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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新竹县采访册
卷三
目录
桥梁
竹堑堡桥梁
竹南堡桥梁
竹北堡桥梁
津渡
竹堑堡津渡
竹南堡津渡
竹北堡津渡
义冢
竹堑堡义冢
竹南堡义冢
竹北堡义冢
水利
竹堑堡圳
竹南堡圳
竹北堡圳
竹堑堡陂
竹南堡陂
竹北堡陂
桥梁
津渡
义冢
水利
桥梁
竹堑堡桥梁
登瀛桥(旧名瓦窑沟桥,俗或呼栏杆桥)在县城南门外瓦窑沟(俗呼溪子底),为县城适巡司埔及内山各庄之所。长五丈一尺四寸,宽六尺六寸;桥上翼以扶栏。「厅志」云:『乾隆五十四年,业户何崇德捐建。道光九年重修』(以上据「厅志」)。同治十二年,绅士郑如梁、郑如云、郑如淇、郑如兰、郑如汉等重修(详「竹堑堡碑碣」「登瀛桥碑」)。光绪十六年,绅士郑如兰、李联萼等重修。
万年桥(旧名湳子桥)在县北二里湳子沟,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湳子旧社各庄之所。长一丈八尺,宽八尺。嘉庆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创建木桥,并于桥南北各砌石块为路,共计长一里许。道光二十二年,旧桥朽坏,郊铺金长和、绅士郑用锺、李锡金、郑用哺等鸠捐重修;并于桥南北石路中间改用石板,两旁夹以石块(详「竹堑堡碑碣」「湳子庄万年桥碑」)。同治七年(「厅志」作同治八年,今据碑记订正),同知严金清、绅士林恒茂、林福祥、郑永承、郊铺金长和等鸠捐重修;仍其旧址累石为圆洞桥,桥上翼以石栏,更名万年桥(详「竹堑堡碑碣」「重修湳子庄万年桥碑」)。光绪十三年,绅士郑如兰、吴逢沅等重修(有捐资姓名小碑)。
隆恩牛埔桥在县西三里牛埔庄,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香山之所。长二丈四尺,宽九尺;桥上翼以扶栏。嘉庆间,官民捐建。光绪二十年,庄耆郭贻香重修。
槺榔牛埔桥在县西北八里(「厅志」作六里)槺榔庄,为县城适海口之所。长四丈四尺八寸,宽五尺一寸;桥上翼以扶栏。庄民捐建(年月无考)。
以上竹堑堡桥梁计四条,皆「厅志」所已载。今于有碑记者兼考碑记、无碑记者遵照册式访查,量明备载。
迎春桥在县城东门外濠沟,为县城适枕头山火车头及各庄之所。长二丈五尺三寸,宽八尺五寸。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厅志」不载此桥。按「淡水厅城碑」云:『城既毕,乃浚濠而桥其上』。「厅志」「建置志」「城池」亦云:『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各长二丈六尺,阔五尺』。今据城碑参「厅志」详载)。光绪十五年,绅士吴逢沅、李祖琛等捐修。
集福桥在县城东门外,为县城适火车头及各庄之所。长一丈七尺,宽四尺二寸。创建年月无考;光绪六年,蔡文其等捐修。
东门土城外桥在县东门土城外濠沟,为县城适火车头及各庄之所。长一丈六尺二寸,宽三尺五寸。嘉庆十八年,绅民捐建。道光二十年,同知曹谨、董事郑用锺、洪德梁重修(此桥创建年月本无可考。按「厅志」「建置志」「城池」:『嘉庆十八年,同知查廷华重修土城,城外阔一丈,植竹;竹外阔一丈,开沟,沟深亦一丈』。又叙土城云:『道光二十二年,同知曹谨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意开沟时即有此桥,故创建、重修年月悉据「厅志」备载)。
水碓边桥
福德埔桥在县东三里大陂坪,为县城适九甲埔、六张犁各庄之所。长三丈,宽三尺五寸。同治间,庄民捐建。
六张犁桥在县东八里六张犁庄,为县城适竹北堡新埔各庄之所。长二丈四尺,宽四尺八寸。庄民捐建(年月无考)。
长生桥(原名高枧桥,又名永安桥)在县东二十里高枧头,为九芎林适树杞林各庄之所。长九丈二尺,宽五尺;桥上翼以扶栏。嘉庆二十三年,林先坤、徐熙振等捐建(详「竹堑堡碑碣」「高枧桥碑」)。咸丰六年,谢观连等重修,更名永安桥(详重修「高枧桥碑」)。同治三年,林上华、刘如栋、黄坤南等重修,更名长生桥(详「重修高枧桥碑」)。
发发桥在县东二十二里中坑日,为九芎林适竹北堡新埔、咸菜瓮各庄之所。长四丈,宽三尺六寸。道光十二年,庄民捐建。
石壁潭桥在县东二十五里石壁潭庄,为石壁潭适九芎林各庄之所。长二丈八尺,宽三尺。光绪八年,曾云中建。
西门外桥在县城西门外濠沟,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隙子、牛埔各庄之所。长一丈七尺,宽一丈。创建年月无考,意建城开濠时即有此桥。
西门土城外桥在县西门土城外濠沟,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隙子、牛埔各庄之所。长二丈九尺,宽四尺五寸。创建重修年月,与东门土城外桥同。
隙子溪桥在县西三里隙子溪。光绪初,绅士郑如兰建。今废。
五株松桥在县西五里,土名五株松,为南北往来孔道、牛埔适香山各庄之所。长三丈三尺五寸,宽三尺。创建年月无考。
御史崎桥在县南三里御史崎,为县城适柴桥、石屑仑各庄之所。长一丈四尺,宽五尺四寸。光绪初建。
永安桥在县南十里双溪崎下,为县城适双溪各庄之所。长五丈,宽四尺八寸。同治十三年,林恒茂建。
北门土城外桥在县北门土城外濠沟,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湳子庄之所。长一丈四尺,宽八尺。创建年月,与东门土城外桥同。
旧社桥在县北四里旧社小溪,为南北往来孔道、旧社庄适新社各庄之所。长三丈三尺,宽三尺四寸。创建年月无考;光绪十三年,铺户洪合春重修。
三重埔桥在县东南十八里三重埔,为县城适树杞林各庄之所。长三丈二尺,宽三尺。彭阿福建(年月无考)。
树杞林桥在县东南二十五里树杞林街头,为树杞林适石壁潭各庄之所。长四丈,宽四尺。彭李强建(年月无考)。
石井桥在县东南二十五里石井山下,为月眉、赤柯坪各庄入县城之所。长六丈,宽三尺六寸。光绪十八年,黄和顺等捐建。
建福桥在县东南二十八里月眉崎下,为月眉庄适富兴庄之所。长八丈,宽三尺六寸。同治三年,张梯青等捐建。
社关口桥在县东南三十里北埔尾社关口,为北埔适中兴庄之所。长八丈,宽四尺。光绪十八年,姜绍基妻曾氏建。
福安桥在县东南三十里中兴庄崎下,为中兴庄适月眉各庄之所。长七丈八尺,宽二尺六寸。咸丰九年,刘开济建。
鸭母寮桥在县西北二里树林头庄,为县城适树林头各庄之所。长一丈一尺,宽五尺四寸。庄民捐建(年月无考)。
树林头庄尾桥在县西北三里树林顶庄尾,为树林头庄适苦楝脚各庄之所。长一丈五尺二寸,宽四尺二寸。庄民捐建(年月无考)。
苦楝脚桥在县西北五里苦楝脚庄,为苦楝脚庄适槺榔、牛埔各庄之所。长一丈七尺,宽五尺三寸。庄民捐建(年月无考)。
以上竹堑堡桥梁计二十□条,新辑。
第一道铁路桥在县东二里枕头山下六十甲圳,为火车适台北之所(第二道以下同,皆自南而北挨次递叙)。长二丈八尺,宽一丈六尺。
第二道铁路桥在县东三里陂脚庄车路沟。长三丈六尺,宽一丈五尺。
第三道铁路桥在县东三里后庄沟。长三丈五尺,宽一丈五尺。
第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四里隆恩圳。长七丈八尺,宽一丈四尺。
第五道铁路桥在县东四里潘拱陂。长六丈四尺,宽一丈四尺。
第六道铁路桥在县东四里小圳沟。长一丈三尺,宽一丈四尺。
第七道铁路桥在县东五里土地公沟。长六丈四尺,宽一丈五尺。
第八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五里乌树林溪。长三十二丈,宽一丈八尺。
第九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五里乌树林圳沟。长一丈五尺,宽一丈四尺。
第十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七里下斗仑溪。长四十八丈;又全铁浮桥一十五丈,共计长六十三丈。宽二丈八尺。
第十一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七里番子园。长五丈八尺,宽一丈五尺。
第十二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八里新社溪,土名豆子埔。北首一段长一十九丈八尺,中间全铁浮桥长二十丈,南首一段长二十四丈五尺,共计长六十四丈三尺。宽二丈三尺。
第十三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八里新社溪,土名新社头。长一十二丈,宽一丈四尺。
第十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一里新陂圳。长二丈三尺,宽一丈四尺。
第十五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二里番子陂圳。长二丈二尺,宽一丈四尺。
竹南堡桥梁
中港北门桥(「厅志」作中港大桥)在县西南二十五里中港土城北门外(「厅志」作厅南二十五里中港新街顶),为南北往来孔道、咸水港适中港街之所。长四丈五尺,宽四尺五寸。创建年月无考;同治二年、光绪十年,中港街绅商先后捐修。
中港南门桥在县西南二十五里中港土城南门外(未建土城以前,其地名妈祖宫口,故「厅志」作妈祖宫桥),为南北往来孔道、中港街适曲栗县后垄街之所。长一丈五尺,宽一丈。创建年月无考;光绪十七年,中港街绅商捐修。
五福桥(「厅志」作塭仔头桥)在县西南三十里中港渡船头(「厅志」作厅南中港溪墘),为南北往来孔道、中港街适曲栗县后垄之所。长九丈五尺,宽三尺六寸。桥之南垒石块为长堤,长一里许;底宽一丈一尺,面宽八尺。同治十一年,绅士郑如兰、林恒茂、陈思铭、林亨嘉、杜祥喜、林祥瑞等倡捐建(详「竹南堡碑碣」「五福桥碑」)。光绪六年,厦门绅士叶文澜捐银八百圆重修。
以上竹南堡桥梁计三条,皆「厅志」所已载。今于有碑记者兼考碑碣、无碑记者遵照册式访查,量明备载。
灰窑子溪桥在县西南二十七里中港灰窑子溪,为中港适口公馆各庄之所。长二丈二尺,宽二尺。光绪十五年,绅士陈绍熙建。
桃子园濑桥在县西南三十里中港之上游瓦窑溪,土名桃子园濑,为头分庄(分俗作份,非),适曲栗县中港南堡南港各庄之所。长一十二丈,宽二尺四寸。光绪十三年,张义和建(每遇秋冬水浅,架此以便行人来往;其春夏水盛之时,则设义渡船以济。互见「竹南堡津渡」流水潭义渡)。
流水潭桥在县西南二十七里流水潭庄番佃圳沟,为中港适茄冬坑各庄之所。长四丈二尺,宽二尺六寸。光绪八年,庄民捐建。
东庄桥在县西南二十六里东庄子,为中港适东庄子、头分各庄之所。长二丈六尺,宽三尺二寸。同治四年,庄民捐建。
新车路桥在县南三十二里尖山脚,为尖山脚庄适头分各庄之所。长四丈八尺,宽三尺二寸。光绪十二年,头分街铺户陈义发建。
以上竹南保桥梁计五条,新辑。
竹北堡桥梁
杨梅坜桥在县东北三十七里杨梅坜溪(「厅志」云:『厅北四十里杨梅坜街南』),为南北往来孔道、崩陂适杨梅坜之所。今废。
以上竹北堡桥梁一条,参「厅志」。
永济桥在县东北四十二里头重溪,为南北往来孔道、杨梅坜适淡水县中坜之所。长五丈四尺五寸,宽三尺四寸。道光三十年,淡水同知黄开基、绅士郑用锡建。光绪四年,林七和、杨应成、庄阿秀、戴水灵等重修;更名通济桥(各有捐资姓名碑记)。
广安桥在县东二十里太平窝口,为新埔适枋寮各庄之所。长一十五丈,宽六尺。创建年月无考;光绪十八年,绅士蔡景熙重修。
安步桥在县东三十九里高桥坑,为新埔适咸菜瓮各庄之所。长四丈,宽五尺;桥上翼以扶栏。创建年月无考;光绪十九年,庄民捐修。
登瀛桥在县东五十七里马武督小溪,为马武督适大科嵌之所。长五丈余,宽五尺。光绪十九年,郑有勤建。
以上竹北保桥梁计四条,新辑。
第一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二里凤山溪,为火车适台北之所(第二道以下同,自南而北挨次递叙)。桥之东北属竹北堡,桥之西南属竹堑堡。桥长一十七丈六尺,又全铁浮桥长一十二丈,又桥长一十六丈,又全铁浮桥长二十丈,共计长六十五丈六尺。宽各二丈五尺。
第二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二里凤山崎顶。长二丈,宽一丈五尺。
第三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三里。长二丈五尺,宽一丈五尺。
第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四里。长二丈,宽一丈五尺。
第五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八里。长一丈六尺,宽九尺。
第六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九里。长三丈五尺,宽一丈五尺。
第七直铁路桥在县东北十九里。长一丈五尺,宽九尺。
第八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里。长一丈四尺,宽九尺。
第九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里。长一丈五尺,宽九尺。
第十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一里大湖口小溪。长九丈六尺,宽一丈八尺五寸。
第十一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一里。长一丈二尺二寸,宽九尺。
第十二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二里。长二丈五尺,宽一丈五尺。
第十三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二里。长二丈八尺,宽一丈五尺。
第十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三里。长一丈,宽七尺一寸。
第十五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四里。长四丈三尺五寸,宽一丈二尺三寸。
第十六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五里。长二丈三尺五寸,宽一丈二尺七寸。
第十七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六里。长七丈七尺五寸,宽一丈七尺五寸。
第十八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七里。长四丈,宽一丈四尺。
第十九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七里。长三丈四尺二寸,宽一丈四尺。
第二十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二十八里。长三丈三尺三寸,宽一丈三尺五寸。
第二十一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六里瓦窑。长一丈六尺,宽九尺。
第二十二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七里杨梅坜小溪。长八丈四尺,宽一丈七尺五寸。
第二十三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七里。长三丈七尺三寸,宽一丈七尺二寸。
第二十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七里杨梅坜小溪。长八丈八尺,宽一丈七尺。
第二十五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八里。长一丈一尺,宽一丈一尺五寸。
第二十六道铁路桥在县东北三十八里。长八尺九寸,宽九尺五寸。
第二十七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里。长八丈六尺五寸,宽一丈七尺七寸。
第二十八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二里头重溪。长四丈二尺七寸,宽一丈三尺二寸。
第二十九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二里许。长七尺九寸,宽九尺。
第三十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三里。长九尺二寸,宽一丈。
第三十一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三里许。长八尺,宽一丈。
第三十二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四里。长八尺三寸,宽一丈零五寸。
第三十三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四里许。长七尺一寸,宽一丈。
第三十四道铁路桥在县东北四十五里土牛沟。桥之西南属新竹县竹北堡,桥之东北属淡水县桃涧堡。长七尺五寸,宽四尺五寸。
以上竹北堡铁路桥计三十四条,新辑。
津渡
竹堑堡津渡
井水港官渡在县西南十二里井水港,为南北往来孔道、香山适咸水港之所。海潮涨时,两岸相距六、七丈。官渡船一,道光十八年淡水同知娄云捐设。渡夫一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二十文,每年共给工食钱四十三千二百文;又修船工费钱一十二千文:于捐置义渡租项下支给(详「竹堑堡碑碣」「义渡碑(一)」)。今废。
以上竹堑堡官渡一条,「厅志」未载;今据道光十八年捐设义渡原案及「义渡碑」补辑。
咸水港官渡在县西南十五里咸水港(「厅志」作咸水港渡,厅南十七里),为南北往来孔道、井水港适竹南堡中港之所。海潮涨时,两岸相距七、八丈。北岸属竹堑堡,南岸属竹南堡。官渡船一,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捐设。渡夫一名半,日给工食钱二百四十文,每年共给工食钱八十六千四百文;又修船工费钱一十二千文:于捐置义渡租项下支给(详「竹堑堡碑碣」「义渡碑(一)」)。
金门厝义渡原在县北四里(「厅志」作三里)金门厝溪,名湳子河义渡。今在金门厝溪之上游旧社溪,名旧社溪义渡,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往竹北堡凤山崎之所。两岸相距二十八丈。义渡船一,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殷户林先坤、王廷用、王廷昌、范昌睦等捐施义租七十九石七斗。每年除给渡夫工食谷五十石外,尚存谷二十九石七斗存交殷户经理,以备修船之用(详「竹堑堡碑碣」「湳子河义渡碑」)。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以钱茂祖等捐设义渡船一只,每年止于正、二、三、四、五、六、七、八等月雇责渡夫撑驶,不取渡费。一交冬令溪水浅小,船筏难施。又白砂墩溪港一道久两成溪,雨止乃涸,向不用船;每届秋令,海口沙塞,积水难消,商民均有涉水之虞。更定每年九月初间,一律架搭木桥。年给木料工费银四十五圆,于捐置义渡租项下支给;责成该处总理及对保头役,届期禀请发价架搭,以利行旅(详「竹堑堡碑碣」「义渡碑(一)。后金门厝溪淤浅,移设于上游之旧社溪(按南北往来官路原在金门厝溪,后改由旧社溪)。
以上竹堑堡官渡、义渡计二条,参「厅志」并据案卷碑碣详载。
天罡沟渡在县北四里金门厝溪之下游天罡沟,为县城适麻园、红毛港各社之所。两岸相距二十六丈。民渡船一,咸丰间设。光绪十九年,原渡船朽坏不堪驶用,绅士陈朝纲禀官,请将原施斗仑溪义渡船一只移设天罡沟,责成渡夫撑驶照管;知县叶意深批准立案,渡船钱四文。
斗仑渡在县东北七里旧社溪之上游斗仑溪,为县城适斗仑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义渡船一。光绪初,绅士陈朝纲捐设。十九年新建铁路成,跨溪造桥,渡船无用;禀请移设为天罡沟义渡船有案,斗仑渡废。
新社渡在县北六里新社溪,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竹北堡凤山崎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七丈。民渡船一,咸丰间设。渡船钱四文。
新庄子渡在县北七里新社溪之下游,为县城往新庄子、白地粉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丈。民渡船一,道光间设。渡船钱四文。
竹堑港渡在县西北九里竹堑南港,为县城适船头、溪洲、鱼寮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民渡船一,乾隆间设。渡船钱四文。
鱼寮渡在县北十里竹堑北港,为船头、溪洲适鱼寮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五十余丈。民渡船一,道光初设。渡船钱八文。
六张犁上渡在县东七里九芎林南溪,为九甲埔适六张犁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渡船钱四文。
六张犁下渡在县东七里九芎林南溪,为县城适六张犁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道光间设。渡船钱四文。
菜头寮渡在县东十五里九芎林南溪,为菜头寮适上员山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光绪十年庄民捐设。渡船钱四文。
北济安义渡在县东十二里九芎林北溪、土名犁头嘴山下,为县城适新埔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义渡船一,光绪四年绅士陈朝纲设;并施义租三十二石(田在土地公埔庄),每年除给渡夫工食谷二十六石外,尚剩六石存作修船之用,禀官有案。
水坑口渡在县东十二里九芎林北溪,为隘口各庄适新埔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渡船钱四文。
五座屋渡在县东十五里九芎林北溪,为县城适九芎林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渡船钱四文。
九芎林义渡在县东十八里九芎林溪,为九芎林适二重埔、树杞林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五十余丈。义渡船一,咸丰间设。光绪十九年,绅士郑献瑞、彭殿华、刘如栋等倡捐置买义田,年收租榖四十三石;每年除给渡夫工食谷四十石外,尚剩三石存作修船、修路诸费。
石壁潭渡在县东二十五里九芎林溪之上游、土名石壁潭嵌下,为树杞林适石壁潭各庄之所。两岸相距四十余丈。民渡船一,道光间设。渡船钱四文。
石壁潭义渡在县东二十三里九芎林溪之上游大溪中,为树杞林庄适石壁潭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义渡船一,光绪十九年绅士彭殿萃捐设;并施义租三十石,以为每年渡夫工食经费。
夹水潭渡在县东三十里五指山、油罗两溪汇合之处石壁潭渡之上游、土名夹水潭,为夹潭适鹿寮坑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五十余丈。民渡船一,光绪初庄民捐设。渡船钱四文。
藤寮坑渡在县东三十五里夹水潭渡之上游,为藤寮坑适横山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民渡船一,光绪初庄民捐设。渡船钱四文。
鹿寮坑口渡在县东三十一里油罗溪,为山猪湖适鹿寮坑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民渡船一,光绪十八年庄民捐设。渡船钱四文。
以上竹堑堡义渡、民渡计十八条,新辑。
竹南堡津渡
中港官渡在县西南三十里中港(「厅志」作二十七里),为南北往来孔道、中港适曲栗县后垄之所。海潮涨时水大,两岸相距一里许;水小,两岸相距半里(潮水退尽、溪水小时,两岸相距不过二十余丈,可厉可揭)。北岸属本县竹南堡、南岸属曲栗县中港南堡。官渡船二,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捐设。渡夫六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二百二十文,每年共给工食钱四百七十五千二百文;又修船工费并篙索器具,共钱三十三千文,又每五年大修一次,共给工料银八十五圆;均于捐置义渡租项下支给(详「竹堑堡碑碣」「义渡碑(一)」。「厅志」云:『官渡船一,乾隆五十二年设』;或是从前旧制。然「厅志」为同治十年修,未载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捐设,讵未检十八年义渡原案欤?
以上竹南堡官渡一条,参「厅志」并据道光十八年义渡原案及「义渡碑」详载。
头湾义渡在县南二十八里(「厅志」作二十五里)内湾溪,为斗换坪适头湾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义渡船一,道光六年庄民公设。
九信埔义渡在县南三十里内湾溪头湾义渡之上游,为头湾适九信埔、三湾各庄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义渡船一,道光间庄民公设。
以上竹南堡义渡二条,参「厅志」。
腰肚角渡在县南三十二里三湾溪九信浦渡之上游,为腰肚角适秃山各庄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民渡船一,渡船钱四文。
田尾渡在县南四十四里内湾溪腰肚角渡之上游,为南埔适田尾、南庄各庄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民渡船一,光绪十九年各脑户公设。渡船钱四文。
以上竹南堡民渡二条,新辑。
口公馆义渡在县西南三十里中港之上游口公馆溪,为中港适曲栗县中港南堡南港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北岸属本县竹南堡,南岸属曲栗县中港南堡。义渡船一,同治三年谢恒安倡捐设。光绪十年,方泉源等重修。十九年,曲栗县民张义和捐施义租六十石,以三十石为口公馆渡每年渡夫工食经费;是年六月,禀官出示有案。
流水潭义渡在县南三十里中港之上游瓦窑溪,为头分适曲栗县中港南堡南港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二丈。北岸属本县竹南堡,南岸属曲栗县中港南堡,义渡船一,光绪元年庄民捐设。十九年,曲栗县民张义和捐施义租六十石,以三十石为流水潭渡每年渡夫工食经费;是年六月,禀官出示有案。
以上竹南堡义渡二条,据案卷新辑。
竹北堡津渡
凤山崎官渡在县东北十里凤山溪枋寮渡之下游,为南北往来孔道、县城适竹北堡凤山崎之所。两岸相距四十余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厅志」:官渡船一(收充经费,今无案可稽)。光绪十九年,新建铁路桥成,官渡废。
以上竹北堡官渡一条,参「厅志」。
咸菜瓮渡在县东四十二里咸菜瓮溪,为咸菜瓮适竹堑堡鹿寮坑、北埔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民渡船一,道光间设。渡船钱四文。
南济安义渡在县东三十里咸菜瓮渡之下游,为水汴头适竹堑堡坪林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义渡船一,光绪十八年绅士陈朝纲捐设;并施义租一十九石(田在溪南竹堑堡南片庄),每年除给渡夫工食谷一十七石外,尚剩二石存作修船之用。
广安义渡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溪南济安义渡之下游,为新埔适竹堑堡九芎林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义渡船一,道光间绅士潘荣光捐设。光绪十九年,荣光次子澄汉捐施义租一十五石,以充每年渡夫工食经费。
新埔口渡在县东二十一里新埔溪广安义渡之下游,为新埔各庄入县城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丈。义渡船一,光绪初绅士蔡景熙捐设。又于秋冬水小,架搭木桥以便行人。来往渡船钱四文。
枋寮渡在县东北十三里新埔口渡之下游,为枋寮庄适竹堑堡犁头嘴尾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民渡船一,渡船钱四文。
以上竹北堡义渡、民渡共计□条,新辑。
北势子渡在县北十里凤山溪之下游,为县城适竹北堡猫儿碇各庄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余丈。北岸属竹北堡,南岸属竹堑堡。民渡船一,咸丰间庄民捐设。渡船钱四文。
义冢
竹堑堡义冢
巡司埔尾义冢在县南一里许巡司埔尾虎头山下。乾隆间,绅士禀请置(见「竹堑堡碑碣」「宪禁冢碑」及历任同知知县告示)。同治六年,旧淡水厅同知严金清清厘冢界,亲诣勘明,丈得何太田九分八厘、何千田六分一厘六毫、园五分七厘六毫、傅家旷埔五分四厘、郑戆田五分四厘八毫、黄复田九分七厘九毫、郑烧辉园四厘八毫、蔡考园五厘四毫、土地公园四分三厘二毫,共计田园埔地四甲七分七厘三毫,皆系侵占冢地;饬差拿办,限令将田园陂塘填塞平复,以复义冢在案。
中冢在县城南二里巡司埔义冢之西。乾隆间,绅士禀请置。道光十六年,淡水同知玉庚捐廉,谕绅士葬寄停大众庙无主骸罐三百余具于此(详「竹堑堡碑碣」「义冢碑」)。
按「厅志」云:『中冢,一在厅治南门外巡司埔尾,一在中冢边。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谕诸绅士捐设』。今按巡司埔尾土名外较场,在虎头山之下,无中冢之名;中冢乃在外较场之西,即土名中冢。宪禁冢碑云:『乾隆四十二年间,息庄佃民及诸绅士人等先后佥请各前宪准以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蜞窝、鸡蛋面设为义冢各在案』。因知巡司埔尾义冢及中冢即「宪禁冢碑」内所云巡司埔之地;其建置在乾隆年间,非始于道光十六年同知玉庚也。玉庚乃于道光十六年二月就中冢之地捐葬寄停无主骸罐三百余具耳。即玉庚所立义冢碑亦云:『再查大众寺旁有公山一区,平原爽垲,可以卜葬』。是玉庚以前早已置为义冢;碑文具在,可考而知也(详见「竹堑堡碑碣」「宪禁冢碑」、「示禁碑」、「义冢碑」)。
土地公坑埔顶义冢在县城外东南一带。东自埔顶外车路起、至石头坑止,计五百六十丈;西自土地公坑崎顶路左起、至双溪崎头止,计三百七十丈;南白双溪崎头起、至外车路止,计八百八十丈;北自石头坑起、至吴奇坑仑透土地公崎顶止,计八百八十丈:共计周广二千六百九十丈。道光七年淡水同知李慎彝以郭、陈、苏三姓控争埔园缠讼不休,谕饬城工总董曾青华等筹款置买并据郭棠棣自行禀充,即饬总董量明丈尺,立石为界,绘图附案(详见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告示及竹堡堑义冢各碑)。
再查土地公坑埔顶义冢总界外,尚有青草湖、芎蕉湾、大崎、中心仑、石碎仑、头埔、二埔、隙子山、虎头山、蜈蜞窝、十八尖山、鸡蛋面、枕头山、金山面等处山场,概系官山冢地。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止连络七十余里及金广福垦界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陂圳者,自乾隆以来历任淡水同知示定,概准民间随处瘗葬,不准藉垦阻挠、需索有案(详见竹堑堡义冢各碑及历任同知知县告示)。
以上竹堑堡义冢计三条并附载各条,参「厅志」并据碑碣案卷详载。
香山南势山义冢在县西南四、五里牛埔一带诸山。东至隘口坑,西至姚家陂,南至狮头山,北至田园墘。乾隆二十四年,淡水同知杨愚因黄姓具控地棍叶绍任占垦,亲诣勘明讯断,作为冢牧之地,不准占争。四十四年,同知成履泰又经讯断,四十七年立碑牛埔隆恩桥畔示禁(详见「竹堑堡碑碣」「香山南势山冢牧碑」及义冢各碑、历任同知知县告示)。
员山子番子湖义冢在县东十里头重埔一带诸山。东至山顶,西至大圳沟,南至坑沟,北至林钦堂及各佃头。东西丈明九百三十丈,南北丈明九百六十丈。乾隆四十一年间林钦堂、曾日辉等倡捐置买,作为冢牧公所。咸丰二年四月,淡水同知张启煊查勘核准,立碑头重埔示禁(详见「竹堑堡碑碣」、「员山子番子湖冢牧禁碑」、「冢牧申约」并禁碑)。
土墼窝口义冢在县东二十里。周广一里许。嘉庆间,郑用锺置。
土墼窝内义冢在县东二十里。周广一里。光绪初,郑如椿置。
高枧头义冢在县东二十三里。周广二里许。道光间,彭兴业、徐阿聪置。
树杞林义冢在县东南二十五里。土名牛屎崎。嘉庆末,金惠成、杨送辉置。
大窝义冢在县东南三十里,土名茅子冈口。周广一里。光绪十年,彭荣坚置。
员岽子义冢在县东南三十三里。周广六百步。光绪十年,彭殿华置。
北埔义冢在县东南三十二里。周广六百余丈。光绪十年,垦户姜绍基置。
以上竹堑堡义冢计九条,新辑。
附录历任同知知县告示(照案校录。其已勒碑之示另载竹堑堡碑碣)
道光八年五月初三日署淡水同知李慎彝告示
为慕义充公,以便营葬事。本年九月二十五日,据本城铺户郭逢茂(即郭棠棣)禀称:缘蒙善政风行,谕令城工总董等查买冢地,利民茔葬。适棣有郭、陈、苏公共开垦南势山一带界内埔地一所,东西南北四至共有二千六百九十丈,堪作冢地,经总董曾青华等□□□□首议找价。该棣虽愚,而仁宪乐善之心宁不知感。兹向陈□□□□明归一充作义冢,以尽小民慕义之忱。合将买契一纸禀缴,伏乞恩准勘明,立碑定界存案;一面出示晓谕禁止荫堆,以杜侵占之弊。庶民得有葬所,合属藉以可恃』。计禀缴买契一纸。据此,查竹堑城工已竣,雉堞崇墉巩固,可垂久远。特城外□无旷地,贫民棺柩无处寄土栖幽,谕令城工总董筹款置买。今该铺户禀称愿将己业南势山一带界内埔地四至共二千六百九十丈,充作冢地;殊见该民乐善急公,克敦礼让,实堪嘉奖。已饬城工总董丈界立石去后。兹据城工总董进士郑用锡、监生曾青华禀称:『查勘该处土名土地公坑埔顶山场一所,由金山面干龙入脉。郭棠棣充冢之地,东自埔顶外车路起、至石头坑止,丈明五百六十丈;西自土地公坑崎顶路左起、至双溪崎头止,丈明三百七十丈;南自双溪崎头起、至外车路止,丈明八百八十丈;北自石头坑起、至吴奇坑仑透土地公崎顶止,丈明八百八十丈:四至界址合共二千六百九十丈,与郭棠棣所禀无异。经打造界石,照丈立界。理合绘图禀复请示诣勘。再所充冢地界内,尚有埔园一所。应请出示,不得仍前耕种』等情。计禀图说一纸前来。除批示并亲诣履勘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合属绅衿士庶人等知悉:尔等即便遵照,须知南势山之土地公坑埔顶至吴寄坑仑一带埔地,既充义冢,即系官山。凡有孤贫穷独,俱一体鳞葬。但不准私培荫推,亦不许争较,以私废公。至所充冢地界内埔园一段,自应归入冢地。该附近民人等亦不得私行耕种,影射渔利。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指控,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同治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署同知严金清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照得本分府访闻南门外巡司埔、中冢、外较场、枕头山、虎头山、十八尖、鸡卵面、出粟湖、双溪、崎头、青草湖、头埔、二埔、中心仑、粪箕湖、芎蕉湾、隙子山官地,均系埋葬骸骨。近有不法奸民私在该处开垦,甚将骸骨堀毁,言之大堪发指。除签差查勘访拿重办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处居民人等知悉:尔等嗣后毋得擅在该处私行开垦。自示之后,倘敢抗违,一经查获或被指禀,定即严拿从重惩办,决不姑宽。其各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元年五月二十六日同知陈星聚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案据八房总书吴青等禀称:『本城南门外巡司埔、中冢、外较场、枕头山、、处头山、十八尖、鸡卵面、蜈蜞窝、出粟湖、双溪、崎头、金山面、平面冢、青草湖、头埔、二埔、中心仑、粪箕湖、芎蕉湾、隙子山等处官地义冢,前有不法奸民混占,开田筑陂、栽种树木,戕害坟墓,损坏骸骨;经严前分府认真办理,冢界再清。不意奸民仍将冢地栽种相思树木,阴翳丛杂,致贫人死无葬身之地、骸无干净之所。揆厥情形,胥藉旱园废垦混占,筑田开陂,而陂在上、坟在下,陂水既满,坟墓先受灌害。而奸巧之徒,以迁冢为心,擅将人坟插标,商贴过山灰土银元;竟有冒认子孙,将标领银,坟移别处。其正子孙寻无祖骸,害更难言。叩请示禁』等情。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为此示仰合属军民人等一体知悉:嗣后不准再往各处官地义冢有人坟墓之所栽种树木,致使树根穿结,损害棺骸。其从前栽种现已成林者,除本坟之子孙亲手所植以为荫树及他人所栽并无关碍坟墓均予不计外,其余定限出示十日内,各照工本栽树界址一律采毁,并应芟除根节,务令净尽,以妥幽灵而免戕损。至于有坟处所,无论何人开田筑陂,一概禁止。其未开者,永远不许混开;其已开者,必须即速填平。倘恐旱园废垦、灌溉无资,准其另择无碍坟茔空地开筑陂圳,以为水道。俾使死者得土为安,不致受陂水渗漏灌浸之苦。所有该处坟冢如有真正子孙情愿迁葬者,自应听从其便。但不准奸巧之徒希图得地种树开陂,藉词插标招葬;亦不准真正子孙及他人假冒亲族贪领所贴过山灰土银元,混行迁埋。试思棺柩搬徙无定,难免损伤;而子孙无处寻坟,徒深悲戚:均非合于情理之事。以上各层,尔等均须永远遵行,不得抗违故犯。否则,既罹法网、又损阴功,彼苍在上,断不能为心术不端者稍予默佑也。懔之戒之,切切。特示。
光绪二年三月初三日同知陈星聚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南门外巡司埔、中冢、外较场、枕头山、虎头山、十八尖、鸡卵面、蜈蜞窝、金山面、平面冢、出粟湖、双溪、崎头、青草湖、头埔、二埔、中心仑、粪箕湖、芎蕉湾、隙子山等处官地义冢,均系埋葬骸骨。前有不法奸民私在各处筑陂开田、栽种树木,戕害坟冢,损坏骸骨;经严前分府亲临诣勘、定立界址,绘图附卷,饬拘占冢奸民到案追办,并出示严禁各在案。不意日久弊生,奸巧射利之徒不顾有伤阴德,仍将官山冢地■〈扌禀〉种相思树木,致贫人死无葬身之地、骸无干净之所。续经本分府出示严禁,仍然虚应故事,意不将所种相思树本尽行砍伐。若不重伸禁令,从严办理,将来奸弊百出,混占者愈无忌惮,势必至棺礶尸骸被其侵损暴露。除本分府即日亲临诣勘,清出界址,再行立石,并饬差查拿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阖属军民人等一体知悉:嗣后一切官山冢地均不准筑陂开田以及种栽树木。所有前栽相思一切树木系在官山界内者,限三日内概行采毁,连拔根节。其前此已开田园陂塘,亦须一律填平,以妥幽魂而免戕害。如有不遵,立即严拿重加究治。懔之,切切毋违!特示。
光绪二年十二月福建巡抚丁批童生黄兆元等禀
香山牛埔及树杞林等处概系官地,历准民间随处安葬;岂容任刁民籍垦侵占,捏契盗卖!亟应示禁清厘。仰台湾道即饬淡水厅先行出示严禁;一面带同弓手查照原案碑摹,逐一丈勘明确,钉立界石,俾垂久远。倘有盗卖、盗买情弊,地当立起归官,仍按律治以应得之罪;勿稍宽纵,以警效尤。惟案关全属利弊,何以独尔数人出名具控?其中有无他故,一并确查黏钞。并发原呈发钞仍缴。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署知县彭逵孙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本年十一月十六日,据举人吴士敬等暨庄耆众铺户等〔□〕:『我竹隆恩息庄之南势山(土名香山)、牛埔等处义冢牧场,东至隘口坑为界、西至姚家埤为界、南至狮头山为界、北至本庄田园墘为界,自乾隆年间庄耆黄雅等佥控,蒙杨前厅宪躧勘清丈通报在案;勒石在牛埔,严禁不许附近土豪侵占。迨嘉庆年间钦奉恩诏,蒙各大宪札饬各前宪设立义冢。至道光四年,官给钱粮建设石碎仑隘;由金广福山仑倒水外,由青草湖高寮山至三埔与隆恩山毗连及李前厅宪捐廉置买土地公坑以东双溪、大崎、金山面、十八尖山脚、蜈蜞窝等处横直各三千余丈,勒石定界。咸丰元年,举人许超英重行钞案佥请,蒙张前厅宪躧勘,勒碑在北鼓楼:铁证巨观,案卷煌煌。罔料附近奸民胆将南界石碎仑官地至内、外狮山等处图占,籍为己业,谋贿税契;甚至各处土豪辄相效尤,盗占殆尽,竟将李前厅宪石界盗毁灭迹。窃思义冢牧场久蒙朝廷恩渥,上输国课、下济民生。合属之生民生斯葬斯、樵牧于斯,胥赖此一坏之山场。但年远风微,附近土豪混霸不一:或开田筑陂,枯骨挥锄遍野;或车辙牛迹,荒冢成平芜。名为义冢,实为私山;号曰牧场,变为己业。甚且贫人安葬,勒索山批,稍拂所欲,则三迁五阻。牧牛樵采,藉称踏害五谷,则东夺西牵。嗟嗟!谁非人子、谁无父母,曷忍亲骸暴露;牛无牧养之场,人无葬亲之地。伊等目击心伤,于光绪七年佥恳抚宪岑严禁究办,未蒙清查示禁。兹届晚稻登场,冢井然可指。合亟连名佥恳核案,出示严禁,饬差协同绅耆清理定界,勒石示禁,以垂久远』等情。据此,查此案迭经前厅严禁在案。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勒石禁止。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官山冢地界内皆系民间埋葬棺骸,无论崎岖平坦,不准再行混占营私以及开田筑陂,致令戕害坟墓。倘敢故违,立即差拘究治,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署知县方祖荫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南门外一带义冢甚多,年华既久,窀穸亦安。近闻有一种牛车不按旧时车路,辄敢向义冢之上径意直行。不恤阴灵,遑云追远;不修切德,甘自丧心。轮铁所经,坏土竟成虀粉;辘轳周转,芳坟亦等泥沙。斜阳衰草之中,伤心惨目;白骨青磷之类,丧魄惊魂。历数十载之冯依,无端失所;合千百家之禋祀,太息抛荒。泪溅战场,难遇李华吊古;神飞泸水,何来诸葛招魂!不知鬼神以民是依,不安则厉;社祀惟民是重,无伤为宜。此所以白石能言,由晋侯之失政;黄熊作崇,向子产而知妖。论「敬神如在」之心,尔应多媿;揆「泽及枯骨」之例,我亦汗颜。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南门外一带赶运牛车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如有牛车,务照旧时车路行走,不得再向义冢之上任意践履;庶神鬼共安,人民获福。如敢抗不遵示、居心作孽,定即拘案,照毁坏坟墓之例究办,决不宽贷。各宜懔遵勿违!特示。
光绪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知县叶意深告示
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合堑自入版图以来,先后设立义冢。其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又巡司埔、枕头山、蜈蜞窝、鸡卵面、土地公坑横直各三千余丈,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联络七十余里,概准民间随处埋葬,有案可据并勒石竖鼓楼下可考。兹本县亲诣查勘,金山面为县治之祖山,自出粟湖分支东引,迤逦屈蟠,锺毓秀灵之气,极应培护。且其地近在郭外,捐作义山;故邑中人多丛葬于斯,荒冢累累难以数计,岂容性畜践踏!乃附近村农陟山耕作,任用小车驾牛运物,所过之处损坏甚多。至如校场埔一带孔道,为众车所经由,日见低陷,显有高岸为谷之势,尤为治内地脉攸关。卷查各前县曾经出示晓谕永禁,早为众所周知。无如日久玩生,复蹈积习。似此任意抗违,实堪痛恶!合再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如有仍在义山一带任用牛车损坏坟墓,有伤地脉,一经拿获,定予严办不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竹南堡义冢
中港义冢在县西南二十五里。周广一里许。嘉庆间,陈肇熙置。
后庄埔义冢在县西南二十二里。周广一里许。光绪十三年,绅耆禀请置。
南埔义冢在县南四十里。周广一里许。十股垦户置。
三湾义冢在县南三十二里。周广六里。黄冬桂置。
以上竹南堡义冢,新辑。
竹北堡义冢
新埔义冢一在县东二十二里大屏山,土名上樟树林。周广一里许,刘阿孝置。一在大屏山,土名下樟树林。周广一里许,罗阿福置。一在新埔街尾,土名大厝场。周广一里许,道光间潘荣光等六人置。
大茅埔义冢在县东二十九里。周广一里许。嘉庆间,蔡荣福置。
六股义冢在县东二十七里。周广三里。光绪四年,绅士陈朝纲置。并建孤魂祠一座,计九间;置祀田一所,址在水汴头庄。年收租榖二十石,以充庙□祭祀诸费。
龟山下义冢在县东北三十七里。周广二里。垦户诸协和置。
伯公岭义冢在县北四十里。周广一里许。光绪十九年,徐景云等禀请置。
以上竹北堡义冢,新辑。
水利
「厅志」于竹堑堡只载四百甲圳、六十甲圳两条,竹南堡只载隆恩陂、番子陂两条。今赴各庄访勘,自干、嘉以来所开陂圳甚多,「厅志」十止载一。今于「厅志」所已载者,有案卷兼稽案卷、无案卷亦访勘明,自遵照册式详载。其「厅志」所未载者,如系公圳、大圳溉田在数十甲以上有陂长管理者,悉据访勘情形逐条辑补;其余私圳、小圳所在皆有,耳目难周,亦不能琐琐备载也。
竹堑堡圳
隆恩圳(一名四百甲圳,又名大南北圳)在县东七里。于上游十一里九芎林溪口引九芎林南溪水西南行(此处溪分南北,本圳属南溪;其北溪西行为新社溪,即新社等圳引水之源)三里至菜头寮(北岸沿溪引水入菜头寮、旱溪子、大埒、隘口、六张犁等五圳),折而北行二里至麻园堵(南岸引水入麻园堵、七分子等二圳),又北行四里至隘口(南岸引水入何胜圳),又折而西南行二里至九甲埔,潴为大陂(南岸引水入九甲埔、二十张犁、振利等三圳);又西南行四里至溪洲子,又潴为陂,厥名隆恩大陂。又西南行十丈至番子巅下潴为陂,又西南行一里至消水隙又潴为陂,陂堤编竹装石,高筑一丈六尺,长八丈余。遇暴风骤涨,水势汹急时常崩坏,为此圳最险、最要之陂)。又西行一里至姜寮庄,甃石为闸,水分两汴,厥名大南北汴。其大南汴之水,西南行一里许至东势庄,复建木为闸,水分两汴,厥名小南北汴。其小南汴之水,西南行六、七丈,潴为陂,厥名冲北湖陂。折而西北行,经水田庄、土城外、仑子庄、大南势、祓子林等庄,计五里至羊寮庄之牛埔沟,一里入于海。小北汴之水,西北行二里潴为陂,厥名雷公陂(此陂建木为之,高二丈余,长三丈余。遇暴雨骤涨,管陂者亟撤去木板数层以泄水势。相传闻雷即须撤闸,稍迟则有崩坏之虞,故名雷公陂。「厅志」作为公陂)。经水田尾、树林头、仑子尾、芦竹湳、九甲、后湖庄子、番婆等庄,计七里至油车港,入于海。其大北汴之水,北行经姜寮、湳子、八卦厝等庄,三里许至后湖,潴为陂;又西北行经过沟子田庄,计二里,又分两小沟:南畔小沟西南行三里至油车港入于海,北畔小沟西北行一里至蟹子埔入于海。计溉田约近二千甲(原额:自大南北汴以西溉田四百甲;大南北汴以东溯至上游菜头寮分支各圳皆系本圳水份,年酌纳本圳水租,无甲数,名曰贴纳,大约旧时亦有四百甲之额。今以清丈戈甲计之,其所谓四百甲者皆各有千甲之额。惟年收水租,则仍照旧额云)。康熙五十七年,王世杰开垦竹堑埔。雍正年间,鸠集各田主捐资开浚。道光元年六月,番子岭下圳道被洪水冲崩长数百步,水源断绝,莫能接续。道光二年,田主杨天助、陂长张王成等邀集各佃捐资重修,佥议由温光泉田界内另开一圳接流灌溉(每田一甲,年另纳温光泉水租榖一石。道光七年闰五月,同知李慎彝出示谕纳有案)。历由各田主、佃户佥举一人为陂长,承管圳务(自乾隆以来,各田主、佃户各树其党,争充陂长,互相控告有案)。光绪十三年,王和顺、吴振制争充陂长,圳务旷悬,农田乏水;各佃户聚众百数,赴县城喊控。十四年,知县方祖荫详请各上宪立案,改归本县考棚绅董高廷琛、陈朝龙经理。循照旧章,额设总巡丁二名(逐日沿圳梭巡,以备蓄泄。每名年各支薪水榖五十石)、小巡丁六名(遇有淤塞崩坏,以备疏通修筑。每名年各支薪水榖二十石)、管事一名(早晚二季下乡收租。年支薪水榖五十石)。南壈中元及陂头牙祭,年开银三十余圆。其余所剩租榖,作为奎楼考棚经费、水龙经费十余员及龙王庙香灯(奎楼年开香灯银八员、考棚年丁年开薪水榖谷十石、水龙经费年开银十余员、龙王庙年支香灯榖八十石)及递年修理陂圳之用。
六十甲圳(一名振利圳)在县东七里。于九甲埔分引隆恩大陂水西南行二里至黄金洞,又三里至潭后庄,经陂脚庄枕头山下,计二里至东门土城外,潴为陂;又西行至先浓壈口,潴为小陂;又至石城外,潴为大陂。由东水关入城,折而北行,经东门内后布埔等处而水遂分为二:其一由北水关出城北行,经北门外折而西北行一里至仑子庄,潴于隆恩圳沟;其一于北门城内折而西行,经北门内前布埔、西门内等处,由西水关出城,至西门口土城外又西行一里至隙子口,又西行二里至大南势庄,潴于隆恩圳沟。溉田七十余甲。道光初,吴振利浚。十六年十二月,吴振利与田主郑恒利等及各佃人等筹议:恐圳道远涉,水源难以接济;商由隆恩圳陂长张王成备本修筑,归并一手管顾,接济缓急。同立约章,付隆恩圳陂长执凭,年收水租榖三百二十余石(水头自东势埔心起、至东门陂,每甲年纳水租榖四石;水尾自东门陂起、至大南势止,每甲年纳水租榖五石。每年除拨五十石付吴振利支收作为圳底资费,余租概归陂长支收,以为修筑工资诸费)。咸丰三年正月,吴振利等佥举杨以烈接充隆恩圳陂长。本圳亦归一手经理。后来接充隆恩圳陂长者:光绪七年吴振益,十三年王和顺,十四年改归考棚绅董。皆由官发给谕戳,循照向章办理。十五年七月,吴振利捐银三百员缴县发交铺户陈和兴生息,作为递年修理考棚经费;经绅士林汝梅、吴逢清等佥禀请将此圳抽出□还吴振利管理,知县方祖荫批准照行有案(历来互控各案,皆在隆恩圳卷内)。
以上竹堑堡圳两条,皆「厅志」所已载。今据案卷及访勘情形,详细备载(「厅志」卷三第三十一页)。
花草林圳在县东南三十五里。于软桥引五指山溪水潴为陂,北行半里许至花草林庄。溉田二十余甲。同治间,垦户金惠成开浚。又北行至花草林庄尾眺望岽,入于树杞林大溪。
藤寮坑圳在县东南三十五里。于触子嵌下土人潭(相传昔时溪洲中有土堆像人形,故名)引五指山溪水潴为陂,东北行一里许至藤寮坑口过枧百余丈,又东北行至狮头山下,凿山二十二丈引水出,折而西北行半里至新庄子。溉田四十余甲。同治间,垦户钱朝拔开浚。光绪十八年,众田主鸠资重修。又西北行至新庄子庄尾,入于树杞林大溪。
九层头圳在县东四十里。于上游一里芦鳗石引油罗溪水潴为陂,西行一里至九层头。溉田三十余甲。道光间,刘万政开浚。又西北行三里,入于溪。
谋人崎圳在县东三十八里。于谋人崎嵌下引油罗溪水潴为陂,西行一里至横山嵌下。溉田二十余甲。道光间,徐元官开浚。又西行一里至新庄子,入于树杞林大溪。
猴洞圳在县东三十五里。于猴洞庄头(猴洞庄为五指山、油罗两溪中间溪洲)引油罗溪水北行,计长二里。溉猴洞、山猪湖等处田十余甲。道光间,刘万政开浚。又西行至山潴湖庄尾,入于树杞林大溪。
坪林圳在县东南二十八里。于上游四里员岽子嵌下引花草林溪水潴为陂,西北行二里至顶公馆庄,又一里至坪林庄。溉田六大十余甲。嘉庆间,垦户金惠成开浚。又西北行半里,引水入树杞林圳。
树杞林圳在县东南二十五里。于上游八里员岽子嵌下引花草林溪水潴为陂,西行一里又潴为陂,又西行六里至树杞林庄。溉田百余甲。嘉庆间,垦户金惠成开浚。又西行三里,引水入顶员山圳。
鸡油林圳在县东南二十六里。于上游二里水头厝引花草林溪水潴为陂,北行二里至鸡油林庄。溉田七十余甲。嘉庆间,垦户金惠成开浚。又北行三里余至软陂尾,入于溪。
大窝圳在县东南三十里。于大窝内引山坑泉水东北行。溉田二十余甲。嘉庆间,垦户金惠成开浚。
石壁潭圳在县东二十五里。于石壁潭山边引五指山、油罗两溪汇合之水潴为陂,西北行六丈,凿山二十余丈引水出;又行二丈余,凿山周折八、九丈引水出;又行三丈余,凿山周折二十余丈引水出;又行四十丈,凿山六丈引水出,西北行。原溉田数十甲;同治十年田被水冲,今存十余甲。咸丰间,刘阿城重修。又西北行二里至五股林,引水入高枧圳。
高枧圳(一名五股林圳)在县东二十三里。于上游二里石壁潭引水,沿山西北行二里余至五股林庄前潴为陂;又行一里余,凿山一丈六尺引水出;又行一里,过枧十八丈(枧自坑底架木撑拄,高三丈二尺,故名高枧),又西北行半里至九芎林,过枧三丈,俗名矮枧子。溉田二十余甲。□□□□□□□□□□□开浚。又西北行二里,至九芎林闸门口交椅坑,引水入九芎林下山圳。
九芎林下山圳在县东二十里。于九芎林嵌下引九芎林溪水潴为陂,西北行计长四里余。溉田四百余甲。道光初,姜胜祉开浚。又西北行引水入五块厝圳;余水各于田尾散流,潴于九芎林北溪。
五块厝圳在县东十五里。于九芎林口五块厝庄引九芎林北溪水潴为陂,西北行一里许。溉田十八甲。道光初,姜胜祉开浚。又西北行至水坑口,入于九芎林北溪。
顶员山圳在县东十八里。于上游六里番社子引树杞林小溪水潴为陂,北行一里又潴为陂;北行半里至托盘山,凿山周折百余丈引水出,折而西北行一里余至四重埔山下,过枧十五丈;又西北行半里至四重埔沟,过枧六十余丈;又半里至三重埔嵌边,凿山一里引水出,西北行半里许至二重埔沟,过枧二十丈;又西北行一里至头重埔,过枧二十丈。溉田八十余甲。道光初,陈彻倡捐开浚。各田主公雇一人为陂长,每年就田甲匀□□□□□□□□□薪水榖四十石。又西北行至顶员山嵌下,引水入下员山圳。
下员山圳在县东十三里。于上游六里顶员山嵌下(土名下豆子埔)引树杞林小溪水潴为陂,西北行半里,凿山周折十余丈引水出;西北行十余丈,凿山周折二十余丈引水出;折而北行四十丈,凿山周折二十余丈引水出;北行四十丈,又凿山百余丈引水出;折而西北行十余丈,又凿山十二丈引水出;折而西行十九丈,过枧六丈;又折而北行二丈余,凿山八丈引水出;北行五十丈,又凿山十余丈引水出;北行四十丈,折而西北行一里许,凿山四丈引水出;西北行四十丈,折而西南行六十丈至顶员山尾;过枧十丈;又西行半里,折而西北行半里许,至下员山庄。溉田百余甲。乾隆间,新社番通事□□□□□□□□□□□□□□开浚;后卖与郑恒利掌管。年收水租榖二百一十石,以七十石为陂长工资,余租一百四十石圳户郑恒利自收。又西行至九甲埔头,引水入何胜圳。
七分子圳在县东十三里。于上游三里顶员山嵌下引九芎林南溪水潴为陂,西南行经七分子、麻园堵等庄,计长四里。溉田六十甲。□□□□□□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十二石。又西北行至牛路头嵌下,引水入何胜圳。
菜头寮圳在县东十六里。于菜头寮引九芎林南溪水西北行,溉田十二甲。道光间,王光泉□□□翁贞记、郑颖记重修。又西北行至菜头寮庄后,入于九芎林南溪。
旱溪子圳在县东十五里。于菜头寮庄尾引九芎林北溪水潴为陂,北行经十块寮庄,计长一里许。溉田二十余甲。嘉庆间,杨神助开浚。咸丰间,溪埔浮复;其子孙重修。陂长年收水租榖十石。又北行至犁头嘴,入于溪。
麻园堵圳在县东十二甲。于顶员山嵌下引九芎林南溪水西南行,计长二里。溉田六十余甲。□□□□□□□□开浚。又西南行至牛路头,引水入何胜圳。
大埒圳在县东十四里。于菜头寮庄尾引九芎林南溪水北行,经十块寮庄,计长二里。溉田二十余甲。□□□□□□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十石。又北行至犁头嘴,入于溪。
隘口圳在县东十二里。于菜头寮庄尾引九芎林南溪水西北行,计长三里。溉田六十余甲。又北行东入于溪西,引水入六张犁圳。
六张犁圳在县东十里。于隘口庄头引九芎林南溪水潴为陂,西北行经六张犁、鹿场、小麻园子、土牛沟顶、下斗仑、泉州厝、红毛田等庄,计长五里。溉田一百六十余甲。乾隆间,林先坤开浚。又北行至钓桥,入于下斗仑溪。
何胜圳(原名泉兴圳)在县东十里。于麻园堵庄后引隆恩圳水头九芎林南溪水西南行四里,至九甲埔头东壁嵌,潴为陂,凿山三十余丈引水出;西南行一里许至九甲埔,又潴为陂,凿山五□余引水出;西南行至埔顶嵌漘,凿山十余丈引水出;西南行一里许至黄金洞,凿山三十余丈引水出;西南行十丈,过枧十余丈;又西南行十二丈,过枧二十四丈,经潭后、东势、水磨口、枕头山等处。溉田七十余甲。嘉庆间,圳户林泉兴开浚,费银一万余员。圳道皆已开通,惟东壁嵌凿山之处屡凿屡陷,且沙土浮松,水行至此渗漏枯竭,功半而废。□□间,林泉兴无力修筑,将圳典与何胜接手重修;开土深数丈,用木桩层层垫筑,地渐坚实。费银亦以数千许。圳户年收水租榖二百余石(由圳户每年贴纳隆恩圳水租榖十二石)。
九甲埔圳在县东七里。于隆恩大陂下引隆恩圳余水西行经二十张犁庄,计长一里许。溉田四十余甲。□□□□间,庄佃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十石。又北行至二十张犁溪洲,潴于隆恩圳。
三十张犁圳(一名南庄圳)在县东七里。于九甲埔小溪引隆恩圳余水西行,经二十张犁、土地公厝、乌树林、四分子等庄,计长八里。溉田百余甲。于四分子入于旧社溪。
乌瓦磘圳在县北四里。于金门厝溪引水潴为陂,南行一里折而西,行三里至过沟子庄,又二里至田庄,又二里至双圈竹围;又于过沟子庄分圳,西北行一里许至万兴庄,折而南,行二里许至顶油车港庄。溉田九十六甲。圳户年收水租榖一百石零。□□间,圳户金永和奉官谕开浚。两圳皆至油车港入于海。
新陂圳在县东北十二里。于犁头嘴引九芎林北溪水潴为陂,西行五里至豆子埔经新社,计长三里。溉田四十甲。乾隆间,新社番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六十石。又西行引水入番子陂。
吉利圳在县东北七里。于社角引新社溪水潴为陂,西南行,计长三里。溉田十余甲。道光间,郑用钰开浚。年收水租榖二十余石。又西南行至溪洲,入于新社溪。
曾六圳在县东北五里。于新社溪洲引新社溪水潴为陂,西北行,计长二里余。溉田十余甲。□□间,曾六开浚。年收水租榖十石。又西北行,潴于澎湖窟。
新庄子圳在县北六里。于金门厝庄后引新社溪水潴为陂,西北行三里至黄犁宅溪洲又潴为陂,口行二里至新庄子。溉田四十余甲。咸丰间,□□□开浚。又西行二里至旧港,入于海。
番子陂圳在县东北十二里。于犁头嘴庄尾引九芎林北溪水潴为陂,西行一里许至番子陂庄。溉田二十余甲。同治初,圳户郑树开浚。年收水租榖四十三石零,以十三石零为陂长工资,余三十石圳户自收。又西行二里许,引水入翁厝圳。
翁厝圳在县北九里。于上游三里番子陂引九芎林北溪水潴为陂,西行三里又潴为陂,又六里至郊背又潴为陂,又三里至麻园庄又潴为陂。溉田一百二十余甲。□□间,翁□□开潴。又西行五里至白地粉庄,引水入鱼寮圳。
鱼寮圳在县北十里。于白地粉庄北引翁厝圳水西行,又南引澎湖窟水西北行二里至鱼寮庄。溉田二十余甲。□□间,郑程材开浚。又西行半里至旧港,入于海。
土地公埔圳在县东十五里。于上游五里圆潭子引竹北堡新埔溪水(溪南属竹堑堡,溪北属竹北堡),西行二里至土地公埔,又三里至犁头嘴。溉田百余甲。陂长年收水租榖二十余石。又西行至犁头嘴庄尾断龙颔嵌下旱溪,入于枋寮溪(溪南属竹堑堡,溪北属竹北堡。所溉之田,皆在竹堑堡内)。
河背圳(一名杜三圳)在县东四十二里。于河背引竹北堡咸菜瓮溪水西南行,经下南片庄,计长二里许。溉田三十余甲。□□间,杜三开浚。又西行,入于本溪(溪南属竹堑堡,溪北属竹北堡。所溉之田,皆在竹堑堡内)。
南埔圳在县东南三十五里。于大分林头(分去声,俗作份,非。下同)引五指山后溪水潴为陂,西北行一里,凿山二十丈引水出;西北行三百步,又凿山十五丈引水出;西北行百余步,又凿山四十余丈引水出;西南行一里至南埔。溉田五十余甲。道光中,垦户金广福开浚。又西南行二里至番婆坑口,仍入于本溪。
北埔嵌下圳在县东南三十四里。于小分林嵌下引五指山后溪水潴为陂,西北行五丈,凿山三丈引水出;北行一里,又凿山二十余丈引水出;西北行三百步,过枧二十余丈,又西北行一里至北埔嵌下。溉田二十余甲。道光中,垦户金广福开浚。又西行一里,潴于中兴庄圳。
南埔溪底圳在县东南三十四里。于大分林尾引五指山后溪水潴为陂,西行一里许,凿山十五丈引水出;西行一里,又凿山三十余丈引水出;西行一里至南埔溪底。溉田二十余甲。道光中,垦户金广福开浚。又西行一里许,仍入于本溪。
中兴庄圳在县东南三十里。于上游三里北埔嵌下引五指山后溪水西行,凿山十六丈引水出;折而南行二里,又凿山八丈引水出,南行一里至中兴庄。溉田六十余甲。道光中,垦户金广福开浚。又南行一里,于月眉圳。
月眉圳在县东南二十九里。于上游二里鸣凤髻山下引五指山后溪水潴为陂,凿山三十余丈引水出;西行二里,过枧二十丈(枧底宽二尺,面宽二尺六寸);又西行二里,凿山五十余丈引水出;西行一里至月眉庄,又凿山十五丈引水出;折而北行二十丈,过枧二十丈(枧底宽二尺,面宽二尺六寸),又凿山二十丈引水出;折而南行一里至壶卢肚,又凿山十余丈引水出,西南行。溉田六十余甲。又西南行一里入于本溪。
畚箕窝圳在县东南二十八里。于上游四里引五指山后溪水西北行四里至畚箕窝,凿山二十余丈引水出;西行。溉田十六甲。咸丰间,金联成开浚。又西北行一里,入于本溪。
涂沟子圳(俗名涂沟子溪)在县西四里。于隙子溪北岸引水潴为陂,西南行一里至小南势庄尾,折而西北行半里至中庄,又二百步至瓦厝庄,建木为闸,水分两汴:南汴西南行一里至罛寮入于海,北汴沿海边北行一里许入于海。溉隆恩庄佃田七十余甲。陂长年收水租榖二十石。
树子脚圳在县西五里。于小南势庄尾隙子溪南岸(?)水西南行一里许,至树子脚庄。溉隆恩庄佃田十六甲。各田主鸠资开浚。又西南行二里至浸水庄,入于海。
香山坑圳在县西南六里。于香山坑口引香山坑水西北行半里许至振炉陂,折而北行一里许,至三块厝庄;又折而西南行半里许,至鲎壳莿墓;又折而西北行二里,至浸水庄后。溉隆恩庄佃田三十徐甲(俗名香山田)。陂长年收水租榖二十石。又西北行入于海。
茄冬湖沟(一名八股沟)在县南十里。于王义方垦界内茄冬湖嵌下柯子湳涌出泉源西南行经大湖、八股湖、内湖等庄,计长八里。各坑皆有山泉水注之,沿沟筑陂。溉田六十余甲。又西南行至咸水港,入于海(按此沟非溪、非圳,盖涧泉也;无圳之名,而实为圳之用。此天地生成,不费人力开浚之水利也。故附载于「水利」)。
竹南堡圳
隆恩圳在县南二十六里。于牛栏堵引内湾溪水北行一里许至三角子庄,又一里许至土牛庄,折而西北行二里余至番婆庄,水分为二:南条西行一里许至二十分庄,又三里余至嵌顶庄,经五谷王庄、七分子庄一里许至港子漘,由中港入于海。北条西行二里至顶山脚庄,经下山脚庄后庄三里至瓦窑潴为陂;折而南行,经中港土堡东门外下街子计二里,又西南一里余至海口尾。灌田一千一百余甲。乾隆间,陈晓理、林耳顺等开浚。余水由瓦窑折而西行,经中港土堡北门外,沿西门外由羊寮子庄入于海。
番佃圳在县南二十六里。于头分溪北岸引水西南行一里许至头分庄后,水分三条:南条南行三里至水流潭,由公馆子入于溪;北条西行四里至东庄子,经三角店、大厝、山子平等庄计四里,又西行四里至港子漘,由中港入于海;中条西南行一里至中堵,经田寮芦竹湳等庄,计二里,又西南行三里至菜寮子庄,由中港入于海。溉田四百余甲。
以上竹南堡圳两条,皆「厅志」所已载。今于圳道所经,悉据访勘情形,遵照册式备载(「厅志」卷三第三十六页「隆恩陂」、「番子陂」两陂并载)。
南庄圳在县南五十二里。于狮头驿引大东河溪水北行五里,至南庄前。溉田四十余甲。光绪初,黄流民开浚。又北行入于海。
田尾圳在县南五十里。于乌蛇山内引南庄山坑水北行一里许,凿山二丈引水出,北行三里。溉田二十余甲。同治间,黄流民开浚。又北行入于溪。
南埔圳在县南四十里。于象鼻尾引乌蛇山内坑水西行七丈,凿山六丈五尺引水出,又西行至南埔庄,计三里。溉田八十余甲。咸丰间,黄流民开浚。又西行,由三湾入于溪。
北埔圳在县南四十里。于鼓山下引南庄溪水西行,计长一里。溉田二十余甲。又西行至北埔庄前,入于溪。
三湾圳在县南三十二里。于北埔庄头引南庄溪水北行半里至嵌顶寮,凿山二十八丈引水出;又北行,凿山二十三丈引水出,又北行至三湾。溉田五十余甲。咸丰九年,徐昌赞开浚。又北行一里许,至二湾入于溪。
腰肚角圳在县南三十二里。于三湾崎下引三湾溪水西行,计长二里许。溉田四十余甲。咸丰九午,徐昌赞开浚。又西行至三湾庄前,入于溪。
内湾圳在县南二十八里。于九信埔引二湾溪水西行,计长二里。溉田三十余甲。咸丰七年,庄民凑合十股开浚。又西行,入于内湾溪。
牛栏堵圳在县南二十七里。于斗换坪山后引内湾溪水西行八丈余,凿山三十二丈引水出;西行二十余丈,又凿山二十四丈引水出;西行二十余丈至牛栏堵。溉田四十余甲。咸丰四年十月,林梅二、林梅四等开浚。又西南行,入于头分溪。
茄冬坑圳在县南二十七里。于茄冬坑顶埔引内湾溪水西南行,计长三里。溉田一百五十余甲。道光间,徐九二开浚。又西南行,入于头分溪。
流水潭圳在县南二十八里。于流水潭庄后引头分溪水西行,计长四里。溉田五十余甲。道光间,刘焕文开浚。又西行,入于溪。
以上竹南堡圳十条,皆「厅志」所未载;今据访情形辑补。
竹北堡圳
咸菜瓮嵌顶圳在县东四十三里。于上游八里引牛栏河溪水潴为陂,西南行八里至咸菜瓮嵌顶圳,长二里。溉田三十余甲。又西南行至暗坑子,入于咸菜瓮溪。
咸菜瓮嵌下圳在县东四十二里。于渡船头引咸菜瓮溪水西北行经咸菜瓮街后,计长二里余,溉田三十余甲。又西北行至暗坑子,入于咸菜瓮溪。
湾潭圳在县东三十七里。于湾潭(潭广百丈)引咸菜瓮溪水西行二十余丈至水坑口潴为陂,又一里至旱圳,又三里至石冈子。溉田三十余甲。陂长年收水租榖三十五石。
蛤子窟圳在县东三十四里。于水坑口引咸菜瓮溪水西行一里至石冈子,又二里至乌树林,又一里至醮寮埔。溉田二十八甲。道光间,□□□鸠资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二十八石。又行一里,引水入水汴头圳,又引水入五分埔圳。
石冈子圳在县东三十二里。于上游三里顶坪林嵌下引咸菜瓮溪水西行三里至石冈子,又三里至乌树林,又一里至醮寮埔。溉田百余甲。于乌树林各田尾散入于水汴头圳。
水汴头圳在县东二十七里。于乌树林引咸菜瓮溪水潴为陂,西行三里至水汴头,又一里至六股。溉田四十六甲。嘉庆间,各田主鸠资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四十六石。又西行二里至五分埔,引水入五分埔圳。
五分埔圳在县东二十五里。于五分埔引水汴头圳水西行,计长二里。溉田三十余甲。陂长年收水租榖十石。又西行至霄里溪口,入于新埔大溪。
新埔圳在县东二十二里。于上游三里五分埔引咸菜瓮溪水潴为陂,西行二里至田心子庄,又于霄里溪尾引霄里溪水潴为小陂,西行,计长二里许。溉田三十余甲。乾隆间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三十石。其五分埔之水,由田心子庄西行三里至庄尾,入于新埔大溪(五分埔筑陂所引之水,溉新埔溪南之田为多,亦有兼及溪北者。溪南属竹堑堡,溪北属竹北堡。霄里溪尾所引之水皆溉新埔溪北之田,属竹北堡)。
田心子圳在县东二十二里。于石头坑口引新埔大溪水西行,计长百余步。溉田十余甲。又西行至圆潭子,入于溪。
大茅埔圳在县东二十九里。于上游五里三夹水引水潴为陂,西南行五里至大茅埔,又二里至小茅埔。溉田三十余甲。光绪七年,蔡景熙、吴五芳、朱廷辉、林大椿等鸠开浚。又西行,入于霄里溪。
阎王崎圳在县东二十七里。于阎王崎头小茅埔嵌下引霄里溪水潴为陂,西南行,计长二里许。溉田二十甲。道光十八年,林坤开浚。又西南至四座屋嵌下,仍入于霄里溪。
四座屋圳在县东二十四里。于上游五里九芎湖口大坪嵌下引霄里溪水潴为陂,西南行一里,过枧五丈;又一里至箭竹窝口、下林排,过枧二丈;又半里,凿山五十丈引水出;又西南行三百步,凿山五十余丈引水出;又西南行五百步至阎王崎,过枧三十余丈;又西南行百余步,凿山七十余丈引水出;又西南行三百(?)枧二十余丈;又六百步至四座屋,过枧三十丈。溉田六十余甲(箭竹窝口、下林排等庄三十余甲,无水租;四座屋二十余甲,陂长年收水租榖二十余石)。道光十八年,林坤开浚。又西南行二里至新埔街头大厝场,引水入枋寮圳。
枋寮圳在县东北十五里。于上游九里四座屋嵌下引霄里溪水潴为陂,西行五里至三角埔,折而北行二里许至平窝口(俗名待人窝)又潴为陂,又西行二里许至枋寮庄。溉由二百余甲。乾隆间,□□□鸠资开浚。陂长年收水租榖七十余石。又西行三里至下排子嵌下,入于枋寮溪。
猫儿碇圳在县北十里。于大眉庄头新官路边引凤山崎溪水潴为陂,西行六里至田九厝庄,建木为闸,水分为〔三〕汴:北汴由凤山崎下沿山西行,溉顶下山边等庄田。南汴西南行一里至后面庄,入于溪。中汴西行半里至车路头,又建木为闸,水分四汴:其一西行一里许至山脚庄并顶下、田心子等庄,又半里至羊寮港入于海;其二西行半里至东势庄,又一里至嵌顶庄后,入于溪;其三西行二里至嵌顶庄,入于溪;其四西南行一里至嵌头厝,入于溪。乾隆十二年,各田主鸠资开浚。
青埔子圳在县北二十五里。于三脚寮溪引水潴为陂,西行五里至青埔子庄(水道所经,溉田之处计长八里)。溉田百余甲。□□□□间,垦户徐国华开浚。□□□年,郑恒外承买青埔子庄田园,自备工本重修。
三七圳在县北三十八里。于大溪漘南岸垒石截流西南行,溉溪南陂头面、老厝、大竹围、社子顶、下槺榔子、笨子港等庄田七百甲余;水仍由大溪西行,沿溪引水溉溪北隘口寮、营盘下、红瓦厝、甲头厝、赤牛椆、下庄子、嵌头厝等庄田三百甲。总计溪南田业得水七分,溪北田业得水三分,故名三七圳。圳头至水尾,计长二十七里。溪南七分之水,由笨子港西北行入于海;溪北三分之水,由嵌头厝西南行入于海。乾隆八年,曾昆茂开浚,每年不收水租。曾昆茂故后无嗣,各佃佥议于每年八月鸠捐百余金(各庄佃人每丁各出钱三十余文),演剧、刑牲致祭,轮流办理,永远勿替,以报其功德。同治十二年,徐熙拱重修,禀请同知向焘出示有案(按此圳虽引大溪之水,其实大溪宽数十丈,来源无多;偶遇旱干,全溪枯竭,点滴俱无,但见白石皓皓耳。有溪、有圳之名,而实半资雨水为功,未可尽恃溪圳为用。故总计水道所经,溉田虽有千甲之数;然可保无虞者,亦不过上游二、三百甲耳。此大溪漘一带之田,所以为旱田也)。
大窟在县北五十里。于高山下引山坑泉水西行三里至双连陂(双连陂亦于此引水,互见竹北堡陂),又西行五里至大窟(窟宽六、七丈,水流至此稍聚),又西行六里至嵌头子,俗名嵌头子溪,沿溪引水溉田约百甲。又西行五里至青山子,入于海(按此窟水道所经,计长二十余里。来源虽无多,然非遇大旱,雇足以资灌溉。无圳之名,而实为圳之用,亦天地生成之水利也。故附载于水利)。
竹堑堡陂
员岽子陂在县东南三十二里。于员子岽嵌顶引山坑泉水潴为陂。周广六百四十余丈,溉平埔顶并老隘头田二十甲。咸丰间,陈士义开筑。光绪八年,甘廷汉重修。
芎蕉坑陂在县东九里。于芎蕉坑口引山泉水西南行潴为陂。周广五十余丈,溉田十余甲。同治间,郑颖记开筑。
枧头坜陂在县东南三十里。于柳树湳引山坑水东行、又于小大湖引山坑水北行各二里许,至枧头坜潴为陂。周广二里许,溉老隘头田十余甲。咸丰间,彭庆添开筑。
赤柯坪陂在县南四十里。于赤柯坪坑口引山坑水北行潴为陂。周广二里许,溉田十余甲。光绪十五年,黄金石开筑。
竹南堡陂
小坪陂在县南二十里。于小坪山坑内引山阮水潴为陂。周广二百五十余丈,溉田三十甲。道光间,林占梅开筑。
鹿厨坑陂在县南三十二里。于鹿厨坑口引山坑水潴为陂。周广二百二十余丈,溉田二十甲。道光间,李溪开筑。咸丰间,徐官二重修。
湳坑陂(一名新车路陂)在县南三十四里。于湳坑口引山水潴为陂。周广二百三十五丈,溉田五十甲。道光二十四年,黄阿爱同十股开筑。
茄冬坑陂在县南二十七里。于茄冬坑山下引山坑水潴为陂。周广一百一十三丈,溉田三十余甲。道光间,徐九二等开筑。
竹北堡陂
竹北堡,自凤山崎以北沿红毛港大溪漘一带,地高而燥,绝少水源。农人随地筑陂,周广数甲或十数甲者,所在皆有。然皆赖天时降雨,虽有陂之名而未可恃陂为用。兹举其陂面最大而兼有泉水稍资挹注者,略载一二;其陂面虽大而全无点滴水源者,不载。
大潭陂在县北四十五里。于上游十里溪尾引山坑水西行一里许至横圳顶,折而南行三里许,又折而西行三里至大潭庄潴为陂。周广四里,溉田百余甲(「厅志」卷十三「古迹」:『大潭在大溪墘,多产鱼』。今查此潭虽名为潭,其实为陂,用亦在陂;故列于水利)。
红塘陂在县北四十八里。于上游溪尾引山坑水西行六里至大潭庄之东潴为陂。周广五里许,溉田四百余甲。陂面每年产草二十余万斤,农人牧牛、爨火悉取资焉。
后湖陂在县北四十三里。于新厝庄北首引山坑水北行二里至后湖潴为陂。周广四里,溉田百余甲。陂面每年产草十余万斤。
双连陂在县东北五十里。于高山下引山坑水西行二里潴为陂。周广三里余,溉田五十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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