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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三 宋辽金史-廿二史劄记
卷二十三 宋辽金史
宋辽金三史
元顺帝时,命托克托(旧史名脱脱)等修辽、宋、金三史。自至正三年三月开局,至正五年十月告成。以如许卷帙,成之不及三年,其时日较明初修元史更为迫促。然三史实皆有旧本,非至托克托等始修也。
各朝本有各朝旧史,元世祖时,又已编纂成书,至托克托等,已属第二、三次修辑,故易于告成耳。 辽史在辽时,已有耶律俨本,在金时,又有陈大任本(说见辽史条内),此辽史旧本也。
金亡后,累朝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后据以修史(见金史条内),此金史旧本也。
宋亡后,董文炳在临安主留事,曰“国可灭,史不可灭。”遂以宋史馆诸记注尽归于元都,贮国史院(见元史董文炳传)。此宋史旧本也。 元世祖中统二年,王鸮请修辽、金二史,诏左丞相耶律铸平章政事、王文统监修,寻又诏史天泽亦监修。其金朝卫绍王记注已亡失,则王鸮采当时诏令及杨云翼等所记足成之。(亦见金史条内)及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事见元史托克托传)。此元世祖时纂修三史之本也。
故至正中,阿鲁图、托克托等进辽史表云“耶律俨语多避忌,陈大任词乏精详,世祖皇帝敕词臣撰次三史,首及于辽。”进金史表云“张柔归金史于先,王鸮采金事于后。”进宋史表云“世祖皇帝拔宋臣而列政途,载宋史而归秘府,既编戡定之勋,寻奉纂修之旨。”可见元世祖时,三史俱已修订。
而元史托克托传并谓“延祐、天历间,又屡诏修之。”则不惟修之于世祖时,而世祖后又频有修辑矣。 盖宋、金虽各有国史,然其末年,正当国亡时,岂复尚有记载?是必元朝命史官采掇,而史官以耳目所接,睹记较亲,故金、宋亡国时,纪传更觉详悉。 大概金宣宗以前,宋度宗以前之史,皆金、宋旧史也。金哀宗及宋德祐、景炎、祥兴之史,则元代中统、至元及延祐、天历所辑也。
其所以未有成书者,托克托传云“以义例未定,或欲以宋为世纪,辽、金为载记;或以辽立国在宋先,欲以辽、金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各持论不决故耳。”至顺帝时,诏宋、辽、金各为一史,于是据以编排,而纪、传、表、志本已完备,故不三年,遂竣事。人但知至正中修三史,而不知至正以前,已早有成绪也。
宋辽金三史重修
宋史繁芜,辽、金二史又多缺略,昔人多有欲重修者。
元末周以立因三史体例未当,欲重修而未能。
明正统中,其孙叙思继先志,乃请于朝,诏许自撰,诠次数年,未及成而卒。(明史周叙传) 嘉靖中,廷议更修宋史,以严嵩为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严嵩传)然亦未有成书也。
其修成者, 惟柯维骐合三史为一史,以宋为主,而辽、金附之,并列二王于本纪,褒贬去取,义例颇严,阅二十年始成,名曰“宋史新编”(维骐传)。
又祥符王维俭,字损仲,尝苦宋史芜秽,手自删定为一书。(维俭传)
是二人者,皆尝修成矣。然维骐本未及梓行。维俭之书,据列朝诗序,谓“损仲家图籍已沈于汴梁之水,其本稿,吴兴潘昭度曾钞得副本。”而曹学佺传,谓“潘曾纮巡抚南赣,得维俭所修宋史,邀晋江曾异撰,新建徐世溥更定,未成而罢。”则此副本虽未遭汴水之厄,亦终归散失也。
今时代愈远,宋、金书籍可资考订者,流传益少,虽有志纂辑,亦无从下手矣!
宋史事最详 唐、宋、金三朝史官记载,其职颇重。五代李谷奏言“起居注创于累朝,时政记兴于近代,然后采其事实,编作史书。”(薛史谷传)宋汪藻亦疏云“书榻前议论之词,则有时政记;录柱下见闻之实,则有起居注;类而次之,谓之日历;修而成之,谓之实录。”(宋史藻传)此近代国史底本之大概也。 自唐文宗每召大臣论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执笔立于殿阶螭头之下,以纪政事。(见李谷及宋扈蒙疏)
后唐明宗因史馆赵熙等奏,亦令以诏书及处分公事,令端明殿学士韩昭允录送史馆;其内廷之事、诏书奏对不到中书者,令枢密院直学士李专美录送史馆。(见薛史唐本纪)
晋天福中宰臣赵莹周、显德中宰臣李谷,皆援例奏请行之。(薛史)
故实录之前皆有日历。 宋初因扈蒙奏请“凡发自宸衷可书简策者,并委宰臣及参知政事,每月轮抄,以备史臣撰集。”乃诏卢多逊典其事。(宋史扈蒙传)
自是宋代史事较为详慎。有一帝必有一帝日历;日历之外,又有实录;实录之外,又有正史,足见其记载之备也。
今案宋史本纪,
太平兴国三年,命修太祖实录(史官为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等,沈伦为监修,共成五十卷。见伦昉等传)又诏军国政要,令参知政事李昉等录送史馆。
真宗初,命钱若水等修太宗实录(若水奏杨亿与其事。凡八十卷,亿独修五十六卷)。寻又诏吕端、钱若水重修太祖实录。
仁宗诏吕夷简、夏竦修先朝国史,王曾为提举,天圣八年书成,夷简上之。
英宗命韩琦修仁宗实录,神宗熙宁二年修成,琦上之。
是年,神宗命学士吕公著修英宗实录,修成后,曾公亮上之。十年,又诏修仁宗、英宗史。
惟神宗实录,凡数次改修。
哲宗元祐元年,命吕大防等纂修,以司马光家藏记事为本,六年修成,七年又修神宗史,此第一次所修也。 绍圣元年,章惇用事,请重修神宗史,蔡卞亦言“先帝盛德大业,实录所记多疑似不根,乞重刊定。”乃诏以蔡卞为修撰,卞专取王安石日录,遂尽改元祐所修,贬原修官吕大防、范祖禹、赵彦若、黄庭坚等。三年书成,惇上之。此第二次所修也。
徽宗时又诏修神、哲二朝实录及二朝史,皆蔡京、蔡卞司其事。钦宗初,已命改修宣仁后谤史,未及成。迨高宗时,隆祐太后为帝言“宣仁后之贤,古今未有,因奸臣诬谤,建炎初虽下诏辨明,而史录未经删定,恐无以慰在天之灵。”帝悚然,即谕朱胜非曰“神、哲两朝,史多失实,宜召范冲刊定。”冲乃为考异一书,明示去取。旧文以墨书,删去者以黄书,新修者以朱书,世号朱墨史。哲宗实录又别为一书,名辨诬录。(徐绩传“神宗正史,五载未成,绩谓元祐、绍圣,史臣好恶不同,一主司马光,一主王安石,故议论纷然。”綦崇礼亦疏言“神宗实录,墨本元祐所修,已成书;朱本出蔡卞手,多所附会;哲宗实录,则蔡京提举编修,变乱是非,难以为据。”)冲既修成,赵鼎上之,此第三次所修也。
徽宗实录,则绍兴八年始修,十一年书成,秦桧上之。(其后又有龚茂良所修)
钦宗实录,则隆兴中蒋芾等所修。
而高宗和议成,先命史馆编修靖康、建炎忠义录,后又有魏杞等所上神、哲、徽三朝正史,陈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哲、徽、钦四朝会要,赵雄等上神、哲、徽、钦四朝国史志,王淮等上神、哲、徽、钦四朝列传,则皆孝、光两朝所续成也。
高宗实录直至淳熙十五年始修,(时高宗已崩故也)宁宗庆元三年书成,京镗等上之。嘉泰二年,陈自强等又上高宗实录及正史。然高宗时自有日历,绍兴二十六年,以秦桧所修日历未当,诏重修之。孝宗隆兴元年,诏修太上皇帝圣政记,二年书成,命进德寿宫。(时高宗为太上皇)
其孝、光、宁三朝实录皆成于理宗时。然光宗受禅,即诏修寿皇圣政日历,绍熙元年书成,进于重华宫。(时孝宗为太上皇)宁宗受禅,亦诏修太上皇圣政日历,庆元三年书成,进于寿康宫。(时光宗为太上皇)
其后又有李心传所修高、孝、光、宁四朝国史,史嵩之所上中兴四朝国史,谢方叔所上中兴四朝志传,亦皆理宗时成书也。
理宗实录,成于度宗咸淳四年,贾似道上之,度宗亦有时政记七十八册。
此可见宋朝重史事之大概也。
其士大夫所著,尚有不胜数者。
高宗时,汪藻尝编元符庚辰至建炎己酉三十年事迹,綦崇礼曾奏取其书入史馆。
孝宗时,李焘著续通鉴长编,自建隆至治平一百八十卷,后又续成六百八十七卷。
洪迈入史馆,修四朝帝纪,又修一祖八宗一百七十八年为一书。
理宗端平二年,又诏太学生陈均编宋长编纲目。淳祐十一年,又诏龙图阁学士楼昉所著中兴小传百篇、宋十朝纲目并掇要二书,付史馆誊写。 又王偁有东都事略,李丙有丁未录,徐梦莘有三朝北盟会编,自政和七年海上之盟,讫绍兴三十一年完颜亮之毙,上下四十五年,共三百五十卷。
此皆收入史馆以资纂订者。其他名臣传、言行录、家传、遗事之类,未上史馆者,汗牛充栋,更无论矣。
故宋一代史事,本极详备,而是非善恶,回护讳饰处亦坐此。 宋史多国史原本 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时,大概只就宋旧本稍为排次,今其迹有可推见者。
道学传序云“旧史以邵雍列于隐逸,未当,今置于张载传后。”
方技传序云“旧史有老释、符瑞二志及方技传,今去二志,独存方技。”
外国传序云“前宋史有女真传,今既作金史,义当削之。”
夏国传赞云“今史所载谥号、庙号、陵名,兼采夏国枢要等书,其与旧史有抵牾者,则阙疑以俟。”
此可见元人就宋旧史另为编订之迹也。 然有另为编订而反失当者。
如张宪传开首即云“飞爱将也”。盖旧史宪传本附于岳飞传之后,故从飞叙入。今宪另为一卷,不附飞后,则此语殊无来历。
又牛皋传后,总叙岳飞之功,谓“飞命皋及王贵、董先、杨再兴等经略东、西京、汝、颍、陈、蔡诸郡,又遣梁兴渡河纠合忠义社,取河东北州县。未几,李宝捷于曹州,董先捷于颍昌,刘政捷于中牟,张宪复淮宁府,王贵部将杨遇复南城军,梁兴会太行忠义破金人于垣曲及沁水,金张太保、李太保等以其众降,又取怀、卫二州,金人大扰,未几,岳飞还朝,下狱死,世以为恨云。”案此乃总叙飞功,非叙皋功也,而在皋传末,可见旧史亦以皋传附飞传之后,故皋传末又累叙飞功而结之以下狱死。今皋传亦另为一卷,不附于飞,而皋传末总叙飞功之处,却未移在飞传后,遂觉皋传反多此赘词。
此徒以意为割裂而未及订正之失也。
叶梦得既入文苑传,则其著述,如石林燕语、避暑录话之类,自应叙入,乃通篇但述吏绩,无一语涉文字,此必旧史本在列传,元人排次时,以其素有文名,遂将原传拨入文苑,又未增其能文之处也。
其有不全据旧史而另纂增入者。
如唐恪传后,谓“当时蔡京、王黼用事,援引者多,如余深、薛昂、吴敏、王安中、赵野等,国史皆逸其事,今附著于此。”是余深等五传,旧史所本无也。
康保裔传“保裔战殁,来援者惟张凝、李重贵,后重贵仕至郑州防御使,改左领军大将军致仕,凝加殿前都虞侯,卒赠彰德军节度使。”盖旧史凝与重贵二人不另立传,故附于保裔传也。又王翊传后附文州守刘锐、通判赵汝向相誓死守,被围旬有五日,汲道绝,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至吮妻子血,城垂陷,汝向犹提刀入阵,中十六矢,被执死。锐先杀其妻、父、子三人,登文王台自刎死。此亦旧史锐与汝向不另立传,故附见翊传也。今张凝、李重贵各有专传,刘锐、赵汝向两人合为一传,可见此四人传亦旧史所本无,而元人增之者也。既增此四人传,则康保裔、王翊传内附书之处应删节以免繁复,乃仍旧文而不删,此又元人未及审订之失也。
其有全用旧史而是非刺谬处,则于传赞内著论以别之。
如谢深甫传,通首叙述,居然一代名臣,无可訾议。而编次时则入于胡纮、陈自强卷内。传赞谓“其当韩侂胄严禁伪学,善类为之一空,深甫秉政,与之同时,且尝劾陈傅良、赵汝愚等,显与正士为难。”是传则君子,而赞则小人矣!
赵雄传,谓孝宗意向张栻,雄与虞允文沮抑之。传赞则谓雄与允文协谋用兵,与张栻持论相同,而以旧史沮抑张栻之说为诬。是传则小人,而赞则君子矣!
可见各传皆宋旧史原本,修史时悉仍其旧,特于赞内另别其是非。此又见修史者虽不及改正,而尚存褒贬之公也。
第此等增传及辨正之处,其为世祖时抑系顺帝时,则无从推考,大约王翊传附见刘锐、赵汝向,此世祖时所修也,锐、汝向之另立传,则顺帝时所修也,又如陈宜中传,记其往占城而不返,马廷鸾传记其国亡后七年而始殁,此亦必顺帝时所修,若世祖时,则宜中、廷鸾存殁尚未知,何由预书耶?
宋史各传回护处
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国史,而宋国史又多据各家事状碑铭编缀成篇,故是非有不可尽信者。大奸大恶如章惇、吕惠卿、蔡榷、蔡京、秦桧等,固不能讳饰,其余则有过必深讳之。即事迹散见于他人传者,而本传亦不载,有功必详著之,即功绩未必果出于是人,而苟有相涉者,亦必曲为牵合,此非作史者意存忠厚,欲详著其善于本传,错见其恶于他传,以为善善长而恶恶短也。盖宋人之家传、表志、行状以及言行、录笔、谈遗之类,流传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门生所以标榜其父师者,自必扬其善而讳其恶。遇有功处,辄迁就以分其美,有罪则隐约其词以避之。宋时修国史者即据以立传,元人修史,又不暇参互考证,而悉仍其旧,毋怪乎是非失当也。昔吴缜作新唐书纠谬,不旁采他书,即新唐书中自为抵牾者,抉摘以资辨证,今亦仿此例,摘出数十条于后,观者可以览焉。
李纲
靖康围城之事,姚平仲欲劫营,以士卒不得速战为言,李纲主其议,令城外兵俱听平仲节度,遂及于败。(姚平仲传)据此,则劫营之计,李纲实与其谋。而纲传则谓平仲密奏斫营,夜半中使传旨,使纲策应。似纲初不知者。盖因平仲之败,以见失策不在纲。此事本载纲所著靖康传信录,史馆即据以立传也。
吕好问 靖康之变,朝臣多污张邦昌伪命,高宗以邓肃在围城中目击其事,令肃陈奏,肃请分三等定罪以待制,而为伪朝执政者置一等,乃王时雍、徐秉哲、吴幵(ㄐㄧㄢ)吕好问、莫俦、李回,共六人。(见邓肃传)是好问罪在一等,其欲为伪朝佐命可知也。乃好问传不载其从逆之事,反备书谏阻张邦昌毋干大位,及趣邦昌遣使迎高宗等事。
韩世忠 世忠固一代名将,然少年时意气用事,亦多有可议者。王明清避乱录,杭妓吕小小以罪系狱,会钱塘守邀世忠饭,世忠为言而出之,连饮巨觥,携妓以去。又明清挥麈录,王渊有妓周氏,为赵叔近所得,陈通之乱,叔近招降之,渊遣张俊、韩世忠讨通,并斩叔近,以妓归渊,渊以赐俊,俊不敢受,乃予世忠。案此二事皆出于明清所记,或因其以京口娼梁氏为妻,遂附会之。吕小小事,不见他书,周氏事见宋史赵叔近传,但言以周归渊,不言归世忠也。则明清所记,或近于诬。
至于宋史各传,世忠屯镇江,刘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常同劾其骄狠无忌惮。(见常同传)是时光世部将王德擅杀世忠部将,会诏移屯,世忠遂遣兵袭其后,并夺建康府廨。(见赵鼎及季陵传)移屯时,光世惧世忠扼其路,乃趋白鹭,世忠果遣人袭之。(见刘光世传)张浚以世忠所部逼逐谏臣坠水死,因劾奏夺其观察使。(见张俊传)滕康亦劾世忠夺御器械,逼死谏臣,乃止罚金,何以惩后?(见滕康传)世忠又饮于内侍李廙之家,刀伤弓匠。(见魏矼传)此皆世忠少年粗豪之过,亦不必讳,而世忠传不载。
张浚
浚一生不主和议,以复仇雪耻为志,固属正人。然李纲入相时,宋齐愈以附逆伏诛,浚为御史,劾纲以私意杀侍从,且论其买马招军之罪。(见高宗纪及纲传)浚又尝荐秦桧可任大事。(见赵鼎传)陈东伏阙上书已被诛,浚又奏胡珵笔削东书,以布衣挟进退大臣之权,遂追勒编置。盖浚乃黄潜善客,珵则李纲客也。(见戴植鼠璞)浚又尝与岳飞论吕祉、王德、郦琼兵事不合,飞因解兵奔丧归,浚奏其意在并兵,以去要君,遂命张宗元权其军事。(见高宗纪)汪伯彦既贬,浚以伯彦旧尝引己,遂与秦桧援郊祀恩,起伯彦知宣州。(见汪伯彦传)今浚传皆不载,惟杀曲端一事,略见传中,而又谓端部将张忠彦降金,故下端于狱,似非枉杀者。
叶梦得
梦得初为蔡京客,京倚为腹心,尝为京立元祐党籍,分三等定罪,后知应天府,以京党落职。(见毛注、强渊明、胡安国等传)建炎元年,梦得知杭州,军校陈通作乱,梦得被执。(见高宗纪)今梦得传不载。
胡安国
安国本秦桧所荐用,吕颐浩引朱胜非以倾秦桧,胡安国即劾胜非不当复用,安国求去,桧三疏留之,颐浩欲去桧,席益曰“安国在讲筵,宜先去之。”盖安国力言桧之贤于张浚也。(见秦桧传)今安国传不载。 刘一止
一止,秦桧党也,桧置修政局,或有言局当废者,一止与林待聘力言不可废。(见秦桧传)一止传不载。
何铸
铸尝与罗汝楫劾岳飞。(见罗汝楫传)又尝为秦桧劾王居正为赵鼎之党,遂夺职奉祠。(见王居正传)又劾张九成党赵鼎。(见张九成传)又劾廖刚与陈渊等为朋比。(见廖刚传)今何铸传皆不载,反云治岳飞狱,力辨其冤,谓不当无故杀一大将,似能主持公道者。
李显忠
宿州之败,因破宿州时,显忠欲私其金帛,不以犒军,与邵宏渊忿争,遂致师溃。(见胡铨传)今显忠传乃谓宏渊欲发仓库犒军,显忠不可,只以现钱充赏,士皆不悦,遂致溃。一似显忠之慎重仓库,并无私意者。然论罪时,显忠之谪独重,则其激变非无因也。孝宗纪亦云“显忠战于宿州,宏渊不援,显忠失利,诸将以显忠、宏渊二将不协,遂大溃。”是亦为显忠讳。
岳珂
珂守当涂,制置茶盐,自诡兴利,横敛百出,商旅不行,国计反诎于初。又置贪刻吏,开告讦之门,以罔民而没其财,民李士贤有稻二千石,囚之半载。(见徐庆卿传)袁甫劾珂,贪黩无检,总饷二十年,焚林竭泽。(见袁甫传)今珂传俱不载。 史弥远
韩侂胄用兵,将危及社稷,杨皇后本与侂胄有隙,使荣王曮入奏,宁宗不答,后乃使其弟杨次山阴结史弥远、钱象祖等谋之。侂胄方早朝,弥远使中军统制夏震率兵拥至玉津园击杀之。弥远等方以其事入奏,帝犹不信,既知其已死,乃下诏罢其官,然后再下诏诛之。(见杨皇后传)是时弥远欲诛侂胄,皇后、皇室从中主之,弥远以告象祖、李璧,谓有御笔行事,象祖欲奏审,璧恐迟则事泄,弥远乃使震亟杀之。(见韩侂胄及李璧传)合数传参观,是当日先诛侂胄后奏帝,帝始降旨罢其官,再加诛也。而弥远传则谓“兵端既开,人皆畏侂胄不敢言,弥远力陈危迫之势,皇子询(即荣王曮)入奏,乃罢侂胄,既而台谏给舍交章论,侂胄乃就诛,召弥远对咸和殿。”似乎先奏请得旨而后行诛者。此固讳其擅杀之迹。而宁宗本纪亦书“开禧三年十一月甲戌,诏韩侂胄轻启兵端,可罢平章事。乙亥,礼部侍郎史弥远以密命令殿前统制夏震诛侂胄于玉津园。”一如弥远传所叙。此盖实录书法本如是,不欲以大臣擅杀,见朝廷之威柄下移也。则弥远传讳其擅杀一节,犹似有说。
至其拥立理宗一事,则隐讳更甚。宁宗自皇子询薨后,即养宗室子贵和为皇子,赐名竑。弥远买美人善琴者纳之,使伺皇子动静。竑嬖之,一日指舆地图曰“此琼崖州,他日当置弥远于此。”又尝书几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美人以告弥远,乃阴谋立沂王子贵诚,使郑清之傅之。宁宗崩,弥远在禁中,宣贵诚至柩前,举哀毕,然后召竑,封为济王,出居湖州。(见济王竑传)夫以先帝预立之储君,擅敢废罢,而所立者,并非先帝所识之人,虽以唐宦官之定策,国老门生天子尚不至如此之恣横,则弥远之罪上通于天,无可讳饰者。乃宁宗本纪并不著其废立之罪,但云“帝崩,史弥远传遗诏,立侄贵诚为皇子,更名昀,即皇帝位。封皇子竑为济阳王,出居湖州。”一似仓猝之际,宁宗别有遗命,而弥远奉行者。盖其时弥远正柄政,史馆实录皆所监修,故书法本是如此。而弥远传则后人所修,应无所忌,乃亦只以“宁宗崩,拥立理宗”七字了此公案,而此等奸谋逆节,绝无一语载入,益可见宋旧史皆本各家表志行状据以立传,而元人修史,又悉仍其旧,略无订正也。
贾涉
李全既降于宋,与金兵战。涉为制置使,以朝命许杀太子者赏节度使,杀驸马者赏观察使。全以所得金牌上于涉,谓杀四驸马所得者。涉遂奏授观察使。其实四驸马不死也。季先死,全欲并将其军,诡称其军有三千虚籍,覆之可省费。涉遂付以兵。将遣人覆实,全忽报昨闻邳州有警,已遣七千人往赴矣,遂不得覆。全往山东,涉劝农出郊,暮归,全军在楚州者遮道不得入,涉使人语全妻杨氏,杨氏挥之退,涉始入城。(见李全传)今贾涉传皆不载,反谓“李全得玉玺以献,朝廷赏以节度使,涉叹曰‘朝廷但知官爵可以得其心,岂知骄则至于不可劝耶?’”是并能驾驭群盗矣!此传必亦必其子似道当国日,史馆所立,而元人因之不改者也。
郑清之、赵范、赵葵
端平初,宋遣将孟珙与蒙古兵共灭金,其时宋与蒙古本敦邻好,并无嫌隙,忽焉兴师入洛,规复中原,兵端遂由此起。据贾似道传,灭金时,珙与蒙古约以陈、蔡为界。师未还,赵范谋发兵据肴函,复中原地。元兵击败之,是开衅者,范实为祸首也。然是时,朝命已令范知开封府东京留守,其弟葵知应天府南京留守,全子才知河南府西京留守。则庙堂已有主此谋者。据王万传,郑清之当国,谋乘虚取河洛。又真德秀传,郑清之挑敌,兵民死者数十万,中外大耗。是此事,实赵范兄弟任之于外,郑清之主之于内也。乃赵范传不载其主谋用兵事,反云灭金后,范言于理宗曰“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美,迄以取祸,不可不鉴。”赵葵传亦载其所奏云“国家兵力未赡,姑从和议,俟根本既壮,恢复中原。”据此,则二人又似能审度时势,不肯轻举生事者。郑清之传,亦不载其主谋开边事,反载理宗因边警甚惧,清之密疏谓“陛下忧悔太过,恐累刚大之志。”则并似能持危定倾,补救于事后者矣。盖皆因兵端既起之后,国家之祸日深,作家传者各自讳其始谋之失,国史因之故也。
至如李宗勉传,谓端平中出师汴洛,宗勉言不可。崔与之传,谓朝廷取三京,与之顿足浩叹。乔行简传,谓收复三京,行简忧事力之不继。赵汝谈传,谓朝议出师,汝谈力言不可。及三京收复,汝谈有忧色。未几,洛师果败。此又因用兵后祸败相寻。作传者各为著其先见之明也。
宋史各传附会处 徐河之捷 李继隆传,徐河之捷,辽将裕悦(官名,旧史作于越)率骑八万来战,继隆与尹继伦列阵以待,敌众方食,继伦出不意击走之。
案继伦传,是时继伦领兵巡路,辽裕悦、耶律休格(旧史名休哥)数万骑遇之,不顾而南,继伦曰“是蔑视我也!彼捷则将驱我北去;不捷亦且泄怒于我矣!”乃衔枚夜蹑其后,天未明,至徐河,休格方会食,将战,继伦从阵后出其不意突击之,休格大败走。是继伦之突击并未与继隆同列陈也。而继隆传云“与继伦列阵以待。”此不过欲著继隆之同功耳。
侬智高母子弟
余靖传,狄青破侬智高后,即班师,靖留广西,遣人入特磨道,获智高母子弟三人,献阙下。
案萧注传,智高走大理,其母与二弟寓特磨道,注侦得之,悉擒送阙下。是获智高母子者,乃注之功,余靖特以镇广西为其长官耳,而靖传则以此功全属之于靖,并略不及萧注。
徽宗禅位
李纲传,徽宗以金兵日逼,命皇太子为开封牧,纲谓吴敏曰“建牧,岂非欲委以留守乎?然非传以位号不可。”敏曰“监国可乎?”纲以“肃宗灵武建号不出于明皇,使后世惜之”为对,明日,敏遂以禅位事进说,并谓李纲亦有此议。是传位之议本起于纲也。
案敏传,徽宗将内禅,蔡攸探知上意,引敏入对,遂并荐纲入见,则内禅之意,本出于徽宗。蔡攸传,帝欲内禅,亲书传位东宫字授李邦彦,邦彦不敢承以付攸,攸属其客吴敏,遂定议。又李熙靖传,道君皇帝曰“外人以内禅为吴敏功,不知乃自吾意,不然,言者且灭族矣!”合数传观之,是内禅本出于徽宗,而纲传所云,或非实事也,或纲议适与帝合,遂赞决耶?案张端义贵耳录,徽宗闻金人破燕,即命当直学士黄中令草诏罪己,并传位太子,明日诏出,渊圣登极。又记徽宗语,谓“诏中处分,蔡攸尽道不是,只传位一事,要做他功劳。”此亦见内禅出自帝意之一证。
湖湘盗贼
李纲传,出为湖广宣抚使,荆湖江湘之间盗贼不可胜计,多者至数万人,纲悉荡平之。又张浚传,浚至潭州,杨么贼众二十余万,相继来降,湖寇尽平。 案是时长沙有刘忠拥众数万,韩世忠诛之;曹成躏湖、湘、道、贺等州,岳飞平之,杨么又飞所击斩者也,今悉归功于纲与浚,而诸将之攻讨略不及焉。虽纲为宣抚,浚为督视,诸将之功即其功,然竟抹煞诸将,全以荡平诸贼为纲与浚之功,且纲传则功属纲,并不及浚;浚传则功属浚,又不及纲。
刘豫之废
岳飞传,军中得乌朱(旧史名兀术)谍者,飞佯认为己所遣之谍,作蜡书约豫同诛乌珠,刲其股纳之,令致豫。谍者归以书示乌珠,乌珠大惊,驰白其主,遂废豫。又张浚传,郦琼叛奔刘豫,浚亟遣蜡书贻琼,金人果疑豫,寻废之。
案刘豫先赂金元帅达兰(旧史名挞辣),得立为帝,后出师侵宋,辄败,屡请金兵为援。金领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开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进不能取,退不能守,兵连祸结,从之则豫收其利而我受其弊,奈何许之!”于是始有废豫意。会豫又请兵,金乃令达兰、乌珠伪称南侵至汴,宣诏废之。是豫之废,因其进不能取,且屡请兵也。今乃以归功于张浚、岳飞之两封蜡书,真所谓牵连附会者也。(王伦传,绍兴七年,伦使金至睢阳,刘豫欲索观国书,伦力拒之,至涿州,见达兰,具言豫邀索国书无状,且谓豫忍背本,他日安保不背大国?是年冬,豫遂废,是又以废豫归功于伦之奉使矣!)
采石之捷海陵被弑
李显忠传,金主亮南侵,将济江,王权自和州遁归,诏以显忠代权,命虞允文趣显忠交军,于是有采石之捷。显忠遣万人渡江,尽复淮西州郡,亮切责诸将,诸将弑之。
案虞允文传,允文奉命往趣显忠赴权军,允文至采石,权已去,显忠未来,我师三五星散,解鞍坐道旁。允文念坐待显忠,则误国事,遂招诸将,勉以忠义,诸将皆死战,得大捷。明日,又败敌于扬林口,显忠始至。是采石之捷,无与于显忠也。而显忠传,谓因趣显忠交军,故有此捷。遂若功出于显忠者。亮因采石之败,即趋瓜洲,克日渡江,未渡而被弑,亦非关显忠之复淮西而责诸将也。且是时,海陵去采石,即至瓜洲,其间时日有几?显忠岂能尽复淮西?当是海陵被弑后,乘金兵之退而复之耳。乃必谓海陵因显忠复淮西,切责诸将遂被弑,此又曲说也。 规复山东
贾涉传,李全取海州及密、潍,收登、莱二州,又结青州张林,以滨、棣、淄、济、沂等州来降,自是恩、博、景、德至邢、洺十余州相继请降。涉传檄中原“以地来归及反戈自效者,朝廷爵土无所吝。”
案是时金国衰乱,盗贼各分据,李全乘此北行,金元帅张林据青、莒、密、登、莱、潍、淄、滨、棣、宁、海、济南等州,全往招之,遂来降,其表云“举七十城之全齐,归三百年之旧主。”是时,实李全功也,而系之涉传,竟似涉发踪指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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