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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一 明史-廿二史劄记
卷三十一 明史
明史
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日久功深
盖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学宏词诸臣分纂明史,叶方蔼、张玉书总裁其事,继又以汤斌、徐干学、王鸿绪、陈廷敬、张英先后为总裁官,而诸纂修皆博学能文,论古有识。后玉书任志书,廷敬任本纪,鸿绪任列传,至五十三年,鸿绪传稿成,表上之,而本纪、志、表尚未就,鸿绪又加纂辑,雍正元年再表上,世宗宪皇帝命张廷玉等为总裁,即鸿绪本,选词臣再加订正,乾隆初始进呈,盖阅六十年而后讫事。古来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于康熙时,去前朝未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后汉书之修于宋,晋书之修于唐,徒据旧人记载而整齐其文也。
又经数十年参考订正,或增或删,或离或合,故事益详而文益简。且是非久而后定,执笔者无所徇隐于其间,益可征信,非如元末之修宋辽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时日迫促,不暇致详而潦草完事也。
列传体例
他不具论,自魏收、李延寿以子孙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谱,一传中有数十百年事,阅一传即须检数朝之史,宋子京以为简要,其实转滋瞀惑。明史立传,则各随时代之先后,
除徐达、常遇春等子孙即附本传,此仿史记、汉书之例,以叙功臣世次。
杨洪、李成梁等子孙亦附本传,则以其家世为将,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孙各有大事可记者,如张玉、张辅父子也,而一著功于靖难,一著功于征交,则各自为传。以及周瑄、周经;耿裕、耿九畴;杨廷和、杨慎;瞿景淳、瞿式耜;刘显、刘綎等莫不皆然。
其无大事可记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渊先叙于其子何乔新传首,刘仁宅先叙于其子刘大夏传首,此以父附子也。林瀚传后附其子廷机及孙子濂,许进传后附其子诰、赞、诗、词、论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则,如杨肇基及子御蕃,各有战功,则御蕃可附肇基传矣,而以其功在登莱,则宁附于同事之徐从治传,而不附肇基传。
其他又有稍变通者,
徐寿辉僭号称帝,应列群雄传,而以其不久为陈友谅所杀,则并入友谅传,而寿辉不另传。 姚广孝非武臣,而以其为永乐功臣之首,则与张玉、朱能等同卷。
黄福、陈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则文武同卷。 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总兵,有战功,则与诸将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术,应入方技传,而以其藉此邀宠,则另入佞幸传。 此皆排次之得当者也。
自宋史数人共事者,必各立一传,而传中又不彼此互见,一若各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阅易眩。明史则数十人共一事者,举一人立传,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传于此人传后,即同事者另有专传,而此一事不复详叙,但云语在某人传中。
如孙承宗有传,而柳河之役,则云语在马世龙传中。
祖宽有传,而平登州之事,则云语在朱大典传是也。
否则传一人而兼叙同事者,
如陈奇瑜传云:与卢象升同破贼乌林关等处。象升传亦云:与奇瑜同破贼乌林关等处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贞,一主战,一主守,意见不同也,而事相涉,则化贞不另传,而并入廷弼传内。
袁崇焕、毛文龙,一经略,一岛帅,官职不同也,而事相涉,则文龙不另传,而并入崇焕传内。 此又编纂之得当也。
而其尤简而括者,莫如附传之例。
如扩廓传附蔡子英等,陈友定传附靳义等,方孝孺传附卢原质等,以其皆抗节也。 柳升传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 李孜省传附邓常恩等,以其皆以技术宠幸也。
至末造殉难者,附传尤多,如朱大典传,附王道焜等数十人。张肯堂传,附吴钟峦等数十人。而史可法传,既附文臣同死扬州之难者数十人,若再附武臣,则篇幅太冗,乃以诸武臣尽附于刘肇基传。以及忠义、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义传,既按其尤异者,各为立传,而其他曾经旌表者数十百人,则一一见其氏名于传序内。
又如正德中谏南巡罚跪午门杖谪者一百四十余人,嘉靖中伏阙争大礼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载其姓名。
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概删之,则尽归泯灭,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诸人名姓仍得见于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 又高倬后附书南都殉难者:张捷、杨维垣、黄端伯、刘成治、吴嘉允、龚廷祥六人,而所附小传,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维垣独缺,则以此二人本阉党,其事已见各列传中,不屑为之附传。
此则附传中又自有区别。益以见修史之斟酌不苟也。
至诸臣有关于国之兴替、事之功罪,则轻重务得其平。
如李东阳、徐阶、高拱、张居正、沈一贯、方从哲、熊廷弼、袁崇焕、陈奇瑜、熊文灿、杨嗣昌等,功罪互见,枉幸并呈,几于无一字虚设。虽篇幅稍多,而非此不足以尽其曲折,执笔者不知几经审订而后成篇。
此明史一书,实为近代诸史所不及,非细心默观,不知其精审也。 明史立传多存大体
明史立传多存大体,不参校他书,不知修史者斟酌之苦心也。
如龙兴慈记徐达病疽,帝赐以蒸鹅,疽最忌鹅,达流涕食之,遂卒。是达几不得其死。此固传闻无稽之谈。然解缙疏有刘基、徐达见忌之语。(缙传)李仕鲁疏亦谓徐达、刘基之见猜,几等于萧何、韩信。(仕鲁传)此二疏系奏帝御览,必系当日实情。则帝于达、基二人疑忌可知也。今明史达、基二传,则帝始终恩礼,毫无纤芥。盖就大段言之,而平时偶有嫌猜之处,固可略而不论。且其时功臣多不保全,如达、基之令终,已属仅事,故不稍著微词也。
又如草木子载宋讷以元臣降为国子祭酒,极意严刻以称上意,监生自缢者,月不乏人,死必验视乃敛,其酷甚于周兴、来俊臣云。而明史讷传绝不及之,但谓其次子复祖为司业,诫诸生守讷规,违者罪至死而已。 又如张辅之死,据庚已编,谓辅从英宗北征土木之难,逃归,与家人诀而缢死于先墓。今辅本传则但谓从英宗北征,死土木之难。绝不及逃归自缢之事。盖讷以严重立教,最有师法;辅四朝勋德,白首无间言。故各著其所优,而小疵在所略也。
又如杨廷和之入阁,双岐杂记谓由刘瑾之力。而本传绝不及,并言廷和忤瑾,瑾摘会典小误,夺其俸二级。是廷和不惟不附瑾,且与瑾忤矣。
于谦之死,以石亨、曹吉祥诬以谋立襄王世子,故被杀。谦传但谓曹、石之诬,而事之真伪,传中不暇缕析,则于襄王瞻墡传见之,谓英宗复辟后,于皇太后阁内见襄国金符,乃土木陷后,欲召襄王而不果,其符遂留阁中。然后知非谦等当景帝不豫时取符也。则谦之冤,自不辨而白矣。
熹宗懿安张后,国变时生死传闻未确,故本朝定鼎,但为崇祯帝及周后发丧成礼,而张后独缺。盖其时有传张后未死者,故恤典不及。(时南昌推官史夏隆云“国变时,后出宫,为李贼麾下刘旗鼓所得。刘本旧弁,事后无失礼。及我朝兵至,谓后不可失了朱家体面,后遂缢死。”本朝实录:顺治五年间,有天津女子自称张后,聚众扰畿辅。又陈玉璂作宦者高永寿传:张后与周后同日缢死,后有熹宗妃任氏出宫为少年所得,年余,费其赀且尽,任氏怒,自称“我张后也,胡为至此!”闻者不敢隐,遂送官。永寿独识之,然亦不敢明正其伪。)至修史时,则本纪据陈玉所传,大书国变时张后缢死宫中,而流贼传亦称李严保护懿安皇后令自尽。使贤后不遭传闻之诬蔑,尤见书法之不苟矣。
又胡世宁从剿江西贼王浩八等,招降东乡贼为新兵,已而复叛,事见陈金传。而世宁传不载。
徐阶当国,为讲学会,张岳疏诋之,谓“讲学以富贵功名,鼓动士大夫谈虚论寂。”事见岳传而阶传不载。
陇川用兵,邓子龙不能驭军,因饷稍缓,大噪作乱,鼓行至永昌、大理,过会城,巡抚萧彦调土汉兵夹击之,乱始定。事见彦传,而子龙传不载。
盖为名臣立传,其人偶有失误,不妨散见于他人传中,而本传不复琐屑叙入,此又善善欲长之微意,不欲以小疵累全体也。
大礼之议
孝宗崩,子武宗立,武宗崩,无子,而孝宗弟兴献王有子,伦序当立,大学士杨廷和以遗诏迎立之,是为世宗。 世宗即位,诏议追崇所生,
廷和检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授尚书毛澄曰“是可为据。”澄大会文武百官,议请帝称孝宗曰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自称侄皇帝。议三上三却。
进士张璁独疏谓“宜别立圣考庙于京师,圣母则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帝大喜,于是连驳礼官议,廷臣不得已,请尊孝宗为皇考,兴献王为本生皇考兴献帝,兴国太妃为本生皇太后。
已而桂萼疏上谓“宜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别立庙大内,正兴国太后之礼,定称圣母。”
张璁又疏继之,并谓“宜去本生之称。”帝是之,而廷臣伏阙哭争,帝大怒,杖谪者数十人。
于是席书等议“孝宗皇伯也,宜称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伯母也,宜称皇伯母;兴献帝父也,宜称皇考;章圣皇太后母也,宜称圣母;武宗仍称皇兄;庄肃皇后宜称皇嫂。”乃诏告天下,尊称遂定。
今案诸臣之疏,固各有说, 甲说(多数说):谓宜考孝宗者,杨廷和、毛澄、汪俊及满朝诸臣也。
廷和疏曰“礼谓所后者为父,而以所生者为伯叔父母。此古今不易之典也。”
毛澄疏曰‘汉成帝立定陶王为皇太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师丹以为恩义备至。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继仁宗,是为英宗。司马光谓“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称皇伯而不名。”乃立濮王园庙,以宗朴为濮国公,奉濮王祀。程颐之言曰“为人后者,谓所后为父母,而谓所生为伯叔父母。此人之大伦也。然所生之义至尊,宜别立殊称曰皇伯叔父某国大王,则正统明而所生亦尊矣。”’
此考孝宗之说,援引汉哀帝、宋英宗二案为据,举朝宗之者也。
乙说(少数说):谓宜考兴献帝者,张璁、桂萼、方献夫、席书等之所执也。
张璁、桂萼等则谓“哀帝、英宗由成帝、仁宗预立为嗣,养之宫中,其为人后之义甚明。今武宗无嗣,大臣以陛下伦序当立而迎立之,与预养在宫中者不同。是陛下乃继统,非继嗣也。统与嗣,非必父死子继也。汉文帝则以弟继,宣帝则以兄孙继,何必夺此父子之情,建彼父子之号也?” 已而璁、萼又疏言“今日之礼,不在皇与不皇,惟在考与不考。”
而方献夫、席书等亦宗其说,疏言“为人后者,父尝立之为子,子尝事之为父也。今孝宗本有武宗矣,未尝以陛下为子也,陛下于孝宗,未尝为子也。且武宗君天下十六年,今不忍孝宗之无后,独忍武宗之无后,陛下生于孝宗崩后二年,乃不继武宗之大统,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伦大义固已乖舛矣!”
此考兴献帝之说,璁、萼、献夫、书等之所执也。
究而论之,廷和等援引汉哀、宋英二案,固本先儒成说。然世宗之立,与汉哀、宋英二君预立为储君者不同,第以伦序当立,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入继大统。若谓继统必继嗣,则宜称武宗为父矣!以武宗从兄不可称父,遂欲抹煞武宗一代,而使之考未尝为父之孝宗,其理本窒碍而不通。故璁论一出,杨一清即谓此论不可易也。 明史于毛澄等列传既详其援引古义之疏,张璁等传又详载其继统非继嗣之疏,使阅者各见其是,自有折衷。而于澄等传赞,谓“诸臣徒见先儒成说可据,而忘乎世宗之与汉哀、宋英不同,争之愈力,失之愈深。”真属平允至当之论,可为万世法矣。
参见东汉四亲庙别祭、外藩入继追尊本生。
李福达之狱
李福达之狱翻案,改坐大小官黜革问罪者至四十余人,为嘉靖年间一大事。
御史马录巡按山西,以白莲教妖人张寅为弘治间谋反之李福达,坐以大辟。武定侯郭勋以书来为寅嘱免,录遂并以劾勋,已奉旨福达父子处死,又诘责勋,勋已伏罪矣。而言者以勋由议大礼得幸,共恶之,遂群起攻勋,欲正其党逆之罪。
勋乃力图反噬,以议礼犯众怒为言,帝心动,特命张璁、桂萼、方献夫署三法司覆讯。三人故与勋同以大礼得幸,为朝臣所嫉者,遂尽反其狱,谓“寅非福达,特诸臣欲借此以陷勋重罪。”于是触帝怒,而尽逐诸臣。此张、桂等之恃宠窃权,庇奸报怨,罪不容诛者也。
然是时寅、福达名姓不同,亦有致疑于马录之有意文致者。
李翊戒庵漫笔载项乔之论曰“寅以白莲教惑人,自有本罪,而录指为李福达云云。”是固谓寅非福达矣。
法传录亦云福达五台人,寅徐沟人,张为县中著姓,谱牒甚明,马录悉诋为伪,一笔抹去。是亦谓寅非福达矣。
惟从信录及林居漫录则实指为寅即福达,
王登竹墅席上谈亦记福达脱罪后,游于江南,苏州寓元妙观,常州寓杨七郎家,松江寓朱恩尚书家,所试奇术甚众,而惜其自投法网,改名张寅,几得重祸。则以为寅即福达。
诸说纷纷如此,作史者宜何从?
今试平心论之, 张寅被薛良首告,指为李福达,此事在郭勋未嘱之先,马录即据以定谳,非逆知有勋之来嘱,而预坐福达以谋反重罪也,则寅之为福达,不待辩也。
及勋嘱书至,录据以劾勋,公侯大臣为妖人游说,其挟权挠政,固已罪无可逭,原不必论福达之真伪也。
迨张、桂欲藉此为勋报复,则不得不反此狱,而以寅非福达为词,谓“朝臣欲陷勋而故坐寅以谋反重罪,然后勋之罪益重。”以此激帝怒,于是公案尽翻,至颁刻钦明大狱录以示天下,而寅非福达,遂成铁案矣。
修史者于此中推透当日情事,故于马录传既叙明福达之改名张寅,而于传末又言寅、福达姓名错误,人亦疑之,迨其孙李同复以妖术事发,跟究由来,而福达之狱益信。又于唐枢传载其全疏,确指寅即福达之处,历历有据,而此狱更无疑义。于是马录诸臣之枉,张、桂等之诬,皆了然共见,可见修史时之斟酌苦心也。 袁崇焕之死
袁崇焕之死,今日固共知其冤,而在当时,不惟崇祯帝恨其引我朝兵胁和,(时帝怒甚,欲族诛崇焕,以何如宠申救,免死者三百余口。见如宠传)即举朝之臣及京城内外,无不訾其卖国者。
杨士骢平心而论,亦但言其罪不至此,而不知其所以得祸之由,其所撰玉堂荟记云“己巳之变,当时士马物力足以相当,袁崇焕初至一战,人心甫定,而袁于大珰少所结好,毁言日至,竟罹极刑。乃京师小民亦群以为奸臣卖国,至有啖其肉者,其蜚语皆出自内阉云。”可见是时引敌胁和之说,已万口一词,士骢虽略知谤言之出自中涓,然究未知中涓何以有此说也。
直至我朝修史时,参校太宗实录,始知此事乃我朝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杨姓者知之,阴纵使去,杨监奔还大内告于帝,帝深信不疑,遂磔崇焕于市。于是崇焕传内有所据依,直书其事,而崇焕之冤始白。使修史时不加详考,则卖国之说久已并为一谈,谁复能辩其诬者?于此可见明史立传之详慎,是非功罪,铢黍不淆,真可传信千古也。
周延儒不过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传,未免稍过。其始入阁,未见有败检事,特以不由廷推而得,故谤议纷然。其再出也,蠲逋赋,起废籍,撤中使,罢内操,救黄道周,颇多可称。故王鸿绪明史传稿在列传中。而今列之奸臣者: 崇祯十六年,我大清兵深入畿内,延儒出视师,身驻通州,不敢一战,坐待我兵之蹂躏而归。一时物议沸腾,谓延儒得贿纵敌,锦衣骆养性、司礼监王德化密以上闻,总兵唐通又尝面奏。于是,朝野内外,万口同声,无不欲食其肉,民间至演为卖国传奇,遂传遍天下。故数十年中,延儒受人唾骂,较他相为尤甚。诸臣修史,尚是延儒诟詈未息之时,自不得不列之奸臣。 究之传中所载,不过信用吴昌时,致其招权纳贿,及与吴甡相轧而已。无论严嵩之险恶、温体仁之阴贼,非延儒所能及;即嗜进无耻之万安、倾陷善类之张璁,尚觉罪浮于延儒。而延儒乃列入奸臣,此非以甚延儒之恶,转为延儒增其身分也。
纵敌之说,本属无稽,杨士骢之论曰“纵敌者,必我能为敌所畏,方肯以贿免。当北兵深入,所过如破竹,虽礼拜求其去,尚不可得。及其出塞也,大书边墙曰:文武官员免送。当时兵力,为敌所侮笑如此,而反加以得贿纵敌之名,是何高视延儒,轻视敌兵也!”此论载玉堂荟记,可谓得当日情事,而纵敌之说,可不辩自明矣。或云延儒因边警,先敛赀遣家人送归,中途为人耳目,家人姑大言以欺众,谓“北兵所贻。”人以其出自家人之语,遂以为实云。亦见玉堂荟记。
案雷縯祚传:延儒招权纳贿,凡起废、清狱、蠲租,皆自居为功;考选台谏,尽收门下;求总兵、巡抚者,必先贿其幕客董廷献。又吴甡传:延儒再相,冯铨力为多,延儒欲起之,惧众议,乃引甡入阁,将共为铨地。延儒又欲起奄党张捷为都御史,乃为甡所扼。又傅朝佐劾延儒引用袁宏勋、张道浚为腹心,摈钱象坤、刘宗周于草莽,倾陷正士,加之极刑,曰“上意不测也。”攘窃明旨,播诸朝右,曰“吾意固然也。”削言官以立威,挫直臣以怵众,往时纠其恶者,尽遭斥逐,而亲知乡曲,遍列要津。此等事,皆延儒之奸,既入奸臣传,而传中却又不载。盖王鸿绪传稿本不列延儒于奸臣中,后来修史者始改编。然但列之奸臣卷,而传仍未改,故传中不见其奸邪之迹也。
刘基廖永忠等传(纪传不相符处)
克安庆、九江先后 太祖本纪:元至正二十一年八月,帝自率舟师征陈友谅,戊戌,克安庆,任寅,次湖口,败友谅于九江,克其城,友谅奔武昌。
友谅传亦云:友谅陷安庆,太祖自将征之,复安庆,长驱至江州,友谅战败奔武昌。
廖永忠传亦云:从伐友谅,至安庆,破其水寨,遂克安庆。从攻江州,造桥于船尾,倒行其船,桥傅于城,遂克之。
是皆叙明先克安庆,乘胜克江州,走友谅也。 而刘基传则云:基赞太祖出师攻安庆,自旦及暮不下,基请径趋江州,捣友谅巢穴,遂悉军西上,友谅出不意,帅妻子奔武昌。
是又未克安庆径捣江州矣。与本纪及友谅诸传不合。
案赵德胜传:从太祖西征,破安庆水寨,乘风溯小孤山,距九江五里,友谅始知,仓皇遁去,遂克江州。
仇成传云:廖永忠、张志雄破其水寨,成以陆兵乘之,遂克安庆。
盖戊戌但克安庆水寨,即径趋九江,仍留成等攻安庆,迨克江州,而安庆亦已克复。作史者不便琐屑分别,故以克安庆即系于戊戌耳。
成祖东昌被围
又张玉传:靖难兵攻东昌,与盛庸遇,成祖被围数重,力战得出。玉不知成祖所在,突入阵中,力战而死。
是玉死时,成祖已溃围出也。 而朱能传云:盛庸围成祖数重,张玉战死,能帅周长等力战拔成祖出。 则似玉死时,成祖尚在围中,赖朱能救免矣。 或玉战死后,成祖又被围,而能救出之,乃两事耶? 姚广孝至南京之时
方孝儒传,谓成祖起兵,姚广孝以孝儒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
是广孝未尝从帝军同至南都也。
而卓敬传则云:帝登极,敬被执下狱,帝欲活之,广孝与敬有隙,谓“建文若从敬言,岂有今日?”遂杀之。
则似帝入都时,广孝已在侧矣。
案广孝传:靖难兵起,并未从行。及帝登极后,广孝南来,出振长洲,为其姊及友诟詈之事。
当是帝既即位,广孝后至,敬尚在狱中,而一言杀之也。
京军取通州粮之议 又周忱传:土木之变,议者欲焚通州粮,绝寇资。忱适议事在京,谓“不如令京军自往取,则立尽,何至遂付煨烬?” 是此议本创自忱也。
而于谦传又云:谦奏郕王“通州积粮令官军自诣关支,以赢米为之直,毋弃以资敌。”
则又似出于谦之策。
盖忱先有此议,谦以为然,故奏行之耳。
平越之围
又王骥传:贵州苗蜂起,围平越等城,时骥征麓川回,即命率师解围,骥顿兵辰沅不进,御史黄镐困守平越半载,募人自间道奏于朝,命总督军务侯琎大破贼,尽解诸城围。
是解围者琎也。
镐传则云:保定伯梁合川、湖兵救之,围始解。
则解围又属梁矣。
琎传则云:琎进讨时,副总兵田礼已解平越围。
是解围实田礼也。
盖是时琎总督军务,为将军,皆统帅,骥、镐等传但叙解围之功,则以总统为主。琎传实叙解围之人,则不可没田礼,故于琎传见之也。 天启中,汪文言初下锦衣狱,镇抚刘侨止坐文言,不令牵引群臣,故少株连。
据魏大中传:谓黄尊素语侨“勿因此起衣冠之祸。”侨听之,狱词遂无所引。 而魏忠贤传,则谓侨受宰相叶向高教止坐文言。
盖向高与尊素各有此议,使侨知之也。
曹甫之死 惟洪钟传:四川贼廖麻子与其党曹甫掠营山、蓬州,钟招抚之,曹甫听命,麻子忿甫背己,乃杀之。
是甫为廖麻子所杀也。
而林俊传则云:击泸州贼曹甫,指挥李荫以元日破其四营,遂擒甫。 则甫系李荫擒获,非廖麻子杀之也。此不免岐误。
又祖大寿一人,凡两次降于我朝。 据孙承宗、何可纲等传:崇祯四年,大寿筑城大凌河,为我朝兵所围,粮尽力屈,大寿与诸将欲降,可纲不从,大寿杀可纲,遂出降。
是大寿于是时已降矣!
其后大寿仍为明守锦州,至崇祯十四年,为我朝兵所困,总督洪承畴率八大将救之,大寿尚传语云“当逼以车营,勿轻战。”承畴进兵大败,被围于松山。明年二月,城破,承畴降。三月,大寿以锦州降。事见邱民仰、杨国柱、曹变蛟等传。
是大寿先于崇祯四年已降,后仍为明守锦州,至十五年再降也。而其先降,后仍复反正,固守锦州之故,则无明文。
惟邱禾嘉传,谓:四年大凌河之役,大寿生降,请伪逃入锦,诱降其城,禾嘉在锦闻炮声,谓大寿已溃围出也,遣兵迎之,大寿入锦,未得问,禾嘉寻知其纳款状,乃密奏于朝,而帝于大寿欲羁縻之,弗罪也。 只此一语,略见其仍守锦州之故。然究不明析。他传又不错见其事。
史可法巡抚辖地
又张国维传:崇祯十年,以安庆、池州、太平三府,别设一巡抚,以史可法任之。 而可法传,则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之蕲州、广济、黄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诸县。
是安抚所辖,较国维传稍广。盖国维传不过谓添设巡抚,原不必详叙其地耳。 金翅鹏
惟陈奇瑜传,先已叙明遣刘明善击斩金翅鹏及剿永宁之后,又云分兵击斩金翅鹏。
一传中似重复。
而杨嗣昌传,则又云嗣昌出督师,金翅鹏等来降。
案嗣昌督师,在奇瑜之后,或贼中号金翅鹏者有数人,如高迎祥称闯王,李自成亦称闯王也。
乔允升刘之凤二传(传重覆处)
乔允升传:崇祯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薛贞以奄党抵死;苏茂相半载而罢;王在晋未任改兵部去;允升坐逸囚遣戍;韩继思坐议狱除名;胡应台独得善去;冯英被劾遣戍;郑三俊坐议狱逮系;刘之凤坐议狱论绞,瘐死狱中;甄淑坐纳贿下诏狱,改系刑部,瘐死;李觉斯坐议狱削籍;刘泽源卒于位;郑三俊再为尚书,改吏部去;范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议狱,落职闲住;胡应台再召不赴;继其后者张炘,贼陷京师,与其子庶吉士士端并降云。
而刘之凤传末,亦有此一段文字,并一字不改,此二传一在第二百五十四卷,一在第二百五十六卷,相隔只两卷,不及订正,盖卷帙繁多,纂修诸臣不暇彼此参订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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