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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北东园笔录续编
卷四
◎冥判
吾乡杨允清邑侯(金华),与先祖资政公交好,其父有活无常之称(凡当冥
司差役者名为活无常,或曰走无常)。家大人少时,常因侍侧,泥邑侯问鬼神情
状,邑侯曰:“窃闻人间居室处处有鬼,鬼所最畏者三种人,一为节妇,二为营
兵,三为醉汉。骤遇之而不及避,其魂必被冲散。盖节妇之正气,营兵之悍气,
醉汉之旺气,皆足以冲之也。”又言近日有某甲在舟中,忽有自后呼之者,则其
邻也。甲曰:“忆汝已死,何事至此?”鬼曰:“我因客死,魂游甚苦,欲附尔
归耳。”甲素相熟,不怖,竟使登舟闲谈久之。问阴间最重何事?鬼曰:“最重
是吃牛肉,吃牛之人,吉神避之,恶煞随之。戒牛之人,吉神随之,恶煞避之。”
甲曰:“信如汝言,我从今誓不食牛矣。”有顷,鬼忽大哭,甲问何故?鬼曰:
“本欲附归,忽见福禄寿三星拥护尔身,我不敢近,归不成矣。”踉跄登岸而去。
◎某太守
贵筑周石藩(际华),与家大人相遇于扬州,有循吏之目,善谈论。尝语家
大人曰:“吾乡有苏君某,某太守之爱婿也。苏以气质粗暴见忤于父,其父赴官
首之,太守为之周旋,乃得免。嗣苏以纳妾故,与太守女反目,女诉于太守,太
守怒甚,白其横暴之状于官,揭其旧案而周内之,遂下狱。苏愤极郁积,疽发对
口而死。时论以太守之徇其女而毒其婿也,不旋踵而太守亦以对口疮毙,此非苏
之能为厉也,但苏初忤父当死,太守既庇之,旋以女故置之死,则苏无死法,其
为厉也亦宜矣。
◎冒籍冤狱
周石藩又言:“其弟南坪在刑部四川司主稿时,四川有擅杀案回堂,拂堂官
意,遂疾之。道光壬午春闱揭晓,有姚廷清者中式,姚本浙人,游幕于黔,与予
旧识,洎后遂冒黔籍领乡荐。来京未拜同乡,及联捷,乃遍拜,皆弗纳。闻予住
贵州西馆,不告阍人直至予寝所相见,求予弟印结。因与弟熟商,集同乡官共议,
座满人多,予避去。弟白于众曰:“彼固由乡试来也,家乡人不及攻,因其连捷
而攻之,已成之名殊可惜也。且攻之亦不能更补一黔人矣。”座中水部宋某云:
“令彼出金三百修理会馆何如?”众弗应,弟亦未言可。不少顷,农部某与西曹
某某皆含愤而散。予自外归,弟述其状。且曰:“吾先有礼于众矣,姑出之容,
异日徐图可也。”乃召姚而与之结。某某议论腾沸,有孝廉乌姓力撺之,即使某
之弟革生名清者,赴都察院且控。奏交刑部审办,审系由贵州乡试来者,乃定议
行查。忽清又以南坪弟受姚贿五百金再控,堂官修前隙,奏请革职严讯。讯十日
无端倪,复白于堂官。不许,乃锻炼姚,使以捐金三百修馆之说诬弟,姚不忍也。
熬审不支,乃从其诬。随召弟鞫之,三日不能成谳,并票传予同讯。予度其情事,
知堂官之必与弟为难也,乃语弟曰:“彼不过欲夺尔职耳,拚一革职,何堪受此
折磨也?”弟乃诬服。覆奏曰:“周某系管理会馆之人,如此项银两入手,虽非
侵蚀,亦不挪用。前已奏请革职,毋庸议。”此案一出,都人士莫以为冤。未几
而革生清者以恶诈不遂而致狱,狱成而归死于道路。其兄西曹某死于京,仆妾背
逃。承审官某以别案坐赃出西口,死异域。乌姓者补县令,西曹某得知府,同时
革职。乌尚回黔,某知府更不知所究竟无何而主是狱者。其势焰亦尽,获戾益深。
予所见报应之事,未有如此之速,一无所漏者。盖不必皆为此事,而不啻其为此
事者。彼苍者天,胡不惴惴耶?
◎刘幕
山左吴邑侯(敬森)知贵州桐梓县,因案进省,与其幕宾刘某者同住杨家客
寓。一日,吴赴饮遵义县署,二更时归寓。甫入门,闻搏击声,疑谁与刘幕斗也。
推其寝门,视之挥拳如雨,脚亦飞扬。捺之使言,嗒然若丧,固诘其故,则曰:
“某氏率其女将与我为难也。”先是,桐邑有童生某赘于岳家,衣服饮食皆资于
岳,于是妇有骄色,虽生女已三龄,而反目之端已非一日。某日,其妻虐遇之,
生恚甚,持锄柄击之死。其女哭而呼之,并一击而死。案到官,吴以其寒士,并
壮其志气,欲加怜恤。刘为谋删去其女,俾得稍从未减。刘正缮此稿,而冤魂随
之耳。夫人命至重,律案难诬,刘不过以一念好生,仅求末减,且受鬼谴,况以
赃私出入人罪者乎?此亦周石藩目击之事。
◎孔生
有孔生某者,在黔中为梨园子弟。时周石藩馆于太守赵芦州幕中,值署中演
剧,见之。骇其姓,因诘之,据言祖籍山东,其先代官都阃,没于黔,遂家焉。
门庭渐落,因岁歉鬻身价青蚨一千四百文,今十四岁矣。耻隶是役,欲脱无缘。
言次,涕泪随之,并求教之以字。石藩怜之,惟念广文冷宦,欲从孽海航人,大
不容易。姑叩其赎身之数,则非百金不可。乃述其事于县尉陈君复庐,陈亦心动,
许以五十金赎之,班长不可,急挟之遁于滇中。适昆明太守见而异之,并得其颠
末,慨然曰:“百金,易事耳。”呼班长,立致之。班长又欲倍其值,太守怒白
于大府,迫之以刑,乃得赎。制府伯公以属通海令使课之,盖其山东同乡也。有
明经张君者,自荐不取修脯,而自为之师。期年,即读竟四子全书,并朱注悉熟。
又三年,旋黔,从蒲孝廉学为文,亟谒石藩,执弟子礼。石藩又为违于遵义令张
君岱庵,张月给三金以资薪俸,复陈其前状于胡梁园学使(枚),遂入泮。制府
伯公喜甚,俄之千金,为购薄产。癸酉已登拔萃科矣。石藩曾记其事。或曰是不
可记,恐为孔生玷。石藩曰:“渠始十二三,如赤子入井,少长即耻求去,其志
气已足千古。记之所以哀其志而幸其遇也,何玷之有?”予曰:“此生以克自振
拔,不辱其宗,正宜急述之以为人劝。而诸君子所以扶植之者,其功尤不可掩。
今石藩家门鼎盛而张明经蒲孝廉者皆已成进士,不必言果报,而果报在其中矣。”
◎三总督
林子川先生自西域释回,人益轻健,仍在福州授徒讲学,日与家大人过从谈
艺,并旁及时事之可惊可喜者。一日,语家大人曰:“乾隆庚子予公车北上,附
三总督(宝)眷船由衢至杭,有一仆守船。予偶问大人有几子?答云:止一子,
初生甫数月。因述大人原有两子,巡抚山西时,有县令出,适一骑前行,前导呵
之不下,令挥拴之,其人即抽佩刀以拒,刀为前导所夺,询之,则辖下武进士。
令以刀诬控,大人遂论死、临刑,其魂即到巡抚署内大诟,满口称冤,扼杀大人
之长子,又欲杀其次。大人惧,恳曰:“我为令误,何不仇令而仇我乎?”曰:
“令何能杀我,杀我者汝也,我必绝而嗣。”又扼杀之。曰:“我今且杀令。”
遂到令署,亦大诟称冤,谓令曰:“汝冤杀我,我必杀汝。”今伏地乞命久之,
乃曰:“汝行当获罪,姑饶汝。”遂去。无何,令果以罪去官,遣回家眷。甫出
郭门,令之妻女忍发狂,自褫其衣,至尽赤体呼冤,万众骇观,其为厉如此。以
传载伯有之事观之.非不可信也。予尝述以诫人。及余到新疆,同事王君笃祜,
全椒人,有才学,与予同寓州学官舍,唱酬甚洽。谈次,余为述及此事,王独默
然。予又述其事于河南李君时景,李曰:“汝未知乎?此即王某事也。”予挢舌
久之,曰:“甚哉!世路之仄也。”子向固尝为王君言之,噫!予之闻是事也,
固不知为谁何之人而漫述之以为戒耳。孰知远对万里外邂逅相遇,偶述数十年前
传闻之语,乃适亲为其事之人乎?益知事不可妄为,言不可妄发。王君之事往矣,
而我乃面暴之以触其所讳,我述王君之事屡矣,乃适述之于王君,而悔其所难追。
甚矣,言行不可不慎也。然非李君之言,则亦不知为王君之事矣。此中若有天焉
以戒王君并以戒予也。”
◎匿情枉法
林于川先生又云:“平湖某翁者,老而鳏,一子充驿卒。妇有姿色,门列酒
舍,聚无赖子赌。有贵人俊仆,数过其舍,翁悦之,遂以妇饵,有日矣。仆欲长
据其妇,与翁谋杀其子。适子从驿晚归,促之行不可,因坚留之,妇不敢泄。仆
已贿里中酒徒,具凶械匿于家。至夜,翁挟肴酒与子饮,且酣,匿者从背后奋大
椎击之,跃起丈余,脑裂,血淋漓不死。妇惶恐,早匿楼上,翁乃以绳系颈,命
妇勒之.妇不可,因挥绳楼亡,劫妇引之,自以两手勒死。先是,无赖中有某甲,
日夜从翁舍赌忘归,其家束之严,昏夜不得出。翁诘知其故,曰:“岂有男儿而
受制妇女哉?”乃诱卖其妇。甲既得金,遂纵赌无忌,金随尽。甲既失妇,又亡
金,乃大衔翁,早知翁与仆情,是日见往来耳语状,疑之。伺夜潜从窗隙窥之,
自其始饮以及行凶之形,历历在目也。晨起,即扬于众,且首官。贵人密以札与
令,寝其事,众怒哄然,因敛钱付甲,驰杭城鸣锣沿街卖新闻,为官所执。问得
其实,悉置之法,而令亦以匿情枉法论死。盖令事发时,贵人亲诣令,诱怀其札,
故令欲分其罪而无从也。夫某翁之穷凶极恶不足论,奈何居民上者徒慑于贵人之
势而纵滔天之恶以殃及其身哉?
◎黟县二案
乾隆间,徽州黟县有男子娶妇,后父母俱亡,弟幼,兄嫂育之。兄营生于外。
后弟年长,兄自外归,嫂置酒慰劳之,呼叔同饮。席间先敬叔,后敬其夫,兄惑
焉。终一宿,凌晨即起,顾谓妻曰:“我贮货他处,须往发,必半月始归。”言
已而去,嫂谓叔曰:“尔兄向日还,温言絮语,家人契阔,固应尔尔。昨归后神
气索然,剧可疑。今我还家视我父母,必尔兄归而后归也。箱箧皆封键,叔为我
谨守房户可矣。”叔诺之而送于门。夜卧更余,闻叩门声甚急,起出讯之,不辨
何人。启户,则裸妇也,急欲闭户,而妇涕泣跪槛前。云有急难,非君嫂莫救。
曰:“嫂已归宁,家中只我一男子,不可留也。”妇紧挂户,乞怜不已。无奈,
解衣遥掷之,令衣而入,宿嫂空房。已乃喟然曰:“我一男子,而深夜纳一妇人,
何以自解?邑渠无衣,天明又将何以遣之?”于是锁重门而出,嫂父家不远,寅
夜往告之使归,与之衣而遣之。嫂曰:“夜已半,我不可以归。”时嫂父在堂,
曰:“若然,叔亦暂留吾家,晨当同归,善遣之。”叔遂归钥于嫂而自寝别室。
嫂之弟闻而生心焉,遂窃其钥而往,仓忙入户,不及键,与抱卧。适兄夜归,推
门已启,侧身潜进,历重门,伏于房外,闻秽亵声。怒甚,操刀而入,尽杀之。
而奔告于妻家曰:“尔女与叔通,我皆杀之矣。”妻父曰:“尔何言?女与叔咸
在是。”悉呼至,兄愕然曰:“然则妇何人?”嫂与叔齐述夜间事,兄憬然曰:
“误矣。然则男何人?”嫂环顾一家,不见弟,急索钥,不可得。曰:“是必弟
不肖.已为刀下鬼矣。”群奔至家,验之良是,而不知妇所从来。无何,有杀奸
而逸其妻者,喧传遍索,导之使验,曰:“嘻,是也,幸代歼之矣。”乃共闻于
官,令各掩埋而释之。夥县又有姊妹二人,所适夫家相去不远,每归宁,妹常便
道至姊所,邀与俱归,暮则宿姊所,习以为常。一日,将祝父寿,约同往,姊置
馔候之。日晡不来,谓其叔曰:“此去涉岭路艰,势难久待,我先往,妹至留宿
我空房中,待旦而行可矣。”良久,妹至,叔迎门述嫂意止之,款而宿焉。薄暮
未暝,叔不耐卧,反扃其门而游于市。过日间沽酒,肆呼与语,问何客来,须置
酒。叔告之故,肆人曰:“然则子不便归,留此共酌可乎?”叔诺之,于是列佳
肴斟美酝长谈畅饮。叔沈醉,隐柜而卧,肆人窃其钥悄然往。入门,瞰空房户牡
以锥剔之,妹闻户有声,曰:“叔向端谨,何忽有此举?”计床后有板扉,潜启
而逸,匿于柴室丛中。肆人入户,登其床,虚无人也。曰:“从他遁,我且伏而
伺之。”月微明,见屋间有妇匍匐而下,拥而纳诸床。事已,询妇,曰:“吾某
邻妇也,乘间思窃其物,尔音非叔,果何人平?”肆人述其由,妇曰:“素识也,
可频来。”肆人患其扰恶而贼之,潜归,叔犹然酣卧也。纳钥,呼之起曰:“天
将明矣。”黎明苍皇返,适妹自柴中出,让叔曰:“汝何遽无良,剔我户牡。”
叔力辨其无,妹举脱牡为证。叔讶而入,见尸于床,曰:“此邻妇也.何自来哉?
抑孰贼之?”乃鸣之官,官验讫,详讯夜来情状,曰:“是必有异。”立拘肆人
严鞫之,吐其实。乃定罪案,而叔之无辜以雪,妹亦免于难,以保其身。
◎海南一勺数事
广丰徐柏舫吏部(谦)奉持观音大士经咒甚虔,尝辑《海南一勺》内外函数
十卷,备述灵感之迹。中有近事数条,尤信而可征,兹特录出。如云海阳周武堂
明府尝言《高王观世音经》及《大悲咒》,遇难默涌即能免厄。嘉庆六年八月初
八夜,余偕明府从陆路兼程进省,至惠阳始登舟,舟人满挂蒲帆,从月色昏黄中
行至番禹鹿步,适狂飓覆舟,余坠深渊,觉水底有物托余足而上。明府及同舟
者亦俱坠而获救,其衣服文书全行湿透,惟所藏之《高王经》外湿内干,吁亦异
矣。又云:桂林粟孝廉(楷)之父某。客维杨,以七月七日渡江。怪风骤起,时
同行舟牛覆溺,其舟亦篷转江心,某惟默诵《观音宝咒》不绝,并设愿印施一万
二千卷,俄而飘往关口,得无恙。自苏;旋扬时,届重九,甫出镇江口,涛头扑
舟,舟子力阻旋舟,某亦默诵《观音咒》,亦径渡无恙。又云:滇南陈太守(廷
墒)素奉大士最虔,日诵《大悲咒》,虽忙迫不少辍也。道光癸巳秋,以同知擢
永昌守,由汉江人都。一日,偶出船眺望,适旁人转帆,失足坠江。时值风驶,
瞬息间船已去里许。自言坠江时,浪花掀天而水仅及膝,两足如有物夹持者,不
遽沈,亦不能动,惟袍襟飘荡水面而已。急诵《大悲咒》,未三遍而救者至,身
以上未尝沾湿也。又云:是年有浮梁程孝廉(昭)者,以公车报罢,返棹至大江,
怒涛覆舟,随舟漂荡至十余里。苍黄之际,惟一心虔诵心经,忽得抱舷干覆舟之
下,若有物承其足者,转借得微坐。及闻人声喧哗,乃急呼救,遂登岸焉。又云:
上海陈茹征为余言,乾隆壬寅十一月,其里人俞宗妻忽寒战谵语云:我婆媳两人
行路经此,饥甚,必以酒食饷我。喃喃不已,审其音,无锡人也。邀其邻医郁在
中就视诊之,无脉,曰:此不可药治,疑有祟,盍延观音堂僧诵经解之。俞即延
憎为诵《心经》、《大悲咒》、《金刚经》,甫一周,即闻病粕肖让云:我初不
肯人,汝必欲来此,今何如?遍体皆飞刀剌我,痛不可忍,其速去。媳唯唯,已
而寂然。乃不复寒战,惟神气稍呆,越宿而起,则已愈矣。
◎强暴稽诛
新安富姓某者,商于江右,性浮暴,尝偕客游松门,途遇浣女娟好,命僮仆
促入丛林深处,欲污之。女滚地哭骂,抵死不从。某将纵之去,有刘姓客者,趣
缚而轮污之,惨死林下。女家得尸,控于官,捕凶久不获,案遂寝。某一子蠢而
劣,年二十一,女美而慧,年十八,未字。同伴入山采茶,雨骤至,失伴,独立
岩下,忽闻石壁中有唤其闺名者,大怖。石中曰:“汝无怖,我山神也。汝父客
中逞暴,污一良家女致死,女已诉之冥司,将报之汝身。观音大士念汝母贤淑,
日诵经咒甚虔,且长斋戒杀,发大慈悲,令解汝厄。汝父作恶不悛,大厄将至。
汝当速归,此非善地也。”女踉跄冒雨行,寻见女伴聚立山亭,旋有四五恶少至,
指女笑曰:“不在岩下,何故狂奔至此?”饱眼而去。女始悟非善地之言,微神
言,几遭狂暴,默诵观音号不绝。归白母,母叹且泣曰:“以汝父素行,何事不
为,神佛岂欺人哉?”自此戒律弥严,女亦诚心奉大士。其子未婚,常梗母命。
一日为人所诳,谓世间惟太监最乐,因自阉而死。未几,某归,妻以女之事、子
之死详告之。某仰首呵斥曰:“妇人畏鬼信佛,乃欲以冥报吓我。如果有地狱,
吾将遍历所谓刀山剑树者以广见闻,何惧之有。”妻哂曰:“以若所为,恐十八
重地狱尽当奉屈一游,但恐流连忘返,不能再入人世耳。”某怒,乃析宅而居。
仅月余,遂病,目见前死女子或立榻前,或坐室中,若有所俟者。凡数夕,女又
引两青衣械一人至,则前趣缚之刘客也。某凄怆不胜,呼妻女至前恸哭,告所见,
乞为诵经忏悔,言未终,忽声喘如牛,大叫我去我去而死。后有人从江右来言,
刘客于某月日自刃而死,甚惨。正某死之前一日也。徐柏舫曰:“庶女一呼,雷
霆下击。此女正气喷薄,百折不回,可怜,可敬。犹恨强暴之报迟迟,窃谓未快
人心也,”此嘉庆年间事。
◎冥游确记
长洲朱生(兆庚)自述其妻陈氏素有肝疾,上年五月疾大作,兼病暑。时作
鬼语,乞予诵大悲神咒以资超度。予为庄诵七遍,病者神气稍定。予问鬼与病者
有夙冤否?曰:“无。”然则病无妨否?曰:“无妨,至诚念佛,可即瘳耳。”
异日,余赴塾为友言之,疑信者各半。余为晨夕诵大悲咒,氏病竟痊。今岁八月
初旬,前疾复作,仍谵语。然病至二十余日,水米不入口,气息奄奄,而口中仍
喃喃念阿弥陀佛至千百遍,气尽力竭,不敢少休。延至九月初五日酉刻,忽发狂
叫云:人唤我去矣,船已在门前矣,奈何?遂不知人事,惟念佛不绝声。良久自
言曰:此何处?即复作老妪声口应曰:此东岳也。遂作进见礼拜状,形色股栗。
须臾又至一处,复作老妪声曰:此地小立,且俟开门。既又作皂隶喝道声,鸣锣
放炮击鼓声。顷之,又言南面者登座矣。冥王冕冠紫袍,两旁判吏自堂上排至廊
下,皆长桌子。阶下军隶站班者约二百余。又见书架无数,上置簿子几万本。另
有卷案,似阳间手卷式。审问事件甚伙,审毕将案卷发出。所审第一起,系秀才,
著蓝色衣,腰挂秋香手帕,从中门进,俄而出,衣衿悉褫,垢面蓬头,遍身皆血,
体无完肤。问之吏,乃云:“秀才好食牛肉,故受拷掠也。”第二起,是一乞丐,
携断竹破篮,下体仅遮敝席一片,伛偻上堂。略问数语,即下。笑容可掬,口惟
念佛,蹑空而哂。旁一吏云:“是人以夙业,生前罚为乞丐,平日不食荤酒,常
念阿弥陀佛,梦中不绝声。冥王嘉其笃志,将历劫罪障悉除,兹径往西方,是以
喜形于色耳。”第三起,见四人舁肩舆至,中坐一媪,冥王出座,一揖而别。舆
后有鳝鱼十三担,又田鸡、螺蛤、虾蟹无数。旁吏谓诸犯曰:“此婆婆年八十三
岁,自廿三岁念佛持斋,至老不倦。随舆者,皆生前所放物命也。”第四起,见
群羊腥膻难近,一人裸身而前,羊齐啮其足。吏云:“是人在生为羊贩者。”每
审一案,刑甚惨,号啕之声震于外。氏私问吏曰:“今日所审,何只问杀生事?
其余不孝不慈及谋财害命等情,岂无一人犯者耶?”吏曰“他案各有掌管衙门,
不在此审讯,且忤逆劫盗阳律可畏,犯者犹少。惟杀生一节,世人肆贪口腹,恬
不为怪,但嗜己之肥甘,谁顾物之冤苦。岂知一到此间,生前杀孽,丝粟有报。
汝若还阳,须将今日所见一一说与人知也。”候至第十六起,始唤程氏,乃从第
七层阶前跪下。自禀程姓,翁已故,姑六十二岁,父母俱亡。夫业儒,年三十二,
五月生,其日时全不记得。堂上者喝曰:“已知之,不必多说。”见案上簿子长
三尺余,阔二尺余,字如人世洋钱大。所注朱门程氏名下有五行半大字,红圈二
个。旁黑面判官曰:“汝幸少杀业,故案簿上字寥寥数行,自后照常为人,尚有
好处。冥司最重《金刚经》及《大悲咒》,纵有罪孽,亦可忏悔,汝记之,慎勿
随众杀生造无量冤孽也。”寻命起而下阶,不知所审何案,亦不见质审之人。心
中惶恐,急欲归家,奈铁栅封钥。有一人领至刀山,见刀剑插空,刀上人穿胸洞
胁,血肉淋漓,且皆无耳,氏不忍视,急趋而出。小憩青石上,回望东首,都是
惨惨可怜人。因西向视之,则皆游行自在,多欣喜容。又见中庭堆衣如山,旁人
谓此剥衣亭也,临终衣服如系僭越,不论有罪无罪,至此必剥去。小顷,遂开栅
门,拥挤出者纷纷,小路有千万条,有一人领之从西边排弄走,内黑暗如漆,走
出即见停船所,仍下船归家而醒(从此何处起至此句止皆病人口说)。醒后问之,
皆了了,与昏愦时所言无二,时漏下三鼓矣。遂索粥饮即睡,至晓寂然,病势亦
渐减,此予与薇卿五弟及女子仆妇同在床前,历历在余耳中,即不啻历历在予目
中。因序其颠末,不敢增减,惟愿善信者悟阴阳之一理,惕果报之难逃,痛戒杀
生之孽,免随轮回。力行念佛之功,往生净土。即以《冥游确记》名其篇。徐柏
舫曰:“此道光十三年的的实实新果报,是年予客江苏,林少穆同年招之节署,
其门下士刘秀才嗣龙贻此帙。朱与刘同年友也,因亟录编中。俾世人共见共闻之。”
◎慈生
张辛田邑侯(川<未喜>)奉差过浦城,家大人留饭于北东园,以《慈生编》
一册赠余。中有一条最可警世者,云:人情于诞日、生子日、婚宦日大会宾朋,
莫不步步求吉祥称意。或率然坠一饼,断一钗,必籍籍疑不利。而庖人几上刳肠
抉胃,肉血淋漓,此之不祥视他不祥孰大?至于疾病,皆关定数,惟有开笼放鹊,
解网纵鱼,差冀可消夙孽。今反烹宰求禳,听命于巫祝,一祷不应,至再至三,
徒戕物命,增杀业,其无益有损也明矣。按此山左赵序堂先生(未彤)之言,家
大人曾于京邸闻而记之。
◎某方伯
张辛田又曰:近有某方伯者,好作威福,平时为两府所制,愤不能平。适督
部引疾去,抚部兼理督篆,因须出驻海滨,于省城诸务不能兼顾,奏将抚篆交藩
司护理。某方伯意得甚,未及一月,欲甄别实缺知县十六员,并请拣发知县二十
员听用,开单嘱两司具详,两司难之。而某方伯意已决,遽厉声曰:“吾疏稿已
具,公等即不具详,日内亦定出奏也。”时大小官僚皆惶恐罔措,未几即来到部
檄,则以某案事发而方伯已革职矣。翌晨,两司入谒,某方伯尚秘而未宣,而署
督部因先奉到部咨,即日要回省取回抚篆。两司已知其事,故从容请曰:“前奉
宪台令具甄别十六县详文,适有两县已因另案撤任,只有十四员应人详,不知仍
须凑成十六员否?”某方伯乃愀然出部文相示曰:“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诸公
休矣。”于是两司默然而出,哄传其事,咸以为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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