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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五 光禄寺-唐六典
卷十五 光禄寺
光禄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丞二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十一人 史二十一人 亭长六人 掌固六人
太官署
令二人 丞四人 府四人 史八人 监膳十人 监膳史十五人 供膳二千四百人 掌固四人
珍羞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八人 锡匠五人 掌固四人
良酝署
令二人 丞二人 府三人 史六人 监事二人 掌酝二十人 酒匠十三人 奉觯一百二十人 掌固四人
掌醢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主醢十人 酱匠二十三人 酢匠十二人 豉匠十二人 菹醢匠八人 掌固四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
(《汉书百官表》云:"郎中令,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宫殿门户,秩中二千石。"今虽取其名,职务则别。后汉兼掌郊祀三献。献帝末,又改为郎中令。魏文帝黄初元年,复为光禄勋。晋光禄勋有署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东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并司徒;孝武帝宁康元年,复置。魏、晋已来无三署郎,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宫殿门户犹属焉。宋、齐因之。梁置十二卿,除"勋"字,光禄卿为冬卿,班第十一。陈因梁。后魏光禄卿从第一品下;太和二十二年重次职令,九卿并第三品。北齐光禄寺置卿,掌诸膳食、帐幕、器物、肴藏。隋光禄寺置卿、少卿、丞、主簿、录事等员,统太官、肴藏、良酝等署令、丞。开皇三年废光禄入司农,十二年复置。炀帝即位,降卿为从三品,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司宰寺正卿,咸亨中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膳寺卿,神龙元年复旧。)
少卿二人,从四品上。
(后魏太和十五年,初置少卿官,第三品上;至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上。北齐因之。隋初依北齐,炀帝即位,加置一人,降为从四品。皇朝置一人,贞观中,加置二人。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并随寺改复。)
光禄卿之职,掌邦国酒醴膳羞之事,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之官属,修其储备,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凡国有大祭祀,则省牲、镬,视濯、溉。若三公摄祭,则为之终献。朝会、燕飨,则节其等差,量其丰约以供焉。
丞二人,从六品上;
(汉光禄勋丞一人,秩比千石。魏、晋因之,铜印、黄绶。宋、齐列卿丞并视朝请;梁天监七年,改视员外郎,陈因之。后魏列卿丞从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第七品上。北齐光禄寺丞一人,从六品;隋因之,加置三人,大业五年加为从五品。皇朝改为六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汉官仪》光禄有主簿,《晋令》亦置主簿,宋、齐因之。梁天监七年,位不登十八班者别置七班,主簿位三班;陈因之。后魏阙文。北齐光禄寺有功曹、五官、主簿。隋光禄寺主簿二人,皇朝因之。武德中,正八品上,贞观之后遂改焉。)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晋令》光禄勋置录事史。北齐光禄寺置录事等员。隋光禄寺录事三人,并流外为之。皇朝置二员。)
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太官署:令二人,从七品下;
(《周礼》有庖人外饔中士,盖其任也。秦、汉少府属官有太官、汤官令·丞,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汉官仪》:"太官令秩一千石。"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置四丞。魏氏因之。晋光禄勋属官有太官令。宋侍中属官有太官令一人,齐因之。梁门下省领太官,陈因之。后魏、北齐分太官令为尚食、中尚食。尚食,门下省领之;中尚食,集书省领之;太官,光禄卿领之。尚食、中尚食掌知御膳,太官掌知百官之馔。后周有典庖中士一人。隋光禄寺统太官署令、丞。皇朝置令二人。)
丞四人,从八品下;
(《周礼》庖人外饔有下士,秦有太官丞,汉太官二丞。后汉太官丞一人,三百石;又有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桓帝时,太官置四丞,又有左、右丞。魏、晋、宋、齐并有太官丞。梁有四人,又有市买丞、正厨丞。后魏、北齐有太官丞一人。后周内膳有中士四人。隋太官署有丞八人,皇朝置四人。)
监膳十人,从九品下;
(晋太官令有厨史二十四人,后周内膳有主食十二人,隋太官有监膳十一人。武德中,太官有监膳八人;贞观中,加至十二人。开元二十三年减二人。)
监膳史十五人,
(皇朝贞观中置。)
供膳二千四百人。
(隋太官供膳二千人,皇朝武德中置一千五百人,永徽中加至二千四百人。)
太官令掌供膳之事;丞为之贰。凡祭之日,则白卿谐诸厨省牲、镬,取明水于阴鉴,取明火于阳燧,
(火以供爨,水以实尊。)
帅宰人以銮刀割牲,取其毛、血,实之于豆,遂烹牲焉。又帅进馔者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凡冬至圆丘之祀吴天上帝,笾、豆各十二,簠、簋、、俎各一;配帝亦如之;五方帝,笾、豆各去其二;大明、夜明,又去其二;内官、中官,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外官众星,笾、豆各一,簠、簋、俎各一。孟春祈谷之祀昊天上帝、配帝、五方帝,如冬至之仪。孟夏雩祀昊天上帝、配帝、五方帝,如祈谷之仪;五帝,笾、豆各八,簠、簋、、俎各一;五官,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季秋享明堂如雩祀。五郊迎气:正坐、配坐,篷、豆各十二,篮、簋、甄、俎各一;五星、十二辰、二十八宿、五官,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蜡祭大明、夜明,笾、豆各十,簠、簋、俎各一;神农、伊耆,笾、豆各四,簠、簋、俎各一;五星已下凡九十八坐,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丘陵已下凡八十五坐,笾、豆各一,簠、簋、俎各一。朝日、夕月,笾、豆各十,簠、簋、、俎各一。风师、雨师、灵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禄,笾、豆各八,簠、簋、俎各一。夏至方丘祭皇地只,笾、豆各十二,簠、簋、、俎各一;配帝亦如之。神州,笾、豆各四,簠、簋、、俎各一;岳、镇已下,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丘陵已下,笾、豆各一,簠、簋、俎各一。孟冬祭神州,笾、豆各十二,簠、簋、、俎各一;配帝亦如之。太社、太稷,笾、豆各十,簠、簋、、俎各二;配帝亦如之。马祖、马社、先牧、马步,笾、豆各八,簠、簋、俎各一。时享太庙,每室笾、豆各十八,簠二,簋二,三,钘三,俎三;七祀及配享功臣,每坐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
(旧制笾、豆十二,开元二十四年加笾、豆各六。)
帝社、先蚕,笾、豆各十,簠二,簋二,三,钘三,俎三;配坐亦如之。司寒,笾、豆各八,簠、簋、俎各一。五龙祠,每坐笾、豆各八,簠、簋、、钘、俎各一。释奠于孔宣父,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钘、俎各三;配坐亦如之;从祀八十六坐,笾、豆各二,簠、簋、俎各一。释奠于齐太公,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钘、俎各三;配坐亦如之。凡笾之实有石盐、鱼脯、枣、栗、菱、芡、白饼、黑饼、糗饵、粉餐;豆之实有殖、醢、饱食、糁食、豚舶;簠、簋之实有黍、稷、稻、粱;实大羹,钘实肉羹。
(凡祭有牲者,皆豚右胖体十一:前节三,肩、臂、,后节二,肫、胳;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长胁一;短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脊,从前为正;胁,傍中为正。)
凡朝会、燕飨,九品已上并供其膳食。凡供奉祭祀、致斋之官,则依其品秩,为之差、降。若国子监春、秋二分释奠,百官之观礼,亦如之。
(左、右厢南牙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及员外郎供馔百盘,余供中书、门下供奉官及监察御史,每日常供具三羊,六参之日加一羊焉。行幸从官供六羊,释奠观礼具五羊。冬月则加造汤饼及黍膣,夏月加冷淘粉粥,寒食加饧粥,正月七日、三月三日加煎饼,正月十五日、晦日加糕糜,五月五日加粽,七月七日加斫并,九月九日加糕,十月一日加黍胺,并于常食之外而加焉。)
凡行幸从官应供膳食,亦有名数。
(其南、北牙从官,弘文、崇文馆、史馆、集贤殿书院学士及修撰、校理官吏,并供五品。)
凡宿卫当上及命妇朝参、燕会者,亦如之。
珍羞署:令一人,正八品下;
(《周礼》有笾人奄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掌四笾之实,则朝事之笾、馈食之笾、加笾、羞笾之实也。后汉少府属官有甘丞,主膳具;果丞,主果。晋太官令有饧官史二人,又有果官二人。北齐光禄寺有肴藏令。后周有肴藏中士一人、下士一人。隋光禄有肴藏令,皇朝因之。长安中改为珍羞署,神龙初复为肴藏署,开元初又改焉。领饧匠五人。)
丞二人,正九品下;
(后周有肴藏下士一人,北齐有肴藏署丞,隋肴藏署丞二人。武德中置一人,贞观中加至二人。长安、神龙、开元并随署改复。)
典事八人;
(隋肴藏署有掌事十人。武德中有典事十四人,贞观中减之。)
饧匠五人。
(皇朝置。)
珍羞令掌供庶羞之事,丞为之贰,以实笾、豆。陆产之品曰榛、栗、脯、修,水物之类曰鱼、盐、菱、芡,辨其名数,会其出入,以供祭祀、朝会、宾客之礼。
良酝署:令二人,正八品下;
(《周礼》有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辨五齐、三酒之物;又有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百人,掌为五齐、三酒,以供祭祀、宾客。后汉少府有汤官丞,主酒。晋太官有监酿吏四人;酒丞一人,四百石。《齐职仪》:"食官局有酒吏一人。"梁有酒库丞。北齐光禄寺有清漳令、丞,主造酒,冬、春万石,夏、秋半之。后周有酒正中士二人、下士四人。隋有良酝署令二人。皇朝武德中置一人,贞观中加至二人,领掌酝、酒匠、奉觯等。)
丞二人,正九品下;
(隋有良酝丞四人,皇朝二人。)
监事二人,从九品下;
(皇朝置。)
掌酝二十人;
(隋有五十人。)
酒匠十三人;
(皇朝置。)
奉觯一百二十人。
(隋置一百人。)
良酝令之职,掌供邦国祭祀五齐、三酒之事;丞为之贰。五齐: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沈齐。三酒: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凡郊祀之日,帅其属以实尊、罍:太尊为上,实以泛齐;箸尊次之,实以醴齐;牺尊次之,实以盎齐;象尊次之,实以醍齐;壶尊次之,实以沈齐;山罍为下,实以三酒。配帝,箸尊为上,实以沈齐;牺尊次之,实以醍齐;象尊次之,实以盎齐;山罍为下,实以清酒。五帝、日、月,俱以太尊,实以沈齐。其内官之象尊,实以醴齐;中官之壶尊,实以沈齐;外官之概尊,实以清酒;众星之散尊,实以昔酒。齐加明水,酒加玄酒,各实于上尊。若享太庙,供其郁鬯之酒,以实六彝。若应进者,则供春暴、秋清、酴醵、桑落等酒。
(今内有郢州春酒,本因其州出美洒。初,张去奢为刺史,进其法。今则取郢州人为酒匠,以供御及特燕赐。)
掌醢署:令一人,正八品下;
(《周礼》有醢人奄二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四豆之实,则朝事之豆、馈食之豆、加豆、羞豆之实也;又有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掌五齑、七菹,以供祭祀、宾客之事。《齐职仪》:"诸公府有酿仓典军二人。"后周有掌醢中士一人、下士十二人。隋掌醢署令一人,皇朝因之,领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菹醢等匠。)
丞二人,正九品下;
(隋置,皇朝因之。)
主醢十人。
(隋有掌醢十人。武德中为主醢,加至十四人,贞观中减焉。)
掌醢令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丞为之贰。一曰鹿醢,二曰兔醢,三曰羊醢,四日鱼醢,和其麹蘖,视其多少,而为之品齐。凡祭神只,享宗庙,用菹醢以实豆;燕宾客,会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唐六典》 唐·张九龄、李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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