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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傳 隱公三年-左傳
左傳 隱公三年
【經】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秋,武氏子來求賻。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癸未,葬宋穆公。
【傳】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于寢,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谿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羣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冬,齊、鄭盟于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濟。
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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