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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八-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八
唐紀二十四
〔起旃蒙大荒落(乙巳)二月,盡強圉協洽(丁未),凡二年有奇〕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中
神龍元年(乙巳、七○五)
1二月,辛亥,帝帥百官詣上陽宮問太后起居;
〔帥,讀曰率。考異曰:實錄、唐曆皆云「乙亥」,誤也;當是辛亥。〕
自是每十日一往。
2甲寅,復國號曰唐。
〔天授元年,武后更國號曰周,今復舊。〕
郊廟、社稷、陵寢、百官、旗幟、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
〔幟,昌志翻。〕
復以神都為東都,
〔光宅元年,改東都曰神都。復,扶又翻,又如字。〕
北都為井州,
〔天授元年以并州為北都。,并卑經翻。〕
老君為玄元皇帝
〔高宗乾封元年上老子尊號曰玄元皇帝;武后革命,改曰老君。〕
3 乙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承慶貶高要尉;
〔高要縣帶端州,至京師五千七百五十里,東都五千一百五十里。〕
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房融除名,流高州;
〔舊志, 高州,京師南六千二百六十二里,至東都五千五百二十里。〕
司禮卿崔神慶流欽州。
〔舊志,欽州至京師五千二百五十一里。〕
楊再思為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西京留守。
〔尚,辰羊翻。守,手又翻。〕
太后之遷上陽宮也,
〔見上卷是年正月。〕
太僕卿、同中書門下三品姚元之獨嗚咽流涕。桓彥範、張柬之謂曰:「今日豈公涕泣時邪!恐公禍由此始。」元之曰:「元之事則天皇帝久,乍此辭違,悲不能忍。且元之前日從公誅姦逆,人臣之義也;今日別舊君,亦人臣之義也,雖獲罪,實所甘心。」是日,出為亳州刺史。
〔此姚元之所以為多智也。舊志,亳州至京師一千七百里,至東都八百九十八里。〕
4甲子,立妃韋氏為皇后,赦天下。追贈后父玄貞為上洛王、母崔氏為妃。
左拾遺賈虛己上疏,以為「畢姓不王,古今通制。
〔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今中興之始,萬姓喁喁
〔喁,魚容翻。〕
以觀陛下之政;而先王后族,
〔王,于況翻。〕
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也。且先朝贈后父太原王,
〔高宗贈武后父士写太原郡王。朝,直遙翻。〕
殷鑒不遠,須防其漸。若以恩制已行,宜令皇后固讓,則益增謙沖之德矣。」不聽。
初,韋后生邵王重潤、長寧,安樂二公主,
〔重,直龍翻。樂音洛。〕
上之遷房陵也,
〔遷房陸見二百三卷光宅元年、垂拱元年。〕
安樂公主生於道中,上特愛之。上在房陸與后同幽閉,備嘗艱危,情愛甚篤。上每聞敕使至,輒惶恐卻自殺。
〔使,疏吏翻。〕
后止之曰:「禍福無常,寧失一死,何遽如是!」上嘗與后私誓曰:「異時幸復見天日,
〔復,扶又翻,又如字。〕
當惟卿所欲,不相禁制。」及再為皇后,遂干預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桓彥範上表,以為:「易稱『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易家人卦六二爻辭,王弼註曰:六二居內處中,履得其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正義,無所必遂,職乎中饋,巽順而已,是以貞吉也。朝,直遙翻。上,時掌翻。〕
書稱『牝雞之辰,惟家之索』。
〔書牧誓之辭; 「辰」作「晨」。孔安國曰:索,盡也。喻婦人知外事,雌代雄鳴則家盡,婦奪夫政則國亡。索,西各翻。〕
伏見陛下每臨朝,
〔朝,直遙翻。〕
皇后必施帷幔坐殿 上,
〔幔,莫半翻。〕
預聞政事。臣竊觀自古帝王,未有與婦人共政而不破國亡身者也。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陵夫,違人也。伏願陛下覽古今之戒,以社稷蒼生為念,令皇后專居中宮,治陰教,
〔記曰:天子聽男教,后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后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后聽內職。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治,直之翻。〕
勿出外朝干國政。」
〔朝,直遙翻。〕
先是,胡僧慧範以妖妄遊權貴之門,與張易之兄弟善,韋后亦重之。及易之誅,復稱慧範預其謀,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上庸縣公,出入宮掖,上數微行幸其舍。彥範復表言慧範執左道以亂政,請誅之。
〔先,悉薦翻。復,夫又翻。數,所角翻; 下又數同。記王制:執左道以亂政者殺。〕
上皆不聽。
5初,武后誅唐宗室,有才德者先死,惟吳王恪之子鬱林侯千里,褊躁無材,
〔躁,則到翻。〕
又數獻符瑞,故獨得免。上即位,立成王,拜左金吾大將軍。武后所誅唐諸王、妃、主、駙馬等皆無人葬埋,子孫或流竄嶺表,或拘囚歷年,或逃匿民間,為人傭保。至是,制州縣求訪其柩,以禮改葬,
〔柩,音舊。〕
追復官爵,召其子孫,使之承襲,無子孫者為擇後置之。既而宗室子孫相繼而至,皆召見,
〔為,于偽翻。見,賢遍翻。〕
涕泣舞蹈,各以親疏襲爵拜官有差。
6二張之誅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張柬之、敬暉曰:「二凶雖除,產、祿猶在,
〔產、祿,謂武三思等。〕
去草不去根,終當復生。」
〔去,羌呂翻。復,扶又翻;下可復同。〕
二人曰:「大事已定,彼猶机上肉耳,夫何能為!所誅已多,不可復益也。」季昶歎曰:「吾不知死所矣。」朝邑尉武強劉幽求
〔武強縣,漢河間之武隧也,晉更名,屬武邑郡,唐屬冀州。朝,直遙翻。〕
亦謂桓彥範、敬暉曰:「武三思尚存,公輩終無葬地;若不早圖,噬臍無及。」不從。
〔左傳,鄧三甥勸鄧侯殺楚子,曰:「若不早圖,後君噬臍。」考異曰:御史臺記曰:「張柬之勒兵於景運,日將收諸武誅之。彥範以事既竟,不欲廣誅,遽解其兵。柬之固爭不果。」狄梁公傳曰:「袁謂張公曰:『昔有遺言,使先收梁王武三尼,豈可捨諸﹖』張公曰:『但大事畢功,此皆机上之物,豈有逃乎!』」按舊唐書薛季昶傳、敬暉傳、唐統紀、唐曆、狄梁公傳皆云「張柬之、敬暉不欲誅武三思」唯御史臺記以為「柬之固爭,而彥範不從。」新唐書彥範傳亦云,「薛季昶勸誅三思,會日暮事遽,彥範不欲廣殺,因曰:『三思机上肉耳,留為天子藉手。』季昶歎曰:『吾無死所矣。』」按柬之時為宰相,首建此謀,當是與桓、敬等皆不可,不應獨由彥範也。〕
上女安樂公主適三思子崇訓。上官婉兒,儀之女孫也,儀死,
〔上官儀死見二百一卷高宗麟德元年。〕
沒入掖庭,辯慧善屬文,
〔屬,之欲翻。〕
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曆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及上即位,又使專掌制命,益委任之,拜為婕妤,
〔婕妤,音接予。〕
用事於中。三思通焉,故黨於武氏,又薦三思於韋后,引入禁中,上遂與三思圖議政事,張柬之等皆受制於三思矣。
〔考異曰:舊傳云:「誅易之明日,三思因韋后之助,潛入宮中,內行相事,反易國政。居數日,五王皆失柄,受制於三思矣。」事似傷速。今微加刪改。〕
上使韋后與三思雙陸,
〔雙陸者,投瓊以行十二棋,各行六棋,故謂之雙陸。〕
而自居旁為之點籌;三思遂與后通,由是武氏之勢復振。
張柬之等數勸上誅諸武,上不聽。
〔為,于偽翻。復,扶又翻,又如字。數,所角翻;下上數同。〕
柬之等曰:「革命之際,宗室諸李,誅夷略盡;今賴天地之靈,階下返正,而武氏濫官僭爵,按堵如故,豈遠近所望邪!願頗抑損其祿位以慰天下!」又不聽。柬之等或撫牀歎憤,或彈指出血,曰:「主上昔為英王,時稱勇烈,吾所以不誅諸武者,欲使上自誅之以張天子之威耳。
【張:知亮翻。】
今反如,此事勢已去,知復柰何!」
〔復,扶又翻。〕
上數微服幸武三思第,監察御史清河崔皎密疏諫曰:
〔清河,漢縣,後漢和帝改曰甘陵,晉復舊名,唐帶貝州。〕
「國命初復,則天皇帝在西宮,
〔上陽宮在洛陽宮城之西,故曰西宮。〕
人心猶有附會;周之舊臣,列居朝廷,陛下柰何輕有外遊,不察豫且之禍!」
〔白龍魚服,見困豫且。且,子余翻。〕
上洩之,三思之黨切齒。
丙寅,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司空、同中書門下三品。
7左散騎常侍譙王重福,上之庶子也;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重,直龍翻;下同。〕
其妃,張易之之甥。韋后惡之,
〔惡,烏路翻。〕
譖於上曰:「重潤之死,重福為之也。」
〔重潤死見上卷長安元年。〕
由是貶濮州員外刺史,又改均州刺史,
〔舊志,濮州,京師東北一千五百七十里,至東都七百二十五里。均州,京師東南九百三十里,至東都九百一十七里。〕
常令州司防守之。
8丁卯,以右散騎常付安定王武攸暨為司徒、定王。
9辛未,相王固讓太尉及知政事,許之;又立為皇太弟,相王固辭而止。
〔相,息亮翻。〕
10甲戌,以國子祭酒始平祝欽明同中書門下三品,黃門侍郎、知侍中事韋安石為刑部尚書,罷知政事。
11丁丑,武三思、武攸暨固辭新官爵及政事,許之,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12立皇子義興王重俊為衛王,北海王重茂為溫王;仍以重俊為洛州牧。
〔重,直龍翻。〕
13三月,甲申,制:「文明已來破家子孫皆復舊資廕,唯徐敬業、裴炎不在免限。」
〔韋、武之意也。〕
14丁亥,制:「酷吏周興、來俊臣等,已死者追奪官爵,存者皆流嶺南惡地。」
〔按舊書,此時酷吏之存者,唐奉一、李秦授、曹仁哲。〕
15己丑,以袁恕己為中書令。
16以安車徵安平王為武攸緒於嵩山,
〔武攸緒隱嵩山,見二百五卷萬歲通天元年。〕
既至,除太子賓客;固請還山,許之。
17制:「梟氏、蟒氏皆復舊姓。」
〔梟、蟒氏見二百卷高宗永徽六年。梟,工堯翻。〕
18術士鄭普思、尚衣奉御葉靜能
〔葉,舊音攝,後音木葉之葉。吳志孫暼傳有都尉葉雄。〕
皆以妖妄為上所信重,
〔妖,於喬翻。〕
夏,四月,墨敕以普思為祕書監,靜能為國子祭酒。
〔墨敕出於禁中,不由中書門下。〕
桓彥範、崔玄暐固執不可,上曰:「已用之,無容遽改。」彥範曰:「陛下初即位,下制云:『政令皆依貞觀故事。』貞觀中,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祕書監,孔穎達為國小祭酒,豈普思、靜能之比乎!「庚戌,左拾遺李邕上疏,以為「讀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引論語孔子之言。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若有神仙能令人不死,則秦始皇、漢武帝得之矣;佛能為人福利,則梁武帝得之矣。堯、舜所以為帝王首者,亦脩人事而已。尊寵此屬,何補於國!」上皆不聽。
19上即位之日,驛召魏元忠於高要;
〔魏元忠貶,見上卷長安三年。〕
丁卯,至都,拜衛尉卿、同平章事。
20甲戌,以魏元忠為兵部尚書,韋安石為吏部尚書,李懷遠為右散騎常侍,康休璟為輔國大將軍,
〔璟,俱永翻。〕
崔玄暐檢校益府長史,楊再思檢校楊府長史,祝欽明為刑部尚書,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元忠等皆以東宮舊僚褒之也。
〔史言中宗命相,非以德授。〕
21乙亥,以張柬之為中書令。
22戊寅,追贈故邵王重潤為懿德太子。
23五月,壬午,遷周廟七主於西京崇尊廟。
〔周立七廟,見二百四卷武后天授元年;崇尊廟見天授二年。〕
制:「武氏三代諱,奏事者皆不得犯。」
24乙酉,立太廟、社稷於東都。
25以張柬之等及武攸暨、武三思、鄭普思等十六人皆為立功之人,賜以鐵券,自非反逆,各恕十死。
26癸巳,敬暉等帥百官上表,以為:「五運迭興,
〔五運謂五德之運。帥,讀曰率。〕
事不兩大。天授革命之際,宗室誅竄殆盡,豈得與諸武並封!今天命惟新,而諸武封建如舊,並居京師,開闢以來未有斯理。願陛下為社稷計,順遐邇心,降其王爵以安內外。」上不許。
敬暉等畏武三思之讒,以考功員外郎崔湜為耳目,伺其動靜。
〔湜,常職翻。伺,相吏翻。〕
湜見上親三思而忌暉等,乃悉以暉等謀告三思,反為三思用;三思引為中書舍人。湜,仁師之孫也。
〔崔仁師見一百九十二卷太宗貞觀元年。〕
先是,殿中侍御史南皮鄭愔諂事二張,
〔南皮縣,漢屬勃海郡,唐武德初屬景州,貞觀初屬滄州。先,悉薦翻。愔,於今翻。〕
二張敗,貶宣州司士參軍,坐贓,亡入東都,
〔舊志,宣州至東都二千五百一十里。〕
私謁武三思。初見三思,哭甚哀,既而大笑。三思素貴重,甚怪之,愔曰:「始見大王而哭,哀大王將戮死而滅族也。後乃大笑,喜大王之得愔也。大王雖得天子之意,彼五人皆據將相之權,
〔五人謂張柬之、敬暉、桓彥範、崔玄暐、袁恕己也。〕
膽略過人,廢太后如反掌。大王自視勢位與太后孰重﹖彼五人日夜切齒欲噬大王之肉,非盡大王之族不足以快其志。大王不去此五人,危如朝露,
〔去,羌呂翻。朝露易晞。〕
而晏然尚自以為泰山之安,此愔所以為大王寒心也。」
〔為,于偽翻;下因為同。〕
三思大悅,與之登樓,問自安之策,引為中書舍人,與崔湜皆為三思謀主。
三思與韋后日夜譖暉等,云「恃功專權,將不利於社稷。」上信之。三思等因為上畫策,「不若封暉等為王,罷其政事,外不失尊寵功臣,內實奪之權。」上以為然,甲午,以侍中齊公敬暉為平陽王,桓,
【章:十二行本「桓」上有「譙公」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彥範為扶陽王,中書令漢陽公張柬之為漢陽王,南陽公袁恕己為南陽王,特進、同中書門下三品博陵公崔玄暐為博 陵王,
〔考異曰:統紀曰:「太后善自粉飾,雖子孫在側,不覺其衰老。及在上陽宮,不復櫛羂,形容羸悴。上入見,大驚。太后泣曰:『我自房陵迎汝來,固以天 下授汝矣,而五賊貪功,驚我至此。』上悲泣不自勝,伏地拜謝死罪。由是三思等得入其謀。」按中宗頑鄙不仁,太后雖毀容涕泣,未必能感動移其意。其所以疏忌 五王,自用韋后、三思之言耳。今不取。五王尊卑,先後不定。實錄,誅張易之時以張柬之為首,賜鐵券以崔玄暐為首,封王及謫為司馬、長流皆以敬暉為首,舊傳及開元復官詔並以桓彥範為首。按長安四年,六月,玄暐為鷥臺侍郎、平章事。十月,張柬之自秋官侍郎同平章事,十一月,守鳳閣侍郎。誅易之時,唯此二人為相。神龍元年,正月,袁恕己自司刑少卿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庚戌,張柬之為夏官尚書,玄暐守內史,敬暉、桓彥範並為納言;三月,恕己守中書令;四月,柬之為中書令,敬暉為侍中。五主遷轉先後如此。疑實錄但以誅易之時柬之首謀,故以柬之為首。暉與彥範同為侍中,疑侍中在中書令上,故削諸武表及罷政事皆以暉為首。賜鐵券時,玄暐已加特進,暉等罷政方加特進,而玄暐如舊,疑特進雖散階而品秩最高,故以玄暐為首。彥範與暉同為侍中,而彥範被禍最酷,疑開元詔及史官特以為首, 未必以當時位次也。天后、中宗時,侍中疑在中書令上。〕
罷知政事,賜金帛鞍馬,令朝朔望;
〔朝,直遙翻。〕
仍賜彥範姓韋氏,與皇后同籍。尋又以玄暐檢校益 州長史、知都督事,又改梁州刺史。
〔益州,京師西南二千三百七十九里,至東都三千二百一十六里。梁州至京師一千二百二十三里,東都二千七十八里。〕
三思令 百官復脩則天之政,
〔復,扶又翻,下溫復同。〕
不附武氏者斥之,為五王所逐者復之,大權盡歸三思矣。
五王之請削武氏諸王也,求人為表,眾莫肯為。中書舍人岑羲為之,語甚激切;中書舍人偃師畢構次當讀表,辭色明厲。三思既得志,羲改祕書少監,出構為潤州刺史。
〔潤州,京師東南二千八百二十一里,至東都一千七百九十七里。〕
易州刺史趙履溫,桓彥範之妻兄也。彥範之誅二張,稱履溫預其謀,召為司農少卿,履溫以二婢遺彥範;
〔遺,于季翻。〕
及彥範罷政事,履溫復奪其婢。
上嘉宋璟忠直,屢遷黃門侍郎。武三思嘗以事屬璟,
〔屬,之欲翻。〕
璟正色拒之曰:「今太后既復子明辟,王當以侯就第,何得尚干朝政!
〔朝,直遙翻。〕
獨不見產、祿之事乎!」
27以韋安石兼檢校中書令,魏元忠兼檢校侍中,又以李湛為右散騎常侍,趙承恩為光祿卿,楊元琰為衛尉卿。
先是,元琰知三思浸用事,請棄官為僧,上不許。敬暉聞之,笑曰:「使我早知,勸上許之,髡去胡頭,豈不妙哉!」
〔先,悉薦翻。去羌呂翻。〕
元琰多鬚類胡,故暉戲之。元琰曰:「功成名遂,不退將危。此乃由衷之請,
〔衷,誠也;由衷,言出於誠心。〕
非徒然也。」暉知其意,瞿然不悅。
〔瞿,九遇翻。瞿然,驚視貌。〕
及暉等得罪,元琰獨免。
28上官婕妤勸韋后襲則天故事,上表請天下士庶為出母服喪三年,
〔上,時掌翻。為,于偽翻。所以感動帝心,令其念武后也。〕
又請百姓年二十三為,五十九免役,
〔唐制,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
改易制度以收時望。制皆許之。
29癸卯,制,降諸武,梁王三思為德靜王,定王攸暨為樂壽王,
〔皆降封縣王也。德靜縣屬夏州;樂壽縣屬深州。〕
河內王懿宗等十二人皆降為公,以厭人心。
〔樂,音洛。厭,於協翻。〕
30甲辰,以康休璟為左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如故;
〔璟,俱永翻。〕
豆盧欽望為右僕射。
31六月,壬子,以左驍衛大將軍裴思說充靈武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驍,堅堯翻。說,讀曰悅。厥,九勿翻。〕
先是,僕射為正宰相,
〔先,悉薦翻。〕
其後多兼中書門下之職,午前決朝政,
〔朝,直遙翻。〕
午後決省事。
〔省事,尚書省事也。〕
至是,欽望專為僕射,不敢預政事,故是有命。是後專拜僕射者,不復為宰相矣。
〔復,扶又翻。〕
又以韋安石為中書令,魏元忠為侍中,楊再思檢校中書令。
33丁卯,祔孝敬皇帝於太廟,號義宗。
〔故太子弘諡孝敬皇帝,帝兄也。〕
34戊辰,洛水溢,流二千馀家。
35秋,七月,辛巳,以太子賓客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西京留守如故。
〔守,式又翻。〕
36特進漢陽王張柬之表請歸襄州養疾;乙未,以柬之為襄州刺史,不知州事,給全俸。
〔唐制,特進正二品,郡王從一品;從品高給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雜用一千二百。上州刺史從三品,月俸五千一百,雜用九百。〕
37河南、北十七州大水。八月,戊申,以水災求直言。右衛騎曹參軍西河宋務光上疏,
〔唐諸衛府有倉、兵、騎冑四曹參軍,騎曹參軍掌外內雜畜簿帳牧養,凡府馬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馬。西河縣屬汾州。騎,奇寄翻。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以為:「水陰類,臣妾之象,恐後庭有干外朝之政者,
〔朝,直遙翻。〕
宜杜絕其萌。今霖雨不止,乃閉坊門以禳之,至使里巷謂坊門為宰相,言朝廷使之燮理陰陽也。
〔宋白曰:唐制,久雨則閉坊市忠門以祈晴。〕
又,太子本國,宜早擇賢能而立之。又,外戚太盛,如武三思等,宜解其機要,厚以祿賜。又,鄭普思、葉靜能以小技竊大位,亦朝政之蠹也。」疏奏,不省。
〔技,渠綺翻。朝,直遙翻。省,悉景翻。〕
38壬戌,追立妃趙氏為恭皇后,
〔趙妃死見二百二卷高宗上元二年。考異曰:舊本紀云「甲子」,今從實錄。〕
孝敬皇帝妃裴氏為哀皇后。
39九月,壬午,上祀昊天上帝、皇地祇于明堂,以高宗配。
40初,上在房陵,州司制約甚急;刺史河東張知謇、靈昌崔敬嗣
〔河東,舊蒲阪也,帶河東郡;隋廢郡,改蒲阪為河東縣;唐因之,帶蒲州。隋分酸棗縣,置靈昌縣,因河津以為名;唐屬滑州。謇,九輦翻。〕
獨待遇以禮,供給豐贍。
〔贍,而豔翻。〕
上德之,擢知謇自貝州刺史為左衛將軍,賜爵范陽公。敬嗣已卒,求得其子汪,嗜酒,不堪釐職,除五品散官。
〔唐六典,隋煬帝置朝請大夫為正五品散官。隋文帝置朝散大夫為正四品散官,煬帝改從五品下。〕
41改葬上洛王韋玄貞,其儀皆如太原王故事。
〔武士写封太原王。〕
42癸巳,太子賓客、同中書門下三品韋巨源罷為禮部尚書,以其從父安石為中書令故也。
〔從,才用翻。〕
43以左衛將軍上邽紀處訥兼檢校太府卿,處訥娶武三思之妻姊故也。
〔處,昌呂翻。〕
44冬,十月,命唐休璟留守京師。
〔守,式又翻。〕
45癸亥,上幸龍門;乙丑,獵於新安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46辛未,以魏元忠為中書令,楊再思為侍中。
47十一月,戊寅,群臣上皇帝尊號曰應天皇帝,皇后曰順天皇后。
〔上,時掌翻。〕
壬午,上與后謁謝太廟,赦天下;相王、太平公主加實封,皆滿萬戶。
〔相,息亮翻。〕
48己丑,上御洛城南樓,
〔洛陽皇城之西南曰洛城門,門內即洛城殿。〕
觀潑寒胡戲。
〔潑寒胡戲即乞寒胡戲,本出於胡中西域康國,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潑為樂,武后末年始以季冬為之。〕
清源尉呂元泰上疏,以為「謀時寒若,
〔清源縣屬并州,隋於古梗陽城置,以水為名。書洪範曰:謀時寒若。註云:群能謀則時寒順之。若,順也。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何必裸身揮水,鼓舞衢路以索之!」
〔裸,郎果翻。索,山客翻。〕
疏奏,不納。
49壬寅,則天崩於上陽宮,年八十二。遺制:「去帝號,
〔去,羌呂翻。〕
稱則天大聖皇后。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瑗、柳奭親屬皆赦之。」
〔武后之立也,王皇后、蕭淑妃幽廢,不得良死,褚遂良、韓瑗以諫死,柳奭以王后親屬死,其親屬皆流竄。〕
上居諒陰,以魏元忠攝冢宰三日。元忠素負忠直之望,中外賴之;武三思憚之,矯太后遺制,慰諭元忠,賜實封百戶。元忠捧制感咽涕泗,見者曰:「事去矣!」
〔知其不敢復論武氏事也。〕
十二月,丁卯,上始御同明殿見群臣。
〔見,賢遍翻。六典:東都皇宮南面三門,中曰應天,左曰興教,右曰光政。光政之北曰明福,明福之西曰崇賢門,其內曰集賢殿,集賢之東曰億歲殿,又東曰同明殿。〕
50太后將合葬乾陵,給事中嚴善思上疏,以為:「乾陵玄宮以石為門,鐵錮其縫,
〔縫,扶用翻。〕
今啟其門,必須鐫鑿。神明之道,體尚幽玄,動眾加功,恐多驚黷。況合葬非古,漢時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晉已降,始有合者。望於乾陵之傍更擇吉地為陵,若神道有知,幽塗自當通會;若其無知,合之何益!」不從。
二年(丙午、七○六)
1春,正月,戊戌,以吏部尚書李嶠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侍郎于惟謙同平章事。
2閏月,丙午,制:「太平、長寧、安樂、宜城、新都、安定、金城公主並開府,置官屬。」
〔自長寧以下皆皇女也。樂,音洛。〕
3武三思以敬暉、桓彥範、袁恕己尚在京師,忌之,乙卯,出為滑、洺、豫三州刺史。
〔舊志,滑州去京師一千四百四十里,東都五百三十里。洺州,京師東北一千五百八十五里,至東都八百五十七里。豫州,去京師一千五百四十里,至東都六百七十里。考異曰:實錄、新紀、新舊列傳皆不見崔玄暐及暉等出為刺史年月,惟舊紀及統紀、康曆有此三人。蓋玄暐先已出矣,但不知何時。然暉等貶為司馬時,乃刺朗、亳、郢、均四州,蓋於後又經遷徙矣。康曆、統紀以為在王同皎誅後,今從之。〕
4賜閺鄉僧萬回號法雲公。
〔萬回姓張氏。初,母祈於觀音像而妊回,回生而愚,八九歲乃能語,雖父母亦以豚犬玄之。其兄戍役於安西,音問隔絕,父母遣其問訊,一日,朝齎所備而往,夕返其家,父母異之。弘農去安西萬里,以其萬里而回,因號萬回。武后賜之錦袍金帶。〕
5甲戌,以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群王。
〔騎,奇寄翻。酋長,上慈由翻,下知兩翻。〕
6二月,乙未,以刑部尚書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仍與皇后敘宗族。
7丙申,僧慧範等九人並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加
【章:十一行本「加上有「三人」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
〔唐會要曰:永徽五年,蔣孝璋除尚藥奉御,員外特置,仍同正員。員外官自此始也。〕
葉靜能加金紫光祿大夫。
8選左、右臺及內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
〔使,疏吏翻。〕
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殿中侍御史臨漳源乾曜、監察御史靈昌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李傑皆預焉。
〔魏縣,漢屬魏郡,時屬魏州,晉愍帝諱鄴,改鄴為臨漳,時鄴城已淪覆矣。後趙復為鄴縣。東魏分鄴、內黃、斥丘、肥鄉,置臨漳縣,周、隋、唐屬相州。滏陽,漢武安縣地,後周置滏陽縣,屬相州。滏,音釜。〕
9三月,甲辰,中書令韋安石罷為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緕為侍中、西京留守。
〔守,手又翻。〕
緕,頲之父也。
〔頲,他鼎翻。〕
唐休璟致仕。
10初,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兗州司倉之遜
〔弘農縣帶虢,治弘農川。康制,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皆坐附會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於友人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疾武三思及韋后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輒切齒。之遜於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曇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三思使曇、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
〔撫州,漢南昌南城縣地,吳孫亮分置臨川郡,隋平陳,置撫州。曇,徒含翻。悛,丑緣翻。〕
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
〔壽春縣,漢屬淮南郡,晉避鄭太后諱,改曰壽陽,隋復曰壽春縣,帶壽州。憬,俱永翻。〕
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闕,廢皇后。上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監察御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李嶠、韋巨源參驗。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壼。
〔壼,苦本翻。〕
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嶠與紹之命反接送獄。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檛之,折其臂。仲之大呼曰:
〔檛,則瓜翻。,折,而設翻。呼,火故翻。〕
「吾已負汝死,當訟汝於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斬,
〔考異曰:御史臺記曰:「同皎與張仲之等謀誅三思,為宋曇所發。御史大夫李承嘉、御史姚紹之按問,事連椒宮,內敕宰相問對。諸宰佯假寐無所聞,獨嶠與承嘉竊議,同皎、仲之等遇族。」又曰:「張仲之等謀誅武三思,宋之遜子曇知其謀,將發之,未果。會冉祖雍、李恮於路白之亥、恮以聞。」又曰:「張仲之、宋之遜、祖延慶謀於衣袖中發銅弩射三思,伺其便未果。之遜子曇密發之,敕李承嘉與紹之按於新開門內。初,紹之將直其事,未定,敕宰相對問。諸相畏三思,但僶俛佯不聞,仲之、延慶言諸相中有附會三思者,屢與承嘉耳言,復說誘紹之,事乃變,遂密置人力十餘,命引仲之對問,至則塞口反接,送繫所。紹之還謂仲之曰:『張三,事不諧矣!』仲之固言三思反狀,紹之命檛之而臂折,仲之大呼天者六七,謂『紹之反賊!我臂且折矣,已輸你,當訴爾於天曹!』乃自誣反而遇族。」朝野僉載曰:「初,之遜諂附張易之兄弟,出為兗州司倉,遂亡歸,王同皎匿之於小房。皎,慷慨之士也,忿逆韋與武三思亂國,與一二所親論之,每至切齒。之遜於簾下竊聽之,遺姪曇上書告之,以希逆韋之旨。武三思等果大怒,奏誅同皎之黨。」實錄:「同皎與周憬等潛謀誅三思,乃招集將士,期以則天靈駕發引因劫殺三思。李悛等知而告三思,三思因言同皎等謀反,竟坐斬。」唐曆、統紀亦與實錄略同,而云「仲之誤泄於友人宋之問,之問偽應之,祖雍、之遜亦預其謀,既而背之。李悛、之問甥也,命以告三思,因言同皎謀反。」舊傳云:「之問左遷瀧州參軍,未幾逃還,匿於張仲之家。仲之與同皎等謀殺武三思,之問令兄子發其事以自贖。及同皎等獲罪,起之問為鴻臚主簿。」按三思等幸於中宗、韋后,權傾天下,同皎等若擅殺之,豈得晏然無事!苟無脅君之志,豈得輕為此謀!又云「袖中發銅弩」,此則殆同兒戲。蓋忿疾三思,或與仲之、憬等有欲殺之言,而之遜等以告三思,三思因教曇等誣告同皎,云謀於靈駕發引日劫殺三思,因廢皇后謀反耳。今從僉載。〕
籍沒其家。周憬亡入比干廟中,大言曰:「比干古之忠臣,知吾此心。三思與皇后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梟首都市,恨不及見耳!」遂自剄。
〔梟,堅堯翻。剄,古頂翻。〕
之問、之遜、曇、悛、祖雍並除京官,
〔京官,謂在京職官也,亦謂之京司官。〕
加朝散大夫。
〔朝,直遙翻。散,悉亶翻。〕
11武三思與韋后日夜譖敬暉等不已,復左遷暉為朗州刺史,崔玄暐為均州刺史,桓彥範為亳州刺史,袁如己為郢州刺史;
〔郢州,漢竟陵縣地,江左置竟陵郡,西魏置溫州,後周置郢州。復,扶又翻。〕
與暉等同立功者皆
【章:十二行本「皆」上有「薛思行等」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以為黨與坐貶。
12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
〔魏元忠先貶高要尉。高要縣帶端州。相,息亮翻。〕
不復強諫,
〔復,扶又翻。〕
惟與時俯仰;中外失外。酸棗尉袁楚客
〔酸棗縣,漢、晉屬陳留郡,後齊廢,隋開皇六年復置,屬鄭州,唐屬滑州。〕
致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
〔引書咸有一德之文。〕
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崇長緇衣,使遊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有司選進賢,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
〔長,知兩翻。〕
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廣置員外官,傷財害民,八失也。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謁,九失也。
〔九失,指言上官婕妤、賀婁尚宮之類。朝,直遙翻。〕
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
〔十失指言葉靜能、鄭普思之類。〕
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與正之哉!」元忠得書,愧謝而已。
13夏,四月,改贈后父韋玄貞為酆王,后四弟皆贈郡王。四弟,洵、浩、洞、泚也。
14己丑,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致仕。
15處士韋
【章:十二行本「韋」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月將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
〔處,昌呂翻。〕
上大怒,命斬之。黃門侍郎宋璟奏請推按,
〔璟,俱永翻。〕
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
〔側門,非正出之門。程大昌曰:唐大明宮朝堂外左、右金吾仗之側,有曰側門者,以其在端門旁側也。以長安大明宮之側門推之,則洛陽宮之側門從可知也。屣,所徒翻。,履不躡跟也。〕
謂璟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命趨斬之。
〔趨,與趣同,尺玉翻。〕
璟曰:「人言宮中私於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固請按之,上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詔。」上怒少解。
〔少,詩沼翻。〕
左御史大夫蘇簔、
〔簔,式亮翻。〕
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上乃命與杖,流嶺南。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
〔考異曰:朝野僉載曰:「周仁軌過秋分一日平曉斬之,有敕捨之而不及。」統紀,月將死附於此年末,唐紀在二月,舊傳、唐曆皆在五王死後。按此年七月殺敬暉等,若在後,徐堅表不得云「「朱夏在辰」,思貞不得云「發生之月也」。今約其事附於此月。〕
16御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詆尹思貞於朝,
〔朝,直遙翻〕
。思貞曰:「公附會姦臣,將圖不軌,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貞,出為青州刺史。
〔舊志,青州,京師東北二千五百二十里,至東都一千五百七里。〕
或謂思貞曰:「公平日訥於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
〔折,之舌翻。〕
思貞曰:「物不能鳴者,激之則鳴。承嘉恃威權相陵,僕義不受屈,亦不知言之從何而至也。」
17武三思惡宋璟,
〔惡,烏路翻。〕
出之檢校目州刺史。
〔舊志:貝州,京師東北一千七百八十二里,至東都九百九十二里。〕
18五月,庚申,葬則天大聖皇后於乾陵。
19武三思使鄭愔告朗州刺史敬暉、亳州刺史韋彥範、
〔桓彥範時賜姓韋,因而稱之。愔,於今翻。亳,旁各翻。〕
襄州刺史張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暐與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暉崖州司馬,彥範瀧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竇州司馬,玄暐白州司馬,
〔瀧,所江翻。白州,漢合浦縣地,武德初置南州,仍分合浦置博白縣,六年改曰白州。考異曰:唐曆、統紀,皆於王同皎誅後即云「三思令宣州司功鄭愔誣柬之等與王同皎謀反,又貶玄暐等四人為僻遠州刺史。」按愔若於時已告云謀反,則豈應猶得刺史﹖又云告柬之等,而柬之豈得獨不貶!今從實錄。〕
並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勳封;復彥範姓桓氏。
20初,韋玄貞流欽州而卒,
〔流欽州見二百三卷武后光宅元年。卒,子恤翻。〕
蠻酋甯承基兄弟逼取其女,
〔酋,慈由翻。〕
妻崔氏不與,承基等殺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
〔洵,音荀。泚,且禮翻。〕
上命廣州都督周仁軌使將兵二萬討之。
〔將,即亮翻。〕
承基等亡入海,仁軌追斬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殺掠其部眾殆盡。上喜,加仁軌鎮國大將軍,
〔唐武散官無鎮國大將軍,蓋中宗創置以寵仁軌也。〕
充五府大使,
〔五府,廣、桂、邕、瓊五都督府也。使,疏吏翻。〕
賜爵汝南郡公。韋后隔簾拜仁軌,以父事之。及韋后敗,仁軌以黨與誅。
〔考異曰:朝野僉載曰:「韋氏遭則天廢廬陵之後,后父韋玄貞與妻女等並流嶺南,被首領甯氏大族逼奪其女,不伏,遂殺貞夫妻,七娘等並奪去。及孝和即位,皇后當途,廣州都督周仁軌將兵誅甯氏,走入南海,軌追之,殺掠並盡。韋后隔簾拜,以父事之,用為并州長史。後阿韋作逆,軌以黨與誅。」今從實錄,參取諸書。〕
21秋,七月,戊申,立衛王重俊為太子。
〔重,直龍翻。〕
太子性明果,而官屬率貴遊子弟,所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屢諫,不聽,
〔為太子不終張本,珽,待鼎翻。〕
珽,暃之弟也。
〔姚暃相武后。暃,殊玉翻。〕
22丙寅,以李嶠為中書令。
23上將還西京,辛未,左散騎常侍李懷遠同中書門下三品,充東都留守。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守,式又翻。〕
24武三思陰令人疏皇后穢行,牓於天津橋,
〔行,下孟翻。〕
請加廢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窮覈其事。承嘉奏言:「敬暉、桓彥範、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使人為之,雖云廢后,實謀大逆,請族誅之。」三思又使安樂公主譖之於內,
〔安樂公主下嫁三思子崇訓,故得使之譖五王。樂音洛。〕
侍御史鄭愔言之於 外,上命法司結竟。
〔結竟者,結其罪、竟其獄也。或曰:竟,盡也,盡其命也。愔,於今翻。〕
大理丞三原李朝隱奏稱:「暉等未經推鞫,不可遽就誅夷。」
〔朝,直遙翻。〕
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宜據制書處斬籍沒,不應更加推鞫。」
〔處,昌呂翻。〕
上以暉等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暉於瓊州,
〔考異曰:實 錄初云「嘉州」,後云「崔州」;新本紀作「嘉州」;舊傳作「崔州」。今從統紀、新傳。〕
彥範於瀼州,柬之於瀧州,
〔武德四年,平蕭銑,分隋永熙郡之瀧水縣置瀧州。瀧,所江翻。瀼州,隋將劉方始開此路。貞觀十二年,尋劉方故道,行達交趾,開拓夷獠,置瀼州。州在鬱林西南交趾之東,北有瀼水,以為州名。〕
恕己於環州,
〔貞觀十二年,李弘節開拓生蠻,置環州,取環王國為名,屬嶺南道。〕
玄暐於古州,
〔古州,亦李弘節開夷獠置。〕
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擢承嘉為金紫光祿大夫,進爵襄武郡公,談為刑部尚書;出李朝隱為聞喜令。
三思又諷太子上表,請夷暐等三族;上不許。
中書舍人崔湜說三思曰:「暉等異日北歸,終為後患,不如遣使矯制殺之。」三思問誰可使者,湜薦大理正周利用。
【嚴:「用」改「貞」;下同。】
利用先為五王所惡,貶嘉州司馬,乃以利用攝右臺侍御史,奉使嶺外。比至,柬之、玄暐已死,遇彥範於貴州,
〔說,輸芮翻。使,疏吏翻。惡,烏路翻。比,毗至翻。貴州,漢廣鬱縣地,古西甌駱越所居,後漢谷永為鬱林太守,降烏滸人十餘萬,開置七縣,即此處也。地在廣州西南、安南府之北,邕管所管郡縣是也。隋分鬱林置鬱平縣,屬南定州,武德曰南尹州,貞觀八年曰貴州。〕
令左右縛之,曳於竹槎之上,
〔槎,鉏加翻。〕
肉盡至骨,然後杖殺。得暉,咼而殺之。恕己素服黃金,利用逼之使飲野葛汁,
〔本草:鉤吻,一名野葛。陶弘景曰:言其入口鉤人喉吻。覈事而言,乃是兩物,未詳云何。嶺表錄異曰:野葛,毒草也,俗呼為胡蔓草,誤食之則用羊血解之。陳藏器曰:人食其葉,飲冷水即死,冷水發其毒也。彼人以野葛飼人,勿與冷水,至肥大,以冷水飲之,至死。懸尸於樹,汁滴地生菌子,收之,名菌藥,烈於野葛。〕
盡數升不死,不勝毒憤,掊地,
〔勝,音升。掊,薄侯翻。〕
爪甲殆盡,仍捶殺之。
〔捶,止橤翻。〕
利用還,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貶儋州司馬,飲藥死。儋,都甘翻。
三思既殺五王,權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間何者謂之善人,何者謂之惡人;但於我善者則為善人,於我惡者則為惡人耳。」
時兵部尚書宗楚客、將作大匠宗晉卿、大府卿紀處訥、鴻臚卿甘元柬皆為三思羽翼。
〔臚,陵如翻。〕
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僕丞李俊、光祿丞宋之遜、監察御史姚紹之皆為三思耳目,時人謂之五狗。
25九月,戊午,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薨。
26初,李嶠為吏部侍郎,欲樹私恩,要求入相,奏大置員外官,廣引貴勢親識。既而為相,銓衡失序,府庫減耗,
〔相,息亮翻。〕
乃更表言濫官之弊,且請遜位;上慰諭不許。
冬,十月,己卯,車駕發東都,以前檢校井州長史張仁愿檢校左屯衛大將軍兼洛州長史。戊戌,車駕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27丙辰,以蒲州刺史竇從一為雍州刺史。
〔雍,於用翻。〕
從一,德玄之子也,
〔竇德玄見二百一卷高宗麟德元年。〕
初名懷貞,避皇后父諱,更名從一,
〔更,工衡翻。〕
多諂附權貴。太平公主與僧寺爭碾磑,
〔碾,急蹇翻。磑,五對翻。激水為之,不勞人功而自運。〕
雍州司戶李元紘判歸僧寺。
〔庸制: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計帳、道路過所、蠲符、雜傜、逋負、良賤芻笹、逆旅、婚姻、出訟、旌別孝悌。〕
從一大懼,亟命元紘改判。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此判無動!」從一不能奪。元紘,道廣之子也。
〔李道廣見二百五卷武后萬歲通天元年。〕
28初,祕書監鄭普思納其女於後宮,監察御史靈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聽。
〔監,古銜翻。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普思聚黨於雍、岐二州,謀作亂。事覺,西京留守蘇緕收繫,窮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於皇后,上敕緕勿治。及車駕還西京,緕廷爭之,
〔守,式又翻。緕,古回翻。治,直之翻。爭,讀曰諍。〕
上抑緕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獻忠進曰:「請斬蘇緕!」上曰:「何故﹖」對曰:「緕為留守大臣,不能先斬普思,然後奏聞,使之熒惑聖聽,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狀明白,而陛下曲為申理。臣聞王者不死,殆謂是乎!臣願先賜死,不能北面事普思。」魏元忠曰:「蘇緕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於儋州,
〔儋,都甘翻。〕
餘黨皆伏誅。
29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寇鳴沙,
〔靈州有鳴沙府。武德二年,以鳴沙縣置會州,貞觀六年,州廢,更置環州,以大河環曲為名。九年州廢,以縣還屬靈州,是年為默啜所寇,移治故豐安城。宋白曰:鳴沙本漢富平縣地,後周於此置會州,尋立鳴沙鎮,隋立環州,以大山環曲為名。此地人馬行沙有聲,異於餘沙,故曰鳴沙。〕
靈武軍大總管沙吒忠義與戰,軍敗,死者六千餘人。
〔託,初加翻。〕
丁
【嚴:「丁」改「辛」。】
巳,突厥進寇原、會等州,
〔武德二年以平涼郡會寧鎮置西會州,貞觀八年更名會州。〕
掠隴右牧馬萬餘匹而去。免忠義官。
30安西大都護郭元振詣突騎施烏質勒牙帳議軍事,
〔騎,奇寄翻。〕
天大風雪,元振立於帳前,與烏質勒語。久之,雪深,元振不移足;烏質勒老,不勝寒,
〔勝,音升。〕
會罷而卒。
〔卒,子恤翻。〕
其子娑葛勒兵將攻元振,
〔娑,素何翻。〕
副使御史中丞解琬知之,
〔使,疏吏翻。解,戶買翻,姓也。〕
勸元振夜逃去,元振曰:「吾以誠心待人,何所疑懼!且深在寇庭,逃將安適!」安臥不動。明旦,入哭,甚哀,娑葛感其義,待元振如初。戊戌,以娑葛襲嗢鹿州都督、懷得王。
〔高宗顯慶元年以突騎施索葛莫賀部置嗢鹿州都督府。嗢,烏沒翻。〕
31安樂公主恃寵驕恣,賣官鬻獄,勢傾朝野。
〔朝,直遙翻。〕
或自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從之,竟不視也。自請為皇太女,上雖不從,亦不譴責。
〔考異曰:統紀云:「安樂公主私請廢皇太子而立皇太女,帝以問魏元忠,元忠曰:『皇太子國之儲君,生人之本,今既無罪,豈得輒有動搖,欲以公主為皇太女!駙馬復若為名號,天下必甚怪愕,恐非公主自安之道。』公主知之,乃奏曰:『元忠,山東木強田舍漢,豈足與論國家權宜盛事、儀注好惡!阿母子尚自為天子,況兒是公主,作皇太女,有何不可!』」按中宗雖愚,豈不知立皇太女為不可,何必待元忠之言!今從舊傳〕
。
景龍元年(丁未、七○七)是年九月方改元。〕
1春,正月,庚戌,制以突厥默啜寇邊,命內外官各進平突厥之策。右補闕盧篏上疏,
〔篏,方矩翻。〕
以為:「郤縠悅禮樂,敦詩書,為晉元帥;
〔左傳:晉文公蒐于被廬,作三軍,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君其試之。」乃使郤縠將中軍。帥,所類翻。〕
杜預射不穿札,建平吳之勳。
〔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唐元年。〕
是知中權制謀,不取一夫之勇。
〔左傳曰:中權後勁。註曰:中軍制謀。〕
如沙吒忠義,驍將之材,本不足以當大任。又,鳴沙之役,主將先逃,
〔鳴沙之敗,亦指言沙吒忠義。驍,堅堯翻。將,即亮翻。〕
宜正邦憲;賞罰既明,敵無不服。又,邊州刺史,宜精擇其人,使之蒐卒乘,積資糧,
〔乘,繩證翻。〕
來則禦之,去則備之。去歲四方旱災,未易興師。
〔易,以豉翻。〕
當理內以及外,綏近以來遠,俟倉廩實,士卒練,然後大舉以討之。」上善之。
2二月,丙戌,上遣武攸暨、武三思詣乾陵祈雨。既而雨降,上喜,制復武氏崇恩廟及昊陵、順陵,
〔帝既復辟,改武氏崇尊廟為崇恩廟;太后崩,廢崇恩廟。昊陵、順陵,見二百四卷天授二年。考異曰:舊本紀,「正月己巳,遣武攸暨、武三思往乾陵祈雨於則天皇后。」新本紀,「甲午,褒德榮先陵置令丞。」按長曆,正月庚子朔,無己巳;二月庚午朔,無甲午。今從實錄。〕
因名酆王廟曰褒德,陵曰榮先;
〔去年追封后父韋玄貞為酆王。〕
又詔崇恩廟齋郎取五品子充。太常博士楊孚曰:「太廟皆取七品已下子為齋郎,今崇恩廟取五品子,未知太廟當如何﹖」上命太廟亦準崇恩廟。孚曰:「以臣準君,猶為僭逆,況以君準臣乎!」上乃止。
3庚寅,敕改諸州中興寺、觀為龍興,
〔唐會要,神龍元年,敕天下諸州各置大唐中興寺、觀。觀,古玩翻。〕
自今奏事不得言中興。
〔示襲武氏後,不改其政也。〕
右補闕權若訥上疏,以為「天、地、日、月等字
〔改制字見二百四卷武后天授元年。〕
皆則天能事,賊臣敬暉等輕紊前規;今削之無益於淳化,存之有光於孝理。又,神龍元年制書,一事以上,並依貞觀故事,豈可近捨母儀,遠尊祖德!」疏奏,手制褒美。
〔史言中宗無是非之心。〕
4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薰熱入貢。
〔吐,從暾入聲。〕
5夏,四月,辛巳,以上所養雍王守禮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贊普。
〔雍,於用翻。妻,七細翻。〕
6五月,戊戌,以左屯衛大將軍張仁愿為朔方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7上以歲旱穀貴,召太府卿紀處訥謀之。明日,武三思使知太史事迦葉志忠奏:「是夜,攝提入太微宮,
〔姓譜:迦葉,天竺姓。迦,居伽翻。晉天文志,攝提六星直斗杓之南,主建時節,伺禨祥。三思特使志忠傅會以獻諛耳。〕
至帝座,
〔太微宮中有太帝之座。〕
主大臣宴見納忠於天子。」上以為然。
〔史言帝愚暗,為下所罔。見,賢遍翻。〕
敕稱處訥忠誠,徹於玄象,賜衣一襲,帛六十段。
8六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9姚巂道討擊使、監察御史晉昌唐九徵擊姚州叛蠻,破之,
〔晉昌,漢敦煌郡冥安縣地,河西張氏置晉昌郡,隋置瓜州,改冥安為常樂縣,武德四年復改常樂為晉昌縣。,巂,音髓。使,疏吏翻。監,古衡翻。〕
斬獲三千餘人。
10皇后以太子重俊非其所生,惡之;
〔重俊,後宮所生,史失其姓氏。惡,烏路翻。〕
特進德靜王武三思尤忌太子。上官婕妤以三思故,每下制敕,推尊武氏。安樂公主與駙馬左衛將軍武崇訓常陵侮太子,或呼為奴。
〔婕妤,音接予。樂,音洛。〕
崇訓又教公主言於上,請廢太子,立己為皇太女。太子積不能平。
秋,七月,辛丑,太子與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將軍李思沖、李承況、獨孤禕、
【章:十二行本「禕」下有「之」 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沙吒忠義等,
〔禕,吁韋翻。吒,初加翻。〕
矢矯制發羽林千騎兵三百餘人,
〔騎,奇寄翻。〕
殺三思、崇訓于其第,并親黨十餘 人。又使左金吾大將軍成王千里及其子天水王禧分兵守宮城諸門,太子與多祚引兵自肅章門斬關而入,叩閤索上官婕妤。
〔索,山客翻;下同。考異曰:「舊紀作 「庚子」,今從實錄。實錄云:「斬關而入,索韋氏所在」。舊重俊傳亦云:「求韋庶人及安樂公主所在。」今從舊后妃傳〕
。婕妤大言曰:「觀其意欲先索婉兒,
〔婉兒,上官婕妤名也。〕
次索皇后,次及大家。」上乃與韋后、安樂公主、上官婕妤登玄武門樓以避兵鋒,使右羽林大將軍劉景仁帥飛騎百餘人屯於樓下以自衛。 楊再思、蘇緕、李嶠與兵部尚書宗楚客、左衛將軍紀處訥擁兵二千餘人屯太極殿前,閉門自守。多祚先至玄武樓下,欲升樓,宿衛拒之。多祚與太子狐疑,按兵不戰,冀上問之。宮闈令石城楊思勗在上側,
〔唐制:宮闈局令從七品下,屬內侍省,掌侍奉宮闈,出入管籥。石城縣屬羅州,漢合浦縣地。劉昫曰:宋將檀道濟於綾羅江口築石城,後因置羅州,唐置石城縣。歐陽修曰:以石城水為名。〕
請擊之。多祚伲羽林中郎將野呼利為前鋒總管,
〔將,即亮翻;下同。〕
思勗挺刃斬之,
〔挺,拔也。〕
多祚軍奪氣。上據檻俯謂多祚所將千騎曰:「汝輩皆朕宿衛之士,何為從多祚反!苟能斬反者,勿患不富貴。」於是千騎斬多祚、承況、禕之、忠義,餘眾皆潰。成王千里、天水王禧攻右延明門,
〔閣本太極宮圖,太極殿之左曰左延明門,右曰右延明門。〕
將殺宗楚客、紀處訥,不克而死。太子以百騎走終南山、至鄠西,能屬者纔數人,
〔走,音奏。鄠,音戶。屬,之欲翻。〕
憩於林下,為左右所殺。上以其首獻太廟及祭三思、崇訓之柩,然後梟之朝堂。
〔柩,音舊。梟,堅堯翻。朝,直遙翻。〕
更成王千里姓曰蝮氏,同黨皆伏誅。
〔更,工衡翻。蝮,芳福翻。〕
東宮僚屬無敢近太子尸者,
〔近,其靳翻。〕
唯永和縣丞甯嘉勗解衣裹太子首號哭,貶興平丞。
〔永和,漢狐讘縣地,後周置臨河縣及臨河郡,隋廢郡,改縣曰永和,唐屬隰州。讘,之涉翻。「興平」,新書作「平興」。平興,漢高要縣地,宋置平興縣,帶宋熙郡,隋廢郡,以平興縣屬端州。岐州有興平,畿內也;永和,外縣。嘉勗若自外縣丞得畿縣丞,則非貶矣;此必貶嶺外之興平也。當從新書。號,戶高翻。〕
太子兵所經諸門守者皆坐流;韋氏之黨奏請悉誅之,上更命法司推斷。大理卿宋城鄭惟忠曰:「大獄始決,人心未安,若復有改推,則反仄者眾矣。」上乃止。
〔守,手又翻。更,工衡翻。斷,丁亂翻。復,扶又翻。〕
以楊思勗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內常侍。
〔唐內常侍,正五品下,漢世之中常侍也。六典:內侍省內侍四人,內常侍六人。內侍之職,掌在內侍奉,出入宮掖,宣傳詔令,總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五局之官屬;內常侍為之貳。〕
癸卯,赦天下。
贈武三思太尉、梁宣王,武崇訓開府儀同三司、魯忠王。安樂公主請用永泰公主故事,以崇訓墓為陵,給事中盧粲駮之,以為「永泰事出特恩,
〔永泰主死見上卷元年。帝復辟,以主禮改葬,特恩號墓為陸,亦非禮也。駮,北角翻。〕
今魯王主伲,不可為比。」上手敕曰:「安樂與永泰無異,同穴之義,今古不殊。」粲又奏:「陛下以膝下之愛施及其夫,
〔施,以鼓翻。〕
豈可使上下無辨,君臣一貫哉!」上乃從之。公主怒,出粲為陳州刺史。
〔舊志,陳州,京師一千五百二十里,東都七百一十七里。〕
襄邑尉襄陽席豫
〔襄邑縣,漢、晉屬陳留郡,後魏屬陽夏郡,後齊廢,隋開皇十六年復置,屬宋州。襄陽縣帶襄州。〕
聞安樂公主求為太女,歎曰:「梅福譏切王氏,
〔梅福事見三十一卷漢成帝永始二年。〕
獨何人哉!」乃上書請立太子,言甚深切。太平公主欲表為諫官,豫恥之,逃去。
11八月,戊寅,皇后及王公已下表上尊號曰應天神龍皇帝,改玄武門為神武門,樓為制勝樓。宗楚客又帥百官表請加皇后尊號曰順天翊聖皇后。
〔帥,讀曰率。〕
上並許之。
12初,右臺大夫蘇簔治太子重俊之黨,囚有引相王者,簔密為之申理,
〔簔,許亮翻。治,直之翻。重,直龍翻。相,息亮翻。為,于偽翻。〕
上乃不問。自是安樂公主及兵部尚書宗楚客日夜謀譖相王,
〔樂,音洛。尚,辰羊翻。〕
使侍御史冉祖雍誣奏相王及太平公主,云「與重俊通謀,請收付制獄。」上召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蕭至忠,使鞫之,至忠泣曰:「陛下富有四海,不能容一弟一妹,而使人羅織害之乎!相王昔為皇嗣,固請於則天,以天下讓陛下,
〔事見二百六卷武后聖曆元年。嗣,祥吏翻。〕
累日不食,此海內所知。柰何以祖雍一言而疑之!」上素友愛,遂寢其事。
右補闕浚儀吳兢聞祖雍之謀,
〔浚儀,古大梁也,自漢以來,屬陳留郡。竹書紀年:梁惠王為大溝,以行圃田之水,縣北有浚水,像而儀之,故曰浚儀。〕
上疏,以為:「自文明以來,國之祚胤,不絕如啩,
〔上,時掌翻。疏,所去翻。線,私箭翻。〕
階下龍興,恩及九族,求之瘴海,升之闕庭。
〔事見上神龍元年。〕
況相王同氣至親,六合無貳,而賊臣日夜連謀,乃欲陷之極法;禍亂之根,將由此始。夫任以權則雖疏必重,奪其勢則雖親必輕。
〔夫,音扶。〕
自古委信異姓,猜忌骨肉,以覆國亡家者,幾何人矣。況國家枝葉無幾,陛下登極未久,而一子以弄兵受誅,一子以愆違遠竄,
〔受誅,謂重俊;遠竄,謂重福。〕
惟餘一弟朝夕左右,尺布斗粟之譏,不可不慎,
〔尺布、斗粟,見十四卷漢文帝七年。〕
青蠅之詩,良可畏也。」
〔青蠅之詩,周人刺幽王信讒也。考異曰:實錄載此事於今年八月,而兢疏云:「陛下登極,于今四稔。」則是明年所上也。蓋至忠所對在今年,而實錄因載兢疏耳。〕
相王寬厚恭謹,安恬好讓,故經武、韋之世,竟免於難。
〔好,呼到翻。,難乃旦翻。〕
13初,右僕射、中書令魏元忠以武三思擅權,意常憤鬱。及太子重俊起兵,遇元忠子太僕少卿升於永安門,
〔唐六典:太極宮城南面三門,中曰承天,東曰長樂,西曰永安。〕
脅以自隨;太子死,并
【章:十二行本「并」作「升」;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熊校同。】
為亂兵所殺。元忠揚言曰:「元惡已死,雖鼎鑊何傷!但惜太子隕沒耳。」上以其有功,且為高宗、武后所重,故釋不問。兵部尚書宗楚客、太府卿紀處訥等共證元忠,云「太子通謀,請夷其三族。」制不許。元忠懼,表請解官爵,以散秩還第。
〔散,悉亶翻。〕
丙戌,上手敕聽解僕射,以特進、齊公致仕,
〔考異曰:實錄,元忠致仕在九月。今從舊本紀。〕
仍朝朔望。
〔朝,直遙翻。〕
14九月,丁卯,以吏部侍郎蕭至忠為黃門侍郎,兵部尚書宗楚客為左衛將軍,兼太府卿紀處訥為太府卿,並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于惟謙罷為國子祭酒。
15庚子,赦天下,改元。
〔改元景龍。〕
16宗楚客等引右衛郎將姚廷筠為御史中丞,使劾奏魏元忠,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以為:「侯君集社稷元勳,及其謀反,太宗就群臣乞其命而不得,竟流涕斬之。
〔見一百九十七卷太宗貞觀十七年。〕
其後房遺愛、薛萬徹、齊王祐等為逆, 雖復懿親,皆從國法。
〔齊王祐見一百九十六卷貞觀十七年。房、薛見一百九十九卷高宗永徽四年。復,扶又翻;下一復同。〕
元忠功不逮君集,身又非國戚,與李 多祚等謀反,男入逆徒,是宜赤族污宮。但有朋黨飾辭營救,以惑聖聽,陛下仁恩,欲掩其過。臣所以犯龍鱗,忤聖意者,
〔忤,五故翻。〕
正以事關宗社耳!」上 頗然之。元忠坐繫大理,貶渠州司馬。
〔渠州,漢宕渠縣地,後魏置流江縣及流江郡,梁置渠州,後周又為北宕渠郡,隋復置渠州。舊志:渠州,京師西南二千二百七十里,至東都三千一百九十里。〕
宗楚客令給事中冉祖雍奏言:「元忠既犯大逆,不應出佐渠州。」楊再思、李嶠亦贊之。上謂再思等曰:「元忠驅使日久,朕特矜容,制命已行,豈容數改!
〔數,所角翻。〕
輕重之權,應自朕出。卿等頻奏,殊非朕意!」再思等惶懼拜謝。
監察御史袁守一復表彈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猶加昭憲;元忠非勳非戚,焉得獨漏嚴刑!」甲辰,又貶元忠務川尉。
〔務川,漢西陽縣地。隋開皇末,招慰蟄獠,置務川縣,屬巴東郡;唐置思州。監,古銜翻;下同。彈,徒丹翻。重,直龍翻。焉,於虔翻。〕
頃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令,力丁翻。「則天昔在三陽宮不豫,狄仁傑奏請陛下監國,元忠密奏以為不可,此則元忠懷逆日久,請加嚴誅!」上謂楊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豈有主上小疾,遽請太子知事!此乃仁傑欲樹私恩,未見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楚客乃止。
元忠行至涪陵而卒。
〔涪,音浮。卒,子恤翻。〕
17銀青光祿大夫、上庸公、聖善,中天,西明三寺主慧範於東都作聖善寺,
〔聖善寺蓋為武后資福,取「母氏聖善」之意。唐會要:聖善寺在長安城中章善坊,神龍二年,中宗為武后追福。西明寺在延康坊,本隋越國公楊素宅,貞觀初賜濮長〔王〕
泰,泰死乃立為寺。〕長樂坡作大像,
〔長樂坡在長安城東,亦謂之滻坡。樂,音洛。〕
府庫為之虛耗。
〔為,于偽翻。〕
上及韋后皆重之,勢傾內外,無敢指目者。戊申,侍御史魏傳弓發其姦贓四十餘萬,請寘極法。上欲宥之,傳弓曰:「刑賞國之大事,陛下賞已妄加,豈宜刑所不及!」上乃削黜慧範,放于家。
宦官左監門大將軍薛簡等有寵於安樂公主,
〔監,古銜翻。樂,音洛。〕
縱暴不法,傳弓奏請誅之,御史大夫竇從一懼,固止之。時宦官用事,從一為雍州刺史及御史大夫,
〔雍,於用翻。〕
誤見訟者無須,必曲加承接。
〔意以為宦官而然。須,與鬚同。〕
18以楊再思為中書令,韋巨源、紀處訥並為侍中。
〔考異曰:新表,「九月辛亥,蘇緕罷為行吏部尚書。」按二年緕請察正員官殿負者,擇員外官代之;三年面折祝欽明請皇后亞獻,於時更為侍中。表云今年罷,誤也。〕
19任戌,改左、右羽林千騎為萬騎。
〔騎,奇寄翻。〕
20冬,十月,丁丑,命左屯衛將軍張仁愿充朔方道大總管,以擊突厥;
〔「左屯衛」之下逸「大」字。〕
比至,虜已退,
〔比,必利翻。〕
追擊,大破之。
21習藝館內教蘇安恆,
〔習藝館,本名內文學館,選官人有文學者一人為學士,教習宮人。武后改為習藝館,又改為翰林內教坊,以地在禁中故也。新書曰: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恆,戶登翻。〕
矜高好奇,
〔好,呼到翻。〕
太子重俊之誅武三思也,安恆自言「此我之謀」。太子敗,或告之;戊寅,伏誅。
22十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23是歲,上遣使者分道詣江、淮贖生。
〔帝以江、淮之人採捕魚狍為傷生,分道遣使人以錢物贖之。使,疏吏翻。〕
中書舍人房子李乂
〔房子縣,漢屬常山郡,晉、後魏屬趙郡,隋、唐屬趙州。〕
上疏諫曰:「江南鄉人
〔鄉人,猶言鄉民,避太宗諱,改「民」曰「人」。上,時掌翻。疏,所去翻。〕
采捕為業,魚狍之利,黎元所資。雖雲雨之私有霑於末利;
【章:十二行本「利」作「類」;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而生成之惠未洽於平人。何則﹖江湖之饒,生育無限;府庫之用,支供易殫。
〔易,以鼓翻。〕
費之若少,則所濟何成!
〔少,詩沼翻。〕
用之儻多,則常支有闕。在其拯物,豈若優人!且鬻生之徒,惟利是視,錢刀日至,
〔古有金刀錢布,故曰錢刀。〕
網礶年滋,施之一朝,營之百倍。
〔施,式鼓翻。〕
未若迴救贖之錢物,減貧無之傜賦,活國愛人,其福勝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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