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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经乾传卷一-周易正义
上经乾传卷一
乾下乾上。
乾:元、亨、利、贞。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於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於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为用者,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此天之自然之理,故圣人当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当应物成务,云为不已,“终日乾乾”,无时懈倦,所以因天象以教人事。於物象言之,则纯阳也,天也。於人事言之,则君也。父也。以其居尊,故在诸卦之首,为《易》理之初。但圣人名卦,体例不同,或则以物象而为卦名者,若否、泰、剥、颐、鼎之属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为卦名者,即乾、坤之属是也。如此之类多矣。虽取物象,乃以人事而为卦名者,即家人、归妹、谦、履之属是也。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万象,人有万事,若执一事,不可包万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总万有之事,故名有隐显,辞有踳驳,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类取之。故《系辞》云:“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韩康伯注云“不可立定准”是也。“元、亨、利、贞”者,是乾之四德也。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此卦之德,有纯阳之性,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谐,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坚固贞正得终。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种使得其所,故谓之四德:言圣人亦当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长万物,物得生存而为“元”也。又当以嘉美之事,会合万物,令使开通而为“亨”也。又当以义协和万物,使物各得其理而为“利”也。又当以贞固幹事,使物各得其正而为“贞”也。是以圣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贞”。其委曲条例,备在《文言》。
初九:潜龙勿用。
《文言》备矣。
[疏]正义曰:居第一之位,故称“初”;以其阳爻,故称“九”。潜者,隐伏之名;龙者,变化之物。言天之自然之气起於建子之月,阴气始盛,阳气潜在地下,故言“初九潜龙”也。此自然之象,圣人作法,言於此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於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张氏云:“以道未可行,故称‘勿用’以诫之。”於此小人道盛之时,若其施用,则为小人所害。寡不敌众,弱不胜强,祸害斯及,故诫“勿用”。若汉高祖生於暴秦之世,唯隐居为泗水亭长,是勿用也。诸儒皆以为舜始渔於雷泽。舜之时,当尧之世,尧君在上,不得为小人道盛。此“潜龙”始起,在建子之月,於义恐非也。第一位言“初”,第六位当言“终”;第六位言“上”,第一位当言“下”。所以文不同者,庄氏云:“下言初则上有末义。”故《大过·彖》云:“栋桡,本末弱。”是上有末义“六”言“上”,则“初”当言“下”。故《小象》云:“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则是初有下义,互文相通,义或然也。且第一言“初”者,欲明万物积渐,从无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与下也。六言“上”者,欲见位居卦上,故不言六与末也。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辞,但乾卦是阳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圣人出处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义,随义而发,不必皆论圣人。他皆仿此。谓之“爻”者,《系辞》云:“爻也者,效此者也。”圣人画爻,以仿效万物之象。先儒云,后代圣人以《易》占事之时,先用蓍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则蓍为爻卦之本,爻卦为蓍之末。今案:《说卦》云:“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三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系辞》云:“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又《易乾凿度》云:“垂皇策者牺。”据此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先儒之说,理当然矣。然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杜元凯注襄九年《传》遇《艮》之八,及郑康成注《易》,皆称《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揲蓍之数,九遇揲则得老阳,六遇揲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张氏以为阳数有七有九,阴数有八有六,但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质而不变,为爻之本体。九为老阳,六为老阴,文而从变,故为爻之别名。且七既为阳爻,其画已长。今有九之老阳,不可复画为阳,所以重钱,避少阳七数,故称九也。八为阴数而画阴爻,今六为老阴,不可复画阴爻。故交其钱,避八而称六。但《易》含万象,所讬多涂,义或然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
○
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其义非也。且“大人”之云,不专在九五与九二,故《讼卦》云:“利见大人。”又《蹇卦》:“利见大人。”此“大人”之文,施处广矣,故辅嗣注谓九二也。是“大人”非专九五。
○
注“处於地上”至“唯二五焉”。
○
正义曰:“处於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为重卦之时,重於上下两体,故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是上下两体,论天地人各别,但《易》含万象,为例非一。及其六位,则一、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二在一上,是九二处其地上,所田食之处,唯在地上,所以称“田”也。观辅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称田,诸儒更广而称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於万物,盈满有益於人,犹若圣人益於万物,故称“田”也。“德施周普”者,下《小象》文,谓周而普遍。“居中不偏”者,九二居在下卦之中,而於上於下,其心一等,是“居中不偏”也。不偏则周普也。“虽非君位”者,二为大人,己居二位,是非君位也。“君之德”者,以德施周普也。《文言》云:“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也。“初则不彰”者,谓潜隐不彰显也。“三则乾乾”者,危惧不安也。“四则或跃”者,谓进退怀疑也。“上则过亢”,过谓过甚,亢谓亢极。“利见大人,唯二五焉”者,言范模乾之一卦,故云“唯二五焉”。於别卦言之,非唯二五而己。故讼卦、蹇卦并云“利见大人”,所以施处广,非唯二五也。诸儒以为九二当太蔟之月,阳气发见,则九三为建辰之月,九四为建午之月,九五为建申之月,为阴气始杀,不宜称“飞龙在天”。上九为建戌之月,群阴既盛,上九不得言“与时偕极”。於此时阳气仅存,何极之有?诸儒此说,於理稍乖。此乾之阳气渐生,似圣人渐出,宜据十一月之后。至建巳之月已来,此九二当据建丑、建寅之间,於时地之萌牙初有出者,即是阳气发见之义。乾卦之象,其应然也。但阴阳二气,共成岁功,故阴兴之时,仍有阳在,阳生之月,尚有阴存。所以六律六吕,阴阳相间,取象论义,与此不殊。乾之初九,则与复卦不殊。乾之九二,又与临卦无别。何以复、临二卦与此不同者,但《易》论象,复、临二卦,既有群阴见象於上,即须论卦之象义,各自为文。此乾卦初九、九二,只论居位一爻,无群阴见象,故但自明当爻之地,为此与临、复不同。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疏]“九三君子”至“夕惕若厉无咎”。
○
正义曰:以阳居三位,故称“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称“大人”;阳而得位,故称君子。在忧危之地,故“终日乾乾”,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夕惕”者,谓终竟此日后,至向夕之时,犹怀忧惕。“若厉”者,若,如也;厉,危也。言寻常忧惧,恒如倾危,乃得无咎。谓既能如此戒慎,则无罪咎,如其不然,则有咎。故《系辞》云:“无咎者,善补过也。”此一爻,因阳居九三之位,皆以人事明其象。
○
注“处下体之极”至“免龙战之灾”。
○
正义曰:“处下体之极”者,极,终也。三是上卦之下,下体之极,故云“极”也。又云:“居上体之下”者,四、五与上是上体,三居四下,未入上体,但居上体之下,四则已入上体,但居其上体之下,故九四注云“居上体之下”,与此别也。云“履重刚之险”者,上下皆有阳爻,刚强好为险难,故云“履重刚之险”。云“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者,若在天位,其尊自然安处,在上卦之下,虽在下卦之上,其尊未安,故云“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者,田是所居之处,又是中和之所,既不在田,故不得安其居。“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者,言若纯脩下道以事上卦,则己居下卦之上,其德废坏,言其太卑柔也。“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者,旷谓空旷,言已纯脩居下卦之上道以自骄矜,则处上卦之下,其礼终竟空旷。“夕惕犹若厉也”者,言虽至於夕,恒怀惕惧,犹如未夕之前,当若厉也。案:此卦九三所居之处,实有危厉。又《文言》云:“虽危无咎。”是实有危也。据其上下文势,“若”字宜为语辞,但诸儒并以“若”为“如”,如似有厉,是实无厉也,理恐未尽。今且依“如”解之。“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者,“因时”谓因可忧之时,故《文言》云“因时而惕”,又云“知至至之,可与几也”。是“因时而惕,不失其几”也。“虽危而劳”者,“若厉”是“虽危”,“终日乾乾”是“而劳”也。“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者,王以九三与上九相并,九三处下卦之极,其位犹卑,故竭知力而得免咎也。上九在上卦之上其位极尊,虽竭知力,不免亢极,言下胜於上,卑胜於尊。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於果,故“无咎”也。
[疏]“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
正义曰:“或,疑也。跃,跳跃也。言九四阳气渐进,似若龙体欲飞,犹“疑或”也。跃於在渊,未即飞也。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位渐尊高欲进於王位,犹豫鷃疑,在於故位,未即进也。云:“无咎”者,以其鷃疑进退,不即果敢以取尊位,故“无咎”也。若其贪利务进,时未可行而行,则物所不与,故有咎也。若周西伯内执王心,外率诸侯以事纣也。
○
注“去下体之极”至“无咎也”。
○
正义曰:“去下体之极”者,离下体入上体,但在下体之上,故云“去下体之极”。注九三云“处下体之极”,彼仍处九三,与此别也。云“乾道革之时”者,革,变也。九四去下体入上体,是乾道革之时。云“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者,《易》之为体,三与四为人道,人近在下不,近於上,故九四云“中不在人”,异於九三也。云“而无定位所处”者,九四以阳居阴上,既不在於天,下复不在於地,中又不当於人,上下皆无定位所处也。“斯诚进退无常之时”者,《文言》云“上下无常”、“进退无恒”是也。“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者,谓欲进已圣道而居王位,但逼迫於下,群众未许,非己独跃所能进及也。“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者,谓志欲静其居处,百姓既未离祸患,须当拯救,所以不得安居,故迟疑犹豫,未敢决断其志而苟进也。“用心存公,进不在私”者,本为救乱除患,不为於己,是进不在私也。“疑以为虑,不谬於果”者,谬谓谬错,果谓果敢;若不思虑,苟欲求进,当错谬於果敢之事,而致败亡;若疑惑以为思虑,则不错谬於果敢之事。其错谬者,若宋襄公与楚人战而致败亡是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也。夫位以德兴,德以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疏]“九五”至“利见大人”。
○
正义曰:言九五阳气盛至於天,故云“飞龙在天”。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德备天下,为万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见此居王位之大人。
○
注“龙德在天”。
○
正义曰:“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谓若圣人有龙德居在天位,则大人道路得亨通。犹若文王拘在羑里,是大人道路未亨也。“夫位以德兴”者,位谓王位,以圣德之人能兴王位也。“德以位叙”者,谓有圣德之人,得居王位,乃能叙其圣德。若孔子虽有圣德,而无其位,是德不能以位叙也。
上九:亢龙有悔。
[疏]正义曰:上九亢阳之至,大而极盛,故曰“亢龙”。此自然之象,以人事言之,似圣人有龙德,上居天位,久而亢极,物极则反,故“有悔”也。纯阳虽极,未至大凶,但有悔吝而己。《系辞》云:“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故郑引尧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凡悔之为文,既是小疵,不单称悔也。必以馀字配之。其悔若在,则言“有悔”,谓当有此悔,则此经是也。其悔若无,则言“悔亡”,言其悔已亡也,若《恒卦·九二》“悔亡”是也。其悔虽亡,或是更取他文结之,若《复卦·初九》“不远复无祗悔”之类是也。但圣人至极,终始无亏,故《文言》云:“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是知大圣之人,本无此悔。但九五天位,有大圣而居者,亦有非大圣而居者,不能不有骄亢,故圣人设法以戒之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疏]“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
正义曰:“用九见群龙”者,此一句说“乾元”能用天德也。九,天德也。若体“乾元”,圣人能用天德,则见“群龙”之义。“群龙”之义,以无首为吉,故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也。
○
注“九,天之德”。
○
正义曰:“九,天之德”者,言六爻俱九,乃共成天德,非是一爻之九,则为天德也。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夫形也者,物之累也。有天之形而能永保无亏,为物之首,统之者岂非至健哉!大明乎终始之道,故六位不失其时而成,升降无常,随时而用,处则乘潜龙,出则乘飞龙,故曰“时乘六龙”也。乘变化而御大器,静专动直,不失大和,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疏]“彖曰大哉乾元”至“各正性命”。
○
正义曰:夫子所作《彖》辞,统论一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德,或说其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名,故《略例》云:“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案:褚氏、庄氏并云:“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为彖也。”但此《彖》释乾与元、亨、利、贞之德。但诸儒所说此《彖》分解四德,意各不同。今案:庄氏之说,於理稍密,依而用之。“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者,此三句裛释乾与元也。“乾”是卦名,“元”是乾德之首,故以元德配乾释之。“大哉乾元”者,阳气昊大,乾体广远,又以元大始生万物,故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者,释其“乾元”称“大”之义,以万象之物,皆资取“乾元”,而各得始生,不失其宜,所以称“大”也。“乃统天”者,以其至健而为物始,以此乃能统领於天,天是有形之物,以其至健,能总统有形,是“乾元”之德也。“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者,此二句释“亨”之德也,言乾能用天之德,使云气流行,雨泽施布,故品类之物,流布成形,各得亨通,无所壅蔽,是其“亨”也。“大明终始,六位时成”者,此二句总结乾卦之德也。以乾之为德,大明晓乎万物终始之道,始则潜伏,终则飞跃,可潜则潜,可飞则飞,是明达乎始终之道,故六爻之位,依时而成。若其不明终始之道,应潜而飞,应飞而潜,应生而杀,应杀而生,六位不以时而成也。“时乘六龙,以御天”者,此二句申明“乾元”“乃统天”之义,言乾之为德,以依时乘驾六爻之阳气,以控御於天体。六龙,即六位之龙也。以所居上下言之,谓之六位也;阳气升降,谓之六龙也。上文以至健元始总明乾德,故云“乃统天”也。此名乘驾六龙,各分其事,故云“以御天”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者,此二句更申明乾元资始之义。道体无形,自然使物开通,谓之为“道”。言乾卦之德,自然通物,故云“乾道”也。“变”谓后来改前,以渐移改,谓之变也。“化”谓一有一无,忽然而改,谓之为化。言乾之为道,使物渐变者,使物卒化者,各能正定物之性命。性者天生之质,若刚柔迟速之别;命者人所禀受,若贵贱夭寿之属是也。
○
注“天也者形之名也”至“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
正义曰:夫形也者,物之累也。凡有形之物,以形为累,是含生之属,各忧性命。而天地虽复有形,常能永保无亏,为物之首,岂非统用之者至极健哉!若非至健,何能使天形无累?见其无累,则知“至健”也。“乘变化而御大器”者,乘变化,则乘潜龙,飞龙之属是也。“而御大器”,大器谓天也。乘此潜龙、飞龙而控御天体,所以运动不息,故云“而御大器”也。“静专动直,不失大和”者,谓乾之为体,其静住之时,则专一不转移也,其运动之时,正直不倾邪也。故《上系辞》云:“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韩康伯注云:“专,专一也。直,刚正也。”“不失大和”,则下文“保合大和”是也。“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以乾能正定物之性命,故云“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谓物之性命各有情,非天之情也。天本无情,何情之有?而物之性命,各有情也。所禀生者谓之性,随时念虑谓之情,无识无情,今据有识而言,故称曰“情”也。夫子为《彖》之体,断明一卦之义,体例不同。庄氏以为凡有一十二体,今则略举大纲,不可事事繁说。庄氏云“《彖》者发首则叹美卦”者,则此《乾·彖》云“大哉乾元”,《坤卦·彖》云“至哉坤元”。以乾、坤德大,故先叹美之,乃后详说其义。或有先叠文解义而后叹者,则《豫卦·彖》云:“《豫》之时义大矣哉”之类是也。或有先释卦名之义,后以卦名结之者,则《同人·彖》云“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大有·彖》云:“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之例是也。或有特叠卦名而称其卦者,则同人彖云:“《同人》曰:同人於野,亨。”注云:“‘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此等之属,为文不同,唯《同人》之《彖》特称“同人曰”,注又别释。其馀诸卦之《彖》,或详或略,或先或后,故上下参差,体例不同,或难其解,或易略解。若一一比并,曲生节例,非圣人之本趣,恐学者之徒劳,心不晓也。今皆略而不言,必有其义,於卦下而具说。
保合大和,乃利贞。
不和而刚暴。
[疏]正义曰:此二句释“利贞”也。纯阳刚暴,若无和顺,则物不得利,又失其正。以能保安合会大利之道,乃能利贞於万物,言万物得利而贞正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万国所以宁,各以有君也。
[疏]正义曰:自上已来,皆论乾德自然养万物之道。此二句论圣人上法乾德,生养万物,言圣人为君在众物之上,最尊高於物,以头首出於众物之上,各置君长以领万国,故万国皆得宁也。人君位实尊高,故於此云首出於庶物者也。志须卑下,故前经云“无首,吉”也。但前文说乾用天德,其事既详,故此文圣人以人事象乾,於文略也。以此言之,圣人亦当令万物资始,统领於天位,而“云行雨施”,布散恩泽,使兆庶众物,各流布其形,又大明乎盛衰终始之道,使天地四时贵贱高下,各以时而成。又任用群贤,以奉行圣化,使物各正性命。此圣人所以象乾而立化。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疏]“《象》曰天行健”至“自强不息”。
○
正义曰:此《大象》也。《十翼》之中第三翼,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但万物之体,自然各有形象,圣人设卦以写万物之象。今夫子释此卦之所象,故言“《象》曰”。天有纯刚,故有健用。今画纯阳之卦以比拟之,故谓之《象》。《象》在《彖》后者,《彖》详而《象》略也。是以过半之义,思在《彖》而不在《象》,有由而然也。“天行健”者,行者,运动之称,健者强壮之名,“乾”是众健之训。今《大象》不取馀健为释,偏说“天”者,万物壮健,皆有衰怠,唯天运动日过一度,盖运转混没,未曾休息,故云“天行健”。健是“乾”之训也。顺者“坤”之训也。《坤》则云“地势坤”。此不言“天行乾”而言“健”者,刘表云:“详其名也。”然则“天”是体名,“乾”则用名,“健”是其训,三者并见,最为详悉,所以尊乾异於他卦。凡六十四卦,说象不同:或总举象之所由,不论象之实体,又总包六爻,不显上体下体,则乾、坤二卦是也。或直举上下二体者,若“云雷,屯”,也。“天地交,泰”也。“天地不交,否”也。“雷电,噬嗑”也,“雷风,恒”也,“雷雨作,解”也,“风雷,益”也,“雷电皆至,丰”也,“洊雷,震”也,“随风,巽”也,“习坎,坎”也,“明两作,离”也,“兼山,艮”也,“丽泽,兑”也。凡此一十四卦,皆裛举两体而结义也。取两体俱成,或有直举两体上下相对者,“天与水违行,讼”也,“上天下泽,履”也,“天与火同,人”也,“上火下泽,睽”也,凡此四卦,或取两体相违,或取两体相合,或取两体上下相承而为卦也,故两体相对而俱言也。虽上下二体,共成一卦,或直指上体而为文者,若“云上於天,需”也,“风行天上,小畜”也,“火在天上,大有”也,“雷出地奋,豫”也,“风行地上,观”也,“山附於地,剥”也,“泽灭木,大过”也,“雷在天上,大壮”也,“明出地上,晋”也,“风自火出,家人”也,“泽上於天,夬”也,“泽上於地,萃”也。“风行水上,涣”也,“水在火上,既济”也,“火在水上,未济”也。凡此十五卦,皆先举上象而连於下,亦意取上象以立卦名也。亦有虽意在上象,而先举下象,以出上象者,“地上有水,比”也,“泽上有地,临”也,“山上有泽,咸”也,“山上有火,旅”也,“木上有水,井”也,“木上有火,鼎”也,“山上有木,渐”也,“泽上有雷,归妹”也,“山上有水,蹇”也,“泽上有水,节”也,“泽上有风,中孚”也,“山上有雷,小过”也。凡此十二卦,皆先举下象以出上象,亦意取上象,共下象而成卦也。或先举上象而出下象,义取下象以成卦义者,“山下出泉,蒙”也,“地中有水,师”也,“山下有风,蛊”也,“山下有火,贲”也,“天下雷行,无妄”也,“山下有雷,颐”也,“天下有山,遯”也,“山下有泽,损”也,“天下有风,姤”也,“地中有山,谦”也,“泽中有雷,随”也,“地中生木,升也”,“泽中有火,革”也。凡此十三卦,皆先举上体,后明下体也。其上体是天,天与山则称“下”也。若上体是地,地与泽则称“中”也。或有虽先举下象,称在上象之下者,若“雷在地中,复”也,“天在山中,大畜”也,“明入地中,明夷”也,“泽无水,困”也。是先举下象而称在上象之下,亦义取下象以立卦也。所论之例者,皆大判而言之,其间委曲,各於卦下别更详之。先儒所云此等象辞,或有实象,或有假象。实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虚,故言实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自火出”,如此之类,实无此象,假而为义,故谓之假也。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示人,总谓之“象”也。“天行健”者,谓天体之行,昼夜不息,周而复始,无时亏退,故云“天行健”。此谓天之自然之象。“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以人事法天所行,言君子之人,用此卦象,自彊勉力,不有止息。言“君子”者,谓君临上位,子爱下民,通天子诸侯,兼公卿大夫有地者。凡言“君子”,义皆然也。但位尊者象卦之义多也,位卑者象卦之义少也。但须量力而行,各法其卦也,所以诸卦并称“君子”。若卦体之义,唯施於天子,不兼包在下者,则言“先王”也。若《比卦》称“先王以建万国”,《豫卦》称“先王以作乐崇德”,《观卦》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噬嗑》称“先王以明罚敕法”,《复卦》称“先王以至日闭关”,《无妄》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涣卦》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泰卦》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姤卦》称“后以施命诰四方”。称“后”兼诸侯也,自外卦并称“君子”。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以上言之则不骄,以下言之则不忧,反覆皆道也。
[疏]“潜龙勿用”至“反覆道也”。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盈不可久”,是夫子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以初九阳潜地中,故云“阳在下也”。经言“龙”而《象》言“阳”者,明经之称“龙”,则阳气也。此一爻之象,专明天之自然之气也。“见龙在田,德施普”者,此以人事言之,用龙德在田,似圣人己出在世,道德恩施,能普遍也。《比》“初九勿用”,是其周普也。若《比》九五,则犹狭也。“终日乾乾,反复道”者,此亦以人事言之。君子“终日乾乾”,自彊不息,故反之与覆,皆合其道。反谓进反在上也,处下卦之上,能不骄逸,是反能合道也。覆谓从上倒覆而下,居上卦之下,能不忧惧,是覆能合道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疏]“或跃在渊”至“盈不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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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或跃在渊,进无咎”者,此亦人事言之。进则跳跃在上,退在潜处在渊,犹圣人疑或,而在於贵位也。心所欲进,意在於公,非是为私,故“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者,此亦人事言之。“飞龙在天”,犹圣人之在王位。造,为也。唯大人能为之而成就也。姚信、陆绩之属,皆以“造”为造至之“造”。今案:《象》辞皆上下为韵,则姚信之义,其读非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者,此亦人事言之。九五是盈也,盈而不已则至上九,地致亢极,有悔恨也。故云“盈不可久也”。但此六爻《象》辞,第一爻言“阳在下”,是举自然之象,明其馀五爻皆有自然之象,举初以见未。五爻并论人事,则知初爻亦有人事,互文相通也。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释经之“用九”之《象》辞。经称“用九”,故《象》更叠云“用九”。云“天德不可为首”者,此夫子释辞也。九是天之德也,天德刚健,当以柔和接待於下,不可更怀尊刚为物之首,故云“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幹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疏]“《文言》曰”至“乾元亨利贞”。
○
正义曰:《文言》者,是夫子第七翼也。以乾、坤其《易》之门户邪,其馀诸卦及爻,皆从乾、坤而出,义理深奥,故特作《文言》以开释之。庄氏云:“文谓文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今谓夫子但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非是文饰华彩,当谓释二卦之经文,故称《文言》。从此至“元亨利贞”,明乾之四德,为第一节;从“初九曰潜龙勿用”至“动而有悔”,明六爻之义,为第二节;自“潜龙勿用”下至“天下治也”,论六爻之人事,为第三节;自“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至“乃见天则”,论六爻自然之气,为第四节;自“乾元者”至“天下平也”,此一节复说“乾元”之“四德”之义,为第五节;自“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其唯圣人乎”,此一节更广明六爻之义,为第六节。今各依文解之。此第一节论乾之四德也。“元者善之长也”,此巳下论乾之“四德”,但乾之为体,是天之用。凡天地运化,自然而尔,因无而生有也,无为而自为。天本无心,岂造“元亨利贞”之德也?天本无名,岂造“元亨利贞”之名也?但圣人以人事讬之,谓此自然之功,为天之四德,垂教於下,使后代圣人法天之所为,故立天“四德”以设教也。庄氏云:“第一节‘元者善之长’者,谓天之体性,生养万物,善之大者,莫善施生,元为施生之宗,故言‘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者,嘉,美也。言天能通畅万物,使物嘉美之会聚,故云‘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者,言天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而和同也。‘贞者事之幹’者,言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使物皆得幹济。”庄氏之意,以此四句明天之德也,而配四时。“元”是物始,於时配春,春为发生,故下云“体仁”,仁则春也。“亨”是通畅万物,於时配夏,故下云“合礼”,礼则夏也。“利”为和义,於时配秋,秋既物成,各合其宜。“贞”为事幹,於时配冬,冬既收藏,事皆幹了也。於五行之气,唯少土也。土则分王四季,四气之行,非土不载,故不言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者,自此巳下,明人法天之行此“四德”,言君子之人,体包仁道,泛爱施生,足以尊长於人也。仁则善也,谓行仁德,法天之“元”德也。“嘉会足以合礼”者,言君子能使万物嘉美集会,足以配合於礼,谓法天之“亨”也。“利物足以和义”者,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足以和合於义,法天之“利”也。“贞固足以幹事”者,言君子能坚固贞正,令物得成,使事皆幹济,此法天之“贞”也。施於王事言之,元则仁也,亨则礼也,利则义也,贞则信也。不论智者,行此四事,并须资於知。且《乾凿度》云:“水土二行,兼信与知也。”故略而不言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以君子之人,当行此四种之德。是以文王作《易》,称“元亨利贞”之德,欲使君子法之。但行此“四德”,则与天同功,非圣人不可。唯云“君子”者,但易之为道。广为垂法。若限尚圣人,恐不逮馀下。故总云“君子”,使诸侯公卿之等,悉皆行之。但圣人行此“四德”,能尽其极也。君子行此“四德”,各量力而为,多少各有其分。但乾卦象天,故以此“四德”皆为天德。但阴阳合会,二象相成,皆能有德,非独乾之一卦。是以诸卦之中亦有“四德”,但馀卦“四德”有劣於乾故乾。卦直云“四德”。更无所言,欲见乾之“四德”,无所不包。其馀卦“四德”之下,则更有馀事,以“四德”狭劣,故以馀事系之,即《坤卦》之类是也。亦有“四德”之上,即论馀事,若《革卦》云“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也。由“乃孚”之后有“元亨利贞”,乃得“悔亡”也。有“四德”者,即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是也。亦有其卦非善,而有“四德”者,以其卦凶,故有“四德”乃可也。故《随卦》有“元亨利贞”,乃得无咎”是也。“四德”具者,其卦未必善也。亦有三德者,即离、咸、萃、兑、涣、小过。凡六卦就三德之中,为文不一,或总称三德於上,更别陈馀事於下,若离、咸之属是也。就三德之中,上下不一,《离》则云“利贞亨”。由利贞乃得亨也。亦有先云“亨”,更陈馀事,乃始云“利贞”者,以有馀事,乃得利贞故也。有二德者,大有、蛊、渐、大畜、升、困、中孚凡七卦。此二德或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之由后有事,乃致此二德故也。亦有一德者,若蒙、师、小、畜、履、泰、谦、噬嗑、贲、复、大过、震、丰、节、既济、未济、凡十五卦,皆一德也,并是“亨”也。或多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履卦》云:“履虎尾,不哸人,亨。”由有事乃得亨。以前所论德者,皆於经文挺然特明德者乃言之也。其有因事相连而言德者,则不数之也。若《需卦》云:“需,有孚,光亨贞吉。”虽有亨、贞二德,连事起文,故不数也。《遯卦》云:“亨,小利贞。”虽有三德,亦不数也。《旅卦》云:“旅,小亨。旅,贞吉。”虽有亨、贞二德,亦连他事,不数也。《比卦》云:“原筮,元永贞,无咎。”《否卦》云:“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虽有“贞”字,亦连他文言之,又非本卦德,亦不数之。《同人》云:“同人於野,亨。”《坎卦》云:“有孚,维心亨。”《损卦》云:“无咎可贞。”此等虽有一德,皆连事而言之,故亦不数,所以然者,但易含万象,事义非一,随时曲变,不可为典要故也。其有意义,各於卦下详之。亦有卦善而德少者,若泰与谦、复之类,虽善,唯一德也。亦有全无德者,若豫、观、剥、晋、蹇、解、夬、姤、井、艮、归妹、凡十一卦也。大略唯有凶卦无德者,若剥、蹇、夬、姤之属是也。亦有卦善而无德者,晋、解之属是也。各於卦下详之。凡“四德”者,亨之与贞,其德特行,若元之与利,则配连他事。其意以元配亨,以利配贞,虽配他事为文,元是元大也,始首也;利是利益也,合和也。以当分言之,各是其一德也。唯配亨、贞,俱为四德。元虽配亨,亦配他事,故比卦云“元永贞”,《坤·六五》“黄裳元吉”是也。利亦非独利贞,亦所利馀事多矣,若“利涉大川”,“利建侯”,“利见大人”,“利君子贞”。如此之属,是利字所施处广,故诸卦谓他事之利,不数以为德也。此“四德”非唯卦下有之,亦於爻下有之,但爻下其事稍少。故“黄裳元吉”及“何天之衢亨,小贞吉,大贞凶”,此皆於爻下言之,其利则诸爻皆有。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
不为世俗所移易也。
[疏]“初九曰”至“不易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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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第二节释初九爻辞也。“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者,此夫子叠经初九爻辞,故言“初九曰”。方释其义,假设问辞,故言“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此夫子以人事释“潜龙”之义,圣人有龙德隐居者也。“不易乎世”者,不移易其心在於世俗,虽逢险难,不易本志也。
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疏]“不成乎名”至“潜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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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不成乎名”者,言自隐默,不成就於令名,使人知也。“遁世无闷”者,谓逃遁避世,虽逢无道,心无所闷。“不见是而无闷”者,言举世皆非,虽不见善,而心亦无闷。上云“遁世无闷”,心处僻陋,不见是而无闷,此因见世俗行恶,是亦“无闷”,故再起“无闷”之文。“乐则行之,忧则违之”者,心以为乐,已则行之,心以为忧,已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者,身虽逐物推移,隐潜避世,心志守道,确乎坚实其不可拔,此是“潜龙”之义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疏]“九二曰”至“君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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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释九二爻辞。“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九二居中不偏,然不如九五居尊得位,故但云“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者,庸谓中庸,庸,常也。从始至末,常言之信实,常行之谨慎。“闲邪存其诚”者,言防闲邪恶,当自存其诚实也。“善世而不伐”者,谓为善於世,而不自伐其功。“德博而化”者,言德能广博,而变化於世俗。初爻则全隐遁避世,二爻则渐见德行以化於俗也。若舜渔於雷泽,陶於河滨,以器不窳,民渐化之是也。“《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以其异於诸爻,故特称“《易》曰”。“见龙在田”,未是君位,但云“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忠信所以进德也。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处一体之极,是“至”也。居一卦之尽,是“终”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知至”者也。故可与成务矣。处终而能全其终,“知终”者也。夫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可与存义”者,其唯“知终”者乎?
[疏]“九三曰”至“可与存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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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释九三爻辞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者,德谓德行,业谓功业。九三所以“终日乾乾”者,欲进益道德,脩营功业,故“终日乾乾”匪懈也。“进德”则“知至”,将进也;“脩业”则“知终”,存义也。“忠信所以进德”者,复解进德之事,推忠於人,以信待物,人则亲而尊之,其德日进,是“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者,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脩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故云“居业”也。上云“进德”,下复云“进德”;上云“脩业”,下变云“居业”者,以其间有脩辞之文,故避其脩文而云“居业”。且功业宜云“居”也。“知至至之,可与几”者,九三处一体之极,方至上卦之下,是“至”也。既居上卦之下,而不凶咎,是“知至”也。既能知是将至,则是识几知理,可与共论几事。几者,去无入有,有理而未形之时。此九三既知时节将至,知理欲到,可与共营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者,居一体之尽,而全其终竟,是“知终”也。既能知此终竟,是终尽之时,可与保存其义。义者宜也,保全其位,不有失丧,於事得宜。九三既能知其自全,故可存义。然九三唯是一爻,或使之欲进知几也,或使之欲退存义也。一进一退,其意不同,以九三处进退之时,若可进则进,可退则退,两意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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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处一体之极”至“其唯知终者乎”。
○
正义曰:“处一体之极,是至也”者,庄氏云:“极即至也。三在下卦之上,是至极。”褚氏云:“一体之极是至者,是下卦巳极,将至上卦之下,至谓至上卦也。”下云“在下位而不忧”,注云“知夫至至,故不忧”,此以人事言之。既云“下位”,明知在上卦之下,欲至上卦,故不忧,是知将至上卦。若庄氏之说,直云“下卦”上极是至极,傥无上卦之体,何可至也?何须与几也?是知至者,据上卦为文。庄说非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是“知至”者,谓三近上卦,事之将至,能以礼知屈,而不触犯上卦之咎,则是知事之将至。“故可与成务”者,务谓事务。既识事之先几,可与以成其事务。“与”犹许也,言可许之事,不谓此人共彼相与也。“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者,利则随几而发,见利则行也。义者依分而动,不妄求进。故进物速疾,义不如利,由义静而利动故也。“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者,保全巳成之物,不妄兴动,故“利不及义”也。“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者,见利则行,不顾在后,是“靡不有初”;不能守成其业,是“鲜克有终”。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
居下体之上,在上体之下,明夫终敝,故“不骄”也。知夫至至,故“不忧”也。
[疏]“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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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是故居上位而不骄”者,谓居下体之上位而不骄也,以其“知终”,故不敢怀骄慢。“在下位而不忧”者,处上卦之下,故称“下位”,以其知事将至,务几欲进,故不可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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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夫终敝故不骄也”至“故不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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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明夫终敝,故不骄”者,解“知终”也。“知夫至至,故不忧”者,解“知至”也。前经“知至”在前,“知终”在后,此经先解“知终”,后解“知至”者,随文便而言之也。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惕,怵惕之谓也。处事之极,失时则废,懈怠则旷,故“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
[疏]“故乾乾”至“无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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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九三以此之故,恒“乾乾”也。因其巳终、巳至之时,而心怀惕惧,虽危不宁,以其知终、知至,故“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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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处事之极”至“解怠则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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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处事之极,失时则废”者,谓三在下卦之上体,是处事之极至也。至失时不进,则几务废阙,所以“乾乾”须进也。“懈怠则旷”者,既处事极,极则终也,当保守巳终之业;若懈怠骄逸,则功业空旷,所以“乾乾”也。“失时则废”,解“知至”也。“懈怠则旷”,解“知终”也。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疏]“九四曰”至“故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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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此明九四爻辞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者,上而欲跃,下而欲退,是无常也。意在於公,非是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者,何氏云:“所以‘进退无恒’者,时使之然,非苟欲离群也。”何氏又云:“言上下者,据位也。进退者,据爻也。”所谓“非离群”者,言虽“进退无恒”,犹依群众而行,和光俯仰,并同於众,非是卓绝独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者,“进德”则欲上、欲进也。“脩业”则欲下、欲退也。进者弃位欲跃,是“进德”之谓也。退者仍退在渊,是“脩业”之谓也。其意与九三同,但九四欲前进多於九三,故云“欲及时”也。九三则不云“及时”,但“可与言几”而巳。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疏]“九五曰”至“各从其类也”。
○
正义曰:此明九五爻之义。“飞龙在天”者,言天能广感众物,众物应之,所以“利见大人”。因大人与众物感应,故广陈众物相感应,以明圣人之作而万物瞻睹以结之也。“同声相应”者,若弹宫而宫应,弹角而角动是也。“同气相求”者,若天欲雨而柱础润是也。此二者声气相感也。“水流湿,火就燥”者,此二者以形象相感,水流於地,先就湿处;火焚其薪,先就燥处。此同气水火,皆无识而相感,先明自然之物,故发初言之也。“云从龙,风从虎”者,龙是水畜,云是水气。故龙吟则景云出,是“云从龙”也。虎是威猛之兽,风是震动之气,此亦是同类相感。故虎啸则谷风生,是“风从虎”也。此二句明有识之物感无识,故以次言之,渐就有识而言也。“圣人作而万物睹”者,此二句正释“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之义。“圣人作”则“飞龙在天”也,“万物睹”则“利见大人”也。陈上数事之名,本明於此,是有识感有识也。此亦同类相感,圣人有生养之德,万物有生养之情,故相感应也。“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者,在上虽陈感应,唯明数事而巳。此则广解天地之閒共相感应之义。庄氏云:“天地絪缊,和合二气,共生万物。”然万物之体,有感於天气偏多者,有感於地气偏多者,故《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本受气於天者,是动物含灵之属,天体运动,含灵之物亦运动,是亲附於上也。本受气於地者,是植物无识之属,地体凝滞,植物亦不移动,是亲附於下也。“则各从其类者”,言天地之间,共相感应,各从其气类。此类因圣人感万物以同类,故以同类言之。其造化之性,陶甄之器,非唯同类相感,亦有异类相感者。若磁石引针,琥珀拾芥,蚕吐丝而商弦绝,铜山崩而洛锺应,其类烦多,难一一言也。皆冥理自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感者动也,应者报也。皆先者为感,后者为应,非唯近事则相感,亦有远事遥相感者。若周时获麟,乃为汉高之应;汉时黄星,后为曹公之兆。感应之事广,非片言可悉,今意在释理,故略举大纲而巳。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
下无阴也。
[疏]正义曰:此明上九爻辞也。“子曰贵而无位”者,以上九非位而上九居之,是无位也。“高而无民”者,六爻皆无阴,是无民也。
贤人在下位而无辅,
贤人虽在下而当位,不为之助。
[疏]正义曰:贤人虽在下位,不为之辅助也。
是以动而有悔也。
处上卦之极而不当位,故尽陈其阙也。独立而动物莫之与矣。《乾·文言》首不论“乾”而先说“元”,下乃曰“乾”,何也?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故首不论“乾”而下曰“乾、元、亨、利、贞”。馀爻皆说龙,至於九三独以“君子”为目,何也?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於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龙德皆应其义,故可论龙以明之也。至於九三“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明以君子当其象矣。统而举之,“乾”体皆龙,别而叙之,各随其义。
[疏]“是以动而有悔也”。
○
正义曰:圣人设戒,居此之时不可动作也。
○
注“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
○
正义曰:“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注意以“乾”为四德之主,《文言》之首,不先说“乾”而先说四德者,故自发问而释之,以“乾”体当分无功,唯统行此四德之事。行此四德,乃是“乾”之功。故《文言》先说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德者,故先言之,发首不论“乾”也。但能四德既备,“乾”功自成,故下始云“乾元亨利贞”。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阳也。阳,刚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则“天下治”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也。潜而勿用,何乎?必穷处於下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人不妄动,则时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
[疏]“潜龙勿用”至“天下治也”。
○
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三节,说六爻人事所治之义。“潜龙勿用,下也”者,言圣人於此潜龙之时,在卑下也。”见龙在田,时舍”者,舍谓通舍。九二以见龙在田,是时之通舍也。“终日乾乾,行事”者,言行此知至、知终之事也。“或跃在渊,自试”者,言圣人逼近五位,不敢果决而进,唯渐渐自试,意欲前进,迟疑不定,故云“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者,言圣人居上位而治理也。“亢龙有悔,穷之灾”者,言位穷而致灾,灾则悔也,非为大祸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者,《易经》上称“用九”,“用九”之文,总是“乾”德。又“乾”字不可独言,故举“元”德以配“乾”也。言此“乾元”用九德而天下治。九五止是一爻,观见事狭,但云“上治”。“乾元”裛包六爻,观见事阔,故云“天下治”也。
○
注“此一章全以人事”至“国可知矣”。
○
正义曰:“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者,下云“阳气潜藏”,又云“乃位乎天德”,又云“乃见天则”此一章,但云“天下治”,是皆以人事说之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者,以”乾元用九”,六爻皆阳,是“全用刚直”。“放远善柔”,谓放弃善柔之人。善能柔谄,貌恭心狠,使人不知其恶,识之为难。此用九纯阳者,是全用刚直,更无馀阴。柔善之人,尧尚病之,故云:“非天下之至理,未之能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此欲明在下龙潜见之义。故张氏云:“识物之动,谓龙之动也。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谓识龙之所以潜所以见,然此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言龙灵异於他兽,不妄举动,可潜则潜,可见则见,是不虚妄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者,经唯云“时舍”也。注云“必以时之通舍”者,则辅嗣以通解舍,“舍”是通义也。初九潜藏不见,九二既见而在田,是时之通舍之义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者,爻居其位,犹若人遇其时,故“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主则时也,谓当时无道,故明伤也。“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国亦时也,若见仲尼羁旅於人,则知国君无道,令其羁旅出外。引文王、仲尼者,明龙潜、龙见之义。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与天时俱不息。
[疏]“潜龙勿用”至“与时偕行”。
○
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四节,明六爻天气之义。“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与时偕行”者,此以天道释爻象也。所以九三乾乾不息,终日自戒者,同於天时,生物不息,言“与时偕行”也。偕,俱也。诸儒以为建辰之月,万物生长,不有止息,与天时而俱行。若以不息言之,是建寅之月,三阳用事,三当生物之初,生物不息。同於天时生物不息,故言“与时偕行”也。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与时运俱终极。
[疏]“或跃在渊”至“与时偕极”。
○
正义曰:“乾道乃革”者,去下体,入上体,故云“乃革”也。“乃位乎天德”者,位当天德之位,言九五阳居於天,照临广大,故云“天德”也。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一章全说天气以明之也。九,刚直之物,唯“乾”体能用之,用纯刚以观天,天则可见矣。
[疏]正义曰:“乃见天则”者,阳是刚亢之物,能用此纯刚,唯天乃然,故云“乃见天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
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无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
[疏]“乾元者”至“性情也”。
○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五节,复明上初章及“乾”四德之义也。“乾元者,始而亨者也”,以“乾”非自当分有德,以元、亨、利、贞为德。“元”是四德之首,故夫子恒以“元”配“乾”而言之,欲见乾、元、相将之义也。以有“乾”之元德,故能为物之始而亨通也。此解元、亨二德也。“利贞者,性情也”者,所以能利益於物而得正者,由性制於情也。
○
注“不为乾元”至“必性情也”。
○
正义曰:“乾”之元气,其德广大,故能遍通诸物之始。若馀卦元德,虽能始生万物,德不周普,故云“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其实“坤元”亦能通诸物之始,以此《文言》论“乾元”之德,故注连言“乾元”也。“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者,性者天生之质,正而不邪;情者性之欲也。言若不能以性制情,使其情如性,则不能久行其正。其六爻发挥之义,案:《略例。云“爻者,言乎变者也”。故合散屈伸,与体相乖,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原违。是爻者所以明情,故六爻发散,旁通万物之情。辅嗣之意,以初为无用之地,上为尽末之境。其居位者唯二、三、四、五,故《系辞》唯论此四爻。初、上虽无正位,统而论之,爻亦始末之位,故《乾·彖》云“六位时成”。二、四为阴位,阴居为得位,阳居为失位;三、五为阳位,阳居为得位,阴居为失位。《略例》云:“阳之所求者阴也,阴之所求者阳也”。一与四,二与五,三与上,若一阴一阳为有应,若俱阴俱阳为无应。此其六爻之大略,其义具於《系辞》,於此略言之。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疏]“乾始,能以美利”至“天下平也”。
○
正义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者,此复说始而亨、利、贞之义。“乾始”,谓乾能始生万物,解“元”也。“能以美利利天下”,解“利”也。谓能以生长美善之道,利益天下也。不复说亨、贞者,前文“亨”既连始,“贞”又连利,举始举利,则通包亨、贞也。“不言所利,大矣哉”者,若《坤卦》云“利牝马之贞”,及“利建侯”,“利涉大川”,皆言所利之事。此直云“利贞”,不言所利之事,欲见无不利也。非唯止一事而已故云:“不言所利大矣哉其实此利为无所不利此贞亦无所不贞是乾德大也,“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者,此正论乾德,不兼通“元”也。故直云“大哉乾乎,刚健中正,谓纯阳刚健,其性刚强,其行劲健。“中”谓二与五也,“正”谓五与二也,故云“刚健中正”。六爻俱阳,是纯粹也。纯粹不杂,是精灵,故云“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者,发谓发越也,挥谓挥散也,言六爻发越挥散,旁通万物之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者,重取《乾·彖》之文,以赞美此乾之义。“云行雨施,天下平”者,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疏]“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君子弗用也”。
○
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六节,更复明六爻之义。此节明初九爻辞。周氏云:“上第六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是广明‘乾’与‘四德’之义,此‘君子以成德为行’,亦是第六节,明六爻之义,总属第六节,不更为第七节。”义或当然也。“君子以成德为行”者,明初九“潜龙”之义,故先开此语也。言君子之人,当以成就道德为行,令其德行彰显,使人日可见其德行之事,此君子之常也,不应潜隐。所以今日潜者,以时未可见,故须潜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此夫子解“潜龙”之义。此经中“潜龙”之言,是德之幽隐而未宣见,所行之行未可成就。“是以君子弗用”者,德既幽隐,行又未成,是君子於时不用,以逢众阴,未可用也。周氏云:“德出於己,在身内之物,故云:‘成’;行被於人,在外之事,故云为‘行’。”下又即云“行而未成”,是行亦称成。周氏之说,恐义非也。“成德为行”者,言君子成就道德以为其行。其“成德为行”,未必文相对。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
以君德而处下体,资纳於物者也。
[疏]正义曰:此复明九二之德。“君子学以聚之”者,九二从微而进,未在君位,故且习学以畜其德。“问以辩之”者,学有未了,更详问其事,以辩决於疑也。
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疏]正义曰:“宽以居之”者,当用宽裕之道,居处其位也。“仁以行之”者,以仁恩之心,行之被物。“《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既陈其德於上,然后引《易》本文以结之。《易》之所云是君德,“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是也。但有君德,未是君位。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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