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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部分-周易禅解
第1部分
周易禅解
周易禅解序
蕅益子结冬于月台。禅诵之余。手持韦编而笺释之。或问曰。子所解者是易耶。余应之曰。然。复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又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更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侍者闻而笑曰。若是乎堕在四句中也。余曰。汝不闻四句皆不可说。有因缘故四句皆可说乎。因缘者。四悉檀也。人谓我释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则生欢喜焉。故谓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谓我释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则善心生焉。故谓非易者。吾然之。为人悉檀也。或谓儒释殆无分也。若知易与非易必有差别。虽异而同。虽同而异。则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谓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对治悉檀也。或谓儒释必有实法也。若知非易。则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则释非定释。但有名字。而无实性。顿见不思议理焉。故谓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义悉檀也。侍者曰。不然。若所解是易。则人将谓易可助出世法。成增益谤。若所解非易。则人将谓师自说禅。何尝知易。成减损谤。若所解亦易亦非易。则人将谓儒原非禅。禅亦非儒。成相违谤。若所解非易非非易。则人将谓儒不成儒。禅不成禅。成戏论谤。乌见其为四悉檀也。余曰。是固然。汝独不闻人参善补人。而气喘者服之立毙乎。抑不闻大黄最损人。而中满者服之立瘥乎。春之生育万物也。物固有遇春而烂坏者。夏之长养庶品也。草亦有夏枯者。秋之肃杀也。而菊有黄花。冬之闭藏也。而松柏青青。梅英馥馥。如必择其有利无害者而后为之。天地恐亦不能无憾矣。且佛以慈眼视大千。知群机已熟。然后示生。犹有魔波旬扰乱之。九十五种嫉妒之。提婆达多思中害之。岂惟尧舜称犹病哉。吾所由解易者。无他。以禅入儒。务诱儒以知禅耳。纵令不得四益而起四谤。如从地倒。还从地起。置毒乳中。转至醍醐。厥毒仍在。遍行为外道师。萨遮为尼犍主。意在斯也。侍者再拜而谢曰。此非弟子所及也。请得笔而存之。
崇祯辛巳仲冬旭道人书于温陵之毫余楼
周易禅解目录
序
卷一(上经之一) 坤
卷二(上经之二) 屯 蒙 需 讼 师 比 小畜 履
卷三(上经之三) 泰 否 同人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
卷四(上经之四) 噬嗑 贲 剥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
卷五(下经之一) 咸 恒 遁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损 益
卷六(下经之二)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渐 归妹
卷七(下经之三) 丰 旅 巽 兑 涣 节 中孚 小过 既济 未济
卷八 系辞上传
卷九 系辞下传 说卦传 序卦传 杂卦传
卷十 河图说 洛书说 伏羲八卦次序说 伏羲八卦方位说 六十四卦次序说 六十四卦方位说 文王八卦次序说 文王八卦方位说
周易禅解卷第一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一
六十四卦皆伏羲所画。夏经以艮居首。名曰连山。商经以坤居首。名曰归藏。各有繇辞以断吉凶。文王囚羑里时。系今彖辞。以乾坤二卦居首。名之曰易。周公被流言时。复系爻辞。孔子又为之传以辅翊之。故名周易。古本文王周公彖爻二辞。自分上下两经。孔子则有上经彖传。下经彖传。上经象传。下经象传。乾坤二卦文言。系辞上传。系辞下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名十翼。后人以孔子前之五传。会入上下两经。而系辞等五传不可会入。附后别行。即今经也。
可上可下。可内可外。易地皆然。初无死局。故名交易。能动能静。能柔能刚。阴阳不测。初无死法。故名变易。虽无死局。而就事论事。则上下内外仍自历然。虽无死法。而即象言象。则动静刚柔仍自灿然。此所谓万古不易之常经也。若以事物言之。可以一事一物各对一卦一爻。亦可于一事一物之中。具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若以卦爻言之。可以一卦一爻各对一事一物。亦可于一卦一爻之中。具断万事万物。乃至世出世间一切事物。又一切事物即一事一物。一事一物即一切事物。一切卦爻即一卦一爻。一卦一爻即一切卦爻。故名交易变易。实即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互具互造。互入互融之法界耳。
伏羲但有画而无辞。设阴阳之象。随人作何等解。世界悉檀也。文王彖辞。吉多而凶少。举大纲以生善。为人悉檀也。周公爻辞。诫多而吉少。尽变态以劝惩。对治悉檀也。孔子十传。会归内圣外王之学。第一义悉檀也。偏说如此。克实论之。四圣各具前三悉檀。开权显实。则各四悉。
(乾下 乾上)
乾。元亨利贞。
六画皆阳。故名为乾。乾者。健也。在天为阳。在地为刚。在人为智为义。在性为照。在修为观。又在器界为覆。在根身。为首。为天君。在家为主。在国为王。在天下为帝。或有以天道释。或有以王道释者。皆偏举一隅耳。健则所行无碍。故元亨。然须视其所健者何事。利贞之诫。圣人开示学者切要在此。所谓修道之教也。夫健于上品十恶者必堕地狱。健于中品十恶者必堕畜生。健于下品十恶者必堕鬼趣。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修罗。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健于上品十善。兼修禅定者。必生色无色界。健于上品十善。兼修四谛十二因缘观者。必获二乘果证。健于上上品十善。能自利利他者。即名菩萨。健于上上品十善。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必圆无上菩提。故十界皆元亨也。三恶为邪。三善为正。六道有漏为邪。二乘无漏为正。二乘偏真为邪。菩萨度人为正。权乘二谛为邪。佛界中道为正。分别中边不同为邪。一切无非中道为正。此利贞之诫所以当为健行者设也。
初九。潜龙勿用。
龙之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尝非龙。特以在下。则宜潜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历山时。亦如颜子居陋巷乎。其静为复。其变为姤。复则后不省方以自养。姤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皆潜之义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初如渊。二如田。时位之不同耳。龙何尝有异哉。二五曰大人。三曰君子。皆人而能龙者也。此如大舜征庸时。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其静为临为师。其变为同人。皆有利见之义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在下之上则地危。纯刚之德则望重。故必终日乾乾。虽至于夕。而犹惕若。所谓安而不忘危。危者。安其位者也。此如大舜摄政时。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其静为泰为谦。其变为履。皆有乾乾惕厉之义焉。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初之勿用。必于深渊。四亦在渊。何也。初则潜。四则跃。时势不同。而迹暂同。此如大舜避位时。亦如大臣之休休有容者乎。其静为大壮为豫。其变为小畜。皆有将飞未飞。以退成进之义焉。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即昔之或跃或惕或见或潜者也。不如此。安所称大人哉。我为大人。则所见无非大人矣。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亦如一切圣王之御极者乎。其静为夬为比。其变为大有。皆有利见之义焉。
上九。亢龙有悔。
亢者。时势之穷。悔者。处亢之道也。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舞乾羽于两阶乎。否则不为秦皇汉武者几希矣。其静为乾为剥。其动为夬。皆亢而须悔者也。王阳明曰。乾六爻作一人看。有显晦。无优劣。作六人看。有贵贱。无优劣。
统论六爻表法。通乎世出世间。若约三才。则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若约天时。则冬至后为初爻。立春后为二爻。清明后为三爻。夏为四爻。秋为五爻。九月后为上爻。又乾坤二卦合论者。十一月为乾初爻。十二月为二爻。正月为三爻。二月为四爻。三月为五爻。四月为上爻。五月为坤初爻。乃至十月为坤上爻也。若约欲天。则初爻为四王。二忉利。三夜摩。四兜率。五化乐。上他化。若约三界。则初欲界。二三四五色界。上无色界。若约地理。则初为渊底。二为田。三为高原。四为山谷。五为山之正基。上为山顶。若约方位。则初为东。三为南。四为西。六为北。二五为中。若约家。则初为门外。上为后园。中四爻为家庭。若约国。则初上为郊野。中四爻为城内。若约人类。则初民。二士。三官长。四宰辅。五君主。上太皇。或祖庙。若约一身。则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为限。四为胸为身。五为口为脢。上为首亦为口。若约一世。则初为孩童。二少。三壮。四强。五艾。上老。若约六道。则如次可配六爻。又约十界。则初为四恶道。二为人天。三为色无色界。四为二乘。五为菩萨。上为佛。若约六即。则初理。二名字。三观行。四相似。五分证。上究竟。以要言之。世出世法。若大若小。若依若正。若善若恶。皆可以六爻作表法。有何一爻不摄一切法。有何一法不摄一切六爻哉。
佛法释乾六爻者。龙乃神通变化之物。喻佛性也。理即位中。佛性为烦恼所覆故勿用。名字位中。宜参见师友。故利见大人。观行位中。宜精进不息。故日乾夕惕。相似位中。不著似道法爱。故或跃在渊。分证位中。八相成道。利益群品。故为人所利见。究竟位中。不入涅槃。同流九界。故云有悔。此原始要终。兼性与修而言之也。若单约修德者。阳为智德。即是慧行。初心乾慧。宜以定水济之。不宜偏用。二居阴位。定慧调适。能见佛性。故云利见大人。三以慧性遍观诸法。四以定水善养其机。五则中道正慧证实相理。上则觅智慧相了不可得。又约通塞而言之者。初是浅慧。故不可用。上是慧过于定。故不可用。中之四爻皆是妙慧。二如开佛知见。三如示佛知见。四如悟佛知见。五如入佛知见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六十四卦。共计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则阳爻共有百九十二。此周公总明一切阳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盖七为少阳。静而不变。九为老阳。动而变阴。今若筮得乾卦。六爻皆九。则变为坤卦。不惟可知大始。亦且可作成物。而六龙不作六龙用。其变化妙无端倪矣。此如大舜荐禹于天。不以位传其子。亦如尧舜之犹病。文王之望道未见。孔子之圣仁岂敢乎。若约佛法释者。用九。是用有变化之慧。不用七之无变化慧也。阳动。即变为阴。喻妙慧必与定俱。华严云。智慧了境同三昧。大慧云。一悟之后。稳贴贴地。皆是此意。群龙者。因中三观。果上三智也。观之与智。离四句。绝百非。不可以相求。不可以识识。故无首而吉。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孔子彖传。所以释文王之彖辞者也。释彖之法。或阐明文王言中之奥。或点示文王言外之旨。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别申妙义。事非一概。今乾坤二卦。皆是自出手眼。或亦文王言外之旨。此一节是释元亨二字。以显性德法尔之妙。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也。盖乾之德不可胜言。而惟元能统之。元之德不可名状。惟于万物资始处验之。始者。对终而言。不始不足以致终。不终不足名资始。即始而终。故曰统天。举凡云行雨施。品物流行。莫非元之德用。所谓始则必亨者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此一节。是显圣人以修合性。而自利功圆也。圣人见万物之资始。便能即始见终。知其由终有始。始终止是一理。但约时节因缘假分六位。达此六位无非一理。则位位皆具龙德。而可以御天矣。天即性德也。修德有功。性德方显。故名御天。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此一节。是释利贞二字。以显性德本来融遍。所谓无不还归此法界也。盖一切万物既皆资始于乾元。则罔非乾道之变化。既皆乾道变化。则必各得乾道之全体大用。非是乾道少分功能。故能各正性命。物物具乾道全体。又能保合太和。物物具乾元资始大用。乃所谓利贞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一节。是显圣人修德功圆。而利他自在也。
统论一传宗旨。乃孔子借释彖爻之辞。而深明性修。不二之学。以乾表雄猛不可沮坏之佛性。以元亨利贞表佛性本具常乐我净之四德。佛性必常。常必备乎四德。竖穷横遍。当体绝待。故曰大哉乾元。试观世间万物。何一不从真常佛性建立。设无佛性。则亦无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故举一常住佛性。而世间果报天。方便净天。实报义天。寂光大涅槃天。无不统摄之矣。依此佛性常住法身。遂有应身之云。八教之雨。能令三草二木各称种性而得生长。而圣人则于诸法实相究尽明了。所谓实相非始非终。但约究竟彻证名之为终。众生理本名之为始。知其始亦佛性。终亦佛性。不过因于迷悟时节因缘。假立六位之殊。位虽分六。位位皆龙。所谓理即佛。乃至究竟即佛。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以显六而常即之性德。故名乘六龙以御天也。此常住佛性之乾道。虽亘古亘今不变不坏。而具足一切变化功用。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随其位而证佛性。既证佛性。则位位皆是法界。统一切法无有不尽。而保合太和矣。所以如来成道。首出九界之表。而刹海众生。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六十四卦大象传。皆是约观心释。所谓无有一事一物而不会归于即心自性也。本由法性不息。所以天行常健。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强不息。则以修合性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并可知。佛法释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日众生。故为潜龙。理即法身。不可用也。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德施普。十乘妙观。念念熏修。故反复道。不住相似中道法爱。故进无咎。八相成道。广度众生。故是大人之事。无住大般涅槃。亦不毕竟入于灭度。尽未来时。同流九界。故盈不可久。但恃性德。便废修德。全以修德而为教门。故天德不可为首。冯文所曰。其潜藏者。非谓有时而发用也。即发用而常潜藏也。其在下者。非谓有时而上也。其上者不离乎下也。乾卦所谓勿用之潜龙。即大衍所谓勿用之一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乾也。
六十四卦不出阴阳二爻。阴阳之纯。则为乾坤二卦。乾坤二义明。则一切卦义明矣。故特作文言一传以申畅之。此一节先明性德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乾事。
此一节明修德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此一节结显以修合性也。非君子之妙修。何能显乾健之本性哉。
统论乾坤二义。约性则寂照之体。约修则明静之德。约因则止观之功。约果则定慧之严也。若性若修。若因若果。无非常乐我净。常乐我净之慧名一切种智。常乐我净之定名首楞严定。所以乾坤各明元亨利贞四德也。今以儒理言之。则为仁义。礼智。若一往对释者。仁是常德。体无迁故。礼是乐德。具庄严故。义是我德裁制自在故。智是净德。无昏翳故。若互摄互含者。仁礼义智性恒故常。仁礼义智以为受用故乐。仁礼义智自在满足故我。仁礼义智无杂无垢故净。又四德无杂故为仁。四德周备故为礼。四德相摄故为义。四德为一切法本故为智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约圣德释。如文可解。若约理即释者。龙德而隐。即所谓隐名如来藏也。昏迷倒惑。其理常存。故不易乎世。佛性之名未彰。故不成乎名。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然毕竟在凡不减。故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而行者亦是佛性。忧则违之。而违者亦是佛性。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故确乎其不可拔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文亦可解。若约名字即佛释者。庸言庸行。只是身口七支。以知法性无染污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从此闲九界之邪。而存佛性之诚。初心一念圆解善根。已超三乘权学尘劫功德。而不自满假。故其德虽博。亦不存德博之想。以成我慢也。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故虽名字初心。已具佛知佛见而为君德。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忠信是存心之要。而正所以进德。修辞立诚。是进修之功。而正所以居业。此合外内之道也。可往则往是其几。可止则止是其义。进退不失其道。故上下无不宜矣。若约佛法六即释者。正观行位中圆妙功夫也。直心正念真如。名为忠信。所以进德而为正行也。随说法净。则智慧净。导利前人。化功归己。名为修辞立诚。所以居业而为助行也。知至至之是妙观。知终终之是妙止。止观双行。定慧具足。则能上合诸佛慈力而不骄。下合众生悲仰而不忧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此正阐明舜禹避位。仍即登位之心事也。若约佛法者。直观不思议境为上。用余九法助成为下。心心欲趋萨婆若海为进。深观六即不起上慢为退。欲及时者。欲于此生了办大事也。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设不证入圆住正位。不名度二死海。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此明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初非有意有造作也。佛法释者。如来成正觉时。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初地离异生性。入同生性。大乐欢喜。悉是此意。乃至证法身已。入普现色身三昧。在天同天。在人同人。皆所谓利见大人。法界六道所同仰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李衷一曰。从来说圣人无亢。却都从履满招损上看。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辅表之。此尧舜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也。非位丧民叛贤人离去之谓也。动字下得妙。无停思。无贰虑。天下极重难反之局。止在圣人一反掌间。致悔之由。止在一动。处亢之术。止在一悔。佛法释者。法身不堕诸数。故贵而无位。佛果出九界表。故高而无民。寂光非等觉以下境界。故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究竟位中。必逆流而出。示同九界。还现婴儿行及病行也。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以时位重释六爻之义也用九而曰乾元。正显乾卦全体大用。亦显潜见惕跃飞亢。皆无首而皆吉。佛法释者。理即佛为贬之极。故下。名字即佛。未有功夫。故时舍。五品位正修观行。故行事。相似位拟欲证真。故自试。分证位八相成道故上治。究竟位不住涅槃。故穷之灾。用九。则以修合性。故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兼约德之与时。再释六爻之义也。与时偕极。对与时偕行看。皆所谓时乘御天者也。乃见天则。则潜而勿用亦天则。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则也。佛法释者。佛性隐在众生身中。故潜藏。一闻佛性。则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天下文明。念念与观慧相应无间。故与时偕行。舍凡夫性。入圣人性。故乾道乃革。由证三德。方坐道场。故位乎天德。天德者。天然之性德也。极则必返。证佛果者。必当同流九界。性必具修。全性起修。乃见性修不二之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前约仁礼义智四德。以释元亨利贞。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贯之。统惟属乾。而非判然四物也。举一乾字。必具元德。举一元字。必统四德。元之大。即乾之大矣。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乾具四德。而非定四。故大。故复以刚健等七字而深赞之。卦言其体。爻言其用。卦据其定。爻据其变。体大则用亦大。体刚健中正纯粹精。则用亦刚健中正纯粹精矣。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上明乾德体必具用。此明圣人因用以得体也。佛法释者。此章申明性必具修。修全在性也。佛性常住之理名为乾元。无一法不从此法界而始。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长。亦无有一法而不即以此法界为其性情。所以佛性常住之理。遍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而实无能生所生。能利所利。以要言之。即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竖穷横遍。绝待难思。但可强名之曰大耳。其性雄猛物莫能坏。故名刚。依此性而发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故名健。非有无真俗之二边。故名中。非断常空假之偏法。故名正。佛性更无少法相杂。故名纯。是万法之体要。故名粹。无有一微尘处。而非佛性之充遍贯彻者。故名精。所以只此佛性乾体。法尔具足六爻始终修证之相。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此所谓性必具修也。圣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龙。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自既以修合性。遂能称性起于身云。施于法雨。悉使一切众生同成正觉而天下平。此所谓全修在性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下六爻。皆但约修德。兼约通塞言之。佛法释者。成德为行。谓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既全以性德为行。则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故为日可见之行也。然犹云潜者。以其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故佛性犹为虚妄烦恼所隐而未现。而正助二行。尚在观行相似。未成般若解脱二德。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而弗专用此虚解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问是闻慧。宽居是思慧。仁行是修慧。从三慧而入圆住。开佛知见。即名为佛。故云君德。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重刚者。自强不息。有进而无退也。不中者。不著中道而匆匆取证也。上不在天者。未登十地。入佛知见也。下不在田者。已超十住。开佛知见。因时而惕。正是不思议十行法门。遍入法界。而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故虽危无咎。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重刚不中。亦如上说。中不在人。谓已超十行。示佛知见也。或之者。回事向理。回因向果。回自向他。和融法界而无所偏倚。有似乎疑之也。疑者。拟议以成变化之谓。故虽似有修证之事。而实无事也。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十地入佛知见。如天普覆。如地普载。如日照昼。如月照夜。如四时次序之始终万物。如鬼神吉凶之折摄群机。根本妙智。穷法界无始之始。差别妙智。建法界无时之时。理既相契弗违。则凡人与鬼神。总囿。于一理者。安得不相顺而利见哉。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凡有慧无定者。惟知佛性之可尚。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转五道也。惟知佛性之无所不在。而不知背觉合尘之不亡而亡也。惟知高谈理性之为得。而不知拨无修证之为丧也。惟圣人能知进退存亡。之差别。而进亦佛性。退亦佛性。存亦佛性亡亦佛性。进退存亡不曾增减佛性。佛性不碍进退存亡故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不失其正也。若徒恃佛性。不几亢而非龙乎。又约究竟位中解者。示现成佛是知进。示现九界是知退。示现圣行梵行婴儿行是知存。示现病行是知亡。而于佛果智断无所缺减。是不失其正也。
(坤下 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六画皆阴。故名为坤。坤者。顺也。在天为阴。在地为柔。在人为仁。在性为寂。在修为止。又在器界为载。在根身为腹为腑脏。在家为妻。在国为臣。顺则所行无逆。故亦元亨。然必利牝马之贞。随顺牡马而不乱。其在君子之体坤德以修道也。必先用乾智以开圆解。然后用此坤行以卒成之。若未有智解。先修定行。则必成暗证之迷。惟随智后用之。则得主而有利。如目足并运。安稳入清凉池。亦如巧力并具。能中于百步之外也。若往西南。则但得阴之朋类。如水济水。不堪成事。若往东北。则丧其阴之朋党。而与智慧相应。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贞而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强。舍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强。
此传详释彖辞。先约地道明坤四德。次明君子体坤德而应地道也。资始所以禀气。资生所以成形。由禀气故。方得成形。故名顺承天也。德合无强。言其与天合德。西南。则兑离以及于于巽。皆阴之类。东北。则震艮以至坎乾。可赖之以终吉矣。佛法释者。以坤表多所舍蓄而无积聚之如来藏性。约智名乾。约理名坤。约照名乾。约寂名坤。又可约性名乾。约修名坤。又可修中慧行名乾。行行名坤。乾坤实无先后。以喻理智一如。寂照不二。性修交彻。福慧互严。今于无先后中说先后者。由智故显理。由照故显寂。由性故起修。由慧故导福。而理与智冥。寂与照一。修与性合。福与慧融。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称理之行。自利利他。一行一切行。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牝马行地。虽顺而健。三昧随智慧行。所以为佛之三昧也。夫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以福行为先。则佛知见未开。未免落于旁蹊曲径而失道。惟以智导行。行顺于智。则智常而行亦常。故西南得朋。不过与类俱行而已惟东北丧朋。则于一一行中具见佛性。而行行无非法界。当体绝待。终有庆矣。所以安贞之吉。定慧均平。乃可应如来藏性之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性德本厚。所以地势亦厚。今法地势以厚积其德。荷载群品。正以修合性之真学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此爻其静为垢。其变为复。垢则必至于坤。复则必至于乾。皆所谓驯致其道者也。问曰。乾坤之初爻。等耳。乾胡诫以勿用。坤胡决其必至乎。答曰。阳性动。妄动。恐其泄也。故诫之。阴性静。安静则有成也。故决之。积善积恶。皆如履霜。余庆余殃。皆如坚冰。阳亦有刚善刚恶。阴亦有柔善柔恶。不当偏作阴柔邪恶释之。说统云。善乾恶坤。此晋魏大谬处。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坚冰者。阴功成也。京氏曰。阴虽柔顺。气则坚刚。为无邪气也。阴中有阳。气积万象。孙闻斯曰。隤霜不杀菽。冬无冰。春秋皆为记异。然时霜而霜。时冰而冰。正令正道。以坚冰为至。而至之自初也。如是谓凝谓顺。冰毕竟是阴之所结。然惟阳伏于内。故阴气外冱而为冰。圣人于乾曰为冰。明是此处注脚。驯致二字。正表坤德之顺处。脚跟无霜。不秋而凋。面孔无血。见敌辄走。若约佛法释者。乾之六爻。兼性修而言之。坤之六爻。皆约修德定行而言。初上二爻。表世间味禅之始终。中间四爻。表禅波罗密具四种也。二即世间净禅。而达实相。三即亦世间亦出世禅。四即出世间禅。五即非世间非出世禅。又借乾爻对释。初九有慧无定。故勿用。欲以养成其定。初六以定含慧。故如履霜若驯致之。则为坚冰之乾德。九二中道妙慧。故利见大人。六二中道妙定。故无不利。九三慧过于定。故惕厉而无咎。六三定有其慧。故舍章而可贞。九四慧与定俱。故或跃而可进。六四定过于慧。故括囊而无誉。九五大慧中正。故在天而利见。六五大定即慧。故黄裳而元吉。亢以慧有定而知悔。战则定无慧而道穷也。又约乾为正行。坤为助行者。坤之六爻即表六度。布施如履霜。驯之可致坚冰。冰者。乾德之象。故云乾为冰也。持戒则直方大。摄律仪故直。摄善法故方。摄众生故大。忍辱为含章。力中最故。精进如括囊。于法无遗失故。禅定如黄裳。中道妙定遍法界故。智慧如龙战。破烦恼贼故。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纯柔中正。顺之至也。顺理故直。依理而动故方。既直且方。则必大矣。此地道本具之德。非关习也。佛法释者。世间净禅即是实相。故直方大。正念真如为直。定之体也。善法无缺为方。定之相也。功德广博为大。定之用也。世间净禅法尔本具实相三德。能于根本禅中通达实相。故不习而无不利也。向净禅中。觑实相理。名之为动。动则三德之理现前。于禅开秘密藏。故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苏眉山曰。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亦非所以为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亦爱亦策。故含章而可贞或从一乘无上王三昧事。则借此可发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终。不复成次第禅矣。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得阴之正。而处于上卦之下。位高任重。故括囊以自慎焉。吴幼清曰。坤体虚而容物。囊之象也。四变为奇。塞压其上。犹括结囊之上口。人之谨闭其口而不言。亦犹是也。苏眉山曰。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誉之难也。佛法释者。出世间禅切忌取证。取证则堕声闻辟支佛地。虽无生死之咎。亦无利他之誉矣。若能慎其誓愿。不取小证。则不为大乘之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者。中色。君之德也。裳者。下饰。臣之职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斯之谓乎。佛法释者。非世间非出世禅。禅即中道实相。故黄。不起灭定。现诸威仪。同流九界。故如裳。此真无上菩提法门。故元吉定慧庄严。名之曰文。全修在性。名文在中。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静为夬。其变为剥。皆有战之义焉。善极则断恶必尽。恶极则断善必尽。故穷则必战。战则必有一伤也。陈旻昭曰。此天地既已定位。而震龙欲出。故战于野也。震为龙。为玄黄。气已盛故为血。穷乎上者必反下。故为屯卦之初爻。夫乾坤立而有君。故次之以屯。有君则有师。故次之以蒙。屯明君道。蒙明师道。乾坤即天地父母。合而言之。天地君亲师也。佛法释者。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堕落。非非想天八万大劫而还作飞狸牛虫。乃至四禅无闻比丘堕阿鼻狱。皆偏用定。而不知以慧济之。故至于如此之穷。
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此总明百九十二阴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八为少阴。静而不变。六为老阴。动而变阳。今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则变为乾卦。不惟顺承乎天。亦且为天行之健矣。佛法释者。用八如不发慧之定。用六如发慧之定。发慧之定。一切皆应久修习之。禅波罗密至佛方究竟满。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此仍以地道申赞坤之德也。赞乾。则自元而亨而利而贞。赞坤。则自贞而利而亨而元。乾之始必彻终。而坤之终必彻始也。文并可知。佛法释者。即是直赞禅波罗密。以其住寂灭地。故至柔至静。以其能起神通变化。普应群机。感而遂通。故动刚德方。由般若为导而成。故后得主而有常。所谓般若常故禅亦常也。于禅中具足万行。一一妙行与智相应。导利含识。故含万物而化光。非智不禅。故坤道为顺。非禅不智。故承天时行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顺。即驯致其道之谓。洪化昭曰。臣而顺。必不弑君。子而顺。必不弑父。此正所谓辩之于早者。不作慎字解。陈非白问曰。何故积善余庆积恶余殃。不发实相之美。但含而未发。以此为王三昧之助。弗宜偏修以至成也。盖禅定随智慧行。如地承天。如妻随夫。如臣辅君。然智慧不得禅定。则不能终其自利利他之事。故禅定能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能谨则可以成变化。变化则草木亦蕃。不谨则天地必闭。闭则虽贤人亦隐矣。安得不括囊哉。佛法释者。定慧变化。则三草二木各得润泽生长。若入于出世果证。则灰身泯智。而无利生之事矣。故修此法门者不可以不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是中色。即表中德。德虽在中。而通乎腠理。故虽属正位。仍居四体。此释黄裳义也。美在其中等。重牒上义以释元吉之义。佛法释者。以黄中三昧。而通达实相之理。实相虽名正位。遍入一切诸法而居众体。盖惟深证非世间非出世上上之禅。故能畅于四支。发于事业。而三轮不思议化。普利法界。乃为美之至也。
明于乾之初爻。而明于坤之初爻耶。答曰。乾是智巧。坤是圣力。非智巧则不能知善知恶。非圣力则不能积善积恶。故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佛法释者。十善为善。十恶为不善。无漏为善。有漏为不善。利他为善。自利为不善。中道为善。二边为不善。圆中为善。但中为不善。善即君父之义。不善即臣子之义以善统御不善。则不善即善之臣子。以不善妨碍于善。则善遂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弑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辩之于早也。
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义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敬即至顺。顺则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谓大矣。佛法释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内体。具一切义。而无减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内体外相。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禅开秘密藏。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虽即具足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则本于体。何至相疑而战哉。阳者见之谓之阳。不知与阴同体。故疑阴而必战。阴者见之谓之阴。不知与阳同体。故亦疑阳而必战。方阴之盛而战阳。则有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本未尝无焉。逮阴之动而变阳。则似离乎阴类。故称血。以明阴仍未离类焉。夫惟动而将变。故玄黄相杂耳。变定之后。天玄地黄。岂可杂哉。子韶风草颂云。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不必区区务力争。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党之祸。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佛法释者。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及至后阴相现。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而起谤佛之心。是必战也。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故称龙。以显四果之非虚焉。彼虽自谓四果。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故称血。以定其类焉。夫玄黄者。定慧俱伤之象也。以定伤慧。慧伤而定亦伤。然此俱约修德。故言伤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则玄自玄。黄自黄。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虽昏迷倒惑。其理常存。岂可得而杂哉。又观心释者。阴阳各论善恶。今且以阴为恶。以阳为善。善恶无性。同一如来藏性。何疑何战。惟不达性善性恶者。则有无相倾。起轮回见而必战。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夫善恶想倾夺者。由未达妙性体一。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实则天玄地黄。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战耶。善恶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黄不同。而同是眼识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极。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镜也。若知不同而同。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若知同而不同。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
周易禅解卷第一
周易禅解卷第二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二
(震下 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为动。为雷。坎再索而得男。为陷。为险。为云。为雨。乃万物始生之时。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则必亨。始或不正。则终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贞。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乾坤全体太极。则屯亦全体太极也。而或谓乾坤二卦大。余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傥务往以求功。只益其乱。唯随地建侯。俾人人各归其主。各安其生。则天下不难平定耳。杨慈湖曰。理屯如理丝。固自有其绪。建侯。其理之绪也。佛法释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难之屯。有一念初动之屯。初成。初生。初难。姑置弗论。一念初动之屯。今当说之。盖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觉。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谓真如不守自性。无明初动。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异立同。纷然难起。故名为屯。然不因妄动。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动而种智生。妄想兴而涅槃现。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但一念初生。既为流转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处用智慧深观察之。名为建侯。若以智慧观察。则知念无生相。而当下得太平矣。观心妙诀孰过于此。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乾坤立而刚柔交。一索得震为雷。再索得坎为雨。非难生乎。由动故大亨。由在险中故宜贞。夫雷雨之动。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然方其盈满交作时。则天运尚自草乱昧暝。诸侯之建。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然方其初建。又岂可遽谓宁贴哉。佛法释者。无明初动为刚。因明立所为柔。既有能所。便为三种相续之因。是难生也。然此一念妄动。既是流转初门。又即还灭关窍。惟视其所动何如耳。当此际也。三细方生。六粗顿具。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盖凡做功夫人。若见杂念暂时不起。便妄认为得力。不知灭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还须推破之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在器界。则有云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约新民论经纶。古人言之详矣。约自新论经纶者。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出入无时。名为经。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莫知其乡。名为纶也。佛法释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从此便有三种相续。名之为屯。然善修圆顿止观者。只须就路还家。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于此缘了二因。竖论三止三观名经。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贞。其德既盛。可为民牧。故利建侯以济屯也。佛法释者一念初动。一动便觉。不随动转。名为磐桓。所谓不远之复。乃善于修证者也。由其正慧为主。故如顿悟法门。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磐桓不进。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绝。今能以贵下贱。故虽不希望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释者。不随生死流。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虽复顿悟法性之贵。又能不废事功之贱。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应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初本非寇。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吾岂与寇为婚媾哉。宁守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应耳。吴幼清曰。二三四在坤为数十。过坤十数。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佛法释者。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盖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顿超。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故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刚故自成难。非初九难之也。数穷时极。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贞。佛法释者。乘刚即是烦恼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诸禅。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须得贤才。譬如逐鹿须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应与。以此济屯。屯不可济。徒取羞耳。佛法释者。欲修禅定。须假智慧。自无正智。又无明师良友。瞎炼盲修。则堕坑落堑不待言矣。君子知几。宁舍蒲团之功。访求知识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为无闻比丘。反招堕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尧舜揖让。固是有天下而不与。汤武征诛。亦是万不得已。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济屯。实贪富贵。故曰以从禽也。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况无无应与。安得不吝且穷哉。佛法释者。贪著味禅。名为从禽。本无菩提大志愿故。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进退不能自决。故乘马而班如也。夫五虽君位。不能以贵下贱。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实我正应。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释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则其路迂远难进。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则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释者。不恃禅定功夫。而求智慧师友。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居阴。处险之上。当屯之终。三非其应。五不足归。而初九又甚相远。进退无据。将安归哉。佛法释者。一味修于禅定。而无慧以济之。虽高居三界之顶。不免穷空轮转之殃。决不能断惑出生死。故乘马班如。八万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佛法释者。八万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坎下 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发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发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发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扑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岂嗔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发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乃驳杂之质。宜从上九正应处。求其击蒙之大钳锤。方可治病。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佛法释者。不中不正。则定慧俱劣。而居阳位。又是好弄小聪明者。且在坎体之上。机械已深。若使更修禅定。必于禅中发起利使邪见。利使一发。则善根断尽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行不顺。故须恶辣钳锤以煆炼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阴爻皆蒙象也。初可发。三可击。五可包。惟四绝无明师良友。则终于蒙而已。可耻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我自独远于师友耳。师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苏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别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设。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
(乾下 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养蒙之法。不可欲速。类彼助苗。故必需其时节因缘。时节若到。其理自彰。但贵因真果正。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始虽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与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乾孚。则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乾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果行育德之后。更无余事。但饮食宴乐。任夫云行雨施而已。佛法释者。助道行行为饮。正道慧行为食。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如云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劳肯綮修证。故名宴乐。此是善巧安心止观。止观不二。如饮食调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温陵郭氏云。此如颜子之需。佛法释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释者。观行位中。既已伏惑。则魔军动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释者。相似位中。将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愿力使其来战。以显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观之功。敬而且慎。决无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释者。魔军败衄。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未尝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军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郭氏云,此如帝尧馆甥之需。佛法释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故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郭氏曰。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佛法释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还来三界。广度众生。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虽不当佛祖之位。而随类可以度生。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与远作得度因缘。而未大失也。
(坎下 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乾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发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只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乾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过而改。名为惭愧。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
(坎下 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槃。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片*戈)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徼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著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傥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坤下 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用师既毕。践天位而天下归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圣人用师之初心。但为救民于水火。非贪天下之富贵。今功成众服。原须细自筮审。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乃无咎耳。夫如是。则万国归化。而不宁方来。彼负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释者。善用对破法门。则成佛作祖。九界归依。名比。又观心释者。既知对破通塞。要须道品调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仍须观所修行。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名原筮元永贞无咎。所谓圆四念处。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从。名不宁方来。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则永被摧坏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则必吉。故非衍文。余皆可知。佛法释者。约人。则九界为下。顺从佛界为辅。约法。则行行为下。顺从慧行为辅。刚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应者。约人。则十界同禀道化。约法。则七科皆会圆慧也。其道穷者。约人。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约法。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建万国亲诸侯。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佛法释者。地如境谛。水如观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别。皆比之象也。约化他。则建三土刹网。令诸菩萨转相传化。约观心。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发起观慧之地。观慧名诸侯也。此是道品调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柔顺之民。率先归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贱之位。虽如缶器。而居阳位。有君子之德焉。故为有孚盈缶。将来必得征庸。有他吉也。约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禅天。九五如佛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约观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门。六二如通教法门。六三如爱见法门。六四如别教法门。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今藏教正因缘境。开之即是妙谛。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柔顺中正之臣。上应阳刚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释者。欲天有福。亦复有慧。但须内修深定。又通教界内巧度。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须以内通外。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发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别智门。又别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果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发。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阴柔无德。反据圣主之上。众叛亲离。不足以为人首矣。佛法释者。穷空轮转。不能见佛闻法。假饶八万劫。不免落空亡。观心释者。豁达空。拨因果。自谓毗卢顶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业识茫茫。无本可据。生死到来。便如落汤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从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盖中道妙慧也。其德为陷为险。夫烦恼大海。与萨婆若海。岂真有二性哉。且从古及今。无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故四谛以苦居初。佛称八苦为师。苦则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则烦恼海动。而种智现前矣。圣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与。
(乾下 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滞也。又读如蓄。养也。遇阻滞之境。不怨不尤。惟自养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约世法。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约佛法。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约观心。则如道品调适之后。无始事障偏强。阻滞观慧。不能克证。然圣人御世。不忌顽民。如来化度。不嫌魔侣。观心胜进。岂畏夙障。譬诸拳石。不碍车轮。又譬钟击则鸣。刀磨则利。猪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当此时虽不足畏。亦不可轻于取功。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起于西者难雨。今不贵取功之易。而贵奏效之迟也。杨慈湖曰。畜有包畜之义。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诸阳皆应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陈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纣也。亨者。冀纣改过自新。望之之辞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言只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责之辞。犹所云。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也。六四则是出羑里时。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故施已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万古不韪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刚应之。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反藉此以小自养也。健则无物欲之邪。巽则无躁动之失。刚中则慧与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云虽密而尚往。则修德不妨益进。自西郊而施未行。则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懿文德。犹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舞千羽于两阶而有苗格。即是其验。故曰君子之德风也。观心。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名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孪如。富以其邻。象曰。有孚孪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时当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初九刚而得正。克己复礼。天下归之。故吉。九二刚中。与初同复。故亦得吉。九三过刚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舆说辐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齐家。况可服远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贤以成其功。故惕出而无咎。九五阳刚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刚而不过。又居小畜之终。如密云之久而既雨。远近皆得安处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于积满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妇。宜守贞而时时自危。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几望。可谓圆满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佛法观心释者。修正道时。或有事障力强。须用对治助开。虽用助开。仍以正道观慧为主。初九正智力强。故事障不能为害。而复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为事障所碍。而定慧两伤。六四善用正定以发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体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释然解脱。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名之为妇。而此轻安不可味著。味著则生上慢。自谓上同极圣。为月几望。若信此以往。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可不戒乎。
(兑下 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约世道。则顽民既格。上下定而为履。以说应乾。故不咥人。约佛法。则魔王归顺。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摄暴。故不咥人。约观心。则对治之后。须明识次位。而成真造实履。观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上。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故善履者。虽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虽履平地。犹伤其足。此卦以说应乾。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乃能使彼刚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佛法释者。以定发慧。以修合性。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以凡学圣。皆名为柔履刚。得法喜名说。悟理性名应乾不起上慢。进趣正位。则能以修合性。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佛法释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阶。是为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佛法释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则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释者。中道定慧进趣佛果。而不自满足。潜修密证。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佛法释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谓能视。而实不见正法身也。自谓能履。而实不能到彼岸也。高谈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卤莽武人。妄称祖师。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问。六三为悦之主。彖辞赞其应乾而亨。爻胡贬之甚也。答。彖约兑之全体而言。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佛法释者。定慧相济。虽未即证中道。然有进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贞厉。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或云。此是诫辞。恐其为汉武也。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释者。刚健中正。决定证于佛性。从此增道损生。出没化物。不取涅槃以自安稳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舜禹摄政。尧舜端拱无为之履。佛法释者。果彻因源。万善圆满。复吾本有之性。称吾发觉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禅解卷第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三
(乾下 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
夫为下者每难于上达。而为上者每难于下交。今小往而达于上。大来而交于下。此所以为泰而吉亨也。约世道。则上下分定之后。情得相通。而天下泰宁。约佛法。则化道已行。而法门通泰。约观心。则深明六即。不起上慢。而修证可期。又是安忍强软二魔。则魔退而道亨也。强软二魔不能为患是小往。忍力成就是大来。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约四时则如春。天地之气交而万物咸通。约世道如初治。上下之情交而志同为善。约体质。则内阳而外阴。阳刚为主。约德性。则内健而外顺。无私合理。约取舍。则内君子而外小人。见贤思齐。见恶自省。故君子道长。则六爻皆有君子之道。小人道消。则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佛法释者。若得小往大来。则性德之天与修德之地相交。而万行俱通也。向上玄悟与向下操履相交。而解行不分作两橛也。内具阳刚之德。而外示阴柔之忍。内具健行不息之力。而外有随顺世间方便。内合佛道之君子。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能化九界俱成佛界。故君子道长而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佛法释者。天地之道。即性具定慧。天地之宜。即定慧有适用之宜。财成辅相。即以修裨性也。左右民者。不被强软二魔所坏。则能用此二魔为侍者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阳刚之德。当泰之初。岂应终其身于下位哉。连彼同类以进。志不在于身家。故可保天下之终泰矣。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刚中而应六五。此得时行道之贤臣也。故宜休休有容。荒而无用者包之。有才能冯河者用之。遐者亦不遗之。勿但以二阳为朋。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顾所以持之者何如耳。九三刚正。故能艰贞而有福。挽回此天地之际。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柔正之德。处泰已过中之时。虽无致治真实才力。而赖有同志以防祸乱。则不约而相信。故犹可保持此泰也。俞玉吾曰。泰之时。三阴阳皆应。上下交而志同。不独二五也。乾之初爻。即拔茅连茹以上交。四为坤之初爻。亦翩然连类而下交。三交乎上。既勿恤其孚。故四交于下。亦不戒以孚。上下一心。阴阳调和。此大道为公之盛。所以为泰。季彭己曰。失实。言三阴从阳而不为主也。阳实则能为主。阴虚则但顺承乎阳而已。不有其富之义也。中心愿者。言其出于本心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柔中居尊。下应九二。虚心用贤。而不以君道自专。如帝乙归妹。尽其妇道而顺乎夫子。夫如是。则贤人乐为之用。而泰可永保矣。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泰极必否。时势固然。阴柔又无拨乱之才。故诫以勿复用师。上既失权。下必擅命。故有自邑告命者。邑非出命之所。而今妄自出命。亦可羞矣。然上六只是无才。而以阴居阴。仍得其正。非是全无德也。但遇此时势。故命乱而出自邑人耳。
约佛法释六爻者。夫欲安忍强软二魔。须藉定慧之力。初九刚正。故内魔既降。外魔亦伏。似拔茅而连汇。九二刚中。故外魔既化。内魔不起。尚中行而光大。九三过刚。故须艰贞。方得无咎。以其本是正慧。必能取定。故为天地相际。六四正定孚于正慧。故虽不富而能以邻。知魔无实。则魔反为吾侍而如邻。六五定有其慧。故能即魔界为佛界。具足福慧二种庄严。如帝乙归妹而有祉元吉。上六守其劣定。故魔发而成乱。
(坤下 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约世道。则承平日久。君民逸德。而气运衰颓。约佛法。则化道流行。出家者多。而有漏法起。约观心。则安忍二魔之后。得相似证。每每起于似道法爱而不前进。若起法爱。则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门。故为匪人。而不利君子贞。以其背大乘道。退堕权小境界故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佛法释者。若起似道法爱。则修德不合性德之天。而万行俱不通也。向上不与向下合一。而不能从寂光垂三土之邦国也。内证阴柔顺忍。而置阳刚佛性于分外。内同二乘之小人。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自不成佛。不能化他成佛。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强软二魔。人每畏惧。故泰传极庆快之辞以安慰之。令无退怯。顺道法爱。人每贪恋。故否传极嗟叹之辞以警策之。令无取著。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佛法释者。观此顺道法爱。犹如险坑之难。而不取其味。是谓不可荣以禄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皆论救否之方。不可以下三爻为匪人也。初六柔顺而居阳位。且有同志可以相济。故拔茅连汇而吉亨。但时当否初。尤宜思患豫防。故诫以贞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植人心。挽回天运。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见天下之未平。心犹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乱矣。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内刚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为之。岂顾小名小节。谚云。包羞忍耻是男儿。时位使然。何损于坤顺之德哉。易因曰。此正处否之法。所谓唾面自乾。褫裘纵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刚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当否极泰来之时。又得畴类共离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离者。附丽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君位。下应柔顺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乱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如系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坚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终则倾。决无长否之理。故得后有喜耳。
佛法释者。顺道法爱。非阳刚智德不能拔之。初六法爱未深。而居阳位。若能从此一拔。则一切俱拔。故勉以贞则吉亨。劝其志在于君。君即指法身实证也。六二法爱渐深。故小人则吉。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乃得进道而亨。六三法爱最深。又具小慧。妄认似道为真。故名包羞。九四刚而不正。虽暂起法爱。终能自拔而志行。九五刚健中正。故直入正位而吉。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断。所以位位皆不肯住。名其亡其亡。从此心心流入萨婆若海。证念不退。名系于苞桑。上九阳居阴位。始亦未免法爱。后则智慧力强。故能倾之。
(离下 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约世道。则倾否必与人同心协力。约佛法。则因犯结制之后。同法者同受持。约观心。则既离顺道法爱。初入同生性。上合诸佛慈力。下同众生悲仰。故曰同人。苏眉山曰。野者。无求之地。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火同人。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观心释者。野是三界之外。又寂光无障碍境也。既出生死。宜还涉生死大川以度众生。惟以佛知佛见示悟众生。名为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苏眉山曰。此专言二。)同人曰。同人于野亨。(苏眉山曰。此言五也。故别之。)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观心释者。本在凡夫。未证法身。名之为柔。今得入正位。得证中道。遂与诸佛法身乾健之体相应。故曰同人。此直以同证佛性为同人也。既证佛体。必行佛德以度众生。名为乾行。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如日月丽天。清水则影自印现。乃君子之正也。惟君子已断无明。得法身中道。应本具二十五王三昧。故能通天下之志。而下合一切众生。与诸众生同悲仰耳。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不有其异。安显其同。使异者不失其为异。则同乃得安于大同矣。佛法释者。如天之与火。同而不同。不同而同。十法界各有其族。各为一物。而惟是一心。一心具足十界。十界互具。便有百界千如之异。而百界千如究竟元只一心。此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之极致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同人之道。宜公而不宜私。初九刚正。上无系应。出门则可以至于野矣。故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得位得中以应乎乾。卦之所以为同人者也。然以阴柔不能远达。恐其近匿于初九九三之宗。则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夫二应于五。非九三所得强同也。三乃妄冀其同。故伏戎以邀之。升高陵以伺之。然九五阳刚中正。名义俱顺。岂九三非理之刚所能敌哉。其。即指三。高陵指五。五远于三。如高陵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离象为墉。四亦妄冀同于六二。故欲乘九三之墉以下攻之。但以义揆。知必取困。故能反则而弗攻耳。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六二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应于九五。此所谓不同而同。乃其诚同者也。诚同而为三四所隔。能弗号啕而用大师相克哉。中故与二相契。而不疑其迹。直。故号啕用师而不以为讳。郑孩如曰。大师之克。非克三四也。克吾心之三四也。私意一起于中。君子隔九阍矣。甚矣。克己之难也。非用大师。其将能乎。杨诚斋曰。师莫大于君心。而兵革为小。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苏眉山曰。无所苟同。故无悔。莫与共立。故志未得。观心释者。六爻皆重明欲证同人之功夫也。夫欲证入同人法性。须藉定慧之力。又复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无心得。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诀也。初九正慧现前。不劳功力。便能出生死门。六二虽有正定。慧力太微。未免被禅所牵。不出三界旧宗。九三偏用其慧。虽云得正。而居离之上。毫无定水所资。故如升于高陵。而为顶堕菩萨。三岁不兴。九四定慧均调。始虽有期必之心。后乃知期必之不能合道。卒以无心契入而吉。九五刚健中正。而定力不足。虽见佛性。而不了了。所以先须具修众行。积集菩提资粮。藉万善之力。而后开发正道。盖是直缘中道佛性。以为回出二谛之外。所以先号啕而后笑也。上九定慧虽复平等。而居乾体之上。仅取涅槃空证。不能入廛垂手。故志未得。
(乾下 离上)
大有。元亨。
约世道。则同心倾否之后。富有四海。约佛法。则结戒说戒之后。化道大行。约观心。则证入同体法性之后。功德智慧以自庄严。皆元亨之道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佛法释者。从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证于统一切法之中道。而十界皆应顺之。名为大有。刚健文明,圣行梵行皆已成也。应乎天而时行。证一心中五行。以天行为体。而起婴儿行病行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佛法释者。修恶须断尽。修善须满足。方是随顺法性第一义天之休命也。休命者。十界皆是性具性造。但九界为咎。佛界为休。九界为逆。佛界为顺。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夫有大者。患其多交而致害也。艰则终亦如初矣。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大车。谓六五虚而能容也。虽有能容之圣君。然非九二积中之贤臣以应之。何能无败。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刚正而居大臣之位。可通于圣君矣。岂小人所能哉。
九四。匪其彭。无咎。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晰也。
彭。盛也。壮也。九四刚而不过。又居离体。明辩晰而匪彭。可以事圣君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柔中居尊。专信九二。而天下信之。不怒而民威于鈇銊。不俟安排造作以为威也。苏眉山曰。以其无备。知其有余也。夫备生于不足。不足之形现于外。则威削。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苏眉山曰。曰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也多矣。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岂真无说也哉。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信也。顺也。尚贤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备。六五之顺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阳归之。六五之尚贤也。上九特履之尔。我之能履者。能顺且信。又以尚贤。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故曰圣人无功。神人无名。
约佛法释六爻。又有二义。一约果后垂化。二约秉教进修。一约果后垂化者。初九垂形四恶趣中。而不染四趣烦恼。但是大悲。与民同患。故无交害而恒艰。九二垂形人道。能以大乘广度一切。故有攸往而不败。九三现行天道。不染诸天欲乐。及与禅定。故非小人所能。设小人而入天趣。未有不被欲乐禅定所害者也。九四现二乘相。故匪其彭。不与二乘同取涅槃偏证。故明辩晰。言有大乘智慧辩才也。六五现菩萨相。应摄受者而摄受之。故厥孚交如。应折伏者而折伏之。故威如吉。信以发志。是接引善根众生。易而无备。是折伏恶机众生也。上九现如来形。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所谓依第一义天。亦现为天人师也。二约秉教进修者。初九秉增上戒学。故不与烦恼相交。九二秉增上心学。故于禅中具一切法而不败。九三秉增上慧学。故能亨于天子。然此慧学。坐断凡圣情解。扫空荡有。每为恶取空者之所借口。所以毫厘有差。天地悬隔。小人弗克用之。用则反为大害。九四秉通教法。但是大乘初门。故匪其彭。虽与二乘同观无生。而不与二乘同证。故明辩晰。六五秉别教法。仰信中道。故厥孚交如。别修缘了。故威如而吉。上九秉圆教法。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艮下 坤上)
谦亨。君子有终。约世道。则地平天成。不自满假。约佛化。则法道大行之后。仍等视众生。先意问讯。不轻一切。约观心。则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凡此皆亨道也。君子以此而终如其始。可谓果彻因源矣。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儒则文王视民如伤。尧舜其犹病诸。佛则十种不可尽。我愿不可尽。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不取灭度。所以世出世法。从来无有盈满之日。苟有盈满之心。则天亏之。地变之。鬼神害之。人恶之矣。以此谦德现形十界。则示居佛位之尊固有光。纵示居地狱之卑。亦无人能逾胜之也。
吴幼清曰。谦者。尊崇他人以居己上。而己亦光显。卑抑自己以居人下。而人亦不可逾越之。此君子之所以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山过乎高。故多者裒之。地过乎卑。故寡者益之。趣得其平。皆所以为谦也。佛法释者。裒佛果无边功德之山。以益众生之地。了知大地众生皆具佛果功德山王。称物机宜。而平等施以佛乐。不令一人独得灭度。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苏眉山曰。此最处下。是谦之过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难。不深自屈折。则不足以致其用。牧者。养之以待用云尔。
六二。鸣谦。贞吉。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苏眉山曰。谦之所以为谦者。三也。其谦也以劳。故闻其风被其泽者。莫不相从于谦。六二其邻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鸣于谦。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虽微九三。其有不谦乎。故曰鸣谦贞吉。鸣以言其和于三。贞以见其出于性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苏眉山曰。劳。功也。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谦。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虽居九三劳谦之上。而柔顺得正。故无不利而为撝谦。夫以谦撝谦。此真不违其则者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苏眉山曰。直者。曲之矫也。谦者。骄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两直不相容。两谦不相使。九三以劳谦。而上下皆谦以应之。内则鸣谦。外则撝谦。其甚者则谦谦。相追于无穷。相益不已。则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将使谁为之。若夫六五则不然。以为谦乎。则所据者刚也。以为骄乎。则所处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谓之谦。不可得而谓之骄。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邻。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故曰利用侵伐。莫不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蕅益曰。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谦。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苏眉山曰。鸣谦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貌谦而实不至。则所服者寡矣。故虽有邑国。而犹叛之。夫实虽不足。而名在于谦。则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则征者利矣。
佛法释此六爻者。亦约二义。一约佛果八相。二约内外四众。一约佛果八相者。初六即示现降神入胎。及初生相。久证无生。复示更生。故为卑以自牧。六二即示现出家。久度生死。自言为生死故出家。是为鸣谦。九三即示现降魔成道。久超魔界。证大菩提。而为众生现此劳事。使观者心服。六四即示现三七思惟。久已鉴机。而不违设化仪则。六五即示现转大法轮。本无实法。皆是善巧权现。故为不富。能令十方诸佛同为证明。故为以邻。破众生三惑。令归顺于性具三德。故为利用侵伐。上六即示现灭度。以众生机尽。应火云亡。为志未得。即以灭度而作佛事。令诸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已种者熟。已熟者脱。为征邑国也。二约内外四众者。初六是沙弥小众。故为卑以自牧。六二是守法比丘众。故为鸣谦贞吉。九三是弘法比丘。宰任玄纲。故为劳谦君子。六四是外护人中优婆塞等。故恒谦让一切出家大小乘众而为撝谦。乃不违则。六五是护法欲界诸天。故能摧邪以显正。而征不服。上六是色无色天。虽亦护正摧邪。而禅定中无嗔恚相。不能作大折伏法门。故志未得。
(坤下 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约世道。则圣德之君。以谦临民。而上下胥悦。约佛化。则道法流行。而人天胥庆。约观心。则证无相法。受无相之法乐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备。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师以备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训导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师以防弊端。自证法喜。不可不行化导。故宜建侯以摄受众生。行师以折伏众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师。又生善如建侯。灭恶如行师。初得法喜乐者。皆应为之。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顺以动。虽豫之德。实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时耳。时必有义。义则必大。何独豫为然哉。豫则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释者。惟顺以动。故动而恒顺。所谓称性所起之修。全修还在性也。时义岂不大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释者。作乐。如经所谓梵呗咏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严性也。殷荐上帝。即名本源自性为上帝。祖考。谓过去诸佛也。
初六。鸣豫。凶。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夫盛极必衰。乐极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设警策之辞。亦即彖中建侯行师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为豫。自无实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穷乎。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苏眉山曰。以阴居阴。而处二阴之间。晦之极。静之至也。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凡吉凶祸福之至。如长短黑白陈于吾前。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是故孔子以为知机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六三亦无实德。上视四以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迟。则有悔矣。夫视人者岂能久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与三与六。皆由我而为豫矣。二五各守其贞。慎勿疑之。不疑。则吾朋益固结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为贞也。但二远于四。又得其正。故动静不失其宜。五乘九四之刚。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犹愈于中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沦。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于冥。时当息矣。势至于成。必应变矣。因其变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释者。九四为代佛扬化之人。余皆法门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证之功。故凶。六二柔顺中正。能于介尔心中。彻悟事造理具两重三千。其理决定不可变易。顿悟顿观。不俟终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门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严师。故虽盱豫。而稍知改悔。但无决断勇猛之心。故诫以悔迟则必有悔。九四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坚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质不正。反居明师良友之上。可谓病入膏盲。故名贞疾。但以居中。则一点信心犹在。善根不断。故恒不死。上六柔而得正。处豫之终。未免沈空取证。但本有愿力。亦不毕竟入于涅槃。终能回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龙。故曰何可长也。若约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萨圣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绍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 兑上)
随。元亨。利贞。无咎。
约世道。则上下相悦。必相随顺。约佛化。则人天胥悦。受化者多。约观心。则既得法喜。便能随顺诸法实相。皆元亨之道也。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不然。将为蛊矣。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震为刚。兑为柔。今震反居兑下。故名刚来下柔也。内动外悦。与时偕行。故为天下随时。犹儒者所谓时习时中。亦佛法中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机感相合。名为一时。故随时之义称大。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观心释者。既合本源自性。上同往古诸佛。则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官者。物之正主。九五为六二正主。则六二乃官物也。而阴柔不能远达。乃变其节以随初。初宜守正。不受其随则吉。盖交六二于门内。则得二而失五。不如交九五于门外。虽失二而有功。君子以为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系初必失五。安有两全者哉。所以为二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近于四。而远于初。然皆非正应也。但从上则顺。系近则固。故周公诫以居贞。而孔子赞其志。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随有获。
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六二欲往随九五。必历四而后至。四固可以获之。获则得罪于五而凶矣。惟深信随之正道。则心迹可明而无咎。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阴柔中正。五之嘉偶也。近于初而历于四。迹甚可疑。九五阳刚中正。深信而不疑之。得二之心。亦得初与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阴柔得正。居随之极。专信九五。而固结不解者也。故可亨于神明。然穷极而不足以有为矣。
佛法释者。三阳皆为物所随。故明随机之义。三阴皆随顺乎阳。故明随师之道。初九刚正居下。始似不欲利生者。故必有渝乃吉。出门乃为有功。九四刚而不正。又居上位。虽膺弘法之任。有似夹带名利之心。故有获而贞凶。惟须笃信出世正道。则心事终可明白。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利他。故孚于嘉而吉。六二柔顺中正。而无慧力。未免弃大取小。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则能弃小从大。然虽云弃小从大。岂可藐视小简而不居贞哉。上六阴柔得正。亦无慧力。专修禅悦以自娱。乃必穷之道也。惟以此笃信之力。回向西方。则万修万人去耳。
(巽下 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者。器久不用而虫生。人久宴溺而疾生。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也。约世道。则君臣悦随。而无违弼吁咈之风。故成弊。约佛法。则天人胥悦举世随化。必有邪因出家者。贪图利养。混入缁林。故成弊。约观心究竟随者。则示现病行而为蛊。约观心初得小随顺者。既未断惑。或起顺道法爱。或于禅中发起夙习而为蛊。然治既为乱阶。乱亦可以致治。故有元亨之理。但非发大勇猛如涉大川。决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故须先甲三日以自新。后甲三日以丁宁。方可挽回积弊。而终保其善图耳。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艮刚在上。止于上而无下济之光。巽柔在下。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上下互相偷安。惟以目前无事为快。曾不知远忧之渐酿也。惟知此积弊之渐。则能设拯救之方。而天下可治。然岂当袖手无为而听其治哉。必须往有事如涉大川。又必体天行之有终有始然后可耳。世法佛法。垂化观心。无不皆然。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风。育德如山。非育德不足以振民。非振民不足以育德。上求下化。悲智双运之谓也。
初六。乾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曰。乾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非一日之故。必历世而后见。故诸爻皆以父子言之。初六居蛊之始。坏犹未深。如有贤子。则考可免咎也。然必惕厉乃得终吉。而乾蛊之道。但可以意承考。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乾母之蛊。不可贞。象曰。乾母之蛊。得中道也。
苏眉山曰。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故母之蛊乾之尤难。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乾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乾父之蛊。终无咎也。
苏眉山曰。九三之德与二无异。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阴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蛊。裕。益也。
六五。乾父之蛊。用誉。象曰。乾父用誉。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乾蛊。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下五爻皆在事内。如同室有斗。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独在事外。如乡邻有斗。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实事。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
统论六爻。约世道。则初如贤士。二如文臣。三如贤将。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贤王。六如夷齐之类。约佛化。则下三爻如外护。上三爻如内护。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顺三宝者也。九二刚中。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九三过刚。兼威折之用。护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训导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导一切。上九行头陀远离行。似无意于化人。然佛法全赖此人以作榜样。故志可则也。约观心。则初六本是定胜。为父之蛊。但居阳位。则仍有慧子。而无咎。然必精厉一番。方使慧与定等而终吉。九二本是慧胜。为母之蛊。但居阴位。则仍有定。然所以取定者。为欲助慧而已。岂可终守此定哉。九三过刚不中。慧反成蛊。故小有悔。然出世救弊之要。终藉慧力。故无大咎。六四过于柔弱。不能发慧。以此而往。未免随味禅生上慢。所以可羞。六五柔而得中。定有其慧。必能见道。上九慧有其定。顿入无功用道。故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所谓佛祖位中留不住者。故志可则。
(兑下 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约世道。则乾蛊之后。可以临民。约佛法。则弊端既革。化道复行。约观心。则去其禅病。进断诸惑。故元亨也。世法。佛法。观心之法。始终须利于贞。若乘势而不知返。直至八月。则盛极必衰。决有凶矣。八月为遁。与临相反。谓不宜任其至于相反。而不早为防闲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刚浸而长。故名为临。说而顺。刚中而应。故为大亨。以正与乾之元亨利贞同道。此乃性德之本然也。若一任其至于八月。而不早为防闲。则必有凶。以有长有消。乃自然之势。惟以修合性者。乃能御天道。而不被天道所消长耳。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谓四大海也。地以载物。海以载地。此无穷之容保也。佛法释者。教思无穷犹如泽。故为三界大师。容保无疆犹如地。故为四生慈父。
初九。咸临。贞吉。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约世道。则乾蛊贵刚勇。临民贵仁柔。约佛法。则除弊宜威折。化导宜慈摄。约观心。则去恶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初九刚浸而长。故为咸临。恐其任刚过进。故诫以贞则吉。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二亦居阳刚浸长之势。然此时尚宜静守。不宜乘势取进。故必吉乃无不利。若非吉便有不利矣。盖乘势取进。则未顺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柔而志刚。味著取进。以临为甘。而不知其无所利也。然既有柔德。又有慧性。必能反观忧改。则无咎矣。
六四。至临。无咎。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佛法释者。以正定而应初九之正慧。故为至临。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佛法释者。有慧之定。而应九二有定之慧。此所谓王三昧也。中道统一切法。名为大君之宜。
上六。敦临吉。无咎。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柔顺得正。居临之终。如圣灵在天。默祐子孙臣民者矣。佛法释者。妙定既深。自发真慧。了知心外无法。不于心外别求一法。故为志在内而志无咎。
(坤下 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约世道。则以德临民。为民之所瞻仰。约佛法。则正化利物。举世之所归凭。约观心。则进修断惑。必假妙观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荐之时。则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阳刚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顺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孚诚积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不可测知。故名神道。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独非神道乎哉。神者。诚也。诚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
佛法释。大观者。绝待妙观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顺者。不与性相违也。巽者。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中者。不堕生死涅槃二边也。正者。双照二谛。无减缺也。以观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则臣民为下。佛法则九界为下。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设教。即为称性圆教。故十界同归服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佛法释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观十界之民。设八教之网以罗之。如风行地上。无不周遍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阴柔居下。不能远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则不为恶。君子如童幼。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女之正位乎内。从内而观者也。士则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观我生。则进退咸不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柔而得正。密迩圣君。无忝宾师之任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修己以敬。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处师保之位。天下谁不观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为天下人所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约佛法释六爻者。初是外道。为童观。有邪慧故。二是凡夫。为窥观。耽味禅故。三是藏教之机。进为事度。退为二乘。四是通教大乘初门。可以接入别圆。故利用宾于王。五是圆教之机。故观我即是观民。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上是别教之机。以中道出二谛外。真如高居果头。不达平等法性。故志未平。又约观心释六爻者。初是理即。如童无所知。二是名字即。如女无实慧。三是观行即。但观自心。四是相似即。邻于真位。五是分证即。自利利他。六是究竟即。不取涅槃。遍观法界众生。示现病行。及婴儿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四
(震下 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约世道。则大观在上。万国朝宗。有不顺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风之类是也。约佛法。则僧轮光显之时。有犯戒者治之。约观心。则妙观现前。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即以妙观治之。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佛法以正教养僧伽。观心以妙慧养法身。皆颐之象也。顽民梗化而须治。比丘破戒而须治。止观境发而须观。皆有物之象也。刚柔分。则定慧平等。动而明。则振作而智照不昏。雷电合而章。则说默互资。雷如说法。电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奋发之象。离有丽天之象。虽不当位者。六五以阴居阳。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然观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发之境。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明罚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论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须制之于早。不可酿至于深。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轻失准。今初九在卦之下。其过未深。以阳居阳。又得其正。故但如屦校灭趾。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灭趾。谓校掩其趾。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阴柔中正。其过易改。故如噬肤。下乘初九之刚。故如灭鼻。灭鼻。谓肤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乾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柔虽如肉。而过成已久。如肉已乾矣。赖有中德可贵。如得黄金。守此中德之贞。兢兢惕厉。庶可复于无过耳。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离下 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所噬既嗑之后。偃武修文。约佛法。则治罚恶僧之后。增设规约。约观心。则境发观成之后。定慧庄严。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当此之时。皆不必大有作为。但须小加整饬而已。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则必亨。以其下卦本乾。而六二以柔来文之。则是质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刚以文之。则是文有其质。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质互资。定慧相济。性德固然。非属强设。名为天文。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为文明。体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为止。是谓以修合性。名为人文。性德则具造十界。故观之可察时变。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故观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贲非折狱之时也。庶政苟明。则可以使民无讼矣。佛法释者。山下有火。外止内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而生取舍情见。如无敢折狱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卦虽以刚柔相文。得名为贲。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而终极于曰贲。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盖天下之真色。固莫有胜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隐居。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乃以义自贲者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柔顺中正。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乃以师友自贲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为圣贤。乃以师道自贲者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贲之可贵。故求贤无厌倦心。近则亲乎九三。俯则应乎初九。仰则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师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安有寇哉。盖由居上卦之下。则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专。乃以虚心自贲者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能知道德之乐。而不以势位自骄。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如大禹之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盖以盛德自贲者也。
上九。白贲。无咎。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以刚居艮止之极。又在卦终。而居阴位。则非过刚。年弥高。德弥邵。纯净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
佛法释者。初九以施自贲。六二以戒自贲。九三以忍自贲。六四以进自贲。六五以定自贲。上九以慧自贲。又初九为理贲。不以性德滥修德故。六二为名字贲。从此发心向上故。九三为观行贲。不可暂忘故。六四为相似贲。不住法爱故。六五为分证贲。于三谛不漏失故。上九为究竟贲。复于本性。无纤瑕故。
(坤下 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慧。剥慧则不著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厘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震下 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衰剥之后。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约佛化。则沦替之后。必有圣贤应现。重振作之而为复。约观心又二义。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剥而必复。如平旦之气。好恶与人相近。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剥是荡一切情执。复是立一切法体也。若依第三观。则从假入空名剥。从空入假名复。若一心三观。则以修吻性名剥。称性垂化名复。复则必亨。阳刚之德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恶。故朋来可以无咎。一复便当使之永复。故反复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则有始有终。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观心释者。佛性名为天地之心。虽阐提终不能断。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复之所以得亨者。以刚德称性而发。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此菩提心一动。则是顺修。依此行去。则出入皆无疾。朋来皆无咎矣。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则便利有攸往。以刚虽至微。而增长之势已自不可御也。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谓从空出假。入谓从假入空。既顺中道法性。则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游戏于生死涅槃。故无疾也。朋谓九界性相。开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杨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观心释者。复虽有刚长之势。而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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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必静以养其机。故观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关闭六根。脱粘内伏。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但观现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此如颜子。约佛法者。正慧了了。顿见佛性。顿具诸行。所以元吉。如圆教初住。又约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约佛法者。正定得中。邻真近圣。如圆教十信。又约六度。即是正定与慧相连。
六三。频复。厉。无咎。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此如子路。约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须先空次假后中。名为频。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又约六度。即是精进勤策相续。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此如蘧伯玉。约佛法者。正定而与初应。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又约六度。即是忍辱。由与初应。则生法二忍。便成第一义忍。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汉文。宋仁。约佛法者。定慧调匀。亦且得中。但与阳太远。故必断惑证真之后。俟开显而会入圆位。如藏通二乘。又约六度。即是持戒。虽远于初。但自考三业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为迷复。非昏迷不复之谓。约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因复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灾眚。若以此设化教人。必大败法门。损如来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又约六度。即是布施。而远于智慧。著相。著果报。起慢。起爱,亦能起见。故虽是善因。反招恶果。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 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中兴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约佛法。则中兴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约观心。则复其本性。真穷惑尽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须深自省察。不可夹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傥内匪正而外有眚。则决不可行矣。圣人持满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揽乾德为体。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性德虽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为分外。今从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为主于内。夫既称性起修。必须事事随顺法性。傥三业未纯。纵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佛法释者。师子奋迅。三世益物。名茂对时。番番种熟脱。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名育万物。
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获。不灾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田一岁曰灾。三岁曰畬。世未有不耕而获。不灾而畬者。夫不耕不灾。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然能获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六二以阴柔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求志达道为心。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岂非祸及无辜者乎。
吴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薰染。亦不至于为恶。上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
陈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已之时势。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万古不能自白者。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是为无妄之灾。如系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决不可查考。而邑人决无以自白。惟有吞声忍气。陪偿其牛而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
九四。可贞。无咎。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以阳居阴。不好刚以自任。盖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刚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未免责人太过。所谓执药反成病矣。故勿药而有喜。盖以己律人。则天下孰能从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以阳居阴。虽非过刚。而居无妄之极。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既无善权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释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初九正慧直进。故现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习。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则可以借路还家。六三不中不正。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己反成减损。久滞凡地。如邑人之灾。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余。乃是达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后有。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已圆。为众生故。示现病行。岂更须对治之药。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体障即德。无可对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盖由一味高谈向上。以至于穷,故成灾也。
(乾下 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积也。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约世道。则中兴之主。复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国家元气。约佛化。则四依大士。复其正法之统。而深养法门龙象。约观心。则从迷得悟。复于无妄之性。而广积菩提资粮。皆所谓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进修。皆必以正为利。以物我同养为公。以历境练心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乾之刚健。艮之笃实。皆有辉光之义焉。以此日新其德。则蓄积深厚广大。故名大畜。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别立修德。乃称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试观乾德之刚。上行居卦之终。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体外止内健。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天德之刚。刚柔相济。何远不通。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揽五时八教之前言。该六度万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吴幼清曰。识。谓记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犹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闻所见。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犹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宝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初九。有厉。利己。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六爻皆具刚健笃实辉光之义。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阳刚在下。正宜隐居求志。故有惕厉之功。而先利自己。己利既成。任运可以利人。若己躬下事未办。而先欲度人。则犯灾矣。
九二。舆说輹。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刚而得中。专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刚而得正。居乾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进。失于防闲耳。故必利于艰贞。闲其舆卫。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贤君。上九之明师。与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励。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亲九三刚正之畏友。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过端未形。而潜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抵触之患。以此自养。以此为天下式。大善而吉。悦而且乐者矣。
六五。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豮。犗也。犗则不暴。而牙仍坚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贤而应下乾。性德既无偏颇。所养又复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临天下。举天下之善恶众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豮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刚柔相济之德。当圣君师保之任。隐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盖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 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约世道。则畜德以养天下。约佛化。则畜德以利群生。约观心。则菩提资粮既积。而长养圣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则吉。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养正则吉。明养而非正。正而不养。皆非吉道也。不观圣贤之所养。则无以取法思齐。不观自养之口实。则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即能普养万物。圣人养贤辅成己德。即可以及万民。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故正自养时。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言语饮食。皆动之象也。慎之节之。不失其止也。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初九阳刚足以自养。如灵龟服气。可不求食。而居动体。上应六四。观彼口实。反为朵颐。失其贵而凶矣。此如躁进之君子。于佛法中。则如乾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以上养下。乃理之常。六二阴柔。反藉初九之养。拂其经矣。又居动体。恐或不肯自安。将求颐于六五之丘。五虽与二为应。然亦阴柔。不能自养。何能养人。征则徒得凶耳两。阴无相济之功。故为失类。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则如时证盲禅。进退失措。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阴柔不能自养。又不中正。以居动极。拂于颐矣。虽有上九正应。何能救之。终于无用而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则如六群乱众。大失轨范。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阴柔得正。而居止体。虽无养具。得养之贞者也。下应初九。赖其养以自养养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最又+力)。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巽下 兑上)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宅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下 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汨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故终无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柔而得正。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所谓因定发慧。正出险之妙道也。正观如酒。助道如簋。诚朴如缶。方便道如牖。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阳刚中正。已得出世真慧现前。如坎之不盈。而风恬浪静也。但初破无明。余惑未尽。故中未大。此勉其速趣极圣而已。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阴居险极。有定无慧。如凡外痴定。极至非想。终不脱三界系缚。而见取既深。犹如置于丛棘。永不得免离也。
(离下 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丽附草木而后可见。故名为离。约世道。则重险之时。必丽正法以御世。约佛法。则魔扰之时。必丽正教以除邪。约观心。则境发之时。必丽正观以销阴。故皆利贞则亨也。牝牛柔顺而多力。又能生育犊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榖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丽天。如百榖草木必丽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丽乎性德之正。则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禅定而发。禅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丽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犊子而吉也。吴幼清曰。上卦为重明。下卦三爻皆丽乎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续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用观之始。虽有正慧。而行履未纯。故常若错然之象。惟兢兢业业。不敢自安。则德日进而习日除。可辟咎矣。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称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有时欢喜太甚。则鼓缶而歌。有时忧虑太切。则大耋之嗟。悲欢乱其衷曲。乾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无所容也。
虽似有慧有定。而实不中不正。不能调适道品。故时或精进。则失于太速。而突如其来如。时或懈怠。则置诸罔觉。而焚如死如弃如也。夫进锐者退必速。其来既突。则决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弃。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发实慧。进德固无疑矣。然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伯玉寡过未能。孔子圣仁岂敢。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刚而不过。又居明极。自利已成。化他有术。人自归慕而折首。非有丑恶而须伐也。身正则邦正。邦正。则六合归心。重译奉命矣。是之谓王用出征。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周易禅解卷第五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一
上经始乾坤而终坎离。乃天地日月之象。又寂照定慧之德也。是约性德之始终。下经始咸恒而终既济未济。乃感应穷通之象。又机教相叩。三世益物之象也。是约修德之始终。又上经始于乾坤之性德。终于坎离之修德。为自行因果具足。下经始于咸恒之机教。终于既济未济之无穷。为化他能所具足。此二篇之大旨也。
(艮下 兑上)
咸。亨。利贞。取女吉。
艮得乾之上爻而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兑得坤之上爻而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为能所。互为感应。故名为咸。约世道。则上下之相交。约佛法。则众生诸佛之相叩。约观心。则境智之相发。夫有感应。必有所通。但感之与应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礼。则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咸何以为感哉。下卦坤体之柔。上于六而成兑。上卦乾体之刚。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气感应以相与也。又艮止而兑说。以男而下女。此感应之正。所以吉也。约佛法者。艮为生。兑为佛。众生感佛既专。则佛说法应之。约观心者。艮为观。兑为境。观智研境既专。则境谛开发而得悦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泽。岂非以其虚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虽感而遂通。须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又须善识时位之宜。傥因感而摇其主宰。则反失能应之本矣。大概感应之道。互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体。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应于他。上三爻既居悦体。且在上位。故皆宜善应于物。今初六以阴居下。而为九四所感。未免脚指先动。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得其当则吉。不得其当则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谓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顾身家。则吉。若志在利名。不顾心性。则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阴柔中正。而为九五所感。傥躁妄欲进则凶。惟安居自守则吉。盖安居自守。乃顺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以刚正居止极。而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为务。不知欲利他者。先须自利成就。若一被顺境所牵。则顿失生平所养。亦可羞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刚而不过。定慧齐平。得感应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见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摄。有憧憧往来之象。既以心为感应之本。则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有朋从尔思之象。惟其得感应之正。虽终日感而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来。虽知本自何思何虑。而还须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穷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现前所证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阳刚中正而居悦体。如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过失可悔。而善始善终。证于究竟。名为志末。末。犹终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柔而得正为兑之主。内依止德。外宣四辩。为咸其辅颊舌之象。说法无尽。诲人不倦。故曰滕口说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说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辙非一途故也。观于彖辞亨及利贞之诫。则思过半矣。
(巽下 震上)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夫感应之机。不可一息有差。而感应之理。则亘古不变者也。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故泽山得名为咸。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故雷风得名为恒。泽山名咸。则常即无常。雷风名恒。则无常即常。又咸是泽山。则无常本常。恒是雷风。则常本无常。二鸟双游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则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须知有体有用。体则非常非无常。用则双照常与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体。名为利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体本坤。则刚上而主之。巽体本乾。则柔下而主之。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雷以动之。风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内。动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刚柔相应。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为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终。终亦必始。始终相代故非常。始终相续故非断。非断非常。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天地则有成住坏空。日月则有昼夜出没。四时则有乘除代谢。圣道则有始终体用。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而体则非常非无常。强名为恒者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变。至变而至定者也。东看则西。南观成北。不亦变乎。南决非北。东决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静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无变通之学问。今初六以阴居下。知死守而不知变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刚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执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不中。以应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与初六相反。然过犹不及。且阳刚而反不恒。尤可羞矣。张慎甫曰。三之不恒。借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为震主。恒于动者也。动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盖静方能有获耳。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导之权。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不几为妇道乎。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阴居动极。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应九三不恒之友。其何以济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艮下 乾上)
遁。亨。小利贞。
夫世间之道。久则必变而后通。进则必退而后久。此卦刚而能止。是不以进为进。而正以退为进者也。故亨。然说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充此小道。不几失立人达人之弘规乎。故诫以小利贞。言虽示同小道。而终利于大人之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后申。龙蛇亦蛰而后震。君子之学。欲自利利他者。岂不以遁而得亨哉。且九五刚当其位。以应六二之贤。乃与时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言小利贞者。虑其阴柔自守之志。渐渐浸而长也。夫善遁者。则退正所以为进。不善遁者。则退竟终于不进矣。所关顾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外健内止。未尝有意于远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也。以小人为用。故不恶。小不能擅权。故而严。约圣学者。天君为主。百骸听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为乱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处遁之时。须随其德位以为进退。方不失亨贞之道。今初六阴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为宜。不可妄往以取灾也。此如乐正裘牧仲。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柔顺中正。非荣名利禄之所能牵。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国有道。不变塞焉。故象以执用黄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刚而得正。可以有为。而居止极。则未免为遁之一字所系。此绝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虽不能大有所为。亦须厉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则吉。所谓不能治国。亦且齐家以为天下风可也。丈人现二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以刚居柔。上辅九五。下应初六。承天子之德。抚天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学也。此如卫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遁。贞吉。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刚健中正。下应六二阴柔中正之贤。当此遁时。虽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华。遁之嘉美。贞而且吉者也。此如汤王。
上九。肥遁。无不利。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刚而不过。尊居师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其德。故为肥遁而无不利。此如太公。
(乾下 震上)
大壮。利贞。
夫退养之功愈密。则精神道德益壮。然大者既壮。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动耳。利贞之诫。深为持盈处满者设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夫人一体之中。有大者。有小者。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今言大壮。乃是大者壮也。刚则非情欲所能挠。动则非旧习所能囿。所以壮也。言利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称大。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约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表定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非礼弗履。正佛法中所谓悲体戒雷震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虽云大者必正。须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为正。正便成邪。恃其壮以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为壮。壮必有衰。洪范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训。正为此耳。今初九过刚不中。故往则必凶。以其自信自恃。乃必穷之道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氐+氏)羊触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虽本君子。但好刚任壮。未免同于(衽壬+任)金革蹈白刃暴虎冯河之小人。适足取困而已。何能决斯世之藩哉。若真是君子。则势虽壮盛。而不自恃。慊然似罔也已。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阳居阴位。以柔济刚。得大壮之贞者。所以削平祸乱而不损其神。以此运载天下。无往而不得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柔而得中。故绝无刚壮喜触之态而无悔也。位不当。犹所谓有天下而不与。
上六。(羝氐+氏)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难则吉。咎不长也。
质位俱柔。但有壮名。而无壮义。故无攸利。然善用柔者。正不必慕大壮之虚名。惟艰守其柔克之道。则柔能胜刚。反得吉矣。此劝其不能遂则须退也。
(坤下 离上)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大壮而能贞。则可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当此平康之世。贤侯得宠于圣君。锡马蕃庶。锡之厚也。昼日三接。接之勤也。观心释者。妙观察智为康侯。增长称性功德为锡马蕃庶。证见法身理体为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晋时。不顺不丽。不名晋世之贤侯。不柔不进。不得锡接之蕃数。盖六五之柔即坤全体。坤与合德。故进而上行以丽之也。观心释者。根本实智光明。破无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地上。定与慧俱。止观不二。故云顺而丽乎大明。无明实性即佛性。无明转。即变为明。故柔进而上行。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胜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觉之性名为明德。始觉之功名之为昭。心外无法名之为自。自昭明德。则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晋之六爻。皆应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时位不同。所养亦异。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阴居阳。定有其慧。且居顺体。故可进而晋如。然在卦下。又与鼫鼠为应。非我良朋。则断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如。夫晋与摧皆外境耳。何与于我。但当守正则吉。纵令一时不足取信。惟宽裕以待之。终无咎矣。言独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犹孟子所谓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之意。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柔顺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见之愁。正而且吉者也。上与六五王母合德。 锡以本分应得之福。故名介福。纵令贵极人臣。非分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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