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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五-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五
唐紀六十一
〔起閼逢攝提格(甲寅),盡強圉大荒落(丁巳),凡四年。〕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
太和八年(甲寅、八三四)
1春,正月,上疾小廖;丁巳,御太和殿
〔按閣本大明宮圖,入左銀臺門稍北即太和殿,又西即清思殿。〕
見近臣,然神識耗減,不能復故。
2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3夏,六月,丙戌,莒王紓薨。
〔紓,順宗子。紓,山於翻。〕
4上以久旱,詔求玫雨之方。司門員外郎李中敏上表,以為:「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
〔宋申錫事見上卷五年。〕
鄭注之姦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斬注而雪申錫。」表留中;中敏謝病歸東都。
〔考異曰:新、舊中敏傳皆云六年夏上此疏。今據開成紀事、太和摧兇記,皆云八年六月。又,中敏疏言申錫臨終。按申錫去年七月卒,若六年則申錫尚在。今從開成紀事。〕
5郯王經薨。
〔經亦順宗子。〕
6初,李仲言流象州,
〔事見二百四十三卷敬宗寶曆元年。〕
遇赦,還東都。會留守李逢吉思復入相,
〔復,扶又翻。〕
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於上,云仲言善易;上召見之。時仲言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
〔衣,於既翻。〕
號王山人。仲言儀狀秀偉,倜儻尚氣,
〔倜,他歷翻;倜儻,不羈也;史炤曰:卓異貌。〕
頗工文辭,有口辯,多權數。上見之,大悅,以為奇士,待遇日隆。〕
〔考異曰:舊傳:「李訓初名仲言,居洛中。李逢吉為留守,思入相。訓揣知其意,即以奇計動之,自言與鄭注善。逢吉遺訓金帛珍寶數百萬,令持入長安以賂注。」又曰:「初,注搆宋申錫事,帝深惡之,欲令京兆尹杖殺。至是,以藥稍效,始善遇之。」獻替記曰:「先是,上惡鄭注極甚,嘗謂樞密使曰:『卿知有善和端公,無歎京兆尹懦弱,不能斃於枯木!』開成紀事曰:「訓除名,流象州,會恩歸于東洛。投謁諸處困乏,逢吉叱之不顧。會鄭注賓副上黨,路經東都,于道投之,廣以古今義烈披述衷款。注本兇邪,趨而附之,自此豁然相然諾,情契稠疊,及注微赴闕,訓隨而到京,別第安置。注因陳奏,言訓文學優盛無比,上納之。太和八年三月,以布衣在翰林,注之援也。」甘露記曰:「訓為人長大美貌,口辯無前,常以英雄自任。會鄭注介上黨,出洛陽。訓慨然太息曰:『當世操權力者握齪苛細,無足與言。吾聞鄭注為人好義而求奇士,且通於內官,易為因緣。』乃往說之。注見訓大驚,如舊相識,遂結為死交。及注赴闕,請訓行京師,為卜居供給,日夕往來,乘間奏於上。」按實錄,去年九月李款彈鄭注,云「前邠州行軍司馬」,今年九月庚申,于守澄宣召鄭注對於浴堂門。獻替記:「八年春暮,上對宰臣歎天下無名醫,便及鄭注精於服食。或欲置於伎術,或欲令為神策判官,注皆不願此職。守澄遂托從諫奏為行軍司馬。」又云:去歲春夏李仲言猶喪母,已潛入城,稱王山人,兩度對於含元殿。今年八月十三日,欲與諫官。至九月三日,鄭注自絳州至,便於宣徽對。然則訓自去年已因注謁守澄,得見上。注今年暮春後方從昭義辟。然則訓舊與注善,去春已入長安見上,非注赴昭義時始定交,亦非去年十一月徵注於潞州,又非訓隨注到京也。今從實錄、獻替記。〕
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為諫官,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曏所為,計陛下必盡知之,豈宜置之近侍﹖」
〔兩省官,皆近侍也。〕
上曰:「然豈不容其改過﹖」對曰:「臣聞惟顏回能不貳過。彼聖賢之過,但思慮不至,或失中道耳。至於仲言之惡,著於心本,安能悛改邪!」
〔著,直略翻。悛,丑緣翻。心本,猶言心根也。〕
上曰:「李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姦邪以誤國,亦罪人也。」上曰:「然則別除一官。」對曰:「亦不可。」上顧王涯,涯對曰:「可。」得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適見,色殊不而罷。始,涯聞上欲用仲言,草諫疏極憤激;既而見上意堅,且畏其黨盛,遂中變。
尋以仲言為四門助教,
〔四門助教,從八品。〕
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
〔佽,七四翻。〕
德裕將出中書,謂涯曰:「且喜給事中封敕!」涯即召肅、佽謂曰:「李公適留語,令二閣老不用封敕。」
〔留語,謂將出之時所留下言語也。兩省官相呼曰閣老。〕
二人即行下,
〔書讀而行下之也。下,戶稼翻。〕
明日,以白德裕,德裕驚曰:「德裕不欲封還,當面聞,何必使人傳言!且有司封駮,
〔駮,北角翻。〕
豈復稟宰相意邪!」
〔復,扶又翻。〕
二人悵恨而去。
九月,辛亥,徵昭義節度副使鄭注至京師。
〔去年鄭注出佐昭義軍,事見上卷。〕
王守澄、李仲言、鄭注皆惡李德裕,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宗閔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閔以敵之。壬戌,詔徵宗閔於興元。
〔惡,烏路翻。李宗閔出帥興元,見上卷元年。興元府至京師一千二百二十三里。〕
7冬,十月,辛巳,幽州軍亂,逐節度使楊志誠及監軍李懷仵,
〔仵,疑古翻。〕
推兵馬使史元忠主留務。
8庚寅,以李宗閔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節度使。是日,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講學士。給事中高銖、鄭肅、韓佽、諫議大夫郭承嘏、中書舍人權璩等爭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孫;
〔晞,郭子儀之子。〕
璩,德輿之子也。
〔權德輿,元和初為相。璩,求於翻。〕
9乙巳,貢院奏進士復試詩賦,從之。
〔唐尚書省在朱雀門北正街之東,自占一坊,六部附麗其旁。省前一坊別有禮部南院,即貢院也。罷詩賦見上卷上年。李德裕罷相,故復之。〕
10李德裕見上自陳,請留京師。丙午,以德裕為兵部尚書。
11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
〔楊志誠逐載義見上卷五年。毆,烏口翻。〕
幕僚諫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將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
〔李載義有平滄景之功。將,即亮翻。〕
載義母兄
【張:「兄」作「死」。】
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財。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12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薨,軍中奉其子都知兵馬使元逵知留後。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禮甚謹。
13史元忠獻楊志誠所造袞衣及諸僭物。丁卯,流志誠於嶺南,道殺之。
14李宗閔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
〔以德裕自請留京師也。〕
乙亥,復以德裕為鎮海節度使,不復兼平章事。
〔復,扶又翻。〕
時德裕、宗閔各有朋黨,互相擠援。
〔非其黨則相擠,同黨則相援。擠,子西翻,又子細翻。援,于元翻,又于眷翻。〕
上患之,每歎曰:「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
〔去,羌呂翻;下同。〕
臣光曰: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猶冰炭之不可同器而處也。故君子得位則斥小人,小人得勢則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然君子進賢退不肖,其處心也公,其指事也實;小人譽其所好,毀其所惡,
〔處,昌呂翻。譽,音余。好,呼到翻。惡,烏路翻。〕
其處心也私,其指事也誣。公且實者謂之正直,私且誣者謂之朋黨,在人主所以辨之耳。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敘位,量能而授官;
〔荀卿子之言。度,徒洛翻。量,音良。〕
有功者賞,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夫如是,則朋黨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則不然。明不能燭,強不能斷;
〔斷,丁亂翻。〕
邪正並進,毀譽交至;取捨不在於己,威福潛移於人。於是讒慝得志而朋黨之議與矣。
夫木腐而蠹生,醯酸而菓集,
〔菓,而銳翻。〕
故朝廷有朋黨,則人主當自咎而不當以咎群臨也。文宗苟患群臣之朋黨,何不察其所毀譽者為實,為誣,
〔譽,音余。〕
所進退者為賢,為不肖,其心為公,為私,其人為君子,為小人!苟實也,賢也,公也,君子也,匪徒用其言,又當進之;誣也,不肖也,私也,小人也,匪徒棄其言,又當刑之。如是,雖驅之使為朋黨,孰敢哉!釋是不為,乃怨群臣之難治,
〔治,直之翻。〕
是猶不種不芸而怨田之蕪也。朝中之黨且不能去,況河北賊乎!
〔溫公此論為熙、豐發也。〕
15丙子,李仲言请改名训。
16幽州奏莫州軍亂,刺史張元汎不知所在。
17十二月,己卯,以昭義節度副使鄭注為太僕卿。郭承嘏累上疏言其不可,上不聽。於是注詐上表固辭,上遣中使再以告身賜之,不受。
〔史極言鄭注之姦狀。〕
18癸未,以史元忠為盧龍留後。
〔考異曰:實錄:十一月,鎮州奏幽州留後史元忠為瀛莫三軍逐出,不知所在。後不言元忠復歸幽州,而至此有新命,蓋因莫州軍亂,鎮州承傳聞之誤而奏之耳。〕
19初,宋申錫與御史中丞宇文鼎受密詔誅鄭注,使京兆尹王璠掩捕之。璠密以堂帖示王守澄,
〔帖由政事堂出,故謂之堂帖。璠,孚袁翻。〕
注由是得免,深德璠。璠又與李訓善,於是訓、注共薦之,自浙西觀察使徵為尚書左丞。
〔王璠之險躁自可以得禍,史言其預甘露之難亦有所自來。〕
九年(乙卯、八三五)
1春,正月,乙卯,以王元逵為成德節度使。
2巢公湊薨,追贈齊王。
〔漳王湊貶巢公,事見上卷五年。〕
3鄭注上言秦地有災,宜興役以禳之。辛卯,發左、右神策千五百人浚曲江及昆明池。
〔雍錄:唐曲江本秦隑州,至漢為樂遊苑,基地最高,四望寬敞。隋營京城,宇文愷以其地在京城東南隅,地高不便,故闕此地不為居人坊巷,而鑿為池以厭勝之。又會黃渠水自城外南來,故隋世遂從城外包之,入城為芙蓉池,且為芙蓉園也。漢武帝時,池周回六里餘,唐周七里,占地三十頃,又加展拓矣。其地在成東南昇道坊龍華寺之南。昆明池,漢武帝所鑿,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里。三輔故事曰:池周三百二十頃。長安志曰:今為民田。夫既可以為民田,則非有水之地矣。然則漢於何居水也﹖長安志引水經曰:交水西至石碣,武帝穿昆明池所造。有石闥堰,在縣西南三十二里。則昆明之周三百餘頃者,用此堰之水也。昆明基高,故其下流尚可壅激以為都城之用。於是並城疏別三派,城內外皆賴之。此池仍在。括地志曰:豐鎬二水皆已堰入昆明池,無復流派。括地志作於太宗之世,則唐初仍自壅堰不廢,至文宗而猶嘗加濬也。然則圖經之作當在文宗後,故竭而為田也。〕
4三月,冀王絿薨。
〔絿,順宗子。〕
5丙辰,以史元忠為盧龍節度使。
6初,李德裕為浙西觀察使,漳王傅母杜仲陽坐宋申錫事放歸金陵,詔德裕存處之。會德裕已離浙西,
〔傅母,女師也。處,昌呂翻。離,力智翻。〕
牒留後李蟾使如詔旨。
〔德裕自浙西徵見上卷三年,鎮蜀見四年,宋申錫事見五年。繫年差殊,當考。〕
至是,左丞王璠、戶部侍郎李漢奏德裕厚賂仲陽,陰結漳王,圖為不軌。上怒甚,召宰相及璠、漢、鄭注等面質之。璠、漢等極口誣之,路隋曰:「德裕不至有此。果如所言,臣亦應得罪!」言者稍息。夏,四月,以德裕為賓客分司。
7癸巳,以鄭注守太僕卿,兼御史大夫,注始受之,仍舉倉部員外郎李款自代曰:「加臣之罪,雖於理而無辜;在款之誠,乃事君而盡節。」
〔款奏注見上卷上年。考異:甘露記曰:「時論或云款外沽直名而陰事注。」按款彈注之文皆訐其隱慝,豈有於人如此而能陰與之合乎!此皆當時庸人見注舉款自代,遂有此疑耳。今不取。〕
時人皆哂之。
〔笑不壞顏為哂。〕
8丙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路隋
【章:十二行本「隋」下有「同平章事」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充鎮海節度使,趣之赴鎮,
〔趣,讀曰促。〕
不得面辭;坐救李德裕故也。
〔考異曰:舊隋傳曰:「德裕貶袁州長史,隋不署奏狀,始為鄭注所忌,出鎮浙西。」按實錄,隋出錄在德裕貶前四日。今不取。〕
9初,京兆尹河南賈餗,
〔餗,蘇谷翻。〕
性褊躁輕率,與李德裕有隙,而善於李宗閔、鄭注。上巳,賜百官宴於曲江,
〔古者上巳,正用三月之上巳日;自魏以後但用三月三日,不復用巳。唐貞元間置三令節,使百官選勝行樂,三月三日其一也。〕
故事,尹於外門下馬,揖御史。餗恃其貴勢,乘馬直入,殿中侍御史楊儉、蘇特與之爭,餗罵曰:「黃面兒敢爾!」坐罰俸。餗恥之,求出,詔以為浙西觀察使;尚未行,戊戌,以餗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10庚子,制以曏日上初得疾,
〔謂七年冬也。〕
王涯呼李德裕奔問起居,德裕竟不至;又在西蜀徵逋懸錢三十萬緡,百姓愁困;貶德裕袁州長史。
11初,宋申錫獲罪,
〔事見上卷五年。〕
宦官益橫;
〔橫,戶孟翻。〕
上外雖包容,內不能堪。李訓、鄭注既得幸,揣知上意,訓因進講,數以微言動上。
〔揣,初委翻。數,所角翻。〕
上見其才辨,意訓可與謀大事;且以訓、注皆因王守澄以進,冀宦官不之疑,遂密以誠告之。訓、注遂以誅宦官為己任,
〔考異曰:舊傳以為上出易義以示群臣之時,已與訓有誅宦官之謀。按補國史云:「許康佐進新註春秋列國經傳六十卷,上問閽弒吳子餘祭事,康佐託以春秋義奧,臣窮究未精,不敢容易解陳。後上以問李仲言,仲言乃精為上言之。上曰:『朕左右刑臣多矣,餘祭之禍安得不慮﹖』仲言曰:『陛下留意於未萌,臣願遵聖謀。』實錄,「今年四月癸亥,許康佐進纂集左氏傳三十卷。五月, 乙巳朔,以御集左氏列國經傳三十卷宣付史館。」然則上與訓謀誅宦官必在此際矣。然文宗與訓語時,宦官必盈左右,恐亦未敢班班顯言,如補國史所云也。〕
二人 相挾,朝夕計議,所言於上無不從,聲勢炟赫。
〔炟,當割翻。一作「烜」,況遠翻。〕
【章:乙十一行本正作「烜」;孔本同;張校同。】
注多在禁中,或時休 沐,賓客填門,賂遺山積。
〔遺,唯季翻。〕
外人但知訓、注倚宦官擅作威福,不知其與上有密謀也。
上之立也,右領軍將軍興寧仇士良有功;
〔興寧,漢龍川縣地,江左置與寧縣,唐屬循州。〕
王守澄抑之,由是有隙。訓、注為上謀,
〔為,于偽翻。〕
進擢士良以分守澄之權。五月,乙丑,以士良為左神策中尉,
〔出韋元素,以士良代之。〕
守澄不悅。
12戊辰,以左丞王璠為戶部尚書,判度支。
13京城訛言鄭注為上合金丹,
〔合,音閤。〕
須小兒心肝,民間驚懼,上聞而惡之。
〔惡,烏路翻;下同。〕
鄭注素惡京兆尹楊虞卿,與李訓共構之,云此語出於虞卿家人。上怒,六月,下虞卿御史獄。
〔下,戶稼翻。〕
注求為兩省官,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宗閔不許,注毀之於上。會宗閔救楊虞卿,上怒,叱出之;壬寅,貶明州刺史。
〔明州,後漢鄮縣地,唐開元二十六年置明州,京師東南四千三百里。〕
14左神策中尉韋元素、樞密使楊承和、王踐言居中用事,與王守澄爭權不謟,李訓、鄭注因之出承和於西川,元素於淮南,踐言於河東,皆為監軍。
15和,七月,甲辰朔,貶楊虞卿虔州司馬。
〔虔州,漢贛縣,晉置南康郡,隋為虔州,京師東南四千一十七里。〕
16庚戌,作紫雲樓於曲江。
〔紫雲樓在曲江之南,洊經喪亂,頹圯不修,今再作之。〕
17辛亥,以御史大夫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李訓、鄭注為上畫太平之策,
〔為,于偽翻。〕
以為當先除宦官,次復河、湟,次清河北,開陳方略,如指諸掌。上以為信然,寵任日隆。
初,李宗閔為吏部侍郎,因駙馬都尉沈竓結女學士宋若憲、知樞密楊承和得為相。
〔竓,宜奇翻。宋若憲姊妹皆善屬文,德宗召入宮,不以妾侍命之,呼學士。〕
及貶明州,鄭注發其事,壬子,再貶處州長史。
〔代宗大曆十四年,改括州為處州,京師東南四千二百七十八里。〕
著作郎、分司舒元輿與李訓善,訓用事,召為右司郎中,兼侍御史知雜,鞫楊虞卿獄;
〔唐制:侍御史六人,以久次者一人知雜事,謂之知雜。〕
癸丑,擢為御史中丞。元輿,元褒之兄也。
〔舒元褒,見上卷五年。〕
貶吏部侍郎李漢為汾州刺史,刑部侍郎蕭澣為遂州刺史,
〔汾州,漢文帝封代王,都中都,即其地,去京師一千二百六里。遂州,本漢德陽縣之舊壘,東晉置遂寧郡,後周置遂州,去京師二千三百二十九里。〕
皆坐李宗閔之黨。
是時李訓、鄭註連逐三相,
〔三相,李德裕、路隋、李宗閔。〕
威震天下,於是平生絲恩髮怨無不報者。
18李訓奏僧尼猥多,耗蠹公私。丁巳,詔所在試僧尼誦經不中格者,皆勒歸俗;
〔中,竹仲翻。〕
禁置寺及私度人。
19時人皆言鄭注朝夕且為相,侍御史李甘揚言於朝曰:「白麻出,我必壞之於庭!」
〔壞,音怪。〕
癸亥,貶甘封州司馬。
〔考異曰:舊傳曰:「鄭注入翰林侍講,舒元輿既作相,注亦求入中書。甘昌言於朝云云,貶封州。」按是時元輿未作相,舊傳誤也。〕
然李訓亦忌注,不欲使為相,事竟寢。
20甲子,以國子博士李訓為兵部郎中、知制誥,依前侍講學士。
21貶左金吾大將軍沈竓為邵州刺史。八月,丙子,又貶李宗閔潮州司戶。賜宋若憲死。
22丁丑,以太僕卿鄭注為工部尚書,充翰林侍講學士。注好服鹿裘,以隱淪自處,
〔處,昌呂翻。〕
上以師友待之。注之初得幸,上嘗問翰林學士、戶部侍郎李玨曰:「卿知有鄭注乎﹖亦嘗與之言乎﹖」對曰:「臣豈特知其姓名,兼深知其為人。其人奸邪,陛下寵之,恐無益聖德。臣忝在近密,安敢與此人交通!」戊寅,貶玨江州刺史。再貶沈竓柳州司戶。
〔江州,京師東南二千九百四十八里。〕
23丙申,詔以楊承和庇護宋申錫,韋元素、王踐言,與李宗閔、李德裕中外連結,受其賂遺。
〔遺,唯季翻。〕
承和可驩州安置,元素可象州安置,踐言可恩州安置,令所在錮送。
〔錮送者,枷錮而防送之。象州至京師四千九百八十九里,恩州至京師六千五百里。〕
楊虞卿、李漢、蕭澣為朋黨之首,貶虞卿虔州司戶,漢汾州司馬,澣遂州司馬。尋遣使追賜承和、元素、踐言死。
〔韋元素卒如李弘楚之言。〕
時崔潭峻已卒,亦剖棺鞭尸。
己亥,以前廬州刺史羅立言為司農少卿。立言贓吏,以賂結鄭注而得之。
鄭注之入翰林也,中書舍人高元裕草制,言以醫藥奉君親,注銜之;奏元裕嘗出郊送李宗閔,壬寅,貶元裕閬州刺史。
〔閬州,古巴子國,秦為閬中縣,西魏為隆州,唐先天中避諱改閬州,至京師一千九百一十五里。〕
元裕,士廉之六世孫也。
〔高士廉,長孫無忌之舅,事高祖、太宗。〕
時注與李訓所惡朝士,皆指目為二李之黨,
〔惡,烏路翻。二李,謂德裕、宗閔。〕
貶逐無虛日,班列殆空,廷中匈匈,上亦知之。訓、注恐為人所搖,九月,癸卯朔,勸上下詔:「應與德裕、宗閔親舊及門生故吏,今日以前貶黜之外,餘皆不問。」人情稍安。
24鹽鐵使王涯奏改江淮、嶺南茶法,增其稅。
〔德宗貞元九年,初稅茶,於出茶州縣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時,每十稅一。長慶元年,鹽鐵使王播奏茶稅一百增之五十。今又改法而增其稅愈重矣。〕
25庚申,以鳳翔節度使李聽為忠武節度使,代杜悰。
26憲宗之崩也,人皆言宦官陳弘志所為。
〔見二百四十一卷元和十五年。〕
時弘志為山南東道監軍,李訓為上謀召之,至青泥驛,
〔訓為,于偽翻。青泥驛在嶢關南。〕
癸亥,封杖殺之。
〔考異曰:舊傳曰:「李訓既秉權衡,即謀誅內豎。陳弘慶自元和末負弒逆之名,遣人封杖決殺。」按此時李訓未為相。今從實錄。〕
27鄭注求為鳳翔節度使,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不可。丁卯,以固言為山南西道節度使,
〔考異曰:宋敏求宣宗實錄曰:「固言性狷急,無重望。時訓、注用事,雖相之,中實惡與宗閔為黨,乃出為與元節度。」按固言鍛鍊楊虞卿獄,宗閔由是罷相而固言代之,豈得為宗閔黨也!今從開成紀事。〕
注為鳳翔節度使。
〔考異曰:開成紀事:「注引舒元輿、李訓俱擢相庭。注自詣宰臣李固言求鳳翔節度使,固言剛勁不許,惟王涯、賈餗贊從。」其事九月二十五日,紀事誤,今從實錄。〕
李訓雖因注得進,及勢位俱盛,心頗忌注。謀欲中外協勢以誅宦官,故出注於鳳翔。其實俟既誅宦官,并圖注也。
注欲取名家才望之士為參佐,請禮部員外郎韋溫為副使,
〔節度副使也。〕
溫不可。或曰:「拒之必為患。」溫曰:「擇禍莫若輕。拒之止於遠貶,從之有不測之禍。」卒辭之。
〔卒,子恤翻。〕
28戊辰,以右神策中尉、行右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王守澄為左、右神策觀軍容使,兼十二衛統軍。
〔唐因隋制,置十六衛,以十二衛統諸府之兵,曰左、右衛、曰左、右驍騎衛,曰左、右武衛,曰左、右威衛,曰左、右領軍衛,曰左、右候衛。至開元間,府兵之法寖壞,乃募彍騎十二萬,分隸十二衛,每衛萬人。其後洊更喪亂,十二衛之軍無復承平之舊。〕
李訓、鄭注為上謀,以虛名尊守澄,實奪之權也。
〔為,于偽翻;下同。〕
29己巳,以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舒元輿為刑部侍郎,兵部郎中知制誥、充翰林侍講學士李訓為禮部侍郎,並同平章事。仍命訓三二日一入翰林講易。元輿為中丞,凡訓、注所惡者,則為之彈擊,
〔惡,烏路翻。〕
由是得為相。又上懲李宗閔、李德裕多朋黨,以賈餗及元輿皆孤寒新進,
〔餗少孤,客江、淮間。元輿地寒,不與士齒。〕
故擢為相,庶其無黨耳。
訓起流人,期年致位宰相,
〔期,讀曰翆。〕
天子傾意任之。訓或在中書,或在翰林,天下事皆決於訓。王涯輩承順其風指,惟恐不逮;自中尉、樞密、禁衛諸將,見訓皆震慴,迎拜叩首。
〔慴,之涉翻。〕
壬申,以刑部郎中兼御史知雜李孝本權知御史中丞。孝本,宗室之子,依訓、注得進。
30李聽自恃勳舊,不禮於鄭注。注代聽鎮鳳翔,先遣牙將丹駿至軍中慰勞,
〔丹,姓;駿,名。姓譜:丹姓,丹朱之後。勞,力到翻。〕
誣奏聽在鎮貪虐。冬,十月,乙亥,以聽為太子太保、分司,復以杜悰為忠武節度使。
鄭注每自負經濟之略,上問以富人之術,注無以對,乃請榷茶。於是以王涯兼榷茶使,
〔搉,古岳翻。〕
涯知不可而不敢違,人甚苦之。
31鄭注欲收僧尼之譽,固請罷沙汰,從之。
〔是年七月,李訓乞沙汰僧尼。〕
32李訓、鄭注密言於上,請除王守澄。辛巳,遣中使李好古就第賜酖,殺之,
〔好,呼到翻。〕
贈揚州大都督。訓、注本因守澄進,
〔注事見二百二十三卷穆宗長慶三年,訓事見上八年。〕
卒謀而殺之,
〔卒,子恤翻。〕
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訓、注之陰狡,於是元和之逆黨略盡矣。
乙酉,鄭注赴镇。
33庚子,以東都留守、司徒兼侍中裴度兼中書令,餘如故。李訓所獎拔,率皆狂險之士,然亦時取天下重望以順人心,如裴度、令狐楚、鄭覃皆累朝耆俊,久為當路所軋,
〔朝,直遙翻。軋,乙轄翻。〕
置之散地,
〔散,悉但翻。〕
訓皆引居崇秩。由是士大夫亦有望其真能致太平者,不惟天子惑之也。然識者見其橫甚,
〔橫,戶孟翻。〕
知將敗矣。
34十一月,丙午,以大理卿郭行餘為邠寧節度使。癸丑,以河東節度使、同平章事李載義兼侍中。丁巳,以戶部尚書、判度支王璠為河東節度使。戊午,以京兆尹李石為戶部侍郎、判度支;以京兆少尹羅立言權知府事。石,神符之五世孫也。
〔襄邑王神符,淮安王神通之弟。〕
己未,以太府卿韓約為左金吾衛大將軍。
始,鄭注與李訓謀,至鎮,選壯士數百,皆持白棓,懷其斧,以為親兵。
〔棓,蒲項翻。白棓,猶言白梃也。〕
是月,戊辰,王守澄葬於滻水,
〔雍錄:滻水源出藍田縣境之西,稍北行至白鹿原西,即趨京城。王守澄蓋葬於白鹿原西南。〕
注奏請入護葬事,因以親兵自隨。仍奏令內臣中尉以下盡集滻水送葬,注因闔門,令親兵斧之,使無遺類。約既定,訓與其黨謀:「如此事成,則注專有其功,不若使行餘、璠以赴鎮為名,多募壯士為部曲,并用金吾臺府吏卒,先期誅宦者者,
〔先,悉薦翻。〕
已而并注去之。」
〔去,羌呂翻。〕
行餘、璠、立言、約及中丞李孝本,皆訓素所厚也,故列置要地,獨與是數人及舒元輿謀之,他人皆莫之知也。
壬戌,上御紫宸殿。百官班定,韓約不報平安,
〔唐制:凡朝,皇帝既升御座,金吾將軍奏:「左右廂內外平安。」〕
奏稱:「左金吾聽事後石榴夜有甘露,臣遞 門奏訖。」
〔言夜中聞奏,禁門已扃,於隔門遞入以奏也。〕
因蹈舞再拜,宰相亦帥百官稱賀。
〔帥,讀曰率;下同。〕
訓、元輿勸上親往觀之,以承天貺,上許之。百官退,班於含元殿。
〔紫宸,內殿也;含元,前殿也。上欲往觀甘露,故百官自紫宸退而出,立班於含元殿,以左、右金吾仗在含元殿前左右也。〕
日加辰,上乘軟輿出紫宸門,
〔軟輿,蓋以裀褥積而為之,下施竡,令人舉之。〕
升含元殿。先命宰相及兩省官詣左仗視之,良欠而還。
〔還,音旋,又如字。〕
訓奏:「臣與眾人驗之,殆非真甘露,未可遽宣布,
〔考異曰:按訓與韓約共謀,詐為甘露,而自言恐非真瑞者,蓋欲使宦官盡往金吾覆視,因伏兵誅之耳。故二十二日令狐楚所草制書亦云「兇渠仍請其覆視」。今從實錄。〕
恐天下稱賀。」上曰:「豈有是邪!」顧左、右中尉仇士良、魚志弘帥諸宦者往視之。
〔帥,讀曰率。〕
宦者既去,訓遽召郭行餘、王璠曰:「來受敕旨!」璠股栗不敢前,獨行餘拜殿下。時二人部曲數百,皆執兵立丹鳳門外,訓已先使人召之,令人受敕。獨東兵入,
〔河東兵也,「東」上逸「河」字。〕
【章:孔本正有「河」字。】
邠寧兵竟不至。
仇士良等至左仗視甘露,韓約變色流汗,士良怪之曰:「將軍何為如是﹖」俄風吹幕起,見執兵者甚眾,又聞兵仗聲。士良等驚駭走出,門者欲閉之,士良叱之,關不得上。
〔關,門牡也。上,時掌翻;下來上同。〕
士良等奔詣上告變。訓見之,遽呼金吾衛士曰:「來上殿衛乘輿者,人賞錢百緡!」宦者曰:「事急矣,請陛下還宮!」即舉軟輿,迎上扶升輿,決殿後罘罳,疾趨北出。
〔唐宮殿中罘罳,以絲為之,狀如網,以捍燕雀,非如漢宮闕之罘罳也。今諸宦者能決之而出,則可知矣。程大昌曰:罘罳者,鏤木為之,其中疏通,可以透明。或為方空,或為連鎖,甚狀扶疏,故曰罘罳,讀如浮思,猶曰{髟不}髵也。因其形似而想其本狀,自可見矣。罘罳之名既立,於是隨其所施而附著以為之名,其在宮闕則為闕上罘罳,臣朝於君,至闕下復思所奏是也。在陵垣則為陵上罘罳,不莽斫去陵上罘罳,而曰使人無復思漢者是也。卻而求之上古,則禮記疏屏亦其物也。疏者,刻為雲氣而中空玲瓏也。又有網戶,刻為連文,遞為綴屬,其形如網也。宋玉曰「網戶朱綴刻方連」是也。既曰刻,則是雕木為之,甚狀如網耳。後人因此遂有直織繼網而張之簷窗以護禽雀者。文宗甘露之變,出殿北門,裂斷罘罳而去,是真網也。此又沿放楚辭而施網焉者也。元微之為承旨時詩曰:「橤珠深處少人知,網索西臨太液池,浴殿曉聞天語後,步郎騎馬笑相隨。」自註云:「網索在太液池上,學士候對歇於此。」予按網索,乃是無壁或有窗處,以索掛網,遮護飛雀,故云網索,猶掛鈴之索為鈴索也。宋元獻喜子京召還為學士詩曰:「網索軒窗邃,鑾坡羽衛重。」用微之句也。若並今世俗語求之,則門屏鏤明格子是也。其制與青瑣同類,顧所施之地 不同而名亦隨異耳。〕
訓攀輿呼曰:
〔呼,火故翻。〕
「臣奏事未竟,陛下不可入宮!」金吾兵已登殿;羅立言帥京兆邏卒三百餘自東來,
〔邏,郎佐翻。〕
李孝本 帥御史臺從人二百餘自西來,
〔從,才用翻。〕
皆登殿縱擊,宦官流血呼冤,死傷者十餘人。乘輿迤邐入宣政門,
〔迤,移爾翻。邐,力爾翻。宣政門,宣政殿門 也。〕
訓攀輿呼益急,上叱之,宦者郗志榮奮拳毆其胸,偃於地。
〔郗,丑之翻。毆,烏口翻。偃者,偃仰而仆也。〕
乘輿既入,門隨闔,宦者皆呼萬歲,百官駭愕散出。訓知事不濟,脫從吏綠衫衣之,
〔衣,於既翻。〕
走馬而出,揚言於道曰:「我何罪而鼠謫!」人不之疑。王涯、賈餗、舒元輿還中書,相謂曰:「上且開延英,召吾屬議之。」兩省官詣宰相請其故,皆曰:「不知何事,諸公各自便!」士良等知上豫其謀,怨憤,出不遜語,上凓懼不復言。
士良等命左、右神策副使劉泰倫、魏仲卿等各帥禁兵五百人,露刃出閤門討賊。
〔復,扶又翻。帥,讀曰率。〕
王涯等將會食,
〔諸宰相每日會食於政事堂。〕
吏 白:「有兵自內出,逢人輒殺!」涯等狼狽步走,兩省及金吾吏卒千餘人填門爭出;門尋闔,其不得出者六百餘人皆死。士良等分兵閉宮門,索諸司,捕賊黨。
〔索,下客翻;下同。〕
諸司吏卒及民酤販在中者皆死,死者又千餘人,橫尸流血,狼藉塗地,諸司印及圖籍、帷幕、器冊俱盡。又遣騎各千餘出城亡追亡者,又遣 兵大索城中。舒元輿易服單騎出安化門,
〔安化門,長安南面西頭第一門。〕
禁兵追擒之。王涯徒步至永昌里茶肆,禁兵擒入左軍。涯時年七十餘,被以桎梏,掠治不勝苦,
〔被,皮義翻。桎,職日翻。梏,古沃翻。掠,音亮。治,直之翻。勝,音升。〕
自誣服,稱與李訓謀行大逆,尊立鄭注。王璠歸長興里私第,
【章:十二行本「里」作「坊」;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閉門,以其兵自防。
〔河東節度之兵也。〕
神策將至門,呼曰:「王涯等謀反,欲起尚書為相,魚護軍令致意!」
〔魚弘志時為右神策護軍中尉。將,即亮翻。〕
璠喜,出見之。將趨賀再三,
〔將,即亮翻。〕
璠知見紿,涕泣而行;至左軍,見王涯曰:「二十兄自反,胡為見引﹖」涯曰:「五弟昔為京兆尹,不漏言於王守澄,
〔王涯第二十,王璠第五。漏言事見上卷五年。〕
豈有今日邪!」璠俛首不言。又收羅立言於太平里,及涯等親屬奴婢,皆入兩軍繫之。戶部員外郎李元皋,訓之再從弟也,訓實與之無恩,亦執而殺之。故嶺南節度使胡証,家鉅富,
〔証,音正。〕
禁兵利其財,託以搜賈餗入其家,執其子塚,殺之。
〔塚,音殷。〕
又入左常侍羅讓、詹事渾鐬、翰林學士黎埴等家,
〔左常侍,左散騎常侍也。鐬,火外翻。〕
掠其貲財,掃地無遺。鐬,瑊之子也。坊市惡少年因之報私仇,殺人,剽掠百貨,
〔剽,匹妙翻。〕
互相攻劫,塵埃蔽天。
癸亥,百官入朝,
〔朝,直遙翻。〕
日出,始開建福門,
〔建福門,在大明宮丹鳳門之右。〕
惟聽以從者一人自隨,
〔從,才用翻。〕
禁兵露刃夾道。至宣政門,尚未開。時無宰相御史知班,百官無復班列。
〔新書儀衛志曰:朝日,殿上設黼扆,躡席、熏爐、香案,御史大夫領屬官至殿西廡,從官朱衣傳呼,促百官就列。文武班于兩觀,監察御史二人立于東西朝堂笂道以麘之。平明,傳點畢,內門開,監察御史領百官入。夾階監門校尉二人執門籍,曰唱籍,既視籍,曰「在」,入畢而止。次門亦如之。序班于通乾、觀象門南,武班居文班之次。入宣政門,文班自東門而入,武班自西門而入,至閤門亦如之。夾階校尉十人同唱,入畢而止。宰相兩省官對班于香案前,百官班于殿庭,左右巡使二人分麘于鼓鍾樓下。先一品班,次二品班,次三品班,次四品班,次五品班;每班尚書省官為首。武班供奉者立于橫街之北,次千牛中郎將,次千牛將軍,次過狀中郎將一人,次接狀中郎將一人,次押柱中郎將一人,次排階中郎將一人,次押散手仗中郎將一人,次左右金吾衛大將軍。凡殿中省監、少監、尚衣、尚舍、尚輦、奉御分左右,隨繖扇而立。東宮官居上臺之次,王府官又次之。唯三太、三少、賓客、庶子、王傅隋本品。侍中奏外辦,皇帝步出西序門,索扇,扇合;皇帝升御座,扇開,左右留扇各三。左右金吾將軍一人奏「左右廂內外平安。」通事合人贊,宰相、兩省官再拜升殿。朝罷,皇帝步入東序門。觀此,可以知甘露之亂,蕩無朝儀矣。〕
上御紫宸殿,問:「宰相何為不來﹖」仇士良曰:「王涯等謀反繫獄。」因以涯手狀呈上,召左僕射令狐楚、右僕射鄭覃等升殿示之。上悲憤不自勝,
〔勝,音升。〕
謂楚等曰:「是涯手書乎﹖」對曰:「是也!」「誠如此,罪不容誅!」因命楚、覃留宿中書,參決機務。使楚草制宣告中外。楚敘王涯、賈餗反事浮汎,
〔其敘事浮汎,蓋以王涯等非實反也。〕
仇士良等不悅,由是不得為相。
時坊市剽掠者猶未止,命左、右神策將楊鎮、靳遂良等各將五百人分屯通衢,
〔靳,居焮翻。〕
擊鼓以警之,斬十餘人,然後定。
甲子,以右僕射鄭覃同平章事。
賈餗變服潛民間經宿,自知無所逃,素服乘驢詣興安門,自言:「我宰相賈餗也,為奸人所污,
〔興安門,大明宮南面西來第一門。污,烏故翻。〕
可送我詣兩軍!」門者執送西軍。
〔西軍,右神策軍也,在大明宮西西內苑中。〕
李孝本改衣綠,
〔衣,於既翻。〕
猶服金帶,以帽障面,單騎奔鳳翔,
〔欲依鄭注也。〕
至咸陽西,追擒之。
李訓素與終南僧宗密善,往投之。宗密欲剃其髮而匿之,其徒不可。訓出山,
〔剃,他計翻。山即謂終南山。〕
將奔鳳翔,為盩厔鎮遏使宋楚所擒,
〔盩厔,音舟窒。〕
械送京師。至昆明池,訓恐至軍中更受酷辱,謂送者曰:「得我則富貴矣!聞禁兵所在搜捕,汝必為所奪,不若取我首送之!」送者從之,斬其首以來。
乙丑,以戶部侍郎、判度支李石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前河東節度使李載義復舊任。
〔王璠得罪,故載義復舊任。〕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于廟社,徇于兩市。
〔唐太廟在朱雀街東第一街之東北來第二坊。太社在街西第一街之西北來第二坊。兩市,長安城中東市、西市也。〕
命百官臨視,腰斬于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牦無遺,
〔牦,直利翻。〕
妻女不死者沒為官婢。百姓觀者怨王涯榷茶,或詬詈,或投瓦礫擊之。
〔詬,許候翻,又古候翻。詈,力智翻。礫,郎狄翻。〕
臣光曰:論者皆謂涯餗有文學名聲,初不知訓、注之謀,橫罹覆族之禍。
【章:十二行本「禍」下有「憤歎其冤」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云無註本亦無。】
橫,戶孟翻。〕臣獨以為不然。夫顛危不扶,焉用彼相!
〔論語載孔子之言。焉,於虔翻。〕
涯、餗安高位,飽重祿;訓、注小人,窮奸究險,
〔究,極也。〕
力取將相。涯、餗與之比肩,不以為恥;國家危殆,不以為憂。偷合苟容,日復一日,
〔復,扶又翻。〕
自謂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若使人人如此而無禍,則奸臣孰不願之哉!一旦禍生不虞,足折刑剭,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凶。剭,音屋。剭者,誅殺不於市。周制,誅大臣適甸師謂之剭。折,而設翻。〕
蓋天誅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35王涯有再從弟沐,
〔從,才用翻。〕
家於江南,老且貧。聞涯為相,跨驢詣之,欲求一簿、尉。留長安二歲餘,始得一見,涯待之殊落莫。
〔落,冷落也。莫,薄也。落莫,唐人常語。〕
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
〔嬖,卑義翻,又博計翻。〕
涯許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門以俟命;
〔造,七到翻。〕
及涯家被收,
〔被,皮義翻。〕
沐適在其第,與涯俱腰斬。
舒元輿有族子守謙,愿而敏,元輿愛之,從元輿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譴責,奴婢輩亦薄之。守謙不自安,求歸江南,元輿亦不留,守謙悲歎而去。夕,至昭應,聞元輿收族,守謙獨免。
〔王沐之并命,躁之禍也。舒守謙之幸免,愿之餘福也。禍福之應,天豈爽哉!〕
是日,以令狐楚為鹽鐵轉運使,左散騎常侍張仲方權知京兆尹。
〔考異曰:實錄,乙丑,閤門使馬元贄巳宣授仲方京兆尹,至此又言者,蓋當時止是口宣,至此乃降敕耳。〕
時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於兩中尉,
〔考異曰:皮光業見聞錄曰:「崔慎由以元和元年登第,至開成,已入翰林。因寓直之夕,二更以來,有中使宣召,引入數重門。至一處,堂宇華煥,簾幕俱垂。見左右二廣燃蠟而坐,謂慎由曰:『上不豫來已數日,兼自登極後聖政多虧。今奉太后中旨,命學士草廢音令。』慎由大驚曰:『某有中外親族數千口,列在搢紳,長行、兄弟、甥姪僅三百人,一旦聞此覆族之言,寧死不敢承命!況聖上高明之德,覆于八荒,豈可輕議!』二廣默然無以為對。良久,啟後戶,引慎由至一小殿。見文宗坐於殿上,二廣徑登階而疏文宗過惡,上唯俛首。又曰:『不為此拗木枕措大,不合更在此坐矣!』街談以好拗為『拗木枕』。仍戒慎由曰:『事泄即是此措大也!』於是二廣自執炬,送慎由出邃殿門,復令中使送至本院。慎由尋以疾出翰林,遂金縢其事付胤,故胤切於勦絕北司者由此也。誅北司後,胤方彰其事。」新傳曰:「慎由記其事,藏箱枕間。將沒,以授其子胤,故胤惡中官,終討除之。」按舊傳,崔慎由大中初始入朝為右拾遺、員外郎、知制誥,文宗時未為翰林學士。蓋崔胤欲重宦官之罪而誣之,新傳承皮錄之誤也。〕
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劉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義逸、劉英謻等,
〔惡,烏路翻。似先,姓;義逸,名。謻,直嚴翻。〕
李訓鄭注因之遣分詣鹽州,靈武、涇原、夏州、振武、鳳翔巡邊,
〔夏,戶雅翻。〕
命翰林學士顧帥邕為詔書賜六道,使殺之。會訓敗,六道得詔,皆廢不行。
〔六道即謂鹽、靈、夏、涇原、振武、鳳翔也。〕
丙寅,以帥邕為矯詔,下御史獄。
〔下,遐稼翻。〕
先是,鄭注將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
〔宋白曰:扶風縣本漢美陽縣地,今京兆府武功縣北美陽故城是也。隋開皇十六年,於今岐陽縣置岐山縣,武德三年 分岐山縣於圍川城,置圍川縣,貞觀八年改扶風縣。九域志,鳳翔府東至扶風八十里。先,悉薦翻。〕
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注知訓已 敗,復還鳳翔。仇士良等使人齎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押牙李叔和說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
〔說,式芮翻。為,于偽翻。好,如字。以好召之,言示之以無惡意也。〕
屏其從兵,於坐取之,
〔屏,必郢翻,又卑正翻。從,才用翻。坐,徂臥翻。〕
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於外,注獨與數人入。既啜茶,
〔啜,樞悅翻,飲也。〕
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乃出密敕,宣示將士,遂滅注家,并殺副使錢可復、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可復,徽之子;
〔錢徽見二百四十一卷穆宗長慶元年。〕
簡能,綸之子;
〔盧綸與吉中孚、韓翃、錢起、司空曙、苗發、崔峒、耿緯、夏侯審、李端皆以詩齊名,號大曆十才子。〕
傑,俛之弟也。
〔蕭俛事憲、穆,位至宰相。史言錢可復等皆名家子,以託身非人併命。〕
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詔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以左神策大將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
〔考異曰:據實錄,甲子已傳注首,而開成紀事二十六日方下詔削官爵,云鄭注初誅,京師尚未知。李潛用乙卯記亦云丁卯張仲清誘注而殺之。與開成紀事同。但開成紀事注傳云二十六日奏朝覲,恐誤。乙卯記,注庚申入覲,十九日也。至扶風,聞訓敗,乃還。似近之。實錄恐太在前。新本紀云戊辰張仲清殺注。今不書日以傳疑。〕
梟於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詔將士討賊有功及娖隊者,官爵賜曁各有差。
〔娖,則角翻。〕
右神策軍獲韓約於崇義坊,己巳,斬之。仇士良等各進階遷官有差。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宦官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
〔折,之舌翻。〕
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待進﹖」宦者稍屈,搢紳賴之。
時中書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闕。江西、湖南獻衣糧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從人。
〔分,扶問翻。從,才用翻;下導從同。〕
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無邪,神靈所祐,縱遇盜賊,亦不能傷。若內懷姦罔,雖兵衛甚設,鬼得而誅之。臣願竭赤心以報國,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導從足矣;
〔從,才用翻。〕
其兩道所獻衣糧,並乞停寢。」從之。
十二月,壬申朔,顧師邕流儋州,至商山,賜死。
〔儋,都甘翻。儋州,漢儋耳郡,至京師七千四百四十二里。商山即商嶺也,所謂「繞霤七盤」是也。貞元七年,刺史李西華患此路之險,自藍田至內鄉開新道七百餘里,迴山取塗,人不病涉,謂之偏路,行旅便之。〕
36榷茶使令狐楚奏罷榷茶,從之。
〔王涯誅,乃罷榷茶。〕
37度支奏籍鄭注家貲,得絹百餘萬匹,他物稱是。
〔稱,尺證翻。〕
庚辰,上問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對曰:「漸安。然比日寒冽特甚,
〔比,毗至翻。〕
蓋刑殺太過所致。」鄭覃曰:「罪人周親前已皆死,
〔周親,孔安國曰:周,至也。〕
其餘殆不足問。」時宦官深怨李訓等,凡與之有瓜葛親,
〔瓜葛有所附麗。言非至親,或群從中表相附麗以敘親好,若瓜葛然。〕
或蹔蒙獎引者,誅貶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訓、鄭注既誅,召六道巡邊使。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驛疾驅入金光門,
〔金光門,長安城西面北來第二門。〕
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譟縱橫走,
〔縱,子容翻。〕
塵埃四起。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韈而乘馬者。
〔韈,勿發翻。〕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
〔屬,之欲翻。〕
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
〔六典:唐都城三重:外一重名京城,內一重名皇城,又內一重名宮城,亦名子城。〕
左金吾大將軍陳君賞帥其眾立望仙門下,
〔大明宮城南面五門,望仙門在丹鳳門之左。帥,讀曰率。〕
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緋皁,
〔衣,於既翻。皁,在早翻。〕
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即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
〔剽,匹妙翻。幾,居衣翻。〕
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38甲申,敕罷脩曲江亭館。
〔以鄭注之言而脩之,注誅乃罷。〕
39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諸司官
【章:十二行本「官」下有「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雖為所脅從,涉於詿誤,
〔詿,古賣翻,又戶卦翻。〕
皆赦之。他人無得相告言及相恐愒。見亡匿者,勿復追捕,
〔愒,許葛翻。見,賢遍翻。復,扶又翻。〕
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
時禁軍暴橫,
〔橫戶孟翻。〕
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
〔勝,音升。〕
出為華州刺史,
〔華,戶化翻。〕
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
〔覘,丑廉翻。〕
云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今近不能制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於下馬橋,
〔閣本大明宮圖:下馬橋在建福門北。〕
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
〔跽,其几翻。〕
其黨訴於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賞曰:「屬有公事,
〔屬,之欲翻。〕
行當繼至。」遂杖殺之。
〔考異曰:開成紀事以祕書少監王會為京兆尹。按薛元賞已為京兆尹,紀事誤。〕
乃白服見士良,
〔白服,即待罪之素服。〕
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
〔為,于偽翻。〕
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
〔事見二百三十九卷憲宗元和十年。從,才用翻。〕
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開成元年(丙辰、八三六)
1春,正月,辛丑朔,上御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
〔南牙十六衛之兵,至此雖名存實亡,然以北軍衛南牙,則外朝亦將聽命於北司,既紊太宗之紀綱,又增宦官之勢焰,故馮定言其不可。〕
乃止。定,宿之弟也。
〔馮宿,穆宗長慶初知制誥。〕
2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3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寵,
〔荷,下石翻。〕
咸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設若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
〔剽,匹妙翻。橫,戶孟翻。〕
流血千門,
〔漢武帝起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後世遂謂宮門為千門。〕
僵尸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
〔恫,音通,痛也,又敕動翻。〕
臣欲身詣闕庭,面陳臧否,恐并陷孥戮,
〔否,音鄙。孥,音奴,子也。孥戮,戮及子也。〕
事亦無成。謹當脩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階下心腹,外為階下藩垣。如奸臣難制,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
4天德軍奏吐谷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5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滁州刺史。
〔袁州,漢宜春縣地,隋置袁州,京師東南三千五百八十里。滁州,二千五百六十四里。〕
6左僕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
〔從,千容翻。〕
其家夷滅,遺骸棄捐。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
〔為,于偽翻。瘞,於計翻。月令:孟春掩骼埋胔,以死氣逆生也。〕
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於城西,各賜一
【章:十二行本「一」上有「衣」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襲。
〔考異曰:開成紀事云:「京兆尹薛元賞於城西張村葬涯等七人。」今從新傳。〕
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於渭水。
7丁未,皇城留守郭皎
〔按舊制:車駕行幸,則京城置留守。今天子在上京而皇城置留守,當考。觀下奏,則知置皇城留守,宦官之意也。〕
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
〔軍器使即軍器庫使,內諸司使之一也。〕
遇立仗別給儀刀!」從之。
〔儀刀以木為之,以銀裝之,具刀之儀而已。〕
8劉從諫復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
〔讓檢校司徒。復,扶又翻。〕
稱:「臣之所陳,繫國大體。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
〔湔,則前翻。〕
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
〔荷,下可翻。〕
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章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時士良等恣橫,
〔橫,戶孟翻。〕
朝臣日憂破家。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不粗能秉政,
〔粗,坐伍翻。〕
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9夏,四月,乙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凡李訓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收復之。
10淄王協薨。
〔協,憲宗子。〕
11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僕射令狐楚代之。
12戊戌,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
〔從,千容翻。〕
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於事。陳後主、隋煬帝皆工於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
〔史言鄭覃能守經學以輔其君。〕
覃篤於經術,上甚重之。
13己酉,上御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復有猜阻,
〔復,扶又翻。〕
人情忷忷,士民不敢解衣寢者數日。乙丑,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面釋其疑。上為召士良等出,
〔為,于偽翻。〕
上及石等共諭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14閏月,乙西,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嘗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
〔散,蘇旱翻。〕
惟聽為可以然。」
15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16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
〔右軍,右神策軍。〕
上取之入宮。秋,七月,右拾遺魏謩上疏,以為:「陛下不邇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鰥夫。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
〔唐內諸司宥教坊使、莊宅使,皆宦者為之。〕
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昔漢光武一顧列如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
〔光武時,宋弘大司空,嘗讌見,御座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撤之。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
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歐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
〔考異曰:實錄上云「取孝本女二人入內」,下魏謩疏云「取孝本次女一人入內」。所以如此不同者,蓋孝本二女皆籍沒布右軍,先取長女入內,謩不之知;又取次女,謩乃知之上疏故也。〕
擢謩為補闕,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憐孝本女
【章:十二行本「女」下有「宗枝」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髫塀孤露,
〔髫,于聊翻,小兒垂髮也。塀,初覲翻,小兒毀齒也。〕
故收養宮中。謩於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制辭以賞之。謩,徵之五世孫也。
〔魏徵以直事太宗。〕
17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后弟,
〔事始二百四十三卷大和二年。〕
事覺;八月,甲辰,流驩州,於道賜死。趙縝、呂璋等皆流嶺南。
〔縝,止忍翻。〕
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有自左軍出鎮鄜坊
〔左軍,左神策軍。〕
未償而死者,軍中徵之於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徵於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仇士良由是恨洪。
太后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
〔孱,鉏山翻。〕
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內外族諱,因士良進達於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上以本為真太后弟,戊申,擢為右贊善大夫。
18九月,丁丑,李石為上言宋申鍚忠直,
〔為,于偽翻。〕
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俛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
〔氙,美辨翻,俯也。泫,胡犬翻。〕
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
〔謂漳王湊也。幾,居衣翻。〕
況申錫,僅全腰領耳。非獨內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曏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
〔謂漢昭帝知燕、蓋、上官之詐也。〕
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凓色。庚辰,詔悉復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成固縣屬興元府。〕
19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桉,
〔桉,與案同,文案也。句斷。〕
益坐贓三千餘緡,繫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穀,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辛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
〔易,以豉翻。〕
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梧州,因蒼梧邵而名,至京師五千五百里。好,呼到翻。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20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毬鞠之會什減六七,
〔樂,音洛。史炤曰:鞠以皮為之,今通謂之毬。〕
雖宴享音伎雜遝盈庭,
〔遝,達合翻。〕
未嘗解顏;閒居或徘徊眺望,
〔眺,他弔翻。〕
或獨語歎息。壬午,上於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
〔為理,猶言為治也。〕
上曰:「朕每讀書,恥為凡主。」李石曰:「方今內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御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稜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甲申,上復謂宰相曰:
〔復,扶又翻。〕
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21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
〔藏,徂浪翻。〕
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既而果得繒帛妄稱漬污者,
〔漬,疾智翻。污,烏故翻。〕
敕赦之,給事中狄兼謩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諭之曰:「有司請檢之初,朕既許之矣。與其失信,寧失罪人。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22十二月,庚戌,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於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
〔撓,奴巧翻,又奴教翻。〕
陛下亦宜有以褒之。庶幾內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從之。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23己未,淑王縱薨。
〔縱,順宗子。〕
二年(丁巳、八三七)
1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朕聞竇易直為相,
〔竇易直為相於長慶、寶曆。〕
未嘗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2均王緯薨。
〔緯,順宗子。〕
3三月,有彗星出於張,
〔彗,祥歲翻,又旋芮翻,又徐醉翻。〕
長八丈餘。
〔長,直亮翻。〕
任申,詔撤樂減膳,以一日之膳分充十日。
4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於便殿,
〔柳公權先除翰林侍書學士,今以翰林學士兼侍書。〕
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澣矣!」
〔澣,戶管翻。〕
眾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諫諍,明賞罰,乃可以致雍熙。服澣濯之衣,乃末節耳。」上曰:「朕知舍人不應復為諫議,
〔杜佑通典曰:中書舍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得比。〕
以卿有諍臣風采,須屈卿為之。」乙巳,以公權為諫議大夫,餘如故。
5戊戌,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6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府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下不堪命,故作亂。丁未,貶泳澧州長史。
〔澧州,京師東南一千八百九十三里。澧,音禮。〕
戊申,以左金吾將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7秋,七月,癸亥,振武奏党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剽,匹妙翻;下同。〕
8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諫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
〔記:文王之為世子,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曰:「安。」文王乃喜。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至於復初,然後亦復初。食上必在視寒暖之節。史炤曰:熟食曰饔,具食曰膳。膳之為言善也。〕
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
〔為太子不令終張本。〕
溫乃辭侍讀;章未,罷守本官。
〔考異曰:「兼太子侍讀,每晨至少陽院,午見太子。溫云云,太子不能行其言。溫稱疾,上不悅,改太常少卿。未幾,拜給事中。」按溫已為給事中,乃兼太子侍讀。舊傳誤。今從新傳。〕
9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度使劉沔擊破之。
10八月,庚戌,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
〔唐因隋制,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正一品。〕
立敬宗之子休復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杞王,成美為陳王。癸丑,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蔣,古國名。左傳:凡、蔣、邢、茅、胙、祭。〕
11河陽軍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
〔索,山客翻。〕
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12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劉昫曰:時上好文,鄭覃以宰臣判國子祭酒,依後漢蔡邕刊碑列於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上又俴翰林勒字官校字體,又乖師法。故石經立後數十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
13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后族人,
〔晉江,故晉安郡晉安縣地。吳置東安縣,晉改曰晉安,隋改曰南安,開元八年分南安置晉江縣,帶泉州。〕
詔御史臺按之。
14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15甲寅,御史臺奏蕭弘詐妄;詔遞歸鄉里,
〔令所過給食而遞歸也。〕
不之罪,冀得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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