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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五 月令第六-礼记正义
卷十五 月令第六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孤中,旦建星中。
仲,中也。仲春者,日月会於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
○
奎,苦圭反。弧音胡。降,户江反。
[疏]“仲春”至“星中”。
○
正义曰:按《茸
藶》云:“二月节,日在奎五度,昏,井二十二度中,去日九十七度;旦,斗五度中。春分日在娄四度,昏,柳五度中,去日一百二度;旦,斗十六度中。按《元嘉历》:“二月节,日在壁一度,昏,井十度中;旦,箕四度中。春分日在奎七度,昏,东井三十度中;旦,斗四度中。馀月昏旦中星,皆举二十八宿。”此昏云弧中,旦云建星中,独非二十八宿者,以弧星近井星,建星近斗,以井斗度多,其星体广,不可的指昏旦之中,故举弧建,定其昏旦之中也。
○
注“日月”至“之辰”。
○
正义曰:从奎五度至胃六度在戌,总曰降娄。降,降也。娄,敛也。言万物降落而收敛。“而斗建郊之辰”者,斗星随天而转,一日一夜,过转一周而行一度,故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也。云“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者,熊氏说云《石氏星经》文。弧与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举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斗井。有三十三度斗,有二十六度,其度既宽,若举井斗,不知何日的至井斗之中,故举弧星建星也。然春分之时日夜中,计春分昏中之星,去日九十一度。今日在奎五度,奎与鬼之初乃一百九度。所以不同者,郑虽云弧在鬼南,其实仍当井之分域,故皇氏云从奎第五度为二月节,数至井第十五度,得九十一度,是弧星当井之十六度也。若从井星十六度,至斗之初一百七十二度,计昏中星与明中之星,春秋分时相去分天之半,应一百八十二度馀。但日入以后二刻半始昏,不尽二刻半为明,昏明相去,少昼五刻,一刻有三度半强,五刻有十七度馀,则昏之中星去明之中星一百六十五度馀,则建星不得在斗初,在斗十度也。此仲春之月昏弧中,按《尚书》云“日中星鸟”,不同者,如郑康成之意,南方七宿总为鸟星,井星则鸟星之分,故云星鸟,与此同也。按仲夏昏亢中,《尚书》云“日永星火”,不同者,按郑答孙颢云:“星火非谓心星也,卯之三十度总为大火。”其曰大火之次有星者,《月令》举其月初,《尚书》总举一月,故不同也。按仲秋之月,昏牵牛中,《尚书》云“宵中星虚”。其仲冬之月,云东壁中,《尚书》云“日短星昴”,不同者,亦是《月令》举其初朔,《尚书》总举一月之中,理亦不异。孔安国注《尚书》与此则别。《尚书》所举星者,自取毕见之义,不谓南方之中。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夹锺。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
夹锺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三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仲春气至,则夹锺之律应。《周语》曰:“夹锺出四隙之细。”
○
夹,古洽反,一音颊。隙,去逆反。
[疏]注“夹锺”至“之细”。
○
正义曰:夷则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今上生夹锺,当三分益一,就夷则五寸之中取三寸,更益一寸,为四寸,馀有整二寸,又於七百二十九分寸之中,有细分四百五十一。此细分各三分之,於是一寸分为二千一百八十七分,有四百五十一者,为一千三百五十三,则是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三百五十三也。以整二寸各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则二寸总有四 百七十四分,益前一千三百五十三,总为五千七百二十七,为实数。但上生者,三分益一,以实数更三分之,各有一千九百九分,以三分益一,则益一分一千九百九并前五千七百二十七,总为七千六百三十六,为积分总数也。然后除之为寸,一寸用二千一百八十七,则三寸总用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三寸益前四寸为七寸,馀有一千七十五分不成寸,是为夹锺长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也。云:“《周语》曰‘夹锺出四隙之细’”者,《周语》注夹锺云:夹助阳四隙,谓黄锺、大吕、大蔟、夹锺,凡助出四隙之微气,令不滞伏於下也。
始雨水,桃始华。仓庚鸣,鹰化为鸠。
皆记时候也。仓庚,骊黄也。鸠,搏穣也。汉始以雨水为二月节。
○
仓庚,并如字,本或加鸟,非。骊,力知反。搏音博。
[疏]“始雨”至“为鸠”。
○
正义曰:此一经记候。
○
注“皆记”至“月节”。
○
正义曰:言皆记时候者,谓经中四事言之先后,逐气之早晚,故《周书·时训》“惊蛰之日,桃始华,又五日仓庚鸣,又五日鹰化为鸠,至秋则鸠化为鹰”,故《王制》云:“鸠化为鹰,然后设羨罗。”《司裘》注:“中秋鸠化为鹰。”《夏小正》云正月鹰化为鸠,五月鸠化为鹰。郑无所言,则不信用也。按《通卦验》云“仓庚为正月中”,与此不同者,盖是国土各异,气有早晚。云“仓庚,骊黄”者,按《释鸟》云:“仓庚,商庚。”郭景纯云:“即鵹黄也。”《释鸟》又云:“鵹黄,楚雀。”某氏云:“鵹黄,一名仓庚,又云商庚。”李巡云:“一名楚雀。”《方言》云:“齐人谓之搏黍。”云“鸠,搏穣”者,《释鸟》云:“鸣鸠,鴶鵴。”郭景纯云:“今之布穣也。”谢氏云:“布穣者近之。”彼云“布”,此云“搏”者,布、搏声相近,谓之搏穣,以声呼之,或以为此鸟鸣“布种其穣”。云“汉始以雨水为二月节”者,证此雨水为二月节也。但雨水惊蛰,据其早作在正月,若其晚在二月,故汉初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至在后以来,事稍变改,故《律历志》云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由气有参差故也。
天子居青阳大庙,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青阳大庙,东堂当大室。
是月也,安萌牙,养幼少,存诸孤。助生气也。
○
少,诗召反。
择元日,命民社。
社,后土也,使民祀焉。神其农业也。祀社日用甲。
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母肆掠,止狱讼。
顺阳宽也。省,减也。囹圄,所以禁守系者,若今别狱矣。桎梏,今械也,在手曰梏,在足曰桎。肆谓死刑暴尸也,《周礼》曰:“肆之三日。”掠谓捶治人。
○
省,所景反,注同;徐所幸反。囹音零。圄,鱼吕反。囹圄,今之狱。去,羌吕反。桎音质,今之械也。梏,古毒反,今之扭也。掠音亮,考捶。械,户戒反。暴,步卜反。捶,之(缺)反。
[疏]“是月”至“狱讼”。
○
正义曰:此一节论助其生气,止其狱刑。自“玄鸟至之日”至“高禼”之前,论天子亲祭高禼,妃嫔从行之事,故更云“是月也”。自“日夜分”至“正权概”,论日夜既分,雷声将发,妇人须戒其容止,度量须审正平均,故更云“是月”。自“耕者少舍”至“以妨农事”,论耕者少舍,脩理门阖,无为大事以致妨农,故更云“是月”,自“毋竭川泽”云“顺阳养物”,至“开冰”、“释菜”、“习舞”、“入学习乐”,总是助阳鼓动其物,故更云“是月”。自“祀不用牺牲”以下,论季春牺牲腾合,与上事殊,故别云“是月”,各依文解之。
○
注“社后”至“用甲”。
○
正义曰:后土者,五官之后土,即社神也。与《左传》僖十五年云“君履后土”者别也。但句龙为配社之人,又为后土之官也。云“祀社日用甲”者,解经“元日”也。按《郊特牲》云“祀社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用戊者,周公告营洛邑位成,非常祭也。
○
注“囹圄”至“治人”。
○
正义曰:云“囹圄所以禁守系者,若今别狱矣”者,蔡云:“囹,牢也。圄,止也。所以止出入,皆罪人所舍也。”崇精问曰:“狱,周曰圜土,殷曰羑里,夏曰均台。囹圄,何代之狱?”焦氏答曰:“《月令》,秦书,则秦狱名也。汉曰若卢,魏曰司空是也。”云“在手曰梏,在足曰桎”者,按《掌囚》云:“上罪梏拲而桎。”拲为在手,梏与拲连文,故知梏亦在手,则桎在足也。《易·大畜·六四》:“童牛之梏。”冷刚问云:“牛四足,何以称梏?”郑答云:“牛无手,前足施梏也。”云“肆谓死刑暴尸”者,肆,陈也,谓陈尸而暴之,故《周礼·乡士》、《县士》皆“肆之三日”。然春阳既动,理无杀人,何得更有死尸而禁其陈肆者?盖是大逆不孝罪甚之徒,容得春时杀之,杀则埋之,故禁其陈肆。
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禼,天子亲往。
玄鸟,燕也。燕以施生时来,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也。媒氏之官以为候。高辛氏之出,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变媒言媒,神之也。
○
禼音梅。施,始豉反。孚乳,上如字,一音芳付反;下而树反,季春同。娀简,夙中反,简狄,有戎氏女。契,息列反。
[疏]注“高辛”至“神之”。
○
正义曰:知“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者,按《殷本纪》云:“简狄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又《中候契握》云:“玄鸟翔水遗卵,娀简狄吞之生契。”娀者,简狄之国名,故《大戴礼》云:“有娀氏之女曰简狄。”故娀简狄也。云“后王以为禼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者,谓高辛氏之世,有此吞鸟之异,是为媒官嘉祥,后代之王,立此高辛而为禼神故也。蔡邕以为禼神是高辛已前旧有,高者,尊也,谓尊高之禼,不由高辛氏而始有高禼。又《生民》及《玄鸟》毛诗传云:“姜嫄从帝而祠于郊媒。”又云:“简狄从帝而祈于郊禼。”则是姜嫄简狄之前,先有禼神矣。而此注立高辛氏为禼神,是高辛氏已前未有禼神,参差不同者。《郑志》焦乔答王权云:“先契之时,必自有禼氏,祓除之祀,位在於南郊,盖以玄鸟至之日祀之矣。然其禋祀,乃於上帝也。娀简狄吞凤子之后,后王为媒官嘉祥,祀之以配帝,谓之高禼。”据此言之,则郊禼之祭,契已前祭天南郊,以先媒配之,故谓之郊禼。至高辛氏之时,既简狄之异,后王以是为媒官之嘉祥,即以高辛之君立为禼神以配天,其古昔先媒则废之矣。高辛氏配之,后谓之高禼。郑义稷、契当尧时,按《命历序》云“帝喾传十世”,则稷契不得为帝喾之子,是帝喾后世子孙之子,故郑注《生民》云“姜嫄,高辛氏之世妃”,则简狄亦高辛氏之后世之妃。此立为禼神者,是简狄之夫,不得为帝喾。此祭高禼氏祭天,故《生民传》云“从於帝而见于天”,高禼为配祭之人。祭天特牲,此用大牢者,此谓配祭之人也。云“变媒言禼,神之”者,按《周礼·媒氏职》注“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但不知初为媒者,其人是谁。按《世本》及谯周《古史》,伏牺制以俪皮嫁娶之礼,既用之配天,其尊贵先媒,当是伏牺也。媒字从女,今从示旁,为之示,是神明告示之义,故云“变媒言媒,神之也”。
后妃帅九嫔御,
御谓从往侍祠。《周礼》:天子有夫人,有嫔,有世妇,有女御。独云帅九嫔,举中言也。
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禼之前。
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於祠,大祝酌酒,饮於高媒之庭,以神惠显之也。带以弓韣,授以弓矢,求男之祥也。《王居明堂礼》曰:“带以弓韣,礼之禼下,其子必得天材。”
○
韣,大木反,弓衣。娠音身,一音震,谓怀妊。
[疏]“乃礼”至“之前”。
○
正义曰:祭高禼既毕,祝官乃礼接天子所御幸有娠之人,谓酌酒以饮之。饮酒既毕,乃属带此所御之人以弓韣,又授之以弓矢,於高禼之前而北面也。
○
注“天子”至“天材”。
○
正义曰:“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若总论幸御,则群妃皆是,何得直云“乃礼天子所御”?故知有娠者。《汉书音义》:“娠音身也。”云“《王居明堂礼》”者,《逸礼》篇名也。云“礼之禼下,其子必得天材”者,谓礼此所御之人於禼神之前,禼在坛上,御者在下,故云“禼下“。以祭神必福降,故云“其子必得天材”。
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
又记时候。发,犹出也。
○
电,大练反。
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主戒妇人有娠者也。容止犹动静。
○
先,悉荐反。奋,方问反。铎,大各反。
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
因昼夜等,而平当平也。同、角、正,皆谓平之也。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曰石。甬,今斛也。称锤曰权。概,平斗斛者。度量,上音杜,下音亮,注同。甬音勇。权概,古代反。称,尺证反,下同。锤,丈伪反,又丈为反。
[疏]“日夜”至“始出”。
○
正义曰:日夜分,谓昼夜漏刻。马融云:“昼有五十刻,夜有五十刻,据日出日入为限。”蔡邕以为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昼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郑康成注《尚书》云“日中星”,以为日见之漏五十五刻,不见之漏四十五刻,与蔡校一刻也,大略亦同。“雷乃发声”者,雷是阳气之声,将上与阴相冲。蔡邕云:“季冬雷在地下,则雉应而雊。孟春动於地之上,则蛰虫应而振出。”至此升而动於天之下,其声发扬也。以雷出有渐,故言“乃”。云“始电”者,电是阳光,阳微则光不见,此月阳气渐盛,以击於阴,其光乃见,故云“始电”。
○
“蛰虫咸动,启户始出”者,户谓穴也,谓发所蛰之穴。蛰虫早者,孟春乃出,则《左传》“启蛰而郊”是也。蛰虫晚者,则二月始出,故此云“蛰虫咸动”,则正月未皆动,重记时候者。庾蔚云:“谓盖先记时候,以明应节。后言时侯,以应二分二至。”所应不同,故重记之也。
○
注“主戒”至“动静”。
○
正义曰:以其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故知“主戒妇人”也。云“容止犹动静”者,蔡云:“迅雷风烈,孔子必变。”《玉藻》云:“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所以畏天威也。小人不畏天威,懈慢亵渎,或至夫妇交接,君子制法,不可指斥言之,故曰“有不戒其容止”者。言此时夫妇交接,生子支节性情必不备,其父母必有灾也。注“因昼”至“斛者”。
○
正义曰:“平当平”者,谓度量钧衡之等,人之所用,当须平均。人君於昼夜分等之时,而平正此当平之物。云“同、角、正,皆谓平之”者,经中度、量、钧、衡、石五者,总蒙同文。云“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为石”,皆《汉书·律历志》文。按《志》文云:“黑秬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度审矣。”又云“黄锺之管,长九寸,围九寸,其实一籥,合籥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五量加矣。”《志》又云:“黄锺之管,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百二十斤为石。”《志》又云:“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注:“权,锤也。”与物正等则衡平,是权为称锤,称上曰衡。甬与斗连文,《律历志》“十斗为斛”,故知甬则斛也。云“概,平斗斛者”,今之犹然。
是月也,耕者少舍,乃脩阖扇,寝庙毕备。
舍犹止也。因蛰虫启户,耕事少间,而治门户也。用木曰阖,用竹{?韦}曰扇。毕犹皆也。凡庙前曰庙,后曰寝。
○
阖,户腊反。间音闲。
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
大事,兵役之属。
[疏]注“用木”至“曰寝”。
○
正义曰:按襄十八年《左传》云“晋州绰以枚数阖”,阖是齐城门而云阖,是阖用木也。此扇与阖相对文。又此耕者少舍谓庶人,庶人荜门,故以为“竹苇曰扇”。云“凡庙前曰庙,后曰寝”者,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惟室而巳,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
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顺阳养物也。畜水曰陂,穿地通水曰池。
○
漉音鹿,竭也。陂池,彼宜反,《尚书传》云:“泽障曰陂,停水曰池。”畜,敕六反。
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
鲜当为献,声之误也。献羔,谓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荐於宗庙,乃后赋之。《春秋传》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泎寒,於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飨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
○
鲜,依注音献。觌,大历反。泎,户故反。朝,直遥反。秬音巨。与音预。祭寒,本或作祭司寒,按《左氏传》无“司”字。
[疏]注“鲜当”至“受冰”。
○
正义曰:“鲜当为献“者,按《诗·豳风·七月》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故知鲜为献也。云“献羔谓祭司寒”者,以经云献羔启冰,先荐寝庙,恐是献羔寝庙,故云“祭司寒”,《左传》直云“献羔而启之”。知“祭司寒”者,以传云“祭寒而藏之”,既祭司寒,明启时亦祭之。云“荐於宗庙,乃后赋之者,荐於宗庙,谓仲春也;乃后赋之,谓孟夏也。故《凌人》云“夏颁冰”,《左传》云“火出而毕赋”是也。引“《春秋传》曰”者,昭四年《左传》申丰之辞也。从“古者”以至“无不受冰”,皆《左传》文也。按昭四年春大雨雹,季武子问於申丰,申丰对以此辞。云“日在北陆”者,北陆,虚也,谓十二月日在虚之时而藏冰。云“西陆朝觌而出之”者,西陆,昴也,郑康成以为四月之时,日在昴毕之星,朝见东方,於时出冰,以颁赐百官。若其初出荐庙时在二月是也。云“固阴泎寒”者,杜预注:“泎,闭也。”谓坚固之阴,闭塞不通阳之处,於是取之。云“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者,朝之禄位,谓大夫已上,故下云命夫命妇无不受冰是也。宾谓接迎宾客,食谓寻常饮食,丧谓死丧,祭谓祭祀。云“黑牡秬黍”者,以其祭水神,色尚黑。云“桃弧棘矢”者,桃去不祥,棘则刺御恶。云“祭寒而藏之”者,寒谓司寒之神,则玄冥水神也。所用黑牡秬黍,黑牡则黑羔。云“献羔而启之”者,献羔则黑牡也,亦用秬黍。启之,谓二月时也,故云“公始用之”。云“火出而毕赋”者,毕,尽也,谓应是得冰之人,无问尊卑,尽赋与之。按《左传》云:“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则火出季春建辰之月,以《周礼》“夏颁冰”,乃建已之月,不同者,但建辰火星在卯,火星始出;至建巳火星渐高,总而言之,亦得称火出。早则三月之末,晚则四月之初,不甚相远。又三月内有得四月节时,故据夏而言之。按《月令》季冬藏冰,《诗·豳风》“三之日纳于凌阴”,三之日是建寅之月,不同者,《郑注》豳地晚寒,所以校一月也。
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乐正,乐官之长也。
命习舞者,顺万物始出地鼓舞也。将舞,必释菜於先师以礼之。《夏小正》曰:“丁亥万舞入学。”
○
长,丁丈反。
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顺时达物也。
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
为季春将习合乐也。习乐者,习歌与八音。
○
中丁音仲,本亦作仲。为,于伪反,下注同。
[疏]注“命习舞”至“入学”。
○
正义曰:以春阳既动,万物出地,故王者习舞,所以应之,故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此仲春又云习舞,释菜,皆以阳气动,故此仲春习舞,则《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一也。据人所学谓之习舞,节奏齐同谓之合舞,此亦谓之大合乐。故《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注“春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孟春习之,至仲春习而合之,自是春秋常所合乐也,非为季春而习舞也。故《大胥》春合舞,秋合声,自是春秋之常事也。孟春习舞,及仲春习舞,及仲丁习乐,并季春合乐,皆在大学。仲春释菜合舞,季春大合乐,皆天子亲往,馀则不也。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为当月饮酎也。命乐师者,以仲春习舞习乐之时,既命乐正,此则稍轻,故惟命乐师。此习礼乐在学也,其事既轻,天子不亲往。孟夏又云“天子饮酎,用礼乐”,郑注“饮之於朝,正尊卑”,是饮酎在朝。天子亲往,不云乐正者,文不备也。饮酎大礼,必乐正在焉。熊氏《礼》本云饮之於庙,以为汉礼献酎在庙故也。若是献酎祭庙,当云天子献酎,不得云饮酎,且夏月时祭已用酎也,何须别云饮酎?故知天子饮酎在朝。仲夏云“乐师脩鞀鞞”,为“大雩帝,用盛乐”故也。命乐师者,预脩习,其事轻,其雩帝用乐之时,则命乐正,天子亲往,其季夏、孟秋、仲秋,以季夏土王,秋又阴始,国无大事,不用乐也。季秋亦得习吹者,为将大享帝也。其习吹之时,在於学中,亦乐师习之,但文不备也。所以习吹者,郑云“春夏重舞,秋冬重吹”,但以重为主。其实春亦有吹,秋亦有舞,季秋习吹之时,天子不亲往也。按《大胥》“秋颁学合声”,周礼也;《月令》仲秋无合声者,殷法也,故不同。或可秋合声者,即此季秋习吹是也。孟冬“大饮蒸”者,亦用礼乐也,故郑“饮酎”之下注云“季冬云大饮蒸,此言用礼乐,互其文”,明饮蒸亦有礼乐也。此饮蒸在天学也,天子亲往,故郑引《诗》云“十月涤场,跻彼公堂”以证之,公堂则学校也。季冬“命乐师大合吹而罢”者,岁终,王与族人燕於大寝,其事轻,故命乐师。知与族人燕者,郑注引《王居明堂》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故知之也。云“将舞必释菜於先师”者,以经文“习舞”,“释菜”文在於后,恐习舞释菜共是一事,故云将欲习舞,必先释菜。必知然者,以释菜之时不为舞也。故《文王世子》云“释菜不舞,不受器”,是知释菜无舞也。此云习舞在前,释菜在后,何知不先习舞乃后释菜?必知先有释菜者,以《大胥》云“舍菜合舞”,舍即释,故知释菜在合舞之前。云“《夏小正》曰‘丁亥万用入学’”者,引之证习舞之意,谓用此《万》舞以入学。于舞称《万》者,何休注《公羊》云:“周武王以万人服天下。”《商颂》:“《万》舞有奕。”盖殷汤亦以万人得天下,此《夏小正》是夏时之书,亦云《万》者,其义未闻,或以为禹以万人以上治水,故乐亦称《万》。
○
注“为季”至“八音”。
○
正义曰:此习者,为季春合乐预习之,故郑云然。上习舞释菜,郑不云为季春合乐,则仲春合舞自当为之,不为季春合乐而习也。熊氏以为仲春习舞为季春合乐者,若然,郑何以不言之?又《大胥》无季春合乐,何以亦云春“舍菜合舞”?熊氏说非也。云“习歌与八音”者,以仲春习舞,虽不为季春而发,但孟春仲春习舞以久,不须臾习,故知为习歌与八音。歌谓合声也,八音谓乐器响音。
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
为季春将选而合腾之也。更,犹易也。当祀者,古以玉帛而
已。
[疏]“祀不”至“皮币”。
○
正义曰:以季春将腾合牝牡,不用杀其牺牲,其应祀之时,圭璧更易此牺牲,非但用圭璧更易,又用皮币以更之,故在圭璧皮币之中,上下有也。蔡氏云此祀不用牺牲者,祈不用牺牲,谓祈祷小祀也,不用牺牲,若大祀则依常法,故上云“以大牢祠高禼”是也。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
酉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昴毕,毕好雨。
○
好,乎报反。
寇戎来征。
金气动也。毕又为边兵。
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
子之气乘之也。十一月为大阴。
○
大音泰。
民多相掠。
阴奸众也。
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
午之气乘之也。
○
暖,乃缓反,又音暄。
虫螟为害。
暑气所生,为灾害也。○螟,亡丁反,又《尔雅》云:“食苗心,螟。”
[疏]“其国”至“来征”。
○
正义曰:其国大水,则地灾也。寒气总至,则天灾也。寇戎来征,则人灾也。
○
注“毕,又为边兵”。
○
正义曰:按《元命包》云:“毕七星十六度,主边兵。”
○
“阳气”至“相掠”。
○
正义曰:阳气不胜,天灾。麦乃不熟,地灾。民多相掠,人灾也。
○
“国乃”至“为害”。
○
正义曰:国乃大旱,暖气早来,天灾。虫螟为害,地灾。行令失所,人灾之应,故无其灾也。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
季,少也。季春者,日月会於大梁,而斗建辰之辰。○胃音谓。少,诗召反。
[疏]“季春”至“牛中”。
○
正义曰:按《茸
藶》云:“三月之节,日在胃七度,昏张二度中,去日一百七度,旦斗二十六度中。清明日在昴八度,昏翼四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一度,旦女三度中,按《元嘉历》三月节,日在娄六度,昏柳十二度中,旦斗十四度中。
○
三月中,日在胃九度,凡三十度。日月行一会,凡二十度,故三月日在胃七度。《律历志》又云“大梁初日在胃七度”是也。“昏七星中”者,按《律历志》云: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七星七度。从胃七度至七星之初度,有九十九度,以日渐长,日没之时,稍在酉北,去七星之初九十八度,故昏时七星在南方之中。“旦牵牛中”者,从十星之初至牵牛之初。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姑洗。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
姑洗者,南吕之所生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季春气至,则姑洗之律应。《周语》曰:“姑洗所以脩絜百物,考神纳宾。”
○
洗,素典反。
[疏]注“姑洗”至“纳宾”。
○
正义曰:南吕六二上生姑洗之九三,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就南吕三分益一,取三寸益一寸,为四寸,馀有整二寸三分寸之一。整二寸者,各九分之,二九为十八分,寸之一者为三分,总二十一分。三七二十一,三分益一,更益七分,总二十八分,以九分为一寸,二十七分为三寸,益前四寸为七寸,馀有一分在,故云“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云“《周语》曰”至“纳宾”,证姑洗之义。云“脩絜百物,考神纳宾”者,按《国语注》云:“是月百物脩絜,故用之宗庙,致神纳宾。”
桐始华,田鼠化为鴽,虹始见,萍始生。
皆记时候也。鴽,母无。蟚蝬谓之虹。蓱,萍也,其大者曰蘯。
○
鴽音如,毋无也,蔡云:“鹑之属。”虹音红,又音绛,蟚蝬也。见,贤遍反。蓱,步丁反,水浮萍也。毋无,上音牟,又如字。蝃,本又作蟚,丁计反;亦作蜥,同。蝬,本亦作东,同丁孔反。萍音平。蘯,毗人反。
[疏]注“皆记”至“曰蘯”。
○
正义曰:“鴽,毋无”,《尔雅·释鸟》文。某氏云:“谓也。李巡云:“鴽,一名牟毋。”郭景纯云:“也,青州呼鴾毋。”舍人本“毋”作“无”。今此注“毋无”,毋当作牟,谓牟无也。声转字误,牟字作毋。云“蟚蝬谓之虹”者,《尔雅·释天》文。郭氏云:“雄者曰虹,雌者曰蝩。”雄谓明盛者,雌谓闇微者。虹是阴阳交会之气,纯阴纯阳则虹不见。若云薄漏日,日照雨滴则虹生。云“蓱,萍其,其大者曰蘯。”《尔雅·释草》文。郭景纯云:“水中浮蓱也。江东谓之薸。”舍人云:“蓱,一名萍,大者名蘯。”凡云化者,若“鼠化为鴽”、“鴽还化为鼠”,皇氏云:“反归旧形谓之化。”按《易》云“乾道变化”,谓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及本无旧形,非类而改亦谓之化。故郑注《周礼》云“能生非类曰化也”。
天子居青阳右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青阳右个,东堂南偏。
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
为将蚕求福祥之助也。鞠衣,黄桑之服。先帝,大皞之属。
○
鞠,居六反,如菊华也;又去六反,如黮尘。为,于伪反,下文“乃为”、注“为鸟”同。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
舟牧,主舟之官也。覆反舟者,备倾侧也。○覆,芳服反,下及注同。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进时美物。
○
鲔,于轨反,乃为麦祈实。於含秀求其成也。不言所祈,承寝庙可知。
[疏]“是月”至“先帝”。
○
正义曰:从此以下至“为麦祈实”,论荐衣告帝,荐鲔於寝庙。舟牧告舟,论所告之事,故言“是月”。从“生气方盛”至“礼贤者”,论阳气将盛,振恤贫穷,勉劝诸侯,礼聘贤者,皆是助阳宣发之事,故云“是月也“。自“命司空”以下,论时雨将降,道达沟渎,又禁断罗翳以助时生乳之事,事别於上,故更云“是月”。自“命野虞”至“无有敢惰”,论养蚕之事,事别於上,故云“是月也”。自“命工师”以下至“以荡上心”,论工师之官,不得为淫巧之作,事异於上,故更云“是月”。自“择吉日”至“亲往视之”,论天子合乐之事,事异於上,故更言“是月也”。以其月末为之,故变云“是月之末”。自“乃合累牛腾马”至“以毕春气”,论牛马牺牲合育之事,并磔攘九门,事虽异於牛马,难事既轻,不可别言是月也,故系之牛马牺牲,总异於上,故更云“是月也”。
○
注“为将”至“之属”。
○
正义曰:依礼,祭五帝自服大裘,今荐鞠衣,与桑同色,盖荐於神坐,故知为蚕求福。云“鞠衣,黄桑之服”者,郑注《内司服》云:“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鞠尘,象桑叶始生。”菊者,草名,花色黄,故季秋之月云“菊有黄华”,是鞠衣黄也,与桑同色,又当桑生之时,故云“黄桑之服”也。云“先帝,大皞之属”者,以其言先不言上,故知非天,唯大皞之属,春时惟祭大皞。云“之属”者,以蚕功既大,非独祭大皞,故何胤云“总祭五方之帝”。其所祭之处,王权、贺玚、熊氏等并以为在明堂,以大皞祭在明堂故也。
○
“荐鲔於寝庙”。
○
正义曰:按《尔雅·释鱼》云“鮥,鮧鲔。”郭景纯云:“似鳣而小,建平人呼鮥子。一本云王鲔,似鳣,口在颔下。”《音义》云:“大者为王鲔,小者为鮧鲔,似鳣,长鼻,体无鳞甲。”
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
时可宣出,不可收敛也。句,屈生者。芒而直曰萌
。
○
泄,息列反。句,古侯反。
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
振犹救也。廪,力甚反。
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
周谓给不足也。勉犹劝也。聘,问也。名士,不仕者。
[疏]“不可以内”。
○
正义曰:以物遂散之时,当顺天散物,不可积聚纳之在内也。
○
“发仓”至“乏绝”。
○
正义曰:蔡氏云:“穣藏曰仓,米藏曰廪,无财曰贫,无亲曰穷,暂无曰乏,不续曰绝。皇氏云:“长无谓之贫穷,暂无谓之乏绝。”
○
“勉诸”至“贤者”。
○
正义曰:谓王者勉劝此诸侯,令聘问有名之士,礼接德行之贤。蔡氏云:“名士者,谓其德行贞纯,道术通明,王者不得臣,而隐居不在位者也。贤者,名士之次,亦隐者也。名士优,故加束帛,贤者礼之而已。”
是月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隄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
广平曰原。国也,邑也,平野也,沟渎与道路皆不得不通,所以除水潦,便民事也。古者沟上有路。
○
上,时掌反,下注“以上”同。行,下孟反。隄,丁兮反。防音房。道音导。障,之亮反,又音章。便,婢面反。
田猎羋罘、罗罔、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
为鸟兽方孚乳,伤之逆天时也。兽罟曰羋罘,鸟罟曰罗,罔小而柄长谓之毕,翳,射者所以自隐也。凡诸罟及毒药,禁其出九门,明其常有,时不得用耳。天子九门者,路门也。应门也。雉门也。库门也。?门也。城门也。近郊门也。远郊门也。关门也。今《月令》无“罘”,“翳”为“弋”。
○
羋,子斜反。罘音浮。翳,於计反。餧,於伪反。罟音古。弋,羊职反。
[疏]注“广平”至“有路”。
○
正义曰:广平曰原,《尔雅·释地》文。云“国也,邑也,平野也,沟渎与道路皆不得不通”者,言国也解经中国,邑也解经中邑,平野也解经中原野,以其各是一物,故每以也结之。沟渎道路,各两事共为一句,故云“沟渎与道路”总结之。不云隄防者,以云不得不通,隄防非可通之物,故郑不言之。云“古者沟上有路”者,此既为雨决水,而云开通道路,恐道路非决之物,故云“沟上有路”。言道达沟渎之时,须脩此沟上道路。按《周礼·遂人职》云:“沟上有畛,川上有路。”此言沟上有路者,是道路之总,名与彼别也。
○
“毋出九门”。
○
正义曰:谓此月非田猎之时,其羋罘、罗网、毕翳之器及餧兽之药,毋得出於九门。若路门内有者,不得出路门。应门内有者,不得出应门。举此可知城门内有者,不得出城门,既不得出城门,则近郊之内,无所用也。若近郊之内先有者,不得出近郊之门,近郊之门尚不得出,则近郊之内虽有,亦不得用也。举此而言,远郊关门亦可知。是此月之时,所在之处,远近皆不得用,故云“毋出九门”。
○
注“兽罟”至“为弋”。
○
正义曰:按《尔雅》云:“兔罟谓之羋。”郭景纯云:“羋犹遮也。”是羋为兽罟。知罘亦兽罟者,按《释器》云:“羗谓之羓。羓,覆车也。”孙炎云:“覆车是两辕网。”既是两辕可以网鸟,非但网鸟,亦可以网兽。《广雅》云:“网谓之罟。罘,兔罟也。”是兽罟曰羋罘也,此罘与羓一也。“鸟罟曰罗”,《释器》文。云“网小而柄长谓之毕”者,以其似天上毕星,《毛诗传》云“毕所以掩兔”是也。“明其常有,时不得用耳”,谓此等之物,四时常有,於此季春之时,不得用之。按《周礼·迹人》云“禁毒矢射”者,乃谓四时也。云“九门,路门、应门”之等者,自路门、皋门已内皆宫室所在,非田猎之处,亦禁罗网、毒药不得出者,此等门内虽是宫室所在,亦有林苑及空间之处,得有罗网及毒药所施。云“今《月令》无罘,翳为弋”者,以今《月令》之本云“田猎羋罗网毕弋”,与此经不同。
是月也,命野虞无伐桑柘。
爱蚕食也。野虞,谓主田及山林之官。
○
柘,之夜反。
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
蚕将生之候也。鸣鸠飞且翼相击,趍农急也。戴胜,织纴之鸟,是时恒在桑。言降者,若时始自天来,重之也。
○
戴音带,注同,本亦作载;戴胜,鸟名。纴,女今反。
具曲、植、籧、筐,
时所以养蚕器也。曲,薄也。植,槌也。
○
植,直吏反。籧筐,居吕反,亦作筥;下丘狂反。方曰筐,圆曰筥。槌,直追反,又直类反,又丈伪反。
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
后妃亲采桑,示帅先天下也。东乡者,乡时气也。是明其不常留养蚕也。留养者,所卜夫人与世妇。妇谓世妇及诸臣之妻也。《内宰职》曰:“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女,外内子女也。《夏小正》曰:“妾子始蚕,执养宫事。”毋观,去容饰也。妇使,缝绵组紃之事。乡,许亮反,注同。观,古唤反,注同。省,所景反。去,起吕反。线,息贱反。组音祖。紃音旬。
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惰。
登,成也。敕往蚕者,蚕毕将课功,以劝戒之。
○
茧,古典反。效,户教反。共音恭。惰,徒卧反。
[疏]注“鸣鸠飞”至“之鸟”。
○
正义曰:“鸠鸣且翼相击”者,按《释鸟》云:“鶌鸠,鹘鸼。”郭景纯云:“鶌音九物反。鸼音嘲。鹘鸼似山鹊而小,青黑色,短尾多声。”孙炎云:“鹘鸼,一名鸣鸠,《月令》云‘鸣鸠拂其羽’,是也。”云“戴胜,织纴之鸟”者,按《释鸟》云:“<皂鸟>鴔,戴鵀。”郭景纯云:“鵀即头上胜,今亦呼为戴胜。”李巡云:“戴胜,一名鸱鸠。”孙炎云“鸤鸠,自关而东谓之戴鵀”,非也。
○
注“曲,薄也。植,槌也”。
○
正义曰:按《方言》云:“宋、魏、陈、江淮之间谓之曲,或谓之黮,自关而西谓之薄。”故云曲薄。《方言》注:“槌,县蚕薄柱也”,“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植,自关而西谓之槌,齐谓之牂。”
○
注“东乡”至“之事”。
○
正义曰:若寻常留养蚕,或东西南北面无所在。今后惟东面采桑,明知不常留养蚕也,暂示法而巳。“留养者所卜夫人与世妇”者,按《祭义》云“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蚕”,是常留养蚕也。《祭义》又云夫人“副祎而受之”,言副祎则据王后,言三宫夫人则似据诸侯,不同者,《祭义》所云,杂明天子诸侯之法,副祎据王后,上公夫人亦副祎也。三宫夫人据诸侯,亦得通王之三夫人也。云“妇谓世妇及诸臣之妻也”者,释经中妇字。知不兼三夫人九嫔者,以经云“禁妇女毋观”,则尊者不应在禁限,故知毋夫人与嫔也。及女御亦当在焉,特云世妇者,以《祭义》云“世妇之吉”者,故特言之。引《内宰职》“蚕于北郊”者,证躬桑之事。按此经是季春躬桑,《内宰》云仲春者,以仲春既帅命妇躬桑浴种,至季春又更躬桑浴蚕也。故熊氏云:“案马质注云: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二月浴种也。《祭义》云“大昕之朝”,“奉种浴于川”,注云“大昕,季春朔日”,是三月又浴蚕也。皇氏云“二月浴之,三月乃躬”,其义非也。云“女,外内子女”者,解经中女字。外子女,谓王外姓甥之女者。内子女者,王之同姓子女,则《周礼》之外宗内宗,皆以嫁有爵者,故《内宰》云“帅外内命妇”,言命妇,则未出嫁者不在焉。郑注《周礼》士妻亦为命妇,则士妻亦在。云“《夏小正》曰‘妾子始蚕,执养宫事’”者,引之证明子女养蚕之事。皇氏云:“妾谓外内命妇,子谓外内子女。执养宫事,执,操也。养,长也。谓操持养长蚕宫之事。”云“毋观,去容饰”者,以其祭先蚕,又志在采桑养蚕,无暇为饰之事,故禁之以示法。
○
注“登成”至“戒之”。
○
正义曰:“登,成”,《释诂》文。以分茧称丝,是课谓效其功,故云“以劝戒之”。
是月也,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幹、脂、胶、丹、漆,毋或不良。
工师,司空之属官也。五库,藏此诸物之舍也。量谓物善恶之旧法也。幹,器之木也。凡輮幹有当用脂。良,善也。
○
量音亮,注同。筋音斤。幹,古旦反。輮,如九反。
[疏]注“工师”至“善也”。
○
正义曰:《周礼·考工记》无工师,知是司空官者,以司空掌工巧,此称工巧师长,故知司空之属。云“量谓物善恶之旧法”者,言此等之物,善恶先有旧法,当审察之,故云“审五库之量”。五库者,熊氏云:“各以类相从,金铁为一库,皮革筋为一库,角齿为一库,羽箭幹为一库,脂胶丹漆为一库。”义或然。云“幹,器之木”者,按《周礼·弓人》掌作弓,云“凡折幹”,故知幹,弓幹。此则总论材幹,不独指弓,但器之材朴,总谓之幹,故云“幹,器之木”。
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
咸,皆也。於百工皆理治其事之时,工师则监之,日号令之,戒之以此二事也。悖犹逆也。百工作器物各有时,逆之则不善。时者,若《弓人》“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冬定体”之属也。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荡,谓动之使生奢泰也。今《月今》无“于时”,“作为”为“诈伪”。
○
监,古衔反,注同。悖,必内反。巧如字,又苦孝反,注同。液音亦。
[疏]“百工”至“荡上心”。
○
正义曰:言於此之时天气和適百工造作器物,当依百工皆治理其事之时,监工之官,日日号令之,言造作器物,当依气序,无得悖逆於时,使物不牢故;又所作器物,当依旧常,无得有作淫过巧妙,以荡动在上,使生奢泰之心者。
○
注“若弓”至“诈伪”。
○
正义曰:按《考工记·弓人》云“春液角”,言春时先浸液其角,豫和濡,筋柔於角,故於夏暑湿之时,始治筋。“秋合三材”者,秋时阴阳气调,合胶漆丝之三材,角在内面,筋在外面,幹在中。“冬定体”者,谓往来之体,冬气凝寒,物皆牢实,故内之檠中,使弓体坚强。云“之属”者,用时非一,故云“之属”。《考工记》“石有时以泐,水有时以凝”,又云“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是也。
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大合乐者,所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
是月也,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
累、腾,皆乘匹之名,是月所合牛马,谓系在厩者,其牝欲游,则就牧之牡而合之。
○
累,力追反,注同。腾,大登反。牝,毗忍反,徐扶死反。乘,绳证反。厩,居又反。
牺牲、驹、犊,举书其数。
以在牧而校数书之,明出时无他故,至秋当录内,且以知生息之多少也。
○
数,所主反。
[疏]“乃合”至“其数”。正义曰:累牛,谓相累之牛。腾马,相腾逐之马,以季春阳将盛,物皆产乳,故合此所累之牛,相腾之马,故游此系牧之牝於牧田之中,就牡而合之。其在厩牝马,须拟乘用者,则不放之。
○
“牺牲、驹、犊,举书其数”者,既游牝於牧之后,畜皆在野,所有牺牲及小马之驹,小牛之犊,皆书其见在之数。所以然者,至秋畜产入时,知其旧数不欠少以否,又旧数之外,知其生息多少。
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
此难,难阴气也。阴寒至此不止,害将及人。所以及人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素室殴疫以逐之,又磔牲以攘於四方之神,所以毕止其灾也。《王居明堂礼》曰:“季春出疫于郊,以攘春气。”
○
难,乃多反,后及注同。磔,竹伯反。禳,本又作攘,如羊反。佚音逸,后同。索,所白反。殴疫,丘于反。
[疏]注“此难”至“春气”。
○
正义曰:以季春恐有难阳气之嫌,故云“难,难阴气也”。云“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者,天气左转,故斗建左行,谓之阳气,日月右行,日月北天为阴,故云“阴气右行”。以此月之初,日在於胃;此月之中,从胃历昴。云“有大陵积尸”者,《元命包》云“大陵主尸”。熊氏引《石氏星经》:“大陵入星,在胃北,主死丧。”云“方相氏帅百隶索室殴疫以逐之”者,按《方相氏》云:“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殴疫。”郑注云:“时难谓四时难。”引《月令》季冬“命国难”,故知於时命方相氏也。引“《王居明堂礼》曰”以下者,证季春国难之事。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
丑之气乘之也。肃谓枝叶缩栗。
国有大恐。
以水讹相惊。
○
恐,丘勇反。
[疏]“季春”至“大恐”。
○
正义曰:寒气时发,天灾也。草木皆肃,地灾也。国有大恐,人灾也。
○
注“肃谓枝叶缩栗”。
○
正义曰:按《诗》“九月肃霜”,肃谓严肃,故云肃缩栗,言枝叶减缩而急栗。
○
注“以水讹相惊”。
○
正义曰:按孟春国时有恐,注云“以火讹相惊”,知此是水者,以上“孟春行夏令”,故为“火讹”。此“季春行冬令”,故云“水讹”。虽初讹言相惊,水竟不至。所以然者,以冬气来乘,水欲来至。以季春是土,上能制水,故知水不来。
行夏令,则民多疾疫,时雨不降,
未之气乘之也。六月宿直鬼,鬼为天尸,时又有暑也。
山林不收。
高者暵於热也。
○
暵,呼旱反,又呼旦反。
[疏]“民多”至“不收”。
○
正义曰:民多疾疫,人灾也。时雨不降,天灾也。山陵不收,地灾也。
行秋令,则天多沈阴,淫雨蚤降,戌之气乘之也。九月多阴。
淫,霖也。雨三日以上为霖。今《月令》曰“众雨”。
○
蚤音早。
兵革并起。
阴气胜也。
[疏]“天多”至“并起”。
○
正义曰:天多沈阴,淫雨早降,并天灾也。兵革并起,人灾也。
○
注“淫霖”至“为霖”。
○
正义曰:“雨三日以上为霖”,隐公九年《左传》文。
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
孟夏者,日月会於实沉,而斗建巳之辰。
○
婺音
务。
[疏]“孟夏”至“女中”。
○
正义曰:《茸藶》:“四月节,日在毕十二度,昏轸四度中,去日二百一十四度,旦虚三度中。四月中,日在井初度,昏角六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七度,旦危六度中。”按《元嘉历》:“四月节,日在昴十一度,昏翼十度中,旦女三度中。四月中,日在毕十五度,昏轸十度中,旦虚九度中。”“日在毕”者,按《律历志》立夏日在毕十二度。“昏翼中”者,日既在毕十二度,毕有十六度而终,则中取五度,觜二度,参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七星七度,张十八度,计从毕十三度至翼初,总九十三度,言春三月之时,昏中之星九十八度。四月日渐长,校三月三刻,则昏中之星去日多校一刻半馀;以度言之,则校五度。则四月昏中之星,去日合有一百二度,计翼星中之时,当在翼十二度也。
其日丙丁。丙之言炳也。
日之行,夏南从赤道,长幼茯物,月为之佐。时万物皆炳然著见而强大,又因以为日名焉。《易》曰:“齐乎巽,相见乎离。”
○
炳音丙。长,丁丈反,此月内除“律长”,“长大”、“继长”皆同。著见,贤遍反。
其帝炎帝,其神祝融。
此赤精之君,火官之臣,自古以来,著德立功者也。炎帝,大庭氏也。祝融,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火官。
○
炎,丁廉反;炎帝,神农也。颛顼,上音专,下音最。
其虫羽。
象物从风鼓翼,飞鸟之属。
其音徵,
三分宫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属火者,以其微清,事之象也。夏气和则徵声调。《乐记》曰:“徵乱则哀,其事勤。”
○
徵,张里反,后放此。去,记吕反。
律中中吕。
孟夏气至,则中吕之律应。中吕者,无射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周语》曰:“中吕,宣中气。”
○
中吕音仲,又如字。射音亦。
其数七。
火生数二,成数七。但言七者,亦举其成数。其味苦,其臭焦。
火之臭味也。凡苦焦者皆属焉。
○
焦,子遥反。
其祀灶,祭先肺。
夏阳气盛,热於外,祀之於灶,从热类也。祀之先祭肺者,阳位在上,肺亦在上,肺为尊也。灶在庙门外之东,祀灶之礼,先席於门之奥,东面,设主于灶陉,乃制肺及心肝为俎,奠于主西。又设盛于俎南,亦祭黍三,祭肺、心、肝各一,祭醴三。亦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迎尸如祀户之礼。
○
肺,芳废反。陉音刑。
[疏]注“《易》曰”至“乎离”。
○
正义曰:引《易》者,证丙丁是著明之义。此《易·说卦》文。
○
注“炎帝”至“火官”。
○
正义曰:何胤云:“《春秋说》云:炎帝号大庭氏,下为地皇,作耒耜,播百穣,曰神农也。”云“犁为火官”者,按昭二十九年《左传》云:“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杜注云:“祝融,明貌。”
○
注“三分”至“事勤”。
○
正义曰:“三分宫去一以生徵“者,宫数八十一,三分分之各二十七,去二十七,馀有五十四,故”徵数五十四”也。云“属火者,以其徵清,事之象”者,清者,数少为清,羽数最少为极清,徵数次少为微清,徵於清浊为第四,事於尊卑亦为?四,故云“事之象”。引“《乐记》”者,证为事也。
○
注“中吕”至“中气”。
○
正义曰:无射之律,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三分益一以生中吕,於无射四寸之内,取三寸益一寸为四寸,馀有整寸一,又有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以六千五百六十一各三分之,则一寸分为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也。六千五百二十四分各三分之,则为一万九千五百七十二,又整一寸分为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并之总为茸茯九千二百五十五也。更三分之,一分有一万三千八十五,上生者三分益一,以一万三千八十五益上之数,总为五万二千三百四十,为积分之数,然后除之为寸,一寸除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则二寸除二万九千三百六十六,为二寸,通前为六寸,馀有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不成寸,是中吕长六十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也。
○
注“灶在”至“之礼”。
○
正义曰:知“灶在庙门外之东”者,按《少牢》及《特牲礼》,皆灶在庙门外之东西面北上。云“祀灶之礼”以下,皆逸《中靋礼》文。云“先席於门之奥”,谓庙门外西室之奥,以神位在西,故知在西室之奥;以祀户在户内,故祭在庙室之奥;祀灶在门外,故设主在门室之奥,各从其义。云“东面设主於灶陉”者,谓设主人东面也。灶陉谓灶边承器之物,以土为之。云“乃制肺及心肝为俎,奠於主西”者,制谓截割,心肝皆鬲上之物,故从肺类俱置俎上,奠此俎於主之西,此主位西向,故置俎在西而对主也。云“又设盛于俎南”者,盛谓黍稷盛之於簋,皇氏以为此祭老妇盛於盆,非其义也。云“亦祭黍三,祭肺心肝各一,祭醴三”者,亦上祀户之礼。祭必三者,以礼成於三故也。上祀户云“祭肉三,肺一肾再”,此云“祭肺、心、肝各一”,亦为肉祭三也。此醴实於尊,祭三者,始抭一祭,又抭再祭。云“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者,筵前谓初设庙室奥之筵前,准特牲少牢,鼎当陈於庙门室之前,稍东西向。执俎者以俎就鼎,载肉入设於筵前,在菹醢之东,其黍稷等设於俎南北,唯云祭黍,或无稷也。此配灶神而祭者,是先炊之人。《礼器》云:“灶者老妇之祭。”
蝼蝈鸣,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
皆记时候也。蝼蝈,蛙也。王瓜,萆挈也。今《月令》云“王萯生”,《夏小正》云“王萯秀”,未闻孰是。
○
蝼音楼。蝈,古获反,蝼蝈,蛙也;蔡云:“蝼,蝼蛄。蝈,蛙也。”蛙,乌蜗反,即虾蟆也。蚓,以忍反。萆挈,上反八反,下起八反。萯,戾九反。
[疏]注“蝼蝈”至“孰是”。
○
正义曰:按《周礼·蝈氏》郑司农注云“蝈,虾蟆”,玄谓蝈,今御所食蛙也。李巡注《尔雅》“蟾诸,虾蟆也”。“王瓜,萆挈”者,《本草》文。“今《月令》‘王萯生’”者,此云“王瓜生”,今《月令》“王萯生”,疑“王萯”则“王瓜”也。云“《夏小正》云‘王萯秀’,未闻孰是”者,今《月令》既云“王萯生”,《小正》又云“王萯秀”,故郑以为疑。云“未闻孰是“,未闻孰是凡有二意,一疑“王瓜”是“王萯”以否,二疑“生”之与“秀”,其文不一,故云“未闻孰是”。此物记时先生者在月初,后者在月末,以次相配,馀皆仿此。
天子居明堂左个,乘朱路,驾赤緌,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粗。
明堂左个,大寝南堂东偏也。菽实孚甲坚合,属水。鸡,木畜,时热食之,亦以安性也。粗犹大也。器高大者,象物盛长。
○
骝音留,本又作榴。菽,本又作叔,音同。粗,七奴反。畜,许又反,下“水畜”同。
[疏]“乘朱路,驾赤緌”。
○
正义曰:路与服言朱,緌与旂及玉言赤者,色浅曰赤,色深曰朱。路与衣服人功所为,染必色深,故云朱。玉与緌马,自然之性,皆不可色深,故云赤。旌旂虽人功所为,染之不须色深,故亦云赤。按《诗传》:“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又郑注《仪礼》云:“朱则四入与。”是朱深於赤也。
是月也,以立夏,先立夏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天子乃齐。谒,告也。
○
先,悉荐反。
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
迎夏,祭赤帝赤熛怒於南郊之兆也。不言帅诸侯,而云封诸侯,诸侯时或无在京师者,空其文也。《祭统》曰:“古者於秂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於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今此行赏可也,而封诸侯则违於古。封诸侯,出土地之事,於时未可,似失之。
○
欣说,上许斤反,下音悦。熛怒,必遥反,下奴故反。
[疏]注“不言”至“失之”。
○
正义曰:按上迎春云“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今此直云“三公九卿大夫”,故云“不言帅诸侯”。既不帅诸侯,而云“封诸侯”,故郑解其意云:诸侯当迎夏之时“或无在京师者”,故空其诸侯之文。诸侯既无而得封者,郑云“或无在京师者”,言或则容有在者,故得封也。或可诸侯身虽不在,遥封之。皇氏以为迎时不在,至还时诸侯或来,故得封也。然迎夏往反暂时之事,不应迎时未到,还时则来,非其义也。引“《祭统》”以下,证夏时未可封诸侯,故云“今此行赏可也,而封诸侯则违於古”也。
乃命乐师,习合礼乐。
为将饮酎。
○
为,于伪反,下“为逆”、“为妨”、“为伤”,下文“为天子”皆同。酎,直又反,重酿之酒。
命太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
助长气也。赞犹出也。桀俊,能者也。遂犹进也。茸荃之官有司马,无大尉,秦官则有大尉。今俗人皆云周公作《月令》,未通於古。
○
长大,如字,下“继长”同,或丁丈反,非也。
行爵出禄,必当其位。
使顺之也。
○
当,丁浪反。
是月也,继长增高。
谓草木盛蕃庑。
○
蕃庑,音烦;下亡甫反,下同。
毋有坏堕,
亦为逆时气。
○
坏音怪,注同。堕,许规反,又作隳,下注同。
毋起土功,毋发大众,
为妨蚕农之事。
毋伐大树。
亦为逆时气。
是月也,天子始絺,
初服暑服。
○
絺,敕其反。
命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劝民,毋或失时。
重敕之。
○
行,下孟反,下同。劳,力报反。
命司徒巡行县鄙,命农勉作,毋休于都。
急趍於农也。县鄙,乡遂之属,主民者也。《王居明堂礼》曰:“毋宿于国。”今《月令》“休”为“伏”。
是月也,驱兽毋害五穣,毋大田猎。
为伤蕃庑之气
。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
登,进也。麦之新气尢盛,以彘食之,散其热也。彘,水畜。
是月也,聚畜百药。
蕃庑之时,毒气盛。
○
畜,丑六反,又许六反。
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
旧说云靡草,荠亭历之属。《祭统》曰“草艾则墨”,谓立秋后也。刑无轻於墨者,今以纯阳之月,断刑决罪,与毋有坏堕自相违,似非。
○
断,丁乱反,注同。荠,才礼反。艾,鱼废反,后皆同。
出轻系。
崇宽。
[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
○
正义曰:不云“是月”者,以承上是月立夏之文也。至“行爵出禄,必当其位”,皆立夏之日处分之所为,犹如立春之后云命相布德施惠,皆同时之事,故不云“是月也”。
○
自“继长增高”至“毋伐大树”,论顺时生养,不违逆时气,事异於上,故言“是月也”。
○
自“天子始絺”至“毋休於都”,论天子初服暑服,为劳农之时,亦事异於前,故复言“是月”。
○
自“驱兽”至“寝庙”,论生长五穣,麦成荐寝庙,其事相类,是事异於上,故更言“是月”。
○
自“聚畜百药”至“出轻系”,论热毒方盛,可以聚蓄百药,断决小罪。因断之时,崇尚宽恕,事异於前,故言“是月”。蚕事既毕,不言“是月”者,以季春养蚕,孟夏始了,非一月之事,故不言“是月”。“天子饮酎”,事之大者,又异於前,故言“是月”。
○
注“赞犹”至“於古”。
○
正义曰:赞是赞佐之义,故云出。桀俊,或未仕沉滞者,故云出。贤良,或职卑位下,故云遂。贤良谓有德行,桀俊谓多才艺,故郑注《乡大夫职》云“贤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艺者”。蔡氏引《辩名记》曰“十人曰选,倍选曰俊,万人曰杰”,《尹文子》及《毛诗传》皆云“万人为英”,异人之说故不同。云“茸荃之官有司马,无大尉”者,按《书传》有司马公、司徒公、司空公,领三卿,此夏制也;按《曲礼下》云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此殷制也;《周礼》则有夏官司马:是茸荃有司马,无大尉。按《中候握河纪》云“舜为太尉”,此尧时置之,茸荃不置也。云“秦官则有大尉”者,按《汉书·百官表》云“大尉,秦官”是也。云“今俗人皆云周公作《月令》,未通於古”者,俗人谓贾逵、马融之徒,皆云《月令》周公所作,故王肃用焉。此等未通识於古,古谓秦巳前,不知茸荃无大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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