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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剪绢调佃妇-杜骗新书
和尚剪绢调佃妇
寿山寺,田粮五百石,分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锦衣肉食,饮酒宿娼,更甚俗家。每管寺十馀年,银多欲归,先约家中定姻,在外蓄发为头陀,鬓发可缚网巾,即回娶妻当家矣。每兄去弟来,父亡子继,据为己业,并无异色人得参入。或有畏受家累,不思归俗者,辄择村中愚善佃客有无妻者,出银与代娶。僧先宿一个月,后付与佃客,供不时往宿,僧来则僧之妻,僧去则佃之妇。故谚云:“非僧奸佃妇,乃佃奸僧老婆。”即此俗也。或生子,有全月可认者,则属某;或交错无可辨者,则僧与佃分,各得其一,待十馀岁,即领为侍者,实则亲子也。故僧家云:“灭灯传道,寄姓传宗。”即此也。
有一僧,往乡取苗租,其佃户柔懦。见其妇美貌,每挑之便骂,不睬。后冬十月,故买匹好绢,问此妇借剪刀,剪下二尺,曰:“将送人作鞋面。”馀者寄此妇手。两日后复来取绢,借剪刀又剪二尺,将往送人,馀者仍寄之。妇曰:“送甚人,何不全拿去?”僧曰:“只消许多,可长享用。”妇曰:“我代收藏,亦当剪二尺与我。”僧曰:“你若要,便全匹与你,这两尺亦与你,不消送那人矣。”妇曰:“果真乎?”僧曰:“惟恐你不受,我久有意送矣。”两下遂成云雨佳会。僧曰:“你往日骂我,今日何有这好意?”妇曰:“我冬间要做一身衣服,送母亲寿,故不得已从你。后日决不肯矣。”僧曰:“那二尺更要一次。”妇曰:“二尺任你送别人。”僧曰:“取多辞少,你好歹。”
及事完了出房,僧曰:“我要禾稿绞一索用。”妇取付之。僧将稿慢慢绞索。妇催快去,僧曰:“在外何妨?”少顷,佃客回,问曰:“你作索何用?”僧曰:“我有绢大半匹要卖,令正说要造衣,送令岳母寿,以你养的猪,作一两二钱还我绢,将此索牵去。”佃客骂妻曰:“我猪要养,何换此无用绢?急取还他去!”妇取起二尺,将大匹丢出还之,曰:“舍与你!”僧曰:“我还你是价,也不亏你,有甚舍与我?”僧见其取起二尺,知她终是爱财,次月复买蓝绢半匹,并前绢送与之。妇骂曰:“秃骡该入螺蛳地狱,我岂睬你!”僧曰:“正为你常骂我,故意取回,弄你受气。不然,我岂悭吝的?你说要一身衣服送寿,前日止一件衣,今敬剪一件下,成就你事,何故又骂?”妇拒不允,僧再三哀求,只前已有情了,终拒不得,复为受之。后遂通往来,难禁断矣。
按:此妇性本烈,只为爱其绢,遂至玷身。所谓“枨也欲,焉得刚”是也。人家唯禁止僧道来往,便是好事。若入寺,若拜佛,若子寄僧道姓,此皆耻事,切宜戒之。勿图无影福田,而蹈无穷污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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