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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浪迹丛谈
卷四
◎翰林院缘起
我朝天聪三年,始设文馆于盛京,十年改文馆为内三院,一曰内国史院,掌
记注、诏令、编纂史书及撰拟诸表章之属;一曰内秘书院,掌撰外国往来书状及
敕谕、祭文之属;一曰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劝讲御前,侍讲皇子,
并教诸亲王之属,各设大学士掌之。顺治二年,以翰林院官分隶内三院,称内翰
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十八年复改
内阁为内三院,裁翰林院,康熙九年仍改内阁,另设翰林院,至今用之。
◎大学士缘起
顺治初年,设满、汉大学士,不备官,兼各部尚书衔。十五年定以大学士分
兼殿阁,称中和殿大学土、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
阁大学土、东阁大学士。雍正七年,以礼部尚书陈元龙、左都御史尹泰年近八旬,
精力尚健,特加恩授为额外大学士,盖即今之协办大学士也。乾隆十三年谕曰:
“《大清会典》开载,内阁满、汉大学士员缺无定,出自简任等语,本朝由内三
院改设内阁大学士,未有定数,自是官不必备,惟其人之意。而康熙年间,满、
汉大学士率用四员,至雍正年间以来,多用至六员,更或增置一二人协办。朕思
内阁居六卿之首,满、汉大学士应有定员,方合体制,嗣后著定为满、汉各二员,
其协办,满、汉或一员或二员,因人酌派。又大学士官衔仍兼殿阁,《会典》所
载中和、保和、文华、武英四殿,文渊、东阁二阁,未为画一,其中和殿名从未
有用者,即不必开载,著增入体仁阁名,则三殿三阁,较为整齐。再大学士缺出,
定例请旨开列,亦有迟至一月后始行请旨者。朕思大学士职司赞襄,如其宣力有
年,遇有告休病故,不忍遽行开缺,应俟至一月以后,乃国家眷念旧臣、加恩辅
弼之意;若缘事降革,则机务重地,未容久旷,自应即行开列,不必请旨。”又
五十八年谕:以大学士职居正一品,无庸复兼从一品之尚书虚衔。皆载在《会典》,
永著为例。
◎学士缘起
今人率称中书为舍人,其实古之中书舍人,尊于今之中书远甚。国初自大学
士以下,又设满、汉学士及侍读学士,顺治十六年裁满、汉学士,其满洲侍读学
士以下,俱改为中书舍人,照现在品级加卿寺衔,则亦非今中书所得比也。十八
年始仍设学士及侍读学士,康熙十年始定满、汉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谥法
定例:一品官以上应否予谥,请旨定夺,二品以下无谥,其有予谥者,系奉
特旨。或效职勤劳,或没身行阵,或以文学,或以武功,均得邀逾格茂典,而乾
隆十七年韩以工制义追谥文懿,三十年王士祯以工诗追谥文简,尤为稽古殊荣。
◎追谥
有因其子孙奏请而追谥者。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西安副都统阿鲁疏奏:“臣
父济世哈,因军前效力,擢用至正红旗都统、刑部尚书、三等男,于康熙元年八
月内病故,未蒙谥典,伏乞皇上加恩赐谥。”允之,得谥勇壮,此尤为盛朝旷典,
此后未有踵而行之者。
◎夺谥
有生前得谥而身后削夺者。和硕端重亲王博洛于顺治九年三月得谥定,十六
年十月追降贝勒,夺谥;又礼部侍郎加尚书衔沈德潜于乾隆三十四年十月得谥文
悫,四十三年三月夺谥;又云贵总督卞三元于康熙三十六年闰三月得谥恪敏,乾
隆四十六年二月夺谥。以劝忠励绩之事,仍严黜陟予夺之权,亦视其人之自取而
已。
◎谥文
凡由词臣出身者,谥法例准以“文”字冠首,惟乾隆二十一年兵部尚书、参
赞大臣鄂容安以阵前捐躯请谥,内阁撰文刚、文烈二谥奏进,上去两“文”字,
赐谥刚烈,此异数也。又雍正七年,赐吏部侍郎、署直隶总督、赠礼部尚书何世
瑾谥端简,何亦词臣,而不用“文”字,莫详其故,询之馆阁老辈,亦不能答。
◎谥文正
凡臣工谥法,古以文正为最荣,今人亦踵其说而不知所自始。按《梁溪漫志》
云:“谥之美者,极于文正,司马温公尝言之,而身得之,国朝以来得此谥者,
惟公与王沂公、范希文而已,若李司空、王太尉旦皆谥文贞,后以犯仁宗嫌名,
世遂呼为文正,其实非本谥也。如张文节、夏文庄,始皆欲以文正易名,而朝论
迄不可,此谥不易得如此。”此宋人之说也。《野获编》云:“刘瑾欲中伤杨邃
庵一清,李西涯东阳力救乃免,及西涯病笃,杨慰之曰:‘国朝以来,文臣无有
谥文正者,如有不讳,请以谥公。’西涯顿首称谢,卒后果谥文正。有人改宋人
《讥京镗诗》云:‘文正从来谥范王,如今文正却难当。大风吹上梧桐树,自有
旁人说短长。’”此明人之说也。及恭考我朝鸿称册中所载群臣得用之谥,以
“忠”为第一字(肫诚翊赞曰忠;危身奉上曰忠),而“文”为第五字(道德博
闻曰文;修治班制曰文;勤学好问曰文;锡民爵位曰文),“正”为第四十一字
(守道不移曰正;心无偏曲曰正),则竟以文正为佳谥之首称,亦似无所据矣。
按晋太康中范子安平,东吴时临海太守,后谢病还家,屡召不起,年六十九卒,
有诏追谥文正先生,此盖谥文正之最先者,见《钱塘先贤传赞》。我朝之得谥文
正者,百余年来亦不过数人,如睢州之汤,诸城之刘,大兴之朱,皆足媲美前修。
道光以来,则惟歙县曹太傅而已。相传吾闽安溪李公,初拟谥文正,后以在学政
任内夺情事,改谥文贞,信乎此谥之难能而可贵也!
◎封爵
《文献通考》极言封建之不可行,自是通论,顾封建之法不可行,而封爵之
制不可废,我朝折衷成法,封而不建,实万世不易之良规。惟今人遇公、侯、伯,
辄称为五等之封,此但沿前古之称,而于我朝封爵之制,实未之考也。成周以来,
列爵惟五,秦、汉时爵二十级,并非世职,其世袭者,只有侯爵,分县侯、乡侯、
亭侯三等,惟唐、宋悉依周制。我朝则公、侯、伯之下,并未立子、男之爵,而
别立五等之世职,则共为八等。彼时尚未定汉文之名,乾隆元年始奏准以精奇尼
哈番为子职,阿思哈尼哈番为男职,各分三等,以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亦各
分三等,拜他拉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凡公、侯、伯,无论
一、二、三等,俱列超品,一、二、三等子为正一品,一、二、三等男为正二品,
一、二、三等轻车都尉为正三品,骑都尉为正四品,云骑尉为正五品,恩骑尉为
正六品。
◎武阶
本朝官制,文职以大学士为第一官,以光禄大夫为第一阶,此士大夫所熟知,
而询以武职,率多茫然。前明郎仁宝《七修类稿》首卷备载当时文官品级阶资,
而不及武官,非必重文而轻武,亦由闻见所习然耳。谨按,我朝八旗武职,以领
侍卫内大臣为第一品,内大臣、步军统领、各旗都统、各省驻防将军、都统为从
一品。绿营武职无正一品,以各省提督为从一品。其武职封阶,旧例正、从一品
俱封荣禄大夫,正二品至从五品俱封将军,后移荣禄大夫为文职从一品之封,改
封武职正一品为建威大夫,从一品为振威大夫。乾隆五十一年复改定正一品封建
威将军,从一品封振威将军,正二品封武显将军,从二品封武功将军,三、四品
俱封都尉,五、六品俱封骑尉,八、九品俱封校尉,又定公、侯、伯并封建威将
军。余官江南时,总督为任城孙寄圃先生,将军为普恭,普盛气凌人,每与总督
争仪注,常以将军职分较大为言,孙亦怡然听之。谨按,乾隆二十七年定例,总
督未加衔者,将军衔大,班次在总督前,若加衔者,其班次即当照衔序定,此例
尚在将军未改从一品之前,此普所不知也。但旧例各省驻防将军本列正二品,乾
隆三十二年因总督系从一品,将军亦当为从一品,使外任文、武统率大员品制相
当,奏准改将军为从一品,则将军并不能大于总督,此则普所宜知也。无何,寄
圃先生晋揆席,笑谓普曰:“大学士班次想不在将军之后乎?”普为爽然。
◎绿营武阶
国初绿营提督、总兵带有左都督、右都督衔者,正一品,带都督同知衔者,
从一品,带都督佥事、署都督事衔者,正三品。至乾隆十八年省去都督等衔,始
定提督为从一品,总兵为正二品,游击初制正三品,后改从三品,都司初亦正三
品,后改从三品,今改正四品,守备初列正四品,后改正五品,河营守备初照千
总品级,后定为从五品,守御所千总初列正五品,后升为从四品,今改从五品,
卫千总初列从五品,今改从六品。其七品以下,旧制未设官阶,其经制外委千总,
经制外委把总,及额外外委,亦向无品级,于乾隆五十一年,定以经制外委千总
为正八品,经制外委把总为正九品,额外外委为从九品,合计绿营武职一品无正,
七、八品无从,实共十四阶,与文职稍殊。
◎武职回避
武职有与文职异者二事。文职皆回避本省,武职则于乾隆十二年议定:副将、
参将无论水师、陆路,均回避本省,游击、都司、守备准于五百里外及隔府别营
题补,至千总末属微员发往他省,不免俯仰拮据之虑,仍留本省题补,不必回避。
又河营参将员缺,如果无籍隶他省,熟谙河务之人,亦准于本省人员内保题补用。
又议准水师与陆路不同,若必尽用他省之人,恐一时不能熟练情形,转于水师无
益,嗣后水师副将毋庸回避本省。又文职遇丁忧,毋论大小,皆令离任,而武职
初制,则凡遇亲丧者,皆令在任守制二十七月,照常供职,不准回籍。康熙间定
副将以上皆准回籍终丧,参将以下皆在任守制,其遇军机调遣者,不在此例。凡
有亲丧各官,二十七月之内,遇朝贺祭祀一应庆典,免其行礼,未满服制之前,
停其升转。
◎伞盖
《大清律例》载:“职官伞盖,一品、二品,银葫芦,杏黄罗表,红里;三
品、四品,红葫芦,杏黄罗表,红里,以上皆三檐。五品,红葫芦,蓝罗表,红
里;六品以下、八品以上,惟用蓝绢,皆重檐。庶民不得用罗绢凉伞,许用油纸
雨伞。”又《礼部则例载》:“总督以下至知府,用杏黄伞;府佐贰以下至县丞、
教官,用蓝伞;其杂职以下,无伞。又武官自提督以下至都司,用杏黄伞;守备
不用‘肃静’、‘回避’牌,余视都司。”今文官府佐贰皆用红伞,武官千总亦
然,不自知其僭矣。
◎世职
向来八旗世职,于袭次应完之后,有赏给恩骑尉承袭罔替之例,而绿营世职
则无之。乾隆三十二年,因吾乡海澄公黄芳度合门殉节,曾准袭公爵十二次,念
其忠荩,准照八旗之例,于袭次完后,仍赏给恩骑尉,世袭罔替。同时如将军张
勇、赵良栋、王进宝,提督孙思克、陈福、豆斌,总兵高大喜等,皆照此推恩。
嗣又覆查,得殉节阵亡之张国彦等十七员,军功较著之惠应诏等十四员,亦一体
加恩,此后绿营武职,始有承袭罔替之例。
◎鼓噪
道光三年冬,南河中军副将裘安邦操练兵丁过于严刻,不服而哗,其声彻于
帅署,裘因以鼓噪禀请究办,将成大狱,大拂河帅之意,龃龉者旬余日。值制府
孙公莅浦,询裘曰:“是日演武场中只人语喧哗乎?抑有击鼓者乎?”裘曰:
“只一片人声,并无鼓声。”公笑曰:“鼓者,伐鼓渊渊,噪者,人声嘈杂,必
兼之者乃为鼓噪,此殆非也。”其狱顿息,河帅甚喜,河上同官皆啧啧称孙公之
明决。余以淮海道承问此狱,时河帅已病入膏肓,不忍再激其怒,遂亦将就了之。
按《会典》中载,康熙十年题准官弁给饷稽迟,侵扣暴虐,以致营兵哗噪者,革
职,该管上司及提镇皆降二级调用;又河营兵哗噪,提督徇情不参及参劾不实者,
降二级调用;又若该管官唆使哗噪者,革职提问。是功令中只有哗噪之目,并无
鼓声、人声之分,孙公亦因例议綦严,又河帅适病困,肝火易炎,权辞以解此狱,
非遂可为典要也。
◎武生武举
文秀才称生员,武秀才则只称武生,文科中式者称举人,武科则只称武举。
文称鹿鸣宴,武称鹰扬宴,人皆知之;文进士称恩荣宴,而武进士称会武宴,则
罕有知者。又世俗称武职一级管一级,谓都司可棍责守备,守备可棍责千总,此
无稽之谈也。康熙三十八年,奏准武职上司将所属末弁,如有事故,并不揭参,
任意笞辱者,罚俸一年,笞辱守备以上者,降二级调用,此亦武职所应知也。
◎虚衔
国家引年之典,有赏给虚衔者,即古人所谓赐板也。《魏书·肃宗纪》:
“熙平二年,诏京尹所统百年以上赐大郡板,九十以上赐小郡板。”亦有称给板
者,“神龟元年,诏京畿百年以上给大郡板,九十以上给小郡板,八十以上给大
县板,七十以上给小县板;诸州百姓百岁以上给小郡板,九十以上给上县板,八
十以上给中县板”。亦有称板假者,《孝静纪》:“天平三年,遣使者板假老人
官,百岁以下各有差。”亦有称板赠者,《吴悉达传》:“刺史以悉达兄弟行著
乡间,板赠悉达父勃海太守。”又有作扳授者。武定八年,太公庙碑阴所列板授
钜钅鹿太守、扳授顿邱太守以下二十馀人皆是,扳与板字盖通用。
◎仰
缪莲仙曰:仰者,下瞻上、卑望尊之词,如仰观、仰赖之类是也。今官文自
上行下多用仰字者,或谓前明往往以台辅重臣谪居末秩,上官不敢轻易指使,故
寓借重之意曰仰,不知君于臣亦有用此者。宋太宗遣中使以茶药等物与希夷,仰
所属守令以安车软轮迎先生,则仰字之为下行由来旧矣。
◎改元
宋代改元最多,其说最不一。《铁围山丛谈》云:“太上即位之明年,改元
建中靖国者,盖垂帘之际,患熙、丰、元之臣为党,故曰建中靖国,实兄弟为
继,故踵太平兴国之故事也。明年亲政,则改元崇宁,崇宁者,崇熙宁也。崇宁
至五年正月,彗出,乃改明年为大观,大观者,取《易》‘大观在上’,但美名
也。大观至四年夏五月,彗出,因又改明年为政和,政和者,取‘庶政惟和’之
义也。政和尽八年时,方士援汉武故事,谓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
为得天之纪,而汉武但辛巳朔旦冬至,然今岁乃己酉朔旦冬至,真得天之纪矣;
又太宗皇帝以在位二十年,因大赦天下,是时上在位已十有九年,明年当二十年,
举是二者,乃下赦,改十一月冬至朔旦为重和元年,重和者,谓和之又和也。改
号未几,会左丞范致虚言犯北朝年号,盖北先有重熙年号,时后主名禧,其国中
因避重熙,凡称重熙则为重和,朝廷不乐。是年三月,遽改重和二年为宣和元年,
宣和者,上自以常所处殿名其年,然实欲掩前误也;自号宣和人,又谓一家有二
日为不祥,及方腊起,连陷二浙数郡,上意弥欲易之,独难得美名,会寇甫平而
止,七年冬遂内禅云。”大抵名年既不应袭用前代,又当是时多忌讳,以是为难
合,而古人已多穿凿征兆,有自来矣。至仁庙初始垂帘,儒臣迎合时事,年号天
圣为二人圣,明道为日月,故后人咸祖述之。至若“元”字,谓神宗、哲宗以元
符、元丰登遐,且本朝火德,不宜用水若“治”字,又谓英庙治平不克久,凡十
数义,或出于宦官女子之常谈,皆不足据也。又王得臣《尘史》云:“中书许冲
元尝对客言,熙宁末年、神宗欲改元,近臣拟‘美成’、‘丰亨’二名以进,上
指‘美成’曰:‘羊大带戈,不可用。’又指‘亨’字曰:‘为子不成,可去
“亨”而加“元”。’遂以元丰纪年云。”
◎永嘉
钱竹汀先生《养新录》载:“史绳祖《学斋占毕》记淳熙二年,邛州蒲江县
上乘院僧筑殿辟地,得古,其封石作两阙状,有文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
蜀郡临邛汉安县安定里公乘、校官椽王幽,字珍儒。’凡二十九字。绳祖之大父
勤斋先生子坚跋云:‘永之号,不见于史。’按冲帝即位改元,史传相承以为
永嘉,之与嘉,文字易混乱,一年而改,见于他文者几希,非此刻出于今日,
孰知汉冲帝永嘉之应为永乎?”按此竹汀先生所录如此,然又安知非上乘院古
石之偶讹其字乎?存此以广异闻可矣。
◎保大
江南保大中,浚秦淮,得石志。案其刻有“大宋乾德四年”凡六字,他皆磨
灭不可识,令诸儒参验,乃辅公反江东时年号。太祖受命号宋,改元乾德,江
左始衰,岂非威灵(一作棱),将及而符谶先著邪?又刘贡父《诗话》云:“太
祖欲改元,须古来所未有者,宰相以乾德为请,且言前代所无。三年正月平蜀,
有宫人入掖庭者,太祖因阅其镜奁,背有‘乾德四年’,大惊曰:‘安得四年所
制乎?’宰相不能对,陶谷、窦仪奏对曰:‘蜀少主曾有此号。’太祖叹曰:
‘作宰相须是读书人!’”然二公又不知辅公已有此号矣。
◎日本
日本,古倭奴国,唐咸亨初更号日本,以近日出而名也。其国有官名关白者,
犹云宰辅之职,代相更替,专国政。国习中华文字而读以倭音,俗尊佛,尚中国
僧,敬祖先,得名花佳果非敬僧即上祖墓,立法严,人无争斗,有犯法者,事觉
即自杀。气候与江、浙齐、产金磁器、漆器、金文纸、马,出萨峒马者良。萨峒
马即萨摩州也,其地山高水寒,刀最利,故倭人好以为佩。所统属国,北为对马
岛,与朝鲜接,南为萨峒马,与琉球接。对马岛与登州直,萨峒马与温、台直,
长崎与普陀东、西对峙,水程四十更。厦门至长崎,北风由五岛入,南风由天堂
入,水程七十二更。海道以更计里,一昼夜为十更云。其与中国贸易者,长崎岛
为百货所聚,商旅通焉。国尤饶铜,我朝经制,鼓铸所资,滇铜而外,兼市日本
铜,谓之洋铜,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等省,岁额市四百四十三万余斤。商办
铜斤,有倭照以为凭信,携带绸缎、丝斤、糖、药等物往日本,市铜分解各省。
乾隆二十四年禁止丝斤出洋,又两广总督请将绸缎、绵、绢一并禁止,嗣据江苏
巡抚奏请,仍许洋商酌量携带,每船皆有定额,非办铜商船,不得援以为例,从
之。前明关白兴帅蹂躏朝鲜,八道几没,后朝鲜内附本朝,而侵凌始息。崇德四
年日本岛主及对马州太平守平义成致书朝鲜,胁取土产,朝鲜国王惧,以二书来
告,然日本究不敢兴兵,则震天威之所致也。前明日本使者害哩嘛哈上表入
贡,明太祖因询其国风俗,奏答五言诗一首云:“国比中原国,人同上古人。衣
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银瓮刍清酒,金刀脍素鳞。年年二三月,桃李自成春。”
帝恶其不恭,绝其贡献,示欲征之意。考日本疆域分八道、六十六州、一百二十
三郡、八十八浦,宜其不知汉大而云“国比中原国”也。然其人多寿,就国王论,
如神武天皇一百二十七岁,孝灵天皇一百十五岁,孝元天皇一百十七岁,昭孝天
皇一百十八岁,孝昭天皇一百三十七岁,开化天皇一百十五岁,崇神天皇一百二
十岁,垂仁天皇一百四十岁,景行天皇一百有六岁,成务天皇一百有七岁,神功
天皇百岁,应神天皇、仁德天皇俱百有十岁,雄略天皇百有四岁,降年之永,中
土所希,所云“人同上古人”,盖言虽大而非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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