹,請為除厄,謂之上章。夜中於星辰之下,陳設酒果、単餌、幣物,歷祀天皇、太一、五星、列宿,為書如上章之儀以奏之,名為醮。被,皮義翻。醮,子肖翻。〕
為婢所告,以為蠱,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
〔憲司,御史臺官。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由是除名。隋主下詔曰:「譯若留之於世,在人為不道之臣;戮之於朝,入地為不孝之鬼。有累幽顯,無所置之。
〔朝,直遙翻。累,力端翻。〕
宜賜以孝經,令其熟讀。」仍遣與母共居。
23初,周法比於齊律,煩而不要,隋主命高熲、譯及上柱國楊素、率更令裴政等
〔太子率更令,魏、晉之制,主宮殿門戶及掌罰事,職如光祿勳、衛尉。隋制,掌伎樂漏刻。率,如字。更,工衡翻。〕
更君脩定。政練習典故,達於從政,乃采魏、晉舊律,下至齊、梁,沿革重輕,
〔累世循襲者為沿,中有變更者為革。〕
取其折衷。
〔衷,竹仲翻。〕
時同脩者十餘人,凡有疑滯,皆取決於政。於是去前世梟、轘及鞭法,
〔梟者,斬首掛之木上。轘者,車裂於市。梁制有制鞭、法鞭、常鞭,凡三等之差。制鞭,生革廉成;法鞭,生革去廉;常鞭,熟靼不去廉;皆作鶴頭。紐長一尺一寸,梢長二尺七寸,廣三寸,靶長二尺五寸。去,羌呂翻。梟,古堯翻。轘,戶關翻,又戶慣翻。〕
自非謀叛以上,無收族之罪。 始制死刑二,絞、斬;流刑三,自二千里至三千里;
〔按隋志:流刑三,有千里、千五百里、二千里。應配者,一千里,居作二年;一千五百里,居作二年半;二千 里,居作三年。應住居作者,三流俱役三年,近流加杖一百,一等加三十。此云自二千里至三千里,不同。〕
徒刑五,自一年至三年;
〔徒刑有一年,有一年半,有 二年,有二年半,有三年。〕
杖刑五,自六十至百;笞刑五,自十至五十。又制議、請、減、贖、官當之科以優士大夫。
〔議,即周禮八議之法。請者,凡在八議之科則請之。減者,官品第七已上,犯罪皆例減一等,其品第九已上,犯者聽贖。應贖者皆以銅代絹。贖銅一斤為負,負十為殿。 笞十者銅一斤,加至杖百則十斤。徒一年,贖銅二十斤,每等則加銅十斤,三年則六十斤矣。流一十里,贖銅八十斤,每等則加銅十斤,二千里則百斤矣。二死皆贖 銅百二十斤。犯私罪,以官當徒者,五品已上,一官當徒二年,九品已上,一官當徒一年;當流者,三流同比徒三年。若犯公罪者,徒各加一年,當流者,各加一 等。其累徒過九年者,流二千里。孔穎達曰:古之贖罪用銅,漢始改用黃金,但少其斤兩,令與銅相敵。後魏以金難得,令金一兩收絹十匹。隋復依古贖銅。〕
除前世訊囚酷法,考掠不得過二百;
〔時有司用前世訊囚之法,用大棒、束杖、車輻、揞底、壓踝、杖桄之屬。考,擊也。掠,音亮,笞也。〕
枷杖大小,咸有程式。民有枉屈,縣不為理者,聽以次經郡及州;若仍不為理,聽詣闕伸訴。
〔枷,居牙翻。為,于偽翻。〕
冬,十月,戊子,始行新律。詔曰:「夫絞以致斃,斬則殊形,
〔夫,音扶。〕
除惡之體,於斯已極。梟首、轘身,義無所取,不益忝肅之理,徒表安忍之懷。
〔忍,殘忍也。安忍,安於為殘忍之事。〕
鞭之為用,殘剝膚體,徹骨侵肌,
〔徹,敕列翻。〕
酷均臠切。雖云往古之式,
〔舜典曰:鞭作官刑。故云往古之式。〕
事乖仁者之刑。梟、轘及鞭,並令去之。貴帶礪之書,不當徒罰;
〔令,力丁翻,使也。去羌呂翻。漢高帝分封功臣,與之剖符作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礪,國以永存,爰及苗裔。」〕
廣軒冕之蔭,旁及諸親。
〔服冕乘軒,貴仕也。〕
流役六年,改為五載;
〔載,作亥翻。〕
刑徒五歲,變從三祀。
〔祀,亦年也。〕
其餘以輕代重,化死為生,條目甚多,備於簡策。雜格、嚴科,並宜除削。」自是法制遂定,後世多遵用之。
〔宋朝所行之刑統,舊所傳者也。〕
隋主嘗怒一郎,於殿前笞之。諫議大夫劉行本進曰:「此人素清,其過又小,願少寬之。」
〔笞,丑之翻。少,詩沼翻。〕
帝不顧。行本於是正當帝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若非,當致之於理。」
【章:十二行本「理」下有「豈得輕臣而不顧也」八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言送詣大理寺治其罪。〕因置笏於地而退。帝斂容謝之,遂原所笞者。行本,璠之兄子也。
〔劉璠自梁八西魏,見一百六十四卷梁元帝承聖元年。笞,丑之翻。璠,音煩,又扶元翻。〕
獨孤皇后,家世貴盛
〔后父獨孤信,仕西魏以及周,列於元功。后姊為周明帝后,女為周宣帝后。〕
而能謙恭雅好讀書,
〔好,呼到翻。〕
言事多與隋主意合,帝甚寵憚之,宮中稱為「二聖」。帝每臨朝,
〔朝,直遙翻;下同。〕
后輒與帝方輦而進,
〔方輦,並兩輦也。〕
至閤乃止。使宦官伺帝,政有所失,隨即匡諫。
〔伺,相吏翻。〕
候帝退朝,同反燕寢。
〔朝,直遙翻。燕寢,燕居之寢。〕
有司奏稱:「周禮百官之妻,命於王后,請依古制。」后曰:「婦人與政,或從此為漸,不可開其源也。」
〔與,讀曰預。〕
大都督崔長仁,后之中外兄弟也,犯法當斬,帝以后故,欲免其罪。后曰:「國家之事,焉可顧私!」
〔焉,於虔翻。〕
長仁竟坐死。后性儉約,帝嘗合止利藥,
〔泄瀉不禁者日利。合,音閤。〕
須胡粉一兩。宮內不用,求之,竟不得。又欲賜柱國劉嵩妻織成衣領,宮內亦無之。
然帝忝周氏之失,不以權作假借外戚,后兄弟不過將軍、刺史。帝外家呂氏,濟南人,
〔五代志:齊郡歷城縣,舊置濟南郡。濟,子禮翻。〕
素微賤,齊亡以來,帝求訪,不知所在。
〔齊之未亡,濟南之地屬齊,不可得而求訪,故齊亡始訪之。〕
及即位,始求得舅子呂永吉,追贈外祖雙周為太尉,封齊郡公,似永吉襲爵。永吉從父道貴,性尤頑騃,
〔從,才用翻。騃,五駭翻,癡也。〕
言詞鄙陋,帝厚加供給,而不許接對朝士。
〔朝,直遙翻。〕
拜上儀同三司,出為濟南太守;
〔守,式又翻。〕
後郡廢,終于家。
24壬辰,隋主如岐州。
〔隋志:扶風郡,舊置岐州。〕
岐州刺史安定梁彥光,有惠政,隋主下詔褒美,賜束帛及御傘,〕傘,與繖同,先旰翻,又蘇旱翻,蓋也。〕以厲天下之吏;久之,徙相州刺史。
〔相,悉亮翻;下同。〕
求俗質厚,彥光以靜鎮之,奏課連為天下最。
〔奏課,奏計帳及輸籍也。〕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鄴自齊亡,衣冠士人多遷入關,唯工商樂戶移實州郭,
〔城外曰郭。釋名: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
風俗險詖,好興謠訟,
〔詖,彼義翻。好,呼到翻。〕
目彥光為「著帽餳」。
〔餳,飴也。餳軟而甘,言彥光為人軟美如團餳,特著帽耳。孔穎達曰:凡飴謂之餳,關東之通語也。方言曰:餳謂之張皇,或云滑据。著,則略翻。餳,徐盈翻。〕
帝聞之,免彥光官。歲餘,拜趙州刺史。
〔五代志:趙郡大陸縣,舊曰廣阿,置殷州及南鉅鹿郡,後改南趙郡,改州為趙州。〕
彥光自請復為相州,帝許之。豪猾聞彥光再來,皆嗤之。
〔嗤,丑之翻,笑也。〕
彥光至,發擿姦伏,
〔擿,他狄翻,發也,動也。〕
有若神明,豪猾潛竄,闔境大治。
〔治,直吏翻。〕
於是招致名儒,每鄉立學,親臨策試褒勤黜怠。及舉秀才,祖道於郊,以財物資之。於是風化大變,吏民感悅,無復訟者。
〔史因岐州之政,終言彥光歷刺他州事。復,扶又翻。〕
時又有相州刺史陳留樊叔略,有異政,帝以璽書褒美,班示天下,徵拜司農。
〔按樊叔略傳徵拜司農卿。璽,斯氏翻。〕
新豐令房恭懿,
〔新豐縣,自漢以來屬京兆。〕
政為三輔之最,帝賜以粟帛。雍州諸縣令朝謁,
〔雍,於用翻。朝,直遙翻;下同。〕
帝見恭懿,必呼至榻前,咨以治民之術。累遷德州司馬。
〔五代志:平原郡,開皇九年置德州。治,直之翻。〕
帝謂諸州朝集使曰:
〔隋志:每元會,諸州悉遣使赴京師朝集,謂之朝集使。使,疏吏翻。〕
「房恭懿志存體國,愛養我民,此及上天宗廟之所祐。朕若置而不賞,上天宗廟必當責我。卿等宜師範之。」因擢為海州刺史。
〔海州,東海郡。〕
由是州縣吏多稱職,百姓富庶。
〔樊叔略、房恭懿之被褒擢,非必皆是年事。通鑑因梁彥光事,悉書於此,以見開皇之治,以賞良吏而成。稱,尺證翻。〕
25十一月丁卯,隋遣兼散騎侍郎鄭撝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撝,許為翻。〕
26十二月,庚子,隋主還長安,復鄭譯官爵。
27廣州刺史馬靖,
〔廣州,治番禺。〕
得嶺表人心,兵甲精練,數有戰功。
〔數,所角翻。〕
朝廷疑之,遣吏部侍郎蕭引觀靖舉措,諷令送質,
〔朝,直遙翻。令,力丁翻。質,音致。〕
外託收督賧物,
〔賧,吐濫翻。蠻、蜑所貨物曰賧。一曰:夷人以財贖罪曰賧。〕
引至番禺。
〔番禺,音潘愚。〕
靖即遣子弟入質。
28是歲,隋主詔境內之民任聽出家,仍令計口出錢,營造經像。於是時俗隨風而靡,民間佛書,多於六經數十百倍。
29突厥佗鉢可汗病且卒,
〔厥,九勿翻。佗,徒何翻。可,從刊入聲。汗,音寒。卒,子恤翻。〕
謂其子菴邏曰:「吾兄不立其子,委位於我。
〔事見一百七十一卷太建四年。邏,郎佐翻。隋書突厥傳作「菴羅。」〕
我死,汝曹當避大邏便。」
〔大邏便者,木杆之子。杜佑曰:突厥以勇健者為「莫賀弗」,肥抱者為「大羅便」。大羅便,酒器也,似角而抱短,體貌似之,故以為號。此官特貴,唯其子弟為之。〕
及卒,國人將立大邏便。以其母賤,眾不服;菴邏實貴,
〔隋書作「菴羅母貴」,當從之。〕
突厥素重之。攝圖最後至,謂國人曰:「若立菴邏者,我當帥兄弟事之。
〔帥,讀曰率。〕
若立大邏便,我必守境,利刃長矛以相待。」攝圖長,且雄,勇國人莫敢拒,
〔攝圖為小可汗,統東面部落,又逸可汗之子,故長。長,知兩翻。〕
竟立菴邏為嗣。大邏便不得立,心不服菴邏,每遣人詈辱之。
〔詈,力智翻。〕
菴邏不能制,因以國讓攝圖。國中相與議曰:「四可汗子,
〔四可汗,謂逸可汗及木杆可汗、褥但可汗、佗鉢可汗。〕
攝圖最賢。」共迎立之,
〔考異曰:隋突厥傳云:木杆在位二十年卒佗鉢在位十年卒。按周傳,魏廢帝二年,三月, 科羅獻馬,木杆猶未立。建德二年,佗鉢獻馬。然則木杆以承聖二年立,太建四年卒,佗鉢以其年立,十三年卒也。〕
號沙鉢略可汗,居都斤山。菴邏降居獨洛水, 稱第二可汗。
〔都斤山、獨洛水,皆突厥中地名。第二可汗,言其位次沙鉢略也。〕
大邏便乃謂沙鉢略曰:「我與爾俱可汗子,各承父後。爾今極尊,我獨無位,何 也﹖」沙鉢略患之,以為阿波可汗,還領所部。又沙鉢略從父玷厥,居西面,號達頭可汗。
〔從,才用翻。玷,可念翻。厥,九勿翻。〕
諸可汗各統部眾,分居四面。沙鉢略勇而得眾,北方皆畏附之。
隋主既立,待突厥禮薄,突厥大怨。千金公主傷其宗祀覆滅,日夜言於沙鉢略,請為室復讎。
〔周遣千金公主嫁突厥,見上卷十二年。為,于偽翻。〕
沙鉢略謂其臣曰:「我,周之親也。今隋主自立而不能制,復何面目見可賀敦乎!」
〔復,扶又翻。突厥之君長稱可汗,其妻稱可賀敦。〕
及與故齊營州刺史高寶寧合兵為寇。隋主患之,敕緣邊脩保障,峻長城,命上柱國武威陰壽鎮幽州,京兆尹虞慶則鎮并州,屯兵數萬以備之。
初,奉車都尉長孫晟送千金公主入突厥,
〔長,知兩翻。晟,成正翻。〕
突厥可汗愛其善射,留之竟歲,命諸子弟貴人與之親友,冀得其射法。沙鉢略弟處羅侯,號突利設,尤得眾心,為沙鉢略所忌,密託心腹陰與晟盟。晟與之遊獵,因察山川形勢,部眾強弱,靡不知之。
及突厥入寇,晟上書曰:「今諸夏雖安,
〔上,時掌翻。夏,戶雅翻。〕
戎虜尚梗,興師致討,未是其,時棄於度外,又相侵擾,
〔此二語明指出當時利病。今人多上書言時事,滕口說耳。〕
故宜密運籌策,有以攘之。
〔此下方是晟獻策。〕
玷厥之於攝圖,兵強而位下,外名相屬,內隙已彰;鼓動其情,必將自戰。又,處羅侯者,攝圖之弟,姦多勢弱,
〔言其心多姦巧而形勢甚弱。〕
曲取眾心,國人愛之,國為攝圖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迹示彌縫,實懷疑懼。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間,
〔漢書:首鼠兩端。〕
頗畏攝圖,受其牽率,
〔左傳:牽率老夫。〕
唯強是與,未有定心。今宜遠交而近攻,
〔史記范睢說秦王之言。〕
離強而合弱。通使玷厥,說合阿波,
〔使,疏吏翻。說,輸芮翻。今人言說合二字,說,音如字;合音閤。〕
則攝圖迴兵,自防右地。
〔右地,突厥西面地也。〕
又 引處羅,遣連奚、霫,
〔奚,庫莫奚。霫,又一種。霫,音習。〕
則攝圖分眾,還備左方。
〔左方,突厥西面地也。〕
又引處羅,遣連奚、霫,〕奚,庫莫奚。霫, 又一種。霫,音習。〕首尾猜嫌,腹心離阻,十數年後,乘釁討之,
〔釁,許覲翻。〕
必可一舉而空其國矣。」帝省表,大悅,
〔省,悉景翻。〕
因召與語。晟復口陳形勢,
〔復,扶又翻。〕
手畫山川,寫其虛實,皆如指掌,帝深嗟異,皆納用之。遣太僕元暉出伊吾道,詣達頭,賜以狼頭纛。
〔太僕,太僕卿也。伊吾,即漢伊吾盧欴地。突厥之先,狼種也,子孫為君長,牙門建狼頭纛,示不忘本也。纛,徒到翻。〕
達頭使來,引居沙鉢略使上。
〔使,疏吏翻。〕
以晟為車騎將軍,出黃龍道,
〔黃龍,即和龍,今黃龍府即其地,時為高寶寧所據。騎,奇寄翻。〕
齎幣賜奚、霫、契丹,
〔奚,本曰庫莫奚,東部胡之種也。為慕容氏所破,遺落竄匿松漠之間,後稍強盛。霫,匈奴之別種也,居潢水北。契丹之先,與奚同種而異類,並為慕容氏所破,俱竄松漠之間。其後稍,大居黃龍之北數百里。契,欺訖翻,又音喫。齎,則兮翻。〕
遣為鄉導,
〔鄉,讀曰嚮。〕
得至處羅侯所,深布心腹,誘之內附。
〔誘,音酉。〕
反間既行,間古莧翻。〕果相猜貳。
30始興王叔陵,太子之次弟也,與太子異母,母曰彭貴人。叔陵為江州刺史,性苛刻狡險。新安王伯固,以善諧謔,有寵於上及太子;
〔謔,虛約翻。〕
叔陵疾之,陰求其過失,欲中之以法。
〔中,竹仲翻。〕
叔陵入為揚州刺史,事務多關涉省閣,
〔省閣,謂中書、尚書二省。〕
執事承意順旨,即諷上進用之;微致違忤,必抵以大罪,重者至殊死。
〔身首異處為殊死。忤,五故翻。〕
伯固憚之,乃諂求其意。叔陵好發古冢,伯固好射雉,
〔好,呼到翻。射,而亦翻。〕
常相從郊野,大相款狎,因密圖不軌。伯固為侍中,每得密語,必告叔陵。
十四年(壬寅、五八二)
1春,正月,己酉,上不豫,太子與始興王叔陵、長沙王叔堅並入侍疾。叔陵陰有異志,命典藥吏曰:「初藥刀甚鈍,可礪之!」甲寅,上殂。倉猝之際,叔陵命左右於名取劍。大右弗悟,取朝服木劍以進,
〔朝服帶劍,以為儀飾,非求其適用,故為木劍。朝,直遙翻。〕
叔陵怒。
〔怒其不能會己意。〕
抽剉藥刀斫太子,中項,
〔中,竹仲翻。〕
太子悶絕于地;母柳皇后走來救之,又斫后數下。乳媼吳氏自後掣其肘,
〔媼,烏皓翻。掣,昌列翻。〕
太子乃得起;叔陵持太子衣,太子自奮得免。叔堅手搤叔陵,奪去其刀,仍牽就柱,以其褶袖縛之。
〔搤,於革翻。去,羌呂翻。褶,音習,布褶衣也,今之寬袖。山海經註:魏毌丘儉破高句麗,遣王頎窮追,過汙沮千餘里。彼人言,海中有長臂人,近於海中得布褶衣,兩袖各長三丈有餘。則知所謂褶衣,有自來矣。〕
時吳媼已扶太子避賊,叔堅求太子所在,欲受生殺之命。 叔陵多力,奮袖得脫,突走出雲龍門,馳車還東府,召左右斷青溪道,
〔斷,音短。〕
赦東城囚以充戰士,
〔東城,即東府城。〕
散金帛賞賜;又遣人往新林追所部 兵;仍自被甲,著白布帽,
〔被,皮義翻。著,則略翻。〕
登城西門招募百姓;又召諸王將帥,
〔將,即亮翻。帥,所類翻。〕
莫有至者,唯新安王伯固單馬赴之,助叔陵指揮。叔陵兵可千人,欲據城自守。
時眾軍並緣江防守,臺內空虛。叔堅白柳后,使太子舍入河內司馬申,以太子命召右衛將軍蕭摩訶入見受敕,
〔見,賢遍翻。〕
帥馬步數百趣東府,
〔帥,讀曰率;下同。趣,七喻翻;下同。〕
屯城西門。叔陵惶恐,遣記室韋諒送其鼓吹與摩訶,
〔吹,昌瑞翻。〕
謂曰:「事捷,必以公為台輔。」摩訶紿報之曰:「須王心膂節將自來,方敢從命。」
〔紿,徒亥翻。將,即亮翻。〕
叔陵遣其所親戴溫、譚騏驎詣摩訶,
〔譚,徒含翻。春秋:齊滅譚,子孫以國為氏。驎,離珍翻。〕
摩訶執以送臺,斬其首,徇東城。
叔陵自知不濟,入內,沈其妃張氏及寵辛七人于井,
〔沈,持林翻。〕
帥步騎數百自小航渡,
〔六朝都建業,航秦淮而渡者非一處,當朱雀門者為大航,當東府門者為小航。騎,奇寄翻;下同。航,戶剛翻。〕
欲趣新林,乘舟奔隋。行至白楊路,為臺軍所邀。伯固見兵至,旋避入巷,叔陵馳騎拔刃追之,伯固復還,叔陵部下多棄甲潰去。摩訶馬容陳智深迎刺叔陵僵仆,陳仲華就斬其首,
〔軍行,擇便於鞍馬、軀幹壯偉者,乘馬居前,以壯軍容,謂之馬容。刺,七亦翻。〕
伯固為亂兵所殺,自寅至巳及定。叔陵諸子並賜死,伯子宥為庶人。韋諒及前衡陽內史彭暠、
〔五代志:長沙郡衡山縣,舊置衡陽郡。陳為不國,故置內史。暠,古老翻。〕
諮議參軍兼記室鄭信、典籤俞公喜並伏誅。暠,叔陵舅也。信、諒有寵於叔陵,常參謀議。諒,粲之子也。
〔韋粲,梁臣,死於侯景之難。〕
丁巳,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2辛酉,隋置河北道行臺於并州,以晉王廣為尚書令;
〔并州治晉陽。〕
置西南道行臺於益州,以蜀王秀為尚書令。隋主懲周氏孤弱而亡,故使二子分麘方面。以二王年少,
〔少,詩照翻。〕
盛選貞良有才望者為之僚佐;以靈州刺史王韶為并省右僕射,
〔五代志:靈武郡,後魏置靈州。按靈州,漢北地郡富平縣地,赫連勃勃之果園。後魏置靈州,取靈武郡名之。註又見前。〕
鴻臚卿趙郡李雄為兵部尚書,
〔五代志:趙郡治平棘。李雄,趙郡高邑人。臚,陵如翻。〕
左武衛將軍朔方李徹總晉王府軍事,
〔朔方郡,夏州。李徹,朔方巖綠人。〕
兵部尚書元巖為益州總管府長史。王韶、李雄、元巖俱有骨鯁名,李徹前朝舊將,
〔李徹事周,征吐谷渾,平齊、定淮南,皆有功。朝,直遙翻。〕
故用之。
初,李雄家世以學業自通,雄獨習騎射。
〔騎,奇寄翻;下同。〕
其兄子旦讓之曰:「非士大夫之素業也。」雄曰:「自古聖賢,文武不備而能成其功業者鮮矣。
〔鮮,息淺翻。〕
雄雖不敏,頗觀前志,但不守章句耳。既文且武,兄何病焉!」及將如并省,帝謂雄曰:「吾兒更事未多,
〔更,工衡翻。〕
以卿兼文武才,吾無北顧之憂矣。」
二王欲為奢侈非法,韶、巖輒不奉教,或自銷,或排閤切諫。二王甚憚之,每事諮而後行,不敢違法度。帝聞而賞之。
〔隋文帝擇人以輔其子,可謂用心矣。而二子皆不克令終,何也﹖中人已下之性,束縛之雖急,一縱則不可復收也。〕
又以秦王俊為河南道行臺尚書令、洛州刺史,領關東兵。
〔洛州,治洛陽。〕
3癸亥,以長沙王叔堅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刺史;
〔驃,匹妙翻。〕
蕭摩訶為車騎將軍、南徐州刺史,封綏遠公,始興王
【章:十二行本「王」下有「叔陵」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家金帛累巨萬,悉以賜之。以司馬申為中書通事舍人。
乙丑,尊皇后為皇太后。時帝病創,
〔創,初良翻;下同。〕
臥承和殿,下能聽政。太后居柏梁殿,百司眾務,皆決於太后,帝創愈,乃歸政焉。
丁卯,封皇弟叔重為始興王,奉昭烈王祀。
〔叔陵既誅,以叔重奉昭烈王祀。〕
4隋元景山出漢口,
〔漢口,漢水入江之口。〕
遣上開府儀同三司鄧孝儒將卒四千攻甑山。鎮將軍陸綸以舟師救之,為孝儒所敗;
〔敗,補邁翻。〕
溳口、甑山、沌陽守將皆棄城走。〕漢水記:自漢口入二百里,得溳口,有村;又三百里,得溳城,楚邑也,漢安陸縣居之。沌陽在沌水之北。五代志:沔陽郡漢陽縣有沌水。溳,音云。沌,柱兗翻。將,即亮翻。〕戊辰,遣使請和於隋,歸其胡墅。
〔去年周羅黄拔胡墅。使,疏吏翻。〕
5己巳,立妃沈氏為皇后。辛未,立皇弟叔儼為尋陽王,叔慎為岳陽王,叔達為義陽王,叔熊為巴山,叔虞為武昌王。
〔宣帝諸子,唯叔達後仕於唐,貴顯。〕
6隋高熲奏,禮不伐喪;
〔春秋公羊傳:襄公十九年,晉士伹帥師侵齊。至縠,聞齊侯卒,仍還。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大其不伐喪也。〕
二月,己丑,隋主詔熲等班師。
7三月,己巳,以尚左僕射晉安王伯恭為湘州刺史,
〔湘州治長沙。〕
永陽王伯智為尚書僕射。
8夏,四月,庚寅,隋大將軍韓僧壽破突厥於雞頭山,
〔雞頭山,涇水所出,在原州平高縣西。〕
上柱國李充跛突厥於河北山。
〔北山蓋在北河之北。〕
9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為太子。胤,孫姬之子,沈后養以為子。
10五月,己未,高寶寧引突厥寇隋平州,
〔丕代志:北平郡,舊置平州,治盧龍。〕
突厥悉發五可汗涳弦之士四十萬人長城。
〔沙鉢畈呵汗,第二可汗,達頭可汗,阿波可汗,貪汗可汗,凡五可汗。〕
11壬戌,隋任穆公于翼卒。
〔任,古國名。諡法:布德執義曰穆;中情見貌曰穆。任,音壬。卒,子恤翻。〕
12甲子,隋更命傳國璽曰「受命璽」。
〔更,工衡翻。璽,斯氏翻。〕
13六月,甲申,隋遣使來弔。
〔使,疏使翻。〕
14乙酉,隋上柱國李光敗突厥於馬邑。
〔「李光」,當作「李充」。馬邑,朔州治所。大業初,改馬邑縣為善陽縣。敗,補邁翻;下同。〕
突厥又寇蘭州,
〔五代志:金城郡,開皇初,置蘭州總管府。〕
涼州總管賀婁子幹敗之於可洛峐。
〔山苶草木曰峐。崒,古哀翻。〕
15隋主嫌長安城制度狹小,又宮內多妖異。
〔妖,於驕翻。〕
納言蘇威勸帝遷都,帝以初受命難之;夜,與威及高熲共議。明旦,通直散騎庾季才奏曰:「臣仰觀乾象,俯察圖記,必有遷都之事。且漢營此城,將八百歲,漢高帝五年徙都長安,歲在己亥,是年歲在壬寅,凡八百四歲。惠帝元年城長安,歲在丁未,距是年七百九十六年。〕水皆鹹鹵,不甚宜人。
〔京都地大人眾,加以歲久壅底,墊隘穢惡,聚而不泄,則水多鹹鹵。鹵,郎古翻。〕
願陛下協天人之心,為遷徙之計。」 帝愕然,謂熲、威曰:「是何神也!」太師李穆亦上表請遷都。帝省表曰:「天道聰明,已有徵應;
〔上,時掌翻。省,悉景翻。徵,證也。〕
太師人望,復抗此 請;無不可矣。」
〔復,扶又翻。〕
丙申,詔高熲等創造新都於龍首山。〕三秦記:龍首山長六十里,首入渭水,尾達樊川,頭高二十丈,尾漸下,可六七丈,色 赤。舊傳有黑龍從南山出飲渭水,其行道因行成迹。〕以太子左庶子宇文愷有巧思,領營新都副監。
〔晉志:太子庶子四人,職比散騎常侍、中書監令,隋分置門下 坊左庶子二人,典書坊右庶子二人。監者,監領營新都事。思,相吏翻。〕
愷,忻之弟也。
16秋,七月,辛未,大赦。
17九月,丙午,設無鼈太會於太極殿,
〔鼈,與礙同,釋氏書也。〕
拾身及乘輿御服。
〔乘,繩證翻。〕
大赦
18丙午,以長沙王叔堅為司空,將軍、刺史如故。
〔驃騎將軍,揚州刺史。〕
19冬,十月,癸酉,隋太子勇屯兵咸陽以備突厥。
〔咸陽在長安西北,隔渭水耳。屯兵於此以備突厥,蓋其兵勢強盛,欲窺長安,此亦猶漢霸上、棘門、細柳之屯耳。〕
20十二月,丙子,隋命新都曰大興城。
行軍總管達奚長儒將兵二千,與突厥沙鉢略可汗遇於周槃,
〔據則傳,長儒別道邀賊,為虜所圍,慶則按營不救,則周槃亦當在弘化縣界。「長儒」,當作「長孺」。〕
沙鉢略有眾十餘萬,軍中大懼。長儒神色慷慨,且戰且行,為虜所衝,散而復聚,
〔復,扶又翻。〕
四面抗拒。轉鬬三日,晝夜凡十四戰,五兵咸盡,士卒以拳毆之,
〔毆,烏口翻。〕
手皆骨見,
〔見,賢遍翻。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五兵咸盡,士卒奮拳擊虜,以言死鬬則可;若虜以全師四面蹙之,安能免乎!史但極筆敘長儒力戰之綪耳,觀者不以辭憲意可也。〕
殺傷萬計。虜氣稍奪,於是解去。長儒身被五瘡,通中者二;
〔被,皮義翻。中,竹仲翻。〕
其戰士死
【章:十二行本「死」下有「傷」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者什八九。詔以長儒為上柱國,餘勳回授一子。
時柱國馮昱屯夕弗泊,
〔乙弗泊當在鄯州之西。〕
蘭州總管叱列長叉守臨洮,
〔五代志:後周武帝逐吐谷渾,置洮陽郡,尋立洮州,大業初置臨洮郡。洮,土刀翻。〕
上柱國李崇屯幽州,皆為突 厥所敗。
〔敗,補邁翻。〕
於是突厥縱兵自木硤、石門兩道人寇武威、天水、
【章:十二行本「水」下有「安定」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金 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咸盡。
〔木峽、石門兩關,皆在夕化郡平高縣界。此由虞慶則按營不戰,達奚長儒孤軍摧衂,故沙鉢略縱兵兩道而入。然五可汗之兵,東西齊舉,西自乙弗泊,東至幽州,盡隋西北二邊,無不被寇。若武威至延安,則達頭、沙鉢略之兵耳。天水、上郡皆古郡,天水則秦州,上郡則敷州也。安延安郡,後魏置。東夏州,西魏改為延州。畜,許又翻。〕
沙鉢略更欲南入,達頭不從,引兵而去。長孫晟又說沙鉢略之子染干
〔說,輸芮翻。〕
詐告沙鉢略曰:「鐵勒等反,欲襲其牙。」
〔鐵勒之先本匈奴苗裔,種類最多,自西海之東,依據山谷,往往不絕,至北海之南,雖姓氏不同,總謂之鐵勒。〕
沙鉢略懼,迴兵出塞。
22隋主既立,待遇梁主,恩禮彌厚。是歲,納梁主女為晉王妃,
〔按隋書蕭后傳及蕭巋傳,初皆云巋女,詳考之,則后本巋生。江南風俗,一月生子者不舉。后以一月生,故季父岌收而養之。未幾,岌夫妻俱死,轉養於舅氏張軻家。高祖為晉王選妃於梁,徧占諸女,皆不吉。巋迎后於舅氏,占之曰吉,遂為王妃。〕
又欲以其子瑒尚蘭陵公主。
〔瑒,雉杏翻,又音暢。〕
由是罷江陵總管,
〔西魏遷梁主慽於江陵,置勵防,曰「防主」,後遂置總管,今罷之。〕
梁主始得專制其國。
長城公上
〔諱叔寶,字元秀,小字黃奴,宜帝嫡長子也。〕
至德元年(癸卯、五八三)
1春,正月,庚子,隋將入新都,大赦。
2壬寅,大赦,改元。
3初,上病創,
〔創,初良翻。〕
不能視事,政無大小,皆決於長沙王叔堅,權傾朝廷。叔堅頗驕縱,上由是忌之。都官尚書山陰孔範,
〔山陰,漢古縣,屬會稽郡。〕
中書舍人施文慶,皆惡叔堅而有寵於上,
〔惡,烏路翻;下同。〕
日夕求其短,
〔日夕,猶言朝夕也。〕
搆之於上。上乃即叔堅驃騎將軍本號,用三司之儀,出為江州刺史。以祠部尚書江總為吏部尚書。
4癸卯,立皇子深為始安王。
5二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6癸酉,遣兼散騎常侍賀徹等聘于隋。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7突厥寇隋北邊。
〔厥,九勿翻。〕
8癸巳,葬孝宣皇帝于顯寧陵,廟號高宗。
9右衛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司馬申既掌機密,頗作威福,多所譖毀。能候人主顏色,有忤己者,必以微言譖之;
〔忤,五故翻。〕
附己者,因機進之。是以朝廷內外,皆從風而靡。
上欲用侍中、吏部尚書毛喜為僕射,申惡喜強直,言於上曰:「喜,臣之妻兄,高宗時稱陛下有酒德,
〔周公戒成王曰:「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註云:言紂心迷政亂,以酗酒為德。〕
請逐去宮臣,
〔去,羌呂翻。〕
陛下寧忘之邪﹖」
〔邪,音耶。〕
上乃止。
上創愈,置酒於後殿以自慶,引吏部尚書江總以下展樂賦詩。
〔展,舒而陳之也。創,初良翻。〕
既醉而命毛喜。于時山陵初畢,喜見之,不懌;欲諫,則上已醉。喜升階,陽為心疾,仆于階下,移出省中。上醒,謂江總曰:「我悔召毛,喜彼實無疾,但欲阻我歡宴,非我所為耳。」
〔言喜以帝所為為非也。〕
及與司馬申謀曰:「北人負氣,吾欲乞鄱陽兄弟,聽其報讎,可乎﹖」
〔鄱陽兄弟,世祖諸子也。高宗之篡,殺劉師知、韓子高、到仲舉父子以及始興王伯茂,皆毛喜之謀。後主怒喜,欲以喜乞鄱陽兄弟,聽其報讎,於臣為不君,於父為不子。乞,音氣與也。〕
對曰:「彼終不為官用,
〔陳之臣子率稱其君曰官。〕
願如聖旨。」中書通事舍人北地傅縡爭之
〔傳稱縡少依蕭循,蓋循自關中歸,縡與之俱南也。縡,作代翻。〕
曰:「不燃。若許報讎,欲置先皇何地﹖」上曰:「當乞一小郡勿令見人事耳。」乃以喜為氶嘉內史。
〔考異曰:司馬申傳云:「右僕射沈君理卒,朝議以毛喜代之。」按君理卒在太建五年,非後主時。又毛喜傳云:「時山陵初畢,未及踰年。」按高宗,殂過翆乃葬,而云未及踰年,恐誤也。〕
10三月,丙辰,隋遷于新都。
〔考異曰;隋食貨志:「正月,帝入新宮。」今從帝紀。〕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減者役者每歲十二番為二十日役,減調絹一匹為二丈。
〔後周之制,民年十八成丁,今增三歲。每歲十二番,則三十日役,今改為二十昌役,及調絹減半。調,徒弔翻。〕
周末榷酒坊、鹽池、鹽井,至是恉罷之。周末,官置酒坊收利,鹽池、鹽井皆禁百姓採用。池鹽,則河東鹽池。井鹽,則蜀中處處有之。榷,古岳翻。〕
祕書監牛弘
〔隋書牛弘傳:弘,安定鶉觚人,本姓様氏。父允仕魏,賜姓牛氏。〕
上表,以「典籍屢經喪亂,
〔上,時掌翻。喪,息浪翻。〕
率多散逸。周氏聚書,僅盈萬卷。平齊所得,除其重雜,裁益五千。興集之期,屬膺聖世。
〔重,直龍翻。裁,與纔同。屬,之欲翻。膺,當也。〕
為國之本,莫此為先。豈可使之流落私家,不歸王府!必須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則異典必臻,觀閣斯積。」
〔漢東觀及天祿、石渠等閣,皆荿書之所,故云。觀,古玩翻。〕
隋主從之。丁巳,詔購求遺書於天下,每獻書一卷,賚縑一匹。
〔賚,洛代翻,賜也,與也。縑,絹也;說文曰:井絲繒。〕
11夏,四月,庚午,吐谷渾寇隋臨洮。洮州刺史皮子信出戰,敗死;汶州總管梁遠擊走之。又寇廓州,州兵擊走之。
〔五代志:後周武帝逐吐谷渾,置洮陽郡,尋立洮州。汶山郡,後周置汶州。宋白曰:晉置廣陽縣於茂州汶山縣西北五十里,今不詳其處所。後周又立廣陽縣於石鏡山西,六十里至舊廣陽,即今縣也。又置汶州於此。汶,讀曰珉。隋改會州澆河郡,亦周逐吐谷渾以置廓州。〕
12壬申,隋以尚書右僕射趙煚兼內史令。
〔煚,古迥翻。〕
13突厥數為隋寇。厥,九勿翻。數,所角翻。〕隋主下詔曰:「往者周、齊抗衡,分割諸夏,
〔夏,戶雅翻。〕
突厥之虜俱通二國。周人東慮,恐齊好之深,
〔好,呼到翻。〕
齊氏西虞,懼周交之厚;謂虜意輕重,國遂安危,蓋並有大敵之憂,思減一邊之防也。朕朕以為厚斂中兆庶,
〔斂,力贍翻。〕
多,惠豺狼,未嘗感恩,資而為賊。節之以禮,不為虛費,省傜薄賦,國用有餘。因入賊之物,加賜將士;
〔將,即亮翻;下同。〕
息道路之民,務為耕織;清邊制勝,成策在心。凶醜愚闇,未知深旨,將大定之日,比戰國之時;乘昔世之驕,結令時之恨。近者盡其巢窟,俱犯北邊,蓋上天所忿,驅就齊斧。
〔齊,讀曰齋,言齊戒而授斧鉞於將帥。二讀曰資,應劭曰:利斧也。〕
諸將今行,議兼含育,有降者納,
〔降,戶江翻。〕
有違者死,使其干敢南望,永服威刑。何用侍子之朝,寧勞渭橋之拜!」
〔匈奴遣子入侍及來朝渭橋,並見漢宣帝紀。朝,直遙翻。〕
於是命衛王爽等為行軍元帥,
〔帥,所類翻。〕
分八道出塞擊之。爽督總管李充等四將出朔州道,
〔自馬邑出塞也。〕
己卯,與沙鉢略可汗遇於白道。
〔白道在長城北,有白道嶺、白道溪。〕
李充言於爽曰:「突厥狃於驟勝,
〔狃,女久翻。〕
必輕我而無備,以精兵襲之,何破也。」諸將多以為疑,唯長史李徹贊成之,遂與充帥精騎五千掩擊突厥,大破之。
〔帥,讀曰率。騎,奇寄翻;下並同。〕
沙鉢略棄所服金甲,潛草中而遁。其軍中無食,粉骨為糧,加以疾疫,死者甚眾。
幽州總管陰壽帥步騎十
【章:十二行本「十」作「數」;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萬出盧龍塞,擊高寇,寧。寇寧求救於突厥,突厥方禦隋師,不能救。庚辰,寶寧棄城奔磧北,
〔磧,七迹翻。〕
和龍諸縣悉平。壽設重賞以購寶寧,又遣人離其腹心;寶寧奔契丹,為其麾下所殺。
〔高寶寧自濟末據和龍,至是敗滅。契,欺訖翻,又音契。〕
14己丑,郢州城主張子譏遣使請降於隋,
〔郢州治江夏,中流之重鎮,今欲降隋,史言陳之邊將已離心。使,疏吏翻;下同。降,戶江翻。〕
隋主以和好,不納。
〔好,呼到翻。〕
15辛卯,隋主遣兼散騎常侍薛舒,兼
【章:十二行本「兼」下有「通直」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散騎常侍王劭來聘。劭,松子之子也。
〔王松年仕齊,為通直散騎侍郎,人在下中。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16癸巳,隋主大雩。
〔隋雩壇在國南十三里啟夏門外道左。〕
17甲子,
【張:「子「作「午」。】
突厥遣使入見于隋。
〔見,賢遍翻。〕
18隋改度古尚書為民部,
〔度,徒洛翻。〕
都官尚書為刑部命左僕射判吏、禮、兵三部事,右僕射判民、刑、工三部事。發光祿、衛尉、鴻臚寺及都水臺。
〔臚,陵如翻。〕
19五月,癸卯,隋行軍總管李晃破突厥於摩那度口。
20乙巳,梁太子琮入朝于隋,賀遷都。
〔朝,直遙翻。〕
21辛酉,隋主祀方澤。
〔隋為方丘於宮城之北十四里。〕
22隋秦州總管竇榮定帥九總管步騎三萬出涼州,
〔帥,讀曰率。〕
與突厥阿波可汗相拒於高越原,阿波屢敗。榮定,熾之兄子也。
〔厥,九勿翻。可,從刊入聲。汗,音寒。竇熾寺為太傅。〕
前上大將軍京兆史萬歲,坐事配敦煌為戍卒,
〔敦煌郡,瓜州。敦,徒門翻。〕
詣榮定軍門,請自鹈,榮定素聞其名,見而大鉋。壬戌,將戰,榮定遣人謂突厥曰:「士卒何罪而殺之!但當各遣一壯士決勝負耳。」突厥許諾,因遣一騎挑戰。
〔騎,奇寄翻;下同。挑,徒了翻。〕
榮定遣萬歲出應之,萬歲馳斬其首而還。
〔還,音旋,又如字。〕
突厥大驚,不敢復戰,
〔復,扶又翻。〕
遂請盟,引軍而去。
長孫晟時在榮定軍中為偏將,
〔將,即亮翻。〕
使謂阿波曰:「攝圖每來,戰皆大勝。阿波纔入,遽即奔敗,此乃突厥之恥也。且攝圖之與阿波,兵勢本敵。今攝圖日勝,為眾所崇;阿波不利,為國生辱。攝圖必當以罪歸阿波,成其宿計,滅北牙矣。
〔阿波建牙在攝圖之北。〕
願自量度,
〔量,音良。度,徒洛翻。〕
能禦之乎﹖」阿波使至,
〔使,疏吏翻;下同。〕
晟又謂之曰:「今達頭與隋連和,而攝圖不能制,可汗何不依附天子,連結達頭,相合為強,此萬全計也,豈若喪兵負罪,
〔喪,息浪翻。〕
歸就攝圖,受其戮辱邪!」
〔邪,音耶。〕
阿波然之,遣使隋晟入朝。
沙釮略素忌阿波驍悍;
〔朝,直遙翻。〕
驍,堅堯翻。悍,侯旰翻。〕自白道敗歸,又聞阿波貳於隋,因先歸,襲擊北牙,大破之,殺阿波之母。阿波還,無所歸,西奔達頭。達頭大怒,遣阿波師兵而東,
〔帥,讀曰率。〕
其部落歸之者將十萬騎,遂與沙鉢略相攻,屢破之,復得故地,兵勢益強。貪汗可汗素睦於阿波,沙鉢畈奪其罪眾而廢之,貪汗亡奔達頭。沙鉢略從弟地勤察,
【張「地勤察」作「地勒察」。】
別統部,落與沙鉢略有隙,復以眾叛歸阿波。
〔從,才用翻。復,扶又翻。〕
連兵不已,各遣使詣長安請和求援。隋主皆不許。
23六月,庚辰,隋行軍總管梁遠破吐谷渾於爾汗山。
〔吐,從暾入聲。谷,音浴。汗,音寒。〕
24突厥寇幽州,隋幽州總管廣宗壯公李崇帥步騎三千拒之。
〔廣宗縣公。廣宗,漢古縣,五代志屬清河郡。厥,九勿翻。帥,讀曰率。騎,奇寄翻。〕
轉戰十餘日,師人多死,遂保砂城。突厥園之,城荒頹,不可守禦,曉夕力戰,又無所食,每夜出掠虜營,得六畜以繼軍糧,
〔畜,許又翻。〕
突厥畏之,厚為其備,每夜中結陳以待之。
〔陳,讀曰陣;下同。〕
崇軍苦飢,出輒遇敵,死亡略盡,及明,奔還城者尚百許人,然多重傷,不堪更戰。突厥意欲降之,
〔降,戶江翻;下同。〕
遣使謂崇曰:「若來降者,封為特 勒。」
〔特勒,突厥達官。新書:突厥子弟曰特勒。使,疏吏翻。〕
崇知不免,令其士卒曰:「崇喪師徒,
〔令,力定翻。喪,息浪翻。〕
罪當萬死。今日鹈命,以 謝國家。汝俟吾死,且可降賊,便散走,努力還鄉。若見至尊,道崇此意。」乃挺刃突陳,復殺二人,
〔挺,拔也。陳,讀曰陣。〕
突厥亂射,殺之。
〔射,而亦翻。〕
秋,七月,
【章:十二行本「月」下有「辛丑」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以豫州刺史代人周搖為幽州總管。命李崇子敏襲爵。
〔襲爵廣宗公。〕
敏娶樂平公主之女娥英,
〔隋主受禪,周天元后改封樂平公主。〕
詔假一品羽儀,禮如尚帝女。既慎勿謝。」及進見,
〔見,賢遍翻。〕
帝授以儀同及開府,皆不謝。帝曰:「公主有大功於我,我何得於其伲而惜官乎!今授汝柱國。」敏乃拜而蹈舞。
25八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考異曰:隋紀作「七月丁卯」,蓋曆差。〕
26長沙王叔堅未之江州,復留為司空,
〔復,扶又翻。〕
實奪之權。
27壬午,隋遣尚書左僕射高熲出寧州道,內史監虞慶則出原州道,以擊突厥。
〔五代志:平涼郡,舊置原州。監,甲暫翻。厥,九勿翻。〕
28九月,癸丑,隋大赦。
29冬,十月,甲戌,隋廢河南道行臺省,
〔去年二月,陏置河南道行臺省。〕
以秦王俊為秦州總管,隴右諸州盡隸焉。
〔秦州天水郡。〕
30丁酉,立皇弟叔平為湘東王,叔敖為臨賀王,叔宣為陽山王,叔穆為西陽王。
31戊戌,侍中建日侯徐陵卒。
〔卒,子恤翻。〕
32癸丑,立皇弟叔儉為安南王,叔澄為南郡王,叔興為沅陵王,叔韶為岳山王,叔純為新興王。
〔自湘東以下,皆以郡名疏爵,今著後人之,所未能徧知者。五代志:始安郡富川縣,舊置臨賀郡。熙平郡桂陽縣,梁置陽山郡。永安郡黃岡縣,置西陽郡。巴陵郡華容縣,舊曰安南,置安南郡。沅陵縣,置沅陵郡。信安郡新興縣,梁置新興郡。岳山郡闕。郡縣志:巴陵,一名天岳山。岳山蓋即巴陵,以封叔韶。沅,音元。〕
33十一月,遣散騎常侍周墳、通直散騎常侍袁彥聘于隋。帝聞隋主狀貌異人,使彥畫像而歸。帝見,大駭曰:「吾不欲見此人。」亟命屏之。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亟,紀力翻。屏,必郢翻。〕
34隋既班律令,
〔前年十月,隋行新律。〕
蘇威屢欲更易事條,
〔更,工衡翻;下數更同。〕
內史令李德林曰:「修律令時,公何不言﹖今始頒行,且宜專守,自非大為民害,不可數更。」
〔數,所角翻。〕
河南道行臺兵部尚書楊尚希曰:「竊見當今郡縣,倍多於古。或地無百里,數縣並置;或戶不漢千,二郡分領。具僚已眾,資費日多;吏卒增倍,租調歲減;
〔調,徒弔翻。〕
民少官多,
〔少,詩沼翻;下同。〕
十羊九牧。今存要去
〔上聲。〕
閒,併小為,大國家則不虧粟帛,選,舉則易得賢良。」
〔易,以豉翻。〕
蘇威亦請廢郡。帝從之。甲午,悉罷諸郡為州。
35十二月,乙卯,隋遣兼散騎常侍曹令則、通直散騎常侍魏澹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澹,收之族也。
〔魏收事齊以文名。澹,徒覽翻。〕
36丙辰,司空長沙王叔堅免。叔堅既失恩,心不自安,乃為厭媚,
〔厭,一琰翻。〕
醮日月以求福。或上書告其事,
〔考異曰:南史云:「上陰令人造其厭媚,又令人告之。」今從陳書。〕
帝召叔堅,囚于西省,
〔門下省為東省,中書省為西省。〕
將殺之,令近侍宣敕數之。
〔數,責其罪也。數,所具翻,又所主翻。〕
叔堅對曰:「臣之本心,非有他故,但欲求親媚耳。臣既犯天憲,罪當萬死。臣死之日,必見叔陵,願宣詔,責之於九泉之下。」帝乃赦之,免官而已。
〔因叔堅之言,始念其擁護之功。此豈少恩而已哉﹖不明故爾。〕
37隋以上柱國竇榮定為右武衛大將軍。榮定妻,隋主姊安成公主也。隋主欲以榮定為三公,辭曰:「衛、霍、梁、鄧,若少自貶損,不至覆宗。」帝乃止。
〔四姓皆漢外戚也。衛氏夷於武帝之末,霍族赤於宣帝之時,桓帝怒而梁宗誅滅,安帝長而鄧門衰廢,事並見漢紀。少,詩沼翻。〕
帝以李穆功大,詔曰:「法備小人,不防君小。太師申公,自令雖有罪,但非謀逆,縱有百死,終不推問。」
禮部尚書牛弘請立明堂,帝以時事草創,不許。
帝覽刑部奏,斷獄數猶至萬,
〔斷,丁亂翻。〕
以為律 尚嚴密,故人多陷罪。又敕蘇威、牛弘等更定新律,除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等千餘條,唯定留五百條,凡十二卷。
〔一曰名例,二曰衛禁,三曰 職制,四曰戶婚,五曰貛庫,六曰擅興,七曰賊盜,八曰鬬訟,九曰詐偽,十曰雜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斷獄。〕
自是刑網簡要,疏而不失。仍置律博士弟子員。
〔大理寺之屬有律博士八人。〕
38隋主以長安倉廩尚虛,是歲,詔西自薄、陝,東至衛、汴,
〔河東郡,蒲州。恆農郡,陝州。汲郡,衛州。陳留郡,汴州。陝,式冉翻。汴,皮變翻。〕
水次十三 州,募丁運米。
〔華、陝、穀、洛、管、汴、汾、晉、蒲、絳、懷、衛、相,凡十三州。〕
又於衛州置黎陽倉,陝州置常平倉,華州置廣通倉,
〔五代志:京兆郡鄭 縣,後魏置東雍州,并華山郡西魏改曰華州。華,戶化翻。〕
轉相灌輸。
〔輸,平聲。〕
漕關東及汾、晉之粟以給長安。
〔水運曰漕。關東,自函谷關以東州郡。五代志:文城郡,東魏置南汾州,後周改為汾州。晉州臨汾郡,舊平陽郡也。漕,在到翻。〕
時刺史多任武將,類不稱職。
〔將,即亮翻;下同。稱,尺證翻。〕
治書侍御史柳彧上表曰:
〔治,直之翻。上,時掌翻。〕
「昔漢光武與二十八將,披荊棘,定天下,及功成之後,無所任職。
〔事見漢光武紀。〕
伏見詔書,以上柱國和千小為杞州刺史。
〔五代志:梁郡雍丘縣,隋置杞州。〕
千子前任趙州,
〔趙州時治廣阿。〕
百姓歌之曰:『老禾不早殺,
〔今人猶呼割稻為殺稻。〕
餘種穢良田。』
〔種,章勇翻。〕
千子,弓馬武用,是其所長;治民麘眾,非其所解。
〔治,直之翻。解,戶買翻,曉也。〕
如謂優老尚年,
〔尚,尊也,高也。〕
自可厚賜金帛;若令刺舉,
〔漢置刺史,掌刺舉郡縣吏,故云然。〕
所損殊大。」帝善之。千子竟免。
彧見上勤於聽受,百僚秦請,多有煩碎,上疏諫曰:「臣聞上古聖帝,莫過唐、虞,不為叢脞,是謂欽明。
〔書:元首叢脞哉。孔安國曰:叢脞,細碎無大略。馬云:叢,總也;脞,小也。堯典曰:放勳欽明文思。脞,倉果翻。〕
舜任五臣,
〔孔子曰: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孔安國曰:五臣,禹、稷、契、皋陶、伯益。〕
堯咨四岳,
〔孔安國曰:四岳,即羲和之四子,分掌四岳之諸侯。〕
垂拱無為,天下以治。
〔治,直吏翻;下同。〕
所謂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比見陛下留心治道,
〔比,毗至翻。治,直吏翻。〕
無憚疲勞,亦由群官懼罪,不能自決,取判天旨,
〔判,決也。〕
聞奏過多。乃至營造細小之事,出給輕微之物,一日之內,酬答百司。至乃日旰忘食,夜分未寢,
〔旰,古按翻,日晏也。夜分,半夜也。〕
動以文簿憂勞聖躬。伏願察臣至言,少減煩務,
〔少,詩沼翻。〕
若經國大事,非臣下裁斷者,伏願詳決,
〔斷,丁亂翻。〕
自餘細務,責成所司;則聖體盡無疆之壽,臣下蒙覆育之賜。」
〔覆,敷救翻。〕
上覽而嘉之,因曰:「柳彧直士,國之寶也。」
彧上近世風俗,每正月十五夜,然燈游戲,奏請禁之,
〔上元燃燈,或云以漢祠太一自昏至晝故事,此說非也。梁簡文帝有列燈詩,陳後主有光璧殿遙詠山燈詩,則柳彧所謂近世風俗是也。〕
曰:「竊見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
〔望夜,月之十五夜也。月旦以日月合,謂之朔,十五夜以日月相望,謂之望。〕
充街塞陌,
〔塞,悉則翻。〕
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竭貲破產,競此一時。盡室并孥,無問貴賤,男女混雜,緇素不分。穢行因此而成,盜賊由斯而起,
〔觀此,則上元遊戲之弊,其來久矣。後之當路者,能不惑於世俗,奮然革之,亦所謂豪傑之士也。〕
因循弊風,曾無先覺。無益於化,實損於民,請頒天下,並即禁斷。」
〔斷,音短。〕
詔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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