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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七-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七
唐紀二十三
〔起上章困敦(庚子)七月,盡旃蒙大荒落(乙巳)正月,凡四年有奇。〕
則天順聖皇后下
久視元年(庚子、七〇〇)
1秋,七月獻俘於飲樞殿。
〔李楷固獻契丹之俘也。含樞殿蓋在三陽宮。〕
太后以楷固為左玉鈐衛大將軍、燕公,
〔鈐,其廉翻。燕,因肩翻。〕
賜姓武氏。召公卿合宴,
〔召公,卿,謂將帥合宴也。〕
舉觴屬仁傑曰:
〔屬,之欲翻。〕
「公之功也。」將賞之,對曰:「此乃陛下威靈,將帥盡力,
〔將刮,上即亮翻,下所類翻。〕
臣何功之有!」固辭不受。
2閏月,戊寅,車駕還宮。
〔自三陽宮還洛陽宮。〕
3己丑,以天官侍郎張鍚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鸞臺侍郎、同平章事李嶠罷為成均祭酒。鍚,嶠之舅也,故罷嶠政事。
4丁酉,吐蕃將麴莽布支寇涼州,圍昌松,
〔吐,從暾入聲。將,即亮翻。昌松縣即漢武威郡蒼松縣,呂光改為昌松。〕
隴右諸軍大使唐休璟與戰於港
【章:十二行本「港」作「洪」: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源谷。
〔使,疏吏翻。璟,居永翻。〕
麴莽布支兵毋鮮華,休璟謂諸將曰:「諸論既死,
〔諸論死見上卷聖曆二年。〕
麴莽希支新為將,不習軍事,
【章:十二行本「事」下有「諸貴臣子弟皆從之」八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張校同;退齊校同。】
望之雖如精銳,實易與耳,請為諸君破之。」乃被甲先陷陳,
〔易,豉翻。為,于偽翻。被,皮義翻。陳,讀曰陳。〕
六戰皆捷,吐蕃大奔,斬首二千五百級,獲二裨將而還。
〔還,音旋,又如字。〕
5司府少卿楊元亨,
〔光宅元年,改太府寺為司府寺。〕
尚食奉御楊元禧,皆弘之子也。
〔楊弘武見二百一卷高宗乾封二年。〕
元禧嘗忤張易之,
〔忤,五故翻。〕
易之言於太后:「元禧,楊素之族:素父子,隋之逆臣,子孫不應供奉。」太后從之,壬寅制:「楊素及其兄弟子孫皆不得任京官。」左遷元亨睦州刺史,元禧貝
【嚴:「貝」改「資」。】
州刺史。
〔馬何羅為逆於滿武之時,而馬援貴顯於東都再造之日。沈充失身於王敦,而沈勁盡節於司馬。惡惡止其身,追罪異代之臣而併棄其子孫,此蓋出於一時之愛憎,姑以是說而藉口耳。睦州,京師東南三千六百五十九里,至東都二千八百二十一里。貝州,京師東北一千七百八十二里,至東都九百九十三里。〕
6庚戌,以魏元忠為隴右諸軍大使,擊吐蕃。
7庚申,太后欲造大像,使天下僧尼日出一錢以助其功。
〔尼,女夷翻。〕
秋仁傑上疏諫,其略曰:「今之伽 藍,
〔上,時掌翻。疏,所去翻。伽藍,佛寺也,梵語云憎伽藍摩。憎伽藍摩,猶中華言眾園也。伽,求加翻。〕
制 過宮闕。功不使鬼,止在人役人,物不天來, 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將何以求!」又曰:「游僧皆託佛法,註誤生人;
〔註,戶卦翻。〕
里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
〔崔豹古今註;闤,市垣;闠,市門。 闤,戶關翻。闠,戶對翻。〕
化誘所急,切於官徵;
〔誘,昔西。〕
法事所須,嚴於制敕。」又曰:「梁武、簡文拾施無限,
〔施,式豉翻。〕
及三淮沸浪,五嶺騰 煙,
〔用太宗詔中語。〕
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
〔剎,初餻翻。〕
緇衣蔽路,豈有勤王之師!」又曰:「雖斂僧錢,百未支一。尊容既廣,不可露居,覆以百層,
〔覆,敷又翻。〕
尚憂未遍,自餘廊宇,不得全無。如來設,教,以慈悲為主,
〔釋氏謂佛為如來。〕
豈欲勞人,以存虛飾!」又曰:「比來水旱不節,
〔比,毗至翻。〕
當今邊境未寧,若費官財,又盡人力,一隅有難,將何以救之!
〔難,乃旦翻。〕
太后曰:「公教朕為善,何得相違!」遂罷其役。
8阿悉吉薄露叛,
〔阿悉吉,即西突厥弩失畢五伏斤之阿悉結也;薄露,其名〕
遺左金吾將軍田揚名、殿中侍御史封思業討之。軍至碎葉,薄露夜於城傍剽掠而去思業將騎追之,反為所敗。
〔剽,匹妙翻。將,即亮翻。騎,奇寄翻。敗;補邁翻。〕
揚名引西突厥斛瑟羅之眾攻其城,旬餘,不克。九月,薄露詐降,思業誘而斬之,
〔降,戶江翻。誘,音酉。〕
遂俘其眾。
9太后信重內史梁文惠公狄仁傑,群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仁傑好面引廷爭,
〔好,呼到翻。爭,讀曰諍。〕
太后每屈意從之。嘗從太后遊辛,遇風吹仁傑巾墜,而馬驚不能止,太后命太子追執其鞚而繫之。
〔鞚,苦貢翻。〕
仁傑屢以老疾乞骸骨,太后不許。入見,常止其拜,
〔見賢遍翻。〕
曰:「每見公拜,朕亦身痛。仍免其宿宜,戒其同僚曰:「自非軍大事,勿以煩公。」辛丑,薨,太后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眾或不能決,太后輒歎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
太后嘗問仁傑:「朕欲得一佳土用之,誰可者﹖」仁傑曰:「未審陛下欲何所用之﹖」太后曰:「欲用為將相。」
〔將,即亮翻。相,悉亮翻。〕
仁傑對曰:「文學縕藉,
〔縕,於問翻。藉,慈夜翻。〕
則蘇味道、李嶠固其選矣。必欲取卓犖奇才,
〔犖,呂角翻。〕
則有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宰相才也。」太后擢柬之為洛州司馬。
〔自大州長史進神州司馬,故曰擢。〕
數日,又問仁傑,對曰:「前薦柬之,尚未用也。」太后曰:「已遷矣。」對曰:「臣所薦者可為宰相,非司馬也。」乃遷秋官侍郎;久之,卒用為相。
〔卒,子恤翻。〕
仁傑又嘗薦夏官侍郎姚元崇、監察御史曲阿桓彥範、太州刺史敬暉等數十人,
〔監,古銜翻。武德三年,以井州之太谷、祈〔祁〕
縣置太州,六年,州廢;當是此時復置也。考異曰:梁公傳云:「張柬之、桓彥範、敬暉、崔玄暐、袁恕己皆公所薦。公嘗退食之後,謂五公曰:『所恨衰老,身先朝露,不得見五公盛事,冀各保,愛,願盡本心。』五公心佑目擊,懸悟公意。公寢疾,五公候問,偶對終日,意無一言。少頃,流涕及枕,但相視而已。五公退出,遞不測其由。袁恕己曰:『豈不氣力轉贏,須問家事乎﹖』張柬之曰:『未聞大賢廢國謀家者也』斯須,命張柬之、袁恕己、桓彥範三公入,餘二公立於門外,曰:『向者無言,蓋以二公之故。此二公能斷而不能密,若先與議之,事必外泄一一泄之後,則國異而家亡也。至其時或不與之,事亦不就。梁王思尚掌權,可先收而後行也。不然,則必反生大禍。』狄公沒後,經歲餘,五公潛會於幽閒之處,敘公當時之言,重結盟約,徹饌之後,相顧欲言,未至其時,恐負前諾,欲言又止,前後數四。桓彥範乃敘其言。言猶未,聞戶牖之外,聲若雷霆,須臾風,咫尺莫辨,所坐牀褥悉擲於階下。五公戰懼,不知所據,乃相謂曰:『此是狄公忠烈之至,假此靈變以驚眾心,不欲吾輩先論此事,未至其時,不可復言也。』斯須,天清日明,不異於初。易之等既誅,易之等既誅,袁請張公曰:『昔有遺言,使先收三思,豈可捨諸﹖』張公曰:但大事畢功,此是机上之物,豈有逃乎!』後梁王交通於內,五公果為所譖,俱遭流竄,所期興廢年月,遺約軌模少無異也。」按柬之等丕人偶同時在位,協力立功,仁傑豈能預知其,舉此五人,專欲使之輔立太子邪!且易之等若有可誅之便,太子有可立之勢,仁傑身為宰相,豈待五年之後,須柬之等然後發邪!此對作傳者因五人建興復之功,附會其事,云皆仁傑所舉,受教於仁傑耳。其言譎怪無稽,今所不取。舊傳性著舉柬之、彥範、暉三人姓名,今從之。〕率為外臣。或謂仁傑:「日天下桃李,悉在公門矣。」
〔程大昌演繁露:趙簡子謂陽虎曰:「惟賢者為能報恩,不肖者不能矣。夫植桃李者,夏得休息,秋得其食;植蒺蔾也。」今世通以所薦士為桃李者,說皆本此,〕
仁傑曰:「薦賢為國,非為槐也。」
〔為,于偽翻;下為之同。〕
初,仁傑為魏州刺史,
〔見二百五卷萬歲通天元年。〕
有惠政,百姓為之立生祠。後其子景暉為魏州司勁參軍,貪暴為為人患,人遂毀其像焉。
〔史言狄仁傑盡忠,所以勸天下之為人臣;言其以景暉貪暴而毀祠,所以弁天下之為人子。〕
10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為蕭關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蕭關在原州平高縣界,貞觀六年,以突厥降戶置緣州,治平高之他樓城。高宗置他樓縣,神龍元年省,更置蕭關縣。厥,九勿翻。〕
11甲寅,制復以正月為十一月,一月為正月。
〔以十一月為正月,事見二百四卷天授元年。以一月為正月,用夏正建寅也。復,扶又翻。〕
赦天下。
12丁巳,納言韋巨源罷,以文昌右丞韋安下為鸞侍郎、同不章事。
〔納言,侍中。文昌右丞,尚書右丞。鸞臺,門下。〕
安石,津之孫也。
〔韋津死隋,事見一百八十五卷高祖武德元年。〕
時武三思、張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數面折之。
〔數,所角翻。折,之舌翻。〕
嘗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未霸子等數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顧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宜,勞勉之,
〔賈,音古。勞力到翻。〕
同列皆歎服。
〔考異曰:舊傳曰:「時鳳閣侍郎陸元方在座,退而告人曰:『此真宰相,非吾屬所及也。』」按新紀,元方已罷相。今不取。〕
13丁卯,太后幸新安;壬申,還宮。
〔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14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隴右諸監馬萬餘匹而去。
〔厥,九勿翻。〕
15時屠禁尚未解,
〔禁屠見二百五卷長壽元年。〕
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
〔鳳閣,中書。全節縣,屬齊州,滿、晉之東平陸縣地;後魏曰平陸,屬濟南郡。貞觀十七年,齊王祐反,平陸人不從,更名全節。上,時掌翻。〕
以為「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著之典禮,不可廢闕。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況貧賤之人,仰屠為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
〔喝,呼葛翻。〕
徒長姦欺。
〔長,知兩翻。〕
為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遂其生,人得其性矣。」戊午,復開屠禁,
〔復,扶又翻,又音如字。〕
祠祭用牲牢如故。
長安元年(辛丑、七〇一)是年十月始改元長安。〕
1春,正月, 丁丑,以成州言佛迹見,
〔見,賢遍翻。〕
改元大足。
〔自此以後,是大足元年。考異曰:朝野僉載云:「司刑寺囚三百餘人,秋分後無計可作,乃於圓獄外羅牆角 邊作聖人迹五尺,至夜半,三百人一時大叫。內使推問,云『昨夜有一聖人見,身長三丈,面作金色,云:「汝等並冤枉,不須怕懼,天子萬年,即有恩赦放汝」』 把火照之,見有偽跡,即大赦天下,改為大足元年。識者相謂曰:『武家理,天下足也。』」按改元在替,不在秋;又無赦。今天取。〕
2二月,己酉,以鸞臺侍郎柏人李懷遠同不章事。
〔鸞臺,門下。柏人縣,自滿以來屬鉅鹿郡;鉅鹿,唐邢州,天寶改曰堯山縣。〕
3三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錫坐知讚漏泄禁中語,臟滿數萬,當斬,臨刑釋之,流循州。
〔舊志:循州至東都四千八百里。選,須絹翻。〕
時蘇味道亦坐事與錫俱下司刑獄,
〔下,遐稼翻。〕
錫乘馬,意氣自若,舍于三品院,
〔先是,制獄既繁,司刑寺別置三品院以處三品以上官之下獄者。〕
帷屏食飲,無異不居。味道步至繫所,席地而臥,蔬食而已。太后聞之,赦味道,復其位。
4是月,大雪,蘇味道以為瑞,帥百官入賀。
〔帥,讀曰率。〕
殿中侍御史王求禮止之曰:「三月雪為瑞雪,臘月雷為瑞雷乎﹖」味道不從。既入,求禮獨不賀,進言曰:今陽和布氣草木發榮,而寒雪為災,豈得誣以為瑞!賀者皆諂諛之士地。」太后為之罷朝。
〔為,干偽翻;下問。考異曰:統紀在延載元年,僉載在久視二年。統紀云「太拾遺」,僉載云「侍御史」。御史臺記云「殿中侍御史」。統紀云「味道無以對」。舊傳云「求禮止之,味道不從」。今年從僉載,官從臺記,事則參取諸書。〕
時又有獻三足牛者,宰相復賀。
〔復扶又翻。〕
求禮颺言曰:
〔孔安國曰:大言而疾曰颺。颺,余章翻。〕
「凡物反常皆為妖。
〔妖,於喬翻。〕
此鼎足非其人,
〔三公鼎足承君。〕
政教不行之象也。」太后為之愀然。
〔愀,七小翻。〕
5夏,五月,乙亥,太后幸三陽宮。
6以魏元忠為靈武道行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7天官侍郎鹽官顧琮同平章事。
〔鹽官縣,滿屬吳郡,吳屬嘉興,置海昌都尉;梁、陳屬錢塘郡,隋屬餘杭郡,唐屬杭州。〕
8六月,庚申,以夏官尚書李迥秀同平章事。
迥秀性至孝,其母本微賤,妻崔氏常叱媵婢,母聞之不悅,迥秀即寺出之。
〔迥戶頃翻。媵,以證翻。〕
或曰:「賢室雖不避嫌疑,然過非七出,
〔律,妻犯七出者棄之:一無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竊盜,六勡忌,七惡疾。〕
何遽如是﹖」迥秀曰:「娶妻本以養親;今乃違忤顏色,
〔養,余亮翻。忤,五故翻。〕
安敢留也!」竟出之。
9秋,七月,甲戌,太后還宮。
10甲申,李懷遠罷為秋官尚書。
11八月,突厥默啜寇邊,命安北大都護相王為大兵道元帥,
〔相,悉亮翻。帥,所類翻。〕
統諸軍擊之,未行而虜退。
12丙寅,武邑人蘇安恆上疏曰:「陛下欽先聖之顧託,受嗣子之推讓,
〔先聖,謂大帝。嗣子,謂皇嗣相王。恆,戶登翻。上,時掌翻。疏,所去翻;下同。推,吐雷翻。〕
敬天順人,二十年矣。豈不聞帝舜褰裳,周公復辟!舜之於禹,事祗族親;旦與成王,不離叔父。
〔史記,舜,黃帝之八代孫,禹,黃帝之玄孫,故云族親。周公,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旦,其名也。離,力智翻。〕
族親何如子之愛,叔父何如母之恩﹖今太子孝敬是崇,春秋既壯,若使統臨宸極,何異陛下之身!陛下年德既尊,寶位將倦,機務煩重,浩蕩心神,何不禪位東宮,自怡聖體!自昔理天下者,不見二姓而俱王也。當今梁、定、河內、建昌諸王,
〔武三思封梁王,攸暨封定王,懿宗封河內王,攸寧封建昌王。〕
承陛下之蔭覆,
〔覆敷又翻。〕
並得封王;臣謂千秋萬歲之後,於事非便,臣請黜為公侯,任以閒簡。臣又聞陛下有二十餘孫,今無尺寸之封,此非長久之計也;臣請分土而王之,擇立師傳,教其孝敬之道,以夾輔周室,屏藩皇家,斯為美矣。」
〔屏,卑郢翻。〕
疏奏,太后召見,
〔見賢遍翻。〕
賜食,慰諭而遺之。
13太后替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邵王重潤與其妹永泰郡主、主伲魏王武延基竊議其事。
〔重,直龍翻。〕
易之訴於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殺。
〔考異曰:重潤傳云:「重潤為人席構,與其妹永泰郡主伲魏王武延基等竊議張易之兄弟何得恣入宮中;則天令杖殺。」今從實錄。〕
延基,承嗣之子。
〔承嗣太后之姪。〕
14丙申,以相王知左、右羽林衛大將軍事。
15冬,十月,壬寅,太后西入關,辛酉,至京師;赦天下,改元。
〔改元長安。〕
16十一月,戊寅,改含元宮為大明宮。
〔長安東內本日大明宮,高宗龍朔三年曰蓬萊宮,咸亨曰含元宮,今復舊名。〕
17天官侍郎安平崔玄暐,
〔安平縣,漢屬涿郡,後漢屬安平國,後魏屬博陵郡,唐屬定州。〕
性介直,未嘗請謁。執政惡之,
〔惡,烏路翻。〕
改文昌左丞。月餘,太后謂玄暐曰:「自卿改官以來,聞令史設齊自慶。
〔唐吏部四司令史八十人。〕
此欲盛為姦貪耳;伐還卿舊任。」乃復拜天官侍郎,
〔復,扶又翻,又如字。〕
仍賜綵七十段。
〔唐制,凡賜十段,其率絹三匹,布三端,綿四屯;若雜綵十段,則絲布二匹,紬二匹,綾二匹,縵四匹。〕
18以主客郎中郭元振為涼州都督、隴右諸軍大使。
〔唐主客郎掌二王後及諸蕃朝聘之事,屬禮部。使疏吏翻。〕
先是,涼州南北境不過四百餘里,
〔先,悉薦翻。〕
突厥、吐蕃頻歲奄至城下,百姓苦之。元振始於南境硤口置和戎城,北境磧中置白亭軍,
〔杜佑曰:白亭守捉在涼州城西北五百里。磧,七跡翻。〕
控其衝要,拓州境千五百里,自是寇不復至城下。
〔復,扶又翻。〕
元振又令甘州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水陸之利。舊涼州粟麥斛至數千,及漢通收率之後,
〔收率者,收民而率其耕。〕
一縑糴數十斛,積軍糧支數十年。元振善於撫御,在涼州五年,夷、夏畏驀,令行禁止,牛羊被野,
〔夏,戶雅翻。被,皮義翻。〕
路不拾遺。
二年(壬寅、七〇二)
1春,正月,乙西,初設武舉。
〔武舉之制,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馬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唐六典曰:武舉以七等閱其人:一曰射長垛,試射長垛三十發不出第三院為第,入中院為上,入次院為次上,入外院為次。二曰騎射,發而共中為上,或中或不中為次上,總不中為次。三曰馬槍,三板四板為上,二板為次上,一板及不為次。四曰步射,射草人中者為之上,雖中而不法,雖法而不中者為次。五曰材貌,以身長六尺已上者為次上,已下為次。六曰言語,有神采堪統領者為次上,無者為次。七曰舉重,謂翹關,率以五次上為第。皆試其高第以名聞。〕
2突厥寇鹽、夏二州。三月,庚寅,突厥破石嶺,
〔忻州定襄縣有石嶺關。杜佑曰;定襄本漢陽曲縣,有石嶺關甚險固。漢定襄郡在今馬邑郡地。〕
寇井州。以雍州長史薛季昶攝右臺大夫,充山東防禦軍大使,滄,瀛、幽、易,恆、定等州諸軍皆受季昶節度。
〔使,疏吏翻。恆,戶發翻。〕
夏,四月,以幽州刺史張仁愿專知幽、平、媯、檀防禦,
〔媯,居為翻。〕
仍與季昶相知,以拒突厥。
3五月,壬申,蘇安恆復上疏曰;
〔復,扶又翻。〕
「臣聞天下者,神堯、文武之天下也,
〔高祖,神堯皇帝;太宗,文武皇帝。〕
陛下雖居正統,實因唐舊基。當今太子追迴,
〔謂召廬陸王自房陸回,復為太子。〕
年德俱盛,陛下貪其寶位而忘母子深恩,將何聖顏以見唐家宗廟,將何誥命以謁大帝墳陸﹖
〔高宗稱天皇大帝。〕
陛下何故日夜積憂不知鍾鳴漏盡!
〔魏田豫告老曰:譬猶鍾鳴漏盡而夜行不休,此罪人也。〕
臣愚以為天意人事,還歸李家。陛下雖安天位,殊不知物極則反,器滿則傾。臣何惜一朝之命而不安萬乘之國哉!」
〔言不顧其死而上疏,欲以安國也。乘,繩證翻。〕
太后亦不之罪。
4乙未,以相王為井州牧,充安北道行軍元帥,
〔帥,所類翻。〕
以魏元忠為之副。
5六月,壬戌,召神都留守韋巨源詣京師,以副留守李嶠代之。
〔守,手又翻。〕
6秋,七月,甲午,突厥寇代州。
7司僕卿張昌宗
〔光宅元年,改太僕寺為司僕寺。〕
兄弟貴成,勢傾朝野。
〔朝,直遙翻。〕
八月,戊午,太子、相王、太平公主上表請封昌宗為王,制不許;壬戌,又請,乃賜爵鄴國公。
8敕:「自今有告言揚州及豫、博餘黨,
〔揚州事見二百三卷光宅元年。豫、博事見二百四卷垂拱四年。〕
一無所問,內外官司無得為理。」
〔為,于偽翻。〕
9九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神都見甚既。
10壬申,突厥寇忻州。
11己卯,吐蕃遺其臣論彌薩來求和。
〔薩,桑葛翻。〕
12庚辰,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大谷道大總管,洛州長史敬暉為副;辛巳,又以相王旦為井州道元帥,三思與武攸宜、魏元忠為之副;姚元崇為長史,司禮少卿鄭杲為司馬;
〔欲以擊突厥,〕
然竟不行。
13癸未,宴論彌薩於麟德殿。
〔麟德殿在大明宮右銀臺門內;殿西重廊之後,即翰林院。是殿有三面,亦曰三殿。〕
時涼州都督唐休璟入朝,亦預宴。
〔璟,居永翻。朝,直遙翻。〕
彌薩屢窺之。太后問其故,對曰:「洪源之戰,此將軍猛厲無敵,故欲識之。」太后擢休璟為右武威、金吾二衛大將軍。
〔龍朔改左、右威衛曰左、右武威衛。〕
休璟練習邊事,自碣石以西踰四鎮,鼦亙萬里,山川要害,皆能記之。
〔碣石在遼西,四鎮在西域。此言唐之西、北三邊,其山川要害,休璟皆能記之也。喝,其謁翻。亙,古鄧翻。〕
14冬,十月,甲辰,天官侍郎、同平章事顧琮薨。
15戊申,吐蕃贊普將萬餘人寇茂州,
〔將,即亮翻。〕
都督陳大慈與之四戰,皆破之,斬首千餘級。
16十一月,辛未,監察御史魏靖上疏,以為:「陛下既知來俊臣之姦, 處以極法,
〔監,古銜翻。上,時掌翻。疏,所去翻。處昌呂翻。〕
乞詳覆俊臣等所推大獄,伸其枉濫。」太后乃命監察御史蘇頲按覆俊臣等舊獄,由是雪免者甚 眾。
〔考異曰:松窗雜錄:「中宗嘗召宰相蘇壞、李嶠子進見,二丞相子皆童年,迎撫於赭袍前,賜與甚厚。因語二兒曰:『爾宜意所通書,可為奏吾者言之。』頲應曰『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嶠子亡其名,亦進曰:『斮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上曰:『蘇壞有子,李嶠無兒。』」按頲此年已為御史,緕為相時頲為中書舍人,父子同掌樞密,非童年也。今不取。〕
頲,夔之曾孫也。
〔頲,他鼎翻。蘇夔,威之子,隋開皇初議樂。〕
17戊子,太后祀南郊,赦天下。
18十二月,甲午,以魏元忠為安東道安撫大使,
〔使,疏吏翻;下同。〕
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檢校幽州都督,右羽林衛將軍薛訥、左武衛將軍駱務整為之副。
19戊申,置北庭都護府於庭州。
〔太宗平高昌,於鈿州之北置庭州,即滿車師後王之地。〕
20侍御史張循憲為河東采訪使,有疑事不能決,病之,問侍吏曰:「此有佳客,可與議事者乎﹖」吏言前平鄉尉猗氏張嘉貞有異才,
〔魏收志:廣平郡任縣有平鄉城。隋置平鄉縣,治古鉅鹿城,屬邢州。猗氏縣,古郇國,自漢以來屬河東郡。〕
循憲召見,詢以事;嘉貞為條析理分,
〔隨條而析之,隨理而分之。為,于偽翻。〕
莫不浩然;
〔浩,與酒同,蘇蟹翻。浩然,悚然也。〕
循憲因請為奏,皆意所未及。循憲還,見太后,
〔見,賢遍翻。〕
太后善其奏,循憲具言嘉貞所為,且請以己之官授之。太后曰:「朕寧無一官自進賢邪!」因召嘉貞,入見內殿,
〔見,賢遍翻。〕
與語,大悅,即拜監察御史;擢循憲司勳郎中,
〔唐司勳郎掌邦國官人之勳級,屬吏部。監,古銜翻。〕
賞其得人也。
三年(癸卯、七〇三)
1春,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2夏,四月,吐蕃遺使獻馬千匹、金二千兩以求婚。
〔使,疏吏翻;下同。〕
3開月,丁丑,命韋安石留守神都。
4己卯,改文昌臺為中臺。
〔光宅元年,改尚書省為犬昌臺。〕
以中臺左丞李嶠知納言事。
5新羅王金理洪卒,
〔卒,子恤翻。〕
遺使立其弟崇基為王。
6六月,辛酉,突厥默啜遺其臣莫加干來,請以女妻皇太子之子。
〔妻,七細翻。〕
7寧州大水,溺殺二千餘人。
〔溺,奴狄翻。〕
8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朱敬則同平章事。
〔考異曰:新紀云「壬寅」;唐曆云「十四日癸卯」,今從之。〕
9戊申,以相
【章:十二行李「相」上有「并州牧」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王旦為雍州牧。
〔相悉亮翻。雍,於用翻。考異曰:唐曆「十八日丁未」,今從實錄。〕
10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臺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
〔騎,奇奇翻。酋,慈由翻。長,知兩翻。考異曰:武平一景龍文館記作「烏折勒」,今從新、舊書。〕
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
〔上,時掌翻。〕
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日,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
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干,能撫其眾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
〔將,即亮翻。〕
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眾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
〔天授元年書斛瑟羅入居內地,神功元年書來俊臣誣陷斛瑟羅,則其入朝必不在是年,此因書烏質勒事敘其得國之由,遂及斛瑟羅失國事耳。朝,宜遙翻。〕
烏質勒悉併其地。
11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既。
12初左臺大失、同鳳閣鸞臺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
〔凡牙參者,立于庭下。上,時掌翻。聽,讀曰廳。〕
元忠到官,叱下之。
〔下,遐稼翻。〕
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欲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 臣無以易薛季昶」
〔雍,於用翻。朝,宜遙翻。〕
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欲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 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閑吏事,
〔少,詩照翻。〕
曏在岐州,戶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任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 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
〔元忠自言朝廷乏人,己得承之備位宰相。被,皮義翻。〕
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
〔小人在側,斥張易之兄弟。〕
太后不悅。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
〔司禮丞,即太常丞。戩,即淺翻。〕
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日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中與戩私議云:「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
〔言為久長之計。〕
太后怒,下元忠、戩獄,
〔下,遐稼翻。〕
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說,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說許之。
〔說,讀曰悅。〕
明日,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于決。昌宗曰;「張說聞元忠言,請召問之。」
太后召說。說將入,鳳閣舍人南和未璟
〔南和縣,漢屬廣平國。未白曰:水經云,北有和成縣,故此縣云南。後周置南和郡,隋廢郡為縣,唐屬邢州。璟,固永翻。〕
謂說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流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閤力爭,
〔言叩閤門而力爭也。程大昌曰:凡內殿、便殿皆可謂之閤。〕
與子同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論語載孔子之言。濟,子禮翻。〕
佑史劉知幾曰:「無汙青史,為子孫累!」
〔幾,居希翻。汙,烏故翻。累,力瑞翻。〕
及入,太后問之,說未對。元忠懼,謂說曰:「張說欲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邪!」說叱之曰:「元忠為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說,使速言。
〔趣,讀曰促。〕
說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逼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
〔朝,宜遙翻。〕
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逼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
〔呼,火故翻。〕
「張說與魏元忠同各!」太后問其狀。對曰:「說嘗謂元忠為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欲反而何﹖」說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日者元忠初衣紫,
〔衣,於既翻。太宗貞觀四年,詔三品以上服紫。〕
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寵,不勝凓懼。』
〔語,牛倨翻。勝,音升。〕
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為臣至忠,古今驀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邪﹖且臣豈不佑今日附昌宗立取台衡,
〔三台為泰階,北斗杓三星為玉衡。宰輔得人,則玉衡正而泰階平,故謂宰輔為台衡。〕
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說反覆小人,宜并繫治之。」
〔治,宜之翻。他日,更引問說,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說所執如初。〕
朱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說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恆亦上疏,
〔恆,戶登翻。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以為:「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為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為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里巷恟恟。
〔下遐稼翻。恟,許勇翻。〕
皆以為陛下委信姦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箝口於公朝,畏易之等意,
〔箝,其廉翻。朝,宜遙翻。迕,五故翻。〕
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
〔重以,宜用翻。〕
竊恐人心不安,別生他變,爭鋒於朱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
〔朱雀門,謂宮城南門。大明殿,即含元殿。〕
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禦之﹖」易之等見其疏,太怒,欲殺之,賴朱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範、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先天元年,方復置深州,又分饒陽、鹿城於古郻城置陸澤縣。史因魏知古貴顯於開元之時,遂以後來士斷書之。郻,苦么翻。考異曰:舊傳云:「易之欲遺刺客殺之。」若遺刺客,必不遺人知,敬則等安能保護!蓋欲白太后殺之耳〕
丁酉,貶魏元忠為高要尉;
〔高要縣,漢屬蒼梧郡,宋、齊屬南海郡,陳置高要郡,隋帶端州。〕
戩、說皆流嶺表。元忠辭日,這於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日心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為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
〔景城縣,漢屬勃海郡,後魏并入城不縣,隋開皇十八年改曰景城,屬滄州。晙,私潤翻,又音俊。〕
復奏申理元忠,
〔復,扶又翻;下子復同。〕
未璟謂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復冒威怒,得無狼狽乎!」晙曰:「魏公以忠獲罪,晙為義所激,顛沛無恨。」璟歎曰:「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
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
〔唐制,太子僕從四品下,掌太子車輿、乘騎、儀仗之政令。〕
易之詐為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御史丹徒馬懷素鞫之,
〔丹徒,春秋時吳之朱方也,漢為丹徒,縣,屬會稽郡;吳為京口戌,晉以下為南徐州;隋為延陸縣,屬江都郡;唐為丹徒縣,帶潤州。監,古銜翻。〕
謂懷素曰:「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
〔使疏吏翻。趣,讀日促。〕
曰:「反狀昭然,何稽留如此﹖」懷素請迆明對質,太后曰:「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卿欲縱反者邪﹖」對曰:「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為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為罪,
〔欒布事見十二卷漢高帝十一年。〕
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欲誅其送者乎!且陛下操生殺之柄,
〔操,千高翻。〕
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不敢不以實聞。」太后曰:「汝欲全不罪邪﹖」對曰:「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太后嘗命朝貴宴集,
〔朝直遙翻。〕
易之兄弟皆位在未璟上。易之素憚璟,欲悅其意,虛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張卿以為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中丞杯奈何卿五郎﹖」
〔考異曰:新舊傳皆作「鄭善果」。按善果乃是高祖時人,新、舊傳皆誤,當從御史臺記。〕
舉坐悚惕。
〔坐,徂臥翻。〕
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為之禮。諸張積怒,常欲中傷之;
〔中,竹仲翻。〕
太后知之,故得免。
13丁未,以左武衛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守,式又翻。〕
14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15十一月,
【章:十三行本「月」 下有「己丑」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齊校同。】
突厥遺使謝許婚。
〔使,疏吏翻。〕
丙寅,
【章:十三行本「寅」作「申」;孔本同;張校同。】
宴於宿羽臺,
〔宿羽臺在東都宿羽官中,高宗調露元年所起。〕
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
〔上,時翻。疏,所去翻。〕
以為:「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為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
〔唐制,百官有隨身魚符,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親王以金,庶官以,皆題某位姓名,成冊盛以魚袋。天授二年改佩魚為龜。張鷟朝野僉載曰:唐以鯉魚符,遂為魚符。至偽周,武姓也,玄武,龜也,因改魚符為龜。符為,于偽翻。〕
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
〔使,疏吏翻。見,賢遍翻。朝,宜遙翻;下同。〕
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
〔下,遐稼翻。處,昌呂翻。分扶問翻。〕
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16始安獠歐陽倩
〔始安,郡桂州。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曰:獠依山林而居,無酋長版籍,蠻之荒忽無常者也。以射生食動為活,蟲豸能蠕動者皆取食。獠魯皓翻。〕
擁眾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朱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
〔唐司封郎掌國之封爵,屬吏部。〕
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討擊使。
〔使,疏吏翻。〕
懷古纔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仰降,
〔降,戶江翻。〕
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
〔騎,奇寄翻。〕
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使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眾大喜,悉歸所掠貨財;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
〔酋,慈由翻。長,知兩翻。〕
嶺外悉定。
17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使,疏吏翻。〕
18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將擊之,卒於軍中。
〔將,即亮翻。卒,子恤翻。〕
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史言諸論既死,吐蕃國勢稍衰。〕
四年(甲辰、七零四)
1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衛將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厥,九勿翻。可,從刑入聲。汗,音寒。〕
2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於萬安山。
〔萬安山在洛州壽安縣西南四十里。〕
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后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
〔上,時掌翻。疏,所去翻。朝,直遙翻。忤,五故翻。〕
致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不從。藏用,承慶之弟孫也。盧承慶見二百卷顯慶二年。
3壬子,以天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天官,吏部。嗣,祥吏翻。〕
4夏官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御史馬懷素劾奏之。
〔夏官,兵部。鳳閣、鸞臺,中書、門下。迥,戶頃翻。監,古銜翻。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剌史。
〔隋改梁、周之合州為廬州。唐因之。舊志:廬州,京師東南二千三百八七里,至東都一千五百六十九里。〕
5壬申,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則以老疾致仕。敬則為相,
〔相,悉亮翻。〕
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6太后嘗與宰相議及剌史、縣令。三月,己丑,李嶠、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內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比來所遺外任,多是貶累之人;
〔比,毗至翻。累,力瑞翻,罪累也。〕
風俗不澄,寔由於此。望於臺、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臣等請輟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書名探之,
〔探,吉南翻。〕
得韋嗣立及御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檢校剌史。嗣立為汴州剌史。
〔舊志:汴州,京師東一千三百五十里,至東都四百一里。〕
其後政績可稱者,唯常州剌史薛謙光、徐州剌史司馬鍠而已。
〔鍠,所萌翻,又音皇。常州,京師東南二千八百鈿十三里,至東都一千九百八十三里。徐州,京師東二千六百四里,東都東一千二百五十七里。〕
7丁丑,徙不恩王重福為誰王。
〔重,直龍翻。〕
8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9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蘇味道謁歸葬其父,制州縣無葬事。
〔味道,趙州欒城縣人。〕
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御史蕭玉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剌史。
〔唐之先元皇帝,周天和中為敷州事史,於中部縣置馬坊。高祖武德二年,因分鄜州之中部鄜城置坊州。〕
至忠,引之玄孫也。
〔蕭引見一百七十卷陳宣帝太建二年。監,古銜翻。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10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嶠知內史事。
11太后幸興泰宮。
12太后復稅天下僧尼,作大像於白司馬阪,
〔復,扶又翻。洛城北邙山有白司馬阪。〕
令替官尚書武攸寧檢校,糜費巨億。李嶠上疏,以為:「天下編戶,貧羽者眾。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緡,若將散施,
〔見,賢遍翻;下見在同。散,如字。施,式豉翻。〕
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飢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霑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御史張廷珪上疏諫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
〔先悉薦翻。,亮翻。〕
崇無為。伏願陛下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太后之罷役,
〔為,于偽翻。〕
仍召見廷珪,
〔見,賢遍翻。〕
深賞慰之。
13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並同三品。
14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18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為內史。
〔守,手又翻。〕
再思為相,專以諂媚取容。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內史面似高麗。」再思欣然,即翦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
〔唐十部樂有高麗伎,舞者四人;楊再思蓋倣之為此舞。〕
舉坐大笑。
〔坐,徂臥翻。〕
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
〔譽,音余。〕
曰:「六郎面似蓮花。」再思獨曰:「不然。」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19甲午,太后還宮。
20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剌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
〔下,遐稼翻。〕
命左右臺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
〔光宅改大理正為司刑正,從五品,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
應徵銅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緡,張昌宗法應免官。」昌宗奏:「臣有功於國,所犯不至免官。」太后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
〔合音閣。〕
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太后悅,赦昌宗罪,復其官。一補闕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
〔言再思妖媚如狐,特兩腳耳。〕
再思出令言為長社令。
21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太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22癸丑,張同休貶岐山丞,
〔後魏分扶風雍縣置平秦郡,西魏改為岐山郡,隋廢郡為縣,屬岐州。〕
張昌儀貶博望丞。
鸞臺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與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鸞臺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刺
【章:十二行本「剌」作「長」;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云無註本作「剌」。】
史,
〔考異曰:唐曆云「五日戊午」。今從實錄。〕
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休璟將行,密言於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將為亂。」殿下宜備之。
23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
〔夏官即兵部也,故云然。相,息亮翻。〕
臣不敢愛死,不敢愛死,恐不益於王。」辛西,改替官尚書,餘如故。元崇字元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24突厥默啜既和親,戊寅,始遺淮陽王武延秀還。
〔武延秀被拘見上卷聖曆元年。〕
25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西,以元之為靈武道安撫大使。
〔使,疏吏翻。〕
元之將行,太后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
〔外司,謂外朝諸司官。〕
對曰:「張柬之沈厚有謀,能斷大事,
〔沈,持林翻。斷,丁亂翻。〕
且其人已它,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26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剌史,餘如故。
28太后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公
【章:十二行本「公」作「令」;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
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
〔長倩死見二百四卷天授二年。累,力瑞翻;下同。〕
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
〔唐六典曰:周官太宰之屬官有上士,蓋今員外郎之任也。未百宮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復置郎也。煬帝大業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員,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日選部承務郎。唐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吏部置二人。天官,即吏部也。〕
由是諸緣坐者漿得進用。
29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30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臺三品李嶠罷為地官尚書。
31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並停。
32丙辰,鳳閣侍郎、同不章事韋嗣立罷為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剌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相,息亮翻。
太后寢疾,居長生院,
〔長生院,即長生殿;明年五王誅二張,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同此處也。蓋唐寢殿皆謂之長生殿。此武戶寢疾之長殿,洛陽宮寢殿也。肅宗大漸越王係授甲長生殿,長安大明宮之寢殿也。白取易長恨歌所謂「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華清宮之長生殿也。〕
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閒,
〔閒,如字。〕
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
〔相,息亮翻。〕
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見太后疾篤,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為之備。屢有人為飛書及膀其書於通衢,云「易之兄弟謀反」,太后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夕泰言昌宗有天子相,
〔相,亮翻。〕
勸於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
〔考異曰:實錄云:「長安四年秋,元嗣告之,太后令鳳閣侍郎韋承慶推鞫。」按十一月丁亥,承慶始為鳳閣侍郎。今從唐曆。〕
太后命韋承慶及司刑卿崔神慶、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慶,社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夕泰之語,尋已奏聞』,準去首原;
〔法,自首者原其罪。承慶、神慶欲準此條以脫昌宗之罪。首,式又翻。〕
弘泰妖言,請收行法。」
〔妖,於喬翻;下同。〕
璟與大理亟封全禎奏:「昌宗寵榮如是,復召術士占相,
〔復,扶又翻。〕
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儻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執送有司!雖云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
〔處,昌呂翻。〕
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后久之不應,璟又曰:「儻不即收繫,恐其搖動眾心。」太后曰:「卿且停推,
〔停其事,且莫推究。〕
俟更檢詳文狀。」璟退,太拾遺江都邕進曰:
〔江都縣帶揚州。〕
「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后不聽。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汙,
〔屈,九勿翻。〕
又敕璟副李嶠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御史、千則監察御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
〔監,古銜翻。使,疏吏翻。〕
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考異曰:御史臺記云:「易之、昌宗冀璟使後,當列狀誅璟。」按易之等若果可以列狀誅璟,則何必待其出使然後為之!此蓋璟方奏請收禁昌宗,故太后欲遣璟出以散其事耳。璟必欲收禁,故辭不肯行;太后自省理屈,故不迫遣耳。不然,璟若無事不行,太后豈不能以拒違制命罪之邪!又云:「時璟家禮會,易之等伺其外以剌之。有密告璟者,乘庫車于他所而免。」按若實有其亦,璟安得不自陳於太后!若無其亦,則人妄言耳。今不取。〕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以為:「昌宗無功荷寵,
〔荷,下可翻。〕
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又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既云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云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為逆。此乃奸臣詭計,若云可捨,誰為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負得計,天下亦以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苟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鳳閣三司,考竟其罪!」
〔三司,謂尚書刑部、大理寺、御史臺也。唐制,大獄則召大三司考竟,又詔中書、門下同鞫之。〕
疏奏,不報。
崔玄暐亦屢以為言,,戈后令法司議其罪。玄暐弟司刑少卿擶,處以大辟。
〔擶,皮變翻。處,昌呂翻。辟,毗亦翻。〕
宋璟復奏收昌宗下獄。
〔復,扶又翻。下,遐嫁翻。〕
太后曰:「昌宗已自奏聞。」對曰:「昌宗為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道,無容首免。
〔首,式又翻。〕
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太后溫言解之。璟聲色逾厲曰:「昌宗分外承恩,
〔分扶問翻。〕
臣知這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
【章:十二行本「恨」下有」太后不悅」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楊再思恐其忤奏,遣昌宗詣臺。璟庭立而按之;事未畢,太后遣中使召昌宗特敕赦之。
〔考異曰:御史臺記、唐曆、舊傳並云「收按易之等」。按璟止鞫昌宗占相事耳,無緣及易之。今所不取。舊張易之傳云:「宋璟請按易之,則天陽許,尋敕宋璟使幽州按都督屈突仲翔;令司禮卿崔神慶希旨,雪昌宗兄弟。」唐曆云,「桓彥範上疏不報,璟登時出使。」按璟傳云:「特敕原易之,仍令詣璟謝。」則是昌宗敕免時,璟在都,不出使也。實錄云「令韋承慶、崔神慶與璟推鞫」,當是璟執正其罪而神慶寬之耳,非璟出使後,神慶始鞫之也。舊未璟、易之傳自相違。今從御史臺記。〕
左臺中丞桓彥範、右臺中丞東光袁恕己共薦詹事司直陽嶠為御史。
〔光宅分御史左、右臺,各置大失、中丞、侍御史。東光縣,漢屬勃海郡,唐屬滄州。詹事司直正九品上,掌彈劾宮僚,糾舉職事。〕
楊再思曰:「嶠不樂搏擊之任如何﹖」彥範曰:「為擇人,豈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須與之,所以長難進之風,抑躁求之路。「
〔樂,音洛。為,于偽翻。長,佑兩翻。躁,則到翻。〕
乃擢為右臺侍御史。嶠,休之之玄孫也。
〔陽休之仕高齊貴顯。〕
先是李嶠、崔玄暐奏:「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道節,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等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司刑少卿桓彥範又奏陳之,表疏前後十上。
〔先,悉薦翻。屬,之欲翻。劾,戶概翻,又戶得翻。上,時掌翻。〕
太后乃從之。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上
〔諱顯,高宗第七子也。中更名哲,已而復舊名。景雲元年,諡孝和皇帝,廟號〕
〔中宗,天寶八年,追尊大和大聖皇帝,十三載,追尊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
神龍元年(乙巳、七零五)
1春,正月,壬午朔,赦天下,改元。
〔考異曰:新紀:「長安五年,正月,壬午,大赦;甲子,太子監國,改元。」按則天實錄:「神龍元年,正月,壬午朔,大赦,改元。」舊紀、唐曆、統紀、會要皆同。紀年通譜亦以神龍為武后年號,中宗因之。新紀誤也。〕
自文明以來,得罪者非揚、豫、博三州及諸反道魁首,咸赦除之。
2太后疾甚,麟臺監張易之 、春官侍郎張昌宗居中用事,張柬之、崔玄暐與中臺右丞敬暉、
〔光宅元年,改尚書左、右丞為文昌左、右丞,長安三年,又改為中臺左、右丞。〕
司刑少卿 桓彥範、王府司馬袁恕己謀誅之。柬之謂右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今日富貴,誰所致也﹖」多祚泣曰:「大帝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為二豎所危,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家,相公處分,
〔處昌呂翻。分扶問翻。〕
不敢頊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遂與定謀。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
〔荊州都督府長史,故曰荊府。閺鄉在漢弘農湖縣界,隋分置縣,屬洛州,唐屬虢州。二人相代,當在久視元年。閺,音旻。〕
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后革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復之志。及柬之為相,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今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
〔魏、晉置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共平尚書奏事。其後用人或雜,江左不重此官,或省或置。隋初省侍郎,置常侍,從三品,當陪從朝直,煬帝又省之。武德初,以為加官。貞觀,初,置常侍二人,屬門下省,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又置二員,屬中書省,始有左、右之號,並金蟬、珥貂,左黨侍與侍中左貂,右黨侍與中書令右貂,謂之八貂。唐未嘗置散騎侍郎也,據舊書,湛時為右散騎常侍,當從之。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俄而姚元自靈武至,柬之、彥範相謂曰:「事濟矣!」遂以其謀告之。彥範以事白其母,母曰:「忠孝不兩全,先國後家可也。」
〔先,悉薦翻。後,戶遘翻。〕
時太子於北門起居,
〔洛陽宮北明,亦日玄武門。不從端門入而從北門入問起居,取使近也。〕
彥範、暉謁見,
〔見,賢遍翻。〕
密陳其策,太子許之。
癸卯,柬之、玄暐、彥範與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帥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至玄武門,
〔帥,讀曰率。〕
遣多祚、湛及內宜郎、駙馬都尉安陽王同皎
〔唐東宮內直局有內直郎二人,從六品下,掌符璽、扇繖、几妹、衣服之事。安陽,漢侯國,屬魏郡,其故城在湯陰。曹魏時廢安陽併入鄴;後周移鄴,置縣於安陽故城,仍為鄴縣;隋大改為安陽縣,為魏州治所。漢、魏郡城在縣西北七里。〕
詣東宮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淇遭幽廢,
〔橫,戶孟翻。〕
人神同憤,二十三年矣。
〔按光宅元年廢太子為廬 陵王,至是二十二年。〕
今天誘其衷,
〔誘,音西〕
北門、南牙,同心協力,以
【章:十二行本「以」下有「今日」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誅 凶豎,復李氏社稷,
〔南牙謂宰相,北門喟羽林諸將。〕
願殿下蹔至玄武門以副眾望。」
〔蹔與暫同。〕
太子曰:「凶豎誠當夷滅,然上體不安,得無驚怛!
〔怛,當 割翻。〕
諸公更為後圖。」子湛曰:「諸將相不顧家放以徇社稷,殿下杯何欲納之鼎鑊乎!請殿下自出止之。
〔考異曰:舊李湛傳曰:「湛與右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等詣東宮迎皇太子,拒而不時山。湛進啟曰:『逆豎反道亂常,將圖不軌,宗社危敗,實在須臾。湛等諸將與南 衙執事克期誅翦,伏願殿下暫至玄武門以副眾望。』太子曰:『凶豎悖亂,誠合誅夷,然聖躬不豫,慮有驚動,公等且止,以俟後圖』。湛曰:『諸將棄家族,共宰 相同心匡輔社稷,殿下杯何欲陷之鼎鑊!殿下速出自止遏。』太子乃上馬就路。」按劉子玄中宗實錄、唐曆、統紀皆以此為王同皎之言,而舊傳以為李湛進說。今從實錄、唐曆等,參取舊傳。〕
太子乃出。
同皎扶抱太子上馬,從至玄武門,斬關而入。
〔上,時掌翻。從,才用翻。〕
太后迎仙宮,柬之等斬易之、昌宗於廡下,
〔廡,音武。〕
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環繞待衛。
〔環,音宦。〕
太后驚起,問曰:「亂者誰邪﹖」對曰:「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誅之,恐有漏洩,故不敢以聞。稱兵宮禁,罪當萬死!」太后見太曰:「乃汝邪﹖小子既誅,丁還東宮。」彥範進曰:「太子安得更歸!昔天皇以愛子託陛下,今年齒已長,
〔長,知兩翻。〕
久居東宮,天意人心,久思李氏。群臣不忘太宗、天皇之德,故奉太子誅賊臣。願陛下傳位太子,以順天人之望!」李湛,義府之子也。
〔李義府朋附武后,惑高宗以取相位。〕
太后見之,謂曰:「汝亦為誅易之將軍邪﹖我於汝父子不薄,乃有今日!」湛凓不能對。又謂崔玄暐曰:「他人皆因人以主,性卿朕所自擢,亦在此邪﹖」對曰:「此乃所以報陛下之大德。」
於是收張昌期、同休、昌儀,皆斬之,與易之、昌宗,臬首天油南。
〔梟,堅堯翻。〕
是日,袁恕己從相王統南牙兵以備非常,
〔相息亮翻。〕
收韋承慶,房融及司禮卿崔神慶繫獄,皆易之之黨也。初,昌儀新作第,甚美,逾於王主,
〔王主,謂諸王及諸公主也。〕
或夜書其門曰:「一日絲能作幾日絡﹖」
〔言其且誅滅,能作樂得幾日也。〕
滅去,復書之,
〔去,羌呂翻。復,扶又翻。〕
如是六七,昌儀取筆註其下曰:「一日亦足。」乃止。
甲辰,太子監國,
〔監,古銜翻。〕
赦天下。以袁恕己為閣侍郎、同平章事,分遣十使齎璽書宣慰諸州。
〔十道各遣一使。使,疏吏翻。璽,斯氏翻。〕
乙巳,太后傳位於太子。
丙年,中宗即位,赦天下,惟張易之黨不原;其為周興等所枉者,咸令清雪,子女配沒者皆免之。相王加號安國相王,拜尉、同鳳閣鸞臺三品,太平公主君號鎮國太平公主。皇放先配沒者,子孫皆復屬籍,乃量敘官爵。
〔量,音良。〕
丁未,太后徙居上陽宮,李湛留宿衛。戊申,帝帥百官詣上陽宮,上太后尊號曰則天大聖皇帝。
〔帥,讀曰率。上,時掌翻。〕
庚戌,以張柬之為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崔玄暐為內史,袁恕己同鳳閣鸞臺三敬暉、桓彥範皆為納言;並賜爵郡公。李多祚賜爵遼陽郡王,王同皎為右千牛將軍、琅邪郡公,李湛為右羽林大將軍、趙國公;自餘官賞有差。
〔考異曰 中宗實錄:「初,冬官侍郎朱敬則以張易之等權寵日盛,恐有異圖。時敬暉為左羽林將軍,敬則謂之曰,『公若假皇太子之令,舉北軍誅易之兄弟,兩飛騎之力耳。』暉等竟用其策。及易之、昌宗伏誅,暉遂矜功自恃,故賞不及於敬則,俄出為鄭州刺史。」按敬則長安四年以老罷知政事,累轉冬官侍郎,而則天實錄誅易之時有庫部員外郎朱敬則,恐誤。〕
張柬之等之討張易之也,殿中監田歸道將千騎宿玄武門,
〔貞觀初,太宗選善射者百人,為二番二於北門長上,曰百騎,武后改曰千騎。將即高翻。騎,奇寄翻。〕
敬暉遣使就索千騎,
〔使,疏吏翻。索,山客翻。〕
歸道先不預謀,拒而不與。事寧,暉欲誅之,歸道以理自陳,乃免歸私第;帝嘉其忠壯,召拜太僕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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